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公司的章程有哪些【精选20篇】

浏览

1742

范文

96

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543 字

+ 加入清单

(适用范围:适用于一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经理、监事的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        区(县、市)       路     号。

第四条  公司在 (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一个法人(自然人)股东投资:

(如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     (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如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可对《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作出决定,也可对下列职权作出决定:

11、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定(作为股东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2、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对本章程第十二条所列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委派产生(章程也可规定其他产生方式)。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派)可以连任。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如董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的,则第十四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    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章程也可规定其他产生方式);职工代表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派)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司章程如另行规定产生办法的,则删除本项职权);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六条  董事每届任期    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更换后的新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七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董事会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董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非董事经理、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  次,时间为每年            召开。

2、临时会议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八条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由公司章程规定)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2、会议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的,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3、会议表决

董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每项决议均需经     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三分之二”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委派产生(章程也可规定其他产生方式)。

(如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则第二十条的表述如下:)

第二十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对股东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第1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另作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原件股东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      份。

有限公司股东

法人(含其他股)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39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各方本着“真诚、平等、互利、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对甲方、乙方发起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进行家装工程部分的收益的各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家装收益_________%股权。

2.乙方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家装收益_________%股权。

3.丙方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家装收益_________%股权。

4.丁方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家装收益_________%股权。

5.戊方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家装收益_________%股权。

6.标的公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 ①(家装收益是指:公司以家庭装饰装修所获得除去成本外的净利润。工程装饰装修收益除外)

②(成本包括:公司日常运行费用,人员工资,房租,车的使用及养护费用,水电物业费,以及一切公司正常应该支出的费用)

第二条 审批与认可

此次甲方,乙方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投资各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三条 增资扩股的具体事项

丙方加入公司以个人能力分担公司日常业务并增进公司收益的方式投入。 丁方加入公司以个人能力分担公司日常业务并增进公司收益的方式投入。 戊方加入公司以个人能力分担公司日常业务冰增进公司收益的方式投入。

第四条 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与股本设置

在完成上述增资扩股后。甲方方持有家装收益的_________%股权,乙方方持有家装收益的_________%股权,丙方方持有家装收益的_________%股权,丁方方持有家装收益的_________%股权,戊方持有家装收益的_________%股权

第五条 有关手续

为保证_________正常经营,投资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履行后,投资各方即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乙方向丙方、丁方,戊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丙方、丁方、戊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方,乙方是_________之合法股东,各方同意丙方、丁方,戊方作为_________的新股东对_________增资扩股;

(2)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不存在及其它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丙方、丁方,戊方各方入股_________的情况或事实;

(3)甲方、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乙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甲方、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甲方、乙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2.丙方方向甲方、乙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乙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丙方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并对此次增资扩股所投入的财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及其它合法权利;

(2)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不存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丙方方向_________投资的情况或事实;

(3)丙方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戊方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丙方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戊方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3.丁方方向甲方、乙方各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乙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丁方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并对此次增资扩股所投入的财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及其它合法权利;

(2)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不存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丁方方向_________投资的情况或事实;

(3)丁方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己方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丁方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己方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3.戊方方向甲方、乙方各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乙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戊方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并对此次增资扩股所投入的财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及其它合法权利;

(2)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不存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戊方方向_________投资的情况或事实;

(3)戊方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己方

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戊方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己方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

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乙方有权在通知丙方、丁方,戊方方后终止本协议: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丙方、丁方,戊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丙方、丁方,戊方各方有权在通知甲方、乙方、各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此次增资扩股的投资。

(1)如果甲方、乙方的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乙方任一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1、2的规定终止本协议后,除本协议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第八条 保密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九条 免责补偿及违约赔偿

1.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本协议他方或其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过错方同意向受到损失的协议他方或其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本协议他方自己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2.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之纠纷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第九、十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丙方、丁方,戊方各方应自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处理自己一切事物而尽快进入公司相应职位履行义务。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方各执_________份,报_________一份,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戊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2:设立分公司章程修正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02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公司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份的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决定设立分支机构,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如下:

