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部门船舶抵押合同
_________(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押方,以下简称贷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_________元。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_________抵押给贷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_________全部(或部分)抵押给贷款人。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贷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贷款人(保险单应交贷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
三、贷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贷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贷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_________%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贷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贷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_________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2:民用船舶修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进厂,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__天。
第五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质量保证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的工程预付款___________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进度款________万元;余款在完工后__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速修费和滞修费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_%。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XX公司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承修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篇3:民用船舶修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 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2.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速修费增加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
第六条 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元;进度达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 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篇4:2025年船舶交易买卖合同
1.(a)船名:_________________呼号:__________________ 船旗:__________________
(b)何时建造:__________________ 总长:__________________最大宽度:__________________
(c)船级:__________________
(d)登记吨位(总/净):__________________
(e)主机型号和制动马力:__________________
2.载重量和吃水
(a)按船级的夏季干舷高度载重量(包括燃料、物料和淡水)
长吨t.p.i.(装货后吃水):__________________
(b)以(a)为基础满载时在海水中吃水:__________________
(c)物料和常数不超过_________长_________吨
3.散装/包装容积
共计_________立方英尺,包括清洁、可装干货的深舱的包装容积_________立方英尺,另加清洁、可装散粮的开底翼舱_________立方英尺。
4.速度耗油和燃料容量
(a)最大每分钟转速:__________________可产生每分钟运行转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良好天气条件下满载时运行速度:__________________节
(c)以(b)为基础每日航行耗油:中燃油(最多秒):_________吨,加柴油_________吨
(d)每日(24小时)在港耗油:__________________
起货装置全部作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货装置停止作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燃料容量约吨燃油,约 _________吨柴油
(b)中所指“良好天气条件”应解释为风力不超过蒲福氏风力4级(最大16节)和/或道格拉斯海浪状况3级(3-5英尺)。
5.起货装置
(a)起货机规范、数目和起重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吊杆/转盘吊的数目和起重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吊联合作业的正常负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重吊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于何舱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准备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淡水(a)水拒容量:__________________吨
(b)锅炉每日用量:__________________吨,生活用:_________吨
(c)造水机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用废气日造淡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甲板/货舱/舱口
(a)甲板数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二层甲板平或不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二层舱高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货舱/舱口数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舱口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舱口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舱底板/甲板/舱盖强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
(a)机器/船桥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舱盖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c)货舱通风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地轴弄是否与舱底板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充分压舱空载时从水线至舱盖围板高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上次进干坞油漆船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上次熏蒸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货舱适当铺有与舱口大小一致的舱底板,或舱底板加固,适合用抓斗卸散粮。
10.本船系自动平舱散货船或双层甲板船,按照1960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规定,装载散粮无需任何其他设备。
11.本船已经加固适于装载重件货,并能在货舱隔舱装载情况下航行。
12.本船护货板齐全。
13.本船可长途空放而无需在货舱用水或重物压舱。
14.本船二层舱舱盖齐全并在租期内保持齐全,本船所有人保证所有二层舱舱盖完好并符合工厂法案或其他类似法规的规定。
15.本船符合通过苏伊士和巴拿马运河的各项要求并持有必要证件。
16.本船备有通过圣劳伦斯河、圣劳伦斯水道和大湖所要求的全部装置和设备。
17.本船所有载货处所备有二氧化碳灭火剂,适合于满载棉花。
篇5:船舶买卖契约书_合同范本
立契约书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须在x年x月x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方(乙方):
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年x月x日
篇6:部门船舶抵押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船舶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名称:__,车号为发动机号为:__。上述抵押的船舶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抵押期限为__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抵押款为__元整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厦门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直接过户至乙方名下(甲方无条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抵押权人:
年月日
