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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执法司法领域调研报告热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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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局执法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城管,全文共 1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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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局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我们从全省依法行政检查中发现,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创新理念,积极探索符合城市实际的运行机制和执法方式,变强制执法为刚柔相济,灵活采用柔性执法手段,为寻找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实现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和谐,达到良好的行政执法效果作了有益的尝试。为了了解他们的具体做法,我们在xx市政府法制办的协助下,对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和特点

1.创新执法理念,消除特权思想,树立服务意识。

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XX年12月8日挂牌成立之始,xx市委、市政府就提出“高标准组建、高起点亮相、高素质执法”的要求。市执法局的领导班子一致认为,要想实现高要求的目标,必须创新执法理念。他们通过外出学习和实践总结,形成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确立了“把城市管理与为人民服务统一起来,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的执法工作指导思想,并以此衡量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两年多来,他们通过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聘请有社会影响的人士和政协委员监督执法队伍和执法活动,使执法队伍中传统的特权观念受到重重制约,并完全转变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实行柔性执法,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行政执法的亲和力。

城管执法涉及到市容环卫、规划、建筑市场、绿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公安交通、交通运政、房屋拆迁等方面,执法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给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一些城市的城管执法单位为完成执法任务,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扫荡式”、“封杀式”、“铁面式”执法,有的甚至临时聘用能打会武的社会人员参与执法,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的社会形象。其结果是执法环境遭到破坏,抗法事件不断发生,反而给执法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阻力和困难。xx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学习考察和实践,认识到要落实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必须改善执法环境,树立新型的城管执法形象。他们及时提出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基本思路。首先要求队伍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公务员的标准和执法资格条件进行人员录用,解决清理和解聘原各类协管员和其他临时人员。他们还适时组建了“女子执法队”,着重招录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进入执法队伍,增强执法队伍的亲和力和专业素质。其次局党组制定了“每周一学、每月一题、每季一讲、每年一训”的学习培训制度,通过聘请专家、教授讲课,执法现场观摩,典型案例剖析,军事化训练等方法,提升执法队伍的素养,树立亲民、爱民和执法为民的理念,培养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精神。目前,城管执法队伍已在市民心中建立起了较为良好的亲和形象,得到了市民的支持和信任。

3.实行行政服务,慎用行政处罚,增强执法的人性化。

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城管执法的特点,提出“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要求执法“三先一慎”,即处理违法违章前先敬礼、先说教、先帮忙,慎处罚。在日常的执法活动中,“只要判断能用服务的方式解决问题,就绝不使用强制方式去解决,宁可多跑几趟路,多受一些麻烦,多做几次服务也要让问题和谐解决。”如在治理占道经营零散摊群点的执法中,他们不是简单地取缔封杀或罚款处罚,而是积极提供服务。首先从便民出发,联系场地,寻找市场空闲资源,或新开市场,或对占道摊点统一规范,搞好服务后在引导占道经营户“进店面、进居民小区、进市场(超市)”规范经营。既实现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经营户的经营权益。通过服务把“取缔”变“安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针对城市建筑垃圾清运中治理难的问题,他们专门成立了“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帮助建筑工地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合理制定拉运线路,指导建筑工地设置洗车台和硬化出入口路面,还适时提供清扫人员和冲洗设施,同时辅以动态巡查,使垃圾渣土清运管理大为改善。为了扩大服务范围,他们于去年三月开通了统一的12319服务热线,调动了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执法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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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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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执法监督是其主要工作职责。执政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不但是宪法赋予的光荣历史使命,也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法工作的客观需要。随着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实施,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也呈全面铺开之势,并逐渐成为各级党委政法委的一项基本职能和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几年的实践,党委政法委对各级政法部门的监督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的地位和作用存在不同的认识,在实践中缺乏规范化的机制保障等原因,使执法监督工作尚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在执法监督实践中确实存在若干急需我们认真研究的理论及工作操作的问题,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进行理论上的研究探讨也显得十分必要。

一、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对当前比较乏力的执法监督手段具有充实的作用,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中,虽然设定了法律监督的制度,但还很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虽然检察机关是国家设置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其重要作用无可置疑,但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阻力较多,有时很难发挥作用。而且检察机关自身也需要监督。而这时候,党委及其政法委则能起到支持和弥补作用。政法委虽然不是执法司法职能机关,但它是党委的工作部门,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执法监督上有自己的优势。它比较超脱,而且对政法机关具有一定的处罚建议权。所以,这种监督具有一定的抗干扰性,并借助这种抗干扰能力而得以推行。在其他监督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加强党委执法监督,对消除当前司法腐败问题无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2、党委执法监督对执法司法中造成的失误具有补救作用,保证了执法的方向。初道县被确定为全省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县、道江镇被市里确定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镇、看守所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后进看守所,群众对全县社会治安状况极为不满。政法委有的领导认为是法院判得不够重,有的判了缓刑。我们则认为,少数案件判缓刑也是依法审判的,社会治安不好,不是法院打击不力,其他部门也有很大的关系。如公安机关每年抓几百人,真正起诉到法院的不到几十人,大部分人都被公安机关取保后不了了之。政法委研究作出决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不得批准取保(当然,没有多久公安部就作出不准取保候审的规定)。并在全县连续开展了城区社会治安整治、农村社会治安整治、建筑领域治安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摘除了三顶落后帽子,并连续两年社会治安进入全省先进县行列。

3、党委执法监督对司法腐败具有超前防范的作用,有利于队伍建设。党委及其政法委按照党管政法工作的要求,督促和引导政法机关特别是审判机关建立完善各种内部监督机制和错案责任查究机制,从制度建设上设防,可以有效地解决司法体制上存在的许多漏洞,为预防和遏制司法腐败发挥积极的作用。我县政法委每年都要召开几次全县政法工作人员大会,主要是进行教育整顿,处理一批违法乱纪的工作人员,教育大多数工作人员。今年年初,我县政法委作出严禁政法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规定,并在电视台发布公告,号召全县群众举报政法工作人员涉毒问题。党委执法监督超前防范司法腐败的作用还体现在具体个案监督中,比如一些久诉不息的信访案件,虽然尚未启动审判程序,但就所反映的情况看,确有可能引发司法腐败的因素,提前批转给法院领导,提醒给予关注,往往会收到防范于未然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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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城管,行政,全文共 4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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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斌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于3月31日至4月1日,就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青工路便民市场、富强南路人力市场、鞍山道五四市场、学府道市场的清理整顿情况以及东宝明胶西侧、和平三队、昌福村、三道沙河村、和平市场等地违法建设的拆除情况,并与市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牛俊雁、副秘书长刘程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我市于XX年3月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行使城市规划、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以及部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三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市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做出了积极努力。特别是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这个目标,强化落实创卫任务,全面履行市区两级城管执法职能,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体现在:

(一)建章立制,理顺体制,城管执法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市执法局成立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包头市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包头市店招设置和迎街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包头市社会市面商店展示、促销、文化、体育、庆典仪式和宣传活动管理办法》、《包头市城区道路公共场地分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和完善城管执法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确立了“市区结合,以区为主”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确定了城管执法职能和两级执法主体,明确了市执法局与市规划、建设、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的执法职能衔接问题。推行并逐步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化”制度,把城市管理的重心落实到基层,形成“包片划段、明晰权责,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治,疏堵结合,强化市容市貌长效管理

三年来,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再评选、创卫等重大任务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开展了数十次大规模的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和各类标识专项整治行动,共治理“六乱”现象5万余处;取缔乱设灯箱、立地广告3200余处;取缔烧烤摊点800余处,规范100余处;规范工地围挡289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万多份,有效改善了城市市容环境。针对市容市貌执法管理的特点,采取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如在整治占道经营零散摊点的执法中,不再简单地取缔封杀或罚款处罚,而是从便民利民出发,管理与服务并举,积极联系场地,寻找市场空闲资源或新开市场,引导占道商贩“进店面、进居民小区、进市场”规范经营。通过服务,把“强行取缔”变“合理安置”,既达到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商贩的经营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严格执法,日常巡查,抓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拆除工作

三年来,重点对g6高速公路两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了集中整治拆除。共组织大型拆除行动1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5000人次,执法车辆6600台次,动用大型工程机械400台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300多处、100多万平米,拆除违法圈地3000余亩,砌墙2万余延长米,拔除违法栽种苗木近60万株。通过有力控制和拆除非法建设,为市区两级政府直接减少征拆费用约20亿元。每天均保证400余名执法人员(占全系统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一线巡查,对违法建设基本做到了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力求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增量为零、存量递减”的目标。

(四)内练素质,强化监督,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市执法局组建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精、效率高、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先后制订完善了《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规定》、《行政处罚案卷规范》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系统、科学、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抓岗位培训、组织技能竞赛、开展理论研讨,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案件处理能力明显提高;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严格落实城管执法人员的“五条禁令”,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设立12319群众投诉举报热线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积极办理市民和社会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投诉。XX年,全系统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11件,除名和处分违规违纪人员21名。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得分和排名较以往都有所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主要职权等仍需进一步明确

目前,国家还没有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其他城市的城市管理从体制、机制上都不统一。我市在成立执法局时,按照三定方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集中行使“7+1”项职能,将城市规划、绿化、市容卫生、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行政处罚职权统一由执法局行使。这些职权都是从其他部门划转过来,划转的职能也不很完整,其主体资格、主要职能、管理权限、强制措施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都没有完全理顺。另外,城市管理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这些法规都是一些专项法规,互相之间没有呼应,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漏洞和矛盾。执法队伍对一些违法行为的查处,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二)行政执法的机制还不顺畅,科学、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仍未形成

目前市区两级执法部门之间的管理体制不畅,没有形成全市城管工作统一领导的格局。我市现行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管体制,市区两级执法局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指导关系,难以对区局形成有效的管理,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同时,城管执法部门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执法职责存在交叉,科学、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仍有待建立和完善。

(三)由于市场布局不合理,城市管理难度加大

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在我市一些新建小区和街道依然较为突出。流动摆卖、乱设摊点,导致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市场周边环境脏乱差,给城管执法带来很大的工作难度。虽经多次整治,但效果不理想,主要是因为市场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相对规模较小,难以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和个体商贩的经营需求。如果只是一味取缔整治(即堵),而不能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市场(即疏),违章占道经营的问题将会不断反弹,屡禁不止。

(四)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现代城市管理需要现代的科学技术手段。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数字化已经势在必行。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建设,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将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我市目前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对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的监管仍是传统的人力为主的管理模式,管理效能较低。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市执法局仍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一直租用着个体企业的用房,几个直属大队都分别借住在临时场所,办公设施陈旧、环境拥挤。各区执法局办公经费仍显不足,执法车辆等必要的执法装备也相对缺乏,这些都一定程度地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城管执法人员临时工及合同制聘用人员占现有人员近一半,这些人待遇较低,素质参差不齐,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引起了群众的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习惯于“以罚代管”;还有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的行为,损害了队伍形象。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城管执法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机制

