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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票价改革行政诉讼案件剖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诉讼,全文共 2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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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票价改革行政诉讼案件剖析

xx市公交票价改革行政诉讼案历时半年,以xx市物价局胜诉而告终,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很多。随着公民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要求越来越高,本案即是一件很典型的公益诉讼。作为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对垄断行业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商品价格的调整,应当谨慎操作,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才能确保行政行为经得起司法审查,立于不败之地。每一个物价干部应当把握住:坚持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不动摇,坚持清费治乱减负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不动摇,坚持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利益不动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严把语言文书关,全面提高执法水平,树立物价部门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现将该案例介绍、剖析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案由     XX年5月13日,我局收到市政府办公厅转来的市政公用局《关于公交票制改革的请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受省物价局的委托,于XX年7月26日举行了“公交票价改革价格听证会”。根据江苏天华大鹏会计师事务所的评审报告,兼顾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经我局价格集体审议委员会审议,报市政府同意,省物价局批准,于XX年8月27日作出《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宁价服[]276号),并于8月29日在汉府饭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XX年9月12日,市民陈某向xx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诉我局行政许可行为违法,请求撤消xx市物价局宁价服()276号《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的第一项内容,即“改革现行的成人月票卡(120次/40元,隔月作废)、学生月票卡(120次/20元,隔月作废)和普票卡(每次乘车享受九折优惠,可跨月使用),实行三卡合一,统一改为公用ic乘车卡(可跨月使用)”。原告诉称,月票不是价格,是福利和制度,而xx市物价局作为政府的价格管理部门,只能管价格,276号批复实际上是取消了月票,超越了职权范围,侵害了其作为ic卡使用人的利益。     二、法庭辩论的焦点     XX年10月17日,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辩论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即被告的批复是否超越职权、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激烈辩论。原告认为,月票是制度,是福利、政策,不是价格,制度的设立和取消应由法律、法规确定,而被告是价格主管部门,其作出的批复名为票价改革,实质上是取消了月票这种福利制度,超越了职权范围,是无效的。我局辩称,《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中明确规定的是对现行的公交ic卡计费方式进行改革,即将目前按月计次和按次计费并存的票价方式,统一改为按次计费、可跨月使用,实行三卡合一,其内容涉及的是价格问题,属于价格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无论是按月计次的月票还是按次计费的本票(而目前的公交ic卡正是本票的电子化版本),只是公交票价的不同方式。原告还提出,xx市市政公用局提出的是《关于公交票制改革的请示》,而物价局作出的却是《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票制和票价虽然仅是一字之差,但一个是制度一个是价格,是完全不同的内容。我局指出,市政公用局提出虽然是《关于公交票制改革的请示》,但这只不过是一个措辞问题,其请示的核心内容以及后来提交的听证申请等涉及的是票价调整和改革,且市政公用局向市政府提出票制改革的请示后,市政府批转给市物价局承办的确是票价的改革和调整,因此,我局就此批复改革公用ic乘车卡的计费方式和具体价格,并未超越法定职权。     三、法庭判决     XX年11月11日,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了()玄行初字第00072号行政判决书,认为“《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内容中,只就改革公用ic乘车卡的使用次数、划扣款额、实施计划进行了批复,其内容是价格问题,被告的批复并未超越职权,故被告的批复是合法的,”“被告xx市物价局的行政许可行为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且符合法定程序”,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市中院于XX年2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就我局行政行为进行了全面审查。法庭经审理认为:“xx市市政公用局向xx市人民政府提交的《票制改革请示》,核心内容是公共交通票价的调整,属于价格法规定的政府定价行为”,“经法庭查证,276号批复行为职权依据明确,事实证据充分,行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本案诉讼终结。     四、本案的几点启示     此次公交票价改革行诉案件,是我局近两年来的第三起涉及行政许可行为的诉讼案件,其中除一起轮渡案件是针对行政程序合法性问题外,两起公交案件针对的都是行政许可行为有无超越行政职权范围,其中原告也提出了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应当说这三起案件的争论焦点涉及了政府行政决策中的核心原则,即“法无授权无行政”、“程序公正才能保证实体公正”、“合理、适当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随着行政法规的日臻完备和公民法制意识的增强,近年来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行政行为中具体情况的千差万别,仍不免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现结合本次公交票价改革案件,谈几点启示。     1、牢固树立“法无授权无行政”,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履行行政权利。     本案中,原告提出,市政公用局向市政府提出的是《关于公交票制改革的申请》,并未就票价改革提出申请,而我局却作出《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申请和批复不相吻合,且制度的设立和取消应当由法律、法规确定,即认为我局的批复行为超越职权及缺乏法定缘由,其立论对规范行政行为不无警示。垄断行业的价格调整,由于其牵涉面广,社会影响重大,更是应当谨慎操作,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应当经得起司法审查。对于调价申请方案,应当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坚决退回重新申报。     2、依照程序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严把语言文书关。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不仅要做到程序的不可或缺,更是要发挥程序公正对

行政行为合法、规范的保障作用。虽然在本案中,市政公用局在申请中所提出的“票制”和我局批复中的“票价”所涉及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但“票制”和“票价”的一字之差的确对本案庭审产生了一定影响。而这一字的改动正是我局在严格遵照《xx市物价局制定价格集体审议规则(试行)》召开的听证会前的价审会上作出的,严谨了文书用词。     3、正确认识行政诉讼,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    鉴于行政权利对社会和公民影响的巨大,法制社会通过各种途径对政府行政权利进行限制和制约,这也是适应建立政治文明的需要,其中行政诉讼就是一个重要途径。所以作为行政机关要正确认识行政诉讼,把它作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的推动力,不仅要从程序、实体上而且要从用语规范、行为严谨的角度,全方位提高行政水平。近两年我局的几起行政诉讼案件,都是典型的公益诉讼,原告作为广义上的利害关系人,其利益与所诉具体行政行为并没有直接的冲突,对此我们应当正确对待、认真剖析,进一步推动规范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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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淳多层面实施普法教育 全方位提升法治水平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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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层面实施普法教育 全方位提升法治水平

“四五”普法和新一轮依法治县工作开展两年多来,高淳县各级按照省、市部署和县“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两个“五年规划”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方针,围绕服务全县“两个率先”的目标,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县,为全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四五”普法和新一轮依法治县工作。县委、县政府尤为重视,将其列入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具体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领导精力到位。为使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落到实处,县委书记办公会、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与此同时,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成员会议,集中讨论研究两个“五年规划”的落实情况,制定年度实施意见,及时分析形势,明确工作目标。县委中心组不定期的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相关法律,并请南大等单位法学专家来授课。为加强对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先后两次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了《高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范围和职责,建立和落实了年度考核验收等11项工作制度。根据县委要求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各镇各部门也对领导小组织成员作了相应调整和充实,全县上下做到了各级领导责任落实,职责明确,办事机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二是目标措施到位。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要求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下发了《高淳县—XX年依法治县规划》和《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县人大十一届第26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每年都下发年度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全县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下发了两个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做到“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开展有序,并将其列入各镇、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商贸局在系统内将其与经济效益挂勾,变软任务为硬指标,推动了全系统普法、依法治企的开展。县教育局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列入年终对中小学的评估内容之一。县保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提高了普法教育、依法治企的质量。三是普法教材征订到位。全县基本做到了“四五”普法干部读本人手一册,农村读本发到村民小组。县财政局还将《财政“四五”普法法规汇编》发到县、镇每位财政干部手中。四是各部门协调配合到位。依法治县机构发挥了检查、指导、协调作用,除平时到各镇、部门指导外,坚持了每半年对各镇、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年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县人大、政协每年都安排视察行政执法部门的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县报社、电台、电视台积极配合,开设专门栏目,加大了宣传力度。从去年开始,分别在高淳报开设《法制纵横》和电视台开设《法制园地》。每期集中宣传一个部门或镇的学法用法专题报道。去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月活动中,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16个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200名干警着装整齐,参加了集体宣誓,18个部门和9个镇的100多名干部参加了阵容强大的法律宣传咨询,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区分对象,抓住重点,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 在实施普法教育中,注重根据不同对象,突出重点,引导干部群众联系自身的工作,生产、生活实际学习相关法律,具体突出了四个重点:一是突出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着力解决如何依法管理的问题,使他们在法律的范围内依法掌好权、用好权、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的能力。先后制订了“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的通知”。全县各级党校、政校、人口学校在各种学习培训中,均开设了法制课,请专家授课,努力使各级领导多学一点,学好一点。县工商局坚持一季一法一考核,抓好局领导和中层干部的学法。县财政局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和自学等形式,抓好财政干部学法计划落实,使全体财政干部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适用层次,执法范围,执法权限,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奠定了基础。县供电局等部门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到高淳监狱,听三名原厅级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如何依法用权的的警示教育。二是突出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着力解决依法办案,依法行政问题,提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意识。县法院中心组经常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每个干部都做学习笔记,使大家的法律素质和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县检察院开展的依法治国理论与司法公正5个专题教育,收到了较好效果。县税务、公安、农林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三是突出了青少年尤其是在校中小学生的学法。着力解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培养良好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县委政法委与教育局联合为全县中小学聘请了35名法制副校长,在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年多来共为中小学上法制课近100次,受教育达8万多人次。今年,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召集政法委、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及中小学校长、法制副校长召开座谈会,共商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之策。县司法局、教育局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上半年在县直属中小学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在每所中小学听一堂法制教育课;召开一次校领导、教师代表座谈会;组织一次法制副校长集体备课;每校设一个学生维权信箱;开办一个法制园地;期末组织一次学法考试。6月30日,县直属学校近4000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学法考试,成绩良好。由于我县相关部门对中小学法制教育形成共识,齐抓共管,使我县在校中小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加强。四是突出了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学法。着力解决农村难点、热点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在“四五”普法教育中,采取多种形式,针对不同对象,紧密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主要

抓了“四个一”工程的落实:即每年举办一期镇、村干部培训班,每月举办一期广播讲座,每季举办一期宣传橱窗,每年下发一批普法教材,使农村的普法教育得到较好落实。桠溪镇针对农村特点和农民对法律的需求,普法教育唱好“四季歌”,加强了教育的针对性,东坝镇针对工业园区征用土地涉及面广的实际,集中全镇党员干部举办土地管理法律知识讲座,强化土地法律意识,依法解决用地矛盾,保证工业园区建设进展顺利。    三、多种形式,多管齐下,全面开展普法教育 一是抓好试点,坚持以点带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重点抓了商贸局、桠溪镇、红太阳集团、漆桥镇、古柏中学等5个不同类型的试点,通过“依法治县工作简报”分别介绍了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各镇也普遍抓了一村一厂2-3个试点单位,不少部门和单位也结合实际,抓了一个下属单位的试点,全县坚持以点带面,推动了面上的普法教育。二是抓好骨干培训,推进全面普法。二年多来,全县各级共举办培训班185次,共培训骨干近1.1万人次,通过培训,普法骨干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提高,从而充分发挥了普法骨干的作用,有效地推进了基层群众的全面普法。县教育局围绕普法内容和依法治校实践,对全县中小学校长普遍轮训了一次,为抓好中小学的法制教育奠定了基础。去年县依法治县办、组织部、人事局、党校联合对全县1437名国家公务员分五期进行了wto法律知识的培训,每期培训都进行了书面测试,加深了对wto法律知识的掌握和了解。今年县法院、司法局联合为9个镇和街道培训调解骨干821人,提高了广大调解人员依法调解技能。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面向社会搞好宣传教育。每年各镇各部门利用部门法颁布日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月,送法律到社区、到农村。二年多来共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46次。县安监局在安全生产法大型咨询活动中,有5000多人在“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横幅上签名,扩大了安全生产法的社会教育面。县锡剧团排练的现代法制教育剧《校园内外》,在县城和下乡演出10场,有17000多名师生、家长观看演出,受到普遍欢迎。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和阵地宣传,扩大了教育覆盖面。县电台、电视台开设了“法制园地”、“法制长廊”、“劳动保障之声”等栏目,南京日报高淳版开设了“法治纵横”、“人口与计生”、“税务之窗”等栏目。红太阳集团、高陶公司、红宝丽公司分别通过“红太阳报”、“高陶通讯”和“红宝丽之声”宣传法律法规和企业法治建设的内容。各镇、各部门则利用有线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阵地,定期出版。桠溪等镇主办了“普法园地”法制宣传简报,每月出刊宣传法律。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营造了全民普法的良好氛围。    四、围绕中心,依法治理,促进了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各级注重紧贴中心,把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以普法教育推动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促进普法教育,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坚持了“五个结合”:一是普法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相结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搞好普法教育,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如在“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高淳形象”、“创建卫生城镇”、“成年人国旗下宣誓”、“告别陋习、共享文明”、“创建平安高淳”等活动中,各部门、各镇都能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普法与创建民主法治村结合。依法治县办与组织部、农工办、民政局、计生局等部门将“民主管理,依法治村”作为农村民主法制村的切入点,指导农村普遍建立和完善了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规民约制度,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依靠制度约束镇、村干部,提高村民参政意识,改善了干群关系,深化了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如在贯彻“计划生育法”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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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农信社案件防控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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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案件防控调研报告

