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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服务合同(通用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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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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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发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承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按照《_____》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应填写工程全称

工程地点:?应填写详细地点

承包范围:?应填写单位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

承包方式:?应填写固定价格或按实结算

1.2?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天(不应写_________个月或_________年)

1.3?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3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汉语。

3.2?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2?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套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填写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甲方工作

7.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

7.2?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7.3?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内容根据双方约定填写)

7.4?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应办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证件和批文手续。

7.5?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乙方接到施工图纸七日内。

7.6?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根据提供的设施内容填写。

第8条?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及下月计划报表各一份(小型工程双方商定)

8.4?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8.5?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8.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按双方约定填写

8.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9条?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_________日提供

9.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收到后_________日

第10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第13条?工期提前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14条?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15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6条?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等级:优良(或者合格)

16.2?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16.3?质量评定部门名称: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填写质检站)

第17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填写按实结算或固定价格(应约定风险系数)

19.2?调整的方式:除政策性调整外(可调与否事先双方商定)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大写:元(人民币)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开工前_________日

按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工程量完成50%时,分_________次扣回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本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_________份,并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确认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现金)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经三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付款,每月_________日前付至95%止。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7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8天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品种

第25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26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27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28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29条?确定变更价款:乙方在变更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变更价款书面报告,经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确认

第30条?竣工验收

30.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甲方所需的全部竣工资料

30.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竣工验收前_________天提交_________份

第31条?竣工结算

31.1?结算方式:银行转帐支票

31.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竣工后_________天内

31.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结算报告送达后_________天内

31.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报告批准后_________天内

第32条?保修

32.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范围?32.2?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或双方约定,但约定不得低于规定)

32.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2.4?保修金利息: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33条?争议

3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4条?违约

34.1?违约的处理: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4.2?违约金的数额:?按工程总造价3%以下双方约定

34.3?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实际发生核算

34.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按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与本工程同期)及滞纳金,工期顺延

第35条?索赔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14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36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敷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7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

第39条?_____

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_____由乙方办理(其它险种自愿)

第40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1.1?合同生效日期:?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

41.2?合同终止日期:?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条款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份(根据实际份数填写,正副本不应少于八份)

42.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各自

42.3?合同制订费用:?乙方负责

第43条?合同备案、鉴证

43.1合同备案、鉴证承办人:(现场签字)

发包方: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第44条?附加条款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另行签订的书面协议或文件必须与国家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编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编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委备案意见

备案机关(章)

年?月日

经办人:

鉴?证?机?关

鉴证机关(章)

年月日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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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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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 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 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l.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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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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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甲方房屋施工顺利进行,为明确双方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该工程位于砖混五层楼房,基础为铃筏形基础;

一、二层为现浇板,其余楼层为预制板,构造柱,圈梁,木瓦屋面等。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料不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工程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施工图,乙方负责所有施工机械,从基础土方工程到房屋竣工中的瓦工,木工,钢筋工等所有施工内容。外墙正立面贴外墙砖,其它墙面为水利砂浆。五层楼地面贴地面砖,卫生间,厨房,楼梯踏步所有贴墙地砖。

四: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14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方式计算,增减工程量按照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解决。

2:基础竣工后付款人民币20__元整;每一层主体盖板完工后付款人民币__元整,内外粉刷完工后付款__0元整,春节前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

五:工期及安全责任工期从20__年月日到__年 月 日竣工。推迟一天罚款 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间

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工程的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高空作业部分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须安排适当监护人员,电焊作业注意防火等。

3、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特别是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慨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以上合同望双方遵守各自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日期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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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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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专业知识的考核,同意将三国赤壁古战场新景区,园林绿化区域里的给排水、景观灯、景观小品、线管、水管预埋及施工等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总则

工程区域:根据甲方地形,乙方出效果图,由甲方审定,确定将效果图中的绿化工程及绿化区域里的景观、地灯、音响、亮化、给排水、管线预埋及施工等工程(在每个绿化区域施工前甲方有权更改施工效果图)。

1、工程名称:新景区园林绿化及景观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园林绿化,绿化区域内的景观、亮化、给排水及预埋工程。

二、承包方式:乙方将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实行全包(包工、包料、包运输、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承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方式:

1、景观小品工程均由乙方绘制施工图交于甲方审定后严格按图施工,造价甲、乙双方均参照国家园林景观最新定额造价。

2、亮化工程均由乙方将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合格证、产品图片交与甲方审定后,经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3、绿化苗木造价:依据行业规律,在反季节工程施工中苗木成活低,甲、乙双方可根据反季节行情进行协商定出合理价格。

4、景观小品、水电均参照相关定额协商定价,作为合同附件。

5、绿化苗木价格商定不变后,苗木价格清单作为附件放在合同后面。

6、本工程的一切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对于合同签订之日未能确认的苗木价款和工程价格分别按照苗木的规格按*年*月份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和施工图纸进行商定;商定后的价格乙方出具现场签证单,经甲方管理人员,公司加盖公章后为合同附件,为结算依据。

四、合同工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雨天工程顺延)

