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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的议案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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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争议案件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1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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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加强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提案

主办:教育部

会办:中央编办 财政部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第一提案人:九三学社中央

内容:

当前,我国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情况仍比较突出,农村教师队伍综合建设水平特别是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仍然比较低。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基础教育发展、国民素质提高,甚至关系国家整体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问题主要表现在:

1.师资力量匮乏。目前,学校教师编制数量依据师生比,这一方法在班级学生满额情况下适用,但在一些农村,班级学生数在十几人到三十人之间不等,编制数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足编缺人”问题普遍。又因近10%的教师由于借调、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小学教师总量严重不足。

2.结构不合理。第一,年龄结构不合理。据统计,农村小学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上的比例在34.9%到41.3%之间。第二,学科结构不合理。英语、音体美等课程缺乏专业教师,一般由语文、数学老师兼任,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第三,学历总体偏低。目前,第一学历专科的占1/3左右,中专的占1/3左右,其余则是由民师转正而来(多为初高中毕业)。第四,知识老化,观念陈旧。因工学矛盾或经费问题,农村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教师知识老化,观念陈旧,不适应时代变化的要求。第五,从教条件差。农村教师待遇相对较低,有的学校教学功能用房尚无法保证,为教师提供午休、居住条件更难,缺乏足够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建议:

1.调整编制核定办法。对师生比、班师比、学科、教辅人员等情况综合核定,避免“足编缺人”,为充实农村小学师资队伍提供政策依据。

2.调整农村小学布局和规模。在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时,各级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综合考虑学校覆盖范围、规模适当性、长远发展等因素,对农村小学布局、规模进行调整,改变现有农村小学过于分散和规模偏小的状况,调高建设标准。对覆盖范围较大的学校,由政府投入购置校车解决学生上学的交通问题,辅以寄宿制方式。

3.改善教师从教条件。首先,保证农村小学教师收入水平不低于城区同级教师收入水平并足额发放,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必要倾斜,完善津补贴标准和绩效工资评定标准。其次,学校不能为教师提供生活或休息场所的,建议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驻地为走教教师建立生活周转房;乡镇驻地离学校较远的,应提供通勤车解决教师的交通问题。最后,荣誉表彰要向农村小学教师适当倾斜,确保每年各类表彰中农村小学教师获奖比例不低于城区小学教师获奖比例。

4.实行城乡教师定期轮岗制度。为均衡教育资源,应建立统一的教师轮岗制度并纳入法治轨道。合理、有序、长效的城乡教师定期交流轮岗机制,辅以配套的保障措施,对缩小城乡小学教育差距,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具有重要作用。

5.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农村教育经费足额投入。基础教育经费目前主要依赖于各级地方政府,中央财政投入较少。限于财力,地方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难以完全满足基础教育的需要。加强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改变现有“人员少,年龄老,条件差”现状,亟须中央财政加大投入。

6.增加定向免费师范生名额,扩大“特岗教师”实施范围。定向培养是保障农村小学教师“下得去、留得住”的有力措施,国家应增加面向农村小学的定向免费师范生名额,主要面向农村生源,毕业后安排在家乡任教,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实施特岗教师政策,对缓解中西部地区农村教师缺乏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实施范围有限,主要侧重于初中阶段。建议扩大特岗教师实施范围至全国所有农村小学,按需设岗,以尽快缓解农村小学师资缺乏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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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学教授委员会教授聘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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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授委员会教授聘任合同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

第一条 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__院(系)教授委员会教授,聘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章程》和学校、院(系)发展的具体需要,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聘期内的工作目标,对乙方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

(二)对乙方在聘期内的职务作品和职务发明创造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三)根据《章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解除聘任合同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的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义务。

第四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五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履行院(系)教授委员会教授的岗位职责,完成应聘岗位的工作目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义务。

第六条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如果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须征得对方同意。

第七条 聘期内如果发生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双方协商一致。

第八条 聘任期满,如甲方对乙方聘期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或另行签订聘任合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自行终止:

(一)聘任期满,双方没有续订合同;

(二)乙方达到法律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条件。

第十条 一方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另一方可以通知对方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按尚未履行的合同期限支付给对方相当于乙方岗位津贴额度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责任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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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道路修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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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议第25号

代表姓名:涂军峰、范 薇、吴建新、邹玉凤、赵晓梅、董新明

王翠红、尹为国、涂 君、朱玉忠、段曙明、冯永春

类 型:工交财贸

内 容:

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基础设施作为直接为群众服务、涉及千家万户的公共产品,是改善和提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根本保障。市委、市政府[20xx]1号文《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意见》提出,要“大力提高基本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20xx年全市115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涉及到此方面的就有两项,同时,程希书记在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调研报告中也指出,“到20xx年,城镇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预计为15%(分担率=乘坐出行总人次÷出行总人次×100%),这不仅需要政府加大城市公共交通投入,切实改善道路状况,增加公交数量,还要积极引导居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这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的重视程度和决心。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市对城市公交的年财政预算额仅200万元(从20xx年起),县乡道路大中修改造资金尚未列入财政预算,这给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很大难度,而人民群众的呼声又很高,迫切要求增加城市公交的运营频次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县乡道路的完好率,确保安全畅通。

就城区公交而言,目前在营的8条线路41辆公交车大多数执行的是1元票价,而运营成本却节节攀升,造成运营线路和运营班次越多亏损就越多,且公交车的使用年限(8年或50万公里)和尾气排放(pm2.5即产生的可吸入颗粒)也有硬性要求,这对于企业而言也确实不堪重负,从而使服务质量和档次有所下降,形成群众不满意,企业有怨言,最终必然导致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缓慢甚至停滞。

就县乡道路而言,我市现有的787.24公里农村公路(其中县道217.24公里、乡道570公里),自20xx年相继建成使用以来,已经陆续进入大中修阶段,群众以各种方式反映的洪谢线、青长线、刘陈线等59公里县道和宁通公路南北辅道等60公里乡道破损尤为严重,社会反响较大,如若不加紧修复,国家投入巨资建成的公路,必将在短期内毁于一旦。而据向有关部门了解,实施对县乡道路的路面大中修,经费是困扰他们的首要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为此,从改善民生、服务发展的大局出发,我们建议:

1、适当增加城市公交的财政补贴额,从今年起每年至少增加20辆公交车,新增公交线路两条,并能在今年优先解决新增20辆公交车的资金缺口(新型、低排放的公交车市场价在40万元左右),同时,参照周边城市的通行做法,能予建立正常的财政预算补贴机制和监管机制,并能够在在今年调增公交补贴预算并逐年增长20%以上,以有利于城市公交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圆满实现上级考核我市到20xx年基本现代化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硬性指标。

2、对县乡道路大中修,按照“先急后缓、先计划内后计划外”每年合理安排一定的财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并多形式鼓励社会各界援助、援建,以确保已建成的县乡道路不至于因较少的维修资金不到位,而花巨资重建或者改建,造成国家资产的浪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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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2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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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xx年7月23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xxd年7月10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通过向南京航天电子(60087)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南京长峰的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全部完成,本次重组涉及的股份发行登记上市工作已经完成。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按照本次发行登记的股本数,增加公司注册资本481,043,311元。

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现在的948,585,586元变为1,429,628,897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名及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通过向南京长峰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南京长峰的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全部完成,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了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原“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原“CHINASCHOLARSGROUPCO.,LTD”变更为“AddsinoCo.,Ltd”,证券简称由原“闽福发A”变更为“航天发展”,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名称变更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

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所有制度的名称及制度中涉及公司名称的内容均相应更改为新的公司名称。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通过向南京长峰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南京长峰的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全部完成,公司经营范围有所扩展,为了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发电机及发电机组设计与制造;雷电防护、电磁防护、产品设计与制造;通信系统设备、终端设备设计与制造;射频仿真产品及配套设备设计与制造;航天工业相关设备设计与制造;计算机整机、零部件、应用电子设备设计与制造;专用仪器仪表设计与制造;电子测量仪器设计与制造;金属容器设计与制造;环境治理产品设计与制造;自有房地产经营和物业管理。”(经营范围变更内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著平先生、濮秀君先生、朱弘先生、李轶涛先生、王勇先生、章高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须提交公司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一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女士、杨先生、马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一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稿)》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xx年-20xx年)》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xx年-20xx年)》。

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xx年8月10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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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变更住所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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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如意:关于变更公司住所议案

证券代码:002193证券简称:山东如意 公告编号:20xx-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xx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住所公告如下:

由于公司已经搬迁至如意工业园区,公司拟将公司住所由“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东路96号”变更为“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公司邮寄地址变更为“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山东如意证券部”。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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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人大代表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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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提案人:

