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大陆的中国台湾地区居民。
3、出境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
(3)合同约定需旅游者另行支付的游览项目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组织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酒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中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游览项目的价格、参加该游览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游览项目应以不影响计划行程为原则)。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和《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旅行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旅行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时,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第二十七条 委托代理约定
本合同系 旅行社接受
(出境社)依照法律法规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组团社与代理社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等,所约定的旅行社权利由组团社和代理社分享。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
名称
旅行社
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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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_合同范本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应该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
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简单说,就是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 提供身份资料。
为什么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呢?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条件之一“有明确的被告”。打官司的时候,法院第一时间要求我们提供被告的准确身份资料,我们必须提供,否则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没有债务人的身份资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时候,才向债务人要身份资料,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肯定不愿意给。
没有资料就立不了案,怎么办?届时只能委托律师去公安机关调查,如果朋上债务人不是本地人,那还得到外地公安机关去调查,相当的麻烦。
所以,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债务人提供身份资料。债务人向你借钱的时候,什么要求都是会答应的。
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债务人借钱,为什么要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呢?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简单说,一人负债,夫妻偿还。
所以,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债权人也应该提供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证据,如果不在债务人向你借款的时候准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收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能够收集到相应的证据。
三、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为什么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呢?因为:合同法211条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正常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 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二种: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利息。
现行的人民银行规定逾期贷款利率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种:打官司法院判决后,迟延履行判决书的罚息。
民诉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规定的期限履行,则从迟延之日起,即原约定利息加倍计算。
四、关于复利的约定。
什么是复利? 就是利滚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于司法解释对复利的态度不支持,所以,建议大家在借款合同中尽量不要约定复利。
五、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来处理。
为什么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呢?举例:法院判决给付还款本金10万元,合同期内的利息是2分息XX元/月。债务人每月还款XX元。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还顺序款为先利息后本金,那么债务人一辈子还不完。但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那么债务人用4年2月可以还清本金,再用4年多还清利息。
可见,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约定还顺序款为先利息后本金,可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积极支付利息。
六、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
当债务人逾期还款,要打官司解决的时候,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全程跟进。那么由此而发生的律师费,应该由债务人承担、由违约方承担。但如果你不明确约定,法院就不会支持。
七、关于债务担保
有条件的,应该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有以下2种形式:
1、保证人。这是最简单的担保方式,担保人签字即可。
通常我们要求债务人的亲属提供担保。理由有2点:1)如果其近亲属不同意担保,那么就要打个问号,为什么连近亲属不信任债务人?2)尤其要求债务人的成年子女、父母担保。因为,如果债务人有心逃债,经常会将财产转移至父母子女的名下,尤其是子女。所以,要求成年子女担保,可以断其逃债的念头。
2、抵押登记。
比如房屋、汽车等财产。但抵押登记的手续比较繁琐,要办理公证,登记,手续费。
八、要求债务人披露财产。
在信任的情况下,我们不需要办理财产抵押登记,但可以要求要求债务人告知其财产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如: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债权人、其他财产的复印资料。
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一旦有动静,债权人可以立即查封其财产。
九、应该约定管辖条款
什么是管辖条款?就是万一要打官司的时候,我们去哪里打官司的条款?债权人应当事先约定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条款。
因为:如果不事先约定,那么法院执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到债务人的地头去打官司。是实践中,这绝对是对债权人不利的。
篇2: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1)团号: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3)境外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时间:_________
(4)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7)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
(8)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
(9)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
(10)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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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旅游局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5月,按照组织任命,我来旅游局任副局长,主要分管规划业务工作。一年来,我坚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开创工作局面,使自己分管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
我调到旅游局工作时间不长,面对新环境、新业务,为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本职工作,我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首先,加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重点学习了xx大精神,以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学习中,坚持以学致用为宗旨,反复体会,掌握要领,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
其次,加强旅游业务知识的学习。针对旅游经济飞速发展的现实,加强旅游基本理论基础,坚持及时追踪掌握业内的最新知识和最新动态,把握其运行机制,摸透其发展规则,凝聚理论素养,促使自己撰写书面材料,深入基层了解并掌握一手资料。
第三,加强了工作方法的学习。虚心向局班子成员学,向局干部同志学,不断富经验、拓宽视野、增长才干,提高组织协调和决策指挥能力,为创造性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抓住工作重点,奋力创造工作实绩
一年来,我根据工作分工,结合旅游局的阶段性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强化措施,确保了所分管工作的平衡发展和整体推进。
今年,针对全市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势头,我市与北京九久兴恒基房地产公司就红山林场签订了承包开发协议。
8月,我会同该项目的承建公司负责人深入红山林场进行实地调研,提供了大量数据和资料,藉此我起草了《关于开发建设镇市红山生态综合旅游基地项目的报告》,并上报乌兰察布市旅游局。
9月,我市举办了首届商贸文化旅游节,旅游局作为主办单位之一参与其中,作为分管副局长,我牵头主抓旅游节的旅游咨询与宣传,为商贸文化旅游节制作了四块配套旅游宣传图板,对我市旅游景点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不仅吸引了商贸节的游客,而且提高了我市旅游业的知名度。
10月份,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旅游局负责承办镇市旅游交通图的设计与制作,在此过程中,我与分管科室人员历时一个月,深入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周边旅游区进行调查摸底,大量收集资料与数据,使旅游交通图的设计与规划准确无误,美观实用。目前旅游交通图已定初稿。
三、加强团结,为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工作实践中,我十分注重摆正自己的位置,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当好配角,唱好主角,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在班子内部,妥善处理好与班长、班子成员间的关系,研究重大问题和做出重大决策时,主动当参谋提建议,一旦形成决议,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大胆承担任务,积极组织实施。遇到情况及时汇报,及时通气,争取协作和支持。
对分管科室的具体工作,做到了支持不干预、参与不包办、确保了担任角色的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今年,我围绕所分管的工作,做了一些努力和尝试,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党和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对旅游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和经常性政治学习坚持不够。
今后,我决心进一步年12月23日
篇4:社区文明旅游倡议书_倡议书_网
无论是放长假还是短假,大家都喜欢计划一下旅游的行程,旅游渐渐成为了大众的生活方式,下面是关于社区文明旅游的倡议书,欢迎阅读!
