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商标申请委托合同
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商标注册人:_________________
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________
类别:_________________
撤销商品/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
撤销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章戳(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章戳: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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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_合同范本
特许者(总部): (简称甲方)
受许者(连锁店): (简称乙方)
在签定加盟 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之前,乙方已经熟悉加盟 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的所有内容,并且确认无误,接受加盟 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中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承诺认真履行加盟 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乙方独家买断 区域内的年经营管理权限。乙方现已成为甲方第号 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商。
二、经营方式: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特许连锁经营店的种类:
四、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五、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加盟费用为:加盟费: 万元; 保证金万元。
六、特许者(总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加盟店认可总部是 山庄连锁经营模式合法所有者,认可总部拥有 山庄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
1)包括但不仅仅限于 山庄连锁店商号、 山庄商标、专利、外观设计、中国林蛙资源、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与 山庄相关的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2)总部拥有 山庄店面设计及大堂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
3)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和中国林蛙菜系的知识产权。
2、总部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从总部所订购的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货物量进行适当地调配,总部保留限量供应乙方所需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权利。
3、总部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店违约造成总部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5、对于严重影响 山庄特许经营连锁店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以及连续两个月以上从别的渠道订购与总部相似的同类产品的特许加盟商,总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加盟商的连锁经营资格。
义务:
1、负责 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生产,负责 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限量供应工作,负责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2、总部负责及时向连锁店供应所需的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
3、总部向连锁店提供统一的铺面设计方案,并在连锁店开业前统一安排连锁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装等用品,连锁店根据具体使用数量有偿支付购买费用。
4、总部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连锁店在当地的经营权,在授权区域内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5、总部负责 山庄整体形象的维护工作。
6、总部负责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在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制作特许连锁经营商形象宣传的网页,并免费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提供便于业务联系的电子邮件一个。
七、受许者(连锁店)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依据加盟方案向总部订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区域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3、有权自主招聘人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活动具有充分的自主权(不能做侵害甲方权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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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电动玩具特许合伙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基本资料
店名: (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员工数:正职: 员;计时工: 员
二、营业时间:当日上午 点到下午 点。
三、商圈范围:(另附圈)
东:
西:
南:
北: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加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合同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五年。
第三条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一年。
二、合同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一年,之后依次类推延长期间一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规定执行。
第四条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语,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语,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坐
落于 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须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 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第八条授权使用
一、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商圈内以甲方的商标、技术经营该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经营权是基于甲方为委托人,乙方为受委托人的法律关系。
三、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商标的使用权,但如果本合同届期,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消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规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标的权利立即终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生财设备、器具转授权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权使用的标的物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关该店的经营及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公司特许经营店管理规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约束。
第九条开店筹备事项
一、该店开店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墙壁、地板、安全玻璃门、棚、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应于营业处所设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权归乙方,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即不得继续使用该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时甲方可拆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乙方应于该店开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帐户。
五、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协助包括:
1.完整的企业识别系统;
2.完成的管理经营经验;
3.人员招收、训练的协助;
4.店头装潢、设备、商品、陈设等营运技术的协助;
5.招牌、桌椅、冰箱、设备、电脑、电脑软件、其他设备等的统一采购;
6.促销、广告的规划、执行;商品采购事项的联系;营业管理事项的规划、辅导。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1.营业卖场的地点;
2.门店装潢硬件、设备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仓库、桌椅、柜式冰箱设备、电脑硬件、电话机、其他设备等;
3.促销、广告的执行、费用分摊,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4.商品进货、销售、盘点事项的执行:依本合同第十条及相关条例的规定:
5.提供销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经营管理事项的执行,含人力资源运作、促销、广告、财务管理,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经营管理
一、有关乙方经营的一切规划、管理、营销、广告等事项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权确定营业分店的名称。
二、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运作。
三、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的门店作业与后场调理标准处理业务。
四、双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签订或执行而解释成一方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应自负营业盈亏的责任。
