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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旅游工作签证(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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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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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妈妈说今天上午导游姐姐要带我们去一线天、虎啸岩游玩,听说那里风景非常壮丽,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把昨晚一夜坐车的劳累全忘了,哈哈,武夷山旅游的第一天真的开始啦!

我和爸爸妈妈在美海酒店和煤炭休养团队的人一起津津有味地吃过早饭,开开心心地坐上了旅游大巴车。车终于出发了,一路上导游姐姐绘声绘色地先介绍一线天和虎啸岩,我听了一点儿也不觉得坐在车上难受。

十分钟后,我们下了车,山下游人不可计数,好热闹呀!导游姐姐带领大家到一线天。导游姐姐说南壁峭崖下,露山三洞,左为灵岩洞,中为风洞,右为伏 洞。岩壁上聚有数以千计世所罕见的白蝙蝠。到了一线天里面暑气全会消失。开始进洞了,我和爸爸妈妈忐忑不安地走进山洞,一线天就像一堵大型的城墙,横亘在宽阔的沟谷之中。我边走边望着开空,感觉阴气森森,中间的一条裂缝如神工鬼斧劈开,从中露出弯弯曲曲的一线青天。啊,难怪叫一线天。这时,天上下起了牛毛般的细雨,从天空直泻下来。路越来越窄,加上一大堆的积水,真叫人心惊胆寒。这一线天大概有一百多米,它是武夷山最大的山洞。这里的摩崖石刻众多。离度假区距一线天约5公里。一线天为这里风景区最大的山洞,我们走了很久才走到尽头!幸好一进洞有好多叔叔给我们租借电筒的,虽然要三元钱,才用几分钟,但对我来说,也算是雪中送炭哪!

走出了一线天,我们又继续攀登。我最不甘示弱,一路小跑抢在前面,总算到了一个凉亭。前面有一座观音庙,导游姐姐叫我们一定要上去看看观音菩萨。观音菩萨足足高13米,亭亭玉立,手捧着一个如意。听说它是是厦门的一个房地产商赚了好多钱,在这建造的。我和爸爸妈妈还花了十元钱和观音菩萨照了一张相呢!

不知不觉的,到了虎啸岩。虎啸岩怪石崔巍,流水迂回,真是一个独具石天趣的佳境!“虎溪灵洞”四个大字高高刻于岩上。导游姐姐笑笑地说:“大家请看,这就是虎啸岩。虎啸岩有极目皆图画的美称。所谓的啸岩就是指这座山会发出‘虎啸’之声,为什么山会发出‘虎啸’之声呢?那是因为岩上有一个巨洞,山风穿过洞口,便发出怒吼,声传空谷,震撼群山……”大家听了都暗暗称奇。我往山下一看,岩石众多,溪水汹涌湍急,好一副雄壮壮丽的气势。我们又往上走,虽然这里的家好像和我们老家的山差不多,全是树木花草和岩石,可当我看到了成禅建在虎啸岩的悬崖下,这里千仞悬崖向外斜覆,形成一个巨大的洞府,整座禅院不施片瓦,风雨不侵,真神圣啦!

在这里,我还听了导游姐姐的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古时虎啸岩有座尼姑庵,香火不断。一天,尼姑们忽然听到空中传来几声虎啸,震撼群山。姑们害怕极了,于是躲在庵门窥视,只见一个白发老翁骑在一只猛虎背上,神情自若、目光炯炯有神,宛若一位仙人老翁。老翁从虎背上跃下,盘腿坐在峰巅,极目眺望四周景观任虎在其旁狂啸。尼姑们被这一情景惊呆了,全身直打哆嗦。多过多久,那虎啸的声息越来越弱,越来越远,那峰巅的老翁和虎也不知去向了。从此,庵主就把这座庵定为“虎啸庵”,这块峰岩就被定命为虎啸岩……这个传说还真让我改变了对武夷山的看法,原来武夷山的每一座山都有好多好多动人的传说。

在山上我们只玩了半个多小时,我和爸爸妈妈从另一地方下山了,差点迷路了,因为我叫山上的阿姨画一张国画——玉女峰和大王峰,却误了五分钟的时间。但我第一个带头小跑下山,简直威风极了。

十一点,我们团的一车人又开始上车,在导游带队下,去美海大酒店附近的一个地方泡脚。可惜几乎的人上当了,买了好多中草药,但价钱全买高了。妈妈也很傻,竟然花了250元买什么药王和护肤灵,但回酒店的路上,有个阿姨说妈妈买的东西最多只值100元。害妈妈心痛极了,心里一直不开心。我劝妈妈说,吃一堑,长一智,买个教训就行啦!再说,武夷山谁叫它碧水丹山,是天然植物园,是蛇的王国、鸟的天堂、昆虫的世界呢!

下午二点半,我们还去游了天游峰下的茶洞,品尝了“茶王”大红袍,大红袍的确比我们老家的绿茶好喝极了……

我们游武夷山的第一天,眨眼就过去了。我今天玩得太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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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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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旅游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组团项目及行程

旅游路线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行程和景区详见附件一 (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条主要服务内容

1.餐饮:膳食以口味清淡为主,保证营养卫生,有利消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出入方便、安静、舒适;入住旅店前, 乙方应提醒甲方查看房间家具和设施是否齐备、安全,检查后再行入住;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详细介绍家具、设施的使用方法;入住后,乙方应将自己的房间号告知甲方和总台,并每晚巡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车况良好,安全舒适、整洁,方便中途休息;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好甲方座位。上下车时,乙方应在门边引导、搀扶,帮助甲方提放行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随团人员应注重个人形象,配带明显标识;领队、导游、医护人员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职;主动询问和帮助乙方;医护人员应携带常用药品和器械,随时观察、了解甲方身体状;

3.乙方应做好自我介绍,告之联系电话;做好景点、景区介绍;对旅游中的注意事项、情况变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况,向甲方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和提示;

4.乙方应随时、全面掌握旅游团的情况,作好组织安排工作;行程安排应休闲,舒缓,合理,劳逸结合,保证游客的休息时间;对游客间发生的纠纷,应耐心调解,维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应每天一次向甲方的亲属发短信报平安(以甲方所留亲属电话为准)。

第三条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成人______________元/人;儿童______________元/人;人数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大______________小),共计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费用包括:办理旅行证件的费用;交通客票费(含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

、车站等至住宿旅馆往返的接送费用);餐饮住宿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要求乙方详细说明与本次旅游活动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1.2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1.3甲方如属景点门票优惠对象,在得到景点确认后,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景点门票优惠部分票款;

1.4自愿选择和购买保险;

1.5自愿选择乙方推荐的自费项目,依照合同约定自愿购物。

2.甲方的义务

2.1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

2.2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游,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团成员,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

2.4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宠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1.2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

1.3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游客权益及时合理处置突发事件。

2.乙方的义务

2.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2.2向甲方详细介绍与本次旅游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或强制甲方消费。

第六条旅游安全

1.甲方已如实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体状况(见附件二);甲方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在参加惊险、刺激游乐项目时,将充分考虑自身条件;甲方出发时应带上衣物、鞋帽、雨伞、药品等常用物品;

2.乙方在考虑老年人的特殊性后组织本次旅游。乙方保证本次旅游的经营者和旅游车、船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资质)。乙方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应当作出明确说明和警示。为保证旅游的顺利进行和旅游安全,本旅游团配有:领队,导游,医护人员等专业服务人员;

3.旅途中如甲方出现身体不适或其它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随时观察,无条件提供护理和帮助, 妥善处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就医或返回,并在扣除已发生费用及退票费、手续费等合理费用后,退还甲方未发生部分的费用;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积极施救,及时处理;涉及保险事故的, 应及时报案, 协助理赔。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应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下同)。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过半数以上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如无法达成过半数以上多数意见或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合同变更后,乙方应将未发生的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乙双方合理分担;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将旅游费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退还甲方。

第八条合同的转让

1.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经对方及受让方同意,可以转让合同。即甲方可将合同转让给符合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方,乙方可将合同转让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转让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见附件三)。合同转让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发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处理。

(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离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妥善安排,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成团人数和不成团的安排

1.最低成团人数:_____________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在出发前______________日及时通知甲方。

2.如因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

时,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2.1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延期出团。

2.2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团(乙方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

第十一条旅游购物和自费项目

1.乙方应按照《行程安排表》安排甲方购物和自费项目;购物次数每天不超过______________次,总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__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45分钟,经半数以上旅游者同意,可适当延长。

2.甲方在与乙方约定的购物点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失效、变质商品的,乙方应当负责退(换)商品;如不能退(换)商品的,应当先行赔偿。甲方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活动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旅游保险

1.乙方已向甲方介绍相关旅游保险。甲方自愿购买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保险,投保手续由乙方办理。

2.为切实保障甲方权益,增强乙方抗风险能力,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见附件四),为甲方办理旅游保险(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保险事故发生而乙方负有赔付责任时,此保险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赔付;当乙方不负有赔付责任时,乙方自愿将此保险金作为慰问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因不听从乙方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或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使乙方遭受损害的,应由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原因延误旅游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退还已交的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因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时间及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未按约定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的,还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延误旅游行程的,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发生部分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在旅游期间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经协商未解除合同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待旅游行程结束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也可向相应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如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①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栽;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亲属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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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协会12月工作总结_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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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协会12月工作总结

提供一篇月工作总结范文,作为参考!

1、4月1日,xx市政府在大会堂xx厅举行旅游推介会,顾晓园副局长参加。

2、4月7日,景区分会与旅行社分会共同召开了有7家景区(点)会员单位参加的关于景区门票价格协调座谈会,并商定建立长期的沟通交流座谈会机制。

3、4月7日,旅行社分会组织出境社旅游价格座谈会,顾晓园副局长参加。

4、4月8日,旅行社分会、景区分会共同主办并组织40余家旅行社参加xx区王佐镇南宫旅游风景区青龙湖公园揭牌仪式、第二届风筝节,并举办了南宫旅游风景区推介会,协会秘书长张军、xx区商务局徐?局长参加活动并代表市旅游行业协会、xx区旅游局发表讲话。

5、4月13日,在世纪坛举行由xx省旅游局举办的红色线路推介会,顾晓园副局长参加。

6、4月19日,景区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20xx年“春节”测评工作通报会,并部署了20xx年“五一”黄金周工作,十八个区县旅游局负责人及20余家旅行社、景区(点)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7、4月22日,xx省政府在西单文化广场举行宣传周开幕式,于长江局长出席。

8、4月26日,协会在蟹岛国际会议中心成立“北京休闲度假企业联谊会”,此联谊会的成立是为了满足北京休闲度假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休闲度假市场,传播休闲度假文化,整合各种优势资源。xx市贸促会会长周茂非、xx市旅游局副局长、协会常务副会长顾晓园到会并讲话,天伦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总裁当选会长。

9、4月20日-22日,景区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由4家旅行社、13家景区(点)、xx区旅游局推荐的测评工作人员及协会工作人员20余人,开展了对北京地区30家旅游区(点)测评工作,4月25日召开了测评工作总结会,测评结果及排序表已于4月30日分别在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北京电视台、北京交通台、北京旅游信息网进行发布及播出。