五、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达标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在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2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3应严格按行业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养一年。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开工进场后乙方每月上报该月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付该工程款的%,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个月再支付总工程款的%,待保活期过后,甲乙双方清点苗木成活情况及其他工程质量,无质量问题给予支付余款,对于未成活的苗木款从余款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甲、乙双方均需履行各自责任,如有一方违约,对方可根据情况要求赔偿,赔偿金不高于合同价款的7%。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尾款一年以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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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路面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服务,全文共 1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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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___

层数: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工期:_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工程暂列金额_____________元,计日工_____________元,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_____________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_____________元,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元。)

2、综合单价:_________________详见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4:_________________)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4)本专用合同条款;(5)本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4:_________________);(9)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10)其他合同文件。建设施工合同范本。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有关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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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设计和施工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工程,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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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签订地点:

需方: 合同编号: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计金额备注

设备费用小计

安装辅材费用

合计

二、 交提货时间及地点、收货人:

三、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家“新三包”方案执行,产品质量达

到国标及产品附带说明书要求。一个星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包退;十五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包换;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因空调类工程机厂家规定不予退换,因此在签定空调工程机合同时改为:按国家“新三包”方案及品牌厂家服务承诺执行)。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为合格。货到后双方当场验收,确认合格,则由需方在供方的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需方须当场提出,否则视同验收合格。

五、随机备品、配件供应办法:原包装随机附带。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需方需支付 元作为定金,剩余货款 元须在提货前付清(如已交完全款,本句可略)。提货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否则需在此时间将剩余货款全部付清。安装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前,需方预付30%预算材料费作为定金,材料进场后,再支付40%预算材料费,工程结束,按实际用量结算,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结清剩余材料费。设备安装完毕后需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如需方不按合同履行付款责任,则属需方违约,供方有权不予退还定金。每逾期一日

需方向供方支付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滞纳金。在货款未付清之前货物所有权属供方,供方有权收

回所有货物。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两份。

十、其它约定事项:

1、所有空调由供方指定售后服务(桂林力健家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装调试及保修,如安装过程中需增加辅助材料费用(加管、空开、打洞等),材料款项的正式发票由售后服务开具。需方提供开票信息为:

2、空调设备需方确定安装时间,供方方予以送货。

3、需方须全力配合供方,及时提供厂家工程机所需核销材料(工程机照相、单位门头照相、厂家空调验收表签字盖章、厂家空调明细表盖章,如采购数量、型号与合同不一致,须出具相应证明)。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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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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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层数:_____________

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 ;檐高/跨度:_____________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一九九五年八月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99-0201)拟定的,适用于建筑面积在XX平方米以内或承包造价在50万元以内的建筑工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____天 。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_天。

1.2 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图纸

发包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__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 ;

项日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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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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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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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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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厂房车间改造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施工蓝图内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程的土建、钢结构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报价清单,图纸外工程量另做签证变更。

4、建筑规模:中型

5、工程造价: 元

6、质量等级:合格。

7、设计变更按甲方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变更通知为准。

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注册编号:

身份证号:

第三条 施工准备

1、工程所需钢结构构件和部件制作,由乙方制作提供,油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负责供应。

2、安装所需设备,包括吊机生产车等由乙方解决。

3、场地包括人员日常生活所需场地和安放场地等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双方主要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协调现场情况,为乙方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

(3)安排指定现场的施工人员的生活区位置。

(4)统一审核工程预决算和竣工结算。

2、乙方的责任

(1)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质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

(2)进场前七天内,向甲方呈报项目部组织人员名单。

(3)进场后七天内,编制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4)及时向甲方报送工程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5)如安装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顿、直到达到合格要求为准,由此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及时返工整改,甲方有权指出乙方出场、停止安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 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本工程有效工期 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为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详见甲方审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内进驻现场,并按照约定时间开工。

3、乙方施工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可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人员、机械加班工作,乙方在接到指令后要加班加点按时完成施工计划(加班时间不能超出市内作业时间标准)。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按照《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等级,不奖不罚。

3、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有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理。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

5、乙方所承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地方文件进行施工和管理,如工程在检查验收中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施工过程中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每次 ~ 元处罚,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为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机械,对危及生产安全的机械一律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8、在施工中及施工现场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文明、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必须满足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2、文明施工要求按建筑工地所在地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执行。

3、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用工条例,工地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双方同意按照:基础完工验收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钢构件全部进场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工程验收完成15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留5%为质保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0日内无息付清。

2、施工用水电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全部到位。

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分包单位生活所用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产生费用乙方按实收取)。

第九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乙方人员进场,乙方向甲方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时开工,工期可以顺延,在甲方具备工程开工条件时,本工程协议继续有效。

3、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施工至50%时,甲方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第十条 材料

1、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第十一条 付款违约条款

1、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工期相应顺延。

2、 工程完工后,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依法解决。

第十二条 质量保修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不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他人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之处有乙方补足。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协议后效后,某一方不履行协议或单方终止协议、或单方原因造成对方终止协议的,应承担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约定的竣工日期如期完工,逾期交工的,乙方向甲方交纳5000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奖金20__元。

第十四条 其他

1、在开工前双方签定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2、乙方负责按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3、此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为合同的内容,均纳入合同管理中。本协议条款与大合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4、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作废。

