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诚实守信、平等互利、优势互补、互为依托、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租车线路:
2、租车时间:
3、租车金额(大写):
4、租车定金(大写):
5、付款方式:
6、车牌号及司机联系方式:
7、车辆燃油费用,车辆过桥过路费,车辆保养费用 由甲方承担。
8、车辆停车费用,司机餐宿费用 由乙方承担。
9、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行车线路和行车时间;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严禁超载,车辆载客不得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人数,如有超载、超员,造成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必须严禁携带“三品”上车,由此引起的事故, 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0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 5% 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11 、甲方所提供车辆符合运营手续车辆、含车辆承运人责任险,且车内各种设施齐全有效 ,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到达,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要合理赔偿乙方。
12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员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乙方的合理调度。甲方委派的驾驶员有权利督促车上客人遵守乘车须知。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
13 、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车辆负责。
14 、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5 、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6 、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 10% ,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 90% ,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17 、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辆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18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19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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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运输车辆租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规格: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 本合同填土石方运输车辆(车辆标准装载量16立方米以上、水平运输距离500米.500-1000米另议)不含税综合包干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车次(该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土石方运输作业的相关手续、人员、维修、燃油及相关辅助材料和安全防护措施等等工作内容)..
2、 本合同土石方运输车辆车箱尺寸与协议规定的不符时,按协议所定综合包干单价乘于双方量差比(即:_______________单价=综合包干单价×实际车箱装载量÷协议规定车箱装载量)。
3、 乙方土石方运输车辆水平运输距离按甲方跟建设单位所确定的水平运输距离为准。
4、 本工程工程量的计算,按甲方分发的票具为准。每天分发的票具必须当天回收核对确认,逾期不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工程施工中,若因工程施工需要等原因停工,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停工赔偿损失和二次进场费。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乙方进场施工后,次月起每月25号左右,由乙方申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审定甲方申报的工程量,并确定当月已完工程量造价。根据(确定的"当月已完工程量造价"-"甲方当月预先垫付的燃油费用, 油费结算为每升6.5元") × 80 ________%作为当月工程进度款。该工程进度款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余款(不计息)须等甲方的土石方工程完工并退场后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已完工程总造价金额 3__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2: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规定。
2、 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辆保险单;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道路运输证; (5)道路运输规费缴讫证; (6)山东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7)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5、 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 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 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 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 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6)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东营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篇3:车辆租赁协议书[页2]_合同范本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身份证:
开户行:
账号:
住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
开户行:
账号:
住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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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货车车辆租赁合同书
一、 签约双方(全称)
承租方: (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二、 车辆号牌、类型、吨位
号牌___,类型___,吨位____。
三、 租用期限:
合同期限为20_年_月_日 至20_年_月_日。
约定与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交通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明确用车单位与租用车辆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安全责任,经共同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以及车辆的各种证照:行驶证、营运证、保险证、各项税费缴讫单复印件各三份。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责任保险,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有能力按规定赔偿。
3、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发生各类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施工、生产、造成货物受损,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 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安全设备完整、技术状况良好、各种有效证件齐全的正常运行车辆。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乙方如果明知故犯,甲方有权按规定条款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乙方必须按甲方指派的任务从事运输工作,服从调配、听从指挥,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修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行驶。
5、乙方在受租期间,造成甲方人员伤害、货物损坏、丢失,应按规定照价赔偿。
6、乙方须购置汽配、修理车辆须提前通知甲方,不得影响甲方施工生产、生活用车。
7、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将车辆调回,有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甲方给乙方提供安全学习环境,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
9、在施工现场甲方给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运输条件,如遇甲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违章运输并及时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
10、甲方只有调度权、使用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各种有效费证均由乙方驾驶员负责。