篇7:工厂技工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科技工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市xx届一次人代会精神,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推进科技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培育创新主体,推进科技合作,构建创新平台,集聚创新人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年来,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科技工作呈现出七大亮点:一是成功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暨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动员会议,市主要领导把科技、人才、知识产权三项工作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二是大力实施“走出去”和“请进来”战略,成功举办“中国金凤凰计划科技人才博览会”和“上海?科技人才合作交流大会暨百家企业进名校活动”,首次大规模组织企业分行业赴高校考察交流。
三是省级创新平台工作进展顺利,新凤鸣纤维材料技术研究院成为我市继巨石玻纤研究院后第二家企业研究院,320创意广场被认定为省级专业科技孵化器,嘉兴皮研所被认定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成为全省拥有两个省级重大创新平台的县(市)。
四是完成两批科技特派员派驻工作。聘任11名专家教授为大院名校科技特派员;完成第五批农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工作,被评为第八批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
五是招才引智工作取得新进展,配合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申报国家*2个,培育省*2个,有10个项目获得嘉兴精英引领计划,获得嘉兴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3个。
六是大力推进科技创业园区重点工程建设环境,规范招标程序,狠抓施工进度,严保质量安全,10月11日,市科技创业园区大楼主体工程顺利结顶。
七是信息宣传工作保持良好势头,全年采用信息372条次,关于《科技经费减免税的问题建议》等4篇信息得到嘉兴市领导的批示,其中《市以“三个结合”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型”》获得嘉兴市柴永强副市长与祝亚伟副市长的批示肯定。
(一)优化科技环境,进一步营造创新氛围
1、研究和部署全年工作思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大重点、抓好三项工作、建设四型机关,确定了20xx年科技工作思路。分片召开了镇、街道、开发区科技工作会议,部署了各项工作任务。王尧祥副市长就如何发挥科技工作的驱动力、渗透力、服务力,提升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加大科技考核力度,调整出台了对镇、街道科技工作的考核办法。
2、成功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召开了高规格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创建动员大会,这在全省是首次。会议表彰了科技先进集体和个人,盛勇军市长作主题报告,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龙根到会讲话。卢跃东书记作重要讲话,特别强调了三个“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把科技、人才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3、落实和完善国家、省、市科技政策。优化市级层面的科技政策,积极开展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调整《关于推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科技创新部分,鼓励企业实施科技项目、建立研发机构、推进科技合作、保护知识产权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实施《市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创新体系建设。修改《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扩大贷款惠及范围与上限额度,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4、加强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继续完善科技系统信息考核办法,提高信息宣传的数量和质量。全年采用科技信息报道372条次,其中省厅采用111条,《今日科技》采用9条,《科技报》采用37条,位居市党务、政务信息前列。《基层建议:对企业科技经费拨款应给予减免税优惠》等4篇信息得到了嘉兴市领导的批示,其中《市以“三结合”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获得柴永强副市长与祝亚伟副市长的批示与交流。围绕科技工作重点难点,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企业调研,撰写的勤政周记得到市主要领导高度肯定。
(二)培育创新主体,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1、培育高新企业,形成梯度发展格局。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备选排摸工作,针对备选企业实行前期整体培训和后期一对一的辅导,进行梯队培育。通过引导企业选择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加强与省内中介机构联系沟通,发挥中介机构在材料组织上的专业特长,辅导企业组织申报工作。通过排摸,完成高企后备企业库建设,形成备选企业90家,培育企业60家,优先企业20家的梯度培育格局。20xx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家(恒隆化工、恒通化纤、无限新能源、永发电子、汉邦化工、新纪元钢管),通过复审5家(恒石纤维、京马电机、比华丽、嘉名、嘉澳),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34家。
2、强化项目引导,帮促企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强创新型企业培育。积极开展创新型科技企业试点示范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在构建创新体制机制、培养引进创新人才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行业带动能力创新型科技企业。20xx年,培育认定省创新型试点企业1家(易锋机械),省级试点(示范)企业总数达到8家,培育市创新型企业8家,总数达到36家,培育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2家,总数达到112家,培育市科技型中小企业26家,总数达到297家。二是加快新兴产业培育。重点扶持我市新特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全市获得国家火炬计划立项7项、星火计划项目立项3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项、国家重点新产品2项;省重大专项立项5项,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1项,申报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446项,立项394项,居嘉兴市首位。
3、加强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一是推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我市毛衫、皮草产业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建设,培育企业创新平台建设。320创意广场被认定为省级专业科技孵化器,目前入驻企业达59家,并成立设计师协会;崇福皮研所被认定为省级重大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并挂牌启动;新增省级研发中心2家(新东方油墨、耀润电子),总数达到21家;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1家(新凤鸣),总量为2家。新东方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列为我市首家省计划培育单位。二是加强市级研发中心培育力度。引导企业加大内部科研设备购置、科研人才引进,完善企业创新体系建设。20xx年培育嘉兴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0家,创历年之最,认定市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1家,总数达到68家。
(三)突出管理重点,进一步深化农业与社会科技发展工作
1、完成特派员总结和派驻工作。第五批12名科技特派员下派到各镇、街道,下达专项科技计划项目12项,多个项目实施效果良好,得到了省农业厅领导的肯定。同时,对第四批科技特派员派驻期间的成果进行总结,编撰《市第四批科技特派员成果汇编》供特派员学习参考。组织参加了嘉兴市农业科技大会,并作了交流发言。我市获得省、嘉兴市级优秀科技特派员,省、嘉兴市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共8名先进个人和1个先进集体,总获奖人次居嘉兴县市首位。
2、加强农业创新载体及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农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增省级农业科技企业2家,省级农业科技研发中心2家,总量均达10家。首次将专业合作社纳入农业科技企业和研发中心认定范围,认定市级农业科技企业8家,市级农业科技研发中心2家。召开了高校专家与本市农业科技企业交流座谈会。二是加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目前杭白菊和董家茭白分别已被认定为省级和嘉兴市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新农乐园艺农业公司组建并申报了嘉兴葡萄水果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将原猕猴桃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调整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首批认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特色产业基地2个。