公司章程的第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和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TechnologyCo.Ltd.(以下简称“公司”),特此制定本章程。

现在更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______和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TechnologyCo.Ltd.(以下简称“公司”),特此制定本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了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以________作为法定代表人,并制定了该分支机构的章程。

全体股东签名:

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27 字

+ 加入清单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 │ (万元) │ │ (%) │

├─────────────┼───────┼───────┼───────────┤

│ │ │ │ │

├─────────────┼───────┼───────┼───────────┤

│ │ │ │ │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出资时间 │

│ │ (万元) │ │ ) │ │

├─────────┼───────┼─────┼──────┼───────────┤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企业集团章程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10 字

+ 加入清单

企业集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____________企业集团是以____________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第二条 集团名称及法定地址

名称:____________企业集团,简称:____________集团。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集团母公司名称及法定地址

名称:____________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集团的宗旨

以集团母公司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发挥集团成员的综合优势,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条 集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集团成员之间的经营联合、协作方式

第六条 本集团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一、母公司:____________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____________投资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经贸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___兴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条 集团实行集中决策、分层管理、分散经营。集团理事会是集团的管理和决策机构;母公司是财务和投资中心,在集团中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对外代表集团,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确定发展规划,负责投融资决策,从事资本运营,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和任命,监控经济运行情况等。

第八条 控股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但不得以集团名义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 集团的管理体制

一、集团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监事,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参与公司经营方针、投资方向、选择经营者及利润分配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集团母公司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

母公司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是参股或者生产经营、协作的关系。

第三章 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集团的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 理事会由集团成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长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审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订集团的资本运营方针和投融资方案;

四、讨论协调集团年度生产、经营、投资以及资金使用计划;

五、讨论决定集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

六、讨论审订集团成员的加入和退出;

七、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

八、制订、修改集团和有关规章制度;

九、决定集团的终止和清算;

十、其它需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召集或经1/3以上理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理事会遵循如下议事原则

一、法定人数原则:出席理事会会议的理事人数必须占全体理事的2/3以上;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5: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804 字

+ 加入清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公司已经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这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____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____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_______________%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_______________%,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股东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决议案:_________________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_________________股东会会议作出:_________________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③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⑤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公司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比例: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_______________)。清算组成员由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组成,由_______________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元,其中,净资产为_______________元,负债总额为_______________元。

五、公司财产状况:_________________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_________________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_________________

1、清算费用:_________________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_________________

3、税款:_________________

4、债务:_________________

5、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_________________

截止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公司清算组: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664 字

+ 加入清单

(_____年___月___日股东大会通过)

(_____年___月___日股东大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注册登记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______________(略)

第三条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略)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局主席。

第五条公司经____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原___市单位改组后,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公司在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股本总额为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第七条公司发起人___市________局持有公司股份万股;北京持有公司股份万股。

第八条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职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条公司遵循人股自愿、股权平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公告刊载于至少一种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全国性中文日报上。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方式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主营:(略)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方式:零售、批发、代销。

第三章股东、股份和股票

第十四条依法有效持有公司股票者为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额享有本章程载明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折价人股。

对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成股份。

第十六条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持有股份的凭证。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式普通股票。以人民币计值,以人民币购买。

第十八条公司股票可以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抵押。

第十九条任何自然人或社会法人持有公司股票,超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额时,公司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收购或提起仲裁、诉讼。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应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经董事局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增减注册资本。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股份;

(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下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大会或者I事局的决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五)按其股份取得股利;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股份的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退股;

(五)服从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六)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大会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利机构。

第二十五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局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决定扩大或改变股份认购范围及交易方式;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股东大会决定需要由其做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第二十六条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股东大会年会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局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局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二十七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局召集。公司在召开会议的三十日之前、六十日之内,将会议日期、地点和议题采取公告的方式,至少刊登两次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八条股东大会由董事局主席主持。董事局主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局主席书面委托的执行董事主持。