10、4月28日,在国际饭店运城旅游局举行推介会,熊玉梅副局长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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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旅游局工作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2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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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委组织部的积极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干部教育这项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xx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夯实思想政治素养

一年来,全局深入实施理论武装创新行动,着力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干部政治学习制度。

一是深化创先争优实践活动。按照今年的“三争一创”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我们注重结合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不断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把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增强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坚持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为抓手,提出了晋位升级和“三争一创”目标,并在党员个人认真检查自己履行承诺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进行点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要求。围绕转变思想观念、提升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深化为民服务等方面开展普遍点评、公开承诺、推进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同时,坚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区领导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的精神。通过领导带学、专题辅导引学、典型案例导学、坚持集中常学等形式,掀起全局理论学习的新高潮。在重点抓好集中学习的同时,借助“读书月”活动,向党员干部推荐好书、号召党员向大家推荐好书。通过开展读书竞赛、岗位业务竞赛和工作推进力竞赛活动,促使全局干部在解放思想上有新提高,在争先进位上有新跨越,在促进和谐上有新进展,在转变作风上有新成效。

二是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我们始终把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的主题,重点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勤政廉政教育和岗位职责等教育,通过廉政教育片、图片展,深化学习效果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意识。为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专门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汇编并印发每一名党员,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将落实反对“四风”及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的情况作为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精神专题教育活动。我们结合国际、国内形势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市区委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打下解放思想谋发展、争先进位勇跨越和与南京同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思想基础,为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动力支持。

四是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实践活动。我局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入综治、平安、法治六合的创建活动中,扎实进行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干部学习《公务员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及网上答题、法制宣传月学法知法用法活动,强化了理论根基,也为深化综治、法治六合、平安六合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实践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认真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公务员能力培训工作。我们在认真坚持“三课一会”制度的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了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能力工程培训,抓好公务员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知识方面的学习。我们还坚持把在职学习作为党员干部素质提升的主要途径,以XX市公务员学习网和XX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两个载体为抓手,认真抓好全区公务员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职学习,通过学分手册登记等形式,推动在线学习任务的圆满完成。从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出发,支持和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加强理论、业务和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是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岗位培训。我们一如既往地认真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市关于业务知识和公共知识的培训,使他们及时掌握专业新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等业务技能和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同时,我们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区业务部门要求的法律知识网上知识答题活动。

三是组织领导班子开展轮训学习培训。我们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定期学习例会制度,开展树立科学发展观、党的精神解读等方面专题辅导学习,在提高党政领导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上下功夫,提高发展能力、创业能力、创新能力,提高建设先进文化、构建和谐事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实施领导干部“双提升”主题轮训,参加领导干部进高校自主选学班、区管正职干部进党校专题进修班。今年以来,我们还相继组织干部参加全区新闻发言人和发言人助理培训及人事、财务、档案、保密、党务等多门类业务培训。

四是认真抓好局机关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中层干部的政治素养,我局在扎实开展旅游系统政风行风述职评议活动的同时,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确保中层干部按时参加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培训班,鼓励中层在职学历升级,使他们进一步掌握创新的政治理论基础和现代科学发展知识,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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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山东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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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为蓝本,结合杭州市旅游发展要求制定。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住所地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合同时使用。

3、本合同文本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变更的内容,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4、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5、本示范文本由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解释,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推行使用。

6、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对旅游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址: 邮编:

固定电话及手机: 电子信箱:

旅行社:

住所地: 邮编:

经营范围: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本次旅游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及时间

线路名称: ,旅游团号: ;

时间: 晚 天,共___日,出发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由下列项目组成:

(1)旅游者共 人,其中:成人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占床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不占床 元/人;

(2)导游服务费: 元/人,共 人,合计 元;

(3)其它费用: 。

2、旅游费用支付按下列第 种方式:

(1)报名时支付预付款 元,余款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付清;

(2)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款;

(3)其他方式: 。

3、旅游者逾期付款的,按日向旅行社支付逾期应付款0.3%的违约金。除非有特别约定,旅游者在出发前3日(不含第3日)尚未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参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项约定要求旅游者承担业务损失费。

第三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人: ,保险费: ,

保险金额(根据保单填写): 。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五条 旅游者的权利

1、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的强制交易行为。

2、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3、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宜本次旅游;如实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确保所持身份证在出游期间有效。

2、旅游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接受相关组织、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旅游者不得擅自脱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团的,必须征得导游的书面同意。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行程中,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4、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6、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境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7、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七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3、劝阻旅游者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行为。如旅游团队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4、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行社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单》,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2)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3)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4)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5)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旅游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等不确定性用语。

3、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的,应当在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4、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以及旅行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旅游者有权拒绝,也可以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5、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对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6、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7、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8、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在组织、接待旅游者过程中,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造成旅游行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政府机构发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信息等)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照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5%;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7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本条第1项出发当日相关约定处理。

3、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如脱团等;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旅行社应当参照本条第1项相关约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第十二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约定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

3、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4、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5、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赔偿标准未作出合同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亦可参照适用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__〕44号)。

6、与旅游者发生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特别提醒

1、为了确保旅游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参团,如危及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老年人、未成年人参团旅游

1、老年人报名参团旅游的,应如实填写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及其家属的联系方式,须书面告知旅行社不宜参加的游程及项目(包括交通工具、饮食、特殊地域环境限制等)。

2、未成年人参团旅游的,应征得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共同参团旅游的,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

3、行程中,老年人、未成年人应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在餐厅、浴室、卫生间及雨天步行时防止发生摔伤、滑倒等意外伤害事故,严禁参加高风险旅游及高风险娱乐项目。

4、老年人、未成年人因自身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其当地就医或返回,就医及返程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老年人、未成年人。

第十五条 责任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如违法犯罪行为、过失行为、行为判断失误、疾病、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协助处理,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旅行社就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的告知或警示,且事后履行了必要的救助义务,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十六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境内旅游服务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含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3、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5、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程结束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餐饮住宿、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及导游服务等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含预订金)。如旅行社代购的是团队包机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不能改、不能转、不能退),行前解约后机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6、公共交通,指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开放的提供运输服务的交通方式,包括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旅游者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受托人有义务将本合同相关信息及时、全面地向旅游者作出必要说明,受托人在合同中签字即表明其所代表的旅游者对本合同及相关信息具有同等知悉程度,相关信息包括对旅游者的特别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

2、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及组成

1、本合同一式两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旅游预订单》、《旅游行程单》、《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变更或者补充的协议和声明,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字): 旅行社(盖章):

合同经办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合同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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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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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程表》,《旅_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_)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_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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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桂林旅游的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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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时间:每天

成行人数:10人及以上

相关景点: 象鼻山 靖江王府 遇龙河漂流 印象刘三姐 兴坪渔村 冠岩 古东瀑布

行程安排

团体包车方案一:桂林、阳朔一晚两天精华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然后乘车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兴萍渔村。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餐后西街自由休闲,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或阳朔。

第二天:早餐后乘船市内水上精华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下午游览集历史与文化于一体的4A景区靖江王府(含独秀峰、靖江王城),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258元/人,住准三星¥27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一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兴坪漓江精华(只游精华段)+阳朔+市内精华水上游(既游到了市内山水精华,又免去爬山的辛劳),这是精华游的经典,适合再次来桂林或初来桂林但不掬泥于传统而时尚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 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晚上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二:桂林、阳朔一晚两天经典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乘车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或阳朔。

第二天:游览桂林城徽—象鼻山,游半枕漓江的伏波山、俯瞰整个桂林市容的叠彩山。下午游览大自然艺术之宫芦笛岩。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328元/人,住准三星¥348元/人,10人以上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一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 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三山一洞+漓江+阳朔,这是传统的经典线路安排,适合初次来桂林或乐山的您!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晚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三:桂林、阳朔两晚三天精华休闲线路

第一天:中午接团,乘船市内精华水上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早乘车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阳朔。

第三天: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阳朔田园风光最佳处阳朔必游处遇龙河漂流。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428元/人,住准三星¥44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水上游(既游到了市内山水精华,又免去爬山的辛劳)+兴坪漓江精华(只游精华段)+阳朔,这是精华游的经典,适合再次来桂林或初来桂林但不掬泥于传统而时尚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中午前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四:桂林、阳朔两晚三天经典线路

第一天:中午接团,游览桂林城徽—象鼻山,游半枕漓江的伏波山、俯瞰整个桂林市容的叠彩山。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早乘车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或阳朔。

第三天:早餐后游览大自然艺术之宫芦笛岩。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428元/人,住准三星¥44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三山一洞一公园+漓江,这是传统的经典线路安排,可在阳朔住一晚,适合初次来桂林或喜欢桂林传统景点的您!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中午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五(特色线路):桂林、阳朔、冠岩、古东两晚三天亲水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获两项世界吉尼斯纪录的桂林最大的岩洞---冠岩,下午游览全国唯一由地下涌泉形成的多级串联可触摸攀爬并有森林氧吧的古东瀑布,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

第三天:乘船市内精华水上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478元/人,住准三星¥49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冠岩+古东+漓江+阳朔,如果您还没有领略桂林周边风光,那么冠岩,古东会给您带来别样的体验,适合再次来桂林或初来桂林但不掬泥于桂林传统景点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 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六(特色线路):桂林、阳朔、龙脊两晚三天民俗风情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游览天下一绝龙脊梯田,感受民俗风情和原始的乡村生活,自费吃农家饭,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

第三天:乘船市内精华水上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478元/人,住准三星¥49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龙脊+漓江+阳朔,春秋两季是龙脊最美的时候,去领略山寨古朴的美和壮美的梯田,适合喜欢民俗风情感受乡村生活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七(特色线路):桂林、阳朔、龙脊、冠岩、古东三晚四天完整版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获两项世界吉尼斯纪录的桂林最大的岩洞---冠岩,下午游览全国唯一由地下涌泉形成的多级串联可触摸攀爬并有森林氧吧的古东瀑布,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游览天下一绝龙脊梯田,感受民俗风情和原始的乡村生活,下午返桂林。

第三天: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阳朔田园风光最佳处阳朔必游处遇龙河漂流。晚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

第四天:乘船市内精华水上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688元/人,住准三星¥73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三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龙脊+冠岩+古东+漓江+阳朔,春秋两季是龙脊最美的时候,去领略山寨古朴的美和壮美的梯田,游遍桂林及周边精华,适合时间较充裕想玩遍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八(特色线路):桂林、漓江、阳朔、恭城文武庙历史文化休闲三日游

第一天:虞山公园、靖江王府

抵桂(以中午前到达为例)下午游览桂林山水园林的精品园-虞山公园,然后游览集桂林历史文化及山水精华于一体的靖江王府(含靖江王城、王府、游览南天一柱独秀峰,靖江王城王府也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也是保存最完好的番王府。)夜晚自由漫步览桂林环城水系两江四湖,欣赏座座新桥,景趣相融,各呈异彩,楼亭台榭,错落有致,交相辉映,万盏齐明,灯火阑珊,双塔映月,桥跨银河,杉湖、榕湖景区、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宋街连城。欣赏桂林美丽夜景。住桂林。

