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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安管理制度范本 规章制度图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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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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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和经营管理以及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法》、《公司法》及集团公司章程;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编制信贷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应收款管理,搞好资金回笼;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缴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及时报送各种报表,主动配合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 7〉办理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3.公司财务部由经理兼总会计师,下设主管会计、会计、出纳、记帐员。

(二)岗位职责制度:

1.财务经理兼总会计师负责公司的下列工作: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的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费、节约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收支、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4〉审核公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5〉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主管会计的工作职责:

1〉编制和报送各种报表;

2〉办理信贷手续;

3〉办理工商、税务、信贷的年检工作;

4〉负责往来帐款的核对,及时收取应收帐款;

5〉负责公司的发票管理工作和档案保管工作;

6〉当好财务部经理的助手,完成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处出纳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严格审核收支凭证,加强支票管理,严格支票使用手续;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6〉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务处记帐员的工作职责:

1〉认真审核记帐凭证的科目运用是否恰当;

2〉审核所附原始凭证的准确性,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有不合法、不合理的收支凭证,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经理汇报处理;

3〉及时完成帐簿的登记工作;

4〉打印、装订凭证和帐簿,完成会计资料的归档工作;

5〉负责有关帐务的查询工作;

6〉完成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财务管理制度:

1.事业部(分公司)承揽工程必须经公司承揽,一切收入款项必须拨入公司帐户,经总经理批准按公司统一规定分包给事业部(公司)。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税金由公司代扣。

2.各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实行抵押或协议的方式对项目部的经济活动负责,抵押物及协议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以个人不动产抵押的必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公证。

3.公司实行合并报表及年度审计,每月27日是公司的结帐日期,一年一度的审计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

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记帐员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所购材料物资必须经保管员办理出入库手续。

4.财务人员应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5.财务人员应会同有关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做出处理。

6.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有专人监交。

7.公司必须按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提取福利费、教育经费、折旧等,发生的医药费、赞助费、罚款等按规定列支,不得列支成本,超支的招待费由本单位自有资金列支。

8.公司的工资、奖金按不超过产值25%的工资含量(在税务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列支成本,超出部分按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

9.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滥发奖金,对发放的工资、奖金按税务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本公司代扣,个人负担。

10.各部室(事业部、分公司)不得私自设立帐户,不得坐支任何收入款项,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11.公司根据利润总额,先弥补前年度亏损,再按规定计提企业所得税,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再进行分配,其分配方案由各公司总经理进行拟定,报公司总裁审议决定。

12.公司对各分公司、事业部的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分公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调配,需长期使用时,经公司经理同意,办理借款手续,实行有偿使用,使用单位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

(四)支票、汇票、发票管理制度:

1.公司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必须有“支票领用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然后按批准金额封头,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使用后凭支票存根,原始凭证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负责人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原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支票使用后未交回存根,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工资中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直至领用人完成报帐手续。

(五)现金管理制度:

l.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差旅费; ,

4〉职工生活费;

5〉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2.支付1000元以上款项,应以支票或汇票支付,确需用现金支付的,应经负责人批准、主管会计审核后支付现金。

3.公司业务人员需支用现金时,必须填制“现金使用审批单”由总经理审批、财务经理签字后支取;使用后由经手人签字,总经理核批,财务经理审查后入帐。

4.各项目提取现金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制凭证并签字后,由分公司(事业部)出纳到财务部办理取款手续。

5.一切开支的单据,必须在三日内到财务部办理结算,否则一律不给予报销。特殊单据的费用超过三百元,须经当事人两人证明方可报销。

6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清点,帐款相符。

(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公司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

2.财务部和档案室的财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印,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印财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翻阅。

(七)福利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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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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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的内部经济监督,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所属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有效地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能够有效实施执行。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 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授权监察审计部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员工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公司业务部门,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监察审计部负责人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审计负责人不得兼管业务部门;不得兼任财务以及其他经营性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避免审计评价其上一年度负责审计过的工作和部门,不得参与原经办业务的已审计事项,

第十条公司应配备与审计任务相匹配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内部控制规范,具备开展审计活动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并不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防范潜在舞弊的意识,特别要对可能影响公司目标、营运或资源的重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对象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和执行。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存在利益冲突时,应该主动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要求该审计人员回避的申请。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法律和本制度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每年应保证一定的后继教育时间,可通过参加专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或公司内部业务培训等,以保持专业的熟练性。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 监察审计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三)负责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

(四)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五)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含主要干部的离任审计);

(六)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状况进行审计;

(七)对公司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财务决算、重大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重大投资方案及其经济效益进行评价;

(八)组织对发生重大违规违纪、侵害公司利益或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等问题进行责任审计;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七条 为有效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董事会授予监察审计部如下权限:

(一)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

(二)根据需要委派审计人员对公司所属单位或特定事项实施内部审计;

(三)根据需要参加与内部审计职责有关的各种会议及各类事项,包括:

1.参加或列席公司(包括部门)及分公司召开的有关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及其他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会议等; 必要时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 参与重要合同、经济业务的调查、评估、论证、决策、审查、监督,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计划、预算、决算、财务会计资料、招投标资料、经济合同、统计报表、会议纪要、与审计内容有关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对其审查。

(五)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可以不受限制地直接、立即查阅属于公司的所有文件和记录,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查阅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规章制度、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

2、凭证、账册、报表、对账记录、实物等会计资料;

3、客户档案、业务操作记录、系统数据等业务资料;

4、签订的各类合同、招投标活动记录、工程预决算资料;

5、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

6、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六)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审计对象

或相关人员进行约见谈话。有权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向有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列行为,有权做出制止的决定,提出纠正、处理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并报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1、阻挠、妨碍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拒绝提供资料行为;

2、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

4、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5、截留、挪用公司或客户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

6、其他违法违规,侵害客户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审计部还具有以下权限:

(一)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被审部门(子公司)和个人进行调查;

(二)盘点被审公司全部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等;

(三)要求被审部门(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对有关审计事 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四)制止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或严重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审计部经权力机构批准,有权对重大紧急事项立即采取封存账簿、资产等临时性措施或申请其他部门采取保 全措施后报有关领导。

(五)建议有关部门对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子公司)和个人追究责任;

(六)对被审部门(子公司)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

(七)责令被审部门(子公司)限期调整账务;追缴被审部门(子公司)或个人违法违 规所得和被侵占的公司资产;

(八)可以随时调阅公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第十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被审计对象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

审计、结算审计等,涉及业务、财务、信息系统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种类包括:

1、财务审计: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价。

2、内控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合法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评和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的重点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采购和销售环节、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重要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

3、基建项目审计: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控制、概预算、决算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4、合同审计:对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营销合同、承包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认为重大的合同,审计部门应当参与合同前期审查。

5、责任审计: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属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任期的履职情况、经济活动及个人收入情况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副总裁以上人员审计由审计委员会授权审计;副总裁以下需要审计的由总裁授权人力资源部委托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原则上应于相关经济责任人离任、离职前进行审计。

6、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包括:

6.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6.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6.3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6.4职工保险福利收缴支付审计。

7、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部门及管理层提交的年度内部控制测试和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计,并提交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报告。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裁授权的其他审计。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有权检查被审公司审计区间内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账务、资料,包括:

(一)会计账簿、凭证、报表;

(二)全部业务合同、协议、契约;

(三)全部开户银行的银行对账单;

(四)各项资产证明、投资的股权证明;

