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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调研报告(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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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隐者”一族教育现状的研究[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校,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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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隐者”一族教育现状研究(二)性格中有自卑和自负心理的双重作用对于自己的家庭状况、身体状况、交际能力、工作能力等,“校园隐者”一族在某些侧面或时候有超凡脱俗、鹤立鸡群的优越感,他们要么是在校内没有机会和平台让其释放和展示这方面的优势或特长;要么是其释放和展示的方式不能被周围同学所喜欢和接受;要么是已经充分表现和展示过了,作为一种过程和经历自己已经拥有,应该换一种空间去闯荡、换一种挑战去经受。而在另一些侧面或时候,“校园隐者”一族又觉得自己犹陷困境、难寻突破,甚至会感到茕茕孑立、孤立无援。应该注意到,他们毕竟还是处于这个年龄段的青年学生,经验的缺乏和社会化程度的不足,使得他们的内心在这两极之间游走,他们也有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成长的烦恼。(三)现有高校教育模式稍显僵化,形式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开放性不强譬如,目前的高等教育中,学分制名不符实,转专业“难于上青天”,课程设置不易变通等等。此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简单化,针对性不强,教育理念上“管理管理,管多于理”;教育手段上,管理多于服务,说教多于交流;教育资源上也有着很强的自我局限性,不善于借力甚至主动规避社会教育资源的介入,甚至导致教育中出现了“5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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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当事人涉法群体上访案件的调查分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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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事人涉法群体上访案件调查分析

XX年,*中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认真做好信访接待、息诉息访、申诉复查工作。与XX年同期相比,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的个案明显减少,但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不容乐观,有的当事人三个一伙、五个一群赴省进京上访,越级上访、反复上访呈上升趋势,有的当事人到党政机关滞留、打横幅、铺地状、喊着叫着骂着,严重影响了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处理,直接关系到一些观望群众的期盼心理,能否从根本上有效地解决当事人的涉法上访问题,从大局上说是关系到国家的稳定、社会的长治久安,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能否从真正意义上与世界经济接轨;就部门而言,是关系到法院的两个目标——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能否实现。今年以来,我市法院系统发生两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一起是上访老户进行串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另一起是集体访事件。

一、上访事件基本概况

案例一:周某,男,1940年出生,1999年其与某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发房产一案,法院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因周×对判决主文产生歧意,多次上访。为澄清事实,法院决定再审。宣判后,周×仍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省高院对该判决予以维持。现周×上访称:其既要取得房屋的投资款和相应的赔偿,同时其建造的房屋也归其所有。

案例二:程×,男,1949年出生,1998年与吴合伙纠纷案,案经两级法院3次审理。该案为合伙内部财产纠纷案,审计结果是在当事人提交的不合格、不完整、真实性程度差的单据等材料基础上进行,从法理上说,人民法院对于合伙损益情况的有关法律事实不能作出审核确认的情况下,应依法裁定予以驳回。但该案在处理上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对本案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实体处理,但程×仍不服,以法官枉法裁判为由,反复上访。

案例三:孙×,男,其与张×合建房屋产权案,法院于1998年判决孙×败诉,案经一、二审及再审,孙×仍不服,认为与张×签订《关于联建住宅的有关协议》是受他人欺骗签约所至,但他又提不出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

案例四:陈×,男,65岁,XX年5月21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某县建设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拆除第三人~的房屋。案经审理,法院认为陈×的请求无法无据,驳回其诉讼请求,现陈×上访认为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是偏袒~,要求政府给付其“打官司”几年所造成的损失。

案例五:冯×,年逾七旬,科技人员退休,1997年因一房屋纠纷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被申请人生活困难靠领取国家救济生活,无执行能力,冯×多年上访,认为执法不公。

上述五位当事人上访具有以下特点:

1、民商事案件占85.7%,行政案件占14.3%。在案件类型上,有四个案件属房产纠纷,且都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在城市化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案件。

2、当事人恶意串访。今年1—3月份以来,他们根本不到法院来上访,而是聚集于省高院、省人大、市委门前,寄希望于一些能“管”得住法院的单位和领导来对他们的案件进行过问,达到其个人目的。正如上访人孙×所言“我们就是要串访,不然领导对我们不重视。”

3、多次进京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如程×散发的20页“*没有法制,司法坑害百姓”的材料,其首页左上方用长方形的方框,特意标出“再次赴京上访信”,其用意即公开违反《信访条例》。

4、公开用文字和语言,尽情地辱骂法院、法官。他们称办过他们案件的法官是~分子,结伙在一起拟出第一榜~分子名单,并且无中生有去检察机关控告法官。

5、恶意挑拨检察院、法院和人大的关系。他们的恣意行为迎合了少数人的心理,赢得了一批追随者。上访者程×面对不明~的群众说:“法院不得了了,我的案件有人大监督的批示、省检察院的抗诉,法院就是不改”。长期以来他们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制止,特别是去年10月23日,他们有组织地去省人大、省委门前集体上访,打横幅,铺地状,公开辱骂*市中院领导及法官,由于这些行为没有得到任何的制裁,所以现如今聚集在他们周围的如朱三、刘五等人与之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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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干旱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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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旱问题调研报告

1999年4月,自治区政协对海原县的干旱、水资源和春播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召开五次座谈会,深入7个乡、8个行政村、7座水库、10万亩水源涵养林、2处井窖和节水灌溉大棚、多处硬化集水场、人工井窖、扶贫机井及压沙地等进行现场察看,听取介绍,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现将调研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1998年人秋后,海原县与全区一样,气温持续偏高,1998年9月下旬至1999年4月中旬降水量只有2.7mm,占历年同期降水量的8%,无降水日连续达200天以上,是继1973.1982.1987年后的又一个特大干旱年份,也是解放以来冬春降水量最少、气温最高、土壤含水率最低、无降水时间最长的年份之一。旱灾严重困扰农业春耕生产和群众生活。由于旱灾影响,全县水库蓄水量仅296万立方米,比历年同期平均值减少504万立方米,库灌区冬灌面积也随之减为1.81万亩,比历年减少1.19万亩。除南部10万亩旱地勉强播种外,中北部地区30万亩旱地无法播种,夏粮播种仅完成28万亩,占今年春播原计划65万亩的44%,由于降水量的减少,全县3.6万眼生产窖有1.4万眼没有蓄水,1998年造林2.7万亩只有1.38万亩存活,育苗285亩损失114亩;大部分地区人畜饮水十分困难,全县4.6万眼生活窖只有1.8万眼有水,截止4月23日,全县有x个乡镇、122个行政村、603个自然村、19.8万人、6.6万头大家畜、18.3万只羊缺水。中北部还有两万头大家畜、10万只羊缺草。

去冬今春的严重旱情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困难不是偶然的,它再次给我们启示:海原县要实现脱贫致富,必须立足于兴水治旱,从根本上改变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对此,县委、政府已提出“兴水治旱”战略构想。但海原县是贫困县,自身财力有限,需要自治区乃至国家的扶持和优惠政策,才能逐步实现奋斗目标。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实施兴水治旱战略,大力发展灌溉农田,从根本上改变生产条件

海原县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位于干旱带或半干旱带,农作物产量受降水量制约,低而不稳。据40年气象资料统计,年均降水量1956-1979年平均352毫米,最低为1957年207毫米,最高为1964年706毫米;1980-1998年平均365.4毫米,最低为1987年195毫米,最高为1985年588毫米。降水量不均衡,一是春雨少,秋雨稍多;二是北部降水少,年均260毫米,南部稍多,年均430毫米。蒸发量约为降水量的3倍左右。同时,由于人口剧增(1949年底全县人口为67601人,1957年105,070人,1987年281,559人,1998年368,856人),群众过度开垦荒地,植被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干旱加剧。实践反复证明:改变海原县农业生产的根本出路在于兴水治旱,大力发展灌溉农田。建议:

1.充分利用本县境内的水资源,开发10—17万亩灌溉农田。海原县境内地表径流年均6860万立米,邻省县流人本县的径流约500万立米。对地表水的开发,应考虑到径流的年际变化和排洪、排沙、除去苦咸水等影响,全县水资源的利用量按实有资源量的40%计算,近3000万立米。若生活和工业用水占去15%,可用于农业灌溉的水量为2500万立米。如按常规灌溉方法每亩定额250立米,可灌溉10万亩农田;如采用节水灌溉措施,每亩按150立米水计算,则可开发灌溉面积17万亩。据县水利局材料,现有灌溉面积中,有库灌3.23万亩,井灌3.34万亩,小高抽1.85万亩,合计8.42万亩。由于工程配套不力,实际保灌面积约有4万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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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校就业指导课实际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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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就业指导实际情况调研报告

说起大一上学期的职业生涯规划课,吉林省一所省属师范院校大二学生李晓(化名)只是清楚记得结课时老师让每个同学写一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却不太记得老师讲过什么了。“当时,专业课都没有开,还不知道自己将来能干啥呢,咋规划啊?”李晓打趣地说,当时她是“拍脑门”把结课作业编出来。

一、拿着专业书、闲书来上课,教育部印发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提倡从起,全国所有普通高校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并作为公共课纳入教学计划,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中。并建议就业指导课程学时不少于38个学时。

目前,吉林省高校的就业指导课大都为38个学时,占两个学分,一般安排在下午的七八节课,多为一个系200人左右一起上课。

笔者在几所高校旁听就业指导课时发现,同学们的书桌上大都放着别科的书籍,有的同学更是头也不抬地认真写着别科作业,任课老师则是很认真地在讲课。当随机问周围同学为什么不专心听课时,大家反映:老师讲的多数是成功者的案例,我们在网上或杂志上都看过,知道的不一定比老师少,还有很多案例已经过时了。

很多大四学生反映,除了对如何写简历、面试如何着装等有些记忆外,老师课上讲的其他内容已没有太大印象。

小杨是一所高校英语专业大四学生。每堂就业指导课老师都要点名,以此来保证出勤率。“要是这课讲得有意思,同学早早会去占座的,还用点名吗?”学生不满意的还有任课教师用ppt授课,学生们没有教材。“就业指导课上的信息陈旧,理论又联系不上实际”。小杨大二时在学校附近书店买了《读大学究竟读什么》和《求职从大一开始》两本书,“还是书里面说得比较实在”。

在校四年,小杨感觉没有接受到有效的就业指导。现在大四开始找工作了,她才知道社会上的工作类型和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

二、大二、大三就业指导课断档?

据了解,吉林省各高校从陆续开设就业指导课。,教育部下发相关通知后,各高校把就业指导课分为两部分:一是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二是就业指导。吉林省多数高校,在大一新生入学时即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课程,第二部分的就业指导课程在大三下学期或大四上学期开设。

医学专业的刘姓同学今年即将大学毕业。她回忆,大一刚入学,学院就开了职业生涯规划课,一个系180多名新生一起上,共15课时,集中一周三天时间就全给上完了。“我还没来得及找到职业生涯规划的感觉,课程已经结束,只当是‘打酱油了’。” 现在刘同学也忙着找工作,学校承诺毕业前给他们开就业指导课,还迟迟未兑现。

正在找工作的大四学生王勇说,大一上过职业生涯规划课,但大二、大三就没有类似课程了,现在要找工作了,早忘了大一就业指导课讲了什么。

某高校材料学院的邹同学说,离毕业还有不到3个月时间,她才听说学院要开就业指导课,学生纷纷议论,“现在还开什么呀?我们大都去向已定,出国的、准备读研的,很多同学工作也已经找好了,再开不就是走形式?”

