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x 邮编:x
电话:x传真: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下称“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
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4、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的协议、章程等有关文件;
5、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6、协助甲方与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7、协助甲方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8、协助或代理甲方申办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批准、许可和确认;
9、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引发的各类(工商、税务、海关、房地产等)变更登记;
9、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不利后
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认真、勤勉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提供的咨询及法律意见和文本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尽乙方之最大可能维护甲方之合法权
3、对因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同意,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元,分 期支付。其中 元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于时支付,余额于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付清。
2、乙方因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政府收费等的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无故逾期不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协议,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对甲方产生的损
2、如果由于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项目提前终止,乙方已收的费用不退还,乙方应收的费用由双方根据
第七条 有效期间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
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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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劳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为完成__有限公司改制重组项目,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为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的基本内容
1.1根据甲方与__公司的约定,甲方将为__公司的改制重组提供改制重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组工作的组织协调、全程咨询等服务内容。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
2.1本项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务事项有以下内容:
2.1.1参与关于本项目的有关会议。
2.1.2根据本项目的进程适时向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
2.1.3为甲方参与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1.4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甲、乙双方合作形式
3.1经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__律师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2乙方如需更换委派的律师,应当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换乙方律师的要求,乙方应尽量予以满足。
3.3乙方律师的工作地点主要在__市。
四、工作进度安排
4.1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应当以确保甲方完成本项目总体时间安排为前提。
4.2工作时间确定后,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精神确保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工作时间得以顺延。
4.3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事项之日止。
五、律师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与相关费用
5.1根据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法律服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酬金为__元。如__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少于__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则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为__公司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报酬与__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上述法律服务费包含了乙方律师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__市内交通、通讯、文件制作、资料查询等费用,但如需乙方律师在__市外工作,则甲方应据实支付乙方律师的交通、食宿费用。
5.3本合同生效之日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元;本项目结束、甲方收到__公司或__公司指定的任何单位支付的报酬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第5.2条的约定将剩余律师酬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
6.1乙方对参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企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对有关信息进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如因乙方律师的行为、语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损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烦和尴尬,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七、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7.1未经对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2如乙方有前述7.1项之情形,则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则仍应当支付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本项目无法实现,则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8.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本项目无法实现,则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律师酬金。
8.3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师的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
9.1本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10.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为生效。
十一、其他
1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篇2:服务协议书专项法律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企业管理咨询事宜达成一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在下列第______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
2、制订财务核算制度。
3、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4、制订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5、受托财务分析,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6、投资融资咨询。
7、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手册。
8、制订企业总务管理工作手册。
9、代办一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手续。
10、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5、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委托管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电子信箱:
第一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甲方为了资金有效运作以获取投资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投资增值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第二条 乙方将受托资金用于期货投资与股票投资,不得挪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20xx年 月 日前,将甲方的资金*万元存放入乙方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四条 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
第五条 乙方按当日收盘的净权益制作资金累计收益率曲线,在每周日发到甲方电子信箱。
第二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甲方投资收益最大化,但乙方没有义务承诺或保证受托资金一定会获得收益或者不能遭受损失。
第七条 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
第八条 资金的运作如果发生亏损,乙方无权要求甲方缴纳管理费。
第九条 当日结算后资金损失额(期初资金-当日结算后净权益)一旦达到初
电子信箱:
始资金额的 30 %,在双方有新的协议之前,将暂停一切操作。如若甲方要求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将持仓头寸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十分钟内及时予以平仓(若因涨跌停板无法平仓,则在可平仓的时候立即平仓;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将剩余资金(期初资金-亏损)在7个交易日内交还给甲方。
第十条 除因本合同规定而不应收取管理费的情况外,乙方向甲方收取管理费。期末盈利率不高于100%时,管理费为该资金盈利的5%;期末盈利率在100%以上,100%以内盈利管理费为该部分盈利的5%,超过100%部分盈利收取该部分盈利的10%。
