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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调研报告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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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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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县情

赤城县位于河北省西北部,毗邻京、津。总面积5287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440个行政村,总人口28.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万人。全县年均气温6.8℃,年均降水量404.9毫米,年均日照时数为2620.7小时。我县由于十年九旱,尤其是春夏旱比较严重,降雨少且多集中在七、八、九三个月,土壤大部分为褐土和棕壤土,土层深厚,疏松,所有这些土壤、气候特性都适宜马铃薯生产。

历年来全县主要以玉米、马铃薯、谷子等粮食作物为主,其中马铃薯种植面积仅次于玉米,位居全县第二。马铃薯一直是赤城县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的主导产业之一,并得到了稳步发展。

XX年全县马铃薯播种面积达到7.5万亩,占全县播种面积的10%,马铃薯种植涉及到全县各个乡镇,全县马铃薯年产量在11000-16000吨之间,其中外销量在8000吨以上。因此,可以说,马铃薯是赤城县的一大支柱产业,赤城县人民既靠它解决吃饭问题,又靠它解决花钱问题。

二、马铃薯生产情况与加工情况

XX年,我县马铃薯播种面积7.5万亩,占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比重达到19.8%,全县规模500亩以上的有3片,分别是:赤城县润泽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赤城县旭丰种植专业合作社、云州乡。

主要种植的品种有:早大白、荷兰薯7号等,种植面积最多的是早大白即大白花,该品种为极早熟品种,生育期60-65天,结薯集中,品质好,适应性较强,大中薯率(商品率)高达90%以上。一般亩产1500公斤,高产可达4000公斤以上。马铃薯已成为全县山区特别是山区农民菜兼粮、饲料的主要来源。

1、马铃薯加工情况

我县商品薯加工转化方面几乎是空白,加工企业寥寥无几,可以说几乎没有,大多是一些农村小作坊,时停时干,规模很小,设备简陋,只能用来加工一些少量的淀粉和土豆粉之类,加工能力十分有限。

2、存在问题

(1)生产方面

主要存在单产不高,群众的商品意识不强,没有针对市场需求生产专用薯,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经济收入的意识淡薄,耕作管理比较粗放,对病虫害的防治意识不高,还使很大一部分马铃薯在存贮期间腐烂变质,造成很大的损失。机械化应用程度低,极大地限制了规模生产的发展。科学技术推广经费缺乏,群众的文化素质较低。

(2)开发利用方面

没有规模的加工企业,商品开发程度低, 加工转化能力明显不足。

(3)销售运输方面

全县无专门的、大型的批发市场作为中转,呈现出在县内小规模、小范围、短距离贩运方面势头强劲,而长途贩运、开发大中城市市场方面明显不足,没有真正开拓出自己的市场。

3、需要政府扶持

(1)对商品薯种植基地建设所需节水灌溉设施、大型农机具、机井配套设备进行补贴。

(2)给予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权,切实降低马铃薯生产成本;对已形成规模的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在资金、设备、设施上进行重点扶持,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对举办好的专业合作社,实行以奖带补的政策,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3)全力扶持马铃薯加工企业建设,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并在银行信贷方面给于优先支持。

三、马铃薯贮藏情况

1、现状

我县马铃薯储藏总量约为10000吨,其中农户土窖储藏总量为吨左右,其余的都是由企业储藏。储藏能力较大的企业不多,亚欣农贸有限公司是其中最大规模的,储藏能力为5000吨,其它还有些规模较小的储藏能力都在几百吨左右。

2、存在问题

储存能力大的企业少,建设标准不高,在储贮过程中由于温室湿度控制不好,导致烂窖率较高(10-15%),造成很大损失,特别是对种薯影响更大,造成出苗率低、产量下降、品质下降。

3、下一步工作目标

加大对马铃薯储藏企业的扶持,提高储窖建设标准,降低马铃薯在储藏过程中的腐烂程度,较少损失。

4、需要政府扶持

实行种薯和商品薯储窖补贴政策,补贴金额为标准造价的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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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按照“三个代表”要求 抓好党的组织建设 为全面推进“两个率先”步伐作出积极贡献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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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三个代表要求 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全面推进“两个率先”步伐作出积极贡献

xx镇地处国家级老山森林公园北麓,东南与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相连,北与安徽滁洲、来安接壤,总面积115.5平方公里,人口4.84万,辖20个村(居)民委员会。XX年,我镇通过南京市新型小城镇验收,获得南京市致富杯金杯,XX年创建了江苏省教育现代化乡镇,获南京市开放杯银杯,是南京市表彰的文明单位。近年来,我们充分认识到,乡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肩负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是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奔小康的领导者,是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直接责任者。加强党委建设具有特殊的意义。党的xx大召开以后,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学习贯彻,推进南京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力争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两个率先,全面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xx区委、区政府也明确要求全区上下要奋力拼搏,负重奋进,做实现两个率先的表率。因此,我们始终坚持贯彻落实重要思想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以不断加强、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为突破,努力培养建立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会做事的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为全镇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为全面推进两个率先步伐作出积极贡献。 一、把握三个环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㈠坚持标准,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我们按照四化方针,认真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重点把好三关。一是考察关。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评议、调查研究等形式,疏通荐贤渠道,拓宽选任视野。落实考察责任制,坚持谁考察、谁负责,严明考察纪律。坚持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制度,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分解细化,进行写实性综合测评和民主推荐;及时征求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了解干部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情况,严把干部入口关。二是任前公示关。对拟提拔的干部,我们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干部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情况,经调查核实后,确定是否正式任用。三是试用关。对新提拔的干部,除按法律规定表决和选举产生外,实行了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跟踪管理。期满考核后胜任的,办理正式任命手续,不胜任的绝不任用。 ㈡注重实效,抓好干部培训教育。一是注重培训对象的广泛性。实行逐级培训责任制。镇党校负责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基层党支部负责根据镇党委学习计划要求,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镇党委有关部门指导督促。二是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我们紧贴经济发展的需要,紧贴干部思想、工作实际,因时因人而宜确定培训内容。XX年,面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相继举办了世界贸易知识、金融知识、科学技术知识专题培训班。XX年,针对我镇经济工作全员招商氛围的逐步形成,全镇上下招商引资意识的进一步增强,邀请省外经局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员,来我镇为全体党员干部举办招商引资的方法与策略讲座。三是注重培训形式的灵活性。采取深入田间培训、进入厂房培训、外聘教师授课、组织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干部培训。四是注重干部的实践锻炼。我们主要采取领导干部、机关干部驻村、驻厂的形式,要求所有同志深入到基层,多为基层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共同为村级、厂级经济发展出谋化策,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从而不断提~部的实践能力,同时将所驻村和厂的工作实绩与各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紧密挂钩。 ㈢健全制度,抓好干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任前监督。对村级后备干部,我们不定期地与各村党支部沟通情况,建立镇村人才信息库,进行跟踪考察,动态管理。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加强与所在村的联系,进行严格的任职资格审查。在考察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项调查,认真核实,实现了干部监督关口的前移。二是强化组织监督。完善落实了干部谈话制度、回复组织函询制度、干部诫勉制度,积极推进了干部制度改革,解决了干部下的问题。三是强化法纪监督。建立了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通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违纪违规违法的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严肃处理。四是强化群众监督。实行了定期接访制度、干部信息员制度、离任审计公示制度,对重要举报,由纪检、审计、组织等部门直接调查。 二、落实四项措施,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水平 近年来,我镇始终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每年突出一个重点,开展一个主题活动。1998年,集中开展了以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的村级综合整治。1999年,集中开展了以理顺两委关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XX年,集中开展了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村级工作为主题的村级组织规范化活动。XX年,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为契机,使基层组织强起来,党员干部率起来,农民群众富起来,努力争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镇。 ㈠抓领导,逐级落实责任。一是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和领导班子例会,及时研究开展农村组织建设。二是明确了镇党委书记、政工书记、组织委员的直接责任。三是镇党委与村党支部签订一体化目标责任书,实行年度考核制。全镇形成了镇、村、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建工作机制。 ㈡抓龙头,切实加强党委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决策水平。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做到每月一次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郑培民同志先进事迹,以及参加电脑、普通话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不断增强自身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努力提高党委决策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二是促进干部思想作风的转变。今年我们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了以察民情、连民心、帮民富、解民忧为主要内容的四民活动,干部每人联系一个贫困户,为帮扶对象捐一点资金、指一条路子、供一条信息、上一个项目、教一门技术,一包到底,不变面貌不脱钩,从而不断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三是促进领导方式的转变。教育引导全

体干部由行政命令型转变为示范服务型。 ㈢抓两头,健全配强村级班子。按照抓两头,带中间,重点整顿,整体上水平的思想,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实行强村强建,树立典型。近年来,我镇深入开展了争创五好村党支部活动,全镇18个村先后有16个村被评为五好村党支部。二是集中整顿,转化后进。充分结合双带工程,加大对后进村的提升力度,努力使后进村在最短时间内有明显成效。三是选好配强村班子。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制度,公开选拔农村党支部成员。今年,我镇实行两推一选办法调整农村支部班子17个,调整支部成员30名,其中支部书记4名,支部委员26名。调整后的村班子平均年龄下降2岁,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明显增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村班子整体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为全镇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㈣抓制度,规范村级工作。一是深化村级定时定点集中办公制度。把坐等群众反映问题,变为干部平时主动上门征求意见找问题,然后在集中办公时研究解决,并把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作为主要内容。二是实行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每年底,各党支部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和不称职村干部进行妥善处置。三年来,我镇共评议出不称职干部10多名,并按有关程序进行了调整,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了调整,真正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三是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和民主理财小组,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大事小情,都交给群众评一评、议一议。实行了村级财务双代管、双监督,村集体帐目、资金由镇经管站代管,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经管站和民主理财小组的双重监督,实现了村级招待费零管理。 三、切实增强五种意识,确保党的组织建设常抓常新 我们按照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廉洁勤奋、求实创新、无私奉献的要求,切实增强五种意识,长效抓好全镇党的组织建设。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进取心,自觉做到责任心加认真。二是增强纪律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党性锻炼,严格各项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做到严以律己,严谨守纪。三是增强服务意识。从党的工作大局出发,围绕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组织上的支持和服务。注意加强党员、干部、知识分子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成长进步,以实际行动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四是增强创新意识。加强调查研究,拓宽信息渠道,及时总结党的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运用典型指导工作,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五是增强效益意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对布置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做到督查加指导,狠抓落实,确保每项工作任务都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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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生身体健康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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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身体健康情况调研报告

一、调查背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生活习惯亦随变化。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的提高,养成挑食的坏习惯,不注重饮食结构,致使营养失衡。好吃的零食,好吃甜食在学生中是存在的,这样的饮食对学生的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

许多中学生不吃早餐,应付中餐,晚餐不在乎,使正处于长身体阶段的中学生面黄肌瘦,身体免疫力差,频繁生病。更另人担心的是许多人买吃的不看保质期,时常买到过期食品。而街头小吃的流行,更是加大了学生的饮食卫生问题。除了饮食卫生,就是中学生的校食堂的问题了,有的学校食堂卫生状况令人担忧,餐具不干净,饭菜不卫生,不时会发生学生中毒事件,使学生、家长忧心重重。

现在的中学生大多有叫外卖的习惯,或是不在学校食堂吃饭,很有一些女同学也朝这方向去发展,为了形体的美,或者是说找一些借口不在学校吃饭,说学校食堂饭菜不好吃,排队时间太长,饭菜里有不干净的东西,不过根据我们的调查一些学校食堂的卫生饮食也确实有问题,例如饭菜里有石头、昆虫,甚至烟头等这方面的问题,食堂的这么不注意,当然就加大了中学生在食堂饮食的逆反心理。问题很明显就出来了。所以说如果说住读学校要求一定要在学校食堂就餐,那么食堂就更应该注意饭菜问题、清洁工作,加强这方面的管理。至于学生呢?要改变长期认为学校食堂漏洞的问题,出现问题要及时于食堂相关部门反映。这样学生与学校双方配合,才能进一步解决这一问题。

1、关于正餐的分析。

经过校内大部分学生询问得知,有许多学生有不吃正餐的习惯。不吃正餐的主要原因是:时间仓促,其次是为了减肥。只有少部分表示不吃正餐是由于饭堂伙食差,没胃口。不吃正餐,那些中学生就选择叫外卖、面包和方便面代替正餐,更有少部分人以零食作为主食。

学习任务繁重使中学生深感时间的不足。而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更使本来就紧张的时间更显紧张。为求学业和活动间的平衡,大部分学生会从生活时间中挤压,如吃饭、睡眠的时间。于是就有学生出现有不吃正餐的现象。饭堂的伙食是经学校管理,食物安全系数相对较高,营养结构比较科学合理,价格也比较公平。选择饭堂的伙食,不仅有安全保障,而且有利于中学生的身体发育、节约金钱。然而在饭堂打饭要浪费时间,这无疑使时间紧张的中学生舍而避之。而有的中学生特别是女同学,为了追求形体美,忍饥挨饿,以至营养不足,更有甚者危及生命健康这种盲目的行为无疑是不可取的。

因此,尽管时间仓促,中学生还是应该食用正规的正餐。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中学生才应考虑以其它食品代替正餐。而正处身体发育中的中学生更不应盲目追求形体美而对身体造成伤害。

2、关于中学生食品的安全意识分析

中学生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会选择购买食品代替到饭堂吃饭,那么中学生对购买食品的安全意识又如何呢?