第二天:漓江 图腾古道 阳朔西街

早餐后乘车前往漓江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北有凶奴,南有南蛮!"甑皮岩文化是南蛮人诞生的代表-图腾古道。夜阳朔西街自由泡吧。住桂林。

第三天:文庙 武庙

早餐后乘车游览神秘西气的文武庙(为全国关帝庙学会理事的恭城武庙,全国四大孔庙之一的恭城文庙、两庙共存一地实为仅有)。结束愉快行程

报价:住准二星¥518元/人,住准三星¥538元/人 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漓江+阳朔+恭城文庙武庙,适合喜欢追寻历史文化,探寻历经四百年沧桑却风采依旧的古代文化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九(特色线路):桂林、漓江、阳朔、尧山三晚四天户外游

第一天:七星公园、尧山

抵桂(以中午前到达为例)游览-尧山风景区。古代秦朝曾在山的西坡建尧帝庙故名"尧山"。尧山风景区里林木繁茂,古迹众多如天赐泉、天赐田茅、寿佛庵。尧山主峰海拔909.3米,相对高度760米,是桂林最高的山峰。沿盘山公路可直达尧山山顶。此外还可以搭乘登山缆车上山缆车,索道线路长1500米单向运行20分钟。该索道是广西的第一条旅游观光索道。然后游览桂林市最大的综合性公园-- 七星公园,华夏之光,花桥、美国总统克林顿演讲处、骆驼峰。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漓江、 遇龙河漂流

早餐后乘车前往漓江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阳朔田园风光最佳处阳朔必游处遇龙河漂流。夜阳朔西街自由泡吧。住桂林。

第三天:虞山公园、靖江王府

早餐后游览桂林山水园林的精品园-虞山公园,随后游览集桂林历史文化及山水精华于一体的靖江王府(含靖江王城、王府、游览南天一柱独秀峰,靖江王城王府也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也是保存最完好的番王府。)送团,结束愉快行程。

报价:住准二星¥558元/人,¥住准三星588元/人 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尧山)+漓江+阳朔,桂林是世界上喀斯特地貌发育最典型的地区,有十分丰富的户外游憩环境资源,但并不是攀岩才是户外运动,本线路中的变化莫测、绚丽多彩尧山是桂林市内最高的山。适合喜欢户外热爱生活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户外自由的呼吸,让您收获轻松的心情和健康的体魄。时间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十(特色线路):桂林、漓江、阳朔、灵渠、尧山两晚三天户外游

第一天:尧山 靖江王府

抵桂(以中午前到达桂林为例)游览-尧山风景区。古代秦朝曾在山的西坡建尧帝庙故名"尧山"。尧山风景区里林木繁茂,古迹众多如天赐泉、天赐田茅、寿佛庵。尧山主峰海拔909.3米,相对高度760米,是桂林最高的山峰。沿盘山公路可直达尧山山顶。此外还可以搭乘登山缆车上山缆车,索道线路长1500米单向运行20分钟。该索道是广西的第一条旅游观光索道。游览集桂林历史文化及山水精华于一体的靖江王府(含靖江王城、王府、游览南天一柱独秀峰,靖江王城王府也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也是保存最完好的番王府)。夜晚自由漫步览桂林环城水系两江四湖,欣赏座座新桥,景趣相融,各呈异彩,楼亭台榭,错落有致,交相辉映,万盏齐明,灯火阑珊,双塔映月,桥跨银河,杉湖、榕湖景区、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宋街连城。欣赏桂林美丽夜景。住桂林。

第二天:漓江 图腾古道 阳朔西街

早餐后乘车前往漓江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午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阳朔田园风光最佳处阳朔必游处遇龙河漂流。晚餐后阳朔西街自由休闲,晚间可自费欣赏张艺谋导演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

第三天:灵渠

早乘车前往兴安。游秦代三大古运河之一的-灵渠:距今2200年与长城南北呼应的古运河,即漓江上游古灵渠乘船游漓江上游段的铧嘴,大天平、小天平、南渠、北渠、汇水天平,陡门,观天下奇观"湘水三七分"。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568元/人,¥住准三星588元/人 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尧山)+漓江+阳朔+灵渠,桂林是世界上喀斯特地貌发育最典型的地区,有十分丰富的户外游憩环境资源,但并不是攀岩才是户外运动,本线路中的变化莫测、绚丽多彩尧山是桂林市内最高的山。适合喜欢户外热爱生活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户外自由的呼吸,让您收获轻松的心情和健康的体魄。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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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开发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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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开发调研报告

方圆28平方公里,地势坦荡平旷,核心区域集中在涌洞乡境内,距县城40公里,与湖南省保靖县相邻,盖上有川河、楠木两个村11个组,850户3090人。平均海拔1230米,四季云烟,夏季平均温度20℃左右,堪称自然空调、天然氧吧,冬季银妆素裹,一派北国风光,是夏季避暑、冬季滑雪的绝佳胜地。笔者近期对进行了调研,对推进其旅游发展提出了一些初浅建议。

一、旅游开发意义深远

由于交通限制,可谓“养在深闺人未识”,但其独特的自然魅力,一直深受县内市民宠爱,每年都有不少游客、驴友、摄友慕名前往或故地重游,也逐步吸引周边市民眼球。特别是随着八十步至太平场公路的改造,可进入性大幅改善,越来越多的市民到观光、避暑、赏花、驴行。初略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超过5000余人次实地领略风光,单是5月4日“乡村旅游川河行”当天,就吸引400余名市民参与。可见,旅游开发众望所归,值得期待。

作为我县旅游的储备资源,其开发意义重大。一是可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使当地群众端上“旅游饭碗”,扩宽就业渠道,能在较快时间内促进当地群众就近就业,走出一条高山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新路子。二是能够加速形成县城——酉水河一日游精品线路,助推我县旅游集散地和目的地建设。三是可以作为大边城景区的补充,添加新的旅游景点,形成旅游资源互补,丰富边城景区体量和内涵。

二、旅游开发正当其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武陵山区发展,《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20年)》提出,利用丰富独特的山水生态和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省际生态文化旅游协作,建成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生态文化旅游区。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渝东南旅游专题会议,每次研究一个问题,推动渝东南旅游发展实现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从低到高的历史性跨越。XX年8月,市政府在南川区召开乡村旅游发展现场会,提倡各区县“不争论、允许试、大胆干,干起来再说”。日益优化的外部环境,为旅游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近两年来,县委、县政府将旅游产业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加大旅游景区开发和网络布局扩展,启动实施了洪安边城、西街、盐水井湖等一批旅游重点项目。整合上千万元用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推出钟灵、大溪、孝溪等一批乡村旅游景点。全县旅游发展呈现出蓬勃生机。

随着八十步至太平场公路的改造升级,蕴藏已久的,亟待揭开神秘的“盖头”,向世人展示其无穷的魅力。

三、旅游开发矛盾突出

(一)资源小而分散。盖顶有天然石门回道“四门洞”、鸡冠岩、栩栩如生的“朱氏婆婆”、满山映山红、万亩天然草场、千年银杏古树、红军战斗遗址;盖下有千亩梯田,“黑洞”与“亮洞”(俗称穿洞)遥遥相望;纳沙河沿岸有“十八堡”、“十八溪”、“婆婆山”、“扁口洞”。总体来看,旅游资源丰富,但若站在武陵山区来审视评估,这些资源缺乏稀有性和震撼力,且分布较为分散,难以在短期内发挥效益。

(二)生态环境较差。一方面,自然植被较差,森林覆盖率不到30%,多以灌木和草场为主,缺乏高大乔木和林带,且裸露岩石多。另一方面,蕴藏大量的煤、黑滑石、硅等矿产资源。作为我县历史上煤矿主要产地之一,其开采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随处可见废弃的煤渣,一遇下雨污水横流。同时,地处两省市交界地带,硅矿私挖滥采屡禁不止,部分核心草场出现损坏,随处可见开采“伤疤”。

(三)配套设施滞后。从涌洞政府驻地、干川和平马上山的公路都是泥土路,可进入性差。布局国电、乌电两大电网,但改造多年电力依然不稳定。唯一的小型水库(烂泥沟水库)基本没有发挥功效,主要依靠地下水,用水质量难以保证。整个区域没有成熟的旅游接待点,缺乏有品位、上质量的乡村旅游接待户,唯一的避暑山庄由煤矿厂区改造而成。此外,景点安全防护设施、公厕、垃圾处置等配套设施缺乏。

(四)遗留问题凸显。前些年,我县依托区域良好的土壤条件和适宜的气候,引进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在发展起了2万余亩金银花基地。但是,由于当时对旅游开发预测和估计不够,导致基地基本布局在核心草场,且低价签订了长达数十年的土地流转合同,而主要资源集中在草场地带。如下一步引进企业进行整体开发,则势必处理金银花基地与草场如何选择、流转合同如何终止等遗留问题。

四、旅游开发任重道远

(一)精心规划是前提

规划是制约旅游开发的关键,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编制。武陵山区旅游资源禀赋大体相当,x处于诸多名胜景点的包围中,很容易陷入同质化陷阱。如何定位旅游开发思路?必须跳出秀山、立足武陵,认真考察论证,注重差异化发展,与周边景区形成互补。结合资源特点,可考虑将其定位集观光、避暑、休闲、探险于一体的综合旅游项目。

作为以生态自然为基石的旅游资源,在具体的规划中,不一定需要大手笔,但必须符合实际,尊重自然,要杜绝照搬同类成熟景区开发模式,坚持低碳、低成本开发,综合考虑前期投入和后期管理问题,切忌大兴土木、乱造人文景观,要防止对资源进行过度包装,减少资源破坏和开发成本。

(二)保护开发是核心

自然资源具有“破坏容易恢复难”特点,很多时候保护更是政绩。旅游开发的实质在于实现资源价值,而资源价值正在于其天然性、独特性、神秘性、多样性。当前,一要通过编制规划对景区生态资源进行科学论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旅游发展规模,合理规划旅游资源保护区,保护区一旦确定,严禁新建房屋和搭建产业设施。二要做好旅游开发与矿产资源的规划协调,科学确定矿产开采区,对开采规模进行限制,选址必须符合旅游开发要求。三要依据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和生态旅游要求设置景区旅游线路、服务设施等,少建人文景观,对确需建设的旅游设施,其格调与外观要与周围自然景色相协调。四要抓好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现代旅游越来越注重可体验性和可参与性。鉴于此,一是在核心区域规划映山红、杜鹃花、金银花以及生态农业、药材等观光带,使游客四季都能有所品赏,改变目前品种单一、可供观赏期短问题。二是应着手将金银花移栽出核心草场,还原一片高山草原。三是规划发展高山蔬菜等生态种养殖业,打好绿色无公害品牌,建设集采摘、观光、休闲与自助种植为一体的农业生态示范园,供游客体验。四是依托高山草场、千仞绝壁、山洞奇观,适时推出一批游客参与性活动。

要正确处理好景区开发与群众利益的关系,不与民争利。当前,应对区域农民早作安排,减小后期旅游开发压力。一是根据群众意愿,通过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将部分村民迁出旅游开发核心保护区,缓解景区生态环境压力。二是对核心区现有原始村落作为景点打造,进行升级改造,完善步行道、污水、垃圾等基础配套设施,挖掘历史文化,提升档次。