要结合我市实际,总结工作经验,适时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规,明确城管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职权责任、管理依据、工作规则,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纳入法制化轨道。要修改完善城市管理相关办法,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加强城管执法的考核办法,建立有效的奖惩考核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长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目的,合理调整政府有关部门之间以及市区两级城管部门之间的职责与权限,进一步明确划分和理顺各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分工,建立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城管执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代表着政府的形象,需要得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要深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自身素养和城管意识,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自愿地理解、支持、参与、配合城管执法工作,鼓励市民对违法行为履行举报义务,从而为城管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合理设置便民市场

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规划中要统一考虑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居民生活需求和居住小区功能配套等问题,科学合理地规划设置农贸市场、便民商业网点等。要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从源头上解决马路市场、市容市貌杂乱等问题。同时可以考虑在尚未配套的老旧小区、市民聚居区、背街小巷划出一些空地,作为便民市场。特别是在低收入群体集中的地区,投资建设一些低租金或者免租金的菜市场,在解决居民生活需求的同时,兼顾解决部分低收入群体的生存问题。

(四)加强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要抓紧做好城市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立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监控体系以及市民投诉平台。尽快实现数字城管,有效优化管理资源,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城市管理事件的及时发现、统一调度和快速响应,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

(五)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要牢固树立城市管理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既要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职责,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又要推行文明执法,着力改进执法方式。要从实际出发,关注民生。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要通过提高管理与执法的服务意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要大力推行阳光执法,通过建立内部监督制度,提高管理与执法的透明度,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于广大市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六)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树立城管新形象

要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实行执法人员业绩考评、资格管理和轮岗制度,切实提高聘用人员待遇,增强执法队伍活力。要逐步改善行政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确保城管执法部门合理的经费安排。要深入研究执法安全保障问题,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建立城管执法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建立暴力抗法的预先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切实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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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浅谈统计执法的难点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统计,全文共 1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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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统计执法难点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完善和国家“依法治国”战略的大力推进,法制意识不断深入人心,法律在调节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观念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统计法制建设也在这样的大气候下得以与时俱进、不断加强。执法的环境更加优化,执法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广大基层统计人员、特别是不少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为依法治理统计环境、确保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然而,由于统计工作本身的职能和性质所决定,统计执法对象的违法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有别于其他诸多法规,统计数据又与各级领导的政绩密切相关,加之现在统计调查对象日新月异、变化无常、很不稳定。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法》在其实施过程中的奋力推进。与其他许多法规比较起来,其“软弱”的一面仍不时有所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统计执法的难度。

一、统计对象“私有”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公有制经济不断减少,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加,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更为突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民营经济就没有亮点。所以各级党委、政府为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制定出了许许多多的优惠政策,这对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条件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他们的不断涌现也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然而,这部分企业不仅几乎覆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而且其中的大部分统计基础工作十分薄弱,统计法制意识十分淡薄,与以往的国有企业相比较,他们总认为企业是“自己”的,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可以,给国家交税也应该。怎么还要提供什么统计数字,好象这不是他们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统计范围宽泛化。正因为各种社会现象、经济成分竞相涌现,统计方法制度的滞后性也在所难免。统计部门完成国家统一的调查任务已面临许多困难,但还不得不尽力完成突出地方特色的各种调查任务,由于受其决策短期性、多变性的影响,使得统计范围不仅宽泛而且很不稳定,正准备统计时去找它它又已不存在了,相应的方法制度也五花八门、变化无常,缺乏科学性、系统性,还很难跟得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也很难用统计法规进行规范和管理,客观上增加了统计工作依法管理的难度。

三、违法行为政绩化。《统计法》与其他很多法律法规比较起来,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与政绩密切相关。所以有“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层层加水、水到渠成”等流行语。统计数据本应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下而上逐级汇总而得,或由统计部门按一定的科学方法调查推算而得,统计、调查多少就是多少,实事求是是统计工作的生命。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统计数据要由各级党政领导审核签字方可上报,更有甚者还有从上而下层层下达统计数据的怪现象。领导关心重视统计工作、统计数据是十分应该和必要的,这也是统计工作发展的重要保证。关键是不能让这种关心走了样、变了味。政绩数字大都为事关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数据,理应纳入统计法规规范和管理的重点,但正因为它与领导的荣辱升迁挂起了钩,所以也就成为了领导特别关心的数据,而这种关心还往往被“为了部门和地区的利益”所美化,他不是关心其真实性,而是关心其实用性,要对这些数据进行统计执法,其难度也是相当大的。

四、违法后果隐蔽化。这也是统计法规的一大特点。与杀人放火、打架斗殴、交通肇事、贪污~、妇女等等诸多违法犯罪活动比较起来,违反统计法的后果再严重,也难于与前面这些违法犯罪活动所产生的后果那样能引起领导重视、社会关注、公众愤慨,他不仅不会使哪个个人、家庭受到任何直接、间接的什么损失,更不可能产生不怎么怎么样就不足以平民愤、就有人要上访不休、就有领导会座不注就有媒体会闲不住等一系列轰动效应。而且绝大部分时候还可能会给违法者个人、部门、地区带来可观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何乐而不为呢?违反统计法规的直接后果对国民经济正常发展、公平竞争、掌握实情、科学决策等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犹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可以说是一只悄无声息的温柔杀手,但人们却乐意地与它友好相处,甚至呵护有加。这就使统计法规贯彻实施的群众基储社会基础十分脆弱,这也许是统计法规的“先天不足”,从而增大统计执法的难度,但愿我们再不要重蹈“谎言误中国”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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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实践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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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实践思考

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 的实践与思考       税收执法权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最主要的权力,正确行使和运用税收执法权,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那么,怎样才能确保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正确行使运用税收执法权呢?我们认为,除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其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外,还必须建立起对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可以说,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税收执法权正确行使和规范运作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县地税局在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方面,着力狠抓了以下几点: 一、示权,强化社会监督力度。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只有将税收执法权置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才能使权力的行使和运作趋于规范,而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推行公开办税,实施“阳光作业”,还监督权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基于此,近年来,*县地税局投入五万余元,在县局和各基层单位设立了板面、公示栏、政策宣传栏、监督台,还在县电视台开办了《税苑之光》宣传栏目,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开办税窗口职责范围和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时限、步骤和方法;公开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电话;公开“双定户”的定额标准、缴纳及违章处罚情况。同时,还将负责征收的税种范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标准、时限,票证工本费收取标准、税务检查工作规范,税收政策法规咨询热线等进行公开,极大地增强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从而把税收执法权行使和运行的全过~正置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让纳税人对执法依据、执法规程、执法结果了然于胸,杜绝了税收执法时的暗箱操作,使纳税人在缴“放心税”“明白税”的同时,也增强了税干执法时不越轨,不出格,不跨线的自律意识。此外,*县地税局还在社会各界聘请义务监督员,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情况,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指导工作,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了多层次、多方位的外部监督体系。 二、分权,强化内部制衡力度。针对以往征管过程中权力过于集中,容易滋生~的状况,*县地税局在税收执法权的分解和制衡上狠下功夫。一是深化征管改革,建立起分权制约的运行机制。按照建立征管新模式的要求,大力推行专业化管理,实行征、管、查“三分离”,推行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使权力得到合理分解配置。同时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各股室和各基层单位配备微机,用机器管税,靠计算机管人,使执法中的人为因素明显减少。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每个岗位的执法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依法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使每个人对自己的职权范围十分清楚,对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监督什么,怎样监督,做到具体明确。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征管规程,要求税干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规定程序,并处理好各个环节的衔接,使每个人、每个部门既明确整体工作的运行过程,也明确自己所涉及的具体程序,既明确本人、本部门承担的责任,也明确整体工作的衔接。经过努力,*县地税局使税收执法权得到有效分解,形成了权力间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上下衔接、首尾贯通的运行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税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 三、制权,强化惩戒震慑力度。首先大力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一年来,*县局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专案执法检查、日常执法检查六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23起;其次进行执法监察,组织监察人员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发现的3起以税谋私、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了查处;第三,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绛县局班子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不隐瞒、不护短,不包癖的态度,切实做到了真抓实干,真追实究,究责到位,对变通税收政策、违反规程、执法不到位和滥用职权的税务人员共追究20余人次,经济追究1000余元,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从而有力地震慑了违纪者,保证了公正执法和严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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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浅谈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及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城管,全文共 3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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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对策