但多所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都表示,大二和大三期间,学校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并没有断档,安排有一定课时的就业指导讲座,例如请校友或就业指导专家来与学生面对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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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反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4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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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一规定使反担保有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在设立担保时,保证人以其一般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第三人以其特定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或质押以担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但债权人并不对担保负对等给付义务,债务人也常对上述担保人不支付代价。因此在承诺过程中担保人面临着利益受损的极大可能性,担保风险得不到补偿,与预期利益失衡,显然有悖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反担保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可对担保人的这一尴尬境地有所改善。由债务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即为反担保。我国《担保法》只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没有对反担保作出更为详尽的规定,过于笼统。但“反担保”和“担保”毕竟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究竟如何运用担保的规定,在实践中对反担保如何把握和操作,本文拟就此谈一下笔者的粗浅认识。 一、反担保的概念 根据《担保法》规定,反担保是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保证将来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这里把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称原担保。因此反担保是以原担保的存在而存在的,没有原担保就谈不上反担保,只有存在原担保,在主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为确保该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主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亦即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和资格 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提供反担保人和原担保人。原担保人的范围、资格设定在担保法中都有规定。《担保法》第4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本文认为由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意味着可由债务人自己提供,也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因为反担保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以获得追偿权的确实落实,在原担保人为债务人履行担保职责后能获取合法对价。从公平、公正这一立法思想出发,对反担保中债务人不应仅仅作字面解释,而应将之扩大至第三人,即由债务人外的第三人提供反担保将对原担保人的利益保障更有实际意义。 对提供反担保者的具体要求,亦即主体资格,对反担保是否有效成立及法律职责的有效履行是非常重要的。其主体资格当然必须具有民法通则中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力,亦须具有担保中担保人主体资格的法定条件。另外,反担保人必须具有代偿能力,具有代偿能力,才具有担保能力。但是具有“代偿能力”并不是保证人资格的唯一要求。除法人和公民以外的其他组织,只要其能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就可以充当保证人,也可以充当反担保人。但上述其他组织应除去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上述单位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依赖于国家拨款及社会力量捐助。如果他们担任担保人就势必会影响公益活动的开展。另外,除经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也不得为担保人。同样,上述单位也不能成为反担保人。 三、反担保方式 前面已经述及,反担保人可以由债务人充当,也可以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充当。如果认为反担保人只能由债务人充当,不能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充当,那么反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时,也就是由主债务人保证第三人(亦即原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这在法理上和实践中均失去了反担保的意义。《担保法》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同时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这是否说明反担保方式也可以采取上述五种担保方式,反担保法律制度相对于原担保是否有其特殊的地方,下面将逐一论述。     《担保法》并未将反担保的担保人局限于债务人身上,相反,债务人为确保担保人对自己追偿权的实现,完全可以委托第三人(即反担保人,而非原担保中的第三人)作为反担保人。因此,可以肯定说,保证是反担保的方式之一。保证反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保证人和原担保人约定,当原担保人的追偿权到期待以实现时,由该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反担保方式。理论上分析,保证反担保也应包括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但从实践中去分析,无论原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是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反担保方式只能采取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原担保人的利益,在实现追偿权时不必耗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如果也采取一般保证方式,那么反担保人同样拥有先诉抗辩权,原担保人只能在穷尽主债务人财产后才可以向反担保人求偿,这也失去了反担保的意义。 抵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和原担保人约定,以该特定财产作为原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当主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原担保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使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补偿。 质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财产权利凭证移交原担保人占有或办理出质登记,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原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主债务人不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原担保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能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而存在。理论界持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留置不能成为以担保的方式。理由是反担保是产生于约定,而依据《担保法》规定,留置权基于法律规定,且留置专指因仓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依法有留置权,而在债务人和享有追偿权的原担保人之间是不存在上述合同关系的,也就不存在和无法行使留置权。也因为留置权在法律条件具备时当然发生,反担保与之无法切合。因此说留置权不能成为反担保方式。如果约定原担保人占有主债务人其它动产,以此来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也只能成立质押权而非留置权。而因其他合同关系合法占有主债务人的动产,也不能成立留置反担保。笔者对上述论述持有相异观点。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不能以意思表示设立留置权,但留置权的法定性并不意味着仅限于法律有明文

规定的承揽加工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也同样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4款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因此,留置权的设立只需具备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这个要件即可成立。其次,是否确定反担保由债务人和原担保人约定,在主债务人和原担保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反担保人)与原担保人之间如存在保管费、加工承揽、运输等合同关系,而保管费、加工费、运输费等一般远远小于保管物或加工原料或运输物的价值,这同样为再次设立担保亦即反担保提供可能。综上,留置也可以成为反担保的方式。 定金作为反担保方式在理论上也行不通。定金是指主合同为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当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在债务人和享有追偿权的第三人(即原担保人)所成立的反担保合同中,双方没有对等的权力、义务,只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追偿权,也就无法成立以原担保合同为主合同的定金合同。司法实践中,支付定金进一步削弱债务人向债权人的欺诈故意,且定金具有明显的惩罚性,另外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又有比例的限制,对于原担保人有担保追偿权的实现作用甚微,故定金不适用反担任,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 综上,债务人或第三人(反担保人)向原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可以采取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其中尤以保证和抵押为普遍。反担保方式也会因反担保提供者不同而不同。当债务人作为反担保人时,保证方式的适用应受到限制。因为保证作为人的担保,债务人向原担保人以保证作为反担保时,会形成债务人既向原担保人承担偿付因履行原担保而发生的必要费用的义务,又向原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债务人与反担保人会二合为一,起不到反担保作用。只有债务人以其特定财产设定抵押、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才会实际保护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当第三人作为反担保人时不受到上述限制,保证、抵押、质押均可采用。债务人或第三人充当反担保人时,选择采取何种反担保方式,取决于反担保人(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原担保人之间的约定。 四、反担保的构成要件 反担保的设立属于民事行为,那么反担保应具备的条件也应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要求,(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反担保的有效设立必须首先符合上列条件。本文前述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范围也体现了上列有效条件的要求。这也是设立反担保的基本要求。 除此之外,各种反担保方式各有其成立要件,故当事人约定采取某种担保方式时,其行为在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之外,尚须符合担保法相应条款的特定成立要件。例如,担保法第38条、第39条规定,抵押权设立须有抵押合同并须具有书面形式与相应条款,第41条规定以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设备等设定抵押时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反担保若采取抵押方式,也应遵循规定。又如,担保法第64条、条65条规定,质押权设立必须有质押合同并须具有书面形式与相应条款,第78条、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转让有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当向其管理部门或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反担保若采取质押方式,也同样遵循之。这也是设立反担保的特殊要求。 分析反担保构成要求是判断反担保的效力合法与否的关键。而反担保作为一种担保制度,其效力又受到与担保合同有关的合同效力的影响。《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判断反担保效力,除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吻合外,还需联系主合同的民事行为进一步判断。 五、原担保与反担保的异同 设立反担保的目的是确保原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对主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反担保与原担保一样也具有从属性与补充性。反担保也是从属于主债的一种从债,反担保合同作为原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而存在,原担保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直接影响反担保合同的效力。就补充性来说,则指主债务人不能保证原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时,由反担保人负代为清偿责任。 原担保与反担保的目的不同,方式也有别。原担保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方式,而反担保只有采取保证、抵押、质押、留置这四种方式。 另外,反担保相对于原担保来说,其范围不但包括原担保范围所确定的款项之外,还应该包括(一)原担保款项所生的孳息;(二)为实现追偿权实际支出的费用。 比照原担保,反担保人同样享有抗辩权,该抗辩权是指反担保人依据法定或约定事由主张减免或免除其责任用以对抗享有追偿权的原担保人的权利。依据本文前述,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无论原担保是一般责任或连带责任,其都为连带责任方式,因此反担保在抗辩权享有上与原担保很有区别的一点是:无论何种情况,反担保均不享有先诉抗辩权。至于其他抗辩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也应结合反担保所采取的担保方式的不同而分别享有,具体是和原担保中的抗辩权相类似的。 六、反担保的实行 根据反担保设立的目的要求,反担保是为原担保~益实现而设置的,故反担保应于原担保实行之后实行。要求原担保的实行合法有效,这是反担保实行的一般原则。在原担保与反担保皆合法的前提下,如果原担保因债务人实际履行或其他免除条件而未实行,则为保护应保证的权益而设立的反担保同样也毋须实行,原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同时自行终止。如原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在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时,可根据设立的反担保合同,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反担保人)主张权利或根据抵押、质押合同处分抵押物、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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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幼儿园,德育,全文共 1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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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阳春三月,春光明媚,百花争艳,省教育厅德育处于XX年3月23日——XX年3月27日在**市教育局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先后对**市麒麟区第七中学、麒麟区北关小学、麒麟区东关小学、沾益县第四中学、沾益县太平小学、沾益县幼儿园、**市第一小学、**市第一幼儿园、**市民族中学、**市第一中学等学校进行了有关德育工作的调研。通过参观校园、随机听课、教师座谈等方式,了解学校德育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调研结果回报如下。

一、德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1、“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是这些学校的共识,对德育工作的重要性普遍认识到位。学校大多设有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一般有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政教主任,团委书记等人为副组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为主要组成人员。“全员德育”的理念已经深入到各个学校,学校已经认识到“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事事、处处都能育人”。

2、注重制度建设。为了从制度上保证德育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许多学校制定了《师德考评实施细则》,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定期举办班主任培训班,不断提高班主任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育人能力;建立健全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机制。一些学校针对教师制定了《优秀教师评比方法》、《师德标兵评选办法》、《优秀年级组评选办法》、《文明办公室评比方案》等等,以规范教师行为,要求教师以身作则,做学生表率,塑造良好的师德形象;针对学生制定了《学生一日常规》、《课堂常规》、《文明班级标准》、《文明学生标准》等,严格评比,在评比中找差距,在评比中得到提高。

3、注重教师师德的培养。学校普遍开展“讲师德、塑师表、铸师魂”活动,把师德建设与教师的成长结合起来,坚持落实“师德承诺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教师的师德和“评优评先”考核挂钩,保证德育队伍的纯洁性。活动中,大家认识到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要时刻注意自己言行的示范性,主动用自己的言行实践《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到以崇高的理想引导学生,以健全的人格感染学生,以宽广的胸怀善待学生,以渊博的知识赢得学生。一些学校多次举办师德建设专题讲座,通过教师礼仪规范等方面的学习,时时提醒教师加强服务意识。

4、坚持课堂教学为德育的主阵地。课堂是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不仅因为学生在课堂里度过的时间最多,也因为课堂教学内容是经过精挑细选出来的有针对性的内容,这些内容大多蕴涵着丰富而深厚的德育内容。课堂教学处理得好,对学生来说,将会是一种潜能的唤醒,心灵的触发,情感的陶冶,将是其他任何方式、任何途径不能取代的。将教书与育人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5、注重环境育人。学校环境是一种无声的教育,能够体现一个学校的文化特色和氛围。许多学校积极探索实现学校文化特点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校园的环境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创新班级文化、走廊文化、板报文化建设的新形式、新思路,科学绿化校园,让校园的每一草、每一木、每面墙,都会说话,强化育人氛围,培养学生热爱环境、讲究卫生、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热爱集体、健康向上的良好品行。

6、以养成教育为重点。**市中小学幼儿园十分注重学生的养成教育,他们普遍认为品德形成的基础应该是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因为习惯形成品格,品格决定命运。比如**市第一小学制定了《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方案》。以“五个教育”、“六个养成”为主要教育内容,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五个教育”既校纪校规教育、基本道德教育、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人生理想教育。“六个养成”即养习惯、养兴趣、养知识、养方法、养能力、养责任。通过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自尊、自爱、自强、自律的良好心理素质,养成文明、健康、向上的优良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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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调研工作计划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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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题确定:

经过搜集到的市场资料,并对资料的分析和讨论,我们了解到手机的使用者的数量,每年呈上升趋势,手机卖场如雨后春笋,使手机卖场的竞争压力逐年增加,我们针对此现象,对##市的手机市场的消费者做详细的调查,并对通讯起了宣传的作用。

二、研究目的:

1、提高通讯手机卖场的知名度

2、提高通讯手机的销售量

3、减轻通讯在手机卖场的销售压力

4、提高通讯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

三、研究内容:

1、消费者(老年人、中年人、中学生)

