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保单质押贷款的意义【汇总20篇】

浏览

5418

范文

1000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4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人(借款人): (以下称甲方)

委托人(配偶): (以下称乙方)

借款合同编号:

住房公积金贷款帐号:

储蓄代扣卡号:

银行自营资金住房贷款帐号: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号:

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

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帐号:

单位按月住房补贴帐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 (以下称丙方)

甲方和乙方提供经单位签章的《委托提取住房资金申请书》,委托丙方按照《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委托银行按月提取住房资金用以偿还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以下合称住房资金),并将资金划入甲方代扣账户内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甲方和乙方在签署本委托书时已仔细核对并确认填写的内容无误,已知悉委托提取住房资金的相关规定,并与丙方达成本协议:

1.甲方当月还款(不含提前还款和担保公司代偿还款)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由丙方按照《关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委托银行按月提取住房资金用以偿还贷款的有关规定》,提取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账户的资金并划入甲方代扣账户。

2.丙方在甲方足额偿还当月贷款本息后,根据甲方当月还款金额进行提取。

(1)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账户余额大于按月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丙方按甲方本月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金额提取。

(2)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账户余额小于按月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丙方按甲方和乙方各住房资金账户保留壹元后的余额提取,不足部分甲方应及时补齐,否则造成代扣还款失败,按逾期处理。

3.提取住房资金顺序依次为:甲方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乙方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甲方住房公积金、乙方住房公积金。

前一顺序账户内资金提取完以后,再提取下一顺序账户内的资金。

以上各账户划款后至少应保留壹元余额。

4.本协议经三方签章后,首次提取时生效,在提取住房资金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或在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账户全部注销后自动终止。

甲方和乙方自愿终止本协议书时,应到丙方办理终止手续。

5.甲方或乙方单位变动、夫妻关系变动、住房资金账户变动或代扣账户变动时,甲方和乙方应及时到丙方办理本《委托提取住房资金协议书》终止,并重新申请委托提取住房资金。

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6.本协议生效期间甲方按月还款凭证不能作为住房资金还贷提取凭证使用,不能办理柜台提取。

7.甲方提前偿还的贷款部分或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的贷款部分,甲方和乙方应按照《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到柜台办理提取。

8.甲方和乙方应及时通知单位本协议的签订和终止,保证单位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领取委托提取住房资金凭证。

9.由于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金额存在不确定因素,甲方应于每月代扣还款日之前查询代扣卡内的余额,并在代扣卡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以确保按月足额归还贷款,代扣卡内余额不足造成的贷款逾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10.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如期划款时,甲方和乙方有权到丙方投诉,丙方必须认真办理,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解决。

由于甲方和乙方提供的身份证、贷款帐号、住房资金帐号、代扣卡号或其他原因造成划款失败,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责任;由于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划款失败,丙方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帐务调整。

丙方在甲方和乙方投诉十个工作日内未能予以答复和解决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11.甲方和乙方必须用正楷填写相关内容,字迹必须端正清晰;甲方和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签章均属真实。

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和一切后果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2024年个人车辆贷款抵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98 字

+ 加入清单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贷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出贷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贷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贷款事项

第一条 贷款内容及利息

1、 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大写______。

2、 贷款期限:自___ 年___ 月___ 日起至___ 年___ 月___ 日止。

3、 利息:按照月利率____ %,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 贷款的支付及偿还

1、 贷款的支付:贷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贷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贷款收到条。

2、 贷款的偿还:本贷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贷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贷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___天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

2、车架号____:

3、 发动机号: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3、 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___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车辆。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八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贷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贷款人) (盖章)

乙方:__________(出贷人) (盖章)

____年_____ 月______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担保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8 字

+ 加入清单

贷款人(以下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手机: 座机:

担保人承诺:担保人同意为乙方担保,对乙方的借款向甲方保证全额还款,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至此笔借款还清为止。

贷款种类:保证贷款

根据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在丙方提供担保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现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二条 实际借款日期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第四条 贷款期限:

借款期限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贷款利率:按 利率 计息。

第六条 结息、计息方式:固定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付息。

1、 按月付息。日利率=月利率/30天计算。逾期不还,计收罚息,按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2、 利随本清。一次性还本付息给甲方。逾期不还,计收罚息,按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第七条 还款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壹次还本给甲方,并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利息。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 乙方以个人财产和经营收入全额保证,足额还款。

2、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以借款方所签借据日期壹日内将款支付给乙方。

3、 丙方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及收入,为乙方提供全额保证。

第九条 特殊约定:

1、 乙方在使用本借款时进行非法活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付息

3、 乙方同意将此借款转入此帐户(或注明现金支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甲乙丙三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共二页,手填和打印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政府优惠贷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1407 字

+ 加入清单

政府优惠贷款合同范本

本次的贷款合同是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网介绍的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约定,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均有其相应的确定含义。下列术语有如下含义:

1.1 “贷款人”:指中国进出口银行,系中国政府授权承办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的银行。

1.2 “借款人”:指_______________,系由项目所在国政府选定并经货款人同意,负责将本贷款转贷给最终用款人的机构。

1.3 “项目国”:指__________(国家),系本贷款资助项目的所在国。

1.4 “最终用款人”:指经由借款人转贷、最终使用本笔贷款的机构。

1.5 “保证人”:指__________(名称),系由项目国政府或借款人选择,并经贷款人认可,为借款人按时将本贷款项下的债务归还给货款人提供保证的机构。

1.6 “贷款期限”:从本贷款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规定的全部债务清偿日止;包括用款期、宽限期和还款期。

1.7 “用款期”: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规定的最后一次提款日止。

1.8 “宽限期”:自用款期结束日起至协议规定的第一笔还本日止。在宽限期内,借款人只付息不还本。

1.9 “还款期”:自宽限期结束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偿日止。

1.10 “协议”:指本协议文本及其附件。

第二条 贷款条件及使用

2.1 贷款人在此优惠贷款协议项下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总额不超过__________(金额)的贷款。为此,贷款人将在其账簿中开立一名为“___贷款账户”的账户(下称“账户”)该账户可用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及金额);借款人亦应在其账簿中开立一相应的账户。

2.2 上述贷款应用于资助__________与__________间签订的商务合同no._____ (见附件_____)项下的__________项目;使用本贷款的商务合同必须在本贷款协议签署后_____天内正式生效。

2.3 上述商务合同或其分包合同中所需物资、劳务或技术服务,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部分应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70%。

2.4 本贷款期限为_____个月,其中:用款期_____个月,宽限期_____个月,还款期_____个月。

2.5 本贷款适用利率为:

2.6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贷款承诺费及贷款管理费。但借款人可向最终用款人收取转贷手续费,年手续费为贷款余额的_____%。

2.7 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天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性地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为贷款总额的0.25%。

2.8 本协议项下贷款的使用及偿还均使用人民币记账。货款支取及借款人对贷款人的任何支付,均按照贷款人出账或人帐日中国官方公布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贷款人不承担贷款使用和偿还过程中发生的汇率风险。

2.9 上述提及的商务合同必须与本贷款协议的内容相互衔接不得在贷款协议生效前生效。

第三条 贷款的支取

3.1 本协议项下贷款的支取基于如下前提条件:

(a)有关的商务合同已经正式生效;

(b)借款人已按协议要求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

3.2 本协议签订后_____个月内可在“__________贷款帐户”项下支用贷款,用款期的截止日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双方同意此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期申请必须在用款期到期前30天内,由借款人授权签字人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在此用款期或经双方同意的延长期结束后,贷款仍未支用部分应视为自动撤销。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870 字

+ 加入清单

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申请书编号:_________

一、借贷双方:

1.借款方:_________

工商执照: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外汇开户银行:_________

外汇帐号:_________

2.贷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按当天牌价买入价计算):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抵押的外汇:币别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六、抵押外汇的来源:_________。

七、借款偿还: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抵押外汇的使用权归贷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赎回外汇。抵押期满,借款方应全额归还借入的人民币,赎回原数额抵押的外汇,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如借款方到期无力赎回,贷款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的外汇,以抵偿借方所欠的贷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汇作抵押的,仍由借款方对原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履行偿还外汇本息的义务。

九、抵押人民币贷款与用作抵押的外汇,相互不计利息。

十、贷款监督:贷款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借款方的贷款使用情况,借款方应积极配合,给予方便,始借款方违反合同规定,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予以罚息处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偿贷款之日止。以上条款经双方盖章签字以后,借贷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现金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做好国家土石方工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愿向乙方提供________左右的土石方工程量,供乙方承揽施工。

二、乙方愿拿出________万元现金,抵押给甲方,以表示诚意。

三、甲方愿为乙方承揽工程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包括及时签订承揽合同等。

四、乙方应备好土石方资质,爆破资质,组织好施工人员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

五、本协议自甲方后拿到现金后生效,并与乙方联合办公不分离,直至合同签订并生效。

六、本协议遵循自愿互利的原则。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若合同不能签订,与乙方无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签订生效后自行作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机动车质押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08 字

+ 加入清单

抵 押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注 册 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质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注 册 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 的《典当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名下有权处分的动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动产质押。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质物

1.1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所持有的:

(1) 质押物名称

(2) 数量

(3) 型号

(4) 发动机号

(5) 车架号

质押物明细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1.2 经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质押车辆的评估现值共计人民币大写( )。甲方用于质押担保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1.3 质押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可以延期三个月,延期期满乙方有权通过一切手段处理质物,来保证借款本金及所有息费的全部清偿。

第二条 主债权和质押担保

2.1 被担保的主债权

2.1.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本金__________(¥ )整,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实际起始日期以乙方收到相关车管所质押备案证明资料后当金发放日及本金息费全部结清日期为准)。