×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在案件防控工作中,坚持以提高本行业竞争力和监管有效性为主线,以督导强化农村信用社内控和风控管理为重点,不断创新案件防控手段,大力强化案件防控职能建设,使案件防控工作逐步步入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了本行业零案率优异成绩。本文拟从××市各级农村信用社近年的案件防控工作中,探索改进案件防控职能的有效途径,推进案件防控职能建设,促进案件防控工作上新台阶。

一、主要做法

(一)抓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工作目标。××市各级农村信用社按照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把案件防控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各级农村信用社成立了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案件防控办公室职责,落实了工作任务,并指定了承办部室;为了把案件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全市农村信用社层层签订了《案件防控责任书》。通过这些工作措施,有效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案件防控工作体系。同时结合上级监管要求,制定了《案防信息专项报送制度》、《案防协调联系制度》、《案件防控评价试行办法》等制度,深化了与各级农村信用社、各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实现系统内案防资源互联、信息互享、执行互动,充分发挥领导管理机关的“牵引机”功能。在实际工作中,××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以“五抓”(抓分类治理、抓高发部位、抓跟踪整改、抓内部控制、抓案件问责)、“五结合”(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案件查纠与防范相结合、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内部控制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为工作方法,开展“两项检查”突出“八个领域”,全面实现“三个目标”(继续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成功赌截率,严惩犯罪分子、重处违规行为”)。

(二)抓活动开展,积极开展“案防成效巩固年”。为巩固案防成效,确保实现“无新发大要案件”目标,案件防控工作已成为促进本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延续了案件防控的高压态势,继20*年成功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后,20*年又被确定为“案防成效巩固年”。××市各级农村信用社认真按照监管部门下发的方案并结合本行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活动。主要开展了内控制度“大学习”,操作风险“大讨论”,三德“大教育”,典型案例“大警示”,科技信息系统风险、重点机构风险、重岗人员风险、金库管理和现金守押(包含现金押运外包给专业押运公司的)风险等四个大排查。

(三)抓协调联动,形成案防合力。××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一是完善了案件防控会商机制,搭建好案件防控会商平台,实现案件防控办公室与各职能部室的有效沟通,形成案件防控的信息互通、举措互联。案件防控办公室除在现场检查中向农村信用社发出检查意见书外,还向对口部室发出了意见反馈书,力求形成监管督导合力。二是完善案件防控经验交流机制,按季(月)召开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形势分析会议,分析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防控措施建议,及时进行风险警示。三是完善与公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做好保额系统安全评与检查工作。

(四)抓重点领域检查,明确风险管控。××市各级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部门采取随机随时检查的方式,会同安保、稽核(内审)部门,对金库值守、账户管理、对账、大额支付、人员排查轮岗强制休假、风险提示、票据业务、sc6000操作系统等内控关键领域进行调查,实地查看各营业网点案防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取得的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市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态势得以持续优化。

(一)促进各级农村信用社高管案防意识进一步提高。通过外部监管部门对各级农村信用社的巡查督导和内部案件防控责任的进一步明确,将发现问题与高管人员的任职考核挂钩,各级管理人员案防意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得以持续改进就是有力的佐证。

(二)促进各级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强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通过对账户管理、对账、大额支付、人员排查轮岗强制休假、风险提示、票据业务、sc6000操作系统等反复检查,各级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梳理了业务流程,加强了易发风险业务的管控。

(三)促进各级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级农村信用社除不断改进流程,修复风险漏洞外,还进一步加大了制度回检力度,努力做到业务全覆盖,风险全覆盖。

(四)促进各级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全市农村信用社以开展“案件成效巩固年”为契机,强化职工行为排查,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大力构建“合规”文化,坚持合规经营、合规操作,同时大力增强职工归属感,努力形成稳定的“大后方”。

三、存在的不足

案件防控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级农村信用社持续改进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其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得以较为充分的发挥。但存在以下不足:

(一)稳定性不足。案件防控的人力资源体系对案件防控工作的高效开展形成一定的制约。一是案件防控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监管规制掌握不一。二是案件防控工作人员的监管业务技能的熟练程度不够。案件防控人员往往只能以会代学和从实际操作中学,业务技能不系统。三是对案件防控工作人员没有进行系统的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存在一定的“瞎子摸象”现象。四是案件防控工作人员身兼多职,这种案件防控职能由部室兼业的做法容易造成案件防控工作开展不细以致深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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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企业医院剥离后工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医院,工会,全文共 1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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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医院剥离工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医院从企业中剥离出来已成为现实。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所有企业医院都将从企业中剥离出来由政府管理。为了把企业转事业医院的工会工作做好,需要我们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找出可行性对策。

一、企业转事业医院工会的现状

1.职工现状。企业医院为企业投资建设、发展,与企业共兴衰。

多为建院时间较长,人员相对稳定,缺乏新生力量。非专业人员较多,人浮于事现象严重,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学历结构偏低,职称结构不合理,技术力量薄弱,人才流失严重,没有业务特色,职工没有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

2.工会现状。工会人员少,有的还是兼职的。从素质来看,不少以前是工厂工人,没有工会工作经验,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了解,工作不规范,对工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白,业务水平较差。工会经费落实不到位(因医院总体经济效益困难),工会活动没有专门场地,必备的活动设施很少,很难达到职工之家的要求。

二、企业转事业医院工会工作的难点

从企业转事业医院的现状来看,工会工作的难点如下:

1.特困职工多。由于企业经营的不景气,导致企业对医院投入不足。医院从企业剥离走向市场后,又失去了企业与医院医疗对口包干的关系,企业职工就医可自由选择,企业医院又没有其他的市场来源,在短期内难以占领医疗市场的份额,医院多年经营困难,经济效益难以保证职工的基本工资。

2.退休职工多。很多企业建厂都很早,一些企业的老领导、老同志年龄大后调到企业医院的又很多,导致企业医院老同志多,退休职工多。

3.活动经费少。由于医院的经济效益连年降低,工会的活动经费难以保证,又由于企业医院转事业后,管理方面不能很快适应事业单位的要求,使活动经费难以落实到位,受行政的制约很大。

4.专职人员少。由于企业医院的特殊性,在人员安排上往往是兼职的多,且主要精力不在工会,也不像单位工会主席多由医院的党委副书记兼任,因此工作力度不大。

5.人员流动少。由于医院的不景气,导致有学历、有资历、有职称的优秀人才不愿到这样的医院,本院职工因种种原因又不能适应“外边世界”的需要,影响工会活动的开展,又因人员素质偏低,也使得工会民主作用发挥的不好。

6.工作思路少。因工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的原因,也因人员多年不变,与外界接触少、交流少的原因,使得工会在工作中沿袭老一套,没有创新。

三、企业转事业医院工会工作的对策

企业转事业医院工会工作面临诸多难题,工会工作要从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会工作。

1.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做好工会工作的前提是有一个强有力的工会组织做保障。

2.立足全方位教育,提高职工素质。立足本单位职工的现状,长期不懈地对职工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

3.坚持把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作为工会工作的灵魂。时代在发展,工会工作必须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只有这样,工会工作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4.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新的《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目前劳动关系已发生了深刻变化,职工利益受到侵害的事情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工会组织如果不能很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将会失去职工的信任,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

5.把坚持抓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做为工会工作的基本方法。如何把工会工作做好,使工会工作在短时间内见成效,我的看法是要学会弹钢琴,学会抓重点工作。以关键的一点带动全盘工作的开展。再有就是抓职代会工作,增强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同时规范医院民主决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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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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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调研报告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体系的需要,也是实现村民有效行使权利、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为了认真总结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组织领导,近期,xx镇纪委深入各村就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下面就如何促进村民监督委员会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做一些粗浅的调查和探讨。

一、xx镇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概况及特点

xx镇辖xx个行政村、xx个社区居委会、xx个村民小组,总人口x人,农业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从运行情况来看,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所有监委会都能按照“监督不指责、支持不拆台、疏通不添乱”的要求,采取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全镇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发挥媒体作用,舆论宣传到位。为提高村民监督委员会知晓率,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促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良好氛围。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各级网站发表有关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新闻报道xx篇,在县电视台播出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专题节目xx期,各村刷写宣传标语x条、举办宣传专栏xx期,把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职能、工作任务、工作流程等内容印制成宣传单x余份,发放到村民群众手中,做到家喻户晓。各村通过召开各类会议,逢会必讲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内容,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深入人心,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推行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声势,有力地推动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针对村民监督委员会事务多、工作量大、误工补贴少的问题,镇纪委提请镇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每年从镇财政经费中为每个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解决了每年误工补贴x元,极大地支持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同时解决了xx个村、xx个居委会的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并悬挂了牌子,制定了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权力和监督程序,实现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活动有场所、办事有流程、工作有抓手、组织有机构的“四有”目标。

三是强化培训,业务指导到位。为了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正确履职,采取由点到面的方式,利用召开各类工作会之机,对全镇监委会主任进行系统全面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ji中培训,同时由镇纪委组织对各村民监督委员会再次进行培训,加强了对各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针对个别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镇党委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并抽出专人,组织召开了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培训会议,从职责、权限、义务、监督制约、监督内容、工作程序、工作重点等方面对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和监委会成员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了各村对监委会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他们对搞好监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有效提高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进行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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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农民工基本权益实现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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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基本权益实现状况调研报告

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奋斗在城乡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各条战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生力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工业园区企业中,农民工这只庞大的职工队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实现状况,进一步分析研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农民工的愿望和要求,更好地履行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对工业园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了解、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实现状况进行了调查。

一、我县工业园区农民工基本状况

我县工业园区职工总数3.76万人,其中农民工2.56万人,约占工业园区企业职工人数总和的68%,农民工已成为我县工业园区的一支不可或缺的主力军,其基本情况有以下特点:

1、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农民工小学学历以下占7%;初中学历占40%、高中、中专学历占49%;大专以上学历占4%。

2、年龄在17-45岁的居多,男性从事建筑水泥行业居多,女性从事针织、制衣、餐饮行业居多。

3、多数农民工从事一线艰苦工作,少部分是技术、管理工作。“脏、累、苦、险”岗位工作90%是农民工。

二、工业园区农民工生产生活概况

近年来,我县工业园区企业迅速发展,规模也越来越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任务繁重而艰巨。为此,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工解决了工资拖欠、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等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工资上保证。从调研情况看,无论是月工资,还是加班工资,农民工都能按月领取。工资能按时足额支付。

二是生活上照顾,为了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和文化体育活动,园区企业加大了文化娱乐设施的经费投入,免费为农民工开放桌球、乒乓球、健身、影视等活动室和图书室。如:正旭运动用品公司每月为职工举办庆祝生日晚会,每年十月开展一次职工体育运动会。为调动农民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县总工会为工业园区企业赠送体育运动器材、图书资金达3万多元。

三是困难上帮扶。县总工会把困难农民工纳入了帮扶范围,建立了困难农民工电子档案,每当农民工及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子女考上大学,生活发生困难时,工会组织都会给予帮扶救助。例如:中声永电子公司农民工肖一妹一人收入维持一家四口生活,供两小孩上学,丈夫在家务农且身患多种疾病。XX年大儿子考上青海师范大学,县总工会给他发放了1000元助学金。

这样的困难农民工县总工会共救助120多人,共计发放救助金8万多元。为农民工发放一卡通份,农民工凭一卡通可享受子女上学、购物、购药、法律援助等优惠。

三、农民工基本权益实现状况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十分滞后,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很低。其原因:1.思想认识问题。少数人认为,给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从而影响到投资环境;2.多数农民工思想认识不到位,以工资进袋为安,缺乏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不能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不能顺畅衔接。在与农民工座谈时,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发生了工伤事故、身患疾病、年老体弱时有没有保障制度。许多农民工就是在这种保障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从事着相当艰苦的工作,充当着“脏、累、苦、险”岗位劳动力的角色。

三是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多数农民工对签订劳动合同和合同中有没有劳动保护的内容,持无所谓的态度。有的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合同内容很简单,根本就不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作为一项必备条款列入其中,还有的甚至是应付式的合同,只有一份,以备有关部门检查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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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街道关于招商引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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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关于招商引资调研报告

关于招商引资调研报告

李苏华

为进一步对我街招商引资工作有一个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以及促进下一步工作的纵深开展,按照工作安排,近日,就街道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当前招商引资工作应当解决的几个问题

从调研结果来看,虽然近几年来我街通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在引进项目和资金方面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有效地促进街道经济的发展。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从招商项目来讲

1、现有招商项目成功率较小。通过这次调查,可以看到,有些已经掌握和接触的项目没有顺利操作成功。

2、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不够。受各种因素困扰,街道部分引资项目推动力度不够,如信通达公司和吉州区百乐迪酒吧。

