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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条件(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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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办工作总结方案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招生,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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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年招生工作当中,我们紧紧围绕学校工作要点,开拓以开放教育为主体,其他形式学历教育为辅的办学思路。在学校领导的正确决策和精心筹划下,在全体教职工的通力合作下,__年招生工作取得了较为辉煌的成绩。现就我校__年招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总结如下:

__年取得的成绩

__年我校新招各类新生2618人,圆满完成了学校年初确定的850人的目标,与去年相比(20_招新生2511人),增长了107人,增长率为4.3%。__年的目标为2618+1人。增长率为0.0003%。

__年的招生工作措施

领导重视,思想统一

生源是办学的基础,没有生源学校办学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学校继续实行了校长、书记“一把手”工程,并由副校长协助校长加强招生工作力度。学校始终把招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求全校教职工积极支持电大的招生工作。吴春校长多次主持招生工作会议,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指导宣传计划的实施和落实;灵活运用招生政策,即时调整招生奖励力度,检查招生进展情况。

科学调研,开拓生源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调研,认真做好生源预测,为完成招生计划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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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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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

34.1职员与劳务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全权负责无论地方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劳务及职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不应从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募劳务或职员,承包人应负责将为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员送回原籍,并安排将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员的生活,直到他们离开工地。非中国籍的及在国外招募的人员应在施工完成后离开中国。

34.2承包商的外警劳务及职员

除自有劳务来源及接第16.2款和34.3款规定办理之外,承包人应按下述(a)至(d)

款的详细规定,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劳力和外籍职员(下称“外籍人员”)招募、交通和食市供应以及与此有关的人员费用支付。。

(a)承包人所在外籍人员及他们家庭成员的出入境签证、中转签证及居住许可证等的发放应遵守中国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为进入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获取所有必需的签证或许可证。

(b)当承包人认为有必要为工程的实施而雇用外籍专业人员和监理人员时,承包人为雇用这些人员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家属申请来华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与临时雇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外籍人员打交道过程中,应对所有的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习惯或其他风俗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尊重。

34.3当地劳务的获得

承包人只能与中国境内被允许提供劳力的部门(见条款16.2)签订劳务供应协议,协议副本及其附件的副本应提交监理工程师。

34.4当地劳务的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中国及工程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法律与规章的更改,调整其当地雇员的工资。

34.5工地规则

业主与承包人将制定工地规则并在其中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内容:

(a)安全防卫;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人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

(e)防火措施;

(f)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34.6防止不法行为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财产免遭行为的破坏。

34.7供水

承包人应根据当地条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在现场为其职员和劳务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

34.8酒精饮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根现行法令、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34.9武器弹药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与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5.1劳力及承包人设备的报表

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文详细的书面报表,其格式和时间隔由监理工程师预先规定,报表中开列承包人在工地随时雇用的人员与各类工人人数,当监理工程师需要时,还应开列有关承包人设备的此类报表。

35.2安全员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35.3健康和安全及其记录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井在监理工程师随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告。

35.4事故报告

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冈能短的时间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

材料、工程设备及工艺

36.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当地和进口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在尽可能合理而可行的范围内,鼓励承包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材料和设备。

所有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及(b)接监理工程师要来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或设备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接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样品以供试验。

36.2样品费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确地指明或规定试样应由承包人提供,则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全部试样。

共9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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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幼儿园暑期招生方案 幼儿园暑假班招生简章_暑假计划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招生,全文共 4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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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幼儿园暑期招生方案 幼儿园暑假班招生简章

生源是幼儿园的生命线,幼儿园要生存,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拓展生源,做好幼儿园招生宣传的策略与途径拓展工作。在中国当前经济迅速发展背景下,由于生源的限制,幼儿园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幼儿园暑期招生方案,欢迎借鉴参考。

幼儿园暑期招生方案

一、市场调研

(一)做一个较为详细的家长入园选择调查

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在宣传之前,应该做一个详细的市场调查,研究家长的心理。例如,了解家长选择幼儿园的关键是什么,以及在入读幼儿园时,家长希望孩子在哪些方面能得到发展等。

(二)根据调查的信息,制定宣传具体内容

1、找出公立幼儿园与私立园的不同之处,变劣为利,以迂为直。

例如:针对现在公立的幼儿园比私立的幼儿园收费低,我们可以让家长理解为,付出与回报都是成正比的。强调幼儿园好的方面,让家长觉得值得。

2、找特点,将别的幼儿园没有的,而自己有的东西表现出来。

例如,公立幼儿园一到报名时间就被围得水泄不通,他们不肯提供加时照看幼儿的服务,由于名额的关系,在公立幼儿园,孩子一般充当的都是可有可无的角色,而私立幼儿园则不同,这就是优势所在。

3、找准幼儿园的办学理念,与家长尽可能地沟通。

办学理念,是校长基于“办什么样的学校”和“怎样办好学校”的深层次思考的结晶。办学理念,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学校生存理由、生存动力、生存期望的有机构成。因此,在这个方面,跟家长充分沟通,有助于帮助他们对幼儿园深入了解。

二、招生措施

(一)线上招生

招生要兼顾线上、线下两个方面,协同带动。线上可以通过制作专题页、广告投放,而最方便快捷的,莫过于通过新媒体进行宣传、招生。可以通过软文传播,结合社会实事、热点话题;也可以通过硬广,但要把幼儿园的优势凸现出来。可以通过H5页面进行传播、扩散,也可以通过策划一些活动,如发放优惠券、代金券以及借助于一些小游戏等,吸引家长参与其中,但主题一定要新颖、操作一定要简便易行。

活动方案:

1.手机报名享优惠

手机报名,时间设置成1周,一周以后,手机报名活动自动关闭。

为了让招生活动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还需要使出必杀技——手机报名有优惠/有礼物,比如:

前10名报名的享有8折优惠;

前50名报名的享有9折优惠。

前100名报名的可领取200元代金券。

前200名报名的,都将获得印有幼儿园logo的书包一个。

2.推荐有礼

家长通过手机报名,只需填写:宝宝姓名、年龄、手机、推荐人四项信息即可。

这个推荐人可以是老师,也可以是家长,幼儿园需要给成功推荐生源的家长或老师一个小礼物作为感谢。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轻松地统计出来各位老师在招生上都做出了多少贡献。

(二)线下宣传

这是最传统的推广方式,也是常玩常新的一种方式。

1.到商场、超市投放宣传资料。

根据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分析入园的适宜人群,在投放点方面,要选择中大型超市、商场及就近的超市开始宣传,逐步延伸到周边各公众场合。

具体措施:

①锁定目标超市、商场。电话联系是否能放置宣传资料。

②到超市、商场,和负责人或服务台进行沟通,商讨合适方案及放置点、发放办法。

③负责人跟踪发放情况。

2.联合小区做宣传活动。

结合节假日,联合附近小区做宣传活动,根据不同的节日组织不同的活动。活动的基本形式如亲子手工制作、亲子游戏等。

具体措施:

①了解周边小区的分布图,锁定幼儿园的目标小区。

②和小区的物业进行联系,确定活动方式。

③提前向家长发放通知,让他们了解活动的大致内容。

④活动正式开展,派发宣传资料,做好登记工作。

3.到超市商场小区设置招生咨询点。

节假日、周六日,可以到幼儿园周边小区、商场超市设置招生咨询点,进行和家长面对面的交流和解答幼儿入园疑难问题,并登记留下家长的资料,以便联系,在小区、村庄、站台张贴宣传海报,以便达到长期宣传的效果。

具体措施:

①资料准备:宣传海报、易拉宝、条幅、登记表格等。

②与小区物业取得联系,商议咨询点的设置。

③商议如何在小区的宣传栏内张贴幼儿宣传海报。

④横幅的悬挂。

⑤易拉宝的摆放。

⑥接待家长,做好登记工作。

4.先试园后入园活动

新入园幼儿可享受半月的试园,即先入园体验,满意再交费,这种对于家长来说“0”风险的活动可以吸引一些举棋不定的家长,当你交钱给我的时候,并不代表你对我价值的认可,而是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一步一步的展示给你看,我所说的一切我都能做到。实验证明,一般试园后的家长都会很爽快地缴费办理入园手续。

很多人认为这很恐惧,其实你仔细算一个帐:假如说在你不用“零风险承诺”的情况下,你只能招10个孩子,而你用了它招了30个孩子,就算有30%的人退掉了,结果是什么?结果是你多招了11个孩子。更重要的是,这21个孩子的家长会更欣赏你,你们之间的信任度加强了,家长对你更感激了,因为你有这个魄力提供零风险承诺,这对他来说是一种待遇。所以你要看清这一点,不仅你的收入加倍了,更重要的是你与家长之间的关系变得更融洽,更信任了。

5.赠送礼品

这一般是与其他活动方式同步进行的。目的是采用迂回宣传,让家长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宣传,就比如现在大多数人采用的,发放印有幼儿园标志、电话的纸巾、扇子、笔和气球等。

现在每个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的宠爱自然不在话下,孩子需要的东西,家长总是尽可能地去满足,所以,在招生方面,我们可以做一些能抓住小孩子心理的宣传海报,然后制作一些简单精美的小名片、卡片发给小朋友。制作方面,结合现在颇受小孩子喜爱的动画人物或游戏图案,运用里面的一些标志,再加上幼儿园的电话和简介。他们一定爱不释手,这自然也会引起家长们的兴趣。

6.与周边小学取得联系

孩子幼儿园毕业后升小学是家长很关心的一个问题。了解幼儿升小学的基本要求,解决幼儿升小学对学校的选择。我们可以带幼儿去学校参观,提前体验小学生活,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7.异业合作

幼儿园可以在周边选取合适的异业结盟对象,凭借对方的品牌形象与名气,来达到吸引家长、完成招生的任务。例如,可以和麦当劳、人寿保险等合作。另外,还可以和周边单位挂钩,单位职工子女享受优惠待遇,从单位的立场来说,增加了职工福利,从幼儿园方面来说,则是扩大了幼儿园的影响力,增加了固定生源。

