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根据蒙牛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制度。
一、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薪酬体系的宗旨,员工只有在认为薪酬系统公平的前提下,才可能产生认同感和高满意度,薪酬的激励作用才可充分体现。
2、竞争:公司想要获得具有真正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必须要有一套具有吸引力并在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系统。
3、激励:应通过薪酬体系来激励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的积极性。
4、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过高过低都会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二、管理机构
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裁
副主任:执行总裁
成员:副总裁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事业部总经理运营总监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
本方案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三、制定依据
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后附《蒙牛资源集团公司岗位评估办法》)
四、岗位层级划分
1、集团公司的所有岗位分为两类,一类为技术类;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最新精编)(4个ppt12个doc)一类为除技术类的管理及其它所有岗位,其中技术岗位分为五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教授级;二层级(B):高级;三层级(C):中级;四层级(D):助理级;五层级(E):员级);管理及其它所有岗位分为七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裁级;二层级(B):总监级;三层级(C):部门经理级;四层级(D):部门副经理级层;五层级(E):部门主管级;六层级(F):专员级;七层级(G):员级);
2、每类岗位层级分别为六个级差(A1、A2、……A6)。(具体见岗位各层级基本薪酬评估系数表1-2)
3、按照《蒙牛资源集团公司岗位价值评估办法》,结合岗位说明书,采取自评、上级测评、薪酬管理委员会三方汇评的办法,确定各岗位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分数)排列放入岗位层级表中。
4、本方案中技术类岗位人员指现从事各类技术工作人员且具有技术类资格、职称证书。(教授级、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或者从业资格证书)
五、薪酬组成
1、薪酬组成:岗位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职务消费+各类补贴。
2、岗位基本工资、职务消费、各类补贴按月发放,岗位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参见《绩效考核手册》),非生产、营销人员的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兑现,生产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兑现,副经理以上人员(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按季考核、年底发放。
3、对于新增设岗位,由薪酬委员会根据岗位价值评估确定薪酬层级及薪酬标准。
六、岗位基本工资
1、确定薪酬层级系数。根据岗位价值的分数计算出所有层级的相对系数。
2、确定薪酬基本单元值。根据薪酬层级系数及集团公司上年度薪酬水平、外部薪酬竞争性和内部薪酬的激励性确定层级薪酬基本单元值(K),各个层级的K值不同,分别为有五层、七层A、B、C、D、E、F、G,各个层级的K值,为K1、K2……K6.
3、岗位基本工资的确定。薪酬层级系数×薪酬基本单元值=本岗位薪酬标准(具体系数K值见附表)
七、岗位绩效工资
1、依据公司上年度经济效益来确定每一层级的绩效工资。(后附表)
2、每一层级的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分为杰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级别。具体内容详见《绩效考核手册》。
八、职务消费
副经理(中级技术)以上人员都可享受职务消费。
职务消费包括: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其它费用。
依据各岗位的性质及业务范围来确定各岗位职务消费。
九、补贴及福利
1、司龄补贴从员工进入本企业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可得司龄工资20元/月。
2、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累计20xx年后不再增加。
3、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集团公司特设立特殊人才津贴。
4、特殊人才津贴分为三档,一档为1000元/月以下,二档为1000-4000元/月,三档为4000元/月以上。津贴每月据实发放。
5、员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贴必须要经集团公司执行者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
6、工作地点与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员工享受月伙食补贴150元;各分子公司的伙食补贴可参照集团公司标准由各分子公司自行决定后,报集团公司执行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
7、女工卫生费为20元/月。
8、需值班的特殊部门按实际考勤(每天1人并规定值班时间)计算,值班工资标准按本人月基本工资计算。计算公式:日值班工资=日基本工资/8小时*日值班时间
9、年终效益奖金由执行总裁办公会确定。
10、年度累计请假1个月的员工,不享受效益奖金。
十、试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伸至六个月。
2、试用期员工的薪酬为该岗位岗位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3、新入职大学生试用期待遇,双学位900元/月;大学本科800元/月;大学专科760元/月。
十一、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详细情况参见《集团公司绩效考核手册》。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3、员工在相连的两次绩效考核之间的月份发生岗位变动,如在新岗位上工作时间超过两个月,则以新岗位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考核期的考核结果,否则,以原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考核期考核结果。在考核期结束时依据考核结果补发绩效工资余额。
4、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调整后的薪酬级别,从调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计算。
十二、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30天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次月10日。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本人月基本工资(不含绩效工资)的80%支付。
B、探亲假: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C、婚假: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D、护理假:(配偶分娩)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E、丧假: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F、公假:(参加各类考试)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G、哺乳假:享受社保部门支付的生育金,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H、工伤假:按劳动鉴定委员会结果执行,公司不再另外支付工资。
I、普通病假:经营管理月累计请病假二天内不减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J、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医疗期间(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若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权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原则上可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企业产品价格策略综述(最新精编)(13个doc25个ppt):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c)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按以下标准执行:
(d)医疗期在三个月以下时,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发放;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十二个月以上二十四个月以下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
K、事假:月累计超出二天以上按日减发岗位基本工资。针对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经执行总裁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对待。
十三、员工有下列情形由员工本人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一)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二)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十四、薪酬保密
1、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及股份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2、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3、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专员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
4、各事业部、分子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保密工作按以上办法执行,生产、销售人员除外。
5、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十五、本方案自发下之日起执行。
十六、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信息化管理办法
一、应急处置工作意义