6、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无果至当地仲裁委员会或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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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清洗工程服务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服务,全文共 2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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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虎门港仓储”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虎门港仓储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作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虎门港仓储项目1号仓库和2号仓库建设工程”,本项目不包括土地、设备及安装工程。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

二、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4803m2,总建筑面积51300m2,其中1号仓库34200m2,2号仓库17100m2。

三、项目确定标准

以上项目详细准确情况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四、合作方式

(一)甲乙双方按共同投资、共同受益的原则进行合作;

(二)甲乙双方按50:50投资比例出资(所出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建设所需的机具、设计施工技术等),具体甲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出次方式为:

(三)甲乙双方按投次比例分配盈利。

五、合作项目期限和质量标准

(一)项目开竣工时间

本合同约定项目预计在年内完成。具体项目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将根据建设方工期的要求确定,详见《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二)质量标准

项目建设质量标准根据建设方项目提出的具体质量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确定。

六、双方的工作内容

(一)甲方的基本工作内容

1、工程的承接、签约、基础工程的发包和施工、人员组织和管理及装修工程、安装吊车的技术管理等;

2、按本合同及各项目合同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乙方的基本工作内容

1、提供预铸工程所需的设备及工程设计、签证、安装;

2、预铸工程各项技术服务,相关施工、技术人员的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权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移交过程进行监督;

(2)有权对项目的建设进行总协调,并按子项目合同约定管理;

(3)有权对乙方项目部、分包人的重要人员(指项目副经理、副总工程师以上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更换的建议;

(4)有权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监理;

(5)有权对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监督、审查和确认;

(6)管理各子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义务:

(1)按本合同及各子项目合同工程款的请款、结算、支付;

(2)负责本工程、子项目工程与其他工程的接口管理协调工作;

(3)负责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移交过程进行监督;

(2)有权对项目的建设进行协调,并按子项目合同约定管理;

(3)有权对甲方项目部、分包人的重要人员(指项目副经理、副总工程师以上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更换的建议;

(4)有权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基础工程等子项目建设进行监理;

(5)有权对对基础工程等子项目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监督、审查和确认;

(6)管理各子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的基本义务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地方规章、预铸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满足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等各项要求;

(2)对预铸工程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合法性、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

(3)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

(4)作为施工建设方其他应尽的义务。

八、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款结算的基本原则

本合作合同项所有采购、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劳务费)结算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后方可支出,以书面确认为准。

九、分包的基本原则

基础工程等子工程项目发包以低价中标原则,乙方有权询价、比价和监督并推荐施工程单位。

十、违约责任

因其中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或被第三方追究责任的事件发生时,违约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包括行政处罚其他相关利益的损失。同时另一方有权依据项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保密

1、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应予以提供。

2、除了根据合同履行义务或遵守适用法律所必需的以外,当事人应以私人的和保密的方式处理合同的细节。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承包商、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他方面),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

十二、争议解决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达不成一致,可接受相关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主持协调。

2、若协商及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十三、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双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履约担保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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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2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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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承包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公司、企业或项目所有人(一般称工程业主或发包人)委托国外的工程承包人负责按规定的条件承担完成某项工程任务。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综合性的国际经济合作方式,是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也是国际劳务合作的一种方式。之所以将这种方式作为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是因为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包含有大量的技术转让内容,特别是项目建设的后期,承包人要培训业主的技术人员,提供所需的技术知识(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

招标成交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不是采取单一合同方式,而是采取另一种合同方式,这种合同是由一些有关文件组成的,通常称为合同文件(contract documents)。

合同文件包括:招标通知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和协议书等。

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合同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权责条款

合同中应该规定,发包人须将其任命的监理工程师及时通知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是发包人的代理人,在监理工程师中选定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监督工程施工和处理履约中出现的问题。

2.工程承包的转让和分包条款

合同一般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不得将全部合同、合同的任何部分、合同的任何利益和权益转让给第三者。经发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承包人方可把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但原承包人仍对全部工程负责。

3.承包人一般义务条款

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该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部设计和施工,并无偿提供为施工所必备的劳务、材料、机器设备及管理知识。

4.特殊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条款

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来说履行合同时间较长,在履行合同中,可能会由于特殊自然条件和人为原因给工程的施工带来困难,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才能排除,例如,增加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材料等,这样就要增加承包费用或推迟工程进度。以上问题须经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代表确认,发包人才能偿付额外增加的费用或同意工程延期。

5.竣工和推迟竣工条款

合同中规定竣工时间和标准,工程完成后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验收无误后发给竣工证明,标志着工程项目已全部竣工。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工程变更、自然条件变化、人为障碍使工程延误,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以延长工程的竣工期限。

6.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条款

承包人或分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专利和专有技术,并承担被第三方控告合同范围内专利权为非法、以及专利权被第三方侵犯时的责任;承包人提供的专有技术,双方应订立保密条款。

7.维修条款

合同中的维修条款是说明维修期限和维修费用的负担问题。维修期限一般是从竣工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一般土木工程维修期为十二个月。在维修期内,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工程缺陷进行维修、返工或弥补等。如果工程的缺陷是由于承包人的疏忽造成,由承包人负担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如果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由发包人负担费用。

