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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全责任规章制度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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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细则,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6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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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湖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保障和发挥教职工在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维护合法权益、监督学校工作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坚持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学校党委对教代会的领导

第五条 教代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学校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教代会的召开和换届,批准组建教代会筹备委员会,审批教代会会议方案、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等。

(二)教代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活动由大会主席团主持进行。党委主要负责人为主席团成员,参加主席团工作。必要时,党委接受主席团的提请,就大会有关事项作出决定。

(三)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活动由学校工会主持进行,遇有重要问题,报经党委批准,可召集代表团(组)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必要时可按规定程序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

(四)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会议经费、教职工代表培训经费列入学校财务预算,由学校行政开支。

第三章 教代会的职权

第六条 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建议权所涉及的内容均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学校发展方向、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审议通过权。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和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院长颁布实施。上述方案或办法由学校行政起草,工会参与讨论。方案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教代会正式会议审议,经教代会表决通过后,由院长颁布实施。对一时难以把握或教职工意见较多的方案,经多数代表同意,可先试行,学校行政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改后,再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由院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权。根据国家政策,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及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

审议决定权涉及的内容都是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教代会审议这些问题并作出决定。学校行政按教代会的决定贯彻实施。

(四)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以和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学校领导干部工作结合进行。教代会评议工作由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主持进行。

第七条 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行使行政指挥权,教育职工以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 院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学校职能部门应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履行职权和执行决议。

第九条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职工代表参与大会工作、履行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形式,是教代会职权的重要体现。学校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实事求是,认真严肃地做好代表提案的处理、落实、整改工作。

第四章 教代会代表的产生、管理、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教代会代表的产生。

(一)教职工代表以基层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选选举权。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四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校教代会代表原则上按全校教职工总数的10%-15%确定,其构成既要考虑各方面的代表性,又要保证教学科研一线的代表(包括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辅人员)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三)教代会代表,应主要考虑教学一线和工作一线的教职工代表,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代表一般不超过一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女教职工代表,35岁以下青年教职工代表和民主党派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四)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各基层单位,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五)各基层单位根据代表选举方案,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须经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过半数同意方能当选代表。

(六)各基层单位将选举结果报告学校工会。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和代表结构比例,其当选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代表经资格审查确认有效后,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具有改革意识,做好本职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四)密切联系群众,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要求;

(五)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第十二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是学校的在职干部和教职工,也可以是学校退(离)休干部和教职工。列席和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教代会筹备委员会与学校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 教代会代表的管理。

(一)校教代会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单位代表团(组)活动。代表调离学校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代表连续两年不参加教代会活动的,其代表资格一般不予保留。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瞬息万变开除之日即行终止。代表失去教职工信任的,由原选举单位向校工会提出撤销其代表资格的申请。撤销代表资格须经原选举单位教职工讨论,并经过半数教职工同意,方可作出决定。撤销代表资格要及时向校工会报告,经工会讨论后予以公布。

(二)教代会代表受到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取消其代表资格。

(三)代表出现缺额,由学校工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教职工代表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提案权、有对教代会各项议程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和建议权。

(三)按照规定的程序,有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有关部门提出质询的权利;对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控告。

(五)根据教代会的职权或教代会的授权,有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考核、考查及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和执行教代会决议,认真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第五章 教代会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校教代会每四年为一届,一般应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会议。每届任满必须按时进行代表的换届选举。校教代会会议换届的筹备工作,由校党委决定成立以工会为主、包括其它有关部门参加的“筹备工作委员会”负责。届内各次会议筹备工作由校工会负责。

第十七条 学校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提议,并报请校党委批准可临时召开教代会全体会议。

第十八条 教代会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为有效。会议需进行选举或表决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两种形式,均以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第十九条 教代会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主席团。

(一)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一般由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和教师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教学和工作一线代表应占多数。

(二)主席团的组建程序为:由校工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协商,经校党委审议后提出建议名单,提交预备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通过。

(三)主席团为常设机构,任期与教代会相同。校工会主席为主席团会议召集人并担任常务主席。

(四)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研究需要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组)对各项方案的审议意见;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它问题。

第二十条 校教代会设立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代表教代会参与(行使)工作职能范围内的日常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其成员一般应在教代会正式代表中产生,因工作需要,也可吸收不是代表的相关人员参加。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校工会组织督促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校教代会代表原则上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正副团(组)长参加会议工作和开展日常的代表活动。代表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组成联合代表团(组)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为适应学校分级管理的需要,学校实行二级教代会制度,院教代会的换届与校教代会同步进行。二级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本单位内行使相应职权,并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二级单位教代会代表,原则上按职工总数的20%-30%确定。职工人数在60人以下的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二级单位教代会任期与校教代会同步。

第六章 教代会的筹备

第二十三条 教代会筹备工作。

(一)成立教代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学校党、政、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二)教代会换届时,拟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提草代表条件、选举办法等方案。组织选举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三)发出征集提案通知,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提案征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提案要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突出教学、科研、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工资奖金分配、生活福利以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等。提案应当一事一案,由一人提议两人以上附议,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出。

代表提案应按照征集→审立→送达→处理→反馈→报告的程序处理。

提案征集工作结束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登记、分类,并审查立案。提案一经立案即成议案。立案的原则是:

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3、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

(四)提出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报经党委讨论批准。

(五)学校工作报告和其它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和决定的文件(讨论稿)至少于会前10天印发给教代会代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六)制定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七)提出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

(八)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

(九)提出大会议程、日程草案。

(十)提出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

(十一)制定会议经费预算。

(十二)完成其它会务准备工作。

(十三)筹备领导小组向党委报告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

(十四)党委发出召开教代会的通知。

第七章 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

第二十四条 教代会预备会议。

(一)教代会预备会议由筹备委员会主持,教代会代表参加。

(二)主要议程

1、听取本次教代会筹备情况的报告。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听取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

4、通过教代会大会议程。

5、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6、通过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7、通过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