3、做好防震减灾和站台建设。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创建学校2所,总量达13所;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与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中组织开展网上知识竞赛,有12名同学在竞赛中获奖。“5.12”纪念日前后,全市几十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地震逃生演练。做好防震减灾监测台站的管理工作,强震台通过省级验收,站台建设工作获得省地震站台观测资料评比第一名、站台资料评比先进单位和嘉兴市地震站台监测工作二等奖。在嘉兴地区县市区中最早启动了《市城市防震减灾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创新对接方式,进一步深化科技合作交流
1.完善技术难题收集机制。坚持三管齐下收集技术难题,深挖企业“潜在需求”。截至目前,征集技术难题和需求73项,就企业提出的技术难题组织专家与企业直接对接30余次,达成合作协议与合作意向22项。开展第二批大院名校科技特派员工作,聘请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华东理工大学、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10所大院名校的11名专家、教授到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为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术指导。
2、深化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20xx年共开展科技合作活动40余场次,服务企业500多家。5月,由王尧祥副市长带队分别组团到合肥工大、安徽农大、中科前方合肥研究所、合肥智能所和农林大学进行科技对接,明欣饲料厂与安徽农大程茂基教授就共同开发“无抗生态发酵猪饲料”达成合作协议。通过多次推介和洽谈,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研发的菊花茎叶提取黄*素项目与恒基生物达成合作协议。传媒学院、英国考文垂大学与产学研合作启动,英国考文垂大学选派一名教授和9名研究生来相关单位实习调研,与濮院320毛衫创意广场进行交流合作,与无限新能源进行合作研发。
3、举办大型活动加强科技对接。一是成功举办“上海•科技人才合作交流大会暨百家企业进名校活动”。全市140多家企业负责人在市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带领下,分四组赴上海交通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和上海理工大学四所高校考察参观最新科技研发成果及部分重点实验室,并与高校的专家学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洽谈。会上有9家企业与上海高校进行合作项目签约,活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二是举办20xx中国•“金凤凰计划”科技人才博览会暨国际科技创业园揭牌仪式。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华大学教授周翔,上海科研院所和企业代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150多家企业负责人等共360多人参加本次活动。会上,市政府与东华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签订全面合作协议,有3家科研院所与国际科技创业园达成合作协议,4个创业项目签约入驻市科技创业园区,5个校企合作项目成功签约。
4、引进共建各类科技创新载体。新建创新载体5家,其中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程院蒋士成院士合作成立院士工作站,并与东华大学签约共建东华-新凤鸣低碳环保中心;中辉皮草与陕西科技大学共建“中辉皮草有限公司-陕西科技大学皮草研究院”;飞虎科技有限公司与东华大学合作共建东华大学-飞虎科技研发中心。与上海交大、华东理工、上海理工三所高校的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签约成立了国家技术转移联盟工作站,并于3月正式启动。科技局指定专人配合两名入站老师工作,到目前共走访调研企业50多家,达成签约合作项目9个,合作意向7个。
5、招才引智加强人才体系建设。与组织部、人社局协作,进一步加大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的引进力度。全年会同组织、人社部门接待海外人才18批39人次。一是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项目申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过大力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积极吸引精英人才与高端项目落户我市。由我局推荐上报精英计划项目21项(全市共推荐31项),其中10个项目获得嘉兴精英引领计划。
二是国家*和省*项目申报。由我局推荐申报20xx年第二批国家*和省*各2个,引进1名国家*来我市创业,培育2名省*。三是重点创新团队工作。由我局推荐上报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9个,其中3个团队获得嘉兴市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开展了我市20xx年度嘉兴精英计划项目的评估工作和20xx年度创业项目和重点创新团队项目的评审工作。
(五)强化专利管理,进一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1.知识产权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召开了全市科技创新大会暨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创建动员大会,邀请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龙根作重要讲话。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契机,在濮院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并到有关镇、街道开展培训、组织申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2.知识产权示范体系逐步完善。我市以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为契机,制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的创建方案》并由市政府印发实施。通过示范工作的层层推进,进一步夯实基层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提升基层知识产权创新与运用能力。新增省专利示范企业3家,嘉兴市专利示范企业7家,目前嘉兴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共31家。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通过嘉兴市专利示范企业复核。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拥有专利示范镇4家,洲泉镇、河山镇正在争创嘉兴市专利示范镇,高桥镇、龙翔街道争创市专利示范镇。
3.专利申请、授权质与量同步增长。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专利申请量2924件,同比增长41.7%,其中发明专利307件,同比增长65.9%,实用新型专利1445件;专利授权量2353件,同比增长92.9%,其中发明专利97件,同比增长38.6%,实用新型专利1119件。各镇、街道都相继出台了专利申请的奖励政策,进一步激励企业对创新成果申请专利,专利申请从外观设计专利占主导地位变成了以实用新型专利为主,从食品等传统行业扩展到机械制造、光电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
(六)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打造综合型科技孵化器
1、科创园区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规划占地33亩,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的科创园区主体工程进展顺利,10月11日,市科技创业园区大楼主体工程顺利结顶,园区在建设阶段得到了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嘉兴市委书记李卫宁,市委书记卢跃东、市长盛勇军、副市长王尧祥等亲临工程现场视察并指导工作。市人大、政协领导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也多次视察工程现场。园区预计20xx年建成后投入使用,可同时入驻科技企业200家左右,目前已通过嘉兴市建设协会项目工程优质验收,进入全面装修阶段。
2、政策引导招商入驻稳步推进。目前科创中心在孵企业63家,毕业企业19家,20xx年实缴各项税金154万元。积极落实税收奖励政策,经财政部门审核共返还财政奖励35万元,共涉及26家在孵及毕业企业。按照《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管理办法》,对11家入驻企业拨付种子资金共计79万元。有效落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共批准22家企业提出的担保贷款申请,共计发放贷款2095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3.孵化企业培育扶持共谋发展。组织举办创业导师培训班,邀请优秀毕业企业负责人为在孵企业介绍成功经验,解答企业在创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举办项目对接会,邀请6家在孵企业与本地企业家进行项目对接。协助企业申报市级各类项目18项,其中被列入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宜生环境的“水泥窑炉脱硝技术”等4个项目成功入选20xx年度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
