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向甲方购买如下货物: 品名___规格 ___材质___ 规格型号 ___数量___(吨) 含税单价___ 金额___(元) 生产厂家___ 螺纹钢___ 线材___ 具体数量以实发为准.
2. 质量标准:甲方保证所销售的货物符合现行国标,并附钢厂原始材质证书。 如经乙方验收有质量问题,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甲方降价, 换货,退货,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 价格条款:本合同单价为甲方仓库含税交货价,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4. 付款方式:期限:乙方预付合同货款___%,余款提货前付清.款到提货,按实发 数量结算.
5. 交货地点,方式,期限:汉钢货场,交货期___月___日前交清.
6. 包装方式,损耗计算:按通用方式包装,按理论计重.
7.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办理.
8.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
9.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约日生效,有效期___年.
10. 甲,以双方应诚信履约,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______乙 方: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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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市场场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意向如下:
1、甲方提供_________公园内土地面积_______亩,由乙方自行投资开发游乐项目(包括游乐设备、观光车、冷饮及食品店)。
2、双方合作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具体时间从开园之日算起)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场地租赁费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承租,_______亩_______年_______元,电费以园内实际电价为准。
4、在双方合作期间,设备投入资金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资同类型的游乐项目。
5、甲方供乙方使用的场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即电通、路通、水通和场地平整,乙方所需项目建成后,项目间的通路、绿化等工作由甲方负责。
6、甲方在整体对外宣传中,要把乙方的项目一并做好对外宣传(包括网站宣传、折页宣传、营销宣传等),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7、甲方提供的场地为公园内部招租,乙方每年所交租赁费为全部费用不再负担其它费用(如工商、税务等)。
8、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游乐场整体设计规划方案并遵循甲方景区的总体规划。
(2)乙方所安装的游乐设备均为国家相应机关检验合格产品。
(3)乙方在游乐项目的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遵守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场内所有游乐设备要配专业人员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爱护场内公共设施,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营。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按时交纳水电费,如不按时交纳费用所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本合同经营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如乙方不继续合作经营,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清空游乐园,乙方所投入的游乐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0、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或由管辖地人民法院议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篇3:2025年医药营销班工作总结_营销工作总结_网
刚刚才出来实习,对于外面的世界很憧憬。出国留学校里安排我们要有专业实习,因此我选择了郑州福瑞堂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堂医药)。有个人的原因,也有外在的原因。由于我是生物制药专业,学校的要求就是我们选择的实习公司必须要与医药有所关联。而且现在的医药公司基本分为两种,第一就是直接下车间,当苦工。第二是当医药销售代表。福瑞堂医药相对于他们又有所区别,公司主要是利用电视广告和回访来经营医药,算是另一种销售方式。福瑞堂医药主要经营医药柜台直销。与新疆200家第二、第三医药终端用户及区域医药分销企业,提供以国家基本药物、OTC、医保用药为主力,以销风湿药品为主
来到公司,我们先进行一系列的培训,主要是关于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药学服务。进过将近一周的培训,我们两位同学彻底的分开了,我和两位同学被选到了销售部做售后药学服务,药学服务是在临床药学工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传统的药物治疗有很大的区别。含义是药师或相关专业人士向公众(包括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提供直接的、负责任的、与药物使用有关的服务,以期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实现改善和提高人类生命质量的理想目标
几个月的实习虽然短暂,但我到的东西却不少,学好专业知识是很重要的,但到工作地点实践,学习并积累经验更为重要。这次学校安排我们进行实习的目的,就是要我们将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和具体实践相结合,以提高我们的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当然也为了让我们对营销学的运营状况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对中国销售行业的发展状况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增强同学们对所学专业的认识,提高学习专业知识的兴趣,以便即将迈入社会的我们能够更好的适应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也认识到了自己部分知识的缺乏和浅显,激励自己以后更好的学习,并把握好方向。通过我们这次实习,能够以后为我们更好的适应社会做一定的铺垫,这样有着一定经历的我们才能更好的了解社会的需求,从而做出最完美的判断。
总而言之,这次实习锻炼了自己,为自己人生的道路上增添了不少新鲜的活力!最后,感谢各位领导和老师为我们精心安排的一切,感谢他们一直以来给予我们的关心和照顾以及对我们的付出!
篇4:钢材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平等、互利、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建筑钢材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所需建筑钢材各型号圆钢及螺纹钢约________万吨,决定定点于乙方经营部采购。
二、甲方对产品质量,要求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产品合格证书,各个产品现场取样做试拉送检。对不合格产品予以退场,累计两次出现不合格产品,甲方将单方终止合同,因此造成双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采购单价为实时出厂价,以出票时间为准。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结款方式为当月结,前三个月,每月底结算当月供货总额的________%。三个月后,自第四个月起,每月底结算当月供货总额的90%。六个月后,自第七个月起,每月底结算当月供货总额的________%。每年终结算尾款________%。第二年年终一次性结清上一年的全部余款。
五、乙方必须保质、保量、保时间提供甲方所需材料,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的权力。
六、因乙方没能保质、保量、保时间提供甲方所需材料,而且严重影响到甲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双方若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任何乙方仲裁机构仲裁,或按法律程序依法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拟定补充协议加以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营销代理合同
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法人代表: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条例规定,本着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及代理甲方所开发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套数:
二、合作方式与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
三、策划代理范围: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市场研究、后期销售策划及房屋销售的工作,对该项目 / 套物业、面积约为 / 的住宅。
注:具体面积以施工图为准,施工图复印件见附件四并以施工图表示物业面积/套数作为佣金结算面积
四、委托条件:
1)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服务,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二家公司代理本项目。