2.1.2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提前到期的情形。

2.1.3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合同为准。

2.2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综合服务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序的优先受偿权。

2.4主合同变更。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质权人给予标的公司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质权人与标的公司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三条 质物移交与保管

3.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必须将质押车辆留置在乙方制定的地点,并向乙方移交机动车登记证、车辆保险单及其他乙方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直至本合同担保债权全额偿清时为止。

3.2质物及相关资料的。在甲方清偿典当借款本金及息费后,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办理权利质/质押注销手续,并归还收执保管的有关资料。

第四条 质押登记及费用

4.1质押登记

4.1.1出质登记。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合同双方认同,出质人全权委托质权人办理质物的质押登记手续。质物在未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期间,质押事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4.1.2解除质押登记。主合同项下所有债权获得全额清偿,质权人可解除质押,配合出质人办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

4.2质物的评估、保险、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登记、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质物拍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均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五条 质物保险

5.1本合同生效前,质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质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质物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5.2甲方应为质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5.3甲方办理或变更质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质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六条 双方陈述及保证

6.1甲方保证:

(1)本质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质押、转质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6.2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转让或以质物提供担保;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3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质物的,其所得价款应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用来清偿担保债权。

6.4质押期间,质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产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财产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6.5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6.6质押期间,质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6.7质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质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上述原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6.8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质押车辆和票证资料。如果质押车辆出现损坏和丢失,甲方应首先从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理赔,不足部分按《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由乙方负责;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8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9因质物质押时和质押期间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质权的实现

7.1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措施提前实现质权。

7.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7.3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7.4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质物,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7.5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 质物的返还

8.1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质物。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因隐瞒质押车辆存在共有、事故、交通违章肇事、争议、被查封或已设定其他担保等情况的:

(1)甲方应按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项违约金乙方直接于收取本息时一并收取;

(2)同时甲方应另行提供合法的质押物,该质押物应征得乙方同意;

(3)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损失。

9.1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或质押、转质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及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等值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提前收回贷款等其他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9.2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9.3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9.4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5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10.2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10.3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10.4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10.5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10.6本合同自签订起成立,自质物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10.7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8甲方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10.9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质押登记机关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完全一致,不存在歧义,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

合同签署地: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存单质押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40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内,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___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年(或为:________________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合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浅谈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讲话稿_安全稳定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078 字

+ 加入清单

浅谈安全生产重要意义讲话稿

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巩固社会的安定,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重要的稳定政治环境具有现实的意义;对于保护劳动生产力,均衡发展各部门、各行业的经济劳动力资源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增加社会财富、减少经济损失具有实在的经济意义;对于生产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质量,有直接影响。本文是关于浅谈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讲话稿,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大家好!

安全生产总是反反复复地讲反反复复地强调,既可以说是“炒旧饭”又可以说是老生常谈,原因不仅它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责任重于泰山,而且最重要的是安全生产是最大的资源节约,所以又不得不讲不得不谈,还必须要时时警钟长鸣。

为什么说安全生产是最大的资源节约呢?最主要的就是因为“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也是最重要最宝贵的,同时大家知道每个人的生命仅仅只有一次。”对此,其理由主要有三:首先是随着时代不断向前发展和不断进步,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人力资源已经上升到第一资源的重要位置了。人力资源今天之所以能够成为第一资源,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人是万物之灵,只有人才具有主观能动性。然后是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责任重于泰山,也就是讲安全生产的好与否将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保障好与否。其次是安全生产的最终目标和任务就是为了巩固社会安定,为维护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生产力,均衡发展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经济劳动力资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增加社会财富,减少或减轻经济损失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家庭的幸福和提高生活质量都具有直接的影响,所以说安全生产是最大的资源节约。

因此,无论哪个部门或行业,在生产(工作)中都必须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地树立起安全生产就是最大的资源节约的思想,在安全生产日常的管理、监督与考核工作中,做到“三个坚持管理”,最终实现最大限度地杜绝或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和劳动人员伤亡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尊重职工群众,爱护职工群众,维护职工群众的人身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消灭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目的。更重要的是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的提出和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企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要求用较短的时间、较少的环节和较少的代价,最大可能的满足企业发展需求;而坚持和推行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突出职工群众的中心地位,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实效,确保安全生产的有序可控、长期稳定,就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本前提和保证。二是当前的安全管理方法,虽然采取了“安全性评价”、“危险点预控”等方法,但与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当前急需一种更为科学而又行之有效的方法来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和推进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管理是当前推进安全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它不仅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迫切要求,也是其他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的迫切要求,而且它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

为此,作为领导干部或是企业以及各行各业的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与考核的过程之中,必须要牢固地树立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把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放在生产的首位。只有人人都牢固地树立起了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才能落实到实处,才能管理、监督与考核到位,才能最终实现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只有实现了生产安全,才能最大限度地达到资源节约的目标。