五、 合同解除:
1、 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解除,确因工作需要续租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再办理续租手续。
2、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单位规章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交通事故,甲方有权办理解除合同。
3、严禁乙方酒后驾车、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强超抢会、超速行驶、疲劳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甲方一经发现有权予以解除租用合同。
4、乙方服务质量差,不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甲方有权予以提前解除合同。
5、乙方若因故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台班费。
6、本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一经双方签章,视为有效。
7、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以及双方安监部门各持一份)
附件:
1、驾驶员身份证、
2、驾驶证
3、行车证
4、保险卡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_年_月_日
篇5:单位品牌车辆租赁合同书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租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以天租金元
六、双方权利、义务:
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元。
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
篇6:货运车辆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条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就车辆的长期租赁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 负责提供车辆所在市区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 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车辆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6. 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8.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 不委派司机只负责租赁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轮胎气压等常规检查项目。出现简单机械故障时,由承租方负责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到达的,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10.负责出租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证件。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改装车辆。
5 在车辆及车辆钥匙由承租方保管时,停驶车辆盗抢,由承租方承担不高于保险公司不能理赔部分的5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除此之处的情况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承租方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 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0.负责租赁车辆发生的日常费用(其中包括汽油费、补胎、停车费、洗车费)。
11. 负责按期归还租赁车辆,需续租的,可经双方协商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且尚未签订续约条款期间,照原价计收租金。
第五条 租金、租期及结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为:人民币¥ 元
3.租赁车型:
4.所有价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承租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如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必须赔偿。
5.承租方提车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个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随时提车,出租方必须适驾车辆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续租则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满一月按本合同约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结算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如出租方应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时理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任何一辆租赁车辆达不到正常行驶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或车辆维修期超过6小时的,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偿承租方遭受的损失。
4、如出租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 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取得方即自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将租赁车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与出租方达成书面协议。
3. 任何一方注册信息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4. 出租方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时失效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终止。承租方须在一周内归还租赁车辆,租金计算以车辆正式归还时间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汽车租赁登记表》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也可将变更事项登记在合同变更记录内(经双方指定经办人签字确认),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无锡金南接送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 0-852 5426
承租方(乙方):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电话:05 0-8 8 3000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补充说明:
1、 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5000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2元公里计算。
2、 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 甲方于 5天内提供出SONATA新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9:
00——晚 :00。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驾驶员)之行驶证(驾驶证)、
2、 免费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
3、 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
3、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
4、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
5、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
6、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
四、 费用支付
、 月租车费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
(2) 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3) 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
(4)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
3、 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2 000元。
五、 驾驶员工作时间约定及用餐约定
1、 驾驶员工作时间为 4小时日(AM 7:00——PM 2 :00),超出时间按每小时 0元计
2、 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 00元。
3、 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六、 车辆保险约定
1、 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
2、 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定
3、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 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