(1)消费者购买手机的价位

很多消费者购买手机是看重的是价格,所以价格是我们调查的重点之一

(2)消费者对手机功能的要求

处于不同年龄段、身份地位的不同对手机功能有不同的需求

(3)消费者对手机卖场服务人员态度的要求

由于卖手机的店面很多竞争激烈,因此留住消费者的往往是服务人员的态度

(4)消费者对手机售后服务的要求及满意程度

为了提高企业形象和提高企业知名度手机售后服务占有很大的份额

(5)消费者对手机品牌的要求

消费者认为好品牌手机,其质量、功能往往是比较高的

2、手机市场

(1)调查影响手机销售的的因素

①手机价格

由于市场上的企业或者店面所销售的手机在质量功能等各方面都相差无几,因此采取价格上的变动会吸引更多消费者。

②手机质量

许多消费者买手机都很注重其核心价值,但影响其核心价值的往往是手机的质量

③手机外观

在手机价格、功能、质量完全一样的情况下,手机外观往往会更吸引消费者

④卖场的内、外部环境

店内外部环境如何保证冬暖夏凉、有桌凳等等,往往会决定一位消费者购买心情和购买欲望,致使顾客流量减少

(2)调查通讯在同类商家手机卖场中所占的份额,以及在##市区手机卖场中所占的份额

(3)调查市区通讯的竞争者的优势、劣势

3、调查通讯手机卖场的服务人员

(1)服务人员对业务的熟练程度

对业务足够熟练是服务人员的一项基本功,基本功扎实销售会变得容易一些

(2)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①职业素质

②道德素质

③文化素质

(3)服务人员的销售技巧

①语言

服务人员如何能够熟练的并带有技巧性的把手机的各功能介绍给消费者,同时礼貌用语拿捏准确,能增加该企业的消费者

②神态

服务人员再向消费者介绍手机时,一个眼神的交流、一个微笑、一个手势可能会对消费者留下好的印象,其结果是客户会增多

注:调查通讯手机卖场服务人员10—20人

3、调查通讯手机卖场的服务人员

(1)服务人员对业务的熟练程度

对业务足够熟练是服务人员的一项基本功,基本功扎实销售会变得容易一些。

(2)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①职业素质

②道德素质

③文化素质

(3)服务人员的销售技巧

①语言

服务人员如何能够熟练的并带有技巧性的把手机的各功能介绍给消费者,同时礼貌用语拿捏准确,能增加该企业的消费者

②神态

服务人员再向消费者介绍手机时,一个眼神的交流、一个微笑、一个手势可能会对消费者留下好的印象,其结果是客户会增多

注:调查通讯手机卖场服务人员10—20人

四、样本情况

样本区域分布:xx市

消费者样本:从全市通讯多家手机卖场中随机抽出10家通讯商场周围的消费者。

方案一:桥东10家手机商场周围的消费者

方案二:桥西10家手机商场周围的消费者

(2)消费者样本:手机使用者200—250人

五、调查方式:

1、询问法:

(1)利用传统问卷成本比较低

(2)利用传统问卷所得到的信息比较准确

(3)利用传统问卷容易操作,容易控制

2、面谈法:

(1)面谈法的对象、时间、人数、形式可以有调查人员掌握

(2)利用面谈法了解到的信息较为全面深刻、真实并富有启发性

(3)利用面谈法对问题的回收率较高可以收集有关被调查者的附加信息,提高调查结果的可信水平

六、研究日程:

3月10日—3月17日:调查前准备:①确定主题②设计问卷③人员分配

3月18日—4月1日:实施填写问卷

4月2日—4月8日:分析、整理数据

4月9日—4月10日:报告写作

4月11日—4月16日:市场预测

4月17日—4月24日:撰写决策

七、人员安排:

1、设计问卷:一组

2、问卷调查:全体人员

3、数据分析:二组

4、市场预测:全体人员

5、撰写决策:全体人员

6、撰写报告:三组

八、研究经费:

1、调查前准备费用:

①确定主题费用____元

②设计问卷费用____元

③问卷印刷费用____元

2、实施填写问卷费用:____元

3、分析整理数据费用:____元

4、报告写作费用:____元

5、市场预测费用:____元

6、撰写决策费用:____元

本次调研总费用为: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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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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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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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关于四群教育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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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四群教育调研报告范文

自秀山街道办事处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街道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所分管的部门和站所认真开展好工作,深入村组,作好民情调研。

一、村情概况

近年来在国家“三农”政策帮扶下,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加之通海县委县政府加大蔬菜产业的发展,群众生活明显改善。据调查,单个农户家庭总经济收入高达百万元,最低仅有5000元,两极分化严重。村民主要以种植蔬菜和养殖蛋鸡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今年受干旱、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现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种养殖。

二、入户调研经济收入情况

2、调研户经济来源:种植业、养殖业、务工收入。

3、调研户经济总收入:5万元

4、调研农户反映的主要存在问题:经济来源单一、收入少,都存在一定的困难程度。

三、制约该村经济发展的障碍因素

1、是自然灾害致贫。旱地多、水田少、缺乏水资源。地势所属山区,蓄水条件差,降雨量少,经常受旱,由于干旱已有三年没有收成,就连生活用水现在都成了问题。

2、是文化素质不高,无技能资源,缺乏经济意识而引起的贫困。缺文化必然导致观念的落后,观念落后是贫困的根源。少数群众商品经济意识不强,视农为本,宁愿守着土地受穷,也不愿昌险出外经营工商业;少许人依靠国家支持,救济的“等靠要”思想,视吃救济、拿补贴为理所当然;观念保守,不愿接受新技术,甘愿受穷。

3、是因病、残致贫。因病、残导致贫困的原因。在调查中发现,生病无钱医治,在该村,农民收入本来就少,农民家庭成员中,如果有人生大一点的病,就会给贫困的家庭带来更加贫困,如果是大病,只有听天由命。另外家庭成中有残疾,也是导致家庭贫困的根源。

4、是缺劳动力致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该村交通、通讯条件的改善,部分村民纷纷外出打工,有的外出打工的收入远远多于农业收入,也许一个家庭有劳力外出打工,就能摆脱一个家庭的贫困。当然外出打工与外出劳动力的素质有关,素质越高,获得的劳务收入越多。

5、是因建房致贫。由于生存问题,不得不建房。家庭收入少,建房后,家庭就会更加贫困。可能建房时借了一些债,后因种种原因,收入下降,而借的债又需要偿还,导致生活水平下降。

四、对该村经济发展提出的建议

(1)改善人的生存环境仍然是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白泥箐生存环境仍然是重中之重。政府在进行扶贫决策、安排扶贫资金时,首先要考虑到人的生存问题这一点。建议加强水利设施,推广节水农业种养植。

(2)要重视文化扶贫。该村文化落后,农民缺文化是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民文化素质低又是影响脱贫的关键因素,因此,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是扶贫一项重要工作。扶贫工作中应专门安排文化扶贫资金和项目,对农民进行文化培训和扫盲,帮助贫困地区提高文化,尤其对贫困地区农民要进行科技技术培训和职业培训,帮助农民实行科学种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

(3)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该村和其它村一样因病、残贫困的占贫困原因的人很多。现在不要说贫困人群看不了医,就连普通家庭也看病难,主要原因还是看病贵,什么手续费,门诊费,专家挂号费,治疗费等等造成老百姓不能看病。政府实施的扶贫计划,往往侧重于经济上的扶贫。应当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有机的结合起来,要实施医疗救助计划。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4)有组织地引导贫困地区农民外出打工。一方面可缓解了该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更重要的是出去的人开阔了眼界,见了世面,接受了新的观念。最终又带回了信息,产生了扩散效应。很多地方就是靠农民外出打工使农民脱贫致富。

(5)贫困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容忽视。加强宣传,鼓励一个家庭只生一胎,提倡独生子女光荣,提高教学供养质量,为家庭输出可用人才。

四群教育调研报告(二)

根据县委“四群”办要求,鹤庆县农业局局被列为县级“四群”教育4个示范点之一。为体现实践特色,充分发挥“四群”教育示范点的典型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县农业局对宝窝村委会四群教育工作作了进一步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宝窝村委会基本情况

经济收入以农业生产为主,全村耕地面积2030亩,主要经济作物烤烟种植;烤烟面积1665亩,生产烟叶4400担以上;每年经济总收入达500万元以上;

其它还从事猪、牛、羊、家禽等畜牧业的养殖,也是一条重要的经济发展之路。年收入达80万元左右。

二、存在的问题

1、人畜饮水方面

由于宝窝村委会各村小组村民的居住地,基本上都是山区,且饮用水源地植被破坏严重,生态环境恶化,水源逐年减少,水利设施不够完善,难以满足农田灌溉。如遇干旱,村民只能自己到外面拉水,雨水天就接雨水用。长期如此,必将影响到村民身体健康。

2、交通方面

宝窝村委会6个村小组基本解决了乡村道路,但都是土路,晴通雨阻的情况比较突出,特别是大雨天时个别村路会塌方堵塞,大大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出行和经济发展。

3、电力方面

宝窝村委会各村小组虽然都通了电,但由于所接线路较长,村民无力购置电力变压器,电压不够,村民家中电器大多无法正常使用,有的连用电饭煲煮饭都煮不熟。而且这些村小组的电线又老化,还未列入农网改造。部分村小组村民更是只能从相邻的村民家中接出电来用。

4、宝窝村委会各村小组的村容村貌很差,而且没有文化活动场所,无公厕和垃圾堆放池。

三、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1、结合实际,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由于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无集体经济收入,完全由村民集资搞项目建设困难较大,只有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争取资金多方投入加大对各村卫生、交通、电力、饮水等方面的投入,不断改善村民生活生产环境。

2、调动村民积极性,主动改变村容村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的使农村繁荣稳定,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村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参与者、主力军,还是直接受益者。要加强宣传力度,改变有的村民等、靠、要的思想观念,使村民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只有村民真正想要发展,想要生活宽裕,想要居住环境整洁卫生,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目标。

3、帮助扶持培养村集体经济

由于种种原因,村小组一级支出费用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宝窝村委会各村民小组没有集体经济收入,也就没有正常的办公经费。为了村小组能正常开展工作,上级部门应有目的的帮助扶持培养各村小组发展集体经济,解决村小组办公经费问题。

四群教育调研报告(三)

自我局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机关干部深入乡村,作民情调研。

一、乡情概况

二、村基本情况

三、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在申请审批享受农村低保户过程中,村委会主要做到了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农村低保申请审批制度。村委会及时成立由村支书、主任、副主任、村民小组组长组成的工作组,通过调查了解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及时传达省、州、县农村低保有关政策,通报全村农村低保人数及相关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当前村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办法和、细则,村委会加强对低保制度的落实,本着“本人申请、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组审定上报、张榜公示、政府审核、民政审批”的农村低保工作方式,认真做好该村农村低保工作,形成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度。

(二)加强低保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自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村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坚持舆论先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村干部通过办宣传栏、贴标语、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把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程序、资金发放和管理等讲明讲透,做到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据了解,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专项宣传农村低保相关政策,召开了2次会议,重点动员青年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参加会议人数达1593人次,印发宣传涉农惠农政策资料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坚持原则,规范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县民政局及低保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村坚持动态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施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范围,以户为单位,深入调查了解家庭收入,认真核定家庭收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对符合享受的对象,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造册登记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乡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并张榜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经所在村委会再次向社会张榜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的,发给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后方可领取农村低保金。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乡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到村委会进行集中发放,这样,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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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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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

综上所述,当前农村的小学教育情况实在是不容乐观,农村小学教育占了义务教育的半壁河山,必须高度重视它所存在的弊端。基础教育部扎实,教育的发展也就只能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其问题的解决也是实现教育公平、均衡的必经途径。否则,就相当于丢掉了小学阶段的大多数,丢掉了整个基础教育的基础,也就谈不上什么全民素质教育了。因此,只有采取措施彻底改变农村孩子接受条件最差的学校教育的现状,加强和牢固基础教育链条上的薄弱环节,是农村小学走出困境,为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推动农村教育的发展。

实践结论:关于农村教育改革的几点意见

一)改善农村小学办学条件

改善农村小学的教育条件、物质条件,必需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并且政策尽可能向农村地区倾斜,向薄弱、偏远的农村中小学地区倾斜。没有相应的教育条件,教学仪器、图书资料乃至校舍,提高质量只能是一名空话。中央及省级财政可依据各乡村学校的学生数将乡村教育的经费定额、定时、定量地通过银行划拨给乡的九年一贯制乡村学校,这样可避免教育经费在多个中间环节的截留现象,又可保证乡村教育经费的稳定性、均等性、可靠性。同时,要注重改造小学的危房,购置必需的教育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使村办小学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

