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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深圳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实用25篇 施工合同(精品20篇)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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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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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条款

甲 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41号5层 联系电话:028-87427979

乙 方: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下述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成都及周边县市,以乙方指定为准;

1.2 造价:¥ 800元/米,大写:捌佰元整(构造见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注:(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包运费;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 ) 种方式提供:

2.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 月 日,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

2.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设计费由 方支付(此费用 在工程价款内); 2.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甲、乙双方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定《物品清单》; 3.2 开工前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3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3.4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5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的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4.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3 严格执行当地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4 保证施工现场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管理部门的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 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5.2 合同签订后,若因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拆除费。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6.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到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7.3 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7.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 ) 项标准执行: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 其他规定:

8.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 可向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 如不服调解,由甲乙双方同意的工程检测机构签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

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 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 :工程验收单)。

9.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 )。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 )支付工程款:

方式一:

(1)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占工程总额的 %,

即人民币 ;(小写: 元);

(2)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占工程总额的 %,

即人民币 ;(小写: 元);

(3)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笔工程款,占工程总额的 %,

即人民币 ;(小写: 元);

(4)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四笔工程款,占工程总额的 %,

即人民币 ;(小写: 元);

(5)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三天内支付工程全部尾款,占工程总额的5%,即人民币 ;(小写: 元)。 方式二:

10.2 工程验收合格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 :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0.3 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收款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1%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2 工程未验收合格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1.3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有乙方承担。

11.4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 ) 种方式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约定

1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 甲方 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在工程款内);

13.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附则

14.1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14.2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4.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合同附件: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工程验收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结算单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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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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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面积:

3、 工程承包项目:

4、 工程承包方式:

5、 工程期限 天。

6、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指定 先生(或女士)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络及交接协调,代办各种证件等。

2、 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及时修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如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要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讲解施工意图,双方谈好价格,并做好笔录,以便工程结算。

4、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乙方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甲方到相关部门做好装修审批手续,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5、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乙方负责人。

6、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如造成工地没有材料而停工现象,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不能擅自乱拉、乱接、如造成工程事故、及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 乙方在高空做业情况下,一定要检查脚手架、木架、及木楼梯的牢固状况,如发现不牢固有松动情况,要及时修改、加固,如不修改加固造成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并保护施工现场整洁,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别的班组误工、及工程成品损坏,由当事施工班组负责。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图纸施工,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讲解,如乙方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个班组在施工中都要对别的工程成品加于保护,不能破坏别的班组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如有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6、 每个施工班组在开工之前,要认真看清图纸详细计算施工用的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及损坏现象由乙方负责。

7、 工地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偷窃材料及工人的钱财现象,按偷窃的价格10倍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举报者按偷窃所罚款的50%给于奖励。

8、 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如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认证工程质量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墙体砌砖,室内分割完工、水电、管道及其他隐蔽工程完工。

2、 泥水、木工、工程完工。

3、 油漆工程完工、竣工、整体验收。

4、 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修改,所有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住宅工程保修责任,水电为五年,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谈好价格后,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工程结束,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工程款,余款5%在工程验收后一年付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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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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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工程项目地点: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________幢________室。

2、工程设计期限:________天,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项目选择(选项打√,不选项打“×”):

1、装饰设计:室内六面体及水、强电、弱电

2、软装饰设计:家具、布艺、窗帘、画框、插花、挂(摆)件

3、环境艺术设计:绿化、庭院、雕塑

4、其它设计:

第三条设计收费

1、设计费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

其中:

(1)装饰设计费(含水、强电、弱电):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元。

(2)软装饰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元。

(3)环境艺术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元。

(4)其它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元。

2、设计定金(大写)____________元。(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1、甲、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南京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NJBZA-05-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制图统一标准》和NJBZA-05-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甲、乙双方约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选项打√)

(1)室内平面布置图

(2)地平布置图(如能在室内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各房间地面材料,可省略)

(3)室内顶棚布置图

(4)主要空间的透视图(甲方无要求的可以不提供,如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5)主要立面图:(指具有装饰效果的背景墙,含有固定家具的墙立面等)

(6)其他图纸:

3、甲、乙双方约定,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

(1)设计图纸目录

(2)设计及施工说明

(3)原始房型勘察图

(4)改建设计平面图

(5)剖立面展开图

(6)部分节点详图

(7)各类电器插座位置分布图

(8)电源控制线路示意图

(9)弱电控制线路示意图

(10)冷、热水管安装示意图

(11)装饰装修材料表

(12)其他材料:

第五条设计程序及设计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后应于____日内上门为该项目勘量。勘量结束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支付乙方第二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阶段设计费。

2、第二阶段:

乙方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应在____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扩初设计方案,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____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支付乙方第三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3、第三阶段: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设计费后____日内完成第三阶段全套图纸,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____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全套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付清设计费余额,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计________套设计图纸。

4、第四阶段:

乙方在工程开工时应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到现场指导施工不少于________次,以达到设计效果。

第六条设计方案修改: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2、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图纸

(2)项目造价

(3)主要材料明细单

(4)其他材料:

3、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甲方应参与。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做好交底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对施工方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设计效果进行监督,并在工程竣工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以下工程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

①电源控制线路竣工图;

②弱电控制线路竣工图;

③冷、热水管安装竣工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________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________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________的设计费。

5、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元的赔偿金。

6、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赔偿金。

第十条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向乙方支付每天________元的赶工费。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申请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①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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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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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室内亲子主题乐园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____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_元;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_____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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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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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室内亲子主题乐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

第七条、

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供应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____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开工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开工前____日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_____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甲方(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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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解读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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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XX年1月1日,北京市工商局新修订并发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启用。新合同与3013版合同有了较大改动其中在工程验收方面,新增加的“中期验收”环节;在工程款支付方式上,改变了原有分三次预订比例支付的方式,交由双方当事人分四次自行协商支付比例,赋予了消费者更大的自主权; 在工程变更方面,新版合同增加了工程变更导致损失的承担方式、工期变化的处理方法等内容,明确了工程变更时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

解读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新合同更能规范家装市场

记者采访得知,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出台后,天津市会很快推出新合同。业之峰装饰公司天津总经理王强表示:“天津市应该会推出新版装修合同。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家居装修行业不是很规范,需要企业多加改善,作为国家的法律、新规的出台对于我们企业摒弃一些不良行为很有利。所以推新 规对大公司来说肯定举双手赞成;第二从消费者角度看,新规增加中期验收环节,工程变更责任也更明确,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

新合同让消费者装修更有保障

XX年版合同示范文本在原有的“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三个验收步骤中,新合同中增加了“中期验收”环节。新版合同通过分四次付款、每次付款时间与验收时间对应的方式,将此验收环节固定下来。

解读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XX版合同付款方式是: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60%工程款,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3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5%。在新版合同中,当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时, 签订合同当日第一次支付;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第二次支付;中期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第三次支付;竣工验收通过3日内第四次支付。每次支付比 例根据协商而定。此外,双方可一致协商其他支付方式。新版合同打破原有的付款次数和比例,更强调消费者和家装公司协商结果,体现了合同的平等原则。

合同新增条款内容是:“甲方(消费者)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 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甲方不得与乙方(家装公司)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新增内容让工程变更责任更明确。

通过解读新合同增加的一系列新规和对企业的采访了解得出结论,新合同的出台受到企业及消费者的共同认可。此合同北京实施后有面向全国推广的趋势,新合同的实施势在必行。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出台不仅规范了参差不齐的家装市场,而且让消费者权益得到了更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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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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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协作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下列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清包工(含工具及工具消耗品),不得转包。

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见附一)

第四条:工期要求

1、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总日历工期 天。

2、除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外,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国家颁发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达到“杯”标准。

2、若质量达不到 “杯”标准,乙方应返修至“杯”质量标准。若返修后质量未达到“杯” 标准的,甲方不予支付任何价款,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退还已付价款及延期违约金等。

第六条:工程款计取及结算方式

1. 工费单价(工费报价单见附二)

(1)报价均为人工费包清工单价(含机具及工具消耗品),不含税。工程量暂估,工程验收后按实结算。

2. 工程款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3. 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按月结算,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当月完成工作量;经甲方审批后在下个月10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程进度款的80%;工程完工工 程款付到80%,(如在20xx年1月20日前完工工程款付到87%),全部工程款的17%,(如在**年*月**日前完工工程余款的10%)在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一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到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七条:施工变更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在施工过程中,

(1) 如产生变更,变增或变减按原单价工费据实调整增减。

(2) 如有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与现场不符或有缺项、漏项及所确认单价不能满足实际施工内容时,可同项目部现场协商,调整价格,双方确认。