城市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的要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的职能和范围的不断扩大, 作为一名城管工作最基层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现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和多年来的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实践,谈谈目前我们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特点与难点问题。     一、城管职能的不断扩大化带来管理难度     从最初的市容环卫到城建监察一直到目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都说明城市管理的职能不断扩大,而一些应属于其它职能部门应该管但不想管、管不好的事都集中到行政执法局,致使“城市管理”“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现在城市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需要“执法”的现象和行为,大都与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甚至不作为有直接关系,如:小区开发配套设施不到位、物业管理不到位带来的脏、乱、差及违章搭建;道路建管脱节,无人管理,保洁跟不上;拆迁管理不到位,拆迁现场变成新的卫生死角等等。同时职能扩大了,相应的行政执法队伍并没有扩大,如我街道面积有7.8平方公里,10.8万人口,其中流动人口约2万人,而行政执法队员只有8人,加上街道聘用的12名协管员、1名驾驶员也才21人,管理的职责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标准越来越高,明显的感到力不从心,虽然我们非常重视日常长效管理,也希望通过认真、细致、踏实的工作赢得百姓的认可,但因管理职责较多,执法依据不明确,人手有限,有时也只能靠突击整治、疲于应付来处理工作,而广大群众也对城市管理的这种工作方法和表现也产生本能的反感,容易使本属人民内部矛盾激化,造成冲突。     二、城市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城市管理的职能是扩大了,但事实上“城市管理”又处于一个无确切的法律依据的状态,城市管理部门正在行使的有关职权如无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授权,均属违法行为,而且作为街道和社区在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中,更是承担着绝大部分的任务,处理绝大部分具体的事务,而且市、区政府对卫生考核也是以块为主,虽然近两年来,城市管理执法权有下移的趋势,但是根据一些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往往街道无权管,无能力管理,执法权限有限使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深感力不从心。对驻地单位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协调难度比较大,有许多群众举报,按属地管理属于街道,但街道无直接的执法权,更没有处罚权,只能督促,就出现了管而不理的现象,给正常管理工作开展带来被动。     三、城管工作中一些老大难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城管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大都不能较~解决;究其原因,一是城管执法面对的大多是弱势群体,这些下岗、失业、拆迁失地人员有的家庭确实困难,自身又无任何技能,靠做小买卖维持行计,因城管执法人员断其“活路”,故拼命阻拦;二是有些是因执法人员态度强硬,引起被管理人员的的反感,而导致推搡、撕拆;三是有些屡教不改的商贩因多次被处罚或货物被扣押没收,对城管执法人员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正是由于城管执法内容,对象及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等原因的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被管理人发生摩擦在所难免,而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出现暴力抗法后,自己又解决不了,求助公安派出所,但派出所往往不从“暴力抗法”的角度去处理,而只是将其作为一般治安案件进行调解,对暴力抗法者无任何震慑作用,一些不法分子更加嚣张,如我街道在天隆路联合执法时,一名执法人员手筋被占道经营者用剪刀刺断,经派出所协调处理只付了部份医药费后,就找不到肇事者,结果由科室出钱对受伤的执法人员进行了补偿;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屡禁不止,一些违章者已具备一定的反管理经验,他们擅于发现、掌握和利用城管执法工作的规律,采取“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迂回战术,狡猾地与执法人员打“时差战”、“擦边球”和“游击战”。“朝八晚五”的固定工作时间是违章者打“时差战”的最佳时机,路段巡查虽然对流动摊点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但也是一些违章人员“打擦边球”、“游击战”的最佳时机,有时在对这些摊点进行执法时,因这些人员极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围观、起哄,拥堵,执法人员往往势单力薄,孤掌难鸣,有口难辩,这就是为什么执法人员吃了不少辛苦,却得不到理解也收不到什么好的效果的原因所在。     除“癣”工作只是被动的清理,没有切实可行的从源头根治的办法,综观“牛皮癣”整治,主要是依靠城管队伍单兵作战,不停的重复劳动,刚刚清理的“牛皮癣”会一夜之间又卷土重来,偶尔抓到一、二个张贴者,都是一个可怜巴巴的打工者,而且又是单线联系,后台老板是谁他都不知道,要罚款他身无分文,顶多也只能责令其清除他制造的“牛皮癣”,而且你还得派人看着,不然出门就没影了,这些人往往“虚心接受坚决不改”,隔三差五你还能逮着他,你拿他又没有什么办法,而且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制裁。     四、几点建议     我们认为要解决现存的一些问题,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尽可能的尽快为“城市管理”专门立法,明确理顺城市管理的职能范围,完善制约机制,使执法权限与执法责任相匹配,考核对象与相应的职权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并把执法人员的管理权下放到街道,与其相应的责任相适应,同时要加强对这支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政治水平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到位的宣传对城管工作来说必不可少,它能减少工作中的直接矛盾冲突,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居民的自我约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共建共管的氛围,有利于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树立新城管、新形象;除了城管战线自身要加强宣传外,还要充分发挥~在城市管理中正面导向作用,多加强城市管理的正面宣传,让人民群众关心城管人、城管事,理解城管人、城管事

,彻底正确展现城管在群众中的形象。     加大对城市管理的投入,希望市、区每年能划拨专项城市管资金,并能与有关城市管理职责相联系,确保基层城市管理工作能正常开展,因为无论是环境的改造还是管理深入,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同时要提高执法队员待遇,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也需要经费的投入,在目前的体制下,每个街道还存在着城管协管员,这些协管员在日常工作中和执法队员一样工作,有的甚至更辛苦,他们大多是街道聘用的临时工,无养老、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待遇低,也影响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人的基本后顾之忧,才能更好的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提倡人性化管理,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城管执法更要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管理,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使管理更有人情味,执法人员处理问题,既要坚持原则,也要以理解、同情、关爱的态度考虑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注意管理的方式方法,刚柔并济体现公正公平,从小事做起,以真情的服务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凡事多为群众着想,对群众的事,大事小事认真办,急事难事尽力办,能办的事立即办,特殊的事上门办,扎扎实实为民众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一起小小的违章能涉及城管、规划、公安、工商、环保等方面,因而部门协作到们显得尤为重要。城管执法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与各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经常互通信息增进感情,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双管齐下或多管齐下,才能卓有成效地把城市管理好,如“牛皮癣”的问题,光靠城管单兵作战力量太薄弱,除了必要的发动群众参与,明确城市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的市容环卫责任,做到群防群治外,最好能取得通讯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可以建议通讯部门暂停这些通讯工具的使用;取得公安、卫生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假文凭、假证件和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对“牛皮癣”进行遏制和打击。     城市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城管工作者必须不断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在新世纪、新机遇、新发展和新竞争面前,不断的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提升自己。那么城市管理工作一定能不断走向的完善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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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检察机关调研报告:检察机关执法理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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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调研报告:检察机关执法理念调研报告

宽严相济与检察机关执法理念的重塑

党的xx届六中全会提出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对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政治目标的回应,对检察机关提出了重大课题。因此,创新检察机关执法理念,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执法理念在我国司法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到普遍重视,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进行了广泛和充分的研究。在我国,不同主体对于执法理念有一些共同的标准、原则、价值和要求,如公平、正义、效率、廉洁等,但具体内容又有不同。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当前关键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战略思想为指导。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一个重要尺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对检察机关来说,维护公平正义是其天职,应当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

检察机关执法理念存在三个突出问题

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社会治安总体形势比较严峻,我们在刑事司法领域,主要贯彻“严打”的刑事政策,控制犯罪的理念占主导地位,这与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相契合。惩治犯罪、控制犯罪,这是任何国家、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世界各国刑事法律立法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但刑事法治实践表明,在现代多元社会,实现正义的方式需要多样性,过分偏重惩治、控制犯罪理念,不利于法律秩序的维护。多年来,我国司法人员理念中,始终充斥着“高压”、“严惩”的字眼,对于刑事犯罪的处理没有很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政策思想。具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偏重控制犯罪理念

多年来,人们习惯把检察机关当成枪杆子和追究犯罪的打手,形成检察机关浓重的控制犯罪执法理念。突出表现是重打击轻保护,重视刑事法律的惩治功能,忽视其保护人权,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功能。主要表现是:宁愿多捕不愿少捕;宁愿错抓不愿错放;宁愿多诉不愿少诉。

具体表现在:1.逮捕法定条件的严格控制与逮捕适用的普遍化的矛盾。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证据要件、刑罚要件和必要性要件。但从审查逮捕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逮捕的后两个条件,即刑罚要件和必要性要件被“淡化”、乃至“虚化”,逮捕的法定条件在实践中演变为“构罪即捕”,即在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能够作出有罪判决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一般都批准逮捕,无逮捕必要的适用率过低。

2.起诉裁量权的扩大与相对不起诉功能萎缩的矛盾。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理论上称之为相对不起诉。但由于受观念、体制、立法、政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相对不起诉在实践中出现运行不畅、功能萎缩的状态。实践中,大量轻罪案件与重罪案件一样,遵循着基本相同的诉讼程序:侦查———起诉———审判,仅有很少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分流,相对不起诉的价值仅在极小范围内得以体现。

偏重程序控制理念

程序控制理念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具式”刑事司法理念之一,对我国社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它的高成本使贫穷者望而却步,它的精细与复杂使审判日益笨重。司法实践中存在轻罪案件迅速审理的原则与简易程序受到限制的矛盾。对于轻罪案件广泛运用简易程序,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的主流,但在实践中由于审限的限制以及被告人不认罪的限制,通过设立简易程序达到减少积案,缩短诉讼周期的目标并没有完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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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创新理念 文明执法 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服务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3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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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理念 文明执法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服务

“两个率先”是党中央提出的发展的战略目标。省高院在《全省法院依法服务“两个率先”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法院战线服务“两个率先”,必须立足于审判这个中心,通过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各类案件,全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两个率先”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这是法院战线服务“两个率先”的主渠道和主阵地。要在依法的前提下,拓宽审判工作服务渠道和服务领域,将法院依法应当做和可以做的事情办好办实。     一、服务“两个率先”,创新执法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人民法院要服务“两个率先”,首先要树立先进的执法理念,以理念的更新求得思想的解放,以思想的解放引领工作的创新,以创新的举措打开工作的新局面。     近两年来,秦淮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的创新执法理念教育活动,提出了审判工作要“始终不断地解放思想,始终不断地开拓创新,始终不断地与时俱进”的要求。解放思想就是要打破旧的框框,把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价值取向统一到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两个率先”上来,把是否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实现“两个率先”作为衡量法院审判工作的标准;开拓创新就是要做到“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举措”,要勇于实践,敢为人先,锐意进取,大胆改革,只要是对发展经济有利,实现“两个率先”有益的做法、措施就要义无反顾地付诸行动,投入实践;与时俱进就是要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要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发展的需要,在服务“两个率先”的同时,自身也要率先实现现代化。     当前人民法院的最大责任,最大工作都是为“两个率先”服务。明确了这个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秦淮法院也找到了服务“两个率先”的工作方法。一是立足大局抓审判。通过深入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整顿活动,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宗旨意识,围绕区委提出的“一年面貌大变,三年实现小康,五年再创辉煌”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审判工作,把服务实现“两个率先”的大目标落实到服务秦淮实现“富民强区”的具体行动之中;二是融入经济抓审判。用“发展第一要务”的思想指导审判工作,密切联系经济建设来开展审判,自觉地把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融入到经济建设的大潮之中,通过公正、公平的司法裁判,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通过快立、快审、快执,提高诉讼效率,推动市场资源的迅速流转,通过热情周到的服务,营造亲商、爱商、护商的发展氛围;三是跳出审判抓审判。我院跳出审判抓审判,延伸司法服务的职能和范围,深入基层搞服务,开展了送法到村落、送法到社区、送法到企业、送法到机关、送法到学校、送法到军营的“六送”活动,引起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区人大主任亲自参加现场指导,媒体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服务“两个率先”,促进经济发展。     根据服务“两个率先”的要求,结合秦淮实际,我们提出要充当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投资环境的调节器,社会矛盾的稳压器,城市建设的清障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实现“两个率先”创造“平安”的法治环境。     当好推进器,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建设是中心工作,发展是第一要务,实现“两个率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经济搞上去。同样,人民法院在新时期的根本任务也是要当好推进器,促进经济的发展。我院主动把审判工作置身于经济建设的大局之中,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帮助,通过审判活动推进秦淮经济的高速发展。去年12月,我院在审理南京橡塑机械厂诉山东淄博和丰塑料制品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中,短短的一个月内,法官三上山东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不仅案子顺利解决,还使“怨家变亲家”,为橡塑机械厂又引来了千万元的订单。     当好调节器,打造投资环境。法治环境是第一投资环境。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是否公正、高效,法律服务是否体贴、到位,直接关系到投资人对投资环境的评价,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成败。这就要求人民法院要运用审判的杠杆,调节好各类社会关系,打造一个安定和谐的投资环境。我院在审判实践中自觉地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具体制定、落实为投资人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二十六条措施,畅通法院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为秦淮经济的快速发展开辟司法的“绿色通道”,创造出良好的投资环境,受到区委的高度赞扬。我院“一份司法建议救活一家企业”的做法成为区委书记在全区各种场合津津乐道地事迹。南京因格尔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由于注册登记时存在不规范行为,今年初被工商局处以27万元的罚款,面临倒闭。工商局申请强制执行后,我院从扶持、帮助私营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暂缓执行的司法建议,救活了这家企业。      当好稳压器,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两个率先”离不开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然而,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形形色色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到经济建设的大局。因此,人民法院就要发挥“稳压器”的作用,利用司法的职能,延伸服务的阵地,调解、钝化社会矛盾,为实现“两个率先”创造一个“平安”。我院把维护社会的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利用自身优势,妥善处理影响安定团结的群体性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于无形之中,近两年共调解解决民事案件5500余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65%,调处诉讼外民事纠纷近千起,做到了“化干戈为玉帛”,XX年被评为“全市民事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因中华路改造遗留问题,引起一户人家上访8年,甚至在“~”期间进京上访,法院接手后,一天功夫就解决了纠纷。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的“梦重圆超市集团诉讼案”、“瑞伯宝石加工集团诉讼案”,经过法院的妥善审理和合理执行,均~解决,市委领导专门批示要求登报表扬。     当好清障器,推动城市建设。城市建设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是否实现现代化和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实现“两个率先”的过程中,城市