8.工程变更条款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改变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应按变更后的工程项目要求进行施工。因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在合同的总价中予以调整,工期也要相应改变。

9.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一般规定在合同条件的“特殊条件”之中,主要包括:

(1)预付款: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承包人一部分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一般是合同总价的5-15%以便承包人购置机械设备和采购材料等。

(2)临时结算:发包人每月向承包人支付一次,发包人每月支付的金额应扣除承包人的保留金,保留金通常是每月支付金额的5-10%左右,但保留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款的5%时,就不再扣留,承包人交付的保留金应在工程竣工和维修期满后全部退还给承包人。

(3)支付期限:一般规定,在监理工程师签发给结算单之日起十五至三十天以内,发包人要向承包人付清费用。

(4)迟付加息:如果发包人不按规定付款,应按工程项目所在国中央银行放款利率加息。后结算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发包人付清全部价款。

10 .违约惩罚条款

合同项下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约的行为,针对各方违约的情况,分别订立违约惩罚条款。

(1)对承包人违约的惩罚:承包人凡是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而转让和分包承包工程;承包人凡是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开工;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标准准备材料;承包人不听从监理工程师的正当警告;承包人忽视工程质量等,均属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对此,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惩罚措施。

(2)对发包人违约的惩罚。凡是以下情况即构成发包人违约:

未向承包人按时支付费用;

干扰、阻碍或拒绝向承包人签发付款证明;

无正当理由中途决定停工,故意制造事端,挑剔和责难承包人等等。对于发包人的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发包人须赔偿承包人因准备开工或施工中所有费用的支出和机器设备折旧费用,运输费用等。

除上述合同条款外,还要订立仲裁条款,特殊风险条款等。

二、工程承包合同的招标方式

招标(tender, invitation to invite tender) 是一方(招标人)欲出售、购买商品,或欲建设工程项目按一定程序征求应征人,不经磋商而进行交易的一种方法。应征人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出具体方案并寄交招标人称为投标(to submittender 或 submission of tender)国际竞争性招标的程序大致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解决项目招标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具体指导招标工作。

(2)招标公告

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它包括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两个部分。招标通知是指分别送给与项目有关的与所在国建立了外交和商务关系的各国有关部门的书面通知。招标广告是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所刊登的招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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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深圳市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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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府基建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层/幢;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建筑面积㎡,道路:__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承包按?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办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该修改(变更)部份施工开始前三十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行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5.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连续六小时以上者;

6.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工程?材料及?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场地(仓库)。

(三)?工程?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向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_____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_____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3.开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为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地地下室工程),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三十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8.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管理机构,按《市基建工程地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的评定应执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第七条?施工图纸修改

1.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同;

2.修改部分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深圳市执行的材料预算价格、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审计部门审查,确定增减造价;

3.若修改属工程材料费用、施工质量问题等的乙方原因,则修改后费用的增(含返工损失等)减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顺延;

4.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问题,或严重不合理的,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5.施工中如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6.已开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时,赔偿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先付不少于本合同承包总金额的(工期两年的当年投资额的)_____%予付款,计_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_____%的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给乙方;

5.若甲方拖欠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应按本工程经办银行当时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结算拖欠工程款每超过一天,按拖欠款的___分之_____罚款;

6.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及欠款利息按有关规定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的________分之_____罚款。

第九条?工程验收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及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3.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

5.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支付。

6.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依据。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关建行或审计站审定;

7.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也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日期起15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则收取地租费每日___元/m2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奖与罚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1.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奖不罚。

2.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天、由甲方奖给乙方深圳元。

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深圳元。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深圳%,或深圳元,或罚款天数不封顶。

(二)?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质量奖罚:

1.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2.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3.验收后达到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其它

(一)?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乙方负责;

(四)?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审计站、经办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深圳市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篇幅不够时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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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室外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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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电力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供配电工程 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供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供配电工程的敷设、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详见双方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2、承包内容:4台箱变、外部高压电缆、内部低压电缆及相应的管沟开挖及回填;电缆穿越地下室的开孔及修复;高压驳接设备的安装调试;低压电缆的路径从箱变到始端箱的上端接线点(含进线端的电缆头);高低压系统调试;本工程施工范围内一切技术资料;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电力部门报验及相关送电手续。

三、工期

1、开工日期:发包方签署开工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

2、竣工日期:1#、3#号楼于 年 月 日完成临时供电条件,1#、2#、3#、4#、5#号楼和所有商铺于 年 月 日竣工并正式通电。

四、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佰玖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3992600.00元整)。合同总价签订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本合同价格为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送电后的价格。包括: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合同约定的全部材料设备)、施工安装、垃圾清运、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工程验收及各项相关手续办理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社保费用、利润、税金等。本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

2、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包含承包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内容。如有变更签证项目,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不再对原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重新核对。

3、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料价格上涨和政府性调整、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如遇下列情形,合同价款可作相应调整:

⑴、承包范围以内的技术核定、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等;

⑵、经双方指定代表签证认可的工程费用调整;

