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部门年终总结
承建的标段装置,在x年安全生产管理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全国“安康杯”“安全生产月”主题思想,坚持《公司x年安全工作要点》为目标,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合理有序开展安全工作,使得项目部全年安全生产形式总体稳定,现将全年年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指导思想学习,弘扬企业安全文化;
项目部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落实公司《x年安全工作重点》要求;项目部多次召开学习讨论会,学习讨论了怎么样让科学发展观、精神合理运用到安全管理中,学习讨论了怎么样结合项目部实际有效的落实《x年安全工作重点》。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项目部始终坚持安全文化的重要性,并以“安康杯”“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的文化宣传活动,悬挂安全生产条幅、张贴安全知识挂图、树立企业文化展板,以及安全文化咨询日、各类主题条幅签字等,并坚持召开每周一项目安全会、每天班前会,让安全文化进驻项目部、进驻协作队伍、进驻各个施工班组,真正的起到了弘扬了公司核心价值观及理念体系。
二、扎实推进安全培训,落实全员培训覆盖
项目部始终坚持对新入厂员工不培训、禁上岗。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施工人员大多是农民工,如果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会造成操作者盲目施工,野蛮施工,后果不堪设想。及时的对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能够提升其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也能很有效的遏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在安全教育方面,项目部对入场人员阐述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企业文化;重点讲解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佩戴、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事故应急处理的措施、事故案例分析等,也开展了特种人员专项培训、临时用电专项培训、脚手架搭设专项培训等含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在项目部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不懈坚持下,全年累计培训637人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三、强化现场检查监督,落实安全齐抓共管
施工现场是安全管理的前线,了解现场施工动态,才能掌握安全管理的运行状态,查找发现问题,落实解决问题,才能够达到项目部预期的安全管理目标,为此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查找各种隐患,落实安全防护到位情况,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等,努力营造安全管理的新气象,促使安全工作有效的运转;全年共对各施工队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45份,隐患整改项136项,分别是文明施工29项,临时用电19项,高处作业20项,施工机具18项,脚手架9项,模板支架11项,起重吊装9项,物料提升机8项,基坑防护13项;项目部按照“三定”措施,落实隐患整改。在未来能源项目部,大家对安全工作也能够做到齐抓共管,谁看到或者谁发现某个施工人员安全帽佩戴不正确、安全带系挂不规范,总能够给他们提醒,让他们时刻的注意安全。也让很多人都意识到,安全管理并不都是安全员的事情,而是整个项目部所有人的事情。每个人都对安全有一份责任,都尽一份责任心,真正做到群防群治。
四、保障安全经费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项目部从开工截止目前,共累计安全费用投入109.1万元。其中环境保护10.91万元;文明施工21.82万元;临时设施32.73万元;安全施工34.65万元;宣传教育培训5.455万元;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费用3.535万元。保障了安全费用的足额投入,并合理有效的利用了安全费用。也使得安全防护能够落实到位,给一线施工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保证了安全,促进了进度。
五、开展系列安全活动,落实“安康杯”“安全月”主题思想
x年“安康杯”“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思想分别是“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和“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认真落实主题思想项目部特成立了“安康杯”“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提前准备、精心策划、全面部署,加之职工积极参与,开展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活动均取得了圆满成功。在“安康杯”活动中,相继开展了“十个一”活动,推广了“一法三卡”实际应用,宣传普及了卫生防疫及安全健康知识等,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相继在5月31日在现场悬挂6条安全标语条幅、80面彩旗、10副知识挂图、4块展板(安全知识、安全谜语、安全漫画、案例剖析);6月1日召开全体施工人员大会,并让全体员工签字;6月4日至6月8日对施工人员连续放映安全警示教育视频;6月17日开展了《脚手架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6月25日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6月28日开展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在“安康杯”“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项目部分别进行了总结评比,共评比出9个安全标兵班组,10个安全先进个人。十一化建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也取得了由业主举办的全厂27家施工单位参与的“安全月”竞赛活动中获得了第三名的优异好成绩,并奖励1万元。经过一系列的安全活动开展,职工参与其中并深切的感受到安全生产的对自己、对家人、对项目是至关重要的。
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完成全年安全目标。
项目组织人员认真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与风险控制,由安全部门与技术部门协同编制应对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并在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安全措施得以有效的落实。重大危险源(如脚手架工程、大型设备吊装、特高处作业)实施领导责任制,责任领导对分管事项进行跟踪、检查以及措施落实。x年安全工作目标在全体员工的努力奋斗下得以实现;
1)全员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覆盖率100%;2)生产性人身死亡事故发生率为零;
3)各类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率为零;4)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率为零; 5)事故频率≦1起/100万工时。
项目部x年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获取了宝贵的工作经验,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例如安全违章处罚力度较小、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不完善等问题。我项目部将在20__年的安全工作中认真查找不足,弥补不足,确实做到领导强化、任务细化、措施硬化、工作深化,要使安全工作在x年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并将继续努力营造和谐平安的*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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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内容
1、乙方按中标合同书进场后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遵守甲方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2、进场施工前,乙方应对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人员持证上岗;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乙方施工队负责人或临时班、组长是施工队伍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
同时乙方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现场安全员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
4、乙方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作。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章作业和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如乙方有
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应设围挡做封闭处理,围挡上挂设照明灯,引导夜间车辆行人出行;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项目部、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
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7、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设立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地点的临近带电部位,要设有专人监护。
(2)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带施工证,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防止发生物体打击,高空物体坠落事故。
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3)施工机器进出场或在场内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注意安全;施工人员场内作业或场外活动应注意交通安全;车辆进场应降低车速,应不大于15;需要断路施工时,应设隔离措施,并须有专人引导,施工用料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4)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配置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6)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
(7)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应具备一定水平的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8)搬运梯子和长物时,必须放倒搬运,防止触碰带电设备。
(9)进入旧有管线检查井等受限空间作业前,乙方应向甲方工程管理单位和安全管理单位提出作业申请,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乙方执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检测,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注意通风,防止缺氧及有毒气体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
在电缆通道内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动工具受潮造成漏电,同时须做好消防措施。
(10)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及其他杂物,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接受甲方部门的调查。
(12)乙方应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颁布的《卫生防疫法》,做好预防非典、防禽流感等传染病,保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13)乙方在雨季应做好防汛工作,夏季应做好防暑降温,冬季采取冬施措施,保证生产人员健康安全,保证工程质量。
8、其它额外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2: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安全协议
甲方 (轨行区场地管理单位):
乙方(轨行区进场占用单位):
为共同实现新线建设工程各专业施工目标,在轨行区作业期间,为确保各单位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经商定,双方签定轨行区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 安全的范畴:
1. 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
2. 施工现场的设备安全
3. 施工期间的日常安全
二、 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
1. 根据调度组批准的施工计划和乙方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合理安排施工穿插。轨道机车及轨道平板车只能在批准计划施工区间内行驶。
2. 按《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暂行)》(简称《办法》)验证乙方已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
3. 有权对乙方在作业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告,举证,并及时上报调度组。
4. 甲方必须对照调度组下发的周计划,核对乙方次日作业计划、作业内容、区段里程、防护办法、注意事项等内容,于每日17:00前公布次日计划,并下发《轨行区作业票》。
5. 施工前,乙方作业负责人必须到调度室办理请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完成后按规定返回销点,确保人员、材料、工器具出清完毕。
乙方:
1. 乙方了解并遵守《办法》之规定,特别是与安全防护相关的规定,接受甲方劝导,并已足额交纳保证金。
2. 乙方违反《办法》规定时,必须配合调查,接受判决并自行负责。
3.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调度组及场地管理单位的计划管理,且不得越出批准区域及计划时间进行施工,轨道机车及轨道平板车只能在批准的区间内行驶。
4. 交叉作业或者穿越时,乙方积极响应甲方的技术指导,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优先考虑甲方的作业办法。
5. 乙方对自身施工范围,内部人员,自用设施、设备、半成品、成品、材料等自有物品的安全、规范负主要责任。
