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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班管理制度(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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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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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公司安保部《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和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稳定,促发展,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严抓细管,警钟常鸣,持之以恒,努力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负责全段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段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段长主管,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 基层各单位要层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有领导、监督、检查、总结和表彰权。

第六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安全。

第七条 各级安全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条令、条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要点。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出现的新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准备等情况。

5、负责本单位事故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研究安全形势、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员的主要任务是:

8、做好具体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落实。

9、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上传下达,各级领导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10、负责草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生产各种材料,规划内业建设标准。

11、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有益活动。

12、负责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和经验推广工作,增加知名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作用。

13、负责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14、协助领导处理本单位事故、统计和上报。

15、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命令、安排等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行为。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建设

第九条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市处规定的七大安全生产g规章制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制度。

16、段每季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基层各单位每月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重要部位(厂、站、车队、分公司)每半月搞一次安全教育;各桥、涵、油路工地、养护作业班组要每天进行班前、班后教育。

17、教育要切合实际,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班、板报、标语、口号等向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灌输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事故的危害性。

18、要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19、段每年要对全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段审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委会每季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还要开展不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2、基层各单位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分公司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作业班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拌合站、预制购件厂生产大忙季节、各种油库、材料库、施工工地每天检查一次。

3、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4、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查思想。主要指对安全工作的认识;(2)查现场。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各工种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指挥现象;(3)查隐患。查出隐患是否及时整改;(4)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贯彻落实;(5)查管理体系是否齐全,管理手段是否可行。

5、凡是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严格检查,不留任何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要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6、厂、站、工地、分公司、养护作业班组,查出隐患,能够自己整改的应自己整改,应报段整改的要及时报段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段及所属单位要做到逢会必讲安全,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段班子每年要召开4次以上安全形势分析会,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3、安委会每年要召开3次以上安全会议,布置、指导、总结各种安全活动,提出要求,总结阶段安全工作。

4、基层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交流情况,查找问题原因,明确下步安全工作重点。

5、段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基层各单位每年召开2次以上安全工作现场交流会。

6、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字迹工整,保持完好。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制度

1、安全工作实行网络管理模式,安全指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处处有人管。

2、制定、修改、完善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以岗设责,避免以人设责。

3、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按责任状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广泛形成横到边、竖到底的安全管理格局。

第十四条 安全报表制度

1、段及基层各单位负责报表的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执行报表制度,做到报表要真实、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2、段在每月5日前报市处人事科,基层各单位在月末报段工会。

3、基层各单位必须按月报表,段实行报表扣分制,好的加分,差的减分,作为年终考核成绩内容的一项。

第十五条 安全奖惩制度

1、奖惩严明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强有力措施,安全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一个“严”字,决不能流于形式。

2、段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考核基层单位负责人,坚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完成任务者奖,否则要罚。

3、基层单位必须按责任状内容进行考核,对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批评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安全档案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档案,安全档案要由专人负责。

2、安全档案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法规、条例、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各级安全工作会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总结汇报材料和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第四章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队和施工工地必须建立安全组织,工程队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内业工作。工地应设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做到组织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安全员必须高度负责,坚持在一线检查督促。

第十八条 工程队专职安全员要制定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施工现场制度上墙,规范统一。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和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按要求坚持经常。

第十九条 工程队安全员要搞好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上岗职工和临时工,签订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安全合同,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当作大事抓。

第二十条 工地专(兼)职安全员要抓好工地安全基础设施工作,要有醒目的安全旗和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要有固定的安全标语牌和多面安全标语旗,大造安全氛围。

第二十一条 杜绝以包带管,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作业点要设专门安全监护人员,严禁违章指挥。

第二十二条 拆旧桥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事先拿出施工方案报段,经段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三条 放炮作业时,必须做好危险区内安全警戒工作,同时核准装炮数和已爆数量,及时排除哑炮。爆破材料要按公安部门要求专人负责异地存放,并建立严格的审批出、入库手续,放炮员必须是懂技术、会操作、工作细心、持证上岗,否则不能担任此项工作。

第五章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道工上岗前,要根据生产、环境特点搞好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体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道工上路要着安全标志服、带安全帽,时刻警惕过往车辆。