七、 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
2、 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4、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
八、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 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无锡金南接送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20xx-2-5 日期:20xx-2-5
篇7:最新车辆租赁合同协议
租车是很简单的,但是租车的后续是很麻烦的,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是劳动合同,一起阅读哦
车辆租赁合同格式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的车辆租金的____%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____%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 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 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 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 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 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 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 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 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 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 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 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 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 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术语解释
1. 出租方:获北京市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 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
6. 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 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 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车辆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 普通客户收费 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XX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 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 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 200 8 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 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挂靠经营合同
出租人:____________货运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担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_牌汽车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沙子、水泥、砖、本料和预制板用。承担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负责,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但不给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人每天还要偿付承租人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伺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承租人有权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并由承租人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_______份,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篇9:2024年个人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 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1 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 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仍无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 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 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1 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 车辆归还及续租
4. 1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 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 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 车辆维修
5.1 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 车辆保险
6.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 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 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 违约责任
7. 1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 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7.2.2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7.2.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
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 发生7. -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 除7. 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 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全部合同
10. 1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10.2 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10.3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4 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5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6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日期:
地址:
地址:
篇10:车况良好车辆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电动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担保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电动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车辆
1、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具体以车辆实际交接时间为准)。
乙方向甲方共租赁 辆车:期中 型号 辆; 型号 辆
; 型号 辆。具体车辆信息详见附件(一)。
3、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非正常损坏、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损坏及其贬值,包括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
4、租、还车地点均为: 。
5、租赁用途: 。
二、租金、押金、违章保证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车辆租金为 元/月(租金中不包含保险费摊销),车辆保证金壹万贰仟元整,其中车辆押金壹万元,车辆违章保证金贰仟元;前述押金、保证金用于担保车辆租金、租赁车辆损毁、灭失、损坏、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车辆损失、违章处罚时向乙方未履行对应的义务而应向甲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2、乙方应将租金、车辆保证金支付到甲方以下账户:
户 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租赁期内若甲方账户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3、首期租金应于车辆交接前支付到甲方账户,首期租金包括当月剩余天数的租金和次月整月的租金,租赁期内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租金支付到甲方账户。
