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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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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生产,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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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 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第四条 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的建设局,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苏州市建设局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时,苏州市建设局接报后,立即启动苏州市建设局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条 附件:

1、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的通知》(苏建质〔〕56号)的通知。

2、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制订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苏建质〔〕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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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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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主持编制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编制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协助总经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并具体实施。

3、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汇报安全管理状况,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各个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4、积极主动地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实施全面的管理,指导督促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月”、现场观摩会,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5、结合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奖罚意见,推动安全工作的开展。

6、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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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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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阿克喀什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别与乡党建办、乡农办、武装部、乡综治办、各站所社以及学校、村委会签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一、 事故控制指标

阿克喀什乡职责范围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为0人,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一) 企业(含乡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1、 职责范围内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 火灾事故

1、 职责范围内不发生死亡事故

(三)交通事故

1、职责范围内不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

(四)农机事故

1、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农机死亡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法律规有关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按照县人民人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对本乡落实有关精神做出部署,按要求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计划和目标。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以及自治区、地区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乡长、副乡长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在行政区域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充实工作人员,配备设施,保障经费,加快电子办公、信息网络及数据统计、档案等基础工作的建设。

4、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由主要领导或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布置、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项要做出决定,会议形成纪要,严格实施会议确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决议。

5、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及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明确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做到措施、资金、人员、时间“四落实”。对下属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研究并制定相应措施。坚强在承包、承租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承租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6、认真落实《自治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暂行办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制度及档案,落实措施和责任单位,及时了解和掌握和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动态,并实施有效监控。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管理工作,对招商引资、引进项目要依法按程序准入,严格把关,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治理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7、按照自治区、地区、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治理整改,落实深化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明确专人专门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县政府的检查督促意见,按要求及时上报资料和相关安全生产信息。

8、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特大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9、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周”和“119消防宣传日”、“农机安全村”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畅通工程,积极创建“安全社区”。

在中小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识灾和防灾能力。开展安全生产“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活动。

10、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逐步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格局。积极组织下属生产企业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1、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不得延报、漏报、隐瞒不包。

12、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抢救,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考核

1、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考核结果将在全乡通报。

2、X年阿克喀什乡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期为:四、奖惩

1、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按《疏附县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给予相应奖励。

2、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一人或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取消其安全生产先进评选资格。

3、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行政领导的责任。

4、经考核,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牌。奖金中的20%奖励给行政第一责任人,其余部分奖励给有关人员。

5、经考核,被评为安全生产合格单位,不奖不罚。

6、经考核,被评为安全生产合格单位,罚款人民币1000元,罚款的20%由行政第一责任人承担,其余部分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人民政府、签订单位各执一份。

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签订单位:

签字人: 签字人:

(盖章) (盖章)

X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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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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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年春运安全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___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走的及时、安全、有序、满意,实现“安全、有序、效益”三统一,制定本责任书。

一、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服从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挥,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二、严禁超速、超员行驶,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三、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四、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

五、春运期间,合理安排好休息时间,确保不疲劳驾驶。在驾驶过程中应高度集中精力,保持头脑清醒,谨慎驾驶,保持合理行驶速度,不违章。不夜间2-5时行驶,严格执行“三品”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单车400公路以上(高速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的管理规定。

六、认真做好“安全告知”制度的落实;确保GPS终端设施正常工作,不故意损坏或遮挡。

七、密切关注冰雪雾等恶劣天气,保证防滑沙、防滑链、三角木、消防器材、安全带、安全锤等齐全有效,全力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八、本责任书期限___年2月4日-___年3月15日。

公司(盖章)驾驶员(签字):

车牌号: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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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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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纸质图书(含随书光盘)的借还、预约、续借和图书剔旧、注销、修补等工作,提供中文图书的阅览服务

负责图书馆读者证件管理,图书超期、遗失、催还等处理,读者违章处理,办理离校手续等工作

负责图书馆阅读和研讨空间的服务工作

负责图书馆的文献传递与日常咨询服务

承担图书借阅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

承担图书的主题书展、经典著作导读、新书导读等阅读推广活动的组织工作

参与新生入馆教育、信息素养教育等用户培训

负责纸质图书、报刊、数字文献资源等各类文献信息资源采购

承担随书光盘压缩上传工作

完成馆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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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项目管理经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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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深入理解公司业务,负责公司重点项目的协调与推进;