安全生产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就是要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考核的全过程之中坚持依法依规管理,不能违规。因为,安全生产是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大家都清楚事故是安全生产中的“杀手”,它不仅会给人民的生命带来严重伤害,而且还会给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给社会带来震荡。虽然每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会立即全力组织抢救、抓紧时间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相关单位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但是此时此刻我们为之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已经是太大太大了吗,应该说是悔之晚矣。

法之制定,原则为先;法之威严,重在执行。温家宝在20xx年1月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由此可见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要坚持依法依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多么重要。为此,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考核的全过程之中,不仅必须要坚持依法依规管理,不能违规,而且还必须要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不能“心慈手软”。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心慈手软”或不敢坚持原则就意味着对责任的放纵。

法之威严,重在执行。关键之一是要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坚持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舆论宣传、理论学习、普法教育、专业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方法,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能够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社会每一位劳动者或企业职工都能自觉参与到安全生产依法依规管理之中。关键之二是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或企业职工在生产操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坚持不违反劳动纪律、坚持不违章操作、坚持不违章指挥;主动做到“自己不要伤害自己;自己不要伤害别人;自己不被别人伤害;自己监督别人不要伤害别人,把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变为社会每一位劳动者和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关键之三就是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管理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工作职责,要坚持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敢于坚持原则,决不能为了眼前利益、局部利益或是个人利益而放弃原则。放弃原则,最终不仅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难以实现,而且最大可能的节约资源也将会成为一句空话或大话。

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要坚持防患未然,不能“马后炮”或事后“诸葛亮”,要做到事前“诸葛亮”。

现在无论是从报纸、广播电视或是网上以及从其他新闻媒体获得的信息,多年来在煤矿、矿山、交通以及其他行业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除了因为自然灾害人类无法抵御和抗拒造成的重特大事故之外,其他在生产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事后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肃而认真地查处,结果事故最终的主要或直接原因绝大多数往往都是责任事故。所谓的责任事故简单的讲无非就是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或考核不到位、执法不严格、违规违章操作、违规违章生产或者是违规违章指挥所导致。

每次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我们经过认真调查分析之后,其结果往往都是责任事故为多。既然其结果往往都是责任事故为多,为何不注意加强事前防范和严格执法?试问,假设一个人连最宝贵的生命都不存在了,又从何谈得上富有或财富?从某种意义和一定的程度上讲人只有生命的存在,安全生产有了可靠和根本的保障,身体健康就是最大的财富。为此,在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应该一定要从已经发生的许多重特大事故中吸取血的经验教训了,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用典型的事故案例教育广大职工群众,时时警钟长鸣,提醒大家牢记安全生产就是福。千方百计做事前“诸葛亮”,千万不要做“马后炮”,最大限度地把重特大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总而言之,只有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坚持防范未然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社会劳动人员和企业职工的伤亡,安全生产就是最大的资源节约。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出口信用证抵押外汇贷款合同样本下载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外汇,全文共 1446 字

+ 加入清单

出口信用证抵押外汇贷款合同样本下载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_________的信用证。

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_。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第五条 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款第一点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出运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款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 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_________%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2024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57 字

+ 加入清单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XX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国家助学贷款示范文本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币别)_________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质人执_________份,质权人执_________份,_________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质权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信用社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

助学贷款质押合同范本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范本下载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20__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合同范本

信用助学贷款合作合同

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常见问题

助学贷款的质押合同

个人助学贷款合作合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银行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588 字

+ 加入清单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账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除《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缴纳壹仟圆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646 字

+ 加入清单

编号:

借  款  合  同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编号: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

借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基本帐户开户行:

账    号:

贷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                       。

1.2 金额(大写):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 利率执行: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计算

2.5.1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5.2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 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                  放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 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 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 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到期日                   还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义务

6.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6.4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6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九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9.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9.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条 扣划约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0.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0.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0.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私企保单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99 字

+ 加入清单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贷款公司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151 字

+ 加入清单

借 款 人:林加(以下简称“借款人”) 身份证号:350500X 电 话: 电子邮箱:

贷 款 人:泉州台商投资区永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黄达平 电 话:0595-68181399

电子邮箱:

保 证 人:郑国伟(以下简称“保证人”) 身份证号:3505003 电 话: 电子邮箱: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章 借款额度

第1条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间内可向贷款人申请最高借款额度为(小写)¥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二章 借款用途

第2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仅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用途。

第二章 借款额度有效期

第3条 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借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壹拾贰个月,自月年日止。

第4条 贷款人有权随时对借款额度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如出现本合同第七章述明的情形,贷款人有权调整上述借款额度的最高额度、有效期间或停止向借款人继续发放贷款。

