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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经济形势分析与展望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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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经济形势分析展望

当前我市国民经济运行出现一些积极变化,全市经济总体上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我们既要看到有利的一面,市委、市政府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政策措施落实,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加深蔓延,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企业转型未能跟上后工业时代步伐在较长时期内还存在,也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根本内因,要实现全年经济增长11%的目标,仍需很多工作要做。从经济发展趋势来看,考虑到我市各阶段基数,初步预计我市今年经济走势呈“两头高中间低”运行格局。 1、全市经济和工业经济在严峻形势下仍保持二位数增长,增速在全省各市中继续保持领先。

gdp据初步核算,一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3.5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1.8%,与全国、全省的增长6.1%和3.4%相比,分别高出5.7和8.4个百分点,也是全省唯一保持二位数增速的城市,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金融危机影响蔓延下,实在是来之不易,主要得益于工业和投资(建筑业)的较快增长,一季度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3.62亿元,同比增长22.1%,其中工业增加值30.27亿元,增长16.2%,工业为全市gdp的增长贡献了39.8%。

工业总产值增长15.4%,规上工业增长14.8%,临港工业增长22.0%。在船舶修造业较快增长(29.9%)、石油化工业等快速增长(1.8倍)和经济开发区(29.0%)、定海区(14.1%)、岱山县(57.9%)等区块强势增长带动下,前5个月我市工业生产总体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1-5月实现工业总产值为317.28亿元,同比增长15.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254.48亿元,增长14.8%,临港工业实现总产值240.60亿元,同比增长22.0%,高出全市增幅6.6个百分点。近2个月环比来看保持了稳步增长,5月实现工业总产值78.69亿元,在4月比上月增长12.9%基础上,5月比上月增长8.0%。从全省各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来看,1-5月全省为下降8.9%,呈增长的另外还有丽水、湖州和衢州三市,但分别也只增长6.3%、2.6%和2.1%,而我市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达到14.8%,应该说难能可贵,也是我市这几年大力发展海洋工业经济,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的充分体现。 从工业生产的重要辅助指标工业用电量来看,进一步验证了我市工业经济的运行,在和邦化学、金海湾船业等主要骨干企业工业用电量快速增长带动下,工业用电量也保持较快的同步增长。1-5月全市工业用电7.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5%,扣除和邦化学自发电部分增长11.8%,全省平均却下降6.1%。

2、“三驾马车”合力驾驭。作为需求的三大方面,投资、消费、出口均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共同推进了我市经济稳步较快发展。

1-5月我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54.14亿元,同比增长22.3%,其中限额以上投资152.67亿元,增长22.1%,尽管比今年1-4月回落10.3个百分点,但与全省平均增长13.7%相比,仍高出8.4个百分点,从环比来看,5月完成投资额41.97亿元,比上月增长34.1%,保持高位增长态势。投资是这些年来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五年年均增长保持在28.2%,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直接、见效快,为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起到了支撑作用。新开工项目增多是今年1-5月保持高位增长的关键因素, 1-5月全市限额以上新开工项目共有120个,比去年同期增加46个,限额以上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200.8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其中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33个,同比增加14个,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74.4亿元,同比增加103亿元。1-5月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额31.1亿元,对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贡献率为65%。

从项目投向看, 1-5月基础设施投资75.84亿元,增长29.5%,比今年1-4月回落13.4个百分点。工业投资66.27亿元,增长29.8%,比今年1-4月回落7.3个百分点,工业投资总体上仍保持较好势头。

经济的持续增长,最终要靠消费拉动。有了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经济增长才是稳健、健康的,扩大国内消费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落实一揽子计划的根本。1-5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04亿元,增长1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6%,比上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汽车销售旺盛,1-5月汽车类实现销售额0.73亿元,增长57.7%。

尽管金融危机阴霾还笼罩着全球,借助于我市旅游资源优势的不断发挥,对外宣传的大力推进,来我市旅游的势头不减。1-5月实现旅游接待人数616.77万人次,增长18.9%,增幅比去年同期还提个百分点,主要风景旅游区普陀山、朱家尖、桃花分别增长18.0%、14.1%和15.5%。旅游保持较强的势头,也哺育我市消费市场平稳增长。

外需急剧萎缩,何时复苏难以预料,全国、全省出口连续几月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从全省各市看,前5个月除舟山外其他各市一片绿色,我市1-5月出口额为11.48亿美元,同比增长32.6%。但主要是近几年我市石油中转储运业有了较快的发展, 1-5月石油出口额增长9.4倍,是支持我市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出口份额也快速上升,现已占到全市出口额的四分之一。从出口产品类别看,工业品出口6.40亿美元,同比增长10.2%,其中船舶出口4.29亿美元,下降4.8%。水产品出口2.21亿美元,下降12.6%。1-5月我市进出口总额26.29亿美元,增长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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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市第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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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调研报告

XX年是“”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消费增长依然强劲,出口恢复快速增长,经济运行开始回归正常增长轨道,但通胀压力依然存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上下按照“突出财源抓项目,围绕民生促发展”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转方式、保增长,攻两翼、推两型,抓财源、强基础,惠民生、促和谐”的工作原则,全市经济呈现较好发展态势。

