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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内容(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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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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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公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个人无权直接派车,需要用车时,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优先保证机关领导公务用车。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长途客车或火车;多人同时到一个地方出差,尽可能安排同乘一辆车。

三、司机出车必须凭办公室出具的派车单,如遇特殊情况,应电话告知车管人员,回来后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四、车辆维修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到定点维修厂修理,并作好记录,结帐由财务负责办理。在外地出差需要维修时,应电话告知领导,报销发票时,乘车人必须签署意见,回单位后到办公室补办维修记录手续。

五、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开具加油通知单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车人应签署意见,报销之前应先到办公室办理加油登记手续。

六、车辆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盗和损坏;严禁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七、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故障出车,确保车辆安全。

八、对司机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两年发放一次劳保工作服。

九、车辆维修和加油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向“中心”主任办公会汇报一次。

十、严禁出借单位车牌及有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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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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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一条 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 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

四条 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九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十条 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十一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条 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十三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十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十九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二十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二十一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二十二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

二十三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十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二十五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二十六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二十七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十八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二十九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三十一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三十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教育与培训

三十四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三十五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十六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三十七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奖励与处罚

三十九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十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四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十三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十四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四十五 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四十六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四十七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万元,不满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万元,不满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0万元的事故。

四十八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四十九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五十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五十一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二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五十三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五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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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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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

1.2生产现场卫生要求执行《卫生控制程序》。

2 职责

2.1 生产工程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2生产工程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3 工作程序

3.1.1 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加工。

3.1.2 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1.3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3.2 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3.2.1 定置管理

a) 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b) 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c) 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和流程图;

d) 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2.2 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a) 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b) 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越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3.2.3 整理整顿要求

a) 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b) 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c)清扫: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d) 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e) 素养: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非指定场所严禁抽烟;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3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3.3.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3.2 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3.3.3 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3.3.4 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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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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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资的验收

1、物资入库(进场)应及时验收,认真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

2、验收工作应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逐项进行。

3、大宗物资的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制度:由仓库人员、技术人员和项目部共同进行。

4、主要物资的入库验收应具备合格证和材质证书。

5、不合格物资应拒绝入库,并通知有关人员联系退换。

(二)物资的保管

1、对库存物质应采用标识、标记、标牌等方法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2、及时做好建账、立卡、存放、保管等工作。

3、及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湿等工作。

4、做好物资盘点工作,做到月清月结,确保帐、卡、物、相符。

(三)物资的发放

1、物资发放应根据生产的需要,及时、认真、准确。

2、项目部领用消耗材料时,必须持各主管技术员签发的领料单,注明材料的数量及规格,仓库要按各项目部建立其领用、发放台帐。

3、出库物资要按照“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先发旧料后发新料,先发零料后发整料。”不再使用的工机具应及时清点入库,做好回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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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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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库房重地未经部门经理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内,库房管理员每天必须按规定领取库房钥匙,如果库房管理员不在而必须打开库房时,必须由部门经理指定的专人领取库房钥匙并登记,并且由他人陪同才可进入库房,拿完所需用品后进行登记,及时归还库房钥匙。

二、需到库房领货的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应在门外等候。

三、对客房部客用品的保管和收发负有重要责任,严格依据各楼层住客率发放客用品,严格控制数量。

四、库房员工应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准串岗、闲谈,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酒店店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五、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整齐,对物品分类码放,保证快捷及时的发放。

六、把好质量关,对劣质商品、过期食品拒绝收货,并上报经理。

七、收货时严格按领货单上清点商品,如无差错,可与供货部门办理收货手续。

八、定期进行物品的盘点,对自己保管的物品经常检查——有无过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货帐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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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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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落实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起重机械施工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其中机械施工安全,甲乙双方达成一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安全生产目标

伤亡控制指标: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1.2%以下,火灾事故为零,。

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无安全事故

2.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建设部办法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及省建设厅、市建委、市施工安全监督站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二、甲方责任

1. 审核乙方的从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资格,是否符合本工程建筑机械施工的要求

2. 将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概况和要点向乙方进行交底,对乙方施工全程进行监督。

3. 甲方和乙方安全负责人,应统一协调工程起重机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 提供本工程目前安全生产的动态,提供相关的安全宣传资料,指导乙方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5. 指导乙方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协助乙方的安全管理,提高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指导、协助乙方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 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必须采取强硬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8. 如发生重大上伤亡事故,必须派人指导,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和救援工作。

9.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方法》,控制好本工程安全生产设施费,按进度分阶段验收乙方的安全措施,经安监机构同意、监理通知,收到业主付款和甲方审核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情况后,支付乙方安全措施费,支付比例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方法》执行。

三、乙方责任

1. 遵守国家、省、市、建筑公司所颁发的各项安全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程序、应急预案),建立和健全与现场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2. 应按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专款专用,遵守有关工伤保险的缴费规定,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降低生产安全风险。

3. 严格按照劳动保护法,定期发放工资。

4. 进入施工现场后,服从甲方的管理,落实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指定安全生产责任人,成立安全生产架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工前把指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报甲方项目部。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指定安全管理措施,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保证员工持证上岗,减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

5. 开工前将指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方案、措施报甲方和监理按相关程序审批,审批后严格按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方案、措施施工。

6. 进场前将施工中需使用的设备、设施书面报甲方项目管理部,同时遵守设备设施的安全施工规定。

7. 施工中需要搭设、安装安全设施、临时用电、使用设备、施工方案的编制、材料的检验、装拆资质、施工人员的从业资格、完工后的检验、检测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