(五)要求对方提供各项债权的确认函;

(六)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

(七)重要经营投资决策过程记录;

(八)其他相关的资料。

必要时可自审计区间向前追溯或向后推迟,被审部门(子公司)不得拒绝。被审部门(子 公司)有意隐匿、毁弃、篡改会计资料以及重要文件的,一经发现,审计部应该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方式:

1、报送审计: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审计部要求的有关材料报送审计部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处进行审计,被审计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计;

2、对公司基础建设项目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开工、竣工审计;

3、对重要经营岗位的责任、离任审计,包括接受审计委员会的委托对高级管理人员审计以及接受总裁的委托对高管以下人员进行计;

4、合同审计;

5、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

6、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严密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审计;

7、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审计;

8、对公司重要资产的安全性、效益性审计;

9、联营、合营、子公司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效果审计;

10、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分支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

11、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12、向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13、监督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整改情况。

第二十四条 监察审计部根据监管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计划在报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批准并经公司董事会认可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监察审计部应参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实行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所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拟定《内部审计工作细则》,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议颁布,监察审计部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时应严格执行。监察审计部在组织具体内部审计工作时,其工作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制定、非现场审前准备、现场审计实施、报告提交、后续审计等。具体如下:

1、审计计划制定:内审部门应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批准。

2、审计立项:内审部门应根据批准后的公司审计计划,确定审计事项及其大致时间安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3、组建审计工作组:按照审计方案,内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其成员不得少于两人),拟定工作程序并进行详细分工,进行审前准备。

4、 根据审计事项确定被审计对象并编制审计具体方案,同时送达审计通知书至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等审计事宜。特殊事项审计经审计委员会或总裁授权后可实施突击审计,而不需送达审计通知书。

5、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账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收取审计证据等措施实施审计。内部审计部应制定规范、适用的审计底稿和报告格式及编制要求。

6、审计证据应当经被审计对象或者证据提供者签名或盖章。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有异议的,工作组应当核实,必要时重新取证。被审计对象或者证据提供者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工作组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

7、审计工作组应汇总审计证据形成内部审计底稿并拟订内审报告,经审计部负责人审核后形成正式内部审计报告,由总裁或审计委员会审批。审批后的内审报告按公司相关规定送交被审计单位。

8、被审计对象应当及时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报告有关意见和建议,并由内审部门进行监督,整改情况由内审部门审查后报总裁或审计委员会。

9、如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或者申诉;超过三日提出复审申请或者申诉的,不予受理。复审或者申诉期间,不停止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执行。

10、内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开展后续审计,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曾出现过的问题,并将审计结果报审计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监察审计部应通过实施审核、观察、询问、函证、检查和分析性复核等多种审计方法,采取现场审计、非现场审计、突击审计、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多种方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十七条 监察审计部在审计计划阶段,应当利用非现场手段,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第二十八条 监察审计部应对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分级督导审核制度,以保障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

第五章 内部审计质量监督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应得到恰当的监督以确保审计目的得以实

现、审计质量得以保证、审计人员得到发展。

第三十条 监察审计部应定期对已开展的审计工作进行评价,

检查其质量与制度要求的符合程度,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

效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可组织其他部门或人员,在了解内部审计实务

标准的基础上,对监察审计部的审计工作开展定期检查,进行内部评

价。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聘请合格的外部独立机

构对监察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外部评价。

第六章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行为,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和素质,特制定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内部审计法规、内部审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审计规定,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和正直、勤勉。

第三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保持头脑清醒,保持廉洁;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接受被审计对象的请客、送礼。

第三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正确应用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三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公司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和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三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公司保密规定,在履行职责时,要按规定使用所获得的资料;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第三十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第四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不断地接受后续教育;若有不能胜任的审计任务,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关系沟通能力,妥善处理好公司内外相关单位和人士的关系。

第七章 内部审计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 监察审计部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人员,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由公司移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三条 监察审计部应对拒绝接受审计及以各种方式逃避、阻挠、妨碍审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处罚,或提出处理处罚建议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罚;公司对拖延和拒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从重进行处理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计对象,根据情节轻重由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公司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7机关依法处理。

1、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账簿、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干扰、抗拒审计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5、打击、报复、诽谤、陷害审计工作人员或者有关举报人的。

第四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对审计人员进行从严处理。

第四十六条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隐瞒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

3、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

第四十七条 对揭发、检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监察审计部可以建议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 审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八条 内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完善审计操作规范、审计底稿规范、审计流程规范和审计报告方式及后续整改监督记录。

第四十九条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计划、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审计委员会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五十条 审计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审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公司保密制度等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与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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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之业务员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销售,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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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之业务员

根据公司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激励公司员工的工作,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一、 业务人员薪酬由底薪、佣金两部分组成。

二、 底薪

2-1 标准:

片区经理月薪1200元+每月过程考核奖(详见过程考核实施办法)

业务助理月薪1000元+所属片区经理过程奖的30%

初级业务助理月薪:本科900元,专科800元(不参加过程考核)

注:新聘用员工实习期(2个月)本科700元,专科600元,实习期满自动转为初级业务助理

2-2底薪发放时间为每月5日,出差人员回公司后领取底薪。

三、佣金

3.1佣金

3.1.1佣金标准:佣金=提成-分担费用-失误损失(包括本政策、业务管理制度、市场财务制度、业务人员业务费用制度范围内的所有应承担的损失)

3.1.2 年底货款两清、账目明晰的,春节前可发放全部佣金.

3.2 提成标准:提成=净回款(返利除外)×提成系数

3.2.1 提成系数(指标均为百分比)

片区部部长提成系数(1100万)1.1,片区经理提成系数(海南粤西(200万)3.5、

xx区(240万3.2)、xx区(200万)3.5、xx区(200万)3.5);

xx大区提成系数(480万):1.9(云贵1个助理(280万)3.1、四川(200万)3.5

xx部部长提成系数(1000万)1.2,业务代表提成系数(湖北(180万)3.5、湖南(200万)3.5、

(助理1人240万)3.9、xx区(240万)3.2);

xx大区提成系数(480万):1.9片区经理提成系数江苏上海(220万)3.4、

安徽(260万)3.0

xx大区提成系数(800万):1.2,片区经理提成系数(辽宁(150万)4.5吉黑(150万)4.5、

xx区1个助理(300万)3.1、直供(300万)3.1、

xx大区提成系数(750万):1.3(胶东1个助理(320万)3.0、鲁中(230万)3.5、鲁西(200万)3.5);

西北部部长提成系数(1000万)1.2,片区经理提成系数(山西(200万)3.5、陕甘宁蒙2个助理(400万)3.8、新疆(200万)4.0、河南(230万)3.3)

3.2.2销售公司后勤人员(包括财务人员)参考片区平均收入、结合个人工作表现给予奖励。

3.3业务助理提成为该市场业务员提成总额的15-20%,由该市场的片区经理负担,初级业务助理不参与提成分配。

3.4 库存细则

3.4.1 库存率=(退货总额/全年发货总额)×100%

3.4.2 库存率指标

长江以北库存率为13%,长江以南库存率为8%,广东库存率为6%。

3.4.3 奖罚标准

库存率减少,奖励减少货款金额的3%;库存增加,则扣除增加货款金额的3%企业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13个doc):总结出六套薪水制度,其中前三种薪水制度比较常见,而后三种薪水制度目前也有不少企业正逐步施行。