2)合作为前期(市场研究)与后期(销售策划、房屋销售)两部分,简称前期与后期,服务内容清单见附件一。
3)乙方各种销售准备工作按计划全面展开,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售楼条件进行销售。
4)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其他人提供。
5)甲方对项目销售单位提供银行按揭,住宅不少于7成20xx年,若遇银行按揭政策发生变化则甲乙双方需重新制定销售进度。
五、甲方责任:
1)签定合同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支持,有义务参加乙方召开的市场研究、信息收集的回议,双方以会议记要形式进行记录。
2)甲方须于正式开始销售前一个月办理完项目交接相关法律文书,达到商品房销售条件,售楼处交付使用前一个月,以入场通知单的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筹备相关销售事宜(通知单格式见附件二)。
3)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样板间装修标准不得低于交房标志平米(含装修与家私);售楼处面积不少于 300平方米。
4)乙方人员驻场一周内,甲方须明确至少二家以上银行作为本项目按揭银行并保证按揭手续正常办理。
5)甲方在乙方收集客户按银行规定提供全按揭资料的情况下,完成银行按揭、公证等事项。
6)甲方配合乙方准备销售资料、销售合同、推广活动及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参照乙方建议确定各期推出楼盘单位。
7)甲方须于每月3日前,核对、审批完毕并支付乙方上月应结算佣金……
8)甲方负责项目现场包装工程,承担推广广告宣传、广告商服务费,及销售现场与包装装修、项目现场包装、沙盘制作及必备宣传品制作、推广发单员工资、展会展示相关费用。至销售完毕费用总额原则不低于计划销售总额的 1.0 %,此费用专款专用。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协商调整广告费用比例。
9)甲方提供的售楼处,须配备相关之办公设备与耗材及接待、通讯条件。甲方负责售楼处的设计、施工、装修并承担费用;负责购买家俱电器(电视、音响等)、安装售楼处电话、宽带、空调;负责购买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负责售楼处电话费、水电费、冷暖、清洁、保安。
10)甲方指派有关人员协助乙方销售工作,并于2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联系单格式见附件)
11)甲方财务部积极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及时核对乙方佣金并保证每月3日前结算乙方佣金;现场若产生销售情况且乙方通知甲方财务部(含公休日),甲方财务人员须及时至现场收取相关费用;财务部对销售人员提供甲方公司财务知识培训。
12)甲方工程部保证施工进度正常进行,并为销售提供工程答疑。甲方有责任提供准确的书面图则、资料以供乙方进行答客问编写,如有变更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责任由甲方负责。
13)甲方指定专人成立客户服务部处理客户纠纷。
14)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至合作终止一年内,甲方未经与乙方协商同意不得雇佣乙方员工(含从该项目组辞职或辞退的乙方员工),同时乙方有权撤场终止服务。
六、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组成一周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成立项目组,开展前期工作。并按附件一的服务清单进行前期研究工作,并提按时提交前期各报告。
2)开售前三个月,收到甲方的通知单(附件二)乙方负责派驻销售现场营销总监、数据经理、销售人员进场工作。
3)乙方依据项目情况如实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方案。
4)负责制订整体销售计划
5)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合法售楼条件进行销售。
6)保证服务工作质量,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例会制度。
7)乙方以甲方销售部名义对外销售,负责销售中心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业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客户管理、投诉管理)及基础性支持业务文件与表格,每日整理按月上报。
8)乙方负责售楼日常保洁保安的监督工作。
9)按时定期(每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10)负责销售人员销售手册的设计和制定(包括销售人员对产品的介绍、答客问等),所有销售手册内容必须在甲方签字认可后实施。
11)销售人员不得向客户许诺超出甲方范围的承诺,无法确认、不清楚事项须经甲方确认方可对外发布。
12)认购本物业单位的《认购协议书》直接由甲方签订,定金由甲方收取。
13)乙方在项目正式销售前一个月与甲方商定项目销售计划、进度、价格等,其中销售任务半年考核一次。乙方配合甲方增加的年度或半年度任务要求,但此任务要求不列入考核内容,对乙方销售考核仍以销售计划为准。
14)代理期内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和折扣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若因市场状况须变更,则乙方须与甲方进行沟通并由甲方书面确认,以便对外统一宣传。
15)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他人提供。
16)若甲方当月佣金未按全额为乙方结算,乙方有权暂时退场并拥有追究未结佣金的权力;若甲方不予以结算当月佣金,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甲方付清所欠款项
七、代理程序及指标界定:
1)客户所缴付的定金、首期款及楼款由甲方收取并开具收据,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购买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买文件。
2)销售任务指标的界定:客户交纳定金、签定《认购协议书》视为完成销售任务,销售任务中的面积统计以此为准。
3)结算指标的界定:
n银行按揭:客户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乙方负责收集银行规定的客户按揭资料提交甲方客服人员,且银行按揭款项进入甲方账户时方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结算佣金。(按揭资料交接单见附件三)
n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交纳不低于合同总额40%的购房款,即视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实缴款额的100%结算佣金。
4)销售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销售时期、销售量共同制定,于项目入市前一个月提出详细可行的定价策略、价格方案操作模式,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并作为此期房源的底价依据执行核算。
5)销售任务:项目采取分期开发模式,每期推出房源在具备合法销售条件时起,一年内完成本期推出量的90%;
八、服务费
1)前期服务费为10万元,过渡到后期销售执行服务,本项服务费首次结算销售佣金时中扣除。
2)后期服务费(销售佣金)的收取方式:乙方销售佣金按项目销售总额的0.7%收取。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结算100%佣金。如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销量(见第七款第5条),佣金按总销额的0.8%进行结算;完不成销售任务时,每低10%降低0.1%的佣金,低于销售任务的40%时,不计佣金。
3)销售溢价的收取:销售溢价甲甲乙双方82分成,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按开盘前双方签字的底价表按套同销售佣金同期结算。
4)结算方式:
签定本合同时支付前期服务费5万元,研究报告提供完毕支付余下5万元。
代理佣金每月乙方于上月30日之前上报本月结算费用表,甲方于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后,并在下月5日前向乙方即期支付上月代理佣金及溢价。
5)客户界定:
6)双方合同期内的所有签约客户均属乙方有效客户;若客户签署《认购书》后毁约,定金将作为补偿之罚金,甲方占50%,乙方占50%;甲乙双方同意客户退房和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乙方不计佣金和销售任务指标;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客户退房与乙方无关,其相应佣金不扣除。
九、合同有效期
甲方建设项目达到法定销售条件后36个月。
十、合同的更改
1)若项目性质更改,甲乙双方须就改变情况重新签订合同。
2)若因乙方前期调研不能起到产品定位、目标客户确认、新产品设计依据等关键性作用,甲方未采用乙方的报告时,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行选择营销策划公司;
3)在后期代理销售过程中,如因乙方公司、个人或其他原因导致营销策略不当,现场执行不力,拖延销售最佳时机,经甲方提醒,乙方未能及时采取弥补措施给甲方营销工作带来较大影响时,甲方有权撤换销售代理公司,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力。
4)若甲方在乙方完成相应阶段任务的情况下,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收回其提交的本项目所有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的所有权,甲方在任何场合下均不得使用,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开展销售工作,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生效后,如因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提出方赔给对方壹拾万元赔偿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其中一方未履行职责时另一方有权通过书面方式提前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提议,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一:服务清单
