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合同书现汇_合同范本
合同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____代表。
乙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____代表。
目 次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 设备质量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 保证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第八条 仲裁
第九条 通知
第十条 语言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附件1 设备技术说明书
甲方_________(供方)与乙方_____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_________份。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_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_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_____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_________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_________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_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_________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_________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_________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_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_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_________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_________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_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有些情况延续_________个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_________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_________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 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语言
本合同用_________语书就。供方提供_________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在_________签署,一式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本附件为_________和_________于_________签订的第_________号购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_________供应下列设备:
┌────┬────────┬────┬──┬──┬────┬────┐
│顺序号码│商品(设备)名称│计量单位│单价│数量│每批价格│货币名称│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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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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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范文
篇1:货物出口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货物出口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作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专业外贸公司,在相应领域内拥有良好的资信;
鉴于乙方已获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所需的批准;
鉴于乙方作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为其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
鉴于甲方作为受托人,将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_________号货物出口合同(以下简称“出口合同”);
为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出口货物(以下简称“货物”)
┌──────────────┬──┬─────┬──┬─────┐
│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
│ │ │(注明贸易│ │ │
│ │ │术语) │ │ │
└──────────────┴──┴─────┴──┴─────┘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根据贸易术语项下卖方义务调整)
1.与货物出口合同的买方(以下简称“外商”)签订出口合同。
2.在签订出口合同后,负责向外商催开出口合同项下的信用证。
3.在收到外商的承运货物的船舶动态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商检,并提供商检报告。
3.在出口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给外商指定的承运人。
4.备齐货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许可证。
5.负责赔偿甲方履行本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1.委托手续费:_________。
2.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物的出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乙方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报关费、保险费、码头杂费、仓储费、开证费、商检费、短驳运输费、内陆运输费等。若由甲方代垫,则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费用支付: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内,将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与出口合同有关的违约、索赔
1.外商违约:当外商未能履行其相应义务时,甲方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该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对外商的权利并对其提出索赔,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协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赔的,应当在有效索赔期限内提交必要的索赔证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应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甲方应依出口合同之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上述索赔或仲裁、诉讼产生之利益或损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未能对外商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对外商或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受到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运人违约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的不属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情况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时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对外商的责任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进口大米购货合同
仪器设备购货合同
_____大学(甲方)与________公司(乙方)就_____大学________学院(系)购置的________等设备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内容
乙方按本合同中确定的设备名称、型号与规格、产地、数量及配套内容进行供货,详细配置见《仪器设备购置清单》;乙方按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负责到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正常使用;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质保期内负责指导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在乙方完成合同明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按合同要求付给乙方相应的设备货款。
1、器设备购置清单:
┌──────┬──────┬──────┬────┬────┬─────┬──────┐
│ 产品名称 │ 型号与规格 │ 生产商 │ 数量 │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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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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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总额是指设备到达_____大学指定地点、完成验收后的价格,其中已包含设备价格、包装运杂费(含保险)、工程费、安装调试费及相关费用。
3、合同总额为一次性包死价格,不受市场价格的变化和影响,在合同不发生变更时作为付款结算的依据。
二、包装运输要求
仪器设备的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满足航空、铁路或公路运输以及货物装卸要求,保证使用人收到的是无任何损伤的货物。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为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天内到货,货到后 日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交货地点为_____大学
学院(系)指定地点。
四、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必须是合同规定厂家制造的、合格、全新、未曾使用的、且经过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并颁发了产品准销证的产品。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必须等同于或优于合同技术指标要求,并能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供应、检测、调试,确保产品技术指标满足使用要求。
3、产品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设备免费进行质保和服务。
五、技术服务承诺
1、乙方负责提供仪器设备相应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保修单、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以及运输装箱清单等。
2、人员培训: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维护、简单维修等。
3、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设备免费进行质保和服务,服务响应不得超出24小时。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篇3:技术进口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技术进口指从中国境外向中国境内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技术进口合同范本
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具体地点]由以下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买方”) ,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实体形式],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主要营业地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作为一方,与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卖方”),一家依据_________ _(国家)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实体形式],其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注册地官方语言表述),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主要营业地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作为另一方。
鉴于:
卖方长期从事_______________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和销售,具有________的设计、工程、制造、装配、安装、测试、投料试生产、运行、维修等方面的丰富经验;
卖方在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和检验等方面拥有或有权授予成熟、有价值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中国专利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希望购买本合同项下全部的设备和服务,包括合同设备、工程及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并为 取得利用专利和/或专有技术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
卖方同意授予买方使用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权利,承诺按照合同条件履行卖方的全部义务;
卖方就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已经或将获得任何及全部许可;
卖方承诺将由___________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被授权负责并代表任何及所有卖方成员在本合同项下与买方的任何及全部联络并签署执行本与合同和/或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及全部书面文件,卖方各成员向买方承担连带责任。(仅适用于卖方为联合体的项目)。
因此,基于上述前提和相互的承诺及合意,双方协议如下并将依法遵守:
第1条 定 义
除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规定外,下列各词语定义如下:
1.1 “验收”是指合同工厂在性能考核中达到附件3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之后,买方接受合同工厂。
1.2 “买方”是指上文首部被称为买方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3 “买方银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投料试生产”是指为进行合同工厂的性能考核,对合同工厂接通公用工程及投入原料进行的初始生产和调试。详见附件10。
1.5 “合同货币”是指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中所使用的货币,即__________。
1.6 “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提供的设备、备件、材料或由卖方提供的其中任何一部分(详见附件1和附件3),包括为确保合同工厂达到设计能力而应包含在合同工厂中的部件。
1.7 “合同工厂”是指由合同供应范围内的合同设备、被许可使用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组成的工厂,其规格、性能和保证指标见附件3的规定。
1.8 “合同价格”是指在卖方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后,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详见附件7。
1.9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的产品,其技术规格和保证指标详见附件3。
1.10 “天”是指格利高里日历的一个日历日。
1.11 “目的地机场”是指中国______________机场。
1.12 “安装”是指将合同设备按设计要求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和公用工程的连接。详见附件10。
1.13 “合同生效日”是指合同第21.1条规定的全部条件成就日期。
1.14 “检验当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方分支机构。
1.15 “工作现场”是指合同工厂座落的地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_____市的______工厂。
1.16 “专有技术”指卖方开发并拥有或合法取得、且传授给买方的与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技术知识、数据、指数、图纸、设计和其他技术信息;该专有技术在本合同生效日前不为公众及买方所知,并且卖方对其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1.17 “性能考核”是指根据附件10 的规定进行的,用以确定合同工厂和合同产品是否达到附件3所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的考核。
1.18 “装运港”是指[国家] 港。
1.19 “卸货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________港。
1.20 “专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卖方的专利,该专利为卖方所拥有或有权许可,专利号、专利清单及专利证书副本见附件2。
1.21 “卖方”是指上文首部被称为卖方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22 “卖方银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3 “现场代表”是指合同双方各自任命的代表,在工作现场负责与履行各自合同义务有关的所有事项。