4、车辆保证金应于车辆交接前支付到甲方账户,租赁期内若因乙方未及时处理造成动用车辆押金处理车辆事故损失或违章罚金等损失的,乙方应于次月支付租金时将车辆押金和违章保证金补足。
三、出租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向乙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1)承租期间产生的所有车辆违章费用和记分处罚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处理不及时、期满结算时,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此费用。
(2)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抵缴租金。承租期间车辆损坏缺件或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车体损坏等原因使之急剧贬值,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保险理赔不足以外的损失费用,如乙方拒绝赔偿相关保险理赔外损失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仍抵扣不足的,甲方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3)甲方需在租赁车辆上安装汽车GPS定位仪及车辆管理平台,乙方应予以配合。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如违反条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恢复GPS安装原状或赔偿损失。
3、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根据车辆的使用到甲方指定的售后服务站进行车辆保养、维修。
4、若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5、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证照、设备齐全有效的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在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7、甲方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责任保险等保险,其车辆投保的险种、金额由甲方享有和决定(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加保险费,用以提高保险金额),并向乙方出示保险单据的复印件,乙方对此是明知的且同意,乙方应当按照第四条约定承担责任。对此,乙方不得以甲方是否投保或选择的保险险种造成保险赔偿不足以弥补事故损失为由,拒绝履行交通安全事故的赔偿责任,或向甲方主张赔偿及追偿的权利。
8、车辆在承租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包含第三方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可协助处理事故并及时协助办理索赔手续,该项协助行为并不构成对乙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的免除或减轻,乙方仍应按照第四条约定承担责任。
9、甲方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四、承租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车辆自甲方向乙方交付之日起(乙方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字即视为交付),乙方应承担车辆损毁、灭失的风险以及本条以下款项的各项义务;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试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因资料造假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有义务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后签字,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凡非因甲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附件损坏的,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要求赔偿。
6、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不能从事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营业性客货运输、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转包、投资、赠与、担保或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乙方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乙方应当承担租赁期间车辆发生的一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及其他事故责任(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
如果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已经投保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如果出现保险公司拒赔或者对于超出保险公司理赔金额以外的差额赔偿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车辆押金和保证金,乙方不可将车辆保证金视做租金使用。
9、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3个月到甲方公司办理续租手续。如不续租,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清洁,否则将收取50元清理费;
10、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利收回租赁车辆并不退回乙方缴纳的车辆保证金。
11、租赁车辆承租期间发生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险公司和甲方公司取得通知,并协助以上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指定地点修理,不得擅自安排。如遇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甲方也要配合处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甲方定损正规修理费的3倍进行赔偿,修理费超出保险配额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为止。
14、乙方在用车期满,应维持车辆原状,完好无缺损的将车辆和有效证件交还给甲方。如发现车辆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时,甲方将要求车辆在指定的维修站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规使用租赁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和吸食毒品后驾驶,或交付于他人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作教练车使用、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等。乙方因对车辆的操作不当或不按车辆使用规定保养,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害的,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及违章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没收全部车辆押金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6、乙方任职司机须持C1牌以上的汽车驾驶执照,并有一年以上驾驶经验。不得将汽车交给无汽车驾驶执照和无驾驶经验的他人驾驶,如违反此规定,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违约、违章责任,若甲方为此承担了赔偿责任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7、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限内的充电费用及日常检查责任,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处维修,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违反者不予返还车辆押金。
18、乙方应在租赁车辆达到保养标准时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合理安排保养时间并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时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9、车辆租赁期间若按照国家对车辆管理规定需要年检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进行车辆年检,确保车辆能够处于正常的行驶状态。
五、保险条款
1、甲、乙双方已经确认,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险、不计免赔险。
2、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赔偿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适用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3、车辆在乙方承租期间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4、办理保险理赔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六、特别约定
1、乙方使用期间发生违章的,应在30天内自行处理完毕,以确保租赁车辆无任何交通违章,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同意用保证金处理交通违章。
