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购销合同书范本_合同范本
玻璃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合同签约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______工程所用玻璃,并就该工程所用玻璃事宜及有关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严格履行:
一、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产品结构面积(M2)单价(元/ M2)总价(元)
1
2
合计:
备注1)本合同所订数量为暂定数,结算时按实际发货数量计算总价。
2)异型面积实际面积计算;如需钻孔则钻孔费另计。以上价格为市内甲方本合同工地交货价格。
3) 玻璃下单切裁率在85%以上。
4) 所有产品和封样一样并采用南玻原片加工。
5) 硅酮胶改为结构胶每平米加10元。
6) 产品小于等于0.5平米的按0.5计算,大小片按大片面积计算。
7) 异形按最小矩形面积计算。
二、交货期:
1)合同交货期起始时间约定:
1. 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
2. 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订金;
3. 甲方提供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注: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或超出乙方设备加工能力,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2)合同交货期约定:
(1) 在合同执行达到上述第1)条1、2款约定条件;
(2) 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和图纸并每页签上名字和日期,以及后续批次下单数量、下单时间(多批次下单)。
(3) 乙方按甲方下单批次送货,首批玻璃产品(约m2)于日内开始交货,每批下单产品于日内交完(生产过程零星补片除外)。
(4) 如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首批尺寸及图纸或不能明确后续批次下单时间、下单数量的,则本合同每批次交货期按日期后延。
(5) 交货地点:遵义市中华路商业广场豪生大酒店工地
收货人: 联系电话: 收货人: 联系电话: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1)每万货到工地结货款 ,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零星补片除外),最后补片(平米以上厂家免费送货)
2)乙方必须提供专用的增值税发票
3)货款支付: 电汇、现金。
三、质量标准:
1)玻璃质量标准符合国标。
2)玻璃尺寸误差范围按国标要求。
3)玻璃的平整度达到国标。
四、验收:
1)厂家第一批货需随附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玻璃检测报告和企业资料一式三份原件给施工方。
2)厂家每一批货到甲方工地,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货,检查玻璃规格、数量、外观。验收不合格的玻璃,经乙方核实后(甲方需提供不合格玻璃的投诉函及电子照片邮至,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玻璃随下一批补回相同数量的合格品。
五、 包装:采用 铁架 包装,每批货物上订有箱卡,标明楼层、规格、尺寸、数量等。
六、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逾期交货超过一周,从第8天起每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2)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逾期付款一周,则从第8天起每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七、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提起诉讼。
九、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3)采用不粘胶标签,贴在玻璃右上角注明编号、楼层、规格、室内。
4)丁基胶平直,不可有断裂第二道封胶均匀、饱满、平整,四周的拐角处要打胶饱满,外观干净、漂亮。
5)玻璃清洗干净,四周上机精磨边,铝条采用“一次折弯”工艺各生产两片玻璃的叠差控制在最小范围。
6)甲方需用的玻璃直接下单给生产厂家,其料单文书(电子邮件、传真件、临时手写料单)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只负责核对数量和结款,材料的一切技术要求、下单、图纸、送货等一切跟施工方确认。
材料确认人: 电话:
8)所有材料价格必须甲方签字认可。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盖 章) 乙方:(盖 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订
更多相似范文
篇1:轮胎购销合同
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现经双方商定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向乙方购进下列货物: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价格和质量
1、
品名
规格
单价
2、轮胎价格包含发票税,运费等。
二、包装样式及标准:
1、无包装、无售后服务。
2、乙方有义务免费指导车辆轮胎正确使用方法,提高甲方车辆使用轮胎安全性和经济效益。
三、交付及验收
1、机房所需轮胎采购,应由乙方填制轮胎销售清单,经甲方授权人验收人签字确认后结算。
2、由乙方按双方确定地点时间免费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四、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发票,一个星期内以支票或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付发票金额贷款。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双方企业形象,严守商业机密,不泄露有商业经营信息,乙方出现违反协议的行为或由此产生损害另一方利益,任何方有权终止协议。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报对方,及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行,允许延期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担责任。
3、如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阀门购销合同
买(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卖(供)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闸阀、球阀、螺纹阀、止回阀、疏水阀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闸阀、球阀、螺纹阀、止回阀、疏水阀买卖合同:
二、供货范围与技术要求:
第一条、阀门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供货范围?阀门的质量保证资料四套(包括乙方的资质证明材料),合格证一套阀门安装所需的必备附属材料阀门本体
第三条、阀门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阀门使用在石油管道,要求材质及阀体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阀体上必须有铭牌和技术参数及规格型号
三、检验及验收标准?阀门出厂前必须经过符合技术规范的试压、打压、压力及密闭试验,并且提供检验数据阀体表面必须光洁无磕痕,表面颜色一致,表面油漆不能有色斑和脱落。装箱单与箱内一致,保证开箱后,阀门压力密闭试验合格?阀门卸车后要进行逐个现场打压、试压,打压和试压的方式、标准、压力大小、稳压观测的时间、及执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由甲方和建设单位确定。打压合格后方可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四、包装要求:保证阀门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没有破损五:阀门的收货单位、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收货单位:_________运输方式:乙方自行确定,但必须保证阀门质量送达到货地点,乙方负责装、运、卸,全部费用都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
六、阀门的交货期限:按第一条表格中各类阀门填写的到货时间为准。
七、阀门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订金10%。
2、阀门运至现场按第四条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合同款支付款项,向乙方付款;付款时乙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3、安装完毕,试压、调试合格后,甲方按合同款支付货款,向乙方付款;付款时乙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4、余款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满质保期时,如未出现维修损失,一次支付清。
