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动离职公告
合同审查 | 离职协议审查
风险点一 劳动关系确定
风险等级:常规
描述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工龄确定、工资标准等。
风险点二 劳动合同解除原因
风险等级:核心
协商解除的提出方是谁决定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及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并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如果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出的(理由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也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因此,作为用人单位一方起草离职协议时,最好写明“经乙方(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即便支付部分补偿金,也是出于用人单位自愿。
风险点三 工作交接
风险等级:核心
需明确员工交接工作的时间、交接人、交接内容。
风险点四 经济补偿
风险等级:核心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方并非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不可避免地应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资、奖金、未休年休假工资、加班费等都 可以在签订离职协议中达成的经济补偿里进行约定。由于经济补偿的 标准是双方协商合意的结果,数额可以高于或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 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工伤所致补偿有所不同)。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如果想把社会保险赔偿和住房公积金赔偿放在 经济补偿金里面,仍不能避免该劳动者向社保稽核部门进行投诉而导 致用人单位被强制缴纳社会保险的风险,也有可能面临公积金管理中 心接到劳动者投诉时依法追究补缴公积金的风险。但是用人单位可以 在离职协议中将经济补偿金与社会保险赔偿和公积金赔偿的具体金额 分开,同时约定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在离职协议签订后实际 已经为劳动者补缴社保或公积金后,有权向劳动者要求返还已支付的 该部分社会保险赔偿和公积金赔偿。
风险点五 保密及竞业限制
风险等级:核心
为防止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泄露,对于一些接触到单位商业秘密的人 员,在离职协议中有必要约定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
但是,对于一些无需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的人员,由于有一些单位为了 避免劳动者离职时不同意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便提前在劳动者入职单 位之时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但最终发现这些员工无需订立 竞业限制协议的必要性,如果单位没有在劳动合同解除前解除竞业限 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四)》第七条的规定,则可能需要承担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因此,用人单位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在离职协议中与劳动者明确是否解除竞业限制,或者是否约定竞业限制。
风险点六 兜底及弃权承诺条款
风险等级:核心
离职协议中的补偿金包含的项目以列举的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杜绝劳动者的返悔和追索,但是列举并不能穷尽所有的补偿项目。实践中发生过离职协议中的补偿项目中因未列举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反悔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因此,离职协议有必要设计相应的“兜底”条款,将与劳动争议相关的潜在争议解决掉。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关联公司混同用工的情况,离职协议中应增加劳动者承诺放弃对用人单位及其关联公司主张权利。弃权承诺条款使劳动者从思想上放弃向单位主张权利,反悔的可能大大降低。
风险点七 违约条款
风险等级:常规
为了增加劳动者反悔违约的成本,在离职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可以有效地制约劳动者一方随意反悔。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用人单位应根据其具体情况设计离职协议的具体 条款,可以增加或删减相应的内容。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
当事人:陈,男,1951年12月出生,时任浙江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住址:浙江省嘉善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陈及其一致行动人违法减持浙江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陈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xx年12月19日、12月25日新疆新众嘉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众嘉)通过大宗交易分别卖出“浙江”340万股和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1.99%和0.59%。新众嘉,是浙江上市前成立的员工持股公司,后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在该合伙企业中,陈持股占比46.083%,是合伙企业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其他45位有限合伙人为公司的中层骨干。根据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但“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产权”等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以认定陈与新众嘉为一致行动人。
20xx年7月11日、14日及15日陈实际控制的女儿陈某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卖出“浙江”16.17万股、55.79万股和50.94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0.04%,0.13%和0.12%。
20xx年7月22日陈**名下证券账户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亲戚及员工朋友卖出“浙江”1678.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0%。
陈在20xx年7月22日减持“浙江”后,对其及所实际控制的女儿陈某账户以及一致行动人新众嘉合并减持“浙江”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5%情况,没有及时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以上违法事实清楚,有相关公告、相关工商登记资料、证券交易流水、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陈与其一致行动人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所述情形。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陈。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陈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20xx年1月21日
篇2: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过补正,本府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悉补正材料。经审查,本府认为:_________________该行政复议申请超过法定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府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3:关于警告处分的决定
