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海伦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
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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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如果说奇思妙想我最在行,当然这本书的小主人公孟小乔,也爱奇思妙想,什么仙女呀,魔法呀,精灵呀,等等的神奇的东西。
孟小乔因为爸妈找保姆的事而生气,不经意间走到了仙女湖。并在一瞬间看到了仙女,这本书的真正主人公,当孟小乔再回过神来,看见了一个可笑的女人。这个女人左看看,右看看,这个女人正好符合妈妈的要求,当然孟小乔根本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仙女,所以把这个女人带回家,并非常荣幸的给这个仙女起了个名字‘’蜜儿‘’神秘的事情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第一次她让脑子里乱成一片的爸爸,吃了一颗脑清丸,让天天不开心,心胸狭窄的妈妈吃了开心散,胆小的孟小乔吃了大胆丸。哦,忘了说了这些东西还多亏她的红色箱子,那可是一个神奇的箱子。
第二次,让孟小乔班上的几位没信心,以为自己有许多缺点的同学,获得了自信,并在舞台上让他们增强了信心获得了成功。
第三次,和孟小乔一起找小人精,给孟小乔一个欢乐的周末。不幸的是孟小乔知道了蜜儿是仙女,并对蜜儿说永远保密,但孟小乔管不住自己,对好朋友说了,好朋友又对别人说了蜜儿的身份大家知道了,蜜儿要离开了。
后来蜜儿对孟小乔说,她离开的一半是身份,一半是天上有事,不得不回去。蜜儿还说自己要建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学校,到时把她接过去。
在这本书里明白了做事要乐观,要——+有自信,向别人说的话就一定要做到。
篇2:高中《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
在我心中一直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但一直无法有清楚的答案。古人说:十五而向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我想自己连而立之年还未经历,又何谈不惑(自我封闭一下)。
一直读季羡林的《谈人生》,季羡林谈自己对生命意义、做人处事、名誉、朋友、压力、困难、爱情、成功等等人生中各种境遇的看法,那么我的一生怎么样完成?我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我的爱人?我的父母,兄弟姐妹?我的价值?...。
路遥的《人生》则通过小说的故事发展,展现每个人对自己人生的选择,而这些选择有出于惯性、本能、环境、也有欲望、梦想,在时间推移中,人物在不同境遇下通过行为表达自己的人生。
《人生》具体背景我没有查证,应该在改革开放萌芽期,小说主人公高加林以农村知识青年身份出现,有激情、勤奋、才华、理想,在现实社会一次一次打击下任坚持努力去实现梦想,但另一方面欲望、虚荣充斥着他矛盾的内心,并最终被冲破。刘巧珍一位勤劳、朴实、善良的农村女性,她渴望知识、敢于追求、热爱生命、忠于现实,她给人以正面形象,或许表达着作者心中对一些事物美好寄托。黄亚平和克南虽都在城里长大,但成长环境的不同也使他们形成了不同的性格,女性的黄亚萍任性而敢于追求,男性的克强虽也敢于追求,但男性的理性、努力也时时左右他的行为。高明楼的圆通、眼界和眼光,马栓的圆滑,德顺的眼光,高玉德的憨厚,刘立本的精明。
这本小说是朋友推荐的,总希望能找到一些什么,可越是期望越是失望,直至被去除教师资格的高加林在农田里对德顺说“德顺爷爷,我一开始就想把最苦的都尝个遍,以后就什么苦活也不怕了。”才被震撼。人最怕面对的是脆弱自己,大的是内心的坚韧。
社会是现实的,人生的岔口也有很多,选择也就很多。在面对成绩,成功时要保持冷静,要戒躁戒躁,找到原本的自己,真实的自己。在失意的时候,在给自己希望,想想美好未来,重新看待自己,相信一切都会变好。在普通中,在平凡中要耐得住性子,需要努力积累,只有在积累后才能抓住机会,如果高加林没有才华,也可能成为优秀的通讯干事。要有坚韧的性格,在困难面前理清思路,克服困难,坚定不移的走出自己的路。
高加林还是高加林,虽然故事结尾他回到了高家村,但我想所有人都清楚只要他梦想不熄灭,此段经历会成为他最为宝贵的财富。人要有梦想,要有激情,要吃苦耐劳,要敢于折腾,敢于寂寞。
篇3: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篇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捕捉儿童敏感期》这本书是我买的第一本育儿书。吸引我的是书名,还不是作者孙瑞雪其人。第一次知道敏感期这个术语是看央视宝贝一家亲节目中了解到的。后来在当当网上看到这本书,想都没想就买下来了。六月底买的,断断续续地看,直到现在才算是看完。由这本书了解到孙瑞雪,然后是蒙氏教育,又在网上搜了几本书入货,结果麦爸笑我除了武侠书和漫画书,只有育儿书能吸引我。