2、与项目团队紧密合作,编制项目计划,对项目进度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定期总结分析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对过程中的项目风险进行分析、把控,及时提供预警信息;

4、完成各项目例行报告汇总和整理;

5、协助部门完成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大型房地产公司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同岗位管理经验,主持过2个以上大中型房地产相关工作;

2、具备项目全过程管理能力以及较强的业务理解能力;并且能够运用项目管理能力合理拆解任务目标并进行过程跟进,确保项目方向落地与业务战略达成一致;

3、具备系统化思考的能力;

4、具备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在多个层面进行快速、有效的沟通;

5、认可并符合公司价值观:坦诚无畏、奋斗为本、工匠精神、创新开拓;

6、能够适应出差,有驾照并能熟练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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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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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由站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除值班车辆外,车辆管理软件单位业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车辆与使用相对固定的原则进行安排,各科室分管领导亦按此规定相应安排科室出差等工作。

2、车辆加油,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油本,油本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每辆车加油情况进行登记,司机每次加油完毕,及时将油本交回。

3、车辆维修由单位确定修车点,修车由司机向办公室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进行维修,无特殊情况,车辆不得在指定维修点以外地方进行修理。

4、无特殊情况车辆应严格实行专人驾驶,车辆管理软件晚上及节假日车辆应于单位院内停放,特殊情况需要出车的应报主管领导同意。

5、站各科室及养护公司周末及节假日需出车的,由用车科室主管领导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办公室主管领导根据情况进行安排。

6、司机作为特殊岗位,应服从单位节假日出车安排,车辆管理软件有事外出须向领导请假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7、司机对自己持有的车辆资料应妥善保管。

8、司机应加强服务意识,经常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不断提高驾驶技术,保持良好车况,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驶。

9、违反本制度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10、遇有重大活动及特殊情况所有车辆由办公室进行统一调配。

11、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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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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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

1、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进行电气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破损;绝缘电阻值是否合格;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保护;保护接地、接零是否正确、可靠等;

2、自觉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觉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从内心真正地重视安全,促进安全生产

3、要熟悉自己工作现场主空气断路器(俗称总闸)的位置,一旦发生火灾触电或其它电气事故时,第一时间切断电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

4、不能私拆灯具、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不要使用灯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当设备内部出现冒烟、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切断设备的电源,并通知电工人员进行检修,避免扩大故障范围和发生触电事故;当漏电保护器(俗称漏电开关)出现跳闸现象时,不能私自重新合闸。

5、确保电器设备良好散热(如电脑、音响等),不能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防止因散热不良而损坏设备或引起火灾。

6、珍惜电力资源,养成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当要长时间离开或不使用时,要确定切断电源(特别是电热器具)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7、带有机械传动的电器、电气设备、必须装护盖、防护罩或防护栅栏进行保护才能使用,不能将手或身体进入运行中的设备机械传动位置,对设备进行清洁时,须确保切断电源、机械停止工作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消防安全

1、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门禁止上锁,严禁用其他物品将防火门卡住。

2、严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积物品。

3、禁止客人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到营业场所;

4、服务员要随时注意客人划着火柴和未熄灭的烟头是否落在烟灰缸外,用水将未熄灭的烟头浇灭;

5、营业场所发现异味,烟烧焦味,电器烧焦味要及时检查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

6、每班的班后检查,要对沙发的每一个角落仔细检查是否遗留火种,电器,电源是否关闭自查无误后由本部门值班人员随从检查.确认安全后双方在班后检查记录上签名,最后关闭电源总开关,锁好门方可离开。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改正,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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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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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货与供应商档案相对应制度 采购食品要向供应方索取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检验报告、经销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采购鲜(冻)肉类时,应当索取畜产品检疫证,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建立索证索票档案,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经营的食品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立即下架处理,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通过媒体发布召回公示;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都要做详实的记录,退回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的,要由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负责人在退市登记台账上签字。

食品贮存运输制度 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食品仓库应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食品运输应按照运输要求进行,运输工具必须清洁无污染,保持货物安全,不得与其他有度污染物同车运输。由工厂送货运输时,运输单位必须经条件确认,即运输资格、运输卫生、运输质量要求等,并有运输合同。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应设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食品用具、容器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无毒无害,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现场制售食品管理制度 食品现场制售要保持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牌相一致:

1.查验并保留原辅材料有效凭证及检验合格证明;