五、乙方于开业前,应按甲方的规定,参加为期一周的职前训练,由甲方安排课程。开业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参加其店长研习会议一次,如有违者,每次应交付甲方人民币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六、一方门店作业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作业标准来处理,如有违者每项每次应交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七、订货与退货处理
1.乙方订购货品时,应在订货单上将所需商品、规格、数量与预定出货日等填妥,传真给甲方,甲方营业单位应斟酌实际情形配合出货。
2.货品寄发后,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盖章或由负责人盖章签字的送货单,作为甲方日后收款的凭据。
4.退货时必须以传真通知总公司由配送单位统筹安排处理。
篇3:申请中国商标代理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粤海商务有限公司
甲方就拟定名称 申请商标注册事宜,现委托乙方办理申请文件以及申请,审查程序中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以下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标负有保密责任,如有泄露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3.甲方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因乙方责任使甲方提出的相关商标申请事项被驳回,由乙方义务重新代理申请(规费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无保留地向商标代理人陈述商标申请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真实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
5.如甲方的申请有弄需作假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等不正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当承担相关一切责任,乙方有权利终止合同,所收费用均不予退回;
6.如甲方的申请案在审查期间,发生申请人与其他权利之间的权利纠纷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予以解决,因此而发生的审查时限的延误或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约 月为甲方取得商标局核准的该项商标的
证明(政府因素除外)
8.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代理关系,但必须办理解除手续,所缴费用均不予退还;
9.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申请代理费: 元
其他事项代理费用: 元
由乙方代缴申请费: 元
合计: 万 千 佰 拾 元整(实际支付 元)
10.代理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有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委托代理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全部后果;
11.如甲方的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取得商标权证明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乙方受到申请商标必须的资料及上述费用之日起生效,到该项商标申请获中国商标局正式授权,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视为放弃或驳回为止;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深圳市粤海商务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4:阿克苏公司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对甲方餐厅的承包事宜进行约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位于 市 区 路 号之 餐厅发包给乙方作为餐厅使用。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该餐厅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结构为 .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另行给予乙方装璜时间 天,期间免交承包费。承包期间甲方将餐厅交付乙方使用,无条件提供餐厅所需各类证照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消防批文、环保测评批文等。
第三条 甲方承诺在乙方承包期间,不防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根据其有关财务法规及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乙方承诺不破坏餐厅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
第四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准时向甲方缴纳承包金,承包金的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为
第五条 合同期间餐厅的水、电、煤、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甲方交付餐厅时已配备的设施归甲方所有,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乙方应保证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损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期间,乙方发现餐厅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交付餐厅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第八条 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详细财产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2、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保障乙方水、电、煤、通讯的正常供应及使用。
3、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包括各行政部门及餐厅之房屋所有人)
4、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餐厅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6、应及时办理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各类证照的年检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受干扰。
第九条 乙方权利
1、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餐厅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承包金并变更有关承包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承包经营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承包经营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
5、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证照不全或不及时的进行证照年检或未尽责进行对外协调,无法正常开展餐饮业务,致使承包经营目的不能实现。
6、甲方未按时交付承包经营之餐厅,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交付。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乙方人为损坏餐厅设施而不赔偿,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过后仍拒绝赔偿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餐厅用途的,擅自将餐厅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乙方在餐厅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的未尽或修改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修改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商品购销合同示例_合同范本
甲方(供货方):
主要负责人:
乙方(购货方):
主要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商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36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内。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6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商品数量。
8、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须协助乙方控制好库存,加快周转,保证乙方不断货。如乙方出现个别情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和退换。
5、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已退货处理,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并在一个月后销毁该批商品。
6、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乙双方在每月×日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销量。在双方对单后×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2、保底结算: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结算保底金额。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额超过保底金额×元后按结算期×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3、数期结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后×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4、乙方新店开业所订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5、乙方对甲方新入场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6、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给予的现金折扣为:提前10天为1%,提前20天为2%,提前30天为3%.
7、甲方结算时须按乙方关于发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于结算总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如因甲方提供违法的增值税发票,致使乙方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单方面负责。
8、乙方采购甲方商品超过约定金额一定比例,甲方给予乙方实际采购额的一定比例奖励折扣,上述奖励折扣在次年一月份内双方核对实际购销金额后,甲方以现金形式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双方同意年终奖励不包括平时促销的奖励或单品销售的奖励。如因甲方的原因(如缺货、送货不及时等)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标,按本合同中的最低年终奖励率计算。 ?