建设的任务非常重,阻力非常大,矛盾非常复杂。如何当好“清障器”,为旧城改造疏通道路成为人民法院服务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建设的重点课题,重要工作。“拆出一片新天地,秦淮美景迎华商”是人民法院报在显著位置对我院服务旧城拆迁改造事迹进行报道的大标题。两年来,我院勇当城市建设的急先锋,立足审判,延伸服务,依法审理、执行拆迁、拆违案件148件,现场服务800余人次,为秦淮区顺利完成繁重的城建任务做出了贡献。为了拔除无理取闹的“钉子户”,法院干警在头部被砍6刀、流血800cc的情况下,仍奋勇向前制服歹徒,~完成执行任务,被省法院荣记二等功,受到区委的通令嘉奖。确定的“023”国防重点工程因为少数“钉子户”的阻挠拖延了半年之久,我院受理后仅用一周时间就扫清了障碍,受到省、市、区各级领导的赞扬。     三、服务“两个率先”,体现司法文明。     党的“xx大”提出了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三个文明”的建设也是实现“两个率先”的必备条件。而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活动在实现“公正与效率”的过程中,还要体现人文的关怀,实现司法的文明。近两年,秦淮法院不仅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干警办案、办公条件,完成了办公大楼的出新、红花人民法庭、法院局域网、档案库房、干警食堂的建设,添置了电脑、汽车、空调等必要办公设施,为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展示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更通过人性化的办案,彰显现代司法的文明,树立文明法院的形象。     ----“圆桌审判”关爱青少年。秦淮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实行“圆桌审判”方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让法官、检察官、辩护人和未成年被告人一起围坐在圆形会议桌前,进行帮教,鼓励未成年被告人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上级的肯定,被市法院指定管辖秦淮、白下、雨花台三个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市法院和团市委联合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光荣称号,今年又创“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老年法庭”通过向社区、敬老院发放联系卡,开通老人热线电话、知心信箱,方便老年人咨询、投诉。对行动不便、身患疾病而不能亲自到法院进行诉讼的老人,法庭登门立案、调解,开庭在床头。由于工作年年有创新,受到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中央电视台《夕阳红》栏目每年都来专题采访报道,今年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又专门邀请秦淮法院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的代表做了专题经验介绍。      ----“消费者权益保~庭”是全国第一家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旨的专业法庭。在继续坚持接待全市群众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又专门成立了全省首家“医患纠纷合议庭”,慎重审理医患纠纷案件,促进医疗体制改革,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司法救助”帮扶弱势群体。两年来,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456 件,缓、减、免诉讼费用金额达100余万元,受益企业150 家、群众481人次,真正做到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那些确有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群众形象地称赞:“法院大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请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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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土地执法中的困难与困惑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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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中的困难困惑

2004年年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县人大抽调精干力量,对全县*个乡镇的土地执法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并召开了两次由县直涉农执法单位参加的座谈会。通过调查发现,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由于加大了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加上人大、新闻舆论及人民群众等发挥积极监督作用,使土地违法行为得到一定的遏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土地违法依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如土地未批先用、少批多占、征地不依法补偿、随意截留、挪用征地款、土地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较为普遍。这些违法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同时也给国有资产带来巨大损失。而因为种种原因,给土地执法造成了诸多的困难。

土地执法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乡村两级干部执法意识较为淡簿。村干部随意发放宅基地,致使客观上造成违法。二、村两委换届频繁,派系争斗造成宅基地“一女两嫁”。*乡**村前任村干部将一块宅基地分给一家后,现任村干部又将其划给了另一家,致使两家出现矛盾纠纷,最后起诉到法院。三、执法力度稍显不足。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往往以罚代法,纪律处分普遍过轻。按有关规定,凡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其责任人为干部的,都应受到相应处分。但在实际中只有极少数的干部受到处分,而且往往是乡镇以下干部,这与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相符。四、执法经费难以正常供给,存在执法作为主要创收的有效途径。现在我县乡(镇)国土所大部分是人多编制少,靠自收自支来保运行,并且人员经费直接归县土地局管理。在处罚中,由于乡(镇)片面强调增效益,求生存,有的甚至“放水养鱼”,纵容违法来扩大财源,这样违法用地年年查,年年有。

执法中的困惑

一、宅基地审批建房究竟谁定。我县**村在规划调整宅基地时,村中一家的祖业宅有8分地,村委会要其划出四分给另一家做宅基,而82年国土资源部文件规定,82年以前的宅基如未翻盖可以维持现状,而村里却强行将其中的四分划给了另一家,引起两家纠纷。

二、农村土地承包在承包合同签定之前引发的争议究竟是权属之争还是买卖合同之争。**乡**村在土地二轮承包时,其中一块地的合同既签了张三的合同又签了李四的名字,法院如何判决此类纠纷。

三、夫妻双方离婚后的土地纠纷问题该如何判决?离婚后女方嫁到外地的,按法律规定,土地该判给女方;而村里却不愿让土地流失,女方既无法将土地租出流转又无法在原地种植。

四、个别村干部对法律知晓程度高,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乡**村将村里的机动地按招标方式变向发放宅基地。土地承包法充许村里有机动地,该村干部与村民签协议时特意注明此地如用做宅基,需经土地部门批准。而村民却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一律将其作为宅基使用,造成了执法困难。

出现问题原因

一、农业税的取消,调动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民本来就对耕地有深厚的感情,近来国家出台中央一号文件后,又使农民对土地的权益加重了关注力。

二、部门配合难,存在执法难以到位。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土部门作出生效的处罚决定,土地违法者拒不履行时,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由于县里的财政状况,经费的支出成为了制约部门配合关系的一个关键因素。这样,事实上淡化了法律的尊严和效力,难以对土地违法者强有力的打击。其次,法院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土地的权属争议一般不予受理。

三、个别乡村发放土地承包合同不到彻底,宅基证也未及时全面放到群众手中,造成纠纷标底物确权困难。高龄乡南高岭村两户因耕地相邻,对自家的田地亩数都有怀疑而起诉到县法院,却因耕地无法确权,法院不予受理,调解又不成,两家至今尚有矛盾。二轮土地承包时,一些乡镇村怕承包后,税费任务不能落实,敷衍了事;个别村还没有搞二轮土地承包,农户承包地还是一轮土地承包的基数,多年来一直没有进行调整。据调查,目前我县尚有百分之2。7的村尚未进行。现在,人多地少的农户找村里要耕地,人少地多的农户不愿退耕地,矛盾十分突出。村里急切盼望搞好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解决人地矛盾的问题。

四、农户耕地被占压也引发矛盾纠纷。**乡**村张等5户近十亩耕地被地道桥占压,去年村里收到了国道占地补偿费,村民怕村班子不稳定,领不到补偿款;并且粮食价格上涨,村民要求补偿时以粮抵款,并要村里给他们调剂土地,村里没有土地调剂,因而引发矛盾纠纷。这些问题也只能协商解决。

解决土地执法难的对策

一、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坚决克服“重查处、轻预防”现象。要认真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确保做到按土地规划安排各种用地。要严格实行责任制,严格落实对土地执法责任人的奖惩措施,做到对土地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努力把各种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对土地违法行为,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不能敷衍了事,不能批评了事,不能罚款了事,不能补办手续了事”的指示,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相结合,行政制裁与刑事制裁相结合。要依照党纪国法对违法责任人严肃查处和追究,该处分的要处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建筑该拆的要拆,该没收的要没收。

三、建议政府设立耕地保护专项基金,对保护耕地措施得力、耕地总量保持动态平衡的土地执法单位予以重奖的方式,来弥补执法中的经费不足。

四、鼓励村民利用出租或转让的形式进行土地流转。

五、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学习贯彻《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其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尤其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各级干部依法保护和管理土地的水平。要区别不同层次,区分不同内容,采取宣传栏、文艺演出、就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针对性,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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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市酒类行政执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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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酒类行政执法是开展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酒类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眾的饮酒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维护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及保证酒类生產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水涨船高,各类宾馆酒店、夜总会、KTV、酒吧和夜市异军突起,xx市一跃成為名符其实的饮料酒消费大市。加强酒类行政执法,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為此,xx市商务局酒管办历经几届人的努力,克服机构调整、人员异动、经费短缺,执法环境不佳等因素的影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為指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產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商务部2019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依法依规,严查快处的原则,有效打击制贩卖假酒和倒酒扰市的违法违规行為,為规范我市区域内的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產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酒类流通现状

目前我市拥有合法酒类生產企业6家,分别分布在我市的xx区和xx县境内,其中年產量在30吨以上200吨以下的生產企业有3家,年產量在200吨以上的生產企业3家。另有已登记备案的酒类批发企业183家,零售企业2680家。根据2019年市酒管办收集的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我市共消费白酒5620千升,黄酒2870千升,啤酒28468千升,红酒7950千升,累计共消费饮料酒44908千升。进口酒类由于营运成本较高,申请备案登记资料要求严格且市场需求不大,个别经销商虽有兼营行為,但均不愿主动向市酒管办提出许可登记和备案申请,业务往来基本都没有开具酒类随附单,故无法纳入监测统计。由于我市酒类生產企业基本属于中小型传统企业,生產能力低,品牌知名度不高,故我市目前酒类消费仍以外地品牌酒為主导。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流通的国產白酒品种数量有200余种,啤酒种类达到20余种,红酒品种多达40余种以上,价格高、中、低档齐全,其质量也是优劣参半,鱼龙混杂。虽然自开展酒类执法工作以来,市场较以往更规范,制贩卖假酒的行為得到了有效扼制,但由于我市推行酒类执法工作起步较晚,执法经验不足及执法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酒类行政执法工作推进速度慢,执法力度不强,执法影响不广,酒类行政执法工作可以说任重而道远。