第二十六条 道工野外作业时,禁止班前喝酒,严禁在公路上打闹追逐,禁止扒

乘运输车辆,路面铺料时,禁止道工站在车上随行随铺,回砂车作业时,车上要有“小红旗”警示标志,禁止超速行使作业。

第二十七条 在傍山路面施工时,严格检查陡坡有无石块松动和裂缝,路面施工后,及时清理堆积杂物,保证路面畅通,采备沙石料时,禁止掏洞取砂,防止塌方伤人。

第二十八条 抓好公路水毁修复工作,对险桥、险路地段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排除隐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做好雨季防汛工作,坚持“三雨上路”及时排除路面积水,防止水毁,要开好便道,设置明显的标志及便道绕行标志,确保行车安全。坚持以“雪”为令,及时铲除积雪,上好沙石料、防止车滑、保证公路畅通无阻。

第六章车辆、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车辆、设备一、二、三级例保及大、中、修、报废更新制度,驾驶、操作人员要经常擦拭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完好率。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操作手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第三十二条 严禁非驾驶员操作手上岗作业,严禁车辆、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私自出车,开疲劳车、带病开车,开英雄车。

第三十三条 段机关行政用车由段办公室统一调派。

第三十四条 基层各单位正常业务、生产用车由基层单位调派。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车辆外借及县外出车必须经段长批准。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进行奖惩。

第三十七条 人为造成车辆事故或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三十八条 车辆维修要提前请示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维修费定期结算、入帐。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不准给其它车辆或个人加油,否则,处以所加油料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四十条 县外及长途出车加油须经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 车辆燃油量根据行车里程核定,燃润材料费每月或每季核销一次。

第七章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把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当做大事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制度,强化管理、抓好落实,经常组织检查,及时解决。

第四十三条 汽、柴油库、材料库院内、闲人免进、禁止在院内吸烟,节假日,特别是春节,严禁放鞭炮烟花,巡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配齐配全必要的消防器材,电线有老化现象,该换的换,该补的补,要确保消防器材的数量及质量。

第八章各种事故及扣分标准

第四十五条 交通事故。特大行车交通责任事故为0;行车死亡频率百万公里0.32人,事故频率百万公里5次;事故伤亡率百万公里2人。

第四十六条 厂务事故。千人伤亡率为0;千人重伤率为0.2人;千人轻伤率为5人。

第四十七条 扣分标准按段与各单位领导签订的责任状规定指标执行。

第九章事故分类及处理

第四十八条 事故分类及轻重伤划分按国家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有其它更改和变动。

第四十九条 事故处理。

1、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决书为准。

2、厂务事故应根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3、其它有些事故可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处理事故一定要公正公开、不留后患。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条 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完成单位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十一条 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事故或未达到单位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行使安全否决权。

第五十二条 对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事故责任者或玩忽职守、官僚主义、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领导及管理干部,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五十三条 段与基层各单位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未出现事故并完成段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出事故的单位除风险抵押金不予退回外,还根据责任与情节,对单位一把手,主管安全的领导、安全员分别进行罚款。

第五十四条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数量较大的单位,段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性质的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段工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在执行中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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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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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器材科是医院医疗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

一、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二、负责医院范围内医疗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按固定资产台账贴标识卡统一管理。

三、负责编制落实医疗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医疗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医疗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六、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

七、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

八、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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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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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卫生:

1、严格遵守幼儿园卫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卫生常规等等)

3、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4、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5、每天记录幼儿的出勤情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

6、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7、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8、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9、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

10、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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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食堂,全文共 2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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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

第三条 食堂厨师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饭菜。

第四条 后勤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管理。

第五条 员工餐的标准(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一、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做3道菜式,包括:一荤、一素、一汤。

二、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后勤部提出调整方案经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第六条 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一、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安排负责人进行原料采购,并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二、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实际票据。

三、公司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第七条 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用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1、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夏季):12:00——12:30;晚餐时间:18:00——18:30,

2、(冬季):12:00——12:30;晚餐时间:17:00——17:30,

二、用餐地点:员工食堂。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及寝室内用餐,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次。