6. 乙方持证上岗,在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着装规范,进入施现场戴好安全帽。乙方必须做好其他专业,特别是甲方的成品保护,为自身行为负责。
7. 乙方作业中留在甲方场地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遵守文明施工要求。
8. 乙方根据调度组发布的周计划,在每日17:00核对甲方下发的作业票,确认次日作业计划,作业内容,区段里程,防护办法、注意事项等内容。
9. 施工前,乙方负责人必须到指定地点办理请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结束后按规定进行销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篇3: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阶段总结_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_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先导区绿地中央广场“3.7”吊篮坠落事故和“7.2”仓库大火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我局于7月10日至7月1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地毯式大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检查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召开局党组成员会议,研究制定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以谢xx局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两个阶段对全县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7月10日至12日为第一阶段,由局党组成员带领五个检查组,对全县60个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7月13日至17日为第二阶段,由安监站对其余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地毯式检查,并对第一阶段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顺利开展,局领导在大检查行动前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检查重点、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并设置联络员负责检查信息的采集、统计及汇报工作,并要求每日将检查情况以展板及通报形式进行公示。
检查组在局党组成员带领下,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序地开展大检查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情况、企业在相应资质范围内承揽业务等市场行为方面,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和使用、重大危险源管理、企业安全行为、现场消防、工地食堂安全等安全生产方面内容。
大检查第一阶段,我局共检查建设工程项目60个(其中,房屋建筑项目59个、市政项目1个),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共签发整改通知书45份、设备限制使用通知书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5份、不良行为告知书6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部分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如xx县松雅湖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海伦春天二标项目、保利香槟国际工程均属违法开工建设,我局已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2、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存在人员配备不达标、人证不相符、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如湘财印务综合楼、橘郡c2区c22-29栋项目部、蓝山郡、新城住宅小区一期c区工程、怡海星城、长永佳苑商住楼及地下室项目等,我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立即整改,并将进行复查。
3、脚手架(外架、支模架)搭设不规范。悬挑脚手架在建筑物转角部位处理不当,个别立杆悬空;外架架体内安全防护不严密,连墙件间距过大;电梯井处剪力墙操作平台未设置型钢基础;支模架立杆间距过大,纵横向扫地杆、水平联系杆设置不到位,支模架与外架混搭;卸料平台安设不规范。如高林仕家二期、昌和商业中心、长永佳苑商住楼及地下室工程、深业睿城小区e08-e13住宅、恒基凯旋门二期工程等。
4、临时用电配置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配电箱内电气装置配置混乱。如长丰星城二期一标工程、新城住宅小区一期c区工程、泊林尊邸住宅小区1~3号栋商住楼及地下室、水岸新都四期工程等。
5、施工现场消防设置配备不到位。消防灭火器过期,活动板房未采用a级防火芯材,房间内存在私拉乱接和违规生火做饭现象,建筑物楼层未设置消防水源。如幸福里·湖湾世景项目、蓝山郡项目、碧桂园威尼斯城四期1、2#、3#栋及地下室。
6、工地食堂及民工住宿达不到要求。部分项目食堂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进货台帐不规范,在建建筑物内违规设置集体宿舍。如海德公元二期、三一街区三期、湘财印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等。
三、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工程项目
本次检查发现,我县部分建设工程项目严格管理,并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1、恒大·翡翠华庭工地现场设置茶水亭,提供防暑凉茶。
2、和泉嘉园住宅小区的食堂卫生状况良好、楼层临边防护到位。
3、厦航基地a地块一期工程的外脚手架每层水平防护到位,并设置兜底安全网,并按消费规范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栓。
4、远航企业广场2-5号车间设置休息厅、饮水亭、施工现场增绿补绿措施到位。
5、长丰星城二期一标的项目部现场施工通道,施工入口麻袋覆盖措施等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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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建筑安全生产情况的调研思考_调查报告_网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专门组织了一次针对园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对工程安全的检查,走访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认真排查问题,牢筑安全防线。
我市是扬州地区开发区兴办时间较早、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的县市之一,各镇还举办了许多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的工业园区、外商投资区。如今,我市各类园区建设已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建设规模逐年大幅增长,其增长幅度已大大超过全扬州市平均水平,成为扬州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利用外资的重要基地、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示范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辐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
随着各类园区的快速发展,其建筑施工队伍、建设监理单位、建筑管理部门等均很难跟上发展的要求,加之各类园区的管理部门的精、少、独立等特点,综合造成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跟不上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园区建筑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也较为突出。
一、主要问题分析
1、当地政府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也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的难度大;施工企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建设项目未经施工许可开工建设,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等现象屡见不鲜。
2、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从历次园区安全检查,特别是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不少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的设计单位对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的缺陷等。
3、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农民工大量涌向园区建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往往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4、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
一是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如1997年颁布的《建筑法》,对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二是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有强制性、可操作性的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的规定等,造成企业在市场不规范竞争的低价中标中缺乏安全投入保证,产生大量事故隐患;三是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园区建筑施工企业还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行政执法和动态监管工作不够严格。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够等。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5:施工班组安全生产协议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章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章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按名单对乙方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等。
六、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三章 乙方的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班组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对本班组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如有人员调整时,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施工人员从事强体力劳动。
三、各施工班组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四、不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挖孔作业。
五、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验收合格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六、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七、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
八、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负责人: (签字)
乙方负责人: (签字)
篇6:建筑施工分包安全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增强责任,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经济效益。坚持“安全第一,预舫为主“的方针,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承包合同。
一、 工程地址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联系电话:
二, 工程项目囊鼠:,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承包内容
l、项目部经理、专职安全员及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与措施。
2、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原材料堆码及库房,施工用电,机械设备,劳动保护措施。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及经济损失责任。
四、公司责任
1.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全面领导,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的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质量科科长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的责任人。
3、参加制定和审查项目部劳动保护方案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4、公司主持或参与协助项目部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教训和制定整改措施(但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五、项目部责任
I、项目部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落实井完善施工中的安全资料,建立键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则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强制性规范要求。
2、对进场的所有工人登记造册,必须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学习考核。以书面形式进行班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到每周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安质科留档备查。