第四章 借款额度的使用

第5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的有限期间内,只要贷款人对借款人尚未收回的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该最高借款额度,借款人可根据实际需要,一次或分次申请使用借款额度,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用途、利率及还款方式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借款凭证》为准,在最高额度有效期内,借款人填列借款凭证即视为向贷款人申请提款,无需另行填列借款申请,双方签署的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条 借款人使用的借款累计余额(即使用中尚未清偿的借款本金累计数额)在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内的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最高借款额度。在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内,借款人对已清偿的借款额度可再次申请使用,且每笔贷款的到期日不受额度到期日所限制,未使用的借款额度在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届满后自动取消。

第7条 借款人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内申请使用借款额度,每笔借款的开始使用日期(提款日)不得超过借款额度有效期间的截止日。若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调整,则该截止日为调整后的截止日。

第8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额度时,均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款申请:

8.1 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经年检合格的借款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明;借款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2 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相关担保文件已生效,抵押权/质权已设立; 8.3 借款人没有发生并持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虽发生违约事件但已得到令贷款人满意的解决或得到贷款人的豁免;

8.4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五章中所做出的任何承诺到借款申请日均得到信守;

8.5 至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时借款人财务状况与签订本合同时基本相同,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第9条 借款人可在本合同中指定最多不超过两个账户为借款账户,当《借款凭证》所填列的账户与本合同借款人所指定的借款账户不符,贷款人可拒绝发放贷款,但对于按《借款凭证》借款人所指定的借款帐号发放的贷款,贷款人无需承担责任。

第10条 利息

10.1 借款人应在每一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自上一结息日的次日或贷款日(含该日)起至该结息日(含该日)之间产生的利息,以及于该结息日到期的本金(如有)。

10.2 贷款人对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又未获准展期,自逾期之日起(含该日)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执行罚息。

10.3 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资金的,就其违约使用的贷款金额自违约日起(含该日)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执行罚息。

第11条 借款人应按借款凭证记载的借款到期日足额还款。如遇还本日或结息日为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借款人应如期将本金及利息转入贷款人的贷款账户中。如因借款人遇还本日或结息日为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构成借款人逾期,借款人应按逾期利率支付逾期罚息和复利。

第12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债权:(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贷款人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第13条 对单笔借款,借款人可提前向贷款人偿还全部本息,提前还款应至少于实际还款日前贰拾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和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五章 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14条 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14.1 借款人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拥有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并履行本合同,并已取得了签订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的许可、批准、登记及备案;

14.2 借款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全部内部授权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借款人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不会与其现行章程和内部规章或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相抵触;

14.3 本合同签署时,未发生也不存在任何针对借款人提起的、可能令借款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司法或行政机关的执行程序,或其他潜在的重大纠纷;

14.4 借款人不存在任何未向贷款人披露的重大债务或或有负债; 14.5 借款人保证其提供给贷款人的全部资料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借款人未遗漏和隐瞒任何重要的事实;

14.6 借款人保证按本合同和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

14.7 借款人将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14.8 借款人将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控制的公司的有关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按时向贷款人提供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副本;

14.9 借款人或其控制的公司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条第15.3款约定的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14.10 借款人如进行合并、分立、兼并、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资产转让、联营、投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和解/重整/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权益的行为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14.11 借款人在未清偿完借款本息前,不得向他人提供超过其控制的公司的净资产额的担保;

14.12 借款人保证不会通过单笔或多笔交易或一系列交易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控制的公司的任何重大资产,经贷款人同意的除外;

14.1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变更住所地、名称,或借款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人事变动时,应在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4.14 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承诺,或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物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时,借款人保证立即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4.15 如借款人需向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必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第六章 贷款人的权利及义务

第15条 借款人申请使用借款时,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及贷款人自身的可用资金额度来决定发放贷款的期限、金额、利率或自主决定是否发放贷款,贷款人对此不存在违约事宜。

第16条 贷款人有权根据需要随时了解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资料。

第17条 贷款人对基于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而获知的,借款人要求保密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义务,未经借款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给无关的当事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7.1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权机关或贷款人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进行的披露;

17.2 在贷款人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或者协议由第三方对本合同

项下债权进行委托或信托管理,或者进行其他方式的资产证券化安排时,贷款人向该第三方,以及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向相关的当事人进行的披露。

第七章 额度的调整与加速到期

第18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贷款人有权根据以下情形调整或取消借款额度,以及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已提取的借款;

18.1 借款人及其控制的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或已经发生重大经营困难; 18.2 与借款人及其控制的公司经营相关的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18.3 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18.4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涉及个人或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重要材料,或者拒绝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授信额度情况和公司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的;

18.5 借款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合同或协议或单方做出的承诺或保证,对其他债务构成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已被其他债权人宣告加速到期或可能被宣告加速到期;

18.6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未生效、无效、被宣布撤销,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担保义务,或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或担保人其他任何承诺中约定的任一义务或承诺,或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而借款人未能按贷款人要求另行提供所需新的担保的;