上述费用的确定执行发包方《施工现场签证变更程序》。未按时办理签证变更手续视为承包方放弃追加变更签证造价的权利,在竣工决算时只根据发包方资料调整变更减少部分。

变更增减费用计算方法:按照本合同审定的报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变更增减费用,即发承包双方核定的工程量计价后优惠7%计算,且该合同审定报价中材料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因素而调整。

⑶、合同价款调整时,仅对变更部分进行核算,对未变更部分不再重新核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承包方施工人员正式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所有高压设备及电缆等主要材料进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调试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并经新郑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5%。

4、技术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室外高压供电系统(内外管网系统及箱式变压器)》部分总造价的5%。

5、专配部分(商铺、电梯、公共照明、泵房设备)的保修由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预留此部分保修金54500元,待保修期(壹年)满且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完毕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6、每期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书面付款申请,并开具当期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方可拒绝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承包方负责采购、供应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且应是合格产品,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并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且能满足新郑市供电局相关要求。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送样,报发包方确认方可进场,未经发包方确认的设备、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如因所供设备、材料验收不合格或新郑市供电局不予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八、设计变更及工程结算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增补设计,发包方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书,与设计院沟通、办理出图手续,承包方予以配合。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经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

5、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6、发生增加工程时,发包方需作书面通知,承包方报价经发包方确认后,承包方必须在所工程量完工后7天内如实、严谨地向发包方报送工程签证,否则发包方有权拒收并视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价款的增加。

7、发包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竣工结算时支付。

8、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9、本工程如有发生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承包方应在7日内书面提出;

⑵、经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

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

⑷、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成控部经理、工程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签字且公司盖章备案。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负责及时办理验收、正式通电等一切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测试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完成供电后即被视为工程全部竣工。

2、工程经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后,承包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3、工程验收后14日内,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提供装订成册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含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十、施工安全

1、承包方负责施工承包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和产品保护等安保工作。遵守发包方对工地现场的安保制度。

2、施工中由于承包方违反规程、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且发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1、发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指派为发包方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

⑵、开工前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进行书面确认。

⑶、发包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场地及材料储存位置。

⑷、发包方负责协调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口,由承包方自行装表计量,装好表后通知发包方抄底数,施工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⑸、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⑹、负责组织发包方、承包方、设计、监理等几方单位组织图纸会审。

⑺、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发包方将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标准严格进行监理。

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⑼、协助承包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

⑽、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⑾、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更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⑿、在承包方完成工作,及时办理并通过电力部门专项验收、通电后,按时支付工程款。

2、承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负责办理向新郑供电局申请用电协议等一切相关手续。

指派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代表承包方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和办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及设计等相关单位的对接、报建、报批、试验、验收、交接以及培训等事宜。

⑵、接到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书面确认通知后,承包方按照确认意见进行电缆路径测算并进行采购施工,结算时仅对电缆数量进行调整。

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且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电力工程规范的要求。

⑷、在接到发包方开工通知后次日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需经发包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交发包方。

⑹、承包方人员进入工地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方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损失均应由承包方承担。

⑺、承包方负责施工期间设备、材料、施工工具的保管工作,并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覆盖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承包方须按照发包方、监理和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办理隐蔽工程复验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隐蔽工程。

⑼、按图纸和施工总说明、设计修改(变更或通知单)、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并按发包方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做好施工记录、报验、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技术资料。

⑽、工程施工中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承包方施工人员办公和材料堆放应在发包方认定之区域。

⑾、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由于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事故,承包方须承担相关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

⑿、承包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提供原厂证明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进场时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检验。

⒀、承包方负责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及使用说明书。

⒁、承包方应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试验完毕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及竣工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及通电手续。

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承包方负责对小区物业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日常的维护、操作进行培训及移交工作。

⒃、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必须任命一名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一名专业的工程师及一名技术员负责(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并向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供上述人员职务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及其现场施工人员的联系电话。

⒄、办好竣工验收后14日内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发包方,并负责发包方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⒅、承包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等,并保证不因上述事由影响工程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承包方承担;如因承包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停工或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包方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拨出应付工资,向施工及管理人员支付;同时,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⒆、承包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或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办理施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承包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承担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发包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⒇、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方及发包方的管理。

十二、工程保修

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华福国际生态城·华福绿洲项目供配电工程所有线路、设备的损坏和使用功能的维修。

2、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⑴、供配电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承包方免费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⑵、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免费保修期满后15日内,双方办理完后期保修验收结算手续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⑶、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通电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保修期内对发包方有关质量问题的意见、要求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承担维修责任。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⑵、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⑶、建立工程用户档案,承包方定期回访听取意见,并及时予以反馈。

⑷、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⑴、免费保修期内,由于承包方施工质量造成的后期维修或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保修的,发包方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⑵、如承包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偿发包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解除合同,需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款项,并需支付发包方工程总价的20%作赔偿金。

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逾期竣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3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方就此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工程竣工后,若经新郑市供电局验收不合格,承包方负责自费返工并向发包方承担工期逾期等违约责任。因承包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时正常供电,承包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承包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报价表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更换材料,承包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成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方同时还可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5、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且承包方需按合同价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十五、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附则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单》作为保修凭证,逾期提供的,发包方有权顺延结算期限。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失效。