3、在谈的规模项目较少。在谈项目少,招商线索不多这也是我们面临的问题。综观我街的招商引资企业,历历可数,所引进的项目多为小型项目,同时广大机关干部手头上能够掌握的线索和信息较少。所以,广泛动员,积极调动,网罗招商线索也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从招商人员来讲

1、机关干部重视程度差别大,反映在工作上有三个方面:一是部分机关干部认为招商引资工作主要责任和工作量应集中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中只局限于本职工作,对招商工作热情度不够;二是班子成员对挂点帮扶招商企业的帮助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协调处理好企业中的各项问题;三是部分干部将获取的招商信息只掌握在一人之中,不能及时沟通共享,影响了招商工作的有效进展。

2、业务知识普遍较少

大多数干部还只局限于考核型的工作状态,即只对区里的考核标准和政策较为熟悉,而对招商的有关知识,对企业登记、管理、相关法律等知识较少,还没有开始由考核型到招商型的转变。另外,我们发现,很多干部对现有的国家政策了解不够透彻,对客商信口开河,大包大揽,只要能来我们这里投资,什么条件都答应,这样就使客商半信半疑,真正来了,又很难兑现。丧失一个项目,一批资金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降低了我们的诚信程度,就可能会使更多的客商不敢到我们这里来投资兴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经济更快的发展。

3、对现有企业勾通较少

调查中我们发现这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能及时了解新招企业的进展情况;二是不知道企业在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三是对企业主不熟悉。

4、机关人员没有走向招商一线

在招商活动中,只有较少干部参与,干部招商引资的主动性较差,难以在招商的过程中有针对性,难以取得实际成果。

(三)从招商方式来看

1、招商信息来源相对简单

亲朋或关系客商仍占主导方式,没能很好的发动全民招商。

2、对于新的招商形式宣传及实践力度不够

我们提出的以商招商、以情招商、网络招商等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更不会有较好的成效。

3、招商活动市场化不够

对市场的调研和考察较少,外出招商的准备工作较少,针对性差,难以在市场中把握招商信息。

(四)从企业自身看

1、资金不足也已经成为严重制约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继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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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政协市委员会关于残疾人保障法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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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会关于残疾人保障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3月20日至31日,市政协、市残疾人联合会抽集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由市政协副主席刘建民带队,深入卫生局、工商局、民政局、劳动局、地税局、人民医院等部门和部分镇社区,对我市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调查了解,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于1989年成立残疾人联合会,并于1997年3月改革成为市政府的正科级单位,下设四股一室、两站一所一中心,有正、副理事长各1名,工作人员6名,根据章程规定代表、服务、管理我市残疾人,并承办政府委托的相关任务。

据调查统计,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15695人,占总人口的4.4%。其中,肢体残疾7128人,视力残疾2395人,听力语言残疾2138人,智力残疾1790人,精神残疾850人,综合残疾1394人。农村残疾人11855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76%;城镇残疾人3840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4%;先天性残疾占9%,因事故或疾病残疾占91%,已办理残疾人证的4860人,残疾人文化普遍较低。

二、主要成绩

近几年来,我市认真执行《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义务,本着“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坚持“打好基础,讲求实效”的发展方针和“社会化”工作方式,努力探索残疾人事业新路子,取得明显成绩。XX年被国务院评为“xx期间残疾人工作先进市”;XX年至XX年,全市残疾人工作均获广安市第一名。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扶贫济困效果明显

1、政府高度重视。近几年来,市人民政府多次就做好残疾人工作、加强扶持贫困残疾人工作,实行残疾人优惠政策等颁发相关文件,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全市扶贫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对残疾人采取特别的扶助,加大扶贫投入和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随着《华蓥市关于实施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办法》的出台,减免残疾人义务工、劳动积累工12 .8 万个,共计32万元,减免集体提留款18.5万元、统筹款19.2万元,减免残疾家庭学生学杂费3万余元.“十五”期间,我市累计扶持贫困残疾人886户,共计972人,已脱贫486人,脱贫率50%。

2、社会支持有力。一是动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在全社会开展为残疾人“捐资助残”、“扶残助耕”、“志愿者助残”活动,深入村社向残疾户家庭传播科技信息,传授各种种植、养殖技术,发送化肥、饲料等扶贫物资,利用助残日、春节等节日看望贫困残疾户,送去生活必需品,为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市残联针对具体情况,利用康复扶贫贷款,帮助他们选择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的生产项目,扶持贫困残疾人.市卫生部门仅XX年就垫资5万余元,组织白内障患者参加"健康快车" 和"澳洲侨心工程"活动,分别免费治疗白内障患者175人、25人,又免费支助两名康复者前去北京参加座谈会。

3、技能培训多样。市残联和劳动部门积极主动与社会各界联系,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几年来,共培训残疾人556人,让残疾人掌握了种植、养殖、修理、电脑、缝纫、盲人按摩等技术,为残疾人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就业渠道拓宽。一是积极招商引资。XX年,通过招商引资,浙江苍南县企业家贾昌满先生在我市兴办起第一个残疾人福利企业——瑞祥福利制品厂,安置残疾人20余名,为我市部分残疾人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引导扶持就业.采取典型引导的方式,积极扶持残疾人就业.高兴镇残肢人王军多年从事修理业,苦钻技术,成为有名的修理能手,不仅自己脱贫致富,还帮助其他残疾人从事修理业,走自食其力之路;庆华镇修钟表的残疾人卿红梅97年被省残工委评为“自强模范”,为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起到了表率作用。三是狠抓劳务输出。市残联还长期坚持到重庆沙坪坝区等残疾人福利厂实地考察了解其经营、用工、待遇等情况,积极向外地残疾福利企业输送了数百名残疾人就业打工。四是鼓励兴办企业.积极鼓励残疾人兴办企业,解决就业问题。如高兴镇一村5组残疾人蒋昌吉建起了养兔场,庆华镇肢残人李良旭办起了机械加工厂,为残疾人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更减轻了政府的负担。目前,我市农村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6996名残疾人已就业5947名,就业率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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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矿建项目部共青团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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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建项目部共青团工作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矿建项目部共青团组织建设情况,整体推进团的建设,创新团的工作机制,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带领团员青年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近期,矿建项目部根据公司团委指示,结合项目部团建工作实际,开展了团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活动。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团组织基本情况、团组织面临趋势和团组织建设对策建议等。调研结果如下:

一、 团组织基本情况:

矿建项目部团支部现有团员8人,大中专毕业生6人,助理工程师2人,技术员3人,从事技术员工作7人,35岁以下青年220人,占全项目部总人数的76%以上。下属两个团小组:机关、机电团小组和井巷团小组。团小组长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兼职团干部1名。

二、团支部阵地建设情况

1、成立各类学习小组,强化读书效果,通过业余时间创办“工作信息平台”,提高了青年职工的写作技能;

2、成立“练功比武小组”,培养技术尖兵,营造读书育人的氛围,例如,对轻便折叠调车盘、锚索钻机、潜水泵、耙矸机耙斗与钢丝绳连接装置、绞车电控过卷装置、阳光电机车电瓶装置等进行了技术改造,其中对轻便折叠调车盘装置的技术改造获得了工程建设公司技术创新1等奖,大大降低了方便了耙矸调车效率,并提高了安全系数、加快了巷道掘进速度。通过多年来持续开展的学技练兵提高技能的活动,促使一大批青年人走上了自学成才的道路。全项目部目前共有本科生4名,专科生4名,分别分布在全项目部各生产班组中,为打造团结、高效、务实、奉献的职工队伍,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3、建设“自主管理型”青年突击队

在井巷青年职工中大力开展“责任田”包产到户责任制,增强了职工的质量意识。促使了青年职工在工作中严格按章作业,杜绝违章蛮干,保质保量高标准的完成各项任务。

4、建设“奉献型”青年之家。一是积极进行义务奉献。我们提出立足本岗干好工作就是奉献,学技练兵提高本领服务生产就是奉献的口号,成立了“青年志愿者服务小组”,坚持定期开展“一助一”、“多助一”活动,本着“省下来的就是赚来的”思想,深入开展修旧利废活动,团支部就及时发动一些技术过硬的青年技工,对废旧钢材、边角料重新加工利用,加工拉钩、道夹板、锚杆盘等。根据五个施工队伍,每一天需要用拉钩80块、每块按10元计算,铁背板及锚杆盘计200块,按折合人民币16元计算,仅此一项,每年共节约资金近180万余元。青年志愿者服务小组还提出了“四保证”的承诺:即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胜之不骄。技术小组还利用自身的特长,组织了义务为职工修家用电器、修水管等活动,为全项目部树立了榜样。

三、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

(一)共青团的工作内容单一

由于基层团组织没有团组织活动专项经费,全年整体活动安排没有目标计划,导致只能完成公司团委的指派性活动和搞一些临时性、小型化的活动,存在盲目性、被动性、滞后性而缺乏独创性和灵活性。这种团内活动的单一化和团员青年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形成一定落差,团组织活动不能有效吸引青年参加

(二)共青团的工作环境未能改善

在基层中普遍存在着共青团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共青团工作被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缺少必要的活动经费和场所,导致共青团工作的正常开展受到影响。

(三)共青团的干部队伍下滑

基层团干部由专职向兼职化发展。由于身兼数职,工作精力相对分散,做团工作全凭个人主动和平时的奉献。有的团干想做一些事情,而苦于对团工作无法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使工作处于停滞状态;有的团干因业务工作繁忙将团工作停留于表面,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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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法院执行公开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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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公开情况调研报告

执行公开,顾名思义就是指人民法院将案件执行过程和执行程序通过通知、公告、法院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予以公开。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将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启动程序、法院对当事人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受理情况、执行费用情况、重大执行情况审查、法律责任等五方面予以详细规定,对我们法院执行部门公正执行、规范执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过近五六年的实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目前的落实情况

目前就拿我院来说,在立案中我们立案庭就会把执行中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当我们的案件承办人拿到具体案件后,会制作《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等送达被执行人;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将一些权利和义务告知双方当事人,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过程中,都会采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确保执行的公正、公开;对一些被执行人长期在外、下落不明的案件,我们在处理其财产过程中会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的形式予以告知。这些信息的公开,既确保了法院的规范执行,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但是执行人员在实践执行过程中对执行公开还存在一些偏差和问题,影响了执行效果。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执行人员公开意识薄弱。对执行公开教育的忽视、厌倦心理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执行教育对法院执行人员来说是件必不可少的事,但目前我们在块工作是欠缺的,基本没有什么定期培训和日常学习制度。一些执行人员却不在意,认为执行就是那么回事,把别人的钱执行来就好,受不受执行公开教育不重要。另一种是对执行活动的应付心理,有的执行人员认为只要工作中小心一点,工作上交代的了就行,心灵深处并不想参加执行活动,所以执行中对一些程序上的要求,特别是执行公开并不重视。

(二)执行公开情况落实不到位。关键是公开制度的监督检查、考核不到位,一项制度出台后,执行“走程序”,相应的监督没有或脆弱、方式方法流于形式,没有建立和完善执行公开制度工作责任制,不明确责任主体以及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执行制度时紧时松、虎头蛇尾或“雷声大雨点小”、“执行做秀”等,使得这项公开制度执行的质量和成效得不到真正落实。例如:有些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财产制定处置方案时,而同时这个被执行人在法院存在多个案件,也就有多个债权人,由于对执行监督工作的不到位,造成财产分配不公,甚至造成一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进而损害法院的司法权威。

(三)执行公开制度的不完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很多需要公开的信息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中有明确规定,但到具体办案人员手上很多都缺乏统一规范的操作细则,不同办案人员所做的就大不相同,你做你的,我做我的,今天我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也没事,从而造成对执行公开的混乱。比如我院在尚未制定《县人民法院诉讼费缓减免操作规程》之前,对执行费的收取减免缺乏统一的规范,执行人员在办理案件当中,对执行费的收取就参差不齐,这本应也在执行公开内容之一,在此制度实施后,对这块费用的收取就取得了较好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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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浅谈我国行政法治的实现[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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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行政法治实现