据第二次农业普查,全县有19万人举家长年外出,分布在国内各地,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只有5.6万人。他们留在农村的“种不好,不愿种,种不了,管不了”的土地、林地怎么办?唯一的办法是合理、有序、规范地搞好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挥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加快农村人口内聚外迁的步伐,推进城市化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20亩以上种粮大户有146户,5000多亩,种蔬菜大户50多户,1000多亩,这些大户都是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起来的;全县水果面积14万亩,其中经过流转发展的有3万多亩,占20%以上。我县农村土地流转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式。目前在流转中存在认识欠到位,手续不完备,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具体来说:一是土地流转的总量偏少,特别宜开发山地、荒芫耕地资源丰富,但引导种植大户、工商业主开发为数不多。二是土地流转的层次较低,多数农田流转是口头协议、代耕形式,易造成农田抛荒。三是土地流转手续不规模,多数没有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易产生纠纷,土地流转期限较短,有的承租方采取短期行为,不愿作较多投入,未能很多落实保护耕地措施。同时,流转机制不完善,中介组织匮乏,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只好请人代耕或无偿倒贴转让,而想扩大经营规模的专业大户,又难以找到有流转意向的对象。四是农业效益比较低,农民对规模经营积极性不高,制约着土地流转。为了继续推进我县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建议:

1、提高认识。要把土地流转作为贯彻xx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扶植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

2、规范程序。建议成立县级耕地、林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专门指导土地流转工作,土地流转应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有序进行,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应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办理签约和登记手续,并报管理机构备案。

3、完善机制。首先要发展农业专业化经营,促进土地流转,通过“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化模式,促进农业结构合理调整,多方位多形式不断扩大规模种植,加大基地建设推动土地规模流转。二要积极研究把农户中经营粗放、土地效率较低的土地集中起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方法和途径,在政策上和开发资金上给予适当的倾斜,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种养大户发展规模经营。三要着力于发展二、三产业加快扶贫小区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下山脱贫农民在稳定的二、三产业中就业,在城镇安居乐业。同时对自愿长期流转土地的农户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臵换社会保障政策,让农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

4、加强服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积极引导,加强管理。有条件的乡镇可参照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做好流转土地的登记、咨询、评估,推介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合同鉴证手续的办理、合同纠纷的调解等,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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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河道治理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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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加大河道疏浚与整治力度的议案

水利是经济的命脉,自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河道已多年失修和清理。院桥虽多年连续实施镇、村级河道清障,并给予财政补助,各村居干部也积极配合,形成一定的群众基础。

但西南中泾河、东南中泾河、山水泾河、温州河等市、区级河道,河床逐年增高,河堤逐年塌荒,两岸杂草、杂木丛生,有的河岸甚至生活垃圾成堆,严重影响了航运、排涝排洪等问题,群众呼声强烈。

为此,我们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关心我镇的水利河网建设,采取财政倾斜补助政策,立项整治、疏浚我镇前庄、水花等地段河道,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实现农业增效、农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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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法修改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司法,全文共 3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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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大吴成国提出了关于修改司法议案,进行了以下陈述:

新《公司法》对与上市公司有关的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加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健全投资者(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等。

(一)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1、完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

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只能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实践中,出现了董事长既不召集和主持也不指定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使得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无法正常行使职权,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

为此,新《公司法》第102条和110条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做了完善,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此外,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健全监事会制度,强化了监事会作用

新《公司法》第119条充实了监事会职权,规定监事会有权提出罢免董事、经理的建议;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有权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同时,第119条明确了监事会行使职权的必需费用由公司承担,确保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充分发挥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起到改善公司治理的作用。

3、增加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

为了保护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借鉴美、英等国的做法,中国证监会在20xx年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应设立独立董事。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我国在上市公司中实行独立董事的问题,法律可以只做制度性安排的规定,具体办法以由国务院制定,以为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留下空间。据此,新《公司法》第123条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问题只做了原则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

1、明确界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公司法》在附则部分专门对“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作了明确的定义,防止实际控制人通过“影子股东”或者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来规避法律责任和义务。

2、强化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禁止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如母子公司之间、同受一个股东控制的各公司之间等)的交易,并不必然会损害公司利益,法律也并不一概禁止。但是,实践中,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通过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高价向关联方购进原材料、设备,低价向关联方出售产品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各方面普遍提出,公司法应当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以规范。为此,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对担保行为进行规范