3、如双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

4、承包方作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承包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5、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的,由×市当地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6、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7、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当附件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8、甲、乙双方约定按合同载明的地址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对方发送各类通知函件及文件,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七、合同附件

1、施工图纸

2、经发承包双方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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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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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_________。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_________。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

3 工期

3.1 总工期:_____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_________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_________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7.2 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注册证书号: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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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房地产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房地产,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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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委托的电力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和联系供电部门进行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承包费用:

根据该工程的设计和预算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合同按供电部门所测线路每一公里8。5万元计算,按测出的公里数为工程总金额。

四、付款方式:在乙方拿到供电部门设计方案后,三天内甲方全额将工程款全部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

甲方在土石方工程和其他辅助工程完成后,通知乙方进场,从进场之日起,预计____日内完工(遇雨顺延)。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签署用电协议及其他有关用电手续。

2、甲方设置业主代表,代表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监管。

4、甲方参加主要设备材料的现场检验和竣工验收。

5、甲方派专人协调关系、配合乙方施工,保证乙方的施工正常进行。

七、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施工,联系验收等事宜。

2、负责工程建设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质量。

2、如因施工技术及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但由甲方负责提供的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除外。

3、按约定工期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力运输、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青苗赔偿和民工组织及费用等。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4、乙方只负责线路部份的一切材料和费用,不负责线路以外厂区要用的一切保护设备。

八、物资供应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管理

甲、乙双方全部负责制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现场规定,服从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若发生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由各方自行负责。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十二、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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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北京建筑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4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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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北京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项目部(施工局)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

2.1 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 主要施工工序

(1) ,

(2) ,

(3) ,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 主要工程量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2.4 合同工期

2.4.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完工日期

备注

2.4.2 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 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4.4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 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 (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 (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同签订 个日历天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等导致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且主合同有相关补偿条款时,双方才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受影响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否则合同价格不做调整。由于非上述原因影响的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含 %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 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 B 《工程量计价清单》。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 %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 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 %;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 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 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 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 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 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 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 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3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 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 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 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

5.2.6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5.2.7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5.2.8 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条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5.2.9 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条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 %以上。在设备进场后 日内及退场前 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5.2.10 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2.11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

5.2.12 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 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 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

5.2.14 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5.2.15 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6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7 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审核。

5.2.18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

5.2.19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5.2.20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5.2.21 乙方确认 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2.22 乙方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5.2.23 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2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2.25 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5.2.26 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6、施工辅助设施

6.1 施工供水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 米处,由 方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管路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每月甲方按 元/m3的价格和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水源时,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2 施工供电

a(甲方供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电压或容量)的电源端口(盘柜)至 处,由 方在端口处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时每月甲方按 元/KWh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时,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3 施工用风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风的主管路端点至距现场作业面 米处,该点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结算时甲方按 元/立方米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自营施工用风系统,其压气站(含移动式)、供水站、池(含移动式)和相应管路设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现场总体要求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做好日常维护。

6.4 现场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 施工住房

a(甲方供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房屋 平方米。使用期间,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若有偿使用临时房屋,每月由甲方按 元/m2向乙方收取费用。生活用电

元/KWh,生活用水 元/m3按表计量收费。其以上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6 其它: 。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见下表),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 %费用收取材料款。

统供材料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统供价格

备注

7.2上述统供材料,乙方必须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使用时由乙方书面授权指定专人出示身份证明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进行调拨,发生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3若属构成工程实体的其它主要材料 ,乙方必须委托甲方代为采购。并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材料价款为采购价格 加 %采保费、运杂费,在每次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7.4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领用及采购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且按甲方标准化要求设置标识。

7.5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 ,由甲方统一管理,并服从甲方有关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周转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备周转性材料必须在甲方物资部门进行备案,退场时由甲方物资部门对其周转性材料进行核实,办理周转性材料退场的相关手续。

乙方使用甲方周转性材料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7.7乙方领用的材料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变其材料的用途。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8其他: 。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 ,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按照本合同第 5.2.9 条及第14.2条要求)。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由甲方统一安排,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按租赁合同进行管理和结算,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运行记录。零星使用甲方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计量方式及台时费标准,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8.4对于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机械设备,由甲方 部门签证及 审查后按第8.3条同等原则结算。

8.5乙方每月应将自有主要设备的完好、使用、维修等情况上报甲方 部门,供甲方对施工资源与生产进度进行及时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7其它: 。

9、质量要求

9.1 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 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 %(优良率达 %)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 标准。

(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 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 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 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 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 方负责,费用由 方承担。

9.2.4 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请甲方验收。乙方的施工必须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9.2.5 工程经甲方验收后,仍需业主、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视为正式验收。

9.2.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

9.2.7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9.2.8 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9 其它: 。

10、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 C ,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事故,该保证金不退还。

10.2乙方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乙方必须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名,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作出指导,并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若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6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0.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

10.8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将保单复印件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报送甲方备案。超过 天未办理保险的,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10.9乙方应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服从工地各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应保持自己生活区及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场时,要清理施工场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2其它要求: 。

