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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旅游工作签证(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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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培训工作个人总结_培训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培训,个人,全文共 2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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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培训工作个人总结

为着力提升我县旅游从业人员服务素质,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根据市、县关于加强人才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20xx年**县旅*业人才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民旅产办发〔20xx〕2号),并根据方案开展了以增强旅*业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提升行业素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为重点的旅*业人才培训工作。现将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县旅*业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明确责任

为培养有素质、懂业务、会经营、善管理的旅游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努力打造一支服务技能规范,经营能力较强的旅游从业人员和管理人才队伍,推动全县旅游业实现转型跨越提供人才保障,旅游局成立由宋轩局长任组长,郑爱民大队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局机关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旅游局,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职责,形成旅游局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旅游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和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一是全行业多层次培训。上半年,全县共培训旅*业从业人员1114人次,其中我局共组织85人次参加了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班2期;组织涉旅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次参加张掖市旅游局举办的旅游安全教育培训班和20xx年全市宾馆饭店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培训;协助**县食药局组织135人次举办了**年餐饮行业责任人食品安全培训班;协助**县运管所组织224人次举办了20xx年春运前客运驾驶员安全培训班和20xx年公交出租车驾驶员安全培训班;指导**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70人次进行了景区从业人员培训班;指导金阳光实业集团进行了三期服务人员培训班,共培训350人次。

二是进行联合培训。县旅游局联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消防大队进行了旅*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班(下发文件(民旅字〔20xx〕37号)),集中对全县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行社(分社及门市部)、农家乐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了消防培训,提升了服务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单位自主培训。各涉旅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的同时,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了专门培训,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利用9天时间邀请河西学院教授进行了礼仪服务知识、导游(讲解员)讲解技巧、饭店服务与运营管理、顾客投诉处理办法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四是以师带徒培训。组织动员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示范村和农家乐从业人员中的技术骨干与其他从业人员结成帮带对子,帮助提高岗位技能。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1.明确培训对象。全县酒店、社会宾馆、农家乐、重点旅游景区、旅行社的管理服务人员及旅游专业村相关人员1600多名学员为重点培训对象。

2.开展创建工作。

根据《**县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人才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县人才办发〔20xx〕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通知涉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确定金阳光实业集团作为旅*业人才工作示范点开展了创建工作,上半年,金阳光实业集团进行了三期服务人员培训班,共培训350人次,并将**年度优秀员工派送海南进行进修学习。

3.强化培训内容。

一是针对旅游饭店管理人员和前厅、餐饮、客房服务人员主要讲授饭店标准、现代饭店服务与运营管理、前厅服务与管理、客房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等。

二是针对旅游景区管理人员、讲解服务人员、旅行社负责人和导游人员和娱乐场所经营人员主要讲授职业道德、旅游景区管理、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服务礼仪、旅游投诉、历史文化知识和基本县情、旅游导游词等基本知识的培训。

三是针对专业旅游村村社干部、农家乐管理服务人员讲授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乡村旅游产品开发与宣传营销、基本礼仪、职业道德服务操作规程、地方特色餐饮开发等。

四是为了切实加强我县旅*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业务素质,聘请兰州政安防火中心教官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讲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责任、旅游场所危害因素辨识和处置措施、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知识、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等。

3.切实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实训操作,规范提高旅*业从业人员操作水平。通过县旅游局,县安监、县公安、县物价、县卫生、县食监、县工商质监、县商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对各个参训单位培训人员进行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提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进一步强化培训效果,推动我县旅游接待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县旅*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1.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培训工作的落实。结合《培训方案》,计划对全县涉旅企事业单位举办一期旅*业消防应急演练和两期旅*业安全管理和服务规范培训班。

2.注重效果,全面完成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根据市、县培训工作任务,加强院校、企业的合作,加快培养旅游市场急需的人才,全年完成年度培训工作任务。

3.奖惩分明,用机制促进教育培训工作。对教育培训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在培训工作中不积极参加和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单位进行批评,并在旅游专项资金安排上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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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局工作计划_机关单位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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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工作计划

1、以编制《全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重点,明年全省旅游规划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年底前必须编制完成《浙江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确保该规划更具科学性、指导性,要求市、县两级必须在明年上半年前完成各地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在实施过程中强调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避免使规划成为挂在墙上、藏在柜子里的一纸空文。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规划的审批管理。省旅游局将立足浙江实际,在调研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并在条例的基础上制订出台《浙江省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努力从管理体制上寻求解决现在规划工作存在问题的根本途径,建立适应我省旅游发展需要的规划管理体制。加强与建设、计划、国土、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规划工作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切实搞好旅游规划管理工作。

2、以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快“三带十区”建设。构筑“三带十区”的旅游经济发展新格局是进一步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切实提高我省旅游综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三带十区”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而其中的关键因素就在于旅游重点项目能否上马。明年是我省的旅游“项目推进年”,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项目要精选。在各地已上报的300多个总投资达800多亿元的项目中精心筛选一批启动快、投资量大、带动力强、能适应现代旅游发展趋势项目确定为旅游重点项目,作为“三带十区”建设的龙头。二是项目要落地。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要制定扶持旅游业发展的措施,优先供给旅游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解决土地的瓶颈制约,确保旅游重点项目能够落地。三是要尽快上马。加大对重点旅游重点项目的推进力度,通过建立重点旅游项目领导挂钩联系制度、考核制度和奖励制度等形式,扎实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和督查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确保旅游重点项目的目标任务完成。

3、以创建旅游经济强县为重点,加快构建旅游经济强省的支撑体系。县域旅游是构成我省旅游经济的基本单元,是我省旅游经济的重要支撑点,只有县域旅游有了长足的发展才能加快实现旅游经济强省。XX年,我们要以创建旅游经济强县为抓手,通过实施“十百千”工程,加快构建旅游经济强省的支撑体系。即以优化县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为重点,鼓励一批资源丰富、基础较好的旅游大县加快发展旅游业,全面提升县域旅游产业素质,率先创建10个旅游经济强县;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为重点,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率先组织农民充分利用当地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农家乐”,促进农民增收,活跃农村经济,重点培育100个旅游强镇和1000个特色旅游村。省旅游局将立足浙江实际,加强调研,吸收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的成功经验,根据各地党委、政府对旅游工作的重视程度、政府对旅游业投入的力度、旅游业在gdp中的对比度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定标准体系;并鼓励各地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积极参加到创建活动中来。力争通过逐年推进和一阶段努力,到XX年全省旅游经济强县XX年达20个、旅游强镇达200个、特色旅游村达XX个。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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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散客旅游委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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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澳大利亚组织实施"小城镇园林建设管理"培训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题目、时间及人数:

1、题目:

2、培训团_____月_____日抵达澳大利亚,_____月_____日回国,在澳时间共_____天。

3、培训团共_____人(_____男,_____女)。

二、培训目的:

学习澳大利亚小城镇及其园林建设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培训团成员专业和管理水平。

三、培训内容:按原甲方提出要求为准。

四、培训方式:专家讲课、实地考察、与当地有关企业或政府机构交流。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培训团人员的组织工作,提供人员名单;

2)负责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

3)提出培训要求,负责支付乙方为完成培训任务而共同商定的费用;

4)负责培训期间团员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集体活动、自由活动、住房、用餐等;

5)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出国培训规定的要求。

2、乙方责任:

1)负责向甲方签发邀请信。

2)负责按甲方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及日程安排。

3)负责组织聘请合格教师、翻译,安排与培训主题相关的考察、交流等活动。

4)负责培训团吃、住、行等接待安排工作。

5)提供的住宿应达到三星级标准。

6)保证活动用车。

7)不得将培训团组转手给其它机构和团体接待。

六、费用:

按原报价,甲方支付乙方每人_____澳元+_____美元,甲方实付乙方_____澳元+_____美元/人。因出现_____单间,甲方另付乙方房差_____美元/间.天×_____间×_____天=_____美元。国际旅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乙方负责将甲方所付费用用于支付培训团在澳大利亚期间的培训、住宿、交通、考察、杂费、小费、平安保险费用及消费税。

以下费用由团员个人负担:电话费、收费电视费、洗衣费、房间酒水食品及集体活动以外产生的个人费用。

七、付款方式:

付款币种为澳元和美元,甲方抵澳时交付,乙方负责为甲方按其要求出具费用收据。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签署后,如发生变更,双方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 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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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广州市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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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境旅游合同

以下是小编向大家分享的广州市出境旅游合同,希望可以帮到你。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广州市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一、报名出团

1.游客在参加出境旅游应携带有效证件,到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报名。

2.旅游证件(护照、通行证,下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孕妇、健康状况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出境旅游,有特殊病史者报名时应如实说明。