(二)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

1、明确界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公司法》在附则部分专门对“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作了明确的定义,防止实际控制人通过“影子股东”或者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来规避法律责任和义务。

2、强化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禁止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如母子公司之间、同受一个股东控制的各公司之间等)的交易,并不必然会损害公司利益,法律也并不一概禁止。但是,实践中,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通过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高价向关联方购进原材料、设备,低价向关联方出售产品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各方面普遍提出,公司法应当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以规范。为此,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加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新《公司法》新增第六章专门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

1、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新《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了五种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增加了执行性规定,即公司违反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强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须持续满足任职资格的要求,否则,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2、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1)忠实与勤勉义务

新《公司法》第148条、149条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所谓忠实义务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论如何不能将自己的个人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在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利益。所谓勤勉义务主要是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对公司事务予以应有的注意,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2)接受质询的义务

新《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列席股东大会(股东会)并接受股东质询的义务。

(3)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

①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

②新《公司法》第1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

(4)损害赔偿义务

新《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健全投资者(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1、增加、细化有关股东权利的规定

(1)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保护股东权益的基础,中小股东如果不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就根本无法谈及其权益的保护。原公司法只允许股东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文内容比较粗疏,欠缺可操作性,实践中也存在公司在大股东的操纵下,长期不向股东分红,也不允许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具体运作情况,致使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新《公司法》对此予以了修正,扩大了股东的相关知情权。新《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98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第146条)。

(2)股东大会召集权

新《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提案权

新《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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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春游安全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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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社会主义诚信价值体系的提案

分 办: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第一提案人:蔡建国

内 容: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维系社会正常发展的重要准则,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诚信教育不仅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当前由于社会诚信价值观的缺失,导致了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地解决,对于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利。例如,近些年社会上时有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各类金融诈骗问题,以及大学生考试作弊问题等,这些问题无一例外地都在挑战着我国社会传统价值观的底线,也在不断冲击着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沟通。鉴于此,我们当前迫切需要加强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的建设。构建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规范体系,我们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一、加强个人的道德修养与自律。尽管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在社会诚信价值观缺失过程中起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内因还是主要原因。只有每个社会个体在主观上加强自身的修养,养成诚信自律精神,才能在根本上构建整个社会的诚信价值规范体系。

二、加大对社会失信现象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失信现象的打击惩处力度,用法律和规范的手段为整个社会营造出一个和谐的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环境。

三、努力构建诚信型社会,积极探索社会诚信教育新模式,塑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社会应行动起来,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种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同时,在全社会营造出诚信价值观念的浓厚氛围,不断总结出社会诚信教育的新模式。

四、各级学校也应合力探索诚信教育方法,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学校教育首先要将诚信建设摆在更高的位置,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进而逐渐融入到日常教学生活中去。其次,各层次的教学单位也应借助广播、校报等多种方式加以宣传引导,让学生在活动中感受并选择道德诚信。再次,学校还应尝试通过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规范学生的行为,建立诚信档案,建立师生间、学生间的互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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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聘任协议挂靠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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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收聘人员: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聘任内容

1、甲方将聘请乙方在该甲方当中担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职务。

2、乙方同意接受该聘请事项、知悉并同意成立后的甲方全部经营管理权和甲方的实际所有权都为甲方享有,包括全部证照、甲方用章(包括法人章)都由甲方或甲方予以保管使用,甲方享受甲方全部控制权。乙方所拥有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甲方职务都只具有形式作用,乙方不因此而享有甲方管理权。

3、双方一致明确确定本协议聘请关系的成立,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相应对价。乙方只因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关系中取得相关的报酬。

第二条、聘任期限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协议的聘任期限为不固定期限,暂以甲方的经营期限为本协议的聘任期限,若由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者政策转向,甲方要求撤消聘任的,乙方应当同意(甲方撤销聘任通知即生效),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所涉及的全部相关手续。

第三条、聘任报酬

乙方报酬由甲方支付________元。每一会计年度进行年度支付,即经来年底结算后才能支付上一年的报酬。

第四条、任职要求

1、为方便日常事务的操作,本协议聘任投资项目即甲方的变更以及其它一系列的登记手续工作直接由甲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2、乙方承诺在甲方实际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包括保监会、外经委、工商、税务、质检、银行等相关部门规定应由总经理、法人代表出席或出面办理的各种手续(书面或现场),乙方应当积极配合;除此之外乙方应向甲方出具长期的聘任材料以办理以上相关部门需要的手续。同时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为任何第三人提供聘任手续处理公司相关事宜。