9、乙方保证全年购进双方指定的商品(另付商品清单),甲方提供▁%的年终奖励。
九、其他约定
1、甲方须保证在有厂家或经销商进行商品促销或销售奖励等活动时,在乙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协助乙方进行相同的活动。
2、甲方应积极参与乙方店内进行的各种促销活动(另付清单并签署)。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甲乙双方签订促销协议,若甲方出现促销价有效期内延迟交货或交货数量短少甚至不交货的情况,应向乙方赔偿?×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4.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提供假冒伪劣、变质、变味的产品,导致乙方遭受相关政府部门或引致乙方顾客的投诉,乙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赔偿乙方商誉损失的权利。
5.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如果高于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其它客户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乙方有权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货款,甲方应当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货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如果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因所有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中山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在合同所列附件齐全,并甲方为单位时,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时,自然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手指模、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
篇6:艺术学校委托经营协议书
甲方:地址: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地址:电话:为更专业、系统地提升店(乙方学校)的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传播教育理念,提高学校经营效益,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学校实施整体托管经营,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管标的
1、托管标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据记载,截止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学校职工人数为______人,学员人数为______人,剩余应授未授课时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二、托管的期限、方式与相关费用
1、托管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协议书生效后,由甲方接管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原经营执照、整理布置、教学设施、设备物品及教学所需校区内的教材、教具等物品保持原貌。
3、押金: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 )的押金,缴纳方式为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相关款项后,乙方应当场开具收款凭证。
4、管理费:为取得学校的经营收益权,甲方每季度须向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 )的管理费用。经约定,该项费用缴纳时间为____________,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相关款项后,乙方应当场开具收款凭证(收据)。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授权管理权限内的场地、设置、设备、物品、教材教具以及经营权。
2、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移交校区学生数据、财务数据、教职工名单,做好交接工作。另,剩余应授的课时余额应移交甲方财务。
3、在合同期限内,对学校的经营管理,乙方有建议监督权,但不得插手甲方经营事务。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教育教学需要,调配使用授权内教育教学配套设置。
2、甲方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甲方负责学校课程的开发、使用,参与、推广。
4、组织日常教育教学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5、自行承担校区运营所需的房租、水电、宣传、教职员薪资待遇等相关费用。
6、自主收取每日经营的课时学费、乐器售卖等相关营业流水。
7、其他的以上未涉及或新出现的授权范围内相关事宜。
五、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项或需要调整事项,由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调整。
2、遇有下列情形,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双方中任何一方的主体消亡。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有权依照民法典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5)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法律规定清理债权债务。
4、甲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丧失实际经营能力时,乙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甲方追偿所欠乙方债务。
5、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与乙方办理清算手续。
六、争议解决
1、对于协议或协议执行中引发的争议或纠纷,合作双方需本着共同的利益尽力友好协商解决。
2、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将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有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物品交接清单、学校教职员工以及学员课时费明细是本合同的一部分。甲方(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福建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规范________城市、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市签署本协议。
1.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________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1.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
(2)遵守中国的法律;
(3)符合城市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
(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定义的意义或解释。
2.1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2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3 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
2.4 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气。
2.5 管道燃气业务: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
2.6 燃气管网设施: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
2.7 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8 庭院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9 影响用户用气工程:是指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视为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
(1)造成_________户以上用户供气中断或供气压力显著降低,影响用户使用_________小时以上;
(2)阻碍主干、次干道路车辆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时以上;
(3)影响其他公共设施使用。
2.10 燃气紧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气需要紧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气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2.12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气质量恶化或供应不足。
2.13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取消
3.1 特许经营权授予
(1)甲方与乙方签署本特许经营协议;
(2)本协议签署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授权书,并向社会公布。
3.2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签订协议后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建设项目实施以及第9.4条规定的义务。
履约保函金额_____________。(履约保函金可根据特许经营范围内用户数、用气量和用气性质等当地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3.3 特许经营权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 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_________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东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附件三、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图示)
3.5 特许经营业务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3.6 特许经营权转让、出租和质押
在特许经营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3.7 特许经营权的取消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4.1 期限届满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4.2 提前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2)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双方终止执行本协议。
4.3 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日
(1)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提前终止协议生效日;
(3)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日。
4.4 特许经营终止协议
(1)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应在终止日180日前完成谈判,并签署终止协议;
(2)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终止_________日前签署终止协议。
4.5 资产归属与处置原则
(1)谁投资谁所有;
(2)资产处置以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对乙方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3)乙方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时,其资产必须进行移交,并按评估结果获得补偿。
第五章 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
5.1 燃气设施建设
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乙方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承担市政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投资建设。
5.2 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所占土地为公用事业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交纳有关税费。未经审批,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性质,也不得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
5.3 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5.4 燃气设施征用及补偿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气设施,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补偿。
第六章 供气安全
6.1 燃气安全要求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诺燃气供应、运行、质量、安全、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依法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供气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传负责。