2.建立《熟食加工记录台帐》,按要求记录加工熟食名称、加工时间、保质期、原辅材料名称及数量等;

3.填写食品公示标牌,内容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公示标牌上食品的来源、成份、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要与《熟食加工记录台帐》完全一致;

4.使用添加剂的要对食品添加剂实施单独建立进货、使用记录,并在醒目位置公示使用的添加剂品牌、名称、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

5. 现场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容器、加工工具应当清洁,防蝇、防尘设施有效;

6. 从业人员服装整洁,按规定着工作服、帽、口罩、手套进行操作。

申请单位: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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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印刷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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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职责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6、工作要求

6.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 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 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6.4 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7、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8、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9、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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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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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所以我们还是要做好防范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欢迎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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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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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 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 奖励规定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 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 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 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 处罚规定

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 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 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 元,工班长每次50 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 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 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 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 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 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 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 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 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 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 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 元,罚施工单位300 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 元。

二、施工机械

14、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 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 元。

15、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 元,罚主管领导100 元。

16、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 元,罚施工单位200 元。

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 元。

1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 元。

19、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 元,罚搭乘人员50 元。

2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 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 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 元。

2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 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 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 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 元,罚指派人100 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 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 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 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 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 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 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 元,施工单位100 元。

3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 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 元,罚施工单位500 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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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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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教[1997]83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务必经常抓、重点抓、反复抓,才能使职工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在技术上懂得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产的要领。为了保证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特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要教育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产。

2、工程管理部对公司员工要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集中统一安全生产教育时间,学习有关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和交通法规,做到安全生产、安全行车,结合公司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思想进行教育,抓好安全生产;

3、公司要根据施工任务和特点,利用安全广告、展览、板报、经验介绍、现场分析、班前班后会、知识竞赛等形式,适时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4、工程管理部每年负责对特殊工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一般应不少于8学时。架子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机械操作手等工种的考核检查,未领取上岗合格证书的,一律不予招聘用,对持有合格证书的人员,上岗前要组织对其实际操作、理论、安全生产等进行综合考评,合格者上岗;

5、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人上岗前要针对不同工种,有目的、有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工人熟记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章和安全生产制度,上岗前要进行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6、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坚持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坚持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人员要进行检查,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纠正,消除事故隐患。

教育资料

1、三级教育资料

(1)公司级教育资料

①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急救措施。

(2)工程项目(施工队)级教育资料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②在施工程基本状况和务必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如识。

(3)班组级教育资料

①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②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④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

2、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施工人员转人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务必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2)转场教育资料

①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②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①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务必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②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③教育资料

a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b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种作业安全教育资料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作,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4、外施队安全生产教育资料

(1)各用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务必理解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末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组(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带给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资料是:

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②安全生产的重要好处和必要性。

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④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现场)务必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小于8学时,具体资料是:

①介绍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②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礼貌施工的制度、规定。

③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④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4)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务必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5)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务必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不合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务必清退,严禁使用。

(6)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务必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北京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7)换岗作业务必进行安全和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务必认真进行应对面地、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8)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务必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理解任务。

(9)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务必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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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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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说明: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各自承包工程项目,在同一作业区施工,为了保证双方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安全措施,特签定本协议。(因乙方是进入甲方为主体施工现场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乙方签订本协议应当视为已经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协议内容,若有疑问及不明之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___________

乙方的资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安全生产条件: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送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甲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说明: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专业资格证书上岗。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上岗。

2.施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

3.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监理单位、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4.按部颁JGJ59-99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控制。如有严重违反JGJ59-99标准保证项目条款,甲方单位有权提出停工并罚款。

5.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单位的签发安全检查整改单应无条件地整改。

6.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对甲方单位的安全环境和提供的施工设施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否则发生事故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不得擅自拆除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施工设施。

8.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

9.向甲方单位交纳安全保证金,缴费额为承包合同总金额的%并在进场前划到甲方单位。

第六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发生争议以甲方规定为准。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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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厂,生产,全文共 2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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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承包形式:劳务专业承包

其他专业承包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b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子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

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6.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

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

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9.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10.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2.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R>15.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4h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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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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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与意义

为了公司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的开展,保障机房设备与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就公司机房管理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二、机房人员与出入管理

1)机房必须设置专人管理,并建立机房出入登记制度。未经批准,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随意无故地进入机房作业。