18.7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18.8 借款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以及有其他损害贷款人权益的行为;

18.9 借款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或其他任何承诺中的任何一项义务;

18.10 借款人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其他司法行政程序,可能对借款人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

18.11 借款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8.12 借款人在作出本合同第五章中任何一项事实陈述时,在该事实陈述的任何重大方面存在着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贷款人违背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和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章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19条 保证人对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20条 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

第21条 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为多个保证人的共同保证,各保证人对全部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任一保证人的违约行为都将视为全体保证人的违约行为,并且,各个保证人之间互为代理人,任一保证人的同意、接受或知悉都将被视为全体保证人的同意、接受和知悉。

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确定;

(一) 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届满;

(二) 依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主债权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

(三) 法律规定的被担保的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23条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确定,发生以下效力:

(一)被担保的债权确定时未清偿的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履行期限是否已经届满或者是否附加有条件,均属于被担保的债权范围;

(二)被担保的债权确定时,本合同第20条中约定的除本金外的所有款项,不论在确定时是否已经发生,均属于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

(三)自被担保的债权确定之日起,至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若借款人发生未依约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形,贷款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保证人应立即向贷款人清偿相应的债务。

第24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两年。

第25条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确定后,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包括借款合同约定的提前到期的情形),贷款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应在接到贷款人书面通知之日履行代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义务。

第26条 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贷款人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第27条 保证期间的约定:

27.1 保证期间,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无需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7.2 保证期间,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展期或增加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本金数额或借款人转让债务的变更外,其他变更不必取得保证人同意。

27.3 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经营机制变化、注册资本变动、股权变动、申请重组、和解、破产或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任何重大资产等事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货款人;保证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变化,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货款人。

27.4 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任何足以影响贷款人权益安全的行为,应当提前二十日通知乙方,并获得贷款人同意并按贷款人的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27.5 保证期间,保证人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27.6 贷款人与借款人就本同项下的其他债权债务签订合同或协议无须另行通知保证人。

27.7 保证人知悉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事实发生或可能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发生违约行为、停业、破产等,应立即通知贷款人。

27.8 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保证人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或其他资料。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28条 违约责任

28.1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8.2 因借款人/保证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保证人应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章 附则

第29条 本合同经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第30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各方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均由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31条 在借款额度有效期间内,借贷双方依本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所有文件(包括不限于《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等各类凭证)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

第32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借款人壹份,保证人壹份,贷款人贰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33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3.1 本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

33.2 借款人指定的借款账户:

(1)开户行:

户名:

账号:

(2)开户行:

户名:

账号:

33.3 其他:

在签署本合同时,贷款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借款人和保证人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各方对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议,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借款人: (盖章)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保证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408 字

+ 加入清单

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

│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

│ 抵 押 合 同 │

│(封面) │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

│ │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

│住所: 住所: │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邮政编码: 电话: │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邮政编码: │

│ │

└───────────────────────────────────┘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

2.地号

3.土地面积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来源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8.房屋建筑面积

9.共有权份额

10.房屋所有权证号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积

2.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

8.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转让、出租、出售。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八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九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甲方(印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抵押物清单(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46 字

+ 加入清单

抵押权人(贷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发展商)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第二条 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1、“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5、“担保人”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子问题开始}第三条 贷款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子问题开始}第四条 供款

一、供款按贷款期限以第一个月为一期,采用定额月金偿还方式,共_________期;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月供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1+贷款期月利率)还款期数=_________款额 (1十贷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人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子问题开始}第五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子问题开始}第六条 提前还款之规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子问题开始}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物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子问题开始}第八条 房产抵押之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之房产抵押是指:

1、地产之权益抵押:即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经监证之后,由抵押人将该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应拥有之全部权益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

2、房产抵押:即抵押人将其所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以抵押人名义购买之房产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本合同贷款之抵押物。

二、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须将其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交给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保管。抵押期间,对抵押物进行确权,申领产权证时,须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有关购房发票、《房地产证》等抵押物之证明文件之正本将由抵押权人保管,并作为本合同抵押物之凭据。

三、抵押人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与抵押权人无关,抵押权人不负任何责任。

{子问题开始}第九条 房产保险之规定

一、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抵押权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险公司一次性为该房屋投保,保险额不小于购买该房产的总价款额,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调整而抵押人选择延长供款期数,原房屋保险到期后需补办保险。

二、抵押人在为该房产投保之后,必须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正本交给抵押权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抵押权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则该房产保险单项下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不足之款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

五、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权人应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同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子问题开始}第十条 房产抵押之解除

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不论届期满与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后,即可联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注销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

{子问题开始}第十一条 抵押房产之处理条件和权利:

一、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依法处置该房产并通知担保人履行连带担保职责: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条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规定之任何应付欠款。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催收应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还款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自欠缴之日起连续满6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应计罚息)