三、用餐方式

1、公司员工享用工作餐,员工凭餐具上的姓名拿自己的餐具在食堂用餐。

2、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后勤部报餐。

3、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4、员工不在食堂就餐,需提前一个小时通知食堂,不退餐者,一次罚款10元/次。

5、食堂门每天由厨师负责开和关,每晚按公司规定准时关门,如超过时间后一律不准再进入,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如出差,外出办公事)

第八条 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一、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二、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三、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吸烟。

四、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六、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莱和改刀的熟食卤味。

七、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八、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

九、严禁在洗菜,洗碗池内洗衣服,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十、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第九条 堂卫生检查标准

一、食堂库房:

1、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二、灶面:

1、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油烟机、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三、工作间:

1、蒸饭板、消毒箱、淘萝、蒸饭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洁。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

四、餐厅:

1、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2、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五、个人卫生:

1、个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

2、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后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

第十条 食堂清洁卫生制度

1、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2、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

3、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精洗、清洗过程严格分开,未精洗的食品不得进厨房。

4、食堂内根据现有的防蝇蚊设施,进一步加强灭蚊蝇措施,做到消灭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动物。

5、非食堂有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6、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员工态度要热情、周到、友好,不急、不燥、不烦,不能与员工发生任何争吵。

第十一条 食堂进货制度

1、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不经检疫、有毒的食品,如有发现从严处罚并追究经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2、禁止购进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3、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货。

5、购进货物,根据用量情况,坚持适量、勤购、保持新鲜。

6、食品由专人按需采购,专人验收食物的质和量,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退换。

7、食品验收后入库,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 食堂就餐人员须知

食堂是为公司员工服务的,公司食堂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遵守各项制度是每个就餐人员的职责,为此需要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食堂每日供应二餐,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就餐。

2、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禁止员工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4、食堂内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5、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6、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7、公司员工进入食堂就餐一律拿自己名字的餐具打饭菜。

8、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后勤部领取临时餐具。

9、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后勤部有权报相关部门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处分或除名。

10、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违者罚款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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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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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组织安排防水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负责项目的全程施工管理

2、负责现场问题协调处理,负责项目中各方关系的维护及对接工作。

3、负责材料的下单及接收货物。

4、组织、管理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做好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供应与协调。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5、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制度,建立健全本项目详细的质量、安全体系。

6、加强财务、预算管理,降低施工成本、材料损耗,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7、负责防水项目的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交工及进度款的结算,做好防水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归档工作,接受公司或其它部门的审计。

8、做好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协调。

9、负责工程完工后的一切善后处理及工程回访和质量保修工作。

10.负责施工量的计算核对,及时完成工程催款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有2年以上大型工程管理经验。

2、可以看懂施工图纸,并且可以核对工程施工量。

3、年以上防水或保温或装饰现场施工管理经验,具有扎实的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精通防水工程的材料及施工,对施工现场的进度、质量都可以严格把控。

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沟通表达能力强,吃苦耐劳、能够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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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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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大楼内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采取面部识别的方式进行考勤。

第三条 在正常工作日内,每天分早晚两次进行考勤。即每天早上7:00-8:30,晚上17:00-18:30,为考勤时间。

第四条 考勤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孟江艳具体负责,做好《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制定、收集和汇总。

第五条 因公务活动不能正常参加考勤的,应履行书面批准手续,到考勤管理人员处领取并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经科室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凡不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均视为旷工。经批准的外出培训或学习,视同公务。

第六条 凡因事假、病假、年假及其他情况等不能参加考勤的,按照请销假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七条 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凡超过正常上班和提前下班时间即为迟到和早退。当天一次未考勤视为旷工半天,两次未考勤视为旷工一天。

第八条 建立考勤月通报制度。在每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由考勤管理人员依据考勤系统记录和《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对上个月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送局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第九条 由局组织部、监察室、办公室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

第十条 考勤情况将作为个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凡无故不参加考勤全年在10天以上的,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xx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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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加班的管理规定_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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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待费开支本着必要合理、从俭节约原则,实行事前申报制,否则不予报销。

二、陪客对口接待,按工作分工把陪餐人数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不得突破有关规定,上级领导指导检查工作或招商引资接洽事宜,特殊情况报请县社主任批准执行。

