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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山墙的安妮读后感1500-【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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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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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听到堂吉诃德这个人名时,别人都评价他是一个疯子,一个彻头彻尾的幻想主义者,但据我所知,《堂吉诃德》是世界名著,那么这位“疯子”一定有他的经典的地方。

堂吉诃德本是一个乡村绅士,后因看骑士小说看多了,看得走火入魔,把故事里的种种都当作现实,想做一名游侠骑士,扶危济困、惩恶扬善,宣扬正义,发扬骑士道,而堂吉诃德·拉曼却就是他后来改的名字。后来,他还找到了一位妙语连珠,善用谚语又幽默可爱的侍从——桑丘,主仆二人到处闯荡,最后被同村的学士孙参用计骗回了老家,最终醒悟,认识到了骑士小说的危害,然后去见耶稣。

整个故事看起来幽默搞笑,堂吉诃德种种古怪的行为和错误的认知让我捧腹大笑,笑过之后又有些说不出的心酸。他总是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见到一位牧童糟主人毒打,前去为牧童说情、让主人还清牧童的工钱,结果适得其反,等他走远后,牧童遭到了更惨的毒打,并诅咒天下所有的骑士。堂吉诃德本来是好心帮助牧童结果适得其反,这除了表现出堂吉诃德的天真和正义外,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理想的生活却总是得不到现实的认可。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只有任富贵人家宰割,没有一点儿自由权,不能反抗。

当堂吉诃德和桑丘看到了风车市,走火入魔的堂吉诃德以为是魔法师搞的鬼,认为那是三头六臂的巨人,英勇无畏地向前冲杀,无论桑丘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结果可想而知——堂吉诃德被“巨人”打翻在地,动弹不得。这更体现了有些小说对于人们的毒害,让人分辨不清是非,而西班牙的骑士小说和我们中国的武侠小说不是很雷同吗,许多人都看得走火入魔,做大侠,替天行道,其实自己什么也不会。想起小学孔老师总说的话:要读好书,读用益身心健康的书。也想起了现在方老师的话,要用自己的头脑去读书,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堂吉诃德虽然很疯癫,但他很守信用,答应了假的心上人的话,以为他的心上人正的中了魔法,要打三千下桑丘的屁股才能解决,最后,堂吉诃德不惜花重金让促使桑丘“打”了三千下屁股。尽管他已经被骑士小说弄得神魂颠倒,可他诚实守信的美德还健在!

桑丘一直想当一个海岛的总督,在堂吉诃德被邀请到一个富贵人家时,桑丘实现了他的愿望。别看桑丘平时挺傻的,可在他任期期间,凭着他惊人的智慧,顺利解决了许多疑难案件,让在场的人都瞠目结舌,最终因为当总督吃不好、睡不好,让桑丘很烦闷,最后辞去了这个职位。这是我认为这本书中最精彩的片段,也让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只要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支点,你就能撬动地球。尽管当总督既气派,又显得并尊贵,可却不能实现桑丘想吃好睡好的基本愿望,最后毅然辞去了这个令无数人羡慕的职位,由此可见,自己最喜欢的,才是最好的,要勇于放弃,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

最后,堂吉诃德回乡的时候重病不起,同时也悔悟过来,在临终前立下的遗嘱中,要求把债务都还清,也要宣传一下自己的事迹,告诫世人骑士小说的危害。在他临死前还在为他人着想,保全自己的信誉,这种精神是在难能可贵。

同时,我也认为堂吉诃德那颗正义、善良、诚信的心和他那古怪的思想却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堂吉诃德乐于助人,爱扶危济困,而一些人就利用他的这些品质当作玩乐的把戏——用救命的求救声把堂吉诃德骗到墙头,把他的手绑在上面,让他身体旬空,难受了一整夜;许多贵妇人都假装热情款待他,背后策划着怎样拿堂吉诃德开玩笑……这可以说是当时社会人们心里黑暗的一角,也可以说是堂吉诃德他那想象的世界太过理想化——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和平和正义,也没有绝对的善良和怜悯,英国的著名首相丘吉尔也如此,虽然他带领全英国人民挺过了二战时德军的狂轰滥炸,但却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竟让士兵用子弹去射杀被逼无奈而反抗的老百姓,所以堂吉诃德这种理想化的世界只能在书里看到,而现实世界却与他的这种美好的遐想迥乎不同,其结局也只有被世人嘲笑、捉弄,而他的这种悲哀就是那那份来自内心对美好世界的无限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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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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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的命运太惨了,让我们不禁为他们但忧。为什么有民族歧视?为什么犹太人的命 运如此?

这本书是经典的二战实例。一是讲二战期间,人民受到的灾难大。二是讲安妮一家,范丹 先生一家和彼得的藏匿者生活,这些人每天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天天枪弹雨林。每一次炸弹 爆炸,每个人提心吊胆的,生怕那一棵炸弹会落在这座楼上面。后来荷兰警察发现这个藏匿 处,8个犹太人全部被捕。8个犹太人就剩安妮的爸爸,在以后的日子里,安妮的爸爸大力传 扬女儿安妮的日记及其中的信息。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不能歧视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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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后感评语小学生版_作文评语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评语,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1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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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评语小学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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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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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她只是用一颗真诚的心在讲故事。她的文字天真烂漫、朴实无华,但就是由这些简单的字句组成的小文章,读起来让人感动不已。她和荷西两个人在撒哈拉大沙漠的日子艰苦极了,好像越是生活艰苦的人,心境就越是平和。反而是我们这些没怎么受过苦的人,受到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她的生活同样是充满琐事和争吵,她写的也正是这些琐事、争吵和委屈。她受过许多苦,许多委屈,但笔下的文字永远是那么平和、乐观,仿佛只是在玩游戏而已。让后人称道的她和荷西之间的爱情,其实也是充满了矛盾和争吵,面对这些,三毛是一个懂得生活的姑娘,她和荷西用相互包容和妥协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是啊,生活的艺术就是相互包容和妥协,谁都得让一步,硬碰硬只能不欢而散。

一般人受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在心里留下一个结,而三毛呢?她是那么地好奇,仿佛永远有新鲜的事物在等着她,吸引着她的眼球,根本没精力去关注什么委屈。她是一个往前看的人。然而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这样的一个人曾有着严重的忧郁症。我很好奇她是如何在面对黑暗时,写下如此阳光的文字的?也许她的好奇心正是摆脱忧郁症的工具,唯有专注于他物时,内心才能平和。她写下这些文章的时候,应该一个游戏人间的人,而不是一个忧郁症患者。