2)非机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作业的,应该经所在单位责任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机房开展相关工作。 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3)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自己工作柜枱、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4)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5)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6)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7)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三、机房设备与环境管理

1) 机房管理员应统一管理机房设备,并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2) 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非机房专职人员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3) 机房设备的报废应经相关专职人员鉴定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请报废。机房设备的添置应由机房管理员申请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4) 计算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

5) 机房管理员应对网络安全及其所涉及的服务器各种帐号严格保密。同时应对网络数据流量情况进行监控,从中检测出攻击行为并给予应对处理。

6) 机房管理员应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网络管理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程序方面进行实时修正。

7) 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机房安静。

8) 每日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四、数据保密与备份管理

1) 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机房管理员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 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严禁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 机房管理员应做好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4) 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5) 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6) 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五、计算机病毒防范与安全管理

1) 机房管理员应具备坚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2) 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 未经许可,机房管理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如果确为需要安装相关软件,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并告知上级管理人员。

4) 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5) 机房管理员应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6) 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机房管理员掌握。

7) 机房管理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六、机房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1) 未经所在单位责任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 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所在单位责任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3) 严格按照每日预制操作流程进行作业,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相关单位责任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

4) 机房管理人员应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5) 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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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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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门卫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经门卫人员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入校。

4、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急事或公务需外出,应按学校请假、考勤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在门卫做好登记后方可出门,门卫不得私自为不请假教师开门。

二、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证件填好来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应要求其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传达室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凡是教师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家校联系或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但要做到接待热情。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门卫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三、值班职责

1、学校门卫设二人(值周教师),分白班和夜班轮流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班时要做好交班记录。

2、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做个人私事。

3、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半小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大门开小门。

4、搞好值班室卫生,要长期保持干净

5、要认真核对书报杂志,准时送入各办公室。

6、夜间值班人员要及时与白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到至少一小时巡逻一次,要到校园各处巡察,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制止,并紧急向学校汇报或及时报警,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 急救中心:120

7、学校门卫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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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行政管理师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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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招聘组队、考勤监督、人事手续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并协助店长做好团队建设。

3、负责门店形象、员工工作形象及网络照片形象的监督和管理。

4、负责合同、收据和款项的每日检查,负责成交单资料初审和定期上交财务部门,复核所在门店的收入/成本。

5、负责门店管理费、水电费、租赁税费、办公费用、维修费用等的管理,及租金发票的递交等。。

6、协助店长执行和监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地。

7、完成上级在上述职责范围各条款以外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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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24年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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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

2. 针对公司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3.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

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

6.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消

二.本公司配置常用灭火器材

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剂无毒、无腐蚀作用,主要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固体的火灾。扑

三.消防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是很重要的,一般应注意:

1.公司消防器材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和保养。

2.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

3.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检查存放地点是否适当,附件是否损坏或出现故障,灭火药剂是否过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养、补充。

4.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合适型号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必要时立标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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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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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需要,乙方在甲方场地内进行施工、安装、搬运、装卸、维修、拆除等作业。为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甲方负责作好乙方作业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甲方区域内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作业,视违章情节给予经济处罚500元至50000元。

3、甲方负责教育本方职工不可擅自进入乙方施工区域或使用乙方的各种设备、工具。

二、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服从甲方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将生产作业的相关资质复印件于作业前报送甲方备案。

3、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乙方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经甲方审核检查。

4、乙方有转包项目,应与转包方签订安全协议,并报送甲方备案。

5、乙方与甲方如在作业现场内交叉作业,必须首先确保甲方生产的正常和安全,乙方必须指派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监督、协调工作。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由乙方负责采取安全措施。

7、施工现场内乙方需接临时电源时,必须报请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甲方相关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定置管理等规定,并做到工完场清。

9、乙方在登高、起重、焊接动用明火等危险作业时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办妥相关手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严禁在厂区内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征得甲方安全生产部门或保卫部门书面同意。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门卫管理制度。

三、争议的处理

乙方须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设备、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予以解决,无法通过协商、仲裁方式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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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生产会议致辞内容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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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总结20xx年的工作,部署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的召开,市委会专题研究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对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政府汪市长亲自来参加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能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三方面意见。