行政法治既要保障行政权的有效实施,维护公共利益,又要防止行政权的滥用,称为平衡论。平衡论就是要在行政权和公民权,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两大权利、两大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点。平衡论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在此我也认同此观点。 为什么我们既要行政权又要控制行政权呢?美国政治家詹姆士说过,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么我们就不需要政府,如果政府是天使,那么我们也不需要控制和限制政府权力。我们知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个体无法抗拒强大的自然和社会力量对自己的~,单个个体无法保护自身利益的实现,他们需要行政权来给与帮助和提供服务,于是他们通过代议制将自己“私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权力”,交给政府来行使。国家就是一种公权力。一方面国家行政权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是公民的私权利转化,另一方面国家行政权又是国家权力中最活跃、最具有扩张性的权力,它不像立法权那样是静止的、抽象的、原则性的,也不像司法权那样是被动的,不告不理的。行政权是实实在在的力量,同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可以说公民从摇篮到坟墓都要都要受行政关系的制约。行政权是最不可萎缩又最不可扩张、最需要自由又最自由无度,最需要控制又难以控制的权力。因此若要通过立法和法律手段来合理配置行政权和公民权,通过法律对行政权严格授权和监督,就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制约和监督。行政权的取得必须有法律规定,行政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行政违法、行政不当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体现出行政法治的基本内涵。     (二)我国行政法治发展的历史轨迹     我国真正的行政法治建设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的,也就是改革开放后开始的。我国并没有等民商法律制度建成后再建立行政法律制度,而是在一只脚跨入市场经济时代的同时,另一只脚同步跨入行政法治时代。因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所以要求政府行为应当法治,政府干预不应随意而应有规则。中国行政法治的过程如同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是自发的,而是政府推导和政府推进型的。中国行政法治建设是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随着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若干次改革、政府职能多次改变而推进的。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时间,我们逐步走上行政法治的健康发展轨道。回顾20多年来我国行政法治发展得历程,其标志就是有几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法律的颁布和实施。     第一部是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它在我国行政法治建设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是我国第一部民告官的法律。在此之前,普通法院由民事法庭来受理行政案件,行政案件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解决。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后,各个基层法院都建立了行政法庭来受理行政案件,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来解决,这样促使了我国行政诉讼组织和制度的建立。     第二部是1993年制定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它标志着我国人事管理朝法治化迈了一大步,人事管理在考核、录用、提拔、交流、培训、轮换和回避等制度改革都取得突破。     第三部是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它包括司法赔偿和行政赔偿。司法赔偿也叫刑事赔偿,是司法侵权对公民的赔偿。行政侵权对公民的赔偿叫行政赔偿。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公民就行政侵权造成的损害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公民的行政救济就有了法律依据。 第四部是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它是第一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对后来规范其它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设定权、实施权、原则、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第五部是199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它进一步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察制度。它是在1990年的《行政监察条例》基础上上升为《行政监察法》的。     第六部是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它总结了1990年的行政复议条例实施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加以改革和完善。这是一部重要的行政自我监察、自我纠错的法律。它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受理机关等内容。它比《行政复议条例》进展了一大步。     第七部是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它从立法原则、执法价值取向、执法模式的设计、制度创新上对传统政府管理模式、管理理念进行了突破和改革。     这些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对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产生深远影响。据统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了451个法律和法律性文件,共制定了966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制定30000多件行政规章。这些都为我国的行政法治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范,使行政法治有法可依,同时为行政法治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我国当前行政法治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国家法律体系的不完备、规章制度的不完善,人员业务素质的参差不齐,以及大环境中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越权处罚,无权处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滞后     邓小平同志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律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由于我国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传统,加上人们的民主法制观念淡薄,从而严重阻碍着行政法治的实现。具体而言存在以下几种错误观念:一是人治观念。有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甚至是不重视,总认为依法行政不管用,因此,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法行政还多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有些领导干部甚至置法律于不顾“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二是法律实用主义观念。将法律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当对自己有利时就拿来适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执行。不谈依法治官而只谈依法治民,不谈依法治权而只谈依法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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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劳动争议类案件立案之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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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建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不断产生,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类案件在数量上呈现遂年增长的趋势。尤其是劳动者关于工资、解雇、工伤、社会保险、侵犯人身自由的争议明显增加。劳动争议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点,在审理此类案件中不仅要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还要参照适用国家有关劳动政策及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鉴于此类案件的复杂性,笔者从立案的角度出发对此类案件的受理谈一点浅显的认识。 所谓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它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而产生的。     一、关于案由     我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规定的劳动争议类案由只限于劳动合同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事实劳动关系争议及劳动保险纠纷这四类。笔者认为此四类案由不足以反映劳动争议案件的性质,种类和特点,此种划分显得过于宠统,以致于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大量以劳动争议纠纷为案由的情况,案由确定不能够准确反映出案件的性质和特点。鉴于此种情况笔者认为可否根据《劳动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将劳动争议类案件的案由分为以下几类: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引起的纠纷;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 、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引起的纠纷;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其中包括终止、解除、变更、续签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争议纠纷,如转移劳动档案纠纷等; 另外,还可以在以上四类的基础上加以细化,如因保险引起的纠纷中又包括因工伤、医疗、生育、待业、养老保险等引起的纠纷。     二、关于仲裁前置程序     劳动法第79条规定:“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明文规定了劳动争议类案件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或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通知”不服的法院方能受理,这即所谓“仲裁前置”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该“前置程序”越来越不适应现今社会对劳动者保护需要,甚至从某些方面削弱了对劳动者的保护,阻碍了劳动力的发展。理由如下: 劳动法第82条对申请仲裁时效作了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相关法规对“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解释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这样,仲裁时效就限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内, 60天的期限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6个月的时效规定在时间上大大的缩短了,况且劳动者权利被侵害只有发生争议的前提条件而非必然之结果,司法实践中按此规定执行的“前置程序”大都名存实亡而留于形势,所以该种“先裁后审”体制在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利益上的缺点和不足是显而易见的,也是亟待改革的。笔者赞同在劳动仲裁与诉讼的关系上实行“或裁或审”、“当事人选择”的体制。 1、所谓“或裁或审”即仲裁与诉讼相互排斥,适用仲裁就不能适用诉讼程序,反之亦然。 2、所谓“当事人选择”即把仲裁与诉讼程序的选择权完全赋于当事双方,实行协议优于申请、申请在先和诉讼优于仲裁的受理和管辖原则。具体的就是当事人协议选择何种处理程序,就只能采用何种程序,单方的申请不能改变协议的选择;若双方无协议,则适用当事人一方选择并申请的程序;如一方申请仲裁,而另一方申请诉讼,以优先申请的为准,如在同一时间一方申请仲裁而另一方申请诉讼,则适用诉讼程序。     三、关于主体 1、劳动争议类案件因存在“先裁后审”的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起诉,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会将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但法律规定此类案件应以当事人双方为原、被告;而不应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 2、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与劳动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依法可以参加诉讼。如裁决结果要求第三人履行某些义务,第三人不服的,可作为原告起诉,而被告则为仲裁程序中的其它当事人;如第三人未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其他当事人提出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     四、关于工伤纠纷的立案     所谓工伤即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包括因工受伤、致残、死亡以及患职业病等等。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一经确认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机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在遭受职业危害而患病或死亡、致残后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并得到相应的待遇。近年来,有相当多的企业尤其是个体经营者及私营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不积极主动为职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待遇申报,等受害职工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仲裁,又被仲裁机构以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持劳动行政部门的“不予受理通知”向法院起诉,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确认及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待遇。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立案人员会以劳动争议类案件给予立案,然后由法院委托劳动行政部门为其作工伤确认和伤残等级及劳动能力鉴定。笔者认为这样不妥,正确的方法应当是: 1、职工及其亲属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要求认定工伤;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就应受理而不应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对劳动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请,要求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当事人对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职工对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工伤方面的劳动争议过程中委托劳动鉴定委

员会所作出的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应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经过仲裁不服的法院应当立案受理。 3、职工因工伤待遇给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经过仲裁程序后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但是职工与社会保险机构发生的工伤待遇给付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职工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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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最新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6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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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最新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的建设,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结合城镇社区实际,我们组织人员对真阳镇xx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真阳镇xx社区于20xx年组建(系原真阳镇北农村分开的 xx社区和陈庄社区之一,属村转社区),位于正阳县城西北部,正汝路、正确路穿境而过,系城乡结合部,面积2.5平方公里,分5个(片)组,社区内一级机构7个,二级机构及企事业单位19个,大型集贸市场2个(xx市场、西农贸市场),社区2103户,常住人口6576人,出租房屋319所,流动人口500多人。社区党支部现有党员59人(不包括单位党员和流动党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6人,支部委员全部在居委会交叉任职。

二、工作现状

(一)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近几年来,xx社区党支部把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重点,把打造一流的社区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作为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从优化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队伍结构入手,不断增强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20xx年8月,经过换届选举后,实现了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的一肩挑,避免出现工作推诿扯皮现象,强化了责任制的落实,并设置了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全部在居委会交叉任职,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平均45岁。

二是加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社区党支部把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做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以开展“双争”活动为契机,多次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社科知识大篷车进基层”、“基层干部普法培训”等学习培训,每个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都写下了一万多字的学习笔记,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学习培训,社区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三是今年县财政把农村(包括社区)的村干部的工资纳入了财政预算,解决村(居)干部的工资待遇。

四是加强社区领导干部的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运作,在工作中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确保社区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在运行上实行责任制,在班子中创造了团结协作的良好气氛,提高了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平,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效廉洁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

社区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工作,抓好这一项工作,必须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打牢基础,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必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xx社区党支部从多个方面对党员加强教育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机制、党员目标管理、党员公开承诺、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

二是做好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坚持把文化高、热爱社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政治立场坚定的优秀青年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对培养合格的优秀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目前,xx社区共有入党积极分子9名,XX年共发展党员3名。

(三)强化社区服务,着力解决社区居民的实际问题

xx社区党支部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健全服务网络,组织开展了多种便民利民活动,着力解决社区居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xx社区现有的常住人口中,有75%是企事业单位内的职工及家属,社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900多人,这些低收入人群80%来自于社区内的停产、破产企业。这些计划经济年代生存很好的国有制企业,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铁饭碗”已不复存在,导致于企业停产、破产,职工下岗、再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接踵而至。也是当前社区面临的最大的热点难点问题。XX年,社区党员干部着力围绕解决下岗失业居民的再就业问题。

一是结合xx社区实际,自觉当服务居民的表率,利用多种渠道为他们找出路、谋生计。通过开展再就业工程,免费为210多名困难职工和居民进行了技术培训,输出和转移劳动力43人,为23名下岗工人找到了就业岗位,为31户居民申请了廉租住房,为37名困难群众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

二是社区两委干部还结合在社区开展的“全市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深入到居民家中,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共为社区居民办好事60余件,新修民巷100多米,清理卫生死角21处,积极协调落实了社区内一单位家属院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又解决了35户居民的住房难问题,用实际行动诠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是在社区开展了“贫困党员帮扶工程”和“党员与困难居民结对工程”,帮助他们拓宽致富渠道、提高致富能力。几年来,为帮扶户提供就业岗位近50个,安置就业人员53人,提供致富信息100多条。

四是社区党支部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争创活动中,社区党支部力求突出主体、创新载体,提出了以“打造平安、构建和谐新社区”为主体,以“争创示范基层组织、争当社区发展先锋”为载体的活动内容,随着社区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社区党支部制订了创先争优活动的《争创计划和具体措施》,并规定了争创时间及争创目标责任人,结合“十百千”示范工程和“123”争创活动,广大党员同社区党支部签订了《社区党员争创目标责任书》、争创《双强》社区干部责任书、《双强》党员责任书,社区党支部也提出了必创“30佳先进党支部”的目标,并在社区办公用房紧缺、办公经费极其困难情况下,挤出一间房屋,投资数千元建立了全县第一所社区党群服务站,实行接待党员群众和办理事务“一站式”服务,公开了岗位职责,在接待社区党员和居民时,实行首问责任制,倡讲文明用语,来访有登记,接待有人员,处理有结果,在服务上实行承诺制,同时,设立了“共产党员示范岗”、印制了20xx多张“党群干群连心卡”向社区居民发放,支部提出了“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的口号,向社区居民公布了社区服务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向社区居民承诺,积极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社区党支部与党员干部的真诚承诺,博得了社区居民的认可,也增强了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亲和力,进一步畅通了服务群众的渠道。社区党支部书记闵拥政还在新浪网上建立了创先争优博客。

五是社区在政务上推行公开制,对社区低保、社会救助等重点工作予以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制度办事,规范了社区干部的工作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四)提高居民自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广大居民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结合社区工作人员人员少的实际情况,xx社区率先推行楼(院)长负责制,每个片(组)从社区党员及居民中,挑选2—3名思想觉悟高,原则性强的党员或居民担任楼(院)长,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工作,使社区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同时,我们又组建了政策宣传队、环境管护队、平安巡逻队、爱心帮扶队等多支义工服务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社区又建立了共建共管机制,寻找和建立在党建、互助服务等方面的结合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和“文明楼院”的评选、环境卫生整治、“送岗位”、“送温暖”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党建工作连抓、社区服务联做、社会治安联防、精神文明联创的良好局面。经过几年的努力,xx社区现已初步构建成 “学习型、平安型、服务型”的城镇社区。

