承揽某项目设计协议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乙方设计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设计完成后,需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认为成果交付,如未得到甲方书面确认的,均不视为成果交付。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资料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5.1、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5.2、支付方法为: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价的20%首付款,即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在完成本项目设计并得到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合同80%的尾款,即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一。
6.2.4、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6.2.5、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解决,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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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定做安装承揽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签订: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项目的开发商;
2、乙方系该项目部分设备的供货商;
3、丙方系该项目的总包方;
4、甲丙双方签订了编号为《建安工程协议》(以下简称“建安协议”),上述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丙方在甲供工程中义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物品说明
1、采购物品及说明(包括产品数量、品牌、规格、单价等)(详见附件一)
2、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
二、设备采购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乙方所供应设备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该费用系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订购产品的生产、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以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更换等费用;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项下乙方供应设备总价款按照以下程序由甲方分期支付,甲方直接将应付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内: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设备总价款的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按合同约定在发货时间将相关单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运输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等),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自收到以上单据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支付设备总价款的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运送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通过甲方、丙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付设备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
4)乙方供应设备由丙方依据本合同安装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
5)尾款(质量保证金):本合同项下设备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两年)内,如果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支付尾款。
3、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应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给甲乙丙任何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设备的交付
1、交货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地点如有变更,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乙方在发货前5日内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预计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货物接受与保管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给予书面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方可发货。
4、乙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设备运至交货地点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设备的验收
1、乙方将设备运至本协议项下交付地点后,包装应完好无缺、货物在交付甲方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乙方将设备运至本协议项下交付地点后,由甲乙丙三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进行初步验收。如货物的数量、外观、型号、包装与约定不符或者存在瑕疵的,应由乙方在5日内负责补足、更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安装工程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甲方、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将设备运至本协议项下交付地点后的初步验收合格仅限于免除乙方对于货物数量、外观、包装上的瑕疵所应承担的责任,此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所提供的设备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以及本合同所约定的设备质量保证责任。
五、安装工程价款
本合同项下安装工程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该费用已经计入建安协议的合同价款之中,甲方依据本合同不向丙方支付任何费用。
六、工程工期
1、本合同项下设备的安装工期为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天。上述工期如有变更,甲方需提前10日通知乙、丙两方,具体的安装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2、本合同项下竣工日期为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
3、如因丙方原因造成未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的,工期不能顺延,由此引起的赶工等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如造成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安装期限内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每逾期一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安装工程价款的‰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丙方继续追偿。
4、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的,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丙方应自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工期不作相应顺延。
5、因设计变更或者非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丙方应自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工期不作相应顺延。
七、工程的验收
1、丙方安装工程完工后,应确定验收日期。验收日期确定后,如任何一方提出变更验收日期,应提前五日通知另外两方并取得另外两方的同意。
2、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丙方应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3、本合同项下工程验收以建安协议的约定为准。
八、甲方工作
1、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安装工程中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的相关手续。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九、乙方工作
1、 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设备的数量、质量、等级、包装等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设备。
3、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如出现设备本身技术方面的问题,乙方的售后服务人员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2日内解决完毕。
十、丙方工作