第八条:甲方责任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2)如实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3)为乙方提供正常施工所必需的现场施工条件和施工材料。提供垂直运输条件,提供三级配电箱,保证每层有2个配电箱。

(4)按期支付乙方费用,承担因现场条件不足和施工材料不到位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

第九条: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2)依据甲方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要求,调整组织,准时如数地配备合格的工人,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的技术管理和人员管理工作。

(3) 督促和检查工队人员,做好施工项目的自检互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4) 因管理不善、违规操作及其它意外原因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工程返工,以及材料损耗或损坏现场设备、临时设施、安全消防设施等,均由乙方承担其经济损失,结算时予以扣除。本条所示材料损耗是指乙方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超过设计量的部分.

(5) 承担因管理不善、人员不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及产生的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工期每拖后一天,甲方按合同价的5‰对乙方收取违约金。

(6) 按甲方要求提供进度统计报表和施工资料。

(7) 负责本施工区域内的卫生及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8) 乙方的现场负责人为

第十条:合同终止

乙方如发生实质性违约行为;或因乙方施工力量、管理因素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施工工艺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达不到施工规范优良等级等,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变更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退场通知3日内,自动全部退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含名誉损失)。且甲方对乙方不予支付任何价款.

第十一条:隐藏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甲方项目部指令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期不得顺延)。若经甲方检查不合格或乙方拒绝甲方检查的甲方有权照本协议第十条约定办理.

第十二条: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工人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安全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它

(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且质保结清后自动失效。

(3)合同签订地: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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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园林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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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承包方式

1、按承包范围(内容)分:建设全过程承包(统包)、阶段承包、专项(业)承包、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2、按承包者所处的地位分: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直接承包

3、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分:计划分配、投标竞争、委托(协商)承包、指令承包

4、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分: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建设全过程承包

承包方对工程全面负责,发包方仅需提出工程要求和工期。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要求施工企业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经验丰富。

优点:充分利用技术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保证质量。

2、阶段承包

某一阶段工作的承包方式,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在施工阶段又可分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三种方式

n 包工包料: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是一种很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多由获得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采用。

n 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及部分材料,其余部分由建设单位负责。

n 包工不包料:广泛应用于各类工程施工中,指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提供任何材料的义务,在园林工程中尤其适用于临时民工承包。

3、专项承包

指某一建设阶段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如地质勘察、古建结构、假山修筑、雕刻工艺、音控光控设计等需要由专业施工单位承包。

4、招标费用包干

通过招投标而取得的承包方式,这是国际上通用的获得承包任务的主要方式。分为:招标费用包干、实际建设费用包干、施工图预算包干等。

5、委托包干

也称为协商承包,即不需要经过投标竞争,而由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的合同。多用于资信好的习惯性客户。这在园林工程建设中也较为常用。

6、分承包

指承包者不直接与建设单位发生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享工程(如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或某项专业工程(如假山工程、喷泉工程等),并对总承包商负责的承包方式。这在园林建设工程中也经常用到。

(二)施工承包合同的概念和作用

概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承包方)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完成特定的工程项目而明确相互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施工单位承诺按时、按质、按量为建设单位施工;建设单位则按规定提供技术文件,组织竣工验收并支付工程款。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签订施工合同的原则和条件

1、原则

(1)合法原则:订立合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过

《合同法》与《建筑法》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主体双方均依法享有自愿订立施工合同的权利。

(3)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签订中,要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实事求是向对方介绍自己订立合同的条件、要求和履约能力;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合法利益和实际困难,以善意的方式设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过错责任原则

合同中除了规定的权利义务,还要必须明确违约责任,必要时,还要注明仲裁条款。

2、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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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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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转让和分包

3.1 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1 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 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1)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2)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5.2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规定优于其它任何构成合同的文件的规定。以上述规定为准,构成合同的数个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解释,如意思含糊或不一致时,由工程师解释和处理,并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如工程师认为,服从此种指令会使承包人发生额外费用,而此种费用是承包人由于上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而按理无法预见的,工程师应予以证明,业主必须支付相应的额外款额以补偿此种费用。

6.1 图纸由工程师独自保管,但须向承包人免费提供两份副本,承包人所需的其余副本由他自己制作并承担费用。合同履行后,承包人须将全部合同图纸归还工程师。

6.2 承包人必须将按上述规定所提交的一份图纸副本留在工地,让工程师及其代理,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查阅使用。