中心内企业共拥有专利197项,嘉兴龙晴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被认定为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创中心孵化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多家企业年销售收入突破500万元,其中6家企业突破1000万元,20xx年企业总销售收入达到2.88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利税3000万元。毕业企业中龙头企业比华丽电子销售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20xx年销售额达6823万元,而恒基生物、特丽优电子等一批毕业企业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篇8:最新2025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
法定地址:
乙方代表:
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船舶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船舶概况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级:
总长:
型宽:
型深: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建造厂家:
二、产权/经营权
1、甲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该轮的完整的所有权。
2、甲方确认该船不在光船租约下。
三、船价
该轮售价总计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
四、定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以银行汇票方式将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账户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
六、验船
乙方已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的安排下验船,并同意按验船时的船舶状况接船。
七、交船时间和地点
1、交船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船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该轮3天交船预报和1天交船确报,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预报通知后,应立刻安排付清剩余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确报后,必须在_____天内接船。交船时,该轮必须处于安全漂浮且可正常航行的状态,甲方按该轮验船时确认的状态交船,自然损耗除外。
5、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等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正式移交给乙方。甲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车费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_____。
6、交船前,倘若该轮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
八、备件和燃料
1、该轮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由甲方按清单移交给乙方。属于甲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2、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过的润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并按交船地当日市场价格计价付款,并一次性付清。
九、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_____%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2、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预报后_____日内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_____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计算)。
十、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价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_____%计算)。
十一、不可抗力
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雾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规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之日期交船,甲方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同时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选择撤销合同,则本合同立即终止;若乙方选择保留合同,则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十二、_____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该_____是终局的。
十三、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
甲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乙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最新2025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设备目录正本。
航海记事簿正本。
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船舶检查簿正本。
渔业执照正本。
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0:最新2025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卖方:
买方:
买卖双方就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船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船舶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总吨: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种类:__________________净吨:_________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_________总长:__________________
船级:__________________型宽: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年份:__________________载重量:__________________
二、所有权
卖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的“__________________”船的全部产权。
三、船价
船价为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四、付款
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办理船舶交接手续,并由卖方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完毕,所有船舶档案移交给买方后,由买方将船款一次性支付给卖方。
五、看验船
卖方应为买方安排看船。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提供方便,并确定具体的看船时间和地点。
卖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为买方安排了看船时间。
六、船舶交接
船舶在_________地点进行交接。移交船舶期限:签订交接协议后卖方应及时将船舶移至交船地点。
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部分损害,卖方应将船舶恢复至买方看船时的状况。买方应给卖方合理的恢复原状的修理时间。
七、备件
船舶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工属具由卖方按船舶现状移交给买方。
船上气胀筏、救生浮具、救生衣及通导设备归买方所有。
八、债务
在交船时,由卖方向买方提供提供担保书,担保该船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并承诺,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而发生纠纷导致的赔偿、费用、开支等由卖方承担。
九、费用判定
交船前,该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船后,该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在船舶进行交易时,费用有买方承担。
十、登记
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十一、买方违约责任
若买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10%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在支付定金后,若买方决定不再购买该船,并拒绝支付船款,卖方有权没收定金;若买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支付购船价款,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归卖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买方还应赔偿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十二、卖方违约责任
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能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三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全部船价款(包括定金)及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若买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和船款,卖方违约拒绝出售该船,买方有权获得船款定金的两倍赔偿。