3、甲方将根据未来实际的经营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甲方增加投资。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增资所产生一系列的相关变更登记、资质申请等手续工作,乙方仍有继续配合的义务,相关工作与操作方式参考本协议有关公司注册内容。

4、乙方未经甲方执行董事、董事会或股东会委托,有以下禁止性行为:

①不参与聘任或解除聘任由执行董事、董事会或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之外的公司员工;

②不参与组织编制甲方公司的奖惩、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

③不参与、享有主持和召集日常工作会议的决定权;

5、乙方承诺不利用在甲方总经理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从事任何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①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②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任何第三人签订协议或进行交易、参与或进行相关联交易;

③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④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董事、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⑤不得利用作为甲方总经理或登记法人代表的名义收受他人财产、对外进行任何许诺等行为。

若有以上任何行为则视为乙方侵犯公司及公司利益,若乙方因此而得到任何利益的,则应认定为职务侵占、受贿行为,达到刑事数额或情节的,依法构成刑事犯罪。

第五条、商业保密

1、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依法应当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即使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仍旧有积极保护本协议信息不受外界知晓的义务。

2、该项义务应为本协议的主要合同义务,双方皆应积极完全履行,否则给守约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违约方都应给予违约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内容所包含的相关义务皆为最重要的合同义务内容。若甲乙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当中的任何条款要求,则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以自行解除本协议,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________元的违约金。同时需要说明的是,该违约金系双方根据协议义务违反而造成守约方损失的估算,是双方都充分认识到违约所产生的巨大风险,所以该金额具有完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即使产生诉讼后,违约方不应再行要求调低该数额。

第七条、协议效力附则

1、本协议的签订系甲、乙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只为甲方商业投资的经营目的。同时协议当事人已经充分考虑并确认本协议的签订不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任何其它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双方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依法协商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

2、针对本协议中涉及的通知、请求或其它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协议确定的联系地址即为双方的联系地址。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栏。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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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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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2月6日,蔡先生入职某劳务派遣公司,当天就被派遣到某家具公司工作,任操作工。20xx年8月21日,蔡先生在工作中受伤,经大兴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标准八级。20xx年10月12日,该劳务派遣公司作出股东决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组长及成员均为其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20xx年3月8日,该公司办理了注销手续。蔡先生诉至本院,要求陈某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并要求家具公司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蔡先生在工作中受伤,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其依法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陈某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唯一股东,作为其公司的清算组组长及成员,因公司注销前并未支付蔡先生相关款项,故其应对相关款项承担赔偿责任。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蔡先生在家具公司工作时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故基于该工伤产生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该家具公司应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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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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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更好地拓展深圳政府行业的业务,需要提高本地技术服务支持力量,拟在深

圳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 拟设立分公司名称: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 分公司性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独立核算。

3. 营业场所:广东省深圳市(具体地址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方能确定)

4. 经营范围:计算机新产品开发、研制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引进、技术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计算机网络工程研究、设计、安装、维护。智能化安装施工、电气设备和信号设备的安装。

5. 分公司负责人:何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x-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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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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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审核通过,拟补选朱力女士、张淼洪先生等二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查:1、上述两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截止本公告之日,上述两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上述两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上述两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聘任的上述两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其任期截止日同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年度津贴标准为8万元人民币(含税)。

有关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内容。

附:公司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朱力:女,60岁,研究生学历,专职律师。曾任共青团清原镇委员会书记,共青团清原县委,清原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副处长,抚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20xx年12月至20xx年9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研究室副主任,20xx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兼民商部主任。

张淼洪:男,64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财务科长,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委派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总会计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委派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总会计师。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任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40周年《百年名院百年品质》策划、编辑,20xx年6月退休,20xx年8月至今,任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xx年4月至今,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xx年6月至今,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xx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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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伤认定复议案例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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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兰之兄李绍乾在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工作多年。20xx年9月15日6时许,李绍乾在砖厂厂区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次日6时30分左右死亡。李绍乾生前未婚,父母均已去世,李绍兰作为其胞妹是其唯一近亲属。李绍乾死亡后,其丧事由李绍兰处理。后因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未在法定30日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李绍兰向临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临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于20xx年12月6日作出临劳工伤认[20xx]45号工伤认定结论,认定李绍乾的死亡视同工伤。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不服,向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李绍兰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并作出聊劳社复决字[20xx]第1号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临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临劳工伤认[20xx]45号工伤认定。

