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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的职能是什么(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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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8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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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分支机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所指分支机构为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办事处。

第一章 财产监督机制及人员职责

鉴于目前分支机构管理架构相对简单,负有财产监督职责的相关人员为分支机构会计、出纳、仓库人员等。分支机构会计是主管分支机构财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主要负责人,直接向总公司财务中心汇报工作,接受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仓库主管(未设仓库主管的分支机构为仓库负责人)为主管分支机构存货的主要负责人,有关及时收、发、退、存货物,防火防盗等日常的事务性工作,直接向分支机构经理汇报工作,接受分支机构经理的指导和安排,有关出入库手续、库房制度建设、盘点等库存的监控工作,则直接向总公司财务中心汇报工作,接受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在分支机构内,两者应密切配合,共同协助分支机构经理完成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分支机构出纳(所设的专职或兼职的内部人员)主要经管分支机构内部的货币资金,接受分支机构会计的业务指导。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和仓库负责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中心直接委派或任命。

一、分支机构会计的工作职责:

1、审核仓库入仓单,保证调拨入库数量无误,协助总公司完成调拨差异调整; 2、控制客户的信用额度,保证公司信用额度控制制度的执行;

3、完成应收账款相关账务的处理(包括销售收入、回款、返利、调价、运费等); 4、月底和业务人员对账,出具正式对账单并由业务人员与客户对账,跟踪对账情况; 5、月底组织对库存商品的盘点,出具盘点表及盘点报告; 6、审核分支机构人员的费用报销并协助总公司控制费用; 7、控制分支机构人员当月借款限额; 8、制作分支机构工资表

9、每周与分支机构出纳一起进行现金盘点,保证账实核对无误; 10、报送总公司要求的财务报表及销售报表(每月5日前向总公司报送); 11、保存相关的账务资料 二、分支机构出纳的工作职责:

1、经管分支机构的所有库存现金和银行账户; 2、根据审批后的审批单办理现金收款、付款业务;

3、建立手工现金日记账并按业务发生的时间序时登记库存现金收支情况,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实相符;

4、建立手工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按业务发生的时间序时登记,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不得坐支或挪用现金; 6、对库存现金和相关单据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完整。 三、分支机构仓库主管(仓库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1、合理安排仓库人员的工作,严把商品出入库的手续,保证库存商品的安全和完整; 2、依据公司制度及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执行商品出入库的工作流程,做好验收、装卸、检验和登记商品出入库等各项工作,保障商品流转的正常进行;

3、与分支机构会计密切配合,组织仓库商品的盘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负责库存商品的码放工作,做到按品种、按规格分门别类地摆放;

5、对下属员工的工作状态及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反映并解决问题; 6、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等工作,落实安全责任;

7、加强对残次商品的管理,将每周(或月)发生的残次品情况及时上报总公司处理; 8、遇特殊情况,如分支机构经理违反制度强迫发货、发生火灾、盗窃等特殊事件,可直接向国洲副总和财务部经理汇报情况。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一、收支两线管理

分支机构在经营地开设二个银行账户,一个“收入”账户,一个“费用支出”账户。 (一)收入账户管理

收入账户专门用于收取分支机构所有的货款收入,包括所有收取的现金、代理金等收入。分支机构无权支取收入账户中的任何银行存款。分支机构每周星期一将“收入”账户中上周收入的银行存款划回总公司指定账户,不得截留、挪用此账户的款项。对于有档口的分支机构,当日收取的现金不迟于次日上午12点前存入收入账户。分支机构会计每周需提供一份上周的销售收入业务明细表。

1、除有门市(档口)在销售商品时可直接向客户收取现金外,分支机构不得向客户收取现金,如特殊情况确需收取现金的,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经分支机构经理和会计核准后,以书面委托收款形式通知客户付款。(委托书如附表一)未经同意私自收取客户款项属严重违规行为,一经公司发现,将严肃处理。

2、对客户直接将货款汇回总公司或总公司转账收款的,分支机构会计应及时通知总公司财务,经总公司出纳确认货款到账后,由总公司以收款确认单(附表二)的形式通知分支机构记账。 (二)费用支出账户管理

费用支出账户专门用于分支机构的日常费用支出,其资金来源由总公司拨入。

1、分支机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制度。分支机构所有的货款收入,必须全部存入

收入账户,分支机构的费用支出只能从“费用支出”账户支出,严禁分支机构用货款支付费用。 2、对于总公司人员在分支机构提取备用金必须经总公司审批,具体操作程序为该总公司人员向分支机构经理提出申请,由分支机构会计审核后传真总公司,财务中心接到传真后按公司借款审批程序处理,并在核准后回传分支机构财务。总公司人员提取备用金后,分支机构会计需及时通知总公司记账,并将相关单据原件一同寄回总公司(分支机构只留收据复印件)。 二、对分支机构个人借款的规定: 1、分支机构个人借款审批权限规定:

a、 借款累计余额在个人月工资的50%以内(含50%),由分支机构会计审批; b、超过个人月工资的50%并少于100%的(含100%),由财务中心审批; c、 超过个人月工资的100%并少于1万元(含1万元),由管理本部审批; d、1万元以上由集团执行总裁审批。

严禁分支机构出纳在未经相关人员审批的情况下向分支机构人员发放借款。

2、对于因出差原因需借款的员工,由该员工向分支机构经理提出申请,经分支机构会计审核后传真总公司,按公司借款审批程序处理; 3、分支机构员工无生活费用,可向分支机构办理借款;

4、原则上借款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个人借款不按规定进行费用报销或归还时,分支机构会计必须从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回;

5、对于未还清借款的员工,分支机构财务原则上不得再受理其新的借款申请。

第三章 费用开支管理

一、分支机构费用实行预算管理

分支机构会计于每月28日前向总公司财务中心报送下月的费用预算表,由财务中心据前期费用发生情况审核并报执行总裁批准后执行。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凭总公司审批同意报销的金额报销费用。

二、分支机构费用报销审批权限

分支机构的费用支出单据统一按月寄回总公司,按公司报销程序执行,分支机构无权在未经总公司核准情况下进行费用报销支出。 三、费用发生标准及相应附件要求

分支机构费用支付的标准及相应的附件要求按本制度所附《分公司费用支付标准及报销附件表》及《办事处费用支付标准及报销附件表》执行。 四、费用报销流程

1、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交分支机构经理审核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分支机构经理作为部门经理对报销单签字确认;

2、报销人把经分支机构经理签字的报销单交分支机构会计,分支机构会计按《分支机构费

用支付标准及报销附件表》的要求审核单据并填写《分支机构人员报销记录与核定表》。其中,分支机构的一切公共支出,如房租、水电费、运输费等由出纳统一支付和报销。对超支的费用会计应不予审核,如确为合理支出,由报销人经分支机构经理签字后直接向总公司申请,分支机构会计查核总公司的审批情况进行审核;

3、次月3日前,分支机构会计整理报销单和《分支机构人员报销记录与核定表》并寄回总公司,按总公司报销程序处理;

4、报销单据完成公司的报销程序后,由总公司主办会计按审批情况补填《分支机构人员报销记录与核定表》的“同意报销金额”、“扣款额”及“备注”栏,由财务经理核实后传真分支机构出纳,由出纳按《分支机构人员报销记录与核定表》的“同意报销金额”冲减个人借支或返还现金。

流程图如下:

五、工资审核与发放流程

分支机构员工每月的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15日。

1、每月8日前,分支机构会计据本机构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出勤情况制作上月工资表,经分支机构经理审核出勤情况签名后传真总公司财务中心;

2、总公司财务中心按相关人员的工资标准及人力资源部人事记录审核工资表并按公司费用支付程序审核和报批;

3、财务中心把经核准发放的工资表传真分公司会计并由出纳发放工资; 4、分支机构出纳发放工资后把发放工资单据交会计寄回公司。

对于离职人员工资的发放,由离职人员填写离职申请表,按公司离职程序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及交还公司所有的财物后,由分支机构会计核算工资并连同离职申请表传真财务中心申请发放,严禁未经财务中心同意私自发放离职人员工资。

第四章 应收账款管理

一、信用额度控制

每个会计期间总公司据分支机构申请,核发分支机构新一期的客户信用额度表。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客户信用额度管理。

1、授信额度的申请,严格按公司的信用管理制度执行,必须按时上报,经总公司审批后,方能执行。不允许未经审批先执行,以及超过审批额度执行。

2、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批准的授信额度,不允许超信用发货。

3、分支机构应随时检查经销商的信用执行情况,及时清收到期货款。对到期未回款或不守信用的经销商,申请取消信用额度,并对其欠款进行催收、清理。

4、对信用额度的调整,分支机构须提出申请,上报公司审批后执行。对连续三个月未提货或提货额少于授信额度的,分支机构应对经销商进行清理,上报申请取消或调减信用额度,并对其欠款进行催收、清理。

5、分支机构不得与经销商串通,私自提高信用额度或无款发货、先货后款,若有此类情况发生,公司将予以严惩。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