6.3 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不及时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

6.4 如承包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

7.1 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包括劳力监督)、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

8.2 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

9.1 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

共17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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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江苏省住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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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 _

承包方(简称乙方):贵阳美之源装*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使用;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_ 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

其中:材料费: ,人工费:___ 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 ___;

税金(3.41%):__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工期 日,施工时间自 _年 月 _日开工,至 年 _月_ _日竣工;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工程上,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贰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两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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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家庭装饰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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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工程项目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________幢________室。

2、工程设计期限:______天,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设计项目选择(选项打√,不选项打“×”)

1、装饰设计:室内六面体及水、强电、弱电

2、软装饰设计:家具、布艺、窗帘、画框、插花、挂(摆)件

3、环境艺术设计:绿化、庭院、雕塑

4、其它设计:

第三条 设计收费

1、设计费总价:(大写)元,¥。

其中:(1)装饰设计费(含水、强电、弱电)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2)软装饰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3)环境艺术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4)其它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2、设计定金(大写)元。(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1、甲、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南京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njbz·a-05-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制图统一标准》和njbz·a-05-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甲、乙双方约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选项打√)

(1)室内平面布置图

(2)地平布置图(如能在室内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各房间地面材料,可省略)

(3)室内顶棚布置图

(4)主要空间的透视图(甲方无要求的可以不提供,如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5)主要立面图:(指具有装饰效果的背景墙,含有固定家具的墙立面等)

(6)其他图纸:装修知识_家居装饰网整理

3、甲、乙双方约定,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

(1)设计图纸目录

(2)设计及施工说明

(3)原始房型勘察图

(4)改建设计平面图

(5)剖立面展开图

(6)部分节点详图

(7)各类电器插座位置分布图

(8)电源控制线路示意图

(9)弱电控制线路示意图

(10)冷、热水管安装示意图

(11)装饰装修材料表

(12)其他材料:

第五条 设计程序及设计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后应于日内上门为该项目勘量。勘量结束后,甲方应于日内支付乙方第二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阶段设计费。 2、第二阶段:

乙方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应在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扩初设计方案,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日内支付乙方第三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

3、第三阶段: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设计费后日内完成第三阶段全套图纸,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全套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日内付清设计费余额,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计套设计图纸。

4、第四阶段:

乙方在工程开工时应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到现场指导施工不少于次,以达到设计效果。

第六条 设计方案修改:装修知识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2、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图纸

(2)项目造价

(3)主要材料明细单

(4)其他材料:

3、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甲方应参与。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做好交底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对施工方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设计效果进行监督,并在工程竣工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以下工程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

①电源控制线路竣工图;

②弱电控制线路竣工图;

③冷、热水管安装竣工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的设计费。

5、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的赔偿金。

6、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赔偿金。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向乙方支付每天元的赶工费。装修知识_家居装饰网整理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申请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①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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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4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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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经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________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________)《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 ________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________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________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________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________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________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________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________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________方或由________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 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 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 协议条款;

2.2 合同条件;

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 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 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________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 按国家规定由________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________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 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 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 质量等级:______

4.5 合同价款:人民币( 币)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 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________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 %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 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图纸

5.1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________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 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________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5.2 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 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 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于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8.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 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 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 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 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顺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 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4.1.7 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__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______%。

第十五条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 工程样板

16.1 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 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1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标准。

18.2 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 元。

18.3 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 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价款之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 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

22.1 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 价款的 ______%预付款,计人民币(币) ______万元。

22.2 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 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 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字后 支付。

24.2 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 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 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 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 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 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 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 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各按______ %和_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31.1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31.2 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1.3 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1.4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 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二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 天内,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2.1 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报价单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2 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3 合同附件中报价单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按修改时的深圳市信息价或市场价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三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 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 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 天内向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请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的计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万分之八计取。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四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 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在 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从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万分之的罚金。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清。

第三十五条 保修

35.1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5.2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35.3 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半年。

35.4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2%。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方支付。

35.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方支付。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六条 争议

36.1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向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36.1.1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6.1.2 向人民法院起诉。

36.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36.2.1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36.2.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6.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6.2.4 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36.2.5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条 违约

37.1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支付合同价款______%的违约金给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7.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月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______%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7.3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7.4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索赔