3、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有人布置,保证措施有人落实,劳动保护切实有救,操作有人跟班监督、检查,严禁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4、发生安全事故或工伤事故,应厦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按规定上报,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整改。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项目部承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口号标语80句
1、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为家庭幸福,请重视安全。
3、安全生产,重在预防。
4、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5、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管理。
6、安全做得细,大家都受益;安全搞得好,效益跑不了。
7、严格要求安全在松松垮垮事故来。
8、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9、安全工作基本上是一本老经,要老经常念,老经新念。
10、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11、严明纪律,禁止随意妄为;遵守规章,禁止冒险蛮干。
12、瞎马乱闯要惹祸,操作马虎要出错。
13、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安全是企业的物质财富。
14、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15、安全生产人人管,事故隐患处处防。
16、安全第一必坚持,遵章守纪须牢记。
17、违章操作等于自杀,违章指挥等于杀人。
18、遵章是幸福的保障,违纪是灾祸的开始。
19、与其事后痛苦流涕,不如事前遵章守纪。
20、杜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1、严格要求安全在,违章蛮干事故来。
22、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23、工作千头万绪,莫忘安全第一。
24、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
25、简化作业省一时,贪小失大苦一世。
26、把握安全,拥有明天。
27、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28、忽视安全求高产,好比杀鸡去取蛋。
29、遵章守法细操作,整除隐患严落实。
30、违章违纪不狠抓,害人害己害国家。
篇8: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总结_安全生产专题_网
我公司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支持下,全体员工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年实现总产值万余元。全面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同时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局面进一步稳定,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回顾总结如下。
一、执行合同方面
对于每个承包的工程项目我们企业都依法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含有明确的双方对安全管理的责任,合同并经县工商局鉴证。对于应办理施工备案登记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遵守合同承诺,公司与项目经理同时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及时为参加施工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险。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的目标管理要求顺利竣工。
二、工程质量方面
一直以来我们企业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质量相当重视,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下,我们依据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精心施工,对于工程使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对于每个完成的工程项目都签署工程质量保修证书。XX年我们主要重视工程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施工班组继续签订协议,各施工班组长在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上全面向公司负责,公司定期召集各班组长开会,交流通报一些工程管理上的进展和问题,对于施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决,这样使得班组长们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得到了增强。在材料、施工上加强管理,公司工程部人员经常到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材料部严格把好材料的质量关和价格关,及时组织工程施工所需的物资材料。对每个工程项目,首先进行成本核算,根据预算,承包到施工班组,实行奖赔制度,凡工程中所需的材料,必须由工程部根据预算列出工程材料清单,仓库按单发料,这样一来杜绝了浪费和外流现象,提高了工程的效益,同时把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身上,广大员工责任性普遍得到加强,基本杜绝了由于质量引起返工而浪费材料的现象。面对市场建筑装饰的激烈竞争,我公司认识到提高服务质量和保证施工工程质量同等重要。我们认真做好工程的保养维修工作,专门设立了维修班组,由专人负责,做到了有求必应,及时为用户排扰解难。
三、安全生产方面
安全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到企业员工在生产中的自身安全,还涉及到因工程的施工质量对广大用户使用后的安全。为此,为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我们建立了规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各级、各部门层层控制,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和各项安全保证措施,与各个施工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员不定期下施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书,要求及时做出整改。
企业积极进行职工安全培育教育宣传和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对于新职工进行企业、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才准进入操作岗位,并且对每一位新职工都指定一名有经验的老师傅传授技艺,对其进行传、帮、带,使每一位新职工都能迅速掌握和熟悉业务技术,公司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组织他们到市劳动局进行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证方可上岗。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环境较复杂,所以在接受每一项工程前,公司都仔细现场勘查,熟悉施工环境,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按照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每天进行班前三上岗活动,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公司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考核制度,制订考核实施细则,确立安全生产的地位,明确年内安全工作各项指标,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上级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增加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建立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把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公司在每个安全例会上,把安全生产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结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事故通报等,进行专题部署,教育全体职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树立起强烈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意识。
篇9:建筑施工安全目标责任书
甲方:
乙方:基础施工队组
为确保基础工程的安全生产,搞好基础工程的质量进度,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经项目经理部与基础施工队组协商,特订立以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钦州学院14#、15#学生公寓楼及学生食堂工程
二、承包范围:基础工程中挖土、钢筋绑扎、安装模板、砼浇捣、拆除模板、基础回填土的安全生产。
三、要求:无任何轻伤及其以上事故发生。
四、施工期间: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按各种施工操作程序和安全程序进行施工。地下作业时,应互相保护,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则。
五、奖罚措施:①若发生轻伤及其以上事故,则扣除人工费的15%~30%。②若无任何事故,则奖励人民币200元。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篇10: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蓝图公司翼钢电站安全运行,保障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参照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共同做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电站安全管理规定》、国务院493号令《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及本协议,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甲乙双方应不断强化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改造劳动条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工作人员、设备安全。
三、甲、乙双方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到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四、甲方责任:
1、电站设备设施及场所应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规定。因工作需要乙方提出书面计划,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安全工器具。
2、督促乙方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体检并建档。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老、弱、病、残者及未成年工严禁使用。
3、督促乙方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运行规程的考试,建立安全教育、考试档案。
4、督促乙方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
5、审查乙方提交的现场安全运行防护措施。
6、督促乙方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以及持证上岗。
7、发现乙方违章作业,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对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有权按甲方的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8、督促或组织乙方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和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及时向乙方传达甲方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和会议精神。
9、组织或参与乙方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应聘请第三方专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10、甲方的人员(包括甲方外请、外聘的工作人员)到电站工作也应遵守电站的现场规程制度,并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劝解、监管。
五、乙方职责:
1、遵守甲方颁布的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监督和指导。
2、建立健全电站生产运行管理的现场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
3、乙方长期从事电站的运行管理,应完全了解电站生产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因此,乙方派驻电站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并严格格执行,乙方须对该电站运行人员进行定期体检,进行安规和安全技术的培训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成绩汇总表报甲方备案;每年3月前向甲方报送工作人员安规、运规考试成绩汇总表,且人员不应随时更换,不得冒名顶替,但不合格人员应立即予以更换。对进入生产现场的甲方及外来工作人员,乙方应按照现场规程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劝解、监管。
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向甲方报送特种作业证的年审记录。
5、按规定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检验、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并向甲方报送检验记录,必须按规定为工作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具、用具。
6、重大施工或技改的施工现场运行安全措施、重大隐患的事故防范措施报甲方审查。
7、乙方必须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书面通报甲方,安全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水电站生产和安全有关规程、制度、标准的人员担任,乙方安全员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和完成甲方要求的安全工作。
8、乙方应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每月对“两票三制”进行统计、分析,做出合格率评价,报甲方审查,乙方按时向甲方报送事故卡片、事故统计报表、年、月报表以及每月发生的不安全情况。
