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闪着泪光的决定是哪一年的歌推荐20篇

浏览

5282

范文

1000

篇1:房屋征收决定格式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804 字

+ 加入清单

征收人:xx市人民政府

地址:xx市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梁 职务:市长

被征收人:李

为改善原电机厂周边区域居住环境,加快我市旧城区改造进程,xx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8月10日作出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原电机厂及周边区域棚户区一期改造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卫政文〔20xx〕139号决定对原电机厂及周边区域进行棚户区改造,并对改造范围内所涉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构筑物等进行征收。该范围内房屋征收决定已于20xx年8月10日公告,被征收人李忠海的房屋属该征收范围内。征收人为被征收人提供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但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达成任何形式的补偿协议。

为确保该棚户区项目工程顺利建设和安置广大被征收户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及《原电机厂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经房屋征收部门报请,现对李忠海被征收房屋作出如下补偿决定:

一、选择货币补偿。根据评估机构对其被征收房屋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及《原电机厂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之规定核算,给予207261元补偿(补偿明细见附件)。

二、选择产权调换。由征收部门提供安置房源,按《原电机厂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之规定执行。

以上决定,被征收人可以自愿选择一种征收补偿方式,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如在被征收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限内未选择补偿方式的,视为选择货币补偿,放弃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款依法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

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又拒不搬迁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决定自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未被依法撤销之前具有执行力。

特此决定。

xx市人民政府

年九月二十九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股东会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26 字

+ 加入清单

召集人和主持人:

时间:x年十二月零一日

地点:公司办公室

经全体股东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以下事项:

一、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万元,增加部分由金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4万元。由 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36万元。上述增资资金在x年12月2日之前缴入本公司的银行帐户中。

二、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万元。

三、增资后公司股本结构为:

……,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 5万元,占10%。

……,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45万元,占90%。

四、经营范围变更为:服装服饰、鞋帽、玩具、文具、工艺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塑胶和橡胶原料及制品、密封材料和垫片的批发、零售等。

五、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签名:

x年十二月零一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非法经营行政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91 字

+ 加入清单

_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二审发回重审用)

( )_____行终字第______ 号

上诉人(原审______ )____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______ )______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的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______ 因______ (写明案由)一案,不服______ 人民法院(______ )______ 行初字第______ 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______ (简写发回重审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______ 人民法院(______ )______ 行初字第______ 号行政判决;

二、发回______ 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 ______

审判员 ______

审判员 ______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655 字

+ 加入清单

处罚人:岳(男,29,岁汉族,初中文化,家住邵阳市双清区城东乡紫薇社区)

你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于20xx年7月16日私自与石桥乡五一村村民黄建成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以10.1万元的价格买得位于五一村九组的一口水塘——枫树塘,面积0.7亩,用于建房。到目前为止,房屋主体已基本竣工(共建三层),经现场测量,实际占地240.24平方米。你的上述做法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占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你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没收你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于20xx年6月24日和20xx年7月6日分别向你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邵国土资罚告字[20xx]第12号)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邵国土资罚听告字[20xx]第8号),告知你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但你都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局提出任何申请,你已自动放弃了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为此,我局依法向你作出了本行政处罚决定。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邵阳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邵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0xx年七月十五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关于处分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450 字

+ 加入清单

姚强,男,1981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嘉善县人,大学本科学历,原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主任科员。

经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审理,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姚强利用职务便利,犯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详见〔20xx〕嘉平刑初字第830号、〔20xx〕浙嘉刑终字第119号)。

姚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党组织和上级的教育置若罔闻,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且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并以夫妻关系公开生活。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触犯了刑律,从一名国家干部沦为罪犯。为严肃纪律惩戒,纯洁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姚强开除公职处分。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厅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7月27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334 字

+ 加入清单

当事人:陈,男,1951年12月出生,时任浙江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住址:浙江省嘉善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陈及其一致行动人违法减持浙江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陈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xx年12月19日、12月25日新疆新众嘉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众嘉)通过大宗交易分别卖出“浙江”340万股和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1.99%和0.59%。新众嘉,是浙江上市前成立的员工持股公司,后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在该合伙企业中,陈持股占比46.083%,是合伙企业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其他45位有限合伙人为公司的中层骨干。根据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但“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产权”等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以认定陈与新众嘉为一致行动人。