1.24 “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工厂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操作以及维修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文件。技术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3、8、9。
1.25 “技术服务”是指在合同工厂的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操作、维修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卖方在工作现场给予买方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以及培训等。详见附件4。
1.26 “技术培训”是指在合同工厂的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操作、维修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卖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给予买方的培训。详见附件5的规定。
1.27 “试运行”是指为验证合同设备的性能,在安装完毕后对单台设备和系统设备分别进行的运转和测试。详见附件10。
1.28 “保证期”是指合同第11.9条及附件3所规定的期限(包括该期限的任何延长或重新计算)内,卖方保证合同工厂和/或合同设备的适当和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工厂和/或合同设备存在的任何缺陷。详见附件3。
第2条 合同范围
2.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合同工厂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设备、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使用许可、工程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详见附件1、2、4、5、8、9。
2.2 卖方应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设备。合同设备的技术规格、性能和保证指标详见附件3。
2.3 卖方同意授予买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并将合同产品出口到 (国家)而使用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非独占的、不可分授的许可。(内容及专利证书副本详见附件2,适用专利许可的情况。)
许可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 年,许可期限届满后,卖方不得禁止买方继续使用专利和/或专有技术。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在许可期限内卖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并承担有关的维持费用。(仅适用专利许可的情况)
2.4 卖方负责合同工厂的设计工作。内容详见附件8。
2.5 卖方应按照附件2、3、8、9的规定向买方提交技术资料。
2.6 卖方应派遣其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内容详见附件4。
2.7 卖方应在设备制造商的生产车间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合同工厂类似的其他工厂提供技术培训。内容详见附件5的规定。
2.8 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在合同工厂验收后_____年内以优惠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备件。届时双方将另签协议。在本款规定的期限内,如果发生合同项下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则卖方应在实际停止生产前通知买方,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以优惠价格提供合同工厂正常运行至本款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止所需的全部备件。或
□以合理价格提供制造停产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件以满足合同工厂在本款规定期限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第3条 价 格
3.1 卖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合同工厂的合同价格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3.2 合同工厂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合同设备价格:
A. 设备价格;
B. 备件价格;
C. 材料价格;
D. 保险费和运费
3.2.2 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费:
3.2.3 技术资料费:
A. 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费;
B. 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使用许可有关的技术资料费;
3.2.4 技术服务费:
A. 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费;
B. 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服务费;
3.2.5 技术培训费:
A. 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培训费;
B. 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培训费;
工程设计费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费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计费
3.3 合同第3.1条规定的全部合同价格是固定价格。
3.4 上述技术服务费是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技术服务的封顶价格。如果实际提供的服务少于预计的服务,或由于买方的原因服务增加,买方将按照附件4规定的费率标准计算实际发生的数额向卖方支付;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果卖方实际提供的服务多于预计的服务,买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技术服务费。
3.5上述技术培训费是履行本合同所有技术培训的预计价格,如果卖方实际提供
的技术培训少于预计的培训,买方将按照附件5规定的费率标准计算实际发生的数额向卖方支付。
3.6 合同第3.2.1条所规定的合同设备价格为按照班轮条件运抵卸货港且包括卸货费在内的CIF价格。合同第3.2.3条所规定的技术资料价格为根据本合同第7.3条交货的价格。
3.7 合同工厂的分项价格表详见附件7。
第4条 支 付
4.1 合同项下买方对卖方的支付应通过买方银行和卖方银行以合同货币进行。
4.2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支付:
选择一:
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格应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后以电汇方式支付;
选择二:
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后以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方式进行支付;
选择三:
除预付款、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服务费外,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格均应通过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方式支付。预付款、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服务费应通过付款交单方式支付。买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天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总额相当于前述金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到 _______为止;
选择四:
除预付款、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服务费外,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格均应以不可撤销的保函方式支付,其格式见附件12的规定。预付款、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服务费应以付款交单方式支付。买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天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总额相当于前述金额的不可撤销保函。该保函的有效期到 _______为止。
4.2.1 预付款
在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天之内,买方应当将合同第3.2.1、3.2.2,3.2.3及3.2.6条规定的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即 (大写 )支付给卖方:
A. 卖方或制造商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卖方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声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B. 卖方银行开立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 (大写_____) 的不可撤销预付款担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保函格式见附件11;
C. 金额为合同价格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 注明应付金额及其中相应的许可费、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中国境内设计费和中国境外设计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F. 中国有关税务当局针对相应的许可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针对相应的中国境内设计费、中国境外设计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完税证明或免税/不予征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2 许可费、技术资料费及设计费的支付
4.2.2.1 合同第3.2.2,3.2.3 及3.2.6条所规定的许可费、技术资料费和设计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卖方交付了基础设计文件包并在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卖方:
A. 注明“运费已付”的空运提单或有关基础设计文件包的专递/快递机构的收据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B. 注明应付金额及其中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中国境内设计费及中国境外设计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D. 中国有关税务当局针对相应的许可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针对相应的中国境内设计费、中国境外设计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完税证明或免税/不予征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E. ________________(出口国有关检疫当局)出具的证明已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的植物检疫证书或熏蒸证明正本二份副本三份,或卖方出具的证明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声明二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按照中国法律要求如果需要)
4.2.2.2 合同第3.2.2,3.2.3 及3.2.6条所规定的许可费、技术资料费和设计费的百分之___( ___%),即_______(_______),在卖方交付了详细设计文件包并在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卖方:
A. 注明“运费已付”的空运提单或有关详细设计文件包的专递/快递机构的收据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B. 注明应付金额及其中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中国境内设计费、及中国境外设计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D. 中国有关税务当局针对相应的许可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针对相应的中国境内设计费、中国境外设计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不予征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E. ________________(出口国有关检疫当局)出具的证明已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的植物检疫证书或熏蒸证明正本二份副本三份,或卖方出具的证明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声明二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按照中国有关当局要求如果需要)
合同设备价款的支付
合同第3.2.1条规定的合同设备价格的百分之_____ ( _____%),即_______( 大写_______ ),应当由买方在每次装运后并且在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按比例支付给卖方:
A. □ 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通知人为______并注明“运费已付”的全套海运提单(三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 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通知人为______并注明“运费已付”的海运提单二份正本和三份副本;(适用于近洋运输需另行航寄一份海运提单正本的情况)
B. 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并在需要的情况下投保甲板险,投保金额为合同设备CIF发票价值百分之一百一十并注明可以在中国以合同货币理赔且不含免赔条款的海运保险单二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C. 注明所交付合同设备CIF价值,应付金额及分项价格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D. 注明装运重量、相应货物的发票号码和日期的装箱明细单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
E. 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证书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
F.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G. 制造商国家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明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
H. 表明载货船只已得到买方认可的传真一份;
I. 货物发出后,即刻通知买方的传真一份。
J. ________________(出口国有关检疫当局)出具证明已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的植物检疫证书或熏蒸证明正本二份副本三份,或卖方出具的证明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声明正本二份副本三份。(按照中国法律要求如果需要)
K. 中国强制产品认证证书(CCC)副本二份。(按照中国法律如果需要)
L.合同第5.13条规定的近洋运输单证文件投递凭证复印件及卖方出具的已通过专递或快递方式向买方寄交该单证文件的声明各一份。(适用于近洋运输的情况)
4.2.4 合同工厂验收后的付款
合同第3.2.1、3.2.2、3.2.3及3.2.6条规定的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即_______(大写________),应当由买方在工厂验收后并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卖方:
A. 双方现场代表签署的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或由买方签署的免于验收证书一份;
B. 注明应付金额及其中相应的许可费、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中国境内设计费及中国境外设计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D.中国有关税务当局针对相应的许可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针对相应的中国境内设计费、中国境外设计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完税证明或免税/不予征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5 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的付款
合同第3.2.1、3.2.2、3.2.3及3.2.6条规定的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即____( _____),应当由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卖方:
A. □ 买方出具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一份;
□卖方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 (大写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期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详见附件13;(适用提供质保期保函的情况)