二)加强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

提高乡村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保证村小师资队伍稳定和扩充。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知识分子的政策,想方设法改善农村小学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因为“教师只有在具有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个人素质、职业前景和工作动力的情况下,才能满足人们对他们的期望。”在提高农村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方面,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注重教师培训的经常性,创造条件和机会使农村小学教师能够参加继续教育。通过学习和培训,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有所完善,从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另方面,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技能和教育责任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素质教育的要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教学,发展农村小学孩子良好的思维品质和创造能力,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要。由于所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的限制,农村小学的孩子更需要教师的关心、激励和帮助。尽可能对每个学生,尤其是打工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多关注其学习完成和变化情况,多与他们谈话和交流,及时了解他们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对他们的教育应以鼓励为主,使老师的鼓励变为孩子学习的监督和动力。

三)更新教育观念,开展形式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

素质教育是一种突出生存能力和生活能力的教育。可以使学生认识到具有真才实学、一技之长的重要意义,要求课堂教学更多地联系生活实际和生产实践,并自发地抵触以考试为中心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教学方式。保证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的课时,重视课外活动的开展,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同时,也要注重提高农村教育管理者的素质教育管理水平。

四)实行寄宿制的管理方式

小学生由于年龄太小,每天上学需来回四趟,每天来回跑很不方便。而且学生路上安全也得不到保证。如果农村小学实行寄宿制,那么学校也便于管理,尤其是留守儿童,可以填补家庭教育的空缺,同时学生的人身安全也得到保证。对已撤销的学校校舍要合理利用,不能使之闲置。

这次的实践受益匪浅,回到家乡,重温故乡的童年的感觉,而且到了农村发展欣欣向荣的大好局面,同时,也了解到了农村小学教育的现状。农村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工作的重点,而农村的小学教育更是重中之重。重视农村小学教育,改善农村小学教育现状,是农村义务教育能否顺利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加强农村小学教育的力度,才能逐步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路漫漫其修远兮”,农村小学教育需要国家和政府更高的重视和不断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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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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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返乡带来社会压力调研报告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沿海发达地区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外向型企业被迫停产、破产或大量裁员,造成大批农民工陆续返乡。是一个农业大市,是面向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的劳务输出大市,也经受着农民工返乡大潮的冲击,如何缓解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

一、全市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XX年,**市外出务工人数为132.3万人,年前农民工返乡人员达50.56万人,占38.2%。截至2 0XX年2月5日,全市再度外出务工人员34.05万人,失业返乡农民工在家待业人数达16.51万人,占12.5%。

2.返乡原因。根据在常宁市泥潭乡的抽样调查统计,农民工返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世界金融风暴返乡。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出口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出口受到限制,经济不景气,导致企业停产、转产、降薪、裁员,造成一些农民工提前返乡,占全乡返乡农民工总数的75%。二是受中央惠农政策影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如新的粮食收购政策的出台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对农民工返乡具有吸引力,占全乡返乡农民工全总人数12%。

3.返乡动态。调查发现,目前在家待业的返乡农民工主要动向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在家务农。这批农民工约占58%。二是再次就业。这类人约占12%。基本上都是希望接受驾驶、电脑、焊工、电工、烹饪、旅游、酒店服务等培训后等待机会再次外出到内陆地区或本地企业务工就业。三是回乡创业。这类人约占15%。其中不少人凭借资金、信息等优势,发展规模经营、从事农产品流通等。

二、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分析

尽管农民工经过城市工作与生活的洗礼,学到了先进的理念、经验、技术,带回了多年积攒的资金,是家乡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但仍给带来了不可忽视的社会压力。

1.经济发展压力。一是直接导致农民减收。农民工非正常返乡在短期内经济增收受到影响,各地劳务收入大幅减少。二是给本地资源和环境带来压力。人口与资源、经济匹配不当,多项承载力相对不足,将构成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负担。三是影响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有效实施。从短期来看,农民工返乡带回了少数资金,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然而,农民工难于就业导致减收必然减弱消费需求,从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四是制约了农业规模经营。原来将土地长期租赁给他人的农民工,现在回家要依靠土地来生活,从而影响了农村土地的加速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社会稳定压力。一是心理失衡带来的社会压力。无奈返乡的农民工自尊心受到伤害,有可能演变成心理疾病,导致过激行为,宣泄对社会的不满。二是价值认同带来的社会压力。很多农民工因长期生活在城市,一旦回到较落后的农村,可能会心情浮躁,滋事生非。三是不排除返乡农民工在沿海发达地区染上一些不良习气,随着返乡将影响社会风气。

3.民主建设压力。一是民主化进程的差异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长期在外的农民工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知识和法律知识,对民权的要求也较高。如果基层干部依然实施简单粗放的工作作风,就容易造成农民的抵触、对立情绪。二是长期积累的潜在问题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农民工回乡后,对于农村容易出现的土地、山林边界权属争端等问题必将引起关注和重视,从而考验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必须有心理准备和应对方案。三是维稳治安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不排除有些农民工蓄意制造事端,或染有赌博、吸毒等陋习,从而滋生一些危害社会安定的行为,这对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严峻挑战。四是农民工的更高期望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越是有见识的农民工,对于地方政府的期待和要求就越高。如果地方干部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达不到农民工的期望,其管理权威必将大打折扣,并伴随产生执行不力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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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四川省“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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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青少年(以下简称“五失”青少年)是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特殊的弱势群体,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是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殷切期盼,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中国关工委明确指出,“五失”青少年是关工委关爱、服务的重点对象。今年初,省委王东明书记对省关工委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望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挥‘五老’优势,在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帮扶助困特别是关爱‘五失’青少年方面做更多工作,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按照中国关工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关工委和“五老”优势,提高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9年5月至7月,四川省关工委开展了全省百镇(乡)“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调研,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于后。

一、四川省“五失”青少年的现状

此次调研方法为:在全省21个市、州各选择辖区内1个县(市、区)的5个乡镇(街道)共115个样本单位(宜宾市兴文县选择了全部15个乡),对全乡镇(街道)的“五失”青少年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同时,在这115个乡镇(街道)中,每个乡镇(街道)各选择10名共计1150名“五失”青少年进行问卷调查。各市、州关工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调研工作开展扎实有序。省关工委领导亲自带队分赴成都、眉山、泸州、宜宾、南充、德阳、绵阳、巴中等地实地调研,深入县(市、区)、乡村、社区、民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研究对策。省关工委还专门邀请了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参加座谈,就当前关爱“五失”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重点、难点问题及对策建议交换了意见。历时半年,初步摸清了我省“五失”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根据《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关工委工作实际,我们对“五失”青少年范围作了如下界定。

失足青少年:曾因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受过国家法律或行政处罚的,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

失管青少年:因父母离异、去世、服刑、外出打工等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监护人职能缺失或无法确定监护人的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

失学青少年:年龄在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和本人多方面原因而失学、辍学、弃学的未成年人。

失业青年:城市、城镇完成义务教育未再升学的,本人愿意并有能力通过劳动获取报酬,而找不到工作的,或曾经有工作,因本人、家庭、社会等各种原因而失去工作的,年满16周岁不满28周岁的(重点是未再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生活困难的青年。

失亲青少年:失去双亲而其他法定监护人缺失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此次调查样本青少年总数为627136人,“五失”青少年6486人,占当地青少年总数的1。03%。据统计资料显示,2019年全省6—28岁的青少年数量约为2676万,按照“五失”青少年抽样调查的比例测算,全省“五失”青少年约27。56万人。调查结果显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五失”青少年比例较小,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五失”青少年比例较大。下表为调研中“五失”青少年分类情况。

对“五失”青少年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他们的主要问题是:“六缺”,即生活缺关照,情感缺关爱,心理缺疏导,行为缺规范,家庭缺教育,安全缺保障。情感缺失问题尤为严峻,不少人由于长期缺乏亲情关爱,情绪消极,性格孤僻偏执,多愁善感;不少人法律、道德意识淡薄,人生理想不明;不少人行为习惯较差,心理状况异常,人身安全没有保障,极易受伤害。少数人甚至排斥家庭学校传统教育,有的受社会不良行为引诱,走上歧途,恣意妄为,违法犯罪。

二、关爱“五失”青少年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在省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司法、民政、教育、人社、工青妇等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在教育关爱困境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孤残儿童、“五失”青少年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各地关工委和“五老”志愿者主动作为,倾情竭力,帮扶到人,关爱到心,通过结对关爱、心灵关爱、法治关爱、助困关爱、建立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等方式,做了大量关爱“五失”青少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结对关爱,帮扶“五失”青少年落实到人。全省各级关工委和“五老”长期以来开展“大手牵小手”、“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关爱失足、失亲、失管青少年,给予物质援助和情感关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细心周到地关心他们学习、生活、成长状况。如巴中市平昌县同州街道关工委在调研“五失”青少年时了解到一名被收养的弃婴沐沐(化名),现年14岁,与流浪汉养父共同生活,风餐露宿,没有户口。关工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了户籍,将其安置在镇敬老院食宿,使余沐柳能正常上学,并安排社区一个“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定期把她带回家中与自己的孩子一起学习、玩耍、吃饭,给予家庭般温暖。

2、心灵关爱,帮扶“五失”青少年立志成才。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振奋其精气神。不少基层关工委组织纷纷建立“五老”关爱活动室、“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等为“五失”青少年以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活动场所。“五老”志愿者用真情和耐心,对心灵上有创伤的青少年给予精心抚慰,帮助他们走出生活阴影,重拾阳光心态,坚定人生梦想。2019年,攀枝花市“五老”志愿者王辉荣对身患重症肌无力病症、失去生活信心的农民工子女扬扬(化名)真情关爱,奔走各方寻求援助,心灵抚慰加油鼓劲,终于让张扬树立生活信心,努力学习国画。如今15岁的扬扬(化名)已成为攀枝花市最年轻的国画家,在北京、石家庄等地成功举办个人画展,作品已经流传海外。

3、法治关爱,帮助“五失”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各地关工委和“五老”志愿者重视对青少年进行法治关爱,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项活动。各地关工委法制宣讲团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少关工委老同志被中小学校聘请为法制副校长,2019年全省各级关工委宣讲8500多场,100多万名学生听讲。广元市旺苍县一名退休警官蒋作林,将宣讲稿编成打油诗、三句半、顺口溜,针对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提出的“六远离”即远离犯罪、远离有毒的物品、远离邪教、远离交通事故、远离网游、远离垃圾食品等道德规范要求得到推广。泸州市江阳区关工委,通过法治关爱,共帮助139名失足青少年回归学校家庭。眉山市东坡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余德槐多年来到西昌、资中等地20多个监狱、少管所,宣讲赠书,回复70多名犯人来信,用真诚感召违法青少年改恶从善。

4、助困关爱,帮助“五失”青少年走出困境。不少地区关工委深入开展雪中送炭的帮扶工作,办实事、做好事,解决青少年尤其是“五失”青少年的实际困难。2019年以来,省关工委联合有关部门筹资300多万元,开展脑瘫儿童救助工程,救助治疗脑瘫儿童300多名,有效减轻患儿痛苦,造福家庭社会。2019年,省委、政府已将此作为民生工程纳入财政扶持。开展农村贫困青年就业技能培训,三年多来投入610万,免费培训610名农村贫困青年并推荐就业,“培训一人,脱贫一家”。宜宾市关工委实施“栋梁工程”,六年来共募集资金4517万元,扶助贫困大学新生12490人。泸州市关工委联合相关单位实施“朝阳工程”,每年拿出100万元资助奖励全市10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中小学生。各级关工委的救助措施有效帮助困境青少年尤其是“五失”青少年顺利就医、就学、就业。

2019年6月18日,省关工委成立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四年多来已募集社会资金5000多万元,为青少年尤其是“五失”青少年开展关爱活动,如脑瘫儿童救助工程、农村贫困青年就业技能培训、万名青少年夏令营、成长阶梯送书工程、“五老”关爱活动室建设、关心“五老”活动等提供有力支撑。省关工委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在资阳、乐山、雅安、攀枝花、绵阳、泸州、眉山、凉山、遂宁、宜宾及龙泉驿、西昌12个市(州)、县(市、区)建立了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现有注册资金5900多万元,已募集社会资金8000多万元,省、市(州)、县(市、区)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总资金已超过2亿元,为更好地帮扶困境青少年特别是“五失”青少年提供了一定保障。