38.1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8.1.1 甲方在图纸修改、材料变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赔偿事件发生,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38.1.2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8.1.3 乙方在发出索赔意向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38.1.4 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5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38.1.5 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38.2.1 因乙方开工不及时、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赔事项发生,甲方于事件发生7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8.2.2 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接通知7天内未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认可。

38.3 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及广东省、深圳市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甲方承担,乙方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四十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

40.1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必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40.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对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费用,须经甲方批准,以修改后的图纸、材料、设备作价,调整合同价格。

40.3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和特殊工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获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_ %;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方承担,获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条标准分享。

第四十一条 不可抗力

41.1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41.1.1 级以上的地震;

41.1.2 级以上的持续 天的台风;

41.1.3 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 天的高温天气;

41.1.4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41.1.5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41.3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41.3.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41.3.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1.3.3 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3.4 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41.3.5 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四十二条 保险

42.1在施工场地内,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42.2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及分包工程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42.3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42.4 投保后的受益,由投保者享有。

第四十三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43.1 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并报合同原审查和鉴证机构备查。

43.2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方有关损失。

4.3 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查和深圳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后______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五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合同审查机构、鉴证机构经办银行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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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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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

1.3 质量等级: 。

1.4 合同价款: 。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

4.2 图纸提供套数: ;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 ;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

20.2 调整的方式: 。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

1.2 预付时间和比例: ;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 ;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 。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 ;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 。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 ;

34.2 保修期限: ;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

34.4 保修金利息: 。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

36.2 违约金的数额: ;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条件

一、释义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乙方供应材料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

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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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彩钢板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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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争议的解决

44 争议调解

44.1 争议的提出

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对监理人作出的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任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并抄送另一方。在争议尚未按第44.3款的规定获得解决之前,承包人仍应继续按监理人的指示认真施工

44.2 争议调解组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后的84天内,按本款规定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并由双方与争议调解组签订协议。争议调解组由3(或5)名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并经双方认同。争议调解组成员应与合同双方均无利害关系。争议调解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44.3 争议的评审

(1)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主诉方向争议调解组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诉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主诉方还应将上述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被诉方。

(2)争议的被诉方收到主诉方申诉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亦应向争议调解组提交一份申辩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被诉方亦应将其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主诉方。

(3)争议调解组收到双方报告后的28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听证会,向双方调查和质询争议细节;若需要时,争议调解组可要求双方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并邀请监理人代表参加听证会。

(4)在听证会结束后的28天内,争议调解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和公正的评审,提出由全体专家签名的评审意见提交发包人和承包人,并抄送监理人。

(5)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则应由监理人按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拟定争议解决议定书,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6)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则任一方均可在收到上述评审意见后的28天内将仲裁意向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若在上述28天期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仲裁意向,则争议调解组的意见为最终决定,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45 友好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按第44.3款(6)项的规定发出仲裁意向通知后,争议双方还应共同作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亦可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以寻求友好解决。若在仲裁意向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

46 仲裁或诉讼

46.1 仲裁

(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的同时,共同协商确定本合同的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并签订仲裁协议。

(2)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在第45条规定的期限内友好解决双方的争议,则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3)在仲裁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暂按监理人就该争议作出的决定履行各自的职责,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仲裁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规定应进行的工作。

46.2 诉讼

发包人和承包人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任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风险和保险

47 工程风险

47.1 发包人的风险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发包人承担风险责任。

(1)发包人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47.2 承包人的风险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责任。

(1)由于承包人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人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47.3 风险责任的转移

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后,原由承包人按上述第47.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人(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47.4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签订后发生第47.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48 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48.1 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1)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发包人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工程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投保的工程项目及其保险金额在签订协议书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2)承包人应以承包人的名义投保施工设备险,投保项目及其保险金额由承包人根据其配备的施工设备状况自行确定,但承包人应充分估计主要施工设备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以及自然灾害造成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对工程的影响。

(3)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期限及其保险责任范围为:

①从承包人进点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期间,除保险公司规定的除外责任以外的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②在保修期内,由于保修期以前的原因造成上述工程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③承包人在履行保修责任的施工中造成上述工程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48.2 损失和损坏的费用补偿