3、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查封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4、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5、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产作非法用途,引致当地政府对该抵押房产可能进行没收或处理。

7、抵押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绝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责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抵押房产出售、出租、抵押、赠与、转借、托管或其他方式处分。

9、抵押人不按时缴交有关购房合约或抵押物的任何税款(包括地税、或有关政府部门所征收的其他税项)或有关抵押物之有关物业管理费用。

10、为公民个人的抵押人_________抵押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子问题开始}第十二条 抵押房产的处分及所得款项之规定

一、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同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抵押人要求还款的通知。若通知书之还款期届满,抵押人仍未能遵照该通知将有关欠款五条件地偿还予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即可依法认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适当方式处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分抵押物:

1、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出售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房产;

2、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租金及年期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房产及收取租金和其他收益;

3、经有关房产部门同意的任何其他处分方式。

二、抵押权人依据自本条第一款规定处分抵押物时,有权代表抵押签署有关抵押的买卖、出租这文件及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租单。

三、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物,抵押人不得为此向抵押权人提出任何损失赔偿要求。

四、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的事项,而担保人又未按时履行担保职责时,抵押人须将由出租或拍卖或变卖该房产所得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于偿付因出租或拍卖或变卖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2、第二用于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

五、抵押权人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余数不足以偿还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继续追究或由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六、抵押权人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去必须首先支付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及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外,还有剩余,抵押权人应将余款交给抵押人收讫。

{子问题开始}第十三条 抵押人之责任及权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必须:

1、向抵押权人提供详实之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2、主动依期清还本合同内所有欠款,则抵押人有权继续享用该房产。

3、按照抵押权人指定之利息率缴付未付欠款,直至该欠款结清为止。

4、向有关部门缴交该房产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诉讼。

5、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6、维持该房产之原状、整齐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和担保人,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有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8、在挂失或更改委托抵押权人扣款之活期账户时,立即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如有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二、抵押人出具委托书委托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申领《房地产证》(及)《房地产共有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并办理该房产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之《房地产证》(及《房地产共有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收执。

三、抵押人如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离开现有通讯地址,而不能亲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条有关规定时,必须委托代理人代其执行本合同项下各抵押人自负。

四、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绝对不得擅自将房产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该房产。

五、抵押人将该房产出租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并征得抵押权人之书面同意,否则该租约无效,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30天内,租客即须迁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抵押人保证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和担保人。

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在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去必须首先支付与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外,余款不足以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须向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清付不足之款。还有剩余,抵押人有权要求将余款收讫。

八、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额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抵押人必须向抵押权人清付不足之款,如还有剩余,抵押人有权要求将该笔余款收讫。

九、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并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后,抵押人有权要求抵押权人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十、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抵押权人应收全部欠款,抵押人无条件同意抵押权人将该房产之抵押权益转给担保人。

{子问题开始}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之责任及权利

一、抵押权人在抵押人办妥抵押备案手续之后,以抵押人购楼款之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购楼房之发展商之账户。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二、抵押权人必须依照本合同之规定向抵押人收取供款。

三、依照本合同有关条款,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提前缴交部分或全部应付欠款时,必须知会抵押人。

四、抵押权人处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必须首先支付与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外,如果余数不足以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权人有权问抵押人追索赔偿或向担保人追索。如有剩余,应将余款交给抵押人收讫。

{子问题开始}第十五条 担保人之责任、权利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该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费用为限,保证额度并不从抵押物的担保额中抵扣。

2、担保期限:从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罚息和其他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二、担保人责任

1、在担保期限内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可直接从担保方在抵押权人下属之行、所开立之结算账户内扣收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欠款。

3、保证按“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列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并交付使用,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合同项下贷款全部贷款本息及欠款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同各项条款得以顺序履行,协助办理该抵押物业登记备案等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利益。

6、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抵押人要求将所抵押之物业退还或调换并经担保人同意后,担保人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

三、当担保人接到抵押权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履行担保通知之日起15天之内(以抵押权人发出通知的邮戳为准)不予答复即视同认可抵押权人可直接从担保人结算账户内扣收此笔担保之有关款项,担保人不得有异议。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抵押权人无条件同意将该房产之抵押权益转给担保人。

五、如担保人合并或分立,担保人在此声明:原担保责任无条件地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及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子问题开始}第十六条 其他

一、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之其他赔偿办法。

二、抵押权人、抵押人、担保人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要求,均应以书面形式表达为准。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发出书面通知,抵押人之邮送地址按抵押人填写的《个人按揭贷款申请表》中的邮送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信件在投邮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传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对方。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接受该房产之日起计30天内,持有效证件与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有关该房产之变更手续及继接抵押人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之一切权益和权力。

六、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索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如有置疑,需提供有关书面还款凭据,否则不得异议。

{子问题开始}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四、本合同适有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子问题开始}第十八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经公证处公证,并办妥抵押人所购楼宇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