这本书严格的说是由孙瑞雪编著,而不是由她写的。书的内容由200多个家长和蒙氏教育机构老师写的案例加上孙瑞雪的点评组成。案例是按儿童0-10岁的顺序编排而成。
第一次泛读的时候,我有点失望,习惯了看定义、总结的理论模式书让我想象这本书会解释定义什么是敏感期,什么年龄就会经历什么敏感期,会有什么具体表现,成人应按什么步骤来解决应付。拿到书发现不是这样的时候就有点失望。
第二次精读后,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其实儿童的敏感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小孩会有不同表现,出现的先后和表现程度也各自不同,正因为如此,这本书没有按传统写书模式,观点+事例+总结来传授方法。而是以丰富的案例加上就事论事的分析告诉成人如何解读儿童的行为,从而进入他们的世界,和他们一起成长。
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在于不用按章节来读,因为都是由案例加分析组成,没有很强的连贯性,可以从任何一个章节进入来阅读,所以适合任何时候、在任何地点来读。尤其适合翻阅型读者。
这本书最大的缺点也在于它的分散性特点,习惯直接接受理论,喜欢按甲、乙、丙、丁和一、二、三、四点来看书的人不适合阅读这种书,也许会觉得这本书不知所云。
总的来说,这本书看起来轻松,但要吃透其中的观点则需要靠个人的悟性。
我个人观点是这本书值得拥有,且需要反复阅读。
摘抄其中一些论点分享:
走路敏感期...成人该放弃自己走路的节奏去配合孩子。
孩子的心是细腻的,只有当我们尽可能细腻起来的时候,才会有机会感受到孩子细腻美妙的情感溪流。
我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让儿童学习他年龄不能承受的东西,用成人的学习方法和强制手段给孩子灌输知识。
永远不伤害孩子,相信他们都是好样的。遇到问题就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一种人性的、科学的解决方法。
由此涉及到如何把握爱和自由的问题,这是另外一本书所谈到的,还在阅读中。
篇5: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三毛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她只是用一颗真诚的心在讲故事。她的文字天真烂漫、朴实无华,但就是由这些简单的字句组成的小文章,读起来让人感动不已。她和荷西两个人在撒哈拉大沙漠的日子艰苦极了,好像越是生活艰苦的人,心境就越是平和。反而是我们这些没怎么受过苦的人,受到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她的生活同样是充满琐事和争吵,她写的也正是这些琐事、争吵和委屈。她受过许多苦,许多委屈,但笔下的文字永远是那么平和、乐观,仿佛只是在玩游戏而已。让后人称道的她和荷西之间的爱情,其实也是充满了矛盾和争吵,面对这些,三毛是一个懂得生活的姑娘,她和荷西用相互包容和妥协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是啊,生活的艺术就是相互包容和妥协,谁都得让一步,硬碰硬只能不欢而散。
一般人受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在心里留下一个结,而三毛呢?她是那么地好奇,仿佛永远有新鲜的事物在等着她,吸引着她的眼球,根本没精力去关注什么委屈。她是一个往前看的人。然而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这样的一个人曾有着严重的忧郁症。我很好奇她是如何在面对黑暗时,写下如此阳光的文字的?也许她的好奇心正是摆脱忧郁症的工具,唯有专注于他物时,内心才能平和。她写下这些文章的时候,应该一个游戏人间的人,而不是一个忧郁症患者。
看完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再看《雨季不再来》。懂得了原来三毛也曾是神经质,整天嘴里叼着烟的忧郁女子。所谓的豁达,乐观,不过是时间和经历把人磨成了那副磨样罢了。人都是可以改变的,只是需要时间。
篇6: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今年假期,我读了凡尔纳的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儒勒—加布里埃尔—凡尔纳是一位法国的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和诗人,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他一生写了六十多部大大小小的科幻小说,代表作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等。
这本书主要写了19世纪末,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因与改良俱乐部牌友打了赌——在80天或80天以内环游地球。然后,他就和仆人“万事通”利用了飞艇、气球船、火车、轮船、大象、三轮拉车、机车、雪橇多种交通工具,从伦敦开始环游地球。我觉得火车对他们完成任务最有帮助,因为火车能让他们快速地到达另一个地方。