第二十九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条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一条股东大会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可以举手表决,也可以投票表决,具体采用方式由董事局决定。

第三十二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享有发言权。股东发言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股东发言应提前登记。

股东口头发言,每次大会期间以不超过十人为限,发言时间应有限制。要求发言者超过十人时,以持有股份较多者为先。

股东书面发言,由董事局印发全体到会股东。

董事局应对股东发言中提出的质询、批评或者建议,作出明确答复。

第三十三条股东可以委托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所持股份有效证明,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四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六章董事局、总裁

第三十五条公司董事局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十六条公司董事局由十三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七条董事局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向;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重要资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

(八)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二)批准并授予名誉董事、名誉监事、名誉员工等荣誉称号,以表彰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十三)拟订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十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

第三十九条换届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局提名;增补或者改选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局提名。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由上届董事局提名;增补或者改选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局提名。

第四十一条董事局设董事局主席一人,执行董事五人。

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由董事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产生。

第四十二条董事局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局主席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要求或公司总裁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局临时会议。会议提前通知应不少于三天。

第四十三条董事局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四十四条董事局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局在表决时,每个董事有一票表决权。在争议双方表决相持不下时,董事局主席有两票表决权。

第四十五条董事局在对第三十条所列第(六)、(七)、(八)、(十三)项内容做出决议时,须由全体董事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权通过;其他决议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董事局会议在讨论、表决与某董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议案时,该董事应主动回避。但在计算出席董事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人。

应当回避的董事未主动回避时,由董事局主席提出回避建议。该董事对董事局主席的回避建议持有异议时,由董事局表决决定。

第四十七条董事局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局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有要求在会议记录上作出某些记载的权力。董事局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未出席会议又不委托代表的董事应视作未表示异议,不免除责任。

第四十八条董事局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局会议;

(二)检查董事局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局汇报;

(三)签署公司的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四)代表董事局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五)在特别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并在事后立即向董事局或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裁,其中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对董事局负责,副总裁对总裁负责。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除应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八)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局会议。

第五十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五十一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董事、总裁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五十三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担任公司管理职务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总裁。

第五十四条董事、总裁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五十五条董事、总裁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总裁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五十六条董事、总裁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监事会(略)

第八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合同制。

第六十四条公司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据此制定《公司劳动管理细则》。

第六十五条公司保证安全、文明生产,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执行国家劳动保险制度。

第六十六条公司有义务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章税收和分配

第六十七条公司依法向国家纳税,执行国家税收法规。

第六十八条公司的盈余,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弥补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益金;

(四)提取任意公积金;

(五)支付股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前,不分配股利。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第六十九条公司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按下列比例分配: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______________%;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一10%;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利。

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局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拟订,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七十条公司支付股利采用下列形式:

(一)现金:______________

(二)股票。

第七十一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

第七十二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十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七十三条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七十四条公司会计年度采取公历年制,即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与公历相同。

第七十五条公司一切凭证、报表、账簿均用中文书写。

第七十六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十七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依法审查验证后予以公告。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在召开股东大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公司本部,供股东查阅。

第七十八条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按审计法规实行审计。

第十一章终止和清算

第七十九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终止并实施清算:

(一)股东大会决定终止;

(二)被依法撤消;

(三)破产。

第八十条出现上述情况终止经营时,依法律规定组成清算小组,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在结清公司全部债权、债务后,若有剩余资产则按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章程修改

第八十一条公司可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八十二条修改公司章程,应按下列程序:______________

(一)由董事局提出修改章程的议案;

(二)由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

(三)依股东大会通过的修改章程的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并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十三条公司修改章程,涉及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事项,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涉及要求公告的事项时,应予以公告。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各条款中所谓某数额"以上",均包括本数。