第十一条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第三章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甲方、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若甲方违约或者要求解除协议:
如果投资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完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资盈利,则乙方提取收益的40%作为帐户管理费用。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五条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 委托管理期限届满;
2、 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根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 帐户的清算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终止次日对该资金进行清算。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使资产以货币形式存在(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处理该帐户的损益。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7个交易日内将甲方按合同约定该得资金返还甲方(若订立新合同,则按照新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乙方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0.3 %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六章 本合同术语的解释规则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清算价值的计算以期满日清算后资金余额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中提到的“盈利”指委托终止时的清算价值减去此帐户的初始资金额后的正值;负值即为“亏损”。
第二十四条 盈利率为盈利与委托管理帐户初始资金额的比率。
第二十五条 净权益=期末余额+浮动赢利-浮动亏损
第二十六条 期末余额=期初金额+平仓赢利-平仓亏损-手续费-交割手续费-税金-交易所风险基金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日期:
日期:
篇4:技术服务委托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省电子商务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一、服务内容:
1、 乙方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甲方所发放的电子证书主要是用于在网上作业中的 身份识别和信息加密。乙方所发放的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eeaeEae)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进行定义。
2、 乙方受理甲方电子证书的申请,为甲方签发、更新、废除、冻结、解冻、恢复或重发电子证书等服务。
3、 乙方委托证书受理点进行甲方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甲方在申请电子证书 时应遵守各证书受理点的规程和办理手续。
二、服务方式: 甲方在使用证书时如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向乙方或昆山技术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和要求解答。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 服务热线: 昆山服务热线:
三、电子证书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请在框中打勾):
1、□:70元年, 另外 50 元硬件费,共计:120元,续费:70元年 服务项目:
1)、本地窗口服务(江苏CA在____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CA服务窗口为CA证书用户提供证书解锁、新办、注销、更改信息、咨询等服务)
2)、58小时电话服务(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不含周
六、周日a;每天8小时电话服务
3)、根据使用说明自行安装
2、□:650元年,包括硬件费,续费:600元年 服务项目:
1)、本地窗口服务(江苏CA在____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CA服务窗口为CA证书用户提供证书解锁、新办、注销、更改信息、咨询等服务)
2)、 免介质费
3)、 培训服务(为办理江苏CA证书用户提供培训服务)
4)、 首次使用上门安装,保证一台电脑可以正常使用
5)、 724小时电话服务(提供每周每天24小时电话服务)
6)、 724小时上门服务,当电话无法解决时,可以提供____区上门服务(乡镇单程超过20公里,需支付50元车费)。
7)、 只要公告结束前1小时提交问题,保证在公告结束前完成投标,否则退当年服务费
四、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得无故结束对甲方的`服务。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电子证书的业务应用部门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乙方对投诉的问题经查实确认后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甲方。
2、 甲方的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等客户信息发生变更等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凡因甲方提供客户资料不详,不准确或有变化却没有及时通知乙方,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 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电子证书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只负责恢复电子证书的正常使用,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 甲方操作人员误操作;
2) 甲方硬件及软件环境不能达到电子证书的使用要求;
3) 计算机感染病毒;
4) 不可抗力(如突然停电、自然灾害、硬件损坏等原因)。
4、 乙方不负责解决因网络运营商和业务应用系统终端服务器原因造成的使用问题。
5、 甲方必须妥善保管乙方所签发的电子证书和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的,甲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6、 证书存储介质如果因甲方的保管或使用不当而导致遗失、损坏等,则甲方必须重新申领并交缴纳介质费用。
7、 乙方对以下情况之一,有权主动废除所签发的证书: 新的密钥对替代旧的密钥对; 申请初始注册时,提供不真实材料; 没有按规定缴纳证书费用,或者其它相关费用; 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其它规章制度,不应签发电子证书的; 有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他人证书的; 证书持有者不履行或已经不能履行安全电子业务应承担责任和义务的; 其他情况。这些情况可以是因为法律或政策的要求乙方采取的临时作废措施。
8、 乙方承诺在现有的技术下,由乙方签发的电子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甲方电子证书被篡改、伪造,一经确认,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双方约定事项: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成立,自甲方一次性支付完首年度费用之日起,乙方即开始提 供服务。甲方应每年按时向乙方支付当年的服务费用,否则乙方将停止对甲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 本协议涉及的服务项目不发生变动时,只需续缴服务费,不用重新签订,服务有效期以证书为准。
3、 当甲方停止服务需求时应与乙方办理书面手续,否则乙方将依照原协议执行。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经双方签字确认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5、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商定提请乙方所在地司法机关裁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篇5: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 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6:委托代理协议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制造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代理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品的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系列产品。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分别指(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
(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4)特许: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5)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二条经销权
甲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乙方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乙方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
第三条乙方的销售目标
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的年销售金额为元以上(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
第四条代销商品、数量、价格
商品名称:
商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五条代销商品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佣金
甲方于收妥货款后,按每批货物发票价值的%向乙方汇付佣金。
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天内支付佣金。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第七条广告宣传费用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
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八条付款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
(1)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应于有关销货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百分之百金额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并于开证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装运。
(2)。
第九条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有义务每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
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第十条订单的确认
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运输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其细节详见甲方销货确认书。
第十一条技术帮助
甲方应帮助乙方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
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奖罚