(三)注意事项

1.宣传页的发放

首先,宣传页的制定不仅要精美,彰显幼儿园实力和特色,还应具体,如幼儿园特色方面,可以采用表格对比方式,相对普通幼儿园形成一目了然的优势,表格的子项包括:班容量、教育理念、特色课程、硬件设备等。

其次,为了增加收到宣传单的家长走进幼儿园进一步了解的机会,可以在宣传页中附加附页,如图片涂色篇,并注明:完成涂色的宝宝,可以在家长的陪同下于某月某日到幼儿园领取精美奖品一份,或参加免费亲子游戏一次。或者附加问卷调查,教师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发放宣传页,针对家长较关心的问题设问,并邀请家长到幼儿园参加幼教专家关于家庭教育方面的讲座。这样,既能增加家长对宣传页阅读的兴趣,又提高了家长走进幼儿园、对幼儿园进一步了解的机会。

2.稀缺性与紧迫性

“并不是每个孩子都能进来,我有一定的数量限制。”幼儿园要设计这个稀缺性。怎么设计?“我园只能接收100个孩子,为什么?因为我希望能照顾到每一个孩子,所以我不能接受很多孩子。”为什么稀缺性很重要?如果你没有稀缺性,对方会犹豫,因为稀缺性会造成一种失去的感觉。

紧迫感是什么?是时间有限。比如招生,我可能在8月20号就停止招生,虽然20号以后还有很多人打电话,但我根本无法应付,因为没有时间了。我们希望在20号以后全力以赴地做好开园准备。这是一个时间的紧迫感,如果你在20号之后,再打电话过来,“对不起,我们无法帮你。”所以这就增加了家长的“紧迫感”。紧迫感和稀缺性是相关的,这两个可以相互地加强。没有紧迫感和稀缺性,你很难招生。

3.口碑营销

其实家长就是最好的招生宣传,只要和家长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让家长觉得在幼儿园,他们的孩子在按照他们理想的方向发展,幼儿也每天都很快乐,幼儿园自然就有了口碑,通过各个家长进行宣传,幼儿园的生源自然就有了。

三、招生时间

各班老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或园内统一组织(周六、日、下班后)

四、招生指标

根据园内生源情况,每位教师招生指标人数10人。

五、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

1、教师向家长宣传幼儿园,并留下家长详细资料和电话的,每份资料奖励XX元

2、与家长取得联系后,家长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来一位家长另奖励XX元

3、家长带幼儿参观满意后并报名入园的,一名幼儿另奖励30元

4、如果半年内各班招生人数达到定额,另奖励班上老师100元/人

5、如果半年内全园完成招生人数达定额,奖励全体教职工100-200元

完成招生指标人数奖励办法:

1、每位教师完成10人奖励200元加提成

2、每位教师完成8人以上(含8人)奖励150元加提成

3、每位教师完成5人以上(含5人)奖励100元加提成

4、每位教师完成5人以下按招生提成提取30元/人

处罚办法:

在登记过程中有造假现象,一经发现处罚该教师50元

零完成率对该教师处罚50-100元

六、宣传事项

1、宣传地点设置

2、宣传人员分配(可分区域)

3、招生简章

4、招生时间

5、招生所需物品如小礼品、气球等

6、幼儿入园须知

7、招生横幅

8、校车

9、登记表格

幼儿园暑假班招生简章

亲爱的小朋友:

你们好!

愉快的暑假又到了。你们如何过一个快乐而又有意义的假期呢?是成天呆在家里看电视吗?不是!眼睛受不了。能每天外出玩耍吗?不能!天气太热了。其实呀,你们在盼望快乐的假期,老师也在为你们着想呀。

你们是父母的宝贝,是祖国的花朵,也是我们老师的最爱。幼儿不同于少年,你们没有太多的课业负担;幼儿不同于成人,你们没有过多的工作压力。但是,你们的文化决定了我们民簇的文化,你们的才艺决定了我们民族的才艺。从小就接受文化的感染和音乐、舞蹈等艺术的熏陶,对你们开发智慧,培养对艺术的兴趣,获得生活中美的享受,从而提高整体综合素质具有重大的意义。

南部艺术幼儿园的老师,本着让你们在文化的氛围里,在舞蹈的旋律里,在艺术的享受中过一个快乐而又有意义的假期的目的,决定开设暑期培训班。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设课程:

1、文化班:主要学习计算、拼音、儿歌朗诵、幼儿英语。

2、幼儿舞蹈班:主要学习幼儿舞蹈的基本功、律动、歌表演、舞蹈等。

3、幼儿绘画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学习折纸、剪纸、泥工、绘画,全面提升幼儿创造思维、形象思维、想象力和创造力。

4、幼儿电子琴班:练习指法、音阶、练习曲等,培养幼儿对音乐的兴趣。

二、师资力量:

暑假班由专业教师任教,课程结束时幼儿将给家长进行汇报表演。

三、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的2——6岁幼儿

四、开课时间:

6月26日——7月26日 为期一个月,每天学半天。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

五、联系人:罗老师、刘老师、王老师

报名电话:

罗老师:

刘老师:

王老师:

快来吧,小朋友们,这里有知识的乐趣和活动的欢愉!

快来吧,小朋友们,这里有美妙的旋律和优美的舞姿!

幼儿园暑假班招生通知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遵照上级指示,我园于6月25日下午正式放假。愉快的暑假又到了。幼儿园根据部分家长的需求,开设了暑期班,如有意向的,请在班主任处登记,以便园中好安排。希望孩子们在这里过一个快乐而又有意义的假期。具体情况如下:

暑假开班时间: 7月1日—8月16日。

开设班级:

1、普通班:托班、小班、中班 收费:800元(保教费、中餐费、点心费、牛奶费、空调费)具体课程安排:语言、美术、手工、音乐、科学、常识等

特色班:

2、学前补习班:收费:1000元(保教费、中餐费、点心费、牛奶费、空调费)具体安排课程:拼音、数学、语言、美术等、

为方便我园暑假班工作的安排,请于6月25日前到班主任处报名登记。另外,请家长朋友们在暑假期7—8月份带孩子到预防接种部门把预防针接种合格证证明开好,下学期开学带上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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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习班招生启事

范文类型:启示,适用行业岗位:招生,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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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范围:我校事业编制职工子女、人事处认定人才派遣职工子女、后勤集团企业编制职工子女、事业编制职工第三代子女、校内各部门合作单位职工子女,出生于x1年9月1日----x2年8月31日的健康幼儿。

二、报名时间:x5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

三、报名办法:幼儿家长(限1名,不得携带幼儿)携带本人身份证、海大教工卡、户口簿(全册)、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及预收费,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四、友情提示:

1、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者视为放弃名额。

2、报名期间需出差的教职工可在4月17日前与幼儿园预约其他报名时间。

3、报名时不需要体检结果,待正式入园时,再根据幼儿园的要求进行体检。

4、新调入或出国回校的职工子女(其他年龄段),可前来报名插班入园。

幼儿园地点:东路23号xx大学xx校区内

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幼儿园

x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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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招生办工作计划书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招生,全文共 1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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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全校上下要形成共识,在狠抓教学质量上下功夫,使教学质量有较大提高。

1、培养良好师德,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师德高尚、业务扎实的师资队伍,一是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常抓不懈,经常性地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教职工的爱岗敬业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团结互助教育和爱集体、爱学生教育等;二是建立奖励机制,对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教师进行大张旗鼓地奖励,尽快形成一支骨干力量。教师要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座右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

2、积极开展专业技能教学质量年活动

本学年,学校将围绕市、县教育局开展的“专业技能教学质量年”活动,加强对专业课教学的管理。一是对现有的教学计划进行必要的改革,使课程设置更适应专业课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增加专业课特别是技能课的教学时数;二是充分发挥现有实验室和实习场所的作用,各专业能够进行的实验实习教学,就要进实验室和实习工厂,改变实验实习设备闲置和利用率低的现象;三是加强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本学年要新建数控车床实验室一口,新建特种焊接实验室一口,新建电子加工车间一口,扩大钳工实验室规模。调整实验室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每个实验室要有专人管理,专业课教师要尽快熟悉教学设备情况,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做到物尽其用,学校还要聘请部分校外老师作实习指导教师。四是积极建立扩展校外实训基地,本学年学校要至少建立一处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实训场所,增强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五是实验实习课前要写出实验实习报告,做好实验实习记录,并作好总结。六是积极开展学生技能比赛活动,以赛促学,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七是努力提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动手操作能力,积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专业课教师培训,参加培训的教师培训结束后要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学习内容和体会,并向学校写出学习情况汇报材料。

3、抓好教学环节的常规管理

第一,认真落实《教学常规》,把备课、上课、作业布批、辅导和考试等环节的评估抓细抓实。教务处要建立工作日志,并经常组织听课,促使教师上好每一节课。要求教师备课时做到“六备”,不仅备大纲、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还要备学生、备教具。不备课不允许上讲台。第二,实行老师上课候课制度,考勤组和教务处将对老师上课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上午第四节课的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及时通报不规范的行为。第三,开展对教师的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与教师职称晋升、评优树先相结合。第四,加强领导听课制度,学校领导和教务处要经常对任课教师进行随机听课,并及时通报听课情况。第五,体育教研组负责两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每天都要有专人负责。第六,开展学生评教活动,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任课教师的工作情况,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4、深入开展教研活动,改进教学方法

学校要树立全新的教育观念,向教育科研要质量。要进一步加强与市、县教育局教研室的联系,积极参加市、县教研室举办的各种业务活动的同时,在校内开展各种教研活动。(1)、教研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计划,定时间、定内容、定措施,教研组长要真正带起头来,形成浓郁的教科研氛围;教研活动的重点放在教法改革,有计划地学习和借鉴外校、外地的先进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2)、每个教研组每周至少要举行一次教研活动,每学期要开展2个以上教研课题的研究,认真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任课教师要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人每学期不能少于1篇。(3)、为促进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本学年学校将在教师中开展讲课比赛和优秀教案评选等业务竞赛。