附件二:入场通知书
附件三:工作联系单
附件四:按揭资料交接确认单
附件五:施工图复印件、产品复印件
附件六:施工单位关于封顶、交房等复印件
附件七:物业均价表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网络工程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联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
篇7:市场营销工作培训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合同: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的市场营销工作实施监督与管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与甲方共同开拓、营建、发市场,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价格管理原则。
2、乙方应服从甲方为协调全国市场而做出的经营方向调整。
3、乙方应将客户资料及市场销售情况等资料完整的保存并定期传送至甲方,从而有利于甲方对市场进行分析,更好地掌握市场动态。
4、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技术、商业秘密,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擅自向非合同方进行泄漏或转让。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不得有抵毁产品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三、结算方式及运输费用:
甲方实行现款结算、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一次一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退货与换货:
1、非甲方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货。
2、乙方调换产品以当年度为限,跨年度甲方不予调换。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由于主观及客观因素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
2、任何一方进入破产或清算,双方均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应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市合同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最终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文件。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文件及制度,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协商确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8:2025电信市场营销个人工作总结_营销工作总结_网
个人工作总结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虚心向同事请教,从熟悉人员、熟悉商户、熟悉业务知识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使自己能够很快被员工和商户接受并认可,从而很快进入角色,担负起自己的责任,配合部门经理做好经营管理工作。现就自己工作简单小结。
一、工作总结:
㈠搞好电信市场调查与分析
我在市场部从事市场调查与策划工作。我深知随着电信市场环境不断变化、信息通信技术发展突飞猛进、市场需求瞬息万变,必须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电信市场调查,广泛收集社会经济、消费者需求、市场变化、竞争对手、企业发展及国内外电信发展状况等各方面信息和数据,逐步建立和完善电信市场调查与分析信息系统,使电信市场调查与分析制度化、规范化、连续化。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运用各种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对电信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参与公司市场营销的策划和评估,提示电信发展的内在规律,及时地发现问题和找出问题的症结,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为企业更好地搞好市场经营工作,占领市场、实现集约化经营服务。
㈡制定正确、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 营销策略要灵活多变,不断创新;坚持整合营销,走出过分依赖价格杠杆的误区,树立大营销的观念;建立健全企业市场营销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市场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转变营销观念,真正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顾客为中心”的现代营销观念;实施品牌经营战略,不断提高企业形象;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信息技术发展的状况,不断开发新业务,寻找新的业务经济增长点。
㈢强化产品创新与完善
在产品策划中注重业务模式、交费、包装、宣传、促销、渠道、市场推广活动、业务流程等一系列方面,各项策划做到周密、严谨、具有可操作性,进行过程控制,进行量化和检查成效,并及时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将各项策划做实。
㈣通过参与市场营销的策划和评估工作,我认识到了营销策划工作的重要性,并积累了一定的市场经验,提高了市场分析能力,同时结合市场成功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市场策划活动。
二、以后的工作计划:
㈠经营工作方面
要以创新的电信营销理念为指导,抓住商业客户群体的特性来开展各类市场营销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电信产品和目标商业客户进行充分调查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目标市场细分、组合电信产品和服务。最终为客户提供更多、更新和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需求,推动各项新业务的发展,促进公司业务收入的增加,进一步提升客户的满足度和忠诚度。在具体工作中要在明确工作目的性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㈡提升服务理念与服务水平
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是产品和服务的双重比拼,只有良好的服务才能留住客户,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多从客户的角度来看待电信服务及电信产品,制定电信产品的服务提升策划方案,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工作来完善电信自身服务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同时在工作中应发挥灵活性、主动性、客观性,在大营销的形势下做到解释的一致性和服务的一致性。通过提升服务理念与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客户,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并促进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推广,实现业务收入的增加,真正达到共赢的目标。
㈡自身素质方面
在以往的工作中,我在提高自身素质方面虽然做了很大努力,但还是远远不够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虚心学习,结合自身实际多学习、多钻研。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使自己精通业务知识,成为行家里手、业务内行;同时还要学习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的思想、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判断力,力求能够理论结合实际,适应时代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使自己成为一个努力的、学习型的管理者。
篇9:简单钢材买卖合同
买受方(以下称甲方):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川气东送管道工程配套设施项目部
出卖方(以下称乙方):武汉市洪山区全顺建材经营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钢材情况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钢材价格定价时间
2.2 暂订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小写:万元,大写:伍佰陆拾万元;钢材总量计:吨(以实际供应单据为准)。
第三条 价款支付
3.1支付方式:
3.2前甲方付清当月货款的80%,以此类推。余款20%在倒班宿舍楼封顶后(预计在十月三十日)一个月内,甲方需向乙方付清所欠货款,如逾期,则按余款总额每天加收1‰材料款,最终结算日不得超出15天。
第四条 钢材的运输,运费、履行地点
4.1钢材运输由:负责。
4.2采用:方式运输。
4.3运输费由:承担。
4.4项目施工地址:。
4.5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营业机构所在地,不因送货方式及甲方指定之收货地点而改变。
第五条 钢材的质量
第六条 钢材的验收
6.1验收方式:
6.2 验收时间:6.4甲方的验收人员:乙方的验收人员:
6.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验收,并接受乙方所售钢材,视为质量验收合格。