第八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本公司股东大会。

第八十六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章程的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八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局。

第八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关于该公司性质、宗旨、任务、成员、机构、活动规则等的基本规定,用以规范公司对内、对外的全部计划及进行程序的文件。它既是公司的组织大纲和行为准则,又是公司以外的投资者、债权人等了解有关情况的依据。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首部。包括标题和通过时间两项。

①标题。居第一行正中位置,由公司名称+文种组成。如《________永生制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②通过时间。位于标题之下,需写明年、月、日,并用小括号括起来。

第二部分,正文。是公司章程的核心,由于其内容较多,通常采用章、条、款的形式来表述。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意见》中,要求公司章程应载明如下内容:______________

(1)公司的名称、住所;

(2)公司的宗旨、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的方式及其股份发行范围;

(4)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各类别股份总数及其权益、每股金额;

(5)股份转让办法;

(6)股东的权利、义务;

(7)股东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8)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职权;

(9)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10)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11)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12)公司利润的分配办法;

(13)公司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

(14)劳动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

(15)章程修改的程序;

(16)公司终止与清算办法及程序;

(17)通知和公告办法;

(18)其他需要作出规定的事项。

展开阅读全文

篇7: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00 字

+ 加入清单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请勿打印: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销备案适用)

会议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出席会议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_名,代表100%的股份,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议下列事项经公司股东表决通过:

一、因为________________(请参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本公司决定解散,清算完毕后注销本公司。

二、本公司决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_____组成,_______________担任清算组负责人,清算组将严格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职责,清算组负责通知债权人、办理公告及清理债权债务并按规定注销登记申请。

三、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股东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佛山市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50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组成。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十

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_______人,执行董事为___________,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对公司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份,股东留存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_份。

第十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天津市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示范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38 字

+ 加入清单

天津市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示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定名为:_______________。

本企业的地址:_______________ 。

本企业的注册资本: _______________。

本企业的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本企业遵循以下原则:

(一)职工自愿入股,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

(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

(三)同股同权、同权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四)企业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

(五)企业实行民主管理,表决议案实行“一人一票”和“一股一票”相结合。

第四条  本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为独立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经济责任。

第五条  企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股东

第六条  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持有本企业股权者为本企业股东。股东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职工)大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参与审定企业重大经营决策;

(二)对所持股份享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三)按企业规章转让所持股份;

(四)对企业净资产享有所有者权益;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向企业参股;

(二)按所持股份承担企业风险责任;

(三)执行股东(职工)大会决议,维护企业利益,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股权设置与管理

第九条  企业总股本金为_______ 万元,总股份为 _______股,每股金额为100元。

第十条  企业股权设置及股份划分如下:

职工个人股:共_______股,股份总金额为_______万元;职工个人股是本企业职工出资形成股份或企业明晰给职工的股份,其股权为职工个人所有。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有限公司章程行为范围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26 字

+ 加入清单

买受人(甲方):

卖出人(乙方):

为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规模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买售人交售___板栗_(茶叶、生姜、板栗、高山蔬菜、灵芝、蚕种、)___ 斤。(张、担)。

2.所售绿色农产品最低价格(保护价) _ 元/斤(张、担),市场行情上涨时,有收购单位按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斯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绿色农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样品标准定价(样品由双方妥善保管,甲方验收)。

2.绿色农产品的包装,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 交货方式、验收、结算方式

1.实行送货到________收购点,货物由买受人当面验收。

2.货款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现金结算,钱货两清。不得打白条或代扣其它税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5-25%)的违约金。

2.买受人无故拒收绿色农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物总值_____(5-25%)的违约金。

3.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收购绿色农产品的,应按少收部分的总值_____(5- 30%)支付违约金。

4.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_____(1-20%)支付违约金。

5.出卖人在交售绿色农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承担_____(5-25%)违约金。

6.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乘人重新包装,损失有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_____绿色农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建议后,应在十日内做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默认。