B. 注明应付金额及其中相应的许可费、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境内设计费和境外设计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两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D. 中国有关税务当局针对相应的许可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针对相应的中国境内设计费、境外设计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完税证明或免税/不予征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6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合同第3.2.4条规定的技术服务费,应当在卖方的第一批技术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每隔_______月支付一次,并且在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卖方:
A. 注明根据考勤表应付服务费的计算公式,应付金额,及其中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服务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 由双方现场代表签署的考勤表一式二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D. 中国有关税务当局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完税证明或免税/不予征税的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7技术培训费的支付
4.2.7.1合同第3.2.5 条所规定的技术培训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第一次技术培训开始前______天并在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由买方在 天内按比例支付给卖方:
A. 双方代表签署的第一次技术培训将于证明签署之日起_____天内开始的证明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B. 注明应付金额及其中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许可相关的技术培训费及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培训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D. 中国有关税务当局针对相应的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有关的技术培训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针对相应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培训费出具的不予征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7.2合同第3.2.5 条所规定的技术培训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最后一次技术培训结束后并在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_____天,由买方在 天内按比例支付给卖方:
A. 双方代表签署的合同项下全部技术培训完成的证明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B. 注明应付金额及其中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许可相关的技术培训费、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培训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D. 中国有关税务当局针对相应的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有关的技术培训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针对相应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培训费出具的不予征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3如果卖方未能及时提交4.2.3中规定的文件,由此在卸货港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用、滞期费及滞箱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4.4 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税费、保险费、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扣除。
4.5 买方银行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而买方银行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均应由卖方负担。
第5条 合同设备的交货和保险
5.1 合同设备净重大约为____公吨,总毛重大约为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立方米。
5.2 卖方应于合同生效日后第_____月到第_____月分_____批将合同设备交付完毕。
5.3 装运港
5.4 卸货港
5.5 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月内,卖方应按附件6所规定的交货计划,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
初步交货计划应包括合同号、分项号、合同设备的名称和类型、大约总重量、规格、数量、单价/总价、总体积、交货时间、装运港、危险品和/或易燃品的品名及其国际危规号(根据《国际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超大和/或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和/或易燃品在运输、储存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最大重量不超过二十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12米长、2.7米宽、3米高。对于超过此限度的合同设备,卖方应在基础设计审查会上向买方提交上述设备的草图一式六份供双方讨论。买方应于设计审查会后 天内用传真方式予以确认。为便于内陆运输,凡超过四十公吨的设备的制造均需事先得到买方的确认。
初步交货计划应在基础设计审查会上由双方当事人讨论并作为最终交货计划的基础。
5.6 合同生效日后_____月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其内容包括合同号、合同设备名称、合同设备分项号、规格、类型、数量、危规号(根据《国际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每台合同设备的大约毛重、净重、单价/总价、尺寸(长、宽、高)、每件货物的大约体积、装运港和预计的装运日以及超大、超重设备的包装草图。
5.7 如果任何合同设备中包含危险品和/或易燃品,卖方还应在上述最终交货计划中提供关于前述货物的英文说明一式六份,内容包括:货物名称、特性、特殊保护方法和意外事件的处理方法。卖方还应指示船公司在提单中注明装有危险品和/或易燃品的木箱或集装箱的号码。
5.8 如有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设备,卖方应在上述最终交货计划中提供英文说明一式六份,说明在内陆运输和储存时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5.9 只要可能,每件合同设备应整套装运。安装该设备所使用的专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如果经同意将合同设备装在甲板上,卖方应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5.10 在不迟于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_____天,卖方应以传真通知买方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毛重/总包数;
(5)装运港名称;
(6)每件重量超过二十公吨或尺寸超过12×2.7×3立方米的货物的名称、总毛重和尺寸;
(8)危险品和/或易燃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根据《国际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六份副本: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分项号、合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位重量、单件体积/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包装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运港;
(2)每件重量超过二十公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货物的外包装草图;
(3)有关装运的任何易燃品和/或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的说明;
(4)有关合同设备在储存和运输中特殊注意事项的说明。
卖方应将上述文件的另一份副本航寄买方指定的运输代理,作为安排合同设备的内陆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卖方有义务租船订舱并可以在下列清单中选择船公司:
如果上述船公司的船只不能满足合同项下的运输要求,卖方可以从享有良好信誉的船公司租用船龄不超过十五年并且具有良好载货记录的船只,租用船只的国籍或悬挂的旗帜应为双方当事人国家的政府所接受。如果租用船只的船龄超过十五年,卖方应投保老龄险并承担保险费。
在不迟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天,卖方应将有关情况通知买方,包括拟租用船只的名称、船龄、国籍、注册地、船东、船公司、航线、预计启航时间以及预计到达卸货港的时间,以得到买方确认。如果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____天内没有给予书面意见或反对,卖方关于租用船只的建议被视为已被买方接受。
5.12 除非买方同意,不允许“甲板运输”或“转船运输”。
5.13 为方便合同设备的接收和内陆运输,在货物装船完毕后____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合同设备名称、实际装运的数量、总毛重、总体积、船名、完成装运日期或启航日期以及船只预计到达卸货港的时间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如果大件合同设备的实际装运细节不同于卖方先前发出的通知的内容,卖方应逐项说明不同的地方。如果卖方通知的内容与实际装运情况不符,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损失。
在合同设备装船后的_____天内,卖方应将提单、手签的商业发票、出厂质量检验证书、原产地证书、保险单、装箱单、植物检疫证书或6.7规定的无木质包装声明以及中国强制认证证明(如果需要)各一份副本航寄给买方或买方通知的收货人。
在近洋运输的情况下,卖方应当在装船后立即通过专递或快递方式直接向买方递交清洁的、已装船的海运提单、植物检疫证书或无木质包装声明、原产地证明、手签发票和装箱单正本各一份以及中国强制产品认证证书(CCC)副本一份(按照中国法律如果需要),以便买方及时办理清关手续。
5.14 第三方海运提单不能被接受。
5.15 如果卖方未能按照最终交货计划及时交货,卖方应按以下比例支付迟交违约金:
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违约金为迟交的合同设备金额的百分之____;
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违约金为迟交的合同设备金额的百分之____;
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违约金为迟交的合同设备金额的百分之_____。
在计算迟交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上述违约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迟交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5.16 卖方应向一流的保险公司投保金额为合同设备的CIF发票价值110 %的、以买方为被保险人的一切险、战争险和甲板险(如果需要的话)。卖方应以合同货币投保,保险单上应注明“可以在中国理赔”并且保险单不含免赔条款。
如果合同设备在海运途中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协助买方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代表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并根据买方要求尽快以原合同价格补供丢失和/或损坏的合同设备。
第6条 合同设备的包装与标记
6.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设备应由卖方用新的坚固的木箱进行包装并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以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
6.2 对于箱内和捆内的散装部件,卖方均应系加标签并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上的位号和零件号。对于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标明以下内容: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地;
(4)收货人;
(5)合同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捆号;
(7)毛重/净重;
(8)尺寸。
(9)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的方式、地点、以及机构名称或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果需要)
根据合同设备在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应在包装箱上用英文显著地标明“轻放”、“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以及其它国际运输中通用的标记。对于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或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的设备,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对于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合同设备,还应在包装箱上标明重量、重心和挂钩位置。
6.4 在合同设备的每件包装中都应附有下列单据:
(1)装箱明细单副本一式两份;
(2)质量合格证副本一式两份;
(3)相关合同设备的技术资料一份;
(4)需要组装的部件及机器的系统装配图一式两份。
6.5 如果使用集装箱运输,卖方应对集装箱的状况进行检查,以确保用于运输合同设备的集装箱状态良好。集装箱内应备有充足的货物支架和包装垫木,以防止合同设备在集装箱内移动。卖方应对因其疏忽而导致的合同设备的任何损坏负责。
6.6 凡由于对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唛头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事宜造成合同设备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
6.7 卖方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当由出口国或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按中国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办法处理,并在木质包装显著位置(至少应在相对的两面) 加施清晰易辨的IPPC专用标识(标识避免使用红色或橙色)。如果经中国检疫机构检疫发现木质包装无标识、标识不符合要求或截获活的有害生物的,卖方应承担在卸货港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销毁处理或作退运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出口国有关检疫当局)出具的证明已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的植物检疫证书,或如果买方同意使用非木质包装,卖方应出具未使用非木质包装的声明,以便买方及时办理清关手续。如果卖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证明或声明,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滞期费及滞箱费。
6.8 如果合同设备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应获得中国强制认证(CCC),则卖方应自费根据本合同规定获得合同设备的CCC认证证书,对获得认证的合同设备加施CCC认证标志,并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卖方未能及时提供前述CCC证证书,由此在卸货港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用、滞期费及滞箱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第7条 技术资料
7.1 技术资料的内容详见附件2、3、8、9的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所有技术资料都应采用公制单位并用英文陈述和解释。
7.2 卖方应对所交付的技术资料予以妥善包装,使其适合于多次搬运、长途运输并能防潮、防雨。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表面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
(5)毛重;
(6)箱号/捆号;
(7)对木质包装进行熏蒸的方式、地点、以及机构名称或代码(按照中国法律如果需要)
每一包技术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清单上应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码、文件名称和页数。
7.3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后的_____个月内按照附件2和附件8规定的技术资料的交付计划以下述条件和方式分 批交付技术资料:
□目的地机场未完税交货条件空运交付;
□以专递或快递方式交付工作现场;
□在工作现场面交。
7.4 在上述技术资料交运后_____小时内,卖方应将交运日期、件数、航班号、大约毛重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并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
(1)空运提单一式两份(注明合同号和收货人)或通过专递或快递方式交付的投递证明副本两份;
(2)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两份。
如果技术资料发生短缺、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尽快免费补齐短缺、丢失和损坏的部分。
7.5 目的地机场在空运提单上盖章的日期应视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如果技术资料采用专递或快递交付,买方在工作现场专递或快递收据上的签收日期应视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如果技术资料采用面交方式交付,买方收到交付的技术资料的书面证明文件的签字日期应视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7.6 卖方应按照附件2和附件8规定的计划交付技术资料。如果卖方未能及时交付任何一批技术资料或一批技术资料的任何一部分,卖方应按下列比例支付迟交违约金:
(1)迟交第一周的违约金为技术资料价款的百分之_____;
(2)迟交的第二周至第四周,每周迟交违约金为技术资料价款的百分之_____;