1、对于甲供工程拟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甲方审查同意。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乙方货物到货后,丙方应根据货物的性质,提供相应的存放场地和存放条件,如乙方货物在存放条件上有特殊要求,乙方应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前提前三日通知丙方,丙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条件,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设备的保修
1、 本合同项下设备的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算。
2、 如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达现场并维修完毕。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尾款,尾款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二、工程质量的保修
1、本合同项下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算。
十三、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按时付款的,自付款期届满之日起,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的,逾期在15日之内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当于设备总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8%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3、产品的数量、外观、包装与约定不符或者存在瑕疵的,而乙方未能在5日内补足或更换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自逾期之日起应按日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4、因乙方提供的物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而给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已经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但由于甲方以及第三人使用和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除外。
5、因丙方安装不善而给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已经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丙方追偿。但由于甲方以及第三人使用和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除外。
十四、合同的解除
1、由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合同各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4、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合同另外两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十日内向另外两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十五、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甲丙双方关于设备安装之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建安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分,合同自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篇2:金配件安装承揽合同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揽甲方________工程,按照本合同及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和要求安装、调试,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承揽合同之相关规定,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内容:
1、空调、热水器等设备安装;
2、避雷接地;
3、五金配件安装于配合调试;
二、安装人工费及结算:
安装人工单价为:空调:元/台,热水器:元/台,本价格为包干价。
结算方式为月结。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和要求安装、调试,做到保质保量,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安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乙方须无条件修理或者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2、乙方不得将承揽项目交由第三人完成,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要求
1、乙方须对安装过程中的安全及对第三人造成的侵害负全责;
2、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险;
3、乙方凌空作业须系上安全带,
4、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的安装工具,如有损坏乙方必须无偿进行修复。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时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xx年xx月
篇3:厂区内部装卸承揽协议书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与承租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和条件履行本确认书:
第一条 承运船舶的规范:
船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旗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船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吨/净吨/载重吨: ______ / ______ / ______ 吨 夏季干舷: ____________ 米
总长/型宽: ____________ 米/ ____________ 米 散装舱容/包装舱容: ____________ 立方米/ ____________ 立方米
舱/舱口: 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 吊杆: ____________ 二层甲板: ____________
[可根据需要增加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和数量:[ 使用√标明选择(A)或(B)]
[ ] (A) ______ 公吨 ______ [袋装或散装]货物 ____________ ,增加或减少 ______ %,由 ____________ [出租人或承租人]选择。
[ ] (B) ______ 立方米货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增加或减少 ______ %,由 ______ [承租人或出租人]选择。
第三条 受载期: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第四条 装货/卸货港:[ 使用√标明选择(A)或(B)]
[ ] (A)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个安全港口。
[ ] (B)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的___________个安全泊位。
第五条 装货/卸货率:[ 使用√标明选择(A)或(B)或(C)]
[ ] (A) 每晴天工作日_____________公吨/__________公吨,星期日、节假日除外,除非已经使用(PWWD SHEX UU)。
[ ] (B)每晴天工作日_____________公吨/_______________公吨,星期日、节假日除外,即使已经使用(PWWD SHEX EIU)。
[ ] (C)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货港或卸货港] 按港口习惯快速装/卸货(CQD)。
第六条 装卸时间的计算:[使用√标明选择(A)或(B)]
[ ] (A)装货时间与卸货时间分别计算。
[ ] (B)装货时间与卸货时间合并计算。
第七条 运费率:[ 使用√标明选择(A)或(B)或(C)或(D)]
[ ] (A) 包干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不负担装卸、堆舱及平舱费。
[ ] (B) 每__________[净或毛]公吨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不负担装卸、堆舱及平舱费。
[ ] (C)每__________[净或毛]公吨 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不负担装货费,卸货费按班轮条件。
[ ] (D)每__________[净或毛]立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不负担装卸、堆舱及平舱费。
第八条 运费的支付: [使用√标明选择(A)或(B)或(C)]
[ ] (A)运费应于装货结束后______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
[ ] (B)运费应于装货结束后______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但至迟应在开舱卸货以前。
按照以上(A)或(B)已收取或应收取的运费,在货物装上船后即为出租人所赚取;不论船舶/货物灭失与否,承租人必须支付,无需返还,不得扣减。
[ ] (C)运费应于卸货结束后______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
第九条 滞期费/速遣费:
滞期费/速遣费为每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于卸货结束后___天内结算,但出租人如有留置货物的权利,不受本条规定的影响。
第十条 税费/规费/费用:
船舶/运费的税费/规费/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不论其计算方法如何。货物的税费/规费/费用由承租人负担,不论其计算方法如何。
第十一条 代理:[ 使用√标明选择(A)或(B)]
[ ] (A)装卸港均为出租人的代理。
[ ] (B) 装货港为出租人的代理,卸货港为承租人的代理。
第十二条 佣金:[使用√标明选择(A)或(B)]
[ ] (A)运费、亏舱费和滞期费的佣金包括洽租佣金合计___________%.
