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租赁合同施工需要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出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_________型_________吨吊车,_________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_________
三、租赁时间暂定_________天,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财务结算
1、计收费标准:_________元/台班,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
2、进出场费:_________元(汽车吊即路途台班_________个班)由甲方支付。
3、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甲方须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签单人姓名
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支付_________元的预付款(进出厂费),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_________天_________元的预付款,以后每_________天付一 次,预付款_________元。
5、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六、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七、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
九、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维修时间超过2天,按实际超出时间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其它: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_________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_________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_________方负责。
4、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需的大型车辆超限证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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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音响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江引水工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工程渠道衬砌总长为___________km,经公开招标,确定为中标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承包范围
1、高潮水库引水渠、上湖垅水库引水渠、上湖垅水库排灌渠、高潮水库排灌渠等总长为__________km。
2、相应渠系建筑物___________处。
3、与上述项目有关的临建工程。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本工程要求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完工。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均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内不作调整,总价按实际工程量造价计算。有关漏项或新增项目单价则由乙方按标底价格书内相应的材料价格、预算定额组价,并按原报价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经监人审核同意后,作为该项承包单价,调整合同价并支付。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土石方按衬砌标准断面范围内实际工程量计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图纸及设计变更和联系单断面进行计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图纸及设计变更和联系单断面进行计算。
2、若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施工详图,变更设计通知单等有关技术要求正确施工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如超挖、超填、返工等,则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2:建筑施工实习论文各种民用建筑的施工建设单位_实习报告_网
你正在浏览的实习报告是建筑施工实习论文--各种民用建筑的施工建设单位 实习方向:各种民用建筑的施工建设单位;
实习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
实习时间:2019年7月30日
指导老师: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天骄绿苑佳泰小区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亿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鄂尔多斯市天工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鄂尔多斯市亿泰建筑有限公司
实习学生:内农大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技术系04建工甲班 尹士廷
一、实习目的
通过接触和参加实际工作,充实和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培养综合应用的能力,为以后课程以及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二、实习内容
参加测量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操作实习,学习每个工种的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方法,学习和应用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学习施工过程中对技术的处理方法。
三、实习概况
实习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绿苑佳泰小区参加施工实习,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出勤率高,积极向工人师傅请教,善于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工地技术员的帮助下解决问题。对测量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有了很具体的了解,同时对部分工程进行实践操作。实习期间完成了实习任务,达到了实习目的。
四、工程简介
(一)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2、建筑和有关工种提供的作业图和有关资料。
3、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
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2)《采暖通风与空间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9
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
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5)《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范》DBJ01—605—2019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19年版)