每完成的产品销售,同时晋升更高一级的代理和享受该级别的代理价格(最高级别=伙伴代理)。
如果每年完成不到的产品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但乙方也可重新交纳代理加盟费用,继续做该地区的代理。
第十三条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产品。
(3)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出售。
第十四条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元人民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后成为总代理。
在此期间,甲方可寻找其他经销商,但在同等业绩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总代理。
.乙方取得总代理后,甲方在该区域所发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账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
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第十五条专管权
(1)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2)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4)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十六条价格、条件
(1)价格
.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订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的折扣。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3)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十七条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
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的信誉。
(2)管理条例
.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禁止低价销售。
.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奖励:(1)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寻找跨区域产品的区域代理可获得奖励(协商而定)。
.处罚: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1)取消区域代理;(2)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第十八条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
如甲方没在此期限内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九条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
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运输
(1)运输方式:乙方自提或甲方代办运输。
(2)甲方代办运输的,乙方需在发货前将运费与货款一同付给甲方,甲方按市场运价标准收费。
(3)货物在甲方的吊装由甲方免费吊装,到达乙方用户后的吊装搬运等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一条安装及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产品的系统安装指导。
(2)甲方对产品保修12个月,保修期内凡属甲方制造中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属乙方用户原因造成的问题,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用户负担。
(3)保修期以外的产品,视产品的具体情况确定有偿或无偿服务,乙方应与用户积极配合甲方服务,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甲方的责任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
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二十三条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况。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6)乙方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乙方应向甲方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
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
乙方应把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
甲方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乙方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7)乙方对甲方的财产无留置权。
(8)乙方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二十四条分代理或转让
(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书面或口头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
如该通知发出后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天内即时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做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终止本合同。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六条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甲方。
第二十七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乙方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甲方指示退回,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
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经销资格。
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产品质量
(1)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
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
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三十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第三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十二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三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篇7: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终止协议
合同当事人
甲方(建设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中海·璟悦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座落位置:
东至:现状道路 西至:规划道路
南至: 盘西五支路 北至:现状道路
占地面积: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20198.12平方米,非住宅14121.67平方米);
第二条 规划平面图、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有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一)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管理。
(二)物业共有部位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化粪池清理,引导业主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业主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清理。
(三)共有绿地、景观、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同时对非法破坏、占用配套绿地(公共绿地区域)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秩序维护以及车辆停放管理。
(五)采取合理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
(六)负责编制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共有绿地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七)制定本物业区域内服务应急事件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九)承接查验。
(十)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物业管理区域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十一)装修管理。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
提供特约服务,具体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有线、宽带等由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的除外。
第三章 物业服务等级及费用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_超四___ 级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四)。非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可参照执行或另行约定。
第五条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用选择以下第一种方式:
(一)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住宅
(1)有电梯住宅:高层/小高层3.6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2)无电梯住宅:/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2.非住宅:
(1)写 字 楼: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2)商业物业:___10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3)其他物业: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3.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4.水表、电表、气表均未启用和使用的住宅物业按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酬金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支出
(1)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2)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5)办公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7)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8)________/_______其他费用。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六条 商业物业收费或成本中未包含能源消耗的,应独立计量核算,据实向相关业主分摊计收。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物业交付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自甲方物业交付通知书约定的交付之日起计收。