20xx年7月11日、14日及15日陈实际控制的女儿陈某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卖出“浙江”16.17万股、55.79万股和50.94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0.04%,0.13%和0.12%。

20xx年7月22日陈**名下证券账户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亲戚及员工朋友卖出“浙江”1678.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0%。

陈在20xx年7月22日减持“浙江”后,对其及所实际控制的女儿陈某账户以及一致行动人新众嘉合并减持“浙江”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5%情况,没有及时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以上违法事实清楚,有相关公告、相关工商登记资料、证券交易流水、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陈与其一致行动人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所述情形。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陈。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陈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20xx年1月2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关于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21 字

+ 加入清单

各室、部、中心: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科协的关心支持下,我单位各部室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以“三服务一加强”为主线,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为重点,以科普宣传培训和示范推广为中心,改进作风,创新思路,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年终考核和平时考察,经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普及部被评为20xx年度科协工作先进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牌;、三名同志被评为科协工作先进个人,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开拓进取,再接再厉,奋发有为,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再创新佳绩,为全县科普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x年xx月x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处分决定书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46 字

+ 加入清单

5月6日中午,二年二班孙*,找本班候,二年三班姜、二年五班韩*,到小学打架,对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造成严重的影响,为严肃校纪,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几名同学以下处分

孙 *:聚众闹事,并动手打架,给予开除学籍,留校查看,停课一周处分。

候:虽没动手打架,但帮忙找人,且屡犯校规,已经通知家长,自动退学。

姜、韩*:虽然因为没不开情面而去,且去后能够拉架,但去了,就说明有打架倾向,并对学校声誉已经造成影响,给予两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同学们,打架打到小学,是我校有史以来第一次,不仅个人应该感到无限耻辱,更应该知道,这是培养我们,教育我们的老师、学校的耻辱,同时影响到了我们*镇两个教育部门的友好往来,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以后,再有到小学、高中惹事生非的,一律严惩。

*中学校委会

20xx年5月13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表彰先进科室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541 字

+ 加入清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xx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以来,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实践中取得显著业绩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是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弘扬他们的先进思想,进一步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务院决定授予2115人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870人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国务院希望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国务院号召全国各族人民,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胸怀大局的崇高思想,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高尚品质,求真务实、纪律严明的优良作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在以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奋发图强,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附件: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册(共2985名)

国务院

年四月二十四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军训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70 字

+ 加入清单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军训教官的辛勤努力下,我校x5年新生军训工作现已圆满完成。在为期2周的军事训练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一营二连一排等15个“军训先进集体”、等24名“军训优秀教员”、张等202名“军训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详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争取更大成绩。全体x5级新生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顽强的作风投入到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勤奋刻苦,锻炼成才,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师 范 学 院

x5年9月22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关于警告处分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81 字

+ 加入清单

沈:

沈,男,中共党员,汉族,江苏省xx市人,大专文化,1959年2月出生,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1月参加工作。

沈在担任惠山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副科级)期间,因对代管堰桥市场、金惠市场期间存在的乱收费行为及财务管理、票据管理和使用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于20xx年3月16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沈在受处分期间,能够认真反省自己所犯错误并积极工作。其间,未发现新的错误。现根据本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按期解除沈行政警告处分。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5月18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583 字

+ 加入清单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

( )路政超限处罚字第号

当事人::地址::当事人驾驶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一案,经依法审理,现查明:当事人于年月日驾驶牌号为的车辆,擅自在线公路上超限行驶。经检测,车货总重吨,(车货总长米,总宽米,总高米)超重吨(超长米,超宽米,超高米)。上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局认为,当事人驾驶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二十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第八十五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第三十一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卸去超限货物吨,缴纳公路赔(补)偿费元,并处元罚款。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交纳罚款;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阳市交通局或申请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555 字

+ 加入清单

〔20__〕锡府行复2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厂。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该局局长。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锡锡人社工认字20__年第840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于20__年1月2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__年1月25日作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于20__年2月3日提交补正材料,本机关于20__年2月4日依法受理。20__年2月4日本机关向被申请人送达了《提出答复通知书》,被申请人于20__年2月7日向本机关递交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机关于20__年3月3日向第三人邮寄送达了《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第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据材料。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