2.合同期满,买、卖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_____供应的预测,重新签订_____合同。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__________生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卖出人: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 月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8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企业

乙方:____________股东

甲方投资成立企业,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企业工商登记名义上的出资人。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在敬业、诚信的基础上,以互相信任为前提,经友好协商,签订下列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作为企业实际出资人,享有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企业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企业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企业经营过程中所有投人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

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企业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本协议:

1.企业设立已完成;

2.各方发起人合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协议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

本协议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

五、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企业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委派项目责任人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跟踪管理。了解掌握被投资企业的项目开发、商业计划、企业经营、资金运作、发展策略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并提供有关建议和意见。

七、企业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此产生的劳务费用。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代表人(签字):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企业章程变更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103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地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

第五条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公司注册资本约定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约定如下: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⑴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⑵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⑶ 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和监事; ⑷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 ⑸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⑹ 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⑺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⑻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九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⑴ 遵守公司章程; ⑵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⑶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⑷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二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⑴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⑵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⑶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⑷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⑸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⑹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⑺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⑻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⑼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⑽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⑾修改公司章程; ⑿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 股东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X人,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叁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⑴ 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⑵ 执行股东会决议; ⑶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⑷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⑸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⑹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⑺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⑻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⑼ 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⑽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⑾、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⑿、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X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⑴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⑵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⑶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⑷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⑸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⑹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立监事X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纪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③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财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N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⑴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⑵股东会决议解散; ⑶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⑷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⑸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⑹宣告破产。

第三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53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进一步完善______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内容,对______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

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______、______、______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已到会。

董事会一致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如下:

风险提示: 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如决议未经与会的半数以上董事通过,董事会决议归于无效。

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董事会决议设计业务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司章程;否则董事会决议当属无效。

______公司

董事会成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15 字

+ 加入清单

时间: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

股东参加人员:________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

应到会股东______方,实际到会股东______人,代表额数______%,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全体股东经过讨论,制定有限公司设立股东会决议范本,会议将通过以下决议: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

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⑤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同意转让方______将其在______有限责任公司______%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______。

二、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三、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______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______份。

四、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887 字

+ 加入清单

(适用范围:适用于组织机构设董事会、经理、监事的其他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        区(县、市)       路     号。

第四条  公司在 (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     个股东组成:

股东一:(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   次,时间为每年       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时限)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        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二分之一”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派)可以连任。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均包括两个]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如董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的,则第十五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派)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司章程如另行规定产生办法的,则删除本项职权);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章程第十二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七条  董事每届任期    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董事会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董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非董事经理、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  次,时间为每年            召开。

2、临时会议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九条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由公司章程规定)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2、会议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的,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3、会议表决

董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每项决议均需经     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三分之二”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如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则第二十一条的表述如下:)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二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第1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转让股权按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则第二十六条的表述如下:)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盖章、签字。如全体股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

(公司章程也可对股权转让另行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原件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      份。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26 字

+ 加入清单

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全体股东召开会议,对设立公司形成决议,现将会议情况和决议情况记录如下:

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会议性质:_________________

会议通知情况:_________________本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由其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到会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会议股东:_________________;弃权股东:_________________

会议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会议决议情况:_________________到会股东中,表决赞成股东所持股份为_________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_________%;表决反对的股东所持股份_________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_________%;弃权股东所持股份_________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_________%,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决定拟设公司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决定拟设公司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三、决定拟设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四、决定拟设公司的组织机构: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设董事会,选举、为董事。

2、公司设监事会,选举、为监事。其中为职工代表。

五、通过公司章程

六、全权委托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承诺:_________________到会股东无需另行签署书面声明,即保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持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会议股东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章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48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承建的 工程,经研究决定,落实由 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给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合同价款:(大写)二、发承包内容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 项目工程。

三、发承包形式

1、由乙方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合同项目下的工程(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国家及地方专业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特、重大事故的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和不听指挥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力。

