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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区停车方便吗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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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2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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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X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如下事项并进行如下确认:

1.移动电话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e)是否完整,g手机可在移动电话上按39;#06#,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串号与移动电话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查看移动电话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查看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下面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进行如下确认: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______部;每部移动电话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块,串号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

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

2.销售商须开具加盖公章销售发票给消费者,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身串号、出厂序号(批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

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后还可查看您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检验进网许可证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或通过电话(010)885X8800、(010)885X8516对移动电话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

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

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您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您的保护; 1

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a、自售出之日起____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39;,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____日至第____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c、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管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名称 性能故障 主机 (三包有效期________年)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无振铃 拨号错误 非正常关机 卡接触不良 按键控制失效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充电器(三包有效期________年)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电池(三包有效期6个月) 充电后移动电话仍不能正常工作。 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移动终端卡(三包有效期________年) 不能正常工作 外接有线耳机(三包有效期3个月) 不能正常送受话 数据接口卡(三包有效期________年) 不能正常工作 1

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15天内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移动电话价款215;0.25%(天)对消费者提供补偿。 1

8.补充条款(买卖双方可就上述条款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1

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售商(盖章):_______ 消费者(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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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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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以下第种方案承担室内设计: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住宅室内设计,地址,房型,用途,使用面积平方米。设计收费按使用面积计算。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共空间室内设计,地址,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设计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设计,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

三、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首期付50%设计费,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在测量后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四、甲方与乙方经过沟通对乙方完成的初步设计方案达成一致后,填写方案进程表(见附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天内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

五、甲方所付的设计费不包含变动建筑主体等的结构设计。甲方如需变动建筑主体,增加房屋负荷,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并报请物业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室内装饰设计。

六、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再次填写方案进程表,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顺延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果甲方推翻原设计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设计方案,应协商增加相应的设计费,并另行约定设计时间及进程,签订补充协议。

七、双方在对设计方案和图纸确认后,甲方必须签字认可,乙方必须将整套图纸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签证手续。

八、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委派设计师去现场进行一次性放样及施工方案交底,并不少于三次去现场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1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5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50%的违约金。

4.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如甲方不愿再履行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设计费,但必须交给甲方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手绘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十、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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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上海市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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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百__拾__万__元整(¥:__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月。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 甲方以位于:____市___区____街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___门。总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约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四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借款利率:_____ 。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八条 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第九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届满不清偿,乙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十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三条 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交易中心办抵押权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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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上海市房地产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2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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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代理合同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代理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权属:_________。

(二)代理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七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二)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被代理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一)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一)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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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上海市房地产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9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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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定金________元)。

2、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的首付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定金________元)。

其余价款________元,买受人以 方式向 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 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不符合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银行拒绝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要求变更贷款金额、首付款比例、贷款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1)逾期在30日之内的,买受人应每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应于逾期满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购房余款和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选择 银行住房公积金按揭付款方式,则需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1)买受人应于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7日内与前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年限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为准。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小于买受人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接出卖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应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要求及时补充资料,并配合出卖人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3)买受人应自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逾期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按照第二条第2款规定执行。

(4)在出卖人保证期限内,如因买受人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次日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承担的担保金额及出卖人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律师费等其他费用支出,否则,买受人还应从出卖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每日按出卖人承担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5)因买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贷款银行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导致出卖人为买受人偿还贷款银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项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包括银行)代为偿还的按揭贷款余额及贷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所缴纳的税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和直接及间接损失。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卖人腾退该商品房,买受人已经装修的部分无偿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予以补偿。

第四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补充

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合同项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据实予以延期,不适用合同第十条有关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出卖人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免责依据:

A.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强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规划、设计变更约定的补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出卖人应在变更确立后3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设计”是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套内户型设计及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所在楼宇的用途设计,“设计变更”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个楼宇的用途变更。

4、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出卖人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若变更无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卖人可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

5、因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第五条处理。

第六条 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之前,出卖人应以短信发送/电话通知/登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以发送短信或登报形式通知买受人的,通知的送达时间为短信发送之日或登报之日。出卖人以电话通知的,通知送达的时间为电话接通时间,双方在房屋交付现场补签交付通知书。届时,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以房屋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2、买受人持办理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并交接商品房钥匙后,即为合同项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