6、分支机构会计作为信用额度的直接控制人员,对超信用额度客户不予签名发货,对无分支机构会计签名的销售订单仓管如有出货,将对仓管人员和相关业务员予以重罚。

7、如确需超过信用额度发货,由分支机构经理向总公司提出申请,按公司审核程序执行。 二、对账操作程序

分支机构应每月与有欠款的客户进行应收账款核对、确认工作。

1、次月3日前由分支机构业务部各业务员向会计提交各个客户上月发货、收款及欠款结余情况表,由会计审核后填写“对账单”(见附件三),签名作实后提交业务员与客户进行对账。对账单的金额、截止日期必须与总公司账套设置的会计期间一致。

2、业务员应催促客户及时进行核对、并要求客户在对账单上签章确认(如为单位,必须取得对方财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个体,必须由对方老板签章确认)。对于客户有异议的对账单,要求客户在对账单上详细说明。

3、业务员收到客户确认的对账单后,应提交一份复印件由财务归档。对于客户有异议的对账单,业务员应及时与会计沟通,解决对账差异,并重发对账单,要求客户签章确认。

4、各业务人员必须按“应收账款在谁手里就由谁负责清理”的原则,积极清理过去遗留的应收账款,不得扯皮推诿。

5、业务人员离职时必须对所负责的客户的应收账款重新核对,取得客户的确认并经总公司

审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对账流程如下:

⑤复印对账单由会计备档

三、客户返利

1、返利的标准:

a、 客户经销的产品必须是公司产品。 b、发行的新片、特价品不享受返利优惠。

c、 能享受销售返利的客户必须是与公司签订经销协议的客户。分支机构应与客户商洽合作条件,并以书面形式报回总公司,经本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分支机构应将经审批后的返利合同送一份至总公司财务部备案。 d、客户返利按月或季计算。

e、 客户返利的计算以当月(季)的回款金额为基数进行返利的计算。 2、返利的程序:

a、 由分支机构业务代表提出申请,根据客户的当月回款额,按当时与客户商洽合作条件确定的返利率计算返利并提交分支机构经理审核。

b、分支机构经理据客户的回款额进行审核并提交分支机构会计审核。 c、 分支机构会计确认回款额无误后提交总公司按总公司返利程序执行。

四、应收账款内部转账操作

客户的应收账款从总公司转到分支机构管理或分支机构客户转入总公司管理,应按以下方式进行客户管理交接:

1、总公司客户转到分支机构:

a、 由于总公司营销策略的需要或其它原因需把客户应收账款转到分支机构的,先由总公司业务员与相应的销售会计进行内部对账,并由销售会计提供正式的对账单签字确认后由业务员与客户进行对账。

b、总公司业务员完成对账并取得由客户签章的对账单后,填写转账申请单向相应的销售会计提出转账申请。

c、 销售会计接到申请单审核后转交总公司主办会计

d、总公司主办会计在转账申请单签名同意后传真给分支机构会计

e、 分支机构会计通知分支机构经理指定相应业务员与客户沟通确认应收账款 f、 由分支机构业务员和会计进行确认应收账款无误后签字回传总公司

g、总公司主办会计把由分支机构业务人员和会计签名核实后的转账申请单转交销售会计转销客户应收账款

2、分支机构客户转入总公司:

分支机构客户转入总公司按总公司客户转到分支机构的转账程序进行类似的操作。 注:总公司主办会计是应收账款内部转账的关键控制人,未经其同意,分支机构会计或总

公司销售会计不得接受其他人员的要求进行转账工作,造成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责任由相应会计承担。

五、应收帐款的调整

1、对于客户欠款(应收帐款)在客户之间相互地转移,必须取得客户之间财产转移的确认函,确认函后附货品转移的清单,该确认函在客户双方签字后,经分支机构经理和会计确认后方可做为调帐依据。

2、客户(总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客户)要求对其现有库存的滞销品降价,以促进销售,分支机构经理应派专人到客户处清点商品,确定品名、数量、价格,编制一份清点表,由客户签字确认,经分支机构经理、会计审核后传回总公司审批,以此作为调减客户应收帐款的依据。分支机构相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 六、发票开具程序

对于分支机构人员申请开具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按如下方式操作: 由相关业务员填写发票开具申请单(附表四),交分支机构会计审核欠款情况、申请金额后传真总公司财务中心,由财务中心按规定开具。

第五章 商品进销存管理

一、商品调拨 1、商品调拨流程

(1)分支机构计划员根据经销商的购货申请与仓库的库存情况,填写“商品调拨申请单”,交分支机构经理审核。

(2)分支机构经理应查询库存及客户需求情况,对“商品调拨申请单”认真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3)分支机构计划员将经分支机构经理签字同意的“商品调拨申请单”传真至总公司指定的业务员。

(4)分支机构仓库管理员收到货物后,根据配送中心交货清单上所列货物清点,发现实际点收的货物和发货清单有误的,立即检查原因并填写收货差异表通知分支机构会计。

(5)分支机构会计在审核收货品种、数量的真实性后传真总公司相关业务员。 (6)总公司相关业务员按差异情况作相应处理并提请总公司会计调账。

2、商品退货流程

(1)分支机构计划员根据仓管员的要求和预计的销售情况,填写退货申请单交分公司经理审核。

(2)分支机构经理据库存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3)分支机构计划员在取得经分支机构经理核准的退货申请单后联系托运并把退货申请单和托运单传真到总公司相关业务员。

(4) 总公司相关业务员在配送中心清点后与分支机构计划员核对退货差异。 二、商品销售

1、分支机构商品销售分现款现货、先预收款后发货、先发货后收款(信用额度内发货)三

种方式。

(1)现款现货:客户向业务主办提出购货申请,打单员打印商品销售清单,经分支机构会计审核后传仓管员备货,客户付款并在商品清单上签名,财务收款并在销售清单上签名交给仓库组织发货。

销售流程如下:

通知发货

(2)先收款后发货:客户提出购货申请、预付货款给分支机构并将付款单据传真给分支机构业务员,业务员对货款确认并在客户付款单据上签字后交分支机构会计,会计查询银行收入户收款情况,如由总公司代收款,由分支机构会计向总公司出纳查询到账情况并在收到收款确认单后确认。在分支机构会计确认收到款后在商品销售单签字同意发货交分支机构仓库管理员,仓库组织发货。除部分有信用额度的大客户与档口现款提货外,分支机构的销售一律实行先收款后发货的销售方式。

销售流程如下:

(3)先发货后收款:对信用较好、回款及时、每月销售量相当大的客户,由分支机构经理根据客户的销售与回款情况制定信用额度,报总公司管理本部经理与总经理签字后执行。严禁分支机构私自对客户铺货销售。

销售流程如下:

2、客户提出购货申请,业务员接单后必须经分支机构会计审核(注意事项:如果为现款现货和先收款后发货的会计需审核收款情况、如果为先发货后收款方式需审核是否已超出信用额度)签字后,仓库管理员方可发货。会计人员根据销售单与托运单作账务处理。 3、客户退货

(1)客户退货的范围:所退货物必须是公司销售给该客户的产品。 (2)客户退货的审批权限

a、 该客户本月退货额累计在上月销售额10%以内由分支机构经理审批;

b、该客户本月退货额累计超过上月销售额10%的由分支机构经理向总公司申请经公司审核程序执行。 (3)退货价格的确认标准

a、 对未破损、损坏的产品:按相应品种现时销售价计价,如现时销售价高于当时发出价,则按当时发出价计价;但如为新片裸碟退货,按退货时单价打8~10折计价; b、对破损、损坏的产品:按相应品种现时销售价扣除0.8-1.2元/片计价。

(4)客户退货的操作流程

a、 客户将拟退货的产品名称、数量、质量状况传真给分支机构的业务人员,业务人员按前述规定审核是否准予退货。

b、对符合退货条件的,业务人员报分支机构经理按权限进行审核或审批。经审批后业务主办方可电话通知客户予以退货。业务人员复印两份审批表,分别交分支机构会计与仓库管理员。分支机构会计有监督退货是否按规定执行的责任。

c、 仓库管理员收到客户退回的产品后,清点验收后将一式三份的退货清点单中的两份分别交给会计和业务人员进行相关处理。

d、业务人员作为客户退货的责任人,对退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负责,并负责与客户退货的差异协调。

4、代发货及代收退货操作

因业务开展需要,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与分支机构存在的代发货及代收退货行为,其处理方法如下:

(1)代发货操作:

a、委托发货业务部门业务人员填写委托发货明细表,分支机构会计审核签名后由业务

人员传真代发货业务部门,由代发货业务部门开具销售订单;

b、代发货公司业务部把代发货销售订单及委托发货明细表(传真件)交由会计审核,

相关会计审核委托发货明细表(传真件)是否有分支机构会计审核签名以决定签名发货;

c、仓库管理员按经会计审核后的销售订单发货并把托运单交由代发货部门业务员保管; d、代发货公司会计把客户应收账款转到委托发货公司核对收货差异和催收。

a、 业务人员传真经签字的审批表到代收退货的总公司或分支机构接口业务人员,由代收退货业务人员复印审批表给仓库管理员。

b、仓库管理员收到客户退回的产品后,清点验收后将一式三份的退货清点单中的两份分别交给会计和业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c、 代收退货公司会计把客户退货额转到委托发货公司核对退货差异。