一、认真评估,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

20xx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的局面。全年我市未发生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起数为省控指标的50%,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重大节庆及重要活动期间均未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连续4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经连续十四年实现“双下降”,在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以优异成绩连续4年获得优秀等次,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总结回顾去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市委、市政府把安全发展作为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和最直接的民生工程来抓。一是责任体系更加完善。从市到各市(县)区、镇(街道)普遍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目前,全市81个镇(街道)1053个行政村(有工矿企业的)完成了“五级五覆盖”,覆盖率达到100%。二是组织机制更加健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市委会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级行政首长担任安委会主任实现全覆盖,各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成为常态,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专项检查形成制度。三是激励约束更加有效。各级普遍制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完善目标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

(二)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问题导向,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手段,以排查整治隐患为载体,全力防范和压降事故。一是围绕重要点节治隐患。去年,全市先后开展了“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持续查治事故隐患。天津“8·12”特大事故发生后,各级加大检查力度。8-12月,全市共检查企业2.53万余家次,排查事故隐患2.66万处,已完成整改2.59万处,整改率97.4%。市级共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项目三批41处,现已完成整改37处,按期整改率90%。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无锡市华清医院重大火灾隐患,已顺利整改销案。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治隐患。进一步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市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登录企业5.59万家,全年自查隐患51.8万条,投入资金2.05亿元,整改51.6万处,整改率99.4%,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三是依托“第三方”治隐患。各级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现状普查等服务,探索建立安全执法检查“专家顾问制”和企业安全管理托管试点工作。

(三)安全生产秩序不断规范。全市各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从严监管。一是强化日常监察。市建设系统全年开展各类安全检查6102次,排查整改事故隐患20697处,立案查处非法违法行为294起,实施项目经理扣分911人次。市公安消防支队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监管难点的排查治理,发现并督改火灾隐患1.99万处,责令“三停”230家。二是强化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全面抓好国家和省部署的危化品领域、油气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粉尘涉爆领域等8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同时,积极推进我市开展的工贸行业较大风险作业暨涉氨制冷(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危化品生产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城市燃气、桥梁、养老院等等11个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确保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强化“打非治违”。各级严管、严查、严打,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年各级共打击非法违法行为5.14万余起,移送追究刑事责任583人,关闭取缔84家,保持了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四)安全发展共识不断凝聚。全市上下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安全发展社会氛围。一是拓展宣传教育阵地。各级发挥各类媒介作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加强与《中国安全生产报》、《无锡日报》、新浪网等媒体合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并与市演艺集团曲艺团合作排演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情景剧《梦圆未来》,在全市各地巡演了43场,观众4万多人,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二是打造宣传教育品牌。各级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安康杯”竞赛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为载体,丰富内容,打造品牌,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全市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全市参赛企业11707家,报名参赛班组5.5万余个,参赛职工92.9万余名,比上年增加10%。三是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全市注重推进“文明工地”、“平安公路”、“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江阴市云亭街道和滨湖区蠡湖街道于去年10月通过全国安全社区评审,全市还有15个镇(街道)正在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形成了有利于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各地、各部门坚持重在建设,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一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在加强镇(街道)安监队伍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市政府安委会组成3个巡查组,对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了巡查,较好地推进了开发园区安监队伍建设。二是强化企业安全基础。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前共有7237家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其中一级19家、二级106家,企业达标创建工作正从规模以上企业向小微企业拓展和推进。切实抓好全部工业企业的全员培训,全市已有34090家企业185.23万人接受安全技能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得到了提升。三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从市到各市(县)区,普遍开展了综合性或专业性应急演练。去年先后组织了城市综合体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太湖鼋头渚水域船舶消防疏散和落水救助应急演练、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桌面推演等多项演练。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与齐抓共管,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与监督,也离不开全市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恪尽职守和真抓实干,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大家一年来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水平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一是从思想认识看,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仍然不够,安全生产的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不够坚定。有的地方“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跟踪督查不到位,安全监管措施不扎实,排查隐患不彻底。对照“三个必须”要求,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深不细,专业化管理还不到位。据全市安全生产自查自报平台统计,目前登录平台的企业数是5.59万家,进行自查自报的企业数是2.53万家,申报率仅为45.3%,其中3700余家为零隐患申报企业,这说明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一些企业,安全监管还没有实现全覆盖。