三、问题和不足

通过调研,由于实际原因,xx社区基础较弱、规范化水平比较低,在社区党建工作中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社区党员队伍薄弱。

xx社区组建时,(社区内除去单位,只有原北农村的西关、王庄两村民组隶属于xx社区),党员只有16名,近些年,只能从这两个组的居民中发展党员,直至今年,社区党支部才发展有59名党员,与社区居民人数严重失比。而xx社区内破产企业较多,好多单位的党支部已不存在,流动党员也大量增多,这些党员的组织生活没地方过,党费没地方交,可是,他们还不愿融入“社区”这个大家庭,对从“单位职工”到“社区居民”的身份改变还不适应,对社区缺少认同感和归宿感。

(二)部分党员认同社区党组织的思想淡薄。

社区单位中的部分党员思想认识滞后,社区党建工作还没有引起普遍的认同和重视。一是认同社区党组织的思想淡薄。不同层面上对社区党建的一些滞后思想认识还大量存在,并与不断推进的城镇社区党建工作发生着冲突和碰撞。二是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的思想淡薄。有些单位认为社区党建应当由社区党组织承担,对他们来说是“份外事”,参与社区党建工作过程中不愿投入过多的精力,没有真正形成共建合力。三是在职党员自觉投身社区党建的思想淡薄。在调研中发现有相当一批在职党员,“单位党员意识”较强,而“社区党员意识”相对较弱,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作为社区居民的一员与社区党建的相关性,没有认识到身居社区参与社区建设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三)社区与单位职能关系不顺,居民的社区意识不强,参与程度不高。

我们县城是农业小县城,社区组建得较晚,存在着社区内的部分单位企业还没有和社区融为一体,没有共建意识,从很多方面对社区不够重视和配合,一些事业单位和经济状况好的企业认为社区无论从职能上还是职责上都和他们扯不上关系,认为社区就是个服务机构。这些单位参与社区共建的渠道不畅,程度不高,意识不强。由于社会保障体系转移至社区,只有一些困难企业的职工及家属和其他居民因办理医保、低保、计划生育等事情,才社区居委会打交道,才理解社区的重要性,社区工作没有得到社区内大多单位的足够重视,不同程度地存在断层、断线、断面问题,合力推进社区建设的工作氛围没有形成。

(四)社区基础设施薄弱,社区经费投入不足,社区两委干部薪酬低微,工作缺乏必要的物质保障。

由于实际情况,社区组合成分单调,资源整合度不高,基础设施薄弱,严重制约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xx社区居委会没有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只有几间,条件简陋,也没有院落,无法向社区居民提供学习阅览及文化活动的场所。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还很难适应新时期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需求(多年来,社区没能享受一次与部分农村村室建设中,上级给予的优惠政策和补贴),再者,社区办公经费严重困难与不足,而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社区党组织承担着领导、协调社区各方的作用。然而,投入到社区的财力、物力相对于社区党建的高要求,显得明显不足。

一是责权利不统一,工作难度大。社区对应的上级部门多,涉及党群、治安、计生、民政、卫生等各个领域,但相关职能部门都没有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将相应的职能、权利下放,导致矛盾、问题解决不畅,失去了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认可。

二是社区工作人员少,待遇低。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只有6人,且身兼数职,城镇社区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的重要性,居委会干部无论从职责,还是从担负的工作量、管理的事物和人员都比农村村干部重的许多,社区居委会干部经常疲于应付处理各种事物,社区支部书记每月只有500元,而其他干部每月仅有300元(选聘的楼院长更是没有一分报酬),福利待遇更不能提(村转社区后,由于县城的发展与扩建,所有的社区居委会干部都没有可耕种的土地,目前的工资待遇和农村村干部一样,但村干部都有自耕地,每年可从土地上得到收益),寒酸的工资与其承担的职责、付出的辛苦不相适应,低廉的报酬与繁重的任务不成正比,既影响了他们的敬业精神和工作积极性,又吸引不来高素质人才到社区建功立业,多数社区干部情绪低落。

三是社区的长效投入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得不到解决,xx社区同大多社区一样,经常举债度日,严重影响了社区的正常工作运转和为民服务活动的开展,社区“三有一化”得不到具体落实。

四、建议和对策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镇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时期是全面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关键时期。首先,社区是人口和人才最为密集的地方,人口密集度高于农村,人口和人才的高度集中,决定了党的建设在这个领域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其次,城镇社区是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最突出的地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些传统的生活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居民越来越追求丰富多彩的生活,求知、求美的要求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多样化,且这种多样化带有明显的自发性、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加强对群众文化生活的服务和引导,是城镇社区党建必须尽快研究的一个课题。

再者,社区是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最突出的地方。大量“两新”组织的快速发展,给基层社区党建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必须因势利导,加强管理,把握好基本方向和着力点。按照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凝聚力覆盖的工作思路,提升社区党组织在“两新”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格局,积极探索社区党建工作新路子。

一是健全xx社区组织网络。着眼于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科学规划,整体部署,积极创新党组织设置,不断把党组织向小区、楼栋、“两新”组织延伸,努力构建横向纵向协调发展的社区党建组织体系。社区党支部要对辖区内的流动党员、破产企业无党组织的党员进行详细的登记和归类,倡议他们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自觉参加社区党组织,社区党支部要积极吸纳他们,以补充社区党组织的新鲜血液。xx社区党组织要以健全党员目标管理为载体,扩大党员队伍,社区要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让党员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导向作用。同时,通过建立社区党建工作组织网络,凝聚社区内的所有党员,不断扩大覆盖面,消除空白点。通过提高这些党员的素质,使他们积极发挥先锋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再就业和“两帮一带”活动,认真开展党员和居民的“结对帮扶”,丰富活动激发全部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同时,要求党员也要把社区当成自己的家,努力投身到社区的建设及服务居民中。

二是树立社区党建”思想,在继续抓好社区党建工作的基础上向社区单位的基层党组织拓展。要加强与辖区内党组织的横向联系,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社区建设,逐步形成内外并举合力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局面。

三是辖区单位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针对部分单位和居民对于“社区”职责和职能的模糊认识,上级部门也要完善体制,界定权责,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责、职能和权力,理顺关系,建立完善的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并对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进行深入的宣传和工作指导。我们社区党支部也要找准社区发展的切入点,深刻理会到只有和社区单位及居民形成共识,才能更好地推进社区科学发展。

(三)完善财力保障机制。

上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采取有效形式,,加大城镇社区投入力度,逐步改善社区基础条件和服务环境。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城市社区建设的支持和帮助,进一步提高社区两委干部的报酬(按国家规定应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区干部还要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上级党委和政府要研究制定有关建立社区多元化投入创新机制的措施和办法,鼓励各领域、各行业积极投入社区基础建设,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内外并举、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局面。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社区建设的意义,报导各种典型,介绍社区建设的新思路、新经验及其产生的社会效益。要通过广泛地、经常地宣传,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调动社区成员单位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要将宣传教育工作列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讲究宣传的方式方法,力争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宣传,调动各方力量,使宣传工作真正收到实效。才能加快实现社区的全面、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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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实现跨越式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思路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3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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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跨越式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思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得到了飞跃的发展,发展速度之快超过历史,可是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却低于浙江、广东等地区,甚至到低于本省的苏、锡、常等市,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一条短腿。最近省市相继召开了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工作会议,出台了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在思想观点、政策导向、发展环境上创造了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和氛围。    机不可失、时不我待。我们应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迎头赶上,快速地、跨越式地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的经济增长点。然而,笔者在引导、培育、促进、管理私营个体经济岗位上工作多年,对私营个体经济的孕育,成长和发展有不少亲身经历和认识,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一些客观的审视 和研究。这里就实现我市私营个体经济健康的、跨越式发展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一些解决的思路。     一、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职能     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不同于传统的国有经济和计划经济,政府和政府管员,决不能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那种定计划、发文件、下指标的工作方式必须改变,才能与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相适应,所以政府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1、为私营个体经济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氛围。     在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方面,政府各部门应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目前有一个误区,认为发展私营个体经济工作是工商部门的事,跟其它部门的关系不大,其实不对,各部门都应发挥自己的职能,为私营个体经济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氛围。当然,工商部门更直接,义务更大,应充分发挥登记管理的职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全心全意为私营个体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注册登记工作中,放宽市场准入关,放开对投资人资格的限制,简化审批手续,把监督管理和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为私营个体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和氛围。     2、为私营个体经济创造完备的法制环境。     国家及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鼓励、扶持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但很多政策不配套,落实不到位,因此,我们各级政府部门应根据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对本部门现行政策规定进行清理、修改、完善,建立一套完备的、透明的、操作性较强的私营个体经济政策体系,真正为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法制政策环境,使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在法律上得到保障,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私营个体业主提高法制观点,懂得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自身享有的权利,从而依法经营,公平竟争,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3、为私营个体经济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政府机构的工作宗旨。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需要的是政府实实在在的服务,其实服务就是为私营个体办实事、办好事。首先,应做好三件事是:一是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简化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内容,减少审批事项;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吃、拿、卡、要,做到廉政勤政;三是减轻私营个体负担,严禁乱收费、乱摊派。其次,为私营个体提供优良的经营场所,目前我市私营个体经济的经营场所,多数是租用的、临时的、不固定的,这样就造成了私营个体业主的短期行为,不敢轻易投资,没有长远规划,这样企业就很难发展。很多私营企业发展较快的地区都?quot;私营企业经济园,我们为何不借鉴呢?所以政府为私营个体提供廉价的固定的经营场所,是最好的服务。再次,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抑制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另一个因素是资金,我市私营个体的发展完全靠自己的原始积累,没有国家投资,没有拨款,又没有融资渠道,这就抑制了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因此政府可由财政适当支持,广大私营个体共同出资,建立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各类基金,为私营个体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第四,利用多种途径和形式为私营个体提供有价值的经济信息,以解决他们信息不灵的问题;建立一批专门的中介组织,为私营个体经济的经营和管理提供指导和帮助,以解决它们管理水平低的问题;同时政府部门应鼓励和发展科技经纪担保,为私营企业获得技术支持提供服务,以解决技术水平低的问题。     二、改革的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     私营企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是富民强国的重要举措。私营个体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富有活力的经济细胞,在多种经济成份长期共同发展中,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很强的竞争力,已成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生力军,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从全国私营经济的发展态势看,从新世纪之初发展要求看,我市的发展还存在着差距:一是总量不大;二是规模不大;三是层次不高。因此,我们必须以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和思想的要求,进一步统一认识,扫除障碍,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实现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有新的突破。     1、全面彻底的放开放宽经营领域和准入条件。     党的xx大和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上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确认了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省委省政府提出在发展私营个体经济上做到:放心、放胆、放手、放开、放宽、放活的六放方针,它为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开创了私营经济发展的新局面,为此,我们必须首先放宽经营领域: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的,全面彻底的对私营个体经济放开,允许它生产经营,对国家限制的行业和商品,可以经过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合法途径进入生产经营;其次,放宽经营者的准入条件,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具有完成民事行为力的人,都可以从事私营个体生产经营,在登记注册中应取消提交经营者职业状况证明,同时应允许在职人员在不参加经营的情况下投资、入股、参股。再次,切实减少前置审批,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少数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外,登记前置一律取消,改为登记后置和登记备案。     2、国有中小企业全面退出、让位私营企业。    &n

bsp;从总体上看,我市的国有中小企业绝大多数亏损,净资产为零,很多职工拿不全工资,吃不饱饭,但是这些企业为什么不能退出呢?障碍主要有三:一是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不让退,退了他们怎么办,他们有什么事干;二是企业的人员安排问题;三是坏帐难核销,债务难处理,实质是缺少改制成本。这些国有企业过去为国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上缴利税已相当于国家初期投资的数倍、几十倍,现在由于各种原因,在竞争中退出,政府应该筹集一部分资金,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免得包袱越背越重。我们不但要退出效益差的企业,效益好的企业也要退出,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主动,取得先发优势。     国有中小企业的退出的运作方式很多,有十多种,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条件,选择相应的退出方式:规模小人员少可采用拍卖出售;规模大人员多可采用租赁、承包、参股等方式;效益差负债多的可采用破产重组方式。此外,也可以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外地各种投资主体参加改制。大批私营企业通过收购、承包、租赁、兼并、参股等多种形式壮大自己,既降低国有资产的经营风险、为国企改革作出贡献,又满足了私营企业的发展需求,可谓两全齐美利国利民。随着时间的推移,私营企业这种补位作用将愈来愈明显。     换位后政府应从婆婆的角度转变为媳妇,多服务、多做实事,少发号施令,少指手划脚,只有这样才能使私营企业健康地跨越式发展。     3、加强领导,成立私营个体经济管理局。     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它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各级政府应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发展私营个体经济工作上来。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合,中小国有企业的彻底全面退出,区一级的很多主管部门和主管局就成为多余,而私营个体的补位,将使私营个体经济队伍迅速扩大,成立私营个体经济管理局迫在眉睫,所以拟销多余的主管局,成立私营个体经济管理局是政府当前应考虑的工作。外地很多私营个体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政府已设制了私营个体经济管理局。江苏前几年乡镇企业发展比较快,可能跟各地区成立?quot;乡镇企业管理局有关。在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今天,为什么不可以成立私营个体经济管理局。     作为私营个体经济的一个主管部门,整体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掌握发展动态,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强化服务,了解私营企业的意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教育和引导私营个体业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内功,为私营个体经济自身发展创造条件,是私营个体经济管理局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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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发挥品牌优势 打造社农双赢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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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品牌优势 打造社农双赢