8、通过、决定大会其它事项。

(三)预备会议表决一般采取举手方式。

第二十五条 教代会正式会议。

(一)教代会须在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宣布召开。

(二)大会由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

(三)主要议程

1、校长作工作报告。

2、工会负责人作教代会工作报告。

3、行政有关负责人作专题报告。

4、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作提案征集工作报告。

5、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会议报告、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讨论。各代表团团(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向主席团汇报。

6、主席团综合各代表团(组)的意见后,对会议议案、决议、决定进行修改,并向大会作出说明。

7、进行大会选举或对决议、决定及有关方案、条例进行表决,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8、按民主评议干部方案组织评议。

9、可以根据需要,安排大会发言。

第八章 教代会闭会后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六条 教代会精神的传达与贯彻。

(一)学校行政和工会分别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各代表团(组)和代表,向各自的单位领导和群众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按照教代会通过的方案组成并开始工作。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讨论制订有关条例、办法,并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以及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专门工作委员会不应取代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教代会提案的落实。

院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提案。每次会议提案的处理结果,整改和落实情况,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在下次会议上向全体教职工代表报告。工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不能办理的提案,要向提案人说明情况。

第二十九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教代会联席会议制度。在教代会闭会期间有急需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可由校工会主持召开教代会各代表团(组)团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需要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三十条 教代会档案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内容包括: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议、决定和总结;教代会代表的提案表及处理结果记录;教代会联席会议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重要活动的记录;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

第九章 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三十一条 教代会工作机构。

学校工作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二条 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三)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教代会代表。

(四)组织专门工作委员会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

(五)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六)听取和处理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申诉。

(七)对学校违反教代会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

(八)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

(九)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章 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本实施细则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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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员工规章制度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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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

一、董事长致词

欢迎您加入本公司,深信您定能勤勤恳恳工作,恪尽职守,为顾客带给优质、高效的满意服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声誉。:此手册的目的是让每一位员工清楚地了解作为本企业一员所要共同遵守的工作规范准则,并能同心协力、精诚团结,使企业能不断发展进步,位于行业前列。

董事长:※※※

二、员工的权利

1、员工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2、员工有按所付出的劳动享有报酬的权利

3、员工有按照规定享受休假的权利

4、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员工有享有社会福利的权利

6、员工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企业宗旨、理念、组织形式

(一)企业宗旨:

以人为本,以质取胜,做市场强者

(二)企业理念

1、经营理念:以服务顾客为上,以员工满意为基,以创新

发展为本

2、质量理念:产品即人品;当质量与成本、进度发生矛盾时,质量第一

3、管理理念:制度重于权利,同事重于亲朋

4、做人理念:讲原则、守纪律、有诚信、懂自律

5、企业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

6、用人原则:带给舞台,各尽其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7、企业作风:精、严、细、实、快

8、企业价值观:承担职责光荣

(三)企业发展目标

跻身中国现代化大型水泵、水轮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前列

(四)企业组织形式

本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企业的最高行政领导,统管及指挥企业一切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经营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划分为三个车间、八部一室,实行逐级负责和管理制度,用人实行全员劳动聘用合同制,分配实行定额工时和岗位技能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四、员工行为规范

您已经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中员工之一,您的举止、行为,不再仅仅是您个人文化素质的直观反应,而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形象的再现。公众的亲疏,客户的取舍,将与您的形象休戚相关。

“我就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的代表”

1、形象意识

员工务必具备强烈的形象意识,从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形象。

2、员工仪容仪表

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洁、工作时间一律统一着公司服装。

3、社交、谈吐

在企业交谈尽量讲普通话,交谈中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谈话,不要言语纠缠不休或语带讽刺,更不要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与客户交谈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语言流利、准确。注意迎送礼节。

与同行交谈,注意措辞分寸,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不互相倾轧,客观正派。

4、举止、行为

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串岗,请假需及时申请或通知部门主管,填报请假单。:上班要持续良好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对待领导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持续头脑冷静,坦诚待人,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

持续良好坐姿、行姿。出入会议室或领导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

5、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养成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不丢纸屑、

果皮、烟头和杂物,不乱涂、乱画,不抽游烟。

办公室持续整洁,无污痕,文件入橱或摆放整齐。:车间持续井然有序,物品堆放整齐。

五、员工管理条例

第一条:个人资料

1、新进公司员工应向公司办公室带给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

2、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一概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条:报到程序

员工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日期内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员工手册;

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交接工作;

3、安排办公(工作)地点,领取办公用品(劳动工具)。

第三条:试用转正

1、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合格、透过考核并体检合格后填写转正表,经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2、员工在试用期间如请假超过七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四条:工资和福利

1、员工的工资,按企业相关规定支付;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

资次月发放。

2、公司发薪日为每月3-5日,如遇公众假期,发薪日可提前或推后。: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应承担的各项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并代员工向政府税务部门缴纳。

3、本公司员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询问本公司其他员工的月薪所得,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应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导致解聘。

4、薪酬的评定以潜力、贡献、职责为主,按照工作岗位,工作经验和工作潜力的差异,确定不同的工资级别。

5、公司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正式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6、试用期员工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岗位工资发放。

第五条:假期

1、婚假。员工男方年满25岁,女方年满23周岁结婚为晚婚,正常婚假为3天,晚婚假另加2天,共计5天,需一次休完,不得挪作它用。婚假为有薪假期。

2、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计生假。育龄妇女上环休假3天,取环休假1天,流产休假15天,未按计生规定执行者无假期。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3天有薪假。

5、病假。员工休病假,务必三甲医院的证明方为有效,但二个月以上的长期病假(不含住院期间),需经市医疗部门鉴定

方可休息。员工休病假,按实际病假天数扣发工资,发基本工资40%。

6、公假。公派出差或临时参加各种会议、学习、培训。

7、事假。除以上各类假期外,其余因各种原因请假的均视为事假。原则上当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

8、其他法定节假日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员工加班

根据》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员工本月加班的,公司应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调休;如遇特殊状况,在3个月内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员工出差