7)《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9
8)《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
4、已批的扩建审批意见;
5、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周围市政条件资料;
6、业主对本工程的有关意见及要求;
(二)结构:
1、工程名称:天骄绿苑佳泰小区7#、9#、10#、11#、12#、15#楼。
2、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
3、设计标准: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
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八级;
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
结构类型为砖混住宅楼;
桩基础安全等级为二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三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2019年。
4、主要经济指标:(以7#楼为例)
总建筑面积3851.12m2,共有A、B两种户型。A户型建筑面积为105.85 m2,B户型面积为101.85 m2,跃层面积为90.25 m2,楼梯面积为198.30 m2,阳台面积为171.05 m2。
5、建筑总高度、层高及标高
建筑层高为五层加跃层,建筑总高度为19.45m,一至五层层高均为2.95m,跃层高度为3.90m,室内外高差为0.900m,本工程室内地坪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442.000m。
6、建筑物的总尺寸
建筑物总长33.240,总宽11.640m。
7、基础
1)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桩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成桩方法为干作业钻孔成桩,基础持力层为细砂岩,单桩承载力为282kN,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250kpa。
2)桩基础的桩为摩擦桩,桩径 (圆孔桩)。
3)混凝土坍落度为80~100mm。
4)边坡处单桩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2.5m局部陡坡边坡处单桩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3.5m。
5)桩与桩之间采用承台梁连接,承台梁的尺寸为550×500mm,混凝土等级为C25。
8、主体
本工程主体采用 普通烧结砖和 水泥砂浆砌筑,各层梁、板、柱与梁的钢筋均为绑扎搭接。
楼房屋顶为坡屋顶,局部为有组织排水(跃层露台处),雨水管的公称直径为 。
(三)功能简介
本工程均为住宅,在跃层处设有2.7m2的露台,可供人们进行户外活动。
五、具体参加工作
第一部分:测量工程
施工测量是直接为工程施工服务的,其成果不仅是进行施工及施工检查的一条准绳,而且还是验证竣工工程的位置、标高和相互间关系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依据。
(一)测量仪器配置及建立控制网
根据工程特点及工程结构情况,主要测量仪器有:电子经纬仪1台、普通水准仪1台。
根据规划局提供给施工单位的水平坐标和水准点,建立适合本工程的测量定位轴线网络和标高控制网络,其中重要的控制坐标要做成标准的永久性坐标点。测量放线采用预放、粗放、精确定位的方法进行反复核查,确定平面控制轴线。±0.000m采用外控制法进行平面网络控制,依据现场情况确定基准点、控制点、通视点,±0.000m以上采用内控制法进行放线控制,将规划局给定的水准点利用水准仪引测到规划建筑物周围相对比较稳定的已建建筑物上。利用水准点作为高程控制依据,将绝对高程换算成相对高程。用钢尺、水准尺、水准仪传递高程,在各层测设出高程控制点(建筑五零线),并作出标识,同时定期对各标高进行复核,保证施工人员控制楼层标高。
(二)楼层放线:(现以楼房西山墙拐角为例)
由于楼层不高,我们是用线坠和经纬仪配合使用来放楼层轴线的。从上一层向一层垂吊下一层轴线技术人员把线坠吊到一层,量出垂线与墙体的水平距离,然后上一层人员在由垂线量出在一层相同的水平距离加上外墙到轴线的水平距离得出1轴和G轴(即轴线)。在西山墙的南北两个拐点处分别用同样的方法测出轴线1轴。注意的是:如果在西山墙引轴线,那么再放下一层的时候也要在此处引测。然后在到东山墙引G轴和19轴,再用工程线(如果拉不通工程线,就用经纬仪头测)把西山墙的G轴点和东山墙的G轴点连起来,再在整个楼板上把G轴放通,并用墨线把G轴和1轴都弹出来。剩下的轴线均用放出来的1轴和G轴作为参考轴线,用钢尺量出并用墨线弹出。如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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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标准层平面图
第二部分:钢筋工程
钢筋使用必须坚持先检查后使用的原则;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按国家规范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钢筋在现场加工,制作加工工序为:钢筋机械安装→钢筋对焊→锥螺纹加工→弯曲成型→钢筋绑扎。
1、钢筋性能
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主要包括:钢筋的化学成分、拉力试验取得 值,弯曲试验取得的冷弯、反向弯曲情况,显微组织、脱碳、晶粒度、夹杂情况,冷热顶锻及硬度情况。
钢材的力学检验主要包括:钢筋拉伸试验所测得钢材的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试验所测钢材弯芯直径及弯曲角度情况。
2、钢筋加工
本工程钢筋,技术人员根据图纸及规范认真作出钢筋翻样,对复杂节点的钢筋要求进行放样,同时给据图纸机构分区、分部配套翻样,并按施工进度安排好钢筋的加工计划。钢筋加工现场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加工。根据施工进度和钢筋下料表加工成型。钢筋制作前应对弯曲、变形的钢筋进行调直处理,剔除有表面缺陷的钢筋。加工成型后应挂有明显料牌,标明形状规格、数量、部位、分段、分层、分部位、分施工顺序堆放整齐,专人发放。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 目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20
箍筋内净尺寸±5
3、钢筋绑扎
1梁和柱箍筋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勾离合处,应沿受力筋方向错开设置,梁上(下)部受力,则弯勾离合处在下(上)方。为防止柱箍筋位移,柱筋上的外伸部位要加箍固定。
2板的主筋绑扎,短向钢筋在下,长向钢筋在上,梁板钢筋绑扎完成后,及时搭设人行道和混凝土运输道,严禁踩踏负筋。
3确保钢筋保护层和负筋高度,必须放垫块,垫块要按一定间距均匀布置。
4主梁与次梁相交时,均应在主梁两侧附加箍筋,箍筋加密区可以提高主梁的抗剪强度,另外次梁底筋应放在主梁纵筋之上。
5柱与梁相交处钢筋过密,且该处有搭接时则可将搭接部分移到柱的一侧,保证该处梁尺寸便于浇筑混凝土。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允许偏差
(mm)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长、宽±10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20钢尺量连续三当,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长±10钢尺检查
宽、高±5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间 距±10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
排 距±5取最大值
保护层厚度基 础±10钢尺检查
柱、梁±5钢尺检查
板、墙、壳±3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20钢尺量连接三档,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20钢尺检查
预埋件中心线位置5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3钢尺和塞尺检查