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证国家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要意义。要对邪教组织及其它境外敌对势力利用网络信息进行煽动和破坏活动以及进行有组织的网上大规模“黑客”与病毒攻击保持高度警惕,消除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继续深入开展互联网有害信息的清理整治,组织实施本校园网有害信息的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校园网络信息安全。
二、应急处置工作的目标
在最短时限内,及时、果断处理在本区范围内传播的校园网有害信息,遏制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中扩散,最大限度减轻社会危害,并搜集掌握犯罪线索,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信息安全和政治稳定。
三、校园网应急处置工作包含的主要内容
(一)有害信息内容:
1、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3、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4、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恶意攻击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严重扰乱社会政治、经济秩序;
6、宣传邪教、色情、暴力、凶杀,教唆犯罪;
7、歪曲报道我区重大政治、经济、文化事件;
8、其他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信息。
(二)严重违法犯罪活动:
1、利用互联网、校园网大规模进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活动。
2、利用互联网、校园网组党结社,进行反动勾联、邪教活动。
3、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大规模破坏社会稳定,扰乱金融秩序的活动。
4、利用互联网、校园网大规模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非法入侵,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重大损失的活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五、职责与任务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校园网进行信息监控和巡查,删除、过滤有害信息,采取技术措施封堵有害信息的传播途径,控制有害信息在校园网扩散,及时上报学生动态。
(二)主动与有关部门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衔接工作,做到权责明确,应急处置渠道畅通。要根据师生使用公共网络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有害信息通过公共网络在校内扩散。
六、应急处置基本程序及处置方法
1、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案情报告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删除、过滤等技术手段及时处置有害信息的传播扩散。必要时,可按公安等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要求关闭相关网站和栏目并保存相关技术数据和资料。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侦察案件线索、查找信息源头工作。
2、在开通校园网时间内,由网管人员实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和有害信息,应在1小时内报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七、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和纪律
1、接到案情报告或通知后,应立即行动,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2、在处置工作中,参加处置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
3、严格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情况。
4、严格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以及清查处理后,网站上仍有相关有害信息出现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2:办公室耗材管理办法
学术报告厅是学校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场所。为加强报告厅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该厅主要用来举办学术交流活动、有校内外专家或校领导参加的会议、报告,或者经校领导批准的全校性活动等,部门的各种会议及各类学生活动原则上不使用学术报告厅。
2.图文信息中心的教育技术中心具体负责报告厅音响、灯光设备的使用管理、技术维护等支持。
3.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报告厅卫生清洁工作及其财产安全管理等。
4.凡申请借用报告厅的单位,应提前3天在图文信息中心网站下载使用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送交教育技术中心。
5. 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审批意见,结合报告厅使用情况进行安排,按照申请顺序进行安排,如若与学校临时安排的重大活动冲突,则服从统筹安排。
6各部门若在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期前一天通知图文信息中心。
7. 学术报告厅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学术报告厅的部门自行安排会务,明确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如防火、人员引导,秩序维护等。
8.除正常活动需要的会标或横幅外,未经学校办公室﹙新闻办﹚同意,不得在报告厅内随意张贴或悬挂各种海报、横幅、标语、广告等,未经图文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使用双面胶,胶带,图钉,订书针,钉子等对桌面、墙面和地面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
9使用单位要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提示,必须爱护报告厅内公共设施,注意厅内外环境卫生。
10报告厅灯光、音响、投影机、操作台等设备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11学术报告厅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食物及饮料。
12. 活动结束后,使用申请人应协助报告厅管理人员将设备设施归位,与报告厅物业管理员进行交接,要认真检查,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13对不遵守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的单位,图文信息中心有权提出批评并及时报告学校。
14教育技术中心要做好对报告厅使用情况的登记工作,并定期联系相关人员检修设备,检查电源、线路、门、窗、桌椅等,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认真处理,及时汇报。
篇3:费用开支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办法。
第二章 费用开支计划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必须在每月底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审核,经公司办公会议或总经理审批,即为公司当月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单位费用开支指标。
第三条 公司同时授予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对计划内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或变更授权。
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五条 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内审批程序为:
1、费用当事人申请;
2、部门经理审查确认;
3、财务部门审核;
4、授权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凡公司计划外开支,一律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行政费用管理
第七条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报销手续:
1、行政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
2、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可自行购买:
(1)单价在50元以下,或总价在200元以下,行政部长批准;
(2)单价在50元以上,或总价在200元以上,分管副总批准。
购买后,提交发票、实物,经行政部查验入库单及入帐报销。
3、原则上不报销办公用品之装卸费用。
第八条 车辆使用费报销:
1、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驾驶员补贴。
2、行政部在掌握车辆维护、用车、油耗情况基础上,制定当月车辆费用开支计划。
3、油费报销,需由驾驶员在发票背面注明行车起始路程,由行政部根据里程表、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4、路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行政部根据派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5、车辆维修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报销时在发票上列明详细费用清单,由行政部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复核,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6、驾驶员行车补助按加班标准计算,每月在工资中列支发放。
第九条 交通费报销:
1、交通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2、交通补贴在员工工资中发放。
3、员工外勤不能按时返回就餐者可给予误餐补贴。
4、员工外勤每天交通费标准为元,经批准可乘坐出租车并报销。凡公司派车和乘坐出租车,均不报销外勤交通费。
第十条 应酬招待开支报销:
1、根据公司对外接待办法文件中规定的接待标准接待。
2、应酬应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
3、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办理的,事后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应酬一般在定点酒店、宾馆进行。一般在签单卡签字后按月结算,不得擅自在它处或用现金结算。
第五章 内部收费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完善分级管理、核算机制,实行内部收费核算办法。
第十二条 内部收费包括车辆使用、领用办公用品、文印通讯几项费用。费用标准见费用开支标准表中内部发生费用,列入目标计划管理考核和成本效益范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篇4: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易拓软件为汽车后服务市场提供全面的信息化解决方案;产品包括汽车4s店管理系统、汽车维修管理系统、汽车配件管理系统、美容快修管理系统、俱乐部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会员管理系统、可视化管理等,几百个功能模块根据需求自由组装、定制开发。