4.旅行社应全面如实介绍其服务内容、质量及价格。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约定行程内容,并初定出团日期。双方签订旅游合同。

5.旅行社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团费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6.旅行社应在收齐旅游证件后15个工作日内与游客确定出团日期。

7.旅行社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游客,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缺席者责任自负。行程表应列明以下内容: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二、团费通常包括

1.一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境外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三、团费不包括

1.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办理分团的费用;

8.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要求退团,乙方按以下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1)未确定出团日期的,不超过人民币200元。

(2)已确定出团日期的: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扣团费总额3o%;出发前13至7天,扣团费总额6o%;出发前6至1天,扣团费总额8o%;出发当天,扣团费总额9o%。

2.甲方要求更改出团日期,乙方应尽量安排,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不能安排的,按甲方退团情况处理。

3.乙方收齐旅游证件15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出团日期或取消行程,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支付己收团费2%违约金;确定出团日期后,乙方不能按时出团的,应与甲方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改与其他旅行社并团出发,协商不成,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出发前14天以上支付已收团费5%;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巳收团费1o%;出发前6至1天支付已收团费15%;出发当天支付己收团费2o%。

4.游客报名时距出发日期已不足14天,报名后游客要求退团的,游客应按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应在游客报名时将预计的实际损失额如实告知游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约定日期出团的,按已收团费的1%的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5.游客如不同意1、3、4所确定的赔偿标准的,在订立本合同时可与旅行社协商,另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标准。

五、有关责任问题

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旅行社应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

4.游客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色情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因申请旅游证件、签证、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游客个人客观原因导致游客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断,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旅行社按实际损失扣收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还。

6.旅途中,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损坏或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游客书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骚乱、罢工、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造成不能按约定出团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

9.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与游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中有关条款赔偿游客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游客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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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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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浙f17-_________-01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出境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出境旅游,包括出国旅游和港澳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取得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编码: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编码: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日游,共?晚?天。自年月日?地点出发至?年月?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p;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p;&p;人,总金额为(&p;&p;币)&p;百&p;拾&p;万&p;千&p;百&p;拾&p;元整。包括:签证费、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费、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不含境外小费)及&p;&p;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p;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p;(帐户名称:,帐号:):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

2、住宿饭店标准。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1)飞机,起止地;(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_____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日交给甲方。

7、导游(含领队)服务内容包括:

(1)

(2)

(3)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签证资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真实有效的签证资料,造成乙方无法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领队在旅_____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附件:《旅_____程》

旅?游?行?程

团号

领队姓名领队证号码联系电话

第一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二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三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四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五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六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七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八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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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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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嘉兴市旅游局积极做好20xx年“中国旅游日”旅游惠民系列活动,倡导文明旅游,健康生活,不断提升公民旅游意识和休闲意识,激发人民群众旅游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的良好氛围。

一、精心策划,及早筹备。4月初,市旅游局下发了《 关于组织开展“5.19中国旅游日”系列宣传和旅游惠民活动的通知》(嘉旅[20xx]16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也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广场宣传,有声有色。5月16日(星期六)市旅游局组织了南湖区、秀洲区旅游局以及全市40多家旅游企业参加了在市区月河广场举行了5.19中国旅游日嘉兴旅游惠民宣传活动。嘉兴旅游志愿者服务队也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旅游便民服务。活动当天不仅围绕打造运河国际旅游休闲城市主题,布置了图片展示,而且顺应“互联网+“的发展新趋势,重点推广《iTaravels嘉兴》APP应用软件、嘉兴旅游官方微信微博、《iTaravel嘉兴》电子杂志、巨蟹旅行网等智慧旅游新载体。《南湖晚报》、《嘉兴日报》(嘉善版)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中国旅游日专版宣传。

三、同步启动,异彩纷呈。今年中国旅游日期间,各县(市、区)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南湖区举办了第六届嘉兴国际钢雕艺术节暨南湖区文化旅游产品推广会;梅花洲景区推出帐篷节和红5月采摘节活动;平湖推出了“旅游宣传走上高速“活动,在服务区开展5.19中国旅游日大型旅游宣传活动;海盐县在5.19召开全县旅游发展大会,推出旅游519规程,开展“三毛”主题月活动和5.19“海盐那么美,让我们健康畅游海盐”、“南北湖,为爱约跑”等活动;海宁市旅游局举办20xx“中国旅游日”主题宣传活动暨首届“潮海宁”伴手礼创意大赛评奖发布,宣传文明旅游的有关知识,推广“5.29”潮博会,开展海宁亲子自驾游活动。

四、惠民促销,丰富实在。围绕“休闲惠民,乐游嘉兴”主题,活动期间,全市40家景区和企业推出惠民活动。5月16日和5 月19日两天市民凭身份证免费游览月河景区(嘉禾端午民俗体验馆、灶画艺术馆);梅花洲、莲泗荡等景区现场开展旅游景区门票优惠券、免费体验券派送活动; 5月19日生日的游客在免费游览西塘、盐官等景区。盐官景区当天为购联票游客赠送特色明信片一套,在5月24日前,网购景区联票可以享受半价优惠。莫氏庄园、东湖“九峰一览楼”5.19当天免费游览。嘉欣丝绸园景区、澳多奇农庄、嘉善国际木雕文化园等当天实行半价。海盐绮园景区、南北湖景区、莲泗荡风景区、铁哥们机器人主题公园、清池温泉、云澜湾温泉、梅花洲景区推出各种门票优惠活动。嘉兴国际毛衫城在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免门票活动,并现场有亲子游乐活动。歌斐颂巧克力小镇DIY、巧克力工厂店全场、西餐厅全场优惠。另外,希尔顿逸林酒店、金棕榈度假酒店、君特酒店等也推出各种优惠活动。不少旅行社为市民提供一日游、二日游特价旅游线路产品和优惠券等。

五、文明旅游,普法宣传。文明旅游始终是旅游不变的主题。在5.19中国旅游日市旅游局推出文明旅游公益漫画宣传,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同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厕所革命,传递嘉兴旅游的“正能量”。同时免费向市民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文明旅游宣传册、旅游政策法规资料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现场接受游客和市民的旅游投诉、旅游维权咨询,为游客提供维权和《旅游法》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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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人身损害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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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调解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上级安排,甲方负责重建318国道解放桥,根据工程需要车辆需改道通行,由于国道通行车辆过载,导致秦杨村两户居民、的房屋墙体出现部分裂缝,乙方要求甲方予以补偿,经镇政府信访办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补偿房屋及房前屋后设施受损折合款项人民币24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有两农户自行商讨后确定各自金额,即__________。

二、乙方房屋今后再出现任何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三、两户居民不得为此事再提其他无理要求,也不再找镇政府解决其他与此相关事宜。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调解方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调解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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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公布地产调查报告:外国买家重心在转移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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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公布地产调查报告:外国买家重心转移

4月22日报道,外国买家似乎将他们的一些重心从墨尔本市场转移到了新州,新州现在有五分之一的新房是卖给外国人。

澳大利亚国民银行(nab)21日公布了最新的《澳大利亚房地产季度调查》,发现除西澳外,所有州的消费者信心都有所提高,nab住房指数(residential property index)被推高到21点,远高于长期平均14点。

数据显示,新州市场的外国买家现在与维州处于同等水平。至于外国买家所处的市场层次分布,有5%的外国人会买500万澳元以上的房子,41%的人选择50万至100万澳元之间的房子,有不足三分之一(30%)的人会购买50万澳元以下的房子。nab首席经济学家奥斯特(alan oster)称,外国买家在新房市场更加活跃,占了全国新房总需求的15.6%。“不过外国买家的活动地点有了明显的转变,新州的外国买家比例提高至新水平21%,维州的从去年第四季度的33%降至20.7%。”他说,外国买家在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度要弱得多,今年第一季度只占了全国需求的7.5%,少于XX年第四季度的8.7%。公寓继续是海外买家的心水选择,占了外国人买房总数的53%,其次是独立屋(30%)和改造屋(17%)。奥斯特说新州的消费情绪全国最高涨,其次是维州和昆州。他发现昆州和维州将是未来一至两年内最乐观的州,而西澳是最悲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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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局管委会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_述廉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领导,全文共 1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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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委会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实施旅游立县战略重要机遇,团结带领旅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按照“一个目标、两条主线、三个提升、四新变化”的总体思路,即以实现旅游产业全面发展为目标;突出抓好旅游区开发建设和全县旅游业协调发展这两条主线,不断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旅游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旅游品牌形象和对外知名度;努力实现思想上有新认识、工作上有新思路、面貌有新变化、全县旅游工作有新突破,我县旅游业呈现了平稳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全县共接待游客169.28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2278.86万元,旅游总收入5.0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0.48%、39.96%和43.55%。圆满完成了旅游立市百项工程涉及我县的重点工程和旅游立县工作目标任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狠抓了一下几个方面。