在这个旅行中,他们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有的是天灾,有的是人祸,他们用了79天的时间终于完成了这个环游地球的任务,赢得了二万英镑的赌局。我认为福格先生赢得赌局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坚定、勇于面对困难的精神。而我在生活中,却没有像福格那种坚定和勇于面对困难的精神。寒假里,有一次我做作业,看见了一道题目比较长的数学题,我心想还是等爸爸回来问爸爸吧。之后,我又想到了福格先生,他那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应该努力思考那题。
我觉得凡尔纳的小说真好看,我还要寻找他的其他小说看,当然,我也会把这本小说推荐给朋友的。
篇7:詹天佑读后感小学
元旦前的一个星期天,我有幸读了一本《成语故事》。书中那绝妙的故事有时会把我惹得捧腹大笑,有时又使我热泪盈眶。其中让我感到印象最深刻的一篇,就是《滥竽充数》这个成语故事。
《滥竽充数》这个成语故事讲的是战国时期,齐国的国王齐宣王特别喜欢听吹竽,但是他又特别的爱讲排场。齐宣王每次听吹竽时,都喜欢叫300名吹竽手一起吹。那才吹奏的气势壮观,演奏的声音十分优美动听。这300名吹竽手都经常有丰厚的俸禄。有一个南郭先生本来自己不会吹竽,而他又想得到很高的俸禄,于是他就混到这些吹竽行家中。南郭先生就这样混日子。后来,齐宣王死了,齐泯王继位了。他也喜欢听吹竽,但他不喜欢合奏,只喜欢独奏。南郭先生知道后,他怕露出马脚,又没有什么良方妙策,只好趁别人不注意时偷偷溜走了。
《滥竽充数》这个成语故事读起来引人入胜,读完了更使人有感而发:一个领导或一个干部,对下面的情况不仔细检查,不分好坏,经常会给那一些不学无术的大骗子和一些投机取巧的人留下可乘之机。只要通过了实际工作,认认真真地进行了考察,就不会给那些不学无术的骗子和一些投机取巧的人留下一点儿可乘之机。这个成语故事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学习任何知识或技能,都要踏踏实实地学,学到一身真正的本领。如果在学习任何知识或技能时,你做了一点儿弄虚作假的事,就不会得到真本领,将会一无所获,一事无成。
篇8:《震动》读后感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曾经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通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
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能力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己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大量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现在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篇9: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感谢上天造就了人类,但人又有很多种:有伟人、好人、坏人……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敬佩的人。我敬佩的人就是像詹天佑这样的人。而且我也会努力做一个像詹天佑一样的人。
今天上语文课时,我们学习了《詹天佑》这篇课文。从我读完这篇课文开始,一种敬意从我的心里由然而起。我敬佩他是因为他不怕困难;我敬佩他是因为他不怕嘲笑;我敬佩他是因为他的聪明才智……想知道为什么我这么敬佩他吗?下面就请听我慢慢道来。
《詹天佑》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詹天佑是我国杰出的爱国工程师。从北京到张家口这一段铁路,最早是在他的主持下修筑成功的。在这之前,清政府刚提出修筑的计划,一些帝国主义国家就出来阻挠,他们都想进一步控制我国的北部。詹天佑不怕困难,也不怕嘲笑,毅然接受了任务。白天,他攀山越岭勘测线路。晚上,就在油灯下绘图、计算。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通了居庸关和八达岭两条隧道。并且设计了“人”字型线路。
詹天佑这个有着丰功伟绩的杰出的爱国的工程师,他遇到困难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他修好。否则,不但若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他总是把这句话作为前进的动力,所以他遇到困难总是毫不畏惧。这让我不得不敬佩他。
再想想我自己,如果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也像詹天佑那样想,也不退缩的话,那么还有什么完成不了的任务和学不会的知识呢?