孙明,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江苏灌云人,大专文化程度,1983年7月入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20xx年10月至20xx年8月任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党组书记,期间20xx年4月起任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20xx年8月至今任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市经普办负责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由于普查指导检查不力,未能有效指导县政府和各级普查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失察,致使20xx年初东海县、赣榆县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发生统计违法行为,被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通报。对此,市统计局局长、经普办主任孙明负有一定领导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四条之规定,经研究并报市政府20xx年12月25日批准,决定给予孙明行政警告处分。
20xx年7月24日,xx市统计局《关于申请解除孙明行政警告处分的报告》反映,孙明在处分期间,能够检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错误,认真组织查找经济普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全面整改。东海、赣榆两县在经济普查工作中的统计违法行为全面纠正,经济普查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与检查力度大大加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鉴于孙明能够吸取教训,确有悔改表现,符合解除条件,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第九条之规定,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20xx年10月19日批准,决定从20xx年6月24日起解除孙明行政警告处分。
xx市监察局
年10月28日
篇4:关于处理决定范文
: 您好!首先,向您和您的家人表示最诚挈的问候!你加入公 司*年来,为公司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代表公司对您 表示感谢! 但同时,我们也遗憾地告知:您在今年*月*日产假到期后, 没有按照法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按时到公司上班。您提供医院的 挂号证明,并不足以证明您存在法律和公司关于职工休病假、哺 乳假的法定或规定情形。公司于3 月1 日和25 日先后两次去函, 要求您进一步提供其他充分证据,以证明您在上述法定或规定情 形,您也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至今未予提供。公司已征求法律 顾问的意见,公司的上述要求并不构成对您个人隐私权的干涉。
鉴于您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此处可附上公司 相关规定和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 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的规定,经征询公司法律 顾问的意见,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对于您擅自旷工的行为作出 如下处理: 请您在接到通知后*日内到公司报到,说明今年*月*日产 假到期后,导致您无法到公司上班且未按规定正式向公司办理相 关请假手续的合理原因,并相应提供权威部门认可的医学诊断证 明或其他合理证明。
公司将根据您的表现和提供的证明,按照法 律和公司规定作出进一步的处理决定。 公司是一个企业,企业的生存并发展是全体员工权益得到有 效保障的前提,而企业要生存并发展,就必须在符合法律、法规 的前提下制订一套科学、合理的、符合企业整体利益的规章制度 并得到每一名员工的严格执行和遵守。因此,请您理解并配合公 司的以上处理决定。
如您逾期未到公司报到,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的规 定,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
此致
*公司
年 月 日
篇5:最新立案决定书
x检法立(20x x)第5号
犯罪嫌疑人:田x,女.26岁,汉族,x x籍,中专文化程度,住在x x县医院职工宿舍x排x号,为x x县人民医院护士。
案由:涉嫌玩忽职守。
案件来源:于20x x年x月x日由x x县公安局移送我院。
经审查:20x x年x月x日晚8时许,田x在外科病房值班时,遵照李x x大夫的交代.给x号病房x x床病人邱x灌肠。田x看到值班室里需要给病人所灌的氯化钠溶液不多了,需要重新配制一些,于是便到治疗室找到与氯化钠相类似的结晶体药物,误以为是氯化钠,便取出一些配制成溶液给邱x灌肠。邱某回病房后,约5分钟后即感到头晕心慌、继而猝然倒地,在抬往急救室的路上心脏就停止了跳动。经化验鉴定,田x所用药物不是氯化纳,而是一种有毒副作用的亚硝酸钠。
田x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极不负责任,马虎草率,从而造成病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田X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的规定,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决定立案侦查。
检察长:魏x x
20××年×月×日
(院印)
篇6:学校关于表彰决定范文
十一月十八日,生活部召开高中部生活教师会,会上通报表彰了这次大周留校期间部分留校值班教师。朱XX老师在六号楼值班老师缺位的情况下,顾全大局,服从安排,愉快的到六号楼代班,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殷老师、汪老师在其他值班老师因公外出期间,分别承担了整个四号楼和五号楼的值班任务;杨老师、王老师因留校学生生病带学生到医院就诊,直到凌晨2:30才返校。这次留校值班老师的表现充分体现了关爱学生的奉献精神、通力协作的团队意识,为其他老师做出了表率,为整个生活教师团队赢得了荣誉。
年月日
篇7:规划许可证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核发的地字第__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核发的地字第__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称:
一、案涉许可证已失效,不能再为其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支撑;
二、被申请人在作出案涉许可之前,没有依据相关法律依法履行审查义务、没有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侵害申请人的权益。
被申请人称:
一、被申请人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在审查相关材料后依法作出案涉许可,事实依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合法有效。
二、申请人与案涉许可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备复议申请主体资格。
三、许可证是否失效与作出许可时是否合法没有关系。
四、案涉许可并不直接涉及申请人的重大利益,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也并无对此应当听证的规定,故案涉规划许可程序并无不当。
经审理查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建设单位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提出________市地铁2号线(________路站二期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提交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某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________〕________号),关于________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________〕________号)等相关材料。被申请人审查相关材料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核发案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载明用地单位:_______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________市地铁2号线(________路站二期工程);
用地性质:交通设施用地U2;