申请人称:首先,《决定书》既未载明第三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更未列明其调查核实的经过和依据,违反《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属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其次,第三人发生事故的时间是20__年11月9日6:30左右,为周六,我厂并未通知其周末加班,况且我厂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为7:30-16:30,其住在三新村祥三房,距离我厂仅仅5公里左右,且路况良好,电动车出行不超过10分钟,其6:30就去上班明显不是在上班途中。《决定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认定工伤明显适用法律错误。另,第三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从未向申请人提起此事,也未向申请人请假,此后也未到申请人处工作,最重要的是其严格意义上并不属于单位员工,双方应属于雇佣关系,其工作时间也很随意,因为她的工作岗位是裱糊工,劳动报酬是按件计算的,做一天算一天给报酬,例如:在事发前的6月1日至7月6日就未到单位上班,据说是到其他单位去做裱糊工了,这是该行业中的普遍现象。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特申请复议予以撤销。

被申请人称:一、案情介绍。20__年10月20日,第三人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确认其于20__年11月9日在上班途中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符合工伤情形。我局于20__年10月28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举证通知书。申请人于20__年11月3日举证称:向某受伤后自行就医未联系及告知单位,单位并不知情,且其事故发生时不在劳动时间之内,故不同意认定为工伤。经查,认定如下事实:1.向某系申请人工人,于20__年11月9日在上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经诊治,诊断为上颌骨骨折;面部软组织挫伤;右侧大腿挫伤;左侧肺挫伤;心包积液;胸3椎体骨折;胸腔积液;41、32冠根折。2. 向某事故发生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__年11月26日,我局认定向某遭受的事故伤害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二、认定工伤理由。《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根据第三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工资收入减少证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证明、诊疗资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班路线图、居住证和申请人提供的举证材料等,结合我局对向某及申请人生产主管华浩的调查笔录,可以确认向某系申请人工人,其在上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该受伤情形符合上述规定。申请人认为不能认定工伤的理由我局不认同:首先,根据向某提供的《工资收入减少证明》,结合我局调查可知,向某确系在申请人处的裱盒生产线从事操作工工作,双方用工关系明确。此外,向某在事故伤害发生时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在上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其次,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班路线图、居住证和调查笔录及申请人举证材料,可以确认向某在申请人处工作,工资报酬以计件方式发放,其在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且该事故事发时间及行驶方向、路线均在上班途中合理范围内。申请人主张事发当天为“周六”且事发时间并非合理上班时间,但并未提供上下班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明事发当天单位正常休息,其主张不能成立。综上所述,我局对向某工伤认定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请维持我局的行政行为。

经审查查明:20__年11月9日7时10分许,第三人在锡山区鹅湖路三新村手套厂门口西面200米处遭受交通事故伤害,负同等责任。20__年10月20日第三人以申请人职工名义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申请人于20__年10月28日受理该申请。20__年11月26日,被申请人作出《决定书》,并于20__年11月27日分别邮寄送达申请人及第三人。

类人3Ukon本机关认为:《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首先,据第三人提供的《工资收入减少证明》可知,被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用工关系;其次,第三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位于其上下班途中,且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被申请人据此认定工伤于法有据。第三,根据《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过程中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第三人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发生在非上班途中及第三人不属于其员工,故对其申请复议的主张本机关不予认可。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锡锡人社工认字20__年第840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原具体行政行为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562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人:_____ ,男_____ 岁,汉族,

住址:_____ 县_____ 乡_____ 村三队。

被申请人:_____ 市土地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许_____ .职务:书记。

申请复议人武_____ 因对_____ 市土地管理局作出的_____ 市土管字[ ]_____ 号文件处理决定不服,向本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依法撤销或变更_____ 市土地管理局_____ 市土管字[ ]_____ 号文,即《关于对武_____ 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

经立案审理,我局认为,此案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 ]_____ 号)下发后,我区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对_____ 年以来各期卜农业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清查时群众举报的案件。对按照中央文件要求清查出的 年以来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案件的处理,国家土地管理局和自治区土地管理局专门印发了《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有关问题处理的原则意见》和《关于清查非农业建设用地有关向题的处理意见》,此案件的处理应当适用这两个文件。因此,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第二点的规定,决定撤销_____ 市土管字[____]_____ 号处理决定,责令_____ 市土地管理局对此案重新作出处理,依法完善有关用地手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行政征收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87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实根据和理由: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关于表彰的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512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表彰“惠农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优秀志愿者”的决定

