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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大全三十篇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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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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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来终于断断续续地看完了三毛的大部分作品,我实在很想写一写三毛。

三毛的前期作品有种奇妙的力量,让我无论在什么心境下去读都能愉快地笑起来。

在沙漠里,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三毛总有办法让它们变成有趣的事。有山羊从他们的屋顶掉进家里,洗澡时涂了满身泡沫却发现没有水了,邻居家的姑娘们借东西从来不还……这些在常人看来遇上任何一件都要皱眉头的事,在三毛的笔下却成了轻松幽默、带有一种漫画般的奇特的效果的生活喜剧。

只有内心真正坚强乐观、并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在此时三毛的心里,没有绝望和痛苦,一点小小的伤心事也只是幸福生活的调剂品,她有荷西,有亲手建成的一方小天地,幸福和快乐像沙漠里的甘泉源源而来。她爱家人、邻居,也爱所有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给予他们帮助,为他们流泪,为他们微笑。她也将幸福快乐的甘露,温柔地注入撒哈拉。

恐怕在撒哈拉的所有故事里,最让人心碎的便是《哭泣的骆驼》了。在那之后,三毛与荷西移居加纳利群岛。沙漠仍旧是她心目中最美的地方,但在加纳利群岛的生活也同样快乐。若说沙漠是热情的白日,那么加纳利就是温柔的夜。三毛用她独特的温柔,感受着周围的一切,品尝着生活的滋味。她这一时期的作品,虽没有在沙漠里的神采飞扬,但却有另一种温暖而充满爱的情感。

然而当不幸降临,这个乐观坚强的女子也崩溃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一度让我不忍心再读下去。荷西带走的是她所有的快乐,那个我们熟知的三毛不见了。三毛在书中一遍遍叙写着对荷西的怀念,她说在梦中荷西会来看她,有时荷西会对她轻声絮语,但她顾念着年迈的父母,不能随他而去。

这样的三毛令人心疼,但我不得不说,三毛的作品从此失去了灵魂。三毛之所以是三毛,因为她流浪,她快乐,她细腻却不矫情,她温柔却不做作,她有着化麻烦为幽默、化痛苦为幸福的神奇力量。但现在三毛只是陈平,是一个内心的悲伤永远无法化解的女人。她依旧流浪,依旧细腻温柔却很真实,但她不快乐,并且失去了那种神奇的力量。

作者写作时情感,能够通过书这个神奇的纽带不怎么打折扣地传递给读者。因此我更偏好三毛前期的作品,让她神奇的力量和快乐的灵魂来抚慰我的心灵。但不管怎么,三毛在我心目中都是一名奇女子,独一无二,千古难寻。

诚愿三毛能在天堂与荷西重逢,写下我们看不见的幸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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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后感400字精选_读书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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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400字精选

小编为你整理了几篇读后感,希望能帮到你。

杨家将读后感

杨家将——一个多么豪放威武的名称,他们精忠报国,各显神通,让这名称在他们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他们个个武艺高强,忠心耿耿,为国捐躯对他们来说不过是鸡毛蒜皮。他们在历史上画上了极其伟大的一笔。

《杨家将》一书主要讲述了北宋时期杨家将们对抗辽国,英勇奋战的故事。忠诚爱国是这本书的中心,书中的故事情节生动精彩,惟妙惟肖。

邠阳之战后,辽国乘胜追击。杨继业带着六郎、七郎抵御入侵,不料狡诈的潘仁美当上了招讨使。他一次次的想尽办法要致杨继业于死地。在杨继业出战中了埋伏时潘仁美不出援军,宋军大败,杨继业一头撞死在了李陵碑上,而七郎被潘仁美乱箭射死。

后来杨家将后代们一次次保卫国家的安宁,浴血奋战,立下许多大功。而杨家女将们也挂帅出征,成为了战功赫赫的战将。杨家将们不畏艰难,舍死忘生保卫了大宋,让大宋百姓们安居乐业。真不愧是中华历史上的英雄。

中华历史上还有许多像杨家将这样为国捐躯的英雄,如、、、杨靖宇、方志敏、李大钊……

我要把杨家将的事迹刻在心中,长大要努力报效祖国。

《背影》读后感

在《背影》里,朱自清主要写了他爸爸非常胖,行动不便。但对20岁的朱自清疼爱有加,就连买橘子这种事也要自己不怕艰难去干,从这可以看出朱自清的父亲对他非常疼爱,自己再劳累,再辛苦,也不想让他受到一点伤害。虽然这时的朱自清认为父亲这样做没有必要,总想一个人生活,自食其力,但长大后的朱自清回味过去,才体会到父亲这样做的意义,但再想回忆起父亲,却只有父亲一个模糊的背影。