5、有针对性地做好电大班的教学管理工作

要统筹安排,合理调配,圆满完成省、市电大布置的各项任务,搞好开放教育班和业余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电大业余班教学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规定》,通过严格考勤奖惩制度,严肃考风考纪,提高到课率,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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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附条件股权赠与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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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签订。

第一条赠与标的

1、甲方拥有上海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__%的股权给乙方;第二条赠与条件2、乙方为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占公司股权总额1%的股权赠与乙方,但所赠与的股权累计最多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

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是连续的,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中断。

第三条赠与程序

1、乙方连续服务每满1年,自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2、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四条赠与的撤销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3)乙方未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或擅自中断服务。

2、因上款第(1)项、第(2)项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因上款第(3)项撤销赠与的,乙方无须返还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权。

3、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4、除本条第1款规定之情形外,乙方已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甲方不得撤销赠与。

第五条承诺和保证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

3、乙方承诺,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

1、股权赠与完成后,乙方即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第七条费用的负担本转让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八条违约责任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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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校招生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招生,全文共 4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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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春季招生生源背景分析

1、求学动机表现:77.4%的春季新生是出于自我意愿,其他新生出自家人意愿。根据动机由来的不同,需求比例又有所不同;

2、春季招生目标群:春季招生以翰林写作宣传为主;

3、广告对生源的影响:学生和家长了解培训学校主要是通过广告,广告的传播仍需继续延伸。家长较为理性,多有实际考察和熟人推荐的倾向;

4、生源了解学校的现状:家长依靠熟人推荐和实地考察,容易被竞争对手拦截。学校品牌的美誉度和信誉度如何建立,怎样实施生源终端拦截,狙击竞争对手,都是学校面临的现实问题。

二、宣传方式

宣传主要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是对消费人群进行一次有效的过滤,筛选目标人群,然后重点攻坚,刺激其就读需求,实现春季招生计划。

第一阶段为“预热”,通过学生成绩展活动,为春季招生播种希望,并将后期重点活动有效地托起;第二阶段为“高潮”,通过咨询活动,唤起目标人群的愿望,最大限度地刺激目标消费者的消费需求;第三阶段为“收获”,进行生源的最终过滤.

市场活动核心:

一:降低成本

二:开发市场

三:陈力就列

(解释:能贡献才力,担任相应的职务。)生源是民办学校的生命线,招生是民办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着一所民办学校的生存与发展。 招生策划

我们说民办学校需要招生策划,一是因为当代民办学校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招生面向市场。尤其是招生,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家庭、面向学生,。既然生源主要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就应该聘请教育咨询策划机构的一些专家、智囊来出谋划策。二是民办学校招生竞争越来越激烈,困难越来越大。人们常说,民办学校招生难,难在何处?难就

难在缺乏精心的招生策划;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这办法来自何处?主要来自招生策划。三是我们目前已经有了一支颇具实力的教育队伍。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尤其是教育界、策划界的有识之士越来越认同和重视教育策划,对于招生策划更是青睐有加,他们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招生策划经验和知识,渴望为民办学校的招生服务。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要我们充分发挥校内校外专家、智囊的作用,立足现实、面向市场,科学预测、精心策划,就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招生目标,取得理想的招生效果

概括地说,招生策划主要是紧紧围绕招多少学生,(招生数量)招什么样的学生,怎样招来学生(招生渠道)三个问题进行思考,出谋划策的。

一般说来,民办学校对招生市场具有与生俱来的重视和敏感。因为民办学校的生源配置主要依靠市场调节,招生必须进行市场策划。所谓招生市场策划,主要是指对招生市场进行分析和预测,从招生市场的空间中寻找到自己学校的坐标,找到招生的努力方向,为学校争取到尽量多的市场份额。

一、 定位策划

定位是招生策划的起点和依据,也体现着招生的目标和方向。对一所学校来说,首先应该有一个整体的定位,比如学校的发展定位、目标定位、市场定位、规模定位、质量定位、宗旨定位、价值定位、管理定位、专业定位、等等。招生定位与其整体定位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建立在其整体定位的基础之上的。当然,招生定位策划具有自己独特的内容,招生定位是否准确清晰,直接关系着招生的数量和质量。

一般说来,招生定位策划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定位生源地和招生目标群。这是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培养目标以及办学规模和方向提出的,是解决到哪里去招收以及招收什么样的学生的问题。具体说就是在地理上展开招生的区域和招收学生的目标群。是面向农村,还是面向城市;二是定位招生规模和生源质量。招生规模并非越大越好,招生必须有一定的质量要求,决不能来者不拒,捡到篮子里即是菜。办学、招生决不能搞一锤子买卖,尤其是同一层次的学生,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质量定位要求。入学不把质量关,反倒严重影响了以后的招生。三是定位生源特色和招生优势。一定要找到本校的个性特点和优势,可以

面向特殊的生源群体,可以多层次分类别招生,应该善于剑走偏锋、标新立异、错位发展。

二、市场策划

市场策划首先要进行调查分析,了解生源市场的现状、态势,分析招生的基本形势和发展趋势,掌握有关招生的基本数据,并且,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提出科学的论证报告。然后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细分招生市场,确定本校招生的努力方向,确定招生市场开发的策略与战术,确定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其次,招生市场策划必须了解人才市场的状况,了解社会、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将直接影响着民办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影响着招生的数量和质量。

三、形象策划

形象是一所学校的门面,更是一所学校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所谓招生形象策划,其涵义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招生宣传把学校的形象展示出来,这与学校的整体形象密切相关,是建立在学校整体形象基础之上的;另一方面,是指招生过程的形象展示,包括构思设计招生过程中的一系列形象及其如何运用,如何展示。比如,广告诉求语、屏幕形象、宣传画册、招生资料、招生咨询场所人员形象等等。招生形象往往是社会、家长、学生等接触到的第一印象,是能够直接影响学生是否选择上某所学校的首要因素。

形象策划能否成功,能否在招生过程中把学校的形象有效地展示出来,宣传出去,关键是能不能成功地建立起学校的形象识别系统,使受众能够迅速地将某校从众多的学校或者纷繁的背景系统之中识别出来,并且形成一种积极的印象和认识,感受到学校的勃勃生机和发展前途,感受到学校的个性特色和明显优势。

学校形象识别系统的支柱性要素主要有三个,这也是我们进行招生形象策划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一是理念识别系统,指学校的价值观体系,包括办学理念、学校文化、战略目标、宣传口号等等。二是视觉识别系统,指运用视觉设计和行为展示,将学校的理念和特征视觉化、规范化、鲜明化,形成学校在人们那里的视觉形象特征,例如学校的校徽、标示牌之类,以提升学校在市场竞争中的识别度,进而实施有效的信息传播。三是行为识别系统,主要指学校的整体行为、组织行为、员工行为等,学校行为识别系统一般集中体现在学校内外举办的招生咨询活动、文化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学校的管理行为之中。

四、公关策划

就学校而言,公共关系主要指学校与社会公众的交往、认识和了解的相互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发展过程,它主要包括学校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学校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常用的公共关系活动类型一般分为宣传型、服务型(提供免费服务)、交往型、公益型、尊重型(征求社区及学生家长的意见)、维护型等若干类。

一般说来,公共关系所产生的效果是其它任何形式都不能代替的。招生需要宣传,需要公关,需要进行公共关系策划。民办学校必须充分发挥公共关系在招生过程中的作用,精心构思设计各种类型的公关活动,高度重视交往传扬、沟通协调,排忧解难、畅导理解,信息传播、教育引导等各种公关渠道,积极为招生工作出力献智。

招生公关策划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共关系传播策划。传播是公共关系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公共关系活动的主要手段,它是一个完整的信息交流过程。招生公关策划应该紧紧围绕由谁传播、传播什么、通过什么渠道、传播给谁、产生什么效果五个要素进行。二是公共关系工作程序策划。它一般由调查研究、确立目标,编制计划、设计方案,策划实施、传播沟通,

评估结果、反馈调整等几个步骤组成。三是公共关系专题活动策划。例如,学校成就展览会,社会赞助活动,招生咨询会,参观考察等等。

五、广告策划

招生广告策划的关键在于创意。好的创意应该简捷、突出、独特、联想、凝神、形象、时尚。

现阶段,广告是民办学校招生的基本手段。有的学校甚至在招生广告方面不惜重金、大量投入。所以,做好招生广告策划显得十分重要。招生广告就是有计划地通过媒体向招生目标群传递有关学校、专业、招生数量、规格要求、学校优势、特色等信息,以介绍、说服、提醒为目标,起到唤起注意、引起兴趣、启发欲望、导致行动等作用。好的招生广告应该真实性强,信息量大,针对性强,符合消费心理,符合道德规范。

六、管理策划

招生管理策划,首先应该对招生工作的机构、人员进行策划安排,确定建立精干、高效的组织系统,选择配备热爱、熟悉招生工作的人员。其次,策划建立

科学、高效的指挥协调机制,优化配置各种招生资源,努力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效益。要遵循管理的原则,把众多的招生人员组织在团队之中,形成群体大于个体相加的合力和团队精神。第三,制定科学高效的激励政策,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也是招生管理策划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运用环境、报酬、奖惩、精神、文化等多种要素调动招生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通过管理策划使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有条不紊、有序竞争、规范展开、高效进行。

七、渠道策划

招生工作有多种渠道,尤其是当代,已经进入网络时代,招生渠道正在呈立体化发展的趋势。所谓招生渠道策划,就是谋划形成属于自己学校的招生网络和多种渠道,并且,确保其畅通高效。

目前常用的招生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学校的老生带新生,学校全体教职工充当招生人员,四处拉学生。二是聘请招生信息员、招生代理,往各主要生源学校派驻招生机构、招生代表。三是参加各级各类招生咨询会、展览会、进行宣传推销。四是到生源地学校开展各种联谊活动,进行公关。五是新闻宣传,树立形象。六是各种媒体广告、实物广告。七是聘请著名专家、知名教授作顾问,对学校作出正面评价。八是邀请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机构的领导专家到学校视察指导。