业主专有部分存在质量瑕疵需要整改的,由业主、乙方确认登记,并通知甲方进行整改,整改期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整改完成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收到整改完成通知书约定的交付之日起计收,若业主(使用人)对整改质量仍存异议未接房的,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相关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应承担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当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按月收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月10日前履行交纳义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业主转让物业时应结清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业主(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地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当书面催交,业主逾期仍未交纳的,乙方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半年1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业主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从物业管理费用中列支,若审计发现乙方收支存在问题的,审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小区室内规划停车位的物业服务费: 80元/位·月。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开展多种经营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按照下列规定开展。
(一)本物业可以开展多种经营的场地范围是全体共有部分、部分共有部分的公共场地;上述范围内各类型、区域的场地有偿利用的最低收费标准是市场价格。
(二)电梯、电梯外大堂等部位设置广告要符合相关的规定。
(三)公共收益属全体业主共有,应独立核算、专户存储,定期公示。
(四)乙方按所得收入提取管理服务费,提取比例是_30%_。(不得超过所得收入的30%)
(五)乙方要对所有与公共收益相关的合同、会计凭证进行建档保管。乙方每半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本物业管理区域20%以上业主书面对公共收益收支提出异议的,可以根据本合同或者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约定或者经业主大会决定后,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进行查询,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也可以申请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物业禁止开展可能影响业主公共利益的经营性活动,具体包括含有影响业主权益、具有安全隐患、无正规许可的经营内容等活动。
第十一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章 装修管理及承接查验
第十二条 本物业区域业主(使用人)装修由乙方统一管理。
(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提前3天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乙方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交纳装修保证金(其金额由双方约定)。自装修完毕之日,业主自行查验并向乙方报备,3个月后经乙方二次复验合格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二)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应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负责清运至市政垃圾处置场所。委托乙方清运的,清运费用_10__。
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应当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职责,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甲方在物业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前,应当组织业主开展物业开放日或者参观日活动,并在交付使用十五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物业承接查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应当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甲方交付的物业或设施设备存在特殊设计或特殊使用要求的,应告知乙方;因甲方未尽到告知义务导致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现场查验20日前,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查验记录、交接记录及备案证明。
(五)物业管理所必需的业主清册。
(六)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第十五条物业交接后,甲方未能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的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导致第三人或乙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甲乙双方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整体交接手续。未移交乙方的,其维护管理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甲方和乙方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情况通过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方式告知业主。乙方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甲方应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标准,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履行保修责任。
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履行保修责任的,双方应当另行订立委托协议。
第五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应于乙方入驻提供服务时,按照不低于物业建筑总面积的3‰的比例且不少于50平方米的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乙方无偿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 109.95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平面图及说明见附件)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乙方应按照不低于20平方米,不高于70平方米的要求从物业管理用房中为业主委员会配置办公用房。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并监督乙方组织实施。
2.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3.实行酬金制的,与乙方委托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甲方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时,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4.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公共利益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配合做好相关业主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
5.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公益宣传教育活动。
6.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问题。
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管理规约等规定甲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2.根据业主或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并按约定收取报酬。
3.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并按约定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
4.对业主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或违反《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可依法上报相关部门。
乙方的义务:
1.履行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合理方式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向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4.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5.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安全、环境、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6.依法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根据物业服务项目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7.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时,不得违法违规限制业主进出、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8.实行酬金制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与甲方共同委托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当与其订立装饰装修协议,明确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监督落实。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的,及时发现、劝阻、报告。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并配合依法处理。
10.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全部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移交给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管理规约等规定乙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一)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协助并遵守履行。
(二)因维修物业或者为公益事宜,甲、乙任一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三)乙方发现共有设施设备存在性能故障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修期内,通知甲方和相关单位及时维修;保修期外,乙方应当立即组织应急维修。