注:1、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到其中的较大值;
2、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3、当纵向受拉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面各百分率不大于25%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C20~C25C30~C35≥C40
光圆钢筋HPB235级45d35d30d25d
带肋钢筋HRB335级55d45d35d30d
HRB400级、RRB400级-55d40d35d
第三部分:模板工程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浇筑混凝土时模板及支架在混凝土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等作用下胀模(变形)、跑模(位移)甚至坍塌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避免事故,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维护和发生异常情况时进行处理的要求。
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2、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的模板及其支架安装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以利于混凝土重力及施工荷载的传递,这是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有效措施。
3、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4、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5、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6、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7、无论是采用何种材料制作的模板,其接缝都应保证不漏浆。木模板浇水湿润有利于接缝闭合而不致漏浆,但因浇水湿润后膨胀,木模板安装时的接缝不宜过于严密。模板内部和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以避免夹渣等缺陷。本条还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所使用的模板提出了要求,以适应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发展的要求。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5钢尺检查
底模上表面标高±5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钢尺检查
柱、墙、梁+4, -5钢尺检查
层高垂直度不大于5m6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大于5m8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3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8、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打针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9、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项 目允许偏差(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3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3
插 筋中心线位置5
外露长度+10,0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2
外露长度+10,0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10
尺 寸+10,0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10、对预埋件的外露长度,只允许有正偏差,不允许有负偏差;对预留洞内部尺
你正在浏览的实习报告是建筑施工实习论文--各种民用建筑的施工建设单位 寸,只允许在,不允许小。在允许偏差表中,不允许的偏差都以“0”来表示。
1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构件跨度(m)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标准值的百分率(%)
板≤2≥50
>2,≤8≥75
>8≥100
梁、拱、壳≤8≥75
>8≥100
悬臂构件-≥100
由于过早拆模、混凝土强度不足而造成混凝土结构构件沉降变形、缺棱掉角、开裂、甚至塌陷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保证结构的安全和作用功能,提出了拆模时混凝土强度的要求。该强度通常反映为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的强度。考虑到悬臂构件更容易因混凝土强度不足而引发事故,对其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从严要求。
第四部分:混凝土工程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材料名称允许偏差
水泥、掺合料±2%
粗、细骨料±3%
水、外加剂±2%
6、做混凝土试块:
先清理试块模,再在试块模上刷隔离剂,并把试块模的紧固螺旋拧紧,以免放入混凝土后发生跑模。注意刷隔离剂时不要刷的过多,过2到3分钟后从混凝土罐中用铁锹将混凝土铲入试模。然后用钢筋棍将混凝土捣实,直到不再有气泡冒出。最后将混凝土表面抹平,放到无震动荷载处。等到24小时后拆模,拆模时在试块上表明标号日期。
混凝土试件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粒径(mm)试件尺寸(mm)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31.5100*100*1000.95
≤40150*150*1501.00
≤63200*200*2019.05
浇筑混凝土板时混凝土的虚铺厚度要略大于板厚,振捣完毕后用1.5~4m的刮杠刮平,用木抹子抹平,并根据构造柱钢筋上的控制线线拉线检查板底标高,严格控制平整度,尤其在墙、柱的根部。
楼梯混凝土从上至下的浇筑,现振捣板底混凝土,达到踏步位置后,在于踏步混凝土一起浇筑,不断连续向上浇筑,并随时用木抹子将踏步上表面抹平。
混凝土垫层的浇筑:钉控制桩,垫层厚度为10公分,强度等级为C15,宽度为700mm,混凝土采用平板式振捣器振捣,混凝土振捣密实后,以钉的控制桩上的标高拉的工程线为准检查平整度,高出的地方铲掉,低的地方补平,用木抹子抹平。
六、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不实践很多问题都考虑不到,实践后才知道什么情况都可能遇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像刚刚走出校门的实习生实践经验还很不丰富,但理论中的东西要是也什么都不会,那在实习过程中就吃不开了。到了施工现场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才体会到并不是课本中学的东西用不上,而是要看你会不会用,懂不懂得变通和举一反三的道理。本次实习中比较严重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问题一:对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扎实,例如: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养护时间,做试块时应该振捣到什么程度,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养护温度、养护时间,另外对混凝土出现裂缝分析不出原因等等。这些概念都很模糊,实习时用到了才知道自己没学好,在学校时只是为了应付考试为了过关,才在考试的前几天报老师讲过的重点死记硬背上几遍,一等考试过去后脑子里就是一片空白,不管以后又用与否就都在记忆里消失了。等到需要时才知道自己还没记住这些,就像现在进入施工现场没有人会问你这些,但是作为一个技术人员,不知道试块该怎么养护、混凝土出现裂缝是什么原因等一系列的问题,还怎么能指导施工呢?
