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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订购产品合同汇编3篇 购销合同模板【推荐20篇】

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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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门产品购销合同参考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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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交售时间

二、 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三、 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四、 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五、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

七、 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八、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九、 违约责任: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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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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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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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产品购销合同书对公转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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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产品购销事宜达成一致,特确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

二、技术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产品免费保修一年(指提供零配件),终身提供技术支持。

三、结算方式

打包付款

四、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产品妥善包装,乙方付款后按指定时间交付。

产品最终交货地点:甲方送达乙方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乙方使用,并提供相关证照,否则甲方负责相关检测机构的各项罚款。

五、技术支持

甲方在乙方开发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在技术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满足乙方的要求。

六、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及责任

甲方负责运输和承担运输费用。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木箱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八、合同争议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以合同签订地点为法律诉讼地。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每方各执一份。

十、签约地点:深圳龙岗。

甲方: 深圳市贝斯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 贵州省开阳光正医院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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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产品订购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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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订购协议书

供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售时间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时间、地点

四、检验和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售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奖售物资标准

十、需方供应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供应时间及地点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签订;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供 方:

单位名称: (章)

代 表 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需 方:

单位名称: (章)

代 表 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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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产品订购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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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为保证有充足、稳定的加工原料,以利于组织生产,顺利完成贸易订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蜂产品订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签订蜂产品数量如下:

蜂蜜共:__吨,

蜂王浆共:___吨,

蜂花粉共:___吨。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生产的各类蜂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理化指标,不得掺假、掺杂。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日至年____月日履行交货,具体日供应量按照生产计划通知乙方。地点:宁波源彬蜂业发展有限公司仓库;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自行将蜂产品运至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检验方法:

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蜂产品随机检验。对乙方交售不含抗生素,达到出口要求的蜂王浆、蜂蜜、蜂花粉,年底甲方按原料收购的10%利润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

第六条:担保方式:_____。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交货或甲主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规格和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第九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乙方的履行合同困难或经济损失,甲方从蜂农的实际利益出发。甲方愿补助蜂农蜂场的30%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

买受人(盖章):出卖人(盖章):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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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煤矿机电产品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煤矿,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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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产品购销合同

煤矿机电产品购销合同

煤炭需方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

│设备│ │计量│ │数│ │要 求│ │合同│单价: │合 同│ │

│ │ │ │ │ │ │ │ │ ├────┤ │ │

│名称│ │单位│ │量│ │交货期│ │价格│总价: │交货期│ │

├──┴──┴──┴─┼─┴─┴───┴─┴──┼────┴───┴─┤

│主辅机型号规格: │ 需 方 │ 供 方 │

│ ├────┬───────┼────┬─────┤

│ │订货单位│ │供货单位│ │

│ ├────┼───────┼────┼─────┤

│ │单项工程│ │通讯地址│ │

│ ├────┼───────┼──┬─┼───┬─┤

│ │通讯地址│ │邮编│ │代表人│ │

│ ├──┼──┬───┬──┼──┼─┼───┼─┤

│ │邮编│ │代表人│ │电报│ │电 话│ │

│ ├──┼──┼───┼──┼──┴─┼───┴─┤

│ │电话│ │电 话│ │结算银行│ │

│ │ │ │ │ │及帐号 │ │

│ ├──┴─┬┴───┴──┼────┴─────┤

│ │结算银行│ │质量标准: │

│ │及帐号 │ │防爆检验合格证号: │

├────┬─┬─┬─┴┬─┬─┴┬──────┤验收方法及期限: │

│运输方式│ │交│供方│ │到站│整车:零担:│运杂费用承担: │

├────┼─┤货├──┼─┼──┼──────┤包装要求及费用承担:│

│交(提)货│ │方│ │ │结算│ │ │

│地 点│ │式│需方│ │方式│ │ │

├────┴┬┴─┴──┴─┴──┴──────┼──────────┤

│违约责任 │ │鉴(公)证 意见 │

├───┬─┴─────┬────┬──────┤ │

│选 择│ │记事: │争议解决方式│ │

│供 货│ │ │ │ 签(公)证机关(章) │

│厂 家│ │ │ │ 经办人:年 月 日│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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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电脑计算机产品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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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计算机产品购销合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名称

品牌及型号

出厂编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价格

质保期限

cpu

主板

内存

硬盘

显卡

声卡

光驱

显示器

机箱

键盘鼠标

音箱

合计: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包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条款)