这也让我联想到平时对我无微不至的爷爷。每当我放学回家,都会听到爷爷的电话,而且几乎是天天的6点左右都会来电话,问的问题都是一样的,所以每当接爷爷电话是都是以厌倦的态度回答,经常会出现爷爷说一句,我就恩一下,爷爷再说一句,我在恩一下。但读了《背影》以后,我也明白了爷爷的苦心,这一切都是为了我的健康和安全,是家人关心爱护我的表现。

父母的爱是伟大的,家人的爱也是伟大的,他们无时不刻的关心着你,爱护着你,在危难关头伸出援助之手,在你失望的时候给你关切的问候,他可以帮助你重新找回信心。

《俗世奇人》读后感

《俗世奇人》写的是清末民初天津卫的一些奇人怪事,小说通过一个个小故事的形式,把奇人们的故事写得活灵活现、跃然纸上,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这是一本讲俗世的书,里面讲的都是一些俗世的事,比如连书中主人公们的名字都很“俗气”,有很喜欢喝酒的酒婆,有特别会刷墙的刷子李,有力大无边的张大力等等。虽然,喝酒、刷墙、力气大等,这些都离我们生活非常的贴近,但是作者却把这些俗事写的如此引人入胜,真是令人佩服!

这是一本讲“奇人”的书,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叫《苏七块》,讲的是一个叫苏金散的大夫,他定下看病的规矩,病人要把七块银元放在他眼前,他才肯出手看病。众人因此送给他一个绰号:苏七块,暗地里嘲笑他眼里只有钱,私下贬他只值七块银元。话说,有一回苏七块和华大夫正在打牌,车夫张四受伤找苏七块看病,因为拿不出七块钱被拒,华大夫便偷偷借了时,主动免了他的药费。最后,苏七块将看病收的七块银元悄悄地还给了华大夫,并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规矩不能改。一个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苏七块形象立马树立了起来,让七块银元给张四,苏七块就飞也似得把张四的病看好了,在张四无钱付药费人印象深刻。

在《俗世奇人》中,每个故事都很精彩。如果说俗世真有奇人的话,那么《俗世奇人》也真算是一本奇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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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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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团圆》这本书是我在单位的图书室找到的,在家搁放了好久才下定决心来看,我觉得小团圆更像是张爱玲写给自己的书,大概是把一辈子碰到的人事都写进去,发泄,记载。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

张爱玲有过一刻的幸福,那句“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出现在《色戒》中,亦写在《小团圆》里。虽然没有找见那个真爱我的人,却再次被这句话打动了,至此把书搁置了一个礼拜。女人的爱往往是一种感觉,并非爱一个人,而是爱被人真诚爱着、真正重视的那种感觉。不曾被重视过的女人是悲哀的。张爱玲幼年及至长成,都是大家族里的边角料,她内心深处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累赘,所以不曾对任何人依赖,总是算计着是自己欠别人多一些,还是别人欠自己多一些。生活在被奉为小公主小王子的现代独生子女是无法体会的吧。从小就觉得自己多余,保护自己还来不及,学会谨慎生存还来不及,又有什么样的闲情逸致去爱其他的什么人呢?她冷眼旁观家族来来往往的过客,致使笔下的男女亦冷静算计彼此的身价。直到胡兰成的出现,她纵然想放开地去爱,又怎么学得会放开呢?所以她收藏自己爱的感觉,很久之后才表达出来,她亦收藏妒忌的感觉,在胡兰成告知与其他女人的故事时,她还要在心里替他辩解,认为他们身体上还是清白的。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张爱玲渐渐知道不是的,或者,只有当时当景是的。所以后来也逐渐鄙夷“完全不管我的死活,就知道保存他所有的”胡兰成,即使后来有暂时相聚的男人,也没有真正去爱,因此所有人的离开,她都脱胎换骨似地看得很淡。

