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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的议案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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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聘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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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任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十二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聘任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聘任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纪律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履行书记员职责。

本条所指的书记员职责,是指《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书记员职责。

第四条 乙方受聘期间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应当遵守的各项工作纪律;

(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应当遵守的各项工作纪律;

(三)甲方单位所规定的工作纪律;

(四)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纪律。

第五条 乙方在聘任期限届满之后,仍应当严格保守审判秘密和国家秘密。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八条 乙方有休假的权利。具体办法按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四、工资、职级、保险和其他待遇

第九条 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的基本工资待遇、职务升降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保险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按比例负担。

第十一条 聘任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乙方因公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解除聘任合同:

(一)严重违反国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聘任关系的情形。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书记员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国家机构变动、调整,需要裁减人员的;

(四)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经单位要求仍不能正常工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形。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解除聘任合同:

(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二)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聘任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人民法院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乙方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

月平均工资以国家核定的工资标准计算。

第二十一条 乙方解除合同的,如乙方曾接受甲方出资培训并未满双方达成的协议中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乙方应当偿付培训费。

七、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乙方对甲方做出的关于解除、终止、变更聘任合同或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事主管部门提起仲裁。

法律、法规、规章对人民法院的人事纠纷处理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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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聘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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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聘任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暂定名)的主持及活动。现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主持节目及活动

1、时间: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

3、内容:______________

二、报酬:乙方的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

三、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的责任

1、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报酬。

2、 甲方应该提供乙方为主持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 甲方提供主持节目及活动相关的内容及方案,如需要改变计划或方案,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相应措施。

4、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及甲方的要求程序,全面认真完成合同约定的事项。

5、方案中注明需要乙方主持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无法完成,应及时提前通知甲方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影响节目及活动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出席提供主持节目及活动的则视作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除外。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每期节目主持完毕或活动结束之后 日内未支付乙方全部报酬,应当按照报酬的 %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履行主持节目及活动的义务,或因乙方的原因使得主持的节目及活动无法进行,或乙方的主持行为出现失误,影响了节目播出及活动开展或失败,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六、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终止。

2、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不可预测的情况发生,影响节目的制作和播出活动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如甲方未能按时给乙方支付报酬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双方应协商解决,并采取必要措施以减少损失。

八、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未尽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 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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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聘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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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聘任乙方在_________部门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二条?聘期

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解聘。聘期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2.乙方还应完成下列任务:

(1)参见附页乙方申请表中的工作目标和计划措施等;

_________。

第四条?岗位待遇

在乙方完成第三条义务、并经考核合格后,甲方兑现乙方基本年薪_________元。

具体发放按_________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甲乙双方其他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和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晋升以及本合同的解除,按_______以及配套细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附则

1.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外,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的约定;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处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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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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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子公司新兴铸管(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

股票简称:新兴铸管股票代码:000778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新兴铸管(香港)有限公司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鉴于以下原因:

1、公司与Advanced Explorations Inc.(下称“AEI”)于20xx年10月28日签署了《协议书》,约定由公司认购AEI发行的500万加元零息可转换债券。

2、公司于20xx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可转债的议案》,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后续相关手续。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司于20xx年11月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3、在向商务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商务部对国内公司投资境外公司的相关规定均为对直接持股方式的规定,没有关于认购可转债的相关程序规定,无法按程序予以批准。

为顺利完成董事会决议和履行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协议书》,公司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此为平台履行《协议书》。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关于境外投资的政府许可。

二、 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

1、公司在香港注册一家全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暂定为“新兴铸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铸管香港”)。

2、铸管香港作为《协议书》的履约主体,由该公司承担《协议书》所约定应由公司承担的权利义务。

3、铸管香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份。

4、铸管香港注册资本为3850万港元。

(二)公司管理

1、铸管香港设董事会,由二名董事组成,董事由公司委派,董事长由公司在董事中指定。

2、铸管香港的总经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自公司推荐人选中聘任。

3、铸管香港重大经营事务由其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决定。

(三)公司业务

铸管香港作为公司对外投资与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平台,主要从事如下业务。

1、认购AEI公司发行可转债,持有和运营所持AEI股票。

2、对外投资,委派董事参与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

3、有关矿石产品的购销贸易。

4、有关球墨铸铁管、钢铁制品、钢格板、钢管等金属产品的购销贸易。

5、董事会决定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铸管香港的其他管理安排,根据该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

三、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铸管香港的设立,将有利于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决议和履行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协议书》;公司认购加拿大AEI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将加快推进AEI公司相关铁矿石项目的进展工作,并以此为平台,稳定上游原材料供应,实现本公司业务向上游产业延伸,完善钢铁产业链,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扩张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进而提升公司钢铁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协议书。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xx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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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更名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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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公司战略部署,为充分体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目标,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公司拟将变更公司的名称,具体为:

1、中文名称由“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TAIFU INDUSTRY CO.,LTD”变更为“SHANDONG GEO-MINERAL CO.,LTD”(公司最终变更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变更名称需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为了便于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xx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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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医院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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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有效地提出了解决“七大难”问题,看病难现象已有较好的解决。

20xx年1月21日《都市报道》,报道了胡卫民平民医生的事迹,引起共鸣。杭州医院如同胡卫民似的医生也很多,类似所报道中发生的情况也不少。例如:有的医师就喜欢用进口药或高价药。据反映有的看了两次感冒病,全年的医保药费就全用完了。重复检查或无关检查多、医疗价格高,看病手续繁锁等的现象也不少。甚至还有的因为没有认真分析病情致使所开的处方药竟然没能对号入座。(例如:有的系出血性患者,而所配的药却是将会有出血副作用的药)

为此,建议:

(1)评选、表彰平民医生。以先进带动正气上升,确保医德高尚,而真正做到:一心为患者,对症下药、妙手回春。这样,就会形成靠医师的高尚医德 、高超技术吸引病人到医院诊治的良性循环之好局面。

(2)要尽可能地加大对医院的扶植力度,加大对医师、职员的关怀,好让其有个好心情对待每个患病者。

(3――希望提升医生、职员的素质,让其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地认真地开好每一张药方!

(4)要杜绝发生“医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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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春游安全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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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的,师生安全工作应是第一位的。为此特制定春游安全预案。

一、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永梅

副组长:韩永继、浦 玉、丁汝玉

组 员:陈 阳、吴正山、杨芳

二、负责人分工:

总指挥:张永梅

副总指挥:韩永继、浦 玉、丁汝玉

后勤安全负责人:韩永继、吴正山、杨芳

通信联络负责人:各年级负责人

各年级负责人:

一年级 :刘戎蕾 二年级 :杨 芳 三年级:陈 阳

四年级 :洪 健 五年级:吴正山 六年级:许咏梅

三、工作职责:

1.后勤安全负责人职责:(1)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安全工作,并为本次活动做好后勤服务工作;(2)全面关注师生的安全;(3)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各年级负责人职责:(1)做好协调工作,督促带队教师按时到岗;(2)全面关注学生的安全;(3)及时妥善处理偶发事件;(4)严格执行导游的安排;(5)通讯设备保持畅通,随时和总指挥保持联系;(6)出发和回校必须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

3.带班老师职责:(1)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内容:乘车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安全。(2)和家长做好沟通,了解有特异体质的学生;(3)组织学生带些常用药品;(4)精心设计、安排学生的活动;(5)活动中指导学生的活动,并维护活动、乘车秩序,做好疏散工作,到非遗园应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规则,有秩序地参加各种活动,不互相推搡,文明观看演出,演出结束要鼓掌欢迎,;(6)关心每一位学生的身体状况;(7)要密切关注学生,不让学生走出自己的视野,离开活动目的地必须清点人数;(8)关注学生用餐安全卫生情况;(9)要求所有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注意卫生,不得随意乱扔纸屑和零食皮,将垃圾装袋带走!(10)发现意外情况及时汇报,妥善处理偶发事件;(11)活动中途任何人不得擅自离队, 教育学生要有团队意识,互相帮助。活动后所有班级必须先到班级清点人数后方可让学生排队走出校园,并随时关注孩子的接送、回家情况。

四、附:各班级人数、带班教师及车次安排

五、春游活动地点及车辆安排

活动地点:非遗园

车辆安排:本次春游活动安排 辆客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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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聘任书样本_聘书_网

范文类型:聘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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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聘任样本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报到时间___年__月__日上下午__时__分

报到地_________________

应聘保证书

企业名称_____负责人____

贵公司于_____年__月__日所发录用通知已经收到。本人肯定按贵公司所要求时间报以,保证如约到贵公司就职,上述保证由本人亲属提供担保。

姓名______(签字或印鉴)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亲属担保人______(签字或印鉴)现住址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聘字第___号

这篇关于企业聘任书的文章,希望给正在阅读本文的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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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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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洪健敏女士辞职说明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xx年3月24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洪健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洪健敏女士由于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洪健敏女士辞去财务总职务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洪健敏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洪健敏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李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20xx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财务总监洪健敏辞职并聘任李芳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即日起聘任李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李芳女士简历附后。

三、聘任孙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20xx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孙莹为公司副》的议案,即日起聘任孙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孙莹先生简历附后。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李芳女士个人简历