一、旅游规划体系逐步完善,产业发展思路更加清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河北省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建设,全面推进旅游立市战略实施,确保我县立县产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我们积极构建更为系统、完善的旅游规划体系,指导旅游产业科学发展。产业规划的总体思路是依托我县独特的山、海、滩、泉、干红、葡萄等资源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以发展休闲旅游为重点,逐步形成以县城为核心,山、海、滩、泉相呼应,联系互动的空间布局,构建中心城市、山地(文化)旅游、海滨旅游、温泉度假四大特色休闲旅游功能区,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培育一批休闲旅游产业发展龙头,最终将打造成中国北方较大的滨海休闲旅游度假基地。规划编制坚持做到发展目标与发展阶段相统一,整体谋划与重点推进相统一,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并注重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努力把旅游元素融入到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实现旅游工作与各方面工作的有机融合。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对《xx县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通过了专家组的最终评审。目前,我们正在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科学规划今后五年我县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对碣石山景区、葡萄沟景区等主要景区景点正在编制控制性详规,国际滑沙活动中心、翡翠岛生态游乐园等重点景区也在编制发展规划。

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面貌持续改观

XX年,我们按照旅游立市百项工程和旅游立县目标任务要求,把作为重点对外展示形象的窗口,在旅游区重点实施了绿化、亮化、净化、浴场提升、拆迁改造、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整体档次再次得到大幅提升。在绿化美化工作方面,投资x万元对岛路、北区景区连接线、一经路沿沙滩一侧及几个重要节点路口实施绿化改造,种植了、等乔木x余株,、柳等花灌木10万余株,草本花卉万余盆,草坪近x万平米,安装pvc栅栏近x万延长米。在亮化工作方面,我们聘请了专业亮化设计公司进行亮化设计,投资x万元对一经路、一纬路广场及浴场进行亮化改造。同时,对几个重要节点也进行了亮化改造,用星光灯、地埋灯、草坪灯及led光带等亮化材料进行装饰,组织一经路沿线各宾疗招单位统一进行亮化设计,组织动员各单位进行亮化改造,以展现美丽夜景。在净化工作方面,今年又新购置了1台自卸式垃圾清运车和1台新式洒水车,实现了垃圾全部桶装,彻底消灭了垃圾二次污染,做到了日产日清,街道做到了全日保洁。在浴场升级改造方面,投资400万元对沙滩进行了整体改造,新建木栈道延长米、休憩广场平米,并对拦沙墙内侧进行绿化。同时,对整个木栈道和休憩广场进行整体亮化,对重要节点采用模结构进行点缀。在拆迁改造方面,投资800万元对一纬路东段30家商户实施了立面改造,改造面积1.1万平米。本次改造施工难度非常大,我们将工作任务分包到各科室,挨家逐户作动员,通过大家的努力,最终将一纬路东段改造成为具有现代欧式风情的旅游街区。下一步,对一纬路西段20家单位进行整体拆迁改造,现正在开展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为解决暑期污水排放问题,投资3800万元实施了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铺设管道2.64万延长米。目前,污水管网铺设任务形象进度已达80%。在xx大力实施升级改造的同时,全县各景区景点也在积极行动,开展了绿化美化工作,种植了大批黑松、国槐、红柳等树种,新增了绿化苗木和草坪面积,对景区连接线及翡翠岛路两侧进行了绿化,对旅游服务设施进行了建设和完善,修建了游客中心、停车场等设施,并对景区内部的各类标识标牌进行了完善,加大了景区游乐项目的开发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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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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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_________版)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旅游者:?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20__年十一月

--------------------------------------------------------------------------------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_____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_____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_____》第63条的规定执行;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由_____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_____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_____活动、重大传染性_____、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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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员工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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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旅游,紧紧围绕着“__”宣传主题,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户外广告、节庆活动等多种形式,强抓旅游营销,以此来提升_旅游的吸附力。

一是开展丰富的活动。20__年1至8月,在__各个景区内,每个月都会开展不同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开展了“美丽__·共建共享”登山活动,“__乡村旅游文化节”,“生态_、永恒爱恋”的西式大型集体婚礼,第十届登山节活动,“__”省级农业观光园开园仪式等共8次。

二是积极参加各种展会。赴__参加“20__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参加第xx届“渝洽会”,参加中国旅游日_分会场选传活动,派员参加红色旅游论坛;积极组织旅游商品参加“旅博会”,参加____“资源、项目推介”及首届“长三角自驾游博览会”活动等等。

三是加大网络传媒宣传。继续拍制《导游__》、《人文__》电视栏目,在__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及时更新__天气预报背景图片;在机场大型电子屏上播放__旅游美景;录制、发布10余首突出__特色的旅游歌曲,_成央视“百山百川行”拍摄活动,并在_视_台播出_美食美景;完成__旅游政务网改版工作;完善__政府网站上乡村旅游专题栏目等工作。

四是继续强化报刊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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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县旅游局经济发展2024年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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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经济发展2016年工作计划

一、基础工作

2.加强旅游规划和保护工作。根据我县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科学编制旅游规划。注重旅游规划同相关规划的衔接,争取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村镇规划时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加大规划贯彻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开发建设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按照“以神农文化为依托,以山水文化为背景,以福寿文化为补充”的整体旅游发展思路,突出保护意识,统一规划意识,整合全县五个风景区的资源,促进我县旅游有序开发,可持续发展。

3.加强旅游行业管理。一是设立行业协会。吸取其他地区行业协会的经验,设立宾馆酒店行业协会、餐饮行业协会。联合全县宾馆、酒店、餐饮等领域内的相关企业,进行自律管理;引导从业人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行为道德;促进行业知识及技能专长的发展与深造;尊重和支持酒店、餐饮业管理者的地位、利益,维护企业和个人在从业方面的权益;促进行业人士间的了解与交流;促进行业产业多方面合作;研究和发掘我县特色菜系、特色小吃,为我县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县酒店业市场持续稳定、繁荣发展。力争三年内发展四星级酒店三家、三星级酒店五家,同时要创造条件引进一家五星级酒店。二是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执业行为,促进旅行社和导游队伍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旅行社管理,建立扶强扶优、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的行业管理,严厉打击“黑社”、“黑导”等不法行为,促进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突出抓好旅游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旅游培训工作。开展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旅游经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服务技能人才。切实提高本土导游人员,宾馆酒店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接待服务水平。

二、中心工作

1.积极推进旅游项目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五个一”工程目标要求,即:一个省级卫生县城、一条精品旅游线路、一个国家4a级以上景区、一家四星级以上酒店、一家五星级农家乐。一是抓好熙源四星级酒店建设,力争9月份试营业,同时做好中央商务、华际四星级酒店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启动大石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力争三年创建成功;三是抓好通盛五星级农家乐建设;四是精心谋划神农文化节、油菜花节,积极融入“南岳——炎帝陵——井冈山”旅游圈,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实现全县旅游经济跨越式发展。

2、加大治安综合治理与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结全行业特性,落实县委县综治委、维稳办的各项精神,切实加大治安综合治理与安全维稳工作力度。尤其突出抓好“春节”、“春分药王节”、“十一黄金周”等旅游旺季的安全生产、平安旅游、平安创建工作。

3.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高标准搞好项目策划包装工作,对大石风景区、龙海温泉、龙脊山景区开发、龙海温泉、渡口丹霞等重点项目进行包装。采取网上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专业招商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资本,开创社会办旅游的新局面。协调和服务好上海华昶投资有限公司对大石风景区投资开发各项事宜,达到早规划、早动工、大投入、高标准建设的目标。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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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古路村·峡谷魂旅游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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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路村·峡谷魂(旅游考察报告)

古路村·峡谷魂(旅游考察报告)