(三)完善配套是重点

可进入性是制约旅游发展的关键,必须加速突破。短期内,建议按三级公路或高于通畅工程标准建设平马至旅游产业路,届时到洪安仅需20分钟,能有效地将两个景区串联起来,构筑县城-洪安--酉水河-县城旅游环线,同时打通干川水源至等断头路。长期看,应全力争取建设秀山至龙山高速公路,如能建成,将全面激活、酉水河乃至整个龙池、石堤片区旅游发展活力。

从旅游经济的角度讲,过境游给景区的收益是有限的,过夜游则在吃、住、行、购等方面更具潜力。因此,要想办法让游客在过夜。短期内,建议培育一批上档次的农家乐和乡村旅游接待户。亦可在核心区外围建设高山避暑纳凉点,引导群众发展乡村旅游,促进群众就地就业。长期看,景区成熟后,可借鉴石柱黄水假日森林小区的经验,通过“旅游地产”模式开发产权式公寓、度假酒店等业态,丰富业态布局。

当前,要加快完善车行道、景点标识标牌、参观步道、漫游步道、安全防护、垃圾处置、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配套建好生态停车场,合理规划建设一批休息亭台和环保公厕,提高景区的便捷性、舒适性。

(四)适度营销是辅助

作为新兴自然景区,就目前来看,重点市场应是城市自驾游和驴行群体,适合在周边地区作小范围的推介。长远来看,纵观国内知名旅游城市,都是以一个核心景区带动其余景区营销。也不例外,不宜单打独斗,必须依托边城这张名片,融合边城整体营销,通过客源输送促其发展。倒是可以在文化的挖掘上做点文章,对现有资源巧妙融入民俗文化和历史故事,惟妙惟肖,让人体会身临其境的感觉。

(五)多方投入是保障

旅游业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鉴于目前景区基础条件太差,开发投入高、收益慢,招商难度较大,必须多措并举。一是争取将纳入国家扶贫开发示范区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二是乡村旅游扶贫、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等政策应向区域适当倾斜,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产业布局。三是加快出台旅游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有实力的企业进行整体开发。四是可由政府单独或与投资方联合设立旅游开发投资公司,解决好土地流转纠纷,储备一批土地,待景区成熟后再进行出让,平衡开发资金。

同时也应认识到,搞旅游发展,难免负债,要有正确的负债观,我们认为三种情况下可以举债建设:现在建设的成本比三五年后节约几倍的基础设施项目;现在建设和未来建设相当,但老百姓当前有迫切需要、能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项目;经过充分、科学论证的项目。但在操作中要量入为出,把握好原则,控制好风险,发挥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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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管理专业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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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专业调查报告

学院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历史系

班 级:

姓 名:

学 号:

制作时间:

一、调查背景

作为一名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对于旅游资源的考察和好的旅游景区的经营模式还有导游等一些列相关的了解作实地学习和考察是在大学学习期间的必修课程。而黔南师院坐落于贵州省都匀市这样的一座落后的县级旅游城市,都匀在旅游基础设施和各方面的建设都尤为落后,根本不足也满足我院旅游管理专业的学习要求。而对于我学院最临近的省份湖南的旅游资源和旅游资源开发及经营状况都在全国名列前茅,加之考虑到完全自费的专业调查,在节约经济和为更大限度的满足专业学习的要求之下,赴湖南旅游管理专业调查势在必行。

二、调查地点

湖南长沙、湖南张家界

三、调查方式

实地考察、导游实地讲解、老师实地讲解

四、调查目的

旅游管理专业作为一门知识加技能的应用性学科,在行业的吃、住、行、游、购、悦应用上参杂着社会上的人、事、物各方面形形色色的广阔知识。 作为一位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要想学好专业知识并更好的运用于实际的职业和操作中,足够的操作实习和广阔的视野见识是对在校专业知识学习的诠释和学习的其中一部分。本次赴湖南专业调查的目的就在于从旅游管理专业实际需要出发把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当做一位旅游行业人,以行业的眼光对湖南旅游业的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等方面作全面的调查和学习。

五、调查内容

(一)景区概况

1、橘子洲

橘子洲又称橘洲、水陆洲,它位于长沙市区对面的湘江江心,是湘江下游众多冲积沙洲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洲。橘洲,西望岳麓山,东临长沙城,四面环水,绵延数十里,狭处横约40米,宽处横约140米,形状是一个长岛,是长沙重要名胜之一。 国家aaaaa(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橘子洲介名山城市间,浮袅袅凌波上,被誉为“中国第一洲”。

2、岳麓山

岳麓山位于国家aaaaa(5a)级旅游景区岳麓山-橘子洲旅游景区内,是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海拨300.8米,是南岳衡山72峰之一,是中国四大赏枫胜地之一。位于古城长沙湘江西岸,由丘陵低山、江、河、湖泊、自然动植物以及文化古迹、近代名人墓葬、革命纪念遗址等组成,为城市山岳型风景名胜区。已开放的景区有麓山景区、橘子洲景区。其中麓山景区系核心景区,景区内有岳麓书院、爱晚亭、麓山寺、云麓宫、新民学会旧址景点等。

3、湖南第一师范

第一师范前身,是南宋著名理学家张拭创办的城南书院,有近千年的历史文化渊源。19xx年改为湖南师范馆,数易其名,师范教育史也有90多年了。该校校舍十分壮观,始建于19xx年,但被1938年的“文夕大火”毁灭。其后历经劫难,直到1954年才迁回,1968年经党中央、国务院特准,按原貌复建。历史上不少仁人志士就读或讲学于此,如湘中大儒曾国藩,民主革命家黄兴,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何叔衡、蔡和森、任弼时、徐特立、李维汉、萧三等,也曾在这里学习或工作过。解放后,毛泽东同志对他的朋友说:“一师是个好学校”。1950年12月亲笔题写“要做人民的先生,先做人民的学生”,并来电慰勉师生“为人民文教工作服务”。徐特立同时题写“实事求是,不自以为是”,以作校风。郭沫若、李维汉也曾先后为纪念馆题写匾牌。 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于1972年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78年被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师范学校,1995年起又作为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社会开放。

4、张家界简介:

张家界市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云贵高原隆起与洞庭湖沉降区结合部,介于东经109度40分至111度20分、北纬28度52分至29度48分之间,东接石门、桃源县,南邻沅陵县,北抵湖北省的鹤峰、宣恩县。市界东西最长167公里,南北最宽96公里。全市总面积9653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4.5%。张家界市的地层复杂多样,造化了当地的特色景观。

5、黄龙洞

黄龙洞(索溪)从水绕四门以下,至黄龙洞一段溪水,就是著名的索溪。据县志记载,因官军讨伐向王天子起义而得名索,古称索水。索溪汇集武陵源八百条溪涧之水,然后注入娄水,并入澧水。当代一位叫苏叶的女作家,为索溪之美所激动,竟然表示“来生甘作石,嫁与索溪水”,下辈子要作索溪的妻子。

黄龙洞现已探明的洞底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全长7640米,垂直高度140米,内分两层旱洞两层水洞,有1库、2河、3潭、4瀑、13个厅、98廊以及上千个白玉池,上万座钟乳石峰。整个大洞犹如一株古木,错节盘根,散发开来,洞中有洞,天外有天,山重水复,峰回路转,由天生灰质溶液凝聚而成的洞穴景观琳琅满目、美不胜收、无所不奇、无所不有

6、袁家界

袁家界位于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北面砂刀沟北麓,是一方山台地。背依岩峰山峦,面临幽谷群峰,自东向西延伸。主要景点有后花园、迷魂台、天下第一桥等。

7、天子山景区

天子山原名青岩山,因古代土家族领袖向大坤率领当地农民起义自称“天子”而得名,武陵源的四大景区之一。它东起天子阁,西至将军岩,南接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绵延盘绕近四十公里,总面积近百平方公里,至高点天子峰海拔1262.5米,最低海拔534米。因宋代土家族领袖向大坤在此率众起义,自称“天王”,后来殉难于此,故名天子山,更有“峰林之王”的美称。天子山年平均气温12℃,年降雨量1800毫米,无霜期240天,冰冻期60——80天左右,为台地地貌类型。

(二)调查情况

1、导游的基本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a. 根据与旅行社约定的行程安排,全班48位同学和两位老师(刘奥东、蒙文贵)共计50人组成的旅游考察团乘坐火车于XX年4月14日23:30到达长沙。由张家界国际旅行社地接导游(徐迎春)接团。

从接站第一站开始,即认团、清点人数核对行程---上旅游大巴、致欢迎词、第一站住店。至此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考察学习,在实践和书本上的高度结合和吻合中,给考察学习的同学们带来了良好的共鸣和欣慰。

在接下来的三天里由地接导游带领,游览了长沙的橘子洲、岳麓山旅游风景名胜区以及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的金鞭溪、武陵源、黄龙洞、天子山等风景名胜点到十里画廊为最后一站结束行程。

b. 在这一路下来,在导游和老师的引领和指导下,各位同学都把自己作为导游和游客的双重身份积极参与自助管理和导游服务工作,在一些列旅游行过程中各位同学从旅游的吃、住、行、游、购、悦中把书本和实际紧密联系与结合,对旅游管理培养未来旅游业人才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2、观察旅游开发的现状,旅游开发中好的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

a.现状:湖南省作为国内最大的内地交通枢纽,以特定的二级阶梯向平原的过度之神奇张家界森林公园为依托的旅游资源开发,并以长沙革命历史文化地与当地少数民族(土家族为主)为一体打极具吸引力的湖南旅游城市。在国内旅游城市中的旅游基础设施和开发成熟度都是算名列前茅的,在内陆城市算是首屈一指。

b. 经验:(1)在长沙的岳麓山--橘子洲风景名胜区和张家界金鞭溪、袁家界、黄石寨、十里画廊等旅游风景名胜区组合的金品旅游路线恰到好处;(2)把旅游资源形象的与当地少数民族文化结合起来,对少数民族文化和历史得以保存和传承。(3)全民旅游开发,把景区内少数民族居民纳入旅游资源发展之中,例如:运用专门人员指导和引导景区内居民从事农家菜馆经营、开发土特产、利用当地剩余劳动力从事最原始的交通工具--滑竿等。(4)在景区内开展旅游购物店,让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不知不觉中就参与了旅游购物,使其在景区就可以完成游、购、悦等一些列旅游活动。

c. 存在问题:(1)旅游资源在保护上还存在问题,如在岳麓山风景区内的各观光水池内到处是杂物盒垃圾,岳麓书院到处可以看到游人到此一游的印记。(2)对黄龙洞这世界级大溶洞的保护成在问题,由于过分的追求经济价值,有过多的人工开发改变了洞内大部分结构,加之灯光强热和过多游客进入带来的氧化作用,使得洞内的美观和观赏价值大打折扣。(2)景区内外旅游商店和餐馆有些过分宰客现象,对于旅游地的形象会带来很大不利影响,需要加强管理。(3)一些指路牌不明显,很久失修和管理,需加强公共设施的管理力度。

