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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契约书怎么写(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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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互易契约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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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共有建物各自分管使用,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双方同意依第二条所定,各自分管使用收益所持部分。

第二条 甲乙双方间所均等,共有人坐落 市 路 号,加强砖造,二层楼房一栋。一楼面积 平方米,二楼面积 平方米。依下列条款分管使用。

(一) 甲方分管部分:

本建物一楼包括附属建物全部。

(二) 乙方分管部分:

本建物二楼部分。

第三条 双方同意嗣后,就共有土地分割时,愿依本分管契约所订定为准,申办分割登记各取得分管土地的所有权。

第四条 本约订定后,双方依约分管,使用收益,不得逾越所应分管范围而侵害他方。

第五条 关于本件物的保存行为及其所需费用,除各分管部分的简易修缮,由分管人单独负担均由双方依比率分担。

第六条 本共有建物的改变或重大修缮,应经双方协议同意后,始得为之,且其费用除同意时另有约定外,均应分担。而所改良物亦为共有物。

第七条 本共有建物房屋税由甲方负担三分之二,乙方负担三分之一。地价税各自分担二分之一。水电费依各人实际使用分担。

第八条 双方如有任一方将其所有权让与第三人时,双方同负履行本约的责任。若因而导致损害,出让人亦同意对方的优先承购权。

本契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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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卢梭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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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卢梭一直谦虚地认为《社会契约论》只是自己在以前不自量力从事,而后来又放弃了的一部长篇著作的摘要,是一篇简短的论文。但是我认为《社会契约论》是西方近代史上的一本伟大的思想著作,因为卢梭的这本书最早提出了现代政治的核心问题——即政治权威与法制、民主。

《社会契约论》是一本饱受摧残的书籍。在1762年,卢梭这本著作一出版就遭到禁毁,并且在日内瓦和巴黎被当众焚烧,官方和教会人士也对这本书大加指责,甚至连同一时期的大哲学家、文豪伏尔泰也对这本书持有偏见。但是随着欧洲近代史上的反对君主独裁的民主政治革命的暴发,人们开始承认了这本书的地位和正确性。卢梭可以说是当时唯一一个敢说不让国王掌握主权的政论家,有人去这样评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的问世,在政治理论上实现了一个大的突破,它推翻了国王的宝座,驱散了君主的幽灵,主权在民的新学说振聋发聩,令人耳目一新,使备受压迫的人民开始觉醒,知道自己才是国家的主人。”对于一本受到这样高评价的著作,我在一个暑假里只能说自己是粗浅的阅读了几遍,我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的精髓,我只能说说自己浅薄的见解。

卢梭的这本书可以说是从两方面写起的,一是民主,二是法制。而通过这两方面的深入论证也提出了这本书的核心问题,即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否存在。谈到这里,我要说一下自己对于卢梭书中政治权威的理解,卢梭书中的政治权威并不能单纯从字面上理解为政治的权威,而是要引申理解为政治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正当性。因而在自然状态下是不可能存在政治权威的,根据卢梭书中的理论解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一个理想的,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存在的。卢梭在这个问题上参考了另一位思想家、法学家格劳修斯的理论,在书中对于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如何产生的,作了如下一种阐述:政治权威是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的过程中形成的。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才能让人民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而让政府得到了一份合法的政治权威。

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围绕合法的政治权威是否存在,对于民主和法制两方面都有很多精彩的思想存在。首先,在民主的问题上,卢梭在书中主要是对直接民主进行分析说明,这里我们暂且先不谈卢梭观点里对于间接民主认识的局限性,我们仅仅从卢梭对于直接民主的描写和卢梭对民主的推崇就可以看出卢梭对于民主有着先进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所谓直接民主指的是公民通过直接参加政治活动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民主方式,这是民主产生的最初形态,也是一种最易于被人所认知的民主。卢梭在书中对于民主制有这样的描述:就民主制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多数人统治而少数人被统治,那是违反自然的秩序的。我们不能想象人民无休无止地开大会。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卢梭对于民主的认识是很现实的。卢梭认为一个完全的民主国家是不可能出现的,卢梭的民主观点与雅典民主实践中体现的民主基本是一致的,其先进性在于对人的民主权、法治、权力制约、公民意识等等思想的分析。局限性在于小国精英式的民主,缺少对于大国平民的民主认识。那些基本原则或理念一步步发展成为了今天民主建设不可或缺的思想基础,尤其是人民主权原则对近现代民主作出的贡献是根本性的。现实中的代议民主制,虽然能够基本切合当今的的社会经济条件,但依然存在着种种不足,卢梭在书中就指出代议制只能代表“众意”而不是真正的“公意”,众意只是诸多个人意志的集合,并不一定是正确的,而公意则能更好的代表民意,是正确并且不可摧毁的。如果说现代的代议制民主对直接民主制是一个进步的话,它也仍然是在继承了卢梭的基础民主理论,只是通过变换民主的实现形式,从而使民主运作更加切合实际,以此弥补直接民主的实行上的不足。卢梭的民主理论的积极意义是勿庸置疑的,从卢梭的书中我们可以看出卢梭的理论实际上也代表了人类对民主的完美期待。他使我们认识到完善民主的路途是没有尽头的。真正的民主是极难成功实现的,我们所做的只能是在先人的理论基础上结合实践不断努力,希望民主的光辉最终笼罩人类社会。