1、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2、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3、出差员工应及时并按规定标准核报差旅费用。

4、出差人员回到公司后,其工作状况应及时向主管报告。

第八条:员工培训

1、为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理解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

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状况安排,在新进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员工调职前,务必理解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状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副总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状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到达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状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公司办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6、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在公司外理解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并视不同状况给予部分或全额报销学杂费。

第九条:员工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思考其个性、潜力,务使“人尽其才,才职相称”。

3、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

第十条:员工辞职

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到公司办填写《员工离职单》,办理离职手续。

1、本部门手续交接,归还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劳动工具、《员工手册》和其他公物。

2、凡借欠公款者,应予清还。

3、相关在手工作的衔接和移交。其它未尽事宜,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考勤制度

以部门为单位,对员工出勤状况进行考核,不得弄虚作假,每月26日上报考勤原始记录。

1、员工务必准时上下班,并应准备充分时间更换工作服,以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上、下班都务必打卡,方算全天出勤。不允许代他人打卡,有代打卡行为,一经查实,一次罚款300元。下班提前打卡者,一次罚款10元。

3、上班迟到5分钟至15分钟,罚款10元,15分钟至1小时罚款50元,1小时以上罚款100元;中途出厂一律凭手续出门,未办理手续者按早退处理;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50元,10分钟以上罚款100元;无故旷工按规定处理。

4、员工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旷工五天(含五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企业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5、员工请假程序2天(含)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办备案;2天以上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批准;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1天内由主管副总批准,报公司办备案;1天以上由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得到批准交接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6、员工请事假,扣除当日工资全额。

7、员工因参加社会活动,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8、员工市内公干或赴外地出差务必到考勤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门证或出差单,经部门负责人证明后,报分管副总批准。

9、各部室、车间明确专人按实考勤、计假,不得弄虚作假。违反一次扣单位负责人200元。

第十二条奖励

为了增强员工的职责感,鼓励员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除通报表扬外,给予专项奖励: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金100-1000元的奖励;

1、被公司、总公司及上级工作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优秀党员的;

2、敢于阻止和揭发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为公司发展或业务管理规范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荐,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的;

4、在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方面作出成效,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的。

(二)多次有以上行为,为公司作出较大贡献的,值得树为楷模,推广学习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实际状况一事一议,给予特殊奖励。

(三)奖励的审批权限

通报表扬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副总批准,报公司办备案;

物质奖励和立功嘉奖,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公司办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奖励晋级,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公司办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第十三条:处罚

一、过失种类

1、当班睡觉、喝酒、打牌、打游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员工交谈、工作交流应礼貌用语,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罚款300元,造成他人伤害,承担一切职责。

3、无理拒绝理解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教育不改者,停岗。停岗期间发放生活费10元/天。

4、在当班时间规定统一着装,未穿工作服罚款10元。

5、公司各类会议,会议期间不得抽烟,违者罚款20元。

6、厂区区域范围(车间现场、办公大楼、厂区主干道、生活区),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和杂物,不得乱涂、乱画、溜狗、不抽游烟(指定抽烟地点除外)。如有上述状况一次,罚款20元。

7、损坏厂区公物及设施,无意损坏按值赔偿;故意损坏按值赔偿并罚款200元。

8、损害公司利益,如出让经营信息,技术资料等,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退回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不低于5000元,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职责。

9、涉及质量、设备、安全事故等违规违纪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处罚执行要求

1、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好员工表率。

2、员工违纪,以部门进行处理,公司办执行。在处理过程中,不得袒护、包庇,做到公平、公正。

3、劳动纪律方面行为规范,由公司办督查;厂区环境卫生、公物等方面由综合管理部督查。

4、公司设立检查员制度,员工应尊重、配合和理解检查员督查。:第十四条:处分的审批权限

1、处罚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生效。

2、辞退和除名由部门负责人提议,公司办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生效。

第十五条:修订、解释

1、公司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对《员工手册》进行修改。

2、《员工手册》由公司办负责解释。

3、员工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六、《员工手册》收到函

致:公司办

兹收到《员工手册》壹份。经认真阅读,本人明白手册详细资料。谨引声明,本人愿意遵守执行。

签名:

日期:

注:请于收到《员工手册》壹周内将此单返还公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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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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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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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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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在安全生产的工作中,要做好隐患排查。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车间(工段)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十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 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xx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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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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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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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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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三、 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四、 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 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注解:关于留用察看人员待遇问题,现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五、 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六、 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七、 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 第一范文网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八、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九、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十、 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十一、 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十二、 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十三、 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十四、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十五、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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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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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证员工享受福利的权利,有效控制福利开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所有外聘和兼职人员、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均不在全部享受范围之内。实施本制度基于公司年收入完成当年计划,如年收入低于年计划,有关条款将作适当调整。

第二章 员工福利分类

司员工福利分为以下部分:

(1) 员工休假: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期)、丧假;

(1) 员工保险:社会保险制度;

(2) 员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

(3) 员工教育进修:员工专业培训、进修,提倡高学历继续教育;

(4) 贺仪:员工结婚礼金、员工生育礼金、生日贺礼、丧亡补助金;

(5) 其他:员工健康检查、员工免费午餐、员工国内外旅游。

第三章 员工年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第四章 员工保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员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所需交纳的保险及金额在遵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员工住房公积金

公司实行政府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所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在遵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员工教育进修

公司员工享有免费参加教育培训及进修的机会。管理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每年将轮流选派参加培训或进修班学习,具体步骤详见《培训管理流程》。鼓励公司员工自学成才,员工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高校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合格,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人民币X元,大学本科人民币X元。具体工作程序参见《培训制度》。

第七章 贺仪

员工结婚,公司提供员工结婚礼金人民币500元。员工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子女出生时,公司提供礼金人民币300元。员工生日时,公司将赠送生日贺卡。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发放丧亡补助金人民币500元。

第八章 其他

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公司每年组织全体员工免费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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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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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门店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门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4、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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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奶茶店员工守则与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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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卖货——价格——推销——陈列