经初步测算,一季度,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40.1亿元,同比增长13.6%,增幅比上年同期下降0.4个百分点,其中一产业增加值7.53亿元,同比增长3.3%,二产业增加值17.79亿元,同比增长20.7%,三产业增加值14.79亿元,同比增长11.8%。三次产业结构由去年同期的21:40.9:38.1调整为18.8:44.4:36.8,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4%、60.4%、31.2%,。

一、经济运行基本态势

(一)发展速度加快。

1、农业生产增长平稳。一季度,实现农业增加值7.53亿元,同比增长3.3%。春耕生产正常开展,备耕物资准备充足。调查显示,全市农资货源充足,共入库早稻杂交种子25万公斤,常规稻种子3万公斤,晚稻杂交种子30万公斤;农户化肥入户率81.5%,农膜和抛秧盘入户率90%。畜牧业保持平稳发展。一季度,全市出栏肉猪53.59万头,同比增长5.8%;期末肉猪存栏88.63万头,与去年持平;能繁母猪8.19万头,同比增长3.7%。

2、工业生产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一季度,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50.52亿元,同比增长41.0%,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4.6个百分点,实现工业增加值14.77亿元,同比增长27.0%;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6.6%,比上年同期提高6.6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3.69亿元,同比增长45.2%,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4.7个百分点,实现增加值12.43亿元,同比增长32.5%。

工业园区发展强劲。一季度,工业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9.27亿元,同比增长72.6%,入园企业达到62家,投产47家,新签约企业3家,上交工业税金1504万元。

大厂矿来势看好。一季度,五大厂矿完成产值7.49亿元,同比增长21.6%,其中增速最快的是氟化学公司,增速达到105%,其次是韶峰南方公司,增长51%。

3、消费市场旺盛。一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64亿元,同比增长13.9%。按地域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1.5亿元,同比增长12.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14亿元,同比增长25.3%。按行业分,批发业零售额1.87亿元,同比增长18.3%;零售业零售额9.34亿元,同比增长12.6%;餐饮业零售额1.22亿元,同比增长17.1%。

外贸出口升温。一季度,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092万美元,同比增长64.8%,其中出口创汇1933万美元,同比增长55.9%。怀琪集团出口414万美元,同比增长288.7%,氟化学公司出口1019.7万美元,同比增长75.6%,化工冶金公司出口104万美元,同比增长203.2%。金子箱包出口额为159.8万美元,同比下降25.8%。

(二)发展质量提高。

1、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一季度,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2.58亿元,同比增长53.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6亿元,同比增长65.5%。税收收入中,营业税增长37.2%,企业所得税增长81.1%,资源税增长198%,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66.4%,土地增值税增长57.9%。总收入中,国税征收0.48亿元,同比增长23%,地税征收0.83亿元,同比增长32.8%,财政征收1.26亿元,同比增长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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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下半年经济系分党校培训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2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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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经济系分党校培训工作总结

经济系分党校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于2010年10月15日开班,并于10月22日结束全部课程。本期培训班共有76名同学利用课余时间参加了分党校的培训学习。系主任郭秀英老师、系副主任李二华老师、第二党支部书记崔晓俊老师、辅导员李丽娟、田帆老师及总支委员和支部委员都分别为学员上了党课,本期培训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周密安排,系统培训,圆满完成了培训任务

经济系党总支非常重视抓好系分党校的培训工作。总结第一期分党校开班的经验和不足,我们早做准备,认真计划,力使各个环节都不出现问题,从而使第二期党课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第二期党校经济系分校由系党总支书记、系行政副主任担任校长、副校长,政治辅导员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党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能更加深入更加广泛地了解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并深刻领悟理解及建国六十年来中国走过的风雨路程和成就。

本期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采用集中学习、自学、辅导报告、讨论交流、社会实践等多种教学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

系党总支经过周密安排和精心策划,紧紧围绕建校宗旨和主要学习任务,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针对“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党的基本知识及组织发展的有关问题”、“信仰与成功”、“学生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学生应如何创造条件,争取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党员标准” “祖国辉煌六十年”等专题举办党课讲座,并认真实施,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以上专题党课讲座既有各自的着眼点和主题思想,又相辅相成,密切联系,主讲老师精心准备,从青年学生心理特点和我系学生实际出发,深入浅出、循循善诱,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对学员进行了党的理论和政策的教育。使每一名学员既在理论认识上有较大的收获,又在思想境界上取得更高层次的提高。

分党校还组织学员针对“大学生如何以实际行动早日成为一名共产党员”、“谈谈参加党校学习的体会”等专题分组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通过讨论,加深了学员们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学员的理论水平。同时,要求每个学员结合讨论写出了参加分党校学习的心得体会和思想汇报。

二、注重提高学员的理论修养,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通过学习,学生的思想理论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有所领悟,是本届党校的最大和最直接的收获。对学生党员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础知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我系分党校的主要目标。本期分党校培训班,以壮大提高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开展学生党员后备队伍培养为基本目标,通过组织学习,正确宣传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了党的政治主张和相关政策。针对学员中存在的理论水平不够或欠缺,思想认识不够清晰等现状,分党校的领导和老师特别注意对学员启发引导。