三、库存管理 1、存货进出库

(1)、分支机构的库存商品,包括成品、裸碟、包装材料、海报等(有门市的分支机构,其在门市陈列的商品,视同库存商品),除因正常手续(如销售、赠送产品)出库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公司商品。

(2)、库存商品的出库必须严格履行规范的出库手续,严禁以手写单的形式出货。 (3)、分支机构仓库主管(负责人)作为分支机构库存商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建立具体的管理制度,必须严格加强分支机构商品进出库管理。

(4)、入库的商品原则上不许外借,但为了丰富内部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特作如下规定: a、 内部员工借碟的申请,必须在分支机构经理和会计签字后,仓库方给予借出; b、借碟后归还的时间:电影2天,电视剧7天;

c、 每次限借一套,前次借出的碟子归还后方可再借下一次; d、同一品名、节目的碟子只能限拆包装一套; e、 仓库应指派专人负责借出碟的保管、登记工作。

2、盘点制度

为保证核算的真实性和加强库存商品的监管力度,分支机构在每月月底必须对库存商品

进行盘点,由分支机构会计出具盘点表及盘点报告(对盘点有差异的商品,必须查明差异原因),各相关人员(仓管员、会计、盘点人等)签名确认,在次月随费用单据及报表一同寄回总公司。 3、库存合理化

为了保证分支机构库存合理化,确保单品当月流通率不低于100%,避免出现商品缺货或

过剩现象,由分支机构经理与业务员结合近三个月单品销售量一同作出产品安全库存量明细表,交总公司审批后由分支机构经理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每月初3日前提交上月末《安全库存与实际库存对比明细表》到财务中心及管理本部审查。

第六章 审计监督

一、总公司成立专门的审计机构,配备专门的审计人员,依据总公司的授权,对各分支机构行

使审计监督职能。

二、总公司委派专门的审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各地分公司、办事处,对财务收支活动、经

营管理活动、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性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必要的评估。 三、分支机构的经理、会计、仓库主管(负责人)离职时,应进行专门的离任审计,对其在任

职期间的工作绩效、授权的执行或遵守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等方面进行评估。 四、分支机构人员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时,应采取积极协作的态度,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不

得故意回避、刁难、阻挠和打击报复。

五、分支机构人员对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和审计结论存有异议的,可向总公司财务中心投诉或

申请复议。

第七章 其他

一、文本单据管理

1、分支机构应将总公司调拨单与分支机构产品入仓单粘贴在一起作为商品入库凭证。 2、分支机构应将本分支机构销售单及托运单粘贴在一起作为商品销售凭证。 3、分支机构应建立客户应收账款账袋,妥善保管客户应收账款确认资料。

4、分支机构应将上报总公司的所有申请、报告、报表等资料和总公司下发的所有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分类保管。 二、合同及担保

2、担保

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严禁分支机构对外进行任何事项的经济担保。 三、其他

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在实行中将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2、本制度经总公司副总经理及集团执行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广东ABC发展有限公司

管理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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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财务会计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基本要求,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相关制度。

2、组织企业预算管理 ,组织年度总预算的制定和分解落实,实施预算全过程控制,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考核。

3、合理组织财务活动,正确计算和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对企业的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企业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须经财务总监签署,设计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或协议等,在企业内部须经财务总监会签。

5、建立财务总监例会制度。每月召集一次财务经理工作会议,财务经理汇报每月工作情况,所述企业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交流工作经验,安排下月工作。

6、企业经营活动中出现或将发生重大事项时,财务总监应及时向经理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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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建立公司会计核算的制度和体系;

2. 按期做好年、季、月度财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帐相符;

3. 做好成本核算,负责组织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 负责对各部门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和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好用好资金;

5. 对往来结算户随时清理、督助相关部门及时催收款;

6.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审批报销发票单据;

7. 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分析,向总经理提供综合性财务分析报告和根据工作需要向部门提供专项财务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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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酒店财务会计的职责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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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描述

1、悉知本地税收政策,确保酒店依法纳税,;

2、根据各类原始凭证完成记账工作;

3、编制规定事项的财务报表,保证财务报表的按时完成;

4、完成每月各项税费的申报缴纳及申领发票工作;

5、完成每月房费、餐饮、商品等收入的分析工作;

6、确保前厅将所有应收账单上交齐全,并负责应收帐款相关凭证的完整保存,做好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工作,协助并督促销售人员及时收回应收账款;

7、审核酒店发票开具情况,保证按税务局规定条款开具相应发票,并做好发票登记保管工作;

8、定期安排库存现金及备用金的盘点工作;

9、编制应付账款资金计划,按计划支付欠款;

10、严格执行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根据酒店财务制度审核各项费用报销单据;

11、根据人员编制、人员变动及考勤资料审核人事部编制的工资表;

12、根据酒店管理要求,核查酒店物料领用及归集物料成本;

13、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会计基础理论、酒店财务与会计、管理会计知识等

3、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1年以上酒店财会工作的实践经验,能胜任本职工作。

4、工作踏实、数据概念强,责任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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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 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 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 第六条 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 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 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 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 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 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 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 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 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 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 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 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 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 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 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 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 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 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 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

容: (一) 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 (二) 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 (三) 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 (四) 数量; (五) 单价;

(六) 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 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 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 (九) 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 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 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除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 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

具; (三) 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 第三十二条 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 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 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凭证有:

(一) 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 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 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 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五) 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 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 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 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 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 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 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

规; (二) 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 (三) 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 (四) 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

确; (五) 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 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 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 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 (二) 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

(三) 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 (四) 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 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 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 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 (二) 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 (三) 接待的金额要相等;

(四) 按所附原始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 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 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最后一本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 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会计账簿的设置

第四十八条 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 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十条 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 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 第五十二条 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第五十三条 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 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 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 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 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达因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生及余额表 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 。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由会计机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 第五十八条 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 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核算

第五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股东)对本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 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实收资本(股本)是指股东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赠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 实收资本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筹集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投入资。

第六十三条 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应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担本公司风险 。

第六十四条 本公司负债包括各种银行货款、往来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及其他负债。

第九章 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六十五条 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不含20xx元 )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六十六条 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应比照顾定资产管理办法,设立分类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帐,建立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

第六十七条 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年终前为定期盘点清查的时间。

第六十八条 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 第六十九条 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弄清情况,提出意见 ,逐笔报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规定作帐务处理。

第十章 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七十条 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第七十一条 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对帐,并确保账款相符。 第七十二条 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 长期和短期投资的核算

第七十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案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金融债券、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货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四条 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符合信用,稳健、效益的原则,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七十五条 购入有价证券按有价证券的面值和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第七十六条 出售经营性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出售经营性有价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七条 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增加或冲减投资收益。 第七十八条 对外证券投资分析得的股利或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并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第十二章 其他类资产的核算

第七十九条 公司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八十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八十一条 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

第八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 ,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技改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的修理费以及摊销期超过 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第八十三条 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营业之日起分5年分期摊入营业费用。

第十三章 经营成本的核算

第八十五条 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等按规定计入成本。 第八十六条 营业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员工培训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其它费用等。 第八十七条 费用控制及管理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章 经营收入的核算

第八十八条 经营收入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 第八十九条 代理性业务只将公司代理费计入公司营业收入。 第九十条 一般贸易类业务可按交易额计算公司营业收入。

第十五章 投资收益与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第九十一条 投资收益是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利润、利息等收

入。 第九十二条 营业外收支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却是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六章 纳税、利润及其分配

第九十三条 本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净利润=利润总额-应纳所得税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国债投资收益根据规定不缴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四条 所得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 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 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三) 提取任意公积

金; (四) 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九十五条 本公司须依法申报和交纳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纳税种。

第十七章 会计报表的种类与编制

第九十六条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本公司应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报表。

第九十七条 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内部管理报表主要由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务副总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

第九十八条 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

第九十九条 向外爆出的报表如发现有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之前必须由分管财务的财务副总和其它高管审核、签字。上报会计报表时,应当制作会计报表封面,并加盖告你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和报表编制人应当在报表封面上签章。

第十八章 会计工作交接

第一百条 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一百零一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 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 为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 编制已较轻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瓷盘及有关资料等。 第一百零二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财务副总(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 第一百零三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一脚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一百零四条 财务部副经理以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一百零五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页数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一百零六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九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百零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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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企业财务人员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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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主导公司会计核算、报表、分析、预算、决算工作,组织公司年度综合财务计划和控制标准;

2、建立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对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进行总体控制;