免费的易拓音画文集管理软件,现收集多方面资料:财税政策法规、汽车维修资料大全、4s管理制度大全、易拓产品介绍、休闲娱乐。欢迎大家下载使用。
售后服务,是现代汽车维修企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4s店管理制度。做好售后服务,不仅关系到本公司产品的质量、完整性,更关系到客户能否得到真正的、完全的满意。为此,制定本制度。
(一)售后服务工作由业务部负责完成。
(二)售后服务工作的内容。
1、整理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档案
客户送车进厂维修养护或来公司咨询、商洽有关汽车技术服务,在办完有关手续或商谈完后,业务部应于二日内将客户有关情况整理制表并建立档案,装入档案袋。客户有关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地址、电话、送修或来访日期,送修车辆的车型、车号、车种、维修养护项目,保养周期、下一次保养期,客户希望得到的服务,在本公司维修、保养记录。
2、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的需求
业务人员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对汽车维修保养及其相关方面的服务的需求,找出“下一次”服务的内容,如通知客户按期保养、通知客户参与本公司联谊活动、告之本公司优惠活动、通知客户按时进厂维修或免费检测等等。
3、与客户进行电话、信函联系,开展跟踪服务
业务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让客户得到以下服务:
(1)询问客户用车情况和对本公司服务有何意见;
(2)询问客户近期有无新的服务需求需我公司效劳;
(3)告之相关的汽车运用知识和注意事项;
(4)介绍本公司近期为客户提供的各种服务、特别是新的服务内容;
(5)介绍本公司近期为客户安排的各类优惠联谊活动,如免费检测周,优惠服务月,汽车运用新知识晚会等,内容、日期、地址要告之清楚;
(6)咨询服务;
(7)走访客户
(三)售后服务工作规定
1、售后服务工作由业务部主管指定专门业务人员——跟踪业务员负责完成。
2、跟踪业务员在客户车辆送修进场手续办完后,或客户到公司访谈咨询业务完后,两日内建立相应的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内容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3、跟踪业务员在建立客户档案的同时,研究客户的潜在需求,设计拟定“下一次”服务的针对性通话内容、通信时间。
4、跟踪业务员在客户接车出厂或业务访谈、咨询后三天至一周内,应主动电话联系客户,作售后第一次跟踪服务,并就客户感兴趣的话题与之交流。电话交谈时、业务员要主动询问曾到我公司保养维修的客户车辆运用情况,并征求客户对本公司服务的意见,以示本公司对客户的真诚关心,与在服务上追求尽善尽美的态度。对客户谈话要点要作记录,特别是对客户的要求,或希望或投诉,一定要记录清楚,并及时予以处理。能当面或当时答复的应尽量答复;不能当面或当时答复的,通话后要尽快加以研究,找出办法;仍不能解决的,要在两日内报告业务主管,请示解决办法。并在得到解决办法的当日告知客户,一定要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5、在“销售”后第一次跟踪服务的一周后的几天以内,业务跟踪员应对客户进行第二次跟踪服务的电话联系。电话内容仍要以客户感兴趣的话题为准,内容避免重复,要有针对性,仍要体现本公司对客户的真诚关心。
6、在公司决定开展客户联谊活动、优惠服务活动、免费服务活动后,业务跟踪员应提前两周把通知先以电话方式告之客户,然后于两日内视情况需要把通知信函向客户寄出。
7、每一次跟踪服务电话,包括客户打入本公司的咨询电话或投诉电话、经办业务员都要做好电话记录,登记入表(附后),并将电话记录存于档案,将电话登记表归档保存。
8、每次发出的跟踪服务信函,包括通知、邀请函、答复函都要登记入表(附后),并归档保存。
(四)指定跟踪业务员不在岗时,由业务主管临时指派本部其他人员暂时代理工作。
(五)业务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售后服务工作;并于每月对本部售后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小结,每年末进行一次总结;小结、总结均以本部工作会形式进行,由业务主管提出小结或总结书面报告;并存档保存。
(六)本制度使用以下四张表格:“客户档案基本资料表”、“跟踪服务电话记录表”、“跟踪服务电话登记表”、“跟踪服务信函登记表”。
篇5:销售管理办法
为加强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管理,保障日常办公运行,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办公设备和用品,是指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书橱、档案柜、脸盆架、衣架、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计算器、笔、墨等文具,纸张、墨盒、硒鼓等耗材及其他办公必需品。 二、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相关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两人以上负责联系、询价、购置和结算;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由财政所按政府采购程序运行。
三、办公用品购置。办公用品原则每季度采购一次,由财政所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确定购置数量,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后统一购置。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购买的,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按以上程序报批后,由财政所购置。
四、办公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各科室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办公用品的保管维护。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应定期清理、检查,避免非正常损坏。确需维修的,由使用人填写《办公
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报修,并予以登记。
五、纸张、碳粉、墨粉等耗材购置。各种办公用纸由财政所按办公用品购置程序购置。打印机、复印机的碳粉、墨粉用完后,应重新灌装再次使用,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联系更换;确不能重新使用的,按上述程序审签后,由财政所联系购置。
六、办公用品保管和领用。财政所指定专人(赵鹏瀚)负责办公用品保管和发放,领用人按需领取,并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七、人事调动和工作调整时,办公室(财政所)负责监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交接和调配。
篇6:公司绩效管理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则绩效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1、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薪酬、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
第二条:绩效管理是指上级为了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员工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绩效考核是指上级对直接下级的工作结果进行定期的评估,是绩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是各级直线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方面支持。
第五条:员工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档案,是公司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性 材料,必须妥善保管。
第六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对象包括公司内所有正式签约的员工;试用期(见习期)人员的考核,不属于本制度范围,由公司招聘与录用制度做出具体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主体是各职位的直接管理者,不采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级管理者拥有员工考核结果调整的权力。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必须强化对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观念,牢固树立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意识,包括:
1、员工的业绩就是管理者的业绩;
2、各级管理者是员工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3、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的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4、在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中,下属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参与性,各级管理者必须随时与下属进行沟通。
第一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其基本程序为:
第二条:制定绩效目标:
1、根据当月(或考核周期)公司各部门的要求和期望,确定当月(或考核周期)工作目标;
2、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包括:
2.1.部门量化指标:针对部门可以量化的关键业绩指标;(此项权重为40%)
2.2.部门非量化指标:针对部门不能量化但对公司和部门业绩形成非常重要的指标;(此项权重为15%)
2.3.追加目标和任务考核:主要是对工作中的追加目标和任务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5%)
2.4.部门管理与改进状况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0%)
2.5.培训管理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0%)
2.6.现场管理的考核。(此项权重为5%)
2.7.其他任务的考核。(此项权重为5%)
2.8.责任事故的考核:实行总分否决制。分重大责任事故、一般责任事故、轻微责任事故。
2.9.假期的考核:按《考勤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各部门的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以上原则设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呈报上级主管领导确认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部门下属员工的绩效考核有各部门独立进行,部门负责人确认并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各部门考核表见附后。
第三条:建立工作期望:
1、为了确保员工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实现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级部门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领导,在填具考核表后,必须与所辖员工就考核表中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沟通;
2、沟通的基本内容包括:
2.1.期望员工达到的业绩标准;
2.2.衡量业绩的方法和手段;
