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 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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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车辆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大厦内虽然安排好了停车位,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停车,需要按照大厦的车辆管理制度才能进入停车,否则会被惩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车辆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一)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二)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部副总监及车辆管理员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1 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行政部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 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批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副总监、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现金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 定期保养
2.2.1 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辆管理员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2.6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同意,在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2.7 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行政副总监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2.8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严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出现事故者,由个人负责所有事故责任,且公司予以辞退。
1.2 驾驶员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超速、限号、闯红灯、违规停车、违规掉头等),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扣分自行承担;但遇到特殊情况(如领导赶飞机、赶会议等)时违规行驶,经领导批准同意,造成的违章由公司承担。
1.3 在处理违章前,应到行政部报备,未报备的,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1.4 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
1.5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行政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行政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1.6 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驾驶员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驾驶员全部承担,公司给予辞退。
1.7 接到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辞退。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2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3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然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4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5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6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六、对用车者服务
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驾驶员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3、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4、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5、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一般不得离车;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七、行车安全措施
1、严禁未取得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2、严禁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
3、严禁饮酒后8小时之内及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的酒后驾车行为。
4、执行紧急任务,需日夜兼程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驾驶员,禁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5、严禁驾乘人员行车中不系安全带以及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安全带失效的不安全行为。
6、严禁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
7、严禁行车中强行超车、违规超车变道、强行会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坡路超车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争道抢行行为。
8、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
9、严禁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行为。
10、严禁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驾驶机动车必须禁止的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九、驾驶员注意事项
1、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4、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5、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6、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十、驾驶员安全教育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能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2、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如作用不良不准用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在临近机动车道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就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下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十一、个人形象
1、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注意个人言行;
4、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正确的姿势。
本标准规定了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部。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三)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区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是否使用交通运输部公告的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系统平台是否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二)监控平台是否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是否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是否建立或者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高于90%;
(三)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经营场所开展日常性的执法活动;