6.2 燃气安全制度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燃气安全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对出现燃气事故和在事故期间,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乙方要加强燃气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案情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书面向甲方或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6.3 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严格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程序,对管道燃气设施和用户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的巡检。必要时(发生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应对地下燃气管网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并将设施运行状况定期报告甲方。
乙方应在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6.4 强制保险
乙方应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6.5 应急抢修抢险
乙方要建立应急抢修抢险救灾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物资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事关燃气应急事故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气设施应急抢修队伍,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
6.6 燃气安全用气宣传
乙方应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标准,向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各种形式安全检查、宣传的服务,解答用户的燃气安全咨询,提高公众对管道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
6.7 影响用户用气工程的报告
乙方在进行管道燃气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时,如果是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应当在开展工程作业前____小时告知用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用户和社会公众预告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相关情况。
6.8 紧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处理燃气紧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范围较大的用户正常使用燃气时,乙方应在处理的同时报告甲方,并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
第七章 供气质量和服务标准
7.1 供气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向用户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管输和灶前压力、燃烧热值、华白指数、燃气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协议附件四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7.2 服务标准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五所规定的标准。
第八章 收费
8.1 批准的价格
乙方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销售价格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户收取费用。
乙方其他有偿服务价格标准须经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另行批准。
8.2 燃气费计算
燃气气费的计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单价乘以用气量计算,或采用热量单价计算。燃气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表并结算燃气费。
8.3 价格调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气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8.4 成本监管
甲方有权对管道燃气企业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
第九章 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权利
(1)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乙方的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
(2)监督乙方实施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并可聘请中介机构对乙方的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乙方提出建议;
(3)享有审查乙方管道燃气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利;
(4)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9.2 甲方义务
(1)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性,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再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2)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燃气市场秩序;
(3)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订临时接管乙方管道燃气设施及运行预案,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9.3 乙方权利
(1)享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业务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的投资、发展权利;
(3)维护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权利;
(4)对用户燃气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或者对严重违反燃气供用气合同或违法使用燃气的用户拒绝供气的权利;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9.4 乙方义务
(1)制订管道燃气发展的远、近期投资计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组织投资建设;
(2)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提供燃气及相关服务;
(3)维护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行,保证供气连续性。发生故障或者燃气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务和持续经营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决定中断供气、解散、歇业;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临时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6)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须将有关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运行数据,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建设进度和设施的运行;
(8)在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终止后,应在授权主体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正常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在移交用于维持特许经营业务正常运作所必需的资产及全部档案给授权主体指定的单位时,对交接期间的安全、服务和人员安置承担全部责任。
9.5 定期报告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当对下列事项向甲方做出定期报告:
(1)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许经营报告(内容包括特许经营资产情况、发展、管理、服务质量报告、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企业基本状况等)、特许经营财务报告;
(2)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3)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气发展、气量、投资项目计划报告,年度经营计划。
9.6 临时报告
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出现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备案报告:
(1)乙方制订远期经营计划(如五年或十年经营计划);
(2)乙方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确定或发生人员变更;
(3)乙方的股东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4)乙方董事会、监事会作出的有关特许经营业务的决议;
(5)乙方签署可能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6)发生影响燃气价格、安全、技术、质量、服务的重大事项;
(7)其他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十章 违约
10.1 赔偿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
非违约方应当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违约方违约引起的损失。
如部分损失是由于非违约方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则应从获赔金额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 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能力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实情形,并协助甲方执行临时接管预案。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乙方及乙方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3 合理补救
甲方认为乙方有致使其特许经营权被取消的行为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应给予书面告知日后____日的补救期。乙方应在补救期内完成纠正或消除特许经营障碍,或在该期内对甲方的告知提出异议。甲方应于接到异议后____日内重新核实情况,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决定。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免责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11.2 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11.3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何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
12.1 协商解决争议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在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对其条款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上述争议,则适用第12.2条的规定。
12.2 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12.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适用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适用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十三章 附则
13.1 协议签署
甲方、乙方签署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署授权的情况下签署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的程序。
13.2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3 协议修订
本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因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或本协议部分约定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或签订补充协议。
13.4 协议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13.5 继续有效
本协议终止后,有关争议解决条款和在本协议规定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四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14.1 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_份,付本______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_________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章 附件
附件一 甲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二 乙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三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 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五 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管道燃气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六 技术规范和要求