如果说卢梭对于民主的认识还是停留在理想性上,是有很多缺陷的,那么卢梭的法制思想则要更具实践性和合理性。卢梭对于法治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认识,就如书中所言“社会公约为政体带来存在和生命;而立法为政体带来意志和行动的能力。”一个社会契约下的社会必须是一个法治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才能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因为合法的政治权威必须是有着诸多限制的,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有序运行和公共意志的正确体现。卢梭对于法治的认识首先是从宪法的设立开始的,卢梭认为宪法起草人“勾画了国家的机构,而不能在此机构中起任何作用”,这体现了卢梭的分权意识,即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分立,这在现代中国也是适用的。不仅仅是宪法,规定人民日常生活的其他法律也应是如此。卢梭害怕权利的滥用最终会导致公共意志被强权所替代,因此对于立法者的要求近乎苛刻。卢梭对于强权的理解很精辟,卢梭解释强权就是强者的意志被体现,谁强大,谁就有权利。因此在强权下,弱者的权利是不被保护的。那么如何才能建立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呢,除了分权思想外,在书中第二卷第十二章中,我们还能看到卢梭对于理想法律的划分。卢梭将法律分为策划全体秩序的“政治法”也就是宪法,规定公民各种自由权力的“民法”,制裁一切法律的“刑法”,以及刻在公民心中的“风尚、习俗”,卢梭把第四种法律称之为“一个国家的真正宪法”说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用现在的理论来说这第四种法律可以被看为习惯法,是现代法律的渊源之一。其实一开始我不太明白卢梭为什么会如此推崇第四种法律,仔细想想我才明白,卢梭看重的是第四种法律的民族文化性,第四种法律才是每个民族最有特色的东西。

《社会契约论》实在是一本很难读懂的书,他为了证明合法政治权威的存在分别通过贵族制、奴隶制、民主制的分析来论述政治的理论,又通过对于战争、政府、法律、公共意志来论述合法的政治权威在不同领域的存在形态。我限于自身知识的限制,在读这本书时,查找了很多资料,发现不少学者也对卢梭书中的观点提出了不同意见,并且指出了卢梭思想中存在的很多局限性。通过对他们文章的了解,我感觉自己对社会契约论的认识被加深了,同时也了解到没有哪个思想家的理论会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在读书中要敢于质疑权威的理论,要用辩证的视角去看问题。在吸收伟大思想家的思想时,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去甄别哪些是启示,哪些是思想的局限性。每一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是作者对于其所处的现实世界的映射。这些世界或美丽,或简陋,但是当你读懂作者的一刻却一定是充满感动的,那种感动是灵魂上的共鸣,是无与伦比的魅力。我读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就有这样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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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内银行借款买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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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协议为(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偿还协议书。

第二条 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贷款到期不能如期归还时,可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 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原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_______‰。在协议履行中,如国家调整利率,自调日起,按调整利率执行。

第七条 原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条 展期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在展期内,借款方应主归还借款。到期不还,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贷款处理。

第十条 原合同为保证借款合同时,保证人必须提供认可证明。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借款方____份,贷款方____份,保证人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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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屋互易契约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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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共有建物各自分管使用,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双方同意依第二条所定,各自分管使用收益所持部分。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所均等,共有人坐落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加强砖造,二层楼房一栋。一楼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二楼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依下列条款分管使用。

(一)?甲方分管部分:

本建物一楼包括附属建物全部。

(二)?乙方分管部分:

本建物二楼部分。

第三条?双方同意嗣后,就共有土地分割时,愿依本分管契约所订定为准,申办分割登记各取得分管土地的所有权。

第四条?本约订定后,双方依约分管,使用收益,不得逾越所应分管范围而侵害他方。

第五条?关于本件物的保存行为及其所需费用,除各分管部分的简易修缮,由分管人单独负担均由双方依比率分担。

第六条?本共有建物的改变或重大修缮,应经双方协议同意后,始得为之,且其费用除同意时另有约定外,均应分担。而所改良物亦为共有物。

第七条?本共有建物房屋税由甲方负担三分之二,乙方负担三分之一。地价税各自分担二分之一。水电费依各人实际使用分担。

第八条?双方如有任一方将其所有权让与第三人时,双方同负履行本约的责任。若因而导致损害,出让人亦同意对方的优先承购权。

本契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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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规范书写房屋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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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债务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还款人)乙方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欠甲方人民币(大写)元(小写),该笔欠款已于年月日由丙方通过(账户)汇至甲方(账户),丙方自愿代替乙方还款,因丙方代乙方还款给甲方而可能对丙方产生的风险丙方已经全部知悉,因此所产生的风险及争议均由乙、丙双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甲方收到丙方汇款之日起甲方与乙方之债权债务已结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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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书写规范的试用期辞职申请书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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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___,是我们银行里的一名普通员工,现就职有五年了,刚好我与银行的劳动合同已经快到期,我也在这工作的几年里想清楚了自己想要做什么了。今天写此辞职报告给您,我选择不继续签之后的续工合同,决定辞职转行做其他的。感谢您有这个时间批阅我的辞职。

我一进来签的就是工作五年的合同,那时自己对这个工作也挺满意的,挺享受当时的状态。但您知道做我们一行要么提升自己去选择在本银行升职,要么就做一个普工职工,我则是后来的这种,我在前面有机会选择的时候,我没有去做抉择,那时比较佛系,不想有什么改变,比较喜欢安稳,所以就错过了升职的机会,但是现在看到同我一起进来的同事,都去了更好的岗位,我仍然是在原地,没有出路,我也急了。在这期间,我也去对自己做了深深的思考,自己是否还在这里工作,还是换一份自己真正喜欢的工作的好。我大概是之前对自己的定位不清晰,就一直觉得有份工作就好,不去想长远的发展,对自己是否有利。也是经过一个很长的时间去考虑的,最终决定换份工作。所以也是一直坚持把这个合同给挨到期。现在刚好,期限也快过去,银行和我都互不耽搁,也是到招人的时候,我把这里的工作辞了,您也好招新人,我也好去应聘。本来也是我的不对,一直带着不乐意工作的心情,工作也做不太好,跟同做事情的人在一起,我的表现也很突出,我这样对银行来说是很不好的,是忘恩的,所以呢我就想完结合同就正式辞职,现在向您申请,也是为了之后的手续能够办理的顺利一点,不会给您添很多麻烦。

我在这里的五年我很幸运,可以一直享受这样的安稳,度过顺利的.前期,之后重新换工作,可能就是截然不同的境况,开始的工作都会有一个适应期,因而会很忙很累,但我应该还是会坚持的。现在我快要离开这里,在这里我表达我对我们银行的感谢,让我有一个机会去工作,也给了我们那么多的上升机会,只是我没有去把握,是我的问题,对此还是觉得我其实有愧于银行的。此后,我们可能会一分两别,就此祝福银行的发展是蒸蒸的日上,不断向外扩展,祝大家都生活美满。

此致

敬礼!

辞职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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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写规范的试用期辞职申请书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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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作为一名在店铺工作了大半年的员工,我对店铺有着一种格外亲切的感觉。每一个人在他年轻的时候,都有很多第一次,我当然也不例外。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店铺,我最青春的三年也是在店铺度过的。在这里,我学会了很多东西,能够跟同事们在一起工作,我觉得很开心,这里的每一位都是我的大哥大姐,我的叔叔阿姨,是他们教给了我在学校里面学不到的知识,如何为人、如何处事、如何工作……在店铺里,领导们也对我十分的关心,从刚进入店铺开始,我就感受到从上至下的温暖。因为我是店铺里年龄还一般,还不算小,也从来没有在这么大的集体里生活过,自然而然的,心里面就会产生一种被呵护的感觉。这是一种以前在集体里未曾有过的感觉,很温馨,很自豪,而且它一直陪伴着我,直到我离开……

但这种感觉不会随着我的离开而走远,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毕竟我曾经生活在一个温暖而又温馨的集体里。韩总,还记得第一次跟您近距离接触和认识是在20--年--月--日。随着时间的流逝,斗转星移,您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与个人才华也得到充分的施展。您是我们店铺的经理。在我上班之前,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方针,重新定位了店铺的经营策略,不断地尝试新的机制与奖励、分配办法,力争让店铺的经济效益不断迈上新高,也让店铺员工的福利待遇如芝麻开花一般节节高樊。这才是为员工谋利益的举动,这才是一位被员工在心里面所认可的经理。