针对这个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时在以后的学习中做到扎实掌握,不死记硬背做到灵活运用,与实践相接合。
问题二: 熟悉图纸的能力差,对平面的图形想象不出立体的样子。致使不能明确的判断出施工的对错。
问题三:对于最新的施工规范不知道,致使不能很快的判断出施工的对错。
问题四:对于一些施工顺序还不太明了,对每一个施工过程的操作不了解。
问题五: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差。对于建筑方面的一些出新了解太少。
问题六:实际中的建筑标高和结构标高在计算施工标高时容易混淆,尤其用五零线控制墙体、门窗洞口的控制高度时容易出错,分不清什么时候包括了地面做法,什么时候不包括。
七、实习的经验及收获:
首先本此实习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适应环境。未去工地之前我从没想象国两个月的实习我能承下来。但是通过这次实习我适应了这种工地生活。虽说以后不一定去工地工作,但有了这段时间的锻炼,不论以后做什么工作心中都有了一种吃苦耐劳的毅力,也学会了适应环境。另外就是在工地上知道了一些与学校不同的问题,就是在工地上知道了作为一名技术人员应该怎样去和工人交流等。
其次,通过这次实习使我对工程方面的有关知识在实际上有了更深一些的了解。应该说在学校学习再多的专业知识也只是理论上的,与实际还是有点差别的。这次实习对我的识图及作图能力都有一定的帮助,识图时知道哪些地方该注意、须细心计算。在结构上哪些地方须考虑施工时的安全问题,在绘图时哪些地方该考虑实际施工中的问题。到即能施工又符合规范要求,达到设计、施工标准化。没有这次实习也许绘图只是用书本上的照搬照画,不会考虑太多的问题,更不可能想到自己的设计是否能施工。
工地虽苦,但能学的是一些现实东西,锻炼的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例如:墙体也会发生偏移,楼梯支模时楼梯间的高度不够,阳台、凸窗的尺寸标高有微小变动等等很多问题,都是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一些问题。只有通过实践后才能找到问题发生的原因,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另外,通过帮助资料员填写部分资料,使我对填写施工资料也有了一定的认识,知道什么时候该填什么资料,需什么人签字等,这些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
最后一点就是:这次实习我见到了只有在课本中才见过的打桩机械,了解了它的工作程序与原理。
另外,这次还看到了使用平法标注的结构图,初见时真感觉头大,虽然在这之前听过,但当真正见到时,就那么一张图表示了承台梁的所有问题,还是有些眼花,什么B、N、T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意思,不过唯一幸运的就是我可以看图籍,图籍里详细介绍了读图的方法,经过几天的努力,再看图时终于不再感觉难了。(详见表一和图例)
例如:04G101-3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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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标注说明
注写形式表达内容附加说明
或基础主梁编号,具体包括代号、序号(跨数及外伸状况):一端有外伸; :两端有外伸; :无外伸仅注跨数
界面尺寸:梁宽 梁高当加腋时,用 表示,其中 为腋长; 为腋高。
箍筋道数、强度等级、直径、第一种间距/第二种间距(肢数)
底部(B)贯通纵筋根数、强度等级、直径;顶部(T)贯通纵筋根数、强度等级、直径。底部纵筋应有1/2至1/3贯通全跨。
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根数、强度等级、直径。为梁两个侧面构造钢筋的总根数
梁底面相对于基准面标高的高差。高者加+号,低者加-号,无高差不注
原位标注(含贯通筋)的说明
注写形式表达内容附加说明
基础主梁柱下与础次梁支座区域底部纵筋根数、强度等级、直径以及用“/”分隔各排钢筋根数。为该区域底部包括贯通筋与非贯通筋在内的全部纵筋。
附加箍筋总根数(两侧均分)强度等级、直径。在主次梁相交处的主梁上引出。
其他原位标注某部位与集中标注不同的内容一级原位标注,原位标注取值优先。
篇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释。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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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情况,甲方现将防水保温工程分项包工包料,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二、承包内容及单价: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达到甲方要求,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选材:
(1.5mm)第二遍采用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厚度3.0mm) 。
3、单价:单遍自粘高分子防水卷材 28.5元/平方(含粘接剂) 单遍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8.5元/平方(含粘接剂) (此价格为包工包料价格,不含税,工程中所需水泥由甲方提供。)
三、工程款支付:材料进场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 35% 或单栋防水工程竣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 95% ,以此类推。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星期内支付除 5% 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款项。逾期以同时期银行利率进行赔付。保证金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期满5年时一星期内一次付清保证金。
四、工程计量:工期、质量
1、工程计量:甲方工程技术部门对乙方完工工程内容通过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2、工期: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做出工期表,总分段工期以控制计划及每周交班会纪要工期要求为准。乙方有正当原因可对甲方的工期安排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3、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4、质量管理
(1)甲、乙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技术规范、规则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五、乙方派甲方认可的代表全权处理施工生产中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施工进度要求及时间向乙方交付所需施工资料并组织技术交底。每次分段施工前,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初次进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提前5个工作日内通知。
2、提供工作面。
3、提供脚手架、材料吊运设备,及施工电源给乙方使用。
4、协调乙方与现场其他班组工作关系,确保正常施工秩序。
5、向乙方派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质量、工期等交底并进行施工现场的指导、检查、监督。
6、在5个工作日之内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交验工作。
7、在防水工程竣工5个工作日内进行工程计量、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人员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管理规定等教育,遵纪守法,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2、根据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接受和配合甲方、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人员对工程的监督检查。
4、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工。
八、其它合同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在完成了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且所有款项结清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和完善,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园林景观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专业知识的考核,同意将三国赤壁古战场新景区,园林绿化区域里的给排水、景观灯、景观小品、线管、水管预埋及施工等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总则
工程区域:根据甲方地形,乙方出效果图,由甲方审定,确定将效果图中的绿化工程及绿化区域里的景观、地灯、音响、亮化、给排水、管线预埋及施工等工程(在每个绿化区域施工前甲方有权更改施工效果图)。
1、工程名称:新景区园林绿化及景观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园林绿化,绿化区域内的景观、亮化、给排水及预埋工程。
二、承包方式: 乙方将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实行全包(包工、包料、包运输、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承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方式:
1、景观小品工程均由乙方绘制施工图交于甲方审定后严格按图施工,造价甲、乙双方均参照国家园林景观最新定额造价。
2、亮化工程均由乙方将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合格证、产品图片交与甲方审定后,经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3、绿化苗木造价:依据行业规律,在反季节工程施工中苗木成活低,甲、乙双方可根据反季节行情进行协商定出合理价格。
4、景观小品、水电均参照相关定额协商定价,作为合同附件。
5、绿化苗木价格商定不变后,苗木价格清单作为附件放在合同后面。
6、本工程的一切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税费。
对于合同签订之日未能确认的苗木价款和工程价格分
别按照苗木的规格按*年*月份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和施工图纸进行商定;商定后的价格乙方出具现场签证单,经甲方管理人员,公司加盖公章后为合同附件,为结算依据。