6、验收方式:甲方向乙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 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0.2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 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 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服务,按每台 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 元/次收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 违约责任。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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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瓷砖产品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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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供应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购方应认真核实实需数量,最迟五天内可重新调整数量,以便供方从厂家及时发货。

二、质量标准:按照供方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三、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四、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负责卸货,购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五、验收标准:

1、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2、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七、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天内购方支付(即元)作预付款。

2、供方分批次发货,每批货到工地之日,购方必须支付该批货款。

3、预付款与最后一批货款一起结清。

八、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供货,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退货补货:

1、本合同产品为供方为购方定购产品,供方不接受购方的任何退货要求。

2、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安排发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3、如补货产生的色差等问题与供方无关。

十、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份,购方与供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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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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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门产品购销合同参考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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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购货单位:________ 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 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塑料制品的名称、规格、颜色、质量和价格 1.货品的名称、品种、价格

注:如果货物过多使表格不能列全,可以另行制做表格作为附件,经双方授权人亲自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方准生效。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元

2.塑料制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5)以乙方留置在甲方的样品为标准。

第二条、塑料制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致甲方指定地点。即;

(2)乙方委托运输公司运输致甲方所在城市或地区。甲方按照运输公司指定的地点自行提货。

(3)甲方到乙方仓库自提自运。

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

第三条、塑料制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塑料制品货款的结算:塑料制品的货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需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_________%,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塑料制品货款的结算方式:塑料制品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______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验收方法、验收时间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抽样检查。

3.验收标准

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方式。实际交付塑料制品与样品或合同规定的颜色允许有一定误差。重量允许有_________%误差。

4.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乙方主管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

第六条、对塑料制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塑料制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两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塑料制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塑料制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塑料制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标志、数量、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塑料制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塑料制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数量、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塑料制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应及时接货,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向乙方偿付每日货款总额1%的顺延交货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

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塑料制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1%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延期一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额1%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经盖章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 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购货单位(盖章):_________ 供货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税号: 税号: 财务电话: 财务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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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产品购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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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购销合同范本【三篇】

【篇一】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

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篇二】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是供需当事人之间为购销农副产品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将农副产品作为商品出售的一方,称为供方;接受农副产品的一方,称为需方。农副产品的范围包括: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水果、药材、肉、禽、蛋、鱼等农、林、牧、副、渔各种产品。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

_________县农产公司,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验收期限:_________;

b.验收手段:_________;

c.验收标准:_________;

d.验收方:由_________负责验收;

e.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__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其它

1.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银行、乡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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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产品购销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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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协议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

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6)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7)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订

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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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产品购销合同书对公转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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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下面是小编搜集的产品购销热门合同范本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一)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__________

型号规格: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

合计(元):__________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二)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____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

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开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三)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贷的,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供货单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牌号、商标产地或厂家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备注执行

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

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开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开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密切工矿产品(包括工业品生产资料和工业品生活资料,下同)购销之间的联系与协作,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计划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村社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之间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个体经营户和农村社员、重点户、专业户同法人之间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应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购销(供需)当事人,必须贯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本着按需生产、质量第

一、适销对路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

第四条工矿产品购销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的法定代表或者凭法定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当事人委托其它单位代订合同时,必须出具委托证明,明确代理权限。产品分配单或调拨通知单只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不能代替合同。

第五条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包括计划分配、统购统销、计划收购等产品)的购销合同,按国家和国家授权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计划指标和需方提出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签订;如不能按计划指标签订合同,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下达计划任务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产品的购销合同,参照国家和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

属于自由购销产品的购销合同,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

第六条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产品的名称(注明牌号或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三、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四、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五、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六、接(提)货单位或接(提)货人;

七、交(提)货期限;

八、验收的方法;

九、产品的价格;

十、结算方式、开户、帐户名称、帐号、结算单位;

一、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产品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部)标准的,按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为了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产品包装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的,可按承运、托运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写明的标准进行包装。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的协议未达成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但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等)。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指标的,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属于自由购销合同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办理。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以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日期为准;需要报经批准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四、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合并、分立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停单位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关、停文件清理合同;遗留的有关事宜,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五、签订合同有笔误需要修正的,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章产品的数量

第九条产品数量的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定。

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对成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十条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履行。