(二)定期检查:配发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年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车辆营运证》等到期换证;
(三)根据需要开展暗访和第三方检查;
(四)举报投诉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开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到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查看有关道路运输证件;
(三)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四)检查相关动态监督管理台账;
(五)收存车载终端安装证明。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应当存入经营业户档案。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社会个人或者组织举报的未接入符合标准的、通过省运管局备案的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三)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必须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
(四)运管工作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暗查时除外)。应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得体、文明,使用执法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五)运管工作人员对依法查阅、复制的材料或者被检查人报送(提供)的材料中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运管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不得防碍被检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检查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查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八)被查人有违法、违章行为或者未按承诺的条件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运管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且应对执行(改正)情况进行跟踪:
1.违法、违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2.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责任的,应当责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度低于90%的,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并责令整改;
(二)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三)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
(四)罚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有限公司
XX年XX月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四)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 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 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 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 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 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 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 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 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 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 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五)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三、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
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篇2: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职责:
1. 负责项目前期追踪,编写项目策划书及技术方案、技术投标文件等;
2. 项目开工期间负责施工进度推进,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
3. 配合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承担、与业主进行相关业务洽谈及项目后续工程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整理存档;
4. 组织编制项目上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掌握施工的动态和工程进度,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
5. 按照合同要求,做好工程的施工生产,协调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地方的沟通工作;
6. 服从上级领导的其它工作安排。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历优先,土木工程、园林景观、环境工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优先,党员优先;
2. 三年及以上环境工程或市政专业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3. 熟悉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管理专业知识,了解环保工程建设市场和行业法规相关知识;
4. 能独立分析、逻辑强,文字表达佳,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较强的现场协调和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5. 能熟练使用CAD软件,Office系列办公软件;
篇3:班级管理制度
一、加分
1. 月考、半期考试班级前3名各加10分,4至10名各加5分,11至20名各加2分;
2. 考试上升(班内名次)5至9名加2分,10名以上加5分,进入前10名不重复加分;
3. 凡参加各种竞赛获得奖励者均可加分。校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市级奖加倍,省级奖再加倍;
4. 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等各种大型活动者各加5分,获得名次者再参照第3条加分;
5. 为班级办黑板报(包括策划、版面设计、资料搜集、书写、插图等)每次加2至6分;
6. 学生会、班团干部工作努力成绩突出者每期加2至5分;
7. 科代表工作努力成绩突出者每期加3分(是班干部的不重复加分);
8. 在学校各种活动中受到表彰奖励者酌情加分;
9. 值生工作优秀者每次加1分(由正副班长和生活委员每周评一次,每周评2至3人);
10. 科任老师认为表现好的学生每次可加1分;
11. 拾金不昧者加0.5至3分;
12. 见义勇为者加1至5分;
13. 冬天(11月至1月)早晨早到者每次加0.5分;
14. 乐于助人、主动做好事者每人次加0.5至3分;
15. 无违纪行为者每学月加3分(一学期按5学月计算)。
二、减分
1. 有上网、赌博、抽烟、喝酒、翻围墙、冲门岗、打架、偷窃等行为者每人次扣10分;
2. 旷课(包括偷出校门、超假、骗假等,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每节课扣3分;
3. 迟到(5分钟以内)、早退(5分钟以内)、上课打瞌睡每次扣2分;
4. 上课说话、怪叫、起哄、私自换位、坐姿不规范、看课外书(老师特许的除外)、听音乐广播、走神每次扣2分;
5. 不按时交作业者每次扣1分(由学习委员每周统计一次);
6. 不认真做值日每次扣2分;
7. 损坏公物者每次扣2-5分,并加倍赔偿;
8. 有乱扔果皮、纸屑、食品袋、在教室内吃东西等破坏清洁行为者每次扣1-5分;
9. 仪容仪表不合规范(男生光头、长发、女生首饰、男女生染烫发、奇装异服等等)者每次扣2-5分;
10. 不按时就寝、乱窜寝室者每次扣2分;
11. 在寝室内有妨碍他人休息的行为者每次扣2-5分;
12. 课前、课间休息时在教室内疯跳、打闹者每次扣1-3分;
13. 考试作弊者每次扣1-5分;
14. 不服从班干部管理者每次扣2分;
15. 与老师顶撞者每次扣5分;
16. 骑自行车搭人者每次扣3分;
17. 同样的错误犯两次以上者加倍处罚。
18. 因个人原因被学校扣分,则加倍扣操行分;
19. 被学校处分者,最低级别扣20分,以后每增加一级加扣20分。
未尽事宜由班委会讨论处理,并报班主任审定。
操行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总评,平时每周公布一次本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小结。基本分为70分,不足60分为不及格, 60-89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篇4: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机关会议管理,充分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传递信息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制度