四、合同工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雨天工程顺延)
五、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达标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在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 ○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2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3应严格按行业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养一年。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开工进场后乙方每月上报该月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付该工程款的%,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个月再支付总工程款的%,待保活期过后,甲乙双方清点苗木成活情况及其他工程质量,无质量问题给予支付余款,对于未成活的苗木款从余款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甲、乙双方均需履行各自责任,如有一方违约,对方可根据情况要求赔偿,赔偿金不高于合同价款的7%。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尾款一年以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玻璃膜施工合同
防水建材施工协议书
甲方(屋主):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
甲方雇佣乙方装修,甲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小区内号房屋,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修项目及价格
(一)水电安装
水路:包括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的水路、燃气管路的敷设安装。
电路:由甲方指定增设的室内开关、插座以及灯具的安装。
价格:水电安装费用总价为_____元整(含人工费、沙子水泥材料费以及建筑垃圾倒放费等)。
(二)地面、墙面贴砖
1、地面客厅、餐厅、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以及过道等,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2、墙面:___个卫生间、厨房、___个房间飘窗以及厨卫门窗包封等,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3、碰角:所贴墙面直角对接处,单价为_____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4、踢脚线:餐厅、客厅以及过道处等,单价为_____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5、其他:贴砖所遇到水电管路等的接头、底盒需要钻洞、开槽时,不发生费用;三根管道的包封、批灰以及厨房门洞、大门旁鞋架洞的批灰共_____元;门窗包封时按实际碰角长度计算(即单价为_____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三)砌灶台
灶台总长度约_____米(以实际尺寸为准),灶台面宽_____米,混砖结构。单价为_____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钢筋、辅料、贴砖、台面贴石材,不含主材砖及柜门)。
(四)阳台封窗
阳台封窗采用铝合金窗,厚度___mm的南南铝材,厚度___mm的玻璃,南面白色透明___扇、西面花色___扇、北面花色___扇。
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含安装费、材料费)。
(五)地面找平
___个房间用水泥砂浆找平,与客厅贴砖后高度相对找平。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
二、具体要求
(一)乙方自己准备专业工具和人员。乙方人员在装修过程中,要遵守小区物业管理,不得占用甲方房屋生活、起居,并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因乙方自己的过失和错误,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装修前,乙方事先确认既有装修设施的状况;材料使用前,确认材料无质量问题,否则验收时所发现的新生缺陷和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三)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必须按标准的工艺和程序进行,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污损、毁坏甲方屋内(包括地面、墙面)和周围环境的任何设施,如果造成不可复原的损坏,乙方要承担赔偿和修复的全部费用。
(四)乙方:带贴砖施工用的水泥、砂子、工具施工,在完工时清理 干净施工场所因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到指定位置。
三、施工期限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_____元。
四、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五、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___天内付清乙方费用___%。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___%押金,___个工作日内无任何问题,将余额支付乙方。
六、其它问题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___式___份,甲乙方各执___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篇7:最新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架设10KV电力线路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场队。
二、工程性质
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
四、施工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前全部完工。
五、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现金 元整,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余款(税票由乙方提供)。
六、工程内容:
架设10KV线路700米,导线采用LJG-50型。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派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人员的现场技术监理,对不符合质量的施工路段及时进行返工。
2.甲方做好各项协调工作,保证乙方能顺利的施工。
3.乙方施工所用的材料厂必须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4.乙方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凡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完工(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每延长一天罚款 元。
2.工程完工后,经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及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路段,由乙方无条件修复或返工。
3.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甲乙双方约定时间,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否则乙方将终止向甲方该工程供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岳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 保险
第16条 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 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篇9: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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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建筑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外墙涂料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墙涂料工程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工程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负责外墙涂料工程的样板制作、材料供应和施工、检测验收及维护等;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验收合格;
4、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检测验收,乙方承诺工程项目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优良等级。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工程分四个施工段,详见下表:
工程名称施工段工期(日历天)
外墙涂料a栋25 b、c栋25 d、e、f栋25 g-j栋25
备注:①本合同工期均含节假日及验收时间。②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工期自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日期起计算。但乙方的施工工期应不影响土建施工总进度工期,乙方应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及监理盖章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较大而影响施工进度;
2、非因乙方原因,施工中停电造成一天内连续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3、不可抗力因素;
4、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总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其中:
1、b-j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2、a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金额组成详见下表(人民币:元):
工程名称施工段暂定面积(㎡)包干单价(元/㎡)暂定总价(元)
外墙涂料b-j栋
a栋
合计
备注:①综合包干单价包含本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与土建配合协调中乙方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验收费等所有费用。但不含外架使用费,超出工期范围的外架使用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按天计算。
②乙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综合包干单价进行合同结算。
二、支付方式
合同按b-j栋、a栋两个施工段分段进行施工及支付工程款,在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按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号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施工段的付款条件如下:
1、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乙方材料、人工进场,且完成相应施工段腻子层施工并经甲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施工段合同暂定总价3%,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2、相应施工段所有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支付该施工段暂定总价的5%,同时甲方暂扣除该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实际支付分别如下:
1)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后,实际支付给乙方该施工段的工程款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2)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4、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确定的综合包干单价和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合同结算。
5、本合同所有工程经质检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乙方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双方进行结算,甲方扣除质保金和配合费后,付清工程余款。
6、工程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质保期内,乙方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两年后,甲方将质保金按实结算后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7、工程配合费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5%,经双方按实结算后,根据暂扣除的配合费进行多退少补。
第四条:工程变更
因土建设计变更引起本合同项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乙方应于变更发生后7日内将相关资料上报甲方及监理方审核确认。否则,对乙方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样板制作: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前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部位先做以下三种样板:基层腻子(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底漆层(一道)、外墙漆面层(两道),各种样板需分层留样并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施工。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样板要求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派驻代表的监督。
相关的合同范本
.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
.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三、乙方需按约定采购材料,符合图纸要求和国家规定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所购材料经甲方、监理方检查确认后,乙方才能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四、外墙涂料工程符合以下规定,以乙方提供的涂料样品进行验收:
涂料名称颜色色号生产厂家
外墙专用腻子(两道)有限公司
水性底漆(一道)
弹性抗污涂料(两道)
备注:①基层腻子为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②外墙涂料涂刷纹理为细纹(以样品验收),必须具有遮盖力,耐紫外线,抗酸碱,不变色,不起泡,无粉化,无龟裂,不脱落,可清洗等。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外墙涂料工程报验。材料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乙方需向甲方报验的内容为:
1、进场材料报验;
2、抹灰基层质量和含水率测定报验(正式施工前报验);
3、打底腻子基层质量报验(腻子施工完成后,封闭底漆施工前报验);
4、抗碱封闭底漆层质量报验(封闭底漆完成后,罩面漆施工前报验);
5、成品质量报验(两道罩面漆完成后报验)。
甲方及监理方进行上列各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或验收手续不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工程综合验收
1、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文件、样板要求等为依据,由甲方、监理方、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进行验收。
2、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7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贰天内,乙方将该工程移交给甲方。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
3、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程经过贰次以上(含贰次)未能通过验收的,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1.)/次的处罚。
第七条:工程质保
1、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拾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凡因产品和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和承担甲方及客户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修条件、范围等按甲方确认的质保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质保期内,如腻子层或油漆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重新计算(即返修合格后再保修拾年)。
3、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收质保金,并自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设计效果图,确定颜色色号。
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电源,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可提供设备材料放置场地。
3、协助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
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负责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工作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天内,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等交给甲方、监理方审定。
2、熟悉施工图纸,按图施工;自行负责场内的各种水平和垂直运输。
篇11:卫生间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防水补漏维修施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卫生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等总方式。
5、工期:本工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6、工程质量:乙方应确保甲方卫生间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7、工程造价:卫生间防水每平方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工程量及方位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五年。五年内出现渗漏,一切损失都有乙方负责。(包括对于楼下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工程总造价的90%给乙方,其余10%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六条 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共同遵守上述约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地坪施工合同
业主单位(甲方):
承揽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揽工程概况
1、 承揽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揽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承揽内容
1、 加工成品的名称(标的):无震动止滑坡道
2、 加工成品的颜色:绿色、黄色
3、 工程面积:
4、 工程施工工艺:镘涂等
第三条:工程工期
本工程的工期定为___天,即 年___月___日进场开工, 年 月 日完工。施工后地坪养护期为三天。施工工期原则上以合同为准,因自然原因(如天下雨造成地坪潮湿等情况)乙方无法施工,甲方应适当延长施工期限。