附件七 设施维护方案
附件八 保险(注:应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
附件九 工程技术方案
附件十 管道燃气质量标准、供气服务标准
附件十一 安全管理标准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篇8: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业务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特委托(或在线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中国境内,为其进行商标注册一站式代理服务法律事宜。此合同(或电子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一、委托类别及内容:根据甲方的业务范围、发展方向双方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内确定注册类别;甲方现委任乙方在其中类别群组中进行商标注册一站式代理服务。
二、代理范围
乙方进行:中文商标起名、英文商标起名、中英文商标查询以及商标原创设计、商标图形综合查询、商标申请注册一站式代理服务。
三、代理费用:RMB_____________元/类/个/商标,共计RMB__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甲方支付乙方全款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执行本代理合同。
五、汇款要求及代理时间:甲方将全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传真到乙方,乙方确认后,为甲方提供高质服务;代理时间到甲方领取《商标注册证》之时止。
六、代理服务程
1、商标原创起名: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商标原创起名的具体要求,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______个原创商标名称(实际开发约在______个);甲方在______日内将以上商标名称按喜爱程度排序后,电邮或传真给乙方;乙方在相关类别查询,以第一通过可以注册的商标名称为准。
2、商标原创设计: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商标原创设计的具体要求,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______个原创商标设计方案(实际开发约在______个);甲方在______日内将原创商标设计方案按喜爱程度排序后,电邮或传真给乙方;乙方在相关类别查询原创商标设计图案,以第一通过可以注册的原创商标设计图案为准,代为甲方申请注册商标。
七、违约责任:乙方如果代理注册不成功的话,全额退还甲方费用;双方均不得泄露该计划秘密,违者处罚总款______%。
八、合约终止:该代理合同到商标注册证下达交给甲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关于泄密:合同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乙方不经甲方事先同意,不许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任何商业情报,违者处罚总款______%。
十、仲裁:以上合同内容,双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执时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传真,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或双方代表在线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9:私家浴室用品特许经营合同[页3]_合同范本
9 违约责任
9.1 乙方须经营________公司许可的产品,如连续两个月以上没有补货,则以违约论;
9.2 乙方违反第9.1条款违约,或年进货量未达合同约定的要求,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
9.3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8.2、第8.4条,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9.4 为确保各经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一个月内必须将经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店面照片(三张),经营店具体地址以快件方式邮至公司总部,否则视乙方违约。
10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_____小时内将事情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书面报告。
11 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 若执行该合同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一般条款
12.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实时生效;
12.2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后,无违约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 方:(特许人)________经贸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 方:(受许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电子信箱: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篇10:挂靠经营合同书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银行账户和相关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
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充分利用甲方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
润归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义务:
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自主负责解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经营设备投资由乙方自主负责解决。
认真负责进行经营活动,确保质量和安全,对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要经营的需自己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证件。
第四条乙方在其经营过程中,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甲、乙方协商办理。
第五条管理服务费支付方法
第六条联合声明
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为乙方开立银行资金账户和提供相关经营票据。其中甲方为乙方开立的银行账户资料为:
甲方同意讲上述银行账户交由乙方使用管理,同时声明该账户一切资金均为乙方自带的挂靠经营资金,所以
资金收益均为乙方经营所得,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甲乙双方认同本合同为经济协作合同,一切争议为民事争议。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_________年,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土地流转经营合同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湖南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购买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土地(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
第二条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2:代办经营许可证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ICP经营许可证。
三、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代办ICP经营许可证(包含BBS专项审批)。在后面的文字中,除非特殊约定,均将ICP证简称为“证”或“证书”。
2.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乙方提供本公司相关信息,不得为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2.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保证不得将乙方撰写的文本资料用于本协议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场合,否则按照本协议金额的____倍对乙方做出赔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协议总费用为:___________元整。其中乙方收取的代理咨询费用为____元;由乙方代收甲方办理此业务应向初审单位交纳的费用为____元。
3.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初审代交款交纳给乙方,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在成功通过初审后,甲方将代理咨询费用交纳给乙方,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并将初审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交还甲方,甲方将相应收据退还乙方。
六、乙方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交纳的全部代理咨询费用。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
八、协议提前解除的约定
如果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九、乙方免责的约定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盖甲方公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甲方应自觉地严格依法进行网站管理。乙方对于甲方网站内容所涉及之正确性、着作权归属,或是其合法性或正当性如何,并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的企业域名享有版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若利用自身网站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进行其他任何违法活动,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通过自身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引起的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任何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必须负责相应的赔偿。
十、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十二、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若因某种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ICP证申请失败,甲方应将乙方制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存储的材料和数字格式存储的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费用的10倍金额赔偿乙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13:矿承包经营包采包销合同书
甲方: (发包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民法、公司法及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承包标的
1、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矿权人为:
名称为: (矿权证号为: )承包给乙方经营。
2、承包给乙方的煤矿资产包括煤矿现有的场地、房屋、其他固定资产和设备,以及和煤矿有关的技术资料、证照等的使用权,具体以双方资产交接清单为准。
3、承包期间,煤矿名称、矿权主体及其他相关法律手续、证照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变更登记,产权仍有甲方所有。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双方资产交接完成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煤矿承包期间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如因法律原因导致甲方承担了上述债务,甲方可向乙方追偿或在已交承包费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律师费、诉讼费等索款费用。
2、甲方对乙方承包期间的煤矿开采、销售、财务、安全和资产状况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但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
3、甲方负责承包期间涉及煤矿的证照年检、年审或换发及费用,协助乙方和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行政部门的关系沟通及接洽。
4、甲方有权在煤矿派驻财务、安全等人员对乙方承包期间的煤炭生产和销售数量、安全状况进行审核和检查。
5、除不可抗力、国家政策原因外,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解决有关问题,达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条件,乙方承包期限按照实际解决时间顺延。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不承担资产交接前煤矿的债权债务,如因法律的规定而使乙方承担了上述债务,乙方可向甲方追偿,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或在应交承包收益费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比如律师费、诉讼费等。
2、乙方承担承包期间煤矿全部的生产、经营、改造、安全费用和一切税费。