用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被申请人________市规划局作为________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具有依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定职权。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被申请人审核相关材料后,核发案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情形,应根据对该行政许可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予以认定。对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是否属于上述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未作统一规定,应由许可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量。许可机关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不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许可。
申请人提出的案涉规划许可已失效的主张,与被申请人核发案涉规划许可无涉,本机关不予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某市规划局核发的地字第__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8:招租公告参考范文
资产租赁公司对位于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1号1栋原民委办公楼副楼的三层商业用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租商业用房面积约700㎡。该商铺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各类加工厂和其他对小区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除此之外,所经营项目如需要报有关部门审批的,须经审批。
公司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中段43号荣桂商厦5楼资产租赁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71-5757680,农生 189770856、姚生189781861。
xx年xx月xx日
篇9: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依法解散,于xx年x月x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由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一、 公司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组成,其中由担任组长,由担任副组长。
二、 清算组成立后应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三、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 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能知或公告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 清缴所欠税款
5、 清理债权、债务
6、 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四、 通过全体股东签字生效。
股东签字:
x公司股东会
x年x月x日
篇10:成立党委的决定
关于成立中共杭州市道路运输协会委员会的请示市交通局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新社会组织的领导,不断扩大党的工作在新社会组织的覆盖面,根据杭州市委《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市委[20xx]3号)和市交通局党委《关于在杭州交通四个行业协会建立党委的实施方案》(杭交党委[20xx]11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党委研究,拟成立中共杭州市道路运输协会委员会,隶属中共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朱水泉、俞洪培、陈利平、贾锦梁、刘为民五位同志组成,朱水泉任书记,俞洪培任副书记。
妥否,请批复。
篇11:党员处分决定
邓,男,汉族,19xx年3月出生,xx镇人,高中文化,19xx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任xx村村委会主任;20xx年1月至今任xx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0xx年5月,xx村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建设滞后的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计划将村内通组道路建成晴雨路。整个工程总长4.5公里,预算需投入21万元。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xx村通过多种途径共筹集资金226832元,其中:市扶贫办公室拨付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补贴资金150000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15705元,财政以奖代补资金43757元,村民捐资17370元。筹集资金全额入村级财务帐。20xx年6月初xx村晴雨路工程开始施工,10月份完工。xx村晴雨路工程实际支出为159379.28元,但是在办理结算时,为解决该村历史遗留的不便入帐报销费用,xx村召开村干部会议,由邓提议后商定利用该工程结帐机会多报支出,从而套取资金解决村级历史遗留帐务。邓分别于20xx年1月11日、6月29 日到市地税局开具了票额为15万元、7万元的施工建设税票两张,其中15万元税票原件交市扶贫办公室报帐(其拨款均入村财务帐),其复印件及7万元税票在村级帐目中列支22万元。除去晴雨路工程实际支出159379.28元,xx村通过虚列支出共从村级财务帐套取资金59620.72元,其中:垫支村级公墓建设费用19449元,支付村级日常事务支出40060元,结佘111.72元。
综上所述,邓身为中共党员、xx村主要负责人,对xx村违反财经纪律,采取虚列村级修路支出的方式套取村级资金用于村级公益性事业及日常事务支出的行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镇纪委决定,并经镇党委20xx年5月17日批准,给予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20xx年5月17日起生效。
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xx镇纪委、市委直至中央纪委、中共中央提出申诉。
中共xx镇纪委
20xx年5月18日
篇12:行政强制决定书
:
你违法建造的房屋严重影响了回迁安置房的建造,我旗属于寒冷地区,施工期限短暂,属于行政强制法中的“情况紧急”;另外,该违法建筑的建造未进行质量监管,随时存在倒塌、倾斜的可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为保障公共安全,旗人民政府已经发出强制拆除催告通知书,你未在催告通知书确定的5日内自行拆除或者将房屋交出,旗人民政府决定强制拆除,具体由公安、行政执法、土地监察、办事处等单位组织强制拆除,被执行人采取自焚、自杀以及其他暴力方式阻挠强制拆除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印
年四月日
篇13:房屋拆除施工合同书样本
发包方:__________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校园内部分D级房屋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2、拆除标准:按甲方招标要求拆除范围内的房屋以及渣土清运。
3、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经公开招标,拆除项目总金额为:叁万肆仟伍佰元(¥20--.00元)
2、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2)乙方报名时的报名费转为押金,待拆除工程全部结束,渣土清运完成,平整好施工场地,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的押金。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20--年2月23日开工,于20--年3月8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葛杰善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倪前鹏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局基建办、监察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________
篇14: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
赵继源:
身份证号码:43102219860908
住址:xx省xx市路310号人才交流中心
赵核安全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核实,阳江核电厂1号机组大修期间,你在20xx年3月22日干预设备冷却水系统水箱水位报警的处理过程中,未按程序操作,导致余热排出系统泵全停运6分钟,违反了核电厂运行技术规格书要求,且事件发生后未按程序记录事件。