【审 判】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工亡职工所在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只有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本案中,李绍乾既无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又未建立相应的工会组织,其死亡后,李绍兰作为其唯一亲属,且负担了李绍乾抢救及丧葬费用,事实上已成为工伤待遇直接受益人,理应享有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因此,应将关于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直系亲属”作广义理解,认定李绍兰具备工伤认定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复议决定显属不当,判决撤销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聊劳社复决字[20xx]第1号”行政复议决定。

一审宣判后,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不服,向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对工伤职工死亡,且无直系亲属,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和有关工会组织又未提出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工伤职工的近亲属能否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并未作出规定。确认李绍兰是否具备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资格,准确理解和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原审法院将“直系亲属”作广义理解没有法律根据,显属不当,应予纠正。

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看,工会组织是否提出申请和工伤职工是否存在直系亲属并无必然的联系。在工伤职工没有直系亲属的情况下,工会组织也未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非是工伤职工没有直系亲属的情况下工伤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必然的法律救济途径。故原审被告以被上诉人李绍兰应申请有关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由否认其申请资格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可以看出,职工因工死亡后,所给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虽然由其直系亲属所领取,但工亡职工的兄弟姐妹等旁系近亲属并未完全被排除在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范围之外。本案中,李绍兰之兄李绍乾无直系亲属,李绍兰承担了其救治和死亡丧葬费用,李绍乾死亡一旦认定为工伤,李绍兰即依法成为由此而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直接受益人。据此,李绍兰与上述规定的所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直系亲属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法律未规定无直系亲属的工伤职工旁系亲属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可适用与此最相类似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关于直系亲属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规定,认定李绍兰具有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资格。因此,复议决定认定李绍兰不具备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资格,不符合同等情况同等处理的基本法律原则。

原审法院在判决撤销原审被告所作复议决定的同时,并未责令原审被告重新作出复议决定,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予补充判决。综上判决:一、维持临清市人民法院(20xx)临行初字第7号行政判决;二、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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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股权转让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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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

注册地址:

: 职务: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鉴于:

1. 公司是一家于 年 月 日在 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注册号为:

法定地址为: ;

为:

法定代表人:

2. 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 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 元,占 注册资本总额的 %。

3. 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 的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定义: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合同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 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 合同生效日: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

3. 合同签署之日: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

4.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 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 %股权。

6. 法律、法规: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 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等。

第一章 股权的转让

1.1 合同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 年 月 日。

1.3 转让价款

本合同标的转让总价款为 元(大写: 整)。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并将该发票送达受让方。

第二章 声明和保证

2.1 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2.1.1 出让方为合同标的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合同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2.1.2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1.3 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2.1.4 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2.1.5 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本合同生效后,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

出让方保证其向受让方提供的 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

2.1.6 出让方保证,在出让方与受让方正式交接 股权前, 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政府许可,批准,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钙等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失效的潜在情形。

2.2 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2.2.1 受让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合同标的的条件,不会因为受让方自身条件的限制而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

2.2.2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收购合同标的,受让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让方丧失其对 %的股权,对该部分股权,出让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受让方根据有关法律及 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2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出让方应负责组织召开 股东会、董事会,保证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就 章程的修改签署有关协议或制定修正案。

3.3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出让方应与受让方共同完成 股东会、董事会的改组,并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

3.4 在按照本合同第3.3条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 日内,出让方应协助受让方按照 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机关办理变更

登记。

3.5 所负债务以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附件1)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受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出让方亦不得以 资产承担偿还责任。

3.6 出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负责将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 资产负债表(附件2)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收回公司。

第四章 保密条款

4.1 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出让方与受让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 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出让方与受让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4.2 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

第五章 合同生效日

5.1 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方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5.1.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载日期,本合同即成立。

5.1.2 出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出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受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受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出让方按本协议第3.6条约定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 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第六章 不可抗力

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响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费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国际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6.2 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可暂停履行上述义务。暂停期限,应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未履行的义务。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因此提出暂停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 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质、地点、范围、可能延续的时间及对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影响程度;发出通知的一方必须竭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6.3 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产生争议,请求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负举证责任。

6.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7.2 如出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3 如受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如果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则受让方应向出让方赔偿出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4 若受让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若出让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

