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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考核方案实施细则(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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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培训,全文共 1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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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师风师德,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为更好地落实校本培训,我校以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以学校为主要培训基地,校长为培训第一责任人的校本培训模式,充分发挥本校的培训功能和优势,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努力营造教师终身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工作目标:

1、树立新的教学观念。通过校本培训,完善教师业务学习的机制,提高教师教育活动的实效性,突破传统的教学思维方式,更新教师观念,树立现代教育思想,优化知识结构,培养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2、提高教学能力,促进学习和研究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师德好、观念新、素质高,能够胜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开发的骨干教师队伍,能够适应中、小学跨越性发展需要的学习型、科研型教师队伍,为课程改革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3、提高教学效果。教师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并在教学中实践新的观念和方法,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的个性特点,提高我校整体教学水平。

三、培训内容:

1、开展师德培训,办家长满意的学校,做家长满意的人民教师。

2、全面实施新课程培训,学习本年度公共课教材和专业课教材。

3、开展教学技能研讨培训。

4、开展科研能力培训。

四、培训形式:

1、自学——反思

自学是在学校规划与指导下,教师根据自己的要求开展的自我培训活动,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业课教材、上网浏览教育文献,系统学习教育专著,学习教学杂志,然后结合自身教学实际,开展自我反思,总结提高,做好读书笔记。

2、实践与交流形式

(1)开展互相听课,评课活动,相互研究,共同提高。

(2)开展“每期每人一节公开课”的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独立处理教材的能力,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魅力。

(3)定时间集体集中培训学习,每周三小时。

五、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是做好校本培训工作的关键,要加强学习,把校本培训与教师的专业发展紧密结合,与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相结合,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2、加强校本培训的组织指导,加强过程监控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

3、充分发挥教务处、教研组的校本培训主阵地作用,各教研组要利用教研活动,组织本组教师开展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认真落实培训方案。

4、校本培训与课题研究相结合,围绕学校科研课题,围绕方案,各课题研究小组定期开展研讨活动,加强交流,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六、学校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七、时间安排:

2月:

1、鼓励参加上级业务指导和主管部门的开办的各级各类教育教研培训班,并要求做好记录,开学后在教师会上传达学习。

2、集中进行师德培训三天,提高师德素养,为开学做准备。

3月:

1、制定学校校本培训计划。

2、修改完善各教研组教研工作计划,编制行事历,发放到各教研组,供参照执行。

3、传达学习暑期培训情况和内容。

4、制定个人校本培训计划。

5、建立教师培训档案。

4月:

1、检查教师自学笔记。

2、开展“每期每人一节公开课”课堂教学研讨活动。

3、我校教师参加课题小组会议工作情况汇报。

4、德育活动课研究。

5月:

1、结合期中考试情况,进行薄弱环节,薄弱学科教学研究。

2、“家长开放日”开放课堂、展示教师备课本、学生作业本。

3、教科研领导小组会。

6月

1、检查教师家访情况。

2、教师沙龙活动——没有教不好的学生。

3、配合进校进行培训结果测试。

7月:

1、完善教师培训档案。

2、总结培训工作。

3、检查教师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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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教师读书活动实施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师,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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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把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有机结合,更好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的以“复兴强国——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的读书、征文活动,我区将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读书征文活动,我校将积极参加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征文内容积极向上,结合阅读《伟大的复兴之路》和《强国之路》丛书,或反映改革开放的其他书籍,联系自身实际,写身边生活的变化,讲改革开放的故事,谈民族的伟大复兴,感党恩情,热爱祖国,热爱武进,努力学习,筑梦未来。

2、征文必须原创,除诗歌外,体裁不限,小学生征文字数在1000字以内。每篇征文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学校、年级及联系方式,注明指导老师。

3、各征文必须经班主任或语文老师认真修改,以电子稿形式报送至邮箱(__)。征文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__年4月20日。