3、景区服务与管理

(1)从进景区站开始每个景点门口都设有专门的问询处,态度温和是景区服务的第一亮点。(2)利用电子门票和指纹核对验票方式,有利于游客对旅游门票的保护并给环境带来保护作用,但对于团体游客有可能带来门票混乱,给验票和游客都带来不便和麻烦。(3)针对游客投诉处理和求救不够及时,由于景区太大,需增设景区服务店和加强对导游和游客提示力度。(4)观景台设计合理,都在精华景点,且都有防护栏,但缺少提现指示牌。(5)环保车都采用天然气发动机较为环保,并把乘车票价包含在景区门票里给游客带来很大程度的便利和避免游客在乘车被当地师傅宰价的情况。(6)景区内的餐饮环境较差,给游客带来较差映像。

4、旅游市场营销

(1)旅游整合营销:通过把各旅游资源和人文资源整合在一起,统一于一体的营销方式,例如张家界森林公园是有金鞭溪、袁家界、黄石寨等组合一体。(2)品牌营销: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通过吸引《阿凡达》和《西游记》等名片到此拍摄和各界领导和名人到此一游,加大宣传和塑造,奠定了自己的独特前位的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品牌。(3)网络营销 :我们在网络中不仅可以随时收索到湖南旅游城市状况,还可以直接网络购票等业务的处理。 (4)体验营销:在长沙橘子洲头有免费婚纱拍摄点的建设,是年轻人的最好婚纱拍摄点,老年人的漫游点,小孩的游乐场。(5) 最后就是全市旅游营销,在景区和城市各个饮食店和超市市场都张贴和使用电子版的旅游广告,加强旅游营销氛围。

六、考察学习结果

(一)导游模块

通过这次的考察学习,让作为旅游管理专业人的我有了对旅游和导游亲身实地的体会及了解,让我在今后的旅游专业知识学习中不在感觉一如空空,将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加注重对专业细节的重视和补充,也为将来不久更好的进入工作岗位作了坚实的铺垫。

(二) 旅游开发的现状模块

通过对湖南各景区的游览考察,较为详细的了解了湖南旅游业发展的先进性和优点,同时利用旅游专业知识了解到了其中的不足,利用湖南旅游业开发的优缺点与贵州旅游的比较,得出了在旅游业的发展不仅是单方面的因数可以促成的,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中缺一不可以。

(三)景区服务与管理模块

鉴于在我国旅游业发展历史和条件之下,湖南省各旅游景区的管理与服务也算是在内地列于靠前,景区在电子门票和电话通讯等公共设施上还算较为完善,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特别对于我们旅游发展较为落后的贵州,对此这也是我们贵州旅游人、旅游行业人才的责任,需在此基础上加以学习和创新。

(四)旅游市场营销模块

湖南省在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对外营销中使用了旅游品牌营销、旅游体验营销、旅游网络营销、旅游整合营销、旅游互动营销等等的营销方式,对旅游实地景观和当地特色、特产等方面塑造在一起,打开了国内外旅游市场,吸引了众多的游客资源,并使得旅游产业在湖南省的国民生产总值中站到了举足轻重的位置。

七、总结

对于本次班级的专业调查,是作为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在大学三年来正真意义上的一次站在专业角度以游客和导游及专业人才的学习考察,在这过程中不仅把课本学习和实地导游正真结合起来的学习考察,更多的让我们开阔了视野,懂得了在导游行业的业务流程,了解了外面的世界。在这次的考察中对于我们的人生都是迈出了重大一步,让我们不在沉睡于书本和课堂,将促使我们脚踏实地的从头开始履行作为社会公民一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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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湖北省旅游包车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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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制

湖北省旅游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双方不予约定的,应当划“×”示别。

二、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符号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选定;未选定的,不做标记。

三、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专属合同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四、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妥善保存合同文本、附件及相关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索赔的凭据和法律诉讼的证据。

五、本合同由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旅游局制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道路客运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旅游客运安全,维护旅行社和道路旅游客运企业的合法权益,给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旅游客运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就旅游客运包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甲方与乙方发生包车业务时使用。

本合同甲方应为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乙方应为持有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旅游客运经营资质的道路客运企业。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必须对旅游包车费用实行“公对公”统一结算。

(二)甲方签订合同后,必须提前____日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乙方预订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包车时间、接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旅游包车确认单》书面确认。

(三)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使用车辆,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不具备《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驾驶人员不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或者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相关服务,并向乙方索取赔偿。

(五)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甲方应游客要求需变更行程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后,协商变更后的包车费用。

(六)车辆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和配合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无故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按规定需要配备双班驾驶员的,必须同意乙方配备双班驾驶员。驾驶员(双班驾驶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七)车辆使用中,导游或领队应在专用座位就座,并负有向游客宣传爱护车辆设施设备的义务和责任。出现人为损坏车辆设施设备时,应依法赔偿。

(八)发生争议或出现特殊情况时,应在旅游团行程结束后解决。甲方擅自终止、延误行程或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其与游客发生的纠纷,努力降低损失。由于甲方不协助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损失扩大的,甲方应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对旅游包车费用实行“公对公”统一结算。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旅游包车确认单》后,应在____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确认后一般不得变更。乙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约定提供车辆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

(三)乙方应当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必须持有具备包车和旅游客运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的车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必须喷贴全省道路旅游客运车辆统一标识和使用旅游客运车辆专段号牌,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事项,将驾驶员后排两个座位作为导游、领队专用座位,并注明“导游领队专座”字样,且配备行驶记录功能的GPS卫星定位装置;驾驶人员必须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按规定需配备双班驾驶员的,必须配备双班驾驶员。

(四)乙方在按照双方确认的《旅游包车确认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时,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过车辆限额搭载乘客、要求驾驶员超时驾驶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行程变更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五)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应自觉守法遵规,不开违章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做到着装整洁,用语礼貌,待客热忱,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并在旅游过程中配合导游工作,履行相关协助义务,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六)发生争议或出现特殊情况,应在旅游团行程结束后解决。乙方擅自终止、延误行程或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受到人身伤害时,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与甲方共同组织参与救援;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由乙方依法承担。

(八)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其与游客发生的纠纷,努力降低损失。由于乙方不协助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包车费用

(一)包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并提供有效发票;甲乙双方各自保存订车单和结算单。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关包车费用主要有:

1.车辆租用费;

2.过路、过桥费;

3.停车费;

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账号“公对公”转账结算包车费用。

(三)付款期限约定:

□每____月结算一次,结算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截至日期;

□每团结算一次,团队行程结束后_____日内进行结算;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旅游包车过程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修理费、驾驶员违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乙方有权解除当次旅游包车约定,甲方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乙方支付约定包车费___%的违约金。

(二)甲方因实际团队人数与约定团队人数不符需要乙方另行安排车辆的,应当提前___小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双方重新协商用车标准及包车费用。如甲方未按期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前款所述标准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行程延误,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用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

(四)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损坏或造成事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已经投保的部份由保险金优先支付承担。

(五)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包车费用的,按照未支付金额每日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应付金额的30%)。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配备车辆及驾驶员,且经甲方通知仍未在合理时间内到达的,甲方有权解除当次旅游包车约定,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约定包车费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提供车辆、驾驶员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被甲方拒绝的,乙方按前款约定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接团而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约定车费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确实无法改正的,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所提供车辆租用价款的差额,并向甲方支付约定价款___%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超出违约金部分的经济损失。

(五)因乙方驾驶员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有关规定或协商解决;因车辆或驾驶员的原因引起团队游客投诉,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乙方车辆中途发生故障___小时内无法修复,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无法执行的,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甲方与旅游者的合理诉求,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时提供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应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补救时所提供车辆租用价款的差额。乙方车辆中途甩团,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无法执行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约定包车费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突发事件处理

旅游行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致旅游者或者双方人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必要时先行垫付经费或启动各自保险理赔,优先救助伤亡人员,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的,由乙方督促第三方共同采取积极救治措施,依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事后由乙方负责向肇事者追索赔偿,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九条 责任免除

(一)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应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二)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述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一)甲方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旅行社基本情况信息表》;

4.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证明;

5.旅行社责任保险证明;

6.银行账号;

7.业务经办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二)乙方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

4.《在营旅游客运车辆台账》(台账中必须记录车辆型号、车牌号、营运证号、行驶证号等基本信息);

5.《在营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台账》(台账中必须记录驾驶员姓名、性别、驾驶证号、从业资格证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6.银行账号;

7.道路客运承运人保险证明;

8.业务经办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后,如营运车辆及车辆驾驶员信息发生变化,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三)合同签订后,每趟(次)旅游包车业务通过《旅游包车确认单》予以确认。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对各自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以上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明确的甲乙双方业务经办人的行为视为代表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磋商、确认及采取措施等符合合同目的的行为均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业务经办人有明确授权时依授权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甲方基本信息

附件2

乙方基本信息

附件3

乙方旅游车辆信息(盖章: )

附件4

乙方驾驶员信息(盖章: )

附件5

旅游包车确认单 确认单编号:

甲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共___天___夜,租用乙方(旅游客运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辆___________牌______座旅游客车,从事旅游接待活动。游客及导游人数:______人。

旅行社经办人:__________座机:________传真:_______手机:___________导游(随团工作人员):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

乙方填写:乙方(旅游客运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座机:_______传真:_______手机:__________

应甲方需求将安排以下旅游车和驾驶员为甲方提供旅游包车服务。

租车价格:根据编号________租车合同,本次包车共计_______元,付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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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乡村旅游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旅游,全文共 1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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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国际上有友好城市起步较早,亚太友好旅游城市联盟将为国际友好城市做好旅游经济的推手、帮手和助手。

旅游目的地及旅游产品体系建设与推广”,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目标

构建“政府主导,协会组织,企业参与,媒体推动,”引导带动能够带动的资源整合营销新机制,共同推进地方旅游目的地及旅游产品体系的建设与推广,丰富和优化地方旅游产品,引领和带动地方旅游客源的转型升级,实现地方旅游的科学发展,把地方旅游建设成为具备吸引众多游客的旅游度假目的地,把深藏闺阁中的处女地发挥旅游亮点,吸引客商投资、引导地方自主创业、带动地方民营经济、共同谱写生态自然新篇章。

~1/3~

二、合作机制

(一)资源申请加入友好旅游城市联盟,至少每年参加一次友好旅游城市联盟大会一次。共同研究旅游产业开发、建设、推广、投资管理、共同开发等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

(二)建立双方联动协作机制,就乙方旅游目的地及旅游产品体系的建设与推广、旅游行业规范、旅游市场互动、旅游开发合作等方面进行协作。

三、双方的责任

(一)亚太友好旅游城市联盟

利用亚太友好旅游城市联盟、亚太酒店联盟及世界综合性旅游行业社会团体和其他各国际国家所属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发挥“沟通、协调、服务、维权、自律”的基本功能配合推动乙方旅游经济发展,共同推进地方旅游目的地及旅游产品体系建设与推广。

1、在资源考察、度假地和特色景观旅游村镇的规划和开发方面,指导和支持乙方科学规划旅游目的地体系,科学配置乙方旅游产业要素,科学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2、在培育乙方旅游消费热点方面,大力支持并配合开发乙方旅游新产品、新线路、新业态,加快乙方旅游现有产品和线路的升级换代,满足和引导国内外旅游市场的多样性和个性化需求;