2.3.实现业绩的主要控制点;
2.4.管理者在下属达成业绩过程中应提供的指导和帮助;
2.5.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方式;
2.6.员工个人发展与改进要点与指导等。
3、在沟通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完成工作业绩。
第四条:管理者必须在下属绩效形成过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导,并把下属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良好的表现,如实随时记录在“行为指导记录”中,以便为实施绩效管理积累客观依据。
第五条:各级主管领导在考核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免主观,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第六条:在考核结束后,各级主管领导就突出的问题必须与每一位下属进行考核面谈,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业绩,指出不足,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2、讨论员工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绩效改善点,并将其列入下月(或考核周期)的绩效改进目标;
3、在面谈交流互动过程中,确定下月(或考核周期)的各项工作目标
第七条:考核的结果,采用个人自评,上级主管领导考评,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交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审核。
第八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在对各部门考核结果审核或调整后(如需要),呈报总经理核准,财务部门按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第九条:考核资料必须严格管理,一经考核结束,部长级或以上人员的考核资料由财务部将原始表格归档备查。副部长级及以下人员的考核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将原始表格归档备查。
第十条:任何员工对自己的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一周内向上一级主管投诉,接到投诉的主管领导,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诉者进行再次评估。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公司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应用考核结果。
第二条:月度考核总分100分,划分为四个等级
a级绩效工资:优秀(称职) 考核得分90分以上
b级绩效工资:良好(比较称职) 考核得分75---90分
c级绩效工资:中 (基本称职) 考核得分60—75分
d级绩效工资:差 (不称职) 考核得分60分以下
注:月薪=平均工资+岗位工资+商保费+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按以上等级享受绩效工资,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的等级绩效工资在部门考核得分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并享受等级绩效工资。责任事故重点考核当事责任者。
第三条:不良事故。当月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一起,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时,否决总分40分;当月发生一起一般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 5000---10000元的,否决总分20分;当月发生一起轻微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的,否决总分10分。
第四条:考核结果与员工利益的相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月度绩效工资的确认;
2、年度奖金的分配;
3、晋职资格的确认;
4、培训资格的确认;
5、其他资格的确认。
第五条:月度考核成绩的关系为:
1、月度考核不称职的员工,免当月绩效工资;
2、连续三次考核不称职者,警告处理;
3、累积四次考核不称职者,降一级处理;
4、累积五次考核不称职者,劝退并降二级处理;
5、其他考核等级的享受标准,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条:年度奖金的关系为:
1、 年内考核三次不称职者,为当年度考核不称职,免年度奖;
2、 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辞退;
3、 其他考核等级的享受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条:晋职资格的关系为:
1、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免晋职;
2、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以上(含基本称职)者,有晋职资格;
3、累积五次月度考核成绩为优秀者,可晋职;
第八条:培训资格的确认:
1、凡涉及需要提高员工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的培训,由各级主管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经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2、凡涉及员工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由部长根据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结果以及员工职业发展报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编制单独的职业培训计划。
3、部长及部长以上人员的脱产培训条件,见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凡涉及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绩效考核的,按正常考核后再对照规定予以结算。凡出现涉及公司管理规定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时,均实行单项否决,取消绩效工资并予以辞退。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事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由总经理核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篇7:《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
库区内的桥梁码头、洲滩利用、管线穿堤、临河建筑等可能对库区供水安全、防洪安全、航运安全和水生态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在列入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前,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库区管理委员会,库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讨论研究并提出明确意见。
库区内的水上旅游、游船准入、水上运动、趸船停泊等可能对库区供水安全、防洪安全、航运安全和水生态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许可事项,受理行政许可的单位,应当在许可决定作出前,及时报告库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由库区管理委员会另行制定。
篇8:办公室耗材管理办法
一、 班组隐患评估活动,就是以行政班组为单位开展。
二、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由班组长或安全员牵头进行,一般每旬开展一次。
三、开展安全评估活动时,可组织全班人员参加。发动职工对本班组范围内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进行查找、评估、整改,使事故隐患能早期发现,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班组长接到
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跟班付队长、值班干部和调度室报告。事故报告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 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 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篇9: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自6月启动以来,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撰写体会、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近期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和作风问题的决定》、《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深入查摆、认真梳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四风存在的主要问题
1、形式主义表现突出。业务工作方面深入不够,习惯于对上级布置的任务当中转站、当二传手,满足于开会发文了事,说过就算干过了,对基层真实情况不了解,只重表面文章,不求解决实际问题,缺乏逢山开路、过河架桥的勇气和意志,缺乏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的狠劲。再如开大型会议、活动不为议事,而为轰动效应,只注重活动的形式,不追求活动的真正效果,对工作中的问题避重就轻,出现事故多强调客观原因不讲自身问题等。
2、官僚主义思想严重。个人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缺乏大局观念,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工作中沟通协调少,协作共事难,遇事不敢担当,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精神有些倦怠,拼劲、闯劲不够,干工作推推动动、不推不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民主意识淡化,家长作风、长官意志抬头,下属、同事的意见听不进去, 官越做越大,脾气越来越坏,生活要求越来越高,发言稿很少自己写,文件也不仔细看,不思进取、安享太平。
3、享乐主义有所抬头。各种公务往来用公款请客吃饭,客人少主人多。利用各种理由出游,到旅游胜地开会、考察、参观。有时用公款用公款送礼。工作事业心不强,责任心不足,存在艰苦的岗位最好不要去,艰巨的工作最好别人干的思想。受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影响较大,工作不讲奉献、讲回报,处事不讲原则、讲人情,生活不讲节俭、讲排场,热衷于小圈子、结交小朋友,吃吃喝喝、迎迎送送,贪图享乐。
4、奢靡之风时有存在。有讲排场,比阔气的想法,乐于接受高规格接待,觉得这样才有面子,像领导。不追求健康的生活情趣,不爱学习爱比穿戴、比汽车、比住房,各种欲望似乎永远无法满足。开展工作不讲究节俭办事,讲究铺张浪费,有时甚至假借工作之名,搞迎来送往,超规格接待等等。