四、来人招待经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未经批准安排而自行就餐、住宿、娱乐招待的和擅自提高招待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招待费定期结算,一般一月一结,办公室及时办妥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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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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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员工工作素养,促进公司发展壮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三.工作纪律:

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日打卡签到,迟到每人次缴纳快乐成长基金10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班处理。

2.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等一系列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缴纳快乐成长基金10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

3.每周休假一天,休假时间为周一或周二轮休,其他时间一律请假,没有提前请假视为旷班(旷班一日扣除两日工资)。

4.请假应向主管部门提前一天提出,由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

5.不得对公司内任何员工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诽谤,一旦发现立即清退。

6.维护好个人形象,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违者每人次缴纳成长基金5元(当

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

7.自觉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冲撞任何客户。

8.不得借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资源拉私单,一经发现予以200——20xx元罚款。

9.对于公司的重要内容(如报价、材料、客户资料等)不得透漏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违者取消工资。

10.不得越权工作。越权未对客户或公司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越权工作对客或公司造成损失的,越权者承担所有损失。

11.外出时到前台登记。未登记按旷班处理。

20xx-8-10

金鼎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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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设备管理制度综合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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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置(租赁)

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在使用的机械设备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二、安装(拆除)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三、验收检测

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四、使用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3、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五、保养

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六、维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七、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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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信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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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要从加强内部信用建设入手,通过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强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强化公司外部的资信管理,通过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来规范公司信用,构筑公司信用基础。

第二条 抓好公司质量信用建设,逐步建立推广标准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标准化服务,开展争创名牌企业活动,全面推进我公司的质量信用建设。

第三条 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

第四条 以增强信用意识为重点,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以诚实守信为行为准则的诚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导“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公司的健全发展营造和谐信任的环境,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 建立“四不”承诺公约,把“不逃避债务、不违反合同、不逃税骗税、不做假帐伪帐”作为公司基本的经营守则。

第六条 建立公司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从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通过强化事前管理——客户资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与客户投诉管理,以及事后管理——应收帐款及售后服务监控,从而全过程地控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信用风险。

第七条 会员信用的收集与记录:从政府公报、奖惩公告、媒体报道、会员反馈等渠道,收集会员单位诚信信息,包括会员注册信息,资格信息,商业信誉信息等,按行业分类记录整理。

第八条 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我们将优先选为推荐企业,帮助其宣传并促成很多贸易机会。

第九条 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客户投诉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

第十条 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建立信用管理的内部机制,使其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使信用道德、理念渗透到公司的各个方面。

第十二条 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

第十三条 遵守信息安全行业法律、法规,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户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信守服务承诺。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嵊州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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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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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房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房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房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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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学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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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配合工厂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工厂的企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凡本工厂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3各部门权责划分

3.1人事行政科负责

1.制定、修改全工厂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全工厂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工厂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管理工厂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3.2各部门权责

1.呈报本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本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本部门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4培训管理

4.1总论

4.1.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4.1.2.凡本工厂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4.1.3.全工厂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1.4.全工厂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并对全工厂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5)常规类科目:

a.工厂简介(包括工厂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职能等)

b.工厂制度介绍

c.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

d.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

e.其他

6)专业技术类科目:

a.经营和生产部门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

b.适合工厂习惯的标准作业技巧

c.项目管理流程与标准化训练

d.其他

4.2.2学徒方式的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工厂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或新工人。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老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工厂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工厂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工厂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工厂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工厂技术类、经营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工厂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等;

b)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c)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培训计划的拟订

1.结合工厂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行政科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工厂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总经理审核。

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反应给人事行政科统筹规划。

3.人事行政科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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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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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门店销售/利润绩效目标,确定负责区域销售/利润绩效目标达成;

2.负责图书日常上架,补货,盘点等管理,并负责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相关产品的导购,以及销售情况统计和货品调整建议;

3.根据公司收银操要求和财务规定,确保及时准确性100%完成收银工作:确保销售与现金相符;做好各类会员卡的办、退、换、补操作;并完成当日营业款项准确、正常交接;

4.严格按财务制度,进行发票的开、退、换等操作;

5.耐心、认真为客户服务,及时处理收银突发事件,无客户投诉;

6.根据公司财务和运营要求,每月协助财务进行帐务对账和关账,并确保系统数据与销售和库存准确有效;