以上事实,有《关于呈核电厂1号机组执行Y1APG001RF充水排气时导致RRI水箱低低水位运行事件报告的函》(广阳江函〔20xx〕44号)、《关于报送〈核电厂1号机组执行Y1APG001RF充水排气时导致余热排出泵全停运6分钟运行事件调查报告〉的函》(环华南核函〔20xx〕50号)、20xx年5月5日调查形成的询问笔录5份为证。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5.1.2”部分中“对运行负有直接责任的运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运行限值和条件,并保证遵守”的规定,以及《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4.1 报告准则”的要求。
我局于20xx年6月28日告知你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你于20xx年6月28日明确表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接受行政处罚。
以上事实,有我局《核安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环法字〔20xx〕55号)及《送达回证》(国核安送〔20xx〕06号)和你《关于接受行政处罚的函》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执照持有者违章操纵的,国家核安全局可给予警告的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我局决定对你给予警告。
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保护部
20xx年7月26日
篇15: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模板
黄*:
你因不服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续发的《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广州楼巴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复函》(越人社函〔20xx〕号),于20xx年4月16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复函。
经审查,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本复议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的,可自收到本《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年四月十八日
篇16:表彰先进单位的决定
二0xx年,全体干部职工在公司党政的正确领导下,面对异常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和企业经营形势化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化被动为主动,公司经济指标实现了逆势上扬,为集团公司的破难前行做出了积极贡献,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指标任务,开创了铁运公司安全、稳定、和谐奋进的新局面。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引领风气,团结和激励广大职工,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投身到公司20xx年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决定:
授予寺河站 车务段为模范集体
授予机务段 电务段 运输科 技术科为先进集体
授予机务段运用一队 工务段山口工区为模范工区
授予车务段古矿工区 电务段电力工区 龙泉车站赵庄运行一队 寺河车站机务工区 总务科管道工区为先进工区
授予武进岗 郭江云 王团结 刘海兵 闫永胜 李 良 周 彪 李海文8名同志为劳动模范
授予李晋龙 田伟频2名同志为模范工区长
授予李 建 王瑜斐等45名同志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授予李成峰 齐 宁等23名同志为安全先进个人
授予赵全勇 赵进灵等10名同志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希望受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以荣誉为动力,戒骄戒躁,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围绕“转作风 抓落实 保安全 促发展”中心工作,以自己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带动全体职工在公司新的历史征程中创造出更加优异的成绩。
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号召全体职工,要以这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迎接挑战中抢抓机遇,在创新实践中破解新难题,在岗位工作中再做新贡献,为圆满完成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及20xx年度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
二Oxx年二月
篇17:撤销行政处理决定书
被处罚人:邢 性别:男 年龄:43联系电话:(张)
家庭住址:
所在单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经理
单位地址:xx省xx市xx县路号
邮编:
本机关于x年10月17日依法对你作出了(济高)安监管罚〔〕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你进行18152.46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且于x年10月17日将该处罚决定书送达给你单位员工张指定领取人刘爱松。
经本机关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认为原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高)安监管罚〔〕6号)存在瑕疵,不应加盖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印章,现依法予以撤销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x年10月17日本机关作出的(济高)安监管罚〔〕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x年12月21日
篇18:关于通报批评的决定
各部门、单位:
在湾花园安置区项目管理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严格按照公司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进行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致使滨海湾花园安置区1#、7#、8#地块施工现场建筑材料随意堆放,破损围挡、安全网未及时更换,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为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为达到警示作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规范文篇明施工管理行为,保证项目文明施工,现决定:对予以通报批评。希望重视此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存在问题尽快予以彻底整改,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各部门、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抓好文明施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x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七月十三日
篇19:行政赔偿决定书
行政机关
()x 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住址等墓本情况)。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等。)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x年xx月xx日以
……(申请赔偿的案由)向……(赔偿义务机关名称)提出……(申请赔偿的具体要求)。
经审查查明:……(叙述侵权李实和应予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事实,以及认定的证据)。
本……(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认为,……(决定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xx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分两种情形:
第一种,决定赔偿的,写明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赔偿方式及赔偿金额;
第二种,不予赔偿的,写明对赔偿请求人不予赔偿。〕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年xx月xx日