八、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供方保证材料与服务与本合同的要求相符合。?影响到阀门和材料的所有制造、加工、试验和检查操作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供货范围内所有阀门质量均实行三包,整机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保期内阀门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24小时内及时派专业人员赶到现场予以解决。需要时乙方应对提供的阀门,派遣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乙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所供装?Z的完整的阀门说明书一式四份。
九、对阀门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及索赔
1、甲方在验收中,若发现阀门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在调换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在合同该类阀门到货时间内调换的,按不能按时交货条款赔偿。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当日负责处理或给出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甲方如未按合同付款期按时付款,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金额10%的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在天_________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篇3:蓄电池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彩钢扣板广告材料
第二条 数量:实收方数178平方米(单价:65元/平方米)
第三条 货款总费用:壹万壹仟伍佰柒拾元正(¥11570.00)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30%,乙方运货到甲方指定场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70%。
第五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第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 (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采购货物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
乙方(中标人):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甲方委托商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5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及合同价格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
2.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3、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货物交货付款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4.2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时间)支付。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
8、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
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
10.1.2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 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1.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 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篇5:挤塑板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陕西省路易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挤塑板采购事宜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路易山庄9#、10#楼室外回填
二、 产品要求及价格:
三、总价款(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25500)
四、技术、质量标准与质量保证产品及物理特性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GB/T10801.2—20xx)。
五、 供货时间及运输: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当日乙方送货至甲方施工现场,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将货送至甲方路易山庄施工现场,甲乙双方现场清点数量并签字确认。
七、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全款。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到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附则
1、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甲、乙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
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后即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百货、文化用品商商购销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的,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罴郏合搅硇薪崴恪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样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对笨重商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篇7:日用品购销合同书_日用品购销合同范本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
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
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
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
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
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
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
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
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
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
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
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
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
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
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
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
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
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
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
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
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篇8:手机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
乙方(购买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手机美容保护贴系统”设备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购销方式:
一、甲方提供生?a用具、器材、?a品及技术服务予乙方,乙方购买甲方的设备后,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允许下,严禁回销往_____、澳门及国内市场。
二、首次订购?a品?(?另见附表:包膜材料及工具表?)