7.通过协助品牌运营团队活动完成该门店文化活动的现场落地执行,确保开展效果基本符合策划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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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各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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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单价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使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其他装置均属低值耐用品范围。

2、单价在500元至100元之间的低值耐用品,应首先在实验室进行低值耐用品建帐登记,方可到计财处报销。化学实验室与各实验分室务必建帐、建卡、张贴标签进行分级管理。

3、单价在100元以下的低值耐用品,均应在使用单位(实验分室,研究室)进行建帐建卡分级管理。

4、低值耐用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各实验分室、研究室要配备职责心强的人员担任此项工作,管理人员要力求稳定,调动时务必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5、低值耐用品要建立一级分类帐(卡),定期进行帐(卡)物核对,持续帐(卡)物一致。

6、凡供给个人使用保管的低值耐用物品,尤其是两用物品要有严格的借用、配备办法;损坏或丢失的赔偿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7、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一律不单独建帐(卡),只随主机作附件处理。

8、剩余积压的低值耐用品,化学实验室内调济由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办理帐(卡)变更手续;需报废的低值耐用品,要及时上报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并报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并收回统一报废处理。

大型仪器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生进行教学实验,教师科研的物质基础,为管好、用好实验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化学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管理、报废均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完善的大型仪器档案,做到帐、物、卡相符。

2、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及其档案资料均采用专人负责制,负责人应熟悉该仪器的基本状况,掌握仪器正确操作方法和一般故障处理,并有职责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仪器。负责人应做好使用和维修登记、日常维护、调试、保管工作,发生故障及时送修,以保障仪器的完好状态。

3、仪器使用人在使用前应先会同负责人检视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并听取指导,至确认为熟悉了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操作,使用后应填好记录并会同仪器负责人再次检视仪器是否完好,然后由负责人签字认可。

4、仪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有无异常状况,如发现故障,务必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遇有特殊状况,须立即报告,按具体状况进行处理。

5、仪器档案资料的借阅务必办理相关手续。

6、大型仪器一般不得外借,如有特殊状况需报批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等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7、为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能够承担校外的实验、测试等任务,所得经济效益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8、大型仪器设备一般不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学校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拆改和分解。

9、若因玩忽职守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若属正常的损坏或职责范围外的丢失,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10、每年定期对仪器进行一次核查,做到帐、物、卡贴合率为100%。对有物无卡而还能使用的仪器,由化学实验室统一到学校管理部门补办设备卡;对有卡无物的仪器,要追究领用人的职责。

11、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由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统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请,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自行报废、处理固定资产。

实验器材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1、实验室的一切设施都是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职责和权力爱惜与保护。

2、实验室的各种器材和环境设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基本保障,概不外借。要加强管理,精心维护,严格按工作程序使用,防止损坏或遗失。

3、对任何损坏遗失行为,室主任有权和职责执行学校制订的赔偿制度。

4、损坏或遗失赔偿基准:

器材损坏能够修复的,修复费《200元,全额赔偿;修复费≥200元(-10000元)按90-50%计算赔偿。

5、损坏不能修复或遗失的赔偿基准:

按使用期折旧后的现值计算,年折旧率为5%或10%,现值《1000元,赔偿80%;

现值≥1001元(-50000元)按70-30%计算赔偿。

属“两用”或贵金属物品按原值赔偿。

6、损坏或遗失,赔偿额≥20元,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及注帐依据。

7、属违规操作、擅自使用或拆卸、嘻戏打闹、玩忽职守等损坏或遗失器材者,照上述基准赔偿;属偶尔疏忽并努力减少损失而态度又好者,按上述基准的30%计算赔偿;属器材本身质量、使用期限或突然停电水等直接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但仍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依据。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学校的一切仪器设备都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生产、生活等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

1、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实验室务必选派一名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的人员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务必相对稳定,确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应办理相应接交、衔接手续。

3、由教学经费、专门基建费、科研经费及其他非私人经费渠道购置、研制、组装的各种仪器设备,务必进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纳入学校管理,建帐、建卡。

4、200元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的各种仪器;单价不足200元,可独立使用的民用性强的仪器设备,单价价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型、精密、贵重、希缺资产务必派专人负责管理,职责到人。