社区文明旅游倡议书(一)
广大居民朋友们:
国庆长假,许多人将旅游提上议程。旅游是一项发现美、欣赏美、享受美的活动,更是一项创造美的活动。居民在旅游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文明水平,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主要体现和重要标志。长沙是全国文明城市,更需要文明旅游。在未成年人当中倡导文明旅游,是提升长沙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的重要做法。特此我们向全体社区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文明旅游素质。认真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学习文明礼仪,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切实掌握《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动指南》;识别不文明行为的表现,明辨旅游活动中的是非、美丑,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二、服从管理,营造文明旅游环境。旅游中服从文明管理、文明执法、文明服务,通过对文明旅游环境的营造,使广大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文明素养得到提升。
三、积极参与,塑造文明旅游形象。在旅游活动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遵守公共秩序,排队遵守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拍照摄像遵守规定;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地风俗习惯。
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希望广大居民,无论是在长沙,还是在外地,时刻把“文明”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因为你就代表着长沙!
社区文明旅游倡议书(二)
7月是旅游旺季,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美好的旅游形象,是每位市民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在此,东干渠社区向所有钢城各族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身为旅游从业者,应以身作则,引导游客文明出游。
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一旦发现游客陋习,应及时劝阻,引导游客文明出游。
二、身为游客,应从自身做起,守公德,讲礼仪,文明游览。在旅行途中,拒绝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无视禁烟标志、无视禁止拍照标示、随意插队、破坏文物、浪费食物等陋习。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习俗,主动提醒、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
三、身为社会的一份子,社会各界都应共同努力,共树新风,美景供人欣赏,美德让人敬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提升旅游文明素质,展示钢城的文明风采。
社区文明旅游倡议书(三)
文明旅游,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为促进我国旅游事业蓬勃发展,提高中国的旅游文明素质,太原市社区服务中心以“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为宗旨,特此向全市社区居民发出文明旅游倡议。
一、我国是礼仪之邦,文明礼仪是我们的民族传统。广大游客在旅游活动中,要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规范,在旅游过程中应做到: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在旅游景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污水。不在文物建筑上乱攀乱踏、不乱刻乱画。
二、每一位游客应自觉树立文明、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念。多参与有益于旅游者身心健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旅游消费活动,接受文明健康的旅游产品和咨询服务,自觉抵制不健康、不文明的旅游消费行为,使文明旅游观念深入人心、落实于行动。
三、广大旅游业者要在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中做出榜样,起到带头作用,在旅游活动中做好示范文明和礼仪引导,积极推广文明旅游知识,对游客进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提醒和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让我们广大文明旅游者携起手来,提升旅游文明素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创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做文明和友谊的旅游者!
篇5:暑假旅游计划
一、背景分析
1、概况:
__河又名__河,原名__。因县邑位其北,“山之南,水之北,谓之阳”,故称__。__又因__城而名__河。全长__公里,流域面积__平方公里。
2、旅游资源:
(1)自然资源
__河:十曲九弯,两岸青山翠枝,紫霞丹花。
__河漂流:__河第一湾(__市__乡境内)。
特产:__花炮闻名中外,还有菊花石、夏布、湘绣、豆豉、茴饼、纸伞、竹编。
(2)人文资源
__寺、__汉墓、__庙、__故居、__故居、__故居、__故居、__文庙、__算学馆、__等文物。
(3)红色旅游
走出了一大批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走出了中国第一个为__变法而流血牺牲的志士__,走出了民国先驱__、__。还走出了数十位挽民族之危亡、救生灵于水火的铁血将军和数万名革命烈士。可见,__的“红色旅游”氛围浓厚,发展潜力不言而喩。
二、区域优势/劣势
1、优势:
(1)__市社会经济基础雄厚,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__市的道路状况良好,区位条件比较好,可进入性较强。
(3)__河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强劲。
(4)优美动听的《__河》,掠云越波,传遍了五湖四海,__河的知名度较高。
(5)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国家将“红色旅游”提上日程,可以使__河的“红色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2、劣势:
(1)__市整体形象缺乏明确定位,对外宣传不够。
(2)__河景区的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比较薄弱,服务水平较低。
(3)__河的旅游资源缺乏有效的保护,开发不足。
三、策划目的
1、市场分析:一句“__河.......”,伴随着中国的一代伟人响遍了祖国的每一个角落,传遍了世界各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对“__河”都有一份额外的亲切和敬仰。因此,“__河”的目标消费者群非常庞大。无论男女老少,都是“__河”的目标消费者。港澳台喜欢文化交流的年轻人以及老一辈革命老人,亚洲甚至全世界热爱中国文化,喜欢到中国旅游的外国游客都有可能成为目标消费者。
2、最终目的:提高__河的知名度,使__河走出__省,唱响中国,走向世界。
四、策划原则
1、目的性原则:
(1)把__河打造成国内的休闲旅游景点。
(2)将__“红色旅游”资源和其它“红色旅游资源”整合为经典“红色旅游”线路。
2、可行性原则:
(1)__市的道路状况比较好,交通便利,旅游者可进入性比较好。
(2)__河经过多年发展,有良好的口啤,现在正在不断完善之中,其发展潜力较大。
(3)__市政府有足够的资金和信心把__河“推出去”,走出省门。
3、特色化原则:
《__河》唱响了全中国,它特有的“诗歌”情怀是其它旅游资源缺乏的。因此,加强《__河》的宣传和推广,让人们产生去__河旅游的动机,
4、政府主导和市场结合的原则:
(1)政府主导,依靠__市政府,甚至__省政府的强烈支持和推广。
(2)提高__河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五、主题口号
唱响古今,璀璨__!