1、新旧、美丑、越卖越好

(先推旧货,再卖不好卖的)

2、要知道每个商品的价格、重量(一斤有几个、半斤有几个)

3、早、中都各理货一次(要知道旧货)各归其位,卖后的往前放。

4、最重要:(1)分清新旧货。

(2)先卖旧货,再卖做得不好的,最后推销好的和新货。

第二、卫生·语言

1、各负其责,打扫卫生(包括门外,每星期大清扫一次。早、中各一次,包括食品柜、冷柜、收银台、桌椅、包装盒)

2、顾客进门要讲“你好”、“欢迎光临”,声音要洪亮、大方。 顾客出门要讲“您慢走”。

3、上班时间累了可以坐(指中午,下午4:30以后不可以),否则罚款:20分钟50元,30分钟100元。

4、上班时间不可以玩手机超过20分钟(高峰时期),否则罚款100元。

5、收银员、导购员有把门外遮阳篷收放的工作义务,还有给饮水机加水。

6、中午吃饭时间:12:30以后一个半小时。

7、上班时间:早上8:00-晚上9:00,如有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罚20元,半小时以上按矿工半天处理)。

8、请假须写请假条,未获准按旷工处理,无故不请假矿工,罚款100元(电话请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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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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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天准时到公司,(最好能提前20分钟到公司,做到风雨无阻!)

2、找开电脑,查看前一天所新增楼盘,熟悉市场行情,养成每天背诵楼盘和发现自己所需要之楼盘。

3、打开电脑,随时查阅公司"新间公告"、"员工论坛"等栏目,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动态同规章制度,跟上公司日新月异发展的步伐。

4、查看本区域广告(包括本公司和外公司)发现自己客户所需要的盘,增加成交量进而增加业绩(及分类广告).

5、本分行或本区域若有新收的匙盘,坚持拿匙看房,日积月累,区域内的所有户型你都会了若指掌.

6、每天必须认真按质清洗十五个盘源.清洗任何盘源必须与业主彻底交流,了解真实情况.

7、洗盘过程中,了解业主有换楼的需要。在业主未出售前,先行约业主看房(每周至少一个)。

8、下决定每天找寻一个新客户(暂时未需要,但半年内会买的客户)

9、尝试考核本身对买卖过程中,税费及各项手续费的计算方法。

10、每天必须尽量保证带两个客户看房。

11、每天必须即时跟进自己客户及每天洗十个公客。

12、主动到公交站或盘源不足的指定目标派发宣传单张,争取客源及盘源。

13、自行辑录五个楼盘,不停寻找客户作配对,机会自然大增。

14、跟进以往经自己成交的租盘或卖盘,(租客到期完约否?会否另觅新居?会买房否?)做好自己的"客户回访"工作。

15、跟进以往经自己租出的楼盘业主,会否买多一个单位作投资(收租)

16、有时间到附近交易活跃的社区兜客,及地产公司门口拉客,管理制度《中介规章制度》。

17、自己洗盘时认为和自己沟通比较好的业主多联系,加深感情争取控盘(签独家委托)

18、晚上是联络客户与业主最佳时间,坚持在8-9点间跟客户、业主沟通。

19、业务员应多了解本市及国内房地产之要闻,令本身在这方面的知识增加,从而在与业主及客户交谈的时更有内容,塑造"专家"形像。

20、谈判过程中,遇上挫折,是平常不过之事,并要将问题症结之所在记下,不要重犯。

21、工作总结(看房总结经验),准备第二天工作计划(客与业主需联系) 22、心动不如行动,心勤不如手勤,主动出击,才能争取入息。

各位同仁:请随时随地将自己的工作与以上"日常工作"进行比较,检查自己做到了什么,没做到什么!建议将此"日常工作"摘录于自己工作薄上,时常鞭策自己,指引自我!长此以往,成功之时指口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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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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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第一范文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了全面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公司法》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企业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参与企业决策权利、发挥监督作用的制度。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称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二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设置

1.公司董事会中,应有一名职工董事。监事会中,应有一名职工监事。

2.董事会中职工董事与监事会中职工监事的人数和比例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第三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条件。

1.本公司职工;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参与经营决策和财务监督的能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3、工会主席可以参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

第四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程序。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支部审核确定。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

第五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补选和罢免。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辞职等原因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从出缺至完成补选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补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就任前,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职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进行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补选和罢免要经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期。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监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期内调离公司的或者其他原因长期不在岗的,其任职资格自行终止。

第七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责。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与公司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经常或者定期深入到职工中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代表职工行使权利,充分发表意见。

3.职工董事在董事会讨论决定涉及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要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时,要如实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4.职工监事要定期监督检查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的提取、缴纳情况和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参与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八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

1.知情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可以定期调阅公司有关的经营、财务报表;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公司要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工会要主动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2.保密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接受职工(代表)质询时,要按照信息有序披露原则,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保守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涉及的公司商业秘密。同时不得向本公司以外的人员泄露。

3.报告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遇到工作受阻、待遇不公等情况时,有权向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

4.委托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公司其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或者公司董事、监事代为出席,并在委托书中明确授权范围。5.培训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自觉加强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公司要创造机会,安排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职培训。

6.述职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其履行职责的情况,每年至少一次。报告内容或者提纲应当提前一周告知职工(代表)。

7.评议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在认真述职的基础上,对职工(代表)提出的质询予以答复,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

8.奖惩制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要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进行考核,实施必要的奖惩。对履行职责好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给予表扬奖励;对不称职或者有渎职行为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进行撤换或者罢免。

9.保障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任何人不得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职期间,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届满,除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作出不利于其履行职责的岗位变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务时的出差、办公等有关待遇参照公司董事、监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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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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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山西焦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红线

第二条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严重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带上井的。

第七条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等)的;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不起作用的;其它严重违章运输作业的。

第十一条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或“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不采取措施强行将水煤(矸)拉入煤(矸)仓的。