少部分的中学生在购买食品时会看食品的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如知晓食品过期后不会进食该食品。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中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并不高。只有约为一半的中学生会注意食品包装上的信息,这无疑加大了中学生食物中毒的风险。在面对食物中毒的情况时,有的中学生会选择自行急救,或马上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有的会先找些药吃,或因情况而定,甚至有的会置之不理。由此,我们可得知大多数中学生能正确处理食物中毒的现象,但仍有少部分中学生没有意识到食物中毒的严重性并及时进行处理。所以,引导中学生正确处理食物中毒事件是十分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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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案件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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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过热”,商品房、企业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房、拆迁安置房等多种形式的住房出现在市场上。有市场就有交易,在交易后,诸如因短期内房价过快上涨,出卖人心理失衡,以种种理由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房屋买卖因完成不了过户手续而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案件;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大量涌入法院,并存在纠纷不断扩大的趋势。我院在对大量个案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对此类案件的特点及成因予以粗浅分析,对当前解决此类纠纷所依据的法律、司法解释的缺陷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特点。

(一)诉求集中。主要表现为要求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理由主要集中于出卖时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或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及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等。

(二)出卖人反悔原因集中。大多系房屋价格大幅增长所致。从案件审理的情况来看,尽管众多出卖人在进行答辩时所提出的理由都并非是以房屋价格增长,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然能感觉到利益因素的影响实为出卖人反悔的最主要原因。

(三)调解难度集中。从本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的情况来看,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原被告双方很难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一方要求严格按照当初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并最终要求实现其权利,普遍不愿意接受合同之外另行支付补偿购房差价;而被告一方却认为当初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或者以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能买卖为由抗辩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原告理应对其以现行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四)法院判决集中。我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遵循诚实信用与公平合理的合同法基本原则,除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外,其余案件均以判决形式作出处理结果。现行法律法规由于制定的时间早晚有别,同时具体法律法规又具有针对事项立法的特点,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无可避免地在具体法律关系的认定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办案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有时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二、原因分析。

(一)利益驱动下的诚信缺失。此类案件大量出现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出卖人的诚信缺失,而此种现象的背后则是利益因素的影响。由于房屋价格呈现连年持续增长的态势,这种价格变化所导致的过去和现在之间的利益悬殊引起了被告的心理失衡,而房屋产权证件办理的进度缓慢又给予了出卖人将此失衡进行现实表达的机会,其结果就是出卖人不愿意依据原合同履行办理产权过户的义务。

(二)现行立法、司法的缺陷。现行法律法规由于制定的时间早晚有别,同时具体法律法规又具有针对事项立法的特点,往往缺乏体系的逻辑严密性和和谐统一,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无可避免地在具体法律关系的认定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这就容易给当事人在估计失信的法律成本方面形成错觉。同时,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弱,也是最主要的原因。

(三)房屋买卖本身所蕴含的法律风险。

1、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是合法的物权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出卖人在转让时没有取得所有权证,其转让行为无效。所谓法律风险,主要是针对买受人而言,这时,房屋买受人可能因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证而遭致对方毁约的风险。

2、集资房。所谓“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存量划拨用地,群众自行集资建设,按成本价销售,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一种方式。集资建房的对象范围是由单位确定的,带有福利性。但依据《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分配的对象是本单位低收入者,对于已享受过福利分房、已购买过经济适用房或者是住房标准达到控制标准的职工,规定不得参加集资建房。但现实中,只要单位集资建房,所有的单位职工均可参与集资。在住房过剩的情况下,一些职工就将此类房屋推向市场。此类房屋买受人最大的风险在于房屋不能过户及过户时承担高额的土地出让金。

3、经济适用房。所谓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经济适用房在限制转让的年限内进行转让或将购房权私自转让给没有购房资格的人,都是违反了我国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客观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妨害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主体的购买权,存在合同归于无效的风险。

4、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旧城改造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由于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存在很长的时间周期,进而蕴涵了诸多法律风险。司法实践中这种类型案例举不胜举,且逐年递增。一般情况下,拆迁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都会要求买方支付全部或绝大部分房价款,而买受人在支付该巨额房款后并不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双方形成的仅仅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双方存有买卖合同,但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出卖方从法律上讲依然是房屋所有权人,这样买受人就会被置于高风险法律地位。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该房屋物权变动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周期,期间可能会出现的法律风险诸如房价飙升导致违约发生、抵押担保设定、所有权人死亡出现、所有权人自身债务恶化、共有权人或第三人权利主张、房产查封扣押、赠与继承发生、标的物作价投资出资等等情况。该类纠纷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双方在合同内容上没有精心设计,而且买受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侥幸心理。

三、对策建议。

(一)规范买卖协议。由于房屋大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而在登记时,因其他共有人未申请登记,登记部门只将夫妻一方或者家庭成员中的一员登记为所有权人,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往往又是登记的所有权人或者家庭中的一员为代表与买方订立合同,合同签订后,卖方往往以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为由毁约。因此有必要规范房屋买卖协议,对未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共有人要求一起签订买卖合同或出具书面同意书。

(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买卖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普及房屋买卖中的风险知识,提高大众的风险意识,将大量的此类纠纷消灭于诉讼前。此举不但可以减轻法院的审判、执行、调解负担,而且在时间点的选择上更有利,即在买卖双方的矛盾尚未升级的时候,更有利于促使其达成新的合意。

(三)强化以案示法的宣传。以案示法可以充分发挥法律的社会引导功能。大力宣传法律判断和判决结论,可以引导其他类似情况的案外人对行为性质作出准确的判断,从而作出恰当的选择。

(四)倡扬诚信观念与法治信仰。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信用经济,稳固的信用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动力和源泉。我国要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在广泛倡导社会诚信的基础上培植和维护信誉,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当然,作为司法机关,有必要通过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负面评价,加大失信成本,进一步在民众心中树立诚信意识和法治信仰。

四、对现行司法解释需完善的一点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为房屋质量瑕疵、贷款买房、惩罚赔偿、解除合同等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要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难免出现适用法律不统一,判决结果不统一的情况。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限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该规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国有企业未在产权交易场所公开征集受让方而是私下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出售国有资产的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该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因为没有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实际上,该类买卖可能存在出卖人与买受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但要认定双方恶意串通似又缺乏客观标准,双方未按正常程序转让、受让能否即认定为恶意串通,如果不能认定,那么如果这种合同仅凭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有效,是不是法院以判决的形式认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合法化,试问法院充当的是什么角色。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20xx年12月1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如果法院仅凭该办法是部委规章,而非行政法规为由确认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那么,其他符合经济适用房准购条件的弱势群体的权益又将如何得到保护。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公布于1992年,现在还依此为依据解决问题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及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该通知规定单位内部分房、腾房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但现实生活中,单位收了职工的集资款,因种种原因,单位建房的行为没有完成。这时,职工既无房可住、单位又无钱可退,法院又不受理此类案件,那么职工的诉求应当向谁表达,没有公权利介入的职工利益又如去实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某些方面的效力似有高于法律之嫌。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新型房屋买卖行为,维护交易秩序安全不仅是司法实践的要求,也是促进房地产买卖健康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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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定居台胞基本情况急待解决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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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台胞基本情况急待解决问题调研报告

按照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8号文件的要求和我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第一阶段工作安排,我带领办公室的二位同志通过全面摸底走访,就全市定居台胞的基本情况和他们当前急待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此次调研的题目是:全市全市定居台胞的基本情况和当前急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经摸底调查,解放前迁居我市的中国台湾籍同胞已从第一代繁衍到第四代,共计53人。其中第一代2人(蔡老和简老)。第二代13人(钟淑华、陈生源、胡根生、赖明德、谢秀兰、陈宜宁、吴蔷薇、简秀英、简秀兰、简军10人为城镇户口;徐治源、胡樱花、丁松青3人为农村户口)。第三代26人(钟燕、石磊、阮凡、简磊、赖云风、赖国栋、胡芳丽、谢堃、钟良、王欢、陈喆、谢娟、陈龙、刘海涛、钟俊15人为城镇户口;徐月庆、徐月琴、徐月贤、徐新、丁南雁、丁李飞、徐达云、徐正云、徐荣霞、徐满霞、胡云珍11人为农村户口)。第四代12人(5人为城镇户口;7人为农村户口)。53名中国台湾籍同胞中年龄最大的是蔡老92岁,1917年出生;简老83岁,1926年出生。年龄最小的2岁(陈宜宁同志的外孙)。

第一代台胞蔡老和简老均为离休人员。不存在生活困难和就医难等问题。第四代年龄尚小,或上小学或在襁褓之中。存在就业、养老和医疗问题的主要群体是第二代和第三代。如第二代13人系城镇户口的10人中,只有简军在职,其余2人已办内退手续,6人办了退休手续。钟淑华虽已64岁,因其所在单位宿松县轧花厂早已倒闭,钟淑华没有能力缴纳养老保险,所以直到现在拿不到退休金,医疗保险每年自掏腰包交纳120元到社居委。胡根生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四处借钱补交6000多元养老保险金后,才给其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也是自己拿钱交到社居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6人中,有2人在退休后各自拿出壹万余元一次性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即陈生源和陈宜宁)。其中陈生源因身患糖尿病等疾病,需常年吃药或住院,迫不得已四处筹措资金一次性缴清了医疗保险。简军虽有工作,月收入壹仟元左右,但妻子下岗失业,身体多病,自己拿钱缴纳养老保险后,再无能力缴纳医疗保险费。孩子又在上大学,所以家庭生活相当困难。、

身为农村户口的三人中(徐治源、胡樱花、丁松青)徐治源、胡樱花都已年过花甲,徐治源每月发100元生活费,胡樱花靠子女抚养。胡樱花和丁松青两人都自己拿钱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徐治源的医疗保险也是自己拿钱交到社居委。

第三代26人。身为城镇户口的15人中,有3人工作比较稳定(钟燕、石磊、阮凡)。1人上大学(简磊)。6人在外打工(赖云风、赖国栋、胡芳丽、谢堃、钟良、王欢)。5人下岗失业,有时做做临时工(陈喆、谢娟、陈龙、刘海涛、钟俊)。26人中下岗失业的5人生活相当艰辛。有的孩子小,需在家看护孩子;有的因无一技之长,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其中宿松县钟淑华的大儿子下岗后为了养家糊口,只得四处借贷买了一辆二手出租车。因办不到营运证成了“黑户车”,经常遭遇罚款。

身为农村户口的11人。1人是在校学生(丁李飞),1人失业在家带孩子(徐月琴),5人在外打工(胡云珍、徐月庆、徐月贤、徐新、丁南雁),4人在家务农(徐达云、徐正云、徐荣霞、徐满霞)。此11人都未买医疗保险。

总之,定居我市的中国台湾籍同胞因历史原因,他们的工作单位系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工矿企业、商店居多,单位倒闭、下岗失业,他们首当其冲。他们就医难、生活窘迫状况,省、市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市委统战部都很关注,并为此多次做过努力。其中动作较大的一次是XX年2月27日,市委副书记程继兵在市委统战部多次反映后,亲自召集由市委统战部、市台联、市信访局、市工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会领导参加的会议,专题协调解决我市定居台胞退休后的生活保障问题。程继兵副书记要求市委统战部、市工商局、市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1981]38号文件关于“对生活困难的台湾同胞,要采取各种办法给予补助,使之不低于当地中等生活水平”的精神,逐步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会后,市工商局、市工会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对个别生活非常困难的中国台湾籍同胞进行了较为妥善的安排。台胞吴登楼的遗孀因和养女关系紧张,我会多次与三城寺念佛堂联系,将老人送到该处生活。老人病故后,我会又与念佛堂的居士们及简军同志一道共同将老人后事料理完毕。XX年,通过省台联的积极争取,我市5名60岁以上的中国台湾籍同胞(陈生源、胡根生、徐治源、赖明德、钟淑华)都领取了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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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中学课程开发情况调研报告范本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2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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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学课程开发情况调研报告范本