5、报废设备,须填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书,经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并向职能部门交回原物,职能部门依据原物交回状况再注销原使用单位固定资产账

维修管理办法

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设施,应经常予以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应及时维修,以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应按有关标准到达仪器的完好率。

1、仪器维修应提出申请填写仪器维修单,经实验室主任签字,经化学实验室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同意后进行维修。

2、对修好的仪器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维修单上签收合格。并保存维修单建立仪器维修档案。

3、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修复后又能到达相应的技术指标的仪器应全力修复。

4、对不能修复的或修复后达不到指标的,经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和化学实验室同意后,填写报废单交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废销帐手续。

实验教学材料的申报办法

为确保化学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本着“按需购置,奉行节约”的原则,请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尽快做好实验教学所需材料计划的填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办法。

1、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应在清查原有实验材料数量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的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课表进行预算,力求准确,并按附表要求详细填写;

2、实验室主任应本着“合理分配,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对实验分室和研究室上报的实验教学材料计划进行分类统计,认真审核,并请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签署意见后,构成汇总表统一上报学院和国资处;

3、报表填写具体要求:

(1)只限申报实验消耗材料(不包括仪器、设备以及软盘、优盘、硬盘、硒鼓、墨盒、打印纸(学生实验用打印纸除外)、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正常实验必需的实验材料应尽量一次报全,原则上不再追加;

(2)实验消耗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要求务必填写准确(有特殊要求药品,注明生产厂家、使用日期),因为规格型号等填写不全导致无法购买者,影响实验教学由任课教师自行负责。

(3)报表一律采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物质请购计划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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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车辆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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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使用

(1)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

(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安全奖1000元。

2、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好“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者受罚。

3、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事故处理

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车辆检修

1、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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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5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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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 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二节财务监督制度

第一条:财务监督的依据:(1)国家的方针、政策。(2)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财经制度。(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4)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及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计划等。

第二条:财务监督的对象:本单位资金活动情况。财务监督的内容:(1)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计划是否适应、是否及时合理地调整。(2)各种收入的计划性、合规性是否有增加的潜力、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3)各种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计划与预算开支、是否履行审核和批报手续。(4)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的领用、购建盘点情况。(5)负债的规模,各种应缴款项有无及时、足额解缴,债务是否及时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6)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基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7)有无乱发奖金福利、挥霍浪费、贪污盗窃等问题。(8)其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三条:财务监督工作由校长室、总务处及相关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推选。对本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管学校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监管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有权监管资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监管检查出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向单位领导人反映。

第三节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内部牵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参与的各种会计处理程序规定和实物控制措施。每项经济业务处理,都要使下级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受下级的制约,促进上下级均忠于职守。

第二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种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账、审批和财务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物保管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和保管员的工作;资产核算与资产保管岗位分离;物资采购与物资保管、物资核算岗位分离;报账人员与内审人员岗位分离。

第三条: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要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对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必须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节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分为审核和批报。审核由财务室负责人负责;批报由学校校长担任,实行“一支笔”批报。审核和批报两项工作不得兼任。

第二条: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等签名手续,然后把和经济业务相关的所有凭证如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工程决算书、购物清单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最后由学校校长批报。

第三条:学校重大购置、维修和活动费用需报校长室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报请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审核和批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收支审批手续,财会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和批报人员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承担责任,财会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条:原始记录的基本内容包括:1、原始记录名称;2、填制日期;3、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4、原始记录编号;5、经济业务内容;6、数量、单价和金额或其他计量单位;7、经办证明、验收和审批人的签章等。

第二条:原始记录的格式按财政部门具体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执行。各种原始记录要由业务部门和总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是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填写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反映的经济业务符合实际情况。2、各种内容要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签字盖章,做到手续齐备。3、文字简明扼要,数字清楚,易于辨认,阿拉伯数字要逐个写清楚,不得连写,在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属于套写的凭证一定要写透。4、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检查。在发生错误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单据全部保存备查,不得撕毁。5、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加盖经办人印章。6、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7、原始记录记载后按财务管理规定科学保存,不得遗失。

第六节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存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当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调整库存现金限额需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开