加盟费?槿嗣癖?30,000元,由双方确认共同签订合约当日,乙方先付50%(即人民币15,000.00元整)作付运订金,有关包膜材料及工具甲方须於十五个工作天内交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系统运作正常后,乙方需即时清付总额?N数(人民币15,000元整),收款后甲方发回电子收据。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授予经营权──甲方只允许乙方进行单店经营(如需授权专利连锁加盟,於后页备?]附加条款共商签订),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加干涉及参与。
2.?培训──由乙方交付订金日起,甲方给与乙方人员培训?槠?14个工作天(包括组装器材、使用、一般维修、软件使用、技术培训等),住宿及膳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甲方支持,甲方将视情况代?榘才?(以合同最终确定)。培训内容见附表(手机美容及招客技术培训课程)。
3.?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
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至有效合同期内,硬件部份由生?a厂商提供特约维修(打印机除外)?,软件部份包括手机外形及图库更新,於缴付费用后当月更新,乙方提出维护(更换)申请,并将需要维修(更换)的设备或零件寄经甲方,甲方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寄出维护(更换)之设备予乙方,硬件维修期?橐荒?(非人?樗鸹?)超出日可代?橄虺Х奖?价维修。
4.?作业工具和耗材
乙方可自行添置作业工具和耗材,唯手机的保护膜必须向甲方购买,否则因不当使用耗材而引致打印机损坏,甲方恕不负责维修。
5.?保密协议
?槲?护甲乙双方及加盟商户之利益,乙方及其人员除了正常从事商业经营之需要外,不可将甲方任何部份内容透露给他人、其它公司或团体,乙方须承认这个经营系统的任何部份的机密性属於甲方的专利。
6.?付运方式
甲方会在付运前,乙方在场的情况下检查所有器材工具齐备无误,才交予乙方,乙方须自行负责所有工具器材的搬运和安全,及器材的组装。
7.?额外技术支援
因涉及支援内容可能很广泛,须另议。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此合同?槲葱薅┏醺澹?日后以完全修订版省?
甲方:、(公司盖印)
乙方:(公司盖印)
公司代表:(签署)
公司代表:(签署)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篇9:单位办公用品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定点向乙方购买文具办公用品、办公耗材、
清洁用品等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定点向乙方采购其所需之文具、清洁劳保、耗材等办公用品,乙方必须提供一流的商业服务,包括质量保证、价格合理、送货上门等。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文具、清洁劳保、耗材等办公用品质量必须与甲方所提供订单的要求相符合。如有质量问题,一月内包退包换。
3、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文具、清洁劳保、耗材等办公用品,保证同样规格物品的价格不高于市面行情价。当有货品需提价时,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送货。
4、甲方按需求以传真、邮件方式向乙方下订单采购,乙方按单给予甲方送货,如甲方有紧急物品需乙方送货,无论购物数量多少,乙方应配合甲方需求将货品送到甲方。
5、每月25日前乙方根据甲方人员签收的供货单进行汇总后与甲方核对帐目,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供货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供货发票后当月内向乙方付款。
6、乙方所提供发票必须保证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发票,如提供的是假发票,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有权要求乙方以发票金额双倍作为违约金,并保留向相关部门举报的权利。
7、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8、如甲方对乙方商品价格、质量、服务方面提出异议,又得不到乙方妥善解决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于法律。
10、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月结。
11、供货款以支票或转帐形式汇至如下账号,发票盖章及转帐账户必须与以下信息一致。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12、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0:塑胶地板购销合同模版包括些什么
甲方:巢湖市云风木地板经营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如下:
第一条:产品规格型号 甲方供给乙方产品为强化复合地板,规格:,每箱片平,工程总面积约平(不含损耗),损耗 平,共计约 平。
第二条:产品价格 本强化复合木地板价格 元/平,此价格包括(包含运费、地板、地垫、平口压条、踢脚线),不包含(安装、上楼费用、其它辅料费用)。
第三条:产品标准 甲方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总金额50%预付定金( 元);货到工地,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余款总金额50%( 元)。
第五条:产品交付
1、交付地点:
第六条:产品运输
1、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输到交付地点。
2、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产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预付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货到现场。
(二)、乙方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货款或影响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
1、 乙方变更所需产品的品种、质量、颜色、数量、规格、包装、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约定供货。
2、 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 对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篇11:药材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数量、质量标准、金额、交货日期
二、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需方企业标准验收,验收不合格由供方负责加工处理费用或货退供方。货物保质期为三个月。
三、 包装要求:统一规格的编织袋包装,打净重40公斤/包的标准包(毛重不得少于40.15公斤)。
四、 交货地点、方式:需方到供方仓库( )提货。
五、 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厂家且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后付清全部款项。
六、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用汽车运输,运费由需方负责;供方负责装车其间所有费用。
七、 其它约定事项:供方在为需方供货期间不得向其它方供应相同品种的货。
八、 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约必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及赔偿另一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 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本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处理。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供方:需方:
年月日:
篇12:钢筋购销合同
需方:(以下称甲方)地址:供方:(以下称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钢材品种、规格、材质第二条合同金额
(一)合同总价暂定:(大写)元,¥元;
(二)付款时间与方式: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并作为付款的前提条件。
(三)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
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同意不追究甲方逾期付款责任,并自愿与甲方共同向业主进行资金催讨。
第三条钢材数量按第条规则计算
1.现场设置地磅,按实测吨位计算。
2.圆钢以过磅数量为准;螺纹钢现场点数,计算延长米数,按每米理论重量计算吨位。
若现场抽验的每米实际重量误差小于理论重量的97%时,按每米实际重量计算(如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第四条交货规定
(一)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通知要求时间按时交货。
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停工待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送货至工地,甲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到工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卸车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交货时提交送货单,本批次的材质检验单及相应钢材,乙方钢材送到现场后,甲方当场办理验收手续。
第五条验收方法现场由监理和甲方按规范标准见证取样、送检。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每月提交一次钢材用量计划,提前叁天向乙方提供所采购的详细数量、规格型号清单及到货日期。
在收到乙方准确到货时间通知后组织验收、收货。
(二)甲方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三)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
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按第六条中第(四)款执行。