我校自20xx年实行课改以来,始终以 “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教育理念为指导,从学校的实际状况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开发实施校本课程,构建学校办学特色,打造“个性化”学校形象,发展了学生特长,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现将我校校本课程开发与开设所做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校本课程开发的现状

我校在校本课程的开设上,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兼职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兼任教师为成员的校本课程开发小组,在资金、设施等方面大力支持,教师先后共开发出多种校本课程。经过研究最终成功开发、编印并安排了《校园安全教育》、《养成习惯教育》、《新生入学读本》、等符合实际、学生又感兴趣3个校本课程。在校本课程的安排与设置上,硬性规定了校本课程的课时和课型比例。落实七、八、九年级2课时,要求其中必须有1节是必修课。学生根据教导处安排到指定教室上课。上课前教师进行点名并做好考勤记录。通过几年来的探索实践校本课程开发正在逐步趋向规范。学校对课程安排、教师配置、活动设计、组织管理、学习评价等已形成了自己的思路和做法。教师基本知道校本课程开发所需要具备的基本素养和基本流程,教师在面临新课程改革时,除了需要认真解读、领悟新课程体系中蕴含的思想、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接受各种教育培训外,还应根据新课程的要求,改变自身的教学行为,但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不少教师对现在课程实施常规与课程动态发展之间所存在的矛盾也深有体验,大家认为校本课程在学校教育体系中的存在和发展对学校的传统的封闭式课程管理体制提出了极大的挑战。部分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表示愿意承担该类课程建设,但是仍感到课程开发能力不足、需要提高学习。

二、具体实施办法

1、完善组织机构。为保证校本课程的顺利实施,我们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课程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校本课程的实施计划,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研讨、课程的安排与实施、课程的过程管理与考核等。有了领导的重视,校本课程开发所需的财力和人力有了保障,大量校本课程的印制成为可能,从而保证了校本课程的正常运作。

2、健全规章制度 为充分调动教师开发校本课程的积极性,学校从实际出发,初步建立了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管理制度,先后出《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校本课程培训计划》、《校本课程管理制度》、《校本课程教研制度》、《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评价办法》、《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职责分工》等,制度健全,系统规范,为校本课程的落实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3、规范课程管理。根据教导处统一安排,我们对校本课程的开发与课程的设置做出具体安排。如七年级新生入学必须参加开学前2周的《新生入学培训》,其它年级每学期每周开设1——2节学校安全教育与养成习惯教育等校本课程。为了保证学生的参与度,我们加大了学生的考勤力度,把学生出勤情况、上课情况、作业完成情况与学分挂钩。对老师上课我们也做出了具体要求。为了激发教师们参与校本课程的热情,让他们转变观念,积极投身到新课程实验中来,我校把教师参与校本课程的情况和教师的年终考核挂钩。我们对教师每次的上课情况进行登记,每学期搞一次校本课程成果展示,年终考核中我们根据教师的上课节数及成果展示的成绩给予以一定比例的加分。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试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依然“根深叶茂”。因此,急需加强行政督导力度,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引导课程改革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形成较浓地挖掘和开发地方校本课程的思想意识。

2.要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校本课程研发能力,教师很少有机会与外界交流,了解和掌握知识较少,这种限制无益于同伴交流也无益于问题的真正解决。有限的课程培训和开发培训无法弥补课程开发,素养的缺乏,知识和技能限制了课程开发。

3、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们虽然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是,自主创新开发的课程不多,缺乏创新意识,没有形成特色,校本化开发内容不够丰富、建构不完善,与相关学科选修内容很难清晰分离。

4、受应试教育的影响,重考试课程,轻校本课程现象依然严重。一些家长总认为学校不务实,“不务正业”,对开发校本课程存在认知上的误区。

5、校本课程开发缺少专业化的教师队伍。目前我校教师普遍存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课程开不全、开不足,实施校本课程开发更是面临很大困难,工作负担和时间限制,工作负担重、时间有限是教师参与课程开发非常现实的困难。由于不是分内之事课程开发增加了教师的工作负担,成为许多教师不愿意参于课程开发的原因。

四、对策建议

1、学校课程管理需要加强规范 。课程的性质决定了学校课程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学校内部的课程管理要在确保国家课程标准严肃性的前提下,加大校本课程的开发力度。学校的课程管理要进一步做到科学化,不能将校本课程作为次要课程要把它们放到与必修课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去。

2、要加大对教师的课程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力度。中小学开设校本课程最大的困难是“教师缺乏课程方面的培训”,学校急需解决的问题是“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课程改革将成为教育发展的主题,需要围绕课程对广大教师进行新一轮的培训,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让所有的教师得到适当的课程知识与技能方面的培训,从而成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主力军。

3、要建立校本课程开发的有效机制。学校对校本课程开发应当建立必要的管理机制,以此为平台,在学校教师中形成民主、开放、平等的专业氛围和专业文化。这样、才能避免“教师单枪匹马苦干一阵,课程改革过眼烟云”现象的发生,才能使课程改革在学校真正扎根也使学校在课程改革中真正获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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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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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思考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也是人格权内容最为丰富、复杂的一项权利。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对名誉权的侵害,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名誉受损的侵害结果;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是否对名誉权构成侵害仍难以确定,如:侵害名誉权的客体范围是什么?认定侵害名誉权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现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在网站聊天室发布侮辱他人的文章是否属于让公众知晓?是否属于侵害特定人的名誉权?在这些状况下,并没有第三者在场,故难以认定对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被告人的行为而受到不良影响。也不能确定被告的侮辱行为是否使公众对受害人的名誉评价降低。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特定人名誉权的侵害?当事人是否负恢复名誉的责任?若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其行为性质又是什么?这些都是当前处理名誉侵权纠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对名誉权的客体的认定 依通常的理解,名誉权的权利客体是名誉。那么,什么是名誉?“名誉是指对特定人的人格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对公民而言,其名誉是指社会对某公民的品行、思想、品德、生活、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性评价。而对法人来说,名誉是指对其经济活动、生产经营成果等方面的社会评价。什么是名誉感呢?所谓名誉感是指公民对自己内在价值(如素质、思想、品德、信用)等所具有的感情。名誉感“为与之地位相当之自尊心(对于自己价值之感情)”,那么名誉权的客体是否应包括名誉感?有的学者就认为:“作为完整的名誉权,不应仅仅包括名誉,还应包括名誉感。”其理由是:第一,侮辱行为主要是针对名誉感的,一般不会使被侮辱者的社会评价受到影响,即使是有影响,也是显著轻微的。名誉感极易受到损害,假若法律不保护名誉感,那么侮辱行为就不能受到追究,受害人的权利就难以获得有效保护。第二,许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常常没有第三者在场,或其在当时的环境中不可能为第三人所知道,因而侵害行为仅仅侵害了受害人名誉感而不可能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如果不保护名誉感,那么受害人就不能向侵害人提起诉讼或提出请求,从而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以上所述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在理论上仍难以成立。诚然,名誉与名誉感的相互联系十分密切。在许多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毁损他人名誉,也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但名誉与名誉感毕竟不相等同。名誉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它是社会公众对某个主体的评价,而名誉感则是某个主体内心的一种情感。在很大程度上是主体对其名声的自我评价,两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我们不能因为两者有一定联系而将其一并作为名誉权的客体。 进一点来说,名誉权的客体不应包括名誉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第一,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目的在于使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不因他人的非法行为而降低,以维护公民和法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尊严,保持人与人之间的正常的交往和秩序。就如龙显铭所说的:名誉可分为“内部的名誉”和“外部的名誉”。内部的名誉即名誉感,其与他人的诽谤毫无关系,故不能为他人的行为所侵害,即此种意义之名誉,为主观上之道德,而不能为法律之对象。而为法律之对象者,乃“外部的名誉”,即他人对于特定人所给予之评价,建立于特定人在人类社会内所有价值之承认上面。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能确定法律保护名誉权目的。第二,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具有其特定的客体,并以此与其他人人格权的客体相区别。从审判实践来看,许多仅仅针对受害人所实施的侮辱行为,如果仅仅只是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则不能认为是侵害了名誉权。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仅不能确定名誉权的特定的客体,而且如果名誉权要以名誉感为客体,那么其他的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也要相应的以某种情感为客体,则对人格权保护的范围就过于宽泛,势必使有关人格权侵害的案件猛增,反不利于社会安定及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第三,名誉感虽容易受到伤害,但法律保护名誉感是极为困难的。一般来说,某人的名誉感与其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评价是一致的,但在许多情况下,也可能是不一致的。举个例子来说,某人自信自己可以做好某项工作,而实际上,他并没有能力做好。这样,他人对其表现出来的行为评价和其自己对自身的评价就可能不一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不同的人,其性格、生活态度、生活环境不一样,对于同一种言行的反应也不一样,对于一般的善意的玩笑有时也会误认为侮辱其人格,损坏其名誉。对这样的名誉感受进行保护,不仅不可能,更没有必要。第四,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的观点,也不能解释法人的名誉权,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像自然人那样具有情感和自尊心。综上所述,法律所要保护的只能是名誉而不是名誉感。 如此,法律不保护名誉感,是否意味着受害~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呢?我们认为,侮辱行为大都构成侵权行为,并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如果侮辱行为不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则此时对侮辱行为的制裁,并非是出于保护名誉权的考虑,而是行为人致公民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由此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 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认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两种,而其他种类并未予以明确,对这一方面的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 第一, 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一般可分为:(1)暴力侮辱。它是指对受害人使用强制性手段,使其人格、名誉受到伤害。这里所说的暴力,不是指一般的殴打、伤害,而是指损害他人人格的一种方式。例如当众打人耳光、向他人脸上吐唾沫、强迫受害人做难堪出丑的动作等等。(2)语言侮辱。指对受害人施以粗鄙的语言损害其人人格、名誉。例如当众辱骂或嘲讽受害人、使受害人当众出丑、难堪,对妇女使用猥

亵性的语言等。(3)文字侮辱。指通过文字等表现形式损害他人名誉,比如,在报刊上以发表文章等形式对受害人进行侮辱。 第二, 诽谤行为。 所谓诽谤,指因过错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的特点是捏造虚假事实并予以传播,而且诽谤的成立必须有损害他人具体事实为前提。 构成诽谤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事实纯属捏造。散布他人真实的事实,不构成诽谤。 2, 捏造的事实一旦公开,足以损害他人的名誉。受害人的名誉实际是否受到损害,不影响诽谤的成立。 3, 行为人对捏造的事实进行散布。散布指向受害人以外的人公开,仅向受害人传述不构成诽谤。按照英国的权威著作,即“公开一种错误和损害名誉的陈述,这种陈述涉及另外一人。”而这另外一人就是受害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人数不限,既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至于受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行为的性质。不特定的人,是指不局限与~人具有某种特殊关系的人,如路上的行人,广场上的听众等。如果行为在公共场所实施,即使不能确定具体的知晓人,也可以推定他人知晓,而不需要指出具体知晓人。散布就是让第三人知晓,让公众知晓,如一封信送达人给收信人本人的具有诽谤的内容,足以诋毁该人名誉的信件,就不应视为诽谤,但如果送达不是信件,而是具有诽谤内容的明信片,则构成诽谤。 第三, 其他的行为 侮辱和诽谤是两种典型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实践中以这两种方式侵害名誉权的情况较多。但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不应仅限于侮辱和诽谤,其他方式也有可能侵害名誉权。例如,假冒他人姓名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不道德行为,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报刊杂志的报道内容失实,在一定情况下都会损害他人名誉,实质上都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在司法解释中已经有所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三、 名誉权与其他相关权利 在实践中,常常容易将名誉权与其他权利相混淆,给责任认定带来麻烦,因此有必要对其作个比较。 1. 名誉权与荣誉权 所谓荣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从而在法律上确立了主体所享有的荣誉权。荣誉权在性质上究竟属于人格权还是身份权,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荣誉权是特殊的人格权,因为获得荣誉实际上也就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可以说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既然名誉权属于人格权,那么荣誉权也应属于人格权的范围。另一种观认为荣誉权不是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因为荣誉不是社会给予每个公民和法人的社会评价,而是国家和社会组织等给予公民和法人特殊的美名或称号。如:国家为了表彰公民对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授予其“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称号;某个社会组织根据某公民在某方面的卓越成就授予其名誉称号(如百花奖等)。可见,荣誉权并非每个公民或法人都享有。荣誉权的取得有赖于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作出一定的成绩,它不是公民与生俱来和法人成立后就依法享有的。因此荣誉权不是主体所固有的始终为主体享有的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 由此可见,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 性质不同。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而名誉权属于人格权。荣誉权只能由那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贡献并获得荣誉称号的主体所享有,而名誉权是每个公民和法人普遍享有的权利。因而名誉权是始终由主体享有,具有专属性,一旦丧失名誉权,主体的独立人格也将难以继续存在。荣誉权则不同,主体不享有荣誉权并不影响到主体资格的存在与否。法律规定禁止非法剥夺公民和法人荣誉称号,但如果主体的行为表明他人应当继续享有某种荣誉称号,或违背了有关授予其荣誉称号的规定,则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依法剥夺其荣誉称号。此种剥夺尽管导致主体对该项荣誉权的丧失,但并不否定该主体独立人格的存在。 第二, 客体不同。荣誉权是对国家或社会组织授予某个主体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权利。而名誉权则是主体对其品行、能力等方面的良好社会评价所享有的权利。名誉与荣誉称号具有一定联系,如获得某种荣誉称号,意味着主体在某一方面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而丧失某种荣誉称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其社会评价得以降低。从这个意义上讲,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但应当看到荣誉毕竟与名誉不同,名誉是对人格价值的全面评价、是社会公众的评价,而不是某个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作出的评价;而荣誉则是因国家机关或社会性组织对某一主体在某方面的成绩或贡献作出评价,并授予该主体一定荣誉称号之后所产生的。主体在某一方面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即使未获得一定的荣誉称号,也仍然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并享有良好的名誉。可见,荣誉与名誉还是有区别的。 第三, 取得的方式不同。荣誉权是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劳动和贡献,并经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授予以后才能取得的一种权利。例如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13条的规定,当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委员在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一定的程序授予其荣誉称号。荣誉权必须是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贡献以后,依规定的程序被授予荣誉称号方可取得。而名誉权则是法律规定每个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它是主体产生或成立后应当享有的而不需要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可取得的权利。 2.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 如前所述,行为人直接侮辱某人,但并未将侮辱的言词和侮辱的行为向第三人传播,不构成对受害人的名誉权的侵害。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对受害人的人格权不予保护。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101条也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些都是保护公民其他人格权的依据。这里提到了人格尊严,所谓人格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社会价值的客观认识和评价。人格尊严基本上属于公民对自身人格的客观认识和以自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公民主要的人格权利,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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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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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