二、分析其存在的主要原因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这是政治理论不成熟的具体表现。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不具备用邓小平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来自于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这些年来,口头上也讲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但实际上存在着重前者轻后者,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己要求放松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缺乏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3、宗旨观念不够强化。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决反对四风,自觉改正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学政治理论、学业务知识、学工作方法,把学习作为提升素养和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强自身理论修养,提高对党的党章、党规、党纪、党性认识,从思想上改变自己,从行动上改变自己,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做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
2、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坚持把群众工作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用群众工作统揽工作。充分发挥工作联系人民群众重要渠道的作用,把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全部工作中,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说话办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思路上向惠民富民汇集,工作上向为民利民凝聚,作风上向亲民爱民转变,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打开工作局面。
3、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对文山会海、办事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以及超规格接待、人情消费等具体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曾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想细想全,变被动为主动,做到有的放矢在全面改变自身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还要时刻记住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真正做到群众问题无小事,群众利益最大事,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党的关怀,真心实意的做人们的好公仆。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求智于民、问计于民、取德于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群众疾苦,用情、用心、用力去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篇10: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为维护办公区域正常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运营事业部全体员工。
2、办公区域是公司员工日常办公及对外接待的重要场所,全体员工都应自觉维护办公区域的办公秩序和环境卫生,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管理内容
(一)行为准则
1、爱护公共设施、物品,不乱写、乱画、乱磕、乱碰,确保办公台面、墙壁、壁橱、门窗等设施不受污损。
2、员工应爱护办公设施设备,不得人为损坏办公物品,如人为损坏办公设施设备的,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3、上班时间,员工穿着要大方得体,注重仪态举止,禁止穿超短裙、短裤、背心、拖鞋上班;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办公区域内有不文明的言行。
4、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得从事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台面清爽、干净;开关抽屉动作要轻,不
随意挪用他人物品、翻看他人文件资料。
6、除早点外,不鼓励公司员工在办公区域内进餐。
7、中午休息时间不准在会议室、洽谈室及访谈室沙发上睡觉。
8、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9、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乱丢烟头、纸屑等废物。
10、员工离开办公区域时座椅须摆正,关好抽屉;禁止在办公区域存放大额钱钞和贵重物品,否则如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二)接人待物
1、公共办公区不接待客人,各部门接待客人应安排在洽谈室或会议室。
2、前台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精神饱满、坐姿端正,接待客人要礼貌、周全;客人来访应及时通报相关人员;对推销人员应礼貌拒绝,严禁其进入办公区域。
3、接听电话要用语礼貌标准、简短扼要,严禁闲谈或长时间拨打接听私人电话。
(三)节能节电
1、员工要节约用电,办公区域灯光根据室外自然光线强度开启。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根据使用区域开启部分照明灯,严禁个别人加班开启全部灯光或无人灯光长明。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员工,应检查是否关闭所有照明灯。
2、空调运行期间,应尽量减少开启窗户,以保持良好的制冷效果。非办公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启部分空调,严禁无人或个别人办公时开启全部空调。
三、管理和监督
1、公司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和监督。
2、各部门总监负责对所属办公区域进行有效监控。
北京万兴众信科技有限公司
二Oxx年十月
篇11:州地税系统 “六好 ”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_事迹材料_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完成我州各项地方税收工作任务,实现“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管理机制好、执法质量好、社会形象好、党风廉政建设好”的“六好”创建目标,全面推进地税“二次创业”进程,努力创建一个“健康、和谐、发展、平安”的地税。根据《xx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xx省地方税务系统“六好”创建活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地税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省局党组提出的“二次创业”为主线,坚持“六个”统筹,狠抓“六好”创建,将各项地方税收工作全面纳入“六好”创建考核体系, 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促进地税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本《办法》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提~部队伍素质,促进地税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通过实事求是、简单实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促使各级地税部门及时发现和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健全激励、管理和淘汰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各级地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总揽和驾驭地方税收工作的能力,提高依法治税、科学管理和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提高民主决策和贯彻落实的能力,提高发展地税事业的能力。
第四条 本《办法》以省局“六好”创建考核内容为重点,以州局制定的各个单项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为支撑,以各个单项考核结果作为“六好”创建考核的重要基础,制定和完善了尚未涉及的重要考核领域,确保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实现我州地税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在“六好”考核体系中,州局制定的科室对口考核办法、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管理责任制工作考评办法,是落实本办法的配套措施和办法,考核结果同时纳入“六好”创建考核内容,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狠抓落实。
第五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县地方税务局,州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第二章 创建活动目标
第六条 实现“领导班子好”。以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拒腐防变能力为重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领导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州县党组班子议事规则,有效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切实改进领导班子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抢抓机遇、乘势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把各级地税部门建设成为学习型团队、服务型队伍、创新型班子、实干型集体。
第七条 实现“队伍素质好”。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从严治队,切实加强地税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多渠道、多层次、多类别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吸纳各类优秀人才,建立干部队伍素质规划,全面提高地税人员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积极营造“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 ,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不干事的人被淘汰,干坏事的人被除名”的良好用人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地税事业“二次创业”培育高素质队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篇12:编辑部管理办法
由于绩效考核办法运行一段时间及中心三基座谈会提出得问题,需对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补充以下规定,具体如下:
1、为方便员工安排自己的休假,由员工决定可折假或不折假,须在休假前在中心备案,如折假按中心制度执行,如不折假由各站统一安排上班,常规轮休不在此列。
2、对非壬辰产假类,上班超过半年后,才能休全年的超时假,否则只能请一半的超时假;休小产假须在返岗时向统计复核除证明外的医院就诊手续或复印件,统计员复核签字后,办理销假,否则按事假核算。