11.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1.1 职业健康

11.1.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D ,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1.2 乙方应为自己雇用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面罩、雨衣、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标准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有关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1.1.4 其他要求: 。

11.2 环境保护

11.2.1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2 乙方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工业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不可回收的废物/可回收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统一处理。

11.2.3 乙方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放射源实行有效存放,专人负责,有效控制。

11.2.4 乙方对生产生活废水做到规划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生产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11.2.5 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要求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发生施工设计规划以外的破坏环境保护性质的施工行为。

11.2.6 乙方对工作生活场所大气污染环境因素(源)进行控制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1.2.7 乙方生产、施工场界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11.2.8 乙方应加强节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设备和超产品能耗设计性能设备的使用。

11.2.9 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现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环境意识。

11.2.10 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11.2.11 乙方应遵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适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

11.2.12 其他要求: 。

11.3 责任划分

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12、技术条款

对于非临时工程以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对本合同同样有效;对于临时工程以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详见附件 E 。

13、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a.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其施工人员工资。每月由乙方制作“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代发金额视为乙方收到工程款数额。

b.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甲方对其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管。每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月“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不提交“员工工资发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实的,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工程款。

13.2 工资保证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结算中按当月工程款的 %扣留其员工工资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发生拖欠员工工资需由甲方代为支付时,甲方有权从工资保证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员工工资,提取的保证金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还累计扣留额的 %,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时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14、资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负责。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 人力资源投入

序号

岗位

数量

进场日期

简要工作业绩

备注

14.2 机械设备资源投入

序号

设备

型号/规格

数量

进场日期

现在何处

备注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约定完成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

16、计量原则及工程量确认

16.1 计量原则

16.1.1 甲方按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标准为依据,对乙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计量。隐蔽工程部分,乙方须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办理现场签证方可计量。

16.1.2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责任(含业主、监理的罚款等)。对于规范允许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计入单价中。

16.1.3 甲方与业主主合同的结算签证,均不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结算的依据。

16.1.4 (根据本合同的专业性质逐条列明清单项目的计量原则)

16.2 工程量确认

16.2.1 甲方在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计量结果有效。

16.2.2 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确定为准。乙方按照5.2.3条上报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甲方 部门校核,经 部门审核,经

批准方作为结算依据。

17、结算与支付

17.1 结算方式

本合同执行按 (按月结算或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结算。

(本合同不设预付款。)

17.2 支付方式

17.2.1 本合同所有结算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必须在 (地点)

银行开设结算专门账户,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提供现金。

17.2.2 工程结算时段为每月 日至 日,过期不予办理,乙方凭甲方确认的工程量、验收报告及库房领用材料结算单统一结算,从每月结算款扣除 %为质保金、 %为履约保证金、 %为安全生产保证金、 %为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

17.2.3 甲方有义务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税金 %,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书价款、单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17.2.4 原则上工程款支付与业主给甲方结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余款根据业主给甲方实际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17.2.5 若本合同工期超过12个月,则在每年1月份须对前一年的完工项目进行清算。乙方能够按合同履行义务,在年度清算时,返还已扣留履约保证金的 (不超过25%)。

17.2.6 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返还按照本合同13.2条执行。

17.2.7 在本合同项目施工结束后,乙方按期足额发放了本单位工人的工资、并清理完自己的债务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剩余履约保证金。

17.2.8 施工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验收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进行部分返还或罚没处理。

17.2.9 在本工程保质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质保金。

18、变更

18.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8.2在紧急(防洪、抢险、救灾等)情况下,乙方应立即执行甲方的变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8.4 变更处置原则

a若变更引起工期变化时,则按以下原则调整工期:

若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 2.4.2 、2.4.3款的规定办理;

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甲方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确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于业主对该项工作批复的完工日期。

b 若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19、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

19.1 竣工验收

19.1.1 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 日内组织验收。若由于业主、监理原因不能及时验收,乙方应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但甲方应该积极协调,尽快组织验收。

19.1.2 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修复。乙方如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或修复时,由甲方组织人员返工或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否则,由甲方组织人员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9.1.3 乙方应注意成品的防护工作,不以中间交工验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护责任。

19.1.4 其他要求: 。

19.2 完工结算

19.2.1 完工结算时,乙方须递交证明不拖欠雇佣人员工资的文件、已完成与工程有关债务的清算文件、与项目部各部门手续清理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统计表、完工结算统计表等其他甲方认为应该递交的相关文件。

19.2.2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相关文件,在 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无误后再进行完工结算,乙方递交的工程量统计表经乙方签字、甲方审核后生效,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9.2.3 经完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双方完成完工结算。

20、质保期

本合同质保期为 年,时间从完工验收之日算起。

21、担保及保险

21.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 5.2.16 条及10.8条的要求为其进场人员办理保险。

21.2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1.3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暂停施工与补偿

由于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进度安排的暂停施工引起的误工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担暂停施工的施工人员、设备停工补偿。

发生暂停施工事件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将暂停施工发生的人员、设备尽可能协调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减少因暂停施工发生的施工人员、设备的窝工。