二、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商品房预售契约”及“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三、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_________份,抵押人、担保人、公证处各执_________份。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机器设备贷款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商品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合计(元)货期

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备注

二、购销合同条款:

1、 结算方式、期限及开具税票: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采购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人民币__元整(¥__元整),供方收到货款当天向厂家订货。在__时间前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交货时间:从收到采购方付清货款后的 日内交货。

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 。

4、包装标准:按厂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5、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对讲机标准及行业标准。原厂包装,全新原装原厂产品及配件齐全,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资料齐全。

6、产品质保:产品在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保修壹年;保修期后根据损坏程度收取适当维修费,终身维修。

7、验收标准:产品送达采购方当日,采购方须完成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外观及包装等的验收工作,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指标进行验收。采购方对产品的全部验收工作,必须于自产品送达采购方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验收不合格,应于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方进行确认,供货方予以更换,否则将自动认定为产品被采购方验收合格。

8、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解除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有效。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合同纠纷或违约时,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决纠纷,以供货方所在地法院为本合同仲裁机构。

10、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或复印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委托贷款合同担保主体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80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河南省____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账户,委托款项存入该账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_________________

1、存单质押贷款;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

3、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

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贷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贷款。

五、委托贷款利率

1、委托贷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国家贷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贷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账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账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私企保单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5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自愿将其有权处分的财产质押给乙方,取得相应当金,到期后赎回。经乙方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质押典当的财产为:(附详细当物清单及出当人所有权证明):

(1)当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典当财产估价人民币 (大写)元整,实际典当额为 (大写)元整。月综合费率为 % ,(大写)元乙方给付当金时一次性扣收。利息为 %每月交付。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将当物移交乙方占有,从乙方实际收到甲方当物时本合同生效。典当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当物,并不得挪用。

第五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如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准转让质押物。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签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当金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当金及相关费用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完合同的,质押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当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当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当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外国政府贷款第一类项目财务代理委托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财务,全文共 161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财政部

乙方:代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_____________(贷款国政府主管机构名称)签署的贷款协定(或会谈纪要),_____________(贷款国名称)同意向中国政府提供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和币种)的政府贷款用于(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省级财政部门名称,以下简称借款人)根据《关于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债字〔1999〕230号)确定该项目为第一类贷款项目。根据借款人的推荐,财政部(以下简称甲方)审核同意该项目由_____________(代理银行名称,以下简称乙方)负责外国政府贷款的财务代理工作。

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或乙方与贷款国金融机构为该项目签署的对外金融协议中规定的贷款条件(包括贷款金额、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将贷款转贷给借款人。乙方不对项目进行评估,不承担贷款还本付息风险。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业务:

(一)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交下列文件:

1.甲方关于同意该项目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批复;

2.省级以上计划部门或经贸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或利用外资方案的批复;

3.代理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由银行列明具体内容)。

(二)审查借款人提交的有关文件。在审查文件时,如果发现问题而无法办理转贷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三)代表甲方与借款人签订转贷协议。在转贷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应将转贷协议草本报甲方确认,并在转贷协议签订后将副本报送甲方备案。

(四)建立必备的项目档案。

(五)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人委托的采购公司提交的申请,按对外金融协议和转贷协议的规定办理贷款项下提款手续,并根据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的提款回单,负责贷款的账务记录并通知借款人。

(六)按转贷协议的约定通知借款人偿还本息及支付费用。

(七)按对外金融协议的要求,办理贷款本息及费用的对外支付。

(八)受甲方委托对项目实施进行财务监督。

(九)如借款人未能按转贷协议的约定按时如数偿付到期的全部债务,乙方应进行催收,并应及        时将催收情况报告甲方。

(十)负责贷款项目的统计工作,向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项目统计资料。

(十一)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与国外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就项目执行、债务管理、统计数据等问题进行业务联系。

(十二)甲方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甲乙双方应就项目的执行情况定期交换意见。

四、乙方按甲方《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手续费收取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财债字〔20__〕74号)收取转贷业务费。

五、如借款人未能有效履行还款责任而导致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付费时,乙方应先行予以垫付。乙方应将对外垫付的本息、罚息及按国家规定可收取的有关费用的明细清单在下一个年度1月15日前上报甲方,并抄送借款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清单审核无误后,将采取财政扣款措施,按照实际发生额(包括本息、罚息和国家规定的可收取的有关费用)以相同币种或按实际拨付日银行外汇卖出价折算成的人民币在同一财政年度内拨付乙方。

六、乙方对外垫款所需的外汇将按甲方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甲方如未在上述第五条限定的本财政年度以内拨付垫付资金,按违约支付额以发生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按日支付违约金。

八、对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截止到该项目对外金融协议及转贷协议执行完毕。

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修改或补充的书面协议。修改或者补充的书面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以修改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签署。本协议正本两份,副本一份。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由借款人持有。

甲方:财政部

授权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理银行

授权代表: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