(四)乙方延迟供货,每天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乙方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的,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也可主张损失赔偿,乙方延迟或拒绝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违约、赔偿(罚款)损失、班组停(窝)工赔偿损失、租赁设备租杂费损失、管理成本增加带来的损失、更换供应商的损失、物价上涨损失等。
(五)乙方延迟供货超过三日或两次以上未能按时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第六条中第(四)款赔偿甲方损失。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
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擅自延期交货,或停止供货时,按第六条第(四)、(五)款执行。
第八条为了便于甲方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乙方必须于每月28日前将供货、收款、欠款等情况以传真形式送至甲方,并进行电话确认,甲方传真号为。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于五日内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相关许可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收款单位:乙方收款银行名称:乙方收款银行帐号:乙方指定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提供的收款单位为本合同中乙方全称。
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
此表必须填写。
一律要求支票支付,杜绝现金交易行为。
特别说明:甲方项目部工程技术专用章仅限所涉及工程技术资料专用,仅对本合同相关事项及其他工程技术资料有效,除此之外的其它事宜处理均属越权,甲方不予认可,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公司地址:传真:年月日
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公司地址:传真:年月日
篇13:日用百货商商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
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
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
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
如一方确因发生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
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
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
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
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
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
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
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
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
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
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
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
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
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
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
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
“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
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
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
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
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
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
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
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
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篇14: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
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
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
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
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
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
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
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
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
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
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
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
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
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
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
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
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
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
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
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
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协议)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至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
出卖人(甲方)(签章):买受人(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篇15:服装面料购销协议
甲方:乙方:
一、由于乙方资金确实紧张,致使_______同项下的资金不能落实。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同意借给部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二、上述借款用于:
(1)、订购服装面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一、由于乙方资金确实紧张,致使合同项下的资金不能落实。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同意借给部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元。
二、上述借款用于:
(1)、订购服装面料:
(2)、订购原材料:
(3)、订购辅料:
(4)、其他如:
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开户行:
收款单位帐号:
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乙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如出现违约,乙方将保证返还上述借款。并同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责任。
2、及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千分之支付。不足1月按1个月支付。
3、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4、对于上述借款以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从双方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5、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
6、本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天内归还给甲方。
7、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甲方可以随时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应承担甲方追讨该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
附件:合同、乙方借款申请书、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件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16:液化气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购销数量: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开一套装置每月为需方供应液化气_____吨,供方开二套装置每月为需方供应液化气_____吨。
二、结算价格:随市场浮动,由供方调整。需方达到合同所规定优惠条件后享有相应优惠,详见合同附件1.