2、租赁车辆车身广告经营权和收益权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车身广告内容,甲方因投放车身广告所需招回租赁车辆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由此耽误乙方使用租赁车辆的,按实际占用天数扣减当期租金。
3、乙方(承租方)一个年内超过3次(含3次)报险,甲方有权按200元/月的标准加收每月租金以弥补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4、乙方租赁的瑞驰电动汽车的日常保养、维修须按《瑞驰电动汽车维修保养手册》的三包规定执行,超出三包规定的正常保养由易租通公司承担。如因人为因素导致车辆需要保养、维修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必须到易租通公司指定的售后服务站进行保养、维修。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发生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等费用,使用、保管租赁车辆,合同终止后未归还租赁车辆或提前解除合同等任何违约情形之一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为乙方违约,未满一年的租赁价格在第二条第1款的约定的基础上加收上浮200元/月;未满两年的加收价格上浮100元/月;此加收金额按实际乙方租赁时间收取,甲方有权在车辆保证金扣除。此外,甲方还有权扣除车辆保证金的30%,作为乙方单方解除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月租金的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仍未支付租金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车辆。
(3)合同期满,乙方逾期交回车辆的,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合同承租人的义务及责任,逾期期间的租金按合同约定租金的两倍按日计算,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4)乙方使用租赁车辆造成车辆受损,致使车辆贬值(保险公司定损1000元以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损坏的视为车辆贬值),虽经修复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定损总额的30%赔偿金作为补偿甲方车辆折价的损失。
(5)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各项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①提供虚假信息。
②转卖、转租、抵押、质押、典当、转借、投资、赠与、出售和不得将车辆交于无证人员驾驶车辆。
③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④酒后、吸食毒品后等有碍于正常驾驶的。
(6)乙方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乙方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及所有相关费用。
(7)乙方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且乙方应恢复原貌并承担所有费用。
(8)乙方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拒赔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9)非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包括合同期间的租赁费、保养费、保险费及车辆损毁、灭失的损失费用等。
(10)乙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逾期接受处罚,乙方应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金额的2倍作为赔偿金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如违章处罚两次以上未按处罚日期接受处罚的,甲方有权提高保证金收取金额;如违章处罚超过保证金金额,甲方保留追诉权利。
八、担保条款
1、丙方(担保方)愿意为承租方(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义务及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本合同履行期届满起2年。
2、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或因使用租赁车辆过程中产生的第三方责任的,丙方愿履行乙方的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自愿为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乙方保证提供的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如果乙方违约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九、其他
1、租赁期满,乙方将车辆已退还甲方并办理车辆交接单的,且车辆租赁期内的所有事故及保险理赔手续已处理完毕的,甲方应在完成前述事宜后 5 日内将车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30日内将车辆违章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乙方所租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致同意在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十、联系人、联系方式,通知文书的送达。
(一)各方联系人及方式。
1、甲方联系人: ,传真: ,电话: ,电子邮箱: 。
2、乙方联系人: ,传真: ,电话: ,电子邮箱:
3、丙方联系人: ,传真: ,电话: ,电子邮箱: 。
(二)通知文书的送达方式。各方用直接送达、特快专递、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通知文书。
一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应当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租赁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承租方(乙方): 担保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担保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篇11:车辆融资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且非依赖甲方的技能,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乙方购买厂家生产的 牌, 型号,核定载重量为: 吨;车牌号码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车辆颜色为: ;汽车 部,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具体购车事宜由乙方与供车方签订合同。因租赁车辆的质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直接与供车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手续。
第二条 营运线路及运输货物类型
第三条 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用金支付方式
1、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总租金共计人民币费用及税费)。分 期付清,第一期付 元,应至 年 月 日前缴清;第二期付 年月 元,应至 年 月 日前缴清,以此类推。
第五条 产权归属
1、合同期间,在乙方未支付所有租金款项前,该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上述全部租金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保险费、过户费)后,即可购得该车的原始基本产权,即该车的所有权归乙方,其后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过户时,甲方应给予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手续。但车辆的营运证照是政府交通部门发给甲方的合法营运证件,一切牌照属甲方资产。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负责车辆牌证年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代为乙方租赁车辆办理投保手续,其投保项目为:交强险、乘坐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然险等,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当年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下年度的保险费。
3、合同期间,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劫、被盗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丢失或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报有关部门处理,并主导法律层面的对外关系,因乙方及车辆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发现乙方利用车辆进行违法经营,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追究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并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规章等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严禁利用车辆参与违法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该货车他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上述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款项,按月向甲方交纳由甲方代办的相关车辆规费款(包括保险费、运管费、车船税等),由甲方统一办理下一个月的有关证照所需费用也可在运费中抵扣,否则甲方不予办理。