八、项目策划

一般说来,项目是一种一次性的工作,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为此专门组织起来的人员完成,充分利用一定的资源范围,去实现一个明确的预期目标。项目可以是建造一栋大楼,也可以是组织一次活动,解决一项课题等。所谓招生项目策划,是指以招生过程中具体的项目活动为对象的策划,例如文娱活动、节庆活动、比赛活动、评奖活动、咨询活动、博览活动、旅游活动、教学活动、德育活动、经济活动等等。它能够提高和推广学校的知名度,给招生学校带来满意的效果和实际的效益。

进行招生项目策划首先应该进行项目调研,系统地搜集、分析和报告有关项目的信息,研究影响项目进展的各种环境因素。招生面对的生源是活生生的人,在项目策划中一定要十分注意学生以及家长的心理规律和情感规律,使他们作为情感体验的主体,对策划项目产生积极或消极、肯定或否定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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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合同付款条件无法达到的解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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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公民身份号码:

鉴于:

1、年月日时许,甲方代表于附近用餐,因,因言语不和,甲方代表与乙方发生争吵并于争执过程中造成乙方受伤;

2、甲方代表的过错行为,已经给乙方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及财产损失,对此,甲方代表深表歉意并决心悔改。

有鉴于此,现甲方代表与乙方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1、甲方代表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请求乙方予以宽恕。

2、甲方代表一次性赔偿乙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3、甲方代表应在本协议经公证处公证并取得公证书之日付清上述赔偿款项。甲方代表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甲方代表与乙方因本案纠纷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乙方也不再追究甲方代表的任何民事责任。乙方在此之后发生的任何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日后因此出现的后遗症、复查等)均与甲方代表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4、上述款项支付后,乙方不再要求。

5、乙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对甲方代表的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请求公安机关对本案作调解处理,不再请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代表的刑事责任。

6、若甲方代表支付上述款项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相关之规定(包括继续要求对伤情进行鉴定、以任何方式主动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代表的刑事责任等情况),乙方应将上述款项退还甲方代表。

7、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呈交区公安局存档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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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附条件买卖契约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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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买卖契约

立契约书人

买受人:

出卖人: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标的物应置放于(处所)。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迳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

(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附表(略)

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连带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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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招生,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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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园况分析:园内现有的班级,如托班、大班、中班或小班,各有几个,各个班级里现有人数与满员人数显示对比。

二、统计预计招生人数

经过园况分析,预计各班级的招生人数外,另外是否还需增加班级,现有班级加新增班级共计招生人数

三、招生措施

1、通过幼儿园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将校园网站进行完善。

2、通过才艺表演进行宣传。

利用节日进行宣传活动:如商场内部或一些少年宫广场,由各班级内部进行演出,与此同时教师进行宣传和介绍活动。

四、与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具体办法:到各小区、商场、超市进行宣传活动。与小区的物业进行联系,可以张贴海报,可设专门咨询点。

注意事项:在与家长交流的内容要完整、准确的体现幼儿园的特色,并留下家长资料和联系电话。事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确定其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时间。

时间安排:各位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如下班后、周六、周日等。

五、园内老师积极性奖励方法

1、教师向家长宣传我园并留下咨询家长的详细联系方法和资料的,每份资料奖励该教师XX元。

2、和家长取得联系后家长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来一位家长奖励该教师XX元。

3、家长带幼儿参观或参加活动后满意,并交费入园的,每入园一名幼儿奖励该宣传人XX元。

4、如果半内幼儿数量达到定额,则奖励该班教师XX元。

5、如果全园完成招生人数,达到定额,则奖励全体职工共计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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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招生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招生,全文共 1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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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街道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街道实际,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小班招生的年龄对象:年满三周岁,即x年9月1日~x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登记时间:x年6月11日(周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三、幼儿园招生具体安排

1.公办幼儿园招生:因资源紧张,公办幼儿园今年只招收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幼儿(第一批),安排如下:

(1)报名地点与对应村、社区:

(2)随带材料:报名时随带户口簿原件,户主、新生本人及父母的户籍复印件各1份。

(3)录取及园区调配方式:幼儿报名信息审核无误后即为录取,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调配。7月1日在各幼儿园公布录取名单,向新生家长发放入园通知书,家长办理报到手续。不服从调配的适龄幼儿,视作自愿放弃入园资格。

(4)有关说明:①本街道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x年5月31日;②公办幼儿园新生入园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为6月11日下午4:00,逾期不予受理。

(5)咨询电话:中心学校,南湖幼儿园,沈家店分园,苕溪幼儿园

2.民办幼儿园招生:在招收本街道户籍适龄幼儿的同时,按序招收完全符合第二批、第三批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1)申请登记地点:苕溪幼儿园(xx街道学和路2号)

(2)随带材料:

第一批:xx街道户籍适龄幼儿(招生条件、所需材料同公办幼儿园);

第二批:具有xx区户籍,且父(母)在xx街道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以20xx年5月31日及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的非本街道适龄幼儿,申请登记时随带:户口簿原件,户主、新生本人及父母的户籍复印件各1份;幼儿出生证明及父(母)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批:本人持有办证地为(居住地为xx街道)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为“IC卡式居住证”)的适龄幼儿;符合xx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

本人持有办证地为IC卡式居住证的适龄幼儿,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②适龄幼儿本人的IC卡式居住证;③父母房产证或租房协议;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准生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注:罚款收据和出生证不作为合法生育证明使用)。

未持有办证地为IC卡式居住证且符合xx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除提供上述①④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三项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父母双方在xx街道一年及以上的有效暂住证或xx街道一年及以上房产证;②父母一方与xx街道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一年及以上工商部门办理的xx街道营业执照;③父母一方交纳一年及以上xx区社会保险凭证(家长无需提供,直接由幼儿园进行网上查询确认),且这三项材料要求在20xx年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3)录取办法:实行分批次录取

各民办园在满足本街道户籍适龄幼儿的基础上,如有招生余额的,优先录取第二批申请登记幼儿,当申请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取得房产证时间长的优先录取。在录取完第二批适龄幼儿后有余额的,再录取本人持有办证地为IC卡式居住证的适龄幼儿和符合xx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当幼儿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优先考虑本人持有IC卡式居住证的适龄幼儿,再参考购房居住(以父母的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为依据)、父(母)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幼儿(以父母一方社会保险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

(4)参加招生的民办幼儿园有:国泰西园幼儿园()、白云深处幼儿园()、小珠弄幼儿园()、庭院深深幼儿园()、聪明树早教园()吉的堡西溪山庄幼儿园()、凤凰幼儿园

四、特殊学生的招生,按区教育局有关文件办理。

五、投诉电话:

★温馨提示:

1.幼儿招生报名申请分批按条件录取,不需要提早排队等候,并请尽量避开上午8:00-9:30的高峰时段;

2.考虑到报名申请时人数较多,请家长不要带孩子前往。

xx街道中心学校

x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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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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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7-0208)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 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 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 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应在事后确认承包方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单位对承包方自行检查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按第22.3款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

23.3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

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按合同规定补作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并应承担所需的检查和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方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接受并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监理单位有权按第26.2款规定指示承包方予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监理单位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理单位可以拒绝验收,并立即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外,还应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3.5 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1)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增加额外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应由发包方承担额外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单位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方重新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其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6 承包方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

承包方不按第23.3和23.5款的规定完成监理单位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单位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并应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4.现场试验

24.1 现场材料试验

承包方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单位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方提供,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承包方的试验设备,承包方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监理单位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4.2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进行额外的现场工艺试验时,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25.1 覆盖前的验收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经承包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方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验收地点、内容和验收时间,并附有承包方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监理单位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指派监理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技术条款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才能进行覆盖。

25.2 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

监理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验收时,应通知承包方延期验收或批准承包方认真作好现场记录后自行覆盖。

25.3 验收后重新检验

监理单位按第25.1款规定验收后或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而承包方按第25.2款规定自行覆盖后,若监理单位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至揭开重新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其重新检验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按第23.5款(2)项的规定办理。

25.4 承包方私自覆盖

承包方未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到场验收,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单位有权指示承包方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6.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26.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单位在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中发现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改用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1)由于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单位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若承包方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单位的上述指示,则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7.测量放线

27.1 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不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方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

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发包方。

27.2 施工测量

承包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它物品。

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方必须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发包方将不为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

27.3 监理单位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方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网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28.补充地质勘探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并提供有关资料,承包方为本合同永久工程的施工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并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资料。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应按第39条规定作为变更处理。承包方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四、文明施工

29.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应负责组织一个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参加的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29.2、29.2款和第30条规定应负的责任。

29.1 治安保卫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9.2 施工安全

(1)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监理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理单位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方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监理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3)发包方或委托承包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在其施工工地和生活区内配置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发包方或委托监理单位在每年汛前组织承包方和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灾工作。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按发包方的要求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配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合同规定做好汛情预报工作。

30.环境保护

30.1 环境保护责任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30.2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影响河道的防汛标准和本工程其他承包方的正常施工以及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影响环境。

十五、计量与支付

31.计量

31.1 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招标时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实际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本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单位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单位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单位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第27.2款的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和指派代表协助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并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单位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部分工程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核实,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单位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1.3 计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计量单位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1.5 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

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署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或分阶段的工程量和需支付的金额。

32.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2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方。第一次预付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的5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发包方通过编制本合同资金流计划予以测定,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协议书签署后21天内,并在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了经发包方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发包方应在支付前将上述预付款保函复印件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出具付款证书交发包方作为支付凭证。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被发包方扣回前一直有效,保函金额为本次预付款金额,但可根据以后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3)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方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方,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方。

(4)工程预付款由发包方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A

R=----------(C-F1S)

(F2-F1)S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32.2 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1)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应符合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以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④到达工地的材料应由承包方保管,若发生损坏、遗失或变质,应由承包方负责。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六分之一平均扣还。

33.工程进度付款

33.1 月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方应在每月末按监理单位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第31.2款规定的完成工程量月报表。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永久工程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2)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3)按第32.2款规定的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根据第37条和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5)根据合同规定承包方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

(6)扣除按第32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7)扣除按第34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8)扣除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应付给发包方的其它金额。

