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广西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最新三篇)

浏览

771

范文

3

篇1:广西农村经营土地承包流转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928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事签订如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概况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_____亩的红枣地承包给乙方种植经营。

2、现该土地上现有已生长_____年的红枣树_____棵、生长_____年的红枣树_____棵、生长_____年的红枣树_____棵。

3、本合同约定的红枣地甲方在向乙方承包之前均管理妥当,红枣树均正常修剪,不存在红枣树死亡或其他不能种植情况。

二、承包经营期限

该土地经营权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承包费为___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年度承包费用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承包费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3、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其他年度承包费需于每年1月30日前支付完毕。

4、乙方支付承包金可以使用现金、转账等方式。

四、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使合同有效履行;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甲方不得擅自提高土地承包金;

3、甲方保障乙方独立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依约按时缴纳承包金及土地种植经营期间发生的水资源费、电费、土地租赁金等其他相关费用,不得无故拖欠,如拖欠承包金 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2、乙方在土地承包期间,必须加强对土地及附属房屋、机井、防风林的管护,定期对防风林浇水、除草、喷药防治病虫害,对红枣缺苗进行移植、栽种补齐,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每年环割红枣树不得多于两次,环割开夹不得大于 厘米,一经发现违反本条约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土地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生产经营期间的安全防范,若因发生安全事故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所承包土地享有自主经营权,但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用于抵偿债务或非法转包;

6、乙方承包期间禁止喷洒膨大剂等激素药物或其他禁止性药物,一经发现违反本条约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特别约定

本合同载明的双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告知函、通知书、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通讯地址,因载明的通讯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件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承包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2、由于乙方管护不善或喷洒药物不当造成枣树损害或死亡的,每株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注:若对当年度对是否造成枣树死亡无法分辨时,乙方需向甲方所在地的调解委员会交纳红枣树死亡押金__________元/棵,待第二年6月1日至15日之间双方对红枣树是否死亡进行确认);

4、乙方逾期不支付土地承包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的___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___日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民 族:____________ 民 族:____________

职 业:____________ 职 业: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24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细则,全文共 2110 字

+ 加入清单

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22

20xx年的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内容如何呢?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xx,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xx

第一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计划生育工作列为领导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工作优劣,予以奖惩,以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

第三条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规定的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城区、郊区)人民政府设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是乡(镇)人民政府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同级计划生育服务所挂牌办公。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并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二孩生育费、计划外生育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处罚款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二孩生育费和征收计划外生育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必须全部用于发展计划生育事业。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计划生育经费,严禁贪污、挪用和挥霍浪费。

第六条 地区、市、县(城区、郊区)和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调动与配备,应征求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制定人口计划,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开“生育口子”,生育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禁无证生育。

第八条 初婚育龄夫妻要求生育的,必须持有法定结婚证,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审查,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发给生育证,方能生育。

第九条 确认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标准与第二胎优生原则和审批程序(暂行规定)》进行鉴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由地区(市)以上残疾鉴定小组鉴定,其生育指标由地区(市)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的,由当地县以上残疾鉴定小组鉴定,生育指标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条 确认因公残疾(指在抢救公共财产或他人生命财产、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以及其他因公务活动导致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市、县以上残疾鉴定小组鉴定,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审查认定。

第十一条 确认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和夫妻双方为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的依据,以《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为准。

第十二条 本人是父母唯一的亲生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而死亡,只剩下本人的,或夫妻终身未育依法收养一个孩子的,均属独生子女。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独生子女:

(一)父母生育本人后又收养一个孩子的;

(二)父或母再婚后又生育一个孩子的;

(三)同胞兄弟姐妹中,有属于1982年11月25日以后超生的,但未满18周岁死亡而仅剩本人的;

(四)父或母再婚,在再婚家庭中本人继父或继母原来已生育并存活有孩子的。

第十三条 确认烈士独生子女,必须持有其父(母)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并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烈士。

第十四条 农业人口中的多女无子户招婿,只安排其中一个生育第二个孩子,由该户姐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但其余各对夫妻如分别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第九、第十条有关各项规定者,也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

第十五条 农业人口的同胞兄弟均已结婚,其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或只有一个结婚,其余均已超过45周岁且未结婚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但其中一个兄弟已收养一个孩子的,则不能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

第十六条 婚后8年不育,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安排生育一个孩子;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可安排生育一个孩子。但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除外。

第十七条 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定居10年以上,并持边境居民证的农业人口,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第十八条 农业人口的已婚妇女脱离农业生产到县、市或乡(镇)所在地从事个体工商、运输、建筑等行业,或在乡(镇)企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连续生活、工作一年以上的,执行非农业人口的生育政策。

第十九条 再婚夫妻一方原只有一个孩子(或未生育而收养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可再安排生育一个孩子。

第二十条 凡准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必须在第一个孩子年满4周岁以后才能有计划地安排。

第二十一条 已婚公民申请经营个体工商业的,必须持有原辖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人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申请经营个体工商业的超生者,已采取绝育措施,并具备其他条件的,方能准予经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广西农村经营土地承包流转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951 字

+ 加入清单

个人间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亩,二等地________亩,三等地________亩,四等地__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__元,公益金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
404
404

Can not connect to database!

error: ͨÿ׽ֵַ(Э/ַ/˿)ֻʹһ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