8. 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或危害,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向项目部报告,由项目部通知其他施工单位,共同防范。

9. 必须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管理规定,填写好安全运行记录,定期上交给甲方。

10. 做好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教,自觉遵守《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1. 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条例》的规定编写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四、其他约定

1. 乙方在施工时间,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没有达到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每次罚款300元,安全生产责任人不参加检查的每次罚款300元。

2. 乙方不及时编写方案、安全运行记录,每次扣款300元。

3. 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费台帐,填写好安全生产措施费报表,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甲方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没有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费台帐或将安全生产措施费挪作他用的,从重处罚。

4. 乙方被国家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通报,提出停工整顿,造成甲方停工扣分时,在工程款中扣除所有的安全生产措施费。

5. 甲方项目安全员有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的权利,对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安全隐患较多,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的情况,有进行限期整改和罚款的权利。

6.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生产奖罚条例》的规定

7. 甲方统一购买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施工质量管理资料,安全设备材料,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资料等发放给乙方(成本费由乙方支付)。

8. 乙方未按施工所在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平安卡的,每人罚款50元。

9. 甲方发现乙方的安全员、电工、焊工、装拆工未持证上岗,每人罚款50元。

10. 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安全知识考核,未参加人员每人罚款50元。

11.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管理人员戴白色安全帽,专兼职安全员戴红色安全帽,生产工人戴黄色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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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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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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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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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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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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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法》,明确双方在甲方所属港区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卫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保卫措施,确保码头生产有序、安全、高效地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管理职责及措施

一、甲方职责:

1. 甲方提供的生产设施、现场办公场所和工属具等应具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3. 制定甲方与本协议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治安管理规定;

(3)人员车辆进出港管理制度;

(4)车辆进出闸口通告;

(5)道路交通事故预案;

(6)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集装箱拖车、驾驶员进港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安全保卫补充规定。

4. 甲方安保部负责对港区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负责组织现场的工作监督、检查和违章违纪考核。

二、乙方职责:

1. 乙方必须遵守《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乙方必须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装卸、运输作业的流程实施安全管理和督查,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程序。

3. 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甲方港区安全、治安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依法办事。

4.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如安全帽、工作制服(带反光条)、雨衣、劳保鞋等,保证务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5. 集装箱拖车驾驶员应取得国家合法有效的驾驶执照,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进港作业资格后方可进入甲方港区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6. 乙方对甲方安保部的评价记录、事故处理意见应予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和处理相关人员并作出相应的反馈。

7.乙方在组织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要求,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条违章责任及事故处理

一、安全事故、治安案例处理:

1. 甲乙双方明确甲方安保部为事故处理的业务主管部门。

2. 任何人尤其是事故当事人不得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3. 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实事求是,依照法律、法规办理的原则。对于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甲乙双方应及时召开必要的事故、案件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的处理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意见。

二、责任划分:

由于对管理规定落实不力造成的一切后果,如货物丢失案件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由甲、乙双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其他违章违约处罚标准参照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对拖车单位车辆、驾驶员进行纠正、处理、追究事故责任同时进行违章积分处理(标准见附表一)。

1. 拖车一次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应当分别计算,累加罚款及分值。

2. 拖车司机因违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除按照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造成轻微事故的,追加1分;造成一般事故的,追加3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追加6分。事故等级按码头事故处理办法划分。

3. 积分周期为一年,拖车每年12分,所属车队每年6分,分值达到相应档次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一个积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积分分值给予消除,不带入下个积分周期。

4. 拖车司机违章积分,依车队车辆总数不同分档追加所属车队记分。具体为:以15部车辆为基数,车队车辆数在15部以内(含15部),司机违章积分每3分追加所属车队记分1分;16部—30部,司机违章积分每6分追加所属车队记分1分;依此类推。

5. 拖车积分管理:

(1)拖车积分扣罚一次性6分的违章,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14天。拖车积分累计扣罚达到6分,码头开出书面警告,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7天。

(2)拖车积分扣罚累计达到9分后,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1个月。

(3)拖车积分扣罚累计达到12分后,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立即吊销该司机《拖车进港证》,同时该拖车禁止进入码头3个月。

6. 拖车单位积分管理:

(1)拖车单位所属拖车数量15部(含15部)以内的拖车,累加扣罚3分将扣罚车队分1分,拖车数量15部以上的,累加扣罚6分将扣罚车队分1分。

(2)拖车单位累计扣分超过3分,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并要求限期整改。

(3)码头向拖车单位开出书面警告之日后3个月内,如拖车单位继续存在扣罚车队分的情况,将对该车队下属所有拖车进行禁止进入港区作业1周的处罚。

(4)拖车单位在年度内扣罚分数累计达到6分,拖车单位下属所有拖车在收到安保部通知后即时暂停进入港区作业,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整改结果,决定禁止该车队全部或部分车辆进入港区作业1周到1个月的处罚。

7.事故若造成码头财产损失,所属车队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违章违规违约处理金额不计入赔偿金内。

8. 每一起违章违规违约行为,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会开出“违章处罚通知单”,当事人签名后,第一联由甲方安保部存档,第二联交给责任当事人,第三联由甲方财务部存档。

9. 对于拒不执行甲方违章处罚或者屡犯者,甲方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加重处罚措施,以确保甲方生产顺利进行。

第三条附则:

一、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采用甲方最新的版本规定。但经甲方或甲乙双方认定的“补充规定”或“会议纪要”未纳入最新版本时,可优先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双方安全生产和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甲方应无偿提供相关文件,以便指导工作,但乙方应保护甲方文件的保密性。