需方不得少要或不要,否则应承担中途退货的责任。

不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的,应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交付的产品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需方不同意接收的,在托收承付期内,可以拒付多交部分的货款和运杂费。购销双方在同一地点(同城)的,需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购销双方不在同一地点(异地)的,需方应把产品接收下来,并负责保管,将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XX处理。

二、交付的产品少于合同规定的数量,需方凭有关合法证明,在托收承付期内,可以拒付少交部分的货款,并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将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通知。接到通知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答复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的意见。少交的部分,应立即补交,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

第二十七条二款和

第三十五条五款的规定办理。

三、通知需方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规定的交货数量的,应负全部或部分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包装内的产品数量,由生产企业或封装单位负责;需要确定负责期限的,由当事人根据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商定。

由组织装车(船)、凭封印交接的货物,需方在卸货时,如车(船)封印完整,无其他异状,但件数短缺的,属于责任,需方凭运输部门编制的记录证明,可以拒付短缺部分的货款,并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如件数相符,但重量、尺寸等短缺,或者包装标准的重量与实际的重量相符而包装内数量短缺,需方可以凭本单位的验收书面证明,在托收承付期内,拒付短缺部分的货款,并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否则,即视为验收无误。

由组织装车(船)、凭现状(或件数)交接的货物,需方在卸贷时,无法从外部发现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的,应由负责的部分,需方可以凭本单位的验收书面证明和运输部门的交接证明,在托收承付期内,可以拒付丢失、短少、损坏部分的货款,并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否则,限视为验收无误。

在接到通知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答复处理,否则,即按少交处理。

第十二条发货数与实际验收数之间的差额,不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的磅差和自然减(增)量范围的,不按多交或少交论处,双方互不退补。超过规定范围的磅差,按照实际交货数量计算多交或少交的数量;超过规定范围的自然减(增)量,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或当事人商定计算方法计算多交或少交的数量。

实际交货数量与合同规定的交货数量之间的尾差,不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的尾差范围的,双方互不退补;超过范围的,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计算多交或少交的数量。

第三章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第十三条合同要明确规定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对成套产品,在合同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

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者外,合同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

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

有些产品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为检验依据。

第十四条应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负责。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双方商定的必要的技术资料随同产品或运单交需方据以验收。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没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技术资料,在托收承付期内有权拒付这部分产品的货款,并应将产品妥为保管,立即向索要,应及时补送给需方。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补交的,即作为逾期交货处理。

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同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生产企业或封装单位负责;需要确定负责期限的,由当事人根据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商定。

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在当事人商定的期限内,该产品的质量由生产企业或封装单位负责。

第十五条需方在向提出书面异议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产品的外观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不符合同规定,属送货或代运的,需方应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书面异议;需方自提的,应在提货时或者双方商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

二、产品内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论送货、代运或需方自提,需方应在合同规定由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内检验或试验,提出书面异议;某些产品,国家规定有检验或试验期限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外商定提出异议的期限外,一般从运转之日起六个月以内提出异议。

四、在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五、如果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六、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六条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当事人双方对产品质量在检验或试验中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规定,由标准化部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

第四章产品的包装

第十八条产品包装应符合

第七条

第二款的规定,有特殊要求或采用包装代用品的,应征得运输部门的同意,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运输包装上的标记由印刷(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产品包装时,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第十九条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条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需方另外收取。如果需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需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五章产品的运输与交接

第二十一条产品一般应由实行送货或代运。实行送货的产品,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供需双方协议执行。实行代运的产品,由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需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某些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必须由需方派人押运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签发装运证明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送货、代运确有困难,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产品,经供需双方商定,也可以由需方自提。实行自提的产品,由需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自提自运。

第二十二条需方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以便编报月度要车(船)计划。迟于上述规定期限,供需双方应当立即另行办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需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需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一、凭封印交接的货物:

1、由装车(船)、需方或到站(港)运输部门卸车(船)的货物,封印完整而货物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除能证明属运输部门责任者外,由负责;封印脱落、损坏、货物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除能证明属责任者外,由运输部门负责。

2、由发站(港)运输部门装车(船)、需方卸车(船)的货物,需方应会同到站(港)运输部门拆封,如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除能证明属或需方责任者外,由运输部门负责。