9、对甲方提出的监察性意见,必须按要求组织整改并及时回复。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并向甲方报送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六、其他:
1、甲、乙方按事故调查报告结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考核责任。
2、甲方按照规定对乙方或乙方个人的违章处罚及其他安全方面的处罚可在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运行、维护、生产管理费用中扣除。
3、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调解决。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
乙方代表签章: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1: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第一章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2.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4.质量等级
5.承包方式
6.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因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__。
(6)在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___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___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工期顺延___天。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__计取违约金。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__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查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___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分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___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___在_____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元,开工后在____按比例____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____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____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____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乙方___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____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___利率计取。
第六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失丢失由乙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结算办法。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_____,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3.在材料、设备到货___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甲方代表拒绝验收、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___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____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___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运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____。
要求: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____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___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管修项目、内容、范围: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书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2.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___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____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___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2.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1.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3.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____级以上的地震、___级以上持续____天的大风、____mm以上持续___天的大雨、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天高温天气、_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___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条中的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约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保险
1.甲方办理工作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___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第___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篇1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合同书
立协单位:_______________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
4.分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______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_____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_______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方各执二份,送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各一份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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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月28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5月22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之后,各省区、各煤炭企业,紧急行动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为目标,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采取坚决果断的硬措施,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整治的力度,扭转煤矿重特大事故上升的势头。从5月中旬开始,国家局组织9个煤矿安全生产整治督察组,到重点省区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现场督察执法,协助地方政府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6月13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下发之后,各地非常重视,迅速传达落实,认真做好关闭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的停产整顿工作。截止6 月底,全国乡镇煤矿绝大多数已停止生产,停产矿井数 28786处。全部停产的有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2个省区。其余省区,贵州为97.5%、湖北为97 %、广西为88%、云南为80%。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截止6 月底已全部下达关闭通知单,并已全部关闭的有北京、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市);还没有全部关闭的有辽宁、河北、河南以及要求9月底全部关闭的黑龙江、山西、吉林等省区。国有煤矿经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594处,限期整改的矿井774处,分别占检查矿井总数的23%和30%。其中,国有重点煤矿被限期整改矿井253处,停产整顿的矿井99处;国有地方煤矿被限期整改的521 处,停产整顿的495处。最近一个时期,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5月27日至6月30日,全国煤矿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特别是6 月份发生事故68起、死亡193人,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151起,死亡人数减少201人,分别下降68.9%和51%,这在历史上是少有的。其它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也都有所下降。
据统计,上半年全国煤矿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279起、死亡2710人,都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虽然趋于稳定,但是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绝不能估价过高,更不能有丝毫的放松。7月1日,吉林省白山市的一个小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就又发生一起冒顶事故,5人被埋,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又发生溃水事故,共有21人被困井下,已无生还的希望。据查,这个矿原来是通化矿务局道清矿综合公司的矿办小井,今年6月18日以132万元转卖给当地保险公司后,又承包给个人经营。这是在6月13日国办《紧急通知》下发后没有立即停产和关闭,还转卖给地方的社保公司,由个人承包经营,这起事故性质严重,损失惨重,不但要严肃查处,而且要追究大矿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责任。
最近,我们通过对部分省区的调查,发现一些问题是十分严重和突出的:一是一些县乡的领导同志,对乡镇煤矿全部停产整顿,思想上不理解,态度上不坚决,未能认真贯彻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工作也不力;二是目前已经宣布停产的乡镇煤矿,有些存在等待观望的态度和侥幸的心理,以停代整、以停代关,没有认真整改,只想风头一过,就恢复生产。甚至个别地区的小煤矿明停暗采,阳奉阴违;三是已经关闭的小煤矿,有的没有关死关实,有些地区出现了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的问题;四是随着煤炭市场的逐步好转,在一些国有煤矿出现了突击生产,重生产、忽视安全的倾向。这些都对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的威胁,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要排除阻力,克服松劲厌战的情绪,要一鼓作气,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要扎实工作,取得实效。
下面,我代表党组提如下意见和要求:
一、提高对国办《紧急通知》重大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是在新形势下,国务院采取的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既是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一项新举措,又是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硬措施,各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都积极响应和拥护。事实说明,小煤矿的过多过滥,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绝大多数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事故频发,保障不了矿工的人身安全。各地区、各单位领导班子,一定要按照江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的要求,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这个大局的高度,坚定地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明确责任,落实指标,坚决关掉所有的矿办小井和非法开采以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煤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整治的工作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发展目前煤矿安全生产趋于稳定的形势,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在前段排查的基础上,对小煤矿的情况进行分类排队,把底数搞清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关闭和整顿的实施方案和限期整改计划安排,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抓好,把国办《紧急通知》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严格标准,注重质量,认真做好小煤矿关闭和整顿的检查认定工作针对目前小煤矿已经全部停产的现状,各地要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参照国家局的有关规定,抓紧制定检查认定的具体标准,并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煤炭、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工商等有关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起组成检查组,对乡镇煤矿逐一进行检查认定。