7.5 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等),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6 根据本协议第3.5条规定, 所负债务以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若债权人要求 依法承担偿还责任且公司也已实际履行给付义务的,则出让方应在公司履行给付义务之日起 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若出让方在本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部分按本次转让 %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出让方未支付部分款项由受让方向公司支付。

7.7 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出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若出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 %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7.8 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受让方应在收到出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若受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受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 %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出让方。

第八章 其 他

8.1 合同修订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8.3 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于合同签字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8.4 通知

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 书写,并以 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达。如以 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

8.5 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8.6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 公司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8.7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存档 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出让方: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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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食品安全议案提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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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提案人:农工党xx市委会

【案由】

近年来,我市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的环节,主要是基层(县及以下)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存在中医药整体服务能力水平滞后、基层中医药人才缺乏、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滞后、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进展较慢、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投入不足、技术力量不强等问题。

【建议】

一是完善硬件建设,重点帮扶,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中医馆建设,进一步推行“医联体”的模式,扩大“医联体”的试点医院,加大对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的基层医疗单位的扶持力度。二是降低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招聘门槛,缓解基层中医药人员招聘难、引进难等问题,同时加强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三是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建设、发展一批中医特色专科,同时引导基层开展中医重点专科及特色专科申报评审工作。四是投入资金,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诊疗设备配备,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五是加强中药使用的管理,经省食药局批准的院内中药自制剂在全市医疗机构内流通使用,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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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幼儿园聘任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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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聘任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意愿,甲方招聘乙方为____艺术幼儿园员工,聘任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续签。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工作。并严格遵守园方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幼儿园要求服从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甲方每月5日前以货币形式依照本园工资标准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3、乙方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不称职或严重影响幼儿园声誉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甲方以非法手段强迫劳动或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乙方不再续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在提出辞职一个月内,未经甲方同意对工作不负责,造成影响者,乙方要赔偿甲方的损失(数额为乙方当月的实得工资)。乙方以任何方式外泄本园机密、重要文件、资料和教材以及本园技术手段的,需赔偿损失。

5、乙方的劳保福利保险已在工资及奖金中对兑个人,甲方不再额外支付。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x年x月x日

-------

一、聘方(甲方):新世纪幼儿园 法人代表(负责人):

应聘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二、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一年)

三、聘请待遇:

1.每月 ( ) 元,假期不付,临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2.奖金:按园教师考评方案兑现.

四、其它事宜:

1.甲方根据本幼儿园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忠实饯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因乙方有工作失职,不能胜任,不服从学校安排,与同事、不能和学生和睦相处,教学质量低下等不利于幼儿园工作的现象,学校有权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发款项,特殊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在工作期间首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如因失职、失误造成幼儿在园发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的30%,乙方承担70%。

2.押金:乙方一个月工资80%

3.乙方在聘期内未经幼儿园允许(或解聘)不得随意辞职外流、学习、离岗等,否则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幼儿园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在本园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聘期被本园解聘或经本园允许主动辞职,次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6.甲方在工作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及奖金。

7。乙方聘期已满位续聘并交清各种财物,甲方将乙方押金、工资、奖金一律照发,否则酌情处理。

8.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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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变更董事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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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及变更董事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增补及变更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三、我们同意提名李江涛先生、王慧女士、王虎根先生、王广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仅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及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石少侠     杨胜利

20xx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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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对人大议案的回复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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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提案积极回复

接到市局转发的淄博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关于矿山开采及渣土车运输撒漏等扬尘污染问题的提案,环保基金管理处积极与提案的人大代表进行了对接,并再次组织人员协调公安、国土、安监和城市执法等部门进行了检查。

全市矿山共投入整治资金23903.34余万元,硬化矿区联接主干道专用道路79.93余公里,矿区储料场所架设防风抑尘网223435余平方米,矿区进出口建设标准车辆冲洗平台65套,订购密闭式罐装运输车辆123辆。针对散装运输车辆,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先后2次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车辆密闭运输的相关文件,并召开了现场会,同时对运输散装物料的运输车辆进行了整改,从源头上遏制了扬尘污染,有效降低了运输过程中因路面颠簸、车辆未密闭造成的物料抛洒和道路扬尘污染。