依据本办《党组工作规则》执行。
二、主任办公会制度
1、会议人员由管理办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组成,秘书科长、负责主任秘书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根据议题应参会的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主持,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二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3)讨论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工作汇报、请示以及印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和审议有关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关管理办法、措施等;
(5)讨论研究管理办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研究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评和表彰、奖励等事项;
(7)临聘人员的吸收和辞退;
(8)研究讨论中心管理办行政、事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9)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的议题,由各科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各科室如有需上会的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报告,经同意后,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将议题和有关材料送交秘书科汇总,报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编排议程。
5、各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情况、资料、数据要准确无误,要有自己的明确意见,一般不临时动议。
6、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科负责会务准备工作,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周例会制度
1、参会人员为管理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当月值班领导主持召开。
2、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周一上午9:30分为固定会议时间,遇有其他事项需要调整例会时间时,由值班领导确定,秘书科负责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点评机关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明确本周工作重点;
(2)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
(3)通报管理办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作出的重大决定;
(4)听取管理办阶段性(或专项工作检查、调研)情况汇报。
4、会议内容由各科室负责提供,秘书科负责汇总,报值班领导审定。
5、各科室提交会议传达、学习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文件、资料要及时提供,周工作报表必须于周五下午3点以前报秘书科汇总。
6、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明确的事项由各科负责落实,落实情况列入督查。
四、科务会制度
1、科务会由各科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科长主持;管理办分管领导参加所分管科室的科务会议,并根据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2、科务会每周召开二次,分别于周一上午周例会之后和周五上午召开,遇有其他工作不能按时召开,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调整。
3、科务会主要内容
(1)对管理办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工作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2)汇总本周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下周工作重点;
(3)对本科完成工作情况进行逐一分析,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4)组织学习与科室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以及专业知识。
4、科务会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健全会务档案,重点工作要有案可查。
五、系统工作会议制度
1、系统工作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会议确定,管理办主任主持,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是否参会;管理办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2、系统工作会议原则上半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召开,年底结合总结表彰大会召开,遇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需要部署时,可临时增加。
3、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县(市、区)行政服务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汇报;
(2)听取县(市、区)对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4)总结上半年系统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4、会议议程由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各科室负责提供会议素材,秘书科汇总,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任审定后,由秘书科下发会议通知。
5、管理办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与保障工作。
六、总结表彰大会
1、总结表彰大会,由管理办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召开。各县(市、区)分管领导、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市本级窗口单位领导、窗口首席代表、分中心负责人和管理办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到会作重要讲话。
2、会议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春节前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和部署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年度工作;
(2)表彰奖励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4)市政府领导讲话。
4、会议材料由管理办统一安排,各科室负责准备,分管领导负责把关,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
5、会务工作由秘书科牵头组织,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篇5:工厂食堂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员工。
3. 职责划分
①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② 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后勤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归口管理。
人员个人卫生管理
1、着装仪表: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将工衣、工帽穿戴整齐。工作服除起着劳动保护的作用外,还应素雅,穿着大方。头发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不得影响工作和卫生为标准。女性工作人员不可以化妆和佩戴首饰。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勤洗勤换并做到专人专用,离开岗位应及时换下工作服。
2、男性工作人员严禁留长发、胡子、长指甲;女性工作人员头发盘在工作帽内为宜,严禁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
3、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掏耳朵、挖鼻孔、搔头发、抓痒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4、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它私人物品。
5、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再用消毒水浸泡双手两分钟,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的工作后再回来制作食品前要洗手,同时用消毒水浸泡两分钟。
6、所有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
4. 基本内容
①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用餐规格和用餐费用标准。