6.6甲方在收受乙方供应的材料时,需在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结算联上加盖项目部公章,每月对账在核实无误的对账单上加盖项目部公章。
第七条 双方的义务
7.1 甲方的义务
7.1.1甲方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短信、传真、E-mail的形式向乙方报送钢材供应单。
7.1.2按合同约定对钢材进行验收。
7.1.3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
7.1.4若所需钢材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将变化后的各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7.1.5在乙方向甲方供应钢材期间,不得有第三方供应钢材。如违约,则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 乙方的义务
7.2.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供应钢材。
7.2.2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
7.2.3交付钢材时提供材质证明书和磅码单,钢材出厂质量证明书,钢材试验报告单,合格证
等一式 壹 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的违约责任
8.1.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甲方拒收货物,须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1.2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每延迟一日,应按甲方延期付款总额的付材料款,直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分批次供货的,前期款项没有结清,乙方可以停止供货,经催告后 3 天内,甲方仍不能结清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1.3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及其他违约,除按前款约定外,还应承担乙方采取任何合法途径追索货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误工费等等)。
8.1.4 甲方不得将乙方所供钢材变卖作为资金周转,如违约则按合同总价款的赔偿给乙方。
8.2 乙方的违约责任
8.2.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供应钢材,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经甲方催告后 3 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2.2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2.3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单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未提供单证的钢材,同时,乙方应支付未提供单证的钢材价款的1.5‰赔偿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9.1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由本合同履行地的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洪水、地震、战争、罢工、政府禁令。
10.2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不可抗力情况消失后,合同继续履行。
10.3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签定地点为: 武汉市洪山区烽火钢材市场A区特2号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如需提供担保,另立担保合同,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达成的补充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中经双方确定的信函、传真等,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买受人(甲方):(公章) 出卖人(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篇10:2025年度电话营销个人总结范文_营销工作总结_网
一、做为在一个it公司做销售,一定要非常地了解公司和公司做的产品,还有起码的行业背景,特别是做项目的。毕竟做项目的都是先以产品技术公关搞定客户再谈商务,而且有时技术会成为一个项目的制高点,当然了解产品后这也是你以后转换阵地的重要资本之一,多说无益,多学有用;
二、工作一定要勤奋,勤奋不是做给领导看,是让自己成长的更加快和更加充实更自信,收获更加多。一流的销售是混业绩,二流的是混日子,三流的混饭吃,如果我自己定位是一个一流的sales就必须把工作当作是自己的事,认真做,努力做,主动做;其实在it圈里混,因为压力是比较大,除了要对工作总结外还要不断的学习产品知识和专业技术,就是要想怎么样去做把销售业绩做上来,怎么样去把利润提高,这都是要通过勤奋尽快来完成,其实我个人认为勤奋应该可以说是销售的一种品行,在我们是说没有疲软的市场,只有疲软的思想;
三、当你在公司混的时候一定要记得你是在公司,说话和做事一定都要顾及同事的利益和看法,即使是在部门里也是一样,该说的说,该问的问,同事不是你的朋友,更加不是你的亲人这点一定要记祝如果需要同事帮忙一定要礼貌,如果想帮同事一定要在暗地里、公司里的小事细节多留心多主动做。做为一个销售如果能把公司当作是自己的家,把工作当做是自己的事业,对于打造一个良好的积极销售心态就成功了一半,同时也能在这个公司混的不错,只是时间和耐心而已;
四、请为公司创造尽可能多的利润,如果你不行就辞职吧!这是一种心态问题,一来你为公司创造的多你自己所得的自然也多;二来不要总是以为自己被公司利用了或者为老板创造了多少自己才拿那么一点,因为准确来说能被人利用说明你还是有价值的,最可悲的是连利用的价值都没有,也就是说没有利润就等于失业。如果像我一样是这个行业的菜鸟,还挑什么挑呢,能找到个好公司混个好的领导带路学习就已经不错了,很多兄弟姐妹在工厂里郁闷了n年还遇不到一个伯乐,所以能成为黄牛是猛牛那是你自己决定的;
五、当你在和代理商和用户沟通时一定要记住你不是去求他们推你们的产品和不是来求用户买你的产品,因为你是来给他们带里利润和为用户解决问题的,这是一个各有所求的双赢,主管说这个非常重要,直接影响了你的工作心态,我也觉得非常有道理,如果你去求用户,他会越觉得你什么都不是,如果你能给用户价值和为他解决问题,用户也是觉得继续和交流或者接待你是值得的。另外老大说也说代理商和厂商、经销商都是在一个天平上,谁厉害就把对方翘到天上去,弱势的只能跟着混饭池;
六、做销售一定要自信,一个销售,没有了自信就会连说话的力气和打电话的勇气都没有,那就更加不要说出门拜访和做什么业绩了,自信主导着销售的内心,有了自信你可以随机应变地应对客户和代理商的刁难和挑战困难,没有了自信,在公司同事面前都会感觉羞愧。所以做为一个销售我觉得即使是在你受到打击的情况下,还要唱着歌去上班,并且坚持每天都是这样,我的老大就是这样的,每天进公司一定是哼着歌进来的,我佩服同事也佩服;
七、做销售的项目,因为项目都有一定的运作周期,所以没必要太急,但是项目一定要跟紧,其实跟紧不是叫你天天追着客户问,这样的话客户和代理会反感的,但是一定要跟进,哪怕客户反感不给你做这个项目,因为是做项目所以如果你不跟进的话你的成功率是零;简单说跟进的话最多就是丢单,但是不跟进就是肯定只有丢单了。另外我个人觉得平时对客户的真诚关心也是很重要的,有次一个客户住院,我在交谈中记下他说的要住院的日子,在那天发了个信息过去,后来客户感动的不得了,去到谈项目态度也很好、打电话也很跟我客气;
八、要不断地去创新和努力改进自己和修正自己的工作计划,发现新的不足并且去提高,这就说到了总结,很多人说销售就是思考,确实是这样的做销售一定要思考,特别是销售;部门或者公司可能会下达一个计划和任务给你,但是你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调整,在不同的时间阶段和不同的区域要相应做调节,这和不要死读书是同一个道理,因为老师教的不一定就是最有用的。当销售在办公室时最好是多想下自己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并且写成文章,好的还可以贴出来做警示和提醒。
篇11:营销策划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效率、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__推_MakerbotReplicator系列3D打印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策划项目
1、市场环境调研分析报告
2、市场开发分析报告
3、产品营销策划分析报告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甲方责任与权利
1、指派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提及提供所需背景材料和信息支持;
3、为乙方各项报告提出指导性要求;
4、为乙方策划报告完成情况给出书面评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责任与权利
1.此款打印机的市场开发和销售委托我们;教育市场、院校委托。
2.中投以进行产品的宣传、定价和对外渠道委托。
3.目前基础进货价格和耗材价格,本价格适用于短期。如果销量增长再签订补充协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无权单方便要求中止合同。特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3、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书面同意。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篇12:精选营销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从进入公司的第一天起,我就下定决心要好好做,因为我想让自己在公司学会很多东西。不管是工作任务上,还是为人处事上,都要让自己努力去适应 。
首先,我得感谢贵公司给我一个实习的平台,虽然我现在的身份是一名大学生,但我会努力成为公司的一员,把公司当作是我的一个家来对待。
其次,我得感谢公司同事对我的关心与照顾,让我这个不谙世孰的大学生在公司能够很好的相处下来。其中,重点得感谢市场部经理对我的信任与关照,我会更加努力去开拓市场业务,运用所学知识结合前辈们的经验,把工作做得更好!