4、报送篇数:三年级每班至少1篇;四年级每班2篇以上;五、六年级每班至少3篇。

因活动很多,请各班及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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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青年教师2024年培养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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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学校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教师是主力军,高素质教育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办好一所重点中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对教师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提高教学水平,又要在教育手段上、方法上有所突破和创新。依据我校现状,必须着重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以适应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为此,特修订我校20xx-20xx年高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二、现状分析

现有高中专任教师68人,其中本科学历51人,常熟市学科带头人8人,常熟市教科研带头人1人,常熟市教学能手8人,研究生课程班学员7人,35岁以下教师共56人。

三、培养目标

1、新教师培养目标一年过关,三年胜任,五年成骨干,八年市级带头人。

2、学历目标本科学历20xx年86%以上,20xx年90%以上,20xx年100%,其中研究生科程班结业以上20名。

3、青年骨干教师以上培养目标骨干教师达70%,常熟市教学能手20人,常熟市学科带头人16人,常熟市教科研带头人8人,苏州市学科带头人3人,特级教师1人。

4、优秀班主任培养目标青年优秀班主任占校级总数的60%,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8名。

四、主要措施

1、认真组织青年教师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和师德规范,做好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向模范人物、教育家的学习活动,使他们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敬业爱岗,乐意奉献。

2、组织青年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信息,不断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素养,使他们更新教育观念,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现代化教学技术,深入改革课堂教学模式,研究教法和学法,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3、学校领导要在工作上信任青年教师,鼓励他们勇挑重担,敢于创新;在政治上严格要求他们,使他们主动向党组织靠扰,创造条件,早日加入党组织;在生活上要关心他们,提高经济待遇,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让他们全身心地扑在教育教学上。

4、积极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函授学习或在职进修,分别给他们落实达标措施。

5、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给新上岗的教师同骨干教师结成师徒,实行三年跟踪考核制;建立“弱科带教制”,聘校内或校外教学能手以上的教师与他们结对子,定出奋斗目标,定期进行评估考核;会同工会一起,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评比活动,对优胜者进行表彰奖励。

6、在青年教师中推行“五个一”工程,具体分层要求如下

⑴ 常熟市学科带头人:每年向市级以上上一堂示范课,公开发表省级以上一篇论文或实验报告,抓好一个教改项目,培养一名教学能手,外出一次讲学或交流教学经验。

⑵ 常熟市教学能手:每年上一堂研究课,在常熟市级以上发表或交流一篇文章,培养一名骨干教师,参与一个课题研究,创一流教学成绩。

⑶ 骨干教师:每年上一堂好课,在校级以上交流或发表一篇文章,指导一名新上岗以上的青年教师,与同类学校一名教师开展教学竞赛,培养一批特长生。

⑷ 三年以上青年教师:每年上一堂校级以上公开课,撰写一篇教学经验文章,学好一名骨干教师以上的教学方法,练好一套反馈学生学习信息的套路,定出一个教学目标。

⑸ 新上岗教师:每年上一堂汇报课,备一个优秀教案,写一篇教学心得,出一份试卷,自学一本教学专著。

7、抓好青年班主任队伍建设,用“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让他们能学到管理班级的先进经验,对工作三年以内的青年班主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他们的管理实践,使他们的管理水平尽快上台阶,力争在短期内成为优秀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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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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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工作人员的潜能,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建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坚持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范围和内容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为被考核人。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侧重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个方面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侧重从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四个方面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方面考核;

4.绩:指工作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侧重从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方面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侧重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方面考核。

四、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的标准:局机关公务员以《职位职责说明》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合格)、不称职(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改革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五、考核量化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比重为“德”占20分、“能”占25分、“勤”占10分、“绩”占35分、“廉”占10分。其中82—100分可推荐为优秀,62—81分确定为称职,41—61分确定为基本称职,40分及其以下确定为不称职