3、将乙方作为重点旅游目的地予以宣传推广,引导、鼓励旅行社将乙方纳入友好旅游城市联盟重点旅游线路;一是通过媒体向海内外公告乙方旅游新产品及其主创旅游企业,并在和亚太友好旅游城市千家媒体上不定期出现乙方内容挂网宣传;二是组织和亚太友好旅游城市合作的万家集团事业单位中传播和推介做到直线、多线有效传播联系;三是将这些新创的旅游线路产品印制成多种语言版本的宣传册和光盘,在和乙方合作期内的全方位360°C传播;四是通过亚太友好旅游城市以及亚太酒店联盟全球俱乐部五亿全球会员、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国内外主流营销渠道,积极向国内外旅行商推广;

4、支持和帮助乙方引进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大型旅行商在乙方开办独资、合资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销售渠道;

5、发挥亚太友好旅游城市联盟旅游行业协会的协调、管理作用,指导和支持乙方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建立健全旅游标准化体系,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推动乙方旅游个性化和人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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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持乙方推行诚信旅游,增强服务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文明、敬业、诚信”为准则,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创造安全、便利、规范、有序的乙方旅游消费环境,共同维护让游客“放心”而来、“顺心”而游、“称心”而归的乙方旅游整体环境。

(二)乙方城市

1、编制地方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乡村旅游、特色旅游精品旅游、旅游产品投资

2、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乙方旅游业转型升级;

3、积极创新乙方旅游开发建设模式,实施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4、加大对旅游宣传促销的投入,实现旅游营销创新及游客倍增目标;

5、积极参与区域旅游合作,加快乙方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乙方旅游业跨越式发展。

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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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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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组团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 主要约定事项 旅游团团号

第2条 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住宿地至游览地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项所列的交通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超重行李托运费,旅游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其他项目费用。

5)其他非前述项目的费用。

二、双方义务

第3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妥善监护随行小孩,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4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承担补办手续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按合同约定无领队或全陪的旅游团队,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

4、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其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上列经营者索赔。

5、乙方应当按照《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与商品经营者串通欺诈甲方购物。

6、乙方应当提醒甲方出游时携带____________等证件。

三、甲方违约责任

第5条 (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应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约定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约定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6条 (延误出行)甲方未准时到达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条第5项的约定处理。

第7条 (中途退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约责任

第8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已交旅游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9条 (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因飞机、火车、轮船晚点造成旅游行程延误除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第10条 (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第11条 (擅自转、并团)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转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按总团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12条 (运行计划不规范)乙方未在约定出发日一天前将填写完整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旅游行程表)内容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13条 (压缩游览时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点约定游览时间被压缩一小时以上,乙方 应按减少游览时间占该景点约定游览时间的比例,退还甲方该景点相应比例的游览费用(含该景点门票费、实际交纳的观光车和缆车索道费)。

五、其他约定

第14条 (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 日通知乙方。

第15条 (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16条 (保险)乙方推荐甲方自费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第17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双方合理分担,其中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

第18条 (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20条 (补充约定事项

1、

2、

3、

第19条 (委托招株)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21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执法机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22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甲方同行人员名单、身份证号附后。 乙方(盖章):

负责人:

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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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员工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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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感谢各位同仁对公司发展历程中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也为了促进员工交流,加强团队之间的无缝对接,增进友谊、增强凝聚力;同时也为了弘扬公司企业文化理念,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开阔视野。公司于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组织开展了__集团__年度旅游活动

旅游过程中:同事间互帮互助,紧密团结在一起,公司整体融在“和谐、友爱”的氛围中;出行在外,总会遇到许多不愉快的碰撞,我们__人本着“外树形象,内育忠诚;团队合作,荣誉原则。”在旅游过程中树立了极好的企业形象。

尤其是___一站,地势险峻,还下起了蒙蒙细雨,我们__人用了50分钟左右的时间集体穿越了其他团队需要1.5小时的___,作为其中一员,我深感骄傲与自豪。当然,过程中,作为组织者的本人有许多做得不尽如意的地方,总结如下:

1、洽谈行程与选定旅行社时,谈判技巧缺乏;

2、旅行前期准备,心思不够细腻,导致了效率低下;

3、旅行前没有造势,许多同事未能加入到活动中来;

4、旅途过程中,没有照顾好领导同事旅途感受等。

总结过往,是为了更好的把握未来!__年度旅游在__划了一个圈,留下了__人灿烂的笑脸;__年度是充满美丽憧憬的未来,相信我们在__年度旅游将会做得更好!

__年度旅游,会重点在以下事项中加以改进:

1、选取路线:与旅行社沟通行程,请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适合的景点与行程提供给各位领导、同事参考。

2、选择旅行社:业务员负责任,旅行社有实力,重视我们公司这个团。

3、洽谈价格有技巧,三家左右竞争,让他们自己降价。提前编制预算费用表、旅游补助一览表,确定好参与人员名单。

4、旅行方案制作:行程合理,紧凑。负责人对选定的行程一定要非常熟悉,内部员工分工明确。安保组尤为重要,一定要选择责任心较强的男士担任。

5、造势:宣传线路宜人景色,以及独特的风土人情。开展有奖征文,摄影比赛等,提高同事们参与旅行的积极性和热情。宣传物品提早准备;

6、注意事项:1)安全2)天气;3)禁忌;4)药品。

7、旅行过程:1)安全工作要做好,强调强调再强调,安排好一前一后负责人;2)内部分工主要在于清点人数与叫早一定明确责任人;3)认识导游,并告之自己是主要协调人,沟通一些基本信息,彼此熟悉,介绍公司相关领导;4)行车过程比较枯燥乏味,需要与导游沟通好,营造良好氛围,提供娱乐节目;5)组织活动需要提早看场地,通知群发信息;6)出现状况反应要迅速,解决过程需及时向领导反馈。

8、旅行收尾:确保最远的同事回家的安全性,这个要在旅行开始之前就考虑好,必须将其纳入合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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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县旅游事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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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事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推动旅游兴县战略的贯彻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常委会开展了旅游事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9月5日至7日,在听取县旅游局关于全县旅游工作情况的汇报后,调研组深入到寺前、牛镇、汤泉、晋熙等乡镇和花亭湖景区,调查了解旅游事业发展情况,并召开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加快旅游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开阔视野,学习借鉴外地旅游开发和管理经验,调研组于10月中旬考察了浙江千岛湖、江西柘林湖等景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供审议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旅游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花亭湖景区相继被批准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安徽省农家乐旅游示范点;今年6月,国务院重点风景名胜区专家考察组对花亭湖景区进行了实地考察,认为“花亭湖山川秀丽、人杰地灵,自然资源、人文景观都已具备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评审条件。”

1、旅游法规宣传和花亭湖景区宣传推介方面

为保护花亭湖景区的旅游资源,景区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资源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汤泉乡通过村规民约规范旧民居的改造,有效保护了别具风格的龙潭寨和蔡畈古民居。寺前镇将《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通告》印发到村、组,广为宣传。

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介花亭湖。一是通过举办缅怀纪念赵朴初系列活动、花亭湖摄影大奖赛、钓鱼王杯和蓝光明杯垂钓赛、以“点亮花亭湖”为主题的登山活动等,着力提升花亭湖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人气指数。二是积极参加周边地区旅游交易会、旅游博览会,免费发放景区导游图、风光文字资料和光盘,展示景区自然风光和旅游资源。三是利用现代传媒进行宣传推介,先后在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中国青年报等权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并开通了安庆市旅游网太湖分站。四是与省内外旅行社建立良好的宣传推介合作关系,并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设立旅游推介办事处。

2、旅游项目开发方面

花亭湖景区综合开发项目已列入省“861”项目规划和安庆市“三山两水”旅游扶贫项目规划,为我县旅游事业赢得了新的发展机遇。通过政府补助、农户投资的形式,“农家乐”生态游开始起步,已有50家“农家乐”接待户通过验收并挂牌营业。通过招商引资推进旅游设施和旅游项目的建设开发。近几年来,累计引资3000余万元,建成了寺前庄苑(三星级)、千缘山庄、花亭湖温泉度假村、月亮湾民俗风情园等旅游设施和旅游项目。安徽省锦鹏、锦海投资公司拟投资1.6亿元的花亭湖“雕塑艺术岛”项目和海螺集团拟投资500万元的“休闲度假村”项目已进入征地、拆迁和规划设计阶段。

3、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近几年来,县政府加大了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近5000万元,建造了多处旅游码头,修建了西风洞盘山沥青公路,改造了景区部分景点的供电线路,完善了景区通讯设施,启动了旅游快速通道工程、环湖道路(赤百、太百)扩建工程和赵朴初生平事迹陈列馆工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旅游兴县没有真正提升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层面,旅游业总收入和旅游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高;相关部门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快旅游事业发展深入研究不够,旅游营销理念缺乏特色,营销水平有待提升,花亭湖旅游品牌建设的亮点不多;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旅游、兴旅游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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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合同通用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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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签订时间:

乙方:合同编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l、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己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加旅游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

第二条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l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三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司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五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观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六条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七条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条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航班取消、堵车误飞机或火车))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瑾玩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手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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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婺源:清华景区旅游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景区,旅游,全文共 3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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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清华景区旅游考察报告

婺源:清华景区旅游考察报告

说起清华,最有名的就是彩虹桥了,这是宋代的一座廊桥。自美国《廊桥遗梦》电影播放后,人们对廊桥也特别感兴趣了,因而对这彩虹桥也有了更多的想象。

其实,清华镇的历史远比这廊桥要长,称千年古镇,是婺源建县时的县治所在地。按婺源建县时算,已有近1300年的历史了。

一、清华镇的地理位置

清华镇位于婺源中部偏北,是整个婺北的中心点:由清华向东北方向可到浙源、虹关、岭脚;向北可到沱川;向西北方向可到鄣山乡、大鄣山;西北偏西方向的黄村(百柱宗祠)、古坦、灵岩洞群、石城石林;向西可到甲路、赋春。交通极为便利。

二、清华的旅游景点

1、从县城到清华途中的长滩

从县城到清华要经过思口(延村、思溪),思口的情况将单独介绍,快到清华时(距清华约5公里)经过一个较大的转弯,到一个坡顶就可看到公路下一个较大的村庄,这就是长滩了。在这个角度看,有河、有桥、密集的民居,很有特色。

与婺源许多村庄进村都要收费不同,长滩村是不需要门票的,你可以随意地在村庄里的巷子里转来转去。如果不是特意要赶景点的可以下车看一看,然后在路边等车继续去清华。

2、清华的彩虹桥

到清华,很多人就是冲着彩虹桥来的。在文革前,清华有二座彩虹桥,从“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即可得知,其中一座文革中被毁建了公路桥。这是南宋时期建的,距今已有800多年历史了,很多人以为彩虹桥是一座拱桥,但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只因桥建好后,天边出现了彩虹,人们认为是吉祥的兆头,就取名为彩虹桥了。该桥的桥墩从建造开始至今没有任何变动,但桥面上的亭、木栏杆,桥面的木板是重修过的,最近的一次是83年。因栏杆漆成了红色,很多人以为这座桥是新修建的,这是一个误解。