(四)对需要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执行公务和救援等公共事务的公务车辆,甲乙双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不得收费。
(五)对确需进入业主专有部位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的,应当协调业主予以配合。
第七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自_20____年_03__月_01__日起至__20____年__03__月__01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聘乙方的,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提前解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到期后,业主大会未作出选聘决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续聘决定为止。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乙方决定不再提供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并向业主公示。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以下义务,并办理交接手续:
1.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档案、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等物业服务相关资料,以及物业服务用房和其他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无业主委员会的,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移交。
2.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
3.结算物业服务费用和预收、代收的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等费用。
4.结算委托专业性服务企业对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开展专项服务的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由于甲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事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物业服务费等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擅自利用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盈利,或者存在将公共收益全部据为己有、挪用等侵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等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乙方或者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追究并配合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追究违法违规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责任,并要求其据实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和业主对物业服务是否达到服务标准存在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业主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其按每日万分之3承担相应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下列情形所致的损害,可以作为乙方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二)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三) 因维修、养护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有设施设备的使用等造成损失的(公共事务部门未通知的除外)。
(四)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有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五)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身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六)属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共有资金列支范围,乙方已尽充分的说明告知义务,因业主未能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未能及时维修、更新、改造物业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相关后果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约定及时组织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导致损失或扩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乙方向甲方或业主提出书面建议要求修缮、改造专有或共有部位、设施设备或纠正不当行为,而甲方或业主未采纳(包括但不限于违章装饰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改造等)造成损失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约定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为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五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六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的,乙方应当告知业主,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且补充协议也应按规定与本合同一并备案。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 向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8: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加快推进建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选派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xx〕230号)、《南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选派律师担任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南司〔20xx〕125)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此订立《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__ _ _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甲方指派 __为互助合作联系人。
二、甲、乙双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如若需要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可随时与乙方指派律师联系;乙方指派律师无法亲身参与时,可在律所内部临时调派其他律师(法律工作者)。
三、甲、乙方双方可通过自主协商方式确定是否收取律师服务费用;如协商一致确定同意支付律师服务费的,另行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见证、资信调查、项目谈判等,收费按规定另议。
四、乙方服务主要范围:
1.为甲方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甲方起草、审核、修订有关合同。为甲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依法管理。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甲方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经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查同意,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日常咨询工作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处理,疑难问题可联系顾问律师处理。
3.开展法制宣传,顾问律师可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普及干部、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制讲座。
4.协助人民调解工作。为甲方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甲方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五、甲方应向服务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服务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必要的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及其所指派的服务律师应对其提供法律报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七、服务律师违法执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在律师执业保险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服务律师留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正规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
电话:
E_mail: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编码:
电话: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义:
甲方包括仅限于甲方,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关联企业。
二、工作方式
1、人员指派: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乙方指派候、孙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2、固定_____式制度
为加强合作,乙方律师应二周内不少于一次到甲方_____,了解情况,现场办公,沟通有无。
3、临时性_____制度
为及时、迅速协助甲方解决问题,特立此制度。此制度之含义:不论是节假日,还是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只要甲方有紧急事务处理,除乙方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脱身外,乙方律师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参与协商解决。
4、集体协作式制度
该制度指甲方的委托事项非顾问之所长时,乙方将以全所的强大律师团队为依托,指派其他专业特长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以保证甲方所托事项圆满完成
三、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提供与他方之间的协议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协议范本;