33.2 月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单位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进行核查,并向发包方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提出他认为应当到期支付给承包方的金额。

33.3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

监理单位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33.4 支付时间

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单位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方。

33.5 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

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第31.5款规定的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统计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分项应付金额列入第33.1款第(1)项内进行支付。

34.保留金

(1)监理单位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方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止。

(2)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单位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方。在签发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临时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一半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方。

(3)监理单位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出具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单位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35.完工结算

35.1 完工付款申请单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下述内容的详细证明文件:

(1)至移交证书注明的完工日期止,根据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2)承包方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

35.2 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方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若发包方不按期支付,则应按第33.4款规定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付给承包方。

36.最终结清

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方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位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方认为应付给他的其它金额。

(2)若监理单位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向监理单位正式提交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为止。

36.2 结清单

承包方向监理单位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方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单位。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方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方已付清监理单位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收到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向发包方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方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合同规定和其它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方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方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方审查监理单位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方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方。若确认承包方应向发包方付款,则发包方应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在收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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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自主招生诚信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招生,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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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X年自主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申请参加贵院X年自主招生考试,已阅读和了解学校的《考生守则》、《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自愿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本人被录取后不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

2. 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4.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考生高考。

考生(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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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幼儿园招生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招生,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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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况分析:

二、预计招生人数:小班预计招生15人;中班预计招生5人;大班预计招生15人;小班、中班、大班共计招生人数35人。

三、招生对象小班——20__年9月1日—20__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中班招收20__年9月1日—20__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大班招收20__年9月1日—20__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时间:20__年6月10日统一报名,6月15日进行补招。平时有空缺随时补招。

五、招生基本程序

1、发布招生简章

5月10日通过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本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幼儿园基本情况,幼儿园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性质、类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咨询电话等。

2、组织招生报名

报名时,家长要带领幼儿,持户口薄或居住证到幼儿园登记,及时的.公布录取幼儿名单及编班情况。

3、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需到市级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报到时,家长须向幼儿园提交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六、报名地点:城关中心幼儿园教学楼二楼园长。

七、成立招生小组组长:

园长)

副组长:

分组长:

各班班主任

20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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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2月入党思想汇报:入党的基本条件_2月思想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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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入党思想汇报:入党的基本条件

尊敬的党组织:

1月30日晚上,体育学院党委书记李幼珠教授给我们上了本期入党培训的第四次党课,主要内容是入党的起码条件、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及如何端正入党动机。李书记结合大量的事例非常详细的讲解了入党的基本条件,使我们深有感触和体会。2月入党思想汇报范文节选!

入党的基本条件是入党最核心最重要的条件。首先,中国共 产 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 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学习共 产主义理论,用共 产主义理论武装自己,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理论觉悟,就是要相信共 产主义,坚信共 产主义必胜和实践共 产主义。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所取得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共 产主义的科学性和必然性。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中国共产党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地向共 产主义迈进—政治觉悟。中国共 产 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一个有一个胜利,创造了中国发展乃至世界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奇迹。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提高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大的力量。

同时,共产主义还表现为一种思想觉悟。其次,中国共 产 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中国共 产 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孔繁森、焦裕禄、钱学森以及许多像他们一样优秀的共 产 党员给我们树立了无私奉献的榜样。也正是因为他们,使这个社会变得更繁荣更和谐。最后,共 产 党员始终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就是要与老动人民同甘苦,共奋斗,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如何端正我们的入党动机呢?我们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不端正的入党动机,所以首先我们应反思自己,努力纠正这些错误的观念,同时坚定信念,提高思想修养,向周围的党员学习,积极实践从行动上体现。无限的过去都以现在为归宿,无限的未来都以现在为渊源,。所以我们要抓住这次培训的机会,不断的提高自己,争取以实际行动早日入党。2月入党思想汇报范文节选!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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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自主招生诚信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招生,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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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 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 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 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人已经了解贵院自主招生选拔办法、招生章程等,将准时参加笔试、面试,若被贵院录取,保证按时缴费报到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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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招生工作会议通知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通知,适用行业岗位:招生,全文共 3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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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兴,基础牢;农村稳,天下安”。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力图切实抓好的根本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共发了8个1号文件,特别是04年、*年、*年连续三年的1号文件部署安排的都是农村工作,“三农”问题之重要由此可见。在中央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在连云港着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我们强调重视“三农”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

根据我最近几个月的了解,多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整个农村经济社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三农”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农民的收入水平还相对较低,县域经济、乡村集体经济还相对薄弱,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格局还尚未形成,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村镇规划建设还相当滞后,农村的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欠帐仍然较多,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在我们今后的发展中切实加以解决。刚才,仲琨同志对全市“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了全面的总结部署,下面,我着重强调六个问题。

第一,要快速增加农民收入。“三农”工作的核心在富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同样在富民。当前,我市的农民收入水平还相对较低,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869元,列全省倒数第二(仅比宿迁多30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400元,不到苏南的一半。为此,我们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任务,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着力发展高效、外向、生态和观光农业,着力发展技术密集型、投资密集型和效益密集型农业,着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在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中增加农民收入。要更多地把农民增收的着眼点放在劳务输出上,继续实施劳务输出百万工程,使农村劳动力尽可能地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依靠工业和城市资源增加农民收入。要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积极引导农民外出经商或兴办增收致富项目,通过创业创造美好生活。

第二,要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大家都知道,新的形势下区域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如果县弱、乡穷、村贫,何以以工哺农,何以以城带乡,何以拿出钱来为民服务?特别是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乡村公职人员的工资基本靠省财政转移支付解决,许多乡村组织运转经费入不敷出,导致村级组织工作难开展、为民服务难到位。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当前,我市几个县区的经济发展思路清楚、目标明确、力度到位、势头良好,希望各县区继续保持这一强劲态势,扎扎实实地抓好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进一步形成竞相发展、齐头并进的生动局面。乡镇经济是市域、县域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个乡镇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办工业、盘活存量办工业、依托资源办工业,走工业强镇、强乡之路,同时,依托集镇的地理位置优势发展商贸流通,积极扶持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多措并举壮大乡镇经济实力。我市的村级集体经济较弱,在全市1473个村中,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的不足30%,10万元以下的接近50%,1万元以下及空白村近300个,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改变。新的形势下,一定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摆上重要日程,并列入目标考核。各个村除招商引资办项目外,还可以通过利用资源发包、组建协会经营、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途径增加集体收入,争取3年内全市有2/3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过20万元,5年内所有的村集体经济收入都要超过20万元。

第三,要有序推进村镇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镇建设是重点。几次到县区调研,我市一些地方的村镇建设给我的总体印象是布局散乱,有的地方房子建设东一座、西一座,有的地方人畜不分、环境“脏乱差”,很多谈不上什么规划,基本上处于无序建设的状态。无论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来看,从贯彻落实省委的总体部署来看,还是从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环境的内在需求来看,这个问题都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当前,一是抓好规划。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全市镇村规划初步成果,两年内全面完成乡镇和农村定居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要合理确定村居布点和数量,体现地区经济文化特色。今后农民自建房、移民迁建等都要以镇村规划为依据,确保建到规划点上。二是推进建设。乡镇建设方面,要按照政府推动、规划引导、市场驱动的原则,鼓励个人及社会各方面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增强中心镇在县域经济中的带动作用。村庄建设方面,目前我市正处于新一轮农民住宅的更新期,现在抓规划落实正是时候。各地要抓住机遇、因势利导,坚持以农民集中居住为导向,通过规划的调控引导,全面提高村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客观地加以分析,我市农村村庄分布广泛,自然环境、人文背景、发展状况千差万别,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典型示范、区别对待、循序渐进、防止刮风,切不可急于求成,不尊重农民意愿,不考虑农民生活生产习惯,不顾及农民承受能力,搞一刀切、强制命令。三是改善环境。要以“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为重点,探索集中处理垃圾的办法,推广太阳能、秸秆气化、沼气,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面优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

第四,要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根本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应尽责任。从我最近几次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我市的农民尚不富裕,有的农民还相当贫穷,人均收入不足1500元的贫困人口还有43万,占农村人口的15%左右;常年需要救助的人口25万左右,其中低保对象就有10万人;近1.1万五保老人中,集中供养的只有3700人,2/3的还处于散养状态。这一系列数据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热心关注弱势群体,切实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即征即保”,确保年内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0%,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每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而失学。总之,要确保农村老有所养、少有所教、病有所医、贫有所济,让我们的每一位市民都能衣食有着、生活无忧,让我们的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第五,要大力倡扬文明社风。健康文明的乡风民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标志。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把营造积极向上的文明社风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大力实施农村文明建设工程。要广泛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使先进文化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占领农村文化阵地,在广大农村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要开展大规模的农民培训工作,帮助农民掌握先进实用生产技术和创业、就业技能,着力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现代新型农民。“天下康乐在于民富,天下和静在于民安。”农村社会治安问题,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地方治安的责任,对农村中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团伙及在农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地痞村霸,对盗窃家禽家畜、农用设施,恶意破坏农业生产的行为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为广大农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六,要切实强化基层组织。抓好“三农”工作,一靠政策,二靠投入,三靠领导。我看最关键的还是靠农村第一线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因此,强化“三农”工作,必须强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应该说,从总体上看,我市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是强的,农村基层干部形象是好的,但从一些群众来信来访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素质不高,形象不佳,作风粗暴,导致少数地方正气不足、邪气上升,群众意见较大。这些问题必须切实加以解决。当前,要以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强基工程”,深入推进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干部,切实把那些发展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的农村能人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优秀青年党员少是基层党支部缺乏生机与活力的重要原因,要加强青年党员的发展、教育和培养工作,逐步改善基层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状况,为党的队伍补充新鲜血液。要积极探索建立“村党组织决策组织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表决权、村民委员会决策执行权、村民决策监督权”的“四权”决策机制,继续深化村级规范化建设,搞好村务、财务、党务三公开,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定、民事民管,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真正实现农民当家做主。