3、乙方享有承包期间煤矿资产完整的使用权及开采的煤炭的所有权、销售权。
4、乙方在承包期间对煤矿进行生产、管理和经营,对生产中的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和生产人员组织等行使权力并承担劳动法规定的一切用人责任和法定义务。
5、乙方作为承包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措施,承担煤炭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支付结算方式
1、乙方在承包期间,按每生产原煤壹吨支付甲方 佰元购煤款计算。首期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预付购煤款 亿元人民币,按以上计算方式,即乙方每生产一吨煤炭,甲方所收预付购煤款递减 元,直至扣减至零。二期在首期结束前一个月按照当月产量,以每吨壹佰元预付甲方下一个月的购煤款,每月以此类推,当月末结算一次,多付及少付给甲方的预付购煤款用在下月补齐,直至乙方承包期限到期。甲方按乙方每月产量及扣减预付款金额给乙方开具煤炭销售增值税发票。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首期承包费 亿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ⅹ 日内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其中伍仟万人民币作为本合同双方的违约定金。
第五条 煤矿资产交接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拾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附件煤矿资产清单完成资产的交接工作,完成之日即为甲方将煤矿交付乙方之日,双方认可的煤矿资产清单做为本合同附件。
2、合同履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提前终止的,乙方添附的与煤矿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可由有关部门评估作价转让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的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资产清单上所列资产的质量、使用年限,保证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担保、无其他司法执行并拥有完全的权利。
2、甲方保证上述资产和产权涉及的文件、证照全部合法、真实、有效。
3、乙方承诺承包期间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煤矿的赋存条件、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许可,最大限度的提高生产量。
4、乙方保证煤矿资产交接清单所列明的全部资产在承包期间不受损害(自然使用和损耗除外)。
5、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涉及的对方的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约定义务,若任何一方有违反以下任一条款事项的,均构成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定金罚则: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义务、保证或承诺的;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拾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预付的煤炭采购款并承担乙方承包期间投入的煤矿建设的直接费用。
第八条 争议之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或分歧,甲、乙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服务费等费用均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有关煤矿资产、证照、文件的清点、移交清单或列表,以及与该合同有关的附属协议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有关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内容,双方可根据承包煤矿的实际情况,另定协议予以细化,作为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乙方支付承包费全额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有关部门留存贰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14:国际特许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XYF20__-
特许方:淄博幸*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许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幸*风”品牌经营模式,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授予乙方从事“幸*风”牌产品经营活动。
二.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只有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本协议规定的地点、期限、范围从事“幸*风”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属于特许经营关系,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经营“幸*风”系列产品带来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三.乙方受许特许经营权需具备条件:
1.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单位,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资格。
2.乙方须在 (市)繁华商业街或体育品牌专卖街拥有 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按甲方要求的专卖店统一标准形象进行装修布置并专营“幸*风”牌系列产品。
3.乙方首批进货资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将首批进货资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4.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点销售由甲方供应的“幸*风”牌系列产品,乙方的年度销售回款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 万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幸*风”牌标识、文字、图案和文稿在本协议特许地区、期限内,用于店铺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许可乙方用“幸*风”牌标识印制手提袋及包装物,允许乙方使用“幸*风”牌标识在本协议特许地区内作各种传播媒介开展有利于提高“幸*风”牌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7日内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询,否则按甲方无误处理。
3.本协议规定甲方是乙方“幸*风”牌系列产品的唯一供货方。
4.乙方增设、迁址、重修“幸*风”牌(包括:专卖店、专柜、店中店),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迁址的详细地址并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可开店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止供货,直至解除该合同。
6.乙方在开设“幸*风”牌专卖店或店中店、专柜期限内只能销售“幸*风”牌系列产品,不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乙方不得向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 以外地区销售“幸*风”牌系列产品,如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货,情节严重者,取消特许经营资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藏匿、仓储、运输假冒“幸*风”牌产品。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商誉、商标、打假费用等方面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有义务维护“幸*风”品牌的声誉和形象,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假冒“幸*风”牌产品。
10.乙方不得将甲方传授给乙方的产品资料和经营机密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与甲方进行对帐,乙方必须在收到对帐单7日内将对帐结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对帐结果,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对帐单的全部内容和金额。
1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模式,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幸*风”牌产品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回款指标,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开店计划和店面翻新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解除合同,并有权许可第三方在乙方经营“幸*风”牌产品的市场上从事“幸*风”牌特许经营业务。
1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幸*风”牌特许经营体系,或出现重大债务问题无法正常经营,以及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或经营所需其他条件未达到甲方要求,或违反甲、乙双方期货合同条款及甲方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幸*风”牌特许经营资格。
15.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所有欠甲方的货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货款外还需按未付货款的日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将“幸*风”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并有权了解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幸*风”牌合作协议条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8.甲方统一设计制定“幸*风”牌专卖店的门头、灯箱、店内外装修、货架、促销品、广告品、产品展示等并协助乙方实施。
19.甲方将实施统一的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并统一“幸*风”牌专卖店识别系统,维护“幸*风”牌特许经营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
20.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出当月的销售、库存报表。乙方应将本地区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五.奖励及调货条款
1.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条款并年销售回款额(不含特卖)达壹佰万元以上者,按实际回款额的8%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伍拾万元以上,壹佰万元以下者,按实际回款额的4%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叁拾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价4折供货的优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货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样订货。凡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物除质量问题或甲方错发以外,甲方有权不予退换,如乙方确有困难,可在收到该批货4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调换申请,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是:
篇15:最新2024私家浴室用品特许经营合同
总部:_________
分部: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
因特许经营的需要,双方根据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本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作品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创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作品的权利种类为:
(一)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二)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1)复制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客户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公开陈列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_________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_________技术设备公开再现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_________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_________文字转换成_________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_________方式,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获得报酬权,即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费用的权利。