在检查认定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根据国办《紧急通知》的规定,属于“四个一律关闭”的小煤矿,要立即下达关闭通知单,使那些等待观望的矿主打消恢复生产的念头。“四个一律关闭”,即:国有煤矿矿办小井一律关闭; 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的小煤矿一律关闭; 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 四证不全以及生产高硫高灰煤炭的一律关闭 。
对于应该关闭的小煤矿,凡有证照的,要通知有关部门事先予以吊销。
二是对予以保留的小煤矿,必须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同时,针对其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逾期没有整改或整改后没有达到标准的,要吊销各种证照,下达关闭通知单,并采取措施予以关闭。
三是对予以保留、经整改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合法小煤矿,要经过检查组检查认定,并由检查人员、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才能恢复生产。谁签字,谁负责,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特别强调的是,参与检查认定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按照《紧急通知》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进行检查,对于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把关不严,草率签字,允许恢复生产后出了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关闭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监督监察,确保《紧急通知》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国有煤矿矿办小井6月底全部关闭、乡镇煤矿全部立即停产整顿的时限要求,要加大监督监察的工作力度。当前要重点监督检查各地贯彻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关闭、整顿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否落实,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是否已经全部关闭,已关闭的小井是否做到关实关死,已停产整顿的乡镇煤矿是否认真落实了整改的措施。特别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要盯住不放,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要经常搞“回头看”,杀“回马枪”。凡是该停没停的,该整没整的,该关没关的,都要严肃追查,问题卡在哪,就要追查哪的责任。对于关闭、整顿工作组织不力,进展迟缓的地区和单位,要督促其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顶着不办,阳奉阴违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责令关闭,顶着不关或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不仅要对矿主依法查处,而且还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配合地方政府推动煤矿安全整治工作。引导和促进各地、各企业以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为契机,认真、深入、扎实地搞好煤矿安全整治工作,防止走过场。当前,特别要加强对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绝不允许超通风能力突击生产,做到以风定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对在“一通三防”中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要下达停产整顿通知单。国家局将在前一阶段开展督察的基础上,就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精神,会后将继续组织督察组,对乡镇煤矿集中的重点地区和瓦斯灾害严重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专项督察。
各地要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和反馈工作,及时掌握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真实情况,并向国家局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302号令, 依法查处重特大事故,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是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大举措。《规定》公布实施之后,群众拥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非常重视。特别是国务院依据302 号令对陕西三起特大事故的公开处理,在各地引起反响,对各级领导机关也有很大触动。
这充分说明,这个《规定》深入人心,是有力的法律武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个《规定》,继续做好《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制度、实施细则和办法,以此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依据《规定》,要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贵州省水城局的“9.27”事故、内蒙古大雁局的“11.25”事故、鹤岗局矿办小井的“5.8 ”事故的处理意见已经上报国务院,待正式批复后,要大张旗鼓地进行通报宣传,以此搞好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地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所有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抓紧结案批复。特别对4月份以来发生的特大事故, 要依据《规定》认真查处,并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对在煤矿安全整治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尤其是在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过程中小煤矿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依法从重从快进行严肃查处。
五、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需要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强化人们的自我保安意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局与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分别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在组织开展全国第11届“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基础上,以月促年,继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现在煤矿的安全专项整治进入关键阶段, 更要宣传教育先行,要讲大局、讲法律、讲政策、讲整治,从工作需要出发,有的放失地做好工作,形成声势和安全生产的氛围,努力提高人们的安全素质,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各级党组织要把广大党员、职工群众在庆祝建党80周年活动中所激发出来的高涨政治热情,及时引导到搞好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来,以江纪念“七一”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好企业之间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各宣传媒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搞好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在安全整治中的重要作用。
同志们,从现在起到九月底的这段时间,正是煤矿安全整治的关键时期,也是攻坚阶段。气可鼓不可泄。
煤矿的整治、小煤矿的关闭和停产整顿工作,要在各省、区、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以江“七一”重要讲话为动力,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的有利时机,将整治任务、整治措施、整治责任落实到人,要下定决心,克服困难,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把煤矿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到底,切实抓出成效,消除重大隐患,从根本上扭转煤矿事故多发的局面,坚决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篇14:矿石破碎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协议
第一部分 总则
一、 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二、 协议双方单位名称:
总包方:中交四公局北京金辉大厦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北京誉德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三、 施工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 北京金辉大厦
2、施工地址: 北京朝阳区618地块2#地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一、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生产安全控制指标:
1. 土方坍塌事故:0,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垮塌事故:0,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它生产安全事故为:0;
2. 发生职业病事件:0;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0,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交通事故:0;
3. 因施工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0;
4. 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0;
5. 教育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6. 较大、重大工伤事故:0;
7. 单位责任事故轻伤率低于2.8 ‰;
8. 单位责任事故重伤率低于0.26‰;
9. 死亡事故为“0”。
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目标:
1. 达到市级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规范标准,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并结合实际参加达标验收活动。
2. 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20__和《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GB/T24001—20__体系审核标准,并通过Q/E/OHS标准体系内部审核,按上级要求参加外部审核,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 追求 “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的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部分 职责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 甲方应在施工作业前,向乙方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提出职业病防治管理要求,在施工作业现场设置有关警示标识,并对乙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发现乙方在职业病防治管理方面有违反协议约定内容时,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行业、施工属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以及中交四公局及业主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 按照规定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总、分包联署安全管理。
3. 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4. 收集并留存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备查。
5. 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6. 为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规范标准,交付使用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7. 对乙方自行采购、租赁以及携带、配备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测验收及使用过程检查。
8. 对乙方自行搭设或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方案和地方有关安全防护设施及使用材料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
9. 按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向乙方提供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施工电源,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10. 对乙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脚手架防护设施,以及施工区域生产安全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发现隐患责成乙方立即整改,隐患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和对其进行处罚,并复查整改结果。
11. 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2. 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
13.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给予协助。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 乙方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属地卫生局监督所的相关要求及甲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预防及紧急救护实施细则》,并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 乙方应配备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承担所需费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 乙方应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应急预案。