看完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再看《雨季不再来》。懂得了原来三毛也曾是神经质,整天嘴里叼着烟的忧郁女子。所谓的豁达,乐观,不过是时间和经历把人磨成了那副磨样罢了。人都是可以改变的,只是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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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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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童年时是那么美好,让人回味无穷。

萧红的童年是很幸福的。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在祖父的园子里度过的。和蔼可亲的祖父对她倾注了所有的爱心,使拥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

萧红的一生很坎坷。幼年失去母亲,18岁失去了最爱她的爷爷,而在23岁被迫离家。可怜的她在32岁时与第三任丈夫前往香港时不幸与世长辞。

当读了这些,我再去回味《祖父的园子》时。我的心不再心潮澎湃,那么欢快了,而是一丝一丝的哀伤涌上了心头。童年时的她,是那么自由自在,是那么天真烂漫,是那么的顽皮可爱。在祖父的园子里瞎闹,将谷穗当成狗尾草割,将种在坑里的白菜种子踢飞……学祖父戴帽子,学祖父拔草,学祖父铲地。她是那么天真无邪,对一切事物都充满新鲜与好奇!

每每读上一次,我又有了新的收获,新的回忆。小时候我在乡下田园里追赶蝴蝶的趣事,七岁时被小狗追着跑跌倒的惨事,八岁时在补习班被小朋友欺负的怒事,都深深铬在了我的心中。我爱我的童年,爱它的美好,爱它的真实,爱它留给我种.种深刻的印象。

“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每每读起这句诗时,往往总会勾起我童年的边边角角,这将永远是一幢最美的童年画,它呈现的有背景美吗?不,孩子的天真,幼稚才是打动人心的根本。真是“童年忙去不留声,点点滴滴心中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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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詹天佑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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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讲述了绿山墙农舍兄妹马修和玛瑞拉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可是孤儿院却送来了一个爱幻想,爱说话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的独特的个性牵动着兄妹两人的爱心。安妮聪明好学,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可为了照顾生病的玛瑞拉,放弃了梦寐以求的学业。

当我读完这本书,深深地被安妮这个爱幻想,有个性的女孩所感动。她总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再去绿山墙的路上,她看到了“林荫道”,上面开满了白色的花,沁人心脾。安妮为那美丽的白色世界取名为“白色的欢乐之路”;看到了“巴里的池塘”,湖面上夹杂着许多颜色,安妮为它取名为“闪光的小湖”;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苹果是她的红衣姑娘;影子和镜子想象成知心朋友,诉说心事……她的幻想多么奇妙,让我不禁喜欢上了她。我也是个爱幻想的女孩,常常有许多奇妙的想法。总是在想,会有一个小精灵出现在我的身旁,帮我解决各种苦难和问题;我和好朋友一起在天空的彩虹桥上走着;坐在月亮船上,看美丽的星空;和可爱的动物说话;变成一个魔术师,想要什么就变什么……

安妮乐观向上,凭着自己的刻苦、奋考上奎因学院,还获得了奖学金。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让梦想实现。不论有多大的困难,她也毫不畏惧。看看我自己吧,遇到数学难题,就退缩,不愿意多思考。因此前进的道路很渺茫。我要向安妮学习,不怕困难,战胜难题,让我的梦想变为现实!

安妮是个孤儿,可她善良,直率,勤劳,很珍惜友谊;还热爱大自然。安妮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喜欢安妮,安妮,我们做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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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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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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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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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学习了《难忘的一课》这篇课文后,感到非常激动,心久久不能平静。

课文讲述了抗日战争后,作者在中国台湾的一所乡村小学,见到一位年轻的中国台湾教师认真地教孩子们学习祖国汉字的动人情景,以及在学校礼堂里参观了中国历代伟人像的深切感受。

中国台湾“光复”不久,中国台湾教师为了让孩子们认识祖国汉字,认真地一遍又一遍地教孩子们;而且还在礼堂里看到中国历代伟人像,这使我感受到了中国台湾人民对祖国的浓厚情谊,对民族的强烈精神,这一颗颗火热而真挚的心也使我融入到了他们那种认真学习的气氛中。

这篇课文让我想起了我们学习时的情况:生活在乡村里的孩子们上课时认真地听讲,而我们上课时却东张西望、开小差、搞小动作,不仅使其它同学听不了课,还影响老师讲课。乡村里的孩子们在读书时,是认真而高声地朗读,而我们却无精打彩地朗读书。在乡村里的孩子们只有简陋的小教室,而我们却在一间明亮、宽敞的教室里学习,而且我们的老师还利用电脑,使我们能加强对课文的了解。同样是学习,虽然我们拥有更好的教材,但为什么乡村里的孩子们却对学习怎么认真、积极呢?难道我们不能像他们一样吗?不是,只要同学们对学习有一种新看法,认为它是一样能使我们快乐、富有情感的事物,那我们也会像乡村里的孩子们一样,和学习结为好朋友。作文

课文中的中国台湾教师和孩子们的那种对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和强烈的民族精神使我非常感动,更值得我们去学习的是他们那种学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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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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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公园之后,我发现这里竟然有个硕大的动物园。

到了园区后,第一感觉就是——臭!千奇百怪的臭,令我一下子换不过气来。可是我的眼睛却飞速地“聚焦”着,寻找着猛兽。我们一路走一路观看。

在象区,许多孩子正拿着萝卜喂大象。孩子们把手一伸,它就把长长的鼻子伸出栏外,吸住食物往嘴里送。它可精灵了,当有小孩空手来逗它的时候,它无动于衷……一时心血来潮的我也喂起了大象。当我把食物举起来时,它就把长鼻子伸了过来。那鼻孔,我三根手指都填不满啊!还差点把我的手给吸进去,真吓人!

终于到了猛兽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狮子!一头威武的狮王正懒散地坐在地上观看着人们,它的旁边还有一只怀孕的母狮。这时有两只白虎悠悠地走了过来,体型足以和狮王一较高低!

我最想见的华南虎终于出现在眼前!尽管它的体型比白虎要小,但还是有着王者气魄。它被关在一个小园子里来回走动,好像在像大家炫耀着……当它与我对视时,我心里不由地产生了莫名的恐惧!这使我想起了牛汉的《华南虎》:

我挤在叽叽喳喳的人群中

隔着两道铁栅栏

向笼里的老虎

张望了许久许久

但一直没有瞧见

老虎斑斓的面孔和火焰似的眼睛

笼里的老虎

背对胆怯而绝望的观众

安详地卧在一个角落

有人用石头砸它

有人向它厉声呵斥

有人还苦苦劝诱

它都一概不理!