李芳,女,1985年出生,汉族,江西财经学院九江分院专科毕业,中山大学MBA在读。20xx年8月至20xx年,历任吉事多卫浴有限公司账务会计、税务会计;20xx年3月至今,历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专员、证券事务代表、财务经理。

其他情况说明:

1、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没有持有公司股份;

4、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莹先生个人简历

孙莹,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EMBA,无境外居留权。1998年6月至20xx年5月,在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品质管理工作;20xx年5月至20xx年4月,曾任开平宝德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插件部主管、装配部主管;20xx年4月至20xx年5月,曾任江门吉华光电精密有限公司注塑部主任、封装事业部经理、资材部协理;20xx年6月至今,历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装配部经理,现任公司制造总监。

其他情况说明:

1、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没有持有公司股份;

4、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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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教育职位聘任合同家教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家教,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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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自愿,签定协议如下:

一、家教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对授课学生_________于每个星期的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教授_________课程。时间和要求一经商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方有变故必须提前12小时通知另一方。

二、劳酬方式

甲方于每个月的____日,现金支付乙方上个月家教酬金_________元。(参考标准:对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一门课程的授课劳酬最低标准分别为_________元/小时,_________元/小时,_________元/小时。特长类家教劳酬和交通费用另算。)

三、工作及安全责任

在家教时间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乙方必须认真负责的授课,不得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纪律

乙方除收取协商劳酬外,不得收取甲方任何礼品,不允许在甲方家中就餐。乙方必须与中心保持联系,定期向中心汇报家教情况。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勤工助学中心各执一份,由勤工助学中心负责监督执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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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环境整治问题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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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农村老家,跟其他亲人或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留守儿童”事实上生活在“单亲家庭”或“隔代家庭”的环境下成长。“留守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却无法享受父母在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父母感情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上、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已成为我们当前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也成为国家新的不稳定因素。长丰某中学一初三学生怒砍老师的四个手指头,追溯该生的家庭教育我们知道其父亲长期在外打工,母亲患有间歇性神经病,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孩子怎能健康成长?当然目前学校教育缺乏针对性,而且农村的师资力量薄弱,没有专门的心理教师和生活指导教师,无法从本质上解决这一问题。要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需要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多方面的协调合作,共同构筑面向“留守儿童”的一整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具体方法建议如下:

1、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寄宿制中心校的建设,各地最好能专门建一所“留守儿童”学校,解决“留守儿童”的学习问题和生活问题。

2、建立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保护网络,从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3、政府调整人口管理制度,解决“留守儿童”城市入学问题。

4、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应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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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公司员工聘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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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由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条 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3、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4、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5、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条 职工聘用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2、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纪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3、公司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4、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条 工作日制度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2、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3、平常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并需征得同级工会同意,按法律规定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4、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5、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6、公司在制定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条 工资和津贴

1、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2、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3、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4、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5、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6、公司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条 职工福利

1、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 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2、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户、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作的努力。

3、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条 杜会保险

1、公司根据中国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支付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2、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类费用细则。

3、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职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4、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5、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6、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

第七条 劳动保护

1、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2、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3、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4、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5、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6、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7、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8、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9、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10、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11、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12、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条 教育与培训

1、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2、工会组织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3、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4、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始、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5、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6、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7、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九条 合作与联系

1、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间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遵守联系会议所作出的决定。

2、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条 监督检查和仲裁

1、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2、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期限和变更

1、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2、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4、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须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5、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6、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7、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两种文本如出现矛盾,以中文文本为准。

8、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9、本合同自报送劳动部门后十五日内,如劳动部门无意见,则自行生效。

公司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工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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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业企业发展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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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等100余名农民工于20xx年陆续到A建筑公司在外省的建筑工地工作。期间,该建筑公司拖欠夏某等100余名农民工工资合计420余万元,夏某等于20xx年1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A建筑公司承担工资给付义务,并提交了张某等4名工程承包人制作的欠薪表等证据。

A建筑公司辩称:本案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范围。同时认为夏某等100余名农民工提供的工资表未经己方确认,不具有法律效力。就仲裁主体问题,该公司还辩称,该案中,该建筑公司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与B 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外省某工程协议,因这家开发有限公司违约,分公司未进场施工就撤出外省某工程,并终止了与开发公司的承建合同 (但就此A公司未提交相关证据)。因此,A公司认为,本案与自身无关。

查明事实

仲裁委调查发现,20xx年1月A公司承包了B公司的外省某工程,A公司项目部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张某等4名自然人,张某等4人招用了夏某等100余名农民工在外省工程从事建筑工作,其所欠工资数额A公司也无相反的证据加以否认。