二、双方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其奖励办法参照甲方相关制度奖惩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集装箱拖车及驾驶员港区违章违规违约处理标准及说明

序号行为说明违约金额扣分值

1无证驾驶拖车进入港区或驾驶套牌拖车进港无合法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拖车进入港区800元12

2酒后驾驶拖车进入港区醉酒进入港区报辖区派出所处理800元12

3违反以下事项,造成安全事故肇事逃逸或伪造现场500元6

4违反港区治安综合治理规定偷窃、聚众赌博、打架斗殴、违规用火,携带违禁物品进入码头区域的等违反相关辖区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500元6

5抵制公司安全制度执行的抵制、刁难公司安全治安相关制度执行的400元6

6提前行车吊具或集装箱未完全脱离前行车400元6

7违反特种作业规定无特种作业证,特别是危险品300元6

8未经允许进入港区限制区域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码头重点工作岗位、重点设备设施限制区域以及桥面作业区域等;

未经允许擅自攀爬大型设备、流动设备等;300元6

9交/提箱时车架旋锁未完全打开司机未检查或旋锁故障100-300元6

10不服从甲方管理指挥插队、堵塞闸口,扰乱交通秩序,谩骂码头作业人员;影响码头生产秩序100-300元6

11闯关车辆未经码头闸口人员、码头保安员检查直接出港的;

车辆运载集装箱或货物未提交有效出闸口单据强行出闸的;造成闸口设施损坏的另行赔偿。300元4

12强闯“关路”进入行驶龙吊视线盲区或强行从吊具及货物下方通过200元4

13违规载人进入港区携带人员(包括直系亲属)进入港区100-300元3

14与作业设备抢道未主动避让港区作业机械100-200元3

15提供虚假证明或未持有效《拖车驾驶员进港证》无进港证或涂改、伪造单据、证明、执照等票证;提供虚假证件、单据及虚假公章。100-200元3

16违章行驶不按交通标线、标志行驶:占道、逆向、鸣喇叭、堆场内调头;交叉路口不减速100-200元2

17违章停放港区内、外未按标线标志乱停放、乱甩车架、占道停车100-200元2

18在港区作业现场吸烟及乱丢垃圾进入封闭线,无论是上车还是下地;

视吸烟区域的危害性质为处罚标准。100-200元2

19擅自挪用、损坏办公设施未经许可擅自挪用、损坏办公设备或设施的,损坏另照价赔偿100元2

20行驶过程中打电话或进行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发生事故的另按事故类别处理100元2

21车辆行驶过程中未关好车门或集装箱门发生事故的另按事故类别处理100元2

22车辆在港区内故障,影响作业或道路交通达半小时未能离开未及时报告、有效组织抢修,影响码头生产100元2

23违反港区安全生产作业规范场内擅自开启箱门;

提破箱回场前,未能关好箱门;

已办理交提箱,但未按时到达指定场位;

无故场内下车,司机在场内行走;

违反其他作业安全相关管理规定的。

24未按规定开启车灯或指示灯转向灯、夜行灯、防雾灯、双闪灯等100元2

25超速行驶港区限速30KM/H,路口、堆场内通道限速15KM/小时,闸口、通道口、地磅、库门口、轨道等限速10KM/小时100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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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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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蓝图公司翼钢电站安全运行,保障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参照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共同做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电站安全管理规定》、国务院493号令《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及本协议,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甲乙双方应不断强化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改造劳动条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工作人员、设备安全。

三、甲、乙双方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到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四、甲方责任:

1、电站设备设施及场所应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规定。因工作需要乙方提出书面计划,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安全工器具。

2、督促乙方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体检并建档。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老、弱、病、残者及未成年工严禁使用。

3、督促乙方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运行规程的考试,建立安全教育、考试档案。

4、督促乙方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

5、审查乙方提交的现场安全运行防护措施。

6、督促乙方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以及持证上岗。

7、发现乙方违章作业,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对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有权按甲方的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8、督促或组织乙方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和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及时向乙方传达甲方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和会议精神。

9、组织或参与乙方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应聘请第三方专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10、甲方的人员(包括甲方外请、外聘的工作人员)到电站工作也应遵守电站的现场规程制度,并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劝解、监管。

五、乙方职责:

1、遵守甲方颁布的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监督和指导。

2、建立健全电站生产运行管理的现场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

3、乙方长期从事电站的运行管理,应完全了解电站生产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因此,乙方派驻电站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并严格格执行,乙方须对该电站运行人员进行定期体检,进行安规和安全技术的培训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成绩汇总表报甲方备案;每年3月前向甲方报送工作人员安规、运规考试成绩汇总表,且人员不应随时更换,不得冒名顶替,但不合格人员应立即予以更换。对进入生产现场的甲方及外来工作人员,乙方应按照现场规程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劝解、监管。

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向甲方报送特种作业证的年审记录。

5、按规定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检验、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并向甲方报送检验记录,必须按规定为工作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具、用具。

6、重大施工或技改的施工现场运行安全措施、重大隐患的事故防范措施报甲方审查。

7、乙方必须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书面通报甲方,安全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水电站生产和安全有关规程、制度、标准的人员担任,乙方安全员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和完成甲方要求的安全工作。

8、乙方应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每月对“两票三制”进行统计、分析,做出合格率评价,报甲方审查,乙方按时向甲方报送事故卡片、事故统计报表、年、月报表以及每月发生的不安全情况。