5. 乙方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对本单位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和甲方。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6. 乙方应为作业人员配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作业人员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要求其正确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7. 专业工程施工项目,乙方应采用合格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建筑材料。
8. 专业工程施工,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说明。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9. 乙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0. 乙方应配置现场所需的职业病防治药品,发现作业人员发生职业健康意外时,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立即报告甲方,并迅速将伤员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方面的教育,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2. 乙方如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受到属地卫生局监督所处罚时,承担全部责任及承担所需费用。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规范;严格执行集团、局、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本队人员安全负全面责任。
2. 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及有关管理能力的评审,在施工前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和挂靠其他单位,不得将所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 按照住建部建质【20__】91号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单位施工队伍、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并按要求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联署安全管理活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报甲方备案。
4. 负责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和隐患整改,发现事故隐患,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根据实际撤出施工人员,并报告甲方,同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进行整改。
5. 按规定为本单位参加施工人员投入工伤保险,并承担所需费用。
6. 进场后必须及时上报进场人员花名册,并负责组织进行本单位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做好记录。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入场教育和岗位培训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7. 凡因乙方未按要求上报新进场人员名册,影响进场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8. 必须保持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需变更时,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批准。新进场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进行入场教育,同时提供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未成年(童工)和高龄人员(以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不得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作业。
9. 对本队人员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本专业施工安全技能,熟知本工种、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同时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报甲方备案。
11. 因施工生产需要,乙方需临时从其他单位(或工地)借调或调入人员参加施工作业,进场后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进行详细安全交底;作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佩戴齐全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
12. 班组每日施工前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等,结合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部位、施工作业地点、作业环境和当日天气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事新施工项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不违章,不蛮干,做到“三不伤害”,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及违章指挥行为。
14. 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合格的个人劳动防护(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护目镜等)用品,
15. 乙方需要自行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灭火器材及临时用电设施(漏电开关、空气开关及其它)等,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察合格批准,并进行进厂检测后方可使用(甲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防护用安全网还必须进行冲击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同时将所使用产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证书)等,报甲方备案。
16. 乙方自行搭设、安装的,脚手架、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设施等,必须经甲方、监理等,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履行有关验收程序后,方可使用。
17. 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施工洞口、临边防护等)、安全标志、标牌等,负有管理和维护责任,自觉维护分包区域范围内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脚手架架体结构安全稳定等,不得私自拆除和人为损坏。
18. 施工作业必须符合地方有关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
19. 因施工生产需要对脚手架、防护设施进行搭设、拆除和拆改时,必须经项目部技术、安全部门同意后,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编制整改方案或技术措施,并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整改和恢复。
20. 施工过程发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或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项目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对作业环境存在隐患部位,应立即撤出施工人员,确保施工生产过程安全。
21. 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临时用电设施安装、维护、检修及施工用电接线等作业,必须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操作,专业电工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2.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电操作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规范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或违章使用临时用电设施等,从所辖电源设施、线路中拉接电源,及私接乱拉电源。
23. 对自行携带或租赁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操作和维护保养的责任,设备必须符合当地地方有关机具安全规范标准。并按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和试运行,同时报甲方备案。
24. 自行采购、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及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其安全有效,编制安装、拆卸方案,安装、拆卸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并报甲方备案。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履行相关验收程序后,方准使用。保证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当地地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所承担施工项目的重大危害因素,制定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并报甲方备案。
26. 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天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周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联合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甲方报告。
27. 按照当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按照甲方统一安排,参加全国、当地地方政府及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28. 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电源箱、消防设备、中小型机具等)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验收移交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和管理。承担在使用期间由于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设施、设备的损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29. 服从甲方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开展工作。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文明四区标准。
30. 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文物的保护。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3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甲方报告,及时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或者隐瞒不报、谎报,否则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和经济责任。
32.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相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并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33. 乙方自有车辆和各类机械的应有专人进行管理;所租赁的车辆及各类机械(挖掘机、吊车、运输车、送货车辆)等必须签订相关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并索要相关证照,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因此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违规、违章处理
一、安全违章处罚条款:
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安全管理缺陷及隐患整改不力行为进行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处罚。处罚标准按照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有关违章处罚规定执行。
2. 因乙方原因引起和发生的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等罚款处理,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追加2倍处罚。
3. 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北京市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甲方将视情节每被有关部门记一分,给予乙方5000——10000元罚款处理。
4.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等原因,影响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工作开展,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5. 因乙方原因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电气设备事故或脚手架坍塌事故等,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6. 因乙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甲方将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处罚金额50000——100000元。由此引起和发生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对乙方追加2倍的经济处罚。