裁决结果

该案的裁决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立案后第三天,仲裁委员会认定A公司作为外省某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应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鉴于春节将至,为暂时缓解夏某等100余名农民工生活困难,在夏某等100余名农民工的请求下,先予裁决A公司自收到先予执行裁决书之日起,先行给付夏某等100余农民工工资120万元; 夏某等10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不足部分待开庭审理后再进行终结裁决。

先予执行裁决书下达后,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4条的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当地人民法院先予执行,该部分先予执行款已经执行到位,并兑现给了夏某等100余名农民工。

第二阶段,20xx年2月,当地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A公司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给付夏某等100余名职工工资420余万元(含先予裁决执行的120万元)。

权威分析

该案的审理中,首先需要准确认定用工主体责任。

原劳动保障部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认定的通知》 (劳部发[20xx] 12号)规定了认定劳动关系应当具备的四项要件:一是当事人双方主体资格合法,即一方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应当是符合法定最低就业年龄的个人;二是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包括工资报酬、劳动纪律、奖惩规则等;三是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也就是说劳动者为了获取报酬,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劳动;四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该 《通知》还特别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xx] 1号)规定: “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 (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本案中,相关证据证明,A公司外省某项目部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张某等4名自然人,A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其下属项目部擅自将工程发包给自然人,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应由A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其次,需要从严把握仲裁裁决先予执行事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4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由于先予执行裁决书会立即生效且对被执行方来说没有救济渠道,仲裁委员会应对适用条件严格把关,防止给用人单位造成利益损害。本案处理时正值年关,如不裁决先予执行,将会影响100余名农民工回家过年,因此,本案适用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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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几个问题及相关规定综述_调研报告_网

审理劳动议案件中的几个问题相关规定综述

一、临时工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后,“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XX年10月,在清理行政法规时,即宣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失效,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 “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和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用工,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经批准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或外地城镇职工,都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各种保险。在临时性工作岗位的用工,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订立一年以内的短期劳动合同”(江苏省劳动厅《当前劳动关系调整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10条,苏劳〔1998〕4号)。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XX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一条,劳办发〔1997〕88号)。     二、事实劳动关系    我国承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劳部发〔1995〕309号)。“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法释()14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劳部发〔1995〕309号)。 对事实劳动关系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按以下原则处理:(1)双方同意维持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补签劳动合同,补办社会保险手续;(2)一方不同意维持劳动关系的,如属于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应予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属于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事实劳动关系应予解除,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裁决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相应赔偿;(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与职工未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由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参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进行处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原劳动合同,双方应协商补办劳动合同续订手续。经协商不能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江苏省劳动厅等《关于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8、9条,苏劳〔1998〕49号)。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法释()14号)。 可见,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期间的有关劳动权利和义务,国家予以同等保护,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等,但是,毕竟事实劳动关系不符合现行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的规定,故当双方当事人就是否延续这种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一般对延续请求不予支持。前列司法解释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做法有细微差别,但并不矛盾,后者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因此在理解司法解释条文时可以扩充其涵义,即: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经调解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支持。 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三块,目前,公务员及类似的国家公职人员尚没有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1、历史脉络:我国自1991年6月开始城镇职工养老制度改革(《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主要适用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参照执行;对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第十一条),经过1995年的深化改革,1997年7月16日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但此时仍处于“要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阶段,1999年1月22日颁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确立了强制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并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城镇各种类型的企业及其职工。这里的“职工”,没有区分非农或农业户口。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是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各省自行决定。 江苏省自1996年1月1日开始对城镇企业实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1999年8月后将该保险扩展适用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江苏省劳动厅等《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苏劳险〔1999〕25号)。但是,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工作,仍存在着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率低、保险覆盖面不全、欠费严重等问题,XX年7月以后,南京市加