5、司机遗失证件或发生交通事故(包括被窃、意外丢失,或因车辆使用原因被政府部门扣车扣证等)造成车辆停产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但如果因此给甲方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与甲方是合作关系,如乙方聘用司机工作,须为司机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损害险,保障司机的权利,如因乙方没有或不能履行此义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赔偿,并从相关费用中扣减乙方应付的款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车辆租赁款,每逾期一天加收 的滞纳金,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
5、如因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配合交警部门处理;拒付应付事故赔偿款等,造成对甲方不利影响和损害,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乙方不承担或是无力履行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车辆。
6、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办理行车证、照以及各种车规费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必须找一个或两个担保人,担保人对乙方承担法律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资格由甲方认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地为深圳市。
第七条:保密协议:本协议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双方不能向无关的第三方(担保人除外)透露部分或全部内容,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人民币壹万元整。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担保人:(1)
担保人:(2)
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日期: 年 月 日
篇12:私人车辆短期租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仅为_____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
每月_______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相当于___个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_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
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费□其它费用
六、租房保证金:
存放于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2、室内外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八、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
九、违约处理: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应按照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3、如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4、如乙方因非房屋问题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
5、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补充条款:
水表读数_____度,煤气表读数_____度,电表总读数_____度,峰_____度,谷_____度。防盗门钥匙_____把,电子门钥匙_____把,车库钥匙_____把。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篇13:半挂车辆租赁合同书
合同编号: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租赁汽车 辆,车型号: 车牌号: 颜色: 发动机号: 车底盘号: 。
二、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租赁汽车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三、甲乙双方商定由驾驶员 驾驶证号 专人驾驶租赁汽车。
四、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及期限。
1. 租赁期内每辆车每天租金 元。每天可用 公里。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币 元。每超一小时加收 元。起租按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租金。包月车辆按每月30天计算,包月价为每月人民币 元,每月可用 公里。超出30天的部分按日租算。超公里部分按所超公里数加收租金。
2. 办理租赁、还车手续须在甲方营业期内。营业时间为每天8:00-20:00。
3. 租金可以现金或者承兑汇票支付,使用承兑汇票需待款到甲方账户后,乙方方可提车。
4. 租金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先预付人民币 元,于还车之日结清。租赁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于每月 日(节假日顺延)结算支付一次。乙方应将租金按期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认可付款。
5. 乙方租赁甲方的汽车,须付押金人民币 元(含违章押金人民币 元)。租赁期满无其他意外情况,由甲方不计息退还乙方。违章押金在还车两个月后,查询用车期间无违章时退还。
6. 对租金、修理及其他费用,乙方逾期支付的,逾期款除按5‰每日计算滞纳金外,乙方逾期支付任一期租金,甲方有权无条件地将租赁汽车先不经通知而收回,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收回车辆过程而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
车况说明: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保证租赁车辆出租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并与乙方书面交接清楚。
2、负责对租赁汽车进行正常维修及定期保养。车辆的间隔里程为5000公里,正、负不得超过200公里。
3、负责对租赁汽车在扬州市区境内非人为路抛的急修,乙方承担相应的服务费用。
4、负责对租赁汽车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强制险、□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险、□盗抢险、□玻璃破碎险,及其他随车保卡载明的险种,包括 。
5、协助乙方处理使用租赁汽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有关的索赔手续。
6、甲方跟据乙方需要可配备驾驶员一至两名。向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法定证件、公章及相关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伪造、失效或者冒用的,由乙方对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后果及法律责任负全部责任。
2、乙方应认真了解、检查和掌握租赁汽车的各种性能及操作方法。凡因乙方使用、操作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租赁汽车损坏及附件遗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使用租赁汽车发生各类机件故障及事故车修复,须到甲方指定修理厂修理,不得自行送外厂修理。归还车辆时,经检验因乙方自行送外厂修理,换了非正宗零部件,车辆修理需重新进行的,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修理费用和重新修复的搁车损失费用。
4、乙方使用租赁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交管部门、当地保险机构和甲方报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特别通知的,应当按照甲方或者保险机构通知的要求处理。
5、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必须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事故处理结束次日起三日内,乙方须将处理机关的处理结果及证明材料送交甲方,以利甲方处理保险索赔手续。因乙方原因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6、车辆发生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款赔付之前,修理费及处理事故、医疗等费用由乙方先支付。保险公司赔偿后,由甲方领取赔偿金返还乙方,但乙方须按车辆修理费(与事故责任无关)以如下比例补偿甲方:修理费用在六万元以下按20%补偿;六万元以上的按30%补偿。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报废的,乙方按重置价向甲方赔偿。造成破坏的,乙方向甲方承担租赁汽车从损坏至修复上路期间的搁车损失。
7、乙方自备驾驶员,须持法定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件,并有 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历。非本合同注明的驾驶员无权驾驶租赁汽车,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驾驶员需每日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补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9、严禁酒后驾驶租赁汽车,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进行营利活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0、以乙方对租赁汽车上的特性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亦不得私自拆装、附加它物于租赁汽车,否则发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不得私自拆装租赁汽车车体(件),一经发现,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如乙方私自拆装里程表,造成租赁车辆无法计费,甲方除正常计费外,每日加收500-1000公里超公里费用。