1、 高底薪+低提成

以高于同行的平均底薪,以适当或略低于同行业之间的提成发放奖励,该制度主要在外企或国内大企业中执行的比较多,国内某家电企业在上海的业务代表底薪为4000,提成为1%。属于典型的高底薪+低提成制度。

该制度容易留住具有忠诚度的老业务代表,也容易稳定一些能力相当的人才,但是该制度往往针对的业务代表学历、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方面有一定的要求,所以业务代表不容易轻易进去,门槛相对高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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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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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 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三条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条 园区内禁止玩火、破坏公物,不听劝阻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子女由家长承担);

第五条 严禁在园区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扰乱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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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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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交通法规,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结合每一次大型集体活动,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自救自护能力。

2.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订学校的安全预案;班主任是交通安全的真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交通安全的具体措施。

(2)建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申报制度。当师生发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时,应按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

(3)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实行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三级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层层把关。

(二)、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1.车辆、行人进出校园必须各行其道。不得在校内骑车,自行车进出校园须推车慢行,礼让行人,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3.上街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尽量靠边走,不在马路上打闹或者做其它有害交通和安全的事情,走路时注意力要集中,还要注意脚下的沙井盖。

4.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5.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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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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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内控管理总体要求

诚信守法的进出口经营规范企业,离不开健全、完善的内控管理、财务帐册管理、单证、仓储管理及高素质的从业人员。企业出现违规违纪事件,甚至产生走私违法活动的原因之一是企业管理不善、权责不清、帐册不全、制度措施不力、规范意识不高等因素的存在。根据海关风险管理机制,对于此类企业,海关将予以重点监控。为此,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规模和所处行业等具体情况,积极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内部规范管理,按规定设置进出口财务帐簿,妥善保管进出口单证档案,有序地开展进出口业务。

二、企业内控制度内容

健全的企业内控制度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这些内容可以单独制定,也可合并制定,但如有相关业务发生,则应予涵盖。具体来说企业应建有完整的组织及岗位责任制,明确划分企业管理层、部门管理层、基层业务人员以及各个部门的职责权限;建有完善的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报关管理制度、外汇核销管理制度、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和批文、配额等进出口专有权利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明确的进出口业务分工和完整的作业程序规定,并有效运作;建有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规定、票据管理规定、单证收付管理规定和进出口业务单证档案管理规定,有专人保管报关专用印章、手册、报关单、清单、转厂资料以及有关进出口资料,并有明确的保管、交接、存档制度和手续。

三、企业内部协调、沟通及联系配合要求

进出口经营规范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协调、沟通及联系配合机制,密切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进出口业务的协调工作,保证进出口业务的有序衔接和手册、报关单、转厂资料等有关进出口资料的妥善交接、保管,避免遗失重要业务单证或无法提供有关帐簿、资料等情况的发生。企业应设置健全的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每人的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的进出口业务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并积极予以贯彻落实。形成进出口业务管理协调、统一的整体系统,保证海关稽查的有效实施。

四、从业人员守法信用及素质要求

进出口经营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应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个人资信,具备从事进出口业务相关的知识与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法律、法规、政策,熟悉本单位相关经营情况,定期接受海关培训,做到知法守法,并熟练掌握海关作业程序。其中直接从事报关业务的报关员或主管报关业务的部门经理,应经过海关系统培训,并通过海关有关考核。

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室:

为推进“业务聚焦,管理改进”提出的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使制度在改进企业管理、提升管理效能、优化项目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集团公司(二十三冶战略发〔20__〕16号)《关于认真做好集团公司新制度文本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我司宣传贯彻集团公司新制度文本的实施方案。

一、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的指导思想

以集团公司制度建设的新思路、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落实新制度体系的对接与执行;紧密结合我司制度建设及效能管理实际,就企业的管控模式、层级定位、业务流程、项目治理予以改进;形成有利于公司科学发展、不断完善的制度环境与制度安排;为促进我司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的主要内容

(一)、改进公司传统管控模式,确立“三级管控、两级核算”新模式

1、公司传统管理模式。管控模式是公司对下属基层单位基于集分权程度不同而形成的管控策略。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公司一直沿用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控、三级核算”的传统管控模式。这种放权式的管理模式曾为企业施工生产、维护稳定等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传统的“三级管控、三级核算”的管理模式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是层级职责不清,管理权限混淆;二是财务账户设置重叠,管理费用过高;三是核算单元过多,信息反馈滞后;四是资源投入重复,整体效应欠高。由此,制约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2、改进管理模式的途径。公司就如何改进以上管理进行了反复探究,分析了公司目前生产规模不大、员工数量较多、管理习惯与管理手段滞后等现状,认为采取相对集权的“运营管控型”模式,比较适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态势。由此,公司决定对原“三级管控、三级核算”模式改为“三级管控、两级核算”模式。并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对公司→分公司(直属项目部)→项目部三级管控各层级的职能进行定位,明确公司总部以利润管理为中心、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以成本管理为中心、项目部以施工管理为中心;并规范各层级的管理权限。

二是减少一个层级的核算职能,实施公司和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两级核算;将分公司(直属项目部)所属项目部的成本核算职能归并到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直管,公司和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对参建的项目部进行集中管理;强化施工组织、大宗材料、机械设备租赁、内部招投标、资源配置、成本目标、风险与利益、薪酬归口、资金集中调度等管控;实行公司→分公司(直属项目部)→项目部“三级管控、两级核算”的新模式。

3、“三级管控、两级核算”新模式运行的期望效应。新模式运行旨在规范公司各层级的角色定位及治理职责,通过业务流程的梳理、核算链条的缩短、绩效考核的强化,提升企业的执行力。在实际运营中,既保证公司对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和项目部的全面监督、控制与协调;又充分发挥各层级的积极性,使各层级的经营活动围绕着公司的经营战略目标行进;并以此不断促进生产规模的扩大,市场份额的增加,确保公司各项管理目标的有效和高效实现。

(二)、明确公司“三级管控,两级核算”各层级的主要管理权限

1、公司总部以经营决策、利润管理为中心。实施公司战略、组织、人才、财务、经营、技术、生产、商务等全程的监督与管控。其主要管理权限如下:

一是在目标管理上,统一和优化企业资源,统筹经营,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具体业务;

二是在管控内容上,制订公司战略、控制公司战略实施;

三是在绩效管理上,审核分析企业所有财务和经营状况;

四是在人事管理上,制订人事制度,选拔、任免下属单位主管和业务骨干;

五是在财务管理上,实施资金集中管制原则;

六是在对下属单位的作用上,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2、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以执行公司战略、成本控制为中心。其主要管理权限如下:

一是在目标管理上,贯彻公司管理体系和各项指令要求,受公司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综合任务指标;

二是在管控内容上,负责市场经营与所属项目生产管理的相关业务活动;

三是在人事管理上,协助公司,组织聘任项目经理,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开发、培训、考核、激励等管理;

四是在项目绩效管理上,适时审核分析所属项目部的经营状况,预测项目经营成果;

五是在生产管理上,对在建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技术、创优等实施过程监控;

六是在经营开拓管理上,组织招投标工作,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予以评审。

3、项目部以施工管理中心。其主要管理权限如下:

一是在目标管理上,实施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对业主履约;

二是在管控内容上,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与流程,对在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物资供应等实施全面管理。

(三)、公司制度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公司制度规范化建设就层级职能定位、业务流程梳理、项目运营治理等三个方面,具体设计了以下“10+1”管理手册:

1、组织管理手册。确定了公司组织结构、各级各部室职责与主要职位设置,明确三层级主要领导及组织者职责;规定了三级管控的两个基本原则;同时对公司管控体系的运行、监督、考核与改进进行了统筹规划。

2、市场营销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市场营销工作、市场开拓、投标工作、客户关系、营销工作关键工作流程(业务信息管理流程、营销策划工作流程、考察接待工作流程、投标工作流程、营销阶段合同管理流程、营销业务审批工作流程)等管理办法。

3、商务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合同、预结算、成本、计划统计、业绩综合考评等管理办法。

4、工程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工程月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分包、工程管理奖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物资、招标等管理办法。

5、技术管理手册。内容包括: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项目检验和试验、技术复核(工程预检)、隐蔽工程、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工程技术资料、工程创优等管理办法。

6、财务管理手册。内容包括:资金集中、资产、担保业务、现金保证金、

备用金、工程款项收付、清欠工作、费用预算、费用报销、会计基础工作、会计稽核、报表报送、税务、内部审计、内控审计、项目审计等管理办法。

7、党群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党务与组织工作、基层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离休老干工作、优秀员工评选奖励、公司党委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公司党委督查与考核、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形象宣传等管理办法。

8、人力资源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员工异动、项目经理竞聘上岗、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后备人才、待岗和富余员工、劳动合同、员工培训、员工绩效考核、员工考勤、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员工休假、员工福利、管理人员内部资格等级认证、员工证书等管理办法。

9、纪检监察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监察、消防工作、保卫工作、法律事务工作等管理办法。

10、行政管理手册。内容包括:标准体系文件、公文、印章、会议、接待工作、办公行为规范、出差、办公用品、通讯费用、公务用车、信息化、保密、档案等管理办法。

11、项目管理手册。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内部目标责任的规定、施工过程的控制、成本管理、工程索赔、工程结算与资金回收管理、行政管理、奖罚等细则。

以上内容为公司制度化与规范化建设内容的总和。有不详尽之处或在管理实施过程中有更好建议,请反馈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我们将本着持续改进的原则,通过管理评审,不断提高本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充分性,不断扩展企业管理空间,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三、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的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上旬)。各单位要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切实提高全体员工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2、第二阶段:学习培训(8月中旬至10月中旬)。依照集团公司新制度文本,对现有公司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疏理,按照“坚持、充实、完善、废止”的要求,切实抓好公司“10+1”制度的拟定与贯彻工作。

3、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条件,在一定的范围内对新制度予以试运行,依据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公司企管审计部要加强职能指导,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要加强宣传贯彻的组织与督办工作。

四、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

1、为加强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工作的推进力度,公司成立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建军

副组长:谢帮银、肖云亮、路惠明、王晓帆、戴文斌、付燕、黎胜良

薛沧洋

成 员:张金华、莫铃、宋超、王立新、唐斌、任卫红、吴伟福

周运辉、段青、陈志

具体工作由各分管公司领导及相关业务部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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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业务员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销售,全文共 2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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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业务员工作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扭转当前业务开展的不利局面,达到提升业务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绩效,开创业务工作的新局面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一、劳纪及日常报表提交:

1. 出勤。每天早上七点五十分到各办事处文员处签到,签到过程不许代签.迟签.八点由各办事处区域经理主持晨会.对于不签到且没有提出请假/外出申请的视为旷工或迟到,除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外,办公室考核5元每次.

2. 中午2点前在线上用固定电话到各办事处文员报道,文员做好线路记录以及固话号码记录。

3. 日常报表提交,认真按时完成工作日报、周报表及各类总结计划,日报表、周报表于次日上午8点30分前交办公室文员处,不按时完成5元/次考核,早上填写前日日报表的,按10元/次考核,字迹潦草,.敷衍了事的,按5元/次考核并重新填写,重新填写仍不合格按10/次考核。

4. 每月各业代、主管、区域经理上交月总结,于下月2日前交由办事处,迟交无论理由,考核30元/次。

5. 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各项会议和活动,无故缺席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外,办事处考核10元/次。

6. 每日晚上19点前把当日拜访家数量,成交家数,销量汇总发给当区主管,由主管逐级汇总,不发、迟发者可依情况考核5元/次。

二、试用期业务员管理条列:

1.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个人简介,2张1寸照片。

2.新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通过基本培训后由区域主管跟线考察合格后方可上岗转为正式业务代表,上岗三个月业绩突出,连续三月业绩达标均达80%以上者升为高级业代。

3.新业务员实习期间只有基本工资无提成,(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奖励),新业务员未出实习期或未满一个月离职者无工资提成。

4.新业务员实习期一般为1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及对公司的贡献,组织纪律观念等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由区域主管或区域经理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用1个月后仍通不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放宽试用期限)。

三、合同期业务员管理条列:

1.业务员工资=底薪+岗位津贴+业务提成

2.底薪计算方法:基本工资650元+全勤奖50元+话费补助100元+职务津贴200元+工龄工资

业务员工龄四个月以上包含实习一个月底薪追加50元,工龄满6个月底薪追加100元,工龄八个月以上底薪追加150元,工龄1年以上底薪追加200元。

3.因业务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升为业务主管(经理)。

4.岗位津贴计算方法:业务代表200元,高级业务代表300元,业务主管300元,区域经理300元,大区经理400元,在前一职位基础上递加。

5.业务提成计算方法:每季度有固定销售任务,提成小件水为0.06元/件,超出任务量的按0.1元/件计算,小瓶水按0.1元/件计算,纸箱装按0.1元/箱计算,超出任务量按照0.15元/箱计算。

每季度结算一次,提成支付直至全部收回欠款为止,完不成固定销售额的,公司按比列扣除业务提成(具体方案各办事处可按照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6.业务主管以上级别(经理)每三个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业务主管(经理)资格或工资下调一级别。

7.业务主管(经理)有责任帮助其他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

四、提高公司凝聚力,提倡公司员工互相帮助的精神:

公司每季度评出一名金牌业务员,公司除在月会上表彰金牌业务员,请金牌业务员讲业务心得外,金牌业务照片张榜各办事处,金牌业务可直接享受公司的特别奖励待遇(即:如业务当时为业务(高级)代表,被评为金牌业务后,次月可享受高级业务(主管)待遇,当年累计三次被评为金牌业务的,年终公司还将另发以奖金做鼓励。

五、金牌业务员必须具备以下三条要求:

1. 敬业爱岗,对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

2. 自身业务能力强,并能热心帮助其他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

3. 认真遵守公司制度和各项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六、业务开展:

1.业务主管(经理)负责区域内业务区域划分,做到一人三线,三份线路详细客资料,各资料配备一张区域地略图,并对业务开展情况跟踪抽查,业务活动原则上不过界,特通渠道除外,每业务区域内客户数为150家以上。

2.业务对各自负责区域的副食店、网吧、学校、餐馆、酒店、宾馆、棋牌室、批发商等应有全面了解,本制度下发一个月内完成对所负责区域的信息收集,每周提交跟踪信息及计划下周开发的新信息数量,办公室会同市场部对业务员信息收集情况进行考察,对虚假或有明显遗漏的,一处考核10元。

七、款单管理:

1.货物文员接收后签字入库,货出门由带货司机确认,货物出仓后单据要与实际发出相符,款项及单据当天交由财务部门,对于费用样品一律由经手人签字,主管确认。

2.业务实行现金交易原则,欠款由区域主管知情授权,数目较大呈报上级部门,欠单有客户亲笔签名,注明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并当天上交财务部门。

3.结算领取单据由经手人签字方可领取.款单当天交还财务部门。

(具体管理制度各办事处依据实际情况可自行制定)

八、请休假辞职:

1.每个业务员每月固定两天休息,法定节假、团体放假除外,休息需要提前申请,但是有团体培训期间禁止请休假,超出休假外,请假1天扣除全勤奖及全薪的1/30。

2.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写申请,由主管审批再交由上级部门,未经审批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1天扣3天工资,旷工3天属自动离职可拒发任何工资。

3.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离职业务后推15天,交接后无问题再发放工资.,交接业务接手后对其市场负责。

4.区域内有欠单的业务离职需暂扣其欠款部分直至款项回收完后再发放工资。

九、附则:

1.本条列仅适用于本公司专职业务人员,本制度所涉及考核项目,均由业务员收到考核单后三天内将罚款交由办事处文员处,三天内不交则罚款翻倍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其他相关处理方法,可依据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或各区域主管(经理)依据实际情况拟草并交由上级部门通过后实施。

2.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生效,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3.本制度由市场部负责解释。

十、修订:

1.如果需要对方案进行修订,上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市场部完成修订工作。

江西绿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0xx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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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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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企业自有机动车辆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在道路及厂区道路、作业现场上行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属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畴。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直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企业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科(岗);二级单位应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岗;基层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第二条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岗位)职责:

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科(岗)的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规、条例及集团公司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修改、完善本企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贯彻、落实;

3、参加检查本单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组织或参加企业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参与厂(矿)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4、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开展对驾、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5、负责本单位所属车辆、机动车驾驶员的证照管理,参与或组织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的定期检审,负责本企业内部机动车辆的保险;

6、组织或参加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技术考核工作,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评聘有权提出建议。

7、建立健全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各项档案资料。

8、协助地方交警部门对本单位所属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9、表彰奖励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向相关部门提出对违反各种法规、规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0、及时总结、发现、推广下属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提高全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模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制止违章行为。

3、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安排并检查指导班组安全活动

5、搞好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6、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进出场安全检查等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7、督促、检查职工对机动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8、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驾驶证、机动车辆准驾证的定期检审及车辆保险工作。

9、参与本单位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第二章 一般安全规定

第三条 直属企业应开展经常性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直属企业每半年组织1次,二级单位每季度组织1次,基层单位每月组织1次。

直属企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路检路查应不少于1次;二级单位安全部门的路检路查每月应不少于2次;基层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开展路查或场查。

安全检查应建立完整的档案,隐患整改应有记录。

第四条 直属企业应建立并实行以下制度:

1、路检路查制度;

2、内部机动车辆准驾证(以下简称“准驾证”)制度。准驾证管理制度至少应明确申请领证的范围和准驾证的申领种类、准驾证的审验办法和对违反准驾证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

3、出车路单(派车单)和长途车辆审批制度;

4、法定节假日期间无工作(公务)任务车辆的“二交一封一定”制度;

5、车辆进出(停车)场、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6、恶劣天气下的车辆行驶规定;

7、长期在基层值班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8、租用外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

9、驻外单位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0、汽车修理安全管理规定;

11、厂区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2、水陆联运、大型搬迁、吊装等联合作业的企业应根据作业特点制订联合作业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 厂区道路应设立禁行、禁停、限速等标志。直属企业所属的生活区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停车场地等安全措施。

1、机动车辆档案;

2、机动车驾驶员档案;

3、道路交通事故档案;

4、驾驶员安全行驶km数统计档案;

5、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

6、机动车辆保险档案。

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

第七条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条件,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并取得国家政府颁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

经直属企业或二级单位安全部门考核其驾驶技能、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等科目合格后颁发企业内部机动车辆准驾证方可驾驶。

第八条 驾驶大型、重型、危险货物及特种专用车的驾驶员应具备5年或15×104km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对所驾车辆的基本性能以及装载的特种设备性能、施工工艺流程有一定的了解;驾驶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驾驶员应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危险货物性能和一般的安全规程,持有有效的相关证件方可上岗。

第九条 驾驶员应做到:

1、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不应违章驾驶车辆;

2、应爱护车辆、服从调度、接受安全检查;车辆出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回场后应按规定进行车辆检查,及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如实汇报机动车辆出车情况;

3、自觉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4、对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机动车辆管理

第十条 机动车辆应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准上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在临时上道路行驶时,应申领临时证,按规定行驶。

第十一条 机动车辆严禁带病上路行驶,具体要求是:

1、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应保持齐全有效;

2、机动车辆应按规定配备随车工具,配备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

3、大型货车、大型特种车、大型矿山专用车(带裙边的车辆除外)等机动车辆应按照GB11567《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的有关技术要求安装侧下部安全防护装置;

4、小型客车、大型客车、客货两用车前排应配备安全带,安全带性能应符合GB14166《汽车安全带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有关规定,其安装应符合GB14167《汽车安全带固定点》有关要求;

5、行驶在山区、冰雪、泥泞道路上的车辆,应配备防滑链和溜木;

6、起重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准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

7、车辆所有的装置应符合GB7258《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第十二条 机动车应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不准继续行驶。

第十三条 机动车辆应投保有效行驶期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四条 严禁机动车辆客货混装,机动车辆载人(物)不准超过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人),运输“四超”物件(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严禁特种作业机动车辆、矿山专用机动车辆(包括工程车、仪器车、吊车等)当作运输车或交通(通勤)车使用。

队车行驶时,应根据道路情况、运输货物性质以及车辆性质等因素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并做好途中对车辆的“三停四查”。

第十五条 石油专用车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保证安全、利于健康、保护环境的原则进行,不应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需要驾驶人员配合的作业项目,在工作时,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乘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乘员在乘坐机动车辆时应遵守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不应有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乘员有协助驾驶员了望的义务,有制止驾驶员违章行为的权利。乘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 乘员乘坐车辆时应听从指挥,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准跳车。中途上车时,不准强行拦车、扒车和搭车。乘车时先下后上,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第十八条 乘坐货运机动车、吊车等专用车辆除驾驶室外,一律不应坐人。

第十九条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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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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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xx年3月1日起,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到食堂用餐一律免费。

2、公司提供免费用餐的范围:在下午有上班的员工提供中餐,在晚上有上班的员工提供晚餐。

3、用餐员工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和食堂人员统一管理用餐,公司提供餐具,非食堂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餐具带离食堂。

4、不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公司不给予餐费补贴。

5、需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必须在规定定餐时间内在定餐机刷卡定餐。没有刷卡定餐的员工如到食堂用餐,经查实每餐扣款10元。

6、凡到食堂用餐的员工,必须在就餐机上刷卡,通过就餐机刷卡后才能用餐,刷卡不通过的,食堂不给予分餐。

7、新员工或未办理用餐手续的员工,都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用餐手续后,才能到食堂用餐。

8、员工到食堂用餐时,必须按先后顺序排队在就餐机刷卡打菜,每人每次只允许打一份菜,不得代他人刷卡或打菜,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员工没有刷卡定餐和向食堂定餐的,食堂将没有预备用餐份额。