一方神秘的土地,一片原始的家园;一份凝重的思考,一幅真实的画卷。来自西部的报道—— 古路村·峡谷魂(大型图文旅游考察报告) 文/图/大河蜿蜒 中国民盟汉源总支、汉源徒步旅行团联合采写 国家地质公园大渡河峡谷,给人的总是新奇与神秘,当你徜徉于白熊沟、老苍沟内,仰望雄奇险峰烟云游走、绝壁千仞光影变幻时,有置身仙境、恍若隔世的感觉;“月亮湾”、“情人谷”、“卧牛潭”……这些被人发掘并杜撰出来的景点、故事,更是让人相信,这种美丽和煽情的后面,有着令人留连忘返的巨大魅力。然而我来此寻觅的不单是山川美景,还有与地质公园“亿年天书”形影相随的“大峡谷之魂”,和那份埋藏心中已久的“古路村情怀。” “古路村”,一个鲜为人知的彝族山寨,位于大峡谷老苍沟下侧的悬崖绝壁上,属四川省汉源县永利彝族乡行政管辖。至于彝族村民,给我最早的印象来自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那时候在汉源县城富林街上常有他们披裹擦尔瓦席地而坐的身影。后来又听大人讲,窝私货(今乌斯河)下面悬崖顶上有个叫癞子坪(今古路村6组)的彝族村,交通十分不便,村民们养点猪啊牛的,全*人力将幼畜背上去,养大后再也弄下不来了。长期以来,他们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生活非常艰难。为此,古路村因路而出名,同时因路而烦恼,以至汉源老百姓议论到古路村时,总离不开那里的…… 边远与闭塞,悬崖险路的变迁 从汉源县城出发经乌斯河镇,顺金乌公路宽阔路面下行不久,就到了老苍沟口,这里是成昆铁路“一线天”大桥的所在地,也是去古路村山路的起点。 在成昆铁路修建以前,去古路村人就是从大桥下侧的悬崖攀缘而上的。从这里上去约二百多米垂直高度右侧的一块平台上,是今天的古路村六组——本地人仍称为“癞子坪”的地方。沿癞子坪左侧更陡的山崖继续攀登,上去约六七百米垂直高度,才是人口相对集中的古路村二、三组。对于古路村的山路,那种扯藤攀树、偶然有人摔得粉身碎骨的原始阶段,我是无法领略的,那时候我还小,富林至乌斯河不通汽车,加上三年困难时期,自然没条件去感受什么的彝村风情了。 最令笔者遗憾的是错过了领略山路变迁第二阶段——“古路天梯”的机会。一九七一年我以农民打工者的身份步入社会,在乌斯河解放军某部工地干了几年活,知道铁路修建单位帮彝族村民修建“天梯”的故事。施工队曾派人去长河坝、官村坝一带架设电线,他们常在“天梯”下来来往往,当时我未被派出,失去了前往参观的机会。 为了缓解交通上的困难,永利乡党委和政府经过多年努力,从省民委争取到资金10万元、乡政府自筹了资金3万元,为古路村人在绝壁上修出了一条“骡马道”。这条山道从2000年10月份动工至2002年8月基本竣工,沿途七拐八弯洞路相连,行人脚踩碎沙头顶巨石,仿佛行走在高空风雨廊。这种让普通人感到头昏目眩的道路,在古路村人眼中无谛于一条超级高速公路,极大的改善了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路修通了,古路村人开心了,从路旁水泥抹面的留言中,可看到他们的快乐和幽默,例如:“要生娃娃请到古路村”,说明那里的生活条件差,人口政策比较宽;另一则“古路村人民二00四年五月立”的留言,表明骡马大道的最后竣工日期至少在今年五月以后。 从原始险路到天梯小道、骡马大道的变迁,古路村向世人敞开了大门,这个原始的彝族山村开始了与外部社会的交流。两重世界间巨大的文化生活差异、巨大的思想观念碰撞,注定会带给古路村人惊愕与茫然,以及他们潜意识中向往“文明”的萌动,和实施“文明”行为造成的纷纷扰扰;在外部世界人们的眼中,是古路村人文景观存在的这一事实,为大渡河峡谷的雄奇诡异注入了灵魂,使两者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因为有了路的变迁,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去领略那里的古朴风貌,以及感受那里的…… 断崖铃声响,马帮游人齐喧嚣 今年(2004)六月十三日晨八点,笔者偕同汉源徒步旅行团一行十八人,分乘三辆微型面包车向古路村山脚进发,停停走走一路逗留,于上午10点30分到达一线天大桥。旅行团成员的年龄跨度较大,在二十几至六十几岁之间,大伙稍作休整后,就在旅游队旗的引导下走上了山路。 以前的悬崖险道不复存在,今日“骡马道”路面宽约在一至一米五之间,给游人的感觉是坡徒弯多、路面较顺,总体上看悬而不险。路面多半凹进悬崖内,行进时头上有成片的岩石压顶,有些地方伸出的长度大大超过了路面,遇山梁转弯时道路一般从新开凿的岩洞里通过。 游人在路上常与马帮相遇,这时你得紧*道路内侧找个宽点的地方停下来,以免发生意外。对骡马们来说,走这条新辟道路的生疏程度和我们人类差不多,所以与他们相遇时必须小心提防才行。爬山途中,偶尔遇上几个彝族同胞,他们头包黑帕衣着整齐、肩挎皮包腕戴手表,随身携带小小伞。那副脸膛黝黑胸板挺直、神态自若英俊潇洒的模样,让人想起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真的使我们大开了眼界,尔后又跌破了眼镜。队伍继续前行,一路上马夫的吆喝声,游人的喧哗声不绝于耳,好不热闹! 古路村、峡谷魂!你的人文色彩竟是如此浓厚,用四川话说,是“简直不摆了!”对热爱大自然的“驴行一族”来说,也是不游不知道,游后感觉真奇妙! 记不清爬了多少个坡,转了多少个弯,回望崖下,大渡河水逶迤东行,蜿蜒小道行人如蚁,沟内机车轰鸣,耳畔风声轻啸。11点20分我们的队伍终于爬上去古路村的第一个平台,此时大伙已明显感觉到腿部有点发软了。 这是一个相对宽敞和平坦的地带,往左看,老苍沟绝壁千仞临深渊;往右看,癞子坪落寞荒凉人心寒。身后是大河彼岸的雄山奇岭,前面有比脚下更高更陡的悬崖。我们决定直接登上第二平台,参观考察古路村住户较为集中的地方,下山时才回访癞子坪。高崖上隐约可见的人行道,呈之字型高悬石壁,想到刚走过的路,面对前方更大的挑战,人们个个心有余悸。然而我们必须奋力前行,我们知道,通过艰苦努力,迎接我们的是…… 高路入云端,荞花山庄展笑颜 好在天气凉爽,多云无雨,为我们第二阶段的攀登活动提供了理想的外部条件。以前有人步行到此,遇上烈日高照、酷热无比,最终打道回府,导致了功败垂成的结局。我们的队伍排成纵队蹒跚而行,从开始的高歌猛进到最后的默默无语,人们不时喝水和啃干粮,补充能量保持体力。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旅行团老宋带头唱起了这支久违的歌曲。对于曾经沧海的人们来说,这熟悉的旋律浓缩了他们的一生,那些如火如荼的年代、激情燃烧的岁月,在人们脑海中一幕幕浮现。“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多的人加入合唱队伍,雄壮的歌声在高空回荡,增强了人们的信心,激励大家向前冲剌。山更加高、路更加险,道路左侧老苍沟的绝壁还在上延,右侧大片的红色悬崖连绵不断。一路上峰回路转、洞隧相连,望崖下越来越小的景物,人人心旷神怡精神焕发,一时间欢声笑语又洒满了云天。 与第一台阶相比,此时的攀登难度明显加大了许多,耗时也长了不少,中午13点,我们历尽千辛终于来到长满蒿草和灌木的崖顶斜坡,随着小树后那匹黑马的一声长啸,荞花山庄到了! 这里是一片绿色的世界,与之相衬的是大片粉红美丽的荞花,见此佳景,旅游团员纷纷取出拍录器材摄了起来。几位地里薅草的彝族大嫂见状冲着我们大声呐喊起来:“表(不要)照我们哈,我们穿的不漂亮哦。”活脱脱一口网络聊天语言,让我们听后忍俊不止。 好一座荞花山庄,掩映在红花绿叶中,倚于老苍沟畔的小石山下,起眼一看,满目土墙茅顶、柴栏柴门。三五处尖峰、四六道墙垣;路旁蓠芭成行,屋顶枯枝摇曳,整个山庄的布局造型在地形的烘托下显的典雅别致、古朴端庄。从建筑学角度看,这是一幅颇具张力的构图,山庄后面高耸的悬崖,深邃的峡谷,都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回眸身后,透过三连株树干的挺拔和向日葵叶子的翠绿,大渡河的阵阵波涛依稀可见。 地里的人走过来,围观我们这支奇特的队伍,今天是星期日,他们中间夹杂了不少学生和孩童。大概这里来人少的缘故,孩子们瞪着大眼睛打量我们每个人,这些惊奇的目光中,包含了太多困惑与茫然,从小女孩眼中显露出来的还有胆怯和羞涩。我们抓紧时间考察这里的情况,向他们提出各种问题,仔细听取和记录他们的心声。 顺大渡河下游的方向,一条约二三十度坡、好几里长的黄泥路段等待我们的检阅,大路那头有一片放飞希望、放飞理想的地方。在我们目光所及处…… 悬崖有人家,猎猎红旗为谁飘? 行走在黄泥路上,没有了攀登悬崖险道的艰辛,心中充满的只是惬意。荞花山庄在我们脚下变的越来越小,只有成片的红花不断延伸,伴随我们前行。她们不时张开弧形的双臂,拥抱上游奔涌而下的大渡河,不知那些寂寞的浪花,是否聆听到来自远山的呼唤、是否感应了这份高山对流水的眷恋?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四小时的努力,我们终于在下午14点20分到达此行的目的地——古路村小学。这是一座低于路面两米多、位于在普通民房旁边的低矮建筑。路旁六七十平方米的泥地是学校的操场,设有简易篮球架,在场边同样简易的旗杆上,五星红旗猎猎作响。 据村民介绍,学校共有两位代课老师,一位叫申其军,另一位名叫童健。这天是星期日,我们只见到童老师和住在附近的十几个学生。童老师二十左右,曾在汉源大田中学和职业高中念过书。在已被县上定为“危房”的教室里,他向我们介绍了学校教学和学生情况,并说县上已拨款修建新校舍,今年暑期以后学生们将告别随时可能坍塌的旧房。最后,童老师特意为在场的学生上了一课,他要学生们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学好知识,长大服务社会报效祖国。孩子们尽管大小不一,穿着破旧,可个个听的那么认真,他们专注的眼神,足以让场外的每一个人、让四周的每一座大山为之动容! 五星红旗猎猎作响,猎猎红旗为谁飘?在古路村这样山高路远,缺少电、缺少必要的外部信息、教学条件差、教师待遇低的地方,五星红旗理应为那些献身山区的教育人而飘!