12、此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抵押、倒卖、被设置留置权或其他权利负担,否则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里归还租赁汽车,地址为: 。超过规定的还车日期7天,乙方未还到上述指定地点,甲方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该车或上报有关司法部门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乙方归还汽车时,必须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第一页还回日期上注明,需由甲方接车人签收后方可归还,否则视为乙方未归还车辆。
14、乙方还车时车况必须与《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甲方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新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时,乙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15、乙方超月使用租赁汽车的,须于每月底最后一日将租赁汽车运行公里如实报给甲方,以确保租赁汽车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级别保养。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保养、检测要求及时将租赁汽车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或者检测。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脱保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按每脱保一次,赔偿400元,每超500公里,增加100元。逐次、逐公里累计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16、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车辆须妥善保管,停放地点安全可靠。甲方在其认为适当的时间,有权对租赁汽车的使用与保养,保管情况进行检查,乙方须给予配合。因保管、停放不善造成的租赁汽车丢失及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赔偿。
17、如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甲方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七、其他约定
1、乙方注册名称、地址、通讯电话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七日内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或法院寄给乙方住所地的送达材料被退回,则视为已送达乙方。
2、乙方使用租赁汽车的全部费用(含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由乙方自理。还车时,存油低于提车时的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已使用的燃料费用。
3、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有聘用驾驶员或者非甲方配备驾驶员的主观故意责任,发生行车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交通管理部门的罚款及其他惩罚性损失。
5、租赁期间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作相应的调整。
6、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还须填写甲方的相应附件表格及车辆交接清单。所填写的表格及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需延长租赁期的,应于租赁期满7天前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延期合同,未签订延期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收取超时费用。
8、乙方聘用甲方驾驶员的,须支付甲方驾驶员工资福利费用 元/日,按天支付。甲方驾驶员每周工作为40小时,每天为8小时。每超一小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加班费用,按月累计交纳。其他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
9、乙方必须保证租赁汽车每月 日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车辆例行保养和性能情况检查。逾期不参加检查的视为乙方违约。
10、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需要更改内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补充或者修改。
八、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在使用租赁汽车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承担前文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随时收回租赁汽车,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乙方仍应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
九、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住所地。甲方的车辆在 交付给乙方。
十、本合同自签订盖章时发生法律效力,至车辆归还,费用结清之日终止。但乙方在使用租赁汽车过程中发生的未了的经济责任情况,乙方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免责,仍由乙方对相应后果承担责任。
十一、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 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以上条款已由甲方充分说明,乙方已逐字看过并对以上条款全部接受。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租方:
证件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篇14: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租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动车辆租赁合同(样式二)
出租人:________有限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出租人向承租人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租车服务,车牌号码为_______.现约定如下:
第一条租金计算
甲乙双方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_____为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再续签租用合同。
第三条出租人权利义务
3.1服务期间的一切风险、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与承租人无关.3.2服务期间,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事宜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在汽车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出车事宜,由承租人统一合理安排,并说明情况,如人数,所需运送的目的地等.过路费、停车费由承租人承担.
3.5因出租人的责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车而车辆不在位,承租人租用他人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3.6出租人即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班待令派遣.
第四条承租人权利义务
4.1在行驶过程中,承租人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挖掘机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车 型:
乙方(作业方): 租赁使用地点:
为了确保挖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挖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挖掘机租赁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承担挖机的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业任务,对于岩石部分应作出相应的爆破,严禁硬性作业。
3、甲方负责挖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l、提供挖机一台,工作人员壹名,确保车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除三天,若有超出甲方可按租金比例系数扣减乙方的实际误工租金(月度工时达到时免扣)。
2、乙方自理挖机的维修配件和付油开支,以及业务往返的差旅费用。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安全责任。
三、租赁期间作业时间规定:
月度租赁作业工时为 小时,如因甲方原因或者是无作业任务等,乙方作业工时不足 小时,乙方的租赁费不变:如作业工时超出小时以上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时 元的标准再支付乙方的超时作业款。计时方式为挖机电脑计时,月度到期之日开具完工单。