小团圆,或许是张爱玲心里将一生所遇见的人和事都记录在纸上,让这些逝去的人再次和她团圆了吧。它让一个人间俗世的张爱玲浮现在眼前,揭去那些神秘和神化,这个真实让人欣喜。当然,我也很清楚这毕竟是本小说。只是一个人在时过境迁之后,对往事点点滴滴的回忆吧。没有太多的震动、悲哀,人的一生不是都要经历许多的吗,谁又能说自己没有故事,张爱玲的故事最为曲折?前面还有很长很长的路,我们一生所经历的,又会在哪里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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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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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己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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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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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下午,我和妈妈在清丰名著书屋买了两本《笑猫日记》分别是《球球老老鼠》和《绿狗山庄》。

回到家,我拿起《球球老老鼠》这本书就津津有味地读起来。《笑猫日记》是由杨阿姨写的,《笑猫日记》说的是一只会笑的猫和一只长寿的老鼠,会笑的猫是“笑猫”,长寿的老鼠是“老老鼠”。说猫和老鼠之间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大家一定觉得猫会吃掉老鼠,但是不会,“老老鼠”是一只善良的老鼠,“笑猫”之所以叫“笑猫”是因为这只猫会笑,它能表达微笑、冷笑、大笑、皮笑肉不笑。《球球老老鼠》中讲的是一个活了几万年的万年龟把老老鼠变成了一个球球的故事。

我读了《球球老老鼠》的这本书,我想:猫和老鼠相处多不容易啊!球球老老鼠喜欢“笑猫”的儿子“三宝”我觉得“球球老老鼠”是一个非常善良的老鼠,我感受到了它对“三宝”的爱,他想时时刻刻陪伴在“三宝”身边,它自己变老了,“三宝”长大了,在最后坏人把“三宝”踢飞了,“球球老老鼠”就是就用自己的身体撞坏人,坏人被赶跑了,老老鼠却受伤了……

《笑猫日记》真有趣,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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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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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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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名著围城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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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闲来无事,便拿起了世界名著——《简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出生于一个穷困的牧师家庭。不久父母又相继去世,幼小的简爱只能寄养在舅父母的家里。可是好近不长,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爱的舅母就开始虐待简爱,整日把她视为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却在儿子对简爱毒揍是不劝阻。从此,她与简爱的对抗更加的公开·坚决,最终被舅母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还被那恶毒的舅母说成爱撒谎的孩子。她遇到了这么多的坎坷,可以说是很不幸的了,但是她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的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这本参透这女性独立思想的书另我爱不释手,为简爱一次次的悲惨遭遇而感到伤心;为里德太太的偏心而感到愤怒;为罗切斯特先生失去一只手和一只眼睛而感到同情。

也许世界就是那般的冷酷无情,人类只会向那些身上有着光环的人们投目光,而导致那些卑微的人们孤独又无助,最终只能选择认输。像简爱那般倔强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书中还有另外一个人物,她就是简爱在罗沃德学校认识的好朋友海伦彭斯,她的观点和简爱是截然不同的,海伦彭斯主张凡事能忍就忍,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佩服的,我们没有必要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可以从中悟出什么来。我十分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个人能记住她说的这句话,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去乐观的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名著《简爱》后我明白了: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地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后达到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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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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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公园之后,我发现这里竟然有个硕大的动物园。

到了园区后,第一感觉就是——臭!千奇百怪的臭,令我一下子换不过气来。可是我的眼睛却飞速地“聚焦”着,寻找着猛兽。我们一路走一路观看。

在象区,许多孩子正拿着萝卜喂大象。孩子们把手一伸,它就把长长的鼻子伸出栏外,吸住食物往嘴里送。它可精灵了,当有小孩空手来逗它的时候,它无动于衷……一时心血来潮的我也喂起了大象。当我把食物举起来时,它就把长鼻子伸了过来。那鼻孔,我三根手指都填不满啊!还差点把我的手给吸进去,真吓人!

终于到了猛兽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狮子!一头威武的狮王正懒散地坐在地上观看着人们,它的旁边还有一只怀孕的母狮。这时有两只白虎悠悠地走了过来,体型足以和狮王一较高低!

我最想见的华南虎终于出现在眼前!尽管它的体型比白虎要小,但还是有着王者气魄。它被关在一个小园子里来回走动,好像在像大家炫耀着……当它与我对视时,我心里不由地产生了莫名的恐惧!这使我想起了牛汉的《华南虎》:

我挤在叽叽喳喳的人群中

隔着两道铁栅栏

向笼里的老虎

张望了许久许久

但一直没有瞧见

老虎斑斓的面孔和火焰似的眼睛

笼里的老虎

背对胆怯而绝望的观众

安详地卧在一个角落

有人用石头砸它

有人向它厉声呵斥

有人还苦苦劝诱

它都一概不理!