②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6道菜式任其选择。(包括:两荤、三素、一汤)
③用餐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中心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裁批示后执行。
④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1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行政部负责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2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zt/glzd/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餐票。
3人事行政中心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4员工餐的质量要求
一、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二、按时开膳;提高烹调技术,品种要做到多式样,改善员工伙食。
三、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四、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30;部门值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严禁未请示就提前就餐。
b、员工餐的用餐地点:11楼员工食堂。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
五、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底由人事行政中心依照工作日数向各部门员工发放餐票,员工凭票到员工食堂用餐。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到人事行政中心领取餐票。
c、员工应依次排队领取食品。
六、员工食堂的管理规范
a、员工就餐一律收餐票,禁止收取现金。
b、员工餐厨师应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c、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d、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应保持清洁,严格依照卫生防疫站的规定消毒;应保持员工食堂整洁。
e、不准在员工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应树立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
f、倡导节约,杜绝浪费,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g、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h、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5.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6.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与本规范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规范为准。
篇6:收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温州路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 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 必须统一使用《地区(州、市)中小学杂费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 按黔价费《20xx》379号文,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 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篇7: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炊事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炊事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炊事员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炊事员。
十四、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篇8:前台值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局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局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财政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全局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局里成立车队,车队长由专职司机兼任。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办公室对全局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局里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办公室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局长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办公室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局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局班子成员,副处级干部用车实行挂靠,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办公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办公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驾驶员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用品每车全年400元;洗车费按150元每车每月包干;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3000元/年·车发放;卫生、保洁用品、饮用水由办公室统一配置。兼职驾驶员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 车队队长比照副科级享受经济待遇(补助100元/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9:员工管理制度
(1)协助店长做好店面服务工作和店长交办的其他事宜;
(2)监督其他人员严格遵守店内管理规定,维护店面形象;
(3)及时了解助理、清洁员、洗洁员在工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4)负责对店内助理的技术培训指导和管理,对店内助理、清洁员、洗洁员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和监察;
(5)组织实施店长交代的计划任务;
(6)确保店内业务技能水平达标;
(7)对店里的具体清洁卫生工作,进行监察并负责,如地面、镜面、毛巾的清洁等进行监督;
(8)负责工作相关材料、物品的申报和领用、店内陈列及具体需要物品的应急补充;
(9)按照美发店或店长规定的日期交下月所需要的物品和产品的申购单,并保证上述物品的到位;
(10)安排员工进行服务流程的理论培训、模拟实战练习、与客户沟沟通 。
篇10:关于警车管理规定
一、目的:
按照公司“整合渠道,重心下移,划地为牢,精耕细作”的营销思想,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和服务市场,公司实施内勤客户服务与业务彻底分离,客户的帐务由内勤主办实行分区域管理,为了更好地规范客户服务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营销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公司业务健康有序的进行,特制订本内勤客户服务操作流程:
二、营销部内勤客户服务流程图
发货流程 退货流程
(一)客户评审
客户评审包括新增客户评审和老客户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1、意识:认同三春的经营理念和政策,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意识和先进理念;
2、经营能力:整体的经营状况及客户对三春市场在该区域的贡献状况,主要包括销售指标、费用指标、回款指标、市场开拓指标;
3、信誉度:诚信经营。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要素审核、录入及归档管理
1、合同要素审核包括品种、数量、单价及金额;按照合同要素业务经理在与客户草签合同后,交与主管大区经理审核(大卖场的合同及非我公司格式合同签订前需要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内勤对收到的合同检查合同审核表的审核程序是否完成,并核对合同要素进行核查;如无误后进行合同录入。
2、录入及归档管理。合同按照合同审核表中的审核过程全部完成后,对应的内勤主办收到合格的合同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条款录入用友系统,并由对应内勤主办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归档备查。
(三)订单管理
订单管理包括订单审核和订单执行,包括以下内容:
1、订单处理时效:每日下午14:00以前的订单,必须在当日处理;每日下午14:00以后的订单次日处理。(大卖场订单管理另作规定)