六、组织形式
主办:__市政府
承办:__市旅游局
协办:__电视台
七、主要活动
1、音乐晚会:其中有大合唱《__河》版,以及抒情版的《__河》,小品等。
2、放烟花:音乐晚会结束后放烟花。
3、征文比赛:要求参赛者围绕__河这个主题写文章。通过这个征文比赛,来提高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一代)对__河的认知。在音乐晚会当晚会给优秀作品的参赛者颁奖。
4、举行音乐晚会当天__市旅游局以__折的价格出学生票,以__折的价格给其它消费者。
5、以__河的名义捐款__万给当地的慈善公益机构,在当天中午举办新闻发布会。
篇6:2024旅游合同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 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游行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篇7:个人旅游计划详细
1)线路的特色:五天游杭州最好不过,每个景点都可以悠闲的度过。赏景品茶,新景点与老景点、文化景点与自然景点都可以兼顾。
2)线路设计
第一天计划:断桥→白堤→西湖美术馆→浙江省博物馆→西泠印社→杨堤→湖滨喷泉
断桥残雪是西湖十景之一,冬天赏西湖雪最好来此,其他季节,两旁也是青树绿水,视野不错,还可以远眺保俶塔尖尖的顶端。
白堤分割了内外湖,顺着它一路向西南走来,可以经过西湖美术馆、浙江省博物馆,它们与近代许多文艺界名人有不解之缘,长年免费,可以进去看看。
西泠印社:在孤山,里面有许多金石碑帖展览,还有个小书店卖各种帖子,很是应景,文化气息浓厚。
杨公堤:幽静、美丽,路旁郁郁葱葱中隐藏着许多名人旧迹。
晚上在湖滨三公园欣赏西湖音乐喷泉,结束后可继续观西湖夜景。
第二天计划:飞来峰→灵隐寺→岳王庙→印象西湖
飞来峰有许多怪石嶙峋,以及老树古藤,还有若干洞窟及佛教造像。
灵隐寺:传说中济公所在的寺庙,香火十分旺盛。寺里还有素面素斋可以吃。 岳王庙:纪念民族英雄岳飞的场所,内有岳飞墓。
印象西湖演出:位于岳庙旁边的岳湖景区,为张艺谋“印象”系列之一,水上表演,非常美。
第三天计划:六合塔→虎跑
六和塔:传说因为镇水所建,塔造形美观,构思精巧,结构奇妙,是我国名塔之一。 虎跑寺:历史悠久的寺院,里面有济公塔院、弘一精舍等等。虎跑梦泉这里是西湖新十景之一,出名的主要是它的泉水,可以在休息品茶。
第四天计划:西溪湿地
西溪是新开发的景点,打生态牌,因为非诚勿扰出名,里面很大,环境是很不错的,可以花上一天时间在里面。
第五天计划:柳浪闻莺→三潭印月→花港观鱼→雷峰夕照
柳浪闻莺:绿化极好,让人感到舒服
三潭印月:标志性建筑是湖上那三座葫芦状的小石塔,也是西湖最著名的一景,需坐船游览。 花港观鱼:离三潭印月很近, 里面鱼儿不少,红鱼、金鱼个头都很大
雷峰夕照:雷峰塔倒掉后重修,里面有电梯,可以登塔游览,傍晚时可欣赏夕阳。
杭州西湖一日游
值得推荐月份:3月-8月
城市气质:休闲、度假
杭州,以其美丽的西湖山水著称于世,“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表达了古往今来的人们对于这座美丽城市的由衷赞美。宋代大文豪苏东坡曾写道 “天下西湖三十六,其中最好是杭州”。西湖,有着少女般的魅力,清丽脱俗。它拥有三面云山,一水抱城的山光水色,它以“浓妆淡抹总相宜”的自然风光情系天下众生。
吃:
杭州菜清淡中略带甜味,有名的特色菜有:西湖醋鱼、东坡肉、宋嫂鱼羹、蜜汁藕、西湖莼菜、叫花鸡等。
值得推荐餐馆:外婆家(杭州火车站旁边貌似铁道大厦11F)。
住: 从上海出发晚上赶回来的 就没入住
行:
公交车
杭州是知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公交旅游专线已经十分完善,许多旅游专线的巴士配有导乘小姐能为您提供沿途景区的讲解服务,因此要在杭州穿梭于各个景点之间旅游专线巴士是您的首选。杭州目前的旅游专线巴士包括Y1-Y10共十条旅游专线车和其它数条从位于黄龙体育中心的杭州旅游集散中心驶发的观光巴士专线,下面介绍其中一条旅游专线Y2,从火车城站出发,基本覆盖了杭州西湖周边的主要景点:
Y2:城站火车站——耀江广厦——西湖大道——清波门(柳浪闻莺)——万松岭路口——长桥——净寺(南屏晚钟)——苏堤(太子湾公园)——浴鹄湾——空军疗养院——丁家山风景区——杭州花圃(郭庄)——玉泉(植物园)——洪春桥(双峰插云,茶叶博物馆)——九里松——灵隐
灵隐——九里松——洪春桥(双峰插云,茶叶博物馆)——玉泉(植物园)——新新饭店——葛岭(宝石流霞)——断桥——六公园——东坡路平海路口——开元路——耀江广厦——城站火车站。
出租车
到西湖也就起步价
自行车出租:
具体价格忘记了,本人想步行浏览西湖美景,有时候觉得自行车是个累赘
游:
游玩杭州,可以选择徒步、坐公交游线,也可以选择骑自行车绕湖游玩。主要分南线和北线: 南线:柳浪问莺 - 净寺(南屏晚钟)- 雷峰塔 - 太子湾公园 - 花港观鱼 - 杭州花圃(郭庄)- 曲院风荷
北线:断桥 - 白堤(沿白堤步行欣赏湖景,沿途可以参观游览断桥,孤山,西泠印社,浙江博物馆,平湖秋月,秋瑾墓等景点,游览时间大约2小时)- 苏堤 - 岳坟 - 灵隐寺
西湖游船种类及价格
国营电动船:西湖游船公司的电动船开行时间为:春夏季7:30-16:30,秋冬季8:00-16:00。票价:普通船35元/人,豪华船45元/人,船票中已包括了游小瀛洲、湖心亭两岛的门票,并免费送您返回湖岸。
值得推荐——包租手划船:包租船夫手划的小船,限乘6人,租金为每小时80元,1小时起租,时间长可议价。但上湖中小岛游览时,需另买门票:小瀛洲(三潭印月)20元,阮公墩15元,湖心亭免费。(强烈值得推荐包租船夫手划,荡漾在湖中 绕湖一小时 体验到了平湖秋月 夕阳西下 远处的雷峰塔 )
自划船:6人座的自划船,每船起租费20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0元。4人座的自驾艇和双人划艇起租费15元,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15元。由于不能全船的人一起弃船上岛,选择自划船的游客只能分批上岛游览,上岛也要另行购买门票,票价同上。
杭州骑车兜风经典线路
1、环绕西湖骑行,走西山路,一圈12、5公里。宜慢速行进,一路赏景。但必须早起(5:30-7:00最佳)。
2、从断桥开始,沿白堤经玉泉、植物园、九里松到灵隐,再行至上天竺。往返16公里,有一段坡道。这是一条适合晨练的经典路线,车友较多,可以互相交流。
3、走龙井盘山道上翁家山转满觉陇行虎跑路到南山路。有一定难度,最好用变速车,下坡要控制速度。
4、梅灵路。杭州标准的早锻炼线路,隧道口是杭州车友聚集的“圣地”。
5、钱塘江对岸大堤。路面是柏油路,也很平整,北可到下沙大桥,观潮城,南到义桥一带。人也不多,没有机动车,可赏江景。
6、杨公堤:目前新开辟出来的一条休闲路线,晚上7:00以后车相对少点,可以欣赏路边的夜景。
购:
杭州特产有茶叶龙井、小核桃、藕粉、糖桂花等等。
娱:
西湖印象-张艺的导演大作
靠近市区的古街 有很多特色小吃 茶室、饭店等。
杭州美景两日游
1) 线路的特色:游览杭州的经典景区——西湖和灵隐寺
2)线路设计:
第一天计划:西湖
车游西湖:
游览西湖可以乘坐旅游专线车,顺时针环绕西湖一周。车上有售票员在途径西湖主要景点时会稍微进行介绍,可以对西湖的全貌大概有个了解。
环湖也有电瓶车,分为四个区段,每段车费10元/人。与旅游专线车相比,乘坐电瓶车可以更近距离的观赏西湖美景,还可以从苏堤上通行。建议与步行、游船等相结合。
船游西湖:
西湖上的游船很多但管理有序,湖滨、中山、岳坟、花港出发的游船包含了游览湖心亭和小瀛洲。可以从湖滨上“画舫”,前往湖中的湖心亭和三潭印月。岛上美景交织、风光极好。游玩后可选择湖滨、中山、岳坟、花港其中一处上岸。
苏堤是西湖风景的精华所在。站在苏堤上,东可望三潭印月、湖心岛、阮公墩等西湖美景,西可观宁静安祥的西里湖和湖西侧南高峰等秀丽的群山。堤北清波涟涟、碧荷摇曳的“曲院风荷”和堤南红鳞逐浪、情趣诱人的“花港观鱼”也不可错过。
第二天计划:灵隐寺(飞来峰)→六和塔
灵隐寺:林木耸秀,深山古寺,是一处古朴幽静、景色宜人的游览胜地。
灵隐寺旁的飞来峰,也是杭州的名胜,是灵隐地区的主要风景点。飞来峰不仅风景美,而且是我国南方古代石窟艺术重要地区之一。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要数那喜笑颜开、袒胸露腹的弥勒佛。这是飞来峰石窟中最大的造像,为宋代造像艺术的代表作,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可以乘坐7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灵隐,先买飞来峰的门票。要想进到灵隐寺里面,还要再买灵隐寺门票。游览灵隐寺、飞来峰造像后,再乘7路车返回。
如果还有精力不累的话,我们大家可以考虑下午再去游览六和塔。在苏堤或湖滨可以乘308路公共汽车前往虎跑、六和塔。
六和塔位于西湖之南,钱塘江畔月轮山上,既可欣赏古塔的雄姿,又能领略钱塘江的风光。六和塔外形雍容大度,气宇不凡。从六和塔内向江面眺望,可看到壮观的钱塘江大桥和宽阔的江面。游毕六和塔,有时间和兴趣的话还可以顺便参观旁边的中华古塔博览苑。