同样也为那些生活并不富裕、为了上学竭尽全力的家长和孩子们飘扬! 下午15点正,我们将离开古路村沿路返回。小操场上,我们同学校的老师和孩子合影留念,并拍下那里即将消失的危房作为最后的留存。该上路了,大家依依不舍,童老师带领学生到山路口,向我们挥手送行…… 此时此刻,我们心中异常沉重,尽管这里的贫困是有目共睹的,然而相比之下……… 同为天下人,最为揪心是孩童 古路村的孩子无疑是天下最美的孩子,他们有强健的的体魄、红润的面庞和明亮的眸子, 但是封闭的生存环境的对他们的成长打了折扣。我们此行共见到三十来个小孩,包括荞花山庄见到的十个左右在内,总的印象他们着装比较脏旧,但服装款式并不落后,这些衣物除自已购买外,有些来自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另据笔者观察,他们中大约四成没有鞋穿打着赤脚。 同外界相比,后天成长条件的不足,带给孩子们的不光是生活质量低下,还有心理和性格上的差异。从接触的小孩来看,七八岁以下年龄段的,在外界人面前普遍显露出胆怯、忧郁和茫然的目光。从笔者拍摄的照片中可以看到,一个有漂亮园脸的学前班女孩子,脸上自始至终没露出过一丝笑容、写满忧郁;另一个荞花山庄的小女孩,远看生人时还在笑,走近拍照时她马上显的惊恐万分。 年龄大点的孩子、特别是男孩子就不同,给人充满自信的感觉,他们骑在马上悠然自得的样子,是山外孩子不敢想象的。在返回的悬崖路上,遇上一个独自赶马回家的小孩,驮负重物的牲口在他指挥下乖乖爬坡,让人看了感慨万分。 古路村的孩子很漂亮,他们的面部表情很有特点,眉宇的一拧一动,目光的一顾一盼,和影视童星没啥两样。那个见生人惊恐万分的小女孩,在我眼中看来,一点不比秀兰·邓波儿逊色。 返回时,我们中不少人把干粮分送给孩子们,并为此次行动没作充分准备感到遗憾。以后去古路村的人千万别忘了带点铅笔本子、衣服鞋帽送给他们,否则下山时你会感到很后悔的。 古路村孩子的明天到底怎么样,是同父辈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还是继续赶马悬崖?我们不得而知;他们是否走出大山,在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就业方面,享受到山外人一样的“国民待遇”,我们同样不得而知。然而他们的今天至少应当过的好一点,这有赖于古路村物质条件的改善,有赖于他们父母的努力。但是对那里的山民来讲…… 勤劳难致富,生活现状不乐观 古路村在汉源县永利彝族乡境内,下设六个村民组,据乡干部介绍以前村里人比现在多,由于生产生活条件艰苦,不少人搬家离开这里,目前全村只有525人。 文中所说的“癞子坪”古路村第六村民组,原来有六户人家,现在搬走只剩下四户,该村的支书家就住在那里。作者笔下美丽的“荞花山庄”小地名叫“斑鸠嘴”,是古路村第二村民组的所在地,小学校那里是第三村民组。 骡马道基本竣工于前年,碎石路面很滑以致上坡容易下坡难。今年村里又争取到一点外界的资金,继续对路面进行整修,在特别险的路段外缘砌了宽、高约四十厘米的石坎,以确保骡马的行走安全。 据当地老乡介绍,这里村民的生活很艰苦,骡马道修好后人均年收入不足200元,较以前有小幅度的增加。古路村可以换钱的经济作物只有少量花椒和豆类,村民收入在短期内难有较大的突破,这意味着他们的贫困日子还要长期过下去。 当地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但是在艰苦的生产条件下,他们的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勤劳难以致富。下山时我们采访了正在地中锄草的申绍华村长,他告诉我们村民人均坡地有三亩多,由于缺少水源只能种苞谷、土豆、荞子等作物。山中不时有野猪猴子对农作物进行破坏,其中有些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村民不能随意捕杀,看见它们只有干着急。 下山路相对来说比较好走,在了解村民生活现状后,袭上心头的沉重仍使大家步履蹒跚。然而我们的心灵还将接受更大的震撼,在山下即将回访的地方,等待大家的是…… 悲情癞子坪,赤贫如洗扣人心 又到悬崖,山下数间草房、三二声犬吠,一片萧瑟。脚下左前方,古路村六组——癞子坪的苍凉尽收眼底。严格的说,这里有一种原始的美,一种携带悲情的原始美。 当悲情成为一种“美”,无疑是对人类良知的绞杀。 蛰伏在空旷平台上巨大落石中的几间破房,仿佛仰望天空,期盼小康时代的早日到来。这些几乎没有财产的彝族家庭,胜过任何一本汉语辞典,让你真正读懂“家徒四壁”的含义。他们草房里,泥墙上的绳子就是“衣橱”,上面挂着全家人的破衣服;除了腰磨和一间破床外没有任何象样的家具,床头随意堆放的,是生产工具和粮食、肥料。 为了邀请笔者进屋照相,主人不断对我们说“里面有人,里面还有人”,随他进入漆黑的火塘后什么也看不见,闪光起处几个人影和地上的锅碗才映入眼帘。此情此景,带给我们极度的震憾,旅行团中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见照片后唏嘘不已,说这种情景他在四五十年前见过,想不到现在还有。 缺少医疗条件也是这里人的不幸,从拍摄的另一张照片中,一个挺乖的胖小子正仰在脏乱的床上,忍受着重感冒的折磨。 “万事如意”,癞子坪唯一可见的标语大大的书写在墙上,背后是高耸入云的悬崖,这是全体古路村人民的心声。衷心祝愿他们:万事如意! 雅安市和汉源县人民政府历年来对古路村的关心是有目共睹的,各级领导几乎每年前去扶贫慰问。据永利乡芶国军书记介绍,近年来乡党委政府从县扶贫办争取到资金,为癞子坪处于半岩居状态的兰绍林、庆树亮两家修了房子,另用一万多元为他们修建了4千米长的自来水管道、两个水池,基本解决了饮水问题。古路村其它几个村民组的饮水问题,也是用乡政府自筹和县扶贫办的资金共16万元解决的。多年来古路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部由乡上计生办上门服务,骡马道的开通也为根本上解决该村贫困奠定了基础。由于历史老帐的积累,由于古路村的特殊地理位置,那里的扶贫工作任重而道远,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古路村的明天会变好!也是同样的原因让我们看到,对古路村这种极度特殊的情况来讲…… 发展与保护,是个两难的问题 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是国家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也是人类社会前进中永恒的主题。对古路村这种位于国家地质公园内、处于西部旅游产业链上重要一环的地方,发展与保护是个两难的问题。 有资料表明:“大渡河大峡谷的深度大于美国科罗拉多大峡谷近1000米,是三峡的近一倍。其险峻壮观程度远超过三峡;大渡河大峡谷地区还具有十分突出的生物多样性,是世界上高山温带植物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有关资料还表明,从人文角度看,美国科罗拉多大峡谷仅有“隐藏的印地安崖居遗迹”,大渡河峡谷却有集自然人文景观于一体、展原始古朴风貌于高颠、具有相当人口规模的村落。我们要保护的是那里的自然人文景观和他的原始古朴风貌。这些,就是古路村的价值所在。 发展与保护是一对矛盾,古路村骡马道的开通,为那里送去了现代文明之风,也为那里的旅游前景带来一定的隐忧。我们看到,被外部世界滥用的无可复加的建筑材料——磁砖,已出现在古路村很多新修的坟墓上,与那里的自然景观极不协调。由此看来,某一天那里冒出几栋小洋楼也不足为怪了。 古路村人民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与我们共享现代物质和精神文明是理所当然的,然而要在当地推进现代化进程,需要很高昂的成本。即使国家花巨资,在那里修上高速公路、安上电灯电话、造好别墅洋楼,得到的充其量是一个表面繁华的山村,失去的却是那里宝贵的人文历史价值。从某种意义来说,失去了古路村这个“灵魂”,随之而来的就是大渡河峡谷的死亡。凡此种种,必然带给我们…… 观察与思考,古路村路在何方? 古路村,路在何方?通过观察我们注定为他思考。 我们认为,要确定古路村何从何往,首先要认识和确立他“大峡谷之魂”的地位,从深层次挖掘出他的文化内涵。然后制定具体措施,对那里的建筑形式、社会形态、民俗民风,按原貌实施冻结性保护,并由政府或投资商出资,清除已经侵入那里的“文明”元素。 其次,借瀑电建设、大峡谷旅游开发之机,由政府和出资方对古路村实施部分移民计划,这样至少可以让大多数村民家庭脱离艰苦的生产生活环境,融入到外部世界共享现代文明;保留路边耕地,配合旅游项目的开展,种植玉米、土豆荞子等传统农作物供观赏使用,以此保留古路村原有风貌;对其余土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计划,保持水土并为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创造更好条件。 其三,剩余村民由出资部门接收,转变角色成为旅游从业人员,由旅游部门向他们提供具有内在质量的生活保障。他们可以享受假期进城休闲,回山村时则着传统服饰,住外貌与现状相同的房子,以表演的性质从事生产劳动,把古朴山村的一切长期保留下去。 这一设想是基于古路村的人文历史地位和现状、以及发展保护中存在的矛盾,从人性化角度提出来的,作为一种思路不揣冒昧,抛砖引玉,提供给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 从原始险路到天梯小道、骡马大道,挟带着原始的暴烈与惊悸,古路村从历史深处走来;从悲情世界到高路入云端的经典缅怀,再到荞花山庄的诗情画意、悬崖人家的红旗飘飘,我们向古路村走去。这古与今的对话交融,伴随我心潮迭荡驰骛云天,静听悬崖铃响、回眸风中漫步,心中难以忘却、愈浓愈烈的,依旧是那份挥之不去的“古路村情怀”…… 本次采访活动得到汉源县永利乡党委、政府和古路村人民的大力支持,在此向他们致以深深的谢意!