3、如出卖人已如期发出商品房交付通知书或买受人已经领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而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仍未接收商品房,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自视为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租赁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4、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的提前交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提前交房通知书后,应在出卖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内接收房屋,若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未接收商品房的,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归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租赁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5、如买受人需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卖人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买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时,买受人认为房屋本身或者环境、设备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双方应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房屋及装修质量、公共设施、设备、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买受人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对其提出的异议部分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部门提出返修意见的,由出卖人承担费用,反之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或其他应付款项之前,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

9、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装工程或出卖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被延误,则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交付日期顺延相当于该等时间影响持续的期间,而无须为该延误负任何责任,也无须对买受人补偿任何费用。

10、出卖人推迟交房可以电话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报纸公告等方式通知买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时,买受人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的,则应书面提出。

买受人在接受房屋时,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出卖人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买受人在办理商品房接收手续过程中,认为有需要维修的事项,应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保修义务,但维修事项不能作为买受人拒绝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理由。

12、买受人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往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付手续,但其委托代理除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证委托,并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原件;

买受人本人与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同时前往 ,向出卖人当面办理房屋交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七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的补充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四)的标准,包含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替代的情形。如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标准与附件四中约定标准不符的,出卖人应使之达到原标准,但出卖人修改后的标准或使用的相关材料标准等同于或高于原标准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1、若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所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的,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向出卖人提交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资料(包括购房合同、夫妻双方或单身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户口薄及其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购房收据、委托书、面积结算协议等)以及相关费用(含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税费、面积差异结算款等,如有变化以房管部门、税务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否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可按照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并顺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间。

2、若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证,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自行向相关申请办理产权证并承担相应费用,逾期不自行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后果。

第九条 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出卖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给予保修服务;如因不可抗力、买受人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对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买受人协助时,买受人应先行提供便利,对买受人造成损害的,按规定如实进行补偿。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保护出卖人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买受人对移交的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买受人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附件二的补充约定

出卖人已向买受人现场公示了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买受人对报告中披露的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方式予以认可。

十一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约定如下:

(1)物业管理单位和委托期限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2)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a)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b)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c)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e)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f)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3) 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该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4)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本物业所在地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

a)由拥有或涉及相关权益的业主投票并获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权通过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b)紧急情况需要即时处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5)物业管理用房

开发商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产权归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期内无偿使用。

第十二条 其他

(一)、鉴于该项目自身属性、规划思路、开发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区的特点,且系分期多年开发,同时根据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建筑也将分期建成交付,因此买受人同意:

(1)除买受人所购买商品房所属区域外,其他区域的所有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规划、组团设置及布局、环境设置及布局、公建和配套设施设置及布局、楼宇布局、道路设置及布局等)、开发时间及开发模式等出卖人均有权做出调整,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对于这种调整买受人同意不提出异议;

(2)除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约定的交付项目按约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项目(政府实施的除外)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达到使用条件。

(5)商业配套设施投入使用的具体时间,由产权所有者确定。出卖人对商业的经营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概况介绍,对此并不保证。

(二)、该项目内的公共景观设施由全体业主共享并承担管理维护费用。

(三)、关于本项目内配套设施的所有权。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公建、车位、车库、会所、幼儿园、公共车棚等为出卖人投资建造,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本着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以上配套进行销售(出租),售价(租金)另行约定。

(四)、为保证车位的正常使用,买受人须与出卖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签署有关车位使用的协议书,并根据协议约定使用车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权的车位;同时应按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自觉遵守协议中其他约定。

(五)、由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气、暖气管道、烟道、电路设施、公共污水井的检查、维修等),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进入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及附属院落,但应事先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义务予以配合,因买受人原因,包括作为及不作为给出卖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七)、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楼宇、组团及区域的命名权(含更名权)归属出卖人;

(八)、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的飘窗、空调机位等(以下简称“附带部位”),归该房屋的业主专有。该部分的保修、维修责任,视同专有部分。买受人已了解该附带部位不计入产权面积,亦不作为计价面积,如将来因测绘规则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部分被计入产权登记面积,买受人须另外支付合同价款,须按合同关于面积变更的约定处理。双方应就面积变化签订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便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由此须支付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该附带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权以及是否需要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和采暖费,依照法规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鉴于附带部位系无偿取得,因此亦不作为商品房的交房条件。购买商品房的买受人在使用附带部位时不得违法改变其形状、大小及用途,并应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后期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则。

买受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后,导致该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由此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变化的,均与出卖人无关。