六、考核实施

(一)平时绩效考核

平时绩效考核由局机关、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自行组织实施。被考核人要对本职位职责、本年度工作目标、交办的工作任务与实际完成情况等在平时绩效考核记录本上如实做好纪录。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主考人应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审核并负责填写有关内容。

(二)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在每年第四季度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其基本程序为:

局机关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2.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绩效考核情况和个人年终总结,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意见,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分管局领导是所分管科室科长(主任)的主考人,各科室科长(主任)是本科室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一般工作人员的主考人。局机关中层干部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民主评议以科室为单位,由全科室统一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评议;局机关中层干部和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所在科室、单位全体职工评议。

3.局考核小组对各主考人提出的考核等次和评估意见进行审核,并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组讨论决定;

4.局党组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部门审核;

5.局考核负责人签署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6.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署意见。

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2.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绩效考核情况和个人年终总结,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意见,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考核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分管局领导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提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意见,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提出考核意见后报局党组讨论决定。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在本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

3.各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市人事局和我局的通知要求,由本单位组织进行,在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后报局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审查后报市人事局审定。

4.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署意见。

(三)当年军队转业干部,调任、转任、挂职锻炼、外出学习培训、因公致伤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的年度考核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公务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依照相关规定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绩效(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照《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记功或嘉奖。

(二)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为标准,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三)连续2年以上获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晋职或竟争上岗时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公务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可视同称职等次正常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

2.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3.不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4.公务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前3个月为诫勉期。在诫勉期内,应接受不少于10天的培训学习。诫勉期间,主考人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作谈话记录。诫勉期满,被诫勉人应做出诫勉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的书面总结。

5.公务员在被确定为基本职称等次的次年,仍不能达到称职或称职以上等次的,确定为不称职。

(五)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不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2.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3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

应最高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将本人原级别工资额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倒级工资标准,若本人原级别工资额等于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倒级工资标准的,不得降低级别工资。

3.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局各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可参照以上规定和其他有关政策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八、考核的组织

局成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局纪检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一把手和局办公室负责人事的代表组成,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任组织,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办。

各事业单位参照以上办法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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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骨干教师三年发展规划_企划文案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教师,文案,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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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三年发展规划

感谢领导让我成为宜宾市第一届小学语文骨干教师培养人选研修班的学员,为我创设了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在欣喜之余,我也感到了自己肩上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但是,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我将全身心地在学习、实践与探索中,从实践型教师向研究型教师迈进,严格要求自己,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起好骨干教师的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一、个人基本情况分析:

已取得的成绩:我在特教这个无声花园中已辛勤耕耘了12个年头,担任班主任12年,教研组长2年,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12年中,我的教育教学有了跨越式的发展,科研意识也有所增强,教学管理能力得到很大提高。我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自己挚爱的特教事业中,关爱每一个残疾孩子、对每一个残疾孩子负责是我的教育教学宗旨。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是孩子喜欢、家长放心、同事认可的教师。2011年,在第二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信息技术综合应用能力大赛( 听障组)中获单项奖;独自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有15篇在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各级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有5篇在公开发行的教育刊物上发表,并两次被评为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不足:创新意识较弱,特别是课堂教学方法的设计方面有些陈旧,教学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参与科研工作有热情,但投入不够,自我感觉功底较浅;缺乏反思、评课能力,缺乏理论支撑;平时多埋头工作学习,与同事、与朋友交际的时间比较少,今后分配一些时间在交流交往方面,提高与人合作的能力。

二、三年发展目标:

(一)读书中求进步

坚持阅读,积极进取,转变观念,认真参加每一次教育理论学习,珍惜每次骨干教师培训的机会,认真完成培训作业。抓住这一契机提高理论水平,同时积极利用空余时间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先进经验和新的教育理念,不断拓宽自己知识视野,增加自己知识储备,在做中学、学中做,不断积累经验,使自己在教育教学能力上、教研水平上有质的飞跃。