(5)审阅、修改协议、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2.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参与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2)参与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3)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4)为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3.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做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0.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1.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_____用及支付办法
1、甲方一致同意常年法律服务费用为每年陆十万元人民币(¥600000元),即每月支付¥50000元人民币。
2、涉及甲方的诉讼、_____等,乙方将依据________省物价局、________省司法厅[________价发(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市发改委[大发改_____字(________)________号]规定的《________律师服务_____标准》的下限_____标准收取,特殊案件,双方另行协商_____。
3、对甲方所涉及的股票上市、股权转让、公司并购、资产重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等有效工作时间在16小时以上的法律事务所需费用,按优惠原则,由双方另外协商收取。
4、对于本协议项下的常年法律顾问费支付方式,采取分两次等额支付,即签订协议之日起七天内付出元,本年度到期日前10天内再付元。
七、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市内四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八、协议的解除
1.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_____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经协议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协议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期限。违反者将承担赔偿责任。
十、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做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篇10:聘请律师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 等公司为证券交易代理项目一事,聘请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审核客户的法人经营情况及资金来源;
2、监督甲方资金安全使用;
3、提供证券买卖及国债回购的法律意见;
4、协调甲方与有关客户可能发生的诉讼;
5、参与甲方与客户业务谈判;
6、协助草拟、修改、制作、审核有关文件;
7、其它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情况,提供有关的材料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反映不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委托,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缴纳律师为该项目提供服务的费用计人民币 万元。
四、如甲方要求变更委托项目,需另行委托,本合同即终止。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服务项目结束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1:委托咨询居间服务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投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 项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 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签定投资合同。
第四条、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依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
3、对乙方及目标企业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他方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与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企业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及目标企业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5、对甲方及目标企业的商业秘密等秘密予以保密。
6、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合同,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费用与佣金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资人的投资款额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的支付方式: 投资款到达甲方账户的 日内支付。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2、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九条、解除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企业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关要求取得约定佣金,并主张佣金 %的违约金。
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 %的标准收取违约金,逾期 日的,乙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甲方:
授权代理人:
日期:
乙方:授权代理人:
日期:
篇12:通用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编码:电话: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_____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与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
种情况、文件、资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_____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_____。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_____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律师法》、《民事诉讼法》/《_____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_____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照提交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或者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时元人民币标准结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3:法律服务清欠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及现场法律咨询,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代理费_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4: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年 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 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委托代理法律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 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如果必要)的固定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 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6:保险合同: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书_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保险经纪人,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设计保险招标方案;
2、按照“保费合规、服务优质”的原则,协助甲方就保险条款、费率、优惠条件、后期服务等制定招标细则及评分标准,并负责追踪落实。
3、协助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服务合同;
4、根据合同条款,协助甲方用车单位办理投保手续及结算事宜,确保财政支出的安全;
5、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解答车辆使用单位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6、在发生引致保险索赔争议或需要乙方处理的事件发生时,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甲方准备相关文件, 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全程处理相关事宜;
7、根据甲方授权全程监督保险公司投保流程、保险价格、服务承诺、理赔服务进程并定时将情况报告甲方;
8、与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及其他关系方沟通协调。
三、乙方责任:
乙方受甲方委托通过招标方案设计、保险政策咨询、保单事后稽查、重大事故现场监督、车辆保险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甲方投保单位和车辆保险费率不高于合同规定,享受的保险服务不低于合同的规定,并根据合同执行出现的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建议,以确保甲方利益的最大化。具体内容如下:
1、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完善服务条款的同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最低费率;
2、负责提供甲方及用车单位对保险业务及政策的咨询;
3、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险种及中标价格审核保单,如有差错,及时督促保险公司纠正并定时报告甲方;
4、监督保险公司按照服务承诺认真履行合同。在收到甲方车辆使用单位关于保险服务质量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对保险公司的反应进行监督,督促其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查处并做出书面答复。超过3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乙方将协助用车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保证甲方用车单位的合法权益;
5、重大事故接到甲方用车单位或保险公司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对现场查勘、施救及善后事宜的监督,以确保甲方用车单位的合法权益;
6、督促保险公司定期对甲方车队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在每个月度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负责汇总《投保车辆保费结算情况表》、《投保车辆出险理赔情况表》并报告给甲方。
8、在每个季度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负责召集有保险公司、甲方代表参加的“合同履行及服务质量分析例会”;并撰写分析报告给甲方。
9、在第一个保险年度结束前的一个月,撰写下一年度保险调整建议书给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负责落实。