(九)、为追求社区整体效果,每栋住宅外檐装饰材料的材质、敷设面积和色彩会有差别,出卖人在示范单位和宣传资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将会根据小区整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买受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按面积计收的各项费用,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后,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项下商品房的有线电视、通讯、采暖等配套设施需由买受人向该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办理开通使用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由生产厂商直接提供保修,具体保修办法和保修期以生产厂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若因该等电器设备质量事故造成买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损害或物质损失,由买受人向生产厂商索赔,出卖人给予相应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外,双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单方解除合同。

买受人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卖人财产、经营状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房产贬值或升值、市场变化、经济形势变化均属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仍应依法或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的,双方应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办理本合同备案登记的注销、抵押登记注销、预告登记注销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续,出卖人在前述各项手续办理完毕、买受人将房屋交还给出卖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款项。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应计算违约金或利息的,退款时一并计算。

(十四)、乙方了解,项目的地面规划将有可能根据规划的调整而进行优化与调整,交付标准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讯联络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和通信地址为准,双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损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八)、关于合同以外资料的效力

(1)凡在签约之前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讲解、广告、楼书、示范单位、沙盘、模型等)所表达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出卖人的售楼书、售楼广告中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2)出卖人对规划建设范围之外的环境、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等的说明或介绍,仅为买受人提供参考信息,不构成出卖人的允诺。

(3)出卖人展示的样板房功能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俱摆放指引,不能理解为交楼标准或合同的样品

(4)因比例或表现方法所限,部分附属物或构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图和模型上标示。

(十九)、在“常绿·桃花源”项目配套设施交付之前,出卖人有权在项目内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宣传活动,但以不影响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为限。

(二十)、“常绿·桃花源”为出卖人商标。(桃花源不是出卖人商标)

十三 项目红线内外不利因素说明

为帮助客户慎重选购房屋,现提示购房人在签署法律文件前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红线外不利因素说明

1、3、4、37公交车站点,距离常绿·桃花源约200米,目前尚无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对此提供保证。最终以政府实施为准。

3、小区北侧距离红线约3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小区东侧距离红线约10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可能会对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4、小区东侧、南侧道路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5、小区东北角有垃圾中转站,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7、出卖人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环境不利因素影响。

(2)红线内不利因素说明

1、本小区红线内现规划有以下公共配套设施,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仍可能对相邻的住宅产生影响。

2、小区南入口、北入口、东入口,可能对周边住户造成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3、1、2、3、5、20、21号楼设置商业,可能有噪音、灯光、排烟排气等影响。

4、小区内规划有景观喷泉和健身器材,供业主观赏和使用,请遵守安全提示。

5、小区内设有配套公建、配电设施,可能会给周边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6、项目停车方式为地上车库和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临近楼栋有出入口,可能对停车周边住户产生噪音、尾气及灯光的影响;

7、项目中除已经明确交付日期的住宅单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时间将结合项目整体开发计划进展安排。

8、小区各楼栋分布有各种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9、出卖方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不利因素的影响。

10、以上信息,基于经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因规划及设计方案调整而导致信息变化的,以最终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为准。

十四、 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之未尽事宜及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可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六、买受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应付款项通过出卖人现场POS机刷卡或以现金方式支付于出卖人。

十七、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及其相关补充条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条款尤其是可能会免除或者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内容。

十八、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页。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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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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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起租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_____%。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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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上海市员工集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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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种禽名称:________,品种:________,养殖地:_______,日龄:________ 。

第二条 数量、计量单位

数量: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1.种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提供引种证明和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对疫病的控制要求

1.已在_______日龄注射______________________疫苗。

已在_______日龄注射______________________疫苗。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价款(人民币,下同)

单价:_________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

第六条 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__________项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种禽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付清。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元;种禽交付后_________日内付清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返还。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交货方式:以下列第_______方式交货。

(1)由甲方送货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由乙方自行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货。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运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验收

1.以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验收。

(1)交货时在交货地验收:由乙方抽检________%种禽,并开具验收单据。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途损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种禽的品种、数量、质量、日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

2.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应在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种禽品种、日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付种禽价款的每日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天,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 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每日_______%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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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通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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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市____区________路(村)________街(坊)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_____房_____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市_____区_____住宅_____幢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_____房_____厅或 间)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即: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_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_____%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签名)

承租人: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市

经办单位:______________(签名)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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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上海市房地产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4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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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负 责 人:

电 话:

代 理 人: (以下简称乙方) 负 责 人: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现将其开发的位于(暂定名)项目(下称本项目)的全程策划与销售工作全权委托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内容不因项目及公司名称改变而改变。

一. 代理物业

代理物业位于(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108亩,建筑面积约60000㎡,最终以政府批准的文件为准。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公开发售日(开盘)后18个月止。合同期满,若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项目销售率达成可售物业面积的95%以上时止。

三. 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本项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业。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业,则必须在本项目公开发售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业单位清单,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可售单位。

四、甲、乙双方职责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委托乙方全权负责产品定位、营销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2、甲方对因项目本身之权属和资格问题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预售证以及各销售阶段的合法手续和相关法律文件,并在工程进度、质量及协调政府主管部门等方面给予保障,以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提供项目现场销售及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设备、设施,但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

5、本委托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进行策划和销售。如发生甲方将本项目整体转让或项目可销售面积暂不销售的情况,甲方须结清乙方全部的策划费和代理费,负责处理由此带来的善后工作,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6、甲方需委托一至两名工作人员与乙方共同组成营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营销协调会议。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负责购房合同管理,进行购房合同签章和收取定金与购房款,办理银行按揭及备案登记等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7、甲方负责审定销售、宣传推广过程中必要的合作单位(如广告设计公司、模型公司、活动礼仪公司、印刷厂、喷绘制作公司、装修装饰公司等)。

8、甲方按确定的销售计划,确保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的清理、工地围墙的建设、售楼处的建设和装修装饰、样板房和样板环境的建设和装修装饰。

9、甲方提供买卖合同原件及其相应文件的复印件, 承担合同打印、客户资料复印,特别是办理银行按揭等的相关费用。

10、负责开发与销售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委派专人与乙方工作衔接,协调乙方与各有关部门、其他相关公司的工作关系,为乙方的策划和销售提供本项目的各种原始资料。

11、按时结算乙方的已实现销售规定的应提取的策划、代理服务等费用。

12、负责楼盘销售广告宣传、推广的相应费用(如户外广告制作、报纸、电视、电台等广告发布、礼品购买、沙盘制作、楼书制作、展会费用、临时聘用礼仪人员的费用等),投入宣传广告费用金额控制在销售总额的1.5%以内,如有超过,则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发布的广告设计作品或印刷品须经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发布或发放。

13、负责审定由乙方拟定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销售计划、广告推广建议、销售价格及其它销售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但须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项目产品定位、市场定位、规划建议、营销策划与销售代理等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概况,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可行的开发、宣传和销售方案。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使其委派的策划与销售人员到位进行工作安排并执行相关工作。

3、乙方要确保整个策划和销售过程不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

4、乙方策划及销售人员除非甲方要求,否则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需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与甲方及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广告设计等单位组成项目营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营销协商会。委派专业人员参加与项目相关的各种会议,并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5、乙方负责楼盘销售人员的管理工作,销售人员的组织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7、乙方负责按审定后的销控计划,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并在开盘前一个月开始必须保证每班次有不少于4名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并视销售情况随时增派销售人员。

8、乙方应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由甲方所派专职负责人(人选确定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签字盖章,协助办理购房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减修改本项目《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认购书》的条款。《认购书》和《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房价以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表的价格为准,且文本任何修改都须甲方签字确认。乙方自行承担未经甲方所派专职负责人同意修改条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时收齐和审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所需客户的资料。

10、乙方负责派出人员的管理、薪金、劳动保护、福利、住宿、交通、通讯等所衍生的一切费用。

11、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要努力维护甲方声誉,不得有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行或侵权行为,严守双方合同条款和甲方商业秘密,确保甲方和该项目的良好形象。

12、与甲方及甲方选定的广告公司共同制定宣传和广告发布方案及时间计划。

13、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解释,尽力促销,不得向购房者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责任。

14、每周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销售周报和月报表,与甲方有关负责人员核对、调整销控表。

15、严格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价格表进行销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低于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6、乙方销售及策划代理权不得转让。从本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一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理销售其它房开企业在丽江市区的同类型竞争项目。

五、共同责任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精诚合作,共同努力将项目开发、销售成功。

2、甲、乙双方应保持友好沟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隐瞒或设置障碍。

3、甲、乙双方都享有项目销售现场和所有宣传资料的署名权。

4、甲、乙双方认定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应协商解决,并有义务保护工作成果(如统计数据、策划创意等)。