二、凭现状(或件数)交接的货物。由组织装车(船)、运输部门按现状(或件数)交接的货物,如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运输部门接收前由负责,接收后由运输部门负责;到站(港)后在需方接收前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由运输部门负责,接受后由需方负责。但对在交接时无法从外部发现的货物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除能证明责任者外,由负责。

上述属于运输部门责任的,由需方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货物运输合同条例的规定向运输部门提出书面异议,要求赔偿损失。属合作的,应按规定由需方向提出书面异议,负责处理。

第二十四条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发生错误,属于需方过错的,一切责任由需方承担;属于过错的,一切责任由承担;属于运输部门过错的,由托运单位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货物运输合同条例的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但是不论哪一方的责任,接货单位对运到的货物,应当妥善保管,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查明处理,由此所支付的一切费用由上述责任方承担。

第六章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二十五条合同中的产品交(提)货期限,应写明月份。有条件的和有季节性的产品,要规定更具体的交货期限(如旬、日等);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按季度规定交货期限。属于年度分配指标的订货,必须在本年度内商定具体的交货期限,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跨年供货;生产周期超过________年的大型专用设备和试制产品,可以由供需双方商定交货期限。不得签订没有交货期限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的日期为准(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者除外);合同规定需方自提的产品,以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提货通知中,应给需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交(提)贷期限,即视为提前或逾期交(提)货。

第二十七条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提)货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提前交货的,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货。

二、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需方协商,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需方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三、逾期提货的,需方除应当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外,并承担逾期提货的责任。

第七章产品的价格

第二十八条合同中产品的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应由国家定价的产品而尚无定价的,其价格应报请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如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的提高或降低价格的,由供需双方商定。

如果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的,可以由供需双方协商暂定价格,并在合同中注明:按供需双方最后商定的价格(或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结算,多退少补。

外销转内销的工矿产品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供需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第八章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三十条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应当按照合同中商定的结算方式和中国人民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合同当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付款)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收、付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从其规定。

大型设备订货的付款办法,按照财政部、人民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开户、帐户名称和帐号进行结算。需方变更开户、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需方未按期通知或者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付款责任;如果接到通知后,仍按变更前的情况办理结算,一切责任由承担。

第三十二条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中国人民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办理,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如果需方超过承付期限,不予受理。需方无理拒付货款经说服无效的,由实行强制扣款;由于无理拒付而增加审查时间的,应自承付期满的次日起算,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三十三条需方对于拒付货款的产品,必须负责接收,妥善保管,不准动用。如果发现动用,由代扣收货款,并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能够抵补损失时,不再另行支付赔偿金;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裣其差额部分。对方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专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具体比例可由供需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商定。

根据国家指令性计划签订的购销合同,由于将产品自销而不按合同规定交货的,除按违约及有关规定处理外,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自销多得的收入,上缴中央财政。

二、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四、自提产品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的,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五、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六、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承担。

七、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八、未经需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九、在专用线自装的产品,因装载技术不善造成产品灭失、质量下降、包装损坏或者其它质量事故的,应当由承担责任。

十、用罐车发运货物,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致使需方无法卸货的,由此造成的卸车等存费及运输罚款,应当由偿付。

第三十六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退货,应向偿付违约金。产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5%,专用产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具体比例可由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二、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予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三、自提产品未按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四、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五、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六、承担由于需方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实际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保管的产品因需方保养不善而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的过错,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先由合同违约方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赔偿金,再由应当负责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负责处理。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中国人民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四十条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没有实行利改税的企业应分别在企业基金、利润留成或盈亏包干分成中支付;实行利改税的企业,应在缴纳所得税后国家核定的企业留利中支付。以上支付的各项金额均不得计入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不得挤占应当上交财政的收入。行政事业单位一律在单位的预算包干的节余经费和预算外资金中支付,不得挤入经费预算报销。依法对个人的罚款,一律不得用公款报销。

违约金和赔偿金收入,应用于弥补未能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一条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所指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者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局挂号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为准。

第四十三条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条例有抵触者,均按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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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公司产品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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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购销合同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包括:家具公司、汽配公司、煤矿机电公司、机械仪器公司产品购销合同,还包括汽车电机电器产品、软件产品、五金产品、交电产品、家电产品、化工产品、工矿产品、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以及购销合同书、购销合同样本等。

产品购销合同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最大利益,使双方的商品销售达到最大化,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

一、必备条目:

1.供销双方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2.货物名称,数量,包装,单价,总额;