3、乙方必须严格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如发生打架斗殴、违法乱纪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监督管理

1、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甲方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报甲方工程部备案,质量保证体系应包括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等,各级专业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标准及公司《项目管理检查细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责任及费用;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等级的责任及费用;承担质量保修的责任和费用。

3、甲方随时抽检乙方的原材料,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有权提出更换。

4、施工项目全部完成竣工后,在未验收接管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六、工程监督管理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和费用。

七、财务监督管理

1、建设方所给付的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开户行为: 开户名称: ,账号为: 。

2、甲方将时段内收取的工程款扣除时段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有关款项的额度后,余款由有关部门及董事长签批后拨付给乙方,乙方须保证专款专用。

3、承包管理费的收取:乙方向甲方上交程质量、安全、进度的履约承诺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扣除工程造价的管理费后,余款返还乙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八、关于工程资料的管理

1、项目部的工程交、竣工资料,必须认真整理,在办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交公司资料室存档。

2、交公司存档的资料,若项目上为了办理奖杯或其他原因要求借出必须办理申请借调手续,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借调,限期归还。

3、乙方雇佣的民工负责人,工程项目部必须对其详细住址进行登记,留存电话号码并收存身份证复印件。

十、安全责任

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十一、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项目的工程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保修期满、工程付款清结及本合同中的风险解除及甲方双方账务结清时,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发包方:

附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包方: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895 字

+ 加入清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参考格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_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 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______有 限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第三条 合营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

中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_____国_____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有限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 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各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 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办法,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

___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___,在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___。

___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___,在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___。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元。其中,基本建设资金为_____。 流动资金为______。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_____元。

合营各方出资如下:其中:甲方_____元,占____%,乙方_____元, 占____%。

第十条 合营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的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 具验资报告。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合营各方均不得将出资证明书,向外抵押 担保或作其他有损合营公司利益的用途。

第十二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 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后,并报审批 机关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规章;

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

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决定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事项;

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 _名。董事任期为___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名,由___方委派。

第十九条 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___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 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 持。

第二十三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时间和地 点。

第二十四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 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五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决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 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做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 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和_____文。该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二十七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____。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 门。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 请。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 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 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 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四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公司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 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如生产经营需要,可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 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 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 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退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 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 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也可同时用外文书写)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 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牌价计算。(注:经合营各方商定,也可采 用某一种外国货币为本位币)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营公司所得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头四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 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出具查帐报告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六条 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 提供方便。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处理,如需加速折旧,报税务机关批准。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 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公司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 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 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一条 每个会议年度后四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 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 职 工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 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 办理。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由合营公司公开 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反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 给予警 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 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五十七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 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 工会组织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 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五十九条 合营公司工会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合 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 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条 合营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 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三条 合营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 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四条 合营期限为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五条 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 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 手续。

第六十六条 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做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营各方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注:每个合作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六十八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 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六十九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 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根据合营合同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的依据。制定清算方案,提请 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七十一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债务和损失全部清偿后(其剩余财产如超过注册资本的,还 应扣除依法交纳的所得税)的剩余财产,按合营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三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 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四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五条 合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文书写。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 为准。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须经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于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 授权代表在中国广州市签字

甲方:中国 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国 公司代表

(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705 字

+ 加入清单

(适用范围:适用于组织机构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其他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        区(县、市)       路     号。

第四条  公司在 (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     个股东组成:

股东一:(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   次,时间为每年       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时限)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        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二分之一”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五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执行董事的职权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  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也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或其他产生方式,章程要明确产生办法)。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如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则第十九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第1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转让股权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则第二十四条的表述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盖章、签字。如全体股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

(公司章程也可对股权转让另行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原件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      份。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法人(含其他股东)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企业章程变更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492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由 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 公司宗旨: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 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三十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许由非股东担任。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分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股东。

第三十六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构确定,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表;

5、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 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三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四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具备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有不实而造成法律后果的,由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20xx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