詹天佑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
篇10: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乔布斯专讲述了一个影响横跨两个世纪的科技天才的故事。乔布斯是一个天才但不是传统意义上专攻一面的天才,但他也不是全才,他的产品和经营的公司方方面面都会打上他的烙印,他不是设计师也不是个营销者,但所有方面他都知道怎么做,或者说将一切都共融一体,这与他的性格密切相关,他是个控制欲极强的人,脾气古怪暴躁,甚至可以说是那种为求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尽管他是个佛教徒,但性格却依然暴躁,禅修于他来说只是更好的控制自我意识,从而达到控制他的产品,从精神到物质都追求极致简单纯粹的理念。用户体验是乔布斯毕生信赖的产品设计理念,早年乔布斯参与设计的Appleii,Next等等放在今天看来依然是优秀的产品设计,当设计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就不仅仅只是设计,而是艺术了。乔布斯是以一个艺术家对待的艺术的态度去对待他的产品,艺术家都会试图做到完美,乔布斯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完美主义者,时至今日,依然可以看到各个与艺术行业相关的从业人员舍得花昂贵的价钱去买苹果的产品,放在早几年,用苹果的都会普遍被认为是设计师或者艺术从业人士。乔布斯早年的坎坷与他的性格不无关系,他的坏脾气,偏执,口无遮拦让他树敌无数,同时过分强调用户体验带来的高昂成本代价在当时的市场并不受落,早年被苹果无情的驱逐出去以后即使自立门户也是处处碰壁,王天不负有心人,最终乔布斯还是回到了苹果,此时身经百战的他在早已积累了商业谈判技巧,对用户体验和需求也上升到了一个新的认识层次,最终抓住机遇推出ipod为苹果打了首场漂亮的翻身仗,随后的iphone,ipad的陆续推出创造了苹果最辉煌的十年,苹果的产品一直保持封闭的生态环境以确保将错误减少至最低,在框架内限制然后不断去优化,以完美为最终目标,苹果的创新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创新,苹果更多的是在前人失败的实验性产品上汲取灵感融合自身特色再设定目标,像iphone和ipad的触控电话和平板触控电脑其实早有先例,不过做得最好的只有苹果。
乔布斯戏剧性的人生固然吸引人,但是他背后付出的努力不会比别人少,他辍学,却没有停止学习,他曾经放纵过自己,但也以清规戒律要求自己,他是一个矛盾的人,这个世界上不会有第二个乔布斯,也不需要第二个乔布斯,盲目的去更随他人前首先认清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资本,我们要做的正如他做的一样,吸收别人的可取之处,认识自己,结合自身状况尽力做到最好。
篇11:《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再见了,拖拉》这一本书写了要计划性的合理安排时间。
小姑娘叫马明月,在向天小学五年级三班,她是一个迟到大王,还是一个太平公主。她几乎每天都迟到,明月还真是太平公主。她迟到了,班主任在说她的时候,她也不害怕。还没开始上课,马明月就已经犯了六项错误,罚扫一个月的厕所。安娜和娜娜要去广播台面试,准备去当主持人。明月为了让生病的妈妈开心起来,也要去面试,当主持人……她们三人都考上了,明月也不用扫厕所了。明月本来就是迟到大王,去广播台早上七点多就要到校,在妈妈的建议下,明月做了一张计划表,但是,里面的内容和明月以前做的事完全不一样。三天下来,她已经心力交瘁,魂不守舍,又迟到了,当她捡到师兄的日记本时,她对计划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就是计划要有可实施性,并且要坚持下去“。 她这样做了,她真的成功 了。
一张小小的计划表,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我们一定要把计划坚持下 去并把它实施。
篇12:教室里的正面管教读书心得_教室里的正面管教读后感
早听说《正面管教》这本书如何好,是简·尼尔森的“让数百万孩子、家长和老师受益终身的经典之作”。我带着期盼从学校图书室借阅翻看,一下就被吸引住了,通读下来,果然让我受益匪浅,真的是本好书!
合上书本,“和善而坚定”这五个字深深地留在我的脑海里,让我印象深刻。书中说道:“在和善而坚定之中,把有价值的社会技能和生活技能教给孩子。”“许多家长把和善而坚定看成了非此即彼的两个词。”“和善能抵消过于坚定所造成的反叛、抗拒、对自尊的挫伤等。坚定则能抵消过于和善所造成的娇纵、操纵父母、被宠坏的小孩,对自尊的挫伤等。”其实,简单说来,“和善”就是表达自己对孩子们的尊重,这样可以“赢得”孩子,让孩子得到尊严,获得孩子心甘情愿的合作,而“坚定”却是让我们尊重自己,并尊重当时情形的需要,减少“赢了”孩子而带给孩子的伤害,让孩子们学会自我约束。专断的方式通常缺少了和善,骄纵的方式却缺少了和善,和善和坚定才是正面管教的根本所在。
虽已从教四年,但是对如何更好地教育孩子还没有更多的自我见解。回视自己,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很多做法离正面管教还有些差距。
我们班的三个孩子因为上课表现好,我上课的时候许诺奖励给三个人每人一本作业本,可是,本还没发到这三个孩子手里,我就发现放在桌子上的作业本被撕了一半,我非常的生气,问是谁干的,没人承认,最后还是有人说出了那个男孩的名字,我问那个男孩他才承认下来,我非常恼怒,要给他的爸爸打电话,那个男孩默默的掉着眼泪,抽噎着,这种无言的“抗议”让我愣在那里,班主任老师告诉我,这样的孩子一定要通知家长,这又不是第一次了,这个男孩总是捣乱,上课也不认真听。可是看着孩子因为哭泣良久而涨红了的脸,让我觉的很不忍心,很难过,却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这个孩子无疑是一个活泼爱动的孩子,可是对于这样的孩子该如何好好管教呢?