而事实我所看见的是:

我挤在叽叽喳喳的人群中,

隔着两道铁栅栏

向笼里的老虎张望了许久

我瞧见老虎那斑斓的面孔,火焰似的眼睛和渴望自由的眼神

但一直没有看见那双充满野性的眼睛

笼里的老虎正视着兴奋的观众,用它那粗壮的四肢和锋利的趾爪走动着

仿佛在向人们宣示它的权威

忽然我听到人群中的尖叫

我挤过拥堵的人群

看见老虎在向围观的人们喷射它的排泄物

啊!笼中的老虎

你的尾端紧紧地贴在笼子上

向这些可笑的观众喷洒着你那包含了愤怒的排泄物

你那王者般不屈的灵魂

还有不羁的气魄令我陶醉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是我学习了你那气魄后应有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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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朗读手册》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读后感,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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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读一本书,总是会得到些什么的,不论是他让你思考,还是让你的人生观、世界观有那么一点点的改变,甚至是一丝丝改变的可能性,那么这本书就成功了,或许你可以再读读它,或许你可以转借或推荐给他人,让他人也得到点什么。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这本书是我在陪孩子在新华书店游戏场玩耍时无聊拿来随便翻翻的,可是没想到,开篇第一页就让我有 一种迫不及待地想看完这本书的感觉,我想说我不过是个普通的中年女性,或许更可以算青年女性,我从没去过美国,更不知道白人与黑人在美国此前的几十年的差距是有多大,我只是把它联想到了我们身边的生活,至少我觉得和我身边的生活的差距真的很大很大,那种博大的爱是我好向往的,我也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往这条路上走。或者这样,经过慢慢时段,不论是我们个人的梦想还是伟大的中国梦都会逐渐实现,或者在实现的道路上。

这本书的叙事节奏不紧不慢,刚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像是坐在一条不宽不窄蜿蜒曲折的河流旁边,清澈的河水缓缓流着,听着身边的一个刚刚认识的对你敞开心扉,讲述他长长画卷一般的流年忘事。

整个故事其实非常简单也很单纯,故事中的他叫丹佛·摩尔,是一个流浪汉,每天不停为“主子”捡棉花,但积蓄始终是零。后来,他跳上了路过的火车去流浪,万万没想到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他会遇到一个白人百万富翁,并且成了他的朋友。另一个他叫朗·霍尔,是一个百万富翁,有着敏锐的艺术眼光,以及绝佳的生意手腕。从卖罐头蹿升到投资银行,再到买卖毕加索、凡·高的名画。他在好莱坞有大庄园、画廊及欧式古堡。而他也想象不到,他的下一页人生,竟是与一名流浪汉一起写下。两人的交往,改变了他们各自的命运,两个人的友谊超越了各自的地位和金钱,是一种心灵上真正的相互寄托,而两人在一起共同努力做出的慈善事业,让他们的灵魂超脱了世俗的观念。

我想我们很多时候,在面临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甚至有些些臭味的流浪汉,大多会加快步伐绕道而行,不愿意看他一眼,我们都主观的认为这一定是他自己不付出、不努力、不上进造成的结局。我们从不会主动去帮帮他,在我们这里的社会这种原动力会更小,就算有点动力也会瞻前顾后,生怕惹了一身麻烦。

现在,我们这里也有很多人做慈善,特别是一些富商和明星,其实无论什么目的,在这里能做已经非常不错非常难得了,此本书却强调了做慈善的目的。如果只是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很高尚,或者只是在节目中做做秀,或者你希望得到些什么,那么这不是真的慈善。我想这样的思索应该传递到世界上的每个角落。而做慈善最终也救赎了自己本身。我想,在我们的社会一步一步来吧,先是有人做慈善,然后是有人做真正的慈善,再是有人无目的地做慈善,最后是大家无论贫富,都有一颗慈善的心。慈善就像一粒种子,种在心中,人生就会开满鲜花,种在世界上,世界就会越来越美好。也许这世界上的另一个你,就是自己吧。