最后,还得感谢自己的勤奋与努力,坚持不懈地精神鼓励着我,遇到困难不退缩,让自己的工作顺利的开展起来。
实习期过去了,很高兴还能留在公司,以后的路还得努力去奋斗!回望前两个月跑业务、开拓市场来看,努力与艰辛暂且不说,这些都是应该的,工作开展的也还挺顺利,不过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例如:1.对无物业管理旧的小区,但是有门卫负责,我们采取投递名片的方式与之交流,有需要再作解释;2.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我们采取投递资料加产品介绍、工艺流程方式与之深入讲解,有必要时可以现场做防水实验;3.遇到一些不懂防水的业主或物管,我们以介绍产品为主,说出我们公司防水涂料的优点,让业主和物管信服;4.遇到一些懂防水的业主和物管,自己量力而行,虚心学习、讨教,千万不能与之争风相对;5.在工作行程安排上还有待考虑安排,要有计划,提高工作效率;6.在寻找新客户的同时,要不断对旧客户进行回访,保持一定联系,让客户接受你,知道我们公司的产品;7.业务流程上要虚心向公司的同事学习,养成良好的习惯,多看、多学、多问、多思考,要有创新思维;8.工作经验不足,语言表达能力还有待提高,不然与客户谈的时候理亏;9.缺乏技术上的指导,缺少一个整体的报价方案,对公司报价不是很清楚,实地考察能力不足;10.公司应该让我们多了解技术方面的知识,全力配合我们市场部的工作;11.不能很好地与公司同事交流工作上的事,我们建议每周应该开一次会,讨论问题,交流心得体会;12.公司在待遇方面还有待提高,可以给我们报销车费和话费。
有了开始,我们就得努力让它发展壮大,前期工作虽然很艰辛,但我们挺过来了。公司虽然暂时业绩不佳,但我们得不断总结问题的关键,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样公司才能越走越远,规模才会越来越壮大。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在这个日趋竞争的社会立于不败之地。我相信,只要公司上下所有的人一起努力奋斗,终会发展得更好,因为我们走在科技的前沿!愿我们的努力会让公司的业绩蒸蒸日上,公司规模发展更壮大!
篇13:营销助理工作计划范文_助理工作计划_网
一、信息网络管理
1. 建立直接领导关系
市场部是负责公司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信息收集处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营销副总经理的领导。市场部信息管理员与各区域市场开发助理之间是一种直接领导关系,即在信息网络建设、维护、信息处理、考核方面对市场开发助理直接进行指导和指挥,并承担信息网络工作的领导责任。
2. 构架新型组织机构
3. 增加人员配置:
(1)信息管理员:市场部设专职信息管理员3名,分管不同区域,不再兼任其它工作。
(2)市场开发助理:浙江省六个办事处共设市场开发助理两名,其它各办事处所辖区域均设市场开发助理一名。
4. 强化人员素质培训
春节前完成对各区域的市场部信息管理员和市场开发助理的招聘和培训,使2017年新的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市场部在人员素质方面有充分的保障。认真选择和慎重录用市场开发助理,切勿滥竽充数。
5. 加大人员考核力度
在人员配置、资源保证、业绩考核等方面对信息网络建立和维护作出实施细则规定,从制度上对此项工作作出保证。建立市场信息管理员定期巡回分管区域指导信息管理工作的考核制度,并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分析和研究,以督促其在短期内按规定建立和健全信息管理的工作。
6. 动态管理市场网络
市场开发助理与信息管理员根据信息员提供的信息数量(以个为单位)、项目规模、信息达成率、发展下级信息员数量四项指标对信息网络成员进行定期的动态评估。在分析信息员/单位的分类的基础上,信息管理员和市场开发助理应结合信息员的背景资料进行细致地分析,确定其通过帮助后业绩增长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强信息的管理,在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保密性等方面做好比上一年更好。
7. 加强市场调研,以各区域信息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量和公司在各区域的业务进展情况,将以专人对各区域钢结构业务的发展现状和潜在的发展趋势,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通过调研获取第一手资料,为公司在各区域的机构设置各趋合理和公司在开拓新的市场方面作好参谋。
二、品牌推广
1、为进一步打响“杭萧钢构”品牌,扩大杭萧钢构的市场占有率,2017年乘公司上市的东风,初步考虑四川省省会成都、陕西省省会西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辽宁省会沈阳、吉林省的长春、广东省会广州、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以及上海市举办品牌推广会和研讨会,以宣传和扩大杭萧钢构的品牌,扩大信息网络,创造更大市场空间,从而为实现合同翻番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2、在重点或大型的工程项目竣工之际,邀请有关部门在现场举办新闻发布会,用竣工实例展示和宣传杭萧钢构品牌,展示杭萧钢构在行业中技术、业绩占据一流水平的事实,树立建筑钢结构行业中上市公司的典范作用和领导地位,使宣传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进一步做好广告、资料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在各个施工现场制作和安装大型宣传条幅或广告牌,现场展示企业实力;及时制作企业新的业绩和宣传资料,补充到投标文件中的业绩介绍中和发放到商各人员手中,尽可能地提升品牌推广的深度和力度。
4、加强和外界接触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素质教育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员工形象和先进的企业文化内涵,给每一位与杭萧钢构人员接触的人都能够留下美好而深刻的印象,从而对杭萧钢构及钢结构有更清晰和深层次的认识。
三、客户接待
1、督促全体人员始终以热诚为原则,有礼有节地做好各方面客人的接待工作,确保接待效果一年好于一年。
2、在确保客户接待效果的提前下,将尽可能地节省接待费用,以降低公司的整体经营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3、继续做好来访客户的接待档案管理工作,将潜在顾客和合同顾客的档案分类保存,准确掌握项目进程,努力配合商务部门和办事处促成项目业务。
4、调整部门人员岗位,招聘高素质的人员充实接待力量。随着业务量的不断扩大,来访客户也日渐增多,市场部负责接待的人员明显不足。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做好接待工作,落实好人员招聘工作也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四、内部管理
1、严格执行c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管理体系标准文件,严格实施“一切按文件管理,一切按程序操作,一切用数据说话,一次就把工作做好”战略,使市场部逐步成为执行型的团队。
2、进一步严格按照股份公司和营销系统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开展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3、充分发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能动性,强调其工作中的过程控制和最终效果。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性和工作质量。严格按照相应的岗位职责实行考核制。
4、一切从公司大局出发,强调营销体系一盘棋。积极做好协调营销系统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调工作,从而提高营销系统整体战斗力,为完成2017年的营销目标做好最优质的服务工作。
5、配合营销副总经理搞好营销系统的日常行政管理。主动为各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日常服务性工作。为他们创造更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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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办公室助理工作计划范文
篇14:市场分析调查报告