信用社,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及上级行社的有关会议精神的同时,紧紧围绕当地镇党委,镇政府提出的“绿色产业兴农,生态家园富民”的发展战略,结合自身的特点及优势,在信贷服务上实现了“三个定位”,即经营思想定位在农村,信贷运作定位在农业,服务对象定位在农民,不但使支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也使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突出重点创优支农

今年加大了对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等优势产业支持力度,在支持专访政府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的同时,也得到了专访政府、村委会的支持与协助。掌握一些急需资金扶持的种植、养殖大户。例如,**村一些大户合股经营草坪种植,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了丰厚的收益。今年准备扩大种植历程,但苦于资金不足,农户们通过村委会找到信用社求助,信用社经过调查后,对其发放贷款20余万元。**村一些种植大户去年曾和外商签定了大根萝卜的收购合同,种植面积达到300余亩,收获后也得到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今年不但当场大户准备再次种植,并扩大种植面积,而且周边乡民也纷纷效仿准备投资种植大根萝卜。但资金不足又是阻碍其发展该项种植的首要问题,了解情况后,信用社双对大根萝卜种植所需资金发放了近40万元,农业贷款,有力地支持了这个优势产业的发展。另外,重点对(  )村,(  )村,签约正大集团的养鸡大户,进行了贷款扶持,总计饲养肉食鸡近20万只。扶持养牛、养羊、养猪大户500多户,扶持后王村大蒜、茄子、黄瓜等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一个。截止XX年06月30日为止,以抵押、联保形式累计发放支持优势产业贷款近500余万元。有效地发展了当地的优势产业,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

二、加大小额贷款投放力度

当前只有农村信用社适合发放小额农贷,真正起到服务于农民的作用。通过下乡走访调查,摸清各村各户的基本状况。虽然粮食作物受自然条件影响,风险性很大,但是我们依然克服以往“惧贷”心理,心系农民,抓住机遇,深挖这方面的潜力,叫响自己的品牌。简化贷款程序和手续,切实做到为农民朋友办实事,办好事。密切了社农关系。在春耕生产开始前,将农户所需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的购买资金发放到位。在此间还大力推进信用工程建设,扩大评定信用村,信用户工作,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社将继续以推行小额农贷为主导,重点扶持地方优势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积极支持科技兴农,引导农民走规模效益之路。此外,还将努力探索新的业务品种,开办助学贷款等业务。通过全方位提供支农服务。开辟贷款“绿色通道”,有效地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实现新农“双赢”的美好局面。

郭晓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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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发展农产品流通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研究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3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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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产品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研究

农产品流通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和社会的安定,及时地解决农产品流通中的问题,对于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满足人民需求和保持市场繁荣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意义。本文联系情况,就加快发展我市农产品流通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农产品流通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积极作用   ㈠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环节。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和经济组织的带动,将生产、加工、销售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体化经营。按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一含义,发展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而扶持一批加工流通和外销型的龙头企业,增强其竞争、辐射、带动能力,则可大大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因此,加快发展农产品流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农产品最终价值的关键,也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   ㈡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农业产业化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基础上,确立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农业经营形式。这一形式的首要特征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与流通各个环节都要根据市场机制来进行,要求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部门分割的管理与运行机制。农业生产经营要求适应“以销定产”、“大规模生产、批量化与网络化销售”的特点,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按市场需求进行。农业生产的产品最终是以农产品流通的形式进入市场,农产品在市场中实现价值的高低是农业产业化形成、巩固与发展的关键。因此,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化和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客观要求。   ㈢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在联系。农产品流通和农业产业化具有高度的“亲和力”。一是二者具有相同共性。都是市场经济产物,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二是农产品流通对农业产业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农产品流通的龙头功能、优化功能可以促进龙头企业的发展,农产品流通的规模经济功能可以促进农业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基地化建设。三是农业产业化为农产品流通拓宽空间。农业产业化有利于农产品流通对产品质量、生产规模和科技含量的要求,有利于推动市场体系的发展,从而为农产品流通提供广阔的舞台。   二、农产品流通现状   农产品流通已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农业系统、供销系统、粮食系统企业购销转变到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中介组织、销售组织经纪人为辅的销售渠道。目前,我市有农贸市场90多个,面积约252173平方米,其中较大的产地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6个,面积9956平方米,年交易额9.5亿元;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4个,面积8300平方米,年交易额10亿以上;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1个,面积3023平方米,年交易额近亿元。全市现有各种农产品流通销售组织200多个,专、兼职经纪人约2600多人,约有50%—70%农产品通过专职经纪人和销售组织销往全国各地。目前,我市大宗农产品主要流通形式有:各销售组织、公司、个人向外销售,外地到产地收购运销,当地市场销售。   总的来说,当前我市农产品流通形势是好的,主要的大宗农产品都能及时销售完毕,没有形成积压,但仍有部分农产品“卖难”和价格下跌,影响农民的收入。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㈠农产品流通信息不畅,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大。农产品价格是由市场来进行调节的,而市场调节的关键是全面、准确、快捷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多年来,由于信息闭塞原因,我市农产品的销售是被动的,主要由外地商贩收购,价格也由外地商贩确定,对外地市场销售行情和价格不了解不清楚,造成了丰年农民增产不增收。   ㈡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农产品流通,已经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枢纽的流通体制。我市90多家农贸市场,其中大部分是在农产品供求追求数量扩张阶段建立的,而且分布不尽合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在供求质量提高新阶段的需要。   ㈢流通的农产品质量偏低,经济效益难于提高。我市农产品品种多、繁、杂,管理粗放,产品质量差,大路货偏多,名特优产品比例低,不能形成具有影响的龙头产品。农产品的供求格局,已经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所以加快发展我市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要用优化的体制来保证优质农产品的流通。   ㈣“加工订单”兑现率不高。目前我市农产品加工能力差,上规模、上档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较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产品的进一步流通。   三、加快发展农产品流通的对策   我市加快发展农产品流通,应当按照思想的要求,以及自治区“1234610”农村工作思路,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   ㈠制定农产品流通发展规划。农产品流通对农业生产的引导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特别是近年来,市场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产品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农产品流通对生产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我市必须从经济发展的全局高度,密切结合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一些成功经验,制定出我市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发展规划并形成方案,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㈡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一要编制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发展规划和整顿规范方案。二要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当前,我市首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备检验检测设备,加快合浦山口“两广综合市场”建设步伐。   ㈢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一是整合我市已有的农产品流通相关的信息网络资源,尽快的构建市、县(区)、镇(乡)、村四级统一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平台。二是健全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体系。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员对信息技术的维护、收集、处理、分析、发布能力。       (四)大力培育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按照农产品流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推动商户企业化,在税费、资金和经营上予以支持。重点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

运销企业,进出口企业的扶持力度。目前,我市应重点发展培育加工流通和出口外销型的龙头企业,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的出路。如合浦鸿雁食品公司这样的龙头企业,通过扶持农户养鹅加工鹅肥肝出口,带领农民进入市场,使养鹅业得到迅速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典范。   ㈤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品牌是质量的标志,品牌价值一旦凸现,就会被越来越多人认识、接受。我市应进一步加强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为农产品流通品牌化打下良好基础。当前应重点抓好香山鸡嘴荔、金品优质果菜、天鲜鱼糜制品等一批农产品品牌。   ㈥重点扶持产销大户发展。规模生产是效益的基础,是市场形成的重要因素,抓好产销大户的发展,对搞好农产品流通,促进生产发展起到十分重要作用。当前我市应通过抓示范、树典型的方式,扶持发展一批种养销售专业大户,形成一批专业规模产销队伍。如市银海区平阳村西瓜大王冯辉友是一个很好的典型,他不但每年种植几百亩西瓜,而且帮助瓜农销售西瓜数百吨,在他的带动下,已形成一批种销西瓜的能人和专业户。   ㈦加强流通队伍的建设。流通队伍建设的好坏会影响到我市农产品流通。因此,我市要加强流通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流通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扶持壮大一批流通组织,全面开展对流通经纪人的培训。目前我市约有50%—71%农产品通过专兼职经纪人和销售组织销往全国各地。   ㈧创新农产品流通形式。在发展农产品流通中,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扩大农产品的销售,特别是利用展销和信息服务等形式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目前,我市应利用各地举办的各种农产品展销博览会,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参加展销活动,以此产品宣传和扩大销售额,增加与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合作和了解,调整生产经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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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创先争优调研报告[页2]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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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调研报告

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五带头”作用只局限于社区干部,没有在社区党员中广泛开展;活动开展的力度和广度都还不够,影响范围较小;党员重视程度不够、抓活动的路径和办法不够多等问题。

三、对社区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出如下承诺

1、社区干部职工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干部日常工作和学习的规范管理,制定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守则、社区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居委会成员分工责任制、请销假等制度,用好的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加强各科室与社区间相互配合,整合调动资源,充分发挥团队的重要作用,保持办事处与社区步伐的协调一致,加强与社区的互动交流,并通过各渠道提高社区与各机构协调沟通能力。二是结合每个社区和工作人员的实际,对新上任的社区干部灵活开展,各项规章制度、惠民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专业技能等内容的培训活动,努力使社区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在能力水平上再提升、在工作作风上再优化。充分激发“干”的热情、提升“干”的能力,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干”的行动、提高“干”的实绩,尽职尽责、不辱使命。

2、社区办公设施管理

在做好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和发放的同时,不断完善和加强以社区“两室” 用房内办公和活动设施为重点的管理工作,建立社区用电管理制度、社区电脑使用制度、社区电话使用制度、社区物品管理使用制度、社区阅览室使用制度、社区活动室制度、社区环境卫生制度等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实行办公设施管理责任制,各社区所的办公设施由各社区正主任负责管理。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物品,由办公室统一清点造册,造册后由责任人签字实行责任管理。

3、为社区做好后勤保障

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转变传统后勤“大管家”观念,从社区的需要出发明确后勤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提出服务是后勤部门的天职,把重点职责定位为“服务”,以服务为宗旨,谋划和开展好各项工作。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除了及时对社区办公中的消耗物品进行补给外,定期深入社区,调查各社区实际情况,真正了解社区工作、学习中需要的设施和各类物品,精心为各社区制定采购方案,严格做好办公用品发放工作;在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前提下,努力为社区搞好后勤常规工作的标准化管理,确保正常供水、供电、供暖,确保各项办公设备的正常作用与安全运转,防止浪费现象发生,为社区工作、学习提供强大的后勤保障服务。

2012年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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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基层法院涉执信访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1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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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涉执信访调研报告

一、涉执信访概况和主要特点

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量高位徘徊,其中约50%涉及基层人民法院,而涉及民事执行工作的信访(以下简称涉执信访)几乎占基层人民法院信访总量的50%,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事实上,涉执信访不仅制约法院发展,而且损害法院形象,更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课题。本文,笔者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为样本,对基层法院的涉执信访情况进行调查和思考。

管城区法院XX年至XX年共新收执行案件4788件,年均1197件,年收结案数在全市13个基层法院中一直位列第4;四年间共出现涉执信访186件(次),占执行案件总数的3.88%,占全院信访总量的36.39%,在全院信访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全市法院平均值低11.62个百分点。

◎涉执信访量呈上升态势,占全院信访总量的比例则有所下降。XX年,管城法院在“北京奥运会”前全力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清理涉执信访积案活动;XX年,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又前所未有的投入人财物防范和化解信访,但受社会大气候影响,涉执信访量仍居高不下。由于执行机构案多人少导致办案周期较长,因为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加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逐年增多,以及广大干警期待已久的信访问题终结机制迟迟未能真正建立,可以预见,在若干年内涉执信访形势不容乐观。(见表一)

◎集体访、越级访和缠访闹访量相对平稳,处理这类信访难度较大。以XX年至XX年为例,出现涉执集体访4件、越级访19件、缠访闹访3件。其中,75%的集体访由被执行人所为,无一例外是组织民工到管城法院“兴师问罪”,以法院执行案件影响被执行人给民工发工资为借口,向法院施压,无理要求法院解除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或扣划的财产。其次是越级访占较大比例,有缠访闹访现象,多是上访人“面见高官好办事”、“好事多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想作怪,把信访作为实现自己诉求的最佳选择,甚至还有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将婴幼儿留置法院、在法院自杀相威胁。(见表二)