三、结算方式:采用_______存入供方帐户,款到开票装车。
四、交货地点:供方装车畅?五、保证金:为确保需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据购销数量收取需方_______元保证金(不得低于一车货款价值)。
六、供货方式:依据合同量需方单位汽车均衡自提。
七、计量方式: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计量误差为千分之三点五);计量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过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GB11174—1997
九、其它约定事项:
1、详见合同附件1和液化气信誉考核内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检修,购销数量双方协商;因计划停工检修,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暂停送接货。
3、需方对质量、计量有异议,应在供方装车场内提出,对离开供方装车场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发现需方不正当经营一次,由供方按吨从保证金中扣罚相应金额(以20元/吨为准);累计发现两次扣罚当月全部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解除购销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负。
2、供方原因未完成当月合同量的80%,视为违约;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当月80%的合同量,视为违约,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项:当遇有国家行政部门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本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供方: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 需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 ? ? ? ? ? ? ? ? ?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附件
1:(需方名称)考核制度
1、合同户根据合同均衡提量,以3天为考核期限,考核分为-5分/次。连续不能按合同均衡履行量,考核分为是上次的倍数。
2、配送液化气未能达指定地点,考核分为-10分/次,并且降低10%的合同量,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液化气有两次配送未能达指定地点,则取消合同。
3、合同户有倒票现象,考核分为-5分/次。
4、合同户是否有辱骂销售部员工现象,考核分为-10分/次。
5、正常情况下合同户在提货通知单有效期内没有按期提货,考核分为-3分/次。
6、正常情况下合同户开出装车通知单没有装车,考核分为-2分/次。
7、合同户没有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有效量,考核分为-5分/月,如果本月未能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有效量,下个月的合同量将按上月实际购买量执行。
8、外地合同户未能使用汇票、电汇等方式购买液化气,考核分为-5分/次。
9、合同户能否帮助我公司解决实际困难如降库等,考核分为0.2分/吨*次。
10、合同户能否自主开发远途市场,扩大我公司液化气市场长期占有率,考核分为+3分/月。
11、在液化气市场疲软期间合同户主动开票(前2名),根据开票的数量考核分为0.2分/吨*次。
液化气合同每6个月签定一回,每月销售部定期考核,基准分为100分,每月客户积分达到110分时,客户下个月享有20%合同量的优惠价格,每吨优惠20元,如果客户出现两次考核分低于60分,下一次就不在签订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 ? ? ? ? ? ? ? ?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7:农副产品面粉购销合同书
甲方(销方):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购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甲方应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内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向甲方交售标准面粉吨。
2、乙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甲方交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在15日内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二、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面粉品种:25kg标准粉,10kg精粉
2、等级: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小麦特二粉质量标准。
3、质量标准:水分%≤14.5,灰分≤0.75%,面筋质%(以湿重计)≥29。
4、面粉包装:面粉外包装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包装物由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5、甲方提供产品不合格标准的,乙方有权拒收,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1、交货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乙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
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四、验收地点
甲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乙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五、验收办法
1、验收期限
乙方必须在接到货运单后,24小时内验货,延期验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验收手续
乙方验货后应当日将接收单据传真发给甲方。
3、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六、货款结算办法
甲方交售的面粉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2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甲方支付货款。
七、甲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乙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乙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乙方不再需要的,由甲方自行处理。
2、甲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乙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3、甲方在交售面粉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同时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4、甲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其实际损失。甲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乙方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甲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乙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甲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应根据合同要求按期支付货款,乙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甲方、乙方供销如有变动、应提前15日向对方提出申请,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遵守合同,应全额赔偿对方损失。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8:液化气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一、购销数量: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气约_________吨,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每次确定供需数量为准。