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截至X年1XX月30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我们是基于贵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提纲进行的,尽职调查主要从公司概况、公司组织与管理、业务考察与市场分析、生产过程与生产分析、公司财务、拟投资计划、其他相关情况等方面展开,其中我们主要负责与公司财务有关的部分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访谈、实地考察、查阅、收集有关资料等方式,访谈对象包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财务部人员。我们所提供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是在对公司所提供资料及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结果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并按照贵公司的尽职调查提纲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写的。由于受客观条件、公司相关人员主观判断及公司提供资料的限制,部分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能受到影响。本报告仅为委托方提供分析参考作用,任何不当使用与本所及其尽职调查人员无关。
1、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名为x有限公司,系x年xx月x日号文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x年xx月xx日成立,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x年。法定代表人:。
公司股权及注册资本经历次变更后,现注册资本x万元,由股东以现金投足,其中:x有限公司出资x万元,占%、x有限公司出资x万元,占%。
2、公司享受的重大优惠政策情况:
公司生产项目分阶段建设、分期投产,其中一期项目X年建成投产,从X年至X年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 的税收优惠,因公司X年认定为先进技术型企业,从X年至X年享受先进技术型企业减按10%税率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二期项目于X年追加投资X万元进行,根据地方税务局文件,认定公司一、二期投资分别设立账册、凭证核算,能够准确计算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经同意二期追加投资的生产经营所得可以单独计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从X年至X年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 的税收优惠,并从X年至X年预享受先进技术型企业减按10%税率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根据地方税务局万山税务分局珠地税万函[]号文,公司房产享受免征城市房地产税5年的优惠,目前此项税收优惠已享受完毕。
3、初步调查结论:
公司是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相关法规,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由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未发现股东抽资行为,其设立符合法律要求(政府批文公司未提供),股权关系无瑕疵,股东出资形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一大股东属国有独资公司,是X企业,投资多元化,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篇15:营销服务合同
甲 方:
公司地址:
乙 方:
公司地址:
鉴于:
乙方是一家拥有尖端品牌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满足甲方的个性化营销需求,甲方委托乙方利用系统软件平台及强大的技术团队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服务项目
合作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 服务。
二、服务期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 月的服务,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服务内容
1、网络营销策划服务的技术支持
乙方利用 包括乙方自有营销平台、浏览量统计系统等分析系统,通过对网友的网络访问习惯和个人行为进行分析和统计,为甲方提供包括网站平台、会员平台、移动平台、媒体平台等全方位精准定向及营销策划服务的技术支持,在相关数据的基础上,便于进行项目的分析、营销策划,以便掌握向甲方提供服务的依据,为网络营销策划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2、推广形象设计制作服务的技术支持
乙方根据甲方前期的项目需求,结合推广方案,了解市场及用户的需求,将界面设计及产品可用性、整体的创意和视觉设计整合,并融合跨文化设计的经验;度身打造属于甲方的独特产品;依托甲方项目特点运用设计心理学与产品定位相结合同时整合品牌元素,在新技术的采用上针对用户的使用习惯、目标访问群体的分布地域、年龄阶层、网络速度、阅读习惯等特点设计不同的阅读模式,从用户心理学角度出发,进行深度的用户需求挖掘、调研、可用性评估,通过对项目的视觉优化、交互优化、产品优化、文字优化以及图像强化概念使用图片资料库准确抓住每页焦点,运用前端制作编译方式撰写代码,适配多种浏览器,保证流畅;并支持视频输出与输入 FLASH高端效果实现炫丽等效果,以便为甲方的推广形象设计制作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3、网络推广服务的技术支持
(1)网络推广的技术支持服务:
乙方对甲方确认的营销项目进行技术预定、技术实现、实时监控效果,并提供提示及反馈服务、确保甲方营销项目准确及时。
(2)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服务:
乙方通过网络管理技术系统来支持甲方利用自有的微信号以及微信公众平台,通过乙方技术确保甲方在乙方平台上进行基于资讯、信息、软文、评论、口碑、排行等推广形式的实现,保证项目在微信朋友圈上正常、有序、可控的推广和全面实现。技术上采用LAMP架
(3)搜索引擎服务
乙方将利用自主的软件和强大的采用分布式、并行计算技术搜索引擎服务为甲方的目标受众提供实时的搜集、汇总互联网上关于 等方面有价值的信息,并按照微信官方条约发布条约发布信息可以进行精准匹配,并确保内容的有序、准确和及时。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合同款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
2、甲方应按上述条款的规定及时将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汇款帐户(如遇特殊情况法人账户均有效),凭条并留存!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首次网络营销日前 5 个工作日,应向乙方提交必需的法律文件或法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项目的主体资格、信息图文的权属合法性证明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2、甲方如对乙方技术服务情况存在异议(包括认为存在错发、漏发或任何其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每一阶段技术服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认定为全部技术服务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完毕。
3、甲方承诺指派专人配合本合同的执行工作。
4、甲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各项应付费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2、 乙方应保证网络推广系统及微信公众平台第三方营销系统等多个集成系统的稳定性,保证在服务期内能够正常运转。
3、乙方应在服务期内对甲方营销项目进行维护、更新、防毒防黑;
4、乙方应在服务期内对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