(赔偿义务机关公章
篇20:关于处罚决定范文
工商处字〔20xx〕10006号
当 事 人:余章发(**市路贸易商行业主)经 营场 所:**市**小区号
经 营 范围:零售副食、酒、乳制品、日用品。
执照注册号:4207086000
经查明,20xx年12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厂方举报,对当事人位于市**大道胡书坊112号的商品仓库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在该仓库内发现标注湖南常德金果园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露(手提式)528提,“”核桃露(开窗式)500件(每件6提);标注广东广粮实业有限公司出品的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5304提;标注生产商为**市食品有限公司的**牌维生素运动饮料20提,其产品内包装标识上标注生产日期为20xx年1月2日;标注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及广东泰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营养素饮品128提。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商品予以查封。
已查实:河北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YANGYUAN及图”商标于20xx年10月8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六个核桃”商品为知名商品。经“六个核桃”与“”商品的包装相对比,发现当事人经销的“”的包装无论从其形状、字体、大小、主体颜色还是从其图案的布局设计等均与河北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六个核桃”商品的包装、装潢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的误认。
广州**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凉茶及系列产品的包装箱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专利号为:ZL20xx30372413.4和ZL20xx30372104.7。其“”商标于20xx年4月24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商品为知名商品。经过“凉茶”与“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商品的外包装相对比,发现当事人经销的“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的外包装无论从其形状、字体、大小、主体颜色还是从其图案的布局设计及其所处位置等均与广州**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的误认。据当事人陈述:从广东广粮实业有限公司购进7000提**牌绿豆爽的原始包装为绿色纸盒外包装,为了促使销售情况的好转,当事人擅自在武汉印制了7000个红色纸盒外包装,将**牌绿豆爽的绿色外包装改为红色外包装对外销售。
北京饮料销售有限公司使用的是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该商标于20xx年10月8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商品为知名商品。经当事人销售的标注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及广东泰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营养素饮品与北京饮料销售有限公司的维生素功能饮料商品的外包装相对比,发现当事人经销的“”营养素饮品的外包装无论从其形状、字体、大小、主体颜色还是从其图案的布局设计及其所处位置等均与维生素功能饮料商品的包装、装潢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的误认。
20xx年12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查处的生产日期为20xx年1月2日的**牌维生素运动饮料20提,该批食品是生产厂家虚假标注日期的。
上述商品,由于当事人不能提供完整的购货发票、销售发票,本局无法根据当事人的陈述搜集到购进的价格、数量等直接证据,加之当事人未建立财务账目,本局认为属于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情形。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登记的主体资格及身份情况;
2、投诉材料3份,证明案件的由来及当事人经销“莲子绿豆爽饮料”和“”、“”营养素饮品三种仿冒商品的违法事实情况;
3、当事人的购进发票1份、送货单1份、证明当事人经销“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商品的违法过程;
4、违法现场照片10张,对比照片3组,实物包装对比3组,证明当事人经销仿冒商品违法事实情况;
5、询问笔录1份,现场检查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调查过程;
6、当事人的经销协议书1份,证明当事人经销莲子绿豆爽饮料事实情况;
7、其他资料1份,证明办案人员的调查情况。
综上所述, 当事人销售“”、“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营养素饮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七条所规定的内容,即:“ 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或者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不得擅自制造、销售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装、装璜;不得销售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本条所称知名商品是指:(一)具有驰名商标或者著名商标称号的商品;(二)国家和省认定为名优的商品;(三)其他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构成了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当事人销售虚假标注日期的**牌维生素运动饮料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所谓“经营下列食品”包括该条第十一款的内容。即:“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构成了销售虚假标注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督检查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所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包括该条款第(一)项内容,即:“销售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和擅自制造、销售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装、装璜的。”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0xx年1月23日,本局依法对当事人下达《工商责停字[20xx]140110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 “绿豆爽”和“” ,由本局监督销毁该批商品的包装、装潢。20xx年1月24日经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仓库内已无上述商品,当事人涉嫌擅自将“绿豆爽”和“”这两种商品进行了转移、隐匿或销毁,对当事人的这一行为,本局将另案调查处理。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及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经研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一、对当事人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35000元;二、对当事人销售虚假标注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没收20提**牌维生素运动饮料。
以上二项共计罚款4万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必须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市农行国贸支行(帐号:6252)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三)项规定执行。该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以上处罚决定如有不服,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地址:市政府大楼*室联系电话:07-383),也可以依法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