而事实我所看见的是:

我挤在叽叽喳喳的人群中,

隔着两道铁栅栏

向笼里的老虎张望了许久

我瞧见老虎那斑斓的面孔,火焰似的眼睛和渴望自由的眼神

但一直没有看见那双充满野性的眼睛

笼里的老虎正视着兴奋的观众,用它那粗壮的四肢和锋利的趾爪走动着

仿佛在向人们宣示它的权威

忽然我听到人群中的尖叫

我挤过拥堵的人群

看见老虎在向围观的人们喷射它的排泄物

啊!笼中的老虎

你的尾端紧紧地贴在笼子上

向这些可笑的观众喷洒着你那包含了愤怒的排泄物

你那王者般不屈的灵魂

还有不羁的气魄令我陶醉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是我学习了你那气魄后应有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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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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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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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论语心得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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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说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主要讲述了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事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和人生之道。书中每一个故事都告诉了我们许多人生的哲理和处事做人的道理。

于丹老师讲授《论语》心得别具一格。在我的心目中,孔子是一位离我们很遥远的古代圣贤,《论语》犹如高山上一颗劲松高不可攀,只可仰望而不可触及。而于丹老师仿佛是一位美味快餐的加工高手,它能把一般人很难懂的《论语》通过心得的方式来解读,似乎把难以消化吸收的食品加工成了老少皆宜备受欢迎的高档营养品。他带我们超越时空,把一位两千年前的圣人引领到了众人眼前与今人对话。孔子没有圣贤的架势,朴素平和、平易近人,时时传递一种朴素、温暖的生活态度。她把深奥的道理讲的浅显易懂,真正走进了我们的心里。他说:“孔子没有温度,只有色彩”。

面对人生的遗憾,我们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接收下来,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一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痛苦。如果你因为错过了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星星了。

于丹老师在论语心得中讲了一个故事:一座寺庙里供着一个花岗岩雕刻得非常精致的佛像,每天都有很多人来佛像前膜拜。而通往这座佛像的台阶也是跟它采自同一座山体的花岗岩砌成,台阶不服气地对佛像提抗议:我们本是兄弟,凭什么人们采着我们去膜拜你?你有什么了不起?佛像淡淡地说,因为你只经过了四刀就走上了今天的岗位,而我经过了千刀万剐才成佛。

我们过去总是喜欢与他人相比,为什么你我一起参加工作,你今天如此辉煌?往往比的都是自己的缺失和他人的所得,而忽视了他人付出的努力、做出的贡献、肩负的责任、承受的压力。想得到他人所得背后的付出,千刀万剐与四刀相比相差何其大,这样比起来我的内心就平和多了,怨气自然就少了。你有你的快乐,我有我的开心,知足常乐!

我们知道,西方国家以宗教立国,中国长期以儒学立国。孔子提倡仁爱,但他并不认为应当以丧失原则的仁爱之心去宽宥所有人的过失。《论语》告诉我们,要本着平等和理性的态度去尊重每一个人,且彼此之间要留有一点分寸,有一点地。常言道:世界是个大家庭。既然是在“家”里,就不免人各有志,人各有禀性,正如有爱茶者喜欢龙井,有爱好乌龙茶一样,不过都是求真的一种心境。“不夺其真香 ”,“不损其真味”,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真心待人,真诚说话,真情做人的道理呢!

品味人生,修身养性,其目的正是要在愉快地生活中度好这一轮回。淡泊的襟怀,旷达的心胸,超逸的性情和闲适的心态去生活,将自己的情感和生命融入自然状态,这样才无愧与祖先,也才能如孔夫子教导我们快乐地生活的秘诀那样,去找到你内心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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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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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完这部话剧之后,对曹禺先生着实敬佩,整部话剧中的人物演出都让我感慨万千,特别是四凤和周冲,他们是这样的无辜,却面对了整个悲剧最悲惨的结局,他们那么的善良,都不忍心伤害任何人,而他们自己却被伤害得这么悲惨。而周萍在一切都清晰的时候,选择了自尽,不要再面对人世间的苦难和折磨了。

忍不住要为他们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悲剧就已经注定了。

在看到周萍时,这个可以说正值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却带上了悲剧的绝望色调,他说过,他一直都那么的痛苦,从小就失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没有了母爱的关怀,而父亲是如此的伪善,那么诺大的周公馆,却没有爱的温暖,他只有选择了逃避,然而,四凤的出现,让他灰死的心重新跳动起来,两个人陷入热恋,却殊不知他终究敌不过命运的作弄。

和自己的继母乱伦使得周公馆变的诡异起来,周萍不想和继母继续下去,他爱上了四凤,他要和四凤走。但是在鲁侍萍得知后,极力的劝阻,但是爱了就爱了,已经不能挽回了,四凤怀上了周萍的孩子。

屋子外面的雷声更加的响亮和沉闷了,好似马上就要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雨。天乌黑乌黑的,看不清人影,看不清前途……

最后所有的矛盾在这个黑暗的屋子里全部爆发了,周萍和继母的乱伦关系被揭示出来,四凤知道自己其实是心爱的周萍的亲生妹妹,鲁侍萍是周萍的亲生母亲!一切都那么的明晰了,却没有人感到一丝的解脱,没有一个人不想如果这只是一个梦有多好,一切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什么痛苦就会都消失了的,一切恢复原样。

然而,每一个人都知道这是事实了!最无辜的四凤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她选择了死亡,火热青年周冲为了救自己心爱的女子——四凤,也随着四凤一起离开了这个令人绝望的尘世。周萍含枪自尽,蘩漪最终也可能会真的因此发疯。

雷雨是一个悲剧,一个痛诉资本家的狠毒和残忍。周朴园,这个悲剧最大的创作者,是他亲手毁掉3 个女人的幸福,亲手毁掉自己儿子的希望,他为了和富家小姐结婚,他可以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为了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他可以毁掉儿子所有梦想。他是一个魔鬼,是他毁掉了一切!