(3)从迟交第五周后,每周迟交违约金为技术资料价款的百分之_____。
在计算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不论迟交多少技术资料,合同第3.2.2条、第3.2.3条及第3.2.6条规定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许可费、技术资料费和设计费的总额将作为计算迟交违约金的基数,卖方支付的技术资料迟交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全部合同价格的百分之_____。迟交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技术资料的义务。
7.7 卖方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当由出口国或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按中国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办法处理,并在木质包装显著位置(至少应在相对的两面) 加施清晰易辨的IPPC专用标识(标识避免使用红色或橙色)。如果经中国检疫机构检疫发现木质包装无标识、标识不符合要求或截获活的有害生物的,卖方应承担在目的地机场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销毁处理或作退运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出口国有关检疫当局)出具的证明已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的植物检疫证书,或如果买方同意使用非木质包装,卖方应出具未使用非木质包装的声明,以便买方及时办理清关手续。如果卖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证明或声明,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滞期费及滞箱费。
第8条 设计与设计联络
8.1 双方当事人应按照附件8的规定进行并完成设计和设计联络。
8.2 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设计工作的范围、技术资料的提交详见附件8的规定。买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应作为卖方进行设计工作的基础。卖方收到买方的资料后应及时仔细审查并应将资料中发现的任何错误或缺陷毫不迟疑地通知买方。
8.3 设计联络会的内容、日程安排、地点、费用和参加人的人数及其资格详见附件8的规定。
8.3.1 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卖方应自费派遣其技术人员参加设计条件会并在会前向买方提交包括附件9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在内的有关资料。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双方应在设计条件会上确定这些标准和规范,以此作为设计的基础。
在设计条件会上,双方当事人应签署设计条件会议议定书,该议定书将作为基础设计的依据。
8.3.2 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买方应按照附件8的规定派遣其技术人员赴卖方所在地参加基础设计审查会。卖方应在会前按照附件8的规定向买方提交基础设计资料,买方对此有权提出意见。对于买方的意见,卖方应予以考虑并对设计作出相应修改。协商后,双方将签署基础设计审查会议议定书,该议定书将作为详细设计的基础。
8.3.3 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买方应派遣其技术人员赴卖方所在地参加详细设计审查会。在详细设计审查会上,双方将签署详细设计审查会议议定书。
8.4 在设计联络会期间,卖方应协助买方人员参观制造合同设备的工厂并答复买方提出的与合同工厂的技术事宜有关的问题。
第9条 标准和检验
9.1 卖方应按照中国政府颁布的强制性标准和/或规范(如果有)以及双方同意的任何其他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合同工厂和合同设备的设计、选材、制造和检验,技术标准和规范见附件9。
9.2 卖方或制造商应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并出具出厂质量合格证和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负担。卖方应将出厂质量合格证和交货前检验记录提交给买方。
9.3 买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和/或制造商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对主要设备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的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等。
卖方应提前_____月通知买方检验日期。买方应在收到卖方通知后____天内确认是否派检验人员参加检验。
9.4主要设备应在买方检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装配。买方检验人员还有权参加有关合同设备质量的会议。
9.5 如果发现合同设备有任何缺陷和/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买方检验人员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对这些意见应予以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设备的缺陷或不符。当缺陷消除后,卖方应再次进行检验。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如果买方的检验人员非由于卖方的过错而未能按时到场,卖方有权自行进行设备装配和检验。
9.6交货前的质量检验不能代替在卸货港和/或工作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的检验,亦不能因此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保证义务。
9.7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由检验当局在工作现场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前____天将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卖方可以自费派遣其代表在开箱检验时到场。如果卖方的代表未能到场,检验当局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检验。
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交付的合同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其它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形,检验当局应出具商检证书。该证书应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9.8 在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集装箱的开箱和返箱不能被视为开箱检验。
9.9 如果在保证期满前发现合同设备存在缺陷,买方均有权提请检验当局进行检验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9.10 如果技术资料中规定的检验标准和规范不完全,检验当局有权决定按照买方国家的现行标准和/或检验当局认为合适的其它标准进行检验。
第10条 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及验收
10.1 合同工厂的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应在卖方的技术服务下由买方进行。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的范围详见附件4的规定。
10.2 在安装开始前_____天,双方应各自任命一名现场代表。双方当事人应按照附件10的规定进行合同工厂的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及验收工作,详细情况应记录在经双方现场代表签字的工作日志上。
10.3 安装工作应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进行并完成。
在安装工作按照技术资料的规定完成后,双方当事人应在安装结束后5日内签署安装证书。该证书的签署日期应视为安装工作完成日。
10.4 试运行工作应在安装工作完成后_____个月内进行并完成。
如果试运行顺利完成并且符合技术资料的要求,双方现场代表应在试运行结束后5天内签署试运行竣工证书。
10.5 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考核应在试运行完成之日后_____个月内进行并完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考核的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试运行完成前提交给买方并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为使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考核顺利进行,买方应按照合同附件10的规定准备维修工具、实验室和测试设备、熟练人员以及公用设施和符合规定数量和质量的原材料。卖方应安排合格的技术人员、准备足够的备件以及合同附件10规定的其他事项。
取样和分析测试应由买方在双方现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在投料试生产期间,如果合同工厂未能达到附件10中规定的要求,双方应共同就此进行调查。对此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消除缺陷和/或使投料试生产顺利进行。
10.6 如果合同工厂在投料试生产期间达到良好和稳定的运行状态,双方应确定性能考核的开始日期。性能考核的期间为 天。性能考核应按照附件10的规定进行。对性能考核的详细情况应在工作日志上予以记录并由双方现场代表在考核完成后的5天内签字。
如果合同附件3所规定的所有保证指标在性能考核中都已经达到,双方现场代表应在考核完成后5天内签署合同工厂的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10.7 在性能考核期间,如果有任何事项未能达到附件3所规定的性能和保证指标,双方当事人应对失败的原因进行调查,并按以下方法解决:
10.7.1 如果在任何一次性能考核中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任何性能和保证指标,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工厂中存在的缺陷。所有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时费、设备和原材料费、将设备和材料运往和/或运出工作现场所涉及的运费和保险费以及卖方人员的技术服务费都应由卖方承担。
在缺陷消除以后,应按附件10的规定尽快进行再次性能考核,所有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性能及保证指标时,为卖方进行性能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第三次考核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和保证指标,但达到了附件10规定的最低性能及保证指标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附件10规定支付违约金。只有最后一次性能考核的结果显示合同工厂达到了附件10规定的最低性能及保证指标,违约金才适用。
接受违约金后,双方现场代表应签署合同工厂的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但是,卖方仍有义务采取各种措施以使合同工厂达到附件3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卖方支付违约金不能解除其在保证期内所负的义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在第三次性能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性能及保证指标,买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10.7.2 如果任何一次性能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达到性能及保证指标,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性能考核。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买方负担。
由于买方原因未达到性能及保证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3次。
如果三次性能考核因买方原因都未能达到性能和保证指标,双方现场代表应在性能考核结束后的5天内签署免于验收证书。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就卖方保证期义务、买方相应尾款和/或保证期保函进行协商。
但是,卖方仍有义务在免于验收证书签署后____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性能和保证指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技术服务费应由买方负担。
10.8 如果试运行和/或投料试生产和/或性能考核因卖方原因未能进行或发生迟延和/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额外费用,卖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损失和/或任何额外费用。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交货提单之日起______个月内未能进行性能考核,双方现场代表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_____天内签署免于验收证书。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就卖方保证期义务及买方相应尾款和/或保证期保函进行协商。
但卖方仍有义务在免于验收证书签署后____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使合同工厂达到性能和保证指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技术服务费应由买方负担。
10.9 对合同工厂的验收不得免除卖方在保证期内对合同工厂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第11条 陈述与保证
11.1 卖方声明和保证卖方是根据____国法律适当成立、有效存在的实体;具有完全的法律权利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卖方义务。本合同的签署、提交、履行已经获得授权。
11.2 卖方保证已经和/或有义务根据卖方国家法律办理所有与本合同相关的政府审批手续,已经和/或有义务获得关于合同工厂的持续有效的、可执行的所有的出口许可和批准。(或者卖方保证根据卖方国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许可和批准。)
11.3 卖方保证卖方是合同设备的合法所有人。任何其他第三人不会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卖方保证合同工厂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并且能够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其规格详见附件3的规定。
11.4 卖方保证它是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和/或持有者并且有权向买方授予有关许可。
卖方保证使买方免于受到因在许可区域内购买、使用合同设备和/或制造、销售合同产品引起第三方侵权之诉的伤害。
如果买方因在许可区域内被诉称非法使用或侵害专有技术和/或专利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或因在许可区域内购买、使用合同设备和/或制造、销售合同产品而被诉侵权,买方应通知卖方。卖方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事务,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或损失。
如果因为前述侵权主张导致买方不能继续使用合同设备、专有技术和/或专利,或不能继续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
1)为买方获得继续使用的权利;和/或
2)修改合同设备、专有技术和/或专利和/或软件的相关部分使之不再侵权;和/或
3)以不侵权部分替代侵权部分;和/或
4)从供货范围中撤除侵权部分并减价。
如上述措施不足以弥补前述侵权主张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应对买方进行赔偿。
11.5 卖方保证其许可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是经过良好开发的、可投入工业生产的并且可以按照附件2所列的技术资料加以利用。
11.6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上先进的、质量上优越的、没有设计和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符合附件3的规定并且适合于合同规定的用途和目的。
11.7 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并且能够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项下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充分的,卖方能够根据该技术资料生产制造出同样的合同产品。
11.8 卖方保证及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高效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11.9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合同工厂和/或合同设备的保证期为合同工厂验收后______个月。
对合同工厂和/或合同设备的保证详见附件3。如果在保证期内合同工厂和/或合同设备被发现存在缺陷,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立即自负费用和风险对有缺陷的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修理或替换的设备的保证期应在买方验收后重新起算。
保证期满后,买方应出具合同工厂的保证期期满证书正副本各一份。
在保证期内,如果因卖方原因使合同工厂停机,保证期应相应延长。
11.10 如果卖方的前述陈述与当时的实际情况不符或卖方不兑现前述保证,则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索 赔
12.1 如果卖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下列一项和多项救济:
1) 由卖方自负费用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消除合同设备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卖方不能派遣人员到工作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和/或
2) 由卖方自负费用以新设备替换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用新的技术资料替换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者补供遗漏的合同设备或技术资料,卖方应自负风险和费用将替换和/或补供后的设备和/或资料运抵工作现场。对于急需的设备,卖方应自负费用将其空运到工作现场;和/或
3)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合同设备进行降价;和/或
4)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损失。