在分党校的培训过程中,通过与同学的交流和学员交上来的各种心得体会、思想汇报,我们看到这次分党校的培训在激发学生的政治热情,引导学生树立崇高的政治理想、政治信念及科学的政治观念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学们在讨论中纷纷表示,通过党课学习对党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和了解,对党的先进性和历史选择的必然性有了更坚定的信念;通过党课学习,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进一步认识到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的重要性。

通过党课的学习,激发了学生要求入党的积极性,提高了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修养和政治觉悟,增强了他们的凝聚力和荣誉感使命感,使他们在学生中能够更好地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壮大了学生党员队伍

系分党校把学生中积极要求入党、对党的知识有兴趣的学生组织起来,对他们进行了系统的思想教育工作,进行了有效的培养和提高,通过这一培训教育的过程,产生了一批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加强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发展了分党校学员中符合入党条件的学生加入党组织,壮大了我系学生党员队伍。

四、丰富了组织活动的形式,增强了培训效果

系分党校特别注重采取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加强和巩固培训的效果。为了加强对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工作,系党总支经常组织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召开学生党员大会和入党积极分子大会,系党总支领导给全系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详细介绍了“怎样写入党申请书”、“怎样写思想汇报”和“写思想汇报应注意的问题”,明确提出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写思想汇报今后统一要求手写,不得用电脑打印,要用自己的语言去表述,写出自己的真切感受,要坚决杜绝抄袭网上资料的现象。特别强调全体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都要端正入党目的和入党动机,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在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影响和带动其他同学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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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经济补偿金一次性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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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未经其许可,对其技术或者系统进行使用(修改),导致甲方的损失,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和解赔款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乙方赔偿货损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赔款方式:现金________汇款________,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地址: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金后,双方关于该赔偿事宜结束。

四、甲方按本协议履行后,乙方不得就此事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本协议第一条填写金额处,需加盖甲方公章方得视为甲方对理赔金额认可;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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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工程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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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书4

砌砖分项工程经济承包合同书

×单位工程砌砖分项承包合同书:

经公司研究指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工程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砌砖分项工程交由小组(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协商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整个工程的砖砌体。

二、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砌砖工程转包给他人。

三、承包价格:

空心砖墙(含多孔砖墙)××元/m3,120厚实心砖墙××元/m3。

四、工期要求:

从工序交接日起,基础砌砖天内要完成,主体每一楼层在天内要完成。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材料的品名、规格和强度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2、砌块进场要按规定送检试验,砌筑砂浆要按不同品种标号分别制作试块;留置组数要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3、砌筑砂浆要提前做配合比,现场拌制时一律采用重量比;并要采用机械搅拌,材料经过过磅计量要准确。

4、砂浆的机械搅拌时间:对于普通砂浆搅拌时间不少于2分钟;对于掺粉煤灰的砂浆其搅拌时间不少于3分钟。

5、有构造柱的砖墙都要砌成马牙槎,并按施工规范的要求设置拉结筋,浇筑构造柱的砼应待砖墙完成后进行。

6、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必须在拌成后3小时内用完;混合砂浆必须在拌成后4小时内用完;夏季高温则为2小时和3小时内要用完。

7、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每台搅拌机至少制作一组试块。砖砌栏杆也要做试块。

8、砌筑砖墙时,粘土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不得随砌随浇水或干砖上墙。

9、根据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过梁上与过梁成60度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不得设置脚手架眼。

10、根据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以及门窗洞口的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不得留置脚手架眼。

11、临时施工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留槎要留阳槎并按施工规范要求设置拉结钢筋。

12、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应砌筑成平拱或设置过梁。多孔砖、空心砖表面不得留水平沟槽。

13、门窗过梁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当设计图纸不明时一定要优先采用预制砼过梁,其伸入支座每边不少于250mm。用空心砖砌的窗台要按福建省地方规程做成砼窗盘,以防止窗口砌体成45度角的裂缝。

14、砌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开砌筑。

15、砖砌体的总体要求是:上下错缝、内外搭接、砂浆饱满、横平竖直;其砌筑误差应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6、填充墙顶部应预留2-3公分缝隙,待砂浆干燥砌体完全沉实后(约7天)方可用水泥砂浆挤饱并打入石片。

17、每层砌体砌筑完成后,砌筑班组都要做到:工完、料净、架子拆、场地清和架孔补。落地灰应当场和及时拾起再利用。

18、每个技术工人每次下班前半个小时,均应进行砌筑质量的自检;如有问题应及时整改、修补和返工重做。

19、班组长每日至少要有一次,检查各个技术工人的作业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和返修至合格。

六、安全要求: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3、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4、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三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二人。

5、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6、不准站在墙顶上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7、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容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小楞木作立人板。

8、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9、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10、用起重机吊砖要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杆回转范围不得有人停留。

11、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米,坡道上不小于10米。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13、冬季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14、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15、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6、人工垂直向上或向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mm。

17、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8、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19、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

20、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21、新工人进场应具有四证,即:职业资质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外来人口暂住证。

七、奖罚办法:

1、超过工期要求每天扣款××元。

2、质量经有关部门检查后受表扬的奖励××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3、若发现甲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或施工员违章指挥的话,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否则造成事故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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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济承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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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村委会研究讨论定,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承包本村位于 的经济地 亩,每亩 元,承包期二年,20xx年 10 月 30 日至20xx年 10月 30日。

二、承包经济地每亩每年承包费380元,二年一次性交清,交费时间为20xx年 10 月 30 日,共承包经济地 亩,承包费共计 元,承包费交 清后有甲方将经济地发包给乙方。

三、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的沟渠自行清挖,种植作物中遭受水淹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每年犁田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只交纳承包费,不承担水费、集体义务工、公益性费用等。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在承包土地内任意取土和种植经果林,破坏土地原貌,如随意取土破坏耕地质量,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随时终止合同,收回土地,承包费不予退还作为罚款。

六、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经管站存档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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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干部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2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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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贯彻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魏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经济工作至关重要。关于今年的经济形势,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都作出了科学分析判断,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

一是世界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要认清大势、顺势而为。一方面,世界经济复苏进程缓慢曲折,逆全球化思潮抬头,投资、贸易保护主义仍较突出,经济形势仍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美国税改方案的实施和美联储加息将刺激产业资本回流美国,既会对我国制造企业带来严峻挑战,也会对我区出口企业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另一方面,美国、欧洲、日本等主要经济体有望继续回升或复苏,短期企稳向好,各大国际权威分析机构相继调高明年经济增速预期,世界经济正在经历自20xx年以来最广泛、最快速的增长期,特别是20xx年中国对全球的经济贡献约占三分之一,超过美国、欧元区和日本贡献率的总和,居世界第一位,世界经济发展格局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中国正在大踏步走向世界舞台中央。世界格局的演变,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将有力促进我国与大多数国家的开放合作,同时也会带来大国之间的博弈和冲突,我们必须按照中央要求,保持战略定力,扎扎实实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为国家富强、取得伟大斗争新胜利作出我们的贡献。

二是我国经济发展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我们要跟上时代、与时俱进。当前,我国经济新常态特征更加明显,呈现三个方面显著变化。在发展阶段上,由高速度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长时期高速增长,主要依靠一般性生产要素的大规模粗放投入来实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支撑经济增长的条件和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来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外需拉动、投资拉动、规模扩张的增长模式,越来越受到制约,迫切需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我们要牢牢把握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侧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推动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在主要矛盾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需求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需要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到20xx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我们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向新矛盾聚焦,以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着力点,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持续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供给,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在发展动能上,由依靠投资拉动向依靠科技创新转变。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当前在劳动力成本优势丧失、资源成本提高、产能过剩、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背景下,依靠资源等要素投入推动经济增长和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已经不可持续,必须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主要依靠投资拉动向主要依靠创新驱动转换,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我们只有坚持创新驱动,不断转变思想观念、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才能适应矛盾新变化、发展新阶段、人民新需要,为高质量发展带来持久动力。

三是我区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我们要科学应对、持续求进。从宏观形势看,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推出了一系列富含“真金白银”的政策举措,今年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突出聚力增效,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并突出中性适度,同时结构性政策将发挥更大作用,社会政策注重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改革开放将加大力度,特别是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监管法治化水平日益提升,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得到改善,一批企业在市场中淬火成钢,适应性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这些都为我们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走在前列提供了极为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中央明确提出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污染防治,国家加强金融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力度前所未有,今年资金流动性趋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加码,工业生产、项目建设等仍面临较大困难,经济下行压力依然不小。从我们自身来看,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新变化:一是产业层次偏低,但转型步伐持续加快。二、三产业仍处于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产业结构不优,发展质量不高,传统产业占比偏高。但经过近年我们来坚定不移上项目、促转型,纺织、造纸、档发等传统产业不断升级,现代服务业、新型工业驶入发展“快车道”,动力转换持续提速,为我们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风险因素不断累积,但稳控能力持续增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加速转型,政府债务风险、企业财务风险、社会风险等潜在风险因素累积叠加,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但与此同时,我们在化解“三类突出问题”、企业财务风险、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中,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应对和处理各类不稳定因素的能力不断增强。三是发展动力不足,但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科技对经济的支撑力还不够,企业创新投入少,研发活动少,创新人才少,尤其是缺乏具有支撑和带动作用的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但这种状况正在改善,去年我们打造了五大创新平台,以纪年科技、万里路桥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校进行深度合作,抢占了市场和行业高端。今年我们重点打造万里路桥创新研究院等六大创新平台,将为产业转型和动能转换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四是比较优势不强,但发展路子越来越宽。与长葛、禹州、襄城相比,我区经济总量小、产业基础弱;示范区、东城区、经开区和鄢陵县、建安区,借助他们优越的区位和自然条件,正在形成有利于各种要素集聚的发展高地。在全市发展竞争中,我区要争先进位、走在前列,难度很大。但近年来,我们知难而进,抢抓机遇,在招商引资、产业升级、城市提质、改善民生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创业激情日益高涨,全区各项事业发展正在蒸蒸日上、跨越赶超,未来我们发展之路将越来越宽广、前景越来越光明。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服务业增加值增长x%,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x%,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和省外资金均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同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完成市定任务。