第五部分 附则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补充条款形式进行,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书部分内容一并执行。
补充条款:
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两份。
三、乙方进场后签订本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附件:《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附件: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1 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实施、监督考核,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确保员工职业健康。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项目部/基层单位及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加工现场。
3 术语定义:
3.1职业病:凡是在生产劳动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广义上可称为职业病。
3.2施工企业常见的职业病危害作业:防水、油漆及涂料、电焊、砼搅拌、砼振捣、木材加工、石材切割、钢材切割、钻孔、露天作业等。
3.3施工过程常见的职业病: 水泥尘肺、 电焊工尘肺、苯中毒、 电光性眼炎、中暑 、手臂振动病、接触性皮炎、 噪声聋等。
4.职业病防护措施
4.1苯中毒的预防措施
4.1.1采购使用无毒及含苯低的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
4.1.2加强材料库、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的通风及卫生防护。
4.1.3进入现场作业区,应佩戴口罩、防毒口罩或呼吸防护器。当从事油料蒸气较高的作业时,应穿防护衣、戴不透水的手套。当皮肤被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污染,应立即脱掉衣物进行清洗。
4.2电焊工的预防措施
4.2.1电焊作业产生的危害主要有电焊粉尘及有害气体(氧化锰、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4.2.2采购使用低尘、低毒、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条。
4.2.3电焊作业时,应佩戴能够阻挡紫外线的防护目镜或面罩,穿长袖衣裤、绝缘鞋、避免烧伤,环境要通风。
4.2.4长期吸入电焊烟尘可引起电焊工尘肺,严重的可造成肺气肿或支气管扩张,电焊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拍×光片。
4.2.5电焊作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离开作业现场后要清洗,不要在工作现场喝水、进食。
4.3粉尘作业防护措施
4.3.1改革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尽可能降低或消除粉尘的飞扬。
4.3.2采取经济有效、易行的湿式作业,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喷雾、洒水、湿式清扫等作业,防止施工现场的粉尘扩散。
4.3.3施工现场尽量密封作业,安装各类型的密闭罩等,以防粉尘飞扬扩散,同时要安装通风设备。
4.3.4上岗作业时要穿防护衣、戴好防尘口罩。下班后应及时清洗,彻底清除沾染在皮肤、眼睛的粉尘。
4.3.5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结核性传染病、肺部疾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4.4预防高温中暑措施
4.4.1进入暑期要合理安排季节期间的作息时间,开展预防高温中暑知识的宣传教育。
4.4.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高血压病、美尼尔综合症、颈椎病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做此项工作。
4.4.3如作业人员在管道和通风不良的环境内作业时,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降温。
4.4.4夏季作业现场应备凉开水、绿豆汤、含盐清凉饮料等,配备清凉油、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药品。
4.5振动疾病预防措施
4.5.1改革工艺,取消或减少手持振动工具的使用。
4.5.2使用防震手套,安排适当的工作休息或轮替其他工作。
4.5.3 患有心血管疾病、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周围心血管疾病的不宜从事振动工作。
4.6噪声疾病的预防措施
4.6.1对产生噪声比较大的机械(电刨、电锯、切割机等)要进行维护,降低噪声。。
4.6.2如室内工作噪声较大,要安装消声设施,降低噪声。
4.6.3噪音对听力造成损害为职业性而聋,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戴耳塞,减少对人体的危害
4.6.4为了减少接触噪声工作时间,应定期轮换作业人员。
4.7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措施
4.7.1在危险作业场所:如人工挖深坑、地沟、地下道作业为防止发生缺氧窒息事故,作业前应用检气管检测一下作业地点空气氧的浓度,正常时方可进入工作地点操作。
4.7.2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应划定并标出警示牌,在危险区不得安排其它作业。
4.7.3高浓度的作业场所,应及时停止作业,离开现场,采取通风措施,直到刺激作用消除为止,方可继续作业,或必须佩戴防毒用具进行操作,不要一人单独进入操作现场,应有人监护,以免发生意外。
4.7.4作业人员一旦发觉头疼、胸部压迫感、恶心时,应立即脱离有害作业环境,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 分包方式:
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8.补充条款:
四、违约责任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篇16:建筑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分局《关于开展20xx年制造安装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在6月份着重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活动氛围,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将普及安全知识、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和教育培训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工作作为开展活动的关键环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活动准备情况
项目部首先印发了分局安16号《关于开展20xx年制造安装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此次活动的实施方案。之后,订制了用于“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承诺签名活动的横幅——“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同时,还为此次活动定制了宣教展板及安全教育警示片光碟,作为“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内容之一。宣教板报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涉及最新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事故案例,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以及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等内容,采用员工喜闻乐见的宣教形式,通俗易懂,表达直观,帮助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同时也能够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活动动员情况
6月1日,项目部举行了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项目部领导班子及全体员工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讲解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内容。在启动仪式开启后项目部全体员工学习了项目部制作的展板,为达到“安全生产月”活动目标进行了宣誓承诺,并在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横幅进行了签名承诺活动。
三、安全教育宣传情况
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营造活动氛围。6月2日至10日项目部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情况如下:
6月2日至6月3日,项目部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活动中,悬挂安全生产条幅5幅;粘贴安全标语20张;安全文化展板5套;以班组为单位发放安全手册14本;向员工开展应急逃生知识及安全法律规章制度等咨询与服务;并深入到施工现场,向施工人员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并通过会议的形式,以“我要安全”说一句话或对安全管理的看法及建议进行随机采访。
6月4日至6月10日,项目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活动,累计学习培训79人。通过此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活动。进一步激发员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思想转变,从而实现“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目标。
通过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员工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了*。
四、演练检查开展情况
活动形式多样,落实三到位。6月11日至20日开展安全活动如下:
(一)应急演练情况
1、6月11日,在员工活动区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项目部各部门及综合队部分员工共计:23人参加了此次消防演练。主要为员工讲解了消防安全知识、火灾发生时紧急疏散逃生方式及火灾事故发生时灭火方式;对项目部消防设施布置情况进行通报;对消防设备灭火器的使用方式进行现场演示,并组织大家进行了实际操作。从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到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一一为大家讲解与演示,补充了部分员工在消防安全上缺乏的必备知识,起到良好的效果。
2、6月12日,在洞内TBM掘进机上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演练活动,项目部维护队及综合队部分员工共计:20人参加了此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主要为员工讲解了地质灾害的种类、紧急情况避险常识、紧急救治知识及地质灾害发生时逃生方式。对TBM掘进机上应急避险室的位置及洞内安全逃生通道进行通报。对担架的正确使用方式进行了现场演示,并组织大家实际操作。通过此次演练补充了部分员工在地质灾害上缺乏的必备知识,起到良好的效果。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6月14日至6月16日项目部动员员工开展“排除隐患大行动”,以班组及个人为单位开展为期3天的排除隐患活动,动员全体员工从被动转变为主动,从身边点滴小事查起,消除每个细小的事故苗头,彻底消除安全死角,极大程度的调取了员工对排查隐患的积极性。通过本次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9处,整改9处,整改率100%;项目部在本次排查治理隐患中评选出了4位“隐患排除能手”每人奖励50元。
2、6月17日项目部活动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开展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综合检查排除隐患”行动。通过本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16处,整改了16处,整改率100%。
五、总结
通过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在项目部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与处置能力,强化了基层班组安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保证了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篇17: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半工作总结报告[页3]_生产工作总结_网
六是对全省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动态管理。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作为规范性文件已由省政府进行公报,于7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全省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过程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行为的管理力度,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扣分的结果将作为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人员从业资格等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是组织全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及时向全省印发了《转发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xyzb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xyzb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全面布置、指导和协调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为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担任;副组长由省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刘锦红担任;小组成员: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处室处长(负责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厅领导带队参加了全省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全省各市也相应组织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厅先后组织举办了预防深基坑坍塌现场观摩会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系统运用现场观摩会,组织了全省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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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施工安全目标责任书