六、服务目标

1、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力争本项目在20xx年8月底前通过报规手续,10月底以前拿到预售证,12月底以前开盘销售。

2、项目上市(开盘)销售的条件为:有预售许可证、现场售楼处交付使用、户外广告出街、持续一个月以上的宣传推广、具备销售接待条件、蓄客量达到一定数量(如100组以上),则可择日开盘。

3、自正式开盘之日起18个月内须完成项目可销售面积的95%以上。

七、服务收费及其结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项目全程策划、销售等工作。甲方应按以下条款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给乙方:

A、销售代理费采取基准代理费和溢价奖励两个部分计提:销售均价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下(含此销售底价)时,只要是甲方认可的销售价格,则依据销售合同金额(以买卖合同为准)的2%计提代理服务费(简称代理费);销售均价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时,销售底价以下部分按2%计提,超过销售底价以上部分按30%计提溢价奖励。

B、计提代理费和溢价奖励采取月结方式,开盘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的6日前计提上一个月的代理费。

2、甲方销售均价底价在开盘前一个月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乙方确定并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托底价制定分户的上市(挂牌)价格表,且实现的销售价高于以上对应的委托底价的增加部份即为溢价。甲方对乙方实现的溢价进行奖励。具体溢价提成奖励方式为: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结算。

3、上述代理费每月30日为结算日。双方当日核算金额,并在下一个月六日以前付清应付款项,乙方提供合法发票。如有拖欠按所欠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4、房屋完成销售,可以计提代理费和溢价奖励的标准为: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户进行银行按揭的,则需按揭款项到账后才能视为完成销售,并可以计提相关服务费用。

5、退房处理及定金的罚没:若客户缴付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履约保证金双方各收取50%。若客户缴付首期房款后悔约,履约保证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额收取相应销售代理费。

八、其他约定:

1、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划费用。

2、在本合同签订后,到开盘后乙方开始正式计提代理费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给乙方,此借款在开盘后从代理费中抵扣返还。借支时间从签订本合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开具借款收据,在开盘后抵扣返还时,乙方以正式发票换回。

3、若因甲方工程进度、预售证等原因而影响乙方正常销售或开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过一个月的则乙方顺延实现销售目标的时间。

4、双方应通力合作,为对方工作提供各种便利。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设立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终止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确定以每6个月为一个销售考核周期(最低限度每个考核周期必须完成32%以上的销售率)。正常情况下,若乙方每销售周期不能完成阶段考核任务则甲方给予乙方一个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阶段考核任务,则前面已销售部份按1.5%提取代理费,如果已经提取的则乙方返还多提取部分。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如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则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内必须重新安排人员直至甲方认可,如连续两次整改仍然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则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所有委托事项。

3、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代理过程中有任何未经甲方许可之销售行为,甲方首先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五个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一切销售活动,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时,乙方首先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五个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仍须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间已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费和溢价奖励等。

十、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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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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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产权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上海市____区____路____弄(号)____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该房屋电表度数:________、水表度数:_____、煤气表度数:_______。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不允许群租。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为期____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____元整。

(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元整)。

租金___年内不变。

4.2、租金按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____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为____元整。

(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

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2、乙方应把已交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6.3、物业管理费由____方支付。

七、甲方义务

7.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见设备清单)交付乙方使用。

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2、甲方若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及保养,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7.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

8.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

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8.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及设施,如因乙方的过失或错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要求立即赔偿。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9.1、甲乙双方任何一单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或未尽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____元整。

(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

9.2、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10.1、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10.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灾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它条款

1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二份。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签字即生效。

十二、备注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国籍: 国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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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上海市委托调查消费者满意程度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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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消费者满意度进行调查。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诚信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调查项目

1、项目名称:上海市大润发超市消费者满意程度调查。

2、甲方委托乙方调查上海市大润发超市消费者满意程度进行调查,乙方按要求设计问卷,实施调查,处理数据,生成数据资料,供甲方使用;甲方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调查费用,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项目概况

1、调查时间:签订委托合同后一个月内。

2、调查对象:年龄在18至69周岁之间,在调查地居住满6个月的公民。

3、调查样本量:100个。

4、调查资料最迟交付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底前。

5、调查费用:经与上海市大润发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每个成功样本平均费用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次调查总费用为__________元整。