确定以上预期目标,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积极稳妥是指这些主要预期目标略高于全市或与全市持平,确保能够完成而且争先进位,为全市大局作贡献;留有余地主要是考虑今年的经济形势,没有把增长指标定得太高,为经济转型、提升发展质量腾出空间。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拉高标杆,努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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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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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甲方:(公司)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 一职;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上,现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立场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同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保险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待遇;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从乙方签领该款时起,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确认甲方已结清乙方的所有工资及加班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劳动部门备存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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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男方要求离婚并经济补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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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_男,汉族,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

女方:___女,汉族,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

双方于_年_月_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叫___。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由___方抚养,随同方生活,抚养费由方全部负责,方应于每月日前支付元给方作为儿子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方可随时探望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元,分配方式:男方分__元,女方分__元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___方所有。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财产的真实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女方__元。上述南方应支付的款项,应于__年__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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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武隆县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报告[页2]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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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调查报告

3、认识不足,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由于农民的市场意识不强,一家一户生产经营已成习俗,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缺乏认识,加之各级各部门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不够,因此发展缓慢。

四、对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产生和发展,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进程中担当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能有效满足了农民致富的需要,增强了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它是联系农民走向市场的纽带,是连接农民与科研、教学、农技推广单位的桥梁,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支新生力量,已经成为“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一种新的组织载体。但从我县的情况看,发展还处于初始阶段,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顺应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在此除了农业部门的技术指导、信息提供,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自我建设、自我强大以外,急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扶持。1、用现代企业观念建设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组织公司化、机构规范化、运作合理、合法化。现代企业观念要求政企分开,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纳入社会市场经济的大范畴,以需求为导向,并不断完善自身的机构设置和组织规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定要在自身运作上严格监督制度,组织的重要决定要集思广益,注重民主。

2、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经济实体。在业已形成的主导产业中,围绕加工、销售等环节兴办经济实体,是增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实力的有效途径。兴办小型销售或加工实体可充分利用会员的分散资金设备和剩余劳动力,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减轻组织原材料供应不稳定、成本高的困难;又增加了积累,改善了条件,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使服务由生产经营中的某个环节,逐步向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延伸,实现全方位、系列化服务。

3、建立健全利益机制,激发组织活力。利益驱动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农业微观经济组织的建设是农业市场化的主要内容,多元化组织的参与主体都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目的而来的。所以必须处理好诸多参与主体的利益分配关系,形成一种相辅相成、互相有利的利益机制。这种利益机制还要扩展到组织内部,比如把组织的产品销售量与各成员的利益联系起来,按销售额提成,多销多得,调动广大成员的积极性。

4、要强调“坚持一个基础,保障‘三民’原则”

政府在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始终要把它作为广大农民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济合作组织,农户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管理民主。按“民办、民管、民受益”的“三民”原则,制定符合广大农民实际特点和需要的一些管理制度,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既有凝聚力和活力,又增强其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6、制定其他优惠扶持政策

一是在土地承包方面。鼓励农户间进行合理的土地流转,使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鼓励农户用土地入股成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一员;二是人力支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产业、组织都必须加大自身的科技含量,要有现代营销的观念。政府鼓励广大专业人士置身于农村合作组织组织的建设中。专业人士不仅要有农业科技人员,还应有高级管理人员、营销策划人员、有超前意识的人才。建立工作补偿制度,并把对这种专业人员的补偿或奖励与其业绩相挂钩;三是税收支持。1994年我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化等作出了规定:“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鼓励一部分有条件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了一批小型经济实体。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在起步,就更需要县财政在税收这一方面的支持、优惠;四是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国家扶贫资金、项目资金、贴息贷款等优先安排给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使用。各金融部门也要积极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在贷款上给予优惠和照顾。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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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男方净身出户无经济纠纷离婚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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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事件经过简述: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购买电视机款项金额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同时补偿乙方要求的损失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2、本协议为一揽子解决方案,乙方不得就本次纠纷事件再向甲方、甲方总公司及子公司、__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3、用户购买的 型号电视机及其购机发票、使用说明书等附件全部交给甲方;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协议的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受损方另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5、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6、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证明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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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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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身份证号码:

以上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出卖人及共有人以下均称简称甲方。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本房屋座落在 ,共四层,土地证编号为: ,现甲方将建成房屋的二楼及四楼出售给乙方,出售房屋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合同签定时,由于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

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偿全力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确认手续。

第四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或担保等以及其他权利瑕疵。

第五条 付款时间和方式

乙方于年月日将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一次性付给甲方。

上述款项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第六条 甲方承诺及权利和义务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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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个人经济适用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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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甲方愿将____________房屋租赁给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从年____月____日起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期限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年。房屋全年的租金____元整人民币为净收。

二、付款方式:按照先付款后租房的原则,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年租金。房租需提前半月交清租金如未按时交纳,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承租他人。