霍尔和丹佛的故事总是使我内心变得平静。虽然我的生活离流浪汉或者富翁都很远,或者离流浪汉近一点也不一定。我想我不可能有两位主人公如此深刻的切身感受,我想我在这本书里学着爱,至少要爱着应该爱的人,然后去爱着陌生人。也许几月之后,这本书的热度消散而去,此时的感动也消失贻尽,但是至少它曾经滋润过我的生命,至少它曾经把我浮躁的心放在了这本书上,净化过我的心灵,我想这样就够了。

这是一本诚恳的书,希望还有别的朋友看了以后可以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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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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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一个贫穷低微、长相平平、性格倔强、感情丰富,而且多才多艺。会绘画、弹钢琴、印象最深的还是她与别人对话时,你问一句,她答一句,从不多说。

简的童年是在黑暗中度过,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而她在绝望中振作,沉沦中重生。这是一个小女孩人格的力量。

离开了姨妈,在慈善学校中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海伦,一个放弃现实高傲的天使,他的生命又像落日一样短暂、壮美。默默的离开了简。简的失友之痛,加上罗可赫斯特的诋毁,简倔强不屈,用她一张平凡的脸面对一切。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见长大了。

于是作为一个家庭教师,他来到了桑菲尔德,在某个下午,她穿着那件青黑色的风衣,在路边遇到了罗切斯特,相见时,不知真的像罗切斯特说的那样,是简爱的魔力,把他的马摔倒了,还是别的原因。罗切斯特在简爱的身边摔倒。于是简爱的严肃、自重、认真、自强,深深的吸引了他。在某个夜晚他道出了他的心声:“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而正要结婚时,得知罗切斯特有了妻子,自尊自强使她绝然离开了他,最后得知罗切斯特为救跳楼的妻子,双目失明,她再次全身心的来到他身边。

简曾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可能这就是简人格的写照,也是我喜欢简爱的原因,罗切斯特也曾说过:“janeyou strang almost unearthly thing”这可能就是简的特殊之处!

这也怪不得简爱吧中,有一人写道:看完了《简爱》,让我对简爱这么个人也充满了敬佩之情。我想,我将来也得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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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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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没有读过《猫武士》系列图书时,还以为是男生们看的恐怖武打小说。可是读罢《猫武士之呼唤野性》,我便对此有了新的看法——

宠物猫拉斯特发现主人家的花园外有着一片森林,森林深处住着雷、风、影、河四个有野猫组成的族群它们继承武士祖先遗训共统治森林,为了生存彼此战争。拉斯特加入雷族,成为学徒,得名“火爪”(成为武士后取名“火心”)。在那火爪认识了同为学徒的火爪和灰爪。火爪从每天无忧无虑、坐享清闲、衣食无忧的宠物猫变成了自谋生息、坚韧顽强、为了生存到处拼搏的武士,成为武士后它学到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里动物们为了生存而发生你死我活的战争。多么可怕的战争呀,这让我联想到了我的生活,那是多么平静和谐呀,“战争”和“生存”对我来说是那样的陌生。书中的野猫族群个个互相残杀,它们为了生存;为了扩张领地;为了争夺食物。在野猫族群里如果一个族的食物短缺,就必须冒着险到另一个族的领地里捕猎,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撕成碎片。

我的生活呢?整天无忧无虑,衣食无忧,根本就不用为“生存”担心。如果饿了,就去超市里买现成的吃;如果累了,就躺到自家小床上休息;如果害怕了退缩了,还有人来安慰我鼓励我。有一次吃零食,我嫌那包饼干不好吃,居然把还没吃完的饼干盒一起塞到了垃圾桶里……想想我干的那些“好事”真感到有些羞愧。

读了《猫武士之呼唤野性》,它让我知道了人世间的丑恶是非;让我知道了以后不能再浪费食物,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友谊;什么是忠诚。这本书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珍惜眼前的事物,感受人间的美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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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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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一把通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文学是一种富有神奇力量的精神食粮,文学是一双可翱翔于碧蓝天波的隐形的翅膀,文学是一座比彩虹还美的七色彩桥……

我常泛舟在浩瀚的书的海洋里,领略到了书的无穷魅力。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罗斯的作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富有自己的思考、感情。他的《战争与和平》这一部名著,共分上下两册,主要记叙了拿破仑与亚历山大之间为争国土、输赢的持久战争。在这部书中,托尔斯泰是有爱有恨的,他并不单单表示自己对哪一路人马的支持,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叙并议论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也适时地做了一些批评,称赞,或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感受,但这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振奋的感觉是极其巨大的。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的转化过程,更添加了那个时代中人物的观念,拿破伦作