2、对于公司直供卖场系统的订单处理作如下的特殊说明:收到直供卖场订单后,对应内勤主办首先检查该卖场的帐款执行情况是否与合同有异常;如无异常则按照该卖场的合同或促销办法核对品项、价格,按照该卖场的送货要求进行预约、开票送货处理订单;如有帐款执行的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请示内勤经理是否处理送货。卖场的订单要求当日16:00以前的订单当日处理,16:00以后的订单次日处理;个别特殊加急订单按照营销部加急订单的处理办法处理。
3、客户根据合同及市场需求按照公司订单的规范式样,填写要货订单,负责该客户的内勤主办接到订单后先根据合同要素审核是否相符,查询该客户的付款及欠款的帐务情况,若该订单在合同约定的信用额度内,对应的内勤主办在一个工作日内执行该订单。
4、内勤主办在开具送货单前需确认订单所需品种、数量与公司库存结构是否相符,不相符内勤应立即与客户沟通对订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订单如符合第一条在一个工作日执行。
5、如订单与第3、4两条相符的条件下,内勤主办应对季末要货订单的要货数量合理性进行审核,并与客户及片区经理进行充分的沟通确认后执行订单。
6、配送管理。内勤主办收到的订单需要由客户或分子公司协助配送公司统一结算的卖场送货情况,内勤主办应立即(当日处理)通知配送客户或分子公司,按照订单中的要素协助送货;客户或分子公司需按照当月发生次月10号前的原则,将卖场的订单号码、收货单原件和当月配送汇总表传递到相应的内勤主办处;内勤主办接收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单调拨工作。调拨单上需注明订单号码,调出价格为卖场合同价格,同时冲销物流配客户的退货价格为该客户合同价格(注明卖场订单号码)。内勤主办按月与配送客户核对卖场转单冲票情况,及时纠正转单差异。
7、信用额度管理。对超过信用额度的订单,内勤主办将此订单核算并填写超额度的比例,交内勤经理处理。内勤经理按照相应的额度控制办法审核后交相应的内勤主办执行。额度控制审核办法为:超出额度20%由内勤经理签字审批执行;超过额度20%-50%由大区经理签字审批执行;超过额度50-100%由营销部付总签字执行;超出额度100%以上由营销部总经理签字执行。
8、内勤主办依据审核合格后的订单开具正确的出库/送货单(特殊货物需手工备注说明),并填写订单/回单管理表,交储运部或发运员签收并发运。
9、内勤主办在按照合格订单开具出库/送货单时,如该批货物中涉及促销赠品或本时间段内该客户有需要发出的促销赠品,应提请促销赠品管理的内勤主办按照公司促销赠品政策开具促销品出库/送货单,一并交与发货人员发货,并在相应的出库/送货单上注明促销赠品发放情况。
10、内勤主办在处理订单时如需客户间调拨时,需交内勤经理签字审核,确认调出地点,由内勤主办通知调出方并监督以下工作(见附见3:客户调拨管理规定、调拨申请单、调拨收货单):
⑴、督促调出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调出;
⑵、督促调拨双方当月调拨单据原件寄回主管内勤主办,内勤主办接单后2个工作日内完
成调拨调帐手续;
⑶、严禁发生未经公司批准的调拨。
(四)物流管理(执行物流管理流程)
1、发运员接到出库/送货单后负责按照该批货物的总件数、体积立方数、吨位数,并与公司确认的区域运输合格服务方联系货物发运工作,要求接单后在24小时内将货物发出。(储运部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2、成品库需按照出库单的提货联的品种、数量出库,严格按照公司成品库管理程序文件执行出库;实行条码管理的货品需出库扫码,必要时需在外箱贴客户地区码,确保扫码货物和发运货物的一致性。
3、发运员在发运货物时应确认该客户是否有促销宣传品需要发运,如有则应及时发运并与客户电话确认收到情况。
4、发货员收到回单后及时传递内勤主办签收;公司对于未收回回单的运输费用不予以结算。客户签收与原单有误的短少由发货员负责追赔。
(五)、回单管理
1、内勤主办按照订单/回单管理表登记回单,每月1号、16号(周末顺延)清理一次回单,将未回回单书面报告发货员或储运部催收。(回单时效:市内三日内回单、省内十日内回单、省外回单二十日内);
2、内勤主办接收回单时需审核客户的签收品种、数量是否与出库单一致,若不一致立即查明原因予以纠正;对于卖场客户电脑收货单的品种、数量、单价应与公司出库单(退货单)一一对应,两单合一,作为结算依据,若不一致立即查明原因予以纠正;超过时间不见回单,必须追查原因并书面报告内勤经理。
3、内勤主办负责登记、清理客户配送发货回单(调拨)、发货的出库/送货回单,回单由业务员负责提供,回单不齐造成的损失由相应客户承担。
(六)、退货流程
1、退货申请。客户依据公司退货管理要求,按A、B、C三类分类填写退货申请单,外地客户需注明退货所需的运费,交内务审核同意方可退货。
2、退货执行。客户退货达到公司退货库后,退货库保管凭审核后的退货单清点退货物品,按实收货物开具手工退货单在两个工作日内传递给相应的内勤主办;实收货物与退货申请单有出入的由退货保管联系告之客户。内勤主办接收保管签收的手工退货单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式退货单,内勤主办必须核对客户原进货单价(注意特价数量、单价、时间段),并按照核对后的单价冲销退货,作为退货冲票依据。
(七)结算管理
1、开票管理。
内勤主办在收到回单后,在15天内与客户确认,并按照按照公司要求开具销售发票;开具销售发票时应注意:
⑴、内勤主办整理客户开票依据时,需注意单据号、单据类型、开票类型、开票金额;开票应凭客户签收的送货回单、退货单,价差、赠品、短少、特价、折扣等原因开票需特别注明,要求签字手续齐全;依据整理齐备后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开票,大卖场的发票集中时可在两个工作日内开票完成;销货清单需将产品分开提单,特殊票据单独打清单,并备注原因;
⑵、KA卖场的开票,内勤主办按照相应KA卖场的合同账期结算管理办法提单开票;开票结算客户的调拨销售退货单按月转单冲销开票,不同单位的单据分别开清单,并加以备注说明。
⑶、发票所附销货清单超过3张并且品种出现重复时,为方便客户,开票时应单独附表统计该批发票所开产品的品种、数量,便于客户核对和上帐。
⑷、内勤主办负责每月清理客户未开票情况,超期3月末开票的要查明原因,季末清空客户未开票。 ⑸、发票直接交客户签收,如经客户同意可由特快转递邮寄客户,客户签收回执应附记帐凭证后归档。
2、帐务管理。
⑴、 内勤主办应及时敦促客户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付款,先款后货的款不到账不发货;对于未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回款的情况,内勤主办应及时书面告知内勤经理,内勤经理可安排内勤主办加大催款力度并要求大区经理和片区经理协助催款、或者停止发货;内勤主办收到客户付款凭据后应将该凭据及时交与财务,并督促财务及时登帐处理。
⑵、 内勤主办负责按月内与所服务的所有客户核对客户当月的发货、退货明细、开票明细、未开票数量、应收往来明细,发邮件、电传或邮寄给对方并要求对方收到对帐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签章确认回复,并将对帐确认函回执归档备查。
⑶、 客户结帐截止日为次年5月31日,内勤主办应敦促客户及要求片区经理协助在此时间前完成清帐工作。内勤主办负责对已签定对帐单且已结清当季货款的客户按政策核算折扣,经内勤经理审核,履行签字手续后将折扣在发票里冲减。
⑷、 内勤主办应对信誉额度超标、帐务不清的客户做为重点清帐对象。对超合同期限的异常欠款(180天以上无发生往来的欠款)马上书面报内务经理;每年1月份,内勤主办向内勤经理书面汇报所服务的所有客户上一年度的合作记录,以便为每年的客户评审提供数据资料。内勤主办按年清理所管区域客户的应收呆、死帐,书面报内务经理,需法律起诉上报营销部总经理采取措施协调处理,规避货款风险。
四、信息化管理、激励与考核:
1、内勤客户服务部负责按公司规定提供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及公司管理层临时需要的查询和临时报表;按月统计客户应收帐款统计表,分区域传递数据给业务员、区域经理、销售付总经理、总经理,作为参考。
2、内勤主办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应将收集到的业务方面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内勤经理或大区经理,供业务分析。
3、内勤的激励与考核。根据公司业务与内务分离的原则,要求内勤更高的工作责任心和更大的工作量;内勤采用基本工资+业绩提成的激励机制,根据所服务的区域业绩情况和流程操作的完成情况,业绩提成采用所服务区域业绩提成奖的1%作为考核;采用过错扣分,结合岗位职责由营销部按月综合考核评定业绩提成奖。
桐乡万达利电器有限公司
20xx-6-9
篇11: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责任单位
雁峰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二、责任人
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局长主持局内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承当各自的工作任务。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责任人为局长、承办人。
三、征收管理依据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四、征收管理范围
区财政局是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有关部门单位是区非税收入的执收单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部门单位,包括区级国家机关,履行或代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定额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以及上述部门单位的派出机构。
非税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五、征收管理制度
1、实行以票管收。执收单位统一到区非税局申请领取非税执收票据。执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时,必须按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财政票据,否则缴款义务人有权拒付。
2、非税收入专户管理。各项非税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区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未经区财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私设收入过渡性帐户,也不得将属于非税收入性质的资金缴入单位设在财政的其他资金帐户。
3、非税收入入库管理。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