2004/06/13

注:本文部份章节刊载于四川日报四川地理版。作者保留本文全部图片、文字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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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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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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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出国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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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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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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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______司

鉴定时间:200年?月?日

合同编号:

乙方经营许可证: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团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本合同。

2、甲方在报名时,应交纳所需团费。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2)?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无故退出,乙方可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通讯联络费、退房退餐损失费及其他已支付费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额的10%违约金。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详细旅_____程、服务标准、付款方式、特别说明及报价,请以附表为准!

2、线路名称:(附旅_____程页)

总团款为:。(甲、乙双方须一致确认)

4、在旅游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投保的为旅行社强制责任险: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

产受到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旅行社与_____公司签定的条款为准。

5、如甲方患有高血压、心肌梗塞、心脏病……等不适宜劳累、登山的疾病,或对某物体有严重的

过敏反应,参加旅游产生后果自负。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与甲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其赔偿标准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

为准。

2、甲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对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的;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须双方签字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加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联系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帐?户:开?户?行:

开?户?行:帐?号:

帐?号:帐?户:

个人帐号:

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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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局年终单位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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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__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共16件。我局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了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对7个建议、提案进行了答复,回复率和满意率100%。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今年初,我局对两会办理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每个建议、提案都明确牵头领导和经办股室,做到办理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不推诿责任、不马虎应付、不敷衍答复。承办股室通过实地调研、会议协商、书面协商等多种方式,推进各个“建议和提案建议”落地,在办理过程中,要求承办股室必须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想法,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杜绝错漏、空话套话等现象发生。局办公室负责对答复函文稿格式和内容严格把关,统筹跟踪办理情况,在规定的办结时间内每月向领导汇报办理进展情况,局领导根据掌握的情况及时对办理进度缓慢的股室提出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办理工作加快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议和提案办理。

二、深入调研,及早谋划

围绕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组织分管领导和承办股室对建议提案提到的内容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查阅资料,走访查看现场,与协办单位多次衔接沟通,形成答复初稿。对建议提案中所涉及到的旅游项目进行重点对接,在制定规划、申报项目、争取资金等各个环节,优先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纳入单位全年重点工作计划之中,做到科学安排。比如在办理xx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号建议“关于借扶贫旅游东风,打造国家扶贫旅游名村的建议”时,提前把合什镇清水村纳入20__年旅游扶贫工作计划,对清水村旅游资源摸底调查,加大旅游扶贫工作力度,及早谋划,尽可能地向上级争取旅游扶贫补助资金。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一)重点办理好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类建议提案。比如,今年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人大再办理建议5件,其中涉及到乡村旅游度假区、野公园生态旅游示范区、横江古镇-石城山旅游开发项目、天宫茶海旅游开发项目等重点项目,都已纳入县委县政府分工推进重大项目,制定倒排工期表,月月交账,确保项目全力推进。

(二)重点办理好重点督办件。今年我局承办的xx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天宫山旅游开发的建议”,经与县委农工委、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广局、县经信局、县投促局、蕨溪镇等单位会商后,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提出可行性工作措施,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天宫山旅游开发。一是调整充实了“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旅游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抽调一批业务骨干集中力量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特别是在旅游品牌创建工作方面花力气下功夫。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把天宫茶海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强化投资创新,积极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市场全面开放,通过政府制定规划和优惠政策,设立1000万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出台《县县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旅游产业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重大项目布局和资源管控,促进社会资金投入旅游景区建设和产业发展。三是科学规划,编制完成天宫山总规和概念性规划,构建天宫山旅游开发新格局。四是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开展环线公路一期建设。五是建设茶文化品牌,升华茶文化,发展茶产业,开发茶旅游,在保护好黄天顶古庙遗址等文化资源基础上打造1-2首天宫山茶文化歌曲,筹划建设天宫山茶文化博物馆。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市县沟通联动,强化对天宫山旅游项目宣传推广和招商引资,深化产业融合,深入挖掘天宫山高山有机茶产品,力争把天宫山打造成为继蜀南竹海、兴文石海后的“第三海”。

总的来看,今年我局“两会”办理工作在办理程序上更加合理规范,在办理质量上更加认真负责,但是办理工作与领导的要求、代表委员们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特别是与代表委员充分交流、沟通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切实加以改进,认真分析代表委员们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调研、跟踪督办,开展办理工作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努力把各项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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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赴欧会展旅游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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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欧会展旅游考察报告

赴欧会展旅游考察报告

2004年4月18日——2004年4月29日,杭州市会议展览业协会考察团赴西欧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奥地利、卢森堡、摩纳哥八国考察旅游业、会展业的发展状况。这次考察的地区是当今世界上旅游和会展业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团组成和行程

此次考察由市会展业协会副秘书长李水林带队,成员有萧山区城厢街道办事处主任沈华锋、湘湖旅游度假区副主任郭奂、浙江中汽会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方曦、浙江展览馆副馆长俞旭华、杭州市广告展览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柴秋英和西博办策划外联处叶子青,共七人。

4月23日,考察团参观德国汉诺威工业博览会,并听取Deutsche MesseAG公司高级副总裁普泽关于汉诺威会展状况的介绍;4月28日,参观法国尼斯Acroplis会展中心,并听取总裁科德罗关于会展中心运营模式的介绍;听取尼斯旅游与会议局局长毛海乐关于尼斯发展旅游业的思路介绍。期间,考察团还专门就顺访城市休闲旅游业的发展进行实地了解。

二、公务交流成果

1、访问受到重视。在汉诺威和尼斯,我们分别与当地的会展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公务交流,了解会展业发展动态。我们的到访受到高度重视。在汉诺威,Deutsche MesseAG公司负责对外业务、建立和国外公司的联系以及对子公司进行管理的高级副总裁普泽先生亲自向我们介绍了Deutsche MesseAG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汉诺威展馆的基本格局;在尼斯,Acroplis会展中心总裁科德罗先生向我们介绍会展中心的运营模式、尼斯旅游与会议局局长毛海乐向我们介绍了尼斯发展旅游业的状况和思路、尼斯市副市长马瑞先生还专门设宴款待了我们。