3.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4.付款方式:部分预付,还是一次结清,还是全额预付;

5.赔偿约定,包括供货方没按时完成货物,质量有问题和购买方没有按时结清货款等;

6.合同订立时间,地点;

7.供求双方签名,公司有效印章。

二、购销合同格式条款: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拟定合同条款及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条款欺负对方当事人。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类条款予以说明。

(2)在合同中规定,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具有合同法第52、53条规定的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如果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从保护弱者出发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非格式条款一般是在格式条款外另行商定的条款,或对原来的格式条款重新协商修改的条款,是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如果与格式条款不一致,当然采用非格式条款。

汽配产品购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汽车配件产品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doc2)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软件产品购销合同

经友好协商,供方需方提供《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产品购销合同

:产品购销合同产品购销合同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产品。六、买方收到货物的____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卖方随货出库单(“客户联”和“回执联”)核对,如发现诸如...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壹、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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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医疗器械产品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医疗器械,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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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医疗器械产品购销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下列产品: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1

价税合计(大写):(小写)¥:

开具发票种类:按国家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付款方式:

先付款后发货,收到货款后 个工作日内发货。

三、产品交付:

1、收到全部货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给甲方。

2、交货地点: ,对货物进行签收、验收;运输费用都由乙方 承担。

3、乙方将产品运送至交货地点时,甲方应及时接收货物。如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人拒收或延迟接收货物,均视为乙方已交付货物,由此产生的货物损失风险、费用及其他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四、验收:

1、甲方应在乙方交付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向乙方出具签收单(验收报告)。如甲方收到产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供签收单(验收报告)给乙方,视为甲方已接收乙方交付的产品且对乙方交付的产品无异议,甲方须无条件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2、如甲方对乙方交付的产品提出异议,就有异议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甲方对双方确认无异议的部分仍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包装:按原厂包装标准执行。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均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交通差旅费等)。

2、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支付1日,应按迟延支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交付产品,每迟延交付1日,应按迟延交付货物部分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责任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函件、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或当面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一方如果变更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电话、联系人等),须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另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由此引起的一切均由变更未通知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广西前川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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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家电产品订购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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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家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恪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见下表:

二、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甲方指定时间

三、运输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五、违约责任:如乙方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在30天内可退货给乙方或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加条款:乙方承诺以上电器保修一年,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电器损坏乙方不负责保修。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年____ 月 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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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堰市产品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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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需方库房。

四、运输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第二条标准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通过银行承办。

七、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内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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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产品购销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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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样式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农副产品)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_____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_____》第五章所列之一情况,要求变更或

转让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

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转让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 其它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XX银行、乡政府……各留存一份。

需方: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__(公章)

代表人:__(职务: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供方:__乡__村__(公章)

代表人:__(职务: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__年__月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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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工业产品购销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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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地点:

签定时间: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

五、运输费用负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电话: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电话:

经办人:

公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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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产品购销合同简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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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方:

供 方:

工程地址:

产品名称:

签约地点:

合同条款

需方:

供方:

为明确需、供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供方向需方提供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生产厂家:

1. gcl低压开关柜。

2.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以上总价款不因市场材料价格涨落或汇率变动而调整)。

3.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合同总价款为供方按图完成低压柜生产、安装所需的全部费用,含全部设备材料费、材料检验费、机械费、人工费、运输费、二次设计费、管理费、税费、系统调试检测费、现场安装拼柜、接地等费用)。

4.第二条

第三条 产品质量标准和保修条件:

1. 产品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供方承诺严格按需方提供图纸、广州市及萝岗区供电部门要求进行制作和生产,母线室三相母线及中性母线按照图纸要求提供、安装,柜内铜母排须做平柜顶,每组低压柜零排和地排要分别用不小于zrbv-70mm2电线可靠连接于基础槽钢,每组低压柜外壳都要与基础槽钢进行不少于三点的焊接。主要开关按图采用在上海人民、贵州长征、广州白云系列中自主选择品牌系列,其它所供元器件必须为厂家全新原装产品。

2. 供方承诺,无论需方是否对产品进行并通过了各种检验,均不能解除供方对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3. 供方所供产品必须保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和性能符合本合同约定,并确保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4. 供方保证所供产品,为供方合法拥有所有权的,且可以合法转让产品,是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