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所到之处无不受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爱戴,但与之相同的是,亚历山大也受到了他的国民的支持,这些足以证明,一个时代的成功或是灭亡,取决于这个时代的统治者的影响力。

记得托尔斯泰这样说过:“认为苹果之所以落下是因为细胞组织衰退分解的植物学家和那个认为苹果落下是因为他想吃而祈祷结果的树下小孩一样都是正确的。”这确实是一段极富寓意的话,如果将它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它:说拿破伦去莫斯科是他愿意去,他的毁灭是因为亚历山大希望他毁灭,这二者同样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其实,这历的每一个有名的人物,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魅力而让人们记住的,而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一件或几件让世人为之振奋或震撼的事件,所以人们才记住他们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他们都是不能自已的,因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与历史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早就注定的了,他们的自以为是通过世人允许而表现出来的。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给我们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或友好的关系,展示了人性,它是本值得赏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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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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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童话书。这本书里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纯真的小女孩,她美丽、善良又爱幻想。

故事发生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爱丽丝在河边和姐姐读书,突然,一只离奇的兔子跑了过来,爱丽丝追赶这只兔子的时候,和那只兔子一起掉进了一个洞里。那个洞深处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童话王国。于是,我和爱丽丝一起开始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冒险。

在这个国度里,爱丽丝时儿变大,时儿变小,有一次竟掉进了自己眼泪汇成的池塘里。她还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会隐身的柴郡猫、会跳舞的素甲鱼和鹰头狮,还有总是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牌王后…… 爱丽丝参加了一个有趣又疯狂的茶话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审判。直到最后和王后吵架时,爱丽丝才醒来 ―― 原来自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读完这本书,我为书中新奇有趣的事情感到好玩,假如我也能和她一起去那神奇的幻境游玩该多好啊!晚上,我也做了一梦,梦见自己和爱丽丝一起走在神奇的地方,我看到了揣着怀表的白兔,看到了参加茶话会的小动物们,还和他们一起进行”会议式赛跑“…… 后来,扑克牌国王和王后举行了一个欢迎宴会,宴会上的蛋糕居然是用各种五颜六色的树叶做成的,不过这次王后没有再说”杀头“这样的话……

当我从梦中醒来,我多么希望在我生活国度里,每天都有新奇有趣的事情,没有写不完的作业、背不完的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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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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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若想有成就,就必须要有真才实学,决不能有半点儿虚假。寓言《滥竽充数》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滥竽充数》这篇寓言主要讲了在战国时代,齐宣王有个嗜好——十分喜欢听吹竽,而且很讲排场,往往是300多人合奏,齐宣王给了他们很高的报酬。一天,南郭先生请求加入乐队,齐宣王答应了他的请求。其实,南郭先生并不会吹竽只是贪图高额的报酬罢了。每次吹竽时他都装腔作势、左摇右晃、有模有样的“吹奏”,居然蒙混过关。可是好景不长,不久,齐宣王死了,齐湣王继位,齐湣王也有相同的嗜好。不过,他认为300多人一起吹奏太过吵闹,喜欢听独奏,南郭先生知道后,连夜逃跑了。

这个南郭先生不正是我往常生活的真实写照吗?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我不想写,便抄了一篇,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件事被爸爸发觉了,我一开始还想继续抵赖,可是,铁证如山,我只好承认,重写了一篇。

《滥竽充数》一文是对我们的警告,他告诉我们:在学习、生活中,都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能有虚假。

我们以后将是祖国的栋梁,绝不能像南郭先生一样。只要脚踏实地,何须惆怅登不上知识的高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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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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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拖拉》这一本书写了要计划性的合理安排时间。

小姑娘叫马明月,在向天小学五年级三班,她是一个迟到大王,还是一个太平公主。她几乎每天都迟到,明月还真是太平公主。她迟到了,班主任在说她的时候,她也不害怕。还没开始上课,马明月就已经犯了六项错误,罚扫一个月的厕所。安娜和娜娜要去广播台面试,准备去当主持人。明月为了让生病的妈妈开心起来,也要去面试,当主持人……她们三人都考上了,明月也不用扫厕所了。明月本来就是迟到大王,去广播台早上七点多就要到校,在妈妈的建议下,明月做了一张计划表,但是,里面的内容和明月以前做的事完全不一样。三天下来,她已经心力交瘁,魂不守舍,又迟到了,当她捡到师兄的日记本时,她对计划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就是计划要有可实施性,并且要坚持下去“。 她这样做了,她真的成功 了。