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监督监控制度,实施有效的内部监督;降低成本,控制费用,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4、操作公司资本运作、上市筹备、供应链融资等方面工作;

5、维护并管理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机构的关系,建立并拓展融资渠道,根据实际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及时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6、主持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有效地监督检查财务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适当及时的调整;

7、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按时完成税务申报以及年度审计工作;

8、参与公司重要经营活动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汇报公司经营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及计划的具体情况,为公司决策层人员提供财务分析,提出有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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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6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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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并做到准确、及时地核算公司的资金运作和效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管理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各部门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协助并参与公司经理层的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对高效地调度、使用公司资产提出合理的意见。

5、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要求,准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时缴纳应缴的各项税费。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的人事组成:财务经理、会计、出纳。

财务经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总经理以上(包括副总经理)的人员兼任,财务经理是公司的会计主管。

担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会计、出纳岗位人数的具体设置视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而定。

第四条 为了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在现阶段不单独设置会计、出纳岗位,其相关职能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财务会计人员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财务会计人员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财务会计人员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和资产盘点,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在清查盘点中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会计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九条财务会计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按公司制度的规定报送相关信息需求方。公司内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报表,须经编制工作人员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出;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须经编制人、财务经理(会计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发出。

第十条 财务会计人员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

财务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内部牵制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会计人员不得将原始凭证的审核、会计事项的处理、登记帐簿等会计工作事项交予出纳人员完成。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

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监交。

三、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三条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 以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五条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六条 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第十七条 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八条 坏账核算方法:直接转销法。

第十九条 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实际成本入帐。原材料的成本由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构成。在产品和产成品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产成品(包括半成品)的发出以品种法[即:个别计价法]计价。 原材料以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条 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投资(即债券、股票等)。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下(含20%)或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上且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按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上的物品。 固定资产按实际取得的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法,从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如下: 类 别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残值率 5% 5% 3% 5% 3%

使用年限 20年 5—10年 3—5年 5—8年 3年

第二十二条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厂房、待安装或正安装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于新建、安装及试生产期间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在实质上已经完成、并实际投入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并停止相关费用及利息的资本化。

第二十三条 无形资产

公司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摊销。

投资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权以评估值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与公司存续期孰短”的原则确定摊销年限并在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

第二十四条 收入的实现

销售产品的收入以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企业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即作为收入的实现。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提供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为营业收入。

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营业收入。

第二十五条 其他会计政策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条 财务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具体领导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地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2、组织制订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贯彻执行。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拟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交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研讨制定。制度正式公布实施后,要积极向公司内部各部门和人员宣传、讲解,并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单位负责人或公司董事会报告。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总结,不断地提出修订意见和措施,以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组织编制公司的财务预算等,经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4、会同公司内部各部门,定期组织实物资产的清点核实工作,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开展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月、半年、年的预算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

6、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

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7、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等的经济合同和协议,应拒绝执行,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对重要的经济合同和协议,要积极参与拟订,加强事前监督。

8、负责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领导层进行决策,加强经营管理。要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都要经过认真审查,保证真实可靠。

9、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确核算应缴税金并按时缴纳;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税收少缴、漏缴,相关会计人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损失。

3、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编制有关财务计划或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状况、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财务经理和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5、协助财务经理,在其他部门和人员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财务清查和资产清点核实,并及时对清查和清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有关说明;协助财务经理对清查和清点核实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完成各项成本定额、费用标准的制订,并将制订的方案提交公司领导层讨论定案。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8、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的程序要求办理款项支付事项。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公司财务制度中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对于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5、完成总经理或主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条支票由出纳或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三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三十一条已领用而未注销的支票,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本制度另有规定除外)。总经理外出时,应授权财务经理负责审签一般性、金额不大的款项支付;对于特殊性或金额较大的款项,财务经理应请示总经理,经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六、现金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规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标准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三十六条 公司因购买固定资产等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三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须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审批单》,经财务经理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会计审核费用、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付款或清帐手续。

第四十一条每月发生的固定性费用支出,如电话费、房租、水电费等,由具体经办人填制自制凭证和取得原始凭证(经办人员应在相关凭证上签字和注明经办时间),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销。

第四十二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事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发放。

第四十三条符合现金支付条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所规定费用外,其他费用报销应由具体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并填制费用报销单,说明费用发生事由,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四十四条 使用非现金(银行转账或抵债等)支付费用,应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七、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档案清册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议记录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四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造册。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规定,具体保管年限详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年

(3)银行对账单 5年

2、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15年

(3)固定资产卡片 15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 5年

3、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永久

4、其他类:

(1)财务成本计划 3年

(2)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永久

(4)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第四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各部门工作人员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或者复制。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应在档案查阅登记簿上签字,并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四十八条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八、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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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财务出纳有哪些主要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出纳,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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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

2、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包括银行结算单据的填发、取得、核对;

3、保管现金、存单及其他各类有价证券,并定期盘点核对,如发现涨短,及时上报处理;

4、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限额,以保证公司三日内正常经营需要为限;

5、负责各项收付款业务及工资发放,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无故延误;

6、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

8、根据帐务处理需要,及时将在手单据整理移交会计主管编制记账凭证;

9、月末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

10、按时清理帐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时报帐,杜绝个人长期欠款;

11、负责在手税务发票、收据、支票等票据的保管和安全;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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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会计,全文共 1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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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三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第四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二章

第六条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七条

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等。

第九条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一条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

第三章

第十二条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应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十四条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预提费用等;

第十五条

各项流动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短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按照确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

第四章

第十六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第十七条

企业的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第十八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五章

第十九条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企业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企业应将当期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应将当期已销商品的进价转入当期的费用。

第二十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计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支付职工的工资,应当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职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应付福利费,计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二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当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第六章

第二十三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金额。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第二十四条

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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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企业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经理,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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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年度综合财务计划和控制标准;

2. 负责公司财政方面的业务和策略,包括会计管理、财务计划、财务程序、内部审计、财物、成本控制和投资研究分析。

3.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财务监管,认真履行财务收支审批手续和费用报销制度,正确合理调度资金,保证日常合理开支需要;

4. 组织完成各项对外财务报表、对内各项管理报表的编制工作,完成年度审计及决算工作;

5. 与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建立良好关系,寻求政策或经济支持;

6. 完成总裁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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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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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职责,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

第三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设置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管理科,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理解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五条学校管理科财务组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构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条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的拨款收入、学杂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含各项经费拨款、离退休人员经费、大额基建拨款),应按预算收入计划组织收入,对基建拨款应专户储存。

2.学杂费收入:按省物价局和高教厅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财务部门应在有关科室的协同下,用心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专业、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专业,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这两项收费依据(含联合办学部分),应加盖学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确定并交管理科财务组;当年新生名单、专业应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交管理科财务组;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应及时通知财务组。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财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财厅干部职工的子女,减免数只能为学费总额的50%,其他杂费不减免。

⑷学费一年收缴一次,在秋季入学时进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确有实际困难,经主管财务副校长批准可延期交纳。否则,视同故意不交学费,学校将责成限时交纳,超期不交者,应予劝退。

⑸联合办学学费收入,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收纳入库,并定期到联办单位核对收费状况;属联办单位的收入也应及时、准确地划归对方。

⑹对学杂费收入,财务部门应自收费之日起,30天内做好清算、核对、结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收费状况。

3.培训费收入:指学校培训中心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收取的各项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学校所属房屋出租租金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如发生合同纠纷引起房租减收或滞纳,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以便妥善处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学校小卖部、饭堂承包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不得拖欠、滞纳,否则,应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予以处罚。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饭堂、小卖部交纳的折旧费、各种考务费、学校财产变价收入、赞助费、罚款收入、采购物品返还费用等应属学校的收入。

第九条学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学校的收入,私设“小钱柜”;为学校或科室采购物品、缴纳款项等,不论对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回到的现金、礼金及物品,都要缴交管理科,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第十条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引起学校收入减少或流失,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职责。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借款是指学校各科室因办公、教学、后勤等工作需要购置设备、办公物品、公务出差以及行政维修等,请求学校财务组给予的借款或预付款。

第十四条借款手续规定

借款包括现金借款和支票借款两种,借款经手人须按如下规定办理借款等手续。

1.凡借款额或预付款额超过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状况需大额现金(1000元以上),须经校领导批准;超过3000元者,还需提前2天到财务预约,否则不予借出。

2.借款时,须填制管理科财务统一印制的“借款单”,先由各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报有关审批人签批,以后凭“借款单”到财务组借款。

第十五条借款、预付款批准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审批30000元以下。

3.财务主管应对各部门借款进行审核,凡XX元以上借款、预付款,须事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提交校领导批准。对不合乎制度规定的借款及预付款,财务人员应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额的各项借款及预付款,由各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金额的借款,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校长负责签批。

5.借款后,借款经手人须在预定的还款日期内还款或凭正式发票到财务报销,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结帐前须办理完报销手续,特殊状况暂不能报销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6.一般状况下,第一次借款未报销之前不给予第二次借款。