强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强调“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不分职工户籍性质和从业形态都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在规定限期内未参保的单位,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第五条,宁政发〔〕172号),为此,市劳动保障职能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预征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征〔〕4号)和《关于外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征〔〕10号),前者进一步强化了强制征缴力度,后者扩大了参保面。外来人员,是指用人单位使用的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从XX年7月1日起参加我市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2、作为劳动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劳动法中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是其法定义务,该法第七十条只是原则性的提到“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但早在1986年10月1日,“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的来源,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条,国发〔1986〕77号,现已废止),对企业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和从农村招用的农民合同工,也实行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现已废止;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其中,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生活补助金制度。在江苏省,1996年1月3日制定并实施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中明确规定:“职工享有参加养老保险并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费的义务”(第五条),“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手续”(第八条),企业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3、缴费: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和强制全额征缴制度。 个人交纳8%,单位交纳13%(外来人员为:个人交8%,单位交14%),两项合计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记入个人帐户(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第5、10条,宁政发〔1998〕269号)。城镇企业或城镇个体工商户招用离退休人员的,发给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纳入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但离退休人员本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苏劳险〔1999〕27号)。 1999年1月22日国家实行由税务或社会保险经办机关强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还存在着差额缴拔的结算方式,自XX年10月1日起全部改为全额征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第四条,劳社部发〔〕9号)。 通常,用人单位是缴费义务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企业逾期不缴纳的,强制征缴,加收滞纳金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令〔1999〕2号)。 4、补缴:允许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保险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因某种原因欠缴养老保险费用的,应按规定补缴(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三条,苏劳险〔1996〕9号),“凡不按时办理补缴手续的单位,也可对其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预征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宁劳社征〔〕4号);并且,只有补足欠缴的保险费用后,职工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职或从事社会劳动期间单位和个人欠缴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依法缴纳滞纳金之后,再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保人员应缴未缴或未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到退休年龄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苏劳社〔〕15号)。 “1998年6月底前参加工作,应参加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在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职工缴费年限(含当地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统筹以前可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及15年以上的,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规定条件时,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企业和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一次性支付其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苏劳险〔1999〕27号)。 但是,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劳社部发〔〕20号);“职工原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时间不能视同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不得以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宁劳社险〔〕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宁劳社险〔〕27号)。 “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经办机构是根据补缴款到帐日期记载职工个人帐户,并按到帐时间和金额起息。补缴的金额,应先满足当月的欠缴,然后再从前往后清欠,也可按企业指定补缴月份清欠”(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二部分第13条,苏劳社险〔1998〕26号)。 5、发放条件(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第十三条,宁政发〔1998〕269号;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省政府令〔1998〕第139号):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①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③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江苏省劳动厅《〈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苏劳险〔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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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路建设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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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议案调查组到武鸣县对《关于解决上林至武鸣二级公路建设融资问题的议案》开展调查,县领导韦华清,石岩及县交运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局、马头镇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座谈会。

当天,市人大议案调查组听取了关于上林至武鸣二级公路武鸣段建设情况汇报。上林至武鸣二级公路武鸣段涉及武鸣县马头镇小黎、四明、清江、莫阳、全曾、小陆等7个建制村(社区),全长约14.18公里,计划投资1.5亿元。该项目列入自治区交通建设投资计划。目前,该路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环境影响评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

市人大议案调查组对武鸣县扎实做好公路建设前期工作表示肯定,同时针对项目建设中面临的地质复杂、融资困难等问题向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希望各部门能够统筹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逐一解决遇到的难题,确保公路建设按计划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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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县农业局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农业,技术,全文共 3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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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

受聘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二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种: 1、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一年,但乙方提出签订期限低于一年期限合同的除外。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 — 2 —

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为 (当或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期内包含寒暑假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寒暑假的工资。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结束;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将该事实记录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满终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及补偿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 4 —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九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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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伤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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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应突出重大项目攻坚,完成三澳核电项目公众沟通、征地拆迁,做好绿能小镇规划等工作安排。县政府在“十三五”规划纲要报告中也提到,要抓好发展机遇,把握三澳核电项目的能源建设机遇,积极打造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基地。

两会期间,人大代表金瑞西提出了“以三澳核电项目为龙头,打造苍南清洁能源示范县”的议案。议案指出,随着经济发展,能源紧缺等问题不断凸显。苍南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饶,具有较大的清洁能源发展潜力。三澳核电项目的落地将为我县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打造全国绿色能源基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障。议案强调,这是我县实现社会、经济全面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我县应该抓住有利时机,以三澳核电项目为龙头,充分挖掘自身优势,积极打造清洁能源示范县,实现经济发展新跨越。

据了解,当前国家、省市正大力支持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发展,我县将加快推进三澳核电项目建设,调整能源产业结构,助推经济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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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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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蔡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无故不到庭,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原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依法驳回起诉。

基本案情

20xx年12月8日,蔡某以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泵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向重庆市合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某泵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1455元。该委于20xx年1月28日作出合川劳人仲案字(20xx)第21号仲裁裁决,裁决:一、某某泵业公司支付蔡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0234.02元;二、驳回蔡某的其他请求。某某泵业公司对该裁决不服,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该院依法予以受理。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某某泵业公司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该院依法裁定该案按撤诉处理。(20xx)合法民初字第01541号民事裁定送达某某泵业公司后,该公司再次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该公司无需支付蔡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许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准许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在本案中,某某泵业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该公司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遂按某某泵业公司自动撤诉处理。人民法院比照上述规定认定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某某泵业公司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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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保护环境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4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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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 建设最佳人居环境的议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环保立市方针不动摇,加大对环境的整治和环保的执法力度,使我市城乡环境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市的环保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环保问题仍然突出,环保形势仍然严峻。突出表现有以下六个方面问题:

1、工业污染问题。①武夷新区暨仙店工业园区靠景区太近,不利于景区环保,有碍旅游观瞻。园区内有21家工业企业使用的工业锅炉,主要燃料以竹木下脚料和煤为主,其除尘、脱硫设施及工艺技术不完善,烟尘排放达不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3271—20xx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指标要求,烟尘浓度、SO2浓度排放超标。②武夷新区内的污水排放及处理系统不健全,污水排放问题已成为下游区域饮用水安全的隐患。③洋庄工业园区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也未经过环保审批,且处于市区居民饮用水源的上游,关系到市区居民的饮水安全。园区内的竹木加工企业,使用苯酚、甲醛、甘油等化工辅助原料极易造成对空气、水源的污染。④五夫钼矿、铅锌矿均为洞采方式,大量的废渣于矿山洞口堆放,遇雨天易造成泥石流、塌方等地质灾害。两矿山均未建设废水重复利用的设施,排放的废水进入溪流后,造成澄溪村河流中的重金属铅浓度超标。

2、河流河床遭污染破坏问题。①西溪、东溪、崇阳溪流域沿线倾倒弃土、生活垃圾及污水直接排放,造成对河流的污染,尤其是对饮用水源的污染。②九曲溪上游两侧大量旅游餐饮设施,所排放的餐饮废弃物、污水造成对九曲溪的污染。③三菇度假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开发,已使该饮用水源存在污染隐患。④自然保护区和九曲溪上游采砂取石、毁林开荒等破坏生态景观的行为仍有发生。⑤市境内各流域砂石开采无序,河床遭受破坏的问题比较突出。如发生的星村马兰洲违法取砂事件,就严重影响九曲溪的生态安全。

3、阔叶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阔叶林的生态效益远强于针叶林,据有关研究表明,仅两者间的水源涵养功效比为7:3。抓好阔叶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对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我市阔叶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问题比较严峻。①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用柴与阔叶林资源保护的矛盾突出。全市有3.5万户农户,据市林业部门测算,平均每户每年需烧柴5—6吨,每年农村群众生活用柴需消耗15万吨以上的薪材,加上烤烟、茶叶制作加工等生产性消耗,全市每年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用材消耗森林资源20万立方米以上,按一般林木蓄积量6米3/亩折算,相当于每年砍伐3万亩青山。大部分薪材都是砍伐阔叶树幼林。②大量天然阔叶林是商品林,无法限制采伐,难以有效保护。全市现有商品天然阔叶林32.95万亩,占全市天然阔叶林面积的44.84%,占全市林地面积的10.62%。其中西溪、东溪、梅溪、九曲溪、黄柏溪等五大流域上游水源涵养区内共有商品天然阔叶林20.81万亩。这些商品天然阔叶林没有进入生态林保护范围,按照林改政策,均已分到农户手中,现阶段没有有效手段能够限制采伐,从而难以有效保护。尤其是五大水源涵养区内的商品天然阔叶林占全市商品天然阔叶林的63.16%,占全市天然阔叶林的28.35%,若被采伐,则将严重影响我市水源的涵养、水土保持和生态的安全。③木制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影响阔叶林资源的保护。全市现有阔叶树木材加工企业逾20家,其中规模较大的有5家,每年消耗阔叶树原木1万多立方米,绝大部分为我市采伐提供。这些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客观上对我市阔叶林资源造成危害。而且大量木制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必然需要大量消耗森林资源,客观助推了盗砍滥伐现象发生。全市每年都有几十起偷盗乱伐木材案子发生,且盗伐重点多为生态林和国有商品林,不利于我市生态环境的保护。④阔叶林与针叶林、竹林、茶山呈现“此消彼长”状况。阔叶林的营造成本、成材期大都比针叶林、竹林长,直接经济效益比茶山、竹山低,致使阔叶林砍伐后大量改种为针叶林、茶山或抚育竹林,从而呈现“此消彼长”的不良状况,不利于水源涵养、保持水土,造成生态劣化。目前全市纯天然阔叶林资源面积仅存73.4万亩,仅占全市有林地面积的24.53%。

4、城乡环境卫生问题。①市区、度假区环境脏、乱、差现象比比皆是:垃圾、违规广告、乱涂乱画、乱张贴现象随处可见,流动小吃、烧烤摊点到处乌烟臭气,各居住小区内的小餐馆、小加工作坊的噪声、油烟、有毒气体污染现象普遍存在,各农贸市场家禽经营户活禽宰杀使用沥青、松香脱毛情况仍有发生。②市区排污管网系统建设不完善,遇雨天市区内雨水、污水到处横流。③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更差。畜禽粪便、污水、生活垃圾随处都是。农村卫生保洁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卫生保洁工作落后。