◎进院访占较大比例,重复访时有发生。自XX年开始,管城法院每年适时组织院领导集中公开接访活动,常年坚持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和一名中层正职轮流在院信访接待室接访,因而直接进入该院的涉执访较多,共132件,占涉执信访总量的70.96%。其外在表现是信访人对法院的信任,其客观结果是有效减少了到区、去市、赴省、进京访。重复访累计9件,主要是个别干警接到交办的信访件后,缺乏责任心或不善于做群众工作,致使有理者重访,无理者也重访。

二、涉执信访的成因

管城法院186件涉执信访,成因主要有四:执行干警自身原因造成的45件,占24.19%;非自身原因造成的97件,占52.15%;当事人无理要求或要求过高的31件,占16.66%;其他原因造成的13件,占6.9%。

◎少数执行干警工作作风问题,造成当事人信访。极个别干警依然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甚至与当事人发生口角;有的责任心不强,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敷衍了事;有的借口案件多,容易的先办、复杂的后办,催得紧的快办、其他的缓办。

◎个别执行干警业务水平较低,办案效率不高。个别执行干警以案件多、任务重、压力大为由,不愿挤时间钻研业务,在实际工作中凭想当然办事,用老经验办案,不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引起被执行人、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不满;有些干警碰到疑难复杂案件束手无策,暂时搁置起来,以致时过境迁,失去执行时机,造成执行不能,形成执行积案,酿成涉执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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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与企业改制相关案件的调查与分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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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相关案件调查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入化阶段以及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为规范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增强作为市场主体的各类企业的竞争力,真正形成产权明析、权责明确、政企分开、讲究效率的现代企业制度,以集体、国有企业为主的企业改制正进入新一轮高潮。企业改制是对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造,改变以前所有制为标准的企业划分,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对集体、国有企业采取由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投资入股或股份转让,将集体、国有企业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行为。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案件是指企业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商事纠纷和涉及被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纠纷的案件。雨花法院民二庭在审理涉及集体、国有企业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发现有大量案件纠纷的发生与企业改制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统计近年来我庭审理的案件,现抽取与企业改制相关案件143件加以比较分析,研究各类案件的成因、比重,并从审判实践出发探研司法对策。 一、 与企业改制有关案件的表现形式 1、 与企业改制有关的债权债务纠纷 此类案件所占比重最大,直接或间接的涉及到改制企 业的债权债务纠纷的有118件,占总调查案件数的82.5%,其中因为企业改制而直接导致企业债权分配、债务承担纠纷的约7件,占4.8%,由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关系而形成债务债务关系,因企业改制而导致债权分配、债务承担不清,使所生之债难以得到及时清偿,而间接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有111件,占所统计案件的77.7%。 2、 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股权纠纷、出资纠纷     企业产权改造以形成《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改制的主要方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往往由一个国有企业单独出资,或几个国有企业共同出资形成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类改制由于是国家出资,有的由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因此纠纷较少,即使产生纠纷也由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诉讼解决的很少,在案件审理中还未遇到。国有中小企业在改制中,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参与形成共同出资的情况因涉及不同利益群体产生纠纷的机会较大,主要表现在出资比例、资产分配等方面,在统计案件中有3件,占2.1%。 3、 公司分立中产生纠纷     公司分立是将现有的公司分为二个或二个以上具有独立法人的实体,依形式不同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由于公司分立涉及到对原来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这会产生两方面的纠纷:一方面,由于公司分立协议的不明确而引起分立公司之间的纠纷;另一方面,也是引起现在社会广泛关注的企业不良(或优良)资产剥离问题。企业为逃避债务通过公司分立将企业的不良(或优良)资产剥离出去,以不良资产承担公司的债务,这大大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一些地方政府为保护地方利益甚至鼓励这种行为,使得不少亏损企业采用这种方法脱壳逃债,以改制为名行逃债之实。在统计案件中,2件案件就属于此种典型的案件,占1.4%。 4、 集体、国有企业出让中产生的纠纷 大力发展私营经济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将集体、国有中小型企业出让给私人经营也是现在企业改制的一次重要形式。但在出让中,因操作的不规范导致各种问题的产生。首先,资产低估。企业资产作为一个整体应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乃至企业中有特殊技能的技术人员也是企业的财富,但在出让中存在有形资产低估、无形资产不估、出让程序不合法等情况,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债务人的利益。例如,XX年西善桥某企业在改制时,主管部门组织内定人员参与拍卖,最终竞标成功,其他竞标方以程序不合法要求法院撤销此次拍卖就属此种情况;其次,在终结原企业的出让中未履行诸如公告通知债权人、注销工商登记等手续,存在着企业实体消灭而身份却未消灭的情况;再次,在保留原企业的出让中,对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约定不明确,出让人与受让人对债权人相互推诿,逃避履行。此类情况在统计案件中有13件,占9.1%。 5、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的纠纷 股份合作组织制度是将股份制引入全民所有制,以股份的形式融合不同所有制以及各种生产要素,按照“资金共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积累共有”的原则,发展股份合作制。然而这毕竟是在企业以所有制为划分标准转向以组织形式为划分标准的过渡阶段所产生的改制方式。将两种标准进行融合从某种程度而言与其说是为了改制的需要,还不如说是为了迎合政治理论的要求。从实践中看这种改制方式对企业增效有限还极易产生纠纷。如XX年铁心桥某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制,企业资产由该企业职工持股,持股职工又将所持股份与第三方进行联营,企业资产所属不清,发生纠纷后难以追偿。虽然我院处理的案件中仅有5件,占3.5%,但处理案件过程中,从各个乡镇、街道的了解发现这种改制模式并不成功。 6、债权转股权中产生的纠纷 债转股是我国在借签外国企业破产整顿运作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而发展起来的企业改制方式。目前主要存在于国有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清理银行债务中所使用。债权转股权可以使负债企业减轻沉重的债务包袱,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发展生产,对债权人来说,成为股东可以有效地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促进负债企业提高效益,使无望收回的债权转为具有收益性的股权,使“死钱”变成“活钱”,从理论上说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改制方式。但在债转股改制中,由于负债企业急于减轻债务,往往采用欺诈手段骗取债权人信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在统计中有2件就属此种情况,占1.4%。 二、 企业改制中诸种纠纷的成因     企业改制是我国企业提高实力,迎接国际竞争大潮的必由之路,对于改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不能回避,视而不见,要以“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去分析问题,目前产生改制纠纷的主要原因是: 1、 改制不规范 虽然就企业改制全国并无统一的法律法规,但仍有《民 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基本法规可以遵照。但在改制中,企业乃至主管改制的部门不依法改制,侵害国家、集体、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如被改制企业在清理中不通知债权人低价出让国家、集体资产,被清理的企

业不依法进行注销登记等。 2、对行政部门领导改制缺乏有效监督     作为集体、国有企业主要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改制,领导“一言堂”拍板决定的情形较多。虽然各级部门都有改制办,但未能形成有效的决策集体。改制中缺乏专业人士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资深律师的参与。地方改制有跟风倾向,你改、我改、大家改,不管是否符合条件改制效果怎样,只要行政部门决定改制一律都要改。改制步伐的快慢、改制企业的多少往往成为行政机关的政绩,真正对企业效益提高多少却关心甚少。 3、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前已述及,对于改制仍只有几部基本法规,没有针对 改制制定出一部统一的、有效的法律规范,这也是造成目前改制比较混乱纠纷频出的重要原因。我们也应当承认,目前企业改制仍处在试验阶段,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到公司制,改制的模式仍未定型。现在虽然大力倡导公司制的改制方式,但由于《公司法》本身的不完善,有些条文缺乏可操作性,使得改制之途更是困难重重。例如,目前各公司中普遍存在着监事会监督不力,股东会无权状态,就是《公司法》对监事会、股东会权利保障不利而造成。 4、司法特别是法院对改制的规制不力 司法权对纠纷具有最终裁决权。但目前我国司法存在不够独立依赖于行政的倾向,导致司法机构对企业改制规制不力。法律调整分为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所谓事前调整是已颁布的法律指导人们的行为,事后调整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和对合法行为的确认和保护。对违法行为的惩治不力会使人们对法律遵从心理大大下降,乃至会无视法律的存在而为所欲为。司法依附于行政,使司法机构对以行政部门为主导的企业改制产生的纠纷不能进行有效的审理,有些法院要么不立案受理,要么立案受理后不能依法正确审理,加剧了企业改制的混乱局面。 三、 对策 1、 实事求是,深入研究     要以一种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态度对待企业改制。我们在统计案件中查阅了卷宗,也翻看了改制资料,发现其中有些改制材料过于简单。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是一个复杂的整体,草草的几页纸就改制完毕,显然是不能制定出完善改制方案措施的,我们也遇到过制定很详细的改制企业,企业也诉讼到法院,但由于方案细致,权责明确,案件审理很顺利,原、被告双方也服判。在经济转型期企业改制是一个很系统的工程,不能跟风而上盲目改制,不能搞数目要改多少多少企业,不能搞比率要改百分之多少多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很好地掌握改制的规律,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2、 依法律法规进行改制 虽然关于企业改制并无统一的法律法规,但现行法律 仍有很多基本原则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就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被誉为民法的帝王原则,它要求平等主体在交易时要诚实不欺,讲究信用,不能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方式而谋取私人之得。改制中遵守诚信原则就要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保护企业以及与企业有关联的债权人、企业职工的利益,追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化。不能为了其中一方的利益的满足而侵害他方利益,所颁布《合同法》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合同法》通过规定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情形而保障受害方的利益。在企业公司制改制中,现行的《公司法》又成为改制中依据的主要法律之一。严格依照《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形式和设立程序建立公司,是规范改制的重要保障。我们也应认识到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造成了目前改制的混乱,因此应当在不断总结改制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订有关改制的专门法律法规以适应需要。 3、 加强政府各部门间协调与监督     企业改制不单单是企业自身的事情,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企业的登记、变更、注销涉及到工商部门、债转股牵扯到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其它还有会计、审计、评估、劳动用工等等。各部门间能否相互协调分工,能否进行有效的监督,对改制的成功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统计的案件中,我们发现有很多纠纷的产生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于有些政府部门没有有效地屡行其职能。例如,有些企业进行注销时并未清理完毕债务,也未通知债权人,依法不能注销,但却也取得了工商部门的注销登记。 4、 司法机关应以更为积极的态度参与到改制中 作为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乃是平庭狱讼,解决纠纷之 所,对于民事纠纷素有不告不理之原则。但作为法院对现有案件的处理,也应对人们的行为起到指导作用。由于立法的滞后,在法律依据不足的情况下,应从“三个有利于”出发保护债权人、企业股东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院副院长李国光在XX年10月28日最高法院《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讲话》提出关于改制后原企业遗留或者遗漏债务的承担的问题,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坚持三个原则即法制原则、法人制度原则、债随企业资产转移的原则。江苏省高院对此类诉讼提出了五项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原则、过错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笔者认为当前企业改制纠纷的处理涉及程序、实体两方面。 (1)、程序方面     改制企业诉讼如何确立诉讼当事人,一直干扰了人民法院审判。前面我们分析了改制成因及对策,当涉及个案错综复杂,如集体企业改制买断后,产权无法变更,工商登记无法变更,原企业仍存在,债权人应向谁主张权利?改制中企业资产漏评,原企业已不复存在,原主管部门是否能提起诉讼主张债的请求权?集体企业自行组织改制以无资质拍卖人员变卖的,出让人是否有权以出让程序不合法要求行使撤销权?企业改制职工成为股份合作者又与其他公司联营形成新的法人,债权人如何向其主张权利等等。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确立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时,应坚持合同相对人的原则,对合同违约之诉以合同相对人确立当事人,对债权之诉以所有权人,债权人及因果关系确立诉讼当事人。 (2)、实体方面 上面列举的程序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实体处理密切相关,司法实践中应遵从省高院的“五个原则”处理,如个人购买之后,企业按个体式私营经营,原企业工商登记未变更的,对双方关于企业原有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债权人明示同意的,应按约定确定债务承担者,债权人不同意的应按“债随资产走的原则”处理,对于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租股结合、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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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服务,全文共 10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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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着力点,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范文(一)

加强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xx年9月,中央文明办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服务作为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地位。随着社区建设的加快发展,社区法律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社区法律服务的内容更加丰富,社区法律服务的形式日益多样。新的形势下,为我们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 “法律服务进社区”是司法行政机关执政为民、加强社区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就是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发挥职能作用,充分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可以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参谋助手等职能作用,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社区呼唤法律服务,群众急需法律服务。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社区群众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和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居民群众涉法问题大幅增加,因此,社区群众渴望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矛盾的需求与日俱增。社区法律服务随着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发展而产生和壮大,这就急需要把专业的法律服务送进社区里来,送到群众的家中。面对群众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而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转变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紧紧抓住“一切为了人民”这个根本,深入社区,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利、高效、低廉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安定、团结、文明、和谐的美好社区环境。