12.2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30天内提出的,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尽管有前述规定,如果索赔是因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知识产权侵权引起的,买方的索赔通知期限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12.3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14天内未能做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第13条 合同的终止
13.1 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____天内仍未能交付合同设备和/或技术资料;或者
卖方未能使合同工厂达到附件10 规定的最低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或者
卖方在未事先征得买方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或者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____天内仍未能对其违约行为做出补救。
13.2 如果一方破产或无力偿债,进入清算程序,已有对其财产的接管令或管理令,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或为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接管人、受托人或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解散、停产、歇业,或被责令停业整顿/关闭/解散,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或采取了任何行动或发生任何事件(根据有关适用法律)具有与前述行动或事件相似的效果(以下统称为“破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破产的一方当事人应被视为已构成违约。
13.3 在买方依据合同的规定(第16.3条除外)或适用法律的规定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买方可以以适当的条件取得与未交付的设备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务类似的设备和/或文件和/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中没有终止的部分。
13.4 根据合同的规定(第16.3条除外)或适用法律的规定终止合同的当事人,有权在下列范围内自行决定终止合同的效果:
a) 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对当事人继续有效;
b) 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应予恢复原状。
13.5 终止合同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端的任何规定以及合同中关于双方在合同终止后权利和义务的任何其它规定。根据合同的规定(第16.3条除外)或适用法律的规定终止合同,不能免除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支付违约金的义务,不影响损害赔偿请求权及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济手段的行使。
第14条 技术改进和回授
14.1 如果卖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对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做出了任何改进,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授予买方免费使用该项改进的非独占许可。为使该项改进能够在合同工厂中投入使用,卖方在必要的情况下应给予技术协助。买方应按照附件4规定的条件和方式承担技术协助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14.2 在使用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过程中,买方有权对该项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进行改进。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通知卖方并授予卖方免费使用该项改进的非独占许可。这些改进应归买方所有。
14.3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义务对另一方当事人授予的改进技术保密并保证不将其再许可给第三方。
第15条 保 密
15.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或终止后_____年内,任何一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就专有技术和有关技术资料对除参加合同履行的人员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严格保密。但是,参加合同履行的人员也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15.2 对于其和/或其人员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或披露这些信息。
上述所称的商业秘密(本合同第15.1条规定的信息除外),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披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5.3 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能够证明在泄露时已被一方当事人持有而且并非是以前直接或间接地从另一方获得的信息;
(3)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4)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16条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20天,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第17条 税 费
17.1 中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17.2 中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国政府与卖方国家政府之间签订的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如果适用的话),对卖方征收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如果根据中国税法买方是法定的扣缴义务人,则买方有权代扣代缴相关税款并上缴有关税务当局。在收到中国有关税务当局出具的税务收据后,买方应及时将该收据提交卖方。卖方同意采取必要措施以方便扣税事宜。
尽管有前述规定,卖方仍然有义务在扣税程序不可行的情形下直接将有关税款支付给中国有关税务当局。
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第18条 履约保函
18.1 卖方应对其严格履行合同提供担保。卖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 天内按合同附件14规定的格式向买方提供由卖方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全部合同价格的百分之____( %)。
18.2 如果卖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买方有权扣划履约保函。
18.3 买方应在出具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书后 内,将履约保函退还卖方。
第19条 仲 裁
19.1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买方和卖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应该在北京按照申请仲裁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并且对买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
19.2 除非另有协议,诉诸仲裁不影响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项下各自的义务。
第20条 适用法律
20.1 本合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21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2) 本合同获得中国主管当局批准(根据法律如果需要);
(3)买方收到履约保函;
(4)买方发出履约资金备妥通知。
21.2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它们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项下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一切与该主题有关的书面或口头的协议、谈判、谅解、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
21.3 本合同用___文书就,一式___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
21.4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合同正文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的内容与合同正文规定不一致,合同正文的效力优先。
21.5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21.6 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条件应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9版)》和《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及进行解释。
21.7 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1.8 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按以下地址进行:
买 方:
地 址:
邮 编: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 方: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货物进口报关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地址: 北京市__区金马工业区__国际物流基地
法定代表人: 张双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进出境运输报关手续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货物进出境的运输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等有关事项。
第二条 乙方代理权限
乙方的代理权限仅限于办理清关或者转关运输、报关、报检、验放,将甲方货物安全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 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壹年,自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报关时所需的有效合同、发票、提单、法律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2、甲方向乙方提交发票时应同时附中文译文;
3、甲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规定,委托乙方报关的货物不存在伪报、低报、漏报等现象;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所涉及货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5、按照第六条的规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甲方货物的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双方约定在甲方提供单据及时及齐全情况下尽快将货物运输到双方约定地点。如因海关及检疫原因造成的清关及派送延误甲方应予以理解。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办理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过程中,有义务保证甲方货物完整、安全,不得损坏或丢失(货物由于进出境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破损除外);
3、乙方在代理报关过程中,应当为甲方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甲方的技术资料、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和有关信息。
4、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只有经过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利用甲方的文件、资料或代理甲方行使权利;
5、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缺损或丢失,乙方有义务督促第三方出具书面证明;
第六条 报关费用
报关费用见一报价单。
第七条 结算
乙方应将上月报关费用结算清单于次月五日前提供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结算清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无误后,甲方自审核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如因甲方未给乙方结算造成的各项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有义务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应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将根据日千分之5的违约金向甲方收取。直至甲方付清所有费用为止。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或对甲方所交付的文件和货物行使留置权,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由此产生的保管费、仓储费、以及风险和损失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仲裁
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中任一条款与《代理报关委托书》背面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为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代理报关协议书》而发生的分歧,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 终止或变更
甲、乙任何一方终止或变更本《代理报关协议书》时,须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终止或变更的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签定书面终止或变更协议书后,本协议书即可终止或变更。
第十一条 效力
1、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它事宜
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篇5: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_合同范本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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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进口设备委托代理采购合同书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就代理进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事宜,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经自愿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一、口货物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货物品名及型号规格_____数量_____单价_____小计_____备注
合计
二、进口货物计划进度:
三、货物货物货款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
四、委托报酬:
1.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方权利义务:
1.委托人权利义务
(1)委托人有权决定供应商的选择、设备选型、技术选择及定价,有权在进口合同上附签;
(2)委托人对所进口的货物享有完全物权,享有因进口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权利;
(3)负责办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手续,并向受托人提供有关正式批准文件;
(4)组织引进小组参与谈判前期的准备工作,为技术、商务谈判的发起人,负责起草有关技术附件;并主持商务谈判;
(5)负责筹措本项目所需的钱款,在收到受托人付款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履行进口合同过程中应由委托人承担的全部费用(货款、关税、代理费等);
(6)支付内陆运费;
(7)负责对供应商所提供设备的安装、调测的督促以及验收事宜;
(8)协助受托人办理减免税手续,提供有关减免税的申请文件。
2.受托人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委托人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及询价;
(2)参与起草进口合同并在进口合同上主签、页签;
(3)负责办理各种对外申请审批手续(办理报批、办理进口许可证、船运业务、开证、审单、商检、提货手续);
(4)承办技术引进合同执行合同中的对外联系工作,协助设备的安装、调测、验收;
(5)保证在收到到货通知后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清关手续,并将货物送至委托人指定地点,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6)设备到货后,如果出现零件短缺和损坏,受托人应及时办理商检手续并负责办理上述零件的复进口报关手续。有关商检结果报告在十个工作日作出,并负责向供应商的有关交涉手续;
(7)负责办理进口货物减免税手续。如本项目不符合减免税规定,则应负责完成纳税事项;
(8)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将代理合同转由他人代理或转执行。若受托人未守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六、受托人的保密责任:合同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受托人保证不经委托人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方泄露委托人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况。
七、违约责任