同志们,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任务,抓好“三农”工作,是建设国际性海滨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农村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把“三农”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不断创新农村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党的各项农村政策,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动员各方力量同心同德、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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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招生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招生,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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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年我校招生工作“节节高”8月15日,山东省专科(高职)录取工作顺利结束。我校共录取新生3199人,文理科最低分均为413分,文理科最高分分别达到561分和529分,录取分数和录取人数再攀新高。

今年的招生工作是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各部门通力合作完成的。良好的招生形式,得益于我校扎实的办学理念。近年来,我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不断提高,社会美誉度不断提升,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注重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我校围绕山东省打造中医药强省的目标,坚持立足于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及健康相关产业,巩固和发展以中医学、中药、针灸推拿、护理为主的优势专业,拓展中医药相关专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专业群。20_年,我校以雄厚的办学实力、鲜明的办学特色、突出的教育质量在众多参选院校中脱颖而出,被确定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成为我省重点建设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二是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硬件水平。20_年,风景宜人的烟台养马岛校区正式启用,为我校发展掀开新的篇章。围绕新校区建设,学校不断加大资金投入,20_年,学校风雨

操场、中医药博物馆和图书综合楼先后开工建设,20_年~20_年各项工程将陆续投入使用。良好的硬件条件和优越的地理位置得到了越来越多考生和家长的青睐。

三是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实践活动,不断扩大中医药在社会的影响力。学校积极开展以“推广中医药文化,服务城乡居民”为主题的教师义诊、大学生社会实践以及文化宣传活动。近年来,我校每年组织2~3次教师集体义诊活动,利用学生假期,组织大学生“中医药文化宣传”系列活动,各类实践活动覆盖全省17地市的_3个区县,每年参与人数超过3500人,赢得了社会各界美誉,扩大了我校社会影响力。

四是提升学生就业能力,不断为学生创造更多就业平台。我校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就业促进工作。通过专业课程设置、德育教育和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等教育模块提升了毕业生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通过冠名班、订单式培养和校企共建等模式前置了毕业生就业时间;通过“6+3”实习、“1.5+1.5”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实习就业一体化改革实现了学校、毕业生和企业的三赢。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通过自身实习就业经历,对母校就业工作高度认可,良好的评价极大提升了我校社会形象,成为学校最有说服力的品牌。

我校20_年面向全国_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山东、辽宁、吉林等8个省的录取工作已经完成,其他省的录取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预计我校20_年新生录取总数将达到35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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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2部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5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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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2部分)

劳务

34.1职员与劳务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全权负责无论地方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劳务及职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不应从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募劳务或职员,承包人应负责将为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员送回原籍,并安排将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员的生活,直到他们离开工地。非中国籍的及在国外招募的人员应在施工完成后离开中国。

34.2承包商的外警劳务及职员

除自有劳务来源及接第16.2款和34.3款规定办理之外,承包人应按下述(a)至(d)

款的详细规定,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劳力和外籍职员(下称“外籍人员”)招募、交通和食市供应以及与此有关的人员费用支付。。

(a)承包人所在外籍人员及他们家庭成员的出入境签证、中转签证及居住许可证等的发放应遵守中国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为进入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获取所有必需的签证或许可证。

(b)当承包人认为有必要为工程的实施而雇用外籍专业人员和监理人员时,承包人为雇用这些人员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家属申请来华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与临时雇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外籍人员打交道过程中,应对所有的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习惯或其他风俗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尊重。

34.3当地劳务的获得

承包人只能与中国境内被允许提供劳力的部门(见条款16.2)签订劳务供应协议,协议副本及其附件的副本应提交监理工程师。

34.4当地劳务的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中国及工程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法律与规章的更改,调整其当地雇员的工资。

34.5工地规则

业主与承包人将制定工地规则并在其中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内容:

(a)安全防卫;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人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

(e)防火措施;

(f)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34.6防止不法行为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财产免遭行为的破坏。

34.7供水

承包人应根据当地条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在现场为其职员和劳务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

34.8酒精饮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根现行法令、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34.9武器弹药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与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5.1劳力及承包人设备的报表

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文详细的书面报表,其格式和时间隔由监理工程师预先规定,报表中开列承包人在工地随时雇用的人员与各类工人人数,当监理工程师需要时,还应开列有关承包人设备的此类报表。

35.2安全员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35.3健康和安全及其记录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井在监理工程师随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告。

35.4事故报告

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冈能短的时间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

材料、工程设备及工艺

36.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当地和进口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在尽可能合理而可行的范围内,鼓励承包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材料和设备。

所有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及(b)接监理工程师要来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或设备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接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样品以供试验。

36.2样品费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确地指明或规定试样应由承包人提供,则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全部试样。

36.3检验费用

如果检验属于下列情况,承包人应承担其任何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明确指明或规定,或(b)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只有在通过一项荷载试验或其他试验方可确定任何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工程的设计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的情况下)以使承包人能定价或在投标书中标价。

36.4未规定检验的费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

(a)未规定及未明确指明,或(b)(在如上所述的情况下)未详细说明,或(c)(尽管规定或指明了)监理工程师要求不在现场、或在制造加工或准备这些材料或设备的地点以外的场所进行试验。

这些试验结果表明,材料、设备及操作工艺未按合同规定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则有关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其他情况下,应根据36.5款的规定办理。

36.5监理工程师决定中未规定的检验

根据36.4款规定,本款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人认真协商之后,确定:

(a)按第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获得任何工期延长;以及(b)应追加到合同价中的这笔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36.6业主可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业主可向承包人提供货物和材料(包括工程机械):

招标文件中如附有“业主可供材料一览表”时,承包人可按所定的价格选择使用或者可选用自有来源的材料。如果承包人选用业主提供的材料:

(1)业主将保证在合同期间按表中所列价格及指定的地点供应上述材料;及(2)该种材料应被认为已由承包人选定和使用,并应相应地符合各种有关的要求。

37.1操作的检查

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人,在适当的时间内,有权进入工地、车间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和准备材料、设备的地方,承包人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得到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37.2检查和试验

在生产、加工或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及试验按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如果生产、加工和准备这些材料、设备的车间、地点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在这些车间、地点进行监督、检验获得许可。这些检查、试验不应免除台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

37.3检查和试验日期

承包人应同意监理工程师安排的检查、试验、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设备和时间及地点,监理工程师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其准备参加的试验及所要进行的检查。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代表,未按协议时间参加这一工作,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承包人可以进行这些检验,并认为是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检验。承包人也即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适当证明的检验结果的副本,如果监理工程师未参加检验,他应承认该资料表明的结果是推确的。

37.4拒收

如果根据37.3款规定,材料、设备未在协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试验作好准备,或者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不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用拒绝这些材料、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通知应说明监理工程师拒收的理由。承包人应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或确保被拒绝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在相同的条款或条件下重复实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重复检验。由此而引起业主发生的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所需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索回或从支付给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37.5独立检验

监理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检查或试验委派给一名独立的检验员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按照出2.4款的规定实施。为此目的,这种独立工作的检验员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助手,监理工程师应(在14天前)将这样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覆盖你的工程检查

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付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蔽,承包人应保证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除非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测量及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35.2剥露和开孔

当监理工程师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覆盖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几部分已经按照本条第38.1款规定予以覆盖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承包人为剥露、开孔、穿洞、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仔何其它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39.1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运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搬走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b)用适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取代原来的材料或设备;

(c)对尽管先前已进行检验或中间交付但监理工程师认为由于:

(1)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或(2)由承包人本身进行的或由其负责的设计,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均要将工程拆除并重新建造。

39.2承包人未遵守指令的违约

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时),承包人一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并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成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暂时停工

40.1工程的暂时停工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b)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或(C)由于工地气候情况导致的必要停工;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成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过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规定的任何风险),应按40.2款的规定办理。

40.2暂时停工后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根据40.1款规定在适用于本条款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可以决定:

(a)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及(b)由于此类暂时停工导致合同费用的增加;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0.3暂时停工持续120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进展根据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而暂时停工,井里自停工之日起120天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未发出复工许可,则除非该项停工属于本文第40.1款的(a)、(b)、(c)或(d)的四种情况,则承包人可向监理工程师发送通知,要求从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的28天内允许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在该期限未得到此项允许,则承包人可以选择如下的处理办法:如这种暂停只影响整个工程的一部分时,则把这种停工视为第51款规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程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监理工程师,但并非必须如此;影响整个工程施工时,则视为业主违约,据69.1款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应按第69.2及第69.3款处理。

开工及误期

42.l工程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给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开工,开工通知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在此之后,承包人应从速开工,不得延误。

42.1现场的占用权和出入权

除了合同中可能规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随时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围,及(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顺序,业主应在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通知的同时,让承包人占用,但此顺序服从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顺序。

(C)相应的工地范围,及(d)根据合同应由业主提供所需的进入工地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款规定的计划,或按承包人在给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的通知书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及进行施工。

业主应随工程的进展,使承包人进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况下,按计划或建议尽快进行工程施工。

(e)除非另有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未能给出占用权

如果业主未按42.1款规定让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误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承包人按44款规定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的费用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按报业主。

42.3道路通行权及设施

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捐税,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2.4临时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附加临时工程用地,他应在辅助资料表——临时工程附加用地需求表中列出,以供业主批准。临时工程用地范围冈包括工程活动、办公室、食宿设施、临时通道及其它类似的临时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围由业主负责提供给承包人,未经业主批推的额外用地应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负费用。

43.1竣工期限

所有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时间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应按48款规定在从开工日起计算的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在第44款规定的延期在内的相应时间内完成。

44.1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程的数量或性质,或(b)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误,或(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d)业主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或(e)其他不属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或应由其负责而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人有权延长全部、或任问段落或部分工程的竣工期限,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可延长的时间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l 44.2承包人应提交的通知及详细情况

监理工程师可以不作任何决定,除非承包人已经:

(a)在首次出现这种情况后28天内通知了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及(b)在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后28天内或其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有关承包人有权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的上述意见进行研究。

44.3临时延期决定

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性,使承包人不能在规定的28天内送交第44.2款(b)