7.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维修、改造、采购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预付款,凭学校领导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关资料说明(如合同、购物用途说明),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8.学校举办临时性的大规模活动,如运动会、艺术节、庆祝活动等,主办单位须提前列报用款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9.各种借款、预付款的归还及报销,实行谁审批借款谁负责审批报销的原则,不能交叉审批。

10.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借款经手人应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如放假时仍未到财务报销者,视同占用公款处理,并从借款人工资收入中扣回。特殊状况需续借须经财务科长批准。

四财务报销与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学校的各项支出,除工资、福利经常性支出及节假日支出外,应分清支出类别,在取得发票等报销凭证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及时入帐。

第十七条报销支出审批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内。

2.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30,000元以内。

3.凡每笔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应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后再报校领导批准。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额以上的各项支出,由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最后由校长负责签批。

5.报销凭证应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应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资料,发票背面应有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证明;采购物品还须有仓管员验收签字。对于不贴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给予报销。

6.下列状况的支出,经科室审核后,报主管财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方可报销。

⑴“白头”单报销,每单数额应在50元限额以内,并有商店等单位印章、购买数量、单价、支出用途。用款经办人应尽可能索取正式发票。

⑵特殊支出无发票及其他报销凭证者,应有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2人以上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专项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差、学习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须先报校长审批。

2.教职工外出参观、学习、参加各种会议、公务办事,所需时间2天以上,或超过广州市范围的事项,应在各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校长批准。

3.各种餐费,主管财务副校长每次审批XX元以下;超过限额报校长审批。

4.学校预购学生教学用书支出,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审批。

5.各教研室确需购买少量的教学用参考书、资料,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6.大批量印刷各种教学用书、资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提出意见报校长批准。

7.图书馆藏书、全校报刊杂志采购支出,由校长审批。

第十九条各项支出审批报销的分类

根据支出审批权限,对各项支出作分类。

1.基建支出:是指学校因事业发展和保证正常的教学、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校舍或教学设施等项目,包括学校的房屋、建筑物、装修、添置大型的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保证学校资金能办实事、办好事。

具体执行办法按《广东省财政学校基建财务制度》办理。

2.修缮费支出:是指学校小型、简单的修缮、安装等项目的支出。根据有关科室列报的用款计划,应事先签定协议,报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核签字。

⑴修缮费支出,应按报销审批权限签批。

⑵修缮支出计划、合同应送财务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缮项目的验收务必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可凭正式发票、验收人签名及校领导批示到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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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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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支出必须先审批后支出,出纳不得随意支出。

2. 所有现金收入(除营业款外)都必须开具收据,都要及时入帐,不得将销售单据收入、罚款收入、租金、应收电费、纸箱收入等不入帐。

3. 各种现金的收入都应由财务部门集中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出具收款凭证或用白条收取现金。

4. 财务收款使用的收据必须从总部领取,不得私自购买或领取使用。

5. 严禁挪用现金或以个人名义借予他人。

6. 出纳的现金库存限额最高为2万元。

7. 营业款当天及时送存银行。交存现金应由财务部两人以上同往,保安护送。出纳根据记帐凭证,按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8. 节假日,公休期间,严禁存放大量现金;出纳员应做好保险柜的安全管理工作。。

9. 出纳应该每日盘点库存节余现金,填制现金盘点表,由会计复核监盘,保证帐款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财务总监,原则上长款归公,短款由出纳和会计复核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

10. 因公业务需要借用现金的,借款人应当填写“借款单”,经其所在部门经理、店长、公司主要领导对其用途严格审核后交财务部。一次性借100(含100)元以下,可直接经部门经理和店长审批,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一次性借100以上-200元以下由部门经理、店长、财务中心主任审批,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一次性借款在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由财务总监审批;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一次性借款在5000元以上报经董事长审批,出纳凭以上签字办理。

11. 现金付款业务必须有会计复核的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员审核批准,出纳才能付款,现金付款所附单据要求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12. 任何个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除购买物品、业务招待、预付费用、差旅费以外在公司不得发生任何借款。

13. 购买物品、业务招待、预付费用性质的借款应当在借款之日起一周内报销或返现。

14. 现金支付程序:

(1) 支付申请:供货商结帐或公司部门内因公用款时,应当向审批人提交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并附相关证明或单据。

(2) 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规定的现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 支付复核:会计应当对批准后的现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其批准范围、权限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支付手续

(4) 办理支付:出纳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支付,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

15.财务部门对原借款未结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手续。

16.超过期限未办理报销手续或还款手续的,财务部门应进行催收,催收无正当理由仍未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其工资中将所欠款项收回。

17.违反本制度规定者处责任人50-1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承担。

二. 收银员管理制度:

1. 收银员长短款在2元之内,视同收银正确处理;

2. 收银员长短款超过2元的,长款上交财务,并处以长款相同金额的罚款,短款补交,并处以短款金额相同的罚款;

3. 收银员出现多刷、误刷情况的:自己人为操作造成的多刷、误刷,20元以内的均按20元予以处罚,多刷、误刷超过20元的,按实际多刷、误刷金额予以处罚。POS系统等设备故障造成的,报经收银组组长核实批准后,不予处罚;

4. 收银组长全盘管理收银员,协调财务部门管理收银工作。

三. 费用管理及货款结算制度:

1. 报销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由店长审批;100以上—200元由财务中心审批;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5000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2. 所有的费用报销必须有内容真实的报销票据,写明事由、金额、经办人;

3. 办公费、电话费、日常零星开支(除车辆、房费、水电费,美工费用外)不超过当月销售额的千分之一。车辆(小车)金额为500元/月,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4. 货款结算,20xx元以内由店长审批,20xx—5000元由采购中心主任审核后,财务中心主任审批,5000元以上由采购中心主任审核后财务总监审批。

5. 收银耗材旺季(9月—2月)不超过当月销售额的千分之五;淡季(3月—8月)不超过当月销售额的千分之六,超出部分收银组负担,节约部分用于奖励。生鲜耗材领用不超过本部门销售额的千分之七,超出部分本部门查明原因上报总部,总部根据情况核销,节约部分用于奖励。

6. 购入经营用器材、设备以及改造装修工程,必须先向总部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购进或改造装修,报帐时报销凭证需附有批准的请购申请,否则,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或挂帐。

7. 定额费用不允许超支,超支部分一律不予支付。

四. 储值卡及会员卡积分返现制度:

1. 空白储值卡由专人管理做好发放、登记工作,顾客购买储值卡,付款后出纳开具收款收据;

2. 机房计算机操作员凭财务收款收据金额给予充值并做好登记工作(卡号、收据号、面值)不得随意充值;

3. 机房充完值后,必须在收据上加盖“值已充”戳记,避免重复充值。

4. 没有财务收款收据证明一律不得办理储值卡充值业务,总台协助顾客查询充值金额;

5. 每个营业日结束,机房充值人员必须打印当日充值汇总表,随同当日储值卡充值登记表交予财务,财务部会计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店长及财务中心;

6. 涉及储值卡返点须按返点比例金额返给顾客,不得随意改变储值卡的返点比例,不得不返或据为己有;

7. 售出的储值卡一律不予退现或顶交费用和租金。

8. 机房计算机操作员协助顾客查询会员卡积分情况,根据顾客要求,机房扣减本次返点积分,并打印单据。返现须填写返点表、卡号、卡主姓名、身份证号、本次返点积分、返点比例、返点金额、顾客必须签名认可;

9. 会计进行复核无误后,经店长批准后出纳予以支付(会员卡积分返现只仅卡本人凭身份证领款)。

10. 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五. 团购管理制度:

1. 综合业务部负责团购、接待、洽谈,并及时建立团购客户档案;

2. 团购消费的最低限额为一次性消费20xx元以上;

3. 一次性提货的团购,顾客在收银台全额交款,多次分批提货的团购,在财务室全额交款。

4. 所有的团购业务、货物出场都必须经过收银台。

5. 团购优惠标准等同于储值卡办理的优惠标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团购的优惠标准。

6. 团购需要制作提货卡的,综合业务部按照提货要求(注明名称、数量、金额、限定期限、编号等)制作提货卡,在背面加盖综合业务部章,经办人章。财务部收款后,在正面加盖财务章、出纳员章,核对清点后交给顾客。

7. 团购优惠的,综合业务部出具优惠单据,财务根据收款情况或购小票(一次性提货)核实后予以支付。

8. 财务部必须做好团购记录工作,以便核销发出的提货卡。

六、联营户申报特价商品管理制度:

1. 申报特价的商品必须真实,对于虚报、谎报特价的联营户,一经查实,以后一律不予批准特价。

2. 申报特价商品的销售额不得超过当月总销售的15%,超出比例部分财务结算时按正常销售扣点。

3. 申报特价商品按月实行申报。

4. 对于申报特价的商品,必须标明商品名称、条码、单价、数量。

5. 申报特价的商品由综合业务部核准,店长审批、财务进行监督。

6. 对于批准的特价商品须界定销售区间以及数量。

7. 公司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公司另行确定特价范围。

七.会计核算要求及会计职责:

1. 严格审核原始凭证,保证每项业务入帐的正确性,正确编制记帐凭证。

2. 要求记帐凭证记录整洁,不允许刮、挖、擦、涂改

3. 核算科目列支正确,正确进行帐务处理;准确、规范登记总帐与明细分类帐。

4. 完整记录债权债务,作到帐目清楚;核算正确。

5. 按照权责发生制正确确认收入,合理划分区间费用并明确其归属期间。

6. 定期与出纳和供应商对帐,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做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7. 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准确反映企业经营情况。

8. 协调税务,做好税款申报与交纳工作;负责发票的购买和保管工作,管理发票开具、使用。

9. 监督考核费用报销

10. 对每月应收款项制作成统计表,交于出纳收取或扣回。

11. 监督卖场每月盘点情况,盘盈、盘亏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向总部汇报情况。正确进行盘盈、盘亏帐务处理。

12. 每月至少对清5家供货商的帐务,进行实时盘点,解决实销月结供应商商品盘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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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企业财务中心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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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定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组织撰写财务内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不断完善内部管理;

负责分公司各项财务核算、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按时提交集团要求的各类报表及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负责分公司的日常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应收管理工作;

负责分公司的税务筹划,充分利用税务政策合理避税;

负责本级及下属门站的各项税务工作审查与指导;

制定和完善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9、制定公司合规工作制度,提出风控工作要求,包括合同审查、投融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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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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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 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 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 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 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

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 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 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 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 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 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 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 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

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 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

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调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国家的统一标准设置。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采购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开发区固定资产管理小组鉴定,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后核销。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三十二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计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以及开发区的有关规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或者备案。 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由开发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三十四条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 事业单位清算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清算。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开

发区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划转撤并的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开发区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二)撤消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开发区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二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局务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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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2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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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份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行政管理机制,实行规范化的行政管理,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

1、日常办公制度

2、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3、保密规定

4、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制度

5、印鉴、介绍信管理制度

6、文印、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7、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8、通信设备使用制度

9、财产管理制度

10、车辆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

11、文件销毁制度

第二章 日常办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上下都要严格遵守劳动管理制度和费用管理制度,高效率地为公司服务。

第四条 实行例会制度。重大问题、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各项担保项目由公司审保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总经理办公会、中心经理会每月不定期召开。

第五条 各中心及业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各中心及业务部门之间应按公司操作程序交流工作情况和信息。

第六条 员工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友爱。重大问题坚持原则,一般分歧互相体谅、互相理解。

第七条 严格档案管理,严守保密纪律。公司利益第一,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

第三章 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第八条 员工的仪容仪表:

员工个人形象代表着公司的形象,所以员工个人仪表的优劣对公司至关重要,为此,公司对员工上班时间的仪容仪表作如下要求:

要求项目 男士 女士

服装 要求 西服套装或整洁服装 职业套装

禁止 背心、短裤、无领上装 低胸、无领、超短裙、短裤

鞋 要求 穿皮鞋且保持光亮、干净

禁止 穿拖鞋,鞋面肮脏,有污垢、灰尘

发饰 要求 整齐、自然 整齐

禁止 乱蓬蓬、过长 零乱

面容修饰 要求 保持精神、每日剃须 清淡的化妆

禁止 蓄须,无精打采 浓妆艳抹或不化妆

其它 手指甲不能太长,禁止涂鲜艳的指甲油

第九条 员工在办公时间和办公地点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办公室吃东西,不准干私活,不得长时间看非专业性报纸(如成都商报、成都晚报、华西都市报、商务早报、蜀报、四川青年报)。

第十条 员工在办公场所和办公时间,原则上不准打私人电话和会私客,不准带小孩到公司玩耍。必须接的私人电话要尽量低声,不得影响他人工作,最长不得超过三分钟。必须接待的私客应到接待室或走廊接待。

第十一条 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应简明扼要,节省时间。原则上不允许越级请示、汇报,情况紧急、事关重大者除外。

第十二条 除谈工作外,不准串岗闲聊、擅自离岗,进入各办公室应先请示,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十三条 员工负责本办公室清洁卫生,公共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乱丢弃物,爱护办公环境。

第十四条 员工要保持自己办公桌桌面的整洁,禁止放置与办公无关的杂物,下班时应整洁办公桌面,私人物品均放入员工贮物柜,将办公桌锁好,防止文件资料的丢失。

第十五条 员工要礼貌待客,礼貌用语,礼貌接转电话,耐心解答相关的业务事项及电话询问,自觉树立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十六条 爱护公司财产,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必须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空调、电脑、电灯、饮水机是否关闭,防止火灾和失窃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保密规定

第十七条 密级确定:

公司文件分“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等级,凡涉及三个等级内文件均属保密范围。

1、“秘密”:内部规章制度属秘密级,只限全体员工周知,不可外传。

2、“机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和中心经理办公会议纪要”、“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有关财务制度”、“财务报表”“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属机密级,此类文件发至中心经理及相关人员。

3、“绝密”: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总经理工作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书”、“年度财务收支和利润分配方案”等属公司绝密级,此类文件发至公司领导。 第十八条 保密规定:

1、由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建立的专业性“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由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向办公室提交文件软盘及文件原稿备案,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留存一份,其中软盘及文件原稿由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负责保管,保存在计算机软、硬盘上的文件必须作加密处理,密码由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掌握。

2、各类“绝密”级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保存在计算机软、硬盘上的文件必须作加密处理,密码由办公室主管掌握。

3、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的专业性“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的打印草稿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负责收集,以备下次打印之用,凡不能继续使用的草稿纸,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必须及时销毁,不得随意放置。

4、办公室定期对保存的各类文件软盘进行拷贝更新,避免因软盘损坏导致文件丢失。

第十九条 借阅规定:

1、凡借阅本中心或本部门“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需经部门主管允许,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若需带出公司,需经中心经理签字批准;

2、凡借阅其他中心或部门“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需经中心经理允许,到办公室登记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若需带出公司,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3、凡借阅“绝密”级文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到办公室登记、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不得带出公司。

第二十条 对泄密行为的处理

凡私自传播、散发、复印公司保密范围内的文件,均属泄密行为。

泄露公司“秘密”者,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泄露公司“机密”者,给予记过处分一次。

泄露公司“绝密”者,给予除名。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或自行处理公司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公司不定期收回保密范围内文件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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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财务出纳有哪些主要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出纳,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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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每日资金报表统计并报送至集团财务中心;

2. 每日收付款数据录入NC系统,并整理原始单据交至会计做账;

3. 办理借款结算,收到员工或外部借款开具还款收据;

4. 用款申请、费用申请复核并付款;

5. 各银行存款、现金实物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并出具资金盘点表;

6. 随时关注并向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中心提示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或保理融资借款的到期时间,组织资金提前一天支付,杜绝信用风险;

7. 按集团要求配合总经理做好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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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行政单位财务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财务,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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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公司的档案管理及各类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2. 负责审核修订各类通知、会议纪要等文书工作;

3. 协助起草公司的文件,健全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公司规范化管理;

4. 负责公司的对外形象宣传、公众号运营、公共关系与对接企业文化建设。

5. 负责公司资质等硬件平台的办理;

6. 协调公司行政基础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良好的工作支持,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发挥行政管理职能,提高全员凝聚力;

7. 领导安排的其他阶段性重点工作和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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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财务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9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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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特规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1、公司设立计划财务部作为会计机构。计划财务部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工作,协助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建帐、对账。制定成本管理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持证上岗。

3、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由工作负责人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统计员的调换工作,由计划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

第三条 流动资产的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账款及预付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工作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授权的人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回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3、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的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4、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5、有关人员因公外出差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计划财务部预借差旅费。出差回来后的三天内及时到计划财务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6、企业可根据业务量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额20xx元(一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安全。

7、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要做到上一张借条不清下一张借条不借,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二) 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由两人分开保管。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保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薄。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公司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在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计划财务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三) 应收账款及预付款的管理

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一笼统的地名来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认必须有索取价款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

2、计划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商、销售部门建立健全的销售商、供应商的户口档案。

3、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一次发函或派人核对,每季度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总经理。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定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4、收回的货款要及时上交财务,如发生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5、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的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计划财务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6、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必须经办人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若总经理出差可电话告知,得到允许后方可办理预付款手续,等总经理回来后补齐手续),并同时向计划财务部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四)存货管理

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工作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原材料如:板材、钢材、钢管风机等;辅助材料如: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等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及缴纳的税费等。

4、原材料的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五) 原材料的购入

原材料的购入必须持有工作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计划财务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1、物资管理部按采购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部门后,须持总经理签字或总经理委托授权人签字后得以采购。购回商品后持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书等同工作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2、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单验收确认,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品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账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计划财务部处理账务;一联供货方证明。

4、对于货以到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填制好一式三联的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账,一联交财务处理账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六) 材料出库管理