3、班组需制定班组内部考核制度。
4、高级技师或技师在聘期内享受其相关待遇。
5、中心劳动纪律检查。所有违反劳动纪律有关的内容均执行与公司统一标准的处罚,处罚考核由中心(各站总奖金中直接扣除)考核到个人及相关责任人。 中心领导、值班干部负责劳动纪律自查、抽查。发现各站、专业组当月职工违纪的情况,与站长、当天值班干部及班长月度奖金挂钩。管理技术层,当月违纪超过2人次(公司检查和中心检查合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计扣减额的20%分别扣减中心党政主要领导奖金;环境站、计量站当月违纪超过2人次(公司检查和中心检查合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计扣减额的20%、30%分别扣减站长、班长奖金;油品站当月违纪合计超过3人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
计扣减额的20%、30%分别扣减站长、班长月度奖金;
6、油品站、环境监测站制定站内LIMS考核制度。
7、环境监测站系数调整。因环监站班组建制改变,总定员人数暂无变化,依据人力资源处岗位等级、以及中心岗位难度等级确定总系数。系数核定岗位:班长4名,倒班10名,轮值白班4名。
8、因宣传工作推动难度较大,对原新闻宣传稿奖惩力度调整。对个人和集体的奖罚均在原基础上增加一倍。
质量计量检验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篇13: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
差旅费的四项组成内容
办法第三条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这里比较大的调整是取消了公杂费,代之以市内交通费。
机关的差旅费不能列支餐费,因为办法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应当自行用餐,机关通过差旅费列支伙食补贴给工作人员。这一规定不能简单套用于企业,有的企业对于出差期间发生的正常用餐是允许报销的,这可以理解为伙食补贴在企业差旅费管理中的另一种形式,不能简单否定之。
城市间交通费
办法第六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办法第九条规定,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办法第十条规定,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中翰税务合伙人王骏(中国财税浪子 公共微信为taxlangzi):这里明确了城市间交通费可以包含论人次购买的交通意外保险,事实上与企业财税处理一致。对于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少税务机关拒绝该项保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篇14: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落实案件风险责任,促进案件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杈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犯罪或存在其他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恶性案件;
(一)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千万元(含)以上的;
(二)性质恶劣,造成挤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恶性的案件。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问责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责任人员是指对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包括作案人员,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人或参与人以及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监督责任的人员。
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有关环节内部控制失效,致使案件发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对案件发生资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
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报告案件及风险的人员。
第七条 案件责任人员范围应当根据相关岗位和业务条线的职责内容、管理权限、履职情况等因素予以认定。
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杈责对等、责任明确、逐级追究的原则。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应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问责主要方式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二)经济处理:包括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薪酬级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
(三)其他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责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一条 案件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但对于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以经济处理或其他问责方式代替纪律处分。
第三章 问责基本标准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追究案发层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对其上一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除追究案发层级机构及其上一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应当对案发层级机构上一级机构的上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第十三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记大过(含)以上处分;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上一级机构分管负责人降级(含)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免予追究有关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违法违规的;
(二)因紧急避险,被迫釆取非常规手段处置突发事件,且所造成的损害明显小于不釆取紧急避险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害的;
(三)受他人暴力胁迫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事后及时报告并积极釆取补救措施的;
(四)案发前已发现相关环节内部控制问题并及时提示风险、提出整改要求,或主动反映、举报案件线索的;
(五)在集体决策的违法违规行为中明确表达不同意意见且有记录的;
(六)其他可以免责的情形。
第十五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对有关案件责任人员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情节轻微且未造成损害的;
(二)因抵制无效,被迫执行上级错误决定或命令而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但执行上级明显违法违规决定或命令的除外;
(三)自查发现、主动揭露案件的;
(四)主动釆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
(五)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为案件调查、减少损失、挽回影响发挥重要作用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六)受他人恶意欺诈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事后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
(七)其他可以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
第十六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有关案件责任人员从重处理:
(一)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或一年内发生同质同类案件的;
(二)监督管理严重失职,致使内部控制严重失效,从而引发案件的;
(三)指使、授意、教唆或胁迫他人违法违规操作,发生案件的;
(四)对违法违规事实或发现的重要案件线索不及时报告、制止、处理,从而引发案件或导致案件情节进一步加重的;
(五)对上级机构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出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或提出的整改意见,未釆取落实措施或落实不到位,发生案件的;
(六)案发后,瞒报或故意漏报、迟报、错报案件信息的;
(七)隐瞒案件事实或隐匿、伪造、篡改、毁灭证据,抗拒、妨碍、不配合案件调查和处理的;
(八)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实施威胁、恐吓或打击报复的;
(九)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七条 案件责任人员被撤职后,二年内不得安排担任同职(级)及以上职务。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离职人员对离职前的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做出责任认定,并报告监管机构,案件责任人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任职的,应当将认定结果及拟处理意见移送离职人员现任职单位。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案件问责工作中应当依法保障案件责任人员申诉的权利。
第二十条 案件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第四章 问责基本程序
第二十一条 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暂停案发层级机构分管负责人职务,并视情况暂停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职务,责成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暂停案发层级机构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职务,并视情况暂停案发层级机构上一级机构分管负责人职务,责成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案件调查结束后,确认被暂停职务的人员履行了相关职责的,即予恢复原职。 第二十二条 案件查清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员工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法人机构总部或省级(一级)分支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法人机构总部牵头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