篇8:旅游局2024年度工作计划_年度工作计划_网
总体目标:
20xx年,全区旅游经济总量实现稳定增长,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提升。
以下是20xx年度重点工作:
1、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包括在建项目九仙山(白花岩)景区开发项目、千工岭绿色生态示范村项目、小丰世外桃源休闲项目、铜钹山大酒店项目、东阳龙溪乡村旅游项目;新建项目释了禅美术收藏馆、应用工程职业学院铜钹山艺术创作中心项目、军潭改线项目、水尾山公园项目;谋划新项目游乐园项目、万花谷慢生活休闲旅游度假区、湖里至小丰公路、军潭至木城关公路、白花岩、铁山、叶家、七星、石溪旅游公路、十五都港河堤改造加固、建设旅游集散中心。
2、推进旅游品牌建设。20xx年成功创建2个4A级景区(铜钹山景区和红木文化创意产业园),1个3A级景区(横山东岩景区),包装铜钹山品牌和红木文化品牌,打造特色旅游品牌,铜钹山创建全国生态旅游度假示范区。创建2个xx省4A级乡村旅游点,5个xx省3A级乡村旅游点。
3、加快旅游交通运输产业发展。20xx年建设上饶--铜钹山旅游快速公路。
4、积极推动宾馆建设。现有四宾馆1家,共有床位351个,餐位800个,在此基础上,实现20xx年新建1家四宾馆,达到床位100个,餐位500个;筹建2家三宾馆,1家四宾馆。
5、规范发展“乡村民宿”。制定和推广“民宿服务质量规范”,重点扶持5-6地“乡村民宿”发展,实现20xx年通过认定和挂牌的民宿10家。
6、实施各产业融合,实现旅游联动发展。以“农家乐”评定和奖补措施为抓手,促进乡村休闲旅游的规模增长、集聚发展、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实现20xx年农家乐(民宿)总数分别达50家,“农家乐”经营户人均增收2万元以上。筹建洋口乡村旅游集聚区。依托户外运动俱乐部和户外运动装备销售经营户促进城镇居民康体休闲运动旅游发展。实现20xx年建设2个旅游购物基地。实现20xx年形成林果商品生产基地。
7、培育新业态,推动旅游业转型。以“农家乐”综合体、休闲运动基地、户外运动线路和特色旅游城镇为载体促进乡村休闲旅游、城市休闲旅游和运动休闲旅游产业的发展。重点培育G3、G60、G1514国道和S19、S203、S201省道等“自驾游”线路。培育在线旅游服务企业、旅游土特产品销售网店和旅游票务销售等旅游电子商务发展。引导培育健康养生旅游发展。
8、推进公共服务运营体系建设。根据服务接待游客数量和服务辐射范围,实现20xx年建设2个三级旅游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旅游城镇、重点旅游景区等地建设生态旅游厕所,实现20xx年建成20所生态旅游厕所(3A级3座,2A级5座,1A级12座其中新建10座,改建10座)。依托旅游城镇的公园、广场、旅行社营业点等设立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开展对重点旅游区块标识标牌统一规范工作。在旅游热线基础上与110、119、120热线等应急救援资源整合,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9、依托旅游重点项目,大力开展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建立重点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住宿、旅游商品生产销售、旅游餐饮、旅游客运等招商引资项目库,20xx年筹备成立旅游投资控股公司,建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利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股份合作等多种金融杠杆,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尤其是民营资本进入旅游产业。
篇9:般工伤私下解决处理协议
1、合同签订后付预付20%。承包商提供银行或有信誉的公司出具的,受益人为发包人,有效时间为90天的保函,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含有“在保函有效期内,发包人因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约定义务(以下简称“违约”)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行将在收到发包人签署的声明承包人违约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本保函正本原件后七个式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发包人累计总额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的条款。保函保证的金额为元整。
2、完成工程总额的50%付已完工程额的30%。
3、完成工程额的80%付已完工程额的60%。
4、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额的85%。
5、决算完成后付至工程额的95%。
6、质保金5%二年
篇10: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_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交纳租赁并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租赁的法律形式和核心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应具备如下条款:
1、标的条款
应明确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位置、类别、结构、面积等;如仅出租一部分,还应说明承租人专用部分和共用部分。必要时,应以图表加以标明。
2、租金条款
应明确租金标准、计算方法、支付方式和期限。城市住宅用房租金,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赁;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交国家。
3、租期条款
通常应明确租赁始期和终期;未定租期,出租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但应给承租人一定宽限期让其找房搬迁或腾让部分房屋。
4、房屋使用、养护条款
应明确房屋用途和双方当事人的维修保养义务。
5、违约责任条款
应明确规定解除合同、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的承担。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篇11:高考志愿者倡议书内容
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们:
20xx年度高考在即,为发扬江城的士司机“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优良传统,展示江城的士文明形象,更好的参与到创建文明和-谐城市活动中,我们向全市出租车驾驶员同行发出如下倡议:
1、文明、主动、周到为高考服务,自觉使用“您好”、“请”、“谢谢”、“再见”等规范服务用语,激励考生自强拼搏、奋发向上,考出好成绩,为家长增光,为家乡添光彩;
2、积极加入到“高考志愿服务车”行列,对突发事件进行免费应急救援服务,对伤、病、困难家庭考生提供免费服务;
3、发扬出租车行业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优良传统,在高考期间为考生及家长多做好事。
全市出租车驾驶员朋友们,让我们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拳拳爱心,全心全意为莘莘学子服好务,向江城人民展示我们江城的士扶危济困的思想品质和乐于奉献的精神面貌,树立出租车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建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篇12:污水处理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个人工作总结
公司领导:
自20xx年7月份参加工作以来,在公司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与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使自己的思想觉悟、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在这过去的几年中感谢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关心帮助,使我能够较为出色的完成责任内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我刚参加工作时,公司组织我们参加业务培训,首先我们学习理论知识,然后我们下到各个厂科室进行了实践。在学习中老员工也积极耐心的帮教,把自己的专业知识毫无保留的传授给我们,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这良好的工作氛围,使我获得了很多知识。刚到污水厂工作时,我发现自己知识太少了,为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自己在工作中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懂的就虚心向领导和老员工请教,在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下,使我很快掌握了污水厂机修的工作流程。
随着工作的需要,我又被调到中水进行工作。虽然工作环境发生了改变,但是对我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也是一个很好的锻炼和提升自己各方面能力的机会。面对新的工作,我积极调整了
自己的心态和工作作风。在厂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与帮助下,我通过学习岗位工作规章制度,了解了岗位的工作范围以及本岗位在污水厂岗位之间的关系,多听多看多操作,使自己的工作技术更加的熟练,并能在工作中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及各项相关的规章制度。
根据厂里工作岗位的互换和需要,我现在的工作岗位被分配到了机修。由于污水厂的设备逐年老化,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难度加大,为了进一步掌握和应用污水厂各项设备的运用,我收集了一些材料来学习,向操作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结合在维修过程中对设备的了解,去合理操作、运用和维护。为污水厂的机器设备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在机修工作的同时又学习和操作领导交给其他的工作任务。如在脱水机积极配合脱泥不分昼夜的工作,从而使水质达到要求。在污水处理生产中配合上班人员的操作和处理一些突发事件,从而使自己的工作经验更加丰富。
现在,我依然工作在机修岗位上,我将更加热爱这项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学习,不断进取,把自己的业务技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个人的优点,改正自身的不足,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企业理念。作为一名党员我应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树立主人翁精神和正确的工作观念,以最饱满的精神,最踏实的作风尽心尽力,
尽职尽责为公司的事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总之,我相信有公司领导英明决策,和我们团结奋进的工作团队,我们水务公司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篇13:签署诉讼委托合同告知书内容
原告:_______________,女,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房屋遗产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告继承位于_______________房产的四分之一份额;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女儿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房产的四名共有人之一。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突然病故,且未留下任何遗嘱。被告系_________配偶(即被告系原告的女婿),且双方在婚后未生育子女。_________父亲已于_________年去世,此外_________无其他法定继承人。原告女儿去世后,被告曾多次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该房产的份额,并表示愿意配合办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但因客观原因拖延至今。无奈之下,原告只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14:建行银行柜员实习报告内容_实习报告_网
经过在建行的1个半月的实习,我从客观上对自己在学校里所学的知识有了感性的认识,使自己更加充分地理解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我这次实习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会计业务(对公业务),其他一般了解的有储蓄业务、信用卡业务、贷款业务。
会计业务
对公业务的会计部门的核算(主要指票据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记帐、复核与出纳。这里所讲的票据业务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转帐支票与现金支票两种。对于办理现金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出票人的印鉴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方式就是通过电脑验印,或者是手工核对;再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如果有背书,则背书人签章是否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额到元为整,到分则不能在记整。对于现金支票,会计记帐员审核无误后记帐,然后传递给会计复核员,会计复核员确认为无误后,就传递给出纳,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章,收款人就可出纳处领取现金(出纳与收款人口头对帐后)。转帐支票的审核内容同现金支票相同,在处理上是由会计记帐员审核记帐,会计复核员复核。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个入帐时间的问题。现金支票以及付款行为本行的转帐支票(如与储蓄所的内部往来,收付双方都是本行开户单位的)都是要直接入帐的。而对于收款人、出票人不在同一家行开户的情况下,如一些委托收款等的转帐支票,经过票据交换后才能入帐,由于县级支行未在当地人民银行开户,在会计账上就反映在"存放系统内款项"科目,而与央行直接接触的省级分行才使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而我们在学校里学习中比较了解的是后者。还有一些科目如"内部往来",指会计部与储蓄部的资金划拨,如代企业发工资;"存放系统内款项",指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行存放于上级行的清算备付金、调拨资金、存款准备金等。而我们熟知的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则是与中央银行直接往来的省级分行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一些数额比较大的款项的支取(一般是大于或等于5万元)要登记大额款项登记表,并且该笔款项的支票也要由会计主管签字后,方可支取。