第十二条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第十三条对有本章第二条至第十二条任一严重违章违纪情形的岗位操作责任者、现场指挥或组织者,干部给予撤职处分,工人给予留用查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十四条上述触犯“安全操作红线”的行为,由“三员两长”、区队、矿、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矿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对责任人的处分和组织处理由矿组干、纪委监察、劳资部门执行。

对因区、队长失职失查、制止违章作业不力造成触犯上述“安全操作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三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十五条矿井必须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区集中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配风量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核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六条巷道失修、变形严重造成通风断面缩小、通风阻力加大,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重影响通风安全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职务,强行组织生产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七条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严禁任何2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低瓦斯矿井串联通风必须制定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八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未制定或不执行防突措施;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突出危险性煤层、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职务。超防突检测范围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九条“一通三防”、防突、瓦斯抽采必须编制设计,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施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突出安全技术方案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审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二十条担负主副井提升任务或滚筒直径大于2m的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免去机电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一条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机电设备安装位置不合理,存在严重隐患;矿井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免去机电副矿长或总工程师职务。存在上述情况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二条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探放水措施;进入带压水开采区域或接近老空积水区域进行采掘活动,未编制防治水措施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未按措施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三条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四条生产矿井区域内所有队组瓦检员、安检员必须由矿统一管理,拒不执行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五条煤矿建设项目在发包时,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层层转包,不按规定实施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六条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对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或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七条上述触犯“安全管理红线”的行为,由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子分公司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

对因业务保安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通风科长(矿长助理)、安监处长失职失查、履职不力造成触犯上述“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员工或科级以下干部触犯红线的要按规定及时处理,由安监处长负责监督落实,未按规定执行的,免去安监处长职务。副处级以上干部触犯红线的,由安监处长或安监局长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焦化、电力、化工、建筑、机修、洗选加工等地面生产单位,由各子分公司根据行业标准及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红线。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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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职工食堂账务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食堂,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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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账务管理制度

为理顺食堂财务管理关系,现统一制订财务管理规定:

(一)关于设置账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定

1.原有职工食堂或新建的职工食堂都要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要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各职工食堂都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根据人事部核定编制设置。

3.会计、出纳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账为一人,管现金饭菜票为另一人。

(二)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

1.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人事部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水电费作出预算,在“销售费用——水电费”中开支。

3.各职工食堂的燃料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额,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 4.各职工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费,不能列入营业支出。

5.职工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关于补贴问题

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补贴人数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补贴10元,在福利费中拨款。

建议设置食堂的单位,都要成立监委会,在员工中选举监委会成员,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是监督职工食堂收支情况,每月账目由职工食堂向监委会汇报一次,并抄报财务部一份,每季要定期向员工公布职工食堂的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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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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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由站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除值班车辆外,车辆管理软件单位业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车辆与使用相对固定的原则进行安排,各科室分管领导亦按此规定相应安排科室出差等工作。

2、车辆加油,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油本,油本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每辆车加油情况进行登记,司机每次加油完毕,及时将油本交回。

3、车辆维修由单位确定修车点,修车由司机向办公室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进行维修,无特殊情况,车辆不得在指定维修点以外地方进行修理。

4、无特殊情况车辆应严格实行专人驾驶,车辆管理软件晚上及节假日车辆应于单位院内停放,特殊情况需要出车的应报主管领导同意。

5、站各科室及养护公司周末及节假日需出车的,由用车科室主管领导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办公室主管领导根据情况进行安排。

6、司机作为特殊岗位,应服从单位节假日出车安排,车辆管理软件有事外出须向领导请假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7、司机对自己持有的车辆资料应妥善保管。

8、司机应加强服务意识,经常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不断提高驾驶技术,保持良好车况,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驶。

9、违反本制度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10、遇有重大活动及特殊情况所有车辆由办公室进行统一调配。

11、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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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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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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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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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方案,激发员工的工作你热情,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

职责:1公司办公室、采购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具体内容及要求:

1福利范围:

1.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报考证书、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训,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考取证书发放奖金,每年由人事部定制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1.2工龄补助

公司为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放工龄补助,具体执行标准为满一年000元,满两年000元,满三年000元,满四年000元,满五年000元。

1.3节日礼物

公司每年的中秋节、劳动节、春节等节日为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礼品,以示慰问,具体由办公室、采购部执行。

1.4就餐补贴

公司为员工提供就餐补助。

1.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办公室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660元结婚礼金,以示祝福。

1.6公费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外出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每年由办公室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1.7健康体检

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落实。

1.8夏季高温补贴

夏季公司为员工发放夏季防暑用品,根据实际岗位情况发放防暑补贴。

1.9生日礼物

公司为入公司满3个月的员工发放生日礼物以示生日祝福,具体由人事部负责落实。

1.10休假福利

(1)婚假

员工适龄婚假3天,符合国家规定晚婚条件(男25岁、女23岁)的员工婚假10天,基本工资照发。

(2)产假

女员工产假90天,剖腹产女员工产假105天,男员工护产假7天,基本工资照发。

(3)探亲假 未婚员工父母家住外地或夫妻两地分居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包括往返路程),基本工资照发,并报销普通硬座车(船)票。

已婚员工的父母家住外地,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并报销普通硬座车(船)票。

1.11通讯补贴

当月的通讯补贴于次月1-5日凭票报销,原则上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报销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

1.12交通补贴 交通补贴按月计算,员工可凭正式发票,经财务管理部审核后领取,补贴标准为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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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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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改善和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特制度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所有员工,部分福利仅适用于正式员工。

三、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人资部制定、修改、实施,报总经理审批。

四、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求,本制度以尽可能考虑广大员工利益为修订原则。

五、福利的发放领用情况由人资部进行登记,记录。

第二章 福利结构

本制度的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2.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生日礼金、结婚贺礼、慰唁金等。

3.职务性福利: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的性质二实行的具有针对性的福

利。包括:通讯补助、餐补、出差补助、商务招待费等。

4、激励性福利:企业为鼓励员工在公司的长期工作,而对优秀员工所提供的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集体活动和其它福利。