根据“两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非税收入管理局每月按规定分收入级次、科目类别或执收单位、收入项目定期划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对执收单位实行综合预算,根据单位工作和事业需要安排相关经费。非税收入管理局每年度向政府提出资金统筹的方案,经批准后将统筹资金转为财政预算收入。
六、征收方式
(一)非税收入采取直接征收和委托征收两种方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由法定执收单位直接征收;法定执收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征收的,应签订委托协议,并报非税收入管理局备案。采取委托征收方式的,应当对受委托单位的征收行为实施严格监督,并承担受委托征收行为的法律责任;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征收非税收入,不得转委托。非税收入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设立征收窗口或执收点。
(二)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和集中汇缴两种缴款方式。
1、直接缴款。执收单位在办理收款业务时,应当向缴款义务人出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过转账方式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缴款义务人须到其开户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其中,缴款义务人开户银行是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非税收入应直接划解财政部门在该代理银行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缴款义务人开户银行不是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资金缴入执收单位或缴款义务人选择的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主办行。通过现金方式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由缴款义务人就近到非税收入收款代理银行缴款。
2、集中汇缴。集中汇缴只适用于按有关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按有关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并收取款项后,由执收单位按日分收费项目汇总并填表制《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示范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七、监督检查
1、建立完善局务会制度,局内明确分工,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以示负责,局内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
2、局内对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情况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局内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4、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5、接受区财政局有监督管理职能科室的监督检查。
6、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八、责任追究。参照以下条例处理:
一、执法股室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违反规定办理财政收支预算审核、批复或者调整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各类账户的开设、变更或撤销的;
(四)违反规定征收基金、罚款或收费的;
(五)违反规定办理预算收入退库的;
(六)违反规定办理减、免税费的;
(七)违反规定办理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
(八)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的;
(九)违反规定参与或干预政府采购中的商业活动的;
(十)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
(十一)违反规定发放罚没票据或者收费票据的;
(十二)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裁决的;
(十三)违反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
(十四)没有法定依据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
(十五)指派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执法的;
(十六)违反规定不履行或故意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十七)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造成行政复议被纠正或行政诉讼败诉的;
(十八)违反规定实施或不予行政许可的;
(十九)违反规定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的;
(二十)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行为。
二、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进行批评教育;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扣发全部或部分目标管理奖;
(五)调离执法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六)责令辞职或辞退;
(七)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八)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在追究上述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对错误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
九、环节流程略
篇12:前台值班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公司前台接待工作仍能正常开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午休期间前台接待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轮流值班,具体规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11:30—13:30 。
2.值班人员:行政人事部全员、部门主管级人员。
3.值班日期:以前台值班表为准。
二、值班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
1.接听前台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如需转达他人的,需记下来电时间、来电 人姓名、事由、相关事项,并及时转达。
2.接待到访客人,尽快处理来访事务,若有预约及时为其联系接访人员接待,并做好引荐工作,如接访人员不能及时接待,需要做好来访人员的服务与接待工作。
3.保持前台区域卫生,干净、整洁、美观。
4.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公事)不能当日值班的,自行找人替代值班或及时联系行政人事部安排换班,并于次日还班。
5.值班人员非特殊原因,不得出现空岗,如出现空岗超过10分钟,处以20元的罚款。
6.值班结束后与接班人员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间未完成的事项。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篇13:食堂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食堂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确保员工的正常就餐及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厨师负责食堂粮食、蔬菜的采购,要计划采购、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应讲究职业道德,严禁采购、烹调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并注意经常收集员工建议,不断改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足量,平等待人。?
二、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要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厅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公用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并消毒;垃圾应及时处理;食堂内禁止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堆乱放。违者罚款10/次,三次以上(含三次),罚款50元/次。
三、要爱护餐厅用具,不贪小便宜,对放置于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不得随意搬动或挪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应照价赔偿。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坚持洗手后操作。
五、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及气闸阀门等,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后,方可离去。