三、关爱“五失”青少年工作中值得重视的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地关工委在关爱帮助“五失”青少年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调研中发现,各地关爱帮扶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领导认识不足,部门职责不清,摸底台账不明,救助经费不足,帮扶人员不到位,帮扶手段欠缺等问题仍然存在。随着全省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对“五失”青少年的关爱工作中,一个趋势和三个加强,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个趋势是,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的留守学生人数由2019年的309。92万人减少至2019年的223。13万人,净减86。79万人,减少28%,呈逐年减少的趋势;随父母进城入学的子女人数由2019年39。6万人增加至2019年的54。66万人,净增15。06万人,增长38%,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仁寿县汪洋镇留守学生由前几年的1055人减少到现在的550人,而成都市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地义务教育阶段的外地学生已超过50%。留守学生减少的原因,一是在经济发展好的地区,一些从前外出务工的选择回家就业;二是一些在外务工有条件的其子女随迁至务工所在地读书。目前仍然在农村的留守学生,更显困难。仁寿县现有留守儿童6。8万人,其中贫困留守儿童8151人,占12%。从全省来看,关爱“五失”青少年是从关心农村留守学生抓起的,在新的形势下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减少,城市流动儿童逐年增加,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工作的难度不可低估。

三个加强,一是学校教育要加强。学校是立德树人的主阵地、主渠道、主课堂。全省九年义务教育不断加强,但高中教育阶段,因未实行义务教育,亟待加强。从调研的失业青年来看,有63。6%的人只有初中以下的文化程度。全省每年有上百万的初中毕业生,有一半能升普高,还有一半需读职高。贫困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尤为偏低,古蔺县德耀初级中学去年初中毕业生197人,升入普高53人、职高110人,有34人未升学,占17。3%。全省每年初中和高中毕业的“两后生”,约20万人需就业。高中教育阶段,正是未成年人成长阶段,也是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培养创新创业人员的重要阶段。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初中毕业生中,不少人还不到法定务工年龄,如不能上学,既不会务农,又不能务工,在社会闲散,如不正确引导,很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因此,要解决高中阶段入学难、就业难问题,在突出抓好职高的同时,要切实办好普高。

二是社会救助要加强。“五失”青少年的家庭一般都很贫困,特别是失学、失管、失亲青少年家庭更加贫困,需要社会救助。从此次调查的“五失”青少年数量来分析,全省失管、失学、失亲青少年约16。9万人。其中有不少是“事实孤儿”,因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只能纳入低保,很难得到孤儿救助。攀枝花市已享受低保待遇的12岁少年小林(化名),身体健康却辍学在家近6年。其母非婚生育了他,因吸毒过量意外死亡。小林(化名)出生后就与年过七旬、患有多种疾病的外公外婆生活,读完一年级上学期后辍学。由于小林(化名)父亲不详,法院无法公示其失踪,民政部门无法确认其孤儿身份,就不能享受孤儿待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小林(化名)得到各方面的特殊关爱,才恢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应当说,5·12特大地震后,民政部门对孤儿救助的力度不断加大,政策落实得比较好。对“事实孤儿”,由于投入不足,慈善事业滞后,需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及时救助。

三是法治关爱要加强。“五失”青少年,特别是失足、失学、失管青少年,法治观念淡薄,道德规范缺乏,易于染上社会恶习,不仅危害健康成长,而且影响社会和谐。因此,法治和道德教育应进一步加强。失足、失管、失亲青少年中,有不少法定监护人不落实,还有的合法权益受到危害。叙永县江门镇双莲村女弃婴珠珠(化名),现年14岁,其养父好酒贪杯,不务正业,强迫她打工挣钱,每月要挣500元酒钱,并想把她嫁给一个38岁的单身汉以换取财物,致使珠珠(化名)不敢回家、不敢上学。县关工委、县妇联得知后,才得到及时解救。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迫切需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使“五失”青少年真正受到法律关爱和保护。

四、加强关爱“五失”青少年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政府的部署,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将对“五失”青少年的关爱工作,纳入推进社会治理和基层法治化之中,认真化解调研中反映出的困难和问题,使关爱工作常态化、法治化、长效化,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关爱“五失”青少年的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需要发挥大群团优势,整合资源,强化服务。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责任,将关爱“五失”青少年列入民生工程,有序推进。

2、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关工委配合,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依托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对辖区内的“五失”青少年进行逐个摸底,并建立台帐,明确关爱帮扶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其生活、行为、心理动向和关爱效果。

3、分类帮扶,落实到人。要完善救助机制,针对“五失”青少年的不同类型,明确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建议对失足青少年的关爱由政法委牵头,对失管、失亲青少年的关爱由民政部门牵头,对失学青少年的关爱由教育部门牵头,对失业青年的关爱由劳动部门牵头。制定相应的措施,分类帮扶,落实到人。

4、结对关爱,心灵抚慰。坚持体制内与体制外、专业与业余、个体与群体相结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广、动员快的优势,做好结对关爱工作。各地关工委及“五老”志愿者应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对“五失”青少年结对关爱,搞好个性化服务,长期进行心灵抚慰和亲情关爱工作,建立情感联系,弥补其情感缺失问题。根据“五失”青少年动态发展情况,按照应帮尽帮的原则,争取不留死角,不漏掉一个帮扶对象。

5、社会救助,落实政策。建议民政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向“五失”青少年倾斜。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减免收费、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对“五失”青少年的救助和帮扶,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和帮扶“五失”青少年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6、加大宣传,优化环境。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引导全社会为 “五失”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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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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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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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降低执法风险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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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降低执法风险调研报告

4、应该适用一般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这是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如对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数额(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对有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适用简易程序。

5、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个别案件还存在不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情形的,予以当场收缴罚款。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符合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主要是:(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三)部分案件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

个别案件的违法事实中缺少违法时间及涉案的数量、货值、违法所得等要素;有的执法人员重视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而忽略了对原始书证、物证的收集与固定;部分案件当事人身份不清,反映当事人情况的身份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没有被收集进入证据;收集的证据和违法事实之间缺乏相关性。

(四)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

从当前的行政处罚案件来看,事实、证据、程序方面的问题都是个别性的,最主要的就是法律文书制作方面,也是执法人员最容易忽视的,常见的主要问题有:

1、执法文书中对被处罚单位(人),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括号中的内容不根据情况作出取舍,需要划掉的没有划掉。

2、案卷中没有假劣药品的销毁记录,无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等。

3、文书时间填写不准确,如举报时间为下午4:00,记录记载4:00,准确记录应为16:00或者下午4点,虽然并不会因此造成案件败诉,但我局就曾遇到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此提出疑问,何不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4、个别案件笔录当事人未签署对笔录的真实性意见。

5、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保存物品只填写“药品”,没有写明药品名称。笔录“监督检查类别”填写不准确,如日常监管、药品等等。

6、个别案件文书书写时把定性为“劣药”与“按劣药论处”相混淆。

二、降低执法风险的思考

作为药品监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要想降低执法风险或者立于不败之地,就应当争取使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都办成“铁案”。对此,我们应该认真把握以下几点。

一、证据确凿,收集完整

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性情况的一切事实。其种类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视听资料;④人证证言;⑤当事人的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记录,现场笔录。确凿的证据既是行政机关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并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保证,又是降低行政机关执法风险的关键要素。证据不确凿,行政处罚必定就有风险。证据一般分为:①常规类,如现场检查笔录等;②核心类,如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渠道”资质证明,如假劣药品的检验报告等;③佐证类,如证人证言、发票台帐等。收集证据时,一定要注意和把握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证明力。第一,证据的合法性。一是要注意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不能非法取证,不能以网站、报刊文章和非法定数据作为依据或证据。二是要注重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一方面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资料既要注重法定时限,又要注重内部事前审批及时限。另一方面,进入司法程序后,不能擅自再行取证和补充证据。三是要注重资料收集的合法性。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证人证言(调查笔录),书证(发票、台帐等)要当事人签字、盖章、指印及具有行政处罚资格的两名执法人员签字等。第二,证据的关联性。一是证据之间必须具备关联性,组合在一起时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二是所有证据都必须经得起逻辑推理,特别是证言中不能出现彼此矛盾的或者不同的结论。三是证据要符合客观实际,要在众多证据中筛选提炼出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主要证据和直接证据,不要以为证据越多越好。第三,证据的证明力。一是必须有满足处罚定性的核心证明,如处罚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必经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二)、(五)、(六)项和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是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键证据,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无论是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还是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都要围绕违法案件过程的事实搜集富有证明力的证据。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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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优秀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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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凉好个秋,初秋季节凉爽宜人正是游玩的好时节,周末的一个清晨,开始了我的老虎滩公园之行。老虎滩名字的由来有一个古老凄美的传说,据说很久以前,一位年轻英俊的猎人虎口救起了一个在海边玩耍的小龙女,龙女为报救命之恩嫁给了猎人,猎人后来再次与老虎交战伤重身亡变作一块礁石,小龙女不舍那份奇缘爱情,也化作了礁石他们长年厮守相望着,老虎倒下的地方变做一块大石头,因此,得名老虎滩。

如今的老虎滩已成为闻名遐迩的名胜景区公园,占地18万平方米,有着4000米的海岸线,被国家旅游局首批命名AAA级景区。它有着亚洲最大的珊瑚馆、世界最大、中国唯一的极地馆、全国最大的鸟语林、全国最大的跨海索道,还有许多游乐设施,每年接待海内外游客200多万人次。老虎滩公园向世人展示了大连的海洋文化,突出了这座滨海城市的主题。

进入珊瑚馆,厅口处被丈把高的阔叶植物和山石装点着,我以为那绿色植物是仿真塑料,轻轻一摸证实了我的错觉。继而柔曼的灯光把珊瑚礁海洋生物,通过声光、影像、等现代科技手段,完美还原了海底世界的神奇与美丽。展馆海洋生物种类有200多种、3000多个,俨然就是一个海底色彩缤纷的万花筒,那么多的不被常人所知、所了解的海底生物就活脱展示在游人眼前,看似图画却都在游动且有生命力。最初我还按照进馆顺序分别记录它们的学名,无奈太多记不过来呀,我糊弄安慰自己记住统称就行了。游客们也可以穿上潜水服与鱼儿共游在大大的水族箱里,但要付费的。珊瑚馆中还有一条长达十几米的海底隧道,置身其中堪称一绝,恨不能忘乎所以也漂浮游动起来,不得不为之惊叹。

极地馆展示了南北极海洋动物,不到此一游你只能在电影、电视画面上看到它们。一进展厅首先看到一个橱窗里陈设一块一尺多长的貌似普通石块,不由得吸引了我的脚步,石块看似没有我们常见到的坚硬,纹路清晰、密度不很高,还不同于火山石,呈灰白颜色,但一看标签注释方知晓是珍贵的南极石,它来自于天际,可谓镇馆之宝啊。继续往里走游人可以在模拟极地的馆中观赏北极熊、企鹅、海象、海狮等极地动物,抓拍他们的图片太不容易了,它们不停的游动。还有几十个品种的鲨鱼不停的穿梭与你近在咫尺,隔着厚厚的玻璃罩它很温和,没了嗜血的凶残。海兽馆的造型很奇特,以夸张的卡通海盗船栖于海岸。海兽馆分为贯穿上下两层,便于游客从不同角度观看海洋动物的瞬息百态也扩大了它们的活动空间。同时还有海豚和海狮等表演场馆,我目睹了它们的精彩表演和游人的互动。每一段表演结束,在驯兽师的指导下它们也会给近前的游人轻轻的一吻,或是用尾鳍抚摸你,让你感受到它们是人类的异类朋友。特别是在海豚的表演场馆,水池里五六条海豚整齐划一的集体技能表演和各自表演,让人啧啧称奇,无不赞叹它们的杂技太有灵性了,最后海豚以它的高分贝鸣叫结束了表演。我当然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海豚,打心里喜欢这些生灵,当时我有些激动,眼睛湿润模糊,我读不懂它们对我们人类述说着什么呢?对它们别再杀戮?