但是检查发现,个别矿山采取夜间无序开采,造成扬尘污染。部分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特别是渣土运输车辆,存在着超载、闯红灯、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段行驶及沿途撒漏现象,造成二次扬尘污染。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人大代表提出的提案,我处积极回复,并进行了处理,同时加大了后督导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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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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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三河福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设立三河福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加快食品健康产业的发展,依托公司与中国农业大学的校企合作纽带,及公司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和公司现有产品的结构状况,公司拟设立三河福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负责公司未来的食品营养健康产品产业的生产开发业务。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生产固体饮料、益生菌(乳酸菌)冻干粉、益生菌(乳酸菌)冷冻制剂食品及保健品;生产用于食品保健品的酶制剂、新型食品保鲜剂等食品添加剂。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以工商登记为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设立并购基金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同意公司与深圳市和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合伙创立企业的相关文件,为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规避风险,公司决定成立三河福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 亿元,负责对外投资业务的项目调研、论证等前期基础工作。该公司的设立尚需经 20xx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书为准。

特此公告。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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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会会议议案_议案_网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议案,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1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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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议议案

20xx年全国两会正在热火朝天的进行中,咱们工会界的代表都提了哪些提案呢?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工会的会议议案,提供给大家参阅。

工会会议议案范文一

职场女性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委员们关注的话题,尤其是在实施“全面两孩”背景下,如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之一。

今年两会上,工会界委员就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一共提交了3份提案,主要针对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督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落地、推动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与生殖健康研究等内容。

“女性具有不同于男性的生理、心理和家庭分工特点,而女职工的生育具有特殊性和社会性,需要全社会共同承担起责任。”张世平委员在会上带来了一份《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提案》。

张世平委员建议,国家应健全完善生育保障政策,加强政府扶持力度

通过社会保险统筹等方式减轻二孩母亲育儿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利用税收优惠等措施降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减少因此而产生的对生育妇女的就业歧视。

推动建立健全生育成本分担机制,实现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成本社会化。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完善社区配套教育体系和儿童医疗机构建设,推动全社会强化保障女职工生育权利的意识。

而另外两份提案则分别是《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提案》和《关于推动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与生殖健康研究立项工作的提案》。两份提案关注到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执行、“四期”保护、生育保险落实等内容,提出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政策、加大重点领域监察工作力度、修订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规定执行等建议。

工会会议议案范文二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以“在推进结构性改革中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为题,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作大会发言。此外,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年共有3份委员大会书面发言,分别是《积极稳妥推进“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帮助城镇集体企业摆脱困境促进集体经济创新发展》、《深入开展行业集体协商 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此次工会界别的提案建议十分注重民生保障,内容涵盖职工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健康等方面。充分反映职工群众诉求,提出相应的建议举措,努力推动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充分体现了对一线职工、农民工、女职工、教师等群体利益的关切。同时,本次提案建议还特别关注到了我国的健康养老问题。

20xx年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有关产业工会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从加强支持引导、合理规划、规范发展的角度积极献言献策,中华全国总工会还提交了《关于在化解钢铁行业产能过剩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与就业工作的提案》等有关部分行业发展的提案建议。

据了解,20xx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共提交40多件提案建议,从提案建议办理情况来看,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回复。去年总工会界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加强环卫工人权益保障的界别提案,被政协列为重点提案进行督办,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环卫工人权益保障问题,职工服务和待遇得到提高,真正温暖了广大环卫职工。

工会会议议案范文三

20xx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总工会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关注的重点话题。

总工会界目前从各地征集的大会书面发言和提案建议主要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女职工、困难职工、职业病职工、农林场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等群体利益,聚焦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健康等方面,特别关注了钢铁、水泥、林业等转型升级产业中职工权益维护问题。

立法及法律法规修改提案建议有6件,包括制定《企业民主管理法》、《集体协商法》和修改《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司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对开展法律实施情况检查和加强劳动相关机构设置也做了充分准备,如建议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在全国人大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门委员会、在人民法院设立劳动法庭等。

从加强支持引导、合理规划、规范发展的角度,提交了有关部分行业发展方面的提案建议。

分别是:《关于在化解钢铁行业产能过剩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与就业工作的提案》《关于加强政府对清洁清洗市场管理监督的提案》《关于加速建设我国视光技术人才培养体系保障广大民众视力健康的提案》《关于取消散装水泥基金的提案》《关于在林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提案》。

养老问题已日益成为民生“痛点”和社会难点。截至20xx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22亿,占总人口的16.1%,其中有相当比例的老年人处于失能、半失能状态。为此,总工会界委员将在两会期间提交系统提案,提出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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