第三章 法定性福利

一、社会保险

1.为保障员工的利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归口办理:社保统一由人资部办理。

3.社保购买办法:由人资部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缴费的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扣除;属于员工应缴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由单位为其代缴。

5.社保种类: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

二、法定节假日

1.种类: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年假、病假等。

2.以上具体的执行办法见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以及国家相关规定。

三、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等。

四、教育培训

1.种类:内部培训(读书会、在岗技能培训)和外部培训(高管培训、

公开培训课)以及相关资格的考取 。

2.以上相关办法见会在培训中不断完善。

第四章 通用性福利

一、生日礼金

逢公司员工生日,公司对员工表示美好的祝贺。人资部应为公司员工购买生日礼物,价值150元左右;或者举报各种生日活动。

二、慰唁金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配偶、子女、父母),公司将一次性给予慰唁金500元。(只适用于正式员工)

三、结婚贺礼

1.条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凭结婚证在人事行政部领取。

2.工作年限满一年不到两年,公司给予贺金500元;满两年不到三年,给予1000元;三年以上给予1500元。

四、高温补贴

1.条件:公司正式员工

2.每年的6-9月发放高温补贴,每月100元。

第五章 职务性福利

一、种类:通讯补助、出差补助、餐补、商务招待费、加班费等

二、具体相关执行办法按照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章 激励性福利

一、集体活动

公司将适时组织各种娱乐活动,丰富员工生活。

二、旅游活动

在一年内公司将组织一到四次旅游,以更好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三、年终奖

在一年的结束,公司将为优秀员工颁发“优秀员工奖”以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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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员工手册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6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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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用

每位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出示健康证并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拒绝检查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录用。

所有员工者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一旦有所变化(住址、联系电话等)应及时至人事部更改。

二、试用期

员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须有相关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合格的,方可给予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录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关系。在试用期内辞职者,须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三、工作时间与考勤

工作时间

按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定为每周40小时。

总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 。

商店按营业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时间,并实行综合工时制。

考勤制度

员工在上班前应先在考勤机上打卡,商场员工应在换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时应先打卡后换工作服。

严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为打卡。

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

上班迟到十五分钟至三十分钟者,扣除一小时工资。

上班迟到三十分钟至二小时者,扣除半日工资;二小时以上者,扣除半日工资外,按旷工半日论。

上班迟到者应立即报告上级负责人,并讲述迟到的原因。

遇有恶劣天气或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响正常出勤时,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早退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至十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将被扣除一小时工资。 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前下班者,均以旷工半日论,并扣除半日工资。

旷工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离岗位的员工均以旷工论。

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将受到一次书面警告。

换班

商场员工在没有得到部门经理以上级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换班。如需换班要填写换班申请单。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另外

商场安全管理部门的员工应在指定的范围内坚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才可离开岗位。没有上级主管的批准,员工不可擅离职守。如需在工作时间外出,商场员工须填"出门申请单",经上级主管、(副)经理或商场经理签字后并经人事部批准后,打卡离开公司,返回公司也须打卡。总部员工则必须口头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申请后打卡离开公司,返回公司也须打卡。

若员工忘记打卡,必须及时向主管说明,经部门经理或商场经理在“遗忘/漏打卡申请表”上签字并交给人事部,否则按旷工处理。商场员工一个月不得遗忘打卡超过二次,第三次将受到口头警告处分。

商场员工上下班走公司指定的通道,上班时须正确穿着制服并佩戴胸卡。

四、年度考评

公司除在试用期结束时对员工进行考核外,还将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进行评估的讨论,其结果将作为员工职位和薪金调整的依据。

五、合同续签

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是否希望续签合同并简述理由。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合同期间的工作业绩的态度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晋升与调职

公司奉行机会均等的人事政策,为每位员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发展空间。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需要并结合个人愿望提升和调动员工的岗位。

七、辞职与解聘

员工可以因正当理由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公司会在一个星期内对其申请予以答复并按相应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辞退员工的标准,公司按规定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在员工离开公司以前,应将公司的财产、工具、钥匙、证件的所有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等交还所在部门负责人。否则,公司有权利不办理相关的手续。

八、亲属的雇用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雇用员工的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如公司员工与另一名员工结婚,则人事部门可以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门。

九、公司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与步骤

辞职程序

1、辞职书(员工)

2、接收辞职书(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上)

3、审批

4、清办离职事项(员工/相关部门)

5、准备资料/结账(人力资源部)

6、签发离职证明(总经理或店长)

7、离职(员工)

解聘程序

1、解聘报告(部门负责人)

2、商讨/审批

3、签发解雇书(总经理或店长)

4、清办解聘事项(员工/相关部门)

5、准备资料/结账(人力资源部)

6、解雇(员工)

十、工资

以最大可能激励广大员工为公司利益努力工作,并使每一位为公司积极努力、有效工作的员工,都能得到一份与其付出相适应的劳动报酬,这是公司的基本薪资政策;定期参加行业性薪资调查,以确保公司薪资水平的合理性和竞争性,是我们保证公司的人力资源素质的基本手段。另外,员工的薪资是保密的,同事之间不要相互打听、询问和泄露,否则后果自负。

业绩评估后为公司的工资检讨期。我们按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营业状况、劳动市场的讯息、物价指数以及其它因素,检讨指数以及其它因素,检讨薪资福利水平并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采取银行自动转账方式于每月的二十五日发放工资。

津贴

商场轮班的员工或享受轮班津贴。

津贴费为:晚班至 : 元人民币/班。

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者: 元人民币/班。

纳税

公司将按国家规定统一扣除代缴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金

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各项基金或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须个人缴纳一定比例的,也将从员工的薪金中扣除代缴。总部现暂时委托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为总部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办理好二金的转移,否则,公司有权停发其工资。

加班

因公司工作需要,并得到上级主管或部门经理的商店店长的书面批准,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小时的员工(不包括楼层经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将获得加班工资,或给予与加班时间性等同的补休,补休必须通过上级主管、经理或商场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批准。