二、结算价格: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需求,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供方给予需方按当时供方挂牌价下浮_________元/吨。配送运输费用_________元/吨。
三、结算方式:
采用银行汇票、汇兑存入供方帐户,款到开票装车。供方均衡送货,需方批量划款(包括货款和运输费用),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吨。
四、配送地点:
需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五、保证金:
为确保需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_________元保证金(不得低于一车货款价值)。
六、供货方式:
需方依据商定量,向供方提出书面认购单,供方根据与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货到后需方应于2小时内接卸完毕,并即时签署回执单。
七、计量方式:
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计量误差为千分之三点五);计量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过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_________。
九、其它约定事项: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检修,购销数量双方协商;因计划停工检修,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暂停送接货;需方对质量、计量有异议,应于接卸前当场提出并即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十、违约责任:
需方在认购后拒而不接货视为违约,由供方按吨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优惠的金额(以_________元/吨为准);供方能承受的价位拒而不供货视为违约,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项:
当遇有国家行政部门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本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供方(盖章):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化妆品包装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销售甲方提供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区域、期限乙方同意在销售甲方提供的日化用品等产品,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产品销售乙方须依法开展销售活动;销售产品的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有义务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调整销售。
三、保证金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万元。
四、货款及结算乙方向甲方订货须向甲方预付货款的作为定金,余额按月结算,每月末的最后三日为货款结算日。
五、验收:乙方在收到货物时须及时清点验收,确定产品品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验收时若发现数量、规格、包装不符,必须在两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可以传真方式),否则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六、违约责任乙方逾期移交货款或甲方逾期支付佣金的,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七、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代理或销售与代销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八、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协议订立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本协议在订立;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20:轮胎购销合同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已方)
本着公平、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甲方确认乙方为甲方车辆所需轮胎定点采购供应商,现经双方商定,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价格和质量
一、本合同购销产品为适合甲方需求的车辆轮胎。品牌为轮胎,具体供货规格型号、价格详见轮胎价格表。
二、轮胎价格表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轮胎价格包含增值税费、运费等。
三、乙方确保销售给甲方的轮胎均符合国家3C强制安全认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第二条 信用承诺
一、乙方按照服务承诺,做好相应的售后服务工作(附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乙方有义务免费对甲方车辆轮胎的正确使用方式进行指导、培训,提高甲方车辆轮胎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 交付方式及验收
一、甲方所需轮胎采购,应由乙方填制轮胎销货清单,经甲方授权人验收人签字确认后结算。
二、乙方销售轮胎的交付方式为:
1、由乙方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时间负责免费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甲方车辆直接到乙方营业工作场所,由乙方作业人员现场对所需更换轮胎免费安装更换。
四、甲方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对乙方交付的轮胎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项目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解决,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赔偿。
第四条 费用结算支付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发票全额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额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因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致使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不能按甲方需求按时交货,造成甲方客运车辆不能正常营运的,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因错发、错装轮胎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五、因乙方轮胎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六条 其他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双方企业形象,严守商业机密,不泄露有关商业经营信息,一方出现违反协议的行为或由此而产生损害另一方利益,任何一方有权终止该协议继续履行。
二、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四、本合同生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两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