9、对甲方提出的监察性意见,必须按要求组织整改并及时回复。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并向甲方报送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六、其他:

1、甲、乙方按事故调查报告结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考核责任。

2、甲方按照规定对乙方或乙方个人的违章处罚及其他安全方面的处罚可在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运行、维护、生产管理费用中扣除。

3、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调解决。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

乙方代表签章: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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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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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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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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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库房安全防火,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要创建无火灾、无失盗、无虫鼠霉变,无差错事故的四无库房。

2、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不得随意乱接电源线,不得使用电炉子等禁止使用的其它电器设备。

3、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杂物,物资存放距照明灯不得小于0.5米。

4、非库房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5、库管员要了解本库物资对易碎、易潮的物资要特别维护,经常保持库内正常的温度、湿度,合理库存。

6、库管员要经常清洁库内地面、货架、物资的尘土,保持库内干净整齐。

7、库管员下班前要关闭水、暖、电源的开关,锁好门窗,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上班后如发现库房内有被盗迹象,要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经理及相关人员处理。

8、库管员有维护所在区域安全秩序的义务,发现漏电、漏水及可疑人员,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9、库房所备消防设施不得乱动或挪作它用,周围不许堆放任何物品,并经常检查,使之保持有效状态。

10、库管员应熟知灭火器材的属性,并能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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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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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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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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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二条 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资料。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培训目的:

(一) 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

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 透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职责。特

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

(三) 用心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安全。

第四条 培训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第五条 培训方式: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

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第六条 培训时光: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资料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 培训要求:本企业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企业员工不仅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

第八条 对新录用员工为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九条 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条 对本企业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状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状况、学习状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货源的检查验收。

第二条 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生产者货其他供货者之间

的合同约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贴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

第三条 检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对本企业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本企业所销售食品的质量。

第四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已经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本企业查验资料:

(一) 营业执照;

(二) 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

(三) 标注透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

(四) 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

(五) 销售凭证

(六) 其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 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资料。

第六条 本企业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

第七条 本企业员工务必严格执行该制度,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务必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对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进货检查。

第二条 本企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

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资料。

第五条 本企业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能够有企业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

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以加强企业员工健康状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条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是为了防止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本企业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 本企业员工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新录用员工或转岗员工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 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

第七条 如发现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中患有第六条规定的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

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业将立即调换其工作,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岗位。

第八条 本企业建立健康档案制度,记录与员工健康状况相关的信息。

第九条 健康资料包括每位员工的既往病史、诊断治疗状况、家族病史及历次体检结果等。

第十条 健康档案应根据员工每年健康检查状况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健康档案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退市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食品退市制度是指按照规定程序,对某一批次货类别的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

或其他的问题食品,透过核货、退货、召回、销毁、补救措施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活动。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本企业入发现经营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经营,并通知相关生产

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状况。

第五条 退市食品种类:

(一) 食品的供货商未按规定带给合法有效的证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

(二) 本企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销售的食品本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三) 本企业自检过程中发现食品存在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四) 经国家认证的检验机构检测,确认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五) 经食品安全专家评估认为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

(六) 接到上级和本部门下架通知的。

第六条 发现已经销售或存储待售的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

单独存放,通知食品供货商生产厂家,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七条 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对有过退市记录的食品供应商、生产厂家的依照和食品合格证

明等文件进行个性标准,及时清点下架退市食品的数量。

第八条 本企业会加强和公司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食品动态信息,用心协助工商部门对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建立退市食品台账,记录退市食品的名称、规格、库存数量和销售数量、生产批号、

保存期、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销售日期、处理状况,且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检查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的检查制度,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食品检查目的是及时发现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确保销售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 本企业检查资料包括对经营设施条件自查和对所经营食品的安全进行检查

(一) 贮存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持续清洁;

(二)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储存;

(三) 销售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应当使用冷藏设施;

(四) 冷藏温度应当贴合食品标签明示温度已经食品安全要求;

(五) 检查食品,及时清理编制或者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六) 其他需要检查的与食品经营相关的设施。

第五条 本企业由专人按早、晚两个时光段各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第四条所列问题应当坚决清理。

食品存贮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存贮制度,确保食品贮存安全。

第二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企业存贮制度是按照经营食品的品质特性分类进行存贮。避免食品存贮在恶劣的

条件下,是食品腐败变质。

第四条 应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邓污染物较为集

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10m以上,并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个人生活区分开。

第六条 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准,有异味或易吸潮

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第七条 销售生鲜食品的,应当按照生鲜品的保鲜温度要求,选取陈列设备,陈列设备应持续清洁,无积水和污渍。

第八条 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

冷藏库(柜)温度-2℃--5℃,冷藏库(柜)温度低于-18℃。

第九条 采用高温保藏销售熟食的应当另设专柜,设置隔离设施和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第十条 食品贮存应配备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存贮设备、工具、容器等进行洗涮消毒。 第十一条 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光,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

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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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生产会议致辞内容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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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时值年初岁首,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刚刚结束,县委、政府就决定召开这次大会,充分说明了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及中央、省、市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_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_年工作任务,兑现20_年度责任制,签订20_年度责任书,进一步动员和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_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估价

20_年,是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__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控制目标管理,深化专项整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与手段,大部分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获得了全市二等奖的好成绩。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总体稳定。20_年,全县共发生安全事故5起,死亡12人,占市政府下达全年控制指标18人的66%,直接经济损失590万元,与20_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14.3%,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50万元,上升74%。从事故级别来划分,发生较大事故2起(即:4.23龙祥铅锌较大事故和9.09牛街腾达煤矿较大事故),死亡8人;发生一般事故3起,死亡4人;从行业来划分,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煤矿事故1起,死亡5人,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6人。