观赏彩虹桥可选择在早晨和晚上。在凌晨时分,河面上有薄薄的晨雾,或者是大雾弥漫。远观彩虹桥,拱檐的亭子、红色的栏杆、青黑的瓦就若隐若现在这雾里了。夜间去,选择在一个有月光的晚上,坐在桥上供行人休息的桥凳、石凳上,听着水声,看着月光及水中的倒影,极适合热恋中的男女进行海誓山盟了(游客评价)。看来这廊桥真的要遗梦了。

选择早、晚去还有一个好处,可免去10元的门票了。一早一晚去一下,白天就不用去了。

彩虹桥西侧桥头还有一个水车磨坊,这也是婺源目前各景点中独有的。在我孩提年代的记忆中,这里是村民们磨粉、舂米的地方。随着80年代机器磨粉、碾米的普及,这个磨坊废弃不用了,随着旅游的发展,又重修启用,但仅仅是用来观赏,失去实用价值了。

3、清华的老街

许多到清华的旅客只知道彩虹桥,而忽略了清华还有婺源最长的一条老街。老街的历史可追溯到唐代了。过去的诗里写道“上下街连五里遥、青帘酒肆接花桥”,可见这老街有五里路长。现在保存下来的约有三里多路长。老街的街巷全是青石板铺成,两旁的房屋多为清代建筑。当年老街的下街这一段有许多瓷器店铺,被称为瓷器街。据说三户就有一个窑货铺,五步就有一个瓷器店。上街多为百货店、南货店、茶叶铺和客栈,到处是青帘酒肆,经商者络绎不绝。踏着老街的青石板路走上一遍,特别是在清晨,那种体验历史的感觉应当是极好的。街道两旁还有许多的巷子,也可走走,也许有什么新的发现呢,但也有一些新建的房屋与此不协调,破坏了老街的整体性。

4、婺源建县的标志——唐代苦槠

在我家,也就是驴友驿站的楼顶平台上站在东面向下看,可以看到两棵大树,一棵是樟树,估计有几百年树龄了,枝繁叶茂。另一棵苍老的苦槠就是婺源建县的标志——唐代苦槠树了。

据县志记载,婺源建县时,县衙设在我们村庄—东源村的胡氏宗祠,当时宗祠门口就有一棵苦槠树了。据此推算,此树的树龄已有1300年以上了。现在县衙已无影无踪,仅留这棵苦槠树记载了历史的沧桑。

5、清华的洪村

许多旅客抱怨婺源许多景点带有商业色彩,失去了原先的味道,我多向他们推荐清华的洪村。洪村距离清华镇8公里,因历史上此村多百岁长寿老人,被称为长寿古里。此村生态环境十分好,在大山的环抱中,村中有一小溪穿村而过,还有一棵古银杏树,一座规模较大的宗祠。

洪村位置较隐蔽,从山路碾转而上,又碾转而下,看见村庄时,感觉有若世外桃源。因没有认真去考察,该村景点没有详细资料,待将来再行补充。

三、清华的交通

清华的交通极为便利:

1、县城到清华:在紫阳镇大型停车场坐车,从早上六点三十分开始直到傍晚五点半,基本隔十五分钟就有一趟车到清华。反之,清华至县城也是如此。路程25公里,票价4-5元。

2、清华到浙源、沱川、鄣山、古坦、甲路等周边乡镇:这些周边乡镇往返县城的中巴车必经过清华,基本规律是这样:早上七、八点多钟从这些乡经过清华到县城,然后在10点到下午2-3点返回各乡镇经过清华。

除了这些中巴车,还有福田小卡车也装客,每天都往返清华到这些乡镇,这些车在8点半以后就会出现在清华的圆盘附近、信用社门口,基本是有人就走,所以随时都有,但上车后要等上一些时间才会走。过了4点钟后基本没有了。

3、清华到景德镇:清华到景德镇有直达车,可不必经过县城转了,每天有三趟,分别是早七点、八点;中午1点半。路程约80多公里。

四、清华的餐饮、住宿情况

住宿情况:清华多宾馆,家庭旅馆也有不少。因为清华的中转位置特点,对住宿要求较高的可以选择在清华住宿。

1、  驴友驿站

因我在清华,因而“驴友驿站”就在这里,是一些驴友、网友们在婺源旅游的“大本营”和“指挥中心”(我经常在电话里指点线路、安排等)。我这的建设采纳了许多驴友的建议,特色有:

①干净、卫生,床上用品按宾馆标准办,为白棉布床单、被套、枕头套,做到一客一换,有热水洗澡。

②每一个楼层有一个客厅,客厅里有彩电、电脑(可以上网,免费),一个公用卫生间。

③每一层有一间带独用卫生间、彩电、电脑的客房,设施完备一些,两人间。

④普通客房,多为二人间、三人间。

⑤自行车出租,可以去附近的长滩、延村、思溪、或者洪村等地转转。

2、清华宾馆

这是清华最大的宾馆,距驴友接待站100米,接待能力可达140多人,基本为标准客房。在淡季时房价多为60元左右,旺季时(五一、国庆、春节)时达到120元以上,不适合驴友。

3、鄣公山招待所

就在我的驴友接待站斜对面,规模仅次于清华宾馆,基本为标准客房,接待能力为100人,房价同上。

4、金星宾馆

位于清华宾馆和鄣公山招待所之间,接待能力为33人,有三个标准间,其余为普通二、三人间,带公共卫生间。房价为30/人,旺季会翻倍。

5、其他家庭旅馆

清华的家庭旅馆多分布在老街,去彩虹桥时会路过他们的门口,没有招牌,门口写着“住宿”二字,条件较差,收费10-20元不等,接待能力多为6-7人。

在清华的吃:清华的餐馆较多,我的驴友驿站也提供餐饮服务,这是请我的邻居烧的,能烧一些婺源特色的菜。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错的。

①彩虹桥水车磨坊的一个餐馆,这里的菜味道不是最好的,但吃饭的环境、气氛是最好的,坐在大水车旁,听着水声,抬眼就看见彩虹桥;

②清华宾馆餐饮部,当地人办酒席基本去这里,规模较大;

③金星宾馆餐饮部,新办的;

④鄣公山招待所餐饮部;

⑤乐乐餐馆;

⑥志成酒家,专业的餐饮店,口味较好。

除了以上这些就是街头一些小店里的摊档了,也许一些小店能吃上别有风味的特色菜呢。

五、清华的旅游建议

清华的位置特点决定了这里有两种旅游方式:过境游,中转游。

所谓“过境游”指的是要去北线其他景点,路过清华,然后看看彩虹桥,继续下一段路程。目前这种形式最多的是选择去沱川理坑,然后在清华花上一、二个小时,看看桥、吃餐饭就走了。将来至灵岩洞、大鄣山的路修好了,游客将有更多的选择。

第二种是“中转游”,因清华的中转站地位,同时该镇餐饮、住宿接待能力强,许多游客把清华做为一个中转站,以清华为中心,分别去周边的景点,特别是一些自驾车的朋友。这样,在清华就耽搁上二、三天时间了。下面就这种形式详细介绍一下:

1、对骑自行车在乡村旅游感兴趣的可以选择这样:

我的驴友驿站提供自行车出租,到了我这后,一般多为中午前后,可以放下行李,吃了中饭,骑车去:

①长滩、延村、思溪

这一段骑车行程来回约20公里,全部是柏油公路,时间上有半天时间差不多了,而且自己骑车,自由性、随意性很大。

②清华洪村

清华至洪村约8公里,其中有6公里的柏油路、2公里的山村公路,骑自行车可以进入大山深处的村庄,感觉又是不一样了。以上都为半天时间,如果是在上午去的,返回清华约中午,吃饭后刚好有车去沱川或者大鄣山、古坦灵岩洞。如果是下午去,返回就是傍晚了,安排住宿休息,第二天开始新的行程。

2、以清华为大本营,去北线景点

如果以清华为大本营可以安排这样:

①包车沱川理坑、浙源虹关一日游;乘当地农用车沱川理坑一日游。

②包车大鄣山一日游。

③包车黄村、灵岩洞、石城、石林一日游。

如果是自驾车者可以参考以上的包车游,注意的是:目前北线的公路多为乡村公路,等过了今年国庆后,交通条件将大为改观。

3、在清华住的朋友,我强烈推荐在早晨沿着老街再到彩虹桥去一趟,这种感觉与你白天匆匆看到的完全不一样,特别是有雾的清晨。另外,有月光的晚上去坐坐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关于清华的旅游考察报告先介绍这些,为赶在“五一”前推出,时间上可能匆忙了一些,我会在将来补充完整。想一想要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将婺源各景区考察完整,感觉要做的事情还很多。

作者: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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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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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住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乙方(旅行社):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团号:

第一条行程安排

1、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分至当日时左右游览下列景点(写明游览景点和停留时间,安排自费景点和购物的应当在行程中注明,自费景点不得超过个,购物不得超过次。)

2、返程集合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分。

第二条旅游费用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本次旅游费用全部付清。

第三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应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2.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3.在旅游中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

第四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对于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有义务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4.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5.不得强迫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和自费景点。

第五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违约金。

第六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退出的或不按时返回到集合地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

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可向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消协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时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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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全面推行旅游标准化,提升旅游服务整体质量_研究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2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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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旅游标准化提升旅游服务整体质量

神农架是举世瞩目的生态旅游目的地,是湖北“两山一江”(武当山、神农架、长江三峡)旅游黄金线的中心环节,近几年来,旅游经济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综合经济收入呈现快速增长势态。XX年年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91.18万人次,同比增长2.55%;实现旅游综合经济收入2.01亿元,同比增长5.87%。XX年年获得“湖北省旅游强县”,同年又跻身全国首批17个国家旅游强县,是湖北省唯一的国家旅游强县。我区旅游经济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如何进一步壮大旅游业的发展,增强旅游发展后劲?《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10年,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制(修)订30项以上地方服务标准,推行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40家以上,适应国际市场竞争需求。商贸、交通、电信、金融、旅游、美容美发、物流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我们要通过推行旅游服务标准化,使我区旅游业在管理、信誉、品牌、服务、理念等方面的软实力得到显著提高,用标准来规范经营、规范管理、规范行业竞争、规范旅游服务者和消费者的关系,让标准化成为旅游发展的助推器。

一、我国旅游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

我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的目标是:通过努力在旅游基础、旅游质量、旅游资质、旅游设施、旅游信息、旅游安全和卫生、旅游环境保护等方面构建起一个完整的旅游标准化体系。

目前我国相继出台了《旅游度假区设施与服务规范》、《国家生态区》、《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点规划建设与管理规范》、《旅游公寓(别墅)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与评定》、《高尔夫会所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导游人员等级评定》7个国家标准和《星级饭店访查规范》、《绿色旅游饭店》2个行业标准。截至目前,已经发布的旅游标准达到18个(其中国家标准11个、行业标准7个),已立项和正在申报立项的标准33个,标准数量在我国服务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旅游标准化在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拓展市场管理手段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旅游标准化的作用