1.在开证、审单、报关、商检、纳税、索赔等环节由于受托人过错而产生的损失,责任由受托人承担,并应赔偿委托人因此产生的损失;
2.因受托人未能及时清关而产生的滞报金应由受托人承担外,受托人还应赔偿委托人由此产生的损失,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应承担相当进口合同延误部分金额0.15%的违约金。延误超过三十日,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托人按进口合同总价1.8%支付违约金;
3.受托人在及时收到委托人的进口货物的货款后未按进口合同规定支付给供应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托人承担;
4.委托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委托事项的报酬,则每逾期一天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对逾期付款金额部分支付违约金;
5.委托人所提供的办理减免税手续的材料应真实、完整,并在减免税许可范围内使用进口货物,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6.受托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进口有关手续,不得采用非法手段偷逃关税和其他税,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7.如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受托方违约的,委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有关诉讼由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事项: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自________起生效,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十二、本合同附件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长期供给优质货物协议
协议编号 :
第一条:宗旨
本协议旨在建立买卖双方最基本的供货信誉及供货品质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 。
第二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生效日期:自买卖双方协议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持续改进
任何违背双方协议的供货或服务缺陷,买卖双方均不予接受。双方均有义务遵守零缺陷原则,并承诺执行、维护持续改进过程。
第四条 供货价格
经双方协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互相支持、诚信守约”的原则,就长期供货价格达成以下事宜:
1、 卖方承诺为买方提供的产品的价格原则是: ;
2、 买方承诺在双方建立长期供货协议的前期下,协议约定货物由卖方一家来供货,但买方有权随时对卖方的供货开票价格进行抽查,以检查协议价格的执行情况,若在检查中发现开票价格超出协议价格5%之内,则买方直接在货款中按两倍超出份额扣除,并敦促买方尽快提出改进措施,连续三次出现类似情况,买方直接取消供货资格;若实际供货价格超出协议价格5%以上,一经证实则直接取消供货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进入买方供货体系;
3、 为体现供货协议价格的有效性,卖方同意
第五条 质量检验
5.1产品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就双方约定的验收事项达成协议。以及其它买方要求的、能证明其供货符合协议要求或符合有关参考标准的文件证明材料。
5.2自我检验
1.卖方在发货前应对供货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参数进行核实,保证达到技术协议的要求。
2.货物运到买方后,卖方人员应同时到达买方现场,对货物的规格、数量进行查验,如发现货物残损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对不符合部分予以无偿更换、补发短缺部分或征得买方同意后贬值货价,并负担由此发生的买方检测费和利息等损失。
第六条 质量、服务保证与处罚
卖方应确保其产品符合双方的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供货需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且绝不向买方销售假货、劣质商品、冒牌商品等;如果卖方违反上述条款,买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给予警告,重新评估供应商的地位;
(2)终止双方的合作,卖方承担一切损失;
(3)若卖方未经买方确认而私自更改品牌或相关规格参数,一旦发现给予本批货款2倍处罚;若卖方提供假品牌或以次充好,给予本批货款的3倍处罚!
(4)若卖方未能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定期服务,除按照服务差异情况,扣除其部分服务费用,必要时可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七条 验收
7.1.预验收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和技术协议供货。 如有任何偏离合同或协议之处,卖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买方,并提交纠正预防措施。作为买方批准过程之一,必要时买方代表有权在装运前到卖方处进行现场预验收。
7.2.终验收
货物的最终验收在买方的生产现场进行。
第八条 供货结算方式
1、 对于设备类固定资产的采购,按照购置品种或购置数量具体商定付款方式,但预付款额度按照买方要求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0%;
2、 对于备件、工具、材料、三品等其它物资,按照正常业务40天内结算的方式进行开票结算,最长期限不超过90天,若买方可接受承兑支付,承兑支付控制在三个月期限以内( 可接受 / 不可接受 / 协商接受 );
第九条 保质期及索赔
9.1保质期
卖方对本合同所订购货物的质保期规定为在买方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或按合同约定。
9.2索赔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买方将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要求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承担到安装现场全部费用。若卖方对索赔要求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书二周内回复,双方将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成立。卖方换货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通知书10天内。如属微小缺陷,在获得卖方同意后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买方在合同尾款中扣除。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发生大型故障(非人为因素损坏)或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卖方应承担造成停产的一切损失;
9.3质保期延长
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货物而使相关工作环节停机或停滞时,则质保期按停产时间作相应的延长。卖方应在一周内完成更换和修理工作,买方应积极给予必要的配合。同时卖方应在正常的生产周期内承担从停机到恢复运行时间内(对于大型设备类,质保期内的前壹个月状态调整时间不超过生产运行时间的1%)影响的计划排产的产品的生产成本费损失;
第十条 卖方表现评估
买方对卖方在供货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和行为规范等五个方面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总分为100分,如卖方评分未达到60分,卖方应与买方协议达成书面的改进计划。
如卖方连续三个季度均未达到60分,买方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买方及其关联机构从卖方及其关联机构采购的所有固定资产设备、物资及相关服务(技术、维修、维护、专业培训等)。关联机构定义:一方的关联机构是指由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或与一方受同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的母公司、子公司;与一方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这里的“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或影响某公司或实体经营管理决策的权利,无论是通过所有权还是有投票权的股票,通过合同还是其他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向买方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篇8:廊坊市货物销售第三方担保协议
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石料厂
乙方: ________________(需货方)
丙方: 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
丙方根据甲方与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金额为________的购销合同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合同从属于购销合同,担保金额可累计,最终担保金额以财务结算金额为准。
一、担保责任:
1、丙方担保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从属的购销合同,否则由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失效为止。
二、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担保责任,同时丙方按甲方要求追回货款,当丙方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作相应追偿。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 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四、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五、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
六、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石料厂
授权代表(签字)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丙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9:货物商品买卖合同协议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品名
规格
单价
数量
金额
合计金额
二、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四、包装标准、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提供标准,送货上门,运费供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先支付10%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
六、验收标准: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如对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货物后5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经供方确认。如逾期提出,视为交付的产品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一方违约,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仍需赔偿。
八、争议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快企业发展,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交通部发布的《全国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等有关规定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参加集约经营的车辆
车号:鲁Q / ,车型:
吨位: 主车: 挂车:
二、集约经营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应支付承担的费用
1、保险费;
2、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各种证件审验、换牌、过户等费用;
3、行车事故、商务事故费用及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4、向甲方缴纳的车辆经营管理服务费 元/月 (大写: 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动管理服务费。
乙方须先交费,后经营。于每月25日前将应承担的费用以现金向甲方交纳,否则,每延迟一天,甲方有权加收3%的违约金。
四、保证金的交纳
乙方签订本合同前,须向甲方交纳经营和安全保证 金 元(大写: 元),合同期内不计息。该保证金可用作违约金和充抵赔偿金。合同期内如发生抵补现象,乙方必须在10日内补足保证金。合同实际全面履行完毕后,该保证金由甲方全额返还。
五、运营
1、在运营过程中,驾驶员除必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之外,驾驶员、押运员还必须具有交管部门核发的《山东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持有交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公安部门核发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准运证》、质检部门核发的《压力容器使用证》等法有效的证件,方可运输。
3、乙方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填发的货票、派车单、行车路单,按所填吨位装载货物,并按规定线路行驶。
4、乙方必须在车辆明显位臵标有GB危险标志。
5、运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车辆必须达到一级技术标准方可运输。如经甲方机务部门检验达不到一级技术标准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运行,并对车辆进行强制性维修,所需维修费用及停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须按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修理。
六、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组织乙方每月一次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全、规章、营运知识教育。
2、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采取收回有关证件、停止运行等相应的措施,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付。
3、车辆及驾驶、押运人员的各种证件的检审和换发,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协助办理。
4、协助处理乙方发生的交通事故。
七、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的政策规定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甲方的信誉。
2、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对行车安全、遵章守纪、收费标准、票据使用等方面的检查,按时参加安全、政治学习和例会。
3、因交通肇事、意外伤害等造成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其损失及处理过程中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按照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强制维护,保证车辆状况完好,证照和必备的灭火器等附属装臵齐全人效,符合运行要求。
5、合同期内,不得私自转租、转包、转卖车辆或车辆经营资格,不得以该车抵押债务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扣除,并有权收回有关证件,解除合同,将车辆过户出公司。
6、乙方驾驶员须由甲方安稽部门审验合格,持证上岗,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每次将经营和安全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扣除。
7、合同期内,因交通肇事或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车辆停驶,应交甲方的各项费用不减。
8、乙方必须参加机动车辆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货损险等,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5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120万元,货物保险 ),由甲方统一办理投保手续,并代为保管保险单,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兑现款必须由乙方合同签约人亲自领取,不得委托其他人代领。
八、合同到期双方约定
1、合同到期,乙方拟继续集约经营的,须提前30日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根据车辆状况,对符合当时政策规定及营运要求的,可以允许乙方继续集约到甲方经营,届时须另签合同。
2、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须提前30日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将其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向甲方如数结清,若无违约行为,该车辆可由甲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将产权转移至乙方所有。如到期乙方拒不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封存车辆,收回所有证照和营运手续。
3、合同期满,根据国家规定,车辆不允许过户且符合营运要求时,乙方必须续签合同,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按国家规定报废车辆。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时,车辆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将该车报废,车辆残值归乙方或补抵乙方欠款。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1、当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发生调整、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有关证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付。
(1)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纳各种款项,且拖延达10日以上的;