四、进退场费用规定
甲方租赁乙方挖掘机期限不足2个月的,进场费用由甲方承付,达到2个月的进出场费由甲乙双方各付50%。
五、租金标准
本挖掘机租赁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即每月(三十天)挖机的基本租赁使用费为 元整,超出小时,以外的超时款另外计算(乙方不提供税票)。
六、租赁费用的支付
挖机自进场之日起每月租赁时间达到25天后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七、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2、如出现甲乙双方事先没有预测的事故发生,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甲方承担责任。
3、属乙方挖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优质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5、挖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八、综上所述,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挖掘机租赁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挖机租赁使用起点日期为:
挖机进场电脑工作起点时间为:
柴油油箱表格指数为: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篇16:半挂车辆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让方) 代理人:
乙方:(受让方) 代理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车辆类型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原牌照号__________的机动车转让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
二、通过评估甲、乙双方确认该机动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车辆提取后,车辆的一切好坏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车辆转让前如果甲方的机动车被有关行政机关查封或发生权利纠纷及自行交易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车辆转让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或其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七、车辆的过户手续由 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甲方须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八、甲、方双方不履行上述合同条款,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7:淮安市车辆租赁合同
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本着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将车号______________白色越野车辆租赁给甲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职责;
第一条:甲方租用的车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监理用车;
第二条:本次租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该项目收工之日止。(具体结算时间根据考勤确定);
第三条:车辆租赁费用每月为_____________(含税金),______年终依据监理代表签认用车考勤记录,并经甲方审核后凭所辖施工单位出示的经济手续证明,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车辆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油料费、修理费、养路费、过路过桥费、驾驶员工资、司乘人员责任险、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及其他手续费等均有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车辆保证完好安全工作状态,应具备有关部门规定的全部保险手续,并提供乙方的行驶证、保险证及驾驶员的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甲方负责乙方驾驶员在工地的住宿。在工地期间的伙食费、西宁期间的住宿费均有乙方自理;
第七条:乙方要对行车安全、技术操作负责,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做到保养及时、确保正常使用;
第八条:车辆使用部门和人员不得要求乙方执行工作内容以外的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统一安排和调度,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或不服从安排。若违反,甲方除终止合同外,不予结算车辆费用;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商定协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账号: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
篇18: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易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车辆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夏利出租车,车号为吉A,租给乙方,租期从20____年月日起至20____年月日止,并提供该车一切证件。
二、通过双方评估,确认该车的租赁价格为每月4000元整,付款方式为:每月月末提前5天缴纳,不得延期。甲方扣留乙方押金10000元整,租赁到期后(10日内没有交通违法行为)车辆无损坏如数返还;租赁期间乙方毁约,押金不予返还。
三、此车之前所发生的违章、事故所欠费用等一切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自承包之日起所发生的违章、事故所欠费用等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保险以外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车辆大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每年只负责一次。小修或碰撞由乙方负责。
五、该车只能在榆树镇内运营(不包括各乡镇),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施工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的工程运输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的有关内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一、 施工地点:
二、 工作内容:
三、 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工程完工为止。
四、 计量办法:按工程计量为准,不在计量范围之内的,根据工程情况协商制定。
五、 结算单价及支付办法: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够数量的、技术状况良好的运输车辆,如乙方不能保证甲方所需的运输车辆,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2、如乙方的车辆不服从甲方的指挥时,甲方有权对不听从指挥的车辆进行处罚。
3、甲方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并指挥得当,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4、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安排专门人员指挥车辆的进出。
5、燃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当甲方违规指挥作业,或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
2、在运输过程中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及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不能因为协调不利等方面的原因而影响甲方的工作。
3、乙方车辆在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
4、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性能良好,证照齐全有效,驾驶员水平较好,证照齐全有效。
5、由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6、不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引起的任何安全、交通等事故,甲方一概不负责。
7、乙方车辆应自己配备好大小合适的篷布,所运输材料必须进行覆盖,不得撒漏、扬尘,由此而引起被有关部门查扣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不按相关交通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八、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出租自有的汽车达成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标的物
________________辆,号牌号码浙J________,车辆详细资料见《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二、租赁期限
为期一年,自二○x年___月___日起至二○x年___月___日。
三、租赁费用
每年租赁费为________元(¥_____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先付50%,余款在本协议生效后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二○x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