按照《关于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部门采取个别走访、座谈研讨、实地勘察的方式,深入干部职工、群众的工作与生活,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职工利益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永远把职工利益摆在第一位,职工生活水平与企业的发展壮大密切相关。我们深入职工群众当中,了解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征询职工对企业发展的良好建议。走访过程中,职工群众踊跃的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对此次调研活动均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与支持。职工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住房、交通、孩子入学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上,汇总如下:

一、 年轻职工住房难问题

年轻职工工作时间短,工龄有限,虽有住房的刚性需求,但仍需要经过数年时间才能有机会分到属于自己的住房,有的员工甚至孩子都几岁了,仍然在住职工宿舍,或者在外租房,当他们看到同龄人都已住上属于自己的房子时,心中不免失落,但却受限于经济能力,商品房买不起,单位分房没资格,生活的巨大压力使他们无法集中精力在工作上。

二、 青年职工孩子入托难、无人看管问题

青年职工许多都在南厂居住,当孩子长到4岁时,对于每天在厂内工作的职工来说,不可能抽出时间来照顾孩子,然而公司附近又没有幼儿园,对于某些职工来说,孩子入托就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他们心头,工作不能耽误,但孩子还需要人照顾,父母不在身边,幼儿园太远,即使孩子进了幼儿园,又无法接送孩子,为了照顾孩子,有的青年职工甚至放弃了自己热爱的工作,留在家中照看孩子。这对正处于高速发展期的企业来说,人才流失都是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职工的生活不能安定,就无法专心为企业做出贡献。

三、 职工出行、购物难问题

住在南厂的职工都有这样的体验:每到周末,如果家中没有私家车,想出门逛街买点东西,一般出门的路程,单程都在1-2小时,而返回的时间又不能太晚,否则必须打车才能返回,许多职工都反映,是否可以周末开一班车,往返附近的大型超市,为职工生活提供一定的便利。

四、 单身职工住宿条件有待改善

单身职工普遍反映,由于单位宿舍均是多人合住,宿舍只有风扇,没有空调,每到夏天,酷热难耐,空间小,人多,往往睡一觉起来后,发现床都湿了。晚上睡不好,上班没精神,有些员工希望在宿舍自己出资安装空调,然而公司又明令禁止,这让许多单身员工认为企业对他们个人缺乏关怀,随之而来变产生了情绪,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 西厂、南厂、咸阳分公司之间通行不便的问题

许多职工反映在工作中,经常遇到同一天需要在西安3个厂区之间分别处理工作,但由于3厂区之间白天工作时间没有通勤车,这些职工深感交通不便,有的由于事情紧急,只能自掏腰包打车办事。有的虽然事情办完了,但由于没有交通工具,只能一直等到下班时间坐通勤车返回,白白浪费了许多宝贵的时间。

职工们建议,是否可以每天定时在多个厂区之间往返1-2班小型班车,或者给予有车并且需要频繁往返的职工以一定的汽油补贴,不仅可以带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还可减少了企业养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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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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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大量的社会性服务职能交给了社区,大量的失业、下岗人员走向社会,加上开发的物业小区越来越多,大量的流动人口及人户分离人员汇聚到社区,计划生育的“条条管理”和“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这种新的变化。导致个别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内非常住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的现象,给计划生育管理和优质服务带来一定困难。建立造应经济社会发展,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和服务新机制已势在必行。在此共识上,xx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更是每年对城市计生工作都要作专题工作研究,狠抓落实,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及时进行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改革创新,按照省、xx市人口计生委对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的要求,与时俱进,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寻求适应枣阳特点的发展机制。

一、社区基本情况

由于xx市目前还没有实行城市社区化管理,现指的社区全部是过去的城中村,3个城区办事处共有社区居委会19个,总人口为84126人,已婚育龄妇女 17546人,其中无孩育龄妇女721人,一孩育龄妇女11256人,上环10146人, 二孩育龄妇女4417人,结扎4308人,多孩育龄妇女952 人结扎931人,综合节育率为88%.每年出生1000多人,近几年来的符合政策生育率一直低于80%。社区居委会通过租、借、建、改和其他资源共享等形式,已有15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占总数的 79%;17 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电脑,19个社区居委会安装了电话;99%的社区建立了规范的政务公开栏、计划生育宣传栏等宣传工作窗口。XX年,全市按照“面向社会、公开竞争、考试考核、依法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社区居委会计生干部,实现了社区居委会计生干部素质的历史性改变。社区居委会计生干部平均年龄下降10岁,文化程度明显提高,中专以上文化比重由20%提高到85%,其中计生干部的平均年龄为3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30%,经过计生岗位专门培训的人员达95%。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待遇也有明显提高,由几年前的月工资报酬50元左右提高到了现在800元左右,计生兼职人员每月还有100元的电话补贴。工作条件改善和用人机制改革为切实提高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

二、社区履行计生工作的主要职责

城区19个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主要职责除了开展日常的计划生育工作外,还要组织居民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居民自治,负责对特定人群的 计划生育管理等事务。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政府实行人口与计生工作责任目标管理的一级责任主体,履行对社区内人群的计生工作全面管理职责。

(一)积极推进社区计生工作居民自治。抓住“两个重点”(制定计生 “章程”、签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合同),突出“四个环节”(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前学法规,自治中广泛参与,自治后居务公开,定期议事、民主决策),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各社区普遍制定了《计划生育居民章程》,签订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协议。通过居民自治,增强了社区活力;计划生育得到了群众的主动参与,群众满意度提高,效果明显,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生育文化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生育文化服务,是搞好社区计生工作的关键。社区普遍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生育文化服务,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充实生育服务内容,建成了计生宣传栏、生育文化大院、生育文化广场、生育文化长廓等一系列宣传阵地,配备了计生图书资料及避孕药具。

(三) 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生育技术服务。社区定期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定期组织居民和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到计生服务站接受优生优育、计划生育服务。

(四) 为群众提供优质的计生保健服务。坚持办好新婚期、孕产期培训;开展了补碘、补叶酸及风疹病毒监测等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等服务。

(五)为计划生育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通过发展社区服务业,为计生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城区共建立12个社区就业实体,新增就业人数3000多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XX余人。西城西元社区依靠原有场地,多方筹资,解决了40位幼儿入托问题。

三、社区计生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建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登记和办理制度。一是及时查验《婚育证明》,同时采取计生工作人员上门宣传,实行办证制约等手段督促外地人员办理原籍《婚育证明》,努力提高持证率。二是为本地离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办理《婚育证明》。这项措施不仅有助于了解流入和流出人口的婚育情况,而且给管理工作减轻了许多重复的程序和负担。

2、建立基础资料和报表工作制度。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定期到规定的区域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及时了解最新流动人口生育节育办证等各种计划生育情况, 并输入到流动人口pd系统,以实现网络化管理。

3、建立“计划一起制定,工作分开实施,问题共同解决”的合作与分工并存的工作体系。在居委会主任和计划生育主任的双重领导下,计生小组成员分管几个不同的区域,负责该区域的流动人口最新情况的调查、计划生育方面的宣传教导,向有需要的人发放免费的避孕工具和药物,帮助解决外来人口的疑难问题,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等等。不同成员将收集来的资料一起汇总,对于遇到的比较棘手的情况共同分析处理。分工增强了各自的责任感,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而合作又增进了团结,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4、优化宣传服务,创造宽松、和谐的氛围。一是定期组织外来人员学习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二是建立固定宣传阵地,利用橱窗、板报,搞好静态宣传;三是经常发放计生宣传资料、手册等。经常化、生动化的宣传,使外来人口了解了更多的现行计生政策法规,提高他们的知法、守法意识,达到了自我约束、自觉执行计生政策、法规的目的。

(二)提高社区计生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1、及时掌握信息。在住宅小区筹建时即与开发商签订提供业主情况和计生服务场地的协议,切实做到入住一户管理一户。同时,对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把育龄妇女信息及时录入微机,使每家每户的情况一目了然;物业公司管理员通过购、租房手续的办理、水电费的收缴等措施,及时掌握入住人员情况,并通报社区计生管理人员,实现信息共享。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定期入户,联合为业主提供计生、治安、家政、防疫、就业、子女入学入托、健康咨询等各项优质服务,确保使各项服务真正落到了实处。

2、增加计生工作责任心。首先建立了干部包社区分管制度,坚持每周一个电话,每月一次现场调研,每季度一次抽查,每半年一次总结,确保问题发现整改及时,业务指导直接到位。其次,与社区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社区党、政一把手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严格落实“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制度。再次,通过聘用计生信息员,实现了人员与职责的统一,工作实绩与工资待遇的统一,充分调动了计生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漏洞,确保了商住小区、零星楼座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的落实。再次社区与物业签订安全生产、治安、环境卫生、流动人口等工作综合协议书,把“一票否决”制度引入管理职责中,实施检查考核,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问题,实行奖惩兑现,提高物业公司的工作主动性,协助计生信息员建立健全小区育龄妇女档案,利用居民入住登记的优势,一旦发现新入住或搬出小区的育龄妇女就及时通知信息员进行登记;利用收水、电费等时机,信息员把避孕药具送到居民手中,既能满足群众需求,又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入不足,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还有待进一步改善。由于认识不到位,社区之间计生工作差距大。我市社区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起步晚,基础差,时间短等原因,当前,社区工作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影响社区计生工作正常开展。一是还有个别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差。2个社区办公用房不达标,占社区总数的11%;有的社区居委会办公房面积不足100平方米。办公场所不落实,起码的办公设施也不能配置。二是工作经费严重缺乏,由于经费紧张,诸如进行流动人口清理登记等基础性工作,社区居委会只能少搞或不搞。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未完全落实,严重影响队伍稳定和职工积极性。四是社区工作繁杂,任务繁重。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人手更显不足,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大打折扣。

(二)社区计划生育力量有待加强。城市中大多数人以“单位人”身份生活于社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不少“单位人”将成为“社会人”而接受社区的各项管理服务。由于各社区居委会现只按原常住人口统一配置一名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实难胜任如此繁重的社区计生管理工作。

(三)落实计划生育有关奖励政策出现难点,尤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难。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及民营化、城市化进程加快,许多“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农民成为城市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量猛增,原有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兑现模式亦被打破,城市下(待)岗职工、失业人员、买断工龄人员、纯居民、流动人口等“三不靠”人员及未在国家企事业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无法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婚假、产假待遇落空,计生免费技术服务工作落实难。

五、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建议及对策

(一) 从根本上提高认识。要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宣传活动,在潜移默化中使群众形成男女平等、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新型生育观念。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去了,社区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才能管到实处,理出成绩。