六、坚持按时开饭,食堂一日三餐,品种要经常变化,调节食物式样,讲求营养均衡,每周日制定下周食谱,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七、要以己度人、文明就餐。就餐人员应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上午6:50-7:50,中午12:00-13:30,下午18:00-19:30;冬令时下午17:30-19:00),禁止提前就餐;就餐时,应先在“就餐情况登记表”的相应位置打上“√”。出外就餐的员工,须至少提前2小时告知食堂工作人员。
八、就餐人员须自觉维护餐厅卫生,除清洗碗筷外,禁止进入操作间。
九、客饭原则上应由办公室下发通知单后方可就餐,如因特殊原因未及时下单时,饭后厨师应及时到办公室补单,客饭月底结算时将以办公室下单为依据进行结算。老总(冯总、狄总、王总)带人临时就餐的,以老总签字为准。除此外,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私自带人到餐厅就餐。私自带外人就餐者,将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其相应的就餐费用。
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之相左之规定同时作废。
办 公 室
篇14:公务车管理规定
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需要,公司为部分员工配备工作手机使用。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机,加强手机使用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 使用工作手机分类
1.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
2. 工作手机根据岗位发放,在发放之日开通使用。
二、工作手机使用话费规定
公司与联通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为公司办理福建省范围内单项收费卡,;基础费用每月71元(月租、来显、手机邮箱都包含),由公司统一支付。
该套餐每月赠送不少于730分钟全国通话,超过一分钟拨打全国各地1毛5资费,接听电话全国各地免费;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条每月。(超出基础月费71元,由个人支付超出话费。)
工作手机使用实际费用超出指定套餐标准,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增加费用指标,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更换手机使用套餐资费标准。
三、工作手机使用约定
1.原则上公司配备工作手机所有权属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损坏的,由丢失人自行购机,拒不购机的,公司从使用工作手机员工工资里,一次或分期缴扣(丢失机型)的同等价值金额;不在保修范围内损坏的,必须由使用工作手机本人在最短时间内自行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使用公司配备工作手机,必须保持工作时间内通信畅通。由于自身原因(退网、改号、拒接、不应答、或手机损坏等)造成通信不畅,影响工作联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手机回收或更新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中途发生人员变动或中途离职等情况,工作手机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丢失的或损坏的根据使用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
另付:工作手机使用人员名单、号码。
篇15:足浴城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足浴城卫生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即班前小清洁、班;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
(4)对各类毛巾、拖鞋、足疗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
足疗店卫生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即班前小清洁、班中清洁和班后大清洁;另外分区域
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每月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清洗。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灯、墙面、天花板、电视机、音响、挂钟、毛巾、灯光照明设备、饮水机、器械设备、按摩床、等营业场所的所有设施的灰尘和蜘蛛网。
(4)对各类毛巾、拖鞋、足疗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迹、无破损、整洁美观,室内空气随时保持清新、干燥、无异味。
(6)做好灭蚊、灭蟑螂、灭老鼠的工作,定期喷洒药物。
(7)如有冰箱,每日彻底清理和整理,对即将过期的用品、果茶要按规定撤换。
(8)掌握消毒柜的使用和清理方法。
(9)对员工更衣室进行紫外线消毒。
(10)主管每天必须对所管理区域的卫生负有最后责任。尤其要注意花草植物及挂图、宣传品的摆放。
(11)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工作鞋、袜子等。
(12)一般物品消毒可用酒精、新洁尔灭10%浸泡20分钟。此外,还应掌握紫外线灯光、消毒柜的使用方法,掌握清扫的顺序,抹擦的要求,清扫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使房间始终保持清洁,怎样使用和保养电器(电视机、空调、音响等)、设备等。
3、卫生大扫除的安排
(1)每天一次营业区域卫生清理,包括:
①用品、用具、产品设备的加水。
②清理地板、按摩床、浴足沙发、茶几、玻璃,各种毛巾分开洗晒、收、消毒,垃圾每天倒。
(2)每星期一次大扫除,包括:空调风扇页、吊顶、床罩、沙发套、床柜、窗帘、床底、沙发。
(3)每月一次楼外清理包括:门面外、窗外走廊、电线、煤气管、水管等。
4、足疗店卫生措施及标准
(1)经常更换消毒设备中的化学药剂溶液。
(2)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放在消毒水和消毒柜中保持卫生。
(3)重复使用的工具使用一次后必须马上消毒。
(4)使用中的工具必须放置于干净的表面或干净的容器中。
(5)碗、盘以及其他物品在使用前与使用后都必须消毒。
(6)所有器具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并用蘸酒精的棉花垫擦拭。
(7)足疗店的光线、温度、通风都要符合标准,卫生情况必须保持良好。
(8)保持墙壁、窗帘、地板、地毯的清洁。
(9)随时供应冷、热水,并提供茶杯、饮水机等饮水设备。
(10)水、电设施应适当设立。
(11)屋内保持清洁,绝不可有老鼠、跳蚤、苍蝇等蝇虫。
(12)工作区不可用于煮饭、住宿。
(13)地板上的脏东西应随时清理。
(14)洗手间必须保持卫生,提供冷热水、肥皂、纸巾以及卫生纸,同时也要准备带盖的垃圾桶。
(15)足疗师在服务顾客前及使用洗手间之后要洗净双手。
(16)所有弄脏及使用过的东西,在使用完毕后必须马上从工作现场拿走。用过的东西不可以和还没有用过的东西混在一起使用。
篇16:业务员管理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涵盖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 凡公司业务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 业务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二条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此条之所以严厉,是因为在销售业务领域,矛盾特多,比如抢单等现象)
第三条业务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四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业务员利益的原则,严禁业务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抢单,是指甲业务员在洽谈的业务,乙业务员利用关系或以让出自己提成点数等别的手段抢走此业务;划单是指,甲业务员将自己的单划到乙业务员的名下。公司一经发现有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扣除双方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并在全公司通报一次。如第二次再犯,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第五条业务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小心损坏者,比如灯具,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条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一条 业务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具体奖惩规定详见《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业务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此项规定旨在发现并解决业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帮助提高业务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四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第五条业务员的请假规定。业务员每个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事假超过三天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元,当月旷工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事假有特殊情况的,应写出情况说明报上级主管审批。请病假应提供相关的病历。