"一天之际在于晨",会计部门也是如此。负责记帐的会计每天早上的工作就是对昨天的帐务进行核对,如打印工前准备,科目日结单,日总帐表,对昨日发生的所有业务的记帐凭证进行平衡检查等,一一对应。然后才开始一天的日常业务,主要有支票,电汇等。在中午之前,有票据交换提入,根据交换轧差单编制特种转帐借、贷方凭证等,检查是否有退票。下午,将其他工作人员上门收款提入的支票进行审核,加盖"收妥抵用"章,交予复核员录入计算机交换系统。在本日业务结束后,进行日终处理,打印本日发生业务的所有相关凭证,对帐;打印"流水轧差",检查今日的帐务的借贷方是否平衡。最后,轧帐。这些打印的凭证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装订起来,再次审查,看科目章是否盖反、有无漏盖经办人员名章等,然后装订凭证交予上级行进行稽核。这样一天的会计工作也就告一段落了。
篇15: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16:旅游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2012年开局之年的第一季度,旅游在市委、市府的强有力的领导下,以“环境创优年”为契机,积极作为、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全面推进“环境创优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保障我市旅游业继续较快的增长态势。一季度,全市累计接待游客353.3万人次,同比增长30.7%,旅游总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52.32%。
一、东南亚入境游市场进一步巩固
2012年,我市积极参加中国台湾“天府宝岛行”和香港国际旅游展销会等活动,通过现场宣传、会议推介、交流座谈、资料派发、业界对接、广告投放等形式,加大境外宣传,不断提升国际知名度。邀请泰国国家旅游局、旅游协会、普吉市政府领导访问,进一步加强双方旅游合作,不断巩固和拓展东南亚市场。一季度,我市接待入境过夜游客3287人次,同比增长31.48%。入境游客以泰国游客为主。
二、国内旅游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一季度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2.1亿元,同比增长47.33%,接待国内游客353万人次,同比增长30.74%。国内旅游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黄金周、小长假活动丰富多彩。“春节黄金周”期间,各景区准备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了大量游客。正月初一灵泉、广德举办了新年拜山祈福会、猜灯谜 、跳大绳等丰富多彩的民俗体验游戏。景区还举办了各种会演,如养生太极拳、洞经音乐、音、姊妹片段等,水上佳年华举办了民间达人秀。故里旅游区在节日期间共接待游客50万人次,同比增长150%,实现门票收入212万元。中国死海经过重新装修,上档升级,按5a级景区进行打造,大年初一开门迎客,推出了全家享“浮”享健康主题活动,正月初一就接待游客1850人次,实现门票收入30多万元。
(二)新增景区异常火爆。
按4a级景区打造的龙凤古镇旅游景区初见成效,近郊旅游持续升温。一季度接待游客15万人次,营业收入达2千万元。中华侏罗纪公园自开园以来,吸引了众多游客,为我市旅游增添后劲。一季度实现门票收入676万元。
(二)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精彩纷呈。一是安居以“郁金花语,情缘安居“为主题的第三届乡村文化旅游节,活动为期10天,内容丰富,有郁金香花语展、郁金香美车展、特色商品展,婚纱摄影展等、还有各种戏剧表演活动拉开了乡村旅游节序幕。二是**县举办了以“情满桃花山,快乐乡村游”为主题的2012年乡村旅游节暨桃花节,为期一个月,包括洪城美食汇、万人品鉴美食会;举办了“春满洪城、桃花有约”大型相亲活动;“放歌桃花山,真情万家园”选拔大赛。三是**县举办了第三届乡村旅游节暨犁花节,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各级媒体报道。一季度,乡村酒店接待游客300多万人次,营业收入3亿多元。
三是商务酒店接待能力提升。随着旅游市场的发展,陆续开业了双发大酒店、君豪阳光酒店、兴源大酒店、凯丽大酒店、阳光国际酒店等一批商务酒店,徐生记、郡王府等系列品牌社会餐饮。这些商务酒店和社会餐饮投入资金更集中,主题鲜明,管理高效,市场联系紧密,吸引力强。一季度商务酒店入住率达81%以上,部份社会餐饮名店营业收入上千万元。
四是自驾游增幅较大。一季度,集中了元旦、春节、三八妇女节、清明节,这些节假日,吸引了及**周边的众多短线游客。各景区通过对外地车辆统计,较去年增长62%。主要以、及周边市州为主。区位优势,成渝经济区的后花园作用日益突显。推出5条自驾游线路在2012年被国家旅游局评为首届“自博会”精品线路。成为众多网友和驴友的首选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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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出境旅游电子合同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 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是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合法组织。
(二) 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做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应当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可为旅游者代为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出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成交订单
(一) 内容
旅游单位 人数 (男 人、女 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 性别 年龄 人数
团号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 晚 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
交通工具
住宿天数
住宿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娱乐次数、内容
保险项目、金额
团费总价
团费所包含的费用
团费付款时间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或未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 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
(二) 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由甲方自负;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 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出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出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下列情况的,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措施,未造成甲方损失的;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未造成甲方损失的;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补充条款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签字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8:2024年旅游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一.实习基本情况
1.实习时间XX年7月6日——XX年7月12日
2.实习目的:
通过对实习目的地陕西,内蒙,宁夏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业的参观了解其旅游业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的现状。重点了解当地的餐饮业、旅游宾馆饭店、旅游交通、旅行社、4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资源等现状;学会运用所学知识观察、认识、分析这些旅游企业的现状;学习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优秀品质和团队精神,树立劳动观念、集体观念和创业精神。