三、乙方同意房屋在使用中途自行终止合同、损害房屋或未按时交纳房屋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租赁期间房屋租金为净收,房屋的维修、水电、税金等一切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必须爱护和管理好门面及所有财产,如有损坏,必须造价赔偿,乙方如需重新装修房屋,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装修。合同期满后房屋须无偿交给甲方,如擅自拆除,甲方有权按其装修费用等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承租后,必须合法经营、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如出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需要向甲方交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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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街道2024年上半年经济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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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2009年上半年经济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们街道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立足街道自身实际,把开展招商引资,发展商贸、民营经济作为全街经济工作的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全街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710万元,超出全年计划近2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长47.3%;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3.2亿元,同比增长116%;民营经济营业收入32.9亿元,同比增长96%;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10亿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抓大扶强,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街道坚持把民营企业发展作为增加财政收入、安置群众就业的有效途径来抓,采取多种措施,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了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继续实施了抓大扶强战略和副科级领导联系企业责任制,对科技型企业、加工型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实施重点帮促,努力推动企业向规模化和科技化方向发展。继续设立了民营经济发展奖励基金,认真兑现奖励,调动了广大民营业主的积极性。截止到目前,全街民营企业已发展到402家。其中,规模以上民营企业14家,年纳税额过百万元的企业达到6家,外贸出口企业4家。1—12月份,全街民营企业实现出口创汇148万美元

二、创新工作方式,招商引资取得丰硕成果

我们坚持把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作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举措,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大力实施对外宣传战略,积极参加各种贸易会、洽谈会,借助电视、报纸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做好自我宣传。层层分解招商引资任务,明确了村、社区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坚持每年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足额兑现奖励,树立了良好的“诚信”形象。在全街建立了招商信息通报制度,对引进的重点项目,成立专门班子跟踪落实,赢得了投资商的肯定和认可。全街共达成招商引资项目协议17个,合同利用资金4.1亿元,实际到位1.7亿元。其中,合同利用外资220万美元,港币1000万元,目前已到位10万美元。三、搞好载体建设,为商贸经济创造了条件

立足地处市区、人口密集、流动性大的实际,坚持把发展商贸经济作为繁荣市场、促进就业的有效措施,多方筹措资金,搞好市场、商场等载体建设,促进了全街商贸经济的快速发展。XX年,北关社区投资200万元利用原铸造厂改造建设了3000平方米的北关文化市场。西关社区引进1000万元投资改建了新旭东鞋城,使全街商场、市场的营业面积达到3万多平方米,为商贸、民营经济的发展搭建了良好载体。截止到目前,全街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5302个,从业人员2.6万人。民营经济实现总利税2.9亿元,上交税金6031.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5%和22%。

XX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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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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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住所(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 》内销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 方式取得 区/县 地块使用权后,依法投资建造的《 》内销商品房业已竣工,并经 检验合格。

《 》内销商品房已依法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 ),可依法出售。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 路 《 》 幢(号) 层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测绘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状况见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等)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的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见本合同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 币 元。

(大写): 。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为 币 元。

(大写): 。

该房屋的总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 双方确认在签定本合同前,即 年 月 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了购买该房屋的全部房价款/部分房价款/定金共 币 元。

(大写): 。甲方已向乙方出具了发票/收据。

双方确认该房屋剩余部分房价款/该房屋全部房价款共 币 元。

(大写): 。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 银行(银行帐户名称: 帐号: )。上述甲方已收定金可冲抵房价款。甲方受到该房屋全部房价款时应即开具发票。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向乙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 利率计算。逾期超过 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 种方案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天内逾期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3、 。

第六条 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

第七条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2、本合同经 公证处公证之日起 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3、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 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付该房屋后发生的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设定的抵押权未解除,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九条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验收交接时乙方按本合同附件五约定付清应缴之款项,甲方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验收交接完毕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即为该房屋正式交付。

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而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则自约定的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视为甲方已将该房屋正式交付给乙方。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日起均转移给乙方。

如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支付完全部房价款的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日期的,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之 天起,甲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他人。

第十一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偿逾期利息。预期利息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 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 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 种方案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乙方累计已支付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缴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 利率计算)退还乙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房价款总额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3、 。

第十二条 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

第十三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退房或要求甲方补偿 倍的装修,设备差价。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四条 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二年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赔偿 倍的修复费;工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居住安全的,乙方有权要求退房或调房。

对工程质量问题的认定双方有争议的,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五条 该房屋交接之日前所有已产生而未缴税费均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管理公约约定范围内应缴付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乙方同意,根据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同时签署的使用公约或有关的承诺书,自该房屋交接之日起,乙方即应将房屋交甲方指定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使用公约。

甲方指定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七条 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 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十八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甲方与 签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上海市实施办法》,《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九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 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及乙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甲,乙双方应向 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因甲方的原因乙方无法申领房地产权证的,甲方应承担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凡乙方需委托甲方办理公证,过户,登记及申领房地产权证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签署有关委托文件。

第二十条 乙方在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后,可依法转让,抵押,出租。如发生上述事实,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有关约定对乙方之受让人或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具有同等效力。乙方之受让人或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均应无条件接受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含有的各项法规,条文及管理规定的约束。