二、酒类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酒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费短缺是导致执法不到位的直接原因。据统计,目前我市拥有合法酒类生產企业共6家,登记备案的酒类批发企业有183家,酒类零售企业2680户。而事实上,6家生產企业除索卡黄酒办理了生產经营许可证外,其余5家都没有办理酒类生產经营许可证,应登未登的酒类批发企业也远远不止183家,酒类零售企业更是多达3260户以上。而目前我市全部酒管人员(含执法人员)不过73人。个别县(市、区)的酒管部门还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短缺,酒管从业人员收入低微,相对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来说,商务酒管执法人员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受人员和经费短缺的影响,对偏远乡镇的酒类流通监管执法显得力不从心,鞭长莫及。

(二)执法主体不明,职能部门协调不畅是导致酒类执法难到位的根本原由。酒类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商务局酒管办,但打击假冒偽劣却归属于市工商局,质量检测又是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商务部门对无证经营和没有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只能就地扣押,不能没收,这无疑削弱了酒类执法的权威。对于涉嫌假冒或者造假的酒类必须依靠工商和质监局的配合,才能执法到位,遇上暴力抗法,除了报警外没有其他有效的行政手段,而事实上是,目前我市部门之间各自為阵,互不协调,仅凭商务酒管部门单打独斗,面对宠大的酒类流通市场,明显势单力薄,事倍功半。

(三)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发动不到位是导致酒类执法不力的重要因素。我市酒管执法正面临著群眾不知晓、经营户不理解、不配合的困惑。从我省其他市州酒类执法现状来看,政府重视是关键。我省、等地市,当地政府在参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和《xx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都出台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酒类行政执法条例,并且充分利用本地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介资源,大力宣传酒类执法,广而告之,不仅让全市老百姓知道酒管执法是政府行為,同时也给当地的酒管执法部门找到了执法的依据。在培养酒类经营户增强持证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也从根本上起到了震慑制贩卖假酒违法犯罪的作用。

三、加强酒类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定期开展打击假冒偽劣酒类违法行為的专项行动。结合打击经销假冒偽劣酒类商品违法行為行动,大力宣传酒类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新颖的形式、丰富的内容,良好的形象对外展示酒管执法队伍,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為平台,向酒类消费者和酒类经营者宣传酒类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知识,定期举办酒类流通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全方位与有关媒体合作,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平台和全市各项专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為开展酒类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政府支持,建章立制,為酒类执法提供执-

法依据。参照我省、等地市的做法,在严格遵循《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產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商务部2019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xx省行政程序规定》和《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参照市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经验和文本,制定《xx市酒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发文实施,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从而使我市酒管执法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三)职能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酒类管理和行政执法涉及部门多,只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战斗力,将案件执法到位。遵循法律法规关于执法职责划分的规定,与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并建立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建立联席联审会议制度,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努力提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不断扩大商务综合行政法的影响。

(四)建立酒类行业协会,用行业标准促行业自律。我市是酒类消费和流通的大市,仅凭酒管执法人员的力量是不够的,应该尽快成立酒类行业协会,运用行业标准去促进行业自律,从而杜绝或减少制贩卖假酒及倒酒乱市行為的发生,真正保护酒类生產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酒类批发准入门槛。现行酒类批发准入规定对批发企业拥有资金要求不高,一般代理一个品牌或者其中的某个系列就能申办批发许可证,按照现行的酒类流通管理制度,批发许可证有效期為三年,期间不年审。事实上有些企业因為经营不善或资金周转问题而被迫提前中止经营,此时容易出现许可证转让或者租借等情况,由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变更,导致出现监管盲区。提高酒类批发准入门槛,鼓励企业发展多种经营,既有利于酒管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企业和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力度,又有利于扶持酒类批发企业做大做强,形成產业。

(六)定期举办酒类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目前我市酒类从业人员多达18000余人,应定期组织对酒类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发给培训证书。通过培训,增进从业人员知法、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辨别真偽酒类的能力。规定所有酒类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不予核发酒类批发许可证或者零售许可证。宾馆酒店,KTV酒吧、夜市等场所的酒类推销人员,未经培训,不予聘用。培训所需经费应由财政列入年初预算并建立专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七)严格落实酒类随附单和建立进销台帐溯源制度。对所有从事酒类批发、酒类零售店实行酒类随附单及销售台帐制度,加大对超市、宾馆酒店、酒吧及KTV、夜市等终端消费场所的监督和检查。让流向市场的每瓶酒都有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让消费终端的每瓶酒都做到有据可查。同时重点加大对国產名优名酒和进口红酒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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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从优待警与规范化执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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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警与规范化执法调研报告

“从优待警”和“规范化执法”,似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笔者通过认真地对当下的一些基层交警大(中)队调查,发现其中有许多相辅相成的必然联系,如何认定这一命题能够成立?我们不防从这支队伍当下的现状做些分析与研究。

一、基层公安交警队伍的现状

公安交警,是一支非常特殊的队伍,人员构成复杂,有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和签有劳动合同的交通协管员。一个时期以来,在基层交警大队中,工资福利没有财政保障的交通协管员占了总人数百分之七十以上,他们已经成了维护地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由于这些人工资福利没有财政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要全部靠交通违法罚没款返还来支撑。这样一来,难免就会出现重处罚,轻教育,趋利执法,违规执法的不良现象发生,影响公安交警队伍形象,影响警民关系与社会和谐。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和逢进必考制度的限制,这些交通协管员转为正式职工和正式民警希望渺茫,而现实工作中,他们又总认为自己干的工作不少,和正式职工、正式民警相比,自己的付出与回报不对称(他们的月工资在800至1000元之间),因此他们心中常产生不平衡的思想。还有的交通协管员和临时工作人员家中比较困难,上有老下有小,仅靠这点工资难以满足正常的家庭支出,而工作和生活中,他们既看不到前途,也看不到“钱”途,有人抱着干好干坏一个样,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应付工作,更有人为了个人私利,不惜以身试法,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罚款、乱处罚,干出一些严重影响队伍形象的事情来。如何才能管理好这一支队伍,使其规范执法,服务于民呢?愚以为不防从从优待警这环节着手。

三、德兴“从优待警”促进“规范化执法”的启发

XX年以来,德兴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从优待警政策,取消德兴大队一直靠罚没款返还经费支撑交通协管员工资的体制,对德兴大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实行全额保障,大队全体民警、职工的工资、津贴除了由市财政承担外,并按照每人年均30000元公用经费标准给予保障。除保障交通协管员工资外,市财政下拔德兴大队协管员人均公用经费年人均10000元(在此基础上,大队为他们交纳医保和社保)。

德兴市财政对德兴大队实行经费保障后,德兴大队严肃纪律、严格措施,首先禁止罚没与经济利益挂钩,严禁各科室、所、中队向民警下达罚没指标;其次大队将重点违法纠违量及“五小”车辆管理,作为各中队目标管理考核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全面实行违法行为非现场处罚模式,严格规定一线执勤人员一律不得持有罚款票据,路面执勤民警只负责采集违法信息,违法行为的处理一律交由内勤录入信息系统、并作出处罚决定,所有罚没款全部上交市财政后,不搞罚没款返还,罚多罚少都一样实行经费定量保障,从根本上消除了民警“趋利执法、执法创收”的隐患,从而使队伍的健康发展有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也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更重要的是使民警执法工作重点由过去的重罚轻教向现在的重教轻罚转移。

四、推广“从优待警”促进“规范化执法”的一点建议

通过接近三年来的运作,实践证明德兴市对公安交管工作实行经费保障的做法是有成效的、成功的。值得全面推而广之。为此特提以下几点浅见:

(1)希望国家有关决策层能够从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建议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立法层面着手,明确各级地方财政将各地公安交管工作实行经费保障体制,由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在全国推广。

(2)在通货膨胀高企不下的形势下,逐年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创造条件,逐步提高民警职工和交通协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办公条件。

(3)切实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确保他们正常休假,定期组织他们体检,给患病的工勤人员适当给予救济补助,对他们子女需入托、入学或爱人需要再就业的,多方给予帮助,解除其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彻底消除公安交警部门“趋利执法、执法创收”的隐患,使他们能够有精力把一切工作重点投入到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上来,造福人民、造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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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土地执法难若干因素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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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难若干因素调研报告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严格保护耕地。保护耕地,就必须严格执法。当前,我国耕地保护的形势不容乐观,各类土地违法案件不断发生,“执法难” 似乎是已成共识。土地执法疲软既然成为了常态,那就一定有它的原因。笔者以为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上的,也有体制上的,也有机制上的,当然还有更深层次上的原因。

一、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地方政府观念偏差。

一些基层地方政府在政绩观、发展观和利益观上出现偏差,一味地追求经济发展指标,工业强市、工业强县、工业强乡成为首选,就连许多村也完全不顾自身实际,纷纷高喊“工业强村”了。发展工业,必然要大量占用土地,在当前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紧把土地供给闸门的形式下,一些地方政府铤而走险违法占用土地发展经济也就势在必然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地方政府既是土地的管理者,还是相当一部分土地占用的审批者,甚至又是土地的使用者,政府领导在耕地保护与“政绩”之间发生矛盾时,天平向何方倾斜是十分明了的了。面对这种形势,土地管理部门要想规范用地秩序、依法查处政府主导下土地违法行为无疑只是一厢情愿的事了。

(二)基层执法手段偏软。

目前,土地执法监察人员相对不足、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高,也是土地违法履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动态巡查不到位,一些土地违法行为难以发现,即使发现后也只能口头或书面停工,如果当事人无理取闹,拒不停工,强行制止,可能引发矛盾激化,执法人员可能受到围攻和人身威胁。依法处理必须经过调查取证、处罚听证、复议诉讼、申请执行等许多环节,一个环节遇阻,就会造成案件查办久拖不决。另外,国土资源部门在对违法占地作出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后,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无权强行拆除,必须申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此类申请,法院一律不予受理。土地执法监察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久而久之,执法人员乃至执法机构对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缺乏了动力、丧失了信心。

(三) 法律法规明显缺失。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都有没收地上建筑物的处罚规定。但如何没收,由哪个或哪些部门来没收,没收后如何处理,法律上没有相应的规定,实践中也就难以操作。那么,最后就会演变成不操作,或者是以罚款代没收。这样的处罚就形同虚设。土地管理部门照这样的规定下处罚,违法者却并不拿它当回事。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容易执行到位,但这不是目的,“责令限期改正”才是目的。可被处罚人拒不改正怎样处理,法律上没有给出答案。土地管理部门拿被处罚人没辙。就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恐怕也难以处理。所以这一目的事实上难以达到或者说根本达不到。

《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没有任何条款对村级组织的违法行为作出法律规定,因此村级组织就会以集体的名义钻法律的漏洞,从事涉及违法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针对主要责任人的行政处分条款很多,但并不能适用于村委会这些责任人。这样对这类直接责任人而言,行政处分不适用,刑事犯罪构不上,剩下的只有行政处罚中的罚款了。实际情况是通过土地违法行为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罚款的实际数目,致使土地执法的威慑力大大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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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司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2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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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格局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离岗占编、“五个能力”建设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关于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离岗占编问题