(二)“法律服务进社区”,对于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社区建设离不开法制,法制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要保障,法律服务是民主法制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区居民法制观念,调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还可以为社区管理组织当好法律顾问,为依法管理社区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另外,还可以对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社区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区内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发生很大的变化,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社区,大量离、退休人员即将归入社区管理,使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同时,社区内存在着各种矛盾和纠纷,事关社区稳定的大局。因此,解决好社区内的矛盾纠纷,是社区组织的一项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用法律解决家庭中和邻里间的矛盾,用法律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消除不安定的隐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社区的稳定。

二、 目前,我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现状。一是领导重视。我区领导高度重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切实把它纳入区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充分体现在我区的工作之中。今年,我区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区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十件实事之中,社区中许多弱势居民得到了优质、便利的法律援助,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今后,要进一步把法律援助工作向社区延伸,更好的为社区群众服务。区司法局作为“法律服务进社区”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始终把它当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的亮点工作来抓,在工作中,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二是组织健全。我区把社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通过一系列摸索,初步形成了“以社区为主体,社区法律服务站为阵地,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支持,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法律服务进社区运行机制,建立了区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街道法律服务所、社区法律服务站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三级服务网络。三是措施有力。区司法局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管理,强化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纪律,加强监督和规范,促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四是效果显著。通过开展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快速发展,极大的满足了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普遍提高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在社区中,家庭矛盾少了,和睦恩爱多了;邻里纠纷少了,团结互助多了;丑恶陋习少了,文明行为多了。

尽管目前社区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总的看来,社区法律服务的发展还是不平衡的,还不能够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我们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够强;二是法律服进社区工作平台建设还不完善;三是社区法律服务的管理和规范还不太到位;四是社区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新形势下,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搞好“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

“法律服务进社区”,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20xx年,司法部《关于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法律服务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坚持服务的公益性、便民性。面对新形势,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立足社区、服务社区、有为于社区”的思路,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领导,强化管理监督,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把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抓出实效。我们要努力做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四个结合”。

(一)“法律服务进社区”与培育社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社区设立“三个站”。1、社区法律顾问站。指派街道法律服务所和律师进入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全区每名律师都要和一个社区结成服务对子,签订服务协议,每个月进驻一次社区法律服务站,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2、社区公证咨询站。公证处进入社区提供公证服务,在每个社区设立公证咨询点,定期派公证员面向居民提供公证咨询服务,受理公证申请,指导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公证宣传和日常解答工作。3、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站里,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的条件以及相关的法规政策的公示牌,设立咨询电话,发放便民卡,定期接待居民的咨询。另一方面,在组织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士做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同时,还要大力组织和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要努力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教授、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活动,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以社区为依托,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服务进社区”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律服务不仅可以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而且对促进、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法律服务要和社区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要积极为社区建设服务。社区法律工作者要切实当好社区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协助街道、社区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完善管理制度,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事务,并组织居民制定《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把社区建设和管理引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与普法依法治理结合起来。为深入落实“四五”普法目标,为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要以普法依法治理作为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切入点。1、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组织社区举办法制文艺演出,制作法制宣传园地,营造社区法治氛围。2、在街道、社区举办法律培训班,对街道干部和居委会干部进行法律培训。3、组织法律工作者、普法骨干深入到居民楼栋、工地和辖区单位宣讲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掀起群众学法用法的新高潮。4、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采取法制演讲、法律知识竞赛、开办法制板报,举办模拟法庭活动,以案讲法等形式,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四)“法律服务进社区”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人民调解工作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职能工作,是关系到每个社区、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因此,社区法律服务要把这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在加强社区调解委员会建设、开展对调解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以及协助调解社区内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等方面当好顾问和助手。此外,法律服务还要积极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违法青少年、“邪教”顽固人员的帮教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法律服务进社区”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它在服务人民群众、普法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它同时也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广大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的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下,“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一定大有作为,前景会更加广阔。

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范文(二)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着力点,社区稳定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社会变革步伐的加快,社区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社区发展作为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途径,越来越成为当今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也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区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响应省厅、市局关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进双联”活动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在加强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大胆实践、努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近年来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取得的成效

法律服务工作涉及业务科室多,职能分散,人民调解、如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我局注重把各业务处室及司法所职责落实到位,相互间协调一致、团结协作,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带入新的发展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工作实效。

(一)加强人民调解,为社区营造和谐氛围。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了一系列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深入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推进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和信息预警工作,人民调解组织覆盖所有社区、村居。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人民调解浓厚氛围。20xx年,《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以学习、宣传和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举办了《人民调解法》宣传月、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全区“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和20xx-20xx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利用每月一次的“18”法律广场、“民调月”等活动,深入社区(村)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三个第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细划矛盾纠纷责任单元,在村民小组、社区楼幢、企业车间等领域建立纠纷责任区和信息员队伍。建立社区、村(居)每周排查、街镇每半月排查、区每月排查工作机制,使纠纷在源头上“第一时间被发现、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介入调处”。

20xx年,XX区司法局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区调处中心获全省首批“规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在全市综合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可喜成绩,其中,纠纷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均获单项第一名,并且代表全市接受了省调处成功率考评;罗加林等3名同志分别被司法部和省、市授予“调解能手”荣誉称号。11月份,“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暨区县大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副市长等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了我区在人民调解工作和推进大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等领导同志相继来视察调研;市司法局先后在我区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创建省优秀司法所工作现场推进会”。

(二)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为落脚点,以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形式,大力实施普法品牌建设工程,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保障力度。建立了13支共171人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联络员队伍,各街镇成立了普法小分队、法制文艺宣讲队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依托区文化馆、街镇文化站,全区组建了业余演出队伍、小分队20余支200多人。利用各种时机,深入社区、村(居)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宣传和倡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二是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20xx年,创办了《法治农民画画刊》,并向全区所有街镇社区(村)发送,5月份,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在我区召开,并成立了“法治农民画画刊编辑部”。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法治农民画”为载体先后共创作、编印XX市法制宣传挂图27000余份,并发放到全市所有社区、村居。区法宣办和区综治办还创办了以“防盗、防抢、防骗、防火”等治安防范法律常识为主要内容的XX年“法治农民画年历”30万份,分发给全区每家每户,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并以法治农民画为主要载体,加强以法治农民画灯箱大道、法治农民画广场、法治文化小区、法治文化社区、娃娃农民画院为内容的冶山法治文化镇建设。三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将传播法治精神与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紧密融合,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法律人在行动”、“18”法律广场、“12.4”法制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广场活动。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宣传志愿者、普法宣传员走进社区、村居,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9年以来,我区“18”法律广场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2019余人次,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0190人以上,在全区公民中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四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过程中,不断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力度。强化社区、村(居)法治文化平台建设,以社区、村(居)委会办公楼为中心,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律咨询室、法制文艺活动室、调解室等。各街(镇)、村(居)以交通主干道为轴心,设立了法制广告灯箱或法制宣传标语,既美化了农村道路环境,又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工作站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优年”主题,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使贫困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的公正。20xx年,区法援中心获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称号、中心承办的“周某工伤赔偿案”入选“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许某等187人劳动报酬案”等9件案件被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列为资助案件。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加强对基层法律援助站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从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XX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将六类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免于经济审查的十二种情形,做到对社会和受援人公开透明。二是切实提升“窗口”形象。加强对区法援中心和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硬件建设,营造优质的接待环境。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利用街(镇)、村(居)平台,加强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的宣传。结合特定的时期,组织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为群众解答疑难法律问题。

(四)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进双联”活动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深入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一是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开展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的“双进双联活动”,深化“法律服务进园区联千企、进社区联千村”工程。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民事、刑事、劳动争议等案件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投诉案件,不断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二是服务政府依法行政。落实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并积极向街(镇)发展。围绕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共事务管理、处置突发事件等,强化法律服务行业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从源头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三是不断强化公证职能。公证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窗口形象显著提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取得了良好业绩。20xx年,办理农村土地复垦招标7宗,安置房建筑招标4宗;参与街镇万顷良田改造安置房、工业园区建设拆迁安置房、公租房分配2676套。公证员时常放弃节假日,深入社区、居民家中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通过公证,有效预防和钝化了大量社会矛盾,公证维稳职能得到显现。此外,公证处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为困难群众减免费用。20xx年,全市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我区公证处规范化建设现场,提高了我区公证工作的知名度。

(五)夯实基础,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强以硬件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队伍建设为根本、业务建设为目标的司法所建设工作。为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20xx年,为全系统所有人员配发了服装。大力开展省优秀司法所和“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水平。20xx年,在市司法局评定的全市5家“五星级司法所”中,金牛湖、冶山司法所名列其中,雄州等6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四星级司法所”。冶山司法所被评为区十佳政法单位。

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区实施规划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也是青奥赛事筹办的决战之年。从当前形势看,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但是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社区、村(居)的民主法治化进程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与广大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司法所工作任务相对繁重。近年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基层政法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人员少,工作负担过重是司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他们既要履行司法所的9项工作职能,又要服务地方政府,参与各项政府行为,工作任务非常重,司法助理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影响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定性不够明确。随着改革开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同律师制度一样,一方面成为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独立的按照事业法人体制运行,另一方面,基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特有的任务、体制和发展水平,它与实行市场机制的各类中介组织乃至同律师机构都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定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基层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三是社区工作者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社区管理体制的弊病与矛盾日益显露,又加以各个部门均打着“某某进社区”的旗帜,将所有冠之“社区”二字的工作推向基层,推向社区,更使社区基层组织的工作量过多,负担过重,从很大程度上讲,社区居委会还充当着“政府的触角”的作用,形成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情况。社区工作者要完成来自于方方面面的工作,他们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上级布置的行政任务,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投入自身的自治及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

四是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专业人才不足。加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是保证社会稳定、依法治区的基础,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改革与建设的先决条件。但目前,专业人才缺乏,地区发展不平衡,造成少部分地区的进社区工作难以深入推进;目前,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基层基本上是由司法所承担,由于司法所人员编制的局限,这在根本上造成了供需双方比例的严重失调,而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了自身的生存和业务发展,也不可能把工作重心长期放在社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着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且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管理体制也造成一定冲击和负面影响。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的设想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公益性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辅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其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我们还要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体制、加强制度建设。而且根据这项活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发展的要求,笔者认为,在今后一个时期应当坚持基层法律服务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根据城乡不同特点对郊区和城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以分类指导,调整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科学界定基层法律服务服务在整个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法治工作中的地位。从大局出发,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完整、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

(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的效能。持续推进“双进双联”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不断创新机制载体,更好更快地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完善社区法律服务的对接机制,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推行网络在线服务和延伸服务,拓展法律服务内涵。加强资源整合,打破地域界限,开放式吸纳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机构进驻,进一步提升社区法律服务品质。

(二)按照司法所发展规划,夯实工作基础。把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同时要全面理顺管理体制,把双管制全面引向垂直管理,使其与现行的法治建设相适应,与现有的工作职能相配套。通过司法所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增强自身的业务承载能力,尽可能地消化社区涉法问题。

(三)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就要充分利用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在各社区的组织网络、资源网络、信息网络,采取方便快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现代网络传播手段在社区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形成法治理念和意识。

(四)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法律专业知识是一种动态性的知识,需要经常补充和更新。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自学为主,培训为辅,边学边练,边练边干。不断提高现法律水平。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规格的业务培训,实行年度限期培训制度。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以案说法、专项研讨等多种形式。有力地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以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理论研究。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各单位和部门都摸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但是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研讨和交流还比较少。因此,要加强单位和部门间联系,就如何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协同作战、如何用制度保证进社区活动的工作质量等一系列问题,加快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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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边境地区党的建设经验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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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地区党的建设经验调研报告

加强边境地区党的建设,是夯实党在边境地区执政基础的迫切要求,是促进边境地区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是确保构建边境地区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如何深化和拓展边境地区党的建设工作,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大课题,本文在深入涉边乡镇调研基础上,提出了初浅意见和建议。

一、xx县基本情况(略)

二、党建工作主要做法

xx县委始终坚持把涉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增强“两个认识”。一是深刻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让每一名党员了解党情、国情,熟知省情、市情、县情,了解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二是深刻认识新时期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每一名党员心中树立加强党建促发展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员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

(二)促进“三个转变”。一是转变思维方式。结合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跟时代发展潮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新知识,开辟新境界。二是转变工作方法。把学习理论、提高素质与深入实际解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新方法解决矛盾,开展工作。三是转变工作作风。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三)加强“三项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重视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理论建设。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确保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全面规范基层党员干部行为。完善监督制度,加强民主监督,严格惩戒手段;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对党建工作好,有实效的党员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并给予适当奖励。三是加强载体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如:政策理论联学、科技联教、经济发展联带、“四心”教育(让党放心、与上级党委同心、与群众贴心、为民要全心)、结对帮扶活动等。

(四)坚持“四项方针”。一是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二是用改革和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三是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矛盾和驾驭矛盾的能力。四是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三、取得的经验成效

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创新必须要打破旧的思维模式,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党建工作放在推进科学发展的大局中去审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努力形成“大党建”工作格局。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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