三、甲方的协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应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所需相关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向乙方提供,如甲方拒绝提供,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或延期向甲方提供市场调查服务。

2、乙方独立调查有困难的,经甲方同意,可请甲方提供协助。

四、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要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书面资料和乙方通过调查取得的全部资料及调查报告等进行保密。

3、保密措施:乙方在甲方未公开披露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利用上述商业秘密;对于一项完整的商业秘密,如果甲方仅公开披露部分内容,对未披露的部分乙方仍要承担保密义务。

4、涉密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项目工作组成员及乙方其他全体员工。

5、保密期限: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起至甲方向社会公众披露该信息时止,在此期间无论甲、乙双方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乙方都应无条件的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泄密责任:乙方承担因泄漏甲方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十倍。

五、费用结算方法:

调查开始后10日内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次调查项目费用__________元整。收款人名称:上海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支行。账户:

六、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合同。如有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的解除

1、乙方逾期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超过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得以与其他单位合作等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其他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完全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咨询费,并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外,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对于甲方已付的款项乙方不予退还,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等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合同。如有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协议书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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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上海市企业招聘员工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招聘,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5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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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_________________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_________________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_________________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_________________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工作日加班=月工资÷_________________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_________________天或累计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万元和_____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 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______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中国员工的工资;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___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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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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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租赁

(商品房预租)合同样本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造,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 ]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生效后该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示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房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扣,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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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上海市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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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甲方):

上海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安装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

三、甲方如委托乙方对安装的家用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安装施工前的设计,则乙方的设计方案需得到甲方的确认。

四、家用中央空调主机保修年限按设备生产企业的标准执行。

五、本合同所订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比例付款。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六、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

上海市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施工的特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

电话:

4.甲方所提供机组

室外机:

┌────┬──────┬─────┬─────┬──────┐

│序号 │ 品牌 │ 品名 │ 型号 │ 数量(台) │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室内机:

┌────┬──────┬──────┬──────┬──────┐

│ 序号 │ 品牌 │ 品名 │ 型号 │ 数量(台) │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二、工程施工周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完成隐蔽工程安装验收。待 装潢工程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三、施工管理

1.乙方按照已被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将与机组相匹配的水、电源接到乙方指定安装室内外机组所需的位置。

3.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4.施工图和室外机安装位置,如需得到消防、环保、物业部门认可时,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施工期问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四、工程造价

1.本合同安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2.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需增减材料,总价应相应变动。因此而造成的未计价材料、人工费等均按增减帐按实结算。具体变动价格,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 元。

2.材料进场,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 元。

3.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 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 元。

5.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保证使用的铜管、风管材料、管材、保温材料及控制元件均附有企业的产品合格证书。

2.隐蔽工程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乙双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验收时间, 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验收。

3.甲方在装演工程结束后,应当在2天内通知乙方进行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

4.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记录单》。乙方对安装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1年,管道风口保修期2年,从竣工验收结束、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5.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1份。

6.施工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相应规范进行。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市或所在区、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选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变更设计或甲方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甲方应当支付误工费人民币 元给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竣工验收不合格,如系乙方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家用中央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及逾期竣工的责任;如系设计造成的原因,由甲方向设计方追究责任;如系设备原因,由甲方向设备供应方追究责任。

九、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预算单

┌────────────────────────────────────┐

│ 一、材料款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计量单位│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 10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二、安装费 │

├───────┬─────────────┬───────┬──────┤

│ 序号 │ 内容 │ 价格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三、其它费用 │

├───────┬─────────────┬───────┬──────┤

│ 序号 │ 内容 │ 价格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工程总价 │ 人民币(大写) │

└─────────┴──────────────────────────┘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