2、会展业的效益体现在社会综合效益上,政府应该给予积极扶持。汉诺威是一个以展览会著称于世的德国小城,政府高度重视对展览场馆的市政配套和服务,在交通和安全方面提供保障。同样,展览业也为城市带来综合效益,根据Deutsche MesseAG公司估计,汉诺威的展览每年可以为城市增加18000个就业机会,为生产领域增加1.3——1.5亿欧元产值,为流通领域增加0.7——0.8亿欧元的购买交易。Deutsche MesseAG公司资产属于州所有,但是政府在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面完全不参与,只是扮演支持者和合作者的角色。尼斯的会展大多在Acroplis会展中心进行,会展业给城市带来的效益是综合性的,比如尼斯的航空业、酒店业高度发达,就直接得益于会展中心的营运,目前,尼斯的宾馆客房数量仅次于巴黎,机场规模仅次于巴黎,居法国第二。此外,在弘扬文化方面,Acroplis会展中心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Acroplis会展中心由一个协会管理运作,那么Acroplis协会成员有什么利益呢?它们的利益体现在与Acroplis会展中心的合作上,比如,酒店为Acroplis会展中心优惠提供客房,而Acroplis会展中心为它们招徕顾客等。

3、场馆的建设要超前、实用。汉诺威Deutsche MesseAG公司实际上是一个场馆公司,场馆规模很大。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其中,可用于展览会议面积49.7万平方米,居世界首位,共设27个展厅。展厅的建筑风格各异,但都强调其实用性和现代化,在展厅的任何位置都可以提供通讯、水、电、压力管道和其它服务,便捷的传送设备和无障碍通道可以将展品输送到展厅的任何位置。考虑到有些展览适合在露天举办,场馆还设有露天展厅,但同样有顶棚,可以使展览免受天气的影响。场馆的配套服务也非常完备,设有商务中心、信息中心、新闻中心、展览中心、行政中心、餐饮店、邮局、银行、商店、宾馆,整个场馆有48000个停车位。在展厅内,我们看到快餐供应、出入口、厕所等各种指示标牌制作得特别大,悬挂十分醒目;据称,客户可以在专门停车场直接由传送带送至展场内;此外,场馆和机场、火车站均可以非常便捷地往返。

4、会展营运的成功在于高效的组织管理和对客户的负责。Deutsche MesseAG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举办展览。它每年举办5个重要的展览,其中有3个(工业展、EMO工具展、CeBIT行业展)是在汉诺威本地举办的,另外两个(木材展、农业展)在其它国家举办。此外公司还设有专门的小展部,负责其它展览的筹办。整个公司(含子公司)管理人员共有794人,2002年实现营业收入2.68亿欧元。公司在全球62个国家设有代理处或代理商,在中国,公司与上海合作成立了浦东会展中心,也是公司在中国的代理处。

在整个展览的组织中,Deutsche MesseAG公司非常重视对展览数据的统计,包括参展商的数量和国内外的构成、参观商的数量和国内外的构成、展览面积等。他们对参展商和参观商国际国内的界定非常严格,一律以申请表的寄发地来确认,比如索尼、松下在德国设有公司,如果这样的公司来参展,也被认为是国内客户。Deutsche MesseAG公司认为对他们的客户负责就必须向他们提供严肃、准确的统计数据。此外,Deutsche MesseAG公司还为客户提供细致和人性化的服务。在我们住宿的饭店服务台,我们看到大量的工业展的介绍材料和场馆地图,经我们了解,这些宣传材料有Deutsche MesseAG公司提供基本的设计理念,委托专业公司设计制作,而发放则是通过各个合作的协会来进行。

尼斯市Acroplis会展中心总裁科德罗先生着重向我们介绍了Acroplis会展中心营运管理模式。Acroplis会展中心的业务分两块,一是承接商务性的会议展览,二是承接市政府各层面的会议。Acroplis会展中心由政府投资建设,建成后的营运管理通过招标产生,Acroplis协会通过竞标获得管理权。其成功的关键在于其营运理念是免费或优惠承接市政府的各类会议,同时积极招徕各类商业性会展,以盈利性的会展收入补贴公益型的会议支出,使会展中心的经营维护得以良性循环。Acroplis协会本身的构成是由社会各界的领头人物组成,比如酒店业、航空业、建筑业、法律业、医学业等。科德罗先生本人就是酒店业的领军人物,他们都不在Acroplis会展中心领薪。现在,Acroplis协会更象是会展场馆的租用者,而政府则是业主,不干预场馆的具体运作。租金相对来说非常低廉,但同时Acroplis协会承诺免费或优惠承接市政府的各类会议以及市政府主办的各类展览。

5、旅游是富有潜力的产业,发展休闲正当其时。尼斯的会议与旅游局的功能是推进尼斯旅游业发展,但它的管理模式很特别。局长毛海乐先生向我们介绍说,会议与旅游局是一个公营机构,但它并不是市政府的一个部门。市政府预算每年给1000万欧元,相当于全部支出的55%,其余的要靠市场运作给以弥补。会议与旅游局有员工62人,其中61个相当于公务员性质,而他本人,则是由市政府聘用的,相当于私营企业雇员的性质。大约60年前,会议与旅游局还是和中国的旅游局一样,属于政府的一个部门,由财政给予拨款。由此看来,尼斯的会议与旅游局已经成为类似于我们现在的事业单位。

尼斯的旅游业目前已经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刻,也就是我们说的旅游结构的升级。因为目前尼斯的机场、铁路、港口都已经饱和,追求旅游人数的增加已经没有意义,所以,他们希望能够增加商务游客的比重,以促进旅游收入的整体增加。毛海乐先生非常看好旅游业的发展潜力。他说,过去25年间,除了911事件和SARS事件引起当年旅游收入的小幅下降外,其它年度都呈上扬的态势。今年全球旅游收入会达到5000亿美元,是世界头号产业。它不会象股票一样有涨有跌,而是总体上向上。所以,尼斯非常重视旅游产业的发展。这种重视表现在一是对旅游客源的分类分析上;二是制订旅游营销计划和实施上;三是依靠高科技等手段增强对旅客的服务上。

尼斯主管旅游的副市长马瑞先生热情地宴请了我们。我们向他介绍了杭州的西博会和2006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并邀请尼斯参加休闲博览会。马瑞市长愉快地表示:杭州和尼斯是友好城市,我们支持杭州发展会展业,取得休闲博览会的举办权是杭州的光荣,如果有需要,我们十分乐意去参加

三、几点感想

1、休闲要以良好的生活状态为基础。我们对欧洲人的闲适生活印象深刻。人们将工作时间和属于自己的时间截然分开,他们认为私人的时间神圣不可侵犯。绝大部分的商店星期天不营业,而且每天晚上7时准时打烊;我们到达巴黎时,正值欧洲复活节假期,陪同告诉我们,复活节假期有两周,很多人外出度假,所以城里很空,商店也很少开门,看到的大部分是外来的观光客。工作人员除了法定的节假日,还有固定的带薪休假时间。欧洲人私人的时间大部分用于家庭聚会、观光旅游、休闲健身等。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人开着房车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也有人开着车,拖着游艇,到海边或者湖边;高速公路的服务区内,会看到几个家庭相约结伴出行;路边有人在野营,惬意地喝着咖啡;河边大树下,有人在垂钓;村庄周围的绿色林荫道上,有人在跑步、骑车或者骑马;成群结队的人在边晒太阳边吃午饭;市民广场有孩子在嬉戏,不知道是自发的还是有组织的乐队在演奏,主妇们推着婴儿车悠闲地散步;酒吧里的人们一边谈论感兴趣的话题,一边品赏球赛和美酒。我们没有深入他们的生活,但是我们所见到的,是一种闲适和良好的生活状态。杭州现在正借世界休闲博览会之势,打造“东方休闲之都”,休闲是让人的身心得以放松和愉悦的状态,它是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的,这个基础应该包括:得到保证的、比较多的私人时间;比较丰裕的物质生活和对将来的良好预期;美好的环境和适合休闲的氛围。

2、城市特色、产业基础是城市的立身之本。我们途经的卢森堡和摩纳哥是两个很小的国家,但是他们分别利用地理和政策优势,大力发展金融业和博彩业,并为此完善相关的配套服务,确立了自己的产业特色。巴黎的文化遗产,汉诺威、慕尼黑的会展,卢森堡的峡谷、阿姆斯特丹的运河、威尼斯的玻璃工艺、尼斯的蔚蓝海岸、嘎纳的电影城都使自己闻名于世,在世界城市的竞争中拥有一席之地。尼斯的会议与旅游局局长毛海乐先生30年前来过杭州,他说,杭州是个很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市,发展旅游业不是靠现代化,而是要以人无我有的优势取胜。现代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并不是人们要看的,只有那些人们在别的地方无法看到、欣赏到的东西才是吸引人的亮点,城市要靠它的特色立于不败之地,而杭州的历史文化需要倍加珍惜和保护。