(二)做实社区工作基础,杜绝管理缺口和漏洞 。房屋产权关系比较复杂,社区人口变动频繁,要避免出现管理漏洞,就需要不定期清查小区人口底数,彻底查清小区内产权人以及居住人员(包括流动人口)计生情况,形成完整的信息资料和管理档案,及时跟踪服务和更新信息,夯实社区计生管理向城市管理转变的工作基础,以减少和避免工作缺口和漏洞。

(三) 加强社区基层网络建设。建立纵向到底的计划生育管理网络。这个“底”,在现阶段至少要到居民小区,要在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中设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这个机构的职责,就是在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做好本小区计划生育的信息收集、政策宣传、孕情监管,并配合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小区育龄对象的有关工作。这一岗位所需的工作人员,可以由物业主管部门责成物业公司配备。

(四) 完善配套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1、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户口归委”。做到人户一致,杜绝现在的这种人户分离的现象。

2、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除原有的公安、工商、卫生、民政、劳动等单位外,将房管部门吸纳进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体制中来,通过房管部门,协调物业管理单位参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3、全面执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依照《计划生育法》及中央有关文件的规定,全社会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履行本部门职责时,都要从有利于计划生育这个大局出发,给予相应的支持与配合。如出租廉租房,安排公益性岗位,安排低保,都要对其进行违法生育情况的审查,扶贫、救助、医疗保险、科技开发向独生子女户和符合政策的两女户倾斜等等。

4、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估,真正发挥“一票否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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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大学生电子商务专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商务,全文共 1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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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电子商务专业调研报告

那么,在校大学生们是怎样看待电子商务这个问题的呢?1999年底,由与北方交通大学电子商务协会共同对北方交大的在校学生做了有关电子商务的问卷调查。调查采用书面问卷形式,受访大学生575人,研究生38人(其中mba 20人),这些学生分别来自各个年级,涵盖了电信、经济、管理、法律、运输等多个专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第一部分调查显示;对电子商务的认知程度在被调查者中,60.5%的本科生和100%的研究生表示对电子商务的概念有一定了解。数据显示,大学生们对电子商务表现了较大的关注,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对此的认识也越深。在对电子商务的概念有一定了解的学生中,认为电子商务对社会有很大影响的占23%;认为有一定影响,但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的学生占46%;认为中国目前发展电子商务尚有难度,对老百姓影响力有限的占31%。这一方面说明在校大学生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对社会的影响的认识还较为冷静,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和在校教育与社会的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

在对edi的认识上,仅有不到9%的人(研究生32%)表示曾有过了解;4%的人(研究生18%)能就edi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且这部分人全部是经济管理类学生。可见,在深入系统的学习中,电子商务逐渐体现了它的学科性——以经济管理为主。在这方面,经济管理类的学生有其专业的优势。但是所占比例之少,尤其是其他专业无人了解的现状实在令人担忧。在对电子货币的调查中,仅有1人在网上使用过电子货币。本科生中仅有9人表示对此作过专门的研习,而且都集中在计算机专业和信息通信专业。研究生中也仅有4人表示自己曾钻研过此类问题。另有10人表示对此很有兴趣,这个数字是相当低的,仅占总人数的2%。电子商务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在涉及到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金融电子化与贸易安全上,电子专业、法律专业的学生有独特的优势,但尚未引起经济管理专业的重视。就目前而言,真正认识到电子货币与自己已经很近的学生并不多,对此投入很大精力的学生更少。对电子商务的学习途径。

第二部分的调查主要是想了解学生学习电子商务知识的途径,了解哪些报刊上刊载的文章学生引用次数最多。经分析,除去开设电子商务课程的专业,大部分本科生是通过计算机类的杂志(43%)和报纸(30%)来了解电子商务知识的,从专业书籍与广播电视上学习相关知识的并不多。

调查数据显示,被学生引用的电子商务方面的论文来自91种中英文报刊,一方面反映了学生的阅读面很大,另一方面反映了媒体对电子商务的报道数量也在加大,同时也反映了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专业报刊尚未面世,面向大众的宣传方式仍是以面为主的普及,较少涉及具体的实施细节,系统介绍电子商务知识的报刊并不多。

在普及电子商务方面受到学生们认可的媒介主要有《计算机世界》、《互联网世界》、《信息与电脑》、《中国计算机用户》、《市场与电脑》等几家刊物。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这些排名靠前的报刊,在1999年都专门设立了电子商务普及类的专栏或专题讲座。在人们迫切想了解电子商务知识的时候,选择系列刊载的报刊无疑是读者的首选。但是没有一家刊物所占的比例超过15%。最后,在没有任何组织的前提下,大多数学生(本科生的65%和研究生的89%)都主动去过电子商务的展览会,从中了解电子商务的最新发展动态和最新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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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2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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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是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保证,开展好计划生育的关键无疑是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能否发挥好村级第一道防线的控制能力,是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关键。9月28日至30日,根据县委书记刘新利的要求,政府组织了调研组一行6人,在魏国华常委的带领下,在全县范围内就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广泛的调研活动,进一步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一些初步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计生专干队伍建设情况

(一)全县村级计生专干的组织状况

全县共有7个乡镇,41个行政村。目前村级全部配备了计生专干,有15人,计划生育助理员9人,村宣传员36人。总体上看,经过近几年的调整、稳定、提高,我县村级计生专干队伍进一步稳定,年龄文化结构不断改善,报酬基本落实,第一道防线作用能较好发挥。

学历情况:全部达到了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其中中专以上32人,占53%,高中9人,占15%,初中19人,占32%。

年龄结构:30岁以下26人,占43%,31-40岁有28人,占47%,41-50岁6人,占10%。

计生工作年限:5年及以下现在职26人,占全部计生服务人员的43%,6-XX年的21人,占35%,11-20年的13人,占22%。

(二)计生专干现行工资的发放渠道和标准

乡镇工资发放渠道来看,6个乡镇由乡镇统一发放,1个镇(没有乡镇转移支付资金)自行支付。每年年底兑现工资,都能按时支付,不存在报酬拖欠或不落实情况。

从落实标准来看,县财政每月给计生专干岗位津贴50元,另外由乡镇或乡村共同支付的工资由乡镇党委进行审批,从县级给乡级转移支付款项中的“工资款”部分发放。

二、计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调研组看到所到之处的楼道内和科室的墙壁上悬挂了计生宣传标语,楼道内的墙壁上悬挂了大玻璃框,里面放有避孕药具以及日常预防保健药品,方便了广大群众。

加大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喀尔交乡、托斯特乡2个乡级中心服务站建设,其他乡镇的中心服务站项目正在积极争取中。

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县财政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力度。目前,共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9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万元;计划生育事业递增经费4.75万元;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经费3万元;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经费5.3万元(其中城镇计生业务经费0.8万元;乡镇转移支付资金4.5万元);流动人口管理经费1万元(含免费服务经费);双创经费投入3万元,节育措施奖励金投入0.7万元。同时,免费技术服务经费4.5万元和城镇无业居民保健费6.5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中来。

从以上的调研结果来看: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是各乡镇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具体表现在:

1、计生办原来是执法部门,更名计生服务站后,编制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她们不是学医疗保健专业的不能走职称,仍然按事业编制发放工资。更名为服务站以后,理论上要求懂计生服务工作技术的人员,但是在这方面的技术人员很少,正常的工作难以开展,更不用说业务上的拓展。

2、懂汉文的干部少。由于这里是民族地区,哈族人口占绝大多数,计生服务工作中哈族干部占多数。由于他们从小上的是民族学校,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汉语教育,无论是在处理文件(汉文)还是在语言交流上(跟汉族农牧民)都存在一定的困难。

3、整体结构老龄化。从事计生服务的干部年数很长,计生专干的报酬不是很高,部分村计生宣传员相继离职,给计生宣传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信息的普及,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许多工作都离不开计算机,而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人员很少,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4、人员流动性大。由于这里是牧业地区,大部分牧民从事放牧业,他们随着春秋转场迁移到别的地方放牧,乡里没有为计生宣传服务配备专车,这就为开展计生服务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

5、计划生育经费投入金额薄弱。经费的匮乏,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在有些领取《光荣证》农牧民家庭一次性XX元优待奖励金及城镇领取《光荣证》无业居民和下岗职工每月的补贴至今未兑现。

三、建议和意见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事关改革发展全局,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必须从思想上真正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好计划生育工作。

1、县乡两级高度重视。当前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时期,一些工作都跟计划生育工作挂钩,若计划生育工作不过关,那就是“一票否决”,所以各级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给予高度的重视。

2、进一步提高乡级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特别是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建设,努力建设适应形势发展所需的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部门工作队伍、群众工作队伍。

3、落实好计生专干待遇。目前我县县、乡、村三级财政状况,若想进一步提高计生专干工资待遇,仅凭县、乡两级还不够,关键是地区财政要给予大力支持,并出台相应政策,县级以下具体组织抓落实。

4、严格兑现奖励政策。把领取《光荣证》的农牧民、无业居民和下岗职工最关心的一次性奖励金及每月生活补贴协调各部门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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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线路统筹探索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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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线路统筹探索调研报告

一、“旅游线路统筹”问题的提出

旅游产业因其综合经济社会功能日益受到重视,很多地方把旅游产业作为区域经济的重要产业。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对旅游产业的新要求,还是实践中区域旅游发展模式创新要求,都需要有一套指导区域旅游发展的操作系统理论和工作方法:

(一)区域旅游发展理念创新的需要

一直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和短缺经济的影响,区域旅游发展以行政区域为单位,习惯于就旅游发展旅游,注重景区景点“点状”(或“板块”状)开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产业有其自身运行规律;在国民经济新的发展形势下,旅游产业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根据旅游产业发展新趋势,地方政府在发展区域旅游时必须具有统筹发展的新理念:

区域旅游发展必须融入和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旅游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旅游业因其具有扩大需求、调整结构、解决就业、缩小地区差距、扩大开放、传播文化等综合的经济功能和广泛的社会功能,在现阶段以内需促增长、保民生、促和谐的发展背景下,区域旅游经济发展要主动融入和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区域资源保护与开发、经济增长与结构调整、城乡协调发展、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协调发展等问题。

区域旅游发展必须与相关产业体系协调发展。一方面,旅游产业依托于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所涉及的基础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旅游业通过对传统产业的融合、衍绎和提升,不断创造出新的领域,形成新的业态。在现代市场经济下,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相生相融,相互促进,产业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因此,发展区域旅游不能单独地就旅游发展旅游,必须从满足需求的创意角度,整合区域内产业体系协调发展。

区域旅游发展要符合旅游产品形成规律。旅游产品是以景区景点为核心吸引物,以线路为纽带,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的综合性(或组合性)服务产品,决非仅仅是孤立的旅游景区(点)。应摒弃以资源决定供给、只把景区作为旅游产品的老观念,要以市场为导向,满足需求为目标,按照旅游产品依线路形成的规律,推出服务组合体,实现旅游产业各种资源、各个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旅游产业的整体效能和综合竞争力。

建立符合旅游产业特征的权威综合协调机制。在我国现有体制下,旅游产业要得到很好的发展,只靠旅游部门一家是不行的,需要经济社会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要将旅游产业建设所需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调动起来,就需要一种能统筹各种资源的方式和机制。在尊重现有行政职能划分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协调机制,将旅游产业建设所需的、分散在交通、城建、林业、环保、文化等不同部门的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有效的聚合起来,围绕旅游精品线路的规划建设和市场开发实现优化配置,共同发力,发挥最大效用,从而加速旅游产业建设和成长的步伐。

(二)区域旅游发展实践创新的需要

旅游线路统筹是四川旅游发展模式的深化和创新。自1998年把旅游产业确立为支柱产业以来,四川省实施政府主导战略和精品战略,以区域为重点,板块式推进旅游区建设。“板块”式旅游发展模式仍是一种供给主导型的发展思路。经过近的发展,全省旅游区建设布局基本完成,完成了全省旅游发展初期的战略发动任务。随着四川旅游进入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转轨的新时期,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更加符合旅游经济发展规律的发展模式和工作机制,全面、协调、持续地推进全省旅游产业的跨越发展。我们认为,旅游的规律应当是以线路带动,工作思路和方法要从板块推动到线路引导转变。旅游线路统筹正是在总结以前的经验基础上提出的旅游发展新模式,其基本思路是以线路为龙头,景区(旅游区)建设与旅游线路统筹开发并重,形成综合协调抓旅游的工作机制,优化旅游产业布局,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川省副省长黄彦蓉指出:“旅游线路统筹既是对政府主导战略的深化,也是对精品战略的深化,也是与时俱进对我省旅游发展历史经验的升华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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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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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

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

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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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略论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坚持党的领导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4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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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坚持党的领导