我想起了《正面管教》里的一句话:最惹人讨厌的孩子,往往是最需要爱的孩子。后来我有意无意的关注这个男孩,发现他有的时候上课表现的特别积极,他对同学也特别的热情,突然觉得以前总是关注他的不好表现,对他一通批评,甚至让全班的学生笑话他,这是一件多么伤人的事情!也许以后我可以多在他身上花费一些心思,对他有了更深的了解,给他更多的关爱。这样反而能够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于是在以后的课堂上,我让他担任一些英语对话活动的主要角色,给他更多的机会让他展示自己。当然前提条件是他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并且努力的把课堂活动中的对话学会,融入角色表演。或许这样的尊重让他收获了前所未有的信心和勇气,在以后的课堂中,他总是努力的做好我布置的每一项任务,每节课的内容总是倒背如流。他的改变让我为之一振,也让我明白孩子只有在一种和善和坚定的气氛中,才能培养出自律、责任感、合作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学会使他们终身受益的的社会技能和生活技能,才能取得更好地成绩!
教育孩子需要忍让,需要智慧,需要耐心,更需要尊重。对待孩子的错误,我们不能一味的生气,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找出犯错误的原因至关重要。在教育犯错误的孩子时候,我们要有错必改的原则,不能骄纵他们,不然会积少成多,错上加错。
在以后的教学之路上,我会先做好自己,并且以心平气和的态度对待发生的事情,与孩子们彼此尊重,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那么我和孩子们的相处一定会充满爱和快乐,促使我在教师道路上始终温柔而坚定的走下去。
篇13: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原以为幸福的七种颜色是指彩虹的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毕竟印象中能与“颜色” 、“七种”两词关联在一起的貌似只有彩虹。后来读完这本书才知道,原来幸福不只存在七种颜色,真切的说连作家毕淑敏自己也说不准有几种颜色,取“七”这个数字只是因为在文化中,七这个数字,有一点古怪,不仅欧洲人自古以来就格外钟情于七这个数字,而且七在佛教里面也是吉祥之数。
翻阅全书,发现纯粹从书中内容而言,有很大一部分其实和题目幸福没有太大关联的。全书上下共分为四部分,可把它分为家庭篇,人生篇,感情篇,苦难篇。更多的,说的是颜色与哲理,很多我们见过却不知名的颜色和听过却不理解的哲理。但是,我依然在细细翻看中固执地寻找与幸福有关的点滴。沉浸于书中,被其中散发的淡雅平和的气质所震慑,被其细节中感知的美丽色彩所感到惊奇。遨游于书海,仿佛听着毕淑敏谈颜色,谈性格,谈教育,谈饮食,谈穿着,谈装修……在一字一句中寻觅着幸福的足迹,慨叹着,原来到处都是色彩的世界。
其中有一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说的是一个叫阿尔的男人答应小儿子莎拉作为嘉宾参加学校的足球比赛,但那天下午恰好要在办公地点会见一位来访的客人。阿尔还是决定去学校观看比赛,反推出会晤开始的时刻。没想到那天两队打成了平局,加时又打成平局,时间刻不容缓,如不离开将会迟到失礼。但阿尔答应了儿子在赛后给队员们分发点心,莎拉一直盼望着这儿荣耀的时刻。阿尔煎熬了一番,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当把点心分完感到办公地点时,访客已经等了很久了。阿尔道歉说明理由,客人也就释然了,因为客人也有一个和莎拉差不多大小的孩子。我和其他人一样,看到后面才知道这位父亲不是普通的商人,而是美国当时的副总统阿尔·戈尔,办公地点时在白宫,他会见的那位客人是另外一个国家的总统。当我知道这些时,嘴巴已不禁张成了“ O ”形,那时我觉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为了一个孩子的足球赛,居然把会见他国总统的时间向后延迟,这也就是美国的副总统敢做这样的事情,因为他们有大沙文主义,觉得任何东西都没有自己的孩子重要。我顿时羡慕万分。如果把这件事情放在中国,在时间发生猛烈冲突的情况下,百分之九十五的家长当然包括我的父母根本不会答应去看孩子的足球赛,即使是家长会或毕业典礼也得让步。当然,我们现在已经长大了,父母去不去参加并不会影响到自己什么,或者自己早就不在乎了,但明白,自己比国外的孩子,到底是少了一点什么。
如果哪天阿尔答应后又不去参加莎拉的足球赛,如果阿尔半道上撤退,莎拉会怎么想?他会有多少难过呢?他又会如何看待这一切呢?在无数看似平静的成人心里,永远都有一颗已受了伤的小小心灵。如果阿尔那天没这样做,几十年后的莎拉也许看上去与现在无异,只是多了一丝冷漠。前两天被击毙的持枪抢劫犯周克华就是由于从小被忽视而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最终酿成了悲剧。被忽视和被放弃的感觉,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可能还会影响到孩子的孩子,世世代代延续······