3、发展经济要与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相统一。我们这次考察的地区,在经济上高度发达。我们看到,他们的环境保护、文化遗产的保护显然比我们要做得好。城市之间的公路上,沿途一片一片的森林、大块大块的牧场草地、村庄掩映在蓝天绿树之间,我们几乎看不到裸露的泥土,让人心旷神怡;卢森堡保存完好的峡谷地貌、奥地利边境丛林中童话般的城堡、威尼斯岛相映成趣的游客与鸽子、慕尼黑游人如织的奥林匹克运动中心公园,无不告诉我们当地政府在环境保护和历时文化遗存保护方面所作的努力和成果。特别是在巴黎,卢浮宫内的珍宝艺术品经历了几个世纪的沧桑,依然光彩夺目;巴黎铁塔、巴黎圣母院、凡尔赛宫依旧挺拔;赛纳河水清澈;凯旋门依稀还能让人想起拿破仑时代的法兰西帝国。徜徉在这些城市间,经常可以看到一个雕塑、一个铜像、一座哥特风格或拜占庭风格的建筑,让人回味一段历史。在发展经济的时期,放弃对环境的保护、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无疑是一种短视,必将掏空一座城市、一个地区、甚至是一个国家的底子。所以我们在大力发展经济的时候,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真是十分必要。

4、要积极利用人类文明的先进成果。不得不承认,我们在和发达国家的比较上,是有差距的;甚至在社会道德的某些方面,也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考察期间,我们通过公路交通行程4000多公里,大多是高速公路。从奥地利到意大利,需要穿越阿尔卑斯山脉,期间经过很多隧道。这些高速公路和隧道的周到设计、建设质量无不让我们佩服。而陪同向我们介绍说,高速公路交通网络已经覆盖了整个西欧,其中很多高速公路和隧道是上个世纪70年代建设的,而我们在70年代甚至还不知道高速公路为何物。尼斯的会展中心场馆已有50年历史,但至今还不落伍;汉诺威的场馆也是二战结束后由英国人始建,虽然其后也有不断修整,但其整体设计还是一直沿用。在城市间公路两侧的农庄,我们几乎看不到农民劳作,机械化生产已经大大提高了农民的人均产值;生态农庄满目苍翠,几乎可以当作观光景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保持着互相的协调统一;在城市,往来汽车都会在人行横道前客气的停下来,礼貌地让人先行。凡尔赛宫和故宫同为皇宫,两座宫殿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开放式的,没有围墙;后者是封闭式的,有高高的围墙。清朝的闭关自守和妄自尊大,结果被西方列强远远甩在后面;改革开放才让我们真正认识世界,并开始埋头苦追,才有了国家的日渐强大。在凡尔赛宫前,我们更加深刻的感受到邓小平同志讲“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的勇气和现实意义。

5、海外华人心系祖国。我们考察了欧洲八国,住宿的酒店,用餐的饭店,以及参观的景点,中国人往来不绝。已定居海外多年的饭店老板说,以前接待的只是中国的官员,现在,普通老百姓也很多,咱们中国人确实富了,这也是我们的光荣啊。中国人能干、肯干,在国外,乞讨为生的人哪国都有,可是就没有我们中国人,中国人不管是摆地摊还是饭店打工,都是靠勤劳养活自己,这也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有一个从香港移居法国的饭店老板说,香港回归了,多好啊!以前,英国人管香港,香港人哪有说话的权力?现在回归了,自己管了,反而有几个人说不民主,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我们在海外,看得很清楚,现在才是香港人当家作主,说现在不如以前民主,那不是事实!虽然我们在国外,可是我们一直关心祖国,每天看中国的新闻。祖国强大了,我们的腰板也要挺很多。现在,英国人还对华人有偏见;美国也老是指责我们的人权,那都是因为我们的实力还不够,希望我们的祖国有越来越富强,靠实力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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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签证单位证明

范文类型:证明书,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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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市X X X X 有 限 公 司

兹证明先生(小姐/女士)出生于X年XX月XX日,先生(小姐/女士)是我公司在职人员,从X年XX月XX日起在我公司任职至今,职位是X部经理,薪酬为人民币X元/月,签证 单位证明信。

公司地址:XX市路号XX大厦楼X室

邮政编码:

上级主管领导:先生(小姐/女士)

联系电话:(区号)(固定电话号码)

特此证明!

XX市X有限公司

(上级主管领导签名)

X年XX月XX日

(加盖公章)

注意:单位在职证明书需要有公司抬头信笺纸打印

没有公司抬头纸或手写证明则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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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旅游企业发展环境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企业,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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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旅游企业发展环境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优化旅游企业发展环境,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旅游企业发展环境》专题调研。调研组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调研提纲、收集资料的基础上,于3月上中旬,先后到北京、河北、上海、山东、河南、四川等地,以典型企业访谈、召开小型座谈会等方式,开展了实地调研。3月下旬和4月初,调研组对实地调研及有关资料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集体讨论。现以调研中所了解的旅游企业发展环境方面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意见和建议为主要内容,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积累和融资困难

旅游企业的发展资金积累较为缓慢。旅行社是微利行业,酒店投资量大、成本高、回收期长,景区与酒店基本相同。有的企业发展几十年规模仍然有限,资金的原始积累过程较长,旅游企业普遍受到资金短缺的困扰。融资困难主要体现在,第一,旅行社、旅游商品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等非资源经营性企业多为中小规模,固定资产小,缺少高附加值的抵押财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规定的条件,申请贷款困难;第二,酒店、景区等资源经营性企业难以将资源资本化,金融部门只规定将景区门票作为质押条件,而不将旅游资源价值作为申请贷款抵押的条件,使得企业申请贷款渠道窄;第三,很多景区仍然是行政管理,政企未分,产权不明,限制了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直接融资;第四,农家乐(包括民居接待点)的企业身份不明确,金融部门没有出台农家乐担保、贷款优惠的具体政策,大多数农家乐经营户不能获得银行贷款,持续发展能力受到限制。

(二)旅游项目用地困难

一是缺乏旅游用地专项支持政策,《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游用地的范畴、定义及类型没有明确规定,没有对旅游项目用地及旅游投资建设用地优惠等政策的具体规定;二是绝大部分地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于旅游用地规定不明确,旅游用地规划没有真正与本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有效地结合起来,可变性较大,操作性不强,很多旅游项目用地指标不足,往往只能通过置换集体用地来满足,供需矛盾突出;三是农家乐、乡村酒店等乡村旅游用地多采用租赁方式,办不了“两证”,使得业主很难大规模投入,限制了乡村旅游的提档升级,同时多为当地村民经营,有较大资金实力的外来投资者很难介入,土地紧张和流转规模小、难度大及“差别”待遇等因素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壮大;四是旅游业对环境要求高、用地规模大,且没有优惠政策,旅游用地成本高于工业用地,增大了投资商的成本,项目招商困难;五是各地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旅游用地审批程序繁琐、部分旅游景区和度假村等旅游用地不合理或实际开发不到位等土地浪费现象和旅游用地产权不明确等问题。

(三)员工队伍不稳定和素质呈下降趋势

首先,长期的价格竞争和成本压力,使得旅游企业无力负担较高的员工薪酬,宣传引导不够和社会评价不高,员工职业自豪感和忠诚度下降,事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减弱,导致旅游行业员工流失率较高、流动速度快、初次就业比例高,员工队伍素质呈下降趋势。此外,旅游高等教育脱离行业需求,职业教育的技能培养滞后,难以为旅游业输送合格的人才。

(四)认识方面存在的不足

很多人认为“旅游就是吃喝玩乐”,对旅游产业改善国民经济结构、增进国民福利、提升城市形象和改善城市人居条件的战略性作用认识不足,导致很多地方缺乏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主动思考和系统规划,旅游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较为困难,还导致了政府和企事业组织等难以保障公民的旅游福利,影响旅游的公开采购。

二、旅行社面临的问题

(一)合理税负问题

旅行社中小企业多,利润水平低,资金周转量大,促销投入多,经营中有大量代收代付项目。很多地区的营业税等地方税费的征缴,往往采取按比例(多为80%)扣除代收代付部分,然后按照法定税率计征,有的还对小旅行社实行定额税,宣传促销经费也都不能计入成本扣减。从年检数据看,我国旅行社全行业的收入利润率,已经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3%左右,逐步下降到不足1%。另据了解,目前作为旅行社主要收入项目的综合服务费,占旅游报价的比重低于10%。因此,旅行社的营业税等税费负担明显不合理。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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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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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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