屋子外的雷声越来越大了,暴风雨终于快要平息了,也许只剩下一些另外的人再重新考虑爱的问叹了……周公馆气派的外观与阴暗幽森的内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性的交锋就在这天差地中毫无预兆的开始,又死寂一般的结束。阅尽了一个在挣扎中糜烂的家族,漫漫长夜中伴着雷雨,不知会否有人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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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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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书名,我就产生了疑问:八十天这么短的时间,怎么能环游地球呢?出于好奇心的驱使,我就买了这本书。

主人公福格先生是一位善良、仁道、果断、机智、沉着冷静的英国绅士。他的仆人路路通的性格却恰恰相反:活泼好动、容易冲动、是非观念强、忠心于主人。在跟随福格先生八十天的环游过程中,他出了不少力,深得福格先生的常识,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记得,我刚读第一章的时候,我一直在心里冷笑;文中的福格先生因为与朋友打了一个小赌,为了保持自己的“绅士风度”竟不惜付出巨大代价环游地球一周,真是小题大做!

再往后读,在旅行途中,他们遇到重重困难,但福格先生没有放弃的念头。譬如:没有赶上火车,就来找马车;被当地土着人拦截,就与他们搏斗;当铁路被破坏,火车不能前进时……无论出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都不气馁,总是积极地寻找别的途径继续前行。

终于,在第八十天日出过后,福格先生如约赶到了他的出发地。可是,还是晚了一个小时,福格先生功亏一篑。读到这里,不禁不为这位坚韧而沉着的绅士感到惋惜!

可是谁能想到,结局却大大出乎人的意料。原来福格先生把时间弄错了,他整整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一天。读到这里,我真替他高兴,同时又为他捏了一把汗,因为这时他所剩时间已经不多。他快马加鞭,终于在规定时间的前三秒赶到了目的地。

福格先生的成功让我明白:做事贵在坚持。不管路途上遇到多大的艰难险阻,只要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去积极的另辟蹊径,最后一定会化险为夷,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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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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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氏的书最先接触的是复活,这实在是个错误。小学时喜欢读故事,大仲马堂吉诃德一类,突然接触到俄国冬天那股子阴冷,沉甸甸的道德枷锁人性召唤还真是消化不能。从此把俄罗斯抛到脑后。

大一看安娜卡列尼娜,关于婚姻与家庭的巨著,却出乎意料地好读,大概是线索分明吧,两条并行——安娜与列文。安娜的形象实在是光彩照人,不分男女大概都会心生爱慕。可是这份光彩却在对沃伦斯基的情爱与对孩子的母性的无法平衡中慢慢磨尽,看着美好走向毁灭,把烛光吹灭。

安娜太过美好,相较之下,卡列宁与沃伦斯基都像是为安娜作陪衬而生的,都是那样的可憎,细细想来又觉得亦是常人。此外印象深刻的还有尼古拉的死,安娜与沃伦斯基私奔在外时拜访的那个画家,以及唯美的滑冰那一段,还记得书中的插图。书中最爱的人物是列文,看的时候只觉得与自己的感情思想有诸多贴合之处,他与妻子(我竟然忘记名字了)在小桌上以手书写心中所想之话的首字,实在是非常动人。

战争和平大概看了一个月,期间夹杂着别的书,今天早上终于把第四本还给图书馆了(虽然有点草草收场)。四卷本一本本从图书馆借来,非常有成就感。没有读过别的译本,草婴先生的翻译读起来还是很舒服的,安娜的那部也是。另外上海文艺的这套精装整体做得都不错,字大看着不累,还有插图。

跟安娜比起来,战争与和平实在是宏大太多。整体来说是四条线,安德烈,皮埃尔,保里斯,尼古拉,不过后来重点似乎放在了前面二者身上,尤其是皮埃尔。此外,对各色人物的描写也是不厌其烦,一开场的舞会,安娜舍勒就是个让人难忘的人物(这应该算是扁平人物吧?);打仗泡妞赌博都有一手的陶洛霍夫,却偏被托翁添上了好儿子的身份,让人都来不及恨;永远在那里美丽着的海伦(这个名字是故意的?),最后的猝死却实在匆匆收笔。

写巨著必是大笔力,开合之间风云四起。这部书并非单一视角,而是时而透过娜塔莎的眼睛,时而穿过皮埃尔的思想,时而站在彼得堡的贵族聚会上巡视,时而俯视大地上的拿破仑与沙皇众生,时而是客观描绘战争画面,时而又作者主观议论连连。外国文学都喜欢心理描写,雨果是一节环境描写一节故事情节,托翁则好像有憋不住的议论一样。他反对个人英雄主义,大力嘲讽拿破仑(那白胖的小手哟),对沙皇也不算客气,他认为所谓英雄们决定往往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其实他们是被宏大的历史推着走的,就算他们做出了决定,也不能很好的传达到最下面。对于一场战争,他更强调士气,强调人民的力量,包括游击战之类……战争不是历史学家笔下的战争,托尔斯泰认为他们只是写自己心中的战争——首先有一个结果然而捏造出一个原因来。如何还原历史,什么才是真实的历史?也许就是最平凡的。好比法军没有那么伟大,俄军也没有那么英勇,士兵们被赶到战场上,凭着士气作战,看着运气逃跑,然后出结果……(但是老托的过于激烈让我觉得战争在他看来有种双方稀里糊涂就结束的感觉,应当还是有主战人员的谋略等因素在里面的)当然老托的思想还有很多,除了他直接发表的议论(这在越往后越明显,有说教之感,个人极不喜第四卷的最终结局),还借各位主角的思想转变有所表达。

说说各个主角。安德烈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躺在战场上仰望天空的画面以及最后的以死为醒,当然对娜塔莎的爱情也很亮眼,马车上的一瞥,舞会上自己给自己的赌约(她要是先去邀请……的话就做我的妻子,嘿),以及最后临死前回归朴实的爱。很喜欢这个人物,刚正笔挺,但是在现实中应该不怎么讨喜吧,笑。安德烈死后,娜塔莎与玛丽雅那种“极力让自己悲伤”的感觉也戳中了我,我们好像都有这样自我粉饰的真诚。

皮埃尔则让人联想到俄罗斯胖胖的大熊,总想到他尴尬又虔诚地参加共济会的仪式,对娜塔莎激动地说如果我没有结婚的话就会像您求婚,以及在战场上的天真和沦为俘虏后的思索,这个人说白了就是过惯了好日子的人需要来吃点苦,就明白生活的意义了。他最终娶到了娜塔莎,想起来就是眼睛闪闪亮、面上含着笑,然而婚后也变成了不修边幅、严管丈夫的妇人,不知道有没有老托自己的感慨呢。