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其基本内涵     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长久的历史性过程,而依法治国方略由提出到确立也是有一个过程的。     应该说,依法治国是邓小平理论的组成部分。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邓小平同志总结了国内与国际的历史经验,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近年来,以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贯彻邓小平理论,十分重视和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1989年9月26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曾郑重宣布:“我们绝不能以党代政,也绝不能以党代法。这也是新闻界讲的究竟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我想我们一定要遵循法治的方针。”李鹏同志1994年给《中国法学》杂志的题辞是:“以法治国,依法行政”。这是代表新一代中央领导的庄严承诺,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最初提出。1996年2月8日,在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上发表了《坚持实行依法治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讲话,同年3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一系列文件,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XX年远景目标纲要》,郑重地将“依法治国”作为一项根本方针和奋斗目标确定下来。特别是1997年9月党的xx大报告,对依法治国方针的科学含义、重大意义和战略地位,作了全面的深刻的阐述;第一次提出“法治国家”的概念,并将其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今后一个时期内突出需要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并郑重地将这一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记载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这是以为首的党中央对邓小平理论的运用、丰富和发展。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xx大报告中对依法治国的定义“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这一定义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依法治国方略:首先,依法治国的主体是“民”而不是“官”。这是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人民群众依法治理国家,法,是人民治理国家的工具,而不是“防民之具”。政府公务员员与人民的关系是从属关系,是人民的公仆,受人民的授权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其次,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而不是其他。这里的“国”,首要的是指国家机器、国家权力,即依法治权。历史表明权力总是具有腐蚀性、诱惑性。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用法律治理或控制国家权力,使权力运行规范化、理性化、程序化,防止权力滥用导致对公民基本~和自由的侵犯,藉以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再次,依法治国的依据,是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而不是领导人的意志治理国家,这是依法治国本身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在我国,宪法和法律集中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尊重宪法和法律,实际上就是维护人民的利益,实现人民的意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枉法等行为都是同依法治国背道而驰的,是政治不文明的体现。     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深刻地表明,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绝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和战略选择。由此可见,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体环节中,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则是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的问题。     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转变     从执政党的执政方式角度来看,依法治国这一方略的确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方式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是中国治国方略上的重大战略选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形态发生的最具历史意义的转型。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性质、任务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需要我们党实现领导方式尤其是执政方式的变革,关键是实行依法行政。实施和坚持依法治国的第一步就是中国共产党实行和坚持依法行政。政党活动的法治化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主要特征,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共产党是法定执政党,党的各级领导机构从法理上讲虽不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但是实际上党的执政活动总是同国家机构管理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为各级国家机构的政治中心和领导核心,党始终拥有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实质性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执政方式科学化、标准化才是保证社会主义事业成功的关键。     关于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实行依法行政这一思路最初形成于邓小平同志关于十年~之后对党当时的现状的思考与总结中。邓小平强调:“健全法制的同时,还要改善党的领导制度。”随着党富国强民执政使命的不断驱使,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在实践中已发生了巨大转变,并不断改善。今天,我们看到中国共产党在解决自身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上的实践性探索成果的同时,还要站在历史选择与发展进程的高度,敏锐洞悉中国政治体制变革面临的重大实践课题,在选择与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抉择面前,正确把握中国政治体制变革与发展的方向与原则,倡导法制文明,努力创建有中国特色,可以超越或与现代西方文明并驾齐驱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三、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制建设基本目标正确     客观地讲,我国法治化首先指的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过程,是指建立社会服从法律秩序的过程。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目的是要使国家各项立法工作紧紧

围绕党的工作重心,进而使各项规范化的政策通过法的形式得以巩固,确保立法的正确方向。同时,以法的形式来肯定党的政策,不仅是执政党政策实现的保证,也使宪法和法律得到了尊重。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一方面是立法工作服从于服务于国家工作的大局,自觉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进而成为全社会一体化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另一面是党必须正确对待自身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党是国家之中的执政党不是国家之上的执政党,所以党不仅是立法的主体,也是法治的对象。党的十二大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个人都不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写入党章,就是从党对自身行为规范的角度来完善在立法工作中作为的成熟之举。     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建立社会服从法律秩序的社会状态,还要正确对待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党的政策对我国各个时期完成国家各项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是政策的上升,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政策与法律都决定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都是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有益组成部分。但只有法律才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公布的法律才有最大权威性。这就要求在具体的立法工作中,党组织及党员要建立宪法至上的观念,深刻理解宪法精神,明确区分作为一个党员与国家干部、人民代表三者之间的职责与义务,用法律来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避免用党的政策干涉太多法律事务。同时也要求党组织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时,应当与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相一致,要有利于法律的实施,不能与现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四、在依法行政中坚持党的领导,重在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我国当前政治发展的突出问题大多集中在党对干部任命权与重大事务决策权的垄断,以及党对权力监督不力所带来的权力~和党对用人、决策中失误问题的处理不力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直接影响现行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合理性,也是关系到“以党统政”与“依法治国”的政治秩序与治国方略的实际绩效与历史命运。笔者以为,加强权力制约监督,防止~的滋生,改变高度集权的现状,要注意如下事项:     (一)正确对待党政关系     在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我国,党政关系体现在两部分:一是党与政府的行政权之间的关系;二是党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前者从政治层面上讲,指的是与政协中的各个政党各人民团体以及各界代表或组织的关系;后者从国家组织层面上讲指的是党与政权中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按照我国权力结构模式,政府是从人大产生并向人大负责,向人大汇报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人大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才是权力机关与执政机关的关系。因此,党如何正确处理同人大的关系才是中国党政关系首要问题。党与人大的位置摆正了,党同政府的关系就自然易于处理了。显然,近年来,来自中央到地方的实践都有迹象表明人大的地位已下降到了党委及政府之下,进人大工作被认为是领导干部的退居二线。人大更是被中外学者形象地称之为“橡皮图章”,这就是党委和政府权力不断扩张,人大权力逐渐缩小的必然结果。     (二)制约权力滥用     理清了党政关系,我们就要采取具体措施来制约权力滥用。制约权力滥用是一项非常复杂,难度很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全方位多层次构建,既要立足于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又要致力于党员干部队伍的培养与教育为一体的建设,这样方能取得成效。一要改革当前人大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使各级人大真正成为人民参政议政的活动场所。科学合理严格规范民主程序,扩大民主范围,提高公众集体议事决策度,以集体权力来制约个~力,为扩张人大权力,限制党委越权办事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二要着力调整权力配置,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合理分解,明确界定。具体包括:明确权力内容,明确权力运作规则,明确用权规则。真正实现权力运行法规化、程序化与权责一体化,保证权力行为的严肃性,减少随意性。另外,按照政府体制改革步骤与方式推行政府权力下放,精简机构,严格限制领导干部权力,防止权力“越位”等,要在全党范围内,要求各级党委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杜绝以党代政,以党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的出现。三要努力培养,精心选拔,创造出适应并能够促进法治化进程的政治领导层。同时,对在职的党员干部还要大力加强其权力观教育,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宪法观教育,通过提高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形成作为一个具体行政活动执行者的从政道德观念来抵制私欲的膨胀,阻断公权与私利的结合,杜绝权力异化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权力监督     监督权力的实施是另一个至观重要的问题,针对当前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努力加强权力机关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的法律制度建设,是当前促进我国法制监督体制构成的主要目标。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公示制,听证制,承诺制,质询制,问责制,让尽可能多的人了解权力运作全过程,疏通人民群众向权力机关提出意见的渠道,维护公共权力,从外部有效抑制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增强党内监督实效。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核心问题是保证领导干部行使和运用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作为主体参与党内监督,形成一种良好监督氛围。党内各项事业都应在党内公开,都要经过党内讨论,民主评议。对党员中权力的持有者,执行者,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多层次多角度评议,确立其升、降、惩、罚.奖等。通过经常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形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相互监督。机制上,要强化纪检机关监督职能,扩大纪检权限,减少纪检过程中其他人为因素的干扰等。充分发挥党内纪检监督谨戒性作用。对严重违纪的国家工作人员,严肃处理,以铁的纪纪律和法律告诫当权者依法行使职责。     五、司法工作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确保司法独立和公正     依法治国需要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最重要的内容。法治意味着法律的普遍适用和至高无上,法律平等地约束社会一切成员的法治原则,必须经由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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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现代型”法院的要素、条件与进程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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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型”法院要素条件进程

“现代型”法院的要素、条件与进程                                                  回顾过去,我国法院在制度建设和提高司法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审判工作全面发展,法院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物质装备明显改善,基层建设不断增强,调查研究和司法解释成果丰硕”,[1]加之国内法学理论的繁荣和法院文化的国际交流,在新形势下把握住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对我国法院进行新的定位,着力探索架构“现代型”法院的道路已经成为司法实务管理者的一项光荣、艰巨而迫切的任务。我院从1991年起就以法院现代化和建设“现代型”法院为方向,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和办公现代化为突破口,在十多年的探索中持续推进审判方式改革、执行制度改革、裁判文书改革和法院管理制度改革等,以使我院能够主动适应社会和法律的发展,体现当代法院应具有的特征与精神。 一、“现代型”法院的基本要素 我们在法院改革的过程中,在与当代社会基本情况的对接和磨合中,日益体会出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现代社会对法院的要求。我们认为作为一个当代中国的“现代型”法院必须具备以下一些基本的要素,即现代理念、专业法官、正当程序和社会化的司法功能。 第一,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论,自觉地审视和敢于创新式地解决我们法院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体现重要思想和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是“现代型”法院所应当表现和充分实践的现代理念。 “现代型”法院的现代理念主要包括:(1)与时俱进,有不断创新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的意识。(2)遵循司法活动的本质要求,有维护审判独立、审判公开、程序正义和裁判公正的意识。(3)注意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成本,有形成合理分工与科学安排的审判与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的意识。(4)注重职业知识的积累和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的形成,有培养职业化法官队伍的意识。 第二,“现代型”法院必须以专业法官为主体,并有形成职业化法官队伍的条件和趋势。有学者在撰文时认为,“现代型法院体制中的法官具备很强的专业性,传统型法院制度中的法官之专业性则相当不足。”[2]可见,社会与法律的发展对法官的法律知识、司法技能和司法经验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裁判公信度和司法权威的确立也需要高素质法官队伍的支撑,已经拥有专业法官和制定继续培养专业法官的计划应成为“现代型”法院的主要特征之一。 第三,程序的正当性是司法过程最本质的属性,是司法赢得信任的根本基础。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构成了完整意义上的司法公正,两者互相依存,不可偏废。程序公正既有其独立的价值,又能够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在实体的正义被相对化、纠纷所涉及的关系越来越复杂的当代社会中,以利害关系者的参加和程序保障为中心内容的程序正义观念在其固有的重要意义基础上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性,这是我们必须更加注重程序的理由。”[3]在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程序的正当性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第四,司法功能的定位对于司法活动的效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是司法正当性和权威性的基石。司法功能的社会化作为“现代型”法院的主要特征具有特定的含义,与“传统型”法院泛社会化的司法功能有着明显的区别。“传统型”法院对司法功能缺乏明确的定位,往往以司法功能来代替行政职能。“现代型”法院则强调在司法权的范围内,敏锐地把握社会实际需求,能动地对司法功能进行合理延伸。司法功能社会化是在司法行为合法的前提下,在保证法律效果的基础上追求与社会效果的结合统一。因此,司法功能的社会化主要表现为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准则对法院的司法功能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延伸。 二、“现代型”法院建设的基本条件 建设“现代型”法院是我院在认真总结和分析社会与法制发展、法院改革和我院现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审时度势,为法院进一步发展确定的一个长期目标。可以说,在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不懈努力和辛勤耕耘下,在我院前辈的长期努力下,建设“现代型”玄武法院已经具备了一些基本条件,稳步推进“现代型”法院的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完成维护稳定、保障改革和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第一,法官的司法理念不断更新,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高, “现代型”法院的建设有强大的智力支持。中国当前学术繁荣,司法改革和部门法研究成果丰硕,可资我们借鉴的理论和观点很多。法院与法学院所的结合方式逐步成熟,法学理论对司法实务的指导更为便捷。在最高法院的推动下,法官整体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广大法官通过参加自学、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学术研讨会等形式,“调查研究和司法解释成果丰硕,”[4]法律素养和司法理念大幅提升,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原则和程序正义观念渐入人心,日益信仰法律,尊重规则,服务群众,“公正与效率”成为法院新千年的工作主题。通过司法准入制度、法庭仪式、法庭器具和法官服饰改革,法官的职业荣誉感进一步增强。法官群体的“专业化、职业化和同质化”[5]正在逐步形成,并有加以推动而成型的趋势。建设“现代型”玄武法院有一个良好的大环境。 第二,法院改革稳步推进,符合“现代型”法院要求的法院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在1997年制定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法院改革的目标和具体任务。现在,所有39个改革项目全部启动,其中绝大部分已经完成,为我们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0年我院就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审判方式改革的试点单位,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我院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试点单位。1988年至1994年,我院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为重点,强调当事人举证,强化庭审功能。1989年民事案件结案率首次达90%。1995年至1997年,推行一审一助一书的“快审组”审判模式,初步形成了人员的专业分工,突出了审判员的中心作用。1997年,经济庭出现了年结案