二是从事故总量看,虽然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得到有效控制,去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是800多人,低于一千人,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虽然去年只发生2起较大事故,但诱发较大以上事故的因素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事故多发的态势仍然没有改变。去年市级挂牌督办的41个重大隐患整改项目中,有4个消防火灾隐患项目没有按时完成整改,有的改不动,有的进展缓慢,这说明一些单位在对待事故隐患治理上,态度不够坚决、措施不够有力。

三是从责任落实情况看,安全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参差不齐,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教育缺失,安全管理混乱,中小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缺乏排查隐患的机制,“三非”、“三违”和“三超”现象屡禁不止。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经济增速放缓,一些行业、企业效益下滑,势必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员工下岗分流等因素容易带来人心不稳、培训脱节,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四是从安全生产趋势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等传统高危行业事故防控任务艰巨,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旅游、电梯、粉尘作业、渣土堆场、涉氨制冷,以及养老机构、校园等非传统行业领域“想不到”的事故又趋向多发频发。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安全放到城市管理中的第一位。因此,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既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研究如何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城市发展、城市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安全生产事关大局。最近,习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五个必须”:“必须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必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省委罗书记在省委会上也强调指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安全生产这根弦只能紧不能松,安全生产责任只能强化不能弱化,安全生产投入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这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希望全市各级和各部门从讲政治、讲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正视安全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20xx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我市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至关重要。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责任落实,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依法治安,加强监管执法,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保障能力,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积极防控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具体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明责问责,着力落实安全责任。各级要从严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认真落实地方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提高其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警示通报、约谈问责、“一票否决”等制度。要进一步细化对各地和市有关部门的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并定期派出巡查组,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进行巡视检查,促进各地各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抓实见效。要进一步依法依规界定安全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制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两张清单”。抓紧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全面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总监制度,争取年内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和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积极推行企业承诺制和年报制,逐级逐企业签订责任书,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二)突出事故防控,着力推进隐患治理。各地、各部门要始终把遏制较大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作为主攻方向,打好隐患排查持久战、专项整治歼灭战、打非治违攻坚战。一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总结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紧盯安全生产风险大的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用好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平台,督促企业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落实力度,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安全隐患“黑名单”制度,对那些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在市内主流媒体进行公告,督促整改并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做好职业危害申报、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和粉尘烟尘、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等工作。二是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大检查,突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本质安全隐患治理,深入非煤矿山、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烟花爆竹、油气管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水上交通、电梯安全、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需要强调的是,从近两年全国发生的一些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看,一些非高危行业领域也成为事故频发多发的重灾区。为此,在今年的专项整治中,要深刻汲取深圳光明新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突出城市房屋建筑、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燃气管线、地下管道、轨道交通等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领域,全面排查分析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失察漏管造成的“想不到”问题。对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地下管线和车站、商场、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强化监督检查和监测监控,严防垮塌坠落、火灾等事故发生。三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突出依法治安,着力强化监管执法。一要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抓好《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抓紧编制并实施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二要严格依法监管。一方面,要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各地要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安全生产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违法行为信息库、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情节严重的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另一方面,要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派驻执法等方式,科学合理组织各类安全执法检查。三要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调整增加一线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确保开发区安监机构人员履职到位,实现全市镇(街道)安监机构全部独立设置。开展“基层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提高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四)突出改革引领,着力构建共治体系。要改变安全监管职能主要由政府承担的单一治理方式,引进社会资源有效介入安全监管。一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社会第三方力量监管等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安全生产。各级特别要积极通过购买安全技术服务、社会应急救援的方式,发挥中介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二要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动员广大职工查找身边的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积极转变职能,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根据企业反馈的信息,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建立完善从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公共宣传教育,认真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舆情。三要动员全民参与。各有关部门要畅通群众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突出基础建设,着力提升保障能力。一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范围,提高党政干部安全法制意识。抓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安全培训,全面提高其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二要完善安全准入退出机制。一方面严把安全准入关,强化源头管控,确保新增企业、新建项目不存在先天隐患;另一方面要通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工艺和产能,确保隐患存量持续减少。特别要对城市中心区、居民区范围内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生产、仓储企业限时实施安全搬迁工程。三是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各级要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性的、专业性的应急演练,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快建设江苏(江阴)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春节将临,各级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再检查再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当前要特别做好交通运输、消防和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垮塌坠落、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要着力推进应急措施早准备早到位,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预测预警,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以扎实作风抓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委和政府的形象。全市上下要强化依法治安,狠抓预防治本,努力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无锡高水平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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