来到鸟语林,它坐落在老虎滩西南山谷间,它是我国最大的半自然状态人工养殖笼,以高达40米的中心柱张开了半个峡谷的聚乙烯大网,仰望天空视觉很难辨别出它的存在和笼罩。林中树木茂密,阳光只能从高高的枝叶空隙钻进来,林中放养了150多个品种的20xx多只鸟禽,鸟林的山石林木均来自于天然,游人随山径蜿蜒石板路拾级而上,瀑布、小桥流水、原生态的木制亭榭,身边就是散逛悠闲的各种鸟禽,往往它无拘无束的来到你脚边可还不知道它的名字,窄窄的石阶同时前行你给它让步,它也给你散开路,真是彬彬有礼礼让三先,有趣得很呐,人在其中相互不惊不扰和谐安然相处,时不时的还有游人买些鸟食喂它们。

游览之余临海就餐也是平生第一次啊,面向大海,海风徐徐吹来,驱散了一天的疲乏劳顿,可得到的却是大饱眼福的精神享受和海洋文化的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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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小区乱作为自治管理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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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作为自治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一、前言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居住小区已日益成为城市居民集中居住、生活的基本社会单元。在这个社会单元中,是以居民的自治管理为主,社区管理为辅的基本特征。小区自治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每户居民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小区居民的主人意识、社会意识和民主意识的建立和培养。作为以“市民社会”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发展规律和方向,市民组织的发展完善,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与否的极重要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区自治管理的状况和能力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也关系到城市发展水平和政治文明的建设问题。作为首善之区的区,不仅是全国最早开展社区建设的城区之一,也是社区建设成效最好的城区之一,因此,更应该努力关注这些来自社区的基本的社会治理问题。

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城市小区的自治管理还相当不完善,其突出地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业主大会发起组织机制缺乏。就区而言,几乎没有一个小区召集过真正意义上的业主大会和规范的书面业主大会。

(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组织能力欠缺。目前,区范围的小区中,绝大多数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都是名存实亡,不能正常的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和业主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其选举产生和发起组织的程序,存在着明显的不公正、不合理之处,使得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信任,业主委员会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四)涉及业主切身利益的收费问题、帐目管理问题,不透明、不公开,缺乏有效的业主监督制度。

(五)业主对自治管理缺乏热情与信心,加剧了业主呈一盘散沙的状况,意见难统一、不团结、不配合,使得业主自治实际处于被悬置的状况。

以上这些问题的普遍存在,使得小区管理水平长期在低水平徘徊,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业主的社会参与热情受到伤害,不满情绪却有增无减,不仅造成了小区自治管理中普遍存在着的各种矛盾,还造成了小区公共设施和公共场地、绿地被不法占用、改作他用和损毁,造成小区环境、形象和质量指标的严重下滑。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目前,区城市建设速度较快,新建小区比较多,新建小区的设计规划要求也比较高,有比较完善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场所、绿地等要求。同时,小区治安、防盗等安全管理问题,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的使用问题,以及小区里面摆摊设点经营问题,也为小区居民们普遍重视和关注,并直接涉及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这些都对小区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小区的管理成为我们社会管理中,尤其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小区管理水平和状况,成为城市发展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纵观目前小区管理中普遍存在的自治管理不完善,严重影响小区和谐稳定的诸多问题,纵观其原因在于:

(一)管理思路上,在对小区自治管理的关系中,存在着强调以物业管理企业为核心,业主自治管理机制为辅助的问题

首先,在由传统的房管理念发展为住宅私有化后所出现的专业化、企业化、服务性的物业管理模式过程中,人们并没有完全改变物业“管理”的观念,而把现代物业管理当成传统传统房管模式的延续。从而在对小区自治管理的模式设计上,自觉不自觉地突出了以物业管理为核心。

其次,在实践中,由于目前的小区业主相对松散,彼此不熟,业主大会的召集机制不完善,业主委员会工作机制和责任不明,使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难以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现实中,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就在于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而物业管理合同一旦签订后,物业管理企业便成为小区管理的中心和主宰。业主大会由于难以召集,业主委员会也由于自身地位和组织机制的松散,且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又大多是兼职、义务工作,因而难以发挥其有效的作用。相反,物业管理企业却往往利用其完善的企业法律组织行为和较复杂的背景,自觉不自觉地改变了其受广大业主聘用,为广大业主服务的法律本质,反而成为名副其实的广大业主的管理者。

再次,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纠纷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部门也都更多的从维护物业管理服务的延续性出发考虑问题,而很少从尊重广大业主的意愿和维护广大业主的选择性角度考虑问题。

(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产生机制存在严重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

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既体现了对广大业主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又直接决定着业主委员会能否真实代表业主的根本利益,在维护广大业主权益过程中能否主动发挥作用的问题。目前,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机制或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选举产生,或是由物业管理企业组织选举产生。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有着特殊的利益关系,物业管理企业和广大业主之间是一种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因此,这两种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方式就难以将物业管理企业的利益与业主的权利真正剥离,很难保证其公平、合理。

在目前选举方式下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不仅难以获得广大业主的信任,也使得广大业主逐渐对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的做法丧失信心,这是目前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中广大业主参选率不高,参选敷衍了事的重要原因。据调查,占八成多的小区居民对业主委员会是没有信心的,同样有超过八成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不热心和不能认真对待。

这一状况还导致了广大业主对维护自身在小区中切身利益的高度关注和对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机构的不信任,以及对利益代表机构产生的无奈选择之间的社会矛盾。同时,也使得广大小区业主逐渐对小区公共管理事务和公共利益维护的社会意识日趋淡薄,以及个人主义的不恰当上扬。在调查中,绝大部分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和公共财产的管理,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而一旦涉及个人利益,则事已关己、高高跳起。甚至目前不少小区中普遍存在的车辆被划、被砸的现象,皆由这种矛盾引起。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增加收费,把很多公共场所,甚至绿地作停车之用,而一些业主既不能有效发表意见,却又心有不甘,于是就采取类似手段以泄心中不满。

(三)小区的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相脱节

目前,小区物业管理的思路基本是建立在以物权为核心的法律制度的构建上,而忽视了小区自治管理的社会性和其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意义。在这样的认识思路下,对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和工作机制的实践,也都是建立在以对不动产为核心的工作机制上的,其工作指导单位归属于房产管理部门。而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业务上也受房产管理行政部门的管理。这样的管理一方面存在着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的制衡的弊端,另一方面也使得小区自治的管理模式逐渐脱离其合理的社会性要求。

事实上,从社区管理的角度,其本身就包含着以小区为单位的,包括对人管理和对物管理在内的最基层的社会管理。但是,目前小区自治管理和社会管理恰恰是相脱节的。作为社会管理重要内容的小区物业自治管理,社区管理无法介入其中,也无法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而小区物业自治管理所存在的松散性、非常设性的弊端却又得不到和小区管理最为密切的社区管理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小区自治管理长期处于一种涣散、低效和无力的状况,不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自治管理作用,也不能充分调动广大业主参与小区自治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更使得很多问题难以通过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在调查中,不仅绝大部分居民迫切希望社区组织能够在小区物业自治管理中发挥作用,支持和指导小区物业自治管理工作,以有效改变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的名存实亡和组织无力的涣散状况,而社区组织也普遍认为由社区组织指导、支持小区物业自治工作既能够有助于社区工作的开展,也能更好的发挥小区业主自治管理的作用。

三、建议

(一)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自治管理工作,应调整为不同机构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性质,就决定了作为全体业主利益代表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具有事实上的利益对立性。因此,只有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自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机关分属于不同的行政主体,才能在维护各自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调整和促进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之间正常、平等的工作关系。事实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自治工作的指导、管理者,既可以是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是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因此,为有效解决目前小区自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尽快将小区自治管理工作由现在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主导,调整为由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尽快施行小区物业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效结合的管理模式,并建立在社区指导和支持下的业主委员会选举制度。

在区全面推进社区工作的努力下,区已成为全国社区建设成效最好的社区之一。在进一步建设更高水平和谐社区的工作中,小区自治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管理状况的改善,无疑应成为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构建小康型社区体系的必由之路。建立街道委托社区指导和支持下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制度,既能够使小区的自治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有力、便捷的工作指导,也能够有力地强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更能够将小区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机地融合,从而更好地发挥社区工作的作用,取得社区工作更好的成效。

(三)探索建立小区业主委托代理的管理制度。

目前,业主委员会由于多为兼职人员从事相关工作,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机制难以保障,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责任难以落实,这往往导致业主委员会工作效率的低下,维护全体业主权益的能力不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制衡性显得软弱。为此,从维护广大业主权益、提升广大业主主人意识和社会管理意识的角度出发,可以探索建立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代理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制度。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制度的建立,将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专业性、组织性和法律服务性的优势,能够有效地代表和体现广大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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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学2024年教学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教研,全文共 1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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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2018年教学调研报告

一、薄弱学科建设

初中教育是是整个教育的奠基工程,我校数学学科成绩还有一定的差距,为避免学科建设中的“短板现象”,尽快提升薄弱学科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学科均衡发展,结合我校学科教学现状,以教学为中心,促进教学方法改革和课堂教学效果的提升,加强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薄弱班级学科的指导和研究。

1.领导重视,找准症结,加大对薄弱学科治理力度。为加强薄弱学科建设工作的领导与实施,成立薄弱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薄弱学科教学的监控、督导。

2.加强薄弱学科的集体备课,薄弱学科的教师统一教案进行教学。

3.探索小组学案教学模式,转变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1)改革备课方式,提高薄弱教师备课的质量。第一,在备课形式上,我们侧重设计好教学的基本思路,允许用提纲式,表格式,框图式等不同的书写形式。第二,教学设计要求体现学生的主体性。第三,要求教师写反思。第四,落实教师集体备课制度,挖掘教师的合作潜力。(2)以小组建设为核心,改革课堂教学方式,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3)改变传统的师生关系,营造学生积极参与的课堂氛围。(4)加强学生的学法指导,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4. 追踪成绩分析,检测薄弱学科发展状况。

5.充分发挥班主任的协调、引领作用,力促薄弱学科的转变。薄弱学科的形成与班主任工作紧密相连,充分发挥班主任的协调和引领是薄弱学科的一个重要途径。

6.发挥骨干教师的效应,与骨干教师结伴同行,以学习促提高。开展学科教研组活动的教学方法研究,确保活动规范、实效,有特点。

总之,本学期学校督察指导,教导处组织,加强薄弱学科的教学和学习,努力提高学生的成绩,使学生各科的学习得到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

二、以课改为中心,加大校本教研,构建高效课堂。

今年我校继续探索具有我校特色的小组学案教学模式,深化教学改革。1. 抓实校本研修,提升教学理念。本年度我校继续深入落实开发区教育局会议精神,继续完善我校校本教研模式,深入开展教学改革,进一步探索具有我校特色的小组学案教学模式。(1)深入开展《小组学案教学模式的实验与研究》课题研究,探索学校教育理论体系和学科模式。(2)继续完善我校校本教研模式,落实有效教研。(3)强化教研组的教学管理功能,提高工作质量。(4)加强年级组教研活动。

2.规范教师教学常规,提高集体备课的成效。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深河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明确对教学活动各个环节优化的基本要求,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学习习惯。

3.抓实专业素养提升工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1)以生本教育理论为内容进行校本培训。(2)教研组以《小组学案教学模式的实验与研究》为内容开展校本教研探索学科教学模式。(3)年级组开展小组教学模式研究探索班级小组管理模式。(4)以博客为平台撰写教学反思随笔。(5)进行课改成果评比。(6)建立教学跟踪制度,为小组建设打下基础,为提高课改提供实践经验。(7)全面开展书法教育,构建学校特色书法教育体系。

4.XX年我校进一步整合课题研究、主题研究、课例研讨、听评课、集体备课、常规教研、校本培训等多种教研形式。以课改作为内容,以集体备课、听课、主题研究为主要活动形式,用课题研究的方式进行教研组教研活动,逐步向教育科研校本化,校本教研科研化,教研组活动科研化的方向迈进。