(1)自工程开工至完工移交期间,任何未保险的或从保险部门得到的赔偿费尚不能弥补工程损失和修复损坏所需的费用时,应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根据第47.1款或第47.2款规定的风险责任承担所需的费用,包括由于修复风险损坏过程中造成的工程损失和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2)若发生的工程风险包含第47.1款和第47.2款所述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风险,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友好协商,按各自的风险责任分担工程的损失和修复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3)若发生承包人设备(包括其租用的施工设备)的损失或损坏,其所得到的保险金尚不能弥补其损失或损坏的费用时,除第47.1款所列的风险外,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其所需的全部费用。

(4)在工程完工移交给发包人后,除了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保修期前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外,应由发包人承担任何风险造成工程(包括工程设备)的损失和修复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49 人员的工伤事故

49.1 人员工伤事故的责任

(1)承包人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的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承包人可要求其分包人自行承担自己雇用人员的工伤事故责任,但发包人只向承包人追索其工伤事故责任。

(2)发包人应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包括监理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过失造成在承包人责任区内工作的发包人的人员伤亡,则应由承包人承担其工伤事故责任。

49.2 人员工伤事故的赔偿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按第49.1款规定,对工伤事故造成的伤亡按其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其赔偿费用的范围应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49.3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应为其雇用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承包人可要求分包人投保其自己雇用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但此项投保不免除承包人按第49.2款规定应负的责任。

50 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50.1 发包人的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2)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工作所不可避免地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

(3)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在其管辖区内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及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上述赔偿费用应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0.2 承包人的责任

承包人应负责赔偿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在其管辖区内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及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上述赔偿费用应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0.3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责任

由于在承包人辖区内工作的发包人人员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其他人员的过失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若其中含有承包人的部分责任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合理分担其赔偿费用。

50.4 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

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在工地及其毗邻地带的第三者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此项投保不免除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应负的在其管辖区内及其毗邻地带发生的第三者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其赔偿费用应包括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1 对各项保险的要求

51.1 保险凭证和条件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按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单的副本,并通知监理人。保险单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51.2 保险单条件的变动

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单的条件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51.3 未按规定投保的补救

若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未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保险,则发包人可以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4 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任何一方违反保险单规定的条件时,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十一、完工与保修

52 完工验收

52.1 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资料)。

(1)已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但经监理人同意列入保修期内完成的尾工项目除外。

(2)已按第52.2款的规定备齐了符合合同要求的完工资料。

(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保修期内实施的尾工工程项目清单和未修补的缺陷项目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措施计划。

52.2 完工资料

完工资料(一式6份)应包括:

(1)工程实施概况和大事记。

(2)已完工程移交清单(包括工程设备)。

(3)永久工程竣工图。

(4)列入保修期继续施工的尾工工程项目清单。

(5)未完成的缺陷修复清单。

(6)施工期的观测资料。

(7)监理人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含图片和录像资料)以及其他应补充的完工资料。

52.3 工程完工的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52.1款规定提交的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核其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监理人审核后发现工程尚有重大缺陷时,可拒绝或推迟进行完工验收,但监理人应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完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工程缺陷修复和其他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将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应在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后重新申报。

(2)监理人审核后对上述报告及报告中所列的工作项目和工作内容持有异议时,应在收到报告后的28天内将意见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28天内重新提交修改后的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

(3)监理人审核后认为工程已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应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签署工程移交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4)在签署移交证书前,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核定工程的实际完工日期,并在移交证书中写明。

52.4 单位工程验收

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申请对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3款所列的单位工程项目中某些需要进行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其验收的内容和程序应按第52.1款至第52.3款的规定进行。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可作为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验收后应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按第52.3款的规定签发该单位工程的移交证书。

52.5 部分工程验收

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需要提前使用尚未全部完工的某项工程时,可以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进行验收,其验收的内容和程序可参照第52.1款至第52.3款的规定进行,并应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签发临时移交证书,其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应说明已验收的该部分工程的项目或部位,还需列出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的未完成缺陷修复项目清单。

52.6 施工期运行

(1)按第52.4款、第52.5款进行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发包人需要在施工期投入运行时,应对其局部建筑物承受施工运行荷载的安全性进行复核,在证明其能确保安全时才能投入施工期运行。

(2)在施工期运行中新发现的工程缺陷和损坏,应按第53.2款(2)项的规定办理。

(3)因施工期运行增加了承包人修复缺陷和损坏工作的困难而导致费用增加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确定需由发包人合理分担的费用。