第二十一条 乙方转让,抵押或出租该房屋时,必须按规定办妥法手续,并在有关合同及文件签订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将上述情况通知房屋管理企业。该房屋转让时,乙方在房屋管理企业接获上述通知前,对该房屋应支付的管理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与开支仍负有责任。该房屋转让后,乙方及其受让人应共同到房屋管理企业办理管理费结算和有关管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所有与该房屋出售及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之费用,包括产权过户手续费,登记费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按有关法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缴付。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附件及变更协议中的手书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索赔。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适用该房屋所在地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债务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向 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公证书,向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壹式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 , 各执壹份。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略)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略)

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略)

土地使用权状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略)

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五(略)

《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补充条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代表人/代理人: ( )代表人/代理人:

签署: 签署: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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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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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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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学生经济困难补助申请报告范文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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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经济困难补助申请报告范文

范文一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叫,现就读于xx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一年级。我来自一个山区县城,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主要经济来源是父母微薄的退休金。

我的家目前共有六口人。我父亲是一名残疾军人,在82年因公致残后身体状况一直很差,不能干重活,且常年患风湿病和肩周炎等疾病,经常需要药物治疗,不仅导致收入不定而且医疗花费较高。

我母亲自下岗以来一直待业,直到去年退休,收入主要是低保补贴。母亲身体状况更加不好,在98年和XX年曾动过两次大的手术,且常常头痛不舒服。我姐姐高中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结婚后姐姐姐夫一家三口和我们住在一起,姐夫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外甥未满一岁,需要物质和家庭方面细心的照顾,所以家庭的开销更大。

这些年来父母为了我和姐姐的学费,为了自己的医疗费用四处奔波而欠下数万元借款。我身为家庭的一员,一直秉承着家庭勤俭节约的传统,也更加希望可以为年老的父母,为贫困的家庭承担一份责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好好学习,减轻父母沉重的负担。在过去的学习生活中我一直没有忘记这一点,才一次一次取得了好的成绩。

感谢社会和学校有这样一个申请的机会,让我看到了为家庭减负的希望。在此我真诚申请这一项助学金,为了自己今后的学业,为了这些年一直不容易的父母,也为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家,希望得到批准。

此致!

范文二

尊敬的xx学校领导:

您好!

我来自中国湖北省十堰市陨县的一个偏僻的农村。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父母亲均是农民,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在家务农以种田为生,且母亲一直有病在身,全家的开支几乎由父亲一个人承担。为了能让我上学,父母亲日夜劳碌奔波,可收入仅仅是维持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几十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尽管家庭贫困,经济捉襟见肘,但我并不因此而放弃我的大学梦,经过我的奋斗努力,终于圆了我的大学梦,但是高昂的学费,让全家在高兴之余,也随之多了一份负担。每当开学时父母亲便愁容满面。

几经周折,父母终于向亲戚朋友借来了我的学费,但现在我们家早已是负债累累。我并没有被家庭情况所困扰,始终坚持学习,没有把自己的情况当成一种负担,在校期间我曾获得一次二等学习奖学金和一次三等奖学金。在学习上,我努力刻苦,还参加了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生活上,为了尽量减少家庭负担,在空闲和休息期间,在不影响自己学业和学习的同时,我还参加了图书馆里面勤工俭学,这不仅减轻了家庭的生活负担,还学会了一些书本上不曾有的知识。在大一署假期间我到天津去做过短工,大二时在学校图书馆里找了份工作。对于之后的生活我有了更明确的目标和追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保持共青团员的先进性思想,为加入共产党做好准备,作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为了能给父母减轻负担,解决我的后顾之忧,遂向学校申请贫困助学金,希望各位老师能给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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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经济补偿金一次性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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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20__年8月1日到甲方处上班,20__年10月底提出辞职,并要求乙方就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问题给予一次性处理,甲、乙双方为化解该纠纷,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已于20__年10月终止。

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作为经济补偿,该补偿金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支付的工资、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补偿项目,以及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乙方收到该款项后自行到社会保险部门缴纳。

三、本协议为一次性补偿协议,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对本协议未涉及到的其他权利予以放弃,并保证不再以仲裁、诉讼等方式对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其他补偿要求。

四、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到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对本协议内容进行确认。本协议被仲裁委员会确认之后,甲方将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经济补偿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签订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已对本协议各项条款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了解,并确认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具有不可撤销性。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中卫市仲裁委员会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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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次性经济补偿金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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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家属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左右,因其_________________,现甲方家属要求乙方出于人道主义补偿一定的经济给其家属,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乙方一次性补偿元给甲方(死者家属)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后不再追究乙方的任何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书签订之后无论甲方不能在乙方工作场所范围内搞任何迷信活动,包括烧纸、喃么等,不能影响乙方的任何工作。