这个结论很可怕,但我要谢谢毕淑敏,谢谢她留下了一本让世人懂得做人的书,谢谢她使读者学会了爱与尊重。爱他人,尊重他人,永远是创造和谐社会的灵丹妙药。
篇14: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斯密所著的《国富论》,全名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此书初版于1776年,就是美国《独立宣言》发表的那一年。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国富论》的编者马克斯勒纳评论说:"这是一本将经济学、哲学、历史、政治理论和实践计划奇怪地混合在一齐的书,一本由有着高深学问和明敏见识的人所写的书。
这个人有强大的分析本事,能对他的笔记本中所有的材料进行筛选;又有强大的综合本事,能按照新的和引人注目的方式将其重新组合起来,斯密对他当时的学术领域的各种思想是极为敏感的。他像之后的马克思一样,不是一个关在自我房子里的与世隔绝的学者,他仿佛全身装着天线,能收到并吸收所能接触到的一切信息。他在封建欧洲解体之末、近代世界开始之时写作,在这个世界中,封建制度仍以既得利益集团经常表现的顽固性在坚持。他正是为反对这种利益集团而写作的。结果是,他的书不只是为图书馆架藏而写的,它对经济意见和国家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构成了我们今日住在其中的整个生活环境。"
斯密在《国富论》中要回答的最终问题是,感情与"公平的旁观者"之间的内在斗争,在社会的长期演进中究竟是怎样在历史本身的大舞台上发生作用的。这个问题的答案见第五编,他列举了社会发展的四个主要组织阶段,除非由资源的匮乏、战争或政府的坏政策予以阻止,否则这些阶段是会连续进行的。这四个阶段是:猎人的最初"野蛮"阶段,原始农业的第二阶段,封建或庄园"耕作"的第三阶段,商业上相互依存的第四阶段。每一阶段伴有与它的需要相适应的制度。
例如,在猎人阶段中"没有任何财产......所以,也就没有任何确立的行政长官或正规的司法行政"。随着牛羊群的出现,产生了比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形式,不仅仅包括"可怕的"军队,并且有不可缺少的法律和秩序堡垒。斯密思想的核心是:这种制度是保护特权的工具,不能用自然法为之辩护。
他说,"文官政府是为了财产的安全而设立的,实际上是为保护富人反对穷人而设立的,即为了保护有些财产的人反对根本没有财产的人而设立的。"最终,斯密将演进描述为从封建主义走向一个需要有新制度的社会阶段,这种新制度是由市场确定的而不是由同业公会确定的,是自由的而不是受政府限制的。这在之后称为放任自由的资本主义,斯密称之为完全自由的制度。这种物质生产基础的连续改
变,将带来的上层建筑的必然改变,这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可是也有一个重大的差别: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最终动力是阶级斗争,而在斯密的哲学史中,主要的推动机制是"人性",由自我改善的欲望所驱使,由理智所指导。
《国富论》远远不是一部通常所认为的学术论文。虽然斯密也劝说放任自由,但他的论证却更多地是反对政府干预和反对垄断;虽然他赞扬贪欲的结果,却又几乎总是鄙视商人的行为和策略。他也不认为商业制度本身是完全值得赞美的。
篇15: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篇16: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远古时代,山上住着一个巨人氏族叫夸克族。夸克族的首领叫夸父,他身高奇高无比,力大无穷。
有一年,天大旱,人们热得难受,实在无法生活。夸父看叫这种情景,就立下雄心壮志,发誓要把太阳抓住。一天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就从东海边上迈开大步开始了他逐日的征程。
太阳在天空飞快地转,夸父在地上像疾风一样的追。可是,夸父实在是太累太渴了,当他走到途中时,身体再也支持不住了,慢慢地倒下去死了。夸父死后,他的身体变成一座大山。这就是夸父山,夸父死了,但他并没有抓住太阳,可是天帝被他的牺牲、勇敢的英雄精神所感动,惩罚了太阳。从此,夸父的子孙居住在夸父山下,生儿育女、繁衍后代,生活过得非常幸福。
夸父追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中国远古故事,我阅读了许多书籍,其中夸父追日最令我印象深刻,因为夸父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夸父追太阳时那锲而不舍的精神,真是令我佩服,所以我想把这个故事分享给大家。看完夸父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既有毅力,又有决心,虽然夸父追日的故事,有些人觉得夸父很愚蠢,因为凭着我们人类是无法抓住太阳的。
但是夸父的精神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学习他永不放弃及不半途而废的毅力,所以夸父留下的可能是后世的嘲笑,但也可能留下了拼命追求的精神,我想这是夸父这个故事一直被流传的原因吧!