(一)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提前离岗年龄情况:主要领导干部(正科级)52周岁,其他领导干部51周岁,一般干部不提前离岗。

(二)干部离岗占编情况:目前,县司法局共使用司法行政编制62个,事业编制9个。其中,县局机关司法行政编制18个(在职14人,离岗4人),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编制38个(在职29人,无人离岗),公证处司法行政编制6个(在职4人,离岗1人,空编1人),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5个(在职4人,离岗1人),社区矫正办公室事业编制4个(在职2人,空编2人)。局机关、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离岗人员占实有人员比例分别为:22%、20%、20%。

(三)解决这一问题的做法和建议:一是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对我系统离岗人员做不占编制处理。二是上级部门根据司法行政实际,出台单列编制有关政策,通过允许提前退休、临时超编等办法腾出年级已大但尚未退休人员所占编制。三是完善轮岗交流机制,合理利用离岗人员,发挥其特长,解决离岗占编带来的一线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问题。

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

(一)提升队伍建设“五个能力”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围绕推进跨越发展,优化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和“一村一顾问”工程,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法律服务。落实企业法律顾问政策,指导企业依法规避市场风险,助推企业发展。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担当常年法律顾问500多家,参与办理重大涉法涉诉案件4起,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多人次。

二是围绕平安建设,强化法律保障。以“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积极推进构建三级调解网络紧密衔接的“大调解”格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74件,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积极索刑释解教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截止目前,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30人,解除矫正607人,无一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三是围绕法治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重要载体,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深入落实“”普法规划,积极推进依法治县。突出抓好与市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城镇等重点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充分运用法律服务热线、普法网站、电视报刊、短信平台等现代媒体资源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企业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法治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今年以来,举办法治宣传活动3次,出动宣传车20辆,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份。

四是围绕解决民生问题,加强法律援助。围绕移民安置、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环境治理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以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措施,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着力完善独生子女户、农村低保户、五保供养户及弱势群体的便民法律援助措施,推进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依法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受援对象达90人,进一步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对市局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是尽快统一工作制服。司法行政工作包括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个方面,涉及执法事项较多,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工作人员着便装越来越不适应工作的开展,特别是相关执法工作的开展。建议尽快争取相关政策,统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着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待遇。由于县级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在职在编人数远远多于其他同级工作部门(我局司法行政编制62个,在职47人;事业编制9个,在职6人。53名在职人员中副科级以上干部仅8人),干部职工得到提拔重用机会相对大大减少,干警政治待遇落实不够到位,影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进一步提升干警经济待遇。整个政法系统除司法行政外,都有岗位(我县29名司法助理员补贴已于去年7月份发放到位,但是系统内其他人员享受不到任何岗位补贴。)、警衔等补贴,建议争取相关政策,落实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司法助理员、警衔等相关补贴,进一步调动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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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执法难点及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城管,全文共 3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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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执法难点对策

当前,街道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城市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协管人员参与执法管理工作,严重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原因有三点。     一、历史原因。街道的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都是以街道城管科为主,负责街道范围内的街、巷、社区市容卫生保洁,摊点(群)整治、居民房屋翻建等日常管理工作。随着城区人口的逐年增加,城市管理工作量也成倍放大,城管科现有的编制人员已经无法满足区域内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求。各街道都根据自身情况,陆续招聘了8—12名不等的协管人员参与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对城区市容、卫生、摊点、违建管理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因协管人员的工资及加班津贴,都有城管科自筹解决,一般通过收费、罚款、门面出租等形式获取资金来源,罚得多得到也多,这种以“以罚养人”、“罚缴不分”的现状,直接影响了城管工作人员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是造成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难有起色的重要原因。     二、体制原因。XX年5月,区政府以宁秦政字[]105号文件转发了区市容局《关于批转的通知》,在街道设立了区市容监察分队(以下简称市容分队),由街道城管科负责领导。城管科实际管理着两支队伍:一支是市容分队,不拿街道一分钱,经费有财政全额保障,人员相对稳定,受过比较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纪律观念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素质相对较高;另一支是有协管人员组成的临时队伍,没有经过培训上岗和系统法律知识学习,文化程度较低,管理方法简单粗暴,执法打人、多收费、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根本不能依法办事。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有两支不同的执法队伍,执行两种不同的执法标准,怎么能不在执法问题上“打架”呢?实际上,是把一支训练有素的执法队伍等同于一支临时招聘的协管队伍,严重挫伤了市容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分工原因。派驻各街道的市容分队,一般只有5—6人组织,相当于各街道城管科的人员编制,而把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摊点整治作为市容分队的工作职责,实际上是承担了街道城管工作的大部分任务,显然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工作中肯定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和死角。由于分工上明显不合理,干得越多,犯错误的概略也越大,加上缺乏理解和支持,各方之间矛盾愈加突出,工作上互不支持配合,严重制约了街道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档次的提高。     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是理顺执法关系、明确管理职责,促进街道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利契机。     首先,要搞清楚相对集中的是哪些权限。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际上就是把原来分散于各个行政执法机关的,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和相关性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行使,以增加执法的合力,增强执法的力度。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就是把分散于各个部门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无照商贩、侵占道路等行政处罚权集中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这些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也就是从原来的机关里面剥离出来,而与之相关的审批(许可)权则不作“陪嫁”,仍然留在原部门,或者根据科学划分、相对集中的原则,进一步将审批(许可)权和其他管理权进行归并、调整,由另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目前,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实际上是把相关部门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由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初步实现了处罚权与审批(许可)权的分离。     其次,要搞清楚街道有没有行政处罚权。根据法制办的授权,今年,我市于9月15日在8个城区正式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市政府下发了第209令,即《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及其配合文件,将建设、规划、园林、市政、环卫、工商、公安、市容等多个部门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转移到行政执法局,由执法局下设的执法大队统一实施,为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条款规定,处罚权一经委托,不得再行其他委托任何单位施行的要求。执法大队是依法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组织,根据法定授权,承担市、区两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工作,是合法主体;下设的若干个行政执法中队(以下简称执法中队),分别派驻在各街道,直接从事区域内相关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执法工作。街道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法律上一直没有明确街道是行政执法主体,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都来自区各部门的授权委托,如今,被集中到区行政执法局统一实施(计生处罚权除外),原先该部门授权委托的行政处罚权也就自动失效,不能再行使行政处罚权,所作的处罚决定一律无效。事实上,街道城管科已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职能。     第三,要搞清楚综合执法的重点和难点。试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还是要看街道城市管理水平能否提高一个档次。街道是综合执法的主战场,也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推进的重点和难点。重新调整确定街道与执法中队之间的各项关系,是综合执法工作顺利推进的突破口。     一、要明确地位。街道应把执法中队纳入自己的直管范围,提高执法中队在街道的地位,打破原先由街道城管科领导的体制,改有街道直管,是完全符合综合执法的立法精神。这样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执法中队在街道城管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明正言顺地行使街道城管方面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另一方面街道是综合执法的坚强后盾,为下一步解聘协管人员之后,填补行政执法和监督的空隙打下基础。     二、要明确分工。按照试行办法的要求,行政审批、许可权仍有街道城管科负责,不在担任执法任务,协管人员参与执法管理工作的使命,就此应划上句号,有利于改变城管队伍整体形象,转变管理观念,树立服务意识;而检查权、处罚权则由执法中队统一行使,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减少行政管理成本,提升城市管理档次;彼此之间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监督,有利于提高城市执法工作效率和水平,避免多头执法、交叉管理和乱罚款、乱收费等现象的发生。    &nb

sp;三、要明确重点。城管科要从过去大量的委托执法中走出来,加强区域内综合配套服务功能。重点应放在社区整治、规划、摊点(群)设置、挖掘市场潜力、开发社区岗位等公益事业上。将审批的法定依据、事项、办结时限、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示、公开,增强管理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使城市管理工作真正走上公开化、透明化和法制化;与此同时,加强对审批、许可对象的监管工作,通报工作信息,配合执法中队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四、要明确责任。根据综合执法的新情况,重新界定街道的岗位职责、权利与义务,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项制度建设,使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府的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和社会各界的评判。以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契机,不断推进街道依法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各有关方面要通力协作,不断将试点工作推向深入。区领导要高度重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将其作为提高全区城市管理档次的一件大事来抓;区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不断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保障全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法制意识,支持、配合改革试点工作;区行政执法局要抓住这一改革的契机,重塑执法队伍形象,内外兼修,尽快适应综合执法需要,为城市面貌的整体改观做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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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审计厅执法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审计,全文共 4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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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执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审计署《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和调研工作方案》和市局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人员,认真细致地开展了调研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和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一)吃透精神,提高认识。及时召开全体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我县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和调研工作。会上进一步学习了审计署《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和调研工作方案》,对《调查问卷表》的35项内容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表》的4大项26个小项内容逐项进行了研究,与会同志充分认识到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和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了方法步骤。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检查和调研的工作方案,明确由局领导具体牵头,各科室负责人协调配合,并将检查和调研的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落实每个人的工作职责,从而为开展检查和调研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科学部署,保证质量。一方面认真完成调查问卷,对我县2019年以来涉及检查和调研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按照检查和调研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汇总和归档,确保按市局要求及时上报所需资料和档案。另一方面,按照检查方案及时查漏补缺,弥补完善,促进我局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二、贯彻落实审计法律法规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加强了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审计法》修改以来,我县认真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将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由局综合法制科牵头统筹学习宣传活动,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落实。2019年以来,共散发审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资料2500余份,制作审计法律法规展板横幅5面,开展法律法规宣传8次,印发宣传标语20条,通过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向政府、被审计单位、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宣传,借助审计进驻会等工作平台向被审计单位大力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审计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了强化对审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我局十分重视完善审计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和加强审计业务管理的重要规章制度17项,具体为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办法、机关学习制度、机关工作制度、机关会议制度、机关保密工作制度、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机关日常管理考核制度、机关计算机管理制度、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机关人员学习培训规定、新闻稿件调研文章奖励办法、机关廉政工作制度、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办法、审计执法回避制度、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内部管理,规范了工作程序,夯实了执法责任,防范了审计风险,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认真履行了审计职责

2019年以来,我局认真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积极实施审计项目,从下达通知书到出具审计结论性文书时间无一例超时问题,更无超出审计职责范围实施审计的情况。下达审计决定书的项目数量36个,占已实施完成项目354的10%;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或党纪政纪责任案件数量2起,涉案人员数量2人,无定性不当案件;无一起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审计决定;审计工作人员无一起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促进了审计项目质量管理