各基层团委、直属总支、支部: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以来,在各级党政的关心支持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我区实施已近两年,两年来,大学生志愿者们致力弘扬志愿精神、不计个人得失、不计报酬,在基层岗位上认真践行志愿精神,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更多青年投身于志愿事业,团区委决定授予林明睿等8位大学生志愿者“惠农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这次受表彰的8名同志是我区大学生志愿者的优秀代表。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得到了服务单位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在他们身上,充分展现出当代青年的崭新时代风貌。希望受表彰的大学生志愿者能再接再厉,扎实工作,更好的履行志愿服务职责,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献智出力。同时,团区委号召全区广大青少年要以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为榜样,以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入志愿者行列,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工作,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新惠农贡献力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关于表彰决定的格式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474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对20xx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的表彰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鼓励广大建筑装饰施工企业的创新精神,使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尽早跨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研究决定:对获得20xx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和 “科技创新成果奖”的企业进行表彰,对获奖单位颁发相应的奖杯、奖牌和证书。

为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科技进步和创新在建筑装饰行业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行业内部经验交流,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应用,我会要求中华建筑报、中国装饰施工网、中装新网等媒体,加大对获奖企业的宣传报道力度,激励广大企业强化科技创新意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附件:

1、20xx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获奖名单.doc

2、20xx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获奖名单.doc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xx年8月18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关于警告处分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483 字

+ 加入清单

陆,男,汉族,1984年5月出生,xx村人,初中文化,20xx年6月入党。

经查明:20xx年 5 月 11 日时41分,陆小波驾驶浙H7242H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兰贺线外贺周村路口时,被执警民警拦下检查,经当场做呼气酒精检测,数值达 27 mg/100ml,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xx年5 月14日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陆小波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20xx元的处罚;对陆小波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20元的处罚;以上二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决定给予陆暂扣6个月驾驶证、罚款人民币20xx元的行政处罚 。

陆小波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陆小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20xx年8月1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江山市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xx市委员会

年8月10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关于处罚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097 字

+ 加入清单

工商处字〔20xx〕10006号

当 事 人:余章发(**市路贸易商行业主)经 营场 所:**市**小区号

经 营 范围:零售副食、酒、乳制品、日用品。

执照注册号:4207086000

经查明,20xx年12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厂方举报,对当事人位于市**大道胡书坊112号的商品仓库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在该仓库内发现标注湖南常德金果园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露(手提式)528提,“”核桃露(开窗式)500件(每件6提);标注广东广粮实业有限公司出品的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5304提;标注生产商为**市食品有限公司的**牌维生素运动饮料20提,其产品内包装标识上标注生产日期为20xx年1月2日;标注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及广东泰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营养素饮品128提。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商品予以查封。

已查实:河北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YANGYUAN及图”商标于20xx年10月8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六个核桃”商品为知名商品。经“六个核桃”与“”商品的包装相对比,发现当事人经销的“”的包装无论从其形状、字体、大小、主体颜色还是从其图案的布局设计等均与河北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六个核桃”商品的包装、装潢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的误认。

广州**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凉茶及系列产品的包装箱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专利号为:ZL20xx30372413.4和ZL20xx30372104.7。其“”商标于20xx年4月24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商品为知名商品。经过“凉茶”与“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商品的外包装相对比,发现当事人经销的“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的外包装无论从其形状、字体、大小、主体颜色还是从其图案的布局设计及其所处位置等均与广州**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的误认。据当事人陈述:从广东广粮实业有限公司购进7000提**牌绿豆爽的原始包装为绿色纸盒外包装,为了促使销售情况的好转,当事人擅自在武汉印制了7000个红色纸盒外包装,将**牌绿豆爽的绿色外包装改为红色外包装对外销售。

北京饮料销售有限公司使用的是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该商标于20xx年10月8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商品为知名商品。经当事人销售的标注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及广东泰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营养素饮品与北京饮料销售有限公司的维生素功能饮料商品的外包装相对比,发现当事人经销的“”营养素饮品的外包装无论从其形状、字体、大小、主体颜色还是从其图案的布局设计及其所处位置等均与维生素功能饮料商品的包装、装潢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的误认。

20xx年12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查处的生产日期为20xx年1月2日的**牌维生素运动饮料20提,该批食品是生产厂家虚假标注日期的。