5、医疗废弃物处置问题。据统计,全市共有20所市、乡医院,全年年均医疗垃圾产生量为142吨(不含个私医疗诊所)。医疗垃圾每天都在不断产生,但目前我市的医疗垃圾暨医疗废弃物没有集中处置的设施,致使我市目前的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如同生活垃圾的处置,尤其是个私医疗诊所更是如此,存在着污染环境问题。

6、机砖厂破坏生态问题。据调查,目前我市仍有取土烧砖的机砖厂13家,其中武夷大道武夷魂段附近有3家,花崇线崩埂段附近有3家。这些机砖厂都是铲除山体、土表植被来取土烧砖,造成了对山体生态和土地资源的严重破坏,而且造成水土流失。尤其是大量使用阔叶树薪材来烧砖,造成对森林资源的破坏。

上述六个方面共18个具体问题的存在,客观反映出我市环保形势不容乐观。必须围绕建设最佳人居环境的目标,全力强化环保立市的观念,下大力气切实解决好我市环保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促进我市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此,建议:

一、强化环保硬约束,落实环保硬责任。抓环保,关键是抓领导责任的到位,对各级领导的环保责任制,要实行硬约束,硬责任的要求。(一)要做到“四个非常”。即对保护环境重要性的认识,落实环保责任制的要求,要做到“非常清醒、非常认真、非常严格、非常负责”;(二)要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即没有经过环评的企业一律不得开工,没有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一律不得投产,污染治理没有达标的企业一律关闭;(三)要强化宣传。要广泛宣传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生命线的重要意义,努力在我市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环保舆论氛围,使人人讲环保,使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行为,成为我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抓整治工业污染,建设生态工业园。(一)要对仙店武夷新区内21家工业企业使用的不达标锅炉,实行严格的限期整改,使其烟尘、SO2排放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若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必须责令停产整顿;对新入园的企业必须严格环保配套设施建设的要求,污染物排放必须达标后才能投产;对园区内的污水排放及处理系统要进行完善,使污水排放达到安全的标准要求。(二)对工业项目在投产前,要进行严格的环评和环保审批。投产后,要进行定期的烟尘、排污监测。对排污、除尘不达标的企业,必须责令停产整改,严控污染水源、土壤、大气问题的发生。对洋庄工业园区新入园的企业,要从严环保审批,确保下游饮用水源的安全。(三)要对五夫钼矿、铅锌矿加强环保监督。督促限期建设好废水重复利用的设施,确保废水排放达标;对上西坑钼矿要监测落实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对尚未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叶坑铅锌多金属矿,要督促其限期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四)要抓好工业园区的绿化美化工程的实施,大力植树种草,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尤其是要种大树、丛竹,形成生态屏障。(五)要责令关闭取土烧砖的机砖厂,并进行植被恢复。尤其是对武夷大道、花崇线等主干公路沿线附近的机砖厂,要作为重点整治的对象,必须在更短期限内关闭,并进行更高要求的土地植被恢复,以改善公路沿线的生态环境。

三、抓整治河流污染,强化河道的管理。(一)加大对水源污染的防治和执法的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三菇度假区饮用水源取水口要尽快重新选址、搬迁。要重视加强城市备用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我市具备安全优质的饮用水源体系;(二)要启动“拯救母亲河”工程,全面整治崇阳溪流域沿线污染问题。具体实施好“四大整治工程”即:实施好沿河卫生环境治理工程,禁止居民生活垃圾及粪便排放入河;实施好沿河两岸建设项目整治工程,清理沿河两岸私建滥盖与取土弃土的行为;实施好崇阳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确保源头生态安全;实施好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工程,对企业非环保行为绝不姑息纵容,严格限制景区、度假区周边地区,特别是市区上游工业的发展,控制好工业污染的发生;(三)要对市境内各流域沿线倾倒弃土、生活垃圾及污水直接排放的问题,组织进行整治,控制对河流污染行为的发生,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尤其是对九曲溪上游两侧大量旅游餐饮设施造成污染问题,要组织进行有效的治理整顿,确保九曲溪水质的安全。同时要抓好各流域的水源、生态保护工作,实现建设山清水秀的环境目标。(四)要强化对河道的管理和整治。对任何河段的砂石开采,都必须事先通过科学论证与环境评估,实行有效的环保约束。开采后应进行清场,恢复观瞻及防止河道梗阻等隐患发生。对非法开采的要坚决查处;对已发证开采但危害、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要收回开采权;对开采不规范的要监督纠正。