总部员工的加班费用另行规定。

十一、假期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请假之前必须填写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及理则,得到部门主管、人事主管和总经理或店长核准后方可请假,并至少提前一天交到人事部。一切涉及假期的工资计算标准参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年假

工作期满一年的商场员工每年或获得五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以后服务每满一年,年假增加一天,直至十五个工作日为止。(管理人员另行规定,具体可参照劳动合同。)申请年假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应根据公司情况来安排。除非总经理或店长批准,员工不能将年假累积至下一年度,并不得以现金补偿。年假应于每年12月底前休完,最多或延期至第二年正月十五前。

公休假

员工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法定假期。包括元旦、农历新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如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期当日休假,可获得国家规定的报酬。事假

员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需要请事假。员工应事先填事假单,经上级主管、部门经理、人事部和总经理或店长批准。事假作为无薪假。

病假

员工因疾病或是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时,必须持病历卡和正规医院的疾病休假证明书,经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病假。原则上,病假也须事先申请,但遇有急病或紧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于第二天上年10:00以前通知部门主和或经理和人事部,并在病假发生的三天内将病历证明送至人事部,否则以事假处理并作书面警告。

员工在病假期间的薪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3天无薪病假(扣除当日所得工资)

试用期后至一年:7天全薪病假

一年以上:10天全薪病假

正式员工若连续病假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按公司关于员工享受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办理(详情见劳动合同)。

婚假

符合法定年龄的员工结婚时可享受连续三天有薪假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如属国家规定之晚婚年龄时结婚,则可获得连续十天晚婚假期(包括节假日、休息日)。申请婚假必须在开具结婚证半年内,假期必须一次性用完,人事部将保留结婚证复印件。

产假

凡女员工怀孕后应及时至人事部登记,试用期满后,可享受90天带薪分娩假期。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发奖金及其他津贴。其他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按病假处理。

护理假

在公司服务满十二个月的男性员工,如属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时,可享受全薪护理假三天(连续工作日)。(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丧假

凡试用期满后,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享受三天(连续工作日)全薪丧假,如果是旁系亲属过世,可享受一天全薪丧假。

十二、门诊与医疗

公司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向国家缴纳占工资总数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在享受国家规定之门诊报销待遇之外,商场将给予每位符合条件的商场员工一定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作为补贴,具体规定由各商场自行制订。

另外,每们员工应按公司要求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拒绝检查者被处罚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总部员工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制度将另行制订。

十三、培训与发展

公司向员工提供满足现职和适应将来工作需要的各种个人发展的培训。培训的范围包括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内容。以及与个人、组织的要求相适应的更广泛领域的培训。培训的形式一般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国内培训和海地培训。与此同时,在不影响工作大前提下,公司积极提倡和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培训。

培训是一项花费较大但并非立行等竿见影的工作,在公司着眼已付出金钱及心力的同时,也希望员工能做出相应的承诺。为此,我们会要求被培训的员工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培训合同的培训期及金额等规定,将按培训的实际内容而定。

十四、评估与奖励

您将定期对您的工作进行回顾,同时您的负责人也会定期对您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目的是让您了解自己的工作业绩和需要改进地方。若您对评估结果待不同看法。对您的最终评估将经过二级以上主管的审批,并以此作为您加薪、调职的提升的直接依据。

每位员工应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同时又能积极参与公司的整体发展。由于您的努力和合理化建议而给公司带来了显著经济效益,公司会给予您应有的奖励的荣誉。

十五、劳动保护

禁止对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保护设施、安全装置待物品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使用。

1、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公司的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

2、一旦发现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安全设施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其上级负责人。

3、未经许可不得在安全装置上添减仪器和零件。

4、从事特定工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由公司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加工机器和设备时,应严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5、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他人办公室、仓库、服务总台、工程部及其他特殊场所,例如:信息处理中心、水房、电房,煤气缸储藏室等。

十六、工伤事故

工作期间产生的任何事故者应立即得到处理。在场员工应及时通知医生和安保人到现场处理事故。严重情况下,应由当事人及事故现场目击员工到安保部作详细的事故记录。对受伤员工应及时救治,必要时送往医院治疗。

工伤事故的处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和条例执行。

十七、防火

预防火灾是每个员工的义务。这不仅关系到自身和同事的安全,同时也关系到超市顾客的安全。为此:

1、紧急通道口应始终保持畅道,禁止设备、材料或库存商品堵塞通道口。

2、随时提防消防设备及装置的电路板短路。消防设备不能被物品堵塞、堆压。

3、员工应通晓发生事故或火灾时的应急疏散程序,并应参加有关的培训。

十八、工作纪律

1、 严禁未经许可将公司的物品或设备带出公司,包括赠品。

2、 严禁不尊重公司员工、顾客及所有与公司有关的人员的行为。

3、 严禁在公司内争吵。

4、 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购物。

5、 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或书籍,吃零食或打瞌睡。

6、 严禁破坏工作场所或不按操作规定使用商场设备。

7、 严禁接收供应商任何形式的佣金、礼物。

8、 严禁因私人用途携带、消耗公司的商品、设备、工具。

9、 严禁未经部门经理许可修改销售商品的价格。

10、 严禁伪造或以欺骗的形式使用优惠卡。

11、 严禁未经许可证集募捐或传递募捐名单。

12、 严禁在工作场所聚众闹事。

13、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4、 严禁探听、传说、讨论他人工资。

15、 严禁工作时间酗酒或在酒影响下工作。

16、 严禁商场员工在指定场所以外停泊其交通工具。

17、 严禁在商场内吸烟。

18、 严禁将私用的、盗版的程序和游戏等安装到电脑上,若由于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将追究其责任。

19、 严禁在分公司赠券、礼品时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

十九、劳动关系的解除

根据劳动法,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员工将被无通知,无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情况:

1、旷工连续三天(试用期内,旷工累计一天整),或年内累计满五天。

2、泄露公司机密资料,以至损害公司利益。

3、玩忽职守,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4、偷窃或盗用公司或同事财物。

5、贪污、受贿或其他不轨行为而使公司的声誉、形象蒙受损失。

6、无理取闹,严重干扰公司业务。

7、泄露公司机密,尤其是采购条件及供应商情况。

8、违反公司商业行为准则,或有图利他人情节,并导致公司利益损失。

9、触犯国家刑律,被公安机害拘留或逮捕。

10、辱骂顾客,上级。

11、谩骂打架、暴力行为。

12、在工作场所内的同事间不合适的暧昧行为。

13、在商场内吸烟。

14、工作时间酗酒。

15、未经授权使用公司的器材的设备。

16、故意毁坏公司设备。

17、损坏公司贵重物品。

18、欺骗上级,伪造成果。

19、未经上级领导准许接受供应宴请。

20、代人打卡或让人打卡。

21、伪造考勤记录。

22、未经许可改商品价格。

23、为私人目的保留出售的商品。

24、收银员故意放行行未经结账商品。

25、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26、偷窃或参与偷窃公司的商品或财物。

27、书面警告累计至三次。

附录:商场员工工作纪律

更衣室

1、员工在合同期间配有更衣箱,衣箱的钥匙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2、不要把贵重物品存放在更衣箱内,如有物品丢失,公司概不负责。

3、更衣箱的使用应随时保持更衣箱的整洁,并在公司指定的时间进行集体大清扫。

4、请勿在工作时间无故在更衣室逗留或休息。

5、在危及公司和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安保部门的有关人员有权共同开箱检查其中的物品。开箱时应有指定的证人在场。其他情况下开箱应在被检查人及由其指定的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6、更衣箱钥匙若丢失,应立即报请人事部另行配制,同时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7、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将更衣箱钥匙退还给人事部。

食堂

1、各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去食堂就餐。

2、食堂仅供就餐之用,未经商场经理的许可不得从事其他活动。

工作卡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作卡。如发现未佩带胸卡者,将被罚款10元整/次。

2、遗失工作卡的员工,应立即报请人事部另行制作,同时付款15元整工本费。

3、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将工作卡退还给人事部。

工作服及工具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作服。男士不得穿短裤,商场内女士不得穿裙子、凉鞋,以免发生危险。如发现未穿制服者,部门主管必须令其穿上制服,误工时间按旷工处理。

2、员工不能按其个人的意愿修改工作服及工具,如有损坏应立即向上级负责人汇报。

3、工作服及工具只能用于履行本职工作。

4、遗失工作服的员工,应立即报请人事部另行制作,同时按公司规定赔偿。

5、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将工作服及工具全部退还给人事部。

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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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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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在举办并委托乙方负责展馆室内国内标准展架搭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标准展架施工安全协议:

一、甲方和乙方在展览期间的一切活动,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

二、甲方或由甲方委托的承办单位在规划展馆室内展位位置时,应主动征询乙方意见,并按乙方提出的具体意见修改和变更展位;

三、展览期间如遇突发情况,甲方应支持、协助乙方在具体标准展位展架方面的变更。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展馆室内国内标准展位展架搭建施工;

五、乙方在展馆室内国内标准展位展架搭建施工过程中,承诺使用专用展览铝合金展架、PVC复合板(展板);电线使用双层绝缘护套铜线、承诺标准展位内所用的地毯已经通过了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认可(具体各项指标)见《检验报告》;

六、乙方在展览期间派专职人员专业电工在展览现场值班。展位展板搭建与墙壁间距不小于0.6米,高度不超过3.5米,展位内电气设施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并维护;

七、乙方在展览期间每天开馆、闭馆时,值班电工对所负责展位展架电线、电具进行例行检查,确保安全。

八、展览结束后,乙方负责清理现场;

九、此协议书一式三份,消防管理部门及甲乙双方各一份,盖章有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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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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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

二、上班时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而影响工作。 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

三、仪容仪表要符合酒店要求,身体不能有异味。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袜子。(男员工穿深色袜) 女服务员:女员工不可散发,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戒指、耳环、项链等饰物。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四、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榴莲、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食物,饮料。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五、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桌面无油渍、无灰尘,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必须消毒。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一搞大扫除。

六、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等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管理层安排人来维修。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七、员工用餐应在指定时间、地点。不得随意在工作区域吸烟,吃零食、口香糖。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不得私收小费、礼物,拾到客人物品必须及时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不得偷盗酒店公私财物。

八、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安静,与客人说话声音以对方听清为限,同事间交谈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准在餐厅、包厢、走廊内大声叫喊。不得在酒店内赌博,酗酒。不得偷盗酒店公私财物。不准使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听从工作安排,员工上班时不得接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严禁会客,或与同事闲聊。

九、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

十、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擅自离岗。遇事(如上洗手间等)离岗要上报领班,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

十一、员工要遵守外事纪律,不得与客人私下通信,交往。和客人在一起时不得表示过分亲热,未经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准随便给小孩食物。

十二、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养成随时检查自己职责内尚有何事没做,何事待办的习惯。所有电话必须做出电话记录并落实。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

十三、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传菜员的岗位职责

一、 按规定着装,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好开餐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作,如因此对在开餐过程中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二、 及时参加班前会,熟记班会内容。积极配合好服务员的工作,主动及时完成收桌工作。

三、 熟记各类菜的佐料单,熟记单号、包厢位置。熟记下单、上菜时间、上菜顺序。避免跟错菜料、记错餐桌位置、上错菜、延误下单、上菜时间,颠倒上菜顺序等情况。

四、坚决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盘净无破损,保证变味、变质食品绝不上餐桌。

五、不得私自品尝食用所有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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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企业规章制度员工守则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员工手册,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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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9:00~17:00.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 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 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 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 每周公休日2天。

2. 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节,放假3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 国庆节,放假2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第十二条 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 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五条 考勤计分办法。

1. 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2. 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3. 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4. 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优: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

第十六条 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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