三、扎实开展书法教育,培养学生学习习惯。

1.安排专职书法教师实现书法教育进课堂、进课表、进活动。

2.开展丰富多彩的师生书法教育活动,以活动促进书法教育的普及,提高学生对坐姿和书写姿势的重视程度。

3.树立榜样,多鼓励。让身边榜样的力量来影响学生改掉不良的书写姿势。

4.家长配合。老师、家长、齐抓共管,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5.把书法教育纳入考试内容。每次考试对坐姿、书写姿势书法水平作为考试内容计入总分。

6.书法教育纳入班级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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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研究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1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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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研究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和组织带动,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的农业经营方式。我省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起步较早,发展较快,根据农业部对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统计调查的标准,全省现有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4522个,固定资产135.11亿元,销售总额426.33亿元,创利税34.14亿元,带动农户299万户,联结基地1014万亩。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1560个,占34.5%;中介组织带动型307个,占6.79%;专业市场带动型239个,占5.28%。

一、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特点

近年来,各地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业产业化经营呈现以下特点:

(一)主导产业日趋明显。近几年来,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各地充分发挥农业区划的成果,因势利导,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等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引导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在大力挖掘和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和传统特色产品优势的基础上,发展规模经营,培育区域主导产业。全省有60多个县开展了土地流转,面积达340万亩,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势头良好,有各类种养专业大户23万余户,其中种植业专业大户16万户,经营面积408万亩。全省以粮油、水产品、茧丝绸、果品、竹木、畜禽、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等十大主导产业逐步向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如衢州市每县都形成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品牌的主导产业,全市粮油、生猪、白鹅、水产、柑桔、食用菌、笋竹、名优茶、蔬菜等9个主导产业产值达36.84亿元,占农业产值的80%,农民收入的65%来自主导产业。

(二)龙头企业不断壮大。近年来,各地充分认识农业龙头企业在产业化经营中的主导作用,围绕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销售,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农业龙头企业得到不断壮大。据统计,8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除杭州灯塔养殖总场外拥有资产15.96亿元,固定资产8.74亿元,1—9月份实现销售额(交易)31.17亿元,创利1.11亿元,上交税收0.45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7.87%、21.05%、14.93%、13.98%和10.14%,带动农户14.93万户,建立基地57万多亩。23家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拥有资产31.22亿元,固定资产9.94亿元,1—9月份实现销售额25.78亿元,创利1.24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7.1%、15.72%、2.55%和4.96%,带动农户62.64万户,建立基地205.66万亩。农业龙头企业开始向跨行业、跨地区发展。如温州安达集团公司原是一家以加工淡水鱼和海洋低值鱼为主的水产加工企业,近几年向农产品加工方向转移,加工出口毛豆、芋艿、马蹄笋、榨菜、速冻磨菇等5大系列26个品种,迅速发展成为一家集农水产品加工出口于一体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

(三)市场体系初具规模。随着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促进了市场建设投资主体和农产品流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到XX年底,全省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362个(据省工商局统计),年成交368亿元。从城乡布局来看,位于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32个,XX年成交210亿元,农村的230个,成交158亿元。全省以销地大宗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重点产地专业批发市场为主体、集贸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开始形成。市场带动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据统计,到9月底,13家市场拥有资产10.2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7.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6.3%和17.6%。1—9月份成交各类农产品371.4万吨,成交额148.1亿元,同比增长51.4%和33.4%,带动农户54万户,建立基地221.2万亩。有15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列入农业部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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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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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调研报告

一、目前我市社会结构的主要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市的社会结构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传统社会阶层不断演化,新的社会阶层正在形成和壮大。

1、传统农民阶层发生分化。长期以来,传统的农民阶层一直保持着相对稳定,但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XX年来,由于社会流动的不断加快,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一部分农民“洗脚进城”,一部分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传统的农民阶层逐渐分化,农民的数量逐年减少。应该说,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市农民阶层的转移分化是与社会进步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市出现过两次大型的农民转移潮:其一是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十万农民进流通”后,通过制定出台一系列的鼓励引导措施,先后有10多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活跃在市内外的城乡街头;其二是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初步统计,从1999年到XX年,全市农业人口从116.34万人减少到104.15万人,减少12.19万人,年均递减2.2,占总人口的比重也从73.53下降到70.42;农业劳动力的数量也从1999年的33.01万人减少到XX年的30.06万人,年均递减2.8。尽管农业劳动力转移很快,其速度也是过去不曾有过的,但我们认为这只是农民阶层结构分化转移的开始,并没有最后完成,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农业劳动者的数量还将继续下降,但下降的速度要取决于经济增长和城市化的需要。

2、民营业主阶层正在兴起。民营业主阶层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兴阶层,主要包括民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主,这一阶层不仅发展速度很快,而且社会、经济和政治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市民营业主阶层的兴起,主要是得益于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把民营经济作为市场主体来塑造,使民营经济成为机制最活、发展最快、贡献最大的经济增长点。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根据中央“抓大放小、有进有退”的方针,我们确定了“1 x”的改革模式,大面积、大规模、大力度地推进企业改革。除办好迈亚1家国有控股公司外,其它600多家国有集体企业实现整体转制,全部转为民有民营。同时,围绕改革带来的体制优势,我们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突破口,着力大招商、招大商,招商引资成效显著。近4年协议引资100多亿元,实际到位资金80多亿元,实际到位资金超过改制前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总和,中国台湾旺旺集团、南方路机集团、中百包装富思特集团、英国联合利华公司等一大批大企业、大项目纷纷落户仙桃。我市这种大改革、大开放,有效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使民营经济成为投资主体、税收主体和就业主体,完成投资、上缴税收、提供就业岗位均达到90以上,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初步确立。初步统计,全市民营企业现在已发展到2400多家,个体工商户达4.5万户。

3、打工阶层逐渐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在促进民营业主阶层兴起的同时,也带来了打工阶层的逐步发展壮大。在“1+x”的国有集体企业改革过程中,全市共有6万多名国有集体企业职工通过付现、转股、投保等多种补偿方式转变身份,其中绝大部分职工以打工者身份进入新企业,成为打工阶层的主体。同时,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市内外打工的农民工激剧增加。初步统计,我市外出打工人员已达25.83万人,比1999年的7.89万人增加了3倍多。在民营工业企业的从业人员也从1999年的2.76万人增加到了6.74万人;个体从业人员已达到6.83万人。我市彭场镇是全国著名的无纺布加工基地,近两年新增企业50多家,全镇民营企业达到140多家,吸纳2万多人就业,从过去的“就业难”变为了现在的“招工难”。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加速了社会结构与阶层的分化,使得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也相继出现,在政治、经济、分配、就业、劳动保障以及社会文化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影响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民收入水平过低。当前,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打工收入,总的来说是有增长但增长缓慢,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尽管现在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惠农举措,包括粮食直补、取消农业税等,但毕竟杯水车薪,农业产业的弱势性制约了农业增收的空间,农民增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打工收入。资料显示,近些年来我市农民打工收入快速增长,1999年为1.94亿元,XX年达到5.59亿元,5年增加3倍。XX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615元,比1999年的2946元增加了669元,增长了22.7%;但同期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4655元增加到6895元,增加了2240元,增长了48.1%。因此,城镇居民收入不仅比农民收入绝对数要高出1倍左右,而且增幅也要高出1倍,加上城镇居民在医疗、教育、保险等方面的较好保障,使得农民在收入分配上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农民收入过低,潜藏着引发社会矛盾的可能性。

2、城市贫民处境艰难。城市贫民主要是指部分下岗失业职工、农民工和少数城市失地农民以及其他特困群体。这个群体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一是生活难。很多城市贫民基本生活没有保障,有的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靠低保金过日子的不在)少数,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而这部分人绝大多数年龄在40~50岁,“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压力很大。有些农民工在城市缺乏社会保障,缺乏生存的本领,生活也非常艰难。二是就业难。相比其他群体而言,这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能力较弱,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存在就业无门问题。绝大多数就业在收入水平较低、技术含量不高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三是就医难。大部分城市贫民有病无钱医,特别是重症病人根本就看不起病。四是教育难。主要是子女上学问题,有限的生活费用很难支付起高额的教育费用。

3、改革发展欠帐太多。这几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很快,特别是在体制改革和招商引资方面力度很大,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阵痛”,在某些方面作出了较大牺牲,遗留问题较多。一是土地征占问题。随着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占的土地不断增多,由于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以及失地农民安置补偿资金难到位等原因,在土地征占过程中群众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二是下岗职工安置问题。我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绝大部分企业职工通过付现、转股、投保等多种补偿方式顺利实现再就业。但受多种因素影响,还是有少数职工补偿标准偏低、养老保险没有交齐、再就业没有落实、低保金没有到位,引发群众的抵触与不满。三是环境污染问题。我市的产业定位主要是轻纺型,绝大多数企业污染较小。但在少数地方、少数项目仍然摆放了一些污染较重的企业,直接影响了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此外,在城市管理、农业结构调整、体制改革等过程中,都存在着一些需要迫切解决而又非常棘手的问题,如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与农民失地的矛盾、城市建设与拆迁补偿的矛盾等。

4、政策落实难以到位。政策落实的弹性是引发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样是一个政策,但在落实过程中、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各种利益关系往往会千差万别。国家先后出台许多利民惠农的政策,如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差价直补,但这些政策在少数地方并没得到完全落实,有些资金甚至被克扣、占用。造成政策落实难到位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执法执纪的不公正性,包括司法腐败、执法执纪标准弹性过大以及“三乱”现象严重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三个方面:

1、思想观念的大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社会思维方式、思想观念发生着显著而深刻的变化。过去那种僵化的、束缚的思想观念被解放,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民主观念、人本主义思想正在生成和发展,追求公平、正义,维护私有财产和个人利益的理念逐渐形成。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认为完全合理、天经地义的,认为是和谐的事情,现在也逐步开始质疑,逐步改变过去那种“不能问、不敢问、也不想问”的局面。这种思想观念的变化直接导致社会行为方式的转变,从而带来一些社会矛盾。

2、利益格局的大调整。改革开放实质上是一场利益格局的大调整。在这次大调整中,在许多具体和直接利益上往往又表现出矛盾和冲突,尤其是以农民和企业下岗职工两大群体受到的利益损害最大。这种利益格局调整的不公平性,决定了社会不和谐的必然性。和谐社会应该是一种追求的目标,是治国安邦的过程,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指望有什么灵丹妙药,指望仅靠出台一个文件,就会使和谐社会一蹴而就。同时,和谐社会是相对和谐、总体和谐,往往一时的和谐被打破,又会逐步形成新的和谐,在社会的动态发展中逐步实现和谐。构建和谐社会要坚决反对“人造和谐”和“花钱买和谐”。在对待群众上访、社会稳定等问题上,不能过分追求零上访、零纠纷,而忽视问题的成因,忽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主要精力全部放在“人盯人”、当“灭火器”上,一味地想办法“捂盖子”,用钱来买稳定,用钱来营造和谐氛围,这实质上是一种不作为,是一种“假和谐”。

3、转型时期的大磨合。当前正值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和利益主体日益多样化,利益格局发生深刻调整和分化,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碰撞磨合的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矛盾。比如由于干部与群众在执政理念上难以对接,在理解执行党的政策上难以取得一致,在社会发展变化的认识上存在偏差等,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社会摩擦与矛盾。再如,在对待群众上访问题上,很多党员干部对党与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缺乏认识,总认为上访群众是“刁民”,是无理取闹,总感到无可奈何、束手无策。有些群众上访动不动就几十人、上百人静坐示威,扰乱社会秩序,方式方法固然不对;但同时也有一些干部“官本位”意识时时作怪,一看到老百姓上访,就认为是“犯上”,责怪基层、责怪群众。现在很多地方通过建立政府集中接访室,给群众在思想上建立排解情绪的“缓冲站”,对防止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起到有效地作用。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市专门出台了《关于提高执政能力,打造和谐仙桃的意见》,这个《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打造和谐仙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打造和谐仙桃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以及具体措施。结合我市改革发展的实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