10、分厂或工区人员需要到食堂用餐的,由所属部门主管在规定订餐时间内与人事行政部办理定餐卡等用餐手续。

11、员工刷卡定餐后,没有到食堂用餐,每餐罚款10元,公司将在工资中按定餐次数扣除相应金额。

12、已刷卡定餐的员工,因公事需要离厂不到食堂用餐的,必须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向食堂取消用餐,否则每餐按10元计算。

13、已刷卡定餐的员工,因公司原因通知不用上班或加班的,没有到食堂用餐的,必须有部门主管证实,员工不需要支付餐费。

14、员工通宵加班,第二天中餐需要用餐的,必须在当晚下班时刷卡定餐,如没有刷卡定餐的,视为第二天中餐不在食堂用餐。如有特殊情况没有定餐,必须经公司同意,并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用餐手续后,才能到食堂用餐。如办理手续后,没有到食堂用餐的,每餐罚款10元。

15、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不能刷卡定餐,如有发现,每餐按10元计算,并在工资中按用餐次数扣除相应餐费金额。

16、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要到食堂用餐的,必须直接向食堂报餐,并用现金支付给食堂餐标。

17、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享有优先用餐,没有上班或加班的员工,必须等食堂先安排有定餐的员工的饭菜后,再安排给没有定餐的员工,如果食堂没有剩余的饭菜,没有定餐的员工自行安排用餐。食堂将不会重新安排饭菜。

18、不能浪费饭菜,不能将吃剩余的饭菜倒在餐台上,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元。

19、不随地吐痰或乱丢食物等不良道德行为,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元。

20、不能有意或无意损坏食堂设施和餐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1、员工办理定餐就餐卡时不需收取费用,员工必须自行保管好定餐就餐卡,如有丢失,补卡时收取工本费10元。

22、员工未经公司同意,不能将定餐就餐卡转给他人使用,如私自将定餐就餐卡转给他人使用的,每次用餐罚款20元,发生罚款的金额由持卡人负责支付。

23、员工在离职时必须将定餐就餐卡交还给人事行政部,如没有交还的,将在工资中扣除费用金额10元。

24、员工未到就餐时间提前到食堂用餐的,视为早退取消全勤奖,并处罚每次10元。

三、办理员工用餐须知

1、办理用餐手续负责人:人事行政部 翁文全。

2、用餐地点:公司一楼食堂。

3、定餐时间:

中餐:上午9:30前。

晚餐:下午15:00前。

4、定餐地点:三楼前台。

5、用餐时间:

中餐 12:00

晚餐 17:30

四、人事行政部将定期进行检查,如果食堂人员或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司将做出处理或处罚。

五、本规定于20xx年3月1日实施,20xx年2月15日修订。

美星服饰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xx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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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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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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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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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确保本项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⑶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任务的同时交安全要领,定期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⑷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按本项目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⑸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和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队伍要具有安全资质,对不具备条件的承包队伍,杜绝进入本现场施工。

⑺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质量员

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负责监督、验收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有关验收标准。

⑶负责项目部分项目工程砼强度的检测,确定砼拆模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⑷参与安全检查,协助纠正安全事故隐患。

⑸在检查质量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施工员

⑴项目施工员是项目工程分阶段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⑵项目施工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帮助督促生产班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⑷安排施工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详细向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对施工环境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督促班组执行。

⑸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应及时制止,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暂停工作直至改正为止。

⑹班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和保护现场,并配合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

安全员

⑴项目安全员是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⑵监督检查本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生产。

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资料管理工作。

⑷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

⑸熟悉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⑹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进场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和三级教育。

⑺负责项目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的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⑻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有严重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暂停生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⑼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可视情况进行教育,并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设备材料

⑴制定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⑵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⑶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设备运转情况。

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⑸参加对各类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⑹认真执行本项目有关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⑺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对现场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竹笆片、夹板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工作。

⑼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负责人

⑴在公司及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加强施工图、标准图及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并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⑵熟悉设计意图,组织图纸自审,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及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变更通知的签发和项目竣工文档的编制。

⑶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参与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分部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技术控制。

⑷及时解决一般工程技术问题,对重大技术问题及时汇报,组织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定特殊物资的搬运方案和特殊过程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全过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措施,参加中间及竣工验收,并办理交工验收手册。

⑸组织职工培训,学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

⑹组织不合格成品原因分析,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并参与其实施效果的验证。

⑺组织质量分析会,收集质量信息,负责不合格成品的评审和处理,并按不合格成品的严重程度分别向有关部门传递。

⑻负责统计技术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班组长

⑴学习、领会并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及本项目部门的规章制度。

⑵带领全班组安全作业,并且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⑶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程安全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⑷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组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⑸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规章制度

为有效控制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在生产时应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制法规教育、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工人安全教育 ①三级安全教育

⑴凡新进企业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工作前,应由公司、劳资、安全等部门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本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本行业安全基本知识、劳动纪律等。

⑵上述人员到施工项目部门后,应由施工项目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项目工程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作业区状况、机电设施安全、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⑶上述人员上岗前应由工长、班组长进行岗位教育,即第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工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操作环境安全与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事故前的判断与预防,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等。

⑷对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应登记建卡,由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管理教育资料。

⑸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禁止上岗。

⑹对变换工种的员工,要先进行新任工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接触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较大、安全技术知识要求严,对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其办法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③经常性安全教育

⑴项目部每周一应对本项目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教育,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宣传教育,上周本项目工程安全检查生产小结,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遵章守纪员工,批评违章作业行为,通报事故的处理。

⑵对重大施工项目及危险性大的作业,在员工作业前,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作业。

⑶重大的节假日前,员工探亲放假前后,应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⑷利用工地黑板报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表扬好人好事,报道安全生产动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规程等。

以上三种形式教育,相关领导应参加和主持,并做好书面记录。

施工现场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特种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连续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时间一年以上,并且具备操作技能后,向公司提出培训申请。

(3)凡未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前,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均不准独立上岗操作。

(4)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复审建档。

(5)公司应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档案。

(6)公司应在年初向公司申报本年度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计划。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除锅炉工为四年以外,其余工种为二年。凡到期不参加复审者,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8)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禁止操作与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不相符的机械。

(9)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

(10)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申报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公司也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1)本制度指定的依据是: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8—85。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基层单位,下列是特种作业范围人员:

①电工作业:维修电工(施工现场电工),电气安装工,送、配电工(配电房值班电工)。

②金属焊接:手工电弧焊工、电渣压力焊。

③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建筑架子工、井架搭设工。

④机动车辆:建筑工地翻斗车、装载机、载重车辆。

⑤起重机械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作业指挥人员。

⑥其他机械操作工:混凝土搅拌机、机操工。

施工现场

(1)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项目经理是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网络,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划分消防管理责任区域消防负责人,公布上墙,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3)各重点防火区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由消防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完备好用。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坚持每月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检查当月消防工作情况。

(5)施工现场应设吸烟点,禁止吸游烟、乱丢烟蒂。动用明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必须有消防器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

(6)从事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无证人员一律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小太阳灯和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

(8)所有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定安装并符合标准。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应经常检查,防止因短路、超负荷等原因引起火灾事故。

(9)凡仓库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必须设置禁火牌,要制定有关防火管理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间必须设置禁火标志,刨花锯屑等易燃物品应做到及时清理,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禁止吸烟及动火作业。

(11)凡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禁止堆放各种杂物,消防通道、施工现场道路、建筑物通道要保持通畅。