(2) 严重违反上级有关规定及甲方管理规章的;
(3) 未按甲方要求进行车辆及各种证件审验,以及拒不服从甲方机务管理部门强制维修车辆的意见的。
4、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如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接到通知后,须在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解除合同(本合同中约定单方有权变更、解除合同的情况除外)。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法解决;调解或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蒙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进出口集装箱费用确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双方签订的《集装箱码头作业协议》就乙方经甲方码头进出口的集装箱码头之费用确认,达成如下协议:
1.适用对象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客户代码:)因自身业务需要或受收发货人委托进入甲方码头办理集装箱疏运所产生的码头费用的确认及结算事宜。
2.费用确认
i.乙方凭在进口提货单或作业申请书以及在出口装货单或设备交接单上加盖乙方结算章作为码头费用确认的凭证,并承担该箱的所有码头费用;乙方凭申请的车辆通行IC卡刷卡具有相同的确认功能;
ii.甲方认可与乙方结算章配套使用之单证更改章,乙方承担因使用该更改章而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
iii.乙方提供确认章样本如下;
结算章样本单证更改章样本
3.确认范围
i.乙方承担经上述确认方式确认的集装箱在甲方的码头费用,包括退载及验货费用;
ii.以上之费用确认方式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变更。
4.费用计算
i.码头费用按照《交通部港口费收规则》和厦门港口管理局和甲方的相关费收标准计算;
ii.码头费用泛指在码头内产生的一切营运费收及政府规定之代收代付费用。
5.费用结算
i.所有结算之款项必须付往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ii.乙方必须事先根据业务量提供足额的押金,押金金额人民币元,乙方缴纳的押金应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转帐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iii.乙方结算时需提供一张印鉴完整、足额有效的、收款人为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支票,并提供其结算银行名称和账号,便于甲方结算托收;如乙方提供无效支票或出现两次支票空头情况,甲方有权取消其月结资格而采用现金缴纳方式。
iv.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本合同约定的码头业务费用。
当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出具发票并自行使用乙方提供的支票转帐至甲方指定的结算账户;乙方须在当月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处领取发票并同时提交一张新的空白有效支票。
v.乙方应将转帐支付的开户行和帐户号码在本协议签字栏下方列明。
vi.对溢收和短收的各项费用,应在结算后180天内提出退补要求,逾期互不退补。
vii.乙方在收到甲方欠款通知超过5个工作日而未结清费用时,甲方可先行使用乙方的押金抵用结算款,同时通知乙方补足押金。
在乙方补足押金前,甲方暂停对乙方的服务;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押金时,应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在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相应退补。
6.违约责任
i.乙方拒不履行结算义务,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码头费用结算资格和进入甲方码头办理业务的资格。
ii.乙方若未能按上述约定的日期付清结算款项的,逾期自结算的次日起按日交付迟付款项额5‰的滞纳金。
iii.乙方虚抬码头费用或篡改码头费用清单和发票,由此给甲方和包括货主在内的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iv.乙方需要提前打印码头费用清单,并需甲方商务部门在清单上盖章的,若甲方认为可行,可以为乙方提供,由甲方打印,并盖甲方业务章。
但此清单仅供乙方参考之用,不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仍以甲方开具的发票以及所依据的清单为准;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要求不合理的,有权予以拒绝。
甲方原则不提供纸质码头费用清单,乙方可自行下载或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接收电子清单。
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需纸质清单,应事先书面说明,甲方视情况给予配合。
7.争议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及分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8.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期满后如双方希望延续协议,双方应以书面盖章确认,否则本协议逾期无效。
9.协议生效及其他
i.本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集装箱码头拖车作业协议》的附件,其生效日期和有效期与主协议相同。
ii.如乙方不按本协议条款履行本协议,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iii.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份。
iv.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代表签署: 乙方授权代表签署: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乙方结算银行账户:
乙方结算银行帐号:
篇12:国际货物对外贸易合同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经卖买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价:U.S.D(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 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________经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
9.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 天在__________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卖方:
代表:____________
买方:
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3:关于外贸的实习报告
一、公司简介
这家企业主要是从事代理方面的事情,涉及很多产品。其中涉及到出口的就有农药化肥等。涉及进口的有废机电,废旧金属等。
二、业务总结
第一天来到公司,师傅安排了一张办公桌给我,又给了我几张信用证让我先看看。原来信用证是这样的,和我以前脑子里的模样差不多。那些以前只有在书上看到的名词一一在我眼前展现,看的兴致起处好似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般。师傅是一个和蔼的中年妇女,对我非常客气,她非常耐心地教了我制单的基本常识,我所有的疑难困惑她也是有问必答,并对我犯的错误常常能宽容地接受,而不加以责骂。还有其他同事也给予我很大的帮助。
实习期间经历的业务主要有进口废机电,废旧金属等。在签订一笔业务时,作为进口的代理方要与委托方签订一个代理合同,合同规定了进口商品的品名、单价、数量、装运期限、运输方式、运输保险费用负担、交货地点、合同的履.
实习要求:在具体的商业活动中能掌握主要的业务技能。
实习内容:根据相关的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结合我过的实际情况与国际贸易实践,以出口贸易的基本过程为主线,以模拟设定的具体出口商品交易作背景,针对出口贸易中业务函电的草拟、商品价格的核算、交易条件的磋商、买卖合同的签订、出口货物的托运订舱、报验通关、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以及贸易文件制作和审核等主要业务操作技能。
实习目的:培养我们的自学和动手能力、理解能力以及思维能力。通过进出口贸易模拟实习,让我们能够在一个仿真的国际商业环境中切身体会商品进出易的全过程,能够在实际业务的操作过程中使其全面、系统、规范地掌握从事进出易的主要操作技能。
总结:
经过了两周的贸易实务实习,让我们了解到商务工作挺复杂的,而且在此工作中要有忍心、恒心、信心。
实习中,我们在模拟的商务活动中,有十五个主要业务操作,针对这些操作每天都有不同的心得体会,而且发现了不同的问题,可以说在是受益非浅。
国际贸易的中间环节多,涉及面广,除交易双方当事人外,还涉及商检、运输、保险、金融、车站、港口和海关等部门以及各种中间商和代理商。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整笔交易的正常进行,并有可能引起法律上的纠纷。另外,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的成交量通常都比较大,而且交易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它外来风险。所以通常还需要办理各种保险,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我在此次实习中,了解到实习的具体做法:
(1)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在学习本课程时,要以国际贸易基本原理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将《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概论》等先行课程中所学到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政策加以具体运用。教师在讲课过程中,对涉及到的内容,可有针对性地带领学生回顾一下,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政策与业务有效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注意业务同法律的联系
国际贸易法律课的内容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内容关系密切,因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步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履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处理履约当中的争议实际上是解决法律纠纷问题。而且,不同法系的国家,具体裁决的结果还不一样。这就要求从实践和法律两个侧面来研究本课程的内容。
(3)加强英语的学习
对于外贸专业人员而言,不仅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而且还必须会用英语与外商交流、谈判及写传真、书信。如果专业英语知识掌握不好,就很难胜任工作,甚至会影响业务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实习中要求我们加强英语的学习,掌握外贸专业术语基础。
(4)注意本课程同其他相关课程的联系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与其他课程内容紧密相联。应该将各们知识综合运用。比如讲到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内容时就应去了解商品学科的知识;讲到商品的价格时,就应去了解价格学、国际金融及货币银行学的内容;讲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内容时,就应去了解运输学、保险学科的内容;讲到争议、违约、索赔、不可抗力等内容时,就应去了解有关法律的知识等等。
(5)贯彻“洋为中用”的原则
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等国际组织相继制定了有关国际贸易方面的各种规则,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托收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这些规则已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公认的一般国际贸易惯例,被人们普遍接受和经常使用,并成为国际贸易界从业人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因此,在学习本课程时,必须根据“洋为中用”的原则,结合我国国情来研究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并学会灵活运用国际上一些行之有效的贸易方式和习惯做法,以便按国际规范办事,在贸易做法上加速同国际市场接轨。
(6)坚持学以致用原则
实习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在学习过程中,要重视案例、实例分析和平时的操作练习,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能力培养。在培养规模上突出应用性,加强实践性,注意灵活性。
实践的看法:
在操作过程中,根据本门课程的内容、特点,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精心组织方案。通过听、看、做使一些看起来繁杂的专业知识很快被我们理解和掌握。只有将理论联系实际,教学与实际相结合,才是培养我们能力的一种有效形式。
从事国际商务活动,尤其是国际间货物的买卖,其工作的最大特点就是要求商务人员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同时,必须具有很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现在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和基本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篇14: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页8]_合同范本
第十九条 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本条规定重复保险时的赔偿方式。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时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同一危险,其总保险金额往往超过该财产可保价值。根据保险赔偿原则,各承保公司交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承担各自应负的赔偿金额,其总赔偿金额以该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本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按照保险单的规定交清保险费,这是被保险人应尽的义务。保险人只有在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交清保险费才能承担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责任。投保人也可按照与保险人约定的期限,交付保险费,如不按期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可以分别情况要求其交付保险费及利息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保险人如果终止合同,对终止合同前投保方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仍有权要求投保方如数交足。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本条规定了被保险人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本条规定了被保险人不能因为财产已参加保险而放松安全防灾工作。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和劳动保护等保护财产安全的各种规定,对各种灾害事故隐患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接受有关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做好安全防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本条指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如变更被保险人名称、占用性质、危险程度、财产增减、财产存放地点、权利转让等,须书面申请办理批改手续,经保险公司同意后,签发批单,附于保险单上,作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若需要增加保险费,应当按规定补交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本条规定了保险标的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财产,减少财产的损失,并对受损财产,进行保护和妥善处理。
“立即通告保险人”是指被保险人应尽快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到现场查勘定损。“立即”就是要求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后,就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五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本条规定了如果被保险人不履行应遵守的义务的相应措施。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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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货物海运出口订舱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数量、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船舶在开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订舱的,参照《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在船舶开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10.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未结清所有费用之前,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3.乙方在办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4.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
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篇16:般货物出口合同_合同范本
一般货物出口合同
合同号:
日期:
订单号: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金额合计允许溢短装_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 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卖方:买方:
2.salescontract
wholedoc.