篇17:《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维里·费尔曼。维里·费尔曼是德国当代青少年文学领域最具有鲜明个性的作家之一。
《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主要内容是:灰色的大宅中活跃着一群老鼠,每晚灯灭人寝之后,老鼠们便从洞子里钻出来,在各个房间里奔跑嬉闹,在厨房里、储藏室里大啃大嚼。可是,有一天,一只名叫威利巴尔德的超级老鼠自立为鼠帮大首领,嘴上说要让老鼠子民们过上好日子,但它却没有这样做,一次危机时,白老鼠莉莉靠自己会阅读的本领救了大家,自认为是最最强大的威利巴尔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老鼠子民们又重新获得了自由。
读完这本书,我想:如果威利巴尔德不自私自利、口是心非、自以为是,也许它不会落个被捕鼠夹子夹掉尾巴的下场。真是恶有恶报啊!被大家认为不属于灰色鼠群的莉莉呢?在找不到一点吃的图书馆里,它开始翻看一本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破译,不久认识了从A到Z的26个字母,并且渐渐地懂得如何把它们正确组合起来。莉莉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学会了阅读。后来,它能够给大家讲故事,能够让大家明白美味的烤肉里藏着的杀机,用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同伴,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多么了不起啊!
是的,莉莉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无论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只有坚持信念、永不放弃,一定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篇18:《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野犬女皇》,这本书里讲述了红桃心当上了首领,遇到了许多困难,但都被她一一克服,她这种精神让我深深感动。
一开始,我觉得红桃心有些太偏心眼,居然把一只雪兔全部奉送给赛豹尾,也不想想其他母野狗肚子正饿得“咕咕”叫啊,赛豹尾更让我可恨,首领红桃心对他这么好,他却不仅不给幼犬喂食,还把肉块吐给红桃心的妹妹白桃花吃,看到赛豹尾和白桃花亲吻的时候,我恨不得冲上去把赛豹尾撕成碎片,打下地狱,让他不得好死。
然而最让我恨得不是赛豹尾,而是红桃心的妹妹白桃花。她不仅使用暴力来乞讨食物,而且还经常独吞食物。举例子来说,有一次,白虎岙野犬群饿得奄奄一息,好不容易找到一窝小仓鼠,白桃花却独吞了一大半小仓鼠。当时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差点把垃圾桶踢翻,真想找一个地方发泄一下怒气,更希望白桃花立刻就倒在血泊里。但我后来一想,白桃花这样做也是为了她的孩子呀,哪个母亲不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地长大吗?她这种浓浓的母爱也让人深受感动。
后来,红桃心姐妹俩发生了冲突,最后一直发展到反目成仇,白虎岙野犬群分裂成了两个小集团,我估计白虎岙野犬群可能要灭绝了。但看到最后,我才发现我自己想错了,红桃心和白桃花和好了,我非常高兴,因为白桃花心里是有红桃心这个姐姐的,白桃花在红桃心即将走上黄泉路的时候救了红桃心一命。最后,食物太少,红桃心却不仅没有嫌弃白桃花的幼犬,把自己的幼犬全部留下来,而且忍痛割爱把自己的三只幼犬抛弃了,尽力把白桃花的幼犬留下来,红桃心和白桃花中间的这种友谊令我深深感动。
看完了《野犬女皇》这本书,我深受感触,它不仅告诉我了要友好的对待姐姐、妹妹、哥哥、弟弟,而且还让我知道了如何珍惜这份珍贵的亲情。
篇19: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一辆破旧的“1988”,一个奇妙又伤感的相遇,一段段模糊又清晰的回忆,组成了一次既定的旅程。转动的车轮带动车子驰骋,一回首便几百公里;转动的年轮带动岁月轮回,一转身便是数年。多少人在懵懂天真的童年向往着少年,躁动不安的少年憧憬着青年,忙碌茫然的青年之后惶恐着时间。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中有一个形象的比喻:流沙对希望被西风带走的植株说“你走吧,别告诉别的植物其实他们是动物”。