七、保密责任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否则,甲乙双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八、特殊免责条款
1、甲方理解乙方为了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系统软件进行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服务不能按计划执行,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但乙
2、乙方可能不定期对其技术服务内容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而影响本合同执行,经甲方认可后,不对此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处理
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三十(3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补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相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无附件(有 无 ),且附件要与合同编号一致!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营销部2025年下半年工作计划[页2]_营销工作计划_网
4、“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与“总量浮动管理”工作有效衔接并能顺利开展。县营销部要求客户经理对管辖客户的商圈类型、客户类别、销售状况等基本情况为重点去了解,为很好的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做为日常考核客户经理的一项日常工作。错误地将以上两项工作有效开展对立起来。实行“总量浮动管理”是落实“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的有效途径。
三、提高服务、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客户关系管理。
为进一步建立良好的客我之间关系,如何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信息传递、赢利水平、情亲化服务、及时有效的货源等;如何加强客户的守法意识、配合程度、忠诚度等;需要我们营销人员用心去呵护、去营造。
1、强化服务,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心与心的交流,需要用行动来实现,使客户感觉到烟草公司关怀,就要求我们的营销人员充分领会差异化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客户的服务是全方位的,节日问候、生日祝福等情亲化的服务;供货信息按时传递到客户;行业政策和卷烟品牌数量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客户无法及时订购到适销对路的卷烟,对客户经理的依赖度大大降低。下半年,营销部要求有条件的客户经理对辖区客户开通“飞信”业务,在县城、重点市场等有条件的地方首先展开,“飞信”覆盖面的高低做为客户经理信息传递、客户情亲化服务提升的一个重要指标来考核,在第一时间对辖区的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的有效信息。解决客户经理不能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的问题。该项工作的落实在9月底之前完成。重点是城中客户服务部。
2、加强辖区卷烟零售户经营指导,提高客户的赢利水平。全年要求客户经理对客户的卷烟经营指导面达到60以上,有效指导达到80%以上,对以前没有赶上经营指导进度的客户经理进行重点的帮扶和要求。市场经理对客户经理的考核重点放在有效性的监管与监督上,市场经理根据客户经理的经营指导,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落实、以提高赢利水平、高升销售结构、强化客户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评估,达到服务与提升的目的。
3、加强80%协同管理客户的管理,提高客户的守法与配合意识。客户经理协同管理的80%的卷烟零售户数量,是一个相对数目较大的群体,客户经理对客户的管理不能仅仅放在盘查库存、检查卷烟条码上,更主要如何把握客户的卷烟销售走势、异常情况方面,更加注意卷烟条、盒的零售指导价的落实情况,开展有效的管理,但不能做为有效的处罚手段。
4、加强辖区大户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大户的管理严格按照《兰州公司大户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特别是大户的卷烟销售、监督检查、拜访质量、守法意识、配合度等方面必须按兰州公司的大户的要求进行管理。
5、加强三员互动,提高市场的监管力度。针对目前三员互动的有效沟通提出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客户经理反馈的信息无法查实;专卖检查不到位、客户经理拜访不到位;送货人员送货不及时等问题,县营销部将是今年下半年重点监督和考核的重点内容。首先、加强信息、线索的数量、真实性问题的落实,由督察组对一些重要的未查实的线索、信息进行重点督察,提高客户经理信息、线索的真实性。其次、加强辖区专卖检查队对信息、线索的查实率做为一项硬性指标来考核力度。再次、进一步加强送货员送货时间的核实,保证送货员在规定的时间将卷烟送到客户手里,提高客户按时接货的意识,杜绝其他人代接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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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钢材采购协议书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
因甲方承建的 项目工程建设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以下钢材产品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钢材品种规格如下: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吨)不含税单价(元/吨)总金额(元)
备注
管材、钢筋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1、以上价格包含运费,供货总量及货物单价最终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为准。
2、甲方应提前2天把钢材所需计划报给乙方,乙方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按甲方所报计划数量、规格送货到 。
3、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计划按质按量將钢材送至甲方工地。甲方应在乙方货到工地后组织工地人员进行验收,由甲方指定收货人员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钢材数量及金额视为已验收。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1、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相关质量技术标准,质量检验以通过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权威部门检测合格为准(附质量证明书)。
2、乙方必须随货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发货清单等。
三、支付方式:
1、每批次货款均为现金结算,货到工地付款,逾期未付款,甲方应按每日
每吨加价3.5元给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以银行到账为准。
2、如甲、乙双方发生的往来业务跨月度的,双方应于每月5号之前进行财
务对账,以明确双方货物供应及货款支付情况。
四、货物验收及风险转移