甲方:
乙方:
立责任书单位: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燃气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1 、甲方安全职责:
1.1 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1.3 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1.4 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全规章制度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
1.5 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 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1.7 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 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 、乙方安全职责
2.1 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2 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
2.3 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2.4 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2.5 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2.6 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7 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2.8 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2.9 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2.10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 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提供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
2.12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13 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3 、安全考核 :
3.1 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3.2 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施工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2 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责任人: 责任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19: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发包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现场施工安全目责任协议书,具体责任条款如下:
一、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二、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明确安全责任,需要明确双方的现场管理人员:
1、甲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4、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四、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录》等有关其他安全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7、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8、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六、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订立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九、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法》,明确双方在甲方所属港区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卫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保卫措施,确保码头生产有序、安全、高效地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管理职责及措施
一、甲方职责:
1. 甲方提供的生产设施、现场办公场所和工属具等应具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3. 制定甲方与本协议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治安管理规定;
(3)人员车辆进出港管理制度;
(4)车辆进出闸口通告;
(5)道路交通事故预案;
(6)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集装箱拖车、驾驶员进港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安全保卫补充规定。
4. 甲方安保部负责对港区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负责组织现场的工作监督、检查和违章违纪考核。
二、乙方职责:
1. 乙方必须遵守《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乙方必须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装卸、运输作业的流程实施安全管理和督查,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程序。
3. 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甲方港区安全、治安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依法办事。
4.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如安全帽、工作制服(带反光条)、雨衣、劳保鞋等,保证务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5. 集装箱拖车驾驶员应取得国家合法有效的驾驶执照,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进港作业资格后方可进入甲方港区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6. 乙方对甲方安保部的评价记录、事故处理意见应予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和处理相关人员并作出相应的反馈。
7.乙方在组织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要求,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条违章责任及事故处理
一、安全事故、治安案例处理:
1. 甲乙双方明确甲方安保部为事故处理的业务主管部门。
2. 任何人尤其是事故当事人不得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3. 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实事求是,依照法律、法规办理的原则。对于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甲乙双方应及时召开必要的事故、案件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的处理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意见。
二、责任划分:
由于对管理规定落实不力造成的一切后果,如货物丢失案件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由甲、乙双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其他违章违约处罚标准参照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对拖车单位车辆、驾驶员进行纠正、处理、追究事故责任同时进行违章积分处理(标准见附表一)。
1. 拖车一次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应当分别计算,累加罚款及分值。
2. 拖车司机因违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除按照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造成轻微事故的,追加1分;造成一般事故的,追加3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追加6分。事故等级按码头事故处理办法划分。
3. 积分周期为一年,拖车每年12分,所属车队每年6分,分值达到相应档次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一个积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积分分值给予消除,不带入下个积分周期。
4. 拖车司机违章积分,依车队车辆总数不同分档追加所属车队记分。具体为:以15部车辆为基数,车队车辆数在15部以内(含15部),司机违章积分每3分追加所属车队记分1分;16部—30部,司机违章积分每6分追加所属车队记分1分;依此类推。
5. 拖车积分管理:
(1)拖车积分扣罚一次性6分的违章,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14天。拖车积分累计扣罚达到6分,码头开出书面警告,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7天。
(2)拖车积分扣罚累计达到9分后,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1个月。
(3)拖车积分扣罚累计达到12分后,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立即吊销该司机《拖车进港证》,同时该拖车禁止进入码头3个月。
6. 拖车单位积分管理:
(1)拖车单位所属拖车数量15部(含15部)以内的拖车,累加扣罚3分将扣罚车队分1分,拖车数量15部以上的,累加扣罚6分将扣罚车队分1分。
(2)拖车单位累计扣分超过3分,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并要求限期整改。
(3)码头向拖车单位开出书面警告之日后3个月内,如拖车单位继续存在扣罚车队分的情况,将对该车队下属所有拖车进行禁止进入港区作业1周的处罚。
(4)拖车单位在年度内扣罚分数累计达到6分,拖车单位下属所有拖车在收到安保部通知后即时暂停进入港区作业,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整改结果,决定禁止该车队全部或部分车辆进入港区作业1周到1个月的处罚。
7.事故若造成码头财产损失,所属车队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违章违规违约处理金额不计入赔偿金内。
8. 每一起违章违规违约行为,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会开出“违章处罚通知单”,当事人签名后,第一联由甲方安保部存档,第二联交给责任当事人,第三联由甲方财务部存档。
9. 对于拒不执行甲方违章处罚或者屡犯者,甲方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加重处罚措施,以确保甲方生产顺利进行。
第三条附则:
一、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采用甲方最新的版本规定。但经甲方或甲乙双方认定的“补充规定”或“会议纪要”未纳入最新版本时,可优先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双方安全生产和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甲方应无偿提供相关文件,以便指导工作,但乙方应保护甲方文件的保密性。
二、双方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其奖励办法参照甲方相关制度奖惩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集装箱拖车及驾驶员港区违章违规违约处理标准及说明
序号行为说明违约金额扣分值
1无证驾驶拖车进入港区或驾驶套牌拖车进港无合法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拖车进入港区800元12
2酒后驾驶拖车进入港区醉酒进入港区报辖区派出所处理800元12
3违反以下事项,造成安全事故肇事逃逸或伪造现场500元6
4违反港区治安综合治理规定偷窃、聚众赌博、打架斗殴、违规用火,携带违禁物品进入码头区域的等违反相关辖区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500元6
5抵制公司安全制度执行的抵制、刁难公司安全治安相关制度执行的400元6
6提前行车吊具或集装箱未完全脱离前行车400元6
7违反特种作业规定无特种作业证,特别是危险品300元6
8未经允许进入港区限制区域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码头重点工作岗位、重点设备设施限制区域以及桥面作业区域等;
未经允许擅自攀爬大型设备、流动设备等;300元6
9交/提箱时车架旋锁未完全打开司机未检查或旋锁故障100-300元6
10不服从甲方管理指挥插队、堵塞闸口,扰乱交通秩序,谩骂码头作业人员;影响码头生产秩序100-300元6
11闯关车辆未经码头闸口人员、码头保安员检查直接出港的;
车辆运载集装箱或货物未提交有效出闸口单据强行出闸的;造成闸口设施损坏的另行赔偿。300元4
12强闯“关路”进入行驶龙吊视线盲区或强行从吊具及货物下方通过200元4
13违规载人进入港区携带人员(包括直系亲属)进入港区100-300元3
14与作业设备抢道未主动避让港区作业机械100-200元3
15提供虚假证明或未持有效《拖车驾驶员进港证》无进港证或涂改、伪造单据、证明、执照等票证;提供虚假证件、单据及虚假公章。100-200元3
16违章行驶不按交通标线、标志行驶:占道、逆向、鸣喇叭、堆场内调头;交叉路口不减速100-200元2
17违章停放港区内、外未按标线标志乱停放、乱甩车架、占道停车100-200元2
18在港区作业现场吸烟及乱丢垃圾进入封闭线,无论是上车还是下地;
视吸烟区域的危害性质为处罚标准。100-200元2
19擅自挪用、损坏办公设施未经许可擅自挪用、损坏办公设备或设施的,损坏另照价赔偿100元2
20行驶过程中打电话或进行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发生事故的另按事故类别处理100元2
21车辆行驶过程中未关好车门或集装箱门发生事故的另按事故类别处理100元2
22车辆在港区内故障,影响作业或道路交通达半小时未能离开未及时报告、有效组织抢修,影响码头生产100元2
23违反港区安全生产作业规范场内擅自开启箱门;
提破箱回场前,未能关好箱门;
已办理交提箱,但未按时到达指定场位;
无故场内下车,司机在场内行走;
违反其他作业安全相关管理规定的。
24未按规定开启车灯或指示灯转向灯、夜行灯、防雾灯、双闪灯等100元2
25超速行驶港区限速30KM/H,路口、堆场内通道限速15KM/小时,闸口、通道口、地磅、库门口、轨道等限速10KM/小时100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