案发层级机构人员不得参与具体案件问责工作,但案发层级机构为法人机构总部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责任人员做出免责、从轻或减轻处理的责任
认定,应当逐一提出处理意见和理由,并由案发层级机构的上一级机构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对案件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并在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由案发层级机构的上一级机构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对确需延长案件办理时间的,应当征得银监会或其省级派出机构同意。
第五章问责监督
第二十五条 问责工作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追究负责具体案件问责工作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涉嫌犯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问责工作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釆取监管措施,督促其严肃问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或修订本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备。
第二十八条 个别金融机构组织构架和层级不适用本办法有关要求的,机构法人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后,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条 本 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篇15: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为使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指标达到规定要求,确保施工使用过程中设备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设施必须由机材管理员按照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指标进行验收,认真检查特种机械的性能是否完好,有检查记录,产品合格证或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机材部门组织人员对设备、设施的外观和性能进行检查、验收。
3、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上级部门、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未经过验收或未完成验收程序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4、需要分拆的机械按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定位,并由持证上岗的安装人员按规定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完毕,须组织材料员、安全员、监理对其进行验收。使用承租设备的,由承租、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报监理核准,合格后方能使用。
5、特种机械须由持证上岗人员专职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
6、机材部对所有进场施工机械进行评审和验证工作,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
7、与外租设备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8、机材部们采购的劳保用品、防护器具须向经销商索要经销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检部门的安检报告或安检证,并将其与发票复印件一同交给安全生产领导组保管,做到采购安全劳保用品、防护器具样样有记录。
9、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确认,同时将一份验收资料交安保部门进行存档备案。
验收程序:验收小组验收设备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
外观检查、数量验收
↓
各项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填写验收记录、签字
↓
投入使用
篇16: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_规章制度_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工作,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铁路运输基础设备是指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铁路通信设备、铁路牵引供电设备。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由国家铁路局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的企业,应当向国家铁路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
第二章 条件与程序
第四条 申请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生产设备、设施及相关计量器具明细表;
(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技术职务、技术等级、所学专业和所从事专业等材料;
(五)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安全管理制度及有效运转的证明材料;
(六)申请企业拟生产的产品目录清单及申请产品的相关标准、技术条件、设计和工艺等技术材料;
(七)拟生产产品试验、验证、考核、认证等相关材料;
(八)技术评审(鉴定)证书或者审查意见;
(九)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行政许可申请书采用格式文本,文本格式由国家铁路局制定。
第六条 国家铁路局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企业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国家铁路局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七条 国家铁路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时可组织现场核实、检验、检测及专家评审。
第八条 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的,国家铁路局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合格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送达申请企业。
第九条 国家铁路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国家铁路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企业。
检验、检测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第十条 国家铁路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企业颁发、送达许可证件。
第三章 证书管理
第十一条 生产许可证应当注明企业名称、生产地点、适用范围和有效起止日期。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被许可企业需要延续已取得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前向国家铁路局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被许可企业生产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包括生产地址变化、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委外加工企业变更等)时,应当向国家铁路局重新申请许可。
第十三条 被许可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名称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国家铁路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国家铁路局及其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被许可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被许可企业应当配合检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被许可企业应当按年度向国家铁路局提交企业产品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第十五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条件的保持情况;
(二)生产许可证使用情况。
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应当进行整改,并在6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铁路局提出复查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国家铁路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铁路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铁路局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被许可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国家铁路局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XX年4月1日原铁道部公布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办法》(铁道部令第15号)同时废止。
篇17:信息管理办法
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在生产组织过程中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强化生产组织,严肃指令,避免扯皮,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新事业公司各实体厂及相关单位。
3 职责
3.1 生产设备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3.2 生产设备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向生产设备部调度室汇报的各种数据、生产情况,要准确、及时、完整。
4.2 当生产作业现场出现生产、设备、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异常情况时,所在岗位(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生产设备部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人员及领导汇报,单位值班人员和单位领导及时到现场组织处理。
4.3 在日常生产组织过程中,生产设备部调度室根据生产、设备状况下达的调度指令,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确保指令畅通,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4.4 生产设备部调度室需协调全公司力量进行生产、设备事故的组织处理,各单位必须服从指挥,由单位领导带队,及时到达指定现场积极处理。