1、旅游标准化极大地提升了旅游服务质量。《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与评定》国家标准颁布以来,旅游星级饭店总数达1293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288家、四星级饭店1307家、三星级饭店4747家、二星级饭店5928家、一星级饭店660家),我国饭店业整体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受到了境内外游客的充分肯定。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实施以来,全国a级旅游景区(点)的总数已达超过2千家,显著地改变了各旅游区(点)管理和服务长期落后的面貌,促进了旅游区(点)加快迈向保护、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的新高度,旅游标准化工作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2、旅游标准化提升了企业竞争力。旅游标准化是引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标准化服务,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措施。旅游标准在各地的旅游业中得到有效推广实施,也让越来越多的旅游企业认识到,旅游标准化工作是提升企业形象、信誉、品牌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是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效益的有效法宝,是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管理、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一项必要手段。

三、我区旅游标准化实施情况

1、推行旅游标准化势在必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神农架的旅游业,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大力扶持,并基本解决了困扰神农架旅游的交通瓶颈问题,神农架的旅游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

神农架以其原始完美的生态环境和野人之谜引起世人瞩目,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旅游发展潜力巨大。为进一步加强各旅游景点的规范管理,提升旅游服务和管理水平,在我区全面推行旅游标准化工作势在必行。建立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神农架地方标准为辅的旅游标准化服务体系,通过制定旅游业各要素的服务标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全面推行旅游标准化工作,以促进我区旅游景点、旅游宾馆、旅游环境、旅游商品等旅游产业向高质量、高标准、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迈进,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整体质量,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提升对外旅游形象,有效地促进旅游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2、我区旅游标准化实施现状。目前《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星级饭店评查规范》、《导游人员等级评定》、《绿色旅游饭店》等标准的应用,在我区旅游业已取得初步成效,全面推进星级饭店和旅行社达标、升级、评查工作,导游星级评定工作、全员持证上岗等工作,促进了旅游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深入开展旅游业“诚信建设”和“创5a景区、创绿色饭店、创十佳导游、创十强企业、创明星乡镇”等争优创佳活动,通过这些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使我区旅游经济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神农架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旅游风光、旅游产品都独具魅力,但因粗放型的管理,标准的不够统一等,使独具地方特色旅游产品的自然优势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1、旅游产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包括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具体体现在服务内容、档次和规范上。目前我们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多,服务档次不高,服务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我们要结合景区的自然风光特点,从规范管理者与经营者、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关系入手,以满足游客观光游览服务需要为出发点,对涉及旅游业的“住、行、游、食、购、娱”等六要素进行统一的规定,制定《神农架风景区服务质量要求》、《风景区导游解说要求》、《风景区环境卫生要求》等标准,以引导游客明白消费,让服务人员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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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农村旅游用地流转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旅游,全文共 2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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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方式:转让。

二、转让期限:50年,即20xx年 月 日至2059年 月 日。

三、转让标的: 亩林地的使用权(其中天然林地 亩,退耕还林地 亩),地名、坐落、四至界限见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四、转让林地的用途: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

五、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乙方按叁拾壹元/亩给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元为林地转让金;乙方在转让林地上营造的林木所产出的原木,乙方按市场价格的10%作为转让林地的补偿,用现金付给

甲方。市场价格以县级物价部门核定的为准(下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享受原已退耕还林的政策补助及其他相关惠农政策。

(2)有权依法获得转让林地约定的收益。

(3)转让林地在乙方未开发利用前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补偿(扣除乙方已支付的转让金);转让林地在乙方开发利用后,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成材林木补偿的10%和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土地补偿。

2、义务

(1)确保所转让林地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不是债务的抵押物。如在转让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搞好转让林地上的森林资源管理。

(5)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转让林地的使用权和自主营造的林木及产品的所有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所营造的林木及产品。

(2)有权享受除国家惠农政策以外的优惠政策和扶持。

(3)林地转让后,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所营造的非成材林木补偿的100%或成材林木补偿的90%。

2、义务

(1)维持转让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除外)。

(2)依法抓好转让林地的林木采伐和植树造林,落实补植和管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合格。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在转让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资源管理,落实管护措施。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应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持本人申请,凭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到咸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3、乙方因生产经营使用甲方的道路、水源等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护。

4、乙方在基地建设中若需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转让林地的林农。

5、甲方在其转让的林地内所必需的宅基地、墓地,乙方应无偿同意。

6、转让林地上原有林木的处理约定:

(1)杂灌木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要更新造林时,甲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砍伐,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乙方按市场价格予以收购,或者由甲方依法自行处理;若乙方组织砍伐,乙方按市场价格的10%给甲方予以补偿。

甲方需要生活烧柴,可依法自行砍伐。

(2)商品材

乙方需要更新造林时,甲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砍伐、依法处理,或者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乙方按市场价格予以收购;若乙方组织砍伐,乙方按市场价格扣除砍、制、运(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成本后给甲方予以补偿。

(3)自用材

甲方需要自用材,由乙方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甲方按规定的地点、时间、树种、数量自行砍伐。

7、乙方允许甲方拾取经营采伐利用后的剩余物用于生活烧柴。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并经发包方签章同意后即生效,原甲乙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即废止。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发包方调解,调解不成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或向咸丰县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处理结果或仲裁结果不服的,向咸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期满,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若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甲方不愿继续转让,乙方在流转林地上营造的林木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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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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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参游须知

1、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经营,游客向旅行社报名参游时,应首先了解该旅行社是否属合法有证经营社。旅行社应当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营业场所。与游客协商洽谈旅游业务的,应当是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2、团队或游客委托代理人为其办理旅游业务必须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范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旅行社签约,其法律后果直接归于被其所代理的游客。

3、游客参加旅行社短长线团旅游,须提前3-30天报名,报名时及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户口册、出生证报名。

4、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的行程内容并预约出团时期。旅行社应全面如实向游客介绍其服务内容及质量。

5、游客应当与旅行社签定正式的《云南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旅游合同应加盖旅行社公章。签定合同前,游客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如对合同条款有不同看法或理解有异议,可请旅行社作出解释,并将解释的结果在合同中注明或以签定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确定,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将无法有效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6、旅行社应与游客共同签定《旅游行程表》,一般在出团前召开出团说明会时签定。该表上应列明每日的行程安排,明确游览点、航班号、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购物次数、自费旅游项目等内容。经旅行社通知无故缺席者视同为已签字认可该行程表内容的游客。

7、游客就预交团费有权索取发票。团费原则上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方法办理。

8、旅行社在确定出团日期后,会通知游客,故游客应预留能够让旅行社与自己联系得上的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旅行社的通知方式以合同(含附件)约定为准。

9、孕妇、健康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旅游,有特殊病史的游客报名时应如实说明,旅行社有权决定是否让其入团参游。

10、游客在旅游中应遵纪守法,尊重旅游地的风土人情、民族习俗。

11、游客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导游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随团前行及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2、游客请不要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13、旅行社无法保证您所购买的商品没有假冒伪劣商品,游客购物须慎重辨别,由此产生的购买责任由游客自负。一旦出现此类问题,由游客与商店解决,但旅行社会给予必要的协助。

14、游客在旅游中乘坐交通工具、住宿、饮食时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各种人身意外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危险,依照法律及合同约定,旅行社一般不承担责任;但会尽力协助游客解决有关纠纷。

15、欢迎游客对旅行社的服务及参加旅游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并对该旅游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6、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游客可在90天内向当地我省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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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企业环境问题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企业,全文共 1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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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企业环境问题调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优化旅游企业发展环境,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旅游企业发展环境》专题调研。调研组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调研提纲、收集资料的基础上,于XX年3月上中旬,先后到北京、河北、上海、山东、河南、四川等地,以典型企业访谈、召开小型座谈会等方式,开展了实地调研。3月下旬和4月初,调研组对实地调研及有关资料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集体讨论。现以调研中所了解的旅游企业发展环境方面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意见和建议为主要内容,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积累和融资困难。旅游企业的发展资金积累较为缓慢。旅行社是微利行业,酒店投资量大、成本高、回收期长,景区与酒店基本相同。有的企业发展几十年规模仍然有限,资金的原始积累过程较长,旅游企业普遍受到资金短缺的困扰。融资困难主要体现在,第一,旅行社、旅游商品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等非资源经营性企业多为中小规模,固定资产小,缺少高附加值的抵押财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规定的条件,申请贷款困难;第二,酒店、景区等资源经营性企业难以将资源资本化,金融部门只规定将景区门票作为质押条件,而不将旅游资源价值作为申请贷款抵押的条件,使得企业申请贷款渠道窄;第三,很多景区仍然是行政管理,政企未分,产权不明,限制了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直接融资;第四,农家乐(包括民居接待点)的企业身份不明确,金融部门没有出台农家乐担保、贷款优惠的具体政策,大多数农家乐经营户不能获得银行贷款,持续发展能力受到限制。

(二)旅游项目用地困难。一是缺乏旅游用地专项支持政策,《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游用地的范畴、定义及类型没有明确规定,没有对旅游项目用地及旅游投资建设用地优惠等政策的具体规定;二是绝大部分地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于旅游用地规定不明确,旅游用地规划没有真正与本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有效地结合起来,可变性较大,操作性不强,很多旅游项目用地指标不足,往往只能通过置换集体用地来满足,供需矛盾突出;三是农家乐、乡村酒店等乡村旅游用地多采用租赁方式,办不了“两证”,使得业主很难大规模投入,限制了乡村旅游的提档升级,同时多为当地村民经营,有较大资金实力的外来投资者很难介入,土地紧张和流转规模小、难度大及“差别”待遇等因素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壮大;四是旅游业对环境要求高、用地规模大,且没有优惠政策,旅游用地成本高于工业用地,增大了投资商的成本,项目招商困难;五是各地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旅游用地审批程序繁琐、部分旅游景区和度假村等旅游用地不合理或实际开发不到位等土地浪费现象和旅游用地产权不明确等问题。

(三)员工队伍不稳定和素质呈下降趋势。首先,长期的价格竞争和成本压力,使得旅游企业无力负担较高的员工薪酬,宣传引导不够和社会评价不高,员工职业自豪感和忠诚度下降,事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减弱,导致旅游行业员工流失率较高、流动速度快、初次就业比例高,员工队伍素质呈下降趋势。此外,旅游高等教育脱离行业需求,职业教育的技能培养滞后,难以为旅游业输送合格的人才。

(四)认识方面存在的不足。很多人认为“旅游就是吃喝玩乐”,对旅游产业改善国民经济结构、增进国民福利、提升城市形象和改善城市人居条件的战略性作用认识不足,导致很多地方缺乏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主动思考和系统规划,旅游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较为困难,还导致了政府和企事业组织等难以保障公民的旅游福利,影响旅游的公开采购。

二、旅行社面临的问题

(一)合理税负问题。旅行社中小企业多,利润水平低,资金周转量大,促销投入多,经营中有大量代收代付项目。很多地区的营业税等地方税费的征缴,往往采取按比例(多为80%)扣除代收代付部分,然后按照法定税率计征,有的还对小旅行社实行定额税,宣传促销经费也都不能计入成本扣减。从年检数据看,我国旅行社全行业的收入利润率,已经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3%左右,逐步下降到不足1%。另据了解,目前作为旅行社主要收入项目的综合服务费,占旅游报价的比重低于10%。因此,旅行社的营业税等税费负担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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