三、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_________作品(计算机软件)为(非)专有使用权,具体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许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于特许经营以外的_________方式。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地域范围限于分部(加盟店)特许区域内,并符合以下第_________项条件:
(1)在特许区域内的特许店向客户销售;
(2)其销售的客户限于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五、许可使用的期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付酬标准和办法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协议规定的作品,其著作权使用费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用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按照_________标准交纳专利许可使用费,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七、著作权的归属
分部(加盟店)在总部_________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八、违约责任
分部(加盟店)违反本协议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规定,使用许可的作品,以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按照以下标准向总部(分部)偿付损失赔偿金。
(1)擅自发表总部许可使用的作品,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2)擅自在总部作品上署名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总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4)违反本协议许可权利的种类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违反本协议许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九、总部的权利
加盟店依照本协议承担的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
总部有权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商业秘密
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以下商业秘密:
(1)作品中的_________内容;
(2)作品中的_________部分。
对上述商业秘密,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的规定予以保密,并符合以下规定:
(1)不得公开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
(2)不得向客户提供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
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同时承担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违约责任。
十一、专利权
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总部的_________专利权,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的规定予以执行。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同时承担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文本
本协议文本由总部统一制定,未经总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分部及加盟店各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部(签章):_________分部(签章):_________加盟商(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用于经营的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元,第二年租金为元,第三年的租金为元,第四年租金为元,第五年的租金为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将该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6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篇17:班车承包经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经abc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abc餐饮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bc餐饮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股东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全体股东共同签订abc餐饮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甲方、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经营方。
第二条承包经营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abc餐饮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承包经营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餐饮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承包基数
第五条承包经营方____年的总承包费为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作为abc餐饮全体股东的收益,收益按股份比例分成甲方40%、乙方30%、丙方30%。在每年12月底前付清当年年承包费________元整人民币,其中,扣除甲方40%、乙方30%的收益金,每年12月底前付给丙方30%当年收益金________元整人民币,逾期不交,丙方有权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三章承包期限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合同期满,承包经营方完成上交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丙方权利义务
一、对移交给承包经营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经营方合法经营,丙方不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经营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努力为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经营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承包经营方的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abc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abc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abc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abc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abc股东会认可。
四、若以abc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abc股东会同意,否则将追究承包经营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六、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
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合肥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4份,股东各执5份,董事会秘存1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篇18:用盐委托经营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对铺位委托经营事宜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铺位的状况
1-1甲方委托给乙方经营的铺位系坐落在 县 路 号 座 层 (以下简称该铺位)的商业用房,该铺位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1-2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铺位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铺位的验收依据:
(一)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委托经营管理期满后附属设 施的归属。
二、铺位的用途及经营资格保证
2-1 乙方委托经营管理该铺位用于经营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委托经营管理铺位的实际经营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
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商标注册权证及专项许可证。如系授权经销代理商,还需提供经销代理相关授权文件。证件年检时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提供的生产或经营证照不实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本合同铺位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委托经营管理费。
四、费用的支付
4-1 委托经营管理费收取方式:
第一年: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委托经营管理费为 元/月,年委托经营管理费为 元,大写 。
第二年: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委托经营管理费为 元/月,年委托经营管理费为 元,大写 。
第一年: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委托经营管理费为 元/月,年委托经营管理费为 元,大写 。
4-2 按照先付款后经营使用的原则,委托经营管理费按 计算,按 收付,在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将首期委托经营管理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乙方须在本季度委托经营期届满前15日将下一季度委托经营管理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性交付到甲方。后续交纳委托经营管理费日期以此类推。
4-3 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核算 元/㎡/月,乙方须在每年的 月 日前支付当年的物业管理费(第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在合同签订之日收取)。
4-4 装修建设费按20xx元/年支付,乙方须在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一年装修建设费在签订合同当天支付)。
4-5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委托经营管理保证金人民币 元 (¥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终止,如乙方无违反合同行为,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铺位的交付与返还
5-1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按甲方规定时间进场装修,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铺位。
5-2 除甲方同意外,乙方应在本合同期届满后返还该铺位,逾期返还铺位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该铺位经营管理费。
5-3 铺位返还前,乙方应在不影响其他经营户经营的规定时间自行拆卸并搬走其在该铺位内的所有设施、物品及增添的附着物(不含隔墙、公共设施等),将经营商铺恢复原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甲方。
六、铺位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在不影响铺位主体结构的前提下,须对其经营场地进行必要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2 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该铺位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铺位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收取委托经营管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清洁、保安、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乙方铺位门口专用区域的卫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水费、电费、能耗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7-2 甲方有权利制订大田时代广场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及管理规范,要求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该铺位。
7-3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保证金、水、电、能耗费等费用,中央空调使用费按实际产生数额按面积分摊,另行安装的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7-4乙方店铺装修必须在不影响其他经营户经营的规定的统一时间内进行。对于因在委托经营管理铺位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所有店门在营业时间内都不得关闭,以保证消防、通风、采光、营业的需要。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统一时间营业,不得迟到、早退、随意歇业、占道占铺经营,不得在商城内煮饭、炒菜、赌博等。