四、本协议书签订之后,双方都不得为此事打击报复,否则,任何一方都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以上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存档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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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动员大会的讲话_民营招商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3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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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动员大会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市委、市政府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宣读了《洛阳市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及有关部门的服务承诺、市领导联系的50家重点民营企业名册;贵基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偃师等几个先睹为快市做了表态性发言,讲的都很好。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 充分认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政策指引下,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在沿海发达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纳税额已达到全部纳税额的90%以上,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实践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部分之一,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尺度。它不仅对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且吸纳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作为地处内陆、经济欠发达的,这些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积极努力下,非公制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在我市经济结构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并且呈现出强大的活力。但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差距较大、而且有继续扩大的趋势,目前,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纳税额仅占全市纳税额的15%左右,规模较大、资金雄厚、管理先进、产品技术含量高的非公有制企业为数不多、全市。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不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这种严竣的形势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今后五年的六大任务之一,要努力把非公有制经济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是市委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审时度势所作出的正确决策,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是落实“三个代表”的需要,是强财政富百姓的需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全面推动洛阳经济发展。 二、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迎难而上,加快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存在于两个方面,一个是思想观念方面的差距,一个是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通过数字对比是显而易见的,而思想观念方面的差距却是无形的,而且是最不容易重视的。要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须先解决思想观念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和发展,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符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自身利益,也是对国家对社会做出的贡献,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在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下,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居于主体地位,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始终受到政府的引导、管理,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不会冲击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动摇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而且还会在与公有制的联系、竞争和合作中,有益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当前,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无论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还是建立全方位、多渠道、多领域的就业体系,保持社会稳定,都需要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决抛弃那些关于非公有经济发展方面的不正确的观点和看法,以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的标准判断一切工作包括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是非得失,真正从思想上解决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水平虽然不高,困难也不少。但是,优势也是有的,这就需要我们不等不*,抓住机遇,迎难而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一要优化环境。资金和人才等生产要素总是向着适合它们发展、增值的地方流动,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经济发达地区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那就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党委、政府有责任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听到很多人讲,洛阳的经济环境很差,个别行政执法部门从本部门,甚至个人利益出发,“四乱”行为屡屡发生,说一套,做一套,杀鸡取蛋,竭泽而鱼,侵犯企业正当权益,恶化投资环境和经营环境,其手段和做法有些是相当恶劣的。前一阶段,我市己经出现了一些合资企业、外资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外迁,人才外流的不正常现象。如果听任这种现象发展下去,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大家必须警醒,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狠刹破坏经济环境这股歪风,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环境。首先要彻底清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将清理后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伙费标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无论涉及到谁,坚决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其次要实行安静生产日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评比,更不能借检查、评比之机,乱收费,乱罚款。二要搞好服务。搞好服务讲了多年,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搞服务一定要有具体行动,经济发达地区的经验可以借鉴,也可以结合洛阳的实际制定具体的措施。我看眼前要做好几件事,一件事是成立非公有制企业贷款担保中心,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第二件事是建立 “一站式”服务大厅,提高办事效率,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高效服务。第三件事是推行服务承诺制,对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提出明确标准,让政府执法部门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接受非公制企业的监督。三要加强监督。方方面要加强社会监督,各级政府要设立“四乱举报电话,对非公有制企业反映即问题,一经查实,一定严肃处理。其次要加强舆论监督,对“四乱”等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行为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第三要加强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每年可由人大和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非公有经济代表人士,对政府职能部实行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满意率低的单位领导,坚决予以调整。 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的企业家们一定要抓住有利时机,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消除顾虑,大胆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把自己的企业做强、做大,不断提高竟争能力,以适应中国加入WTO后所面临的挑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企业制度、技术、管理上大胆创新;为社会再作新贡献,为洛阳的振兴和发展出力。 三、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领导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仅仅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个人的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全党的事,是大家共同的事,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特别是领导于部要树立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八次党代会后,市里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市非公有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这个领导小组要成为一个工作班子,切实发挥作用。市里确定五十家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扶持企业,市四大班子领导要率先垂范,联系一家或几家企业,定期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搞好服务。非公有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这说明非公有制企业及人士对社会的贡献越来越大,其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也应随其提高。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团、工会组织建设,各级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代表的重要作用,各级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人士对洛阳全面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的人才要敢于重用,使之为洛阳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同志们,一年之计在于春,我们在新年伊始召开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员大会,意义非同寻常。只要我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迎难而上,奋勇拼搏,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一定会为时不远,我市的经济发展定会写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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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全县年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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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是在发展形势上,既要看到不足、又要看到潜力,持续保持抓发展的信心决心。一季度我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部分指标逐步触底回暖,我们的发展思路举措越来越实了,我们的招商落地项目越来越多了,我们的创新创造活力越来越强了,我们的干事创业氛围越来越浓了,希望大家进一步坚定信心、奋力攻坚,把我们的潜力和优势不断转化为缩短差距、实现赶超的动力。

二是在发展思路上,既要站位全局、又要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四线一片”开发建设。借鉴城市开发建设的成功实践,聚焦“四线一片”,采取“优先布局主干道沿线,再逐步向内辐射”的做法,全力推动征迁旧改、项目布局和景观整治等,以“四线一片”的开发建设,打造我区新的经济带和发展极,助推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三是在发展措施上,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全力落实好“五抓五要”。目前,仓山产业格局正在调整、城市面貌正在更新、“四线一片”发展思路已经明确,我们的工作举措也要再深化、再细化,抓项目要落实,抓招商要落地,抓工业要提升,抓商业要纳统,抓征迁要净地。

四是在发展保障上,既要敢于创新、又要善于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时刻保持“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责任感、“坐不住”的使命感,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要把全部精力向一线聚焦,把全部状态向高效聚焦,把全部时间向实干聚焦,全力以赴推动仓山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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