十三、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我国的有关法律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尽之事宜,买卖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篇11:民用船舶修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_____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进厂,___年_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月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天。
第五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的工程预付款___________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进度款万________元;余款在完工后___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速修费和滞修费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舶工业总公司___年___月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 承修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篇12:船舶安全管理代管协议书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4、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
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由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落实情况。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所属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发生触电事故时,要立即向甲方及乙方上级报告。
2、进场前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爱护施工现场的一切配电设施及线路,非专业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在甲方备案。
3、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在甲方指定的配电箱接用;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甲方相关文件规定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安全用电标准。
5、乙方自备的配电箱、流动式开关箱、各种电线、灯具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装拆、接用由乙方现场专业电工负责,禁止使用插板和塑胶线。自备的电焊机必须装设二次侧触电保护器后方可投入使用。由于违反规定在自管施工区域内和管辖的设备设施上发生的各类用电事故,责
任由乙方自负。
6、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一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甲方连带损失的赔偿责任。
8、乙方施工现场内禁止使用一切非生产用的各种电热器具,如经发现当场没收并根据规定处理。
9、乙方用电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量交付甲方或执行经济合同及其它约定。
三、争议
当甲、乙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结果执行。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与经济合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3:国际船舶租赁合同书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号机渔船船舶检查簿号码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本租赁期间议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满________年间为限。
前项期间于甲方可随时伸缩。
第三条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整,乙方应以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取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村,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在___________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验收清楚。
第五条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与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做主,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汽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
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造成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但天灾地变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走私资匪等不法行为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让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其赔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村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转移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以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
第十三条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__________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于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民法典》及《海商法》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委托合同书船舶出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粤海商务有限公司
甲方就拟定名称 申请商标注册事宜,现委托乙方办理申请文件以及申请,审查程序中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以下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标负有保密责任,如有泄露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3.甲方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因乙方责任使甲方提出的相关商标申请事项被驳回,由乙方义务重新代理申请(规费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无保留地向商标代理人陈述商标申请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真实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
5.如甲方的申请有弄需作假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等不正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当承担相关一切责任,乙方有权利终止合同,所收费用均不予退回;
6.如甲方的申请案在审查期间,发生申请人与其他权利之间的权利纠纷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予以解决,因此而发生的审查时限的延误或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约 月为甲方取得商标局核准的该项商标的
证明(政府因素除外)
8.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代理关系,但必须办理解除手续,所缴费用均不予退还;
9.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申请代理费: 元
其他事项代理费用: 元
由乙方代缴申请费: 元
合计: 万 千 佰 拾 元整(实际支付 元)
10.代理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有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委托代理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全部后果;
11.如甲方的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取得商标权证明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乙方受到申请商标必须的资料及上述费用之日起生效,到该项商标申请获中国商标局正式授权,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视为放弃或驳回为止;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深圳市粤海商务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15:船舶承包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西安市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营场地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位于 ,面积约为 ㎡.