充满创造活力是和谐社会的显著标志,社会创造活力来自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政策上、体制上、制度上调动和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一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增强发展活力。加快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之道。“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更不能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现阶段,发展不够始终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实际。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始终把发展放在首位,始终保持一种强烈的发展冲动和激情,抢抓发展机遇,激发发展活力。二是全面贯彻“四个尊重”的方针,增强创业活力。社会活力源于人们的创造活动,创业活力越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越足,步伐越快。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支持人们干成事的创业氛围和环境,激发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让“创业”、“创造”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增强体制活力。体制活力是最强大、最持久、最根本的活力,直接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和活力。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不懈地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不懈地破除妨害经济发展和社会活力的体制机制弊端,特别是坚持不懈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植根于民、成长于市、贡献于社会,是机制最活、生命力最强、发展最快的经济,最有利于调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积极性。要进一步消除民营经济进入社会各领域的门坎和体制障碍,让民营资本畅通无阻地进入法律未禁止的范围,让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第二,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协调稳定。

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保持社会的协调稳定,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成为打造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一是完善利益协调机制,构建统筹兼顾、各得其所的利益格局。社会的矛盾和冲突,说到底是利益的冲突,改革实质上就是各方面利益的不断调整。必须建立健全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的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要切实维护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又要统筹兼顾好不同社会阶层、各方面群众的利益,特别是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既要保持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又要维护群众最关心的直接利益,决不能以名义上的公共利益、大局利益侵害个人合法的现实利益、直接利益,要把改革的力度、经济发展的速度与群众的承受程度结合起来,实现社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既要坚持效率优先,又要注重维护社会公平,在经济发展上鼓励竞争、鼓励先富、鼓励培植优势和特色,在利益分配上注重公平、关注民生、扶贫济困、雪中送炭。

二是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党执政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要根据群众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管理,切实把管理方式从行政命令为主转到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要坚持和完善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民主制度,保证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把决策的过程作为群众意见表达和意见统一的过程。要加强群众政治思想工作,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各种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增强对群众的感情,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真正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

三是树立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网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当前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事。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增强防范和处置重大自然灾害、社会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构建美好人居、人际环境,推进社会安居乐业。

社会政通人和、人民安居乐业是和谐的直接体现。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营造和睦融洽的人际环境,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和坚强有力的社会保障,形成全体人民安居乐业的祥和社会。

一是以提高人的文明素质为核心,营造和睦融洽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首先是人自身的和谐和全面发展。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让全体人民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的良好氛围,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

二是以打造绿色仙桃为载体,营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人居环境的改善是现代城市文明与自然生态文明的综合体现。要积极推进城市化,不断提高城市化水平,让更多的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群众享受到现代文明带来的成果。同时,要加强生态环境的保,促进人与自然长远协调发展。

三是以充分就业为第一责任,营造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环境。充分的就业和健全的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要把充分就业和健全保障作为党委和政府的第一责任,让每个市民都能壮有所为、老有所养,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构筑一道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网。要结合企事业单位改,把社会保障向民营企业延伸,向农村空间拓展,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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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暑假实习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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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暑假实习报告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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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川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营销,全文共 4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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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取消“限购”、降息降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新政,为了解和掌握新政下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采取实地走访房产、国土等相关部门,与问卷调查社会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新政下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以期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一、近期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一)新建商品房售价企稳,销量同比呈下降趋势

一是售价企稳,同、环比基本持平。根据巴中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的数据:今年以来,受“降息降准”等新政因素影响,1-2月巴中市区新建商品房市场均价为4079.5元/㎡,较2019年1季度的3988元/㎡上涨了91.5元/㎡,同比上涨2.3%,较2019年11-12月的4124元/㎡下滑了44.5元/㎡,环比下降1.1%。

二是销量同比明显下降、环比增幅收窄。在《条例》颁布实施的影响下,1-2月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套数与面积分别为3093套、325451㎡,较2019年1-2月同比下降19.3%、16.2%。同时今年1-2月的环比增幅较去年1-2月的环比涨幅降低了15.6%。一家二级资质开发商反映:“去年仅1-2月销量就达500余套,而今年截止3月中旬才销售了不到300套,表明今年新建商品房销售情况整体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2019年国内整体经济发展呈下行态势,作为巴中购房主力军的外出务工人员,带回热钱大幅减少,致使购买能力减弱;二是一系列新政出台后,促使刚需型购房群体驻足观望,改善、投资型购房群体放缓或大幅减少购买”。

(二)二手房交易总体下行,租赁市场有所降温

今年来,巴中市主城区二手房交易市场发展呈现出房源增加,销量、单价双下行,租赁市场价格小幅下降的总体趋势。

一是受《条例》影响,房源同、环比均有所增加。通过对5家房地产中介实地走访了解,今年一月以来,受《条例》颁布实施的影响,二手房房源呈现了三个新特点:首先,房源同、环比小幅增加。今年1季度较去年同期和四季度均呈现增长趋势,同、环比上涨幅度分别达10%、18%。其次,业主主动投放的房源比例提升约两成。据各中介反映,2019年以前,业主主动投放房源与中介挖掘房源的比例大约为3:7,而在《条例》实施、房产税不久将开征的背景下,今年的房源构成比例变成了近5:5。第三个新特点是主动投放房源的以有多套房屋业主居多。一家中介今年1-2月共接受主动登记的二手房房源28套,其中12套房源业主拥有2-3套以上住宅,其中一名业主一次性投放房源3套,《条例》影响可见一斑。

二是交易量回落明显,单价小幅下降。据5家中介企业反映,今年1-2月月均交易量较去年月均交易量明显下滑,平均降幅至少在10-15%,其中一家中介去年月均销售30套,而今年月均不到20套,降幅达到了33%以上。同时企业反映单价下降幅度达4-10%左右,如去年江北120㎡的普装二手房交易均价在48-52万之间,而今年交易价格降到了44-48万之间。

三是租赁市场有所降温,租金环比下降明显。由于去年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物价低位运行,同时随着巴城拆迁还房工作有序推进,巴中市区二手房租赁市场有所降温。今年春节后,二手房年租金均价环比下降8-12%,如地处江南老城黄金地带的南湾国际小区,100㎡的二手房年租金由2019年的2-2.2万降到了今年的1.8-2万,江北的100平方米二手房租金由2.4万左右降到了2.2万左右。

二、《条例》反响明显,心态影响市场

通过对100名社会群众(包括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民营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离退休人员)进行入户面访、问卷调查发现,《条例》试点实施以来,群众表现出知晓率关注度高、对内容作用了解甚少、改善投资性购房步伐放缓、不动产处置等待观望等特点。

一是新政社会关注度高。3月1日,《条例》正式落地四川泸州,标志着《条例》正式实施。此次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有86%的人知道《条例》已经开始试点实施;对不动产登记改革及《条例》试点实施关注度调查发现,仅16%的受调查者表示不关注,有49%的受调查者表示非常关注,有35%的受调查者表示比较关注。表明社会各界对《条例》实施关注度很高。

二是具体内容知之甚少。《条例》已试点实施近一月,社会公众对《条例》的详细内容、登记范围、实施步骤等知晓几何,通过调查发现,除16%的受访者表示了解,有33%的人对此不了解,有51%的受访者表示知之甚少。究其原因,部分受访者表示:一方面是由于不动产改革目前仅在部分地方试点实施,个人直接利益尚未受影响;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出台配套政策,群众处于观望状态;再者是因为《条例》试点实施时间短,宣传解读信息量少,信息获取渠道狭窄、宣传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观望心态比较普遍。通过调查发现,受调查者中仅有10%的人考虑近期购置不动产,刚需购房者仍然是主力,改善和投资性购房者观望政策和市场行情意向明显增加;64名拥有多处不动产的受访对象在回答“是否准备在近期处置不动产”问题时,仅有6人选择“近期急于出手”,所占比例不到10%;有36人表示看政策和市场行情变化再作决定,所占比例达到了56%,表明拥有多套房产者观望情绪明显。

四是作用意义理解偏差。受访者在回答“《条例》实施作用”时,大家都知晓“简政放权、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利好刚需购房、有效调控房价”、“提高政府治疗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群众”等核心作用以及“反”、“为房产、遗产税开征夯实基础”等其他衍生作用,但存在着主次不明的现象:选择“反”、“为房产、遗产税开征夯实基础”两项的分别达到了68%、55%,在作用重要程度中分别排第一和第三位,由此可见,群众在认知《条例》的作用意义上存在着主次不明的情况,有待进一步正确解读引导。

五是担忧新政泄露隐私。对“《条例》实施后最大担忧”的问题,有60%的受访者选择了“怕个人信息等隐私被泄露”,表明受访者对《条例》中的“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存在不理解、有疑虑,希望在这方面进一步完善查询、调阅机制,确保个人信息等隐私不被非法窃取。其次有51%的受访者选择了“多处房产会被征过高的税。”表明公众对舆论传导的房产税、遗产税等税开征的隐忧、更表明了公众期待政府及时公布相关政策实施时间表,利于群众妥善处置相关事宜。同时有44%的受访者对不动产登记程序是否简化便民产生担忧,亦表明希望《条例》实施具体方案应尽快出台落实。

三、新政影响初现,程度尚需观察

(一)企业多措并举适应新政

为了适应《条例》实施、“降息降准”等新政实施,巴中市区多数房地产开发商、二手房中介积极采取举措,应对新政实施带来的影响。

一是开发企业稳中求进、积极应对。首先,走访的5家房开企业中有4家采取了调整营销策略、优化促销方案、积极宣传政策等举措对在售楼盘进行销售策略整合,力促稳价保量。其次,对已纳入开发计划的项目进行整体发展评估,择优选择开发,放缓整体开发脚步;同时针对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结合新政影响,减少购地计划,有的放矢地购买土地,确保企业发展稳中求进。

二是二手中介多措并举、促成交易。面对二手房交易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部分企业首先取消看房佣金、降低提成费率,力促降低买卖双方交易成本;其次强化服务保障,提升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纳税报备等工作效率,切实提升服务水平,降低买卖双方时间成本;同时采取切实可行举措,积极做好买卖双方沟通说明工作,认真履行居间职责,努力提升交易成功率。

(二)百姓买跌卖空持续观望

一是购房者观望心态较重,等待价格继续下行。在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单价出现下降,房源供给大于需求的背景下,不少购房者认为《条例》等新政实施必然会使更多的房源涌现,价格势必会继续下行,因此问多买少、持续观望、期待价格继续下行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是大量抛售未出现,希望相关政策尽快出台。二手房源虽然较同期相比小幅增长,但由于《条例》实施现属于试点阶段,且各地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还未建立健全,致使大幅降价趋势未有显现,故巴中市区未出现抛售潮。同时多数多套房产拥有者希望《条例》实施细则、房产税实施时间表等尽快出台,利于社会群众做出合理判断和相应举措。

(三)新一轮政策出台,博弈心态将凸显

3月30日,五部门相继出台降低二套房购买首付及调整征收营业税期限相关政策,标志着新一轮房地产刺激政策将进一步冲击市场,作为房屋销售将迎来利好,尤其是二手房销售在降低首付和2年以上住房免营业税双重利好政策的推动下,将会一定程度上扩大交易量;但由于《条例》实施、房产税实施方案未出台的影响,作为改善型需求的购买者博弈心态也将凸显。

四、相关意见及建议

通过问卷收集和实地面访,现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解读。进一步强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方案和《条例》的宣传解读,特别是针对普通群众,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宣传引导,确保群众清楚了解不动产改革方案和《条例》实施细则,并给予支持配合,为不动产登记改革及《条例》实施稳步推进夯实群众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出台配套政策。针对不动产登记改革和《条例》实施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如改革后监管及个人信息隐私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发展的问题、反问题、不动产征税的问题、多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衍生作用的问题等,进一步明确责任,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努力构建符合群众主体利益需求的体制机制。

三是强化配套服务,夯实物权保障。进一步梳理职能,简化和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从基本工作职能和各项具体业务事项出发,做到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让老百姓少跑冤枉路;同时,重点规范登记行为,提高登记质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监管职能,优化市场环境。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监管工作,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信息实时传递和对接,消除“信息孤岛”;另外,加强市场监测和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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