户银行核定。

第二条:收取大额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三条:不得保留账外公款,不得用转账凭证、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更不得将学校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四条:从银行支取现金,出纳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将当天收取的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规定的“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五条:出纳人员每天必须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将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和日记账上的结存数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有差错,即时查明原因。

第四章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收入管理的要求:1、必须按规定的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反规定通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2、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行政性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监督。3、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财务处核算,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4、根据收入类别,合理设置明细账,并及时、准确地记账,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度。

第三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学校收取的资金,统一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再根据财政部门的核定,从财政专户拨回。2、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3、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凭《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乱收费。

第四条:其他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作为财政拨款的补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违法取得。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其他收入如实填报,不得瞒报、不报或虚报。

第五章 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二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完善和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金额较大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

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的重大支出应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要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劳动、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条: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努力保证国家规定所必需的人员经费支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七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支出。

第八条: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专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损失浪费、资金积压等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项经济活动。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学校上级财务单位监督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与上级新出台的政策和规定不相符的,则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视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更新和实际执行情况而定期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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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管理会计师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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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建立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与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情况;

3.负责账务处理,费用审核,进行成本控制;

4.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对经营状况进行阶段性财务分析与财务预测;向公司决策层提供每月财务分析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政策并进行培训宣导,负责公司每月纳税申报,每月对公司的税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合理利用税收政策进行筹划,规避税务风险,依法纳税;

6.通过ERP系统等管控费用分类,管控进销库存、分折账务,发现问题,深入了解业务;

7.编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及时调整管控的实施;

8.审核年、季、月度各项财务会计报表,做好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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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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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宿舍是学校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的重点,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由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寄宿制学校则应设立寄宿生管理办公室。

二、宿舍楼应有安全通道,有完好的防盗和消防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自带电器。男女宿舍区要明显分隔。建立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三、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和舍门无脚印、污迹,并定期进行消毒,做好灭蚊、灭蝇、灭鼠工作。

四、寄宿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早晨按时起床、出操,晚上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严禁擅自在校外留宿。

五、保障宿舍安全,妥善保管钱包皮夹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全体室友离开宿舍时随时关锁门窗。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亲友同学,严禁留宿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

六、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不在墙上乱涂、乱贴,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菜,严禁从楼上往下泼水、扔垃圾。

七、保持宿舍安静,不大声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不讲粗话、脏话,不看黄色书籍,不抽烟喝酒。

八、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洗脚,勤洗勤换衣服、鞋袜,勤晒被褥。

九、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私自搬动、拆卸宿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开无人灯。

十、注意适当营造宿舍文化氛围,墙面布置积极、健康,催人奋进。定期进行文明宿舍评比。

福荣九年一贯制学校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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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警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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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45

午餐:12:00——12:30

晚餐:18:00——18:30

2、 非就餐时间员工不得随意进入食堂。

3、 员工应按时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就餐的应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4、 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违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罚款50元。

5、 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浪费饭菜罚款处理一次10元。

6、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带物品到厨房加工。

7、 严禁私自带领无关人员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后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8、 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二、就餐人员伙食费缴纳及管理

1、 公司实行双休日工作制,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就餐人员每人每天就餐费定为10元,每人每月220元。并于每月11日前将当月伙食费交公司财务室。

2、 公司就餐人员除工作需要外,尽量在食堂就餐,每月缴纳伙食费后,只要在食堂就餐达到5日,非工作调动,一律不予退伙。

3、 外来人员就餐除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外,员工一律不得随意带人到食堂用餐。批准用餐的外部人员,由财务室按每人每餐10元收取就餐费用。并自觉遵守就餐相关管理规定。

三、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文明服务,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进菜质优价廉,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

2、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办公室验收记账,财务室对账结算。

3、 食堂工作人员应根据当天的食谱计划采购,并确保采购肉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4、 严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序,确保各类餐具用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就餐人员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5、 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6、 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相关知识和常识的学习应用,自觉养成用后随手关闭液化气总阀门和及时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人员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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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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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绿化管理制度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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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财务,全文共 9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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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 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买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开标前泄露标底;

(八)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九)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二)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三)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大宗印刷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小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采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出差人员在外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应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归还到出差人员的公务卡里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结算科目按县直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