(二)以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明显。一是筹资近500万元对昭彝路、小牛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实施安保工程、防护工程,道路交通状况明显好转,全年仅发生1起交通事故,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1起,死亡人数减少6人。二是巩固了矿权整顿整合成果,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煤矿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全年仅发生1起煤矿事故。三是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矿井生产规模明显提高,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四是加大安全投入,矿井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五是强化了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全行业的安全监管,有力地促进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全年除发生1起建筑施工事故外,消防、烟花爆竹等其它行业未发生事故。

(三)非法小煤窑打击力度切实加大。20_年,全县共组织打击非法小煤窑专项行动12余次,炸封关闭非法小煤窑220余口次,行政处罚4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没收违法所得29.4万元,没收非法开采设备17台,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煤炭7起,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非法小煤窑反弹和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四)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得到充实、安全投入明显增强。一是成立了__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配备了相应的装备,充实了监管人员。二是对每个矿点派驻了驻矿安监员,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从源头上预防了事故的发生和消除了事故隐患。三是筹措120万元资金安装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科技投入明显增强。

(五)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成绩显著。20_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隐患治理年”的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全面开展了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非法小煤窑、建筑施工、消防、尾矿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共排查企业841家(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324条,落实整改资金3991万元,整改完成各类隐患3158条,整改率达95%。

(六)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加强。20_年,全县共制作广告牌、宣传牌坊、宣传标语5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12期,培训各种特种作业人员5000余人次。

(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制度,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全县未发生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事故查处引发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以上这些成绩,是我县在遭受冰凌灾害、地震、经融危机影响,安全生产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值得充分肯定。但在另一方面,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从去年发生的两起较大事故中,充分暴露出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并不乐观,存在的问题并不少:一是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煤矿开采科技水平不高,技术落后,导致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易发事故的局势没得到根本改变。二是监管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高,在监管过程中,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三是没统筹协调发挥好现有资源的作用,特别是驻矿安监员的作用,导致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能很好落实。四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性、不确定性、危害性、负面影响性认识不到位,没把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现象十分突出。五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心慈手软,讲人情、态度不坚决,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力。六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及监管责任人监管不严,不敢干、不会干,工作检查流于形式,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隐患排查还存在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七是安全基础比较薄弱。高危行业中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大多起点低,绝大部分煤矿是由小煤窑改造而来,建矿时间不长,安全起点很低,安全设施不配套,技术装备不足。八是安全监管点多面广。我县是一个高危行业集中的地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门类齐全,点多面广,安全监管任务相当繁重。九是从事矿山等高危行业的人员,很多安全意识淡薄,而且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培训。

以上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理解搞好安全生产,既是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不搞好安全生产、就没有全面履行职责”的观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安全生产的警钟始终长鸣,安全生产的“神经”始终绷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更加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创新理念,突出重点,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20_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改善基础、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化措施、健全体系,提高素质、从严监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总体思路,以“一提高、两下降”(即: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降低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降低事故等级)为工作目标,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基础管理,突出整治重点,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非法生产事故,确保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目标任务是:以死亡控制指标为核心,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4人以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1.4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3.6以内,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死亡率控制在0.3‰以内。

要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必须突出五项工作重点,采取八项工作措施,坚持六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一)突出五项工作重点。今年要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重点,集中力量,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扎实开展好五项工作重点,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一,道路交通安全。要紧紧围绕“减少事故、保证畅通”这一中心任务,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要以九座以上客运车辆为重点,整顿规范城乡交通运输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执行车进站、站管车制度,强化长途客车、短途微型车、客货两用车和农用车辆管理,严防群死群伤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二要进一步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查侵占路产路权和乱停乱放行为,重处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章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三要加大投入,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切实做好安保工作。四要加强驾校管理,严把驾照发证关,严格运营车辆尤其是客运车辆从业资格管理,严堵马路“新杀手”。

第二,煤矿安全。一是采取强有力措施,抓紧完成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二是利用近段时期煤炭价格下滑、煤矿减产或停产的大好时期,加强煤矿技改,全面提升煤矿单井生产能力。三是督促煤矿加大投入,完善“一通三防”系统,完成瓦斯远程监测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的安装工作。四是落实具体措施,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严防已关闭煤矿明关暗采。五是认真吸取煤矿顶板、瓦斯爆炸事故易发教训,严格落实顶板管理和瓦斯治理的各项攻坚措施。五是认真做好生产能力核定工作。

第三,非法小煤窑。一是进一步强化落实零报制和周报制,加大督促检查和矿山巡查力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严防非法小煤窑新开和复开,坚决杜绝非法小煤窑安全事故,特别是死人事故。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从严惩处非法采矿行为。

第四,非煤矿山。要以矿冶加工基地为重点,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矿山企业加大投入,加快矿井标准化建设,搞好地灾和地表治理,切实消除和减少安全隐患,巩固矿权整顿整合成果。

第五,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重点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持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有序。

(二)强化八项措施。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以下八项措施,全力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具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一,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两个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去抓,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重奖重惩。