本工程对业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不予补偿。

23、违约责任

23.1 甲方违约责任

23.1.1 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

23.1.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3.1.3 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

23.2 乙方违约责任

23.2.1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 元至 元。

23.2.2 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3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甲方根据乙方履行情况推断出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 天内仍未提供确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以 元/天向甲方计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23.2.5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并被甲方认为有重大偷工减料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返修及赔偿损失责任;当乙方质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约保证金充抵。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条执行。

23.2.6 如发生乙方拖欠雇员工资,乙方同意甲方从其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雇员,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

23.2.7 如乙方煽动所使用的农民工闹事或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时,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乙方履约保证金和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23.2.8 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

23.3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 %。

24、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结束后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4.2免责条款

若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理解,不能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视甲方违约。

25、争议与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6、合同解除与终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 日通知违约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终止,则甲方与乙方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办理退场,甲方根据业主赔付情况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26.2 合同终止

自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约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毕竣工结算价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特别约定

27.1甲乙双方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各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其他人员未经书面授权签字无效。

27.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负责缴纳地方政府规定征收的税费(如地方税、暂住费等)。

27.3因甲方企业文化建设需要,乙方人员、设备使用甲方标志时,不代表设备为甲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员与甲方有任何劳动关系。

27.4乙方应按甲方的质量、环境、健康要求和认证体系运行,执行甲方相关的体系文件和管理办法,并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27.5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须按其规定执行。

27.6甲乙双方应签订《保廉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其规定。

27.7本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通知,后补充书面材料;并应送达约定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7.8本合同中的:

主合同为: ;

业主指: ;

监理指: ;

设计指: 。

28、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 份,正本甲乙双方各1份,副本甲方 份、乙方 份。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法人住所地: 省 市 区(县)

合同附件

A法人授权书

B工程量计价清单

C技术条款

D安全生产责任书

E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F保廉合同

G双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 项目部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标注的单位名称)

(公章) (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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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利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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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发包文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内容:

5、工程造价: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日历天。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付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发包人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4、承包方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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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程承包和咨询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服务,全文共 5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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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序言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 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第三章 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第十二章 纳税

第十三章 保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 公司.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 市 街 号;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国籍.(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1·2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外文名称为: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 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咨询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 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2·3 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 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其中甲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

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共元.

乙方:现金 元.机械设备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

其他元.共元.

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 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 年为限.

5·3 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义务

6·1 甲方责任:

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 乙方责任

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 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名.由甲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 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一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 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 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 纳税

12·1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 保险

1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 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 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一九八 年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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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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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发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装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预算的工程内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4次进行 划拨合同价款 % 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 合同价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 ×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上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l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附表一:

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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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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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含如下内容:地下室基础承台及基础梁的开挖、桩头的破除、开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砖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机甩到地下室主道的两侧后由甲方负责外运。

工程总价:

按下室占地面积_______元(此价格含不可考虑的因素,没有任何价格调差)。

工期:

第2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

2.1、合同使用标准:______________

2.2、适用法律:

3条:甲方工作

3.1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督施工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2按照合同条款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4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

3.5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不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整改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成,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对消极对待、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不付任何工资费用。

第4条:乙方工作

4.1乙方须安排一个负责人长期呆在现场协调工作,至该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4.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测量出的桩顶标高进行破除,标高测量中乙方必须派人员配合,严禁用炮机凿除,人工破除过程中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完的的桩头由乙方用挖机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车库底板以下。

4.3前期进场必须保证有一台大挖机和两台小挖机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相应的增加机械人员,如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结算。

4.4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生活水电,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空压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条:工程款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地下室后浇带分成六块,每块垫层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地下室垫层全部浇筑完一周内全部付清,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第6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7条:合同份数: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8条:合同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补充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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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服务,全文共 4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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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户)

受 托 方:_ ______

(乙方、工程咨询单位)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单位全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__

住所地:_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层1405、1406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易翠兰________________ ____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级别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 ___

开 户 名: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_ _

开户银行:_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__ ___

账 号:_ 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层1405、1406___邮政编码:530031___

电话: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

第一条 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

(一)委托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类型

编号类型选择备注

1规划咨询□

2编制项目建议书□

3-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2项目申请报告□

3-3资金申请报告□

4评估咨询□

5工程项目管理□

6项目后评价报告□

7-1其他咨询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7-2编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7-3实施方案□

7-4初步设计评估咨询□

7-5工程项目概预决算审查□

7-6其他□具体是:

第二条 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咨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咨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进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如:□技术背景资料,□技术标准和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其他具体内容) 。

2、提供工作条件: 。

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

5、其它: 。

第五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

(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 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

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一次总付

在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全额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总价 %,即人民币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进度支付);

(3)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的剩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与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

(一)交付内容

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

书面咨询报告(一式 份),电子资料 。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成果验收

委托方按 方式(评审、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的咨询成果完成证明。

(1)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咨询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 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则责任”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还委托方支付的定金。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应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费用的____%(例如2%)支付违约金。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____%(例如2%),作为违约金。

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委托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____%(例如10%),作为违约金。

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____%(例如100%)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

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本合同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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