我局始终将审计质量放在工作首位,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审计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风险防范,从完善三级复核制度入手,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优秀项目评选,不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推进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一是实行审计组长终身负责制,要求审计组长按照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的规定组织和实施审计,并对审计质量终身负全责;二是统一审计文书种类及格式,规范审计文书;三是积极探索项目审计管理,加强审计质量过程控制,不断完善审计计划、查证、复核、督查相互分离的业务管理机制,增强从审前准备到审计结论落实的整个过程监督的完整性和一体性,形成审计项目质量全过程控制;四是日常工作中局领导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不靠领导处理,而让制度说话,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审计项目集体审定制,以定责、问责来促进履积,增强制度效应,形成了自觉工作机制。

(五)重视配合审计工作

多年来,县政府和县级相关领导机关十分重视审计工作,县政府县长主抓审计工作,并有2名县级领导协助分管审计工作,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多次听取审计机关工作汇报并作出批示。县政府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中反映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均在审计工作报告中翔实反映,县政府对审计发现问题积极督促整改,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县上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力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我县各部门单位积极接受、配合、依法协助审计工作,无审计对象在审计过程中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拒绝阻碍审计检查、未按规定对审计组审计报告书面回复意见等事项;公安、监察、财政、税务、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审计机关正式提请协助的事项均依法予以协助;金融机构均积极配合审计依法查询相关账户。

(六)加强了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实行被审计单位落实执行审计决定情况及时反馈制度和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成效评估制度,通过加大审计回访力度、实行整改情况跟踪查询、探索建立问责追究等措施,从制度上强化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问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实行审计整改情况通告通报制度,增强被审计单位落实执行审计决定和意见建议的外在制约力。坚持在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时通报披露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对一些较为敏感问题发审计建议书、向政府领导上报审计工作专题汇报、不定期召开审计整改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被审计单位落实执行审计决定和意见建议情况,从管理措施上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三是逐步探索将审计查处问题及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或行业、专项检查之中,通过借助联动检查机制解决因体制管理问题造成的“屡查屡犯”现象。

(七)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近年来,我局进一步树立了“审计监督只是手段,服务提高才是目的”的审计工作理念,在具体工作中,更加注重发挥审计预防功能、服务功能。一是重视及早发现带有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早感知风险,提前发出警报,起到预警的作用。二是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突出事前、事中审计,积极探索适应事前、事中审计的措施和方式、方法。三是针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跟踪问效。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采纳了审计建议并积极进行了有效整改。通过强化服务,越来越多的单位已认识到审计监督只是手段,服务才是最终目标,许多单位已主动邀请审计局对其进行审计,帮助其提高管理水平。审计机关的免疫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八)提升了审计工作社会公信力

一是强化廉政建设教育。采取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观看反腐倡廉书画展等多种形式的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的廉政意识。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审计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细化到科室,量化到个人。并与年终综合量化考评挂钩。三是实行效能审计,严格执行审前公示制、限时审结制、责任追究制,简化审计程序,提高审计效率。四是实行“阳光审计”,审计中发现的所有问题都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集中反馈处理,重大问题层层汇报、集体定案处理,杜绝暗箱操作和徇私行为的发生。五是对一线审计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由局领导带队,不定期地到审计现场督廉,听取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反馈以及对审计机关好的意见和建议,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廉洁从审,树立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通过全体审计干部的不懈努力,进一步树立了审计外部形象,审计工作被更多单位和领导了解和接受,审计工作得到良性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局在维护财经秩序、推动和谐社会构建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诸多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影响,目前还存在不少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需要尽快克服和解决。

(一)审计一线人才紧缺、手段落后。主要表现在审计工作任务与一线审计人员比例失调。近年来,每年我局必须要完成的指令性审计项目和县委政府安排审计项目约120个左右,而全局一线审计人员仅有13人,每个业务科室年均需完成30个左右,全体干部放弃了公休假、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加班已成家常便饭,面对繁重的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十分疲惫;另一方面是质量上亟待提高。在职干部中第一学历学习财会专业的仅有5人,没有学工民建专业的人员,更没有学审计专业的,无论是思维方式、业务水平还是法律法规的运用,都需要不断改进和提高。审计手段落后主要反映在:计算机审计水平低。一方面是审计人员自身计算机水平参差不齐,运用AO审计的能力低,每年到省厅培训的人数有限,短期内还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电子账务未普及,手工做账的还比较普遍。

(二)绩效审计进展缓慢。省市要求投入绩效审计的力量和项目逐年增加,但是,到目前为止,绩效审计尚未形成比较系统的技术和方法,审计人员没有比较成型的标准和指南,阻碍了绩效审计的进展。

(三)经责审计时效性不高。“先审计、后离任”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但是,从目前实际的情况来看,“先任后审”的情况客观存在,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审计报告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作用也无从发挥。同时,由于目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人事变动频繁,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不断增多,而审计部门力量有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及时跟进。

四、建议和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妥善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

(一)加快审计人才培养速度。建议省市加大基层审计人员培训力度,提供学习的平台,对现有人员普遍轮训,特别是计算机审计培训。同时,请上级部门协调,适当增加审计编制,充实审计队伍。通过多种渠道,尽快解决审计人才紧缺和质量不高问题。

(二)应尽快出台绩效审计指南。绩效审计是今后审计工作的方向,目前基层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特别是对绩效审计的考核内容究竟如何考量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也缺少各方面绩效评价的专业审计人才,因而审计结果也就没有什么权威性,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也就打了折扣。所以,上级审计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标准和指南。

(三)切实强化经责审计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推行任中审计,变被动为主动,将监督关口前移,缩短调任时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以解决“审”、“任”的衔接困难。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要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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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降低执法风险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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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降低执法风险调研报告

4、应该适用一般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这是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如对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数额(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对有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适用简易程序。

5、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个别案件还存在不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情形的,予以当场收缴罚款。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符合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主要是:(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三)部分案件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

个别案件的违法事实中缺少违法时间及涉案的数量、货值、违法所得等要素;有的执法人员重视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而忽略了对原始书证、物证的收集与固定;部分案件当事人身份不清,反映当事人情况的身份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没有被收集进入证据;收集的证据和违法事实之间缺乏相关性。

(四)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

从当前的行政处罚案件来看,事实、证据、程序方面的问题都是个别性的,最主要的就是法律文书制作方面,也是执法人员最容易忽视的,常见的主要问题有:

1、执法文书中对被处罚单位(人),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括号中的内容不根据情况作出取舍,需要划掉的没有划掉。

2、案卷中没有假劣药品的销毁记录,无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等。

3、文书时间填写不准确,如举报时间为下午4:00,记录记载4:00,准确记录应为16:00或者下午4点,虽然并不会因此造成案件败诉,但我局就曾遇到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此提出疑问,何不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4、个别案件笔录当事人未签署对笔录的真实性意见。

5、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保存物品只填写“药品”,没有写明药品名称。笔录“监督检查类别”填写不准确,如日常监管、药品等等。

6、个别案件文书书写时把定性为“劣药”与“按劣药论处”相混淆。

二、降低执法风险的思考

作为药品监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要想降低执法风险或者立于不败之地,就应当争取使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都办成“铁案”。对此,我们应该认真把握以下几点。

一、证据确凿,收集完整

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性情况的一切事实。其种类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视听资料;④人证证言;⑤当事人的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记录,现场笔录。确凿的证据既是行政机关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并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保证,又是降低行政机关执法风险的关键要素。证据不确凿,行政处罚必定就有风险。证据一般分为:①常规类,如现场检查笔录等;②核心类,如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渠道”资质证明,如假劣药品的检验报告等;③佐证类,如证人证言、发票台帐等。收集证据时,一定要注意和把握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证明力。第一,证据的合法性。一是要注意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不能非法取证,不能以网站、报刊文章和非法定数据作为依据或证据。二是要注重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一方面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资料既要注重法定时限,又要注重内部事前审批及时限。另一方面,进入司法程序后,不能擅自再行取证和补充证据。三是要注重资料收集的合法性。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证人证言(调查笔录),书证(发票、台帐等)要当事人签字、盖章、指印及具有行政处罚资格的两名执法人员签字等。第二,证据的关联性。一是证据之间必须具备关联性,组合在一起时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二是所有证据都必须经得起逻辑推理,特别是证言中不能出现彼此矛盾的或者不同的结论。三是证据要符合客观实际,要在众多证据中筛选提炼出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主要证据和直接证据,不要以为证据越多越好。第三,证据的证明力。一是必须有满足处罚定性的核心证明,如处罚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必经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二)、(五)、(六)项和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是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键证据,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无论是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还是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都要围绕违法案件过程的事实搜集富有证明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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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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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执法检查状况调研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尤其在当前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对于保民生、保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服务大局,搞好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始不久,常委会组成了由我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和财经工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还委托县(市)区人大检查了本级政府的贯彻实施情况。为增强这次执法检查的效果,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协助下,特邀国家级专家莫荣来宜举办了《就业促进法》法制讲座;

检查期间,集中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三区自查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建委、工经委、财政局、司法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察看了市人力资源市场、群帮再就业基地,走访了安徽华茂集团、汽运公司等部分大中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还深入到桐城市、太湖县走访了解有关情况。

一、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取得的成效

(一)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政府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市政府成立了由24个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组成的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新增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争创充分就业社区、争创充分就业乡村、消除零就业家庭、消除零转移就业农户等指标纳入考核目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进行年度考核;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形成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为扩大就业、促进就业、统筹就业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促进就业的目标任务。工业部门大力实施工业经济三年翻番计划,以保增长促发展拓就业。截止XX年底,全市中小企业达17000户,就业人数达50.15万人;到今年2月末,全市规模以上企业1196户,职工人数16万余人,比XX年净增280户、2万人,职工队伍相对稳定。建设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富余劳动力的作用。目前,全市建筑业从业人数约50万人,其中农民工占70%,在外地从业约40万人,未发现大量返乡现象。商务部门着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带动和扩大农民就业。近年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2.1万人;

建设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解决农民就业XX余人;抓大型市场建设,解决就业1000人;抓大型商场建设,新增就业岗位XX个;抓示范商业社区创建,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岗位3044人。

围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很多部门和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建立再就业基地等措施,促进和支持就业。市妇联坚持“四送一树”(即:送温暖、送信息、送技术、送岗位、树典型)活动,热情为返乡妇女就业创业“铺路搭桥”,协助政府有效地开展了促进就业工作。

(二)强化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城乡统筹就业扎实推进

市、县(市)区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在稳定城镇就业的同时,工作重点快速转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

一是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去年以来,全市以“3231”工程和228个投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为抓手,并申报各类工业投资项目498个,大力提升项目落地率和建设投产速度,有效拉动就业,约有3万返乡农民工在园区企业实现了就业。