1、甲方所需货物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约定按时将货物送到工地。乙方货到工地后,由甲方货物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确认,签字的送货单作为有效收货凭证,并作为甲乙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2、乙方所送至甲方的货物所有权自交付甲方签收之时起转移至甲方,但甲方在未支付全部货款前,乙方所送至甲方工地钢材所有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所送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自交付时起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对质量有异议需在到货后3日内通知乙方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有异议的材料不能动用以便复核),货到3日后且甲方没有货物质量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乙方供货符合合同约定。
3、乙方货物送到甲方工地后,甲方需经验收质检后方能使用,如甲方未经质检使用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如钢材送检不合格,乙方负责退回本批钢材,并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
五、异议处理:
1、数量异议:螺纹钢(圆钢)按理论重量,线材、盘螺按过磅重量计算。
2、乙方提供钢材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钢材,要求送检合格。
六、合同纠纷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
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
按补充约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甲方: (盖章) 乙方: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账 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篇18:营销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微信公司
地址: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本合同甲方按年度购买乙方一站式微信整合营销平台,并支付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一站式微信整合营销平台定义及主要功能模块介绍:
1.定义:基于甲方在腾讯微信公众平台上开通的公众帐号多模块设置
2.系统模块:企业展示模块 菜品展示模块 互动营销系统 店面管理系统 会员系统 在线预约系统 在线点餐系统 互动社区系统 一键导航、一键拨号系统 在线客服功能 客户管理系统在以上模块之外的需求,甲方可另外付费委托乙方开发;
3.技术实现:乙方采用腾讯微信公众平台自身及第三方平台开发体系,实现在智能手机(IOS,Android等)上正常访问。
第二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事项如下:
1.客户使用:本合同签定3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用户名和密码给甲方,甲方可登录一站式平台后台进行微信公众平台的设定和操作;
2.委托运营:如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应的微信运营服务,双方另行签署服务协议;
3.服务标准:乙方为甲方提供7X12小时的在线支持服务;
第三条:甲方应按以下金额支付乙方费用:
付款项目:一站式微信整合营销平台年度使用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为产品定金,全部工作成果验收之后3日内支付合同余款即元。从第二年开始收取20%/年 的维护费 。
第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 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向乙方明确平台设计风格和制作要求、确认整体设计方案、 确认验收、与乙方及时联系、支付平台建设费用等相关事宜 。
2.乙方项目负责联系人负责及时接收甲方信息、按约定制作、交付平台等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相关事宜。
3.乙方不予接受甲方项目联系人之外的信息传达与要求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因不可抗力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自另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一方时解除,合同解除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下,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第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1.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名)
联系电话: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签名)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怡丰新都汇商务楼708室
篇19:楼盘营销代理合同书
解除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使______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给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_次付清。
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年月日
篇20:淘宝双十一营销总结2025年
双十一大促虽然被称作电商人的“抢钱”大战,但是如果不得其门而出,那也只能落得个陪太子读书的结果。所以,想要玩转双十一,必须对玩法有个透彻的了解。下面,我们以营销流程为主线,盘点双十一大促中需要做好的14项工作。
第一:活动立项
活动立项就是对双十一营销进行一个总的规划,主要对活动目的、活动形式有个明确的界定。
【举例】马上要开始双十一活动大促,这是一个以淘宝、天猫商家为主的官方活动,形式是全网大促。这次活动我参加的主要目的是底清库存,顺带着冲一下销量。
第二:制定销售目标
根据店铺自身的情况,结合活动本身的特点,合理的规划销售额和销售产品款式和数量。
第三:确定营销利益点
在这一阶段,我们要对活动思路进行简单的时间线规划,确认活动形式和活动力度,方便后期的工作安排以及后续各方面的人员对接。
第四:分解流量入口
合理的分解流量的进入方式,做一个大体的预估,以便具体的把握整个活动的进程距离设定的目标有什么差距,以及需要怎么去做。需要考虑的点包括:免费流量没有到预期,需不需要引入直通车或钻展拉动流量等等。
第五:备货
有了销售目标和大致预估,就可以根据每个类目、每个产品的不同特征进行备货。备货既不能备的太少影响后期发货,也不能备的太多,产生过大的库存压力。
第六:确定装修节点
根据美工的工作效率,时间安排提前规划好店铺的视装制作装修的时间节点。
第七:执行节奏表
根据以上的内容,就可以整理出一个相对具体的整体执行节奏的表格。有了表格,基本正常活动已经胸中有数了。
第八:客服话术
在做完所有的准备工作之后,就可以提前整理好相关活动的客服的话术了,并提前宣导给客服的小伙伴,做到信息一致性。另外售后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法也要和客服达成共识。
第九:按照计划进行预热
按照之前确定的活动节奏表格上面的时间节点有序的进行装修、推广、更换话术,根据数据反馈和预估的差距去实时的调整力度。
第十:活动爆发,销售额收割
活动开始后实时的跟进各个数据的进度,按照排期逐步的落实各项准备,实时的调整各个措施的力度以保证能达到预估。
第十一:发货
及时发货,根据自身仓储发货量和活动要求的发货时间,需要加人加人,加班加班,保证在发货截止前时间节点完成发货。
第十二:售后跟进。
大促结束后客服话术,售后问题处理话术和方法,根据规划和现实情况进行实施调整。及时的解决买家催物流退换等产生情绪,及时的安抚。
第十三:返场活动
返场活动是对消费者的又一波“收割”,建议结合余热期消费者的心理,推出尾货处理等专题活动,刺激消费者购买的欲望。直通车推广建议筛选出爆发期流量转化较高或收藏加购稳定的关键词进行重点投放。钻展投放以收藏加购人群及店铺自主访客为主。
第十四:复盘
复盘阶段,我们要对双十一营销进行一个回顾,总结经验,找出教训,以便更好地应对来年的大促。
双十一大促整体流程图:双十一营销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具体分为活动准备、活动策划、活动执行、活动复盘四大阶段。在每个阶段,都需要卖家打起12分的精神,既要努力,还要得法,这样才能实现双十一大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