四、抓整治环境卫生,促城乡环境改善。(一)要加强城市各社区环境脏、乱、差的整治力度。对严重污染居住环境的小餐馆、小加工作坊及流动小吃、烧烤摊点,必须关闭、取缔;对城市噪声、烟尘污染及随处丢垃圾、乱涂乱画、乱张贴的行为,必须强化整治,严厉打击,并落实有效管理的措施。(二)要健全城市公共卫生设施保障体系。对城市社区卫生设施的建设,要加大投入,逐步配套完善卫生保洁设施。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城市社区卫生保洁工作机制。(三)要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池项目、农村改厕项目、农村自来水项目建设的力度和覆盖面,抓好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体制。(四)要抓好医疗废弃物的集中处置,严控医疗垃圾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五、保护阔叶林资源,发展阔叶林资源。阔叶林对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独特的重要性,必须把保护和发展阔叶林资源摆上重要位置来抓。(一)要发展农村新能源,减少农民对薪材的需求,解决好农民生产、生活用柴与阔叶林资源保护的矛盾问题。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利用政策、科技和经济措施,在全市农村深入开展薪材改革工作,推广使用沼气、煤炭、电能等能源来替代薪材,最大限度减少薪材的消耗,从而减少农民生产、生活用柴对阔叶林资源的破坏。(二)严格实行林地阔叶树禁伐政策。严格执行好除竹林抚育可适当择伐胸径60公分以下的散生阔叶树外,其他林地阔叶树全部禁伐,且胸径60公分以上的任何天然阔叶树不准采伐的政策,切实做到政策管死。同时,严禁企业收购我市此类阔叶树木材。(三)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解决好现有32.95万亩商品天然阔叶林的保护,与农民群众的利益矛盾问题,重点解决好五大水源涵养区的商品天然阔叶林保护问题。探索建立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补偿基金。补偿基金可来源于:上级财政的生态建设补助资金,以森林景观为主要旅游资源的景点门票收入中提取的资金、从利用水资源的水费、发电收入中的电费提取的资金,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等。(四)不再审批新的阔叶树木材加工企业,减少企业对阔叶树木材的消耗量。对现有的阔叶树木材加工企业,应以外地购进原料为主。(五)加大阔叶树造林的力度,加快发展阔叶林资源。在每年的植树造林工作中,都要有计划、有要求地安排和实施较大规模的阔叶树造林任务,以此加快促进发展阔叶林资源。(六)严厉打击盗砍滥伐,毁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盗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公、检、法部门要有效协调配合,从重、从快、从严打击,有效遏制人为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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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聘任教授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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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任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第一条 甲方聘任乙方在_________部门_________岗位工作。

为保证甲方岗位聘任制度的顺利实施,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_____(以下简称“上述文件”)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聘期

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解聘。聘期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聘期内完成“上述文件”规定的职责;

2.乙方还应完成下列任务:

(1)参见附页乙方申请表中的工作目标和计划措施等;_________。

第四条 岗位待遇

在乙方完成第三条义务、并经考核合格后,甲方兑现乙方基本年薪_________元。

具体发放按_________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甲乙双方其他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和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晋升以及本合同的解除,按_______以及配套细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附则

1.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外,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的约定;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处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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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讲座教授聘任标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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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__顺利实施,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并参照_____________讲座教授岗位制度,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 _________讲座教授岗位聘期为________年,第________年为试用期,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动解除。 聘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乙方在聘期内讲座教授岗位上应完成的工作目标:_____________。 乙方在聘期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1.教学任务(包括承担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合作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合作指导博士后工作人员,高级访问学者):________

2.科研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学科建设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人才培养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1.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以及讲座教授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甲方义务

1.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科研配套经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助手(可由讲座教授自主选聘):_____________; 办公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活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生条件(包括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指导博士后工作人员,高级访问学者等):__________________。

3.指定专门单位及专门人员与乙方合作开展科学研究: 合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者(包括姓名,职务等):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开展的科研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为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所需要的校内相关政策。 乙方权利

1.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在聘期内每月享受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甲方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乙方义务

1.认真遵守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年在_________讲座教授岗位上工作3个月以上,特殊情况下至少不得少于2个月,全面履行讲座教授岗位职责,完成讲座教授岗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及考核。

3.乙方在聘期内_________讲座教授岗位上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署甲方名)。

第四条 考核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时,乙方须向院系所学术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________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学校根据校教师聘任委员会意见确定考核结果并备案。

2.对考核不合格者,经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审议,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________年聘期届满评估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并由学校在因特网上公布解聘消息。

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聘用单位同意,并经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审核,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此条可具体化)

3.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学校人事处专家办公室备案;本合同于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对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应征得对方同意。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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