[ ] (B)运费、亏舱费和滞期费佣金合计__________%,另加 __________%付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法律和仲裁:
本确认书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自签订之日起租船合同成立。本确认书产生的或与本确认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金康租船合同:[ 使用√标明选择(A)或(B)]
[ ] (A) 其他条款和条件按年租船合同,但第2条除外。
[ ] (B) 其他条款和条件按年租船合同,但第________________条除外。
第十五条 特别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租 人 签 字
承 租 人 签 字
篇4: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定做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 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5:站场管理承揽工作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服务概况:
1. 服务内容:
2. 服务地址:
3. 保洁面积:
4. 约定时间:
5. 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得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危险作业,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人格和劳动,在保洁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6. 我公司要求先付款,后做清洁,已满月再进行下次收费。
7. 本合同约定服务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约定服务期间内,乙方按约定价格收取服务费用,约定服务期满,甲乙双方再另行签约,服务费用按新的约定进行调整。
二、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合同金额:
2. 付款方式:本合同采取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方式,甲方须用现金支付。
三、 其它责任:
甲方在家政人员清洁前,需要确认和整理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首饰、古董、字画、资料等)。
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家政人员:古董、字画、高档用品及特殊物品的清洁方式,摆放地点。
四、 违约责任: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分歧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双方所在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加工承揽合同
地址:
电话: 传真:
委托方: X公司 签订地点:
受托方: 签订时间:
标的、数量、价款:
1. 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受托方须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 起交给委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包括质材、检验依据、执行标准等),特 殊产品须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或提前送达)。
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 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 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
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 单品数量(每层数量*层数/每排数量*排数)。
5.(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
6.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
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
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 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 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 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受托 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终止一切合作的权力。
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传真或扫描件有效)
委 托 方: X公司 受 托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传 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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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装承揽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联络人: 部门: 联络人: 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愿忠实履行如后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 乙方银行账户:户 名:
银行名称: 账号:
6.2 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 ;
热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 ;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办妥保修证并签署保证书予甲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价之12 %,即人民币.
6.3 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 3 %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 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6.5 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7.1 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7.2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8.2 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8.3 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8.4 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8.5 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8.6 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8。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9.3 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9.4 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10.2 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10.3 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1.1 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应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报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项工作的最新进度时间表,叙明每项工作的现状、完工率、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如有迟延者,其迟延原因与乙方赶工计划。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 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12.2 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12.3 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12.4 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12.6 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12.7 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12.8 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12.9 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2.10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2.11 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12 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2.13 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2.16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4.1 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4.2 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3 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4 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4.5 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4.6 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十五条:违约罚款
乙方如违反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甲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乙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如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停工、待工的,甲方应按每日 元向乙方计付损失费用;
(3、 如甲方变更或增加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甲乙双方除另行协商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计价方式外,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应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如延迟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条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保修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乙方应按照保修协议提供保修服务。如未另行签订保修协议,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 贰 年,另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保修期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按照图说附件,负责无偿修复,如有迟延,依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工程保险
乙方应依法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自付保险费,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付该保险的保险单复印件予甲方存查。另关于本工程的保险约定如下:
本工程未约定保险条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国内保险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出险时,乙方需保护现场、拍照留存、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协助甲方申请保险、查勘取证、提供相关证明和单证,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理赔事宜。
第十八条:税捐条款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税款,由甲乙双方依法律规定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解约条款
19.1 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9.1.1 乙方有破产之虞、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19.1.2 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者。
19.1.3 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9.1.4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或不听从甲方的指示者。
19.1.5 乙方违反其它任何条款或图说附件说明,甲方认为其不能履约者。