no:
date:
foraccountof:
indentno:
thiscontractismadebyandbetweenthesellersandthebuyers;wherebythesellersagreetosellandthebuyersagreetobuytheundermentionedgoodsaccordingtothetermsandconditionsstipulatedbelowandoverleaf:
(1)namesofcommodity(ies)andspecification(s)
(2)quantity
(3)unitprice
(4)amounttotal:__________%moreorlessallowed
(5)packing:
(6)portofloading:
(7)portofdestination:
(8)shippingmarks:
& nbsp;
(9)timeofshipment:within____________________daysafterreceiptofl/c,allowingtranshipmentandpartialshipment.
(10)termsofpayment:by100%confirmed,irrevocableandsightletterofcredittoremainvalidfornegotiationinchinauntilthe15thdayaftershipment.
(11)insurance:coversallrisksandwarrisksonlyaspertheclausesofthepeople’sinsurancecompanyofchinafor110%oftheinvoicevalue.tobeeffectedbythebuyer.
(12)thebuyershallestablishthecoveringletterofcreditbefore_________;failingwhich,thesellerreservestherighttorescindthissalescontractwithoutfurthernotice,ortoacceptwholeoranypartofthissalescontract,non-fulfilledbythebuyer,oftolodgeclaimfordirectlossessustained,ifany
(13)documents:thesellersshallpresenttothenegotiatingbank,cleanonboardbilloflading,invoice,qualitycertificateissuedbythechinacommodityinspectionbureauorthemanufacturers,surveyreportonquantity/weightissuedbythechinacommodityinspectionbureau,andtransferableinsurance policyorinsurancecertificatewhenthiscontractismadeoncifbasis.
(14)forthiscontractsignedoncifbasis,thepremiumshouldbe110%ofinvoicevalue.allrisksinsuredshouldbeincludedwithinthiscontract.ifthebuyeraskstoincreasetheinsurancepremiumorscopeofrisks,heshouldgetthepermissionofthesellerbeforetimeofloading,andallthechargesthusincurredshouldbebornebythebuyer.
(15)quality/quantitydiscrepancy;incaseofqualitydiscrepancy,claimshouldbefiledbythebuyerwithin30daysafterthearrivalofthegoodsatportofdestination;whileforquantitydiscrepancy,claimshouldbefiledbythebuyerwithin15daysafterthearrivalofthegoodsatportofdestination.itisunderstoodthatthesellershallnotbeliableforanydiscrepancyofthegoodsshippedduetocausesforwhichtheinsurancecompany,shippingcompany,othertransportationorganizationsand/orpostofficeareliable.
(16)thesellershallnotbeheldliableforfailureordelayindeliveryoftheentirelotoraportionofthegoodsunderthissalescontractinconsequenceofanyforcemajeu reincidents.
(17)arbitration:alldisputesinconnectionwiththiscontractortheexecutionthereofshallbesettledfriendlythroughnegotiations.incasenosettlementcanbereached,thecasemaythenbesubmittedforarbitrationtochinainternationaleconomicandtradearbitrationcommissioninaccordancewiththeprovisionalrulesofprocedurespromulgatedbythesaidarbitrationcommission.thearbitrationshalltakeplaceinbeijingandthedecisionofthearbitrationcommissionshallbefinalandbindinguponbothparties;neitherpartyshallseekrecoursetoalawcourtnorotherauthoritiestoappealforrevisionofthedecision.arbitrationfeeshallbebornebythelosingparty.orarbitrationmaybesettledinthethirdcountrymutuallyagreeduponbybothparties.
(18)thebuyerisrequestedalwaystoquotethenumberofthesalescontractintheletterofcredittobeopenedinfavouroftheseller.
(19)otherconditions:
seller: buyer:
篇17:葡萄酒进口买卖协议
卖 方:___ 地址:___ 邮码: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职务:___
买 方:___ 地址:___ 邮码: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职务: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__%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
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
如果本合同按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
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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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
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
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途径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18:空运出口运输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进口协议_合同范本
进口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厂)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外商)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购买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且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委托甲方向丙方进口上述货物,但出于某些技术上的原因,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该批货物签订了_____号《买卖合同》(以下称“销售合同”)而非代理进口合同;且
3.乙方授权甲方就上述货物以甲方名义(而非乙方名义)与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_____号《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且
4.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况及做法:
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中的某些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丙三方同意:
a.如乙方未按照销售合同的规定将全部货款(分批交货、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货物的全部货款)付至甲方,甲方无义务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丙方无权依进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货款(违约责任)。
b.甲方对有关货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对货物质量有任何异议,应自行与丙方协商处理,而无权依销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如需退换货,乙方可委托甲方办理,手续费另计。
c.丙方保证交付所给甲方的货物在产地,规品、数量等方面与进口合同的规定严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
d.如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的规定与本协议不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篇20:深圳对外贸易货物进口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双方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货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总值(大写):
允许溢短_________%。
2.成交价格术语:_________(□□□□□_________)
3.出产国与制造商:_________
4.包装:_________
5.装运唛头:_________
6.装运港:_________
7.目地港:_________
8.转运:□允许□不允许;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
9.装运期:_________
10.保险:由_____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_险,另加保_________险。
11.付款条件:_________
□买方通过_________银行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_________期信用证。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不适用于、术语)。
□_________
12.单据:卖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1)运单
□海运:全套空白抬头/指示抬头、空白背书/指示背书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已装船清洁海运/联运正本提单,通知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陆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装车的记名清洁运单,通知在目的地_________公司。
□空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记名空运单,通知在目的地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
(2)标有合同编号信用证号及装运唛头的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3)由_________出具的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_________份。
(4)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5)由_________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6)保险单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7)_________签发的产地证一式_________份
(8)装运通知:_________
另外,卖方应在交运后_________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第_________项单据副本一套。
13.装运条款:
□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以电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金额、包装件、毛重、尺码及装运港可装日期,以便买方安排租船/订舱。装运船只按期到达装运港后,如卖方不能按时装船,发生的空船费或滞期费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超过船舷并脱离吊钩以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
□或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船到目的港。在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船前2天电传/传真/电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价值及开船日期,以便买方安排保险。
□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运至目的港。
□_________
14.装运通知
一俟装载完毕,卖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电传/传真/电报买方合同编号、品名、已发运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船名/车/机号及启程日期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