尼古拉更多的时候以一个军人的形象出现,对战争及沙皇经历了狂热到思索的过程(书里很多人开始都有这种心理,见到皇帝热泪盈眶之类,后来有的变了有的没变),但这不是彻底的转化。对他印象较深的是他逃避家里的琐事、逃避索尼娅,沉浸在军队那种制度化的不需要思索的环境中,不知为何很有同感。打猎一段也很精彩,托尔斯泰本身很爱打猎。索尼娅一直是默默付出的形象,唯独在圣诞夜装扮狂欢那里,在不起眼的小女孩也闪闪发光了一把,想起来那夜的画面都是银白色的。另一位女性玛丽雅小姐某种意义上和索尼娅有共通之处,她们都是奉献型的女性。尤记得她与娜塔莎的友谊变化过程,托翁对女人的心理掌握的也很妙呢。

保里斯给我的印象就是野心,他对裘丽的求婚一段实在是令人拍案。保里斯的母亲公爵夫人(看过就忘啊)也是位精彩的人物,一开场就是为了儿子的前途丢下脸面去托关系缠人的描写。但是和罗斯托夫伯爵夫人的友情却让人感叹。

书里死去的人很多,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第四卷里那个年轻人的死,彼嘉,他是罗斯托夫家的最小的生命、最新的希望,红红的脸、给大家分葡萄干、善待法国小鼓手、年轻人常有的多虑,就是这样一个青年。托翁描写他骑着马往战火激烈处冲,那是一种缓慢冷静的笔调,说着到庄园门口时一只手不再挥动,然后身子歪斜下去,再往前就摔倒在地,然后,印象最深的一句“一颗子弹穿过了他的脑袋”。读到这里是整颗心猛地凉了。再回读时还有点不相信。

总的来说,战争与和平里有一种中青年人的朝气,包括托翁自己的。那种大篇的议论有时觉得挺拧巴,就是非常的自信想要表达出来,像阿细说的,“强加给你”。大概是因为横跨欧亚大陆的关系,俄罗斯文学展现出很奇特的一面,总觉得这个故事有点像中国的红楼梦之类的大家族风貌。有人说托氏是追求广度而忽略了深度,在这本书里大概有那么一点,每个人的转变稍显突兀了点。等到了安娜卡列尼娜里,就显得温润浑圆许多。复活则是老年人的沉思吧。

本来想稍微记录下的,结果絮絮叨叨又写了这么多,完全是临时所想,留给自个儿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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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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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一种讽刺”这是作者塞万提斯对于自己所写之书的评价,写此书的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摧毁”。《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它全面批判了西班牙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整个社会,全面批判了这一时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它成为一部“行将灭亡的骑士阶级的史诗”,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的身份及生活方式:“总之,他沉浸在浪漫离奇的书堆里,夜以继日地读呀读呀,睡得极少,读得极多,终因用脑过度,精疲力竭,失去理性。”常人多读书只会让自己更加清目明智,晓理通畅,而堂吉诃德因为读了太多的骑士小说不着边际,反而使得自己失去了理性,作者直接揭露批判了骑士小说的荼毒危害,使人沉沦虚幻的小说情节中丧失理智,想入非非。为小说后文的发展铺叙奠定了基础,交代了堂吉诃德离经叛道行为的背景起因,明示了当时社会盛行风气的畸形不正。

“他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去找出他曾祖父的那套盔甲。盔甲早已锈迹斑斑,长年累月堆放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作者用了一大段文字来细致详细地刻画描写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开始他可笑骑士生涯的第一步,就是寻找盔甲。堂吉诃德找到了其祖父废弃多年的盔甲,盔甲早已破败不堪,暗示了骑士时代早已终结,封建制度的腐败衰坏。而堂吉诃德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去修补盔甲,非要穿上这身已经过时没有作用的补丁战衣,这盔甲一碰就会掉落,是作者借喻堂吉诃德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与对骑士精神的盲从就能恢复、弥补整个时代的缺憾,必然是不可能,连远行必备的战衣都是如此的单薄易碎,这就注定了堂吉诃德渴望的骑士之旅的告破与失败结局,暗示了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与作者本身无力抗争的无奈。

在介绍了堂吉诃德出行的原因及背景后,怀着明知是悲剧却还是要看堂吉诃德如何一步步从现实中清醒,颠覆伪骑士精神的心情跟着穿上了破损盔甲的堂吉诃德一起出发吧。

堂吉诃德首次出游:堂吉诃德像个真正的冒险家一样,第一次单枪匹马出游了。游荡一天之后,他来到了一家简陋的客栈,可是这一切在他眼里完全变了模样,这里俨然成了威严的城堡,可以聆听动听的音乐,品尝美味的鳕鱼,享用精白面的面包。不过,这一切都是堂吉诃德自己个人的臆想世界,成为了他幻想实现可笑的骑士事业的基地。

“他觉得,再不到那伤痕累累的世界里闯荡是一种罪过,这世界需要他这么一位救星,他想到自己要去伸冤,要去矫枉,要去除暴,要去尽职。越想越多。”

堂吉诃德由于受到骑士小说的毒害颇深,此时已经把自己想成了救世主般的大英雄,认为整个世界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亟待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去拯救世界,解救受苦受难的人们。其实,堂吉诃德的力量极其微薄。因为即使是真正有英雄主义情节的其实存在,以天下为己任,也不可能凭借其一个人的力量就改变世界,将黑暗带向光明。更何况是堂吉诃德这样一个只沉迷于书。爱幻想,身无大力的半百老人呢?直言不讳是天方夜谭!这一段描写堂吉诃德心理状态的文字充分、直白地表明了堂吉诃德渴望将书中表述的理想英雄主义带到现实中,而没有考虑到真实的现实情况,体现了堂吉诃德尽信书的愚昧与可笑。

“他决定一碰到人,就让人封自己为骑士。”

“他一看到客栈,就把它当成一座周围有四座塔的城堡,每个塔尖都银光闪闪,还有壕沟、吊桥等,总之,凡是城堡该有的,这里全都有了。”

“有个猪倌要从已收了的庄稼地里召回一群猪,吹起了号角,堂吉诃德以为这是侏儒在吹号角通报他的到来。这是他盼望的信号,于是他洋洋得意,来到客栈前。”