上述商品,由于当事人不能提供完整的购货发票、销售发票,本局无法根据当事人的陈述搜集到购进的价格、数量等直接证据,加之当事人未建立财务账目,本局认为属于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情形。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登记的主体资格及身份情况;

2、投诉材料3份,证明案件的由来及当事人经销“莲子绿豆爽饮料”和“”、“”营养素饮品三种仿冒商品的违法事实情况;

3、当事人的购进发票1份、送货单1份、证明当事人经销“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商品的违法过程;

4、违法现场照片10张,对比照片3组,实物包装对比3组,证明当事人经销仿冒商品违法事实情况;

5、询问笔录1份,现场检查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调查过程;

6、当事人的经销协议书1份,证明当事人经销莲子绿豆爽饮料事实情况;

7、其他资料1份,证明办案人员的调查情况。

综上所述, 当事人销售“”、“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营养素饮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七条所规定的内容,即:“ 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或者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不得擅自制造、销售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装、装璜;不得销售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本条所称知名商品是指:(一)具有驰名商标或者著名商标称号的商品;(二)国家和省认定为名优的商品;(三)其他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构成了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当事人销售虚假标注日期的**牌维生素运动饮料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所谓“经营下列食品”包括该条第十一款的内容。即:“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构成了销售虚假标注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督检查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所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包括该条款第(一)项内容,即:“销售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和擅自制造、销售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装、装璜的。”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0xx年1月23日,本局依法对当事人下达《工商责停字[20xx]140110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 “绿豆爽”和“” ,由本局监督销毁该批商品的包装、装潢。20xx年1月24日经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仓库内已无上述商品,当事人涉嫌擅自将“绿豆爽”和“”这两种商品进行了转移、隐匿或销毁,对当事人的这一行为,本局将另案调查处理。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及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经研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一、对当事人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35000元;二、对当事人销售虚假标注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没收20提**牌维生素运动饮料。

以上二项共计罚款4万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必须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市农行国贸支行(帐号:6252)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三)项规定执行。该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以上处罚决定如有不服,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地址:市政府大楼*室联系电话:07-383),也可以依法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年三月二十六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房屋征收决定书格式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1091 字

+ 加入清单

本政府于x年6月18日发布淮政征字〔〕2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被征收人刘位于xx区西路4幢xx室的房屋在xx医院东地块征收范围内。在房屋征收期限内,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刘多次协商未果。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政府决定对被征收人刘位于xx区西路4幢202室的房屋作出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刘位于xx区西路4幢202室的房屋面积为50.67㎡,房屋所有权证载明面积为50.67㎡。产别:私产、多产权同幢。经选定的江苏先河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房屋评估单价为4337.00元/㎡。东方巴黎城产权调换房屋市场价4400.00元/㎡,安置优惠价为4000.00元/㎡,(楼层系数以评估报告说明为准)。被征收人在收到估价报告后未向作出报告的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异议,该报告作为补偿依据。

因被征收人未对补偿方式作出明确选择,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以及江苏省、淮安市相关征收政策规定,现作出以下补偿决定方案供被征收人选择:

一.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补偿款计219755.79元,生活配套设施及装潢款计人民币2051.85元(如有遗漏,经核实符合征收政策规定的按实补偿);搬迁补助费计人民币350元;临时安置补助费计人民币3040.2元。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总款计人民币225197.84元。

二.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补偿款计219755.79元;生活配套设施及装潢款计人民币2051.85元(如有遗漏,经核实符合征收政策规定的按实补偿);搬迁补助费计人民币700元;临时安置补助费计人民币18241.20元。被征收房屋补偿总款计人民币240748.84元。

产权调换房源为xx区东方巴黎城小区2#楼807室,建筑面积为71.84㎡,产权调换房屋市场价4400.00元/㎡(楼层系数以评估报告说明为准);安置房屋总价款为279770.40元。被征收房屋补偿总款与产权调换房价款相抵后,被征收人应付款为39021.56元。

三、限被征收人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自行选定补偿决定中规定的一种方式,逾期不作选择,本政府将按有利于被征收人的第二种产权调换补偿方式执行。

四、限被征收人刘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6日内搬迁完毕,并将房屋产权移交征收部门。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淮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本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将依法申请xx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

刘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货币补偿)

刘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二(产权调换)

x年1月8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