第四条:工程验收及保修条件
1、 乙方按照第二条内容的工艺施工及验收,涂层表面应无裂纹、无分层、无底色泛出、不透底、不起泡。
2、 工程竣工三天后应内进行验收(法定节假日顺延),否则视同验收合格;在验收之前,未征乙方同意使用者,视同验收合格。
3、 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因甲方人为机械操作及其它原因(如地表未干而要求乙方赶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 进场款:按合同总价30%;计: 元在乙方材料进场当日支付。
2、 进度款:按合同总价60%;计: 元在施工至50%时支付。
3、 尾 款:按合同总价100%;计: 元在工程竣工七日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甲方提供地坪施工条件
1、 水泥素地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混凝土强度不应小于C25,表面应该压光;无 裂纹、空鼓、脱皮、麻面、直砂等缺陷;表面层厚度大于3cm,水泥砂浆表面层 的水泥砂浆配比不小于1:2.
2、 素地基本平整,2米标尺内,误差不应大于3mm,整体粉光并养护28天。
3、 水泥素地表面含水率小于10%(10%-30%可采用其它材料施工)。
4、 施工时空气相对温度不大于80%,环境湿度不低于0℃.
5、 施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完成通水、通电工作,水电旨由甲方负担。
6、 施工期内甲方不允许安排交叉施工。
7、 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物安全堆放场所。
第八条:施工代表
甲方指派 同志作为本工程驻工地现场代表,乙方指派 同志作为本工地现场代表,共同负责现场施工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部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按工程总造价的10%向对方支付偿金。
2、 乙方施工完毕,甲方应负责保护;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3、 甲方应及时交所需施工场所提供予乙方进场施工,不按排交叉作业。如因特殊原因进行交叉作业的,须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否则由此造成地坪损坏,由甲方负责损失。
4、 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规定价款,如因甲方不能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或中止合同 ,因此造成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偿付乙方已消耗材料费、人工费及施工过程中相关费用等由于合同中止给乙方赞成的损失。
5、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的按逾期金额的1%偿付违约 金。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 单位:
负责代表: 负责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3:双方合作协议书项目施工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双赢、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合作事宜,结成战略合作伙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乙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乙方组织货物运输时,甲方为其提供一定数量的运力,尽量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输。
2、甲方与乙方当地的分支机构合力展开货运业务,为货主提供门到门联合运输的延伸服务。
3、乙方积极深入企业营销,开发企业客户,大力组织货源,同时预统货物方向,配合甲方组织货源营销工作。
第三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建立沟通机制,本协议中未尽事宜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篇14:承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
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
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
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
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
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
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
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
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
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工程承包合同
篇15:修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装饰工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已就本工程有关事宜协议一致,特签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岳化大厦前栋客房维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范围:
1、大厅部分墙面,大厅顶部、服务台、小卖部、大厅部分扩大、商务中心、楼梯口的处理、餐厅门、电梯间门、庭维修改造。
2、二至七楼客房共计六十一套(其中大套房四套)全面改造。
3、各层过道、各层安全出口门窗做套、二楼公共卫生间,三、四楼走道阳台门窗做套,会议室门、楼梯间、大厅电梯门、庭维修改造。
4、西向外置楼外墙涂料粉刷。
三、工程发包方式:双方协定为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施工。
四、施工工期:
1、商定为七十五天(日历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7月12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26日
2、开工前三天,承包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鉴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属甲方责任范围的进场准备工作(如场地腾空、停水停电)不及时影响正常施工。
(2)、经双方商定有重大设计变更。
(3)、连续停水、停电在2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隐蔽工程,接乙方通知,甲方24小时未到现场监理签证,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备料施工。
(6)、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部颁(GJG73-91)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是甲方指定产品,并经甲方验收,同意使用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房间维修,施工质量不得低于现已完工的样板房质量要求,甲方要求样板房需要改进的地方(如起居镜框、卫生间镜框、卫生间工艺玻璃规格、床靠背边框造型、卫生间镜灯、排气扇电源开关改位到卫生间内等),各种电器线路的改造必须穿管埋墙内,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改进,并确保质量和工艺效果。
4、隐蔽工程乙方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工程经甲方代表鉴定、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甲方接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后,乙方应向甲方同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15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一个月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6、工程竣工后,乙方接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鉴证之日算起,保修期为壹年。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审定预算,按总造预算价包干,为105.75万元,在其工程量变更,核定在±5%以内不予调整,超出厂价5%以上部分,双方协商调整。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乙方备料款10万元,以后每月甲方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到85%,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付总额的5%。
3、工程保修金,按工程结算金额的10%由甲方扣留,保修期为壹年,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支付给乙方。保修期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当日来现场进行处理,否则甲方可自行处理,所需材料、维修、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将保修金中扣除。
4、汇款方式:甲方只按合同中提供的一家指定银行帐号汇款。
七、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所属责任范围内的场地腾空,停电停水。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质量要求各条款组织施工,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争创优质工程。
3、乙方施工队伍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必须做到文明施工。
4、非乙方施工队伍严禁进入大楼施工场地。
5、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装修以外的设施、设备、物品,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乙方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由乙负责调查处理并承担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九、如乙方施工质量低劣,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并有权劣质工程的总造价10%进行处罚。甲方如未按规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影响乙方施工进度,由甲方负责。