堂吉诃德不再满足于一个人陶醉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他需要别人的肯定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骑士,他需要让周围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来参与他荒谬的幻想游戏,并且信奉他的想法。于是他将出行沿路遇见的任何事物都经过幻想演化成他在小说中看到过的骑士必需的事物,甚至十分满意,令人读来深感无语可笑。将客栈看成城堡,将猪倌的号角声当成欢迎自己的信号,甚至把看到他身着奇装异服受到惊吓的妇女们当成是因为害怕他,当他可笑的繁文缛节被人们嘲笑时,还一再强调自己信奉的骑士礼法。此时的堂吉诃德已经完全沉浸在病态的痴迷中,迷醉于飘渺的不切实际的骑士梦想,用一切外在现实世界迎合自己的幻想,并且认为理所应当,无法自拔。

本章描写了堂吉诃德初次出游的开端场面,与人们的首次接触,他种种荒谬,异于常人的行径不只惊骇了人们,更体现出他脑海中的构想与现实的背道而行,无法交融,为后文堂吉诃德更加惊世骇俗的作为埋下伏笔,铺垫基础。

堂吉诃德自封骑士的趣事:堂吉诃德即将名正言顺地成为一个骑士——他把客栈老板当成长官,硬要老板受封他“骑士”的名号。老板见他神志不清,变想拿他开心逗乐,就当起他的“教父”,在这个“受封典礼”上,发生了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吃完,他便喊来老板,把自己和老板关在马棚里。他对着老板双膝跪下,说道:”最勇敢的骑士,在你答应我的请求之前,我是不会站起来的。我求你一件事,这事会为你增添荣誉,也会为人类造福。“言谈举止中表现出了堂吉诃德的荒唐,他一味迷恋和执着于他理想化骑士道。,已然失去了理智,表现出与常人无法理解的作为。

”堂吉诃德说一个子儿也没带,因为他在游侠骑士的专记中从未读过其实要随身带钱。“由此可以看出,堂吉诃德已将虚拟世界的骑士小说情节当成了自己行为处事的指导准则,完全照本宣科依照不存在的规律行事,还以为这种虚无的法则是共存的意识形态。堂吉诃德缅怀已经没落的骑士制度,幻想用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世界,用骑士小说里虚构的方法论来指导信使世界的行动。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实际,因而处处碰壁,屡遭失败。

”老板说:‘这可不对,因为传记中是不会提到带不带钱这样的事的,作者以为这就如同要带干净衬衣一样无须多说,谁会认为骑士出门既不带钱又不带衬衣呢?’“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一味迷恋骑士小说而想入非非,丧失了基本的理智。连客栈老板都故意取笑以这种拙劣的方式都可以糊弄他,足说以他已彻底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只以任何与骑士相关的信息为自己的信条,任何人杜撰的骑士小说的情节堂吉诃德都不假思索的盲目相信与盲从。

”堂吉诃德早已把一切东西集拢好,便拿到去放到院里墙边的饮马水槽里。这时,天色渐黑,堂吉诃德拥着盾牌,手持长矛,神气活现地在水槽前面来回巡行。“作者用一系列的动作描写,对堂吉诃德的行为做出了全面而细致的刻画。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已被深深污染荼毒,虽然他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也是极不合常理与实际的,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实现的时代背景与允许的社会环境条件,但此刻的堂吉诃德已将自己整个身心完全融入了”骑士时代“,骑士精神已在堂吉诃德读书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扎入到了他这样一个成人深深的脑海,影响且改变了一个成年人多年稳固的世界观。这一是证明堂吉诃德本身思想的单纯简单,易受外界影响;二是足以证明封建骑士精神的危害之深,能改变一个人多年根深蒂固的看法与意识神态。这注定了堂吉诃德的行为与当时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也注定他泡沫般的幻想迟早会狠狠破碎。

”堂吉诃德一见那情况,抬起双眼,望着天空,就像在同他的意中人杜尔西内娅道出心声一样,叫道:‘我的小姐呀,您忠实的女仆有了第一次机会了,在这个勇气受到考验的第一次紧要关头,但愿您能帮我,保佑我。’“这部分细致描写了堂吉诃德的语言和动作,显著体现出堂吉诃德已经把骑士精神化为了具体行动,在行为上又推进到一个更为具体也更为夸张、不可思议的程度,甚至到了用生命去捍卫的程度。一个人能如此忠实捍卫自己的信仰本是件忠实又令人尊敬的事情,但是堂吉诃德选择遵循与维护一种没有实现前提的所谓信仰,其结果必然是执迷不悟的悲剧。

”听到这些,客栈老板真担心骑士会采取这样的极端行为,忙去取来一本记载驴夫所用草料的账本,又把上文提到过的那两个女的带来,此外还要一个男孩高高举起点着蜡烛,来到堂吉诃德面前,令他跪下,接着,看着账本,口中念念有词,就如在重复诵读什么虔诚演说词一般。“客栈老板为以防堂吉诃德做出出格的事情,便拿账本当成圣经来应付堂吉诃德,而他竟全部相信。神圣的仪式变成了可笑的形式,作者对现实和理想巨大差异的描写,将自己对当时社会上封建制度与腐化风气真实的不满与愤懑渗入到堂吉诃德不可理喻的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中,取得了极强的讽刺效果,表达了自己真实的强烈的不加修饰的情感,直指时事,强烈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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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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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读湖北人民出版社帕斯卡尔〈思想录〉第二十五章: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感受颇深。

帕斯卡尔,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思想家,他的〈思想录〉、《培根人生论》、《蒙田随笔集》被人们誉为欧洲近代哲理散文三大经典。

我很难想象一个人有手,没有脚、没有头(因为只是经验才教导我们说,头比脚更为必要)。然而,我不能想象人没有思想,那就成了一块顽石或者一头畜生了。

思想形成了人的伟大。

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他,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的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一无所知。

因而我们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正是由于它而不是由于我们所无法填充的空间和时间,我们才必须提高自己。因此,我们要努力好好地思想。这就是道德的原则。

能思想的苇草——我们应该追求自己的尊严,绝不是求之于空间,而是求之于自己的思想的规定。我们占有多少土地都不会有用,由于空间,宇宙便囊括了我吞没了我,有无一个质点;由于思想,我却囊括了宇宙。

大凡统治者,都喜欢他的臣民统一到自己的思想之下,自然,不喜欢有思想的人了。但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思想,谈何尊严。因为我们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思想形成了人的伟大。

这大概就是读书人为什么把自己的观点、思想,看得比生命还宝贵的原因所在吧。

正所谓,士可杀,不可辱!