而我,作为这个集体的一份子,更加感觉到您对员工的关心与培养。您肯定想到,店铺要想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人才的培养与发展是不可忽视的环节之一。由于我自身能力的不足,近期的工作让我觉得力不从心,所以想店铺提出了辞呈,忘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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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借名买房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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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名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名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代为购买房屋及相关事宜,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基本事实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房屋一套。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以乙方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实际购房款及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甲方是实际出资人和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

二、购房手续

甲方以乙方名义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款、契税等一切与购房相关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担;与此房屋相关的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凭据等所有付款凭据和证件均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三、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情况

1.该房屋以乙方名义购买,但该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即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而乙方仅以自己名义代为持有,不享有任何房产权利。

2.因该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物业费、水电费、装修费、维护费等,包括将来可能发生的因持有该套房产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实际承担。

3.该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归甲方,在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时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乙方的原因导致该房产权益受损,乙方应负责按实际损失赔偿。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行使对房产的权利,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应将本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告知乙方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等),确保其相关利害关系人不对该房主张任何权利。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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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8月思想汇报:让我们继续书写新中国的辉煌_8月思想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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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思想汇报:让我们继续书写中国辉煌

思想汇报:让我们继续书写新中国的辉煌

爱的党组织:

“我们是接班人,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我们是唱着这首歌长大的,如今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再想起这句歌词,意义远比小时候重大得多。xx年4月7日,我校第4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正式开课,而我们对中国知识的学习也由此开始。

录像课上我们回忆了建国初期的那些艰苦岁月,重温了近几年来中国取得的骄人成就。1970年,一曲东方红唱响在万里之外的太空。36年后,我们实现了千年的奔月梦,仅两年过去,中国人又在茫茫宇宙留下了自己的身影。xx年7月13日,当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宣布北京成为xx年奥运会主办城市时,全中国成为了欢乐的海洋。至今,那纵情欢呼的人们的笑脸,长安街车水马龙的庆祝场面,还像昨天一样历历在目。转眼xx年8月8日,由焰火组成的脚印穿过广场,一路向北,朝主会场走来。巨大的脚印化作漫天繁星飘落,聚拢成闪闪发光的梦幻五环。那一夜,中国给了世界一个巨大的惊喜。

改革开放整整三十年里,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保持年均10%的增幅,中国国力已经跃为世界综合国力第六。新中国成立的这一甲子里,中国的国际地位迅速地、不断地提高。而如今,中国又成功建立了第三个南极科考站。我们看到,中国,正向着曙光来临的天际前进!从建国到现在,在我国的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都涌现出了一批批为建设祖国贡献自己青春各式各样的英雄人物,从建国初期的王进喜,焦裕禄,又如现代化建设中的孔繁森,任长霞,英雄人物层出不穷。中国所取得的那些辉煌成就正是由那些优秀的员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的。居里夫人曾说过:“人生不是一根短短的蜡烛,而是一根火炬,我们要把它点的更辉煌,然后交给下一代。”我们作为新一代的青年,拥有新鲜的学业知识,拥有充沛的经历,拥有大无畏的精神,拥有欲与天公试比高的气概,仅躺在革命先辈为我们创造的绿荫下享受是不行的,虽然无需面对国土的沦丧,无需承受战火硝烟,但是我们可能要阻挡不期而来的洪水,抗击非典,预防禽流感,我们的飞船要上天,我的足球要获胜,我们要研究转基因,我们要征服沙尘暴,我们要保护环境、维护世界和平……毋容置疑,我们这些中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重担、义不容辞、任重道远。。不幸,我们生在了世纪之末,对中国半个世纪的屈辱凌乱,我们无能为力,无法为国旗再涂上更鲜艳的红色;有幸,我们站在了新世纪的边缘,新世纪的激励与挑战给了我们一片大展宏图之地。回眸历史,难忘的,是一二·九运动在枪口前挺起的胸膛,是长征火箭冲向太空的身影,是孔繁森倾尽一生心血换来阿里人民觉悟的呼唤,是解放军用脊梁顶往的长江大堤,是亚运序曲前澎湃在运动员胸中的热血,多少英杰随历史而去,唯有他们用生命绽放的光芒照耀着这片土地。人生苦短,道路漫长,我们不停地走向远方,用积蓄一生的力量,去迎接生命中的考验。改革开放三十年,激动中国沉息的脉搏,那是先辈们的骄傲,面对他们,我们想说:“中国的辉煌,将由我们继续书写!”