(12)脚手架上禁止吸烟,禁止无证、无措施动火作业,禁止在脚手架上弃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现场日常消防管理由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管理,要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14)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反之,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给予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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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公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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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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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安,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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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范围及奖励规定

1. 奖励范围

1.1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圆满完成交付的任务,无危机违章行为者。 1.2见义勇为,敢于同犯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者。 1.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1.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事迹突出者。 1.5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发展有显著帮助者。 1.6在外获得嘉奖,为公司获得荣誉、提升形象者。 1.7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1.8季度、年度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保安员者。

2. 奖励标准

以上内容视情况给与人民币50-200元的奖励。

二、惩罚范围及惩罚规定

1. 惩罚范围及规定

1.1未经批准自行安排,私自带朋友到单位宿舍住宿的扣罚20元以上,损坏

集体财物的照价赔偿。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1.2 无故不参加组织学习、开会、训练及集体活动者每次扣罚20元。

1.3 每月违章2次者需停职学习,连续3个月有违章者,公司作开除处理。 不 当班的保安员严禁在保安室逗留,否则每次扣罚20元,2次扣罚50元, 对屡教不改者公司作开除处理。

1.4 保安员上岗需着正装,并且需保持干净整洁;外出时,不得穿着制服和佩带保安器械,否则扣罚50元,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作开除处理。

1.5 遇到罪犯畏缩不前或见死不救者,扣除工资3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6 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并受到治安处罚的,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以上,公司作开除处理,并押送司法机关追究期有关责任。

1.7 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的,每次扣罚20元,超过30分钟的按矿工处理。特殊情况提前向队长报告并经批准者除外。

1.8 用餐期间由两人轮流交换,严禁利用用餐时间在饭堂闲聊、滞留或回宿舍,用餐时间超过30分钟,按早退处理(详见1.7)。

1.9 酗酒滋事、无理取闹、有损公司形象的扣罚100元,公司作开除处理。

1.10未经公司允许擅用办公设备(计算机、电视、电话等)或物品者,每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者作开除处理。

1.11执勤时睡觉或打瞌睡的,每次扣罚50元,执勤巡逻离开执勤范围,巡逻

时不到保安室签到者扣罚50元;不按执勤保安员规定巡逻登记的扣罚50元;无故旷工的每次扣罚50元;值班时看报纸、看电视、听收音机、无事打电话、写信、与朋友聊天的,每次扣罚30元;不按规定着装,形象邋遢的,在规定不准吸烟的地方吸烟等影响纪律的,经教育不改者每次罚20元。

1.12不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罚50元,并作警告、停职整

改处理或开除。

1.13参与打架、有意闹事者,视情节轻重扣罚50元以上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沾染毒品,窝藏犯罪嫌疑人,或有犯罪嫌疑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的,公司给与辞退处理。

1.13私自把保安装备借给别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做开除处理并扣

罚100元;未造成后果的扣罚50元。

1.14 利用工作之便或以介绍工作为名从中收取介绍费、手续费或其他物品的

扣罚50元,情节严重的公司做开除处理,对触犯刑法的送公安机关惩处。

1.15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客户投诉并经查实属工作失误或工作态度问题的,

扣罚100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开除处理。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补充或修正。万科斯行政办公室保留本制度的修改及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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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物品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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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和有关问答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 党费收缴

第三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四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五条 企业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六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

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即: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第九条 农民党员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5元;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月平均纯收入,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十一条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标准:对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参照第三条、

第四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每月交纳党费0.5元。

第十二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十三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四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通常情况下,先由党员本人将党费交给党小组长,再由党小组长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然后由组织委员集中上交上级党委。

第十五条 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

流动党员返回原居住地或原单位后,原所在党支部应及时查验其《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党费交纳情况。

第十六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七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自愿一次交纳500元以上(含500元),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省委。具体办法是:由党员所在基层党委代收,通过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等汇交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需汇交中央的由省委组织部转汇中央组织部,然后由中央组织部或省委组织部开具收据,并转交本人或其亲属

第十八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第十九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二十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上交和留存党费的比例:以党员全年实交的党费总额为基数,各省辖市党委,每年上交省委20% (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80%;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消防部队、警卫局党委,上交省委30%(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70%。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上缴省委的党费应于次年2月底前一次性汇入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二十二条 县(市、区)委和基层党委可以留存党费。县(市、区)委留存党费比例、可以留存党费的基层党委及其留存比例,由各省辖市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三条 基层党组织及有党费留成单位党委,向上级党组织缴纳党费,应通过银行汇入上级党费账户,不要直接缴纳现金。

第三章 党费使用

第二十四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二十六条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可按50%比例,定期下拨给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 非公经济党组织中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大部分或全部返还给非公经济党组织,作为非公经济党组织开展活动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九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三十条 每项党费支出,都要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批件齐全,手续完备。要有书面使用申请报告或填写党费使用审批单,经主管党费的处(科)室审查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方能使用。

第三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 党费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是代同级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党费。各级组织部门、有留成党费的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经常过问党费工作,分管负责人对党费工作负领导责任,职能处(科)室负责人对党费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的内设机构承办,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第三十四条 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党费帐薄、凭证、报表等党费会计资料要按规定立卷建档,妥善保管。要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和党组织设置调整中党费档案的移交、清收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不允许将党费与其它经费混存混放,不得用党费账户办理非党费存汇业务。党费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

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三十六条 各级党组织要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坚持原则并懂得一定财务知识的同志从事党费管理工作。要保持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对新接管党费管理工作人员,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第三十七条 党费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必须严格按照党费管理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理党费帐薄移交手续,并由主管领导亲自监交,由移交人、接替人、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新接管人员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连续记帐,不得自立新帐。

第三十八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者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包括每名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情况。

第三十九条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每年2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省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及有留存党费的基层党委要于每年1月底前向上一级党组织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及数额;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十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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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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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 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3. 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电脑负责部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二、操作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 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一般操作代码。代码的设置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置;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经营管理者授权取得;

2、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3、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其上级授权;

4、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5、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三).一般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置。

2、操作员不得使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3、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三、密码与权限管理制度

1. 密码设置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置不应是名字、生日,重复、顺序、规律数字等容易猜测的数字和字符串;

2.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并在相应登记簿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

3.服务器、路由器等重要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置和管理,并由密码设置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个人名章或签字后交给密码管理人员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取,使用完毕后,须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4.系统维护用户的密码应至少由两人共同设置、保管和使用。

5.有关密码授权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有关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对密码立即修改或用户删除,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四、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1. 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2. 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3. 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4.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6.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7.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8.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9.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10. 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五、机房管理制度

1.进入主机房至少应当有两人在场,并登记“机房出入管理登记簿”,记录出入机房时间、人员和操作内容。

2.IT部门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领导许可,其他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IT部门领导许可,并有有关人员陪同。值班人员必须如实记录来访人员名单、进出机房时间、来访内容等。非IT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中心对系统进行操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操作时,经IT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有关人员监督下进行。对操作内容进行记录,由操作人和监督人签字后备查。

3.保持机房整齐清洁,各种机器设备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保持清洁光亮。

4.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拖鞋。

5.机房内严禁吸烟、吃东西、会客、聊天等。不得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携带液体和食品进入机房,严禁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有腐蚀等危险品进入机房。