1、工作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工程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负责人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工作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成本会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的用料由工作部负责人签批,月底报总经理审批。

2、月末成本会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计划财务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3、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工作完毕要会同仓库、质监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工作批号)一联仓库记账;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交成本会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4、产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成本会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成本会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联方方可对车辆与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计划财务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5、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产品收发、存货明细账、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6、月末在产品的管理,月末工作部和成本会计要搞好在产品或自制半成本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账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务以免出现帐外资产。

(七)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各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签批,综管部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原则。

2、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责任倒查制度,属于工作部门、销售部门或安装、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财产全面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要及时查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的货物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八)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1、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2、企业需要外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成本会计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应设立专帐,月底核对。

3、业务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交给计划财务部成本会计。

4、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员持发票到使用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计划财务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5、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6、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7、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8、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工作用,由工作负责人签批。不得带出大门以外,需带出时需注明用途、经办人、地址、及归还日期。因业务需要或其他非工作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条 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一) 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二) 本公司产品按工程订单工作,以工作部下发的工作通知单为核算依据。

(三) 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四) 工作部要与计划财务部积极配合,产品工作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工作批号。车间负责人以工作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料,月末以工作批号为基本单汇总原材料和人工的消耗,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联系起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的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 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销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跨期使用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

(六)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七)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按照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八)已销售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计划财务部办理出、冲账手续。

第五条 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一) 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4:30分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二)企业内部各分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帐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三) 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费、运输费用和维修费尽量取得专用发票结算,不得白条顶替。

(四) 企业收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要认真检查,凭就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用有关单据。

(五) 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计划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第六条 会计档案管理

(一) 计划财务部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二) 计划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三) 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1、会计凭证类 20xx年

2、现金、银行存款账簿 20xx年

3、辅助账簿 20xx年

4、固定资产 5年

5、季度财务报告 3年

6、年度财务报表(决算) 永久

7、会计移交清册 20xx年

8、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第七条 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节 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公司日常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公司各部门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部门职责

1、计划财务部:根据留存的各部门管理费用的范围、额度,对费用申请单、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办理现金预借、报销或付款。

2、销售部:应对本部门管理费、差旅费的申请及报销进行初审,其中涉及到的办公费用、员工费用、车辆费用,由行政后勤部复审后交计划财务部审核报销,其余直接由计划财务部审核报销。

3、行政后勤部:负责办公费用、员工费用及车辆费用的复审及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办公费用包括通讯费、办公用品费、房屋租金、水电杂费、保险费等;员工费用包括培训费、招聘费、工作餐费、加班补贴、异地工作补贴等;车辆费用包括车辆修理费、油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验车费等。

第三条 审批权限

费用审批分为申请审批和报销审批。

1、技术部门申请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3000元(含3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3000-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2、后勤部门申请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20xx元(含20xx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20xx-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3、技术部门报销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3000元(含3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3000-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4、2、后勤部门报销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20xx元(含20xx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20xx-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第四条 费用报销流程

1、费用发生均应事先申请,按各类费用具体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费用申请单》,由费用发生部门或分管总监对所辖范围先进行申请审批。

2、费用申请需办理现金预借的及申请转账支票的,填写《借款单》;连同《费用申请单》由计划财务部审核,计划财务部按上述审批权限授权审批后办理借款。

3、差旅费:员工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或分管总监进行申请审批, 并按费用审批程序授权审批后办理预借现金。

4、应酬费:员工对外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应事先填写《招待客人申请单》,经部门或分管总监批准后方可进行。

5、培训费:由申请培训部门申报预算,并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总监进行申请审批,借款或报销时凭批件办理。

6、车辆费用:车辆修理费、油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税金、验车费等车辆费用需要行政总监审批。

第五条 费用审核

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填制报销凭证,履行报销手续,当月费用在每月28日办理报销,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现金报销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在背面注明人员、用途、原因和发生的时间),如有费用申请,应附经批准的《费用申请单》。

3、报销凭证根据对应的金额,依照相应的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报销。经本部门审核或经管理部门复审的报销凭证,可提交计划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4、费用审核原则上应在收到报销凭证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完毕由审核人签名。

5、审核内容包括:费用报销是否经费用产生部门长审核、分管总监审批;需管理部门复审的费用是否已经审核;报销内容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报销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内容是否真实、书写规范、金额准确、印章齐全的要求;审批权限是否在合法授权范围及额度内。

6、在审核中发现手续不完备,凭证缺失、填写错误等不符处,审核部门应退回,由经办人补办后重新提交审核。

第六条 差旅费报销

1、出差费用使用公司《差旅费报销单》,按照费用项目:机车船费、住宿费、公交费、其他杂费等分类。

2、差旅费报销单应正确填写出差日期、路线、乘坐工具、各项补贴、金额及其他项目,报销所附票据,必须保留有效日期即始发和终止时间。

3、员工出差回公司三天内必须报销账目。报销单据填写后先由部门部长审核签字,再送财务审核无误后经总经理签批后到出纳员报销结算。

第七条 原材料采购报销

1、原材料采购需先填写采购计划或借款单,报请总经理签批后,财务方可办理(予付货款)付款。

2、原材料采购完毕后需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经手人持原材料入库单及发票到财务办理结算或付款。

第八条 零星采购及维修费用报销

1、工作经营过程中需零星采购物品时,应先填借款单,总经理签批后财务付款,采购完毕交于仓库管理员,经验收核实后仓库管理员签字,经手人持验收单及发票经总经理签批后,财务审核无误,出纳办理付款或结算。

2、维修费用报销应由经手人持维修清单及发票,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报销。

第九条 运费报销

1、原材料运费报销应填写运费清单。内容包括运输单位名称、原材料名称、数量、运费单价、里程、金额,经手人持运费清单及发票由仓库管理员签字、采购员签字。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无误后由出纳员付款结算。

2、按销售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的运费,由业务员填制借款单及运费清单,运费清单要填写具体:销售单位名称、地址、产品数量、运费单价、金额、运输单位名称、时间,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报销结算。

第十条 招待费报销

1、公司招待客人应由负责人填写报销单,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2、销售部门在销售过程中发生招待费应由业务员签字,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后报销。

第十一条 报销管理

1、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2、所有报销费用经逐级审批后,必须由经手人亲自领取货币资金,杜绝代领代报,计划财务部有权拒绝代领代报。

3、每人每次报销费用只允许填写一份费用报销单,不允许填写多张费用报销单,以此杜绝办公用品的浪费。

第三节 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 验收入库程序

1、物资到公司后,由仓库管理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申请采购人员及仓库管理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采购人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仓库管理员签字,再由计划财务部部长审核后签字;入库单由仓库管理员、计划财务部各持一联做账,采购人员持一联做清款报销凭证。

3、技术部因工作需要,按照入库程序办理入库登记,仓库管理员将入库单第三联交于计划财务部,作为核算费用依据。

4、仓库管理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1)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2)与采购审批表中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3)与使用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物资;

(5)因工作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及时入库的物资,仓库管理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第二条 物资保管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存放,做到“二齐、三分”。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三分:分类、分区、分库。

2、仓库管理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上报计划财务部部长。

3、库存信息要及时呈报。呈报周期分为:月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 物资出库程序

1、仓库管理员凭领料人的出库单如实发放,若出库单上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仓库管理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仓库管理员随时掌握库内物资情况,发现物资不足时,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计划财务部部长,并按要求填写《采购审批表》,经批准后交由物资管理部采购;试剂库内的化学试剂由试验室人员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做好采购计划。

4、任何人不办理出库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内拿走物资,仓库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出库时的不良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

6、出库时间规定如下: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出库时间定为每周二、四的上午10:30—11:00,下午3:30—4:00;化学试剂可根据每周的工作提前领取,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 由于工作更改而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第五条 公司仓库具体分为试剂库、办公用品库、综合库、服装库。

第六条 安全卫生

1、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2、认真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材料(试剂)管理和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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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合作社财务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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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财务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合作社财务,维护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职责。

合作社设立财务室,分别设会计、出纳。其职责是:

(一)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核算经营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三)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四)坚守财经纪律,抵制侵犯、平调、挪用合作社财产。

二、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组织正常开展工作,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

(二)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核定与银行对帐一次,合作社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或远期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票据的保管、审批、签发、领用要完全分开,各负专责。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专人专账管理。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账实相符。

(二)清理管理。应当对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

(三)变卖管理。变卖或处理固定资产,应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变卖方案,报县农经站评估确认,再提交社员(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变卖固定资产。

四、对外投资的管理。

对外投资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投资、必须经理事会研究同意方可投资。投资时应办理书面协议。

五、收入与支出的管理。

(一)收入管理。合作社对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

2、社员股金;

3、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风险基金等;

4、兴办经济实体的利润收入;

5、接受的捐赠款物;

6、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7、其他。

(二)支出管理。合作社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合作社日常办公费;

2、本社经营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

3、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

4、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

5、本社福利事业支出和对特别困难社员的补助;