汇报人:

xx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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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动产货品分期付款买卖契约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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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货品分期付款买卖契约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________________(卖方兼所有人)与乙方________________(买方兼使用者)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本合约的标的物_________ 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 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 前款___________元

(2) 余款___________元

(3) 月息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__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与其保证人得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约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约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___产品交与乙方,以交换乙方的支票,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约。

第七条 乙方若违反第二条的规定,即失去对____________产品的使用权,并应立即将该产品归还甲方。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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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买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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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2)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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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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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人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12.单位持有人

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13.受益人名册

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14.登记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15.交易日

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16.关连人

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17.估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18.估值日

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19.首次发行费

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20.经理年费

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三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1.资产净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22.信托年费

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3.核数师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24.一般决议

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5.特别决议

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6.会计结算日

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27.待分配收益帐户

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28.收益分配日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议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过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29.基金管理规定

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30.基金管理规定

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31.计价日

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基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需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资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是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增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分配等权益。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将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①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②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③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起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金发行投资往来关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可以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资产估值规则

1.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②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③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

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最新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本基金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本基金资产总额来计算。

4.本基金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本基金资产总额减去本基金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本基金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本基金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本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本基金的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本基金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 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7.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本基金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担。

第八条会计和审计报告

1.本基金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本基金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本基金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本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

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数师应为在中国大陆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本基金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本基金清盘前达到5年或到本基金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分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2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本基金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20天以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原因未见到或收到上述方式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过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本基金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

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纪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1)对本基金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议案;

(4)本基金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本基金的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本基金的结业的清盘

1.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时,经主管机关批准,本基金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本基金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2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2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本基金的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结业的建议。

4.本基金的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本基金的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过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本基金清算小组,经理人在本基金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本基金单位停止转让。

5.本基金清算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信托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或核数师、法律顾问等。

6.本基金清算小组的职责为:

(1)清理、核对和保管好本基金所有资产;

(2)清理本基金未结的债权债务;

(3)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变现一切未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产。

(4)向主管机关提出本基金结余资产的分配方案并在获批准后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5)负责本基金结业过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权获取合理的报酬,且该项报酬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优先从本基金结余资产中受偿。

8.受益人在上述本基金结余资产分配开始达一定期限(通常为12个月)后未领取的部分,应上交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信托人

1.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经理人发起本基金;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资产;

(3)设立本基金资产的单独帐户并将之区别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进行登录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单位受益人名册,召集受益人大会以及负责收益分配;

(5)负责本基金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过户并负责股权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清算;

(6)监督监理人履行其职责并监督其投资管理活动符合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7)确认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不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行为后依其指示办理有关收支的财务手续;

(8)审查和公开本基金的财务报告及其它公开性文件;

(9)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中规定的信托人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信托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维护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为行为准则,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对其受托的本基金资产承担保管和监督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保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无权干涉或不执行经理人的未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决策,否则应承担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所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经理人,并积极协助经理人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经理人查阅本基金资产和受益人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3.信托人具有的权益:

(1)有权取得本基金信托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经理人垫支金额或遭受非自身责任引致的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

(2)有权审查经理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逐笔核查每笔占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以上金额的投资项目;

(3)有权拒绝接受经理人不符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

(4)有权自费委托他人办理信托人负责的有关事务;

(5)信托人作为本基金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和权益代表人,其与经理人缔结的本契约对上述投资人或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6)本契约中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人

1.经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并主要负责本基金的发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关投资市场动向或趋势,制订出可行性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

(3)组织专业人士独立地对本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4)经信托人授权,代表本基金对外签订和履行一切投资合同或协议;

(5)定期对本基金资产和单位进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负责本基金已发行的基金单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编制和递交经理报告,并向受益人大会报告工作;

(8)提出每一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议和初步方案;

(9)准备、印制和公布本基金有关情况的公开性文件资料;

(10)本契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经理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努力实现本基金的宗旨为行为的最高目标,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谨慎选择和决定每一个投资项目,注意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越性,对本基金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于无关职员)

泄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可信托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信托人,并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信托人查阅本基金投资和管理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5)对其受托人或属下职员的相应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3.经理人的有关权益如下:

(1)有权取得本基金的经理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可信托人垫支金额的合理补偿,有权对为本基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非经理人责任所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补偿;

(2)有权取得经理人业绩奖金。本契约规定经理人业绩奖金数额为该年度末本基金资产净值超过年初资产净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则分解为每月计提一次。具体为从本基金在该会议年度内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实现的收益达到该月额度后的超额部分中按25%比例预提,逐月调整,年终平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提。计提公式如下:

计提额=(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基金的年初资产净值;

Vn表示本估值日前一月的资产净值;

n表示计值月数。

(3)在不违反本契约规定条件下,有权选择决定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项管理行为;

(4)在本基金存续期内,享有时本基金资产的投资充分经营权和处分权;

(5)本契约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四条信托人和经理人的免责

1.信托和经理人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均不对下列非自身违法或违规或违约所引致的情况或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1)在正常业务交往中接受对方当事人签署、盖章和/或交付给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任何通知、决议、指令、信函、凭证、声明、说明、票证、重组计划或其它代表所有权的凭证或其它据信为真件的投资文件资料等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遭受的损失;

(2)经理人或信托人根据现行法律或政策或当地政府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观条件的原因而无法或不可能执行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4)非信托人或经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经纪人擅自而为的行为(但对因信托人或经理人对上述人的选择、指定或委托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负责);

(5)在所收到的任何权益证书、转让证书、申请表格或其它有关书面凭证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证书上伪造的或无权所为的签名或盖章(信托人或经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将上述签名或印章送有关方面辨别真伪),或依据上述签名或盖章所采取的行动或实施的作为;

(6)对履行受益人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任何已记入由大会主席签名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尽管该决议在事后发现不符合大会召开或形成决议的有关要求,或该决议并非对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有关人或经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约有规定)的任何失误行为、忽略行为、判断错误、遗忘、失慎等所造成的,可因信托人、经理人善意相信和信赖上述人的建议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损失。

2.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本契约所规定职责过程中,可根据来自任何作为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代理人或顾问的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书信、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传达的任何建议或信息而采取投资或管理行为,且不为上述建议或信息中的失误之外承担责任。

3.除非本契约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确规定,信托人和经理人应视为已获得履行各自职责的充分授权,可自行决定或采取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并对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资产损失、损坏或经营支出增加或经营困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托人和经理人可:

(1)接受其认为合格的任何人、机构或联合组织所出具的据信足以证明本基金有关资产价值的或资产购入或售出价格的或资产上市价格的证明文件;

(2)依据任何行业/专业协会或官方机构内已形成的惯例和规律来进行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买卖。

5.本契约不阻止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为:

(1)除了本契约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外,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或处分本基金单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属下职员个人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售出或处分不构成本基金资产的任何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

(3)各自与其他人或与本基金资产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机构或组织)缔结经济合同或进行经济往来活动;

(4)以经理人或信托人的名义再参与或合作创立一个与基金完全独立的新的基金,且无需将从新基金获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给本基金。

6.信托人可:

(1)对因其善意按照经理人的任何投资或经营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经理人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了根据本契约规定而由其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的项目外,信托人再无任何义务支付任何开支项目;

(3)信托人无义务以本基金名义提起或参与其认为可能会造成由其承担经济支出或经济责任的任何与本契约规定或本基金有关的法院起诉、庭审、或答辩活动(除非经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且根据本契约规定应由本基金负责足额补偿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7.经理人可: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经理人对其按照本契约规定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本契约有明确规定,经理人对信托人所为或所不为的任何行动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有权按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享有的权利或可自行决定的事务交给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实施。在此情况下,经理人仍有权全额享有本契约规定应支付给经理人的经理年费、业绩奖金以及其它一切有关补偿。

8.经理人或信托人有权销毁归自己保存的并已超过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9.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对信托人或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所遭受的经济赔偿均为补足性的,并不影响到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规定的其他人对信托人或经理人所作的赔偿(但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充分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职、违约的情况和责任)。

第十五条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辞职或撤换

1.信托人或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在本基金存续满10年并继续存续时辞去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职务,但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经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欲辞时所选定的新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符合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并应取得本契约另一方缔约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在此情况下,留任的本契约缔约人应与新加入的缔约人签订一份本契约的补充协议,以确认由新加入的缔约人或继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缔约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职责。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以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本基金已发生单位总份额____%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数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基金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免费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律规定;对于上述法律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本基金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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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互易契约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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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互易契约

立互易房屋契约人 × × ×(以下简称甲方)同× ×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互易经双方同意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后列第一标示不动产房屋壹栋与乙所有后列第二标示不动产房屋壹栋彼此互易约诺。

第二条 前条互易标的物连同有关文凭证件于契约订立同时互相点交清楚,并限于一个月内会同向有关机关输过户手续,各不得怠慢或刁难等情况。

第三条 本件互易甲方愿补贴乙方人民币××元整即日旧乙方凭收据确实向甲方如数亲收足讫。

第四条 本件互蝗标的物各方确认为自己所有做主与他人毫无瓜葛,日后如有第三人出为慌或发生障碍时,出易人应出来抵御排除一切障碍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损害。