6.机房工作人员严禁违章操作,严禁私自将外来软件带入机房使用。

7.严禁在通电的情况下拆卸,移动计算机等设备和部件。

8.定期检查机房消防设备器材。

9.机房内不准随意丢弃储蓄介质和有关业务保密数据资料,对废弃储蓄介质和业务保密资料要及时销毁(碎纸),不得作为普通垃圾处理。严禁机房内的设备、储蓄介质、资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带出。

10.主机设备主要包括:服务器和业务操作用PC机等。在计算机机房中要保持恒温、恒湿、电压稳定,做好静电防护和防尘等项工作,保证主机系统的平稳运行。服务器等所在的主机要实行严格的门禁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主机故障,根据业务应用要求及运行操作规范,确保业务系统的正常工作。

11.定期对空调系统运行的各项性能指标(如风量、温升、湿度、洁净度、温度上升率等)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通过实际测量各项参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机房空调的正常运行。

12.计算机机房后备电源(UPS)除了电池自动检测外,每年必须充放电一次到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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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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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燃油箱的贮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轴箱内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乱水器、后视镜、牌照等是否齐全有效。

(3)各紧固螺栓、螺母(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是否有松脱现象。

(4)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5)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6)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敲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轮胎气压,检查钢板弹簧是否有折断;检查转向机构各部连接情况;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清洁全车内、外部及底盘。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料。

(3)发动机熄火后,察看电流表、有无漏电现象(指针指向“一”号)。

(4)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弹簧吊身,骑马螺检栓是否松脱。

(5)检查轮胎与钢圈。

(6)检查制动系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不出车;

(4)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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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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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中心易制毒化学品只供检验室检测样品时使用。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办公室和检测中心负责人监督实施。

三、易制毒化学品由中心药品库房负责购买、管理,单独建帐。

四、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时卖方应持合法证照,在确认证照合法时才予购买。

五、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应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时到场后才能领取药品,严禁借用和赠送。

六、药品库房管理人员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缉毒队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年购买、使用、储存等情况。每年的1―3月到市缉毒队进行年审。

七、领取易制毒化学品时,检验室持检测中心负责人审批手续,二人以上到中心药品库房登记领取。

八、检验室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做实验时必须建立台帐,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药品库房报领用量、使用量、存余量。

九、检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需专人管理,帐日清晰、准确。严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销毁的易制毒化学品,经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二人以上会同中心办公室人员共同处理。

十一、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学品外流的,将查找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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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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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标准化工作接轨,同时,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活动有详细记录,以备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门及生产部门,所有与安全相关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3.职责者

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各车间及管理部门。

4.管理细则要求

4.1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七类资料的安全工作台帐。基层单位和班组应设安全活动记录,提倡实行微机管理。

4.2安全组织台帐

4.2.1记录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成人员名单、消防工作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纳入台帐备查。

4.2.2记录从安全领导小组到班组的安全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

4.3安全会议台帐

4.3.1安全会议台帐主要记录本单位召开的各级安全会议资料,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景。

4.3.2安全会议台帐应设由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资料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

4.4安全教育台帐

4.4.1企业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管理人员、安环部各级领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景。

4.4.2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及员工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操作、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4.4.3安全教育台帐应至少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资料、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

4.5安全检查台帐应至少设有检查日期、检查资料、受检部门、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检查人签字等栏目。

4.6隐患治理台帐

4.6.1凡发生在单位的`事故隐患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记录。

4.6.2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应设有隐患所在部门、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景。

4.7事故台帐

4.7.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记录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

4.7.2事故台帐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景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登记表。

4.7.3基层单位的事故台帐应包括发生在本单位或当事人属于本单位的各类事故。

4.8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应设有考核项目(资料)、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景、考核部

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4.9安全活动记录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记录单位和班组的安全活动开展情景。

4.10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保管安全台帐;同级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定期检查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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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通用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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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关于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2、食堂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按规定每年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及培训,做到健康合格、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师生员工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防止交叉污染。及时开关灭蝇灯、消毒灯,售菜处用绿纱罩罩好,防止蚊蝇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4、加工场所要落实"三防一消毒"(防尘、防蝇、防鼠,餐具、工作用具消毒)。食堂各种加工食品用具容器,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装熟食的各种工具、容器要进行洗净消毒后方可使用。

5、加工场所严格规范操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品的刀板要分开使用、要有明显标签,切熟食物时要使用卫生手套。

6、确保室内外清洁。操作台、窗要保持全日整洁卫生。厨房、餐厅每天每餐打扫,保持灶面、地面整洁。加强值日工作,每天小扫、每周五大扫,一个月彻底清扫一次。

7、从业人员加强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上岗时必须穿戴清洁统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头发不露帽外,不留长指甲,工作中严禁吸烟,持证上岗。

8、严把食品质量、制作关,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工作的监督。

9、食品采购应由专人负责,做到定点采购,严禁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采购,不得采购变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卫生制度,购入食品需经食堂管理员及厨师两人过秤验收签字,方可入库。对不新鲜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概退还。

10、每天新鲜蔬菜、肉和水产购进后由卫生室、监督人员用感官检查质量,符合标准后进行登记,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1、做好食堂防火、防触电、防煤气爆炸安全工作,配备灭火器,定期(三个月)检查用电的线路,工作情况是否良好。

12、树立一切为师生服务的观点,厨师工作要认真负责,不断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及更换花色品种,讲究色、香、味和营养,冬天要供应热饭、热菜、热汤,并要有切实可行的防寒措施。

13、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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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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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餐厅是学生进餐的场所,保持餐厅的环境清洁、卫生,是保证学生正常进餐和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负责打扫餐厅的清洁卫生。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学生在进餐时,餐厅干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不要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六、餐厅要安排管理人员或值周老师值班,维护餐厅正常秩序,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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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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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凯泉给水工程有限公司诉北京金钱豹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

()丰民初字第00855号

原告上海凯泉给水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凯文

委托代理人安福琴

委托代理人孙浩亮,北京市长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金钱豹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光旭

原告上海凯泉给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泉公司)与被告北京金钱豹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钱豹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上海凯泉公司委托代理人孙浩亮、安福琴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金钱豹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上海凯泉公司诉称,XX年5月1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水泵销售合同(07040098),合同总金额314 347元,后变更为339 873元。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供应水泵,后原告依据实际情况给被告送去水泵。时至今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45 568.9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拖欠原告的货款245 568.9元和自XX年11月20日起诉之日起至开庭之日止合同总金额339 873元的0.2%/天的违约金119 635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金钱豹公司既未作书面答辩,亦未参加本院庭审。

经审理查明,XX年4月23日,上海凯泉公司与金钱豹公司签订水泵销售合同(bj070098),约定:由上海凯泉公司为金钱豹公司供应水泵,合同总金额314 347元,交货期为XX年5月18日,付款方式为预付30%,货到初验合格付至75%,调试合格付至95%(XX年11月1日前),5%质保金一年内结清(调试合格后12个月内)。若需方(即被告)延期付款,将承担本合同列定总金额的0.2%/天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供方(即原告),且累积计算。XX年9月12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合同中2台50wq/s201-4切碎式排污泵变更为2台100wq/s411-15的切碎式排污泵,电控柜1台,合同金额由原来的314 347元变更为339 873元,交货日期变更为XX年10月20日,其他条款按原合同执行。合同签订后,金钱豹公司按合同约定付给上海凯泉公司原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94304.1元,上海凯泉公司依约分别于XX年5月23日、5月31日、10月29日向金钱豹公司履行了供货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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