10、为单位提供理赔指导服务,对有理赔争议或估损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赔案,乙方负责全程索赔服务及有关善后事宜;
11、乙方接受甲方及用车单位的监督,如工作中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每次支付违约金xx元:
(1)未能及时发现保单错误;
(2)办理相关业务超出上述规定时限;
(3)用车单位投诉,经确认属实的;
(4)财政认为的其他工作失误或违约行为。
12、由于乙方的重大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责任:
1、保险合同生效后,负责通知用车单位按合同的约定投保;
2、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信息与资料,并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协助;
3、指定专人协助乙方开展工作;
4、当需要乙方处理的事件发生时,尽快通知乙方;
五、保密条款:
除非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将获得的费率、保险方案、理赔数据等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1、告诉给与执行本协议相关的人员;或
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或
3、告诉给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人;或
4、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本协议终止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六、函件:
发送对方的重要函件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挂号方式寄至对方办公地址,邮寄函件通常被认为在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寄达对方。
七、报酬与费用:
1、双方同意,在甲方将保险业务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从保险人处取得与甲方保险合同有关的佣金作为报酬,不向甲方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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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区(市)________县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篇18: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咨询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解答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方为解决法律纠纷,了解自身法律责任,遂预约乙方律师,由乙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服务方式
乙方应甲方要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本次服务采取面谈方式。
第二条:服务地点
本次咨询服务地点原则上由乙方指定,但甲方预先提出服务地点,乙方同意的除外。
第三条:服务时间
本次咨询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小时,但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服务费用
本次法律咨询服务费用采取有偿方式,费用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整),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支付。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按实际情况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书面材料或夸大案件情节,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认真审核甲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甲方提供合理全面且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法律咨询意见,必要时,可采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第七条:双方声明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案件信息,乙方对由此得出的法律结论不负有任何保证义务,仅作为一种导向性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八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在本次咨询服务中所得知的商业信息、个人隐私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人进行披露。
第九条: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导致的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文本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捺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高档小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物业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_________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的_________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_________层_________型__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____年。甲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当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 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凭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 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 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_________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_________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
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如发生上述情况的(1)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
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 支付违约金等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_________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20: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 卖方委托版
合同编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说明
1.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4.在签订合同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如有违反的,请向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反映。
6.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前述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标准,是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费用标准。如发现中介机构超标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反映。
7.本合同说明部分,各方当事人确认已经阅读,并签章如下:
甲方:;【证件类型:】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资质证号:;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
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乙方购买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购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所在区域:。
2.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3.【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4.拟购价格:¥元以内。
5.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第二条中介服务事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承购中介服务,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以下第项:
1.书面介绍与交易相关的售房政策、法律、税费标准;
2.核查拟购房地产权属、出租情况及委托人对房屋的处分权利;
3.协助甲方现场察看该房地产
4.向甲方提供影响房屋交易的重要信息;
5.促成房屋买卖,并协助上网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6.协助甲方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手续,贷款方式为【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和公积金贷款组合】;7.协助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手续;
8.代办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登记手续;9.协助交割交易房屋;
10.其他:。
第三条中介服务费委托期内,经乙方促成,甲方与卖方达成交易并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按照的方式支付中介服务费。
1.由甲方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作为中介服务费,其中:.完成网签手续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完成交易递件手续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
2.由卖方支付。支付金额由卖方与乙方协商约定,乙方须将卖方支付的中介服务费金额告知甲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情况及委托人对房屋的处分权利,协助甲方现场察看房屋,如实将交易相关的政策法规、税费标准和出售价格告知甲方。卖方同意出售的房地产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乙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按中介服务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甲方因交易无法进行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如乙方通过补充约定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约定,设立明确或暗示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加重甲方责任或排除甲方权利条款的,该条款无效,以本合同为合法依据。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八条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经纪人及执业证号: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