5. 在供需双方约定的保修期内,供方须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若因设计或外因造成产品相关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给予处理解决,经签证认可后,需方只需提供零配件更换费用。

6. 供方所供产品保修期为验收通电之日起计二十四个月。

7. 保修期出现因产品质量需要维修,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两天内必须派员维修,否则需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维修,费用在供方保修金中扣除。

8. 因图纸设计变更造成产品更改的,供方应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负责更改,涉及到增减费用的,在产品验收送电后需方书面予以确认。为保证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需方的确认不影响双方关于交货安装日期的约定。若供方不积极配合,造成需方整体工程验收送电延误,需方有权追究供方由此造成需方的相关损失。

第四条 货品安装地点及运输方式:

供方负责将产品送至广州市萝岗区科汇金谷永电二期项目工地内并负责卸货、产品就位、安

第五条 包装标准、附件及附属资料:

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相关产品包装标准,交货安装验收前,供方须按需方要求提供产品备品附件及实验记录、产品合格证、产品证明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需方有权不予验收,由此所造成交货日期延误或工程送电延误的损失由供方负责。若在双方约定交货安装日十天内仍不能提供上述备品附件及相关资料,造成需方工程无法验收送电的,需方有权更换供货厂家,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六条 产品验收标准及结算:

1. 本合同约定产品验收标准以国家、省、市对本型号产品的制造及技术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所要求为准,且需达到相关区域供电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2. 产品货到现场并安装完毕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经需方清点有关规格、型号、柜内开关、所有配件、数量、相关技术资料须与图纸要求及合同约定一致后,由供方填报《低压开关柜货品验收证明书》并加盖公章,交由需方现场项目经理和工程部经理共同确认并加署意见,作为支付货到款的文件依据,否则不予办理货到款。

3. 全部工程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由供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加盖公章及上报工程量,交由需方现场项目经理和工程部经理共同确认并加署意见后,作为支付送电款的文件依据,否则不予办理送电款。

4. 如经需方验收不合格的,由需方出具《整改通知单》,供方应在签收该《整改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进行商品更换、补发。

5. 凡牵涉到设备改型及零部件更改的或增减设备的,供方须在整体工程验收送电后15天内提交结算凭证,否则视为放弃对合同外增加设备或零部件造价主张。

第七条 需方委派蒙丹、供方委派 为双方合同履约代表,共同负责本合同产品交货、验收签证、款项收取、质量处理、下发相关通知等事宜。

第八条 合同价款支付: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天内,需方支付总价款的20%给供方作为预付款。

2. 产品全部到达现场且安装完毕,并经需方按照需方提供的图纸初步验收合格后,需方再支付总价款的50%给供方作为货到款。

3. 全部工程经供电部门测试验收合格送电后30天内,需方再支付总价款的70%给供方作为送电款。

4. 按本合同要求,供方送齐竣工结算资料并经需方审核完毕后四个月内,供、需双方算清双方的违约责任,需方于结算完毕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95%。

5. 合同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扣除相应责任款)一次性付清。

6. 每笔货款支付的同时,供方均需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需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供方原因造成延期供货安装,每延误一天,需方有权从供方货款中扣罚人民币伍仟元作为违约金。超过合同约定时间10天供方不予供货或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延期10天或以上,即作为供方无故不予供货处理,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及另行更换供货厂家,供方应无条件退场,供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及全额退回需方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工程的竣工工期延误的相关损失由供方赔偿给需方。

2. 需方逾期付款的,工期按相应逾期的天数顺延。

3. 确因现场施工条件及供方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供方提供《施工现场签证单》,经需方工程部核实确认后方为有效,工期按相应确认影响的天数顺延。

4. 若供方所供元器件不符合需方所提供图纸标注的厂家、品牌、规格等相关要求或非原装产

5. 供方不配合需方整体工程验收送电,导致需方送电延误的,需方有权按合同总包价下浮30%给予结算。

6. 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如经税务局验证为假发票的,供方负责无条件将假发票更换为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并需按每张假发票人民币壹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由需方直接在支付合同款时扣除,供方需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税局对需方的经济处罚及一切相关经济责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有关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双方往来信函、传真,双方共同同意的设计变更签证等相关往来资料也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供方需遵守工地现场要求以及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质量事故、防火等规章制度,否则,因安全、质量等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负责。