1.2 甲方仅提供经营场所,不负责装修,乙方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有结构,以防造成不安全隐患。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的设施外,其他装修乙方不得拆除毁坏,应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经营范围
为规范管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租赁经营场地仅用于以下服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地用途,不得扩大、变更经营范围。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 该场地租赁期为_____ 年,自______ 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月___日止。
3.2 租赁期内,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和保证金。
3.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场地,乙方应如期清场交还。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租金实行按年度支付制,租金标准为每年 元;
本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以后逐年递增5%.一次付清三年租金的无递增。
开户行:
账 号:
4.2 水电、物业、电梯等费用按照规定收取。
4.3 国家行政机关对乙方经营行为收取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5.1 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内,诚信经营,合法合约使用租赁场地,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5000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5.2 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经营行为而造成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信誉、形象受损、行政处罚、涉诉、顾客投诉、销售商品质量和安全问题引发的甲方赔偿责任、乙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赔偿等。
5.3 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消除影响,甲方可对乙方处以每次 元的罚款,并有权不经过乙方同意从保证金中扣除罚款和支付处理的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入全部履约保证金。
5.4 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减或没收的,乙方应当从收到甲方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补足或重新交纳同等数额的履约保证金;逾期不交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5.5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发生3.2条约定的情形的,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5.6 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甲方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空调、电梯、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公共区域清洁管理; 等。
6.2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亮证照经营。
3)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约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 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 日末支付租金或水电、物业费、 等费用的。
7.违反合同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 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圊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锯除租赁手续,并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并退还保证金。
第八条 其他违约责任
8.1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8.2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 %的违约金。
第九条 续租
9.1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9.2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掼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十三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章)____________ 承租人(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6:船舶包办运输协议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船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货物包装要求
第二条 运输方法
第三条 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第四条 装船时间
第五条 运到期限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第七条 启航联系
第八条 运输质量
第九条 运输费用
第十条 运费结算办法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____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下列第项解决:(1)申请仲裁机关裁决;(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篇17:船舶修理及销售独家区域代理协议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 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8:船舶承包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就新校“文印部”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文印室一间,二手复印机两台,三斗桌两张,公文柜一个,办公椅两把,并提供水、电。乙方以图书馆的名义在道开设“文印部”,每年向甲方交设备费及管理费________元。
二、协议期限________年。
三、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清________年的使用及管理费用,逾期不交,按自行终止协议处理。
四、几点说明:
1.乙方只限经营复印、油印、打印等业务,如增加其它设备,经营其它业务,须与甲方商定。
2.乙方要向师生提供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图书馆的荣誉,开设的业务要保证质量,收取费用合理。
3.乙方人员要自觉遵守馆规馆纪,努力做好安全保卫、消防、卫生等工作。
4.乙方在承包期间,对楼道设施及办公设备要保证完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5.乙方营业时间原则上与图书馆人员同步,如需增加或延长营业时间,须与甲方商定。
6.“文印部”内不允许做饭店和住宿,严禁印刷盗版、黄色、淫秽及其反动资料,违者责任自负。
7.乙方中途终止团协议,必须在10天内向甲方交回各种设备,并保证完好。甲方除按经营天数扣除设备使用费及管理费外,还要按违约天数扣除50%的违约金甲方中途终止协议除退还乙方违约天数的费用外,还要向乙方赔偿违约费用的50%。
8.协议按期限终止时,乙方要保证设备完好,10日内向甲方移交。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篇19:船舶安全服务协议书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减少与避免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101-62- )和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要审查乙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同出租单位及时签订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2、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图纸及技术条件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填写“塔式起重机基础检验记录”并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乙方才能立塔。
3、塔吊安装完毕由出租或安装单位提供“郑州市塔式起重机拆装统一检查表格” (表AQ-C8-1)并经安装单位(法人单位)盖章后,甲方才能使用。