19.2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清理现场,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撤离工地。且任凭甲方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划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19.3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负责赔偿。
(如因甲方延迟支付任何应支付款项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运至工地之材料和设备及人员,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不得转让条款
20.1 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无论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运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转卖、转让或贷与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 乙方对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权利,除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予第三者:
20.2.1 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专门工作,或必须持有某种机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20.2.2 一部份专门工程转包后显然对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内所生的权益,于合同届满日或解除或终止后,仍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管辖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以甲方营业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甲方营业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条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条:通知条款
23.1 双方通知可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EDI、信差、挂号或快递等形式进行。各方书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为签收通知之受送达人。
23.2 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以邮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邮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并发生送达之效力。
23.3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第二十四条:附则
投标文件或图说附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立合同人:
甲 方: 乙 方: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承揽合同样式含运输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危险货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
1、 货物名称:以运单上货物名称为准
2、 数量:以装货磅单为准
第二条 货物起运及到达地点
1、 货物起运地:
地址:
2、 货物到达地点:
地址: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期限
1、 货物承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 货物到达期限:双方约定合理运输时间。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质量要求
运输方式:符合交通部文件规定的危险品货物运输汽车。
2、 运输质量要求:
Ⅰ、危险品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Ⅱ、危险品专用车辆需安装GPS定位装置。
Ⅲ、专用车辆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Ⅴ、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
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不符合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放空车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与乙方无关。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提供运单。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按照运单要求填写规范。
第七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 元/趟次计算,重量按照甲方装货重量承运(以不超载为限)。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甲方收货人时,应要求收货人在运单凭证上签字,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运单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运单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后开票结算。
第八条: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自行承担因其违反国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规及运输车辆管理法规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2、乙方承担因运输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
3、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安装承揽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
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5.……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
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篇10:个人房屋装修承揽协议书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
3、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__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
篇11: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
广告客户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广告媒体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广告发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广告发布地址和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媒体规格和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广告发布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圆。备注: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待最后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
(二)第一次付款: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付款: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付款: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方式:□支票□转帐□现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
2.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殊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
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提供广告主的上述资料外,须同时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
甲方承诺其提供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方应当在广告发布日的_______天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和审批需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关证明文件,承诺样稿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4.甲方要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提供书面的相关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5.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广告样稿所涉及的他人民事权利的合法使用许可证明。
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7.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______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赔偿额: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户外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3.乙方应当依法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户外广告发布许可审批手续。
4.乙方应当在依法办妥户外广告发布许可审批手续之日起______日内,发布本合同约定广告。
5.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合格的广告审查人员,依法审查广告样稿。
广告样稿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发布,并记录在案存档,乙方应对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应当及时维护发布本户外广告的相应设施,确保广告发布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广告内容发布的正常效果。
7.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如实提供户外广告发布的数据资料。
8.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两年。
(三)甲乙双方就合同履行完毕后广告材料及附加物料的处理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如逾期______日仍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乙方有权处分甲方租用的广告位置及广告材料。
(二)因甲方未按期交稿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圆。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顺延履行,每逾期一天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因发布延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如延迟发布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除外。
(五)乙方未能及时修复发生故障并影响广告发布效果的广告设施和画面内容,应按照发生故障的广告数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圆。
(六)因乙方原因造成发布的广告规格、内容错误的,双方协商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其他约定
(一)因重大社会活动或事件等特殊原因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补充条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2:2024年工程承揽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目标的实施,根据企业内部项目法施工实施细则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责、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责任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工程范围:该工程施工图纸的全部基础、主体模板工程制安、堆放、整理等工作。(化粪池、屋面瓦条另算)
具体内容:
1、木模板制作、安装、模板支撑架搭拆、加固,小型预制件模板制作、安装。
2、木模拆除、及时拔铁钉、清理、刷隔离油、分类堆放整齐。
3、屋面。
4、浇砼时派专人值班守模。
5、施工场地内50米内的运输。
6、工完场清、成品保护。
7、配合施工员测量、放样。
四、工程期限:基础及主体工期为 150 日历天,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进度网络计划要求控制来安排材料、设备劳动力。杜绝因乙方因素拖延节点控制计划,保证满足其他工种的需要。如果未按工程进度网络计划节点控制计划节点完成,拖延工期则甲方有权以1000元/天处罚,提前工期每天1000元/天奖励,依次类推。由于业主方及甲方原因,需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五、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图纸设计要求、企
六、工程结算方式:
1、包工包料按施工图纸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但必须达到合格率90 %以上。
2、基础以2.2米为计算标准,超深部分另行按构造柱模板接触面每平方米30元价格计算.