7-5 委托经营期满前,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订合同的权利,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权并不续约,合同期满本合同即终止。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8-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乙方已交费用包括委托经营管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消费者的损失,该损失数额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甲乙方确认按合同委托经营管理费总额的贰倍支付:
(一)乙方逾期不支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经甲方书面通知超过半个月仍未缴的;
(二)乙方开业后又无正当理由并经甲方书面同意闲置达壹个月的;
(三)乙方将铺位擅自转让、专供他人使用;
(四)乙方丧失生产、经营的主体资格或丧失其代理、经销等经营资格;
(五)乙方擅自撤店离场或因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封的。
8-3 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经营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 承担责任:
(一)铺位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铺位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铺位毁损、灭失的;
九、违约责任
9-1 甲方逾期交付铺位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月委托经营管理费用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一个月的委托经营管理费。
9-2 乙方迟延交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保证金、能耗费等费用的,每逾期一天还应按未付委托经营管理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期内委托经营管理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逾期未结清全部费用又未将商铺退还甲方的,甲方有权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3 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因业态调整等原因需收回所委托的经营的铺位,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已缴纳而未发生的委托经营管理费和委托经营保证金,同时甲方支付叁个月的委托经营管理费给乙方作为违约补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9-4如遇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协助乙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但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十、其他
10-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0-2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期满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执壹份,甲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商品购销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商品购销合同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 (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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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特许经营合同书
101 为规范 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 (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10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高效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 [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 [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有偿服务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 [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 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 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 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 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 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 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 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 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 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 (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合理费用。
702 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 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收费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 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 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 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 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 供热价格
1001 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1101 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 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 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 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 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 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己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 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 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 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 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 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 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 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602 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 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 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收费、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1801 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 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 。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 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1901 协议的变更
除非经过甲、乙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动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否则任何情况都不构成本协议的变更。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1902 协议执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况出现时,甲、乙双方应当在情况发生或将要发生的60日内完成协议的修改:
(1)出现新型可替代供热之能源;
(2)供热工程施工或技术运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有关供热事业的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4)导致供热价格波动超过30%以上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不可抗力的行为、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为、事件或情况:
(1)火灾、水灾、干旱、爆炸、闪电、暴雨、台风、龙卷风、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灾;
(2)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封锁、叛乱、公敌行动、入侵、禁运、贸易制裁、破坏或恐怖行动等严重威胁;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个别用户缺乏资金支付应付款项,除非发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况;
(3)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
(1)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4小时)通知另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2)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48小时)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预计的持续期间,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3)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在任何时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进展及其预计结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够部分或全面恢复履行其义务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责
一方出现不可抗力且尽到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无须对其延误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2101 协议争议的协商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协商应当在争议发生的60日内举行。60日内未能就争议解决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失败,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协议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2102 仲裁或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210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二十二章 附则
2201 协议文本
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贰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 份。
2202 协议签订
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订授权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之程序。
2203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协议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其进行解释。
2205 协议附件
截止本协议签订日,本协议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热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附件二: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乙方与用户的供用热合同样本
附件五:供热技术规范和标准
附件六:供热安全管理标准
附件七:供热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方法及标准
附件八: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九:特许经营期限期满乙方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
附件十:甲方签约授权证明
附件十一:乙方签约授权证明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