52.7 发包人不及时验收

(1)若监理人确认承包人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并具备了完工验收条件,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使完工验收不能进行时,应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进行初步验收,并签发临时移交证书。但承包人仍应执行监理人在此后进行正式完工验收所发出的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当正式完工验收发现工程未符合合同要求时,承包人应有责任按监理人指示完成其缺陷修复工作,并承担缺陷修复的费用。

(2)若发包人或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的完工申请报告后不及时进行验收,或在验收后不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即不接收工程),则发包人应从承包人发出完工申请报告56天后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53 工程保修

53.1 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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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装修施工合同协议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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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装修施工合同协议范本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签订的合同。双方当事人需要协商一致,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确定合同的主要内容、违约责任等条款,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其它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哦

工程装修施工合同阅读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元。

8.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乙方:东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地址:××市××镇×××路×××

电话:电话:×××××××

表达工程装修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有关装修施工的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甲方确认由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3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

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告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 如甲方需设计变更或增减预算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出具变更单,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并增减相应的工程款。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省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材料和工费损失及工程延期所造成的损失。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面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工地开工前付 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 元。

(3)工程结束付 元。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 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中安全问题乙方自检,自负责任,乙方对自己的人员自行约束,服从甲方统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防火:由于乙方施工不慎造成火灾,由乙方负全责,并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9.2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其它约定

第12条 附则

12.1 本工程保修期 年,保修范围:双方约定的乙方所施工项目,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质保金为全工程款的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12.2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外部关系(城管、消防、规划、等)由甲方协调

(6)装饰施工工程付款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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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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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BP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合同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造价:¥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2)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4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 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点_____分至_____点_____分;下午_____点_____分至_____点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 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 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 工程保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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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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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方:

承 包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望都太阳城F区23#楼外墙瓷砖粘贴(镶贴)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贺兰县 。

3、工程内容:23#楼所有外墙瓷砖粘贴(镶贴)。设计图纸内的所有外墙瓷砖(不分瓷砖规格)粘贴(镶贴)工程。脚手架翻跳板。

二、工程价款

1、单 价:外墙瓷砖不分规格按实际粘贴(镶贴)面积31元/㎡,脚手架翻跳板按瓷砖实际粘贴(镶贴)面积1元/㎡

2、合同价:结算时不分规格按瓷砖粘贴(镶贴)实际面积据实结算。

三、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所需主材、提升机、灰斗车)。其余小型工具、安全帽、提升机操作人员均由乙方自理。

五、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以进度款的形式支付。①以甲方付给我公司进度款之日起5日内付承包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②在甲方未付给我公司工程进度款之日内,我公司不给承包方做任何付款事宜,包括生活费全部由承包方自理。③所有外墙瓷砖粘贴(镶贴)工程全部完工一月内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剩余尾款交工后一月内除去3%保修费其余全部付清。保修费在规定保修期交工满一年全部付清。

2、甲方付款时乙方不出具由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全额工程款发票,甲方不扣税金。

六、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2、甲方负责提供工人宿舍、施工及生活用电电源,其它乙方全

3、组织监督并协助搞好文明施工。

(二)乙方责任

1、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一式三份,报甲方审核,经审核合格后交乙方严格按施工方案及图纸施工。乙方开工前,提交开工报告,由甲方工程负责人签证后开工。

2、严格按照图纸、图纸变更单和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技术要求、规范、规定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小型工具、安全帽、提升机操作人员全部自理。

4、严格按协议工期安排进度,保证工程按期完工(甲方按周进度、月进度制定进度计划)。

5、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技术交底,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墙面要有注写),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技术、质检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盖章为依据。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返工后重新验收。

6、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土建和其它各工种施工。接受甲方和土建施工单位的统一管理。乙方如不服从甲方或土建施工单位的统一管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七、违约

1、乙方超过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三日内还不开工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连续延误工期或者中途乙方因人力等原因不能完成规定工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甲方原因影响开工或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完工工期顺延,不追究乙方任何责任。

2、乙方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协议总价的5‰赔偿金。

3、乙方施工时,每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相关规范(GB50210-20xx)要求进行报验。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员缺乏、技术力量薄弱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明显在协议工期内无法完成承包工程建设任务或工程质量缺陷较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施工队进入施工其后果由乙方自负。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组织好安全施工及对工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对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2、乙方随时负责清(整)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甲方每例行检查出一次乙方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次给予罚款最低限额500元的处罚。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达成协议。

3、如对建筑蓝图面积有异议可聘请相关权威部门重新计算以实为据,其产生的费用由不实方承担。

4、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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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亮化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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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镇