6、社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

7、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三)本社接受内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并折股量化到社员,社员退社属自动放弃共有资产。

(四)本社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风险基金。

六、本制度从XX年5月24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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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财务总监岗位职责_岗位说明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说明书,适用行业岗位:财务,经理,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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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首席财务官——cfo(chief finance officer)是企业治理结构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必然产物。没有首席财务官的治理结构不是现代意义上完善的治理结构。从这一层面上看,中国构造治理结构也应设立cfo之类的职位。烽火猎头的相关专家认为在创业型企业,由于财务数据的关键性,敏感性和极度不对称性,cfo是绝对的二号人物。而且,大多数创业公司都是奔上市去的,上市是cfo全权负责的,所以cfo抛头露面的机会,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了解,和对公司整体战略的把握,都要远超其他c级人物。再者,很多时候cfo是董事会直接委派的,有间接地监督ceo和管理团队的职责,所以cfo地位绝对超然。

当然,从本质上讲,cfo在现代治理结构中的真正含义,不是其名称的改变、官位的授予,而是其职责权限的取得,在管理中作用的真正发挥。所以,如果仅仅改变称谓,而不调整职责、赋予权限,即使设立了cfo岗位,也不能说中国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任务已经完成。

新时代首席财务官也叫财务总监cfo,意指首席财政官或财务总监,是现代公司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顶尖管理职位之一。随着经济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传统的财务管理知识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需要。一名现代意义上的cfo,必须突破传统财务视野、从战略高度把握财务管理、公司治理、资本运营等方面的知识及其运作手段;必须大量接触国内外前沿性的财务管理知识和信息;真正具备全球战略眼光、深入了解相关国际规则。

岗位描述:

1、高层管理职位,协助决策层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负责其功能领域内短期及长期的公司决策和战略,对公司中长期目标的达成产生重要影响;

2、负责公司财政方面的业务和策略,包括会计管理、财务计划、财务程序、内部审计、财物、成本控制和投资研究分析;

3、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计划完成年度财务预算,并跟踪其执行情况;

4、制定、管理和实施公司的经济、财务标准和程序,以满足控制风险的要求;

5、分析并改进现有流程,不断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任职资格:

1、会计或金融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2、5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或3年以上相近管理职位经验;

3、熟悉会计、审计、税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相关法律法规;

4、熟练掌握高级财务管理软件和办公软件;

5、出色的财务分析、融资和资金管理能力;

6、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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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财务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3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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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出纳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 出纳现金须日清月结、每天盘点,做到账实核对,每月会计参与的不定期盘点及月末盘点不少于两次,并且出具《现金盘点表》;

2 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20xx元)应及时存入银行; 3 携带现金或支票往返银行办理业务需乘公司车辆或打车; 3 出纳保险柜中,禁止存放任何私人财物,避免公私混淆,不得私设“小金库”,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保存账外公款,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

二、支票管理

1 须建立《支票购买登记簿》并制作《支票领用登记簿》,新购支票由出纳分类按支票号码顺序登记,使用完毕后需由会计或财务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

2 支票签发应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中登记支票号码、支票用途、票面金额、内部经办人、领取人、领取人电话等相关信息,领取人需亲自签字确认;

3 出纳负责及时跟进收取支票进账后的正式回单;

三、日记账管理

1 出纳每日完成收付款业务后,即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手工账或电子账);

2 根据审核后盖有“现金/银行收讫”、“现金/银行付讫”的现金/银行收款凭证、现金/银行付款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

3 记账内容必须与会计凭证一致,每一笔账都要记明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摘要、金额和对应科目等;经济业务的摘要以能够清楚表述业务内容为度;

4 应逐笔分行记录,得将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合并登记,也不得将收款付款相抵后以差额登记;

5 每笔业务登记后均须结出账面余额,并登记每日收入和支出的合计数;

第二章 费用报销流程

一、取得发票要求

1 收取的各类非定额发票,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项目填写齐全,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否则一律退还给开票方,不得作为结算、抵扣凭证;

2 收取的各类发票应加盖发票专用章,且发票专用章应清晰可见,同时印章的公司名称及税号须与发票抬头处写有开票公司信息的公司名称及税号一致;

3 收取的各类发票,应根据发票上的批注进行网上或其它方式的验真; 4 取得各类非定额发票时,发票抬头的公司名称必须完整且与所在公司保持一致,所取得发票种类及开具内容必须与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二、费用报销单的填列

1 报销的项目类型需与后附发票保持一致;

2 报销人、领款人、复核人、领导确认等需签字齐全方可报销; 3 发票项目为一批的需附发票清单;

4 当月费用需当月报销,尤其不可出现费用报销跨年现象(12月21后发生业务不在此范围内);

三、费用的分类

1 管理费用:包括不限于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车辆费用、电话网络通讯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等;

2 销售费用:包括不限于销售(前勤)人员工资、与销售相关的其他费用。

3 财务费用:银行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账户维护费,电汇手续费,

支票费用,利息费用等。

四、费用报销流程

1 各项费用发生前需提报费用申请单(OA形式或纸质单据均可,需终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发生该项费用);

2 费用发生完成后,需凭领导签字的费用申请单(或OA),费用报销单,正规发票履行报销手续,由会计审核,领导签字确认,出纳复合无误后报销(如网银支付报销单后需付网银支付回单)。

五、差旅费审核要点

1 差旅费申请单的出差往返日期与机票或火车票往返日期是否一致机票或火车票的出差人与申请是否为同一人。

2 住宿费发票日期及天数是否与机票或火车票相符,住宿费及餐费发票是否为出差当地发票。

3 如在出差地发生业务招待费需单独提报,不可与差旅费一起提报。

六、业务招待费审核要点

1 费用报销单需列明招待时间、地点及相关人员;

2 如发票为定额发票且报销金额为整数(如伍佰元整),需提供相应水单。

七、借支或备用金的管理

1 如因业务需要需借支,填报借支单,经终审领导签字同意,给予借支。

2 相应费用业务完成后一周内,履行报销手续,归还借支。

3 如借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或履行报销手续,则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减借支金额,当月工资不足部分,下月继续扣减。如该员工离职,则扣减直属领导工资。

4 部门的经常性、常规性业务支出可申请备用金。备用金申请单需终审领导签字同意。

5 财务部出纳需每月对部门备用金进行盘点,盘点表签字确认无误后归档留存。

6 每季末需归还备用金,下季初重新走备用金申请流程。

第三章 税、票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

1 发票领购、保管

a)

b) 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管理员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人员专用文件柜中。

c) 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财务人员专用文件柜中。 d) 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e) 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f) 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g) 发票管理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2 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公司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3 专用发票按以下要求开具

a)

b)

c)

d)

e)

f)

g) 字迹清楚; 项目填写齐全; 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4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提前或滞后。

5 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a)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做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公司。将该发票各联次注明“作废”字样,作废该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b) 在购买方已付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公司,作为公司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

c) 公司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要装订成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6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按期装订成册。

7 不丢失、损(撕)毁发票,不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8 对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9 丢失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10 不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采购或报销应取得有效发票

1 各公司采购各种商品(含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以及报销各种费用均应依法取得有效发票。

2 向广告公司支付的广告费应取得广告业发票,其他任何发票均不应作为报销依据。

3 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输费应取得《公路、内河运输业统一发票》,其他任何发票均不应作为报销依据。

a) 采购库存商品应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

b) 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

c) 向印刷公司支付的印刷费若≥20xx元,购买办公用品金额若≥20xx元,均应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d) 上述业务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规定的发票,应由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以其他普通发票作为付款(或报销)依据。

e)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合法、有效,不得收取过期发票或无效发票。

f) 取得的所有增值税涉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等)必须在发票有效期内交给税务人员扫描认证。

g) 移交或接收增值税涉税发票时应如实填写《增值税涉税发票交接表》,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h) 税务人员当月收到的所有增值税涉税发票应在当月扫描、认证完毕,不应遗漏或丢失。

i) 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时,选用的会计科目及记录的凭证摘要应与取得的发票开票内容保持一致。

三、纳税申报

1 每月计提所有税款都应填写税金计算表,该计算表应打印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作为税金计提凭证的附件。

2 公司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申报所有纳税报表并及时缴纳税款。

四、税务档案管理

1 将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及具体管辖的所有局(处或科、室)负责人名称、职务、主管业务及联系方式等进行书面登记。 2 将各年度所有法定纳税申报表及内部税务管理报表按月装订成册,并规范制作文件封面,妥善存档保管。

3 将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财产损失审核报告及其他有关税务审核报告规范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 将税务机关出具的各种批复、检查处理决定等文件装订成册,并规范制作文件封面,妥善存档保管。

5 建立《税务档案保管清册》,对所有税务证件、申报软件(含软体及IP地址)、IC卡、储存盘、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税务批复、税法文件等详细记录在保管清册中。

6 若税务人员离职,应规范办理税务档案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楚后方可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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