二.实习安排:
7月6日早从十堰乘火车抵达安康,观江边、安澜楼、18:14乘火车抵达榆;7月7日10点到达榆林,休息。下午游览红石峡和镇北台,晚上自由活动,宿榆林。7月8日上午坐汽车前往东胜,再转火车抵达包头。乘公交车前往都市草原赛罕塔拉参观草原,晚游览市容和购物,宿包头。7月9日上午参观全国重工业旅游示范点——北方兵器工业城旅游区。下午15:35乘火车于22;39抵达银川,宿银川。7月10日上午乘公交车直达镇北堡华夏西部影视城,下午前往清真寺参观。17:30乘火车于次日9点抵达西安。7月11日上午休息,下午免费参观陕西历史博物馆,晚上免费参观大雁塔广场和钟楼,游览市容和购物。宿西安。7月12日上午11:50乘火车于16:05抵达旬阳北再转火车于当晚返回十堰。
三。旅游认识实习工作内容:
对于这次旅游实习,目的便是通过这段实习,使我们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认识到了许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不再局限于书本,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从而更深的了解的了自己的不足,但与此同时考虑到内容繁多,任务艰巨的问题和难度,老师将我们36人分为食、宿、行、游、购、娱6个组进行组织和学习,这样便于我们通过实际有效系统并且专一地对旅游资源和旅游地进行研究与感悟。从而达到进一步学会分析旅游者的决策行为,空间行为。
而身为“行”组中的一员,我们收获了许多。
“行”是旅游活动过程中的链条;是旅游规划的重要方面;是旅游心理的侧面反映。说起“行”,自然想到和旅游交通工具以及出游行程(旅游线路的安排)是密切相关的。
为此,我在这次实习中对于“行”这一方面总结出以下几点:
1、在旅游中,交通始终是影响游客满意度的重要因素。
(1)由于人们越来越重视时间,因此出门希望尽可能在路上少花时间已成为不少人选择交通工具的第一原则。
我们实习是采取“逐步北上”的策略,因此采取乘坐火车是中线旅游里较为合适的交通工具使用方式。其实目前长线旅游选择乘飞机的已经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已很少有人会选择轮船作为旅游的交通工具,选择乘火车的游客也有减少的趋势。在中线旅游中,几乎是飞机与火车不相上下,至于轮船,只占了不大的比例。这是整个旅游交通工具的选择的发展趋势。
(2)与此同时,由于经济条件变好,舒适程度也开始影响到对交通工具的选择。
因此,长线游客愿意乘飞机,与火车相比,较舒适的旅游列车便更加受到旅游者欢迎。而在某些线路上,人们宁愿坐船而不是更快些的火车,恰是站在是否舒适的角度上考虑的。我们实习进程中,在景点与落脚点之间往返的交通工具采用的亦是公汽或是出租。要使得班级(也可称为团队)能够集体活动,那么选择舒适的出租显然不算是一个最好的办法。而相比之下公汽里拥挤嘈杂,多数时候座位缺乏。对于老师的工作安排和学生的暂时休息要求都是不利的。这便是要求团队集体活动和游客舒适度之间的矛盾。而要想协调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和下一个方面的因素是离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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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旅游团导游年终工作总结
在全体党员和村干部的支持配合下,我认真履职尽职,顺利地完成了上级部门和村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各方面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下面我就一年来个人履职尽责情况向各位作一个简要述职,请予评议。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主动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平时主动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对照群众路线和自己平时的工作写好学习笔记。学习先进人物为人处世的工作经验、处理事情的本领。做到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平时注重多看报,多读书,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自己的办事能力。做到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
二、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
自从今年3月份调到友谊村工作,村委会分工我民兵、共青团、安全生产等工作。刚开始接手村民兵工作的时候,对于相关的政策、法规,还不是很了解,所以在工作闲暇之余我会多看相关的业务书籍,多往下跑,多了解村里的实际情况,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以便以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摸清每个适龄青年的基本情况,对全村适龄青年的情况争取做到心中有数。镇征兵工作召开后,为了让征兵政策家喻户晓,我印制了征兵宣传资料,发给每个适龄青年。利用村交通要道张贴宣传标语近百条进行征兵前的宣传工作,让更多村民了解、支持征兵工作。为能收拢适龄青年回家,个别思想观念较落后的征兵对象家长,我三番五次上门做工作,他们因不理解而谩骂,但我仍耐心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确保了第一次回家参检率达100%。对体检合格人员及家庭进行了走访,及早摸清他们的想法、思想动态,根据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同他们畅谈思想,帮助端正应征青年入伍动机。今年在全体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有3名优秀青年走上了保卫祖国征程,超额完成镇下达我村的征兵任务。
安全生产,在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村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新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制定了计划。定期在橱窗上张贴安全宣传资料,深入各组农户排查,宣传秸秆禁烧工作。定期对本村内的个私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劝解下小海人员不要下海,讲解安全用电用气常规知识,强调交通安全工作,从而杜绝事故隐患,实现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
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之余,我积极配合、参与村里的各项工作。从村庄环境整治到秸秆禁烧,从土地确权到代办代缴等,村里的工作是琐碎的,但我都认真细致,全身心的投入到每项工作中去,尽全力把它们做好。
这一年里,感觉自己忙了,自己也做了,所花精力较多,但是收获不大。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为友谊村美好的明天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以上报告,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篇20:关于旅游发言稿
尊敬的公司领导、各位股东和来宾、同事们:
大家上午好!
每逢年终岁首时,亦逢年终总结时。玉皇剑茶业x年改制,x年3月,县电视台安排我为玉皇剑公司编导电视系列节目,有幸结识了改制后的玉皇剑,并被公司张总“不拘一格降人才”,委以广告部部长重任。近六年来,在公司主要领导指导支持下,依靠销售部和其他部门同事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和媒体宣传,逐渐培育和扩大了玉皇剑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了项目的整体宣传策划能力,为公司今后的项目储备了人才。刚才,周总已将x年公司可圈可点的宣传工作向大家作了演示。在这里,我要说的,成绩是属于大家的,功劳也是属于团队的。