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

西方有句谚语:人以思考,上帝就发笑了。恕我愚钝,至今说不好上帝为什么发笑?上帝是嘲笑人类无知,是笑人类进步了(欣慰人类成长了,开始反省思考了),还是上帝对人类不负责任?但人类不可能不思考,“我思故我在”。不思考的人可能连上帝为什么笑都会不知道,更不用说去聆听上帝,皈依上帝。幼稚的思考是成熟的前奏,幼稚的思考总比不思考要好得多!

时下,一切都是快节奏,什么都讲究速度,火车在提速,飞机在提速……连爱情都成为快餐。

也许有人会说,哪里有时间思考呀?!

诚然,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人们的衣食住行提供了空前的便利条件,办许多事情都已经程式化了,不需要人们思考。然而,我不能想象人如果不思考,没有思想,那就和一桩木头,一块顽石,一具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区别了。那么,这个世界就太可怕了!

人是万物之灵,人和世间万物的区别也在于人有思想。人的尊贵就在于有思想,思想形成了人的伟大!

我认为,当下人必须慢半拍,才能有时间思考,才能有自己的见解,乃至思想。

让自己的生活节奏慢不来,尽可能的慢下来,慢慢来,思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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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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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共读了三遍。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看了。

七岁的爱丽丝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天,她跟姐姐一起来到河边看书,姐姐高兴地看了起来,爱丽丝看了看这本书,觉得很奇怪,这本书没有对话,也没有图案,为什么喜欢看呢?她想,要是我能变成一朵菊花,那多有意思啊!然后她看到一只奇怪的兔子,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它从背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怀表,口里还念念有词:“快迟到了,快迟到了”爱丽丝说:“这只兔子真奇怪,我一定要跟着它!”爱丽丝跟着这只白兔,来到一棵矮树后面,兔子从树后面的洞跳了下去,爱丽丝也跟着跳了下去。

爱丽丝发现那只兔子可以用脚收住,可是爱丽丝发现自己用脚收不住,她一边掉一边发现,有一些罐子,她拿起来一看,发现那些罐子是空的,然后她想扔下去,可她觉得要是下面的人发现了,那可怎么办,所以她又放回原位了。她就一直往下掉,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了。一直掉了很久,终于掉到了洞底。

她找不到应该要往哪里走,她看见那只兔子正急急忙忙地赶着呢……

我看完以后,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喜欢看了,但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这只是爱丽丝做的一个很奇怪的梦。

我很想跟大家分享一句话:“你这样不礼貌,你那样也不礼貌。”这句话我听了,感觉很难受,因为故事应该是很有趣的,而不是你有没有礼貌。

像我平时睡觉的时候,从来没有做到过这种奇梦,我做的梦都是真实的,接近日常的生活的,甚至有的时候连梦都来不及做,就睡着了。我还在想,我的性格,会是爱丽丝梦里的哪个人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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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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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文中按照“我”的成长历程,分别叙述了几个“我”与被偷来影子的故事。

与马格的影子互换——尝试勇敢

与保安尼克的影子互换——接受长大

与好友马克的影子互换——对待梦想

与喜欢的女孩克蕾儿的互换——对待不完美的人生以及真正的爱情

与苏菲的互换——不爱就请离开

而在渐渐的成长中,“我”也开始懂得母亲对我的爱,独自承担丈夫不忠,陪伴我长大又送我离开小镇的母亲,多年来一直在以她的方式在爱“我”。而这些直到她离开人世,“我”在阁楼的盒子中发现母亲留下的书信时才恍然明白。

正如书中的“我”所说的那般,“我自以为我能察觉出比别人更多的东西,可我没想到我比他们更盲目。”,我想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吧,那些在我们身边的人,却往往是我们最容易忽视的人,而原因却是我们以为她们一直会在……

书中“我”的爸爸作为一个背离家庭从未出席孩子人生的形象,他对“我”的爱,对我默默的关注也同样在母亲离开的时候才被“我”知晓。

这些也同样给我一些感触,有时候我们认为一个人离开了我们的生活,爱就会随之消失,我们会因此而难过沮丧,但其实并不是如此,也许他们只是换种方式换个地点在爱我们而已,况且只要我们还能想念还有回忆,那些美好的过去那些重要的人就不会消失,不是吗?

总的来说,《偷影子的人》是一本好书,它带给我很多感触,也让我明白为所爱的人点亮生命的光芒,是多么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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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2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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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被誉为描述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一样。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一样,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虽然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读完后的震撼、愤怒、感动、欣慰,一时间充斥了我的心。我为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尾部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感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感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此刻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当有的对于感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梦想。然而卡顿牺牲式的死亡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期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我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完美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理解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杯具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期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我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向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还拥有卡顿那份只属于她的感情。卡顿爱她,却并不要回报。在她生活无忧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的生活出现困境,爱人被囚时,却挺身而出,代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只要爱人幸福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自我就能够了无牵挂,正是怀着这样简单而满足的愿望,卡顿能够没有难过和忧伤的观望露西的幸福,能够离开得那么从容。相信很多女孩和我一样羡慕露西,羡慕有那么多人用心用生命来爱她。

查尔斯是幸运的,从第一次法庭上的转败为胜到最终的成功逃脱,卡顿--这个本该同他针锋相对的情敌,却一次又一次的帮了他,表面上看是因为卡顿爱露西,而露西又深刻的爱着查尔斯,但事实上查尔斯出色的人品也是卡顿愿意帮他的原因之一。因为他明白露西在他身边必须能够得到幸福,必须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开心欢乐,他认同露西的选择,同时也作出了自我的选择。也许会有人觉得卡顿傻,为卡顿不值,但我想,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当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吧。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先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样样,而是一个人应当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他眼中查尔斯已经不是查尔斯,而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所以也是他所爱的一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查尔斯,可能还是会出现查三斯、查四斯、查五斯的,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恨在每一天了么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欢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后人。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有人说感情是自私的,爱别人甚于自我的人都是傻子。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完美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梦想化的美。它能够默默的悄无声息,也能够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我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我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本事。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感情的思考。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他幸福,哪怕这种爱会伤害自我,哪怕这种爱会让自我消失…

卡顿的牺牲是一种重生,他之所以能够坦然得应对死亡,正是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未来。他明白自我的离去能够带给所爱的人更多的欢乐,也能够换来更多人的幸福。他没有怨恨革命者,也没有埋怨任何人,他所做的只是尽自我的本事完成自我爱露西的心愿,实现自我的誓言。