中规定的详细情况则在承包人每隔不多于28天送交监理工程师临时情况报告并在这些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送交监理工程师最终情况报告,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

在收到临时情况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决定临时延期。在收到最终情况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考虑所有情况决定总延期,在这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均应根据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最终审查,不应减少已由监理工程师决定了的延期时间。

45.1工作时间的限制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及下文规定的情况外,任何工程无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时间内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当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地、或绝对需要在上述时间内施工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要程师提出建议。本规定并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46.1施工进度

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的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应据此采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必要的步骤,以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承包人无权要求采取这些步骤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为了执行监理工程师按本款规定发出的指标,承包人须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于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内进行任何作业。如果承包人为完成本款规定的义务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涉及业主产生额外的监理费用,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相应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报销这部分费用或从应支付或将要支付给承包的费用中扣回,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47.1误或赔偿费

如果承包人未按48款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43款规定的相应时间内完成任何部分工程,则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投标书附录中说明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所致的赔偿费(这笔款额是由承包人为该项违约支付的唯一的款额),而不作为罚款,其日期自相应完工期算起到全部工程或相应的部分工程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日数。罚金不应超过投标书附录中载明的限额。在不使其他赔偿方法受损害的条件下,业主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该项赔偿费。此项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47.2赔偿费的减少

在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完工之前,如果该工程或区段任何部分已经发出了移交证书,则在合同中无替代条款的情况下,对签发上述移交证书以后出现对剩余工程拖期的赔偿费的数额相应减少,其减少比例为上述已签发证书的工程部分或区段的价值与整个工程的价值之比。本款只适用于赔偿费的比例而不影响其限额。

47.3竣工奖金

如果承包人在第43款规定的时间前完工,业主则应根据第48款颁发的竣工移交证书和签署日期与第43款规定的完工时间之间的天数,按照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数额,支付承包人每天的奖金。

为使业主能在完成全部工程之前占有并启用工程的某些区段,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该区段完工的日期。为使承包人有权得到奖金,要求将被实施工作的细节及奖金总额在规范中规定。

为了便于计算奖金数额,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关于区段完工的日期应固定不变,除非另有协议,不得以第44款或本条件其它任何允许延期的条款为由,对竣工日期给予调整。_一如果监理工程师发证书证明,到证书中注明的日期为止,该区段合格完工,则按照第60款,承包人有权得到根据技术规范计算的奖金支付。

48.1移交证书

在整个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并已圆满地通过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时,承包人要以预定速度向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抄报业主,同时应附上一份在保修期内完成任何未完工作的书面保证。此项通知和保证应视为承包人要求监理工程师发给工程移交证书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于该通知收到之日起的21天内,或给承包人发出一份移交证书,其中写明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基本完工的日期,同时给业主一份付本;或者给承包人书面指示,说明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发给移交证书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所有工作。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发出该书面指示之后及证书颁发之前可能出现的,影响该工程基本完工的任何工程缺陷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完成上述的各项工作及维修好所指出的工程缺陷,并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后的21天内有权收到工程移交证书。

48.2分段或分部移交

同样,按第48.1款规定的程序,承包人可提出要求,监理工程师就下列工程发给移交证书:

(a)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有单独完工工期的任何部分工程,或(b)监理工程师表示满意认为已基本完成,且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被业主占有使用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或(c)业主选择占有或使用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对这种先行占用合同中的未作规定或作为临时措施未被承包人同意)。

48.3部分工程基本竣工

如果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已基本竣工并圆满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则监理工程师可于整个工程完工之前就该部分发给移交证书,而且一经发给这类证书后,承包人即应被视为保证在保修期内以预定速度完成该部分永久性性工程的任何未完工作。

48.4要求修复地表

在整个工程完工之前发给的关于永久工程任何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不应认为是证明任何需要恢复原状的地上或地表面的工作已经完成,除非证书对此有明确的说明。

保修

49.1保修期

在本合同条件中,“保修期”一词应指投标书附件中指定的保修期,其时间自:

(a)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又第48款规定发给了证书工程基本竣工之日算起,或(b)在监理工程师根据本文第48款规定发给不止一份证书的情况下,应从各证书的签发之日分别算起。与保修期相关的“工程”一词的含义应按此作相应理解。

49.2完成未完工程及修补缺陷为了在保修期满时或在保修期满后的尽量短的期间内,将工程以合同所要求的(合理的磨损和消耗除外)状态并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移交给业主。

(a)如在发给移交证书的竣工之日尚余留有任何未完工作,承包人应在竣工日期以后尽快予以完成。

(b)接监理工程师在保修期内或期满后14天内根据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在保修E终了2前的位变结果发出的指示进行修补、重理及维修缺陷、裂缝及其它不合格Z儿49.3修补缺陷的费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必须进行这类工作是由于:

(a)所用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或(b)应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存在任何错误,或(C)承包人一方忽略或未遵守合同对承包人一方明确或隐含规定的任何义务时。

则所有按49.2(b)款规定的工作,应由承包人以自己的费用进行。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进行上述工作的必要性是属于任何其他原因,则应据第52款决定增加一笔金额到合同价中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9.4承包人未能执行指令

如果承包人一方未在合理的时间内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指令,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从事此类工作并付酬。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该类工作根据合同是理应由承包人自费进行的工作,则所有由此造成和伴随产生的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由业主向承包人索取,或由业主从其应付给承包人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9.5保修期延长

该条款的规定适用于承包人为修复缺陷和损坏而对工程设备进行的更换或修复而这种更换和修复在完成之日已经移交。工程保修期延长的时间等于由于缺陷或损坏而引起的工程不能使用的时间。如果只是工程的部分,则保修期的延长只适用于那一部分。

(a)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保修期均不应超过从移交之日算起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年数。

(b)当发生第40款所述的工程设备方面的进度暂时中断时,本款规定的承包人义务将不适用于任何发生于竣工时间(中标函签发之日确定)后投标书附录规定的年数以上时间发生的缺陷。

50.1承包人的调查

在保修期终了之前,如果工程出现了任何缺陷、裂缝或其他不合格之处,监理工程师可指示承包人并通知业主,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调查其原因。

如果这些缺陷、裂缝或疵病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决定承包人进行上述调查的费用,将此费用加入合同价中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如果上述缺陷、裂缝或不合格之处属于承包人责任,则上述一切有关的调查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按本文第49款规定,自费修复这些缺陷、裂缝或不合格之处。

变更、增加及省略51.1变更

监理工程师在其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成、质量或数量任何变更,并为此目的或他认为适当的任何其它理由,适宜做出变更时,他有权命令承包人执行,而承包人应进行下述任何工作;

(a)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b)省略任何这类工作(不包括被省略的工作由业主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C)改变任何这类工作的性质或质量或种类;

(d)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e)实施工程完工所必要的任何附加工作;

(f)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任何规定的施工次序或时间。

任何此类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有效变更应按第52款规定估价。

如果变更指令是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引起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则变更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2变更指令

无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这类变更。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执行本条规定发出指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工程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者,则该项增加或减少不需要任何指令。

变更的估价

52.1估价的基本原则

所有有关51款规定的变更及据52款(为此条起见定义为“变更工作”)规定对合同价的增加,如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当,应以合同规定的单价和费用予以估价。

如果合同中未包括可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单价或费用,则合同中的单价及费用只要合理可作为估价的基础,如果上面情况均不成立,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一个其认为适合的单价或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上述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意见或决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决定一个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60款规定发出支付证书。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2监理工程师确定单价的权力

如果任何变更工作的性质或数量关系到整个工作或其任何部分的性质或数量,在此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工作项目的单价或费用由于上述变更,不恰当或不适用时,则在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和费用。在双方意见不能一致的情况下,则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情况定出他认为恰当的单价或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或确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照60款发出支付证书。

但是,包括在计日工费率表中的单价或费用不得作任何变更(尽管该表中的工程已经实施),同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任何项目的单价或费用也不得作任何变更,除非这类项目单独计算其价值已超过中标通知书中所列明的合同价的5%,以及该项下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25%。

同时,如果没有监理工程师按第51款规定发出的变更工程指示,则无需用第52.1款」

或本款进行估价,除非在发出这种指示的14天之内(且不属于省略工程情况),在变更工程开始之前:

(a)由承包人将其要求追加付款或调整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或(b)由监理工程师把其改变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承包人。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3超过15%的变更

如果在签发整个工程移交证书时,发现由于:

(a)所有按52.1和52.2规定定价的变更工程;及(b)对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概算量进行计量所做的全部调整费用,不包括所有暂定金额,计算工作费用及按第7O款规定所作的价格调整。

而不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使合同价的增加或减少值合计超过了“有效合同价”(就本条而言应指不包括暂定金额和计日工的合同价)的15%时,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在考虑据本款采取的任何步骤后,再将合同价减少或增加一笔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的金额,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监理工程师考虑承包人的工地费用及总管理费开支,确定这笔金额。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据本条做出的决定。这一数额应仅以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的数额为基础。

上述任何金额的调整或确定,均应适当考虑有效合同价中的任何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4计日工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或可取时。可以指令任何变更工程按计日工作进行施工。对这类工作应按合同中包括的计日工作表中规定的项目及亩包人在其投标书中对此所定的单价和费用支付承包人费用。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收据或其他凭证,证实已付出的款项,并在订购材料之前,向监理工程师呈交订货报价单,以供批准。

对所有按计日工作制施工的工程,承包人应在上述工作持续进行的过程中,每天向监理工程师呈交一式两份确切的清单,其中开列受雇从事该项工作的所有工人的姓名,工种及工时以及一式两份的报表,其中写明该项工作所用的材料,所用承包人的设备的种类和数量(根据前文中提及的计日工作表中规定的附加百分比数中包括的承包人的设备除外。)如果清单和报表中内容正确或经同意后,监理工程师将在其上签字并将清单和各一份退还给承包人。

每个月末,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交一份除上述以外的所用劳务、材料、承包人设备的标价的报表。如承包人未能将此类清单与报表并列齐全,准时提交,则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付款。但是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按上述规定,承包人的清单或报表的呈报由于任何原因而实际无法做到,则监理工程师仍然有权核准此等工作付款,该项付款或按计日工计算(监理工程师须对该工程所雇的劳力、时间、所用的材料和承包人的设备情况表示满意)或按监理工程师认为公平合理的该项工程的价值计算。