今天,玉皇剑将成立一个新的旅游开发公司,玉皇剑再次委以我重任。为减轻今后的工作负担和压力,在接受总经理这个职务之前,公司免去我策划部部长一职。尽管几年来,由于本人能力和水平有限,所做的宣传工作,比如在品牌的定位、项目营销推广、活动策划、企业品牌宣传、新闻媒体公关、内部管理工作还有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但是,我还是想借此机会强调一下品牌宣传的重要性。
作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沟通最有效的方式,品牌宣传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塑造企业形象、建立企业美誉度、培养品牌忠诚度,为促进企业的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企业传播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既要着眼于服务现实的营销需求,又要兼顾到企业品牌资本的积累,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传播目标与市场营销目标要有一致性,品牌传播目标是为市场营销目标服务的。在实施品牌传播时,要搞清楚自己品牌的核心价值、内涵,才能将公关、促销、视觉、宣传语等工具达到统一、和谐的传播效果。
尽管,我的工作并没有达到大家的要求和期望,尽管我已将这几年积累的各界媒体资源和所有关于玉皇剑的各项素材做好交接,我对宣传这项工作也有很多的眷恋和不舍,在今后的日子里对宣传上需要我做的事情依然会有求必应,但是,我更相信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人才辈出。“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相信下一任会做的比我更好。
接下来,我将围绕对经营养生山庄布局中的信心与责任,人才与任用,发展与前景的认识粗略地谈一下个人看法。将要开发的经营项目一会儿将由玉皇剑旅游开发公司助理总经理、法人代表龚文军同志向大家作ppt演示。不到之处,请大家谅解。
一、信心与责任
玉皇剑旅游开发公司的着力点为玉皇剑养生山庄,它是玉皇剑茶业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在我们张总带领下,经过七年来的励精图治,奋力拼博,应运而生的大手笔。它的建成,一砖一瓦、一草一木可说是大家的寸土寸心,凝聚了大家太多的日夜辛劳,酸甜苦辣。它是玉皇剑公司的形象与脸面,是公司企业文化、综合实力的折射与反映。它将带动我们的品牌和产业,引领玉皇剑未来的成功与辉煌。
人气带来财气。通过到玉皇剑养生山庄观光旅游,让人们了解玉皇剑的产品,并在认知产品后,让人们在何时何地都能购买到玉皇剑的产品,提高公司的造血功能,这才是公司建养生山庄的目的和长期的发展战略。酒店是玉皇剑公司的下属经营单位,为拉动玉皇剑品牌茶叶的销售作保障服务。只有搞好酒店的经营与各项管理,才能起到对玉皇剑形象展示和宣传的作用,才能更好地为集团公司获得项目支持。
作为伴随改制后的玉皇剑公司成长了六年的我,与大家共同见证了今天的发展轨迹。几年来,从激情四射,壮怀激烈,到犹犹豫豫,踯躅前行,我也经历了许多现实与理想,外界功名与利禄的诱惑与考验。但是,因为玉皇剑的精神和海纳百川的性格和胸怀,使我与公司一路走到今天,发自内心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
一个茶叶项目,振兴了整个五山。x年,我在谷城日报社编排了五山“路书记、茶书记”陈炜波的事迹,x年,调任电视台后,我又采播了“茶乡功臣”刘显廷的事迹,x年,开始近距离了解改制后的玉皇剑。玉皇剑从无到有,起起落落22年,到今天,我才知道成就一项事业,一位领头人,带领他的团队上行下效的执着、奉献精神是多么难能可贵。今天,我能够舍弃一切,全身心融入到玉皇剑的团队,与大家并肩作战,正是这种精神无时无刻不在感染着我。
我想,经营好这张王牌,只有经营人信心坚定,百折不挠,把事情当事业做才能做好。我的优势在于对玉皇剑人与产品的品质百信不疑,对玉皇剑的发展历程如数家珍,也可说是有一定的文化素养、有一定的底蕰内涵,有一定的统筹协调能力与责任担当。更值得庆幸的是,在公司筹备的这两个月中,得到了公司全体同仁的支持。在此,我代表新组建的公司同仁对大家表示深深的感谢。虽然养生山庄属于新生队伍,独立核算,但是大家都是有远见卓识的人,你们深深地相信受玉皇剑公司委任的我,经营玉皇剑养生山庄的目的就是为了深化品牌、深化产品。知道养生山庄与玉皇剑是骨肉相连、共荣共辱、不分彼此。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大家一如既往地相互帮衬,肝胆相照齐努力。
二、人才与任用
不少人都知道,我在文化界、媒体界工作近20年,可以“谈笑有鸿儒、往来有白丁”,可让我去经营一个如此规模的酒店真是无稽之谈。但无论成功与否,为什么我又敢接受这个挑战呢,前提是以上所说的,是因为公司全体的同仁支持。再有就是通过20年间的工作环境与积累,使我不断地结识了各类能人志士。
古语说“做对事,不如选对人。三军易得,一将难求。”经营酒店我不懂,但不代表今天我带到公司来的龚文军他不懂。你们不要看他仅有26岁,自古英雄出少年!诸葛亮出师时年仅27岁,一样为三国鞠躬尽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你们有兴趣,可以在谷城几家知名的建敏、王府、元春酒店,打听一下他在任酒店职业经理的口碑。他16岁涉入餐饮界,如今已有x年的酒店工作经验,凭着一颗上进心和学习力,多次参加酒店管理培训,对酒店各项工作得心应手,在多年的酒店工作中锻炼了各项工作能力。他的兴趣广泛,交友广阔,对宴会筹备、成本管控、人力资源管理、团队培训、活动策划执行、婚礼喜宴主持、书画等都有所建树。
我与龚文军于x年前相识,近两年来,随着我们的园区建设,为给公司物色和储备各类人才,我以有心人,其间以工作之便利近距离地接触他两年,亲眼目睹、见识了他所组织、主持的一场别开生面的王府酒店内部员工晚会,在王府大厅为80多人的员工开晨会,王府扩张建敏美食广场时他的先期筹备和后期管理所显示的才能。我认为,“良禽择木而栖”,这样的凤凰就应当停靠在我们玉皇剑所栽下的这棵团结、奋进的梧桐树下。
事成有心人,通过半年时间的沟通与跟进。现在,他已成为玉皇剑公司的一员和旅游开发公司股东、法人代表。已任劳任怨、没有休假日,加班加点为酒店的各项筹备事情工作了两个月。相信他会在玉皇剑这个大舞台和五山这个广阔天地中,通过搞好酒店的经营与各项管理,起到对玉皇剑形象展示和宣传的作用。
还有一位要向大家介绍的是公司文化顾问,他是我非常敬昂和敬重的老师汤局长,也曾是五山的下放知青。汤局长是我县乃至襄阳文化名士,我们大薤山门联、堰河流水居、界美居名称等都是汤局所撰。我在文联工作过五年,参加过全国、省市县文学笔会和培训,在我所识的数众文化名人中,汤局长的文学造诣极其深厚,诗词歌赋出类拔萃。他曾任谷城县委办信息科科长、县旅游局副局长。x年前主动申请改非后,就职于市委市政府一直属单位至今。他的思想理念与时俱进,五年前汤局长接触我们公司后,为我们公司的品牌文化和队伍建设,经营管理出谋划策,为公司的管理人员的培养、选拔,以及公司对外与各单位的协调沟通等方面作出了无私的指导性建议,使我们公司的组织框架得到提升。
品牌形象的提升和延伸,在于文化内涵的厚重和渗透,相信汤局长一定会凝聚文艺界和社会各界人士,渗透旅游文化,赋于不会讲话的五山与玉皇剑的建筑及茶山鲜活的灵性和色彩。更难能可贵的是,今天,他为玉皇剑张总的无私无畏精神,带领改制后的团队为玉皇剑上了一个很高的台阶,所取得的成就感佩和折服,加盟玉皇剑,成为公司的一位新股东,为玉皇剑未来的征程继续出智出力。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表示由衷的欢迎和感谢!
还需要值得一提的是,从改制之始就加入到公司元老级别的杨辉经理,为帮忙酒店采办食材上尽心尽力。期望大家公认的顾大局识大体,责任心强,灵活度高,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杨经理能够参与到酒店管理中来。我代表新公司先感谢!
三、发展与前景
养生玉皇剑,健康长相伴。在蓬勃发展的茶产业发展大趋势下,异军突起的乡村旅游将成为这个时代人们追逐的精神放松方式。作为襄阳高香茶引领者的玉皇剑茶业公司紧跟时代步伐,通过园区建设,一定会助力秀美五山早日建成集生态茶园旅游、特色茶艺表演、乡村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区。相信我也会在公司的领导下,积极进取,排除万难,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相信玉皇剑养生山庄在大家的共同呵护下,进一步彰显以茶会友、以茶迎宾,做大茶产业,打造茶品牌的“福民”形象,一定会成为即将绽放的荣耀之光,即将怒放的生态之花!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