一张小小的计划表,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我们一定要把计划坚持下 去并把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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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精灵的秋天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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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让我们在“智慧”的果园获取“知识”的果实。今天我品读了一本童书——《快乐王子》。《快乐王子》这个故事令我受益良多。

南飞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善良、真诚所感动,充当了快乐王子与穷人之间的“信使”,同时也传递着快乐。可最后因为错过了南飞的时间,冻死了……快乐王子用那一身的珠宝、黄金来帮助穷人们,这是为什么?答案只有一个:这是善良,这是无私奉献的爱;小燕子甘用那一对柔弱的翅膀来充当“快乐使者”帮助穷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为什么?答案只有一个:那是善良,那是大义凛然的爱……

奥斯卡﹒王尔德利用市长、大学美术教授,这些上流社会人物来讥讽现在人们的世俗,人们的肤浅。快乐王子满身金银珠宝,高高俯视一切,到最后如同乞丐,被扔进冶铁炉里。这,到底是一个怎么的悲惨遭遇?可他仍然坚持着。当快乐王子和小燕子在天堂中永生时,市政会的议员们却仍然在争论建谁的雕像。是外表美好,还是内心美更好?相信,那些市政会员一定是只注重外在的美,而不是内在美。作者巧妙的写作手法让市政会员们的世俗与快乐王子的善良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再一次地体现出世人的肤浅和世俗。

这世间因“爱”而变得更加绚丽多彩。只要每个人都多付出一点点,那我们的生活该会是多么的精彩!爱其实真的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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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精灵的秋天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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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这只“小精灵”是什么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它就是邻居家那只可爱的小白兔。我给它取的名字叫小白白,你知道为什么吗?不知道吧!那让我来告诉你吧!

因为它全身雪白雪白的,没有一点其他颜色,看上去就像是用洁白无瑕的汉白玉雕刻成的。它的眼睛是红色的,好像两颗迷人的红宝石闪闪发光。它常常灵活地转动红眼珠,向周围扫视,仔细观察各处的动静。它的耳朵又长又大,只有听到一点轻微的声音,就会“刷”地一下竖起来,灵巧地四面转动,寻找发出声音的地方,警惕地细听是不是有人靠近了。

小白白十分乖巧,驯良,听话,很讨人喜欢,就像一只可爱的小精灵似的。最让我难忘的是我跟小白白玩耍的时候,小白白只要看到我,就会跑过来,伸起一条又细又美的小腿,跟我握手,那两颗迷人的“宝石”,闪烁着五彩的颜色,仿佛在说:“你好!你好!好久不见!”

每当我把它抱起,它总会舔我的手,那种感觉真舒服。最让我喜欢的是它那雪一般的毛,我经常一边想事情,一边慢慢抚摸它的毛。

它吃菜总是狼吞虎咽。一片大菜叶,一会儿就进了它的肚子,生怕别人跟它抢似的。每当我把菜叶举起来时,它就像马戏团的演员,立起来。小白白更喜欢吃菜叶,不喜欢吃萝卜。每当我去喂它,它都会等吃的送到它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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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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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处理得当而产生的痛苦应该被看作是幸福,而不是苦恼。

——堂吉诃德

最近一直在看《堂吉诃德》,前几天看到其中的这句话,很有感触。虽然堂吉诃德被描写成一个疯癫的游侠骑士,但说的话却处处透着哲理,这也许就是这部伟大小说的伟大之处吧!

我想说的是这句话怎么这么适合我们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就应该有这样的心态,我们不追求每次努力一定成功,我们只需要求自己做出正确的事即可,只要处理得当,不要管结果如何,我们要让自己感到幸福,做到了这些,我想我们都会成为非常优秀的销售人员的,所有同仁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吧!做一个幸福快乐的销售人员!!!