第五条 出易人各保证其出易标的物未经与他人预约买卖及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为碍,倘有是情出易人除应即为理清外并应负赔偿损害的责任。

第六条 如违背前面二条契约时,对方除可依债务不发行的规定行使权利外并可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互易标的物应负的课征如税金会费或其他负有债务时出易人各应负责即为缴纳或理清。

第八条 本互易诸费除契约代书料印花税费对半负担外,对于过户一切费用于受易人各自负担。

第九条 本件互易成立后应于一星期内双方会同向税捐稽征机关,早报各项税款手续各不得刁难推诿。

第十条 本件互易标的物列开于如下:

第一标示(甲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 × 市× 地号、面积:× × 平方米。

二、 门牌:× ×市× ×路× 号共贰层楼房一栋。

三、 面积:一楼:× ×平方米。

二楼:× ×平方米。 以上所有权全部先将有关产权登记。各证件及平面图于本契约日交与乙方收执营业。

第二标示(乙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 × 市× 地号、面积:× × 平方米。

二、 门牌:× ×市× ×路× 号共贰层楼房一栋。

三、 面积:壹楼:× ×平方米。贰楼:× ×平方米。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互易房屋契约书人

甲方: × × × 印

乙方: × × × 印

中证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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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买房交定金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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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 路x弄x号x室,建筑面积x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正)。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 元正(大写:人民币 元正)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x天内于x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x 元(大写:人民币 x )第二期房款为x元(大写:人民币 x )于x 前支付,余款为按揭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一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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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买房工资收入证明范本

范文类型:证明书,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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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银行:

兹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工作年限____年,在我单位工作____年,职务为________,岗位为________ ,工作性质为________(正式制 ;合同制 ;临时制 ;其他 ),职称为________,该员工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有 ;无 )。 其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元

填表人签字:________ 证明单位(盖公章):

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单位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

单位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承诺该职工的收入证明真实。

本收入证明仅限于该职工办理贷记卡用途,我公司并不对该职工使用贷记卡可能造成的欠款承担任何责任。

填表日期: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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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精选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契约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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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债权股票负担赠与契约

赠与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债权及股票附负担义务赠与。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第二条记载债权及股票赠与乙方,而乙方愿遵守契约负担义务受赠。

第二条 本件赠与物标示如下:

一、债权标示:

(1)债务人_________住_________。

(2)债权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利息按每百元日息_________。

(4)清偿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利息支付期每月末日。

前项债权包括该债权附随的一切权利在内为赠与。

二、股票标示: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设_________。

(2)面额人民币_________元股票_________张。

(3)股票字号_________。

前项股票包括其利益在内为赠与。

第三条 甲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将前条所列债权及股票的权利全部移转与乙方取得收益。

第四条 甲方与债务人_________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订立的金钱借贷契约私证书,及有关权利证明文件以及股票_________张,即日全部交付乙方收执完毕。

第五条 甲方保证赠与标的债权尚有效存在,而以该债务人_________无抵销或减轻及债的消灭等原因,或其他瑕疵在前无讹。

第六条 本赠与契约成立后,由甲方负责将债权赠与要旨以认证通知债务人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对于股票的赠与,于本契约成立后,亦应负责向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受赠甲方本赠与标的财产后,如甲方逝世时,乙方应负担其丧葬费的义务。

第九条 乙方违背前条义务时,甲方的继承人可撤销赠与,乙方不得异议。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签字):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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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买房工资收入证明范本

范文类型:证明书,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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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_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军官证,护照)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今一直在我单位工作,与我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________。目前在______________部门担任职务,税后月工资薪金所得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月住房补贴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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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不动产附负担赠与契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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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负担赠与契约

赠与人(父)____________简称甲方,受赠人(三女)____________简称乙方,兹因甲方产育有四女,长女_________已成人于妇,次女___________幼亡,三女____________长成待婚,四女___________尚幼以外,并无产生男儿,故曾收养_____________为养子,但不守家教放浪无度自早脱离家庭而不知去向已不能为靠,考虑老后待养将乙方招夫配婿而依靠其抚养起见,甲方愿将所有财产中提出一部分不动产土地及房屋附负担抚养义务赠与乙方,兹将双方订立应遵守条件列记于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所有后列标示不动产土地及房屋赠与乙方,而乙方亦愿依约受赠。

第二条 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于契约成立同时,甲方将其所有权及地上物一并移交于乙方为己有(特有财产)而掌管使用收益是实。