第二,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解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的成效如何,最终要体现在企业身上。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和落实强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车间、班组,落实到每个岗位和责任个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管重罚。一是要落实好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经费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商业责任保险等规定,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设施条件。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要动员和组织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要突出重点,抓大促小,以点带面,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三是要运用好各种安全生产强制措施。坚持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发挥好“黄牌警示”等措施的积极作用,通过这些办法,逐步转变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能赚钱”的错误认识倾向。

第三,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辖企业的强制培训年内不得少于2次,尤其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检查,严格执法,认真落实好高危作业人员挂牌上岗资格制度。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必须达到100%。

第四,强化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各部门要突出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非法小煤窑、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春节期间,原则上所有煤矿一律停产。

第五,强化联合执法,着力打击非法小煤窑。县安委办、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其安全监管、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整合资源,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打击非法小煤窑,确保非法小煤窑处于“零”状态。

第六,强化安全投入,着力解决安全基础差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煤矿整合资金,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差的问题。

第七,强化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执法严明的监管队伍。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加强教育,加大培训力度,真正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执法严明的安全监管队伍。

第八,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奖惩,着力解决工作不到位、执法不严的问题。县两办及县安委办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三阻四、敷衍应付的,该通报的要及时通报,该问责的,必须严格问责,确保工作到位、执法严明。

(三)坚持六项制度

第一,“一岗双责”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又要切实抓好自己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责任追究制度。事故查处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重查处行政部门和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关部门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对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第三,“黄牌”警告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县委、政府将采取“黄牌”警告措施,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四,“一票否决”制度。今年,县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时,取消单位和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五,督促整改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实行挂牌消号制度,县安委办要加强督促整改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资金、落实人员,限期整改消号。

第六,政绩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

三、加强领导,努力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常抓不懈,扎实工作,确保20_年度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强化奖惩抓落实。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本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同时,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其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加强责任考核是安全生产工作抓落实、见实效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对安全生产工作局面被动的单位,要坚决实行问责,限期完成整改。同时,县两办及县安委办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对工作推三阻四、敷衍应付的,该通报的要及时通报,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县安监局要承担搞好安全监管,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职责。县发改、公安、交通、煤炭、国土、水利、林业、农业、建设、教育、经贸、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起行政监管责任,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把各项工作抓死抓实。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

(四)认真搞好安全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反面典型。学校要适时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等方面的认识和防灾自救能力。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社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竭尽全力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开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马上,春节就要到了,我向大家提前拜个早年,祝各位新春愉快、万事如意、合家欢乐!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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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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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种类以及在采购、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种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义和范围

第四条 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五条 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

1. 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

2. 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3. 需要特别防护。

第六条 公司主要的危化品种类详见公司《危险化学品目录》(见附件)

第三章 危化品的采购管理

第七条 危化品的采购由使用单位提出需求计划,按照太煤化供字(20xx)96号《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关于下发物资采购范围的通知》要求,集中采购部分由供销分公司统一实施采购,自行采购部分严格按照供销分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自行实施采购。

第八条 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 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

第十条 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使用单位供应部门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第十一条 各单位需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危化品的供应商、检验、入库、存放、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认真做好危化品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第四章 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第十二条 各单位修建危化品场所,必须将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平、剖、立、水、电、气、施工等图)报消防部门审查,经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第十三条 危化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 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化品不得同存一库。

第十五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张贴危化品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标明存放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六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账物必须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第十七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 危化品库管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机构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章 危化品的运输管理

第十九条 在厂区内运输危化品时,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危化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第二十条 运输危化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化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化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第二十二条 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化品,在运输、贮存时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有危化品的运输工具。 第二十四条 危化品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设置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

第六章 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地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第二十六条 喷漆场所、调漆间的漆料、稀释剂不得超过当班的生产用量,暂存间的喷料、稀释剂周转储量不得超过一周的

生产用量。调漆间应定专人管理,并在通风良好的配漆室内进行。

第二十七条 危化品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化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第二十九条 使用危化品的场所,应根据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隔离等安全设施。

第三十条 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一条 操作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第七章 报废处理

第三十二条 危化品及其用户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第三十三条 废弃且能够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由采购部门负责回收处理。凡不能回收处理的危化品及包装物由使用单位报材料科、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材料科联系具有销毁资质的企业进行销毁,严禁随一般生活垃圾运出。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四月

附件:危险化学品目录

1.汽油、柴油

2.煤油

3.润滑油

4.化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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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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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幼儿园园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工负责消防安全的副园长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儿园全体教工为义务消—防—队员,并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有权维护消防设施有义务参加扑救和协助调查有关情况。

二、定期对幼儿教师、保育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幼儿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检第一关,认真检查、收缴幼儿带入园中的火源,并严格保管。

四、因势利导、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教育,教育幼儿不做玩火游戏。同时,幼儿教师、保育员用的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得设置影响幼儿疏散的障碍物;

六、幼儿园教室、休息室及活动室禁止烟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办公室禁止使用各类违章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禁止乱拉私接电源线路。需要使用电器时,由班主任老师严格看管。

八、幼儿园室内装饰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装饰、装修。

九、幼儿床位的摆放,横向间距应保证大于60公分的通道、纵向应保证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桌、椅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儿童休息期间,老师必须陪同。

十、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十一、电源线穿过闷顶时应穿金属管做保护,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灯、台灯,寝室内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电源开关、插座等距地面不应小于1。5米,灯头距地面不应小于2米。

十二、电气设施(如电视机、空调机等)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设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断电。电视机的室外天线要安装避雷器,窗帘不能搭在空调器上。

十三、厨房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员需在下班后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十五、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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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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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伯恩惠州工业园的整体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掌握工厂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厂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指导落实;