十、按施工合同规定,在保证工程优良的前提下,提前一天奖1000元,每推后一天罚款1000元。
十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造成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及施工中出现其他问题的处理由双方协商沟通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终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篇16:家庭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 巷号 楼层 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篇17:2024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_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家庭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范围: 卧室、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套内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人民币______元整。 人工费:人民币______元整。
管理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清运费:无。 税金:无。
材料搬运费:无。
其他费用:无。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篇18: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现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发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政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设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克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人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呈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请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认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出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验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介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关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需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成达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人,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件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现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接发包人要求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篇19:2024年油漆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就 油漆分项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历天完成(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按时完成,每拖延一天扣违约金________元。乙方承诺:力争提前完毕。
第四条 承包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以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搬材料到施工现场和场地清理、包竣工验收,质量达广州市优良工程,并按双方签订的工程单价包干。乙方自愿带施工工具完成本工程。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由乙方先付 元给甲方作为本工程的保证资金。
第五条 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单价: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2、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一致,分色线平直,不污染其他部位。
3、严禁起皮、掉粉、脱皮、漏刷、透底、反锈和有斑迹。
4、不得有反碱、咬色、流坠、疙瘩等现象。
5、阴阳角方正、垂直,不缺棱掉角、线脚要顺直。
6、每一道工序必须经甲方技术人员初检同意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第八条 现场操作要求
1、乙方每天早上到仓库领料,但要自行保管当天余下材料。如超出预算以外材料乙方负责超出部分的材料款。
2、乙方在施工中,每天都要清除积余的残渣及杂物等,要及时清理,并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堆放。施工场内必须保证清洁、干净,每次用完的工具由专人保管,机具要做到经常防护保养清洁管理。做到不浪费材料,如不听从甲方指挥,浪费部份则计价赔偿或重罚处理。
第九条 纪律和安全
1、乙方人员进场必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乙方管理人员对工人要进行思想、安全教育,遵守施工操作规程,遵守纪律,文明施工。
2、进场的作业人员一律具备“三证”,办理出入证件,衣着要整齐有序。
3、施工现场严禁带小孩、孕妇进入,严禁男女混住,违者罚款100元,同时罚该班组长100元。
4、严禁自拆除公共设施及在宿舍内私自间隔,严禁私自拉设电线,违者罚款100元。
5、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宿舍内文娱活动不得超过晚上10时,休息时间禁止大声喧哗、打麻将、扑克,违者罚款100元,同时罚该班组长100元。在工地偷东西,除赔原物价款外,并每人罚款1000-3000元。
7、严禁在工地内打架,否则按情节轻重罚款,严重打人者追究刑事责任并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如乙方打伤甲方及建设方的管理人员,不管有理无理处罚5000元-10000元以上,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不许在现场动火、抽烟、遗留火种,违者罚款1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9、保护好业主的遗留物品和工地内所有财物,如发现属乙方人员盗走,则按原价罚款十倍。
10、经甲方及建设方管理人员指出的有关事项,乙方要及时改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只支付乙方工程总额的 %,其余 %作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条 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夜间作业时间按有关规定进行。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符合施工操作规定施工。如有发生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3、 乙方负责人不在场时,必须有副队长在场管理,否则每天罚计。每小时罚 元计,(乙方负责人离开现场时必须向甲方请假)。
第十一条 验收标准
按广州市验收标准、建设单位、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实施,把好质量关,质量必须达到广州市优良工程。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中途无法完成该项工程或不按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的,违反安全规定、文明生产规定,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只付工程款总额的30%给乙方,但该款要在甲方工程竣工后才结算付款。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均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20:装修施工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施工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路(小区)________幢号(单元)________室。
3、住户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其中:设计费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税金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________元。
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________元。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________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
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
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
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
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与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
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价的1‰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价的1‰。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
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