工程内容:______街道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约定工程为一年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

五、合同价款

工程单价以预算书为准,工程量以实施施工决算量为准。金额(大写):材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rmb_________ 万元,¥: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准备材料、敷设各种路灯管线、灯具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

3、国家和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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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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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户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套内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明细详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5、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图纸和工程变更

工程图纸由___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施工前____________日工程图纸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施工期间发生的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工期的任何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变更工期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方义务

1、开工____________日前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2、负责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和交纳应当由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

3、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工程地点钥匙,保证工程地点通水通电并确保正常使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竣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入住。

乙方义务

1、全面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留存的家具、陈设以及工程成品、设备在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第四条材料设备的提供

1、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工程报价单》的要求。

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若一方对对方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方先行垫付经检测不合格的,则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方式

1、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验收方式由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双方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约定,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开具收据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开具税务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欠交工程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元违约金。

4、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返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经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

内仍不能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或者迳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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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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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 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主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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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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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XX县XX县人民政府批 准修建,XX县 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在择优的 基础上,确定了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公路工 程的施工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公路工程

工程内容: 公路工程,全长 公里,路基宽 米, 路面宽 米。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按工程施工图纸,路面宽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层宽 米,厚 厘米。

2、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质量:按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价款:人民币万元,

资金拔付: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按每公里 万元结算,实做实收,不含税。

第二条 工程图纸

公路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提供,提供日期为本合同签订日期,施工图纸提供壹套。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监理工程师(理事会)和甲方驻工地代表,理事会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量计量、签证等技术工作职权,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和职责。

第四条 乙方驻土地代表

公路项目经理部为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机构,其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折迁及其他地面附着物迁移的工作,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甲方在15天内负责办理好施工所需电力、通讯等外接线路的联系、协调工作,以确保施工期间的需要。

3、处理当地群众因工程施工而引起的纠纷、争执、冲突,防止不良事故的发生。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工期顺延。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经甲方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提供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告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保卫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暂时停工

一旦驻工工程师发出指令,乙方应按照驻工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合同工期不予延长,一切费用业主不予补偿。

第八条 工期和延误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个月,乙方应根据交工验收的规定在合同工期内或批准后的延长工期内完成,从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乙方有权要求延长本合同工程的工期。

a、有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更。 b、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误或违约而发生的其他特殊情况。 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应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驻工代

表在与乙方适当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延长工期的天数。

3、除2款规定给以延期外,其余原因工期不予延期。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造成无法按上级规定的时间验收和影响上级补助资金,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继续承担完成本工程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的检查,并为此提供工作方便。按照检验人员提出要求进行的返工、修改,乙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十条 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达合格以上工程

2、评定标准:按照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省、地交通主管部门、会昌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的规定。

3、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工程”这个条件,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返工费用,工期不变。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具有复盖、掩盖的隐蔽部位工程,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通知应包

括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准备好验收签证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下一步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返工,重新验收至合格。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造价即为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合理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不随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基础工程未能按图纸要求的尺寸、标高进行施工,经驻工代表、监理检测,驻工工程师报业主批准确定的工程量增减。

第一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1、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可具体明确)

2、最终支付时间要具体明确。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

1、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从工程竣工后首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2、质保金的退回: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第一十五条 材料供应与材料试验

1、 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除水泥外,如无其它约定)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提货、验收、运输、保管和使用,但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的要求,乙方对所有验收材料质量负全部责任。

2、材料试验检测

(1)、本合同工程须严格按试验规程和规范要求进行常规试验检测及有关专项检测和试验,试验检测统一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进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必须进行检测,提交检测合格证明,经驻工代表签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本工程的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两次。

2、验收的法律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前款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初验收申请报告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向甲方提供下列竣工资料:

(1)、工程竣工图表。

(2)、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a、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b、试验检测报告:主要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

c、施工原始资料: 强度检测试验资料、工序施工检测记录。

(3)、施工原始记录。

(4)、施工总结。

4、当工程初验不合格,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时,除没收质量保证金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视为违约,除相应顺延工期外,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

2、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于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2%。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照生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甲方可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事故责任或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1、关于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关于保险: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各自为工程及施工人员保险、费用各自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合同内容一部分。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终止和份数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章齐全,经审签监证后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即告终止。

3、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分别报送县交通局和乡镇政府备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监证单位(盖章)

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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