3、协助上级做好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建立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对公司内部各类危险作业、特种设备/人员、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管;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管理及验收工作;

6、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调查处理、及事故原因分析,落实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7、协同体系部门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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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生产会议致辞内容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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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总结20xx年的工作,部署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的召开,市委会专题研究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对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政府汪市长亲自来参加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能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三方面意见。

一、认真评估,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

20xx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的局面。全年我市未发生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起数为省控指标的50%,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重大节庆及重要活动期间均未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连续4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经连续十四年实现“双下降”,在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以优异成绩连续4年获得优秀等次,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总结回顾去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市委、市政府把安全发展作为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和最直接的民生工程来抓。一是责任体系更加完善。从市到各市(县)区、镇(街道)普遍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目前,全市81个镇(街道)1053个行政村(有工矿企业的)完成了“五级五覆盖”,覆盖率达到100%。二是组织机制更加健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市委会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级行政首长担任安委会主任实现全覆盖,各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成为常态,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专项检查形成制度。三是激励约束更加有效。各级普遍制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完善目标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

(二)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问题导向,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手段,以排查整治隐患为载体,全力防范和压降事故。一是围绕重要点节治隐患。去年,全市先后开展了“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持续查治事故隐患。天津“8·12”特大事故发生后,各级加大检查力度。8-12月,全市共检查企业2.53万余家次,排查事故隐患2.66万处,已完成整改2.59万处,整改率97.4%。市级共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项目三批41处,现已完成整改37处,按期整改率90%。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无锡市华清医院重大火灾隐患,已顺利整改销案。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治隐患。进一步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市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登录企业5.59万家,全年自查隐患51.8万条,投入资金2.05亿元,整改51.6万处,整改率99.4%,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三是依托“第三方”治隐患。各级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现状普查等服务,探索建立安全执法检查“专家顾问制”和企业安全管理托管试点工作。

(三)安全生产秩序不断规范。全市各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从严监管。一是强化日常监察。市建设系统全年开展各类安全检查6102次,排查整改事故隐患20697处,立案查处非法违法行为294起,实施项目经理扣分911人次。市公安消防支队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监管难点的排查治理,发现并督改火灾隐患1.99万处,责令“三停”230家。二是强化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全面抓好国家和省部署的危化品领域、油气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粉尘涉爆领域等8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同时,积极推进我市开展的工贸行业较大风险作业暨涉氨制冷(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危化品生产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城市燃气、桥梁、养老院等等11个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确保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强化“打非治违”。各级严管、严查、严打,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年各级共打击非法违法行为5.14万余起,移送追究刑事责任583人,关闭取缔84家,保持了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四)安全发展共识不断凝聚。全市上下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安全发展社会氛围。一是拓展宣传教育阵地。各级发挥各类媒介作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加强与《中国安全生产报》、《无锡日报》、新浪网等媒体合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并与市演艺集团曲艺团合作排演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情景剧《梦圆未来》,在全市各地巡演了43场,观众4万多人,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二是打造宣传教育品牌。各级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安康杯”竞赛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为载体,丰富内容,打造品牌,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全市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全市参赛企业11707家,报名参赛班组5.5万余个,参赛职工92.9万余名,比上年增加10%。三是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全市注重推进“文明工地”、“平安公路”、“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江阴市云亭街道和滨湖区蠡湖街道于去年10月通过全国安全社区评审,全市还有15个镇(街道)正在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形成了有利于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各地、各部门坚持重在建设,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一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在加强镇(街道)安监队伍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市政府安委会组成3个巡查组,对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了巡查,较好地推进了开发园区安监队伍建设。二是强化企业安全基础。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前共有7237家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其中一级19家、二级106家,企业达标创建工作正从规模以上企业向小微企业拓展和推进。切实抓好全部工业企业的全员培训,全市已有34090家企业185.23万人接受安全技能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得到了提升。三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从市到各市(县)区,普遍开展了综合性或专业性应急演练。去年先后组织了城市综合体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太湖鼋头渚水域船舶消防疏散和落水救助应急演练、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桌面推演等多项演练。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与齐抓共管,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与监督,也离不开全市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恪尽职守和真抓实干,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大家一年来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水平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一是从思想认识看,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仍然不够,安全生产的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不够坚定。有的地方“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跟踪督查不到位,安全监管措施不扎实,排查隐患不彻底。对照“三个必须”要求,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深不细,专业化管理还不到位。据全市安全生产自查自报平台统计,目前登录平台的企业数是5.59万家,进行自查自报的企业数是2.53万家,申报率仅为45.3%,其中3700余家为零隐患申报企业,这说明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一些企业,安全监管还没有实现全覆盖。

二是从事故总量看,虽然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得到有效控制,去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是800多人,低于一千人,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虽然去年只发生2起较大事故,但诱发较大以上事故的因素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事故多发的态势仍然没有改变。去年市级挂牌督办的41个重大隐患整改项目中,有4个消防火灾隐患项目没有按时完成整改,有的改不动,有的进展缓慢,这说明一些单位在对待事故隐患治理上,态度不够坚决、措施不够有力。