当我们真正从自己狭小的空间中挣脱出来,却发现这个光明强大的世界有时候是多么黑暗与无力。我们坚信“邪恶不能压倒正义”,但“别人可以定义正义和邪恶”;我们义正词严地说“我的道路自己来规划”,但也许却是“别人规划出来的时候把我们圈进去”;即使我们的生命顺风顺水,也注定要用最后一次失败来宣告成功,就像跳高运动员比赛一样,即使他已经是冠军,他也会选择继续尝试直至结束。
小说中温和却怀揣着伤感经历的路子野和有着一份不正当职业并有身孕的黄晓娜阴差阳错又似乎自然地成为了旅途上的伴侣。他们的心是向往自由的,和所有渺小的年青人一样。他们曾在这个危险的花花世界里辗转,为生计为情感做着愿意与不愿意做的事。路子野和他的同伴以不同的速度在生命的道路上奔跑,他目睹了哥哥、儿时的玩伴、少年时的初恋和这辆破旧的“1988”的改装者在他的前方摔倒并永远地离去。而娜娜把她的孩子托付给路子野,这个孩子将陪路子野一道,在自由中感知世界,质疑世界,并和这个世界交流。
和路子野一样,每一个沉寂的灵魂都有一双隐形的翅膀,一旦心中幽深的山谷有了追寻远方、渴望生存的呐喊,它便会带我们飞向自由,飞向天空。我们在高耸的云端俯瞰人寰,见证了一场场悲欢,然后会说:“哦,这就是世界的轮廓”。
我们走在别人趟出来的道路上,一边成长,一边目送着朋友一个个远去,祈祷再见不会是永远。最后发现只剩自己。
我们懂的越多,就越像这个世界的孤儿,隔离在人海之外。
但不管我们终将走向哪里,至少当我们含泪问自己时,还能说“我没有迷路”。
静心知路,勿忘初心。
篇20:《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在苏尔海姆,维特结识了很多人,大人和孩子。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们信任他,愿意把各种各样的事都讲给他听。孩子们的热情,他们表达各自需要时那种天真坦率的表情让维特尤其感到高兴。他觉得在尘世间只有儿童的心离他的心最近,并认为“每天像孩子一样过活的人是最最幸福的人”。每当他在一旁注意孩子们,通过一桩桩小事发现他们有朝一日必定会具备的一切美德和力量的萌芽,每当他从执拗之中看到孩子们未来性格的坚定和倔强,从任性看到他们今后应付人世风险时的轻松自如与达观幽默时,他便会感到这一切在孩子身上是如此完整,“并未被人教坏而变质”。维特认为在孩子身上所具有的天真应该成为大人们学习的榜样。他觉得自己在孩子们身上能够得到更多的欢乐,认为“对待孩子,应当像神对待我们似的”。这种对童真状态的留恋正是维特的本性所在。
维特所追求的是人的自然天性的解放,但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环境却是一个腐朽、顽固、庸俗、鄙陋的黑暗现实。环顾四周,维特找不到一位志同道合的知己好友,他深深感到自己的孤立无援,但又无力改变什么。在C伯爵组织的宴会上,他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着维特,对维特的到场深感不满。维特对此深感气愤,最终迫于压力不得不推出宴会。他的才能为他找来的是非议和践踏,而这一切只因为维特放弃了等级的偏见。
就在维特感到闷闷不乐,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时候,他在一次乡村舞会上结识了贤淑、善良的绿蒂。绿蒂的出现仿佛在他面前了一扇希望之门。在与绿蒂的交谈中,维特发现绿蒂很有个性。维特认识到:绿蒂正是他苦苦寻找的知己。自爱她身上维特感到心灵的沟通的快乐,他想:“我能在她身上找回我的世界”。绿蒂纯洁的黑眼睛,生动、富于魅力的双唇和清新、闪烁着无邪气质的脸颊迷住了维特的整个身心。他认为绿蒂是他在丑恶的社会中发现的真正的美,是他在绝望、冷酷的现实中发现的灿烂希望。
在维特看来,绿蒂是质朴、纯真的人的自然本性的体现,是他美好理想的化身,与是他便对她寄予了全身心的热爱和崇拜。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无情的。绿蒂早已有未婚夫阿尔贝特。是‘阿尔贝特是维特的好朋友,为人虽然平庸但却十分善良。在世俗的沉重压力之下,绿蒂虽然内心深爱着维特,也很同情维特在现实中不幸的处境,但她无力挣脱平庸的生活圈子,更无力维特采取反抗行动,走上反叛家庭的道路。她宁肯屈服于世俗而牺牲美好的爱情与理想。爱情的失败再一次让维特陷入了绝望的境地,他的理想再次遭到重创,他重新论到了无边的黑暗之中,孤独无助。
当然在维特身上有着无法避免的先天性致命弱点。他憎恨周围死气沉沉的生活环境,对理想充满了热情,但是一旦理想受挫,他便会坠入绝望的深渊,无力自拔。他的愤慨仅仅停留在孤独的伤感这一层面,要不就是想用锋利的刀子捅进自己的心坎,割破自己的血管,就此死去;却无力采取行动改变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