索赔程序

53.1索赔通知

尽管合同另有规定,如果承包人根据合同条件或其他文件索取任何追加付款时,应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

53.2同期记录

一旦发生53.1款规定的情况,承包人应保存该事件的同期记录,这对于他以后希望提出索赔而支持其索赔理由可能是相当必要的,在不必承认业主责任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接到53.1款中规定的通知后,应检查这些同期记录并指示承包人继续保留记录(由于是合理并对已提出索赔是重要的)。承包人应允许监理工程师查阅据本条规定承包人保持的所有有关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向其提供复印件。

53.3索赔的证明

在发出53.1款规定的通知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承包人应送交监理工程师一份带有对索赔数额的详细说明和证实材料的帐单。在影响索赔的因素不断发生的情况下,这一帐单应看成临时帐单,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以临时帐单的形式,送交监理工程师上述有关的证实材料及累加索赔款额,并在这种影响因素全部给束后28天内送交同样内容的最后索赔帐单。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业主提供所有按本条送交监理工程师的帐单的复制件。

53.4未能遵守

如果承包人未按本条的规定要求索赔,则承包人最多只能得到监理工程师或按67.3款规定委任的仲裁人员,根据同期记录(无论这些记录是否有监理工程师据53.2和53.3款规定的注释)决定的款额。

53.5索赔的支付

只要承包人已提供足够的证据,使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能够确定此款额,则承包人有权获得包括该索赔款额在内的根据60款规定由监理工程师证明的任何临时付款。

如果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只能部分满足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只证明有关部分的索赔。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有关本条的决定应送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与材料

54.1工程专用的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及材料

一切承包人的设备、由承包人提供的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运至工地后,即被视为专门供该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工地之间转移外,若无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应将上述物品或其一部分移往他处。这些规定不包括运输任何人员、劳务、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工程设备及材料进出工地的车辆。

54.2业主不对损坏负责

除第20款和65款提及者外,业主无论何时均不对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54.3结关

当承包人提出要求时,业主应尽力协助办理好工程所需的有关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的海关结关手续。

54.4承包人设备的再出口

当承包人将其为工程施工进口的任问承包人设备按合同规定搬离再出口时,在承包人提出要求时,业主应协助承包人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许可。

54.5承包人设备的租用条件

根据63款规定,发生合同终止时,为保证能继续使用为工程施工目的而租赁的承包人设备,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租用的承包人设备带至现场,除非有一租用此类设备的协议(应认为此协议不包括一项租购协议),该协议包括一项规定:即在上述终止生效后7天内,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人后,除据63款规定业主有权授权其他承包人完成施工和维修缺陷外,所有人应将这些设备,按承包人与所有人签订的协议条件,租赁给业主,继续为工程施工使用,并由业主支付费用。

54.6用于第63款的费用

如果业主按54.5款规定与设备所有人签订租赁协议,则业主按这一协议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印花税),应认为是根据63款完成工程,维修工程缺陷所支付的部分费用。

54.7编入分包合同的条款

当承包人将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时,在分包合同中(通过参考资料或其他方法),应加入与本款相同的分包人带入工地的有关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及材料的条款。

54.8不意味对材料批准

本款的执行不意味监理工程师对其中所涉及的材料或其他事情的批准,也不应妨碍任何时候监理工程师拒绝采用任何这类材料。

计量55.1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它们不能作为承包人简行合同规定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工程的实际的和准确的工程量。,56.1应计量的工程

除另有说明外,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并确定工程的价值,并按60款规定支付给承包人。当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某一或几部分进行计量时,他应合理通知承包人委派的代理人,该人应:

(a)立即参加或派出合格的代表前往协助监理工程师从事上述计量工作,并(b)提供监理工程师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

如承包人不参加,或由于疏忽遗忘而未派上述代理人前往,则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应认为是对这一部分工程的正确计量。为了对需要采用记录和图纸计量的永久性工程进行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准备该工程的记录和图纸,而当承包人被书面要求进行该项工作时,应在14天内参加审查,并就此类记录和图纸和监理工程师达成一致,在双方取得一致后,在上述文件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出席进行有关图纸和记录的审查与承认时,应认为这些记录和图纸是正确无误的。在对上述记录和图纸进行审查以后如果承包人对该图纸,记录不予同意,或不签字表示同意则这些图纸与记录仍被从为是正确的,除非承包人在上述审查后14天内向以理工程师书面由辩,申明承包人认为上述记录和图纸中不正确的各个方面,以求监理工程师作决定,在接到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并确认或变更这些记录和图纸。

57.1计量方法

无论一般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57.2包干项目明细表

为提交根据60.1款规定的报表,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包含在标书中每一包干项目的明细表,该明细表应得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暂定金额58.1“暂定金额”的定义

“暂定金额”是合同中包含的一项款额,在工程量清单中以该名义列出,供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或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供应,或供不可预见费之用,这项金额可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承包人只有权得到包括本款规定由监理工程师决定的与上述暂定金额有关的工程、供应或不可预见的费用额。监理工程师应将据本条作出的任何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58.2暂定金额的使用

对于每一项暂定金额,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指令由下列人员把这种金额用于工程施工,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

(a)承包人有权得到根据第52款规定决定的与上述相应价值的金额。

(b)由下文中定义的指定分包人。为此而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应根据第59.4款确定并支付。

58.3凭证等的出示除了是按投标书列出单价或价格作价的以外,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出示有关暂定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单与收据等。

指定分包人59.1“指定分包人”的定义

可能已由或将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所指定、选定或批准的进行合同中所列暂定金额的工程的施工或供应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所有专家、供货商以及其他人员,以及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承包人将任何工程分包给他们一切人员,在从事这些工程的施工或供应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过程中,均应视为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并在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指定分包人:对指定的反对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应要求承包人,或认为承包人应有任何义务雇用承包人有理由反对其雇用的任何指定分包人或雇用任何拒绝按下述规定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a)分包人将对承包人负责执行有关工程,供应货物、材料、工程设备和服务的分包合同的内容,其对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同于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对业主的义务和责任。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在上述义务与责任方面不受伤害,并使之免于承担任何由于分包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未恪定述职责而造成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失赔偿费、诉讼费、指挥和其他开支。及(b)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指定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和服务人员的过失造成的损失,并保障承包人避免分包人或其所属上述人员对承包人为施工提供的任何临时工程的违章操作,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上述索赔要求。

59.3设计要求应明确规定

如果要提供与任何暂定金额有关的服务,包括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或要装入永久工程的任何工程设备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则这种要求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并就包括在指定分包合同中。指定分包合同应规定,提供上述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上述事项,以及任何由于指定分包人的违章或失职引起的一切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挥费和其他开支。

59.4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对一切由于任何指定分包人完成的工程或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承包人有权得到下列款额:

(a)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并根据分包合同规定由承包人付给或应付给的实际费用。

(b)工程量清单中如开列有由承包人提供有关劳务费用或由监理工程师按本文第52款确定并按本文第58.2款规定,指个支付的费用。。

(c)关于一切其他费用与利润,按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实际价值的百分率计算,当工程量清单中对该暂定金额规定有比率时,即按承包人对该项目填写的比率计算;或者当未作此项规定时,则按承包人在投标书中附录中填写的比率计算,当工程量清单中为此目的在某一专项中做出这种规定时,也应在该处重复填写此比率。

59.5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证书

在根据第6O款规定颁发包括关于任何指定分包人已做的工作或已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和任何费用的支付证书之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明,证明以前的证书中包括的关于该指定分包人的工作或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费用(扣除保留金)均已由承包人支付或偿请。倘若承包人未曾提供上述证明,除非承包人:

(a)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他有合理的理由扣留或拒绝支付该项款额及(b)向监理工程师送交合理证明,证明他已将上述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指定分包人,业主应有权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证书直接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中已规定的而承包人未曾支付的一切款项,但扣除保留金,并以冲帐方式从业主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将业主支付的上述金额扣回。

在监理工程师已发给证书,且业主已如上述直接付款的情况下,在发给承包人的任何进一步的证书时,监理工程师应从该证书的付款中扣除上述直接支付的款额,但不应拒发或拖延按合同条款规定应发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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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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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江苏涌涞1#车间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7.2万平方米。

4、框架结构共计2层。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等、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迁本地农民工,若发现使用本地民工,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过程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均不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进场施工,本工程施工过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在1#车间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30%,二层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60%,砌墙捄灰室内地坪结束后付工程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两年后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3、本工程若出现民工因工资闹事后果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支付民工工资及其它任何费用。liu_____四、开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开工,竣工:_________________,若遇停水停电,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工期顺延。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所有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试块、水管、电线)等等必须验收报告取出后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野蛮施工,若情节严重甲方可令乙方无条件出场。若乙方竣工日期提前5000元每天奖励,工期拖延每天5000元罚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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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附条件销售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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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销售合同

附条件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销售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主要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故此,双方就有关销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销售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产品的单价

_________元/只(不含税_________元/只)

第二条 结算方法

1.第一批进货_________只,预付款_________%,第二批起付款发货。

2.乙方连续_________个月卖不完第一批货,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剩余货物,退回预付款,结清帐目。

第三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乙方所在地内产品直接用户向甲方联系购买时,甲方不得低于以下价格:

_________元/只(不含税_________元/只)

第四条 如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向直接用户提供低于第三条规定价格。乙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第一批未付货款

第五条 出厂包装标准

用纸箱包装,_________只一箱为单位发货。为节约运输费用,可根据乙方提出面壳与头箍拆开包装,到达时由乙方组装。

第六条 甲方代办托运到达乙方指定站港,费用乙方负担。

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初期的宣传广告资料,并对产品因制造质量问题,三个月内包换,一年内免费维修。

第八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则应向守约方支付罚款_______元。但无论如何,罚款金额不超过已成交价款金额的_____%

2.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销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九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效。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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