超300件的快审组。1998年出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导和规范法官的认证行为。 改革贵在坚持,不断总结、调整和深化是改革出成效的关键。1998年肖扬院长视察我院,对我院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我院对前期的改革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虚心学习兄弟法院的成功经验,展开了新一轮的理念与制度创新。(1)从规范裁判文书样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等入手,深入探索裁判文书改革。在裁判文书改革的理念上,我院率先提出了繁与简的辩证观点。(2)适时推出案件质量分级考评制度,将案件质量分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瑕疵和合格四个级次,建立有效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3)推行专业化合议庭模式,提高专业司法的水平和效率,培养专家型法官。(4)深化庭审改革,以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水平和艺术为核心,制定《关于提高庭审水平的实施方案》,从仪表风度、庭审程序、庭审水平等四大项27个小项进行综合测评。(5)改革执行制度,推行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异议审查权的“三权分离”制度,合理配置执行权力。现在,审判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制度、裁判文书制作、法院管理制度等各项改革正顺利推进,有的改革措施已经形成经验在全省推广,各地也有不少法院与我们联系取经。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周密筹划,积极推进我院各项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探索和建设“现代型”法院的基础条件是充分的。 第三,我院在XX年和XX年两度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誉称号,法院形象和司法裁判水平得到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和建设有着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经常得到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群众中也有好的口碑。人大、政协和社会各部门参与我院建设,献计献策的渠道通畅,成效显著。确立和积极推进“现代型”法院建设是我院综合的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 三、“现代型”法院建设的基本进路 我们法院与“现代型”法院的基本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要实现与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同步,在法院现代化的进程中保持鲜明的时代特征,成为法院发展和创新的先锋,可谓任重道远。但是,我们只要朝着既定的目标不断前进,充分挖掘有利条件,发挥群体的合力,则我们离既定目标就会越来越近,实现的可能性就会越来越大。 首先,进一步提升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并以有效的措施来促进现代司法理念的形成。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是现代司法的基本原则,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也是党的xx大和xx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将严格按照宪法、组织法和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抵御各种不当的干预。《干警八小时以外工作制度》、《家属廉正监督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当事人意见反馈卡制度》等,是我院已经成功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司法~预防机制,我院已连续21年无违法违纪。在我国推行司法统一考试、提高法官准入标准后,相信法官职业保障和经费保障等维护审判独立的机制、政策和立法将会得到发展和完善。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两个方面,不断提高司法效率也是司法公正的应有之意。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理论调研和学习,不断明确司法公正的含义,实际指导审判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创新,并在审判工作实践中严格遵守,作为工作优劣好差的评判标准和调整的主要依据,使这一观念深入干警的思想意识,成为我院各项制度的精神。 其次,积极推进法院体制改革,完善审判制度。党的xx大明确提出了司法体制改革总目标:“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我们将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和审判监督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探索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制度改革、刑事普通程序简易审改革、完善专业化合议庭的分工与协作、扩大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积极指导民调组织,推行法院诉讼调解制度改革,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面实行“预约开庭制度”。通过完善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诉讼制度,完善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机制,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法院管理体制,致力建立公正、高效、信服、便民的 “现代型”法院司法机制。 再次,积极试点和推进法官职业化制度改革,推行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制度,并同步实现庭审法官与法官助理、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的合理分工,探索和完善新型审判运行机制,着重突出法官的作用,加大院庭长直接办案的比例。进一步完善审判长选任制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畅通法院人才的进出渠道,加强法官的学习和培训。在现有《法官职业技能档案》的基础上,按照“现代型”法院的要求和审判工作实际进行充实和调整,确定合理的记载事项和考核点,保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和德才兼备的人才能够不断充实到法官队伍中和领导岗位上,使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成为我院“现代型”法院建设的亮点和最核心的竞争力。 最后,必须深入贯彻党的xx大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根本利益为重,是“现代型”法院建设和发展最根本的基础。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是法院多年来工作的主要经验,也是“现代型”法院司法功能社会化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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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教育基建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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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建现状调研报告

一、省“两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普及程度。年,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 99.58%;初中阶段入学率为103.62%;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82.82%;小学、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分别为 0.11%、0.74%;16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为99.75%,18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96.78%。

(二)教师队伍。全省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64%;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94%;年以来新补充的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小学、初中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为100%;全省教职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未出现拖欠现象。

(三)办学条件。全省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5.27 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6.82 平方米。d级危房全部拆除。小学、初中生均图书分别为 12.36 、15.79册。小学、初中教学仪器设备正在积极配备,计划国检前达到省定标准。

(四)教育经费。—年,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3.19%、 16.72%、21.05%、17.8%,预算内教育拨款分别比上年增长 21.55%、36.03%、32.56%、34.49%,分别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8.36、19.31、11.51、16.69个百分点;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2733.17元、3395.54元、4126.95元、5011.76元,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2999.36元、4052.02元、5366.32元、7423.16元;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436.96元、777.46元、1235.14、1850.49元,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554.62元、1001.05元、1630.56元、3447.57元。省本级做到了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五)教育质量。—学年,全省小学毕业班学生毕业率为99.98%,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率为99.96%。

(六)扫盲工作。15至50周岁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 97 %,近三年脱盲人员巩固率达到97.8%。

省经过实施“两基”攻坚,基础教育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省的“两基”指标,除仪器设备配备外,其他主要指标均已达到国检的要求,有些指标还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省小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为86.4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19个百分点,在西部排名第一;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65.2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13个百分点,在西部排名第二。初中阶段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65.5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79个百分点,在西部排名第一。初中阶段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8.48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7台,在西部排名第二。普通初中超大班额比例5.1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9.59个百分点,在西部排名第三。

与此同时,一些反映办学条件和教育发展水平的指标与其他省区及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如(1)小学毕业生升学率95.64%,比全国低3.03个百分点。(2)小学代课教师占岗位教师比例12.23%,比全国高出8.73个百分点。(3)小学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1.6平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7平方米。(4)小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19.42%,比全国低35.2个百分点。(5)初中代课人员占岗位教师比例7.98%,比全国高出6.17个百分点。(6)初中阶段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34.60%,比全国低39.9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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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构建小城镇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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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城镇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调查思考

构建小城镇社区党建工作

新格局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新经济组织不断涌现,各类人员大量进入城镇社区,使社区党建工作的基础和领域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党建工作,推进社区建设和城镇的发展,最近,我们在城关镇对社区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小城镇社区党建工作,构建小城镇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作出了一些粗浅的思考。

形势:迫切需要加强

作为党在城镇的基层组织,社区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重大已无容质疑。面临我县城镇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社区党建工作同样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是社区人口日益增加,人员结构进一步多样化,使社区党建工作领域不断扩大。目前,石泉县城区共有4个社区,有居民8332户38700人,各类流入人口4650人,城区人口占全县的24%,比XX年增加79%。而且,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农村人口向社区转移的力度还会逐渐加大。存在于社区的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7000余家,从业人员近XX0人;社会力量办学1所,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从业人员219人;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提前离岗的干部职工2450人,下岗职工975人;同时,还有5261名在职干部、职工大部分时间在居住的社区度过,这使得社区人员结构十分复杂,而且会随着改革的深化而进一步多样化。

二是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逐渐加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进程进一步加快,进入社区的下岗、分流的职工党员数量越来越多。据统计,改制基本结束的县缫丝厂、栲胶厂、纤维板厂、纸厂已有143名下岗、分流职工党员进入社区,而全县正在和将要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共有41家,共有职工党员348人,这些党员绝大多数组织关系都将转入社区;加上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逐渐增多,给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加了新的任务。同时,随着再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新的工作内容转向社区,社区在群众生活保障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社区党组织宣传、组织、帮助群众工作量将大大增加;职业的相对流动性和居住环境的相对稳定性,使职工对单位的依赖相对减弱,对社区的依赖则大为增强;实行双休日、年休和七天长假之后,职工在社区活动时间相应增加,人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依赖感也有很大程度的增强,这些情况也对社区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三是社区建设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居民群众对生活的质量和品位有了更高的要求,各种群众自发组织的活动团体大量涌现,对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呈现出更高的需求。社区党组织要适应社区发展的需求,更好的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必须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紧紧围绕不同群体的物质、文化及精神需求,改进和创新贴近群众,为群众欢迎的工作方式,增强服务的多样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党的关怀渗透到社区各种阶层、各个领域,才能为我们党赢得最广泛的群众基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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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药监局口服液包材监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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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口服液包材监管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口服液瓶铝盖是一种与口服液瓶配套使用的药包材,以密封性能较好、携带使用方便广泛应用于口服液、口服溶液剂的包装,注册名有口服液瓶铝塑组合盖、口服液瓶易刺铝盖等(文中统称为口服液瓶铝盖),有些产量较大的药品生产企业一个月消耗铝盖的数量就达上千万只。下面笔者以这种极常用的药包材为例,浅谈目前药包材日常监管中存在的一些根据现行药包材法律法规和标准难以规范的问题以及建议:

问题一:口服液瓶铝盖的外包装标识与实际状态不符:

应用于药品包装的口服液瓶铝盖并非是独立使用,服用过口服液的人都知道,在铝盖和药液之间必须要加内衬胶塞或胶垫,胶塞(垫)起着隔绝、密封的主要作用。目前对药用铝盖和药用胶塞(垫),是作为两种不同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国家分别独立核发药包材注册证,按照这种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应该分别从合法企业购进,在灌装间配套使用。但在口服液的生产操作中,出于技术和成本因素,药厂不可能分别从铝盖生产企业购进铝盖,从胶塞(垫)厂家购进胶塞垫再组装到一起用于包装口服液。目前通用的做法是:药厂有直接购进已装配好胶塞(垫)的铝盖的需求,药包材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提供的口服液铝盖也都配有不同材质的内塞(垫),有乳胶、硅橡胶等,那么内塞和铝盖的装配过程其实最终在铝盖生产企业完成,这种铝盖出厂时就已是两种药包材的复合成品。根据《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的规定,铝盖中所使用的药用胶塞也必须具备《药包材注册证》,符合相关标准,但因为口服液铝盖厂家往往只取得了铝盖的《药包材注册证》,内塞是外购的,出厂时就只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铝盖的品名、批号和对应药包材注册证号,造成与实际成品销售状态不符,且无法追溯内塞的合法身份。

另外,执法人员还在某铝盖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发现了不少内衬天然胶塞的口服液铝盖成品,外包装也标有药包材注册证号,但并未注明胶塞的材质,而天然胶塞因化学性能不稳定,早在XX年就已被国家列入强制淘汰的药包材目录。虽然企业解释均为销往保健品、食品生产企业,但仅从外包装看与销往药品生产企业的铝盖无任何区别,不能排除混入药品生产企业的隐患。

实际上,不只是口服液瓶铝盖,大部分药包材的外包装标签均不同程度存在标识内容不全的问题,如仅用一张合格证代替标签、标注品名与药包材注册证不一致、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不全、未注明执行标准、效期产品未注明有效期等等,还有的企业为了节省成本,生产不同品种的药包材通用同一种外包装,取得的所有药包材注册证号全部印在外包装上,并回收使用。

分析:目前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考核通则》、国家药包材标准均未对药包材的包装标识内容加以规定,而是由企业自行制定,是导致包装标识混乱、不能起到指示作用的重要因素。

问题二、内衬胶塞垫的复合铝盖质量控制问题:

铝盖是作为独立的药包材进行注册申报,申报的生产规程只有铝盖的生产内容,无胶塞垫的装配过程,自然,在质量标准中也无检测胶塞垫的内容,铝盖出厂时生产企业只出具根据铝盖质量标准检验的报告书,而内衬胶塞(垫)的质量检测指标是否合格,没有质保证明。作为药包材使用终端——大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并无足够的药包材检验能力,对购进药包材的质量控制主要依赖于供货方的合格检验报告书,从药厂制定的口服液铝盖内控标准来看,一般只是对铝盖的外观、规格、尺寸、微生物限度几个有限的项目进行了规定,而无对内衬胶塞(垫)的检测项目内容。根据gmp的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购进铝盖之前,会向供应商索取铝盖和内塞的药包材注册证等相关资质,但是对每次购进的铝盖是否配用了合法、合格的药用胶塞(垫),往往缺乏监控,也不具备检验能力,口服液铝盖的包装标识内容不完整也是原因之一。同时,铝盖生产企业在胶塞(垫)购进、使用、出厂的管理上较为松散,进出均未经检验,认为“反正胶塞(垫)不是我厂产品”,不需要对其质量负责,导致药用胶塞(垫)的质量控制在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出现了真空和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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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招商引资促发展,民营经济挑大梁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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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挑大梁