读了《堂吉诃德》这本书,看了之后既感到好笑,又有一点感悟,深为他的不可思议而感到好笑,《堂吉诃德》 这本书语言幽默,形象生动。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快感,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

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 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已经犹如一艘笨重的航空母舰,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新教伦理对社会发展是否有推动力量,只要想想,当人们举着张扬个性的大旗从中世纪解放出来的若干年后,人们不是又一次产生了信仰的需求吗?我们可以说这是历史的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但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堂吉诃德以及堂吉诃德式的口号可以一言以蔽之——不合时宜。 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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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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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我们班的狗仔队》。书里主要讲的是:狗仔三人组里面的成员有:秦大博、杜子腾和钱青毛。这个狗仔三人组是专门寻找难题的,他们找到难题了,就会尽力去解答。有时,还会闹出一些笑话来。说起笑话来,我记得秦大博生日那天请了杜子腾等等人去吃饭,他们吃完饭之后,秦大博和杜子腾去图书馆买书;结果图书馆的老板娘问杜子腾叫什么名字;杜子腾说:“我叫‘杜子腾’!”结果那个老板娘给听成“肚子疼”了,然后,那个老板娘就拿了一片帮助消化、治肚子疼的药给了杜子腾,让他吃下去,到了最后那个老板娘才搞明白她自己问‘你叫什么名字’的男孩名字叫‘杜子腾’。

这狗仔三人组,以刺探和编造同学们的绯闻为乐子,甚至连老师也不放过。一时间,绯闻和谣言满天飞,大家的态度也很复杂,即表示生气,同时又忍不住好奇。可是,最终的事实却让人哭笑不得,而三个狗仔队也意识到了自己对别人所造成的伤害,他们决定新成立一个组织——航天三人组。

书中我很羡慕一位女生,这位女生很文静,也从不骄傲。这位女生的名字叫做江冰蟾。江冰蟾在班级里的地位可不是一般的高哦!她是大队长。我最羡慕江冰蟾的学习了,她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学得很好,几乎每次都能考全班第一哦!江冰蟾还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

江冰蟾还老是被某些同学编入与黄宇航的绯闻,每次奥数比赛经常是她和黄宇航排第一名,所以同学们老是编她们两个的绯闻。而编黄宇航与江冰蟾绯闻的老是那狗仔三人组里的,这让江冰蟾很烦恼;但是,黄宇航一点儿也不在意。江冰蟾很在意的是她自己的学习成绩,有一次,江冰蟾考了全班第四名的成绩,她都不满意。

我要向江冰蟾学习!我把阳光姐姐小书房里的书推荐给大家,这些书都很有意思,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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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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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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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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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余华的小说以前只能是影响我,那么现在已经左右我了,不折不扣。

我是在逾近20岁才看了这本书,我发觉我竟然无法一口气读完它,我只能读读想想停停,以至于忘掉了主角是他还是我。

我终究是没有那样的时运,生活在那个年代,有那样的祖父,父亲和继父,母亲,哥哥和弟弟。生活与他们每个人来说,都未尝不是一种劫难,我曾以为在细雨中呼喊的是个人,最后明白,呐喊的是时代,是生命,是贫穷,是魂灵。

所以我发觉我的生活和我想的事,我所写的东西,未免都太过狭隘了,如果是可以选择,我到希望我的童年也是贫穷、落魄、颠沛流离,其实除此之外,我委实是想不出还有什么不同的,我一样的渴望友情,一样对一切美的事物充满着渴望,对一切丑的、沦落的东西失望透顶、唏嘘不已。然而正是因为贫穷和时代的滑稽,才能真正的让我们直面孤独,是的,就如同那个等待小伙子来爬床的寡妇一样的孤独。至少于我,和他有过同样的孤独,所以每每读到我也有的场景,我只能合上书,默默的回想着,甚至对余华虔诚的战栗着,现实尽是如此,丑陋不已,却毫无消极。

总是有那么样的一些丑陋,是相对于教条而言的。

其实,那并非正的丑陋,只能算作是不伟大而已,自然不必赞扬,但是更无须批判。

现在来看,我知道我是根本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我只能透过已有的感慨,念头,经历,和朦胧的臆断来揣测每个人的意图,我越来越觉得我是能理解父亲的,比如他爬寡妇的床,那般的对待祖父。而数年的教育使得我不能原谅他,或者自己不能让自己原谅他,他即便丑陋滑稽,也终究不是他本身的丑陋。

在细雨中呼喊,有人说是在将童年,但意义却早已超越了童年的范畴,里面的每个人都是主角,我喜欢每个人物,我也向往那样的环境。

也只是想想而已,他们所有人都不肯离去,在细雨中呼喊,内容不一,表情各异,有的在诉说,在抱怨,在咆哮,在啜泣,尽管如此,主角也该是微笑的吧,再多的不幸、贫穷,可是,他确是有着完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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