二是发展非公经济,鼓励各类企业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仅省政府认定的5个产业集群镇,去年集聚企业1168户,比上年增加282户,规模企业86户,比上年新增35户,就业人员达61185人,比上年新增9891人;省经委认定的4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有规模企业32户,就业人员达13000人;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累计认定数950户,从业人员近4万人,科技人员8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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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县执法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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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执法状况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执法状况,县政府法制办采取问卷调查、研究分析行政争议案件、赴执法机关抽查执法案卷等形式,对我县执法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初步掌握了我县行政执法现状。调查结果表明:一方面,我县行政执法总体情况良好,行政争议发生较少;另一方面,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我县在建设法治政府、实现社会和谐的进程中仍需努力。

一、我县行政执法现状

(一)企业对我县执法工作满意度较高

今年5月,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领导批示,县政府法制办面向县领导分包的120家企业开展依法行政问卷调查,并对其中部分企业进行走访。此次问卷调查主要以省政府在“企业服务年”中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规定的“十不准”为内容开展,同时公布了县政府法制办的电子邮箱地址以方便企业更为详细地反映情况。企业反馈的信息表明,我县各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中,能够较好地执行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规定,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切实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没有违反“十不准”等规定的行为。

(二)因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案件不多

从调查的情况看,通过信访渠道寻求行政争议解决的案件不多。今年上半年我县去京信访8批50人,其中集访1批43人,去省信访23批80人,其中集访3批54人,去市信访35批183人,其中集访9批145人,在赴市以上66起信访案件中,仅集访2批、个访2批为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案件,占整个信访案件总数不足6.7%,行政争议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形式反映出来。

(三)行政争议呈现“三少一无”的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少。从近三年上半年发生的行政争议案件数量来看,无论是行政诉讼还是行政复议,总量同期比逐年走低。(见表一)

表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表(单位:件)

XX年上半年XX年上半年XX年上半年

行政诉讼12129

行政复议1160

总计23189

二是行政诉讼中执法机关败诉少。在已审结的22件案件中,法院判决撤销的3件,所占比例不足14%,更多的案件以行政机关胜诉结案,包括以判决形式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驳回诉讼请求和以裁定形式驳回起诉、准许当事人撤诉四种结案方式。(见表二)

表二、应诉案件结案情况表(单位:件)

撤诉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起诉撤销维持备注

上半年62211

上半年6112延期2件

上半年尚未结案

三是行政争议类型少。从统计的三个时间段立案的行政争议类型看,XX年上半年有6种,XX年上半年有5种,今年上半年仅有3种,行政争议类型也呈逐年减少趋势。在行政争议类型中,土地行政管理因与房产的权利、与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直接挂钩,成为引发行政争议最多的执法领域;治安管理工作因涉及面大,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成为继土地执法领域外行政争议第二大高发领域。(见表三)

表三、行政争议类型情况表

XX年上半年XX年上半年XX年上半年总计

土地1111224

治安74617

劳动人事1113

房产22

民政11

工商11

质监11

卫生11

四是无群体性行政争议案件。从全国范围来说,城市拆迁、城区规划、土地征用等领域为牵涉面广、容易引发集诉集访的领域。我县因为不存在旧城拆迁改造、旧城区规范建设等问题,再加上在土地征用方面执行法律、把握政策较好,所以近年来没有大的行政争议发生。

二、我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预防行政争议的产生,关键是要依法行政。从对部分行政争议案件原因的分析来看,引发行政争议主要是执法过程中时有违法或不当问题出现:

一是有些部门没有查清事实或没有充分取证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起行政争议导致被动;

二是有些部门不当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显失公正;

三是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树立“依照法定程序行政”的观念,没有做到实体和程序并重、结果和过程并重,出现一些该告知不告知等损害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违法行为。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几点建议

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权利,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县行政争议虽然数量少、类型少、涉及部门少,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压力不大,但从建设法治政府、实现社会和谐的长远目标来看,我县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方面仍有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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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政府采购法执法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采购,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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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法状况调研报告

《政府采购法》的贯彻实施,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促进廉政建设,以及广泛发挥政府采购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具有重大意义。尤其在当前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认真实施《政府采购法》,用好纳税人的钱显得格外重要。依法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服务大局,搞好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始不久,常委会组成了由我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市人大代表和预算工委成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我市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市建委、卫生局、宜秀区等七个单位和供应商参加的座谈会,并深入到桐城市、岳西县、市教育局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

一、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的基本情况

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启动较早,自1998年开始到XX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6年来,我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认真贯彻实施,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进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落实政府采购计划,逐步扩大采购规模,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管,在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节约财政性资金、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总体来看,各地各单位依法采购的意识不断增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分工日趋合理。《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对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和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为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运行,形成职责明晰、协调有序的运行机制,我市着力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的行政效能。一是实行管采分离制度。目前,各级财政部门陆续设置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司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制度制定、预算编制、资金支付、信息和专家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望江、岳西、太湖、宿松四县实行了政府采购的管采分离,桐城市政府采购的管采分离正在进行中。二是履行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管职能。通过《政府采购法》的贯彻实施,初步形成了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和当事人的监管;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对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专项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初步构建了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各有侧重、互相配合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提高了监督效能。三是完善“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xx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xx市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明确政府采购项目和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市公安局规定下属单位购置交通工具、业务器材、大型设备必须实行预算报批制度,进行政府采购。枞阳、怀宁、潜山县和迎江、大观区等地也都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工作机制,使我市政府采购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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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和谐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城管,全文共 4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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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按照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4月初,宋国胜局长带领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有关同志,就“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到联系单位和城管执法一线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城管执法队伍的现状

我局现有一、二、三、四和机动大队共五个直属执法大队,均为正科级建制,执法人员编制119名,其中,2019年组建城建监察支队时公开招录90人,20xx年成立城管执法局时从市政、园林部门划转28人。为了进一步充实管理力量,20xx年,通过市人才交流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0名城管协管员。城管执法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的超过95%,30名城管协管员都是退伍军人。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城管执法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狠下功夫。一是狠抓教育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集训活动,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组织纪律、队列训练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每周五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和各大队主要负责人进行政治业务学习;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有关法制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信访制度》、《行政许可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业务例会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每月组织直属各大队开展一次执法案卷互查,每季度组织一次执法案卷检查。每周五召开业务例会,集体研究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通报督察考评情况。特别在执法活动中,严格坚持了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考评制度。对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实行调查权、审查权、决定权三权分离。编印局《规章制度汇编》,发放全体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定期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担任城管执法特邀监督员。认真、高效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坚持政务公开,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电子触摸屏,将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时限等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实行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提高审批效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四是加强督查考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组建联合督察组,制定督察考评细则,对城管执法和市容管理实行全天候督察,编发《督察通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整改到位,并按项扣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我们还积极参加“作风教育月”、“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队伍自身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城管部门的社会形象明显改善,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市局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省法制办表彰,全体城管执法队员都能自觉做到遵纪守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至今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二、当前城管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虽然我们在城管队伍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方面,我们还存在认识上不到位、能力上不适应、作风上不扎实、体制上不完善等问题和差距,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作风不扎实。少数同志责任心不强,态度消极,遇到问题和矛盾绕道走,工作被动应付,办事效率低下。二是创新意识不够。习惯于凭经验办事,面对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不能有效地加以解决。三是科学发展的能力不强。有的干部视野不开阔,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上不能形成合力;有的对科学发展观一知半解,不能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有的缺乏争先创优的意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平庸自满,裹足不前。这些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水平。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方面也有客观方面的,主要有:一是管理对象法制观念淡薄。城市管理的对象大多为社会弱势群体,城管法制意识不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不以为然,经常跟执法人员打“游击战”,甚至暴力抗法,阻碍城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少数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其利益时,就不断举报,要求严管,但是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又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欺侮外地人或者无根据地指责城管执法部门把罚没款物拿回去私分等,不仅给执法人员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而且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三是城管执法缺乏法律依据。目前,全国还没有一部独立、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也只是散见于其它法律法规中,而且这些法律法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只有禁止性条款,却没有强制性规定或处罚种类单一,强制执法权限不足,在执法过程中,许多执法人员的人身遭受伤害,给执法人员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了执法工作的被动。四是日常教育培训不够。城管工作突发性、反复性强,需要执法人员时刻坚守工作岗位,实施持续性的监管,这就使得执法人员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受到限制,不能开展系

统性的教育培训,对工作中存在的难题,也不能集中研讨解决办法。五是个别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城管队伍中,个别人员原则性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领悟水准参差不齐,办案质量不高。总之,虽然我们在城管队伍建设中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决不能忽视,要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找差距、析原因、订措施、建机制,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方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作风硬、业务精、管理严、服务好的城管执法队伍。

三、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措施

城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城管执法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把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战略,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拼搏,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城管执法队伍。

(一)全面加强思想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创造力。思想建设是班子队伍建设的关键,也是先进性建设的重点。加强思想建设,要努力做到“ 三个到位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到位,用先进的理论武装人。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立场上坚定。二是思想政治工作到位,用高尚的精神鼓舞人。高尚的精神,始终是共产党人保持先进性的精神动力。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改革创新精神激励鼓舞广大干部职工,实现城管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三是教育培训到位,用丰富的知识塑造人。要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人生追求,自觉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培训的要求,大力开展多层次、大规模的教育培训,重点是加强专业培训、岗位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不断完善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激发整个干部队伍的创造活力。

(二)全面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组织建设是队伍建设的保障,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核心。“为政之要,首在用人”。城管事业的兴衰成败,关键在选人用人。因此,加强组织建设,要努力做到“两个加大”:一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继续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建立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按照“德、能、勤、绩、廉

”的要求,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真正把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为城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深入一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身的行为感染和调动队伍整体的工作积极性,要坚持调查研究,集思广益,解热点、破难点、出实绩、见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继续坚持城管执法、市容环卫和创建工作联合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要将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在精神鼓励上分开层次,在物质奖励上拉开档次,在干部使用上体现差别。力求更加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加强作风建设是班子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作风建设,要努力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宗旨意识。要按照“两个务必 ”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继续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虚心学习,改进工作;继续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励精图治、艰苦创业;继续弘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是强化工作调研。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决策权。要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执法一线,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对策性研究,切实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出力,问题在一线解决。三是强化工作落实。落实是决策的归宿,也是决策的生命。要把握重点抓落实,将工作任务逐项逐条进行细化、分解,突出重点中的重点,把握关键中的关键;要强化督查抓落实,对照各项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通过明查暗访、追踪督办等形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提高效率抓落实,广泛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在全系统形成一个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全面加强廉政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公信力。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原则,强化城管队伍的自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广开言路,建立监督制约网络。要通过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聘请城管执法监督员、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以及召开管理服务相对人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和途径,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有的放矢地制定整改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改善队伍形象。二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实施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等廉政建设制度,不断提高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坚持文明执法。日常工作中,执法人员的语言要规范文明,着装要统一整齐,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坚持说服教育为主、宣传劝导在先,严禁与相对人发生肢体冲突,群众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不理解的要耐心解释。对各种不规范执法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四是坚持秉公执法。严禁违法行使职权或滥用权力,不得从事与执法工作相关的经营活动,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用权谋私等违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越权执法、违背法定执法程序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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