三是从责任落实情况看,安全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参差不齐,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教育缺失,安全管理混乱,中小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缺乏排查隐患的机制,“三非”、“三违”和“三超”现象屡禁不止。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经济增速放缓,一些行业、企业效益下滑,势必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员工下岗分流等因素容易带来人心不稳、培训脱节,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四是从安全生产趋势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等传统高危行业事故防控任务艰巨,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旅游、电梯、粉尘作业、渣土堆场、涉氨制冷,以及养老机构、校园等非传统行业领域“想不到”的事故又趋向多发频发。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安全放到城市管理中的第一位。因此,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既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研究如何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城市发展、城市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安全生产事关大局。最近,习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五个必须”:“必须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必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省委罗书记在省委会上也强调指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安全生产这根弦只能紧不能松,安全生产责任只能强化不能弱化,安全生产投入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这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希望全市各级和各部门从讲政治、讲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正视安全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20xx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我市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至关重要。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责任落实,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依法治安,加强监管执法,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保障能力,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积极防控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具体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明责问责,着力落实安全责任。各级要从严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认真落实地方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提高其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警示通报、约谈问责、“一票否决”等制度。要进一步细化对各地和市有关部门的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并定期派出巡查组,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进行巡视检查,促进各地各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抓实见效。要进一步依法依规界定安全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制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两张清单”。抓紧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全面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总监制度,争取年内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和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积极推行企业承诺制和年报制,逐级逐企业签订责任书,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二)突出事故防控,着力推进隐患治理。各地、各部门要始终把遏制较大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作为主攻方向,打好隐患排查持久战、专项整治歼灭战、打非治违攻坚战。一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总结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紧盯安全生产风险大的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用好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平台,督促企业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落实力度,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安全隐患“黑名单”制度,对那些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在市内主流媒体进行公告,督促整改并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做好职业危害申报、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和粉尘烟尘、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等工作。二是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大检查,突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本质安全隐患治理,深入非煤矿山、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烟花爆竹、油气管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水上交通、电梯安全、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需要强调的是,从近两年全国发生的一些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看,一些非高危行业领域也成为事故频发多发的重灾区。为此,在今年的专项整治中,要深刻汲取深圳光明新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突出城市房屋建筑、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燃气管线、地下管道、轨道交通等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领域,全面排查分析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失察漏管造成的“想不到”问题。对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地下管线和车站、商场、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强化监督检查和监测监控,严防垮塌坠落、火灾等事故发生。三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突出依法治安,着力强化监管执法。一要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抓好《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抓紧编制并实施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二要严格依法监管。一方面,要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各地要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安全生产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违法行为信息库、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情节严重的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另一方面,要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派驻执法等方式,科学合理组织各类安全执法检查。三要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调整增加一线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确保开发区安监机构人员履职到位,实现全市镇(街道)安监机构全部独立设置。开展“基层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提高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四)突出改革引领,着力构建共治体系。要改变安全监管职能主要由政府承担的单一治理方式,引进社会资源有效介入安全监管。一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社会第三方力量监管等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安全生产。各级特别要积极通过购买安全技术服务、社会应急救援的方式,发挥中介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二要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动员广大职工查找身边的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积极转变职能,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根据企业反馈的信息,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建立完善从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公共宣传教育,认真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舆情。三要动员全民参与。各有关部门要畅通群众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突出基础建设,着力提升保障能力。一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范围,提高党政干部安全法制意识。抓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安全培训,全面提高其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二要完善安全准入退出机制。一方面严把安全准入关,强化源头管控,确保新增企业、新建项目不存在先天隐患;另一方面要通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工艺和产能,确保隐患存量持续减少。特别要对城市中心区、居民区范围内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生产、仓储企业限时实施安全搬迁工程。三是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各级要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性的、专业性的应急演练,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快建设江苏(江阴)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春节将临,各级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再检查再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当前要特别做好交通运输、消防和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垮塌坠落、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要着力推进应急措施早准备早到位,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预测预警,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以扎实作风抓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委和政府的形象。全市上下要强化依法治安,狠抓预防治本,努力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无锡高水平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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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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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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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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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推广应用安全系统工程,以系统工程的原理、标准及技术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及预测系统中的危险性,采取综合安全措施,来消除或控制危险的发生,防止潜在危险转成实际危险,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

1、危险源调查

首先对生产目的、工艺过程,操作条件和周围环境,作较为充分的调查了解,然后再按照过去的经验和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分析对象中是否也会出现类似状况,查找能够造成人员受伤,物质损失的危险性。

2、识别危险因素

潜在的危险性往往是很难辨识的,危险性是固有的潜在性质,应采取根据现场实际工程特点系统地去辨别它,才不会造成遗漏。

3、建立重大危险源告知,一般风险源以《施工作业危险源告知书》下发给施工队伍。重大危险源实行现场公示,公示资料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职责部门和职责人,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

4、安全培训

组织上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根据各工种作业特点讲解其工作时周围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针对各种危险因素采取的安全对策,防止或者避免危险的发生,将涉及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重大危险源预警控制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预警监控工作。

2、成立预警控制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长:林凤国(项目经理)

副组长:王洋(总工)张建国(安全总监)王立国(工区经理)秦文学(工区经理)

组员:宁世凯(工程部部长)侯永寿(安全环保部部长)

张昭(计划合同部部长)王冬(物资设备部部长)

李继光(综合部部长)任海涛(工程质量部部长)

王景运(试验室主任)董波(安全工程师)

各施工队负责人、各施工队伍安全员

3、由安全预警领导小组组员及各施工队长、各队工班长进行日常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回报。

4、日常监控的结果是整个系统共享的,信息交流务必是上传下达,信息公开化。

5、发现问题立即限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当现场发生事故时有关人员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当出现的事故出现难以控制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忙。

7、根据危险源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8、务必坚持日常预警监控与定期重点预警监控相结合,互为补充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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