第七条公司对优秀业绩者会给以特殊优待假期,具体假期时间视公司而定。
第八条业务员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业务员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间应有详细计划,并报以上级主管备案。出差旅费的具体报销办法见下章《账款管理制度》。
第四章 账款货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业务员每天从财务处领取“收款账单”,当天下班前必须将收回的账款(现金或支票)交给出纳,与财务核对剩余的“收款账单”是否对数。业务员收回账款后,才能凭账款开取发票。因业务的灵活性,如果业务员当天不能在下班前赶回公司,可以于次日与财务交接“收款账单”,再重新领取新一天的单子。
第二条若有客户因某些原因,收到货后却不能及时交款,业务员必须收取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上面须有客户自己注明的未付款项,并签字盖章。业务员必须把客户的“签收单”或凭据交回财务处,自己留复印件。
第三条坏账准备金。所谓坏账,是指那些收不回账的。为提高业务员的警惕性,也是为了防范业务员的利益不受侵害,增强业务员的自我保护防范能力,公司特设“坏账准备金”。公司每月从业务员的工资里提取150元作为本人的“坏账准备金”。当年度满,如果未发生吊账问题,公司全数奉还准备金,并予以适当奖励。如果真有客户赖账或跑账,首先由业务员出面追讨,追讨不成,由公司出面用法律手段解决,这其间的诉讼费用的一半由“坏账准备金”提取。公司出于人性化考虑,也出一半。如果“坏账准备金”不足诉讼费用的一半,从业务员工资中扣除。如果诉讼无果,成了“死账”,由业务员承担全部死账,诉讼费用由公司来出。(此条任主可作详细斟酌,也可以不设此条。)
第四条每月28号下午四点为当月最后回款时间。业务员不得将已收款项故意挪至下月。一经发现,从工资中扣除500元。
第五条对于那些暂时收不到账的规定:公司本着“出货见款”的原则,要求业务员在客户收到货物后当即予以收款,但由于一些非人为的原因存在,客户暂时交不出款的,业务员除了交回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到财务处外,还应及时报知直接上级主管备案,在这期间,业务员应主动提醒催促客户,超过十天仍未见到款项的,应与上级主管协商妥善追款办法。
第六条业务员出差旅费报销的规定:为了提高业务员出差洽谈业务的成功率,遏止乱出差的现象,特制定本条。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其交通总费用的80%,且不超过签单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业务员。
第七条业务员为谈业务请客吃饭报销的规定: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实际消费数字的60%,且不超过成交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业务员。(作者附注:第六、七条任主看情况而定,因为这两条规定一出来,就可能会出现业务员凡是签成单都要报销,去哪里找来一张餐饮发票,谎称这是请客户吃饭的。无形中公司增加了额外的成本。杜绝办法就是,要嘛不规定,要嘛被充一条,限额限量,比如洽谈金额超过两万的,一个月不能报销超过三次的)
第八条对于货物的管理,公司实行货物出借制度。在与客户洽谈中,有时需要货物的现场展示,为了方便业务员的谈判,业务员可从仓管处借出货物,业务员开具借条。货物必须在两日内交还,交还的货物不能有破损,破损的货物由业务员照价赔偿。
第五章 客户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业务员应该认识到,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性。
第二条业务员每月必须详细整理新增客户的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户的实力或规模、尽可能多的关系网等等,将其填入“客户档案”里,复印一份交予公司备案,公司将严密保管这些资料。
第三条业务员要养成定时回访客户的习惯。每次将回访客户的内容及经过简要地记述下来,上级主管会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被查到毫无记录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四条公司会全力配合业务员和客户的洽谈工作。包括协助洽谈,提供便利等等。
第五条业务员要正确处理客户的投诉。仔细倾听是最重要的。这能充分显示出对客户的尊重,即使客户火冒三丈,也会先消掉几分气。积极寻求与客户的沟通之道,切实考虑解决客户的疑问或困扰。
篇17:考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2、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时间按规定作息时间。签到时间为10分钟。
3、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包括副科长);一般同志请假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一天以内由科长、主管领导审批。机关人员请假期满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打招呼,事后办理请销假手续。
4、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无故不参加的以缺勤对待。
5、未请销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随意缺勤者,按实际天数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假期有关规定
1、婚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病故时可给丧假3-5天。
3、全年事假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年限执行。
三、奖惩措施
1、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在电脑上打游戏,乱串科室,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否则以脱岗论处。
2、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10元。
3、旷工一天扣发30元。年度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取消本人评先资格及所在科室先进集体荣誉。
4、若发现一次代签,对代签人和被签人双方各罚款10元。
5、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周结束后汇总公布。
篇18: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 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 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 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
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 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 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 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 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4条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
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 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7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 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 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 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 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篇19: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__〕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状况报表。
第六条
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
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务必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持续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务必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思考。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务必贴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务必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务必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务必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务必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透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务必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构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