七、劳动报酬:乙方按包工包料形式实行费用总包干,乙方承担团体成员每人月工资,标准由乙方自行确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放工资时,乙方必须统一填报核表、工资表,由劳动者本人签名后,由甲方财务人员按工资表发给劳动者本人,乙方不得无故扣发工人工资。否则甲方给予必要行政干预,以维护甲方社会信誉。
八、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关系到企业信誉生存,各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规范及企业标准进行施工,执行《强制性条文》,维护公司信誉。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确保工程质量,按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图及施工规范工程变更联系单进行施工(如增加部位另算)。
3、乙方必须服从公司各职能科室及项目部的管理,严把质量关,积极配合甲方、设计单位和监理公司的工作。
4、项目部的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5、乙方在施工工程中,甲方均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返工,工料费自负。拒绝返工或拒绝监督者,将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处罚。
6、乙方必须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做好质量的自查自检工作,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返工确保工程质量。
7、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材料、做到工完场清,不得浪费材料,如果发生浪费材料,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按施工程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必须自检合格后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人员验收签字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九、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每天上班前,必须检查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应在有绝对安全保障的劳动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不具备劳动保护条件的,乙方应停止作业,并立即向项目部汇报。
2、乙方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及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方能进场施工,并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能及安全知识。
3、因乙方违章施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及影响公司和项目部名誉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属于乙方违章所致的由肇事方负责。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责任行为认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十、工程现场管理有关规定:
1、乙方必须自觉维护所在工地的社会治安,积极配合公司、项目部和有关治安部门对流动人口登记等工作。每个承包团体成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贩毒吸毒、卖淫、嫖娼、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损坏工地财物、偷、盗、抢、骗、工地材料及设备等一系列违法活动,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自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有违法计划生育者,有劣迹表现者,均应拒绝进入工地劳动,由于乙方的疏忽或纵容包庇而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做好场地成品材料保护和已完工程的成品工作,以及机械设备保养工作。机械及电气设备有专人管,不得违章操作。如因乙方施工操作不当,而造成机械及电气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事故等,应由乙方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住宿,餐饮必须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拉电线、插头,不得烧电气餐具,不准随意把床铺搬进新房子里,如出现上述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和改正,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餐具和作罚款处理。
5、乙方必须注意讲究卫生,积极配合上级部分对工程卫生检查监督工作。
6、根据浙江省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衢州市创文明城市的相关要求,甲方将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乙方以及承包团体内全体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且应无条件服从。
7、乙方必须配合和遵守工地门卫制度工作,不得随意把闲杂人员带进工地住宿就餐,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过门卫人员同意并登记方可进入工地。否则按破坏工地治安论处,送至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1、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有可靠的承受浇筑砼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模板接缝应平整,不应漏浆。浇筑前,模板内应清理干净。
3、模板的标高、垂直度、平整度和截面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4、拆模时间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5、工程进度应根据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安排足够施工人员。
6、门过梁与构造柱相接处必须构造柱和过梁整体现浇。
7、楼梯需浇至平台处,再砌墙。
8、负责配电房,卷杨机房屋面搭设的人工费、材料费由项目部负责。
9、模板堆放应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废材料,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10、根据贝林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奖罚条列实行奖罚。(附管理条例)
11、设计如有变更,需按变更联系单及图纸会审要实行。
12、严格按《衢州市居住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组织施工。
13、该项目模板分项制作,安装及支模架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纳入承包价内。
14、付款方式:按月进度,经项目部签证以完工程量及项目部质检员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项目部审定工程款的80%,次月20日前支付,待工程主体验收合格乙方分项工程所含内容均完成后,无违约行为,三个月内付清。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完款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3:承揽合同书半成品
承 揽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定 作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14:承揽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农村自建房屋装饰装修。
1.2施工地点:玉溪市江川县。
1.3房屋概况:房型 (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 装修施工内容
甲方将自建房的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内容为:水电改造工程、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材料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由甲方提供装修所需材料,乙方提供施工工具、招聘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装修设计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后实施,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有需要调整方案的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采纳。
第四条 装修价款
本合同项下装修项目总价款: 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大写(人民币 整),该价款为施工包干价。
第五条 装修款项支付方式
乙方装修施工竣工后十天内,甲方对房屋装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届满房屋装修质量没有问题的,甲方将质保金退还乙方。
第六条 装修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为 天。