第三条 本件赠与成立后甲方应备齐有关文件会同乙方,向当地政府机关申请办理本件赠与土地及房屋产权移转登记手续,倘登记手续上需要甲方出立字据或盖章时,甲方须即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或请求任何费用,关于本件赠与及登记所需诸费悉由甲方负担支理。

第四条 自本件赠与成立日起,乙方应负抚养其祖母及父母等义务,关于妹妹的出嫁费用,乙方亦应尽量赠助。

第五条 乙方受赠后,如有违背前条的定抚养义务时,甲方得撤销赠与,而乙方应将赠与土地交还甲方收回决无异议。

第六条 乙方在第四条抚养义务未完全履行前,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受赠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为之处分,或设定期典权抵押等他项权利,抑或为任何债权的担保,又应自任耕作不得出租等行为确约。

第七条 本件赠与土地与土地及房屋,甲方确认为自己所有,与他人毫无交加或来历不明情况,嗣后如有第三人出现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即予抵御与理清一切障碍不得有使乙方蒙受损害。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件赠与标的物,并无设定他项权利的瑕疵在前为碍,倘有是情甲方应自为理清,否则应赔偿因之乙方所受的损害。

第九条 甲方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是情甲方应负责缴清。

第十条 甲方对本赠与将来开始继承时,加入所有财产中计算。

赠与不动产标示

土地部分(略)

房屋部分(略)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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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规范书写房屋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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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

乙方:__,

__年,甲方与 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购房合同)。 根据购房合同约定,__年 月 日,甲方向 有限公司交付了房款,青岛 有限公司于__年向甲方交付了房屋。房屋座落于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性质为 公寓。

经协商,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缴清上述房屋的水、电、暖及物业服务费、维修费等相关费用。购房合同中(合同号: )甲方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出租、转让、受益等权利。

二、甲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10日内将购房合同权利转让事宜通知 有限公司。

三、乙方有权依据甲方与 有限公司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

四、合同转让价格:总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元),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定金 元,交付合同转让款 元。

五、甲方保证该房屋及购房合同无其他争议。因甲方的原因(包括 有限公司)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双倍赔偿乙方房屋价款的损失。双方履行协议后,如遇政府规划搬迁、拆迁等情况补偿归乙方所有。

六、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协议涉案纠纷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仲裁。被申请人自愿放弃答辩,各方自愿放弃组庭期限。各方当事人共同约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并共同选定 为仲裁员,各方一致请求仲裁不开庭审理,由仲裁庭根据本协议制作裁决书,在裁决书中不载明争议事实与裁决理由,只载明仲裁请求、协议书内容和裁决结果。本案仲裁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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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地产租赁契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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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租赁契约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契约附件一(略)。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 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为_________用房使用。

第五条 房地产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第六条 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八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契约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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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连续性商品交易契约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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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性商品交易契约

立契约书人x x 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 x 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今就连续性商品交易事宜订立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其制造下列内容的商品连续卖给乙方,乙方买进。

商品内容:合成清洁剂、肥皂、牙膏、洗发精。

第二条 货款的支付方式,以每月底甲方所交货物的数量为准,乙方于第二个月底前以现金支付。但如获甲方的同意,乙方可以九十日内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三条 乙方若有不支付货款、支票无法兑现、停止付款或违反本合约条款的情况,则无需通知催告,乙方即失去货款债务期限的利益,并需一次付清本合约所规定的一切债务。

第四条 本合约不预先订定期限。

第五条 乙方就第一条的产品保证,以甲方所定的批发价销售,并指导其所属的零售店亦当以此价格销售。

前项甲乙双方,及乙方所属的零售店间,得另根据甲方所定的条件订立再销售价格合约。

第六条 乙方的销售地区约定为x x x,如欲于上述地区外销售,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乙方于甲方要求时,为履行本合约的债务,需依照甲方的指定,采取下列一种或同时二种的方式。

(1) 推举甲方同意的连带保证人。

(2) 提供不动产作为担保,并根据事先约定付清款项以避免甲方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3) 提供保证金。

(4) 寄托有价证券。

(5) 乙方的赊帐债权让转予甲方。

(6) 交付库存的甲方制品。

第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约的条款,或依据第三条债务失去期限的利益,与发生下列的情形时,甲方为顾及其未来。可解除本合约。

(1) 乙方的信用有重大变化时。

(2) 乙方的公司组织上有重大变化时。

第九条 若发生与本合约有关的争执,双方同意以甲方总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法院。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公司名称(甲方):

公司地址:

负责人:x x x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公司名称(乙方):

公司地址:

负责人:x x x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连带保证人(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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