4.5 各单位按现在的生产组织协调模式,进行平衡、协调组织生产,遇到特殊情况协调困难和需要横向协调的及时向调度室反馈,由调度室进行协调。
4.6 各单位向调度室汇报当日生产情况和各种数据,由负责生产人员和统计负责汇报。
5 制度考核
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向调度室汇报的各种数据、生产情况及生产现场出现的故障、事故等,要在充分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后,汇报准确、及时、完整;对不报、漏报、误报者扣责任单位综合奖200-500元;对迟报者扣责任单位综合奖50~200元;对汇报不全面者扣责任单位综合奖50~200元,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不报者加重考核1000—5000元。
篇18: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之竞争性谈判方式的缺陷
对政府采购来说,除了应遵循《政府采购法》所确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外,还应考虑采购成本和采购效率,这是无法回避的两大问题,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令》)中关于竞争性谈判方式的规定,显然有缺陷。
首先,笔者认为,《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将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规定为六种,是有道理且是符合实际操作要求的,设计多种采购方式正是兼顾了“公平、公正”原则和采购成本、采购效率问题。试想,假如政府采购只有公开招标一种方式,那么,采购1000元的打印机与采购1000万元的信息系统将付出同样的采购成本、得到同样的采购效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反观《74号令》中关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一些规定是有缺陷的,从中可以看到,在只有两个供应商进行实质性响应(或最终报价只有两个供应商)的情况下,竞争性谈判势必无限制地将“采购进行到底”,也即陷入谈判—失败—再谈判—再失败…的困境中,这些规定显然没有考虑采购成本、采购效率问题。例如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第三十三条:“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其次,《74号令》第三十三条:“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的规定也过于苛刻,因为采购人、采购机构无法保证,在谈判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都愿意进行最终报价,也就是说,即使开始时有3个供应商进行了实质性响应也可能造成谈判失败,因为《74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而《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却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也就是说,《政府采购法》也只要求参加谈判的“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即可,由此可见《74号令》的规定过于苛刻,造成不必要的采购失败而增加采购成本,降低采购效率。
最后,虽然《74号令》第八条:“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没有明示,“制定谈判文件”与最终参加谈判的谈判小组是同一批人,还是不同的谈判小组,但从条文的字里行间似乎可认为是同一批谈判小组成员。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假如是同一批谈判小组成员,则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第四十五条:“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规定矛盾;第二,如果不是同一批谈判小组成员,则采购效率更加低下,采购成本更高(采购成本不仅仅是支付专家费,主要是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时间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公开招标方式都没有要求由专家来“确认或者制定招标文件”,为什么竞争性谈判要有专家来“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有能力制定招标文件,而没有能力制定谈判文件?更何况,目前的相关法规中均没有要求专家在评标前“确认”招标文件的规定,为什么竞争性谈判要由专家来“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篇19:笔记本管理办法
一、坚持以心灵沟通为基础
新时代的学生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网络的接触,他们在价值观和个性方面特点更显示着对自我的、民主的重视,反对传统的老师的权威,自由的网络连接,更体会到自由,也更渴望得到平等民主的沟通。所以班主任与每位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都应相互理解、信任,形成共识才能形成心灵上的沟通。
老师要用一颗真诚的心去爱学生,通过自己言行为表率,得到学生的认可。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例如:班级同学谈朋友,影响了学习,作为班主任我们没有必要声严厉色地批评,指责,而是要进行细致谈心和交流,谈早恋的害处。
最后,我们师生在取得共识的前提下,让他们分析早恋的危害,最终自然可以将精力转移到正常的学校学习生活中。这正所谓是:沟通信任好管理,管理细微出成绩。
二、坚持以制度规范为核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集体,必须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制度,并使之成为全体成员行为的准则。
在班级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如:卫生制度、劳动制度、学习制度、作业制度、纪律制度、公物制度、就寝制度、就餐制度等,让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有“法”可依。制度出来后,班主任还要及时做好指导和督导工作,协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并随时做好个别调查,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定期评定,奖优罚劣。
同时要将竞争机制引入课堂,可以把班内几十名学生进行重新组合,分成小组。小组之间围绕班内日常事务,积极开展竞赛活动,形成互相激励、监督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班级管理的“三级制”
一是加强班主任管理。班主任在管理中应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通过深入学生之中,经常观察、于细微之处发现苗头,掌握学生的特点、心理,多动脑筋,采取灵活机动的方法“对症下药”,以理服人。
二是加强班干部管理。在一个班集体内,班主任是主导,学生是主体,要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就必须不断加强班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班干部实现学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同时发挥班干部的带头作用,为其他学生作出榜样。
三是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学生,年龄偏小,自我约束能力差,在自习课上常表现为做小动作、谈闲话、下位等,因此加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培养,对形成良好的班风及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有重要作用。为此,我们可以要求学生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1)学习《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要求熟记,并付诸实践,让他们逐条做到“知”、“行”统一。(2)进行自省。在每两周书面或利用班夕会要求学生进行自我小结一次,写出这段时间内哪些方面做的好,什么地方不足,提出自己的努力方向。(3)量化考核。在健全各项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订班级量化考核表,实行班级一日常规的量化管理。
四、处理好与学生相关的两个关系
班主任与科任老师必须搞好关系,配合要密切,教育思想要集体一致。
班主任除了完成所任学科的教学任务,还要全面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的工作。科任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也有渗透的责任,双方工作密不可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班主任主动与科任教师保持联系,沟通情况,密切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班主任要和家长及时沟通。家庭情况对学生影响很大,因此,班主任要加强家访活动。有一些学生,有时候受家庭的影响,情绪出现波动,缺乏对学习的兴趣,这时教师应了解其家庭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家访,做好学生的学习调整。
总之,班主任的工作是繁重的,要想培养出良好的班级,必须具备对教学的忠心和对学生的爱心,讲求管理的艺术和方法,培养和锻炼自己较高的心理素质和管理素质,这样才能管理好班级,从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设出最佳环境。
篇20: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病人感染率。
3.院感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4.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5.把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6.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7.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8.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9.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二)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必须对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和反馈。
3.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每年监测人数的10%,漏报率低于20%。
4.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
5.有条件的医院可开展目标性监测。监测目标应根据本院的特点、医院感染的重点和难点决定。
6.对重点部位医院感染(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手术部位感染)制定监控指标。
7.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效果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8.环境卫生学的监测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监测方法按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