招商引资促发展,民营经济挑大梁

──田家镇办事处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们**市田镇办事处在市委、市政府“建设三城、强市富民”和“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战略思想指导下,以发展民营经济、建设田镇“化工建材旅游城”为目标,以改善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的,大力发展民营企业,特别是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硬件建设,培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民营龙头企业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使全处经济发展保持了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主要是:

一、改善环境,7项硬件建设投资700万元

过去我们讲改善环境,总是停留在制订优惠政策上面,是讲在口上,写在纸上,却往往承诺不能兑现,事实上乡镇办事处并不能制订优惠政策。去年我们出台了《田家镇办事处招商引资优惠条件》,其内容只能是按市出台的文件照搬,即使这样,有些税费收取比例及其减免幅度乡镇办行政机关不能操作,只能协调。因此,我们认为,乡镇办改善环境在争取部门支持、依靠部门支持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依靠自身的力量,挖掘处、村及农民自身的潜力,加紧硬件建设。

在这种思想支配下,我们除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改善社会风气和治安状况,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层层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等常规工作外,更致力于动员全处干部群众勒紧裤带,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处机关带头从有限的经费中挤一点。2001年以来,处机关共拿出近20万元资金,用于双善洞硬件建设;二是处干部带头捐一点。处国家干部先后两次捐出100元和50元,用于双善洞旅游路及其绿化建设;三是处村企业集一点。处办企业各家先后拿出1000元~5000元支援办事处公路建设;四是请求市直企业支援一点;五是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一点。

用上述“五点”办法,我们共建设了“五路两线”。一是投资130万元的武韩路红阳湖段,全长2400米全部硬化;二是投资30万元、全长1000米的双善洞旅游风景区登山石阶路;三是投资400万元、全长3200米全部硬化的武韩路金牛湖马口段;四是投资80万元、全长3660余米的双善洞旅游风景区沙上公路;五是投资20万元、全长1000米的伟业化工厂进厂公路。“两线”一是投资10万元的双善洞旅游风景区进山输电线路;二是投资30万元的黄家山化工小区输电线路。我们还争取和联合相关部门,努力改善田镇的通讯条件,先后请移动、联通公司建通讯基站三处。与广电部门合作架设光缆,使田镇全境象武穴市区一样,看上有线电视。由于基础设施等硬件配套建设及时,使中国精益集团、浙江伟业公司等民营企业老板看好这里的硬环境,纷纷前来投资。

二、招商引资,11个民营新项目年增产值1个亿

去年,全处11个民营企业共引进资金新上项目11个,引进资金3440万元,有力的促进了田镇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一是浙江台州丁文伟老板投资1200万元扩产医药中间体、邻苯二胺、三铵基六羟基吡啶等产品;二是北京奥得赛化工有限公司吴细兵总经理投资800万元改造萤光增白剂、OB-1生产线;三是浙江精益集团投资500万元开发双善洞;四是珠海郭卫星投资200万元兴办星源机械有限公司;五是武汉市青山区桂珍明投资50万元兴建郭冲碎石厂;六是深圳郭熙权投资200万元兴办上郭碎石厂;七是江苏宜兴赵明投资30万元扩建棉纺厂;八是田镇村引资100万元兴办武穴市耐磨耐热材料厂;九是郭冲村引资50万元兴办养鸽场;十是田镇村引资50万元开挖300亩精养鱼池。这些项目的建成,年可新增产值可达1亿元,新增税收100万元以上。

二、培植骨干,3家规模民营企业年交税185万

我处去年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规模民营企业只报3家,它们是:奥得赛田镇化工厂、伟业化工厂和广济磁材厂,其中奥得赛一家年营业收入过5000万元,伟业化工厂营业收入也达到3739万元,3家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9686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0079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五家规模企业的总和增长18%、16%。这3家企业今年共上交国地两税实打实185万元,占全处税收任务的三分之一以上,为田镇办事处完成市下达的税收任务立下了汗马功劳。

四、改革产权,10家民营石料厂年增产量100万吨

近年来,我们把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关系理清理顺,大力推行公有民营、混有民营、民有民营、私有私营。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处村两级都不再投资兴办集体企业,对现有集体企业界定产权、政企分开。集体企业改制后,村委会不再干涉企业自主经营权,也不再承担企业的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变直接经营为提供服务,依法监管。

五、配套建设,10家非公企业成立党支部8个。

为了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坚持把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按照“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支部组建工作。

奥得赛田镇精细化工厂是一家民营企业,该厂有职工218人,党员8名,建厂多年没有党支部。去年,我们深入该厂组建支部,选出了党员厂长吴加兵担任支部书记。一年多来,该厂经济发展迅速。

由于企业改制频繁,基层党员及干部变动较大,如我处搬运企业一般是一至两年一轮租赁承包,我们在订立租赁承包合同的同时,因企制宜,注意保持基层党组织的稳定,支部干部确有变动的,迅速改建党支部,为企业改制保驾护航,取得一定效果。

近年来,长江水利建设使我处平添了一批采石企业,我们分别采取组建联合支部和党小组的办法,基本上消灭了非公企业党建空白。近年来,我们共组建非公企业党支部8个,复    企业10家,凝聚流动党员近100人,他们为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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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社区2024四群教育民情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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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2020四群教育民情调研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x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四群”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旅游区直接联系责任区为xx县大具乡甲子社区。近期通过采取民情恳谈会、下乡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了工作,现将基本民情和开展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基本情况

山甲子社区包括甲子村委会的18个自然村组和xx县直属村二十三公里村,地处景区核心区域,海拔在1800米—3800米之间,属高寒地区,境内居住有苗族、彝族、藏族、纳西族、汉族5个民族, 633户,2349人。XX年甲子社区人均收入达7800元。社区建设方面,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xx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管委会积极探索引导社区群众脱贫致富之路,通过成立社区旅游服务公司,以建立“景区秩序优良、旅游服务规范有序、经济社会效益提高、生态环境改善、旅游和农业并重”的新机制为目标,全面实施了社区群众参与旅游服务改革。走出了一条旅游业返哺农业的新路子,实现了景区的和谐发展。一是社区农民享受旅游反哺农业补助。XX年至XX年(第一轮),管委会每年向社区发放旅游项目直补资金1050万元,社区群众享受旅游反哺补助资金年人均5000元。XX年至XX年(第二轮),管委会每年向社区发放旅游项目直补资金提高为1558.5万元,比第一轮增长48.42%,社区群众享受旅游反哺补助资金年人均6000元,人均增长20%。二是全面恢复社区农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牧产业。每年补助100万左右的农业生产扶持专项资金。XX年至XX年,管委会先后投入530多万元用于社区的教育、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村道建设300万元,新农村建设160多万元,教育扶持资金70多万元)。三是扩大就业,解决社区剩余劳动力安置。在管委会的努力下,景区各企事业单位都拓宽了社区群众就业渠道,旅游区环卫所、印象、股份公司、社区旅游服务公司等企、事业单位都逐步加大了招聘社区群众就业的工作力度。目前,在景区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社区群众已达400多人。四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建设景区新社区。通过实施旅游业反哺农业政策,把山社区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 管理民主”的新社区。自XX年至今先后开展了雪花村藏族民俗旅游村和联合七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完成了联合一村、联合二村、联合五村和黑水一村的整村推进建设工作,以此来带动整个社区新农村建设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景区脏、乱、差问题,还一片景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入户调研经济收入情况

(一)入户调研总户数、总人口,2户、9人;

(二)调研户经济来源,农作物、旅游业反哺农业资金;

(三)调研户经济收入,89000元;

(四)调研户主要反映的问题,一是希望支持发展产业特别是畜牧业,二是希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制约该村经济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自然环境因素。旱地多、水田少,坡地多、平地少,缺乏水资源,地势所属山区,水利条件差。

(二)文化素质不高。无技能资源,缺乏经济意识,缺乏文化必然导致观念落后,观念落后是贫困的根源。少数群众商品经济意识不强,视农为本,少许人依靠国家支持救济,“等靠要”思想严重。

(三)产业机构单一。社区自综合改革后,又重新从事农业生产,产业机构的调整落后,产业单一,像烤烟、药材种植起步晚,制约了发展。

四、对该村经济发展提出的建议

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在不同时代承载着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但都关系着事业的成败。现如今社会关系复杂,如何正确的做好群众工作不脱离群众,要把“四群”工作开展好,面临许多的问题,因此我认为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一)改善人的生存环境仍然是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基础实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社区位于景区核心,山高坡陡。自然环境恶劣,人居环境差,改善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是今后的工作重点,管委会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贫挂钩等项目,逐年加大对甲子村委会村道建设、引水工程建设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行路难、用水难等实际问题。

(二)重视文化扶贫。知识是一个地区实现跨越发展的推进剂,今后五年,管委会要继续加大对甲子村委会的扶贫助学力度,使更多困难家庭的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金秋助学”这一民心工程成效更实,影响更大,推动社区群众总体素质的提高。

(三)走进群众中去。明确工作目标,夯实工作基础,只有真正的解群众所需,才能把群众工作做好,只有真正从群众的角度出发,才能为群众谋取更大的利益;只有走群众路线,才能获得群众信赖和支持,也只有把群众工作做好做实才能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作为xx人就是要加强与社区老百姓的沟通与交流,增强旅游区的发展是离不开社区群众的大力支持,树立构建和谐景区关键是要处理好与社区群众的关系。

(四)创新工作思路。把握工作环节,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作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群众最切身的利益,因此在工作中要与群众紧密结合起来,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认真对待群众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五)做好宣传工作。这些年来,虽然通讯发达,信息畅通但人与人的沟通越来越少,甚至于一种陌生的状态。这种情形下群众获得的信息多为道听途说、传来传去的多,是不完整的,甚至是某些个体为自身利益而谣传。目前,特别是农村一年也就由村里组织社干部开一两次会议,宣传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传达给他们真实的信息,带给他们真实的希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他们的价值取向,正确对待个体和集体利益,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利益,净化内心世界,坚定信念,激发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斗志和干劲,调动其创业的积极性。

总之,只要我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与民,真诚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正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把群众放在心上,我们的工作就会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我们的事业就会生机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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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民族风情特色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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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风情特色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众所周知,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对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人类文明及农耕文明发祥地之一。中国古代科技曾经长期领先于世界,还曾创造出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城市文明,创造出世界上独具特色的文学艺术、哲学、史学、教育等精神文明成果。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延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生命力最强、曾经最发达的文明,在整个世界文明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

**县是西北部边境**县,草原文化古迹大县,也是等游牧民族生息繁衍之地,历史悠久。这里地形地貌复杂,拥有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如草原神石城、木斯岛冰川、红山湖、雅丹地貌神秘大峡谷等,旅游资源极为丰富。位于**地区**县境内,距**县城18公里,柏油路与著名景区喀纳斯湖相通,西联哈国斋桑县,交通十分便利,这里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他们的民族餐饮、服饰、民族歌舞、婚娶节庆文化等独具特色,具有浓厚的民族丰韵和文化参考价值,这里有较多的文化古迹,开发文化旅游潜力巨大,这些种种的资源和文化古迹就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近年来,**县委、政府加大对人文文化和文化古迹的开发力度,做强本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把**县的文化建设当成一项重要的工程来抓,取得了瞩目可喜的成绩。目前,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县的文化建设,我认为应该主要侧重于五个方面:突出一个重点;建设两个基地;打造三个品牌;坚持以人为本;开发文化旅游景点。

一、突出一个重点。

重点就是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越是民族的东西,越是世界的东西。XX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涵盖五个方面的项目:〈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的非物质性涵义,是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质生产相对而言的,是指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为目的的精神生产这层涵义上的非物质性。

所谓非物质性,并不是与物质绝缘,而是指其偏重于以非物质心态存在的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其结晶。它的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XX年5月24日,在成都召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论坛上,数10位国内外专家发表世界上首个国际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言——《成都宣言》,以唤起全世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保护和促进世界文化的多样性。37位专家共同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现代文明冲击和被世人遗忘的严峻形势。宣言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基因,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人类创造力的重要因素。虽然,我国的非物质文化起步晚,但动作大,影响大,投资力度大。我县也不例外,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较大。

XX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伊犁自治州的“族阿依特斯”被录入。我县在现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族动物模拟舞阿尤毕”。为此,我们不能停留在取得的成绩上而应更加加倍努力,积极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通知》(国发[]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XX年4月26日)和《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18号)的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全面管理。政府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旅游发展计划,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保护工作;要加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人才培养,切实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解决突出问题。在保护的基础上,正确利用和开发,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我县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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