常听人说:"爱一个人要爱他的全部。"爱她的好,她的坏,甚至是她的爱。爱上情敌,不可思议,但卡顿却诠释得很好。对于一般人来说那么恐惧的死亡,在感情面前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活着也许会完美,但如果看着所爱的人每一天悲痛流泪,相信那便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煎熬,所以卡顿选择了欣慰的去死,那是一种安详的无畏,一种沉静的离开。

同卡顿相比,当今的感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感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景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当感到惭愧,是否应当正视自我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当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当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

转而回到《双城记》,卡顿的伟大赋予了他太多的光芒,但就这个人物本身来讲,他还是有杯具的性格。他太小看自我,能够说是有些自卑,所以放任了自我,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最终他没能尽力的追求露西,而只是把对她的爱隐藏在内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无私地付出,却不求一丁点儿回报。这种爱凄美而崇高,但却过于低调。如果卡顿能够努力,如果卡顿愿意争取,露西未必不会选择他,而他同样能给予露西很好的幸福。总之,《双城记》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当小说尾部卡顿看

到期望的时候,我仿佛也从整部书有些阴郁的情绪中看到了点点星光。所以,卡顿的存在不仅仅是作者对爱的渲染,更寄予了狄更斯对未来的信心。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会是幸福的欢笑,灿烂的阳光。

再次感动于狄老的良苦用心,感动于卡顿至死方休的梦、沁人肺腑的情,更感动于这份人世间最崇高、最永恒、永不退色的爱,那么难得,那么完美,也必将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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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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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句千古流传的佳话出于这篇文章,就是出于孟子之手。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要想成大事,担大任,就要先学会吃苦,经受痛苦的磨炼。相反,如果你富贵了,也要有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是人类担大任的不二法门呀!

唐玄宗李隆基为夺武后之权,长期在忧患中集结力量,让自己更加强大,最终打败武后,夺取政权,成为一位优秀的皇帝。之所以他会成功,就是因为他居安思危,有忧患意识,才能一步步走向成功,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皇帝。”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只有存在忧患意识,才能临危不惧。

开辟农民起义道路的领导者陈胜是个很有才略的人,他具有优秀的领导才能和组织能力,但正是因为他成功了,他富裕了,他就很享受现在的荣华富贵,根本没忧患意识。结果秦朝的军队主动出击,陈胜豪无防备,就因兵败而失败了。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陈胜并没有忧患意识,也没有看到近忧,所以他失败了。

刘秀早年漂泊流浪,历尽辛苦,苦心诣志,最终推翻王莾政权,建立东汉。他在贫苦中早已锻炼了心志,正是因为他”居危“,所以他更能”思危“。

俗话说:”天有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只有处处存在忧患意识,防范于未然,才能有备无患,最终走向成功。忧患意识在我们学习生活中也是很重要的,只要把忧患意识时刻记在心里,你一定可以永攀学习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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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绿山墙的安妮读书收获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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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其用心专也,韵者,其美极而触魂也!——题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翻阅沉甸甸的历史,蓦然看见,那一抹鲜艳,带着成熟稳重,披荆斩棘,正向我走来。那是历经磨难才重生的凤凰;那是千锤百炼的坚强;那是灵魂冲击才有的不朽篇章;那是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的史书,一部永垂不朽的史记。初读《史记》,读出一个顶天立地坚强的男子汉,或许一开始他就不该站出来,顶撞君王,是大罪。他是被深深地激怒了,但他没有停止在愤怒上,而是还在此基础上对他所要加以叙述和研究的到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为止的一部中国通史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思考,并得出了自己的一些结论,这是司马迁之所以不仅成功为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成为一位伟大的历史家的原因所在。鲁迅有一句名言:“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

司马迁不正是在“痛定之后”,以史记这部大作长歌当哭吗?很难想像,如果司马迁在巨大的悲痛之后不继之以理智的思考,而会成文学家兼历史家。晚清的刘鄂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草堂诗集》为杜工部之哭泣,李后主以词哭泣,八大山人以画哭泣,王实甫寄哭泣于《西厢》,雪芹寄哭泣于《红楼梦》。”于是,在报任安书中,我看到一个无奈而又理智的司马迁,一个身心俱残而又顶天立地的司马迁。司马迁一腔抑郁,发之《史记》,将悲痛而屈辱的灵魂投入到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

于是,绝代文章横空而出。我似乎看到了太史令坚强的身躯,化作天边耀眼的彩虹,霎得,红遍了整个天空。再次捧起那泛黄的《史记》,读出一个报国无门贤能者的忧伤。司马迁是忧伤的,他的心痛汉武帝不听谏的小肚鸡肠,所以,他是懂得屈原的,要不然,他不会将屈子愁闷的心情写得如此淋漓尽致,他又怎么会有抒一肚子的愤懑牢骚之气,满纸俱是怨辞。当屈原“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一个忧伤的灵魂与另一个无助的灵魂悄无声息的碰撞,不禁发问,那仅仅是一部述史的史书吗?无法控制不安的思绪,带着灵魂的触动与颤抖,再次品味他的《史记》,这一次,我读出了一个中华民族的魂魄,千百年来不变的精神。无论是太史令,还是屈平,还是项王与信陵,我都看到他们人性的善良,一诺千金的男儿形象。

是司马迁完美的追求,还是他本来已经完美的文字,千年的民族之魂,在他笔下,闪闪发亮,是《史记》,让我看到一种人性的韵味,人性的光辉,那么美好,那么灿烂!我不禁怦然震动《史记》之韵味,非桂花树凋零的悲哀,也非纳兰性词的凄凉,它的韵味,是甜香赛芝兰之悠长,踏雪寻梅的不变的情怀。读《史记》之韵,读出司马迁的韵味,那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光芒绽放的灵魂,带着一丝不羁,带着万般男儿忍辱负重的尊严,书写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春秋,反复咀嚼,齿留余香。

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情节故事,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精神的境界。司马迁作《史记》,是用灵魂与命运作斗争,用自己的精神作出一部千古流传的史记。读《史记》之韵,是上古文化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读《史记》之韵,是人格与灵魂的震动!读《史记》之韵,是美丽与感动的撞击。品读史记,其韵无穷细细聆听《史记》叮咚的琴韵,内心却经历了跌宕起伏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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