3. 因设计变更及供电部门验收造成货品修改或费用增减,必须由需方工程部确认核实并书面确认签证后,方为认可。供方应在验收送电后15日内,将有关变更、签证等原始凭证交付给需方,做为办理结算的依据。如供方逾期或不能提供,需方则按无变更、签证处理。

4. 供方在需方整体工程完工后,供方需接通临时电源对已拼装的低压柜进行调试试验,及时出具试验报告给需方,并需派出技术人员配合验收送电。

第十一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附件:设计图纸、报价单、技术要求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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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吉林省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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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所供磷矿石P2O5≥31%。

三、交(提)货时间及数量:供方根据需方要求及货款到位情况组织发矿。

四、交(提)货地点、数量:供方货场交货。

五、运佃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需方自行负担。

六、合同损耗及计算方式:需方磅房过磅数量和减少份(晴三雨四)为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双方共同取样确认。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壹份,需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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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产品购销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60 字

+ 加入清单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供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二、合同意向

乙方拟采用定额、定时、定价的方式向甲方购买_________燃料油_________吨。

定额的意思解释为: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履行合同的时间期限内(包括一年度及每月的约定),乙方必须向甲方购买或甲方必须保证供应的_________燃料油的数额。

定价的意思解释为: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在合同确定的履行时间期限内,如遇_________燃料油的市场价格浮动(包括高于合同确定的价格和低于合同确定的价格),均按合同中确定的价格执行。

定时的意思解释为: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履行合同的时间限度,包括_____个月的履行期限及每月按计划供货。

三、产品名称、购买的数量及价格

3.1产品名称:_________燃料油

3.2产品产地:_________

3.3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际标准

3.4产品数量:_________吨+/-_____%

3.5产品单价:

人民币_________元/吨(产地: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元/吨(产地: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元/吨(产地: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及卸货事项

4.1交货地点:_________。

4.2卸货时间:_________。

4.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交货地点及卸货时间安排,以便乙方及时接货。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5.1乙方自派船只到交货地点接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不能及时接货,造成卸货滞期或货物在码头停放滞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货款结算方式

按计划每批货物卸货完毕后的_________天之内,乙方以人民币付清货款。

七、验收标准

7.1符合本合同附件的品质指标要求。

7.2甲方在每批燃料油交货前,应提供运载油船在始发地燃料油品质检验单(正本复印件)。

7.3乙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双方指定共同认可的机构进行复检,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4如果检验结果超过附件品质指标要求,应扣罚油价款,以每船进行计量计价,扣除金额由甲方从油款总额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应积极寻求货源,并保证依时提供足够的货物提供给乙方。甲方不能及时按双方确定的数额和时间供货,应承担逾期交货部分或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8.2甲方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否则依双方约定的处罚方式处罚。

8.3乙方逾期付款,应自交货之日起按日万分之_____支付延期付款滞纳金。

8.4乙方不接货,除应继续履行合同外,应承担不接货货款部分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延迟接货,应承担延迟接货货款部分的__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的履行。

九、担保条款

鉴于合同约定的决算方式为交货后付款,为了降低甲方的风险,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_____日之内,乙方支付_________吨的货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乙方依约履行,定金抵作货款。

十、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由发生,无法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关证明后,可部份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的原因继续存在,致使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后_________天仍不能交货,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10.2不可抗力的事由包括:大于_____级台风或海浪、战争、其他自然灾害等其他不能预见或不能避免的事件。

十一、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一方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二、特别约定

12.1甲乙双方特别声明:双方在合同中所确定的价款已充分考虑到因各种原因导致市场价格的大幅度上涨或大幅度下跌。双方承诺不因市价格涨跌而影响双方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间执行。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履约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外,违约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12.2甲方承诺:如遇市场价格下跌,下跌后执行本合同的风险自己承担,甲方仍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给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12.3乙方承诺,如遇市场价格上涨,上涨后执行本合同的风险自己承担,乙方仍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时间向甲方购买货物,否则视为违约。

十三、其他约定

13.1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包括_________由甲方承担;

13.2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包括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3.3为了支持甲方积极寻求货源,及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每吨_________元,支付甲方寻求货源的开拓费用。该笔费用支付的期限为_________。

13.4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附件包括:

附件1:_________

附件2:_________

附件3:_________

13.5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13.6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见证机关持一份。

十四、合同履行期限

14.1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4.2每批货物的履行以附件所确定的内容为具体履行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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