┌────────┬───────┬────────┬───────────────┐

│ 工程 │ │ 工程地点 │ │

│ 名称 │ │ │ │

├───┬────┼───────┼────────┼────────┬──────┤

│ │ 序 │ 名称 │ 安装部位 │ 安装质量 │ 备注 │

│ 隐│ │ │ 检查结果 │ 检查结果 │ │

│ ├────┼───────┼────────┼────────┼──────┤

│ │ 1 │ 室内机 │ │ │ │

│ ├────┼───────┼────────┼────────┼──────┤

│ 蔽│ 2 │ 送风管 │ │ │ │

│ ├────┼───────┼────────┼────────┼──────┤

│ │ 3 │ 保温材料 │ │ │ │

│ 工│ │ │ │ │ │

│ ├────┼───────┼────────┼────────┼──────┤

│ │ 4 │ 钢管 │ │ │ │

│ ├────┼───────┼────────┼────────┼──────┤

│ 程│ 5 │ 保温管 │ │ │ │

│ ├────┼───────┼────────┼────────┼──────┤

│ │ 6 │ 冷凝水管 │ │ │ │

│ 内│ │ │ │ │ │

│ ├────┼───────┼────────┼────────┼──────┤

│ │ 7 │ 静压箱 │ │ │ │

│ ├────┼───────┼────────┼────────┼──────┤

│ 容│ 8 │ 软接头 │ │ │ │

│ ├────┼───────┼────────┼────────┼──────┤

│ │ 9 │ 回风管 │ │ │ │

│ ├────┼───────┼────────┼────────┼──────┤

│ │ 10 │ 回风箱 │ │ │ │

│ ├────┼───────┼────────┼────────┼──────┤

│ │ 11 │ │ │ │ │

│ ├────┼───────┼────────┼────────┼──────┤

│ │ 12 │ │ │ │ │

├───┼────┴───────┴────────┴────────┴──────┤

│ 验│ │

│ 收│ │

│ 意│ │

│ 见│ │

├───┴──────────────┬──────────────────────┤

│ │ │

│ │ │

│ │ │

│ (盖章) │ (盖章) │

│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

│用户(签名): │代表(签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竣工验收记录单

┌──────┬───────┬────────┬────────────────┐

│ 工种名称│ │分部(或单位)工程│ │

├──────┼───────┼────────┼────────────────┤

│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

│ 竣工日期│ │交验日期 │ 年 月 日 │

├──┬───┴───────┴────────┴────────────────┤

│ 工│ │

│ 程│ │

│ 内│ │

│ 容│ │

├──┼─────────────────────────────────────┤

│ │环境温度________c,室内机出风口温度_________c,室内机回风口温度________c,│

│ 验│ │

│ 收│室外机安装牢固 铜管连接无法泄漏 │

│ 资│室外机和室内机通电运转正常无杂声 温度控制器操作有效 │

│ 料│各送风口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回风箱安装到位 │

│ │回风管道安装到位 各回风口尺寸符合设计 │

│ │ │

│ │施工人员: │

├──┼─────────────────────────────────────┤

│ 验│ │

│ 收│ │

│ 评│ │

│ 定│ │

│ 意│ │

│ 见│ │

├──┴───────────┬─────────────────────────┤

│ │ │

│ │ │

│ (盖章)│ (盖章)│

│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

│用户(签名) │代表(签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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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上海市房地产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2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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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代理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权属:_________。

(二)代理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七条 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二)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被代理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一)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一)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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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上海市居民二手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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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邮编编码:

联系电话:

(出卖人、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产转让给乙方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地产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地产产权证号为:                    ,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间,房屋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2、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其系该房产真实产权人,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权人同意出售。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该价款不含税费。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作为交易定金,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               】时【抵作】【                】房屋价款。

3、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之日一次性付清。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乙方于                  给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剩余                   申请贷款,乙方应于                   向贷款机构递交申请贷款的资料,并配合贷款机构办理审查、审批等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部分的房款应于贷款机构放款当日直接给付甲方。

4、如贷款机构实际审批贷款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或贷款未获批准的,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应于贷款机构明确告知实际审批贷款额       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终止,甲方应于          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其他方式:

5、乙方保留人民币      元尾款作为甲方的履约保证金,约甲方配合办理房屋完毕产权过户、房屋交付、户口迁移等手续后,乙方应及时将该笔尾款支付给甲方。

6、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

7、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                          ,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第三条产权过户及房屋交付

1、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起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或甲方故意不配合,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乙方不解除合同的,自乙方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在房屋产权过户未办理完毕前,如遇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拆迁手续,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3、如因为国家房产政策调整等非双方过错原因,造成乙方客观上确实无法购买标的房屋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甲方应于         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或者乙方申请的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         日内腾出房屋给乙方占有使用,并将房屋门钥匙作为房屋交付的标志,该房屋一切风险责任自房屋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5、交付日之前该房屋产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从尾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负责于                   将落户于该房产内的户籍关系迁出。