4、负责编制“塔吊作业方案”,并经甲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5、负责配备专业指挥信号工(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按操作规程负责塔吊信号指挥工作,如需隔楼吊装,要加配接力信号指挥,对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信号工服装。
6、负责对塔司、信号工、挂钩工上岗前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对甲方信号工、挂钩工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根据“塔吊作业方案”及规程、规定等,同乙方联合向塔机组人员和信号工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
7、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测定记录,每月至少两次定期检查,遇有6级以上(含6级)大风及大雨后不定期检查测定记录,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乙方检修。
8、负责收集与整理甲乙双方的塔吊相关资料。
9、未按上述1~8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有关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下述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1)出租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出租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②塔吊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订的原件);
③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④塔式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⑤塔式起重机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⑥塔吊操作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⑦出租单位对塔机组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塔吊使用前办理);
⑧塔吊出租单位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塔吊使用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装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法人单位公章);
②拆装单位的“拆装合同”(原件);
③塔吊拆装安全管理协议书(复印件);
④拆装单位的“塔吊安(拆)装施工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原件);
⑤郑州市塔式起重机拆装统一检查表格(表AQ-C8-1)原件;
⑥拆装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
⑦对拆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2、根据向甲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图纸与技术条件要求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填写“塔式起重机基础检验记录”并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后才能够立塔。
3、塔吊安装完毕后,向甲方提供“郑州市塔式起重机拆装统一检查验收表格”(表AQ-C8-1)并经拆装的法人单位盖章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4、对进入施工现场塔吊拆装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与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
5、同甲方联合对塔机组人员和信号工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乙方机组人员进驻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应知应会考核。
6、对塔吊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并要求操作人员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运行检查与交接班记录,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AQ-C8-2),此表由出租单位自备,填写后存放在塔司负责人处备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禁止带故障运行与违章操作,将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存档。
7、乙方塔吊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与“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有权拒绝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
8、乙方未按上述1~7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与相关的经济损失。
9、因塔吊设备问题和塔吊在拆装与进出场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0、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正确的工作安排,保证24小时正常运转。乙方每月有24小时的保养维修时间,超出的时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经济处罚,超出半小时以里,罚款一千元,超出1-2小时,罚款五千元,超出4-8小时,罚款一万元,超出48小时以上罚款三万元。造成其他的经济损失,按实际的损失赔偿。
11、乙方的塔吊司机在盲区工作时,必须服从现场信号员的指挥,在可视区工作时,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信号员和塔吊司机有连带责任。根据损失的程度给与赔偿,并给与五百至两千元的罚款。所有罚款,为现金罚款,三天之内交齐,超出三天罚款加倍。超出七天,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租费里成倍的扣除。
三、本协议书中未明确的相关责任以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塔吊拆除退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20:船舶货运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承包甲方产品发货运输业务,垫付1个月运费。
二、甲方出厂的产品承包给乙方独家运输,乙方提供运输发票结算,由甲方及时提供对方的开票资料。
三、运价及结算
1、乙方承运货物的运价必须相对市场行情更加优惠,按运输里程分别定价如下
2、运费结算:所有运费由乙方先行垫付,每2个月向甲方结算一次
3、若是承兑汇票由甲方贴息。
四、甲方出厂的产品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产品运输破损率4﹪
五、甲方应提前三天提供出货计划,明确发货品种、数量、详细地址及运输价格,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乙方。
六、乙方接到甲方出货计划后,应在72小时内按甲方要求联系好所需车辆。七、乙方所有车辆到达甲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装车、不留车辆过夜,但车辆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赶到公司。
八、甲方货物出厂后,若运输途中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按甲方货物成本价赔偿,此损失在乙方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以现金方式补缴,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但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
九、甲方货物因特殊情况确需交第三方承运,应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擅自将货物交他人承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相关费用,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或2个月运费的15﹪.
十、乙方车辆未按时到达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注解》,影响甲方交货,引起需方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注解:不可抗拒因素:
①自然灾害如地震、雪崩、断路、洪水、意外火灾等。②油价上涨。
特殊情况:
①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路上延误如堵车、封路、交通事故②由于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联系电话有错误。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