第七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对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损害,损害材料价值200元以内(包括本数)的,甲方可不予追究;损害材料价值超过200元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
第八条 乙方自行招聘施工工人进行装修施工,工人管理和劳务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制定相应施工安全制度并严格落实,如施工工人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涉及到的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且甲方若因此被法院等司法机关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根据本约定向乙方追偿或直接从工程款里扣除。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装修项目乙方不得再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如乙方违反本约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0.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已经施工部分的工程款。
10.2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且不能有效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未能在工期内完成装修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30元的违约金;
11.2乙方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房屋主体结构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篇15:承揽报刊亭加工与安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和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
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四、施工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天。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元/平方米,工程量平方米,总造价约元。工程交工时,以实际发生并双方测量认可的工程量结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甲方付工程款;门窗框安装完甲方付工程价款的;工程完工甲方付工程款。
七、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
2、安装要求: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标准。甲方对乙方产品的加工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
该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从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次日算起。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该工程检查、质量认可、工程量确认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权利。
3、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并且及时提供设计变更的义务。
4、甲方有协调乙方与楼体施工队的工作协调的义务。
5、甲方有提供给乙方施工电源、水源的义务。
6、甲方有对乙方所报送的样品和分部工程及时确认及验收的义务。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的规定催要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合同内容及相关标准按时进行施工的义务。
3、乙方有自行承担现场材料和成品的维护、安装后工程的安全保管的义务,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乙方有在保修期内及时进行维修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一、工程变更:
1、甲方有对门窗进行变更的权利,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甲方的变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若造成工期延长,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违约与争议:
1、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实施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解决结果形成书面纪要。
2、若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16:承揽合同样式七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一、项目名称、任务量、酬金、完成期限、备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项目的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
───────────────────
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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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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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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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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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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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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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作 方 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鉴(公)证机关(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篇17:2024加工承揽合同样本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xx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____________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____________吨,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____________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定作物
1、原材料的消耗定额问题:
若是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的,为了防止承揽人在工作中浪费定作人的原材料,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规定承揽人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要求承揽人本着经济节约原则使用原材料,如果超过原材料消耗定额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定作物样品的封存保管问题:
若存在定作物样品的,样品应进行封存并当场由承揽人和定作人确认后签字。此外,样品的保管问题一般是定作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承揽人保管,承揽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定作人保管。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规定保管人保管义务,并要求若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丢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定作物的后期保证问题:
因有些定作物无法在检验当时就发现问题,所以定作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在一段期限内承揽人要保证定作物的质量合格问题,除了是因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定作物存在问题以外,承揽人应负责定作物的无偿修复或更换。此外,质量缺陷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还应负赔偿责任。
二、支付款
1、定金条款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若采用定金的担保方式的,定金数额一般以合同总额的20%为限,且交付时间要在承揽人进行加工定作之前。同时规定,若是承揽人违反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作人定金;若是定作人违反合同时,承揽人不返还定金。
2、关于结算方式应注意:
结算方式是指价金和其它费用的清结方式,包括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两种。要注意,除了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承揽合同的结算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三、关于合同中提交定作物的规定
1、提交期限问题:
在约定定作物提取日期时应注意计算定作人必要的途中时间;
2、提前或延期提交问题:
合同中应规定若是定作人或者承揽人要求提前或延期提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篇18:加工承揽合同
甲方: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乙方: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甲方拟将位于___县__镇__村__组的房屋地基以及主体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原材料(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
2、乙方确保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交付建房成果。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节约用料,严禁浪费。乙方每天完工后清理墙角灰,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并按常规要求配比施工。在施工中若发现造成材料损失、浪费,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并罚款,在支付款中扣除。
3、工程施工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安全防护设备、用具,如:架管、架板、搅拌机、升降设备、模板、模具、斗车、_____、焊接机、撮箕、桶、防护网等及焊条、切割片等辅材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4、工期从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建设,工期为___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5、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工程质量及施工要求
1、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并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
2、涉及房屋主体及沉重结构的关键性(如地基、浇铸)部分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5、基础:基槽60公分,圈梁40公分,基石40公分,使用石头30立方米。
6、墙体:外墙高米,内墙高米,砌筑时内外错缝采用水泥沙浆,为避免砖块间空隙较大必须采用三?一砌筑法(一快砖、一铲灰、一挤揉),且灰缝厚度不得超过mm。
墙体经水泥清光后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空鼓等缺陷。
7、圈梁:过梁高度不低于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毫米,刚箍直径不低于毫米,最大距不宜超过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毫米上下圈梁。
8、屋顶:现浇厚度为公分,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空鼓等缺陷。
9、下水道:......
三、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工程款总额及计算方式:工程款为人民币:69580元(大写:陆万玖仟伍佰捌拾元整),以承建房屋面积为基准,按245元/平方米(贰佰肆拾伍元每平方米)计284平方米(贰佰捌拾肆平方米)。
2、付款时间:地基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天内给付地基工程款;主体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天付款___,在房屋峻工(包括内外墙清光且水泥地坪完工)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____天内给付余款。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如果一年内现浇渗漏,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作为违约金。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中甲方与乙方及乙方任何工人之间均不存在雇佣关系。
3、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9:委托承揽电梯安装调试合同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客户单位: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安装,并达成以下约定事项:
一、工程概况:安装电梯,数量(大写)_台,安装电梯,数量(大写)_台。
二、工程总金额
1、本协议最终结算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元。
2、工程在当地技监局办理开工告知及竣工检验时所发生的收费由甲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1、安装进场后预付30%,产品经安装调试全部完毕后再付40%,余款在产品经当地质量结束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取得验收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书并移交清后)一次性付清。
(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四、工期安装时间:天
五、质量验收依:根据国家标准7588、/10059,/10058,10060等要求,并结合甲方的安装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六、甲方责任:
1、确保货物按时发运到工地现场,并配合解决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需求电梯安装协议书电梯安装协议书。
2、提供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支持服务。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支付安装工程款。
4、提供安装施工图纸及资料。
5、负责出厂产品的制造质量和发货质量电梯安装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甲方安装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
2、在货物到现场后即组织安装人员进行开箱验收,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开箱缺错件星系,验收后的物资由乙方负责现场保管,若有缺失,则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3、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对厂检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4、若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安装复检的,则承担发生的复检费5、严格按要求填写公司所提供的工程施工资粮,做到及时记录,填写规范电梯安装协议书合同范本。
6、经检验合格后的电梯应及时向甲方移交电梯的相关物品,若经授权代表甲方向用户移交时,则应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7、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书面形式记录,待安装完毕后需移交检验人员。
8、乙方应确保安装工期,除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因工期延误造成所示的则应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收取300元/天的误工费。
9、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客户做好必要的联络。
10、不准与用户物理争吵,若因此造成甲方形象损坏或经济损失的,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除上述约定的费用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在进场施工前3天,必须向发包方提供所派施工人员的名册清单,保险单据,及操作证复印件,严格做到无证人员不得上岗施工。
八、文明施工要领:
1、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装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电梯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遵循用户及现场安全生产要求,做到文明操作。
3、若因违规操作而导致在安装过程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设备的损坏、遗矢等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到好一切安全防护设施。
九、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篇20:承揽合同书半成品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定作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月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
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年月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代表人:(签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