7、双方一致同意,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本息随本买卖合同之主物一并转移给乙方。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走廊、梯级、通道、供电、供水、排水、共用天线等系统)。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__年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执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忠实履行合同义务,遵守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依据本合同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罚则、违约金责任、赔偿损失等相关违约责任。

1、除贷款机构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的             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产成交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2、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或迁出户籍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3、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按已付房款的       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完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4、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还应按房屋最新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为标准,向买受人赔偿房屋增值损失。

5、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标的房产被查封、冻结、拍卖的,乙方依据本合同和相应付款凭证,自取得交付之日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物权期待权,甲方应予积极配合。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1、2款执行。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的划除)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

身份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随房屋交付的设施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房屋平面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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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婚庆,服务,全文共 1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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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接受服务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服务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为使合同内容具体明确,请在本合同及附件有关条款中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本合同各项目如有需要可另附_____说明。

第一条?服务时间、地点

婚礼仪式举行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

婚礼仪式举行地点: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报酬

总服务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其中各分项目(内容见附件)及相应报酬如下

□婚车使用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化妆服务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纪实摄影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纪实摄像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服务项目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报酬支付期限

第一期,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总服务报酬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期,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期,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服务原则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第一期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服务报酬的______%即?_______?元支付违约金。

甲方迟延支付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_______日内支付,并要求甲方按未付款项的_______‰/日支付违约金。若催告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分项目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该项目款项。

乙方迟延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_________元/小时支付违约金。

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报酬______%即______________元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本项选择亦适用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受让人):

(一)向杭州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与第二条的约定相对应

□附件一:婚车使用约定

□附件二:化妆服务约定

□附件三:摄影服务约定

□附件四:摄像服务约定

□附件五:其他服务项目约定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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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上海市优惠价房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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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优惠价买卖合同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乙方)

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_路_______(新村弄)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室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__________元,共计售价(大写)_______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______%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____%,计(大写)________元。余额计(大写)__________元,分__________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_____‰,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_____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________元,最后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继承法》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提取维修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__%(高层住宅________%)预付维修费(大写)___________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立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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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上海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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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钢琴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1.钢琴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钢琴名称

商标

或品牌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颜色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

2.钢琴名称、产地及主要部件产地

钢琴

名称

钢琴

产地

击弦机

产地

共鸣系统

产地

缠弦

产地

琴钢丝

产地

琴槌

产地

琴槌毡呢

产地

第二条质量标准

1.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2.按双方约定的标准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三条验收

1.验收方式。

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其它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对钢琴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以下机构进行鉴定。

上海市乐器行业协会。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付方式

1.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乙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自提。

第五条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______元,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元乙方交货后,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甲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乙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

第七条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为_______年。

2.免费调音次数______次,时间: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照合同价款的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钢琴产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负责调换,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交付的钢琴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4.钢琴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负责补齐,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5.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或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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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上海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2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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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卖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请在选择项目的方框内打√,不选择的项目打×)

□ 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送货到指定地点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方承担。

□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提货。

□ 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方式(请在选择项目的方框内打√,不选择的项目打×)

□ 乙方在甲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 乙方在甲方交货后______天内验收。

□ 其他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验收内容

1)农药是否符合第一条约定。

2)农药产品包装是否贴有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标签应当紧贴或者印制在农药包装物上。

3)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农药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

4)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农药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

5)农药分装的,标签或者说明书上还应当注明分装单位。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符合规定。

7)其他验收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留样(请在选择项目的方框内打√,不选择的项目打×)

甲乙双方是否约定农药留样备查 □是 □否。

约定留样备查的,由_____方留样。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请在选择项目的方框内打√,不选择的项目打×)

□ 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 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出示营业执照;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出示经营许可证;甲方代理销售的,应当出示《代理销售授权书》。

2)甲方不得出售国家、地区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3)甲方应当向乙方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还应当提醒乙方注意农药标签或者说明书已注明以外的其他使用、操作注意事项。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查看甲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等。

2)乙方应当仔细查看第三条第二款内容。

3)乙方应当按照所买农药标签或者说明书注明的事项以及甲方的说明、提醒事项正确使用农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农药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第三条第二款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更换、退货;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因农药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农药质量争议由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鉴定。

4.按照第四条约定由一方进行农药留样,若该方未履行约定,导致在发生农药质量争议而无法鉴定农药质量时,由该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请在选择项目的方框内打√,不选择的项目打×)

□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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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上海市前期上海物业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5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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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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