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九条 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不销账、不缴回余款等逃避监管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领用存账、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 财务机构

第三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要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三十一条 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三条 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

(三)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四)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五)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六)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七)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八)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九)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十)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十一)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八条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 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三)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四)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四十条 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二)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三)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四)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一条 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一)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二)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三)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四)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五)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六)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一把手)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审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提升全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预算法》和上级关于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国家财经法规的各项规定,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协助领导管好财、用好财,为领导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2、认真审核报销或开支的各种原始票据是否符合规定,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登记总账、明细账,做到数字真实、凭证完整。按时、准确编报各种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每月25日,将财务报表和下月用款计划(及公用经费书面申请)上报镇财政办。

3、每年初,会计人员根据上年度决算报表和会计资料,做好旧账冲转,将各科目余额结转新年度账薄,并试算平衡。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设置并健全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便于核算。年终在镇财政办的指导下,做好年终决算及决算报表工作并撰写决算分析报告。

4、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工作、办理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的调整和上缴手续、做好干部职工的药费报销工作。

5、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开支标准和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办理。

6、做好债权债务的催收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催收。按照领导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呆账、死账。

7、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固定资产至少盘点一次,会计人员要安排好时间,做好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8、严格按规定领用并保管好“统一收据”,做到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9、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自行保管一年期满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管理、支付、存取及有关的结算工作,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和挪用,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2.负责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3.负责日常的收付及报销工作,严格审核原始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开支有权拒绝受理,做到收款有收据,付款有凭据。

4.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帐,已办理完的收、付款凭证按序、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负责银行送款、结算及银行有关业务往来工作。月末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负责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要求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内容完整。

7、每月25日前编制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报告单,连同会计记账凭单交予会计人员。

8、负责药费、补贴等项的造册、发放工作。

三、内部牵制制度

1.岗位分离。会计、出纳岗位分设,不得互兼,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2.账钱分离。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业务由出纳办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票章分管。出纳人员掌管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会计人员保管“统一收据”,发出时做好登记,以旧换新。

银行预留印鉴(单位财务章和法人章),由出纳和会计人员分别保管,签发支票双人盖章。

四、预算资金管理

1、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根据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经镇财政审核一把镇长审批后,下达部门预算指标,并按单位用款计划进行拨款。

3、要按照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4、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预算外和专项资金管理

1、加强预算外收入管理,各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乱收费。

2、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均为国家财政性资金,按照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收取的支教费、出租收入、经营收入、业务收入、回扣款项、其他收入等要全部缴存财政专户,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直接坐支、公款私存及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但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3、专项资金管理。凡属工程、基建、 维修、拆迁、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各部门要向镇财政上报资金拨款报告,经一把镇长签字审批后拨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截留挪用。

六、支出票据的管理要求

1、公用经费支出必须凭正式发票报账。比如: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礼品及招待费、汽车修理费等支出,要求索取正式发票报账。

2、支出票据上的内容必须具备:单位的名称;开票的日期;出票方单位公章(要求:清楚);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支出票据,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3、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如有错误,要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要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4 、对修车费、购买固定资产、购买药品等支出票据,票后必须附有出票单位盖章签字的明细表或验收证明。

5、加强票据规范管理,严禁白条入账。

6、各项支出票据,签字审批手续必须齐全。

七、支出票据审批手续

1、人员经费支出。必须由财务制表人签字和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方能发放(或送交财政局进入统发)。预算内资金工资项目的发放,严格按照区人事局的批复和镇财政的通知标准发放;预算外资金的支出,要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放。任何单位不准私自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项目。

2、公用经费支出,不论预算内或预算外,凡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要由经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凡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事先要提出书面申请,经镇财政审核并报分管镇长批准后,方能使用,同时由经手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八、固定资产管理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年度终了前,各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真正做到账实相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手续必须齐全,并要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对应该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审批、销账手续。

3、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等)。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先向镇财政办公室出具书面申请,经财政办核实同意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处置。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其变价收入作为预算外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九、其他规定

1、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财务档案管理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档案的内容、保管时间、移交和销毁,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各预算单位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财务工作,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的会计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镇财政将定期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审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镇财务管理规定的单位,要责令其改正;对不重视财务管理、不执行本规定或在审计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或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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