(二)实践中求发展

认真学习聋校新课程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根据聋生的身心特点、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设计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让聋生真正学有所得,健康成长。在完成日常教学工作的同时,经常写教育blog,写教学反思。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自学,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勤反思,勤动笔。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听、评课活动,组织高质量的教研活动,提高自己的教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除了认真研读和学习教育教学的先进理论书籍外,我也要虚心向身边有经验的教师请教,向教育名师教育专家学习,学习他们长期积累下来的好经验和方法,汲取优秀课堂教学方法和宝贵的教学经验,以弥补自身的不足之处,力求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有新的突破。另外,作为一名骨干教师,要勇于在学校,在宜宾市的公开教育教学活动中,在合作交流中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技巧和教学水平,锻炼中求发展。

(三)科研中求突破

在教育科研发面,我存在教育科研知识缺乏、教育科研能力较弱等问题,因此,我要珍惜每次骨干班的学习、培训机会。首先,不断进取,加强理论学习,认识到教育科研的现实意义,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养;其次是要经常进行自我反思,重构自己对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基本看法,不断提高自身开展教育科研的兴趣和能力。以《心理辅导促进聋生心理健康发展的实践研究》和《如何对学困聋生进行心理辅导》的研究为基础,促进自己科研能力的发展。

三、具体阶段目标:

第一学年:

1、围绕学校申报的市级课题《心理辅导促进聋生心理健康发展的实践研究》,从课题的采集、方案的撰写、课题的申报及立项、开题等工作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的常规工作,尝试研究特殊教育学校中开展心理辅导的有效方法。向全体教师开设专题讲座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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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教师节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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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庆祝教师节和进一步推进师德建设,在全校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我校德育处、团委本着"隆重、热烈、务实、实效"的原则,开展教师节系列活动,力求变单纯的庆祝活动为一段时间的主题活动,使活动内容更为丰富,力求活动形式创新,更好的突出活动主题和内容,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一、主题:

"金秋九月颂恩师"

二、活动时间:

--月--日——--月--日

三、活动安排

1、--月--日——--月--日"尊师心语"之手抄报比赛

2、--月--日——--月--日"尊师心语"之电 话、短讯祝福

本活动由团委向全校学生发出倡议,利用周末两天的时间向各班主任、科任以电 话或短讯的形式表达节日问候和祝福。

3、--月--日——--月--日"尊师心语"之黑板报比赛

本活动由德育处统一安排布置,评比时间为9月11号,由美术备课组老师组织执行。

4、--月--日——--月--日"尊师心语"之"班级祝福袋"

本活动由团委向各团支部发出倡议,在自己本班利用卡纸制作关于老师的"祝福袋"并贴在墙上,班委发动全班同学写上心里话或祝福放进"祝福袋",增进师生之间的情感沟通。

5、--月--日"我爱我师"之电影欣赏

全校各班在晚修7点至9点期间统一播放影片——《美丽的大脚》,团委组织,信息技术中心技术支持。

6、--月--日星期三下午第八节隆重庆祝第--个教师节暨教师颁奖大会具体安排:

1)横幅:主横幅——隆重庆祝第--个教师节暨教师颁奖大会

副横幅——金秋九月颂恩师

师恩深如海,桃李满天下!

老师,祝您生日快乐!

2)总务布置主席台、和桌椅(180张)、买花400朵(玫瑰和康乃馨)和礼炮(10个)

3)信息技术负责电子屏幕、背景音乐、音响操控(话筒四个)、现场摄影、录像具体程序:

1)颁奖

2)庆祝活动:主持人引入——学生代表送花——学生代表发言———校长讲话——全校学生齐朗诵《致谢》——礼炮——结束

3)当天下午5点30分全体教职员工外出聚餐(地点待定)

7、--月--号早上全体教师参加镇的教师节会议(具体时间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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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员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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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目的:

通过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使食堂工作人员收入与工作业绩挂勾,以提高员工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热情。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企业内部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氛围,增强企业凝聚力。

二、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对当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年度考核:年度内12个月月度考核各项目平均分的总计,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月15日前。

三、主要考核指标

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见《食堂人员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四、考核结果使用

1、月度考核结果等级划分

以100分为标准,并根据食堂人员的具体表现将其考核结果纳入相应的等级,以此作为食堂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1)绩效考核成绩在80-100分者,当月绩效工资按100%发放;

(2)绩效考核成绩在70-79分者,当月绩效工资按80%发放;

(3)绩效考核成绩在60-69分者,当月绩效工资按60%发放;

(4)绩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者,当月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2、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食堂人员晋级、异动、年终奖金发放、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设定

依据食堂人均工作量情况,每年对绩效工资设定固定数额。当工作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就餐员工人数增减20%以上,或者增加食堂人员定员编制),另行调整绩效工资考核基数。其它部分按照公司薪资体系执行。绩效工资考核基数设定如下:

岗位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考核基数 工资结构

厨师 920 900 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

帮厨 920 600 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

(如按照现行上班时间模式,合并计算扣除完应上班时间再另计加班,绩效基数可考虑定为1200,800)

六、考核申诉

食堂人员对月度绩效考核有异议,可以进行逐级申诉,相应管理层级应在接到申诉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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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6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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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察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云发〔20xx〕29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办发〔20xx〕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昭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巡察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四个意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进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

第三条 市、县区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市、县区党委是巡察工作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市、县区党委建立专职巡察机构,负责对本地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

第四条 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巡察工作遵循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按照巡视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承担与巡视工作同等的责任,执行巡视工作的纪律。

第五条 巡察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 市、县区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县区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同级纪委、组织部联系负责同志和巡察办主任担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的纪委副书记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同时加强对县区党委巡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同级党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负责对同级党委巡察工作的领导;

(三)研究提出同级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四)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向同级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五)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六)对巡察组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办理巡察工作的有关事项;

(八)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配合做好上级党委巡视有关工作。

第八条 健全完善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规则,落实会议制度。

建立市、县区党委会研究巡察工作制度。党委会应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巡察工作制度建设、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等重大事项。

建立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的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在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20日内召开,由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参加,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列席,党委办公室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记录,人员相对固定。

建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发现的问题,审定巡察反馈意见。会议召开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的会议在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10内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组织部相关室(科)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第三章 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 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巡察办”),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作为市、县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纪委,纳入市、县区党委工作机构限额管理。市巡察办按7人设置,县区巡察办按3-5人设置,人员由同级党委统筹安排解决;市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分别兼任市委巡视联络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副主任(副处级)。县区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分别由正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

市委巡察办加挂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牌子,承担巡视的协调配合、服务保障、整改落实、信息处理等工作。

第十条 巡察办的职责:

(一)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巡视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和新闻宣传工作;

(七)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配合做好上级党委巡视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巡察组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市委成立7个固定巡察组,县区党委成立3-5个巡察组。县区应逐步建立有编制、职数的巡察组,保证巡察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

市委巡察组组长由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巡察专员由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县区委巡察组组长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实行一次一授权。

每个巡察组原则上固定2名专职巡察干部(组长或副组长1名、联络员1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干部或者有相应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不少于50%。

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新任领导干部以及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

第十二条 市委建立60人左右的巡察人才库,县区委建立40人左右的巡察人才库。人才库由巡察办商同级党委组织部建立,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政法和其他业务部门选取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业务能力强、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进入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补充。

第十三条 巡察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严格标准条件选配巡察工作人员,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整。

对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的任免情况,应报上一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范围和内容

第十五条 市、县区党委应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在一届党委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

第十六条 市委巡察对象和范围为县区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本级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和本级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市委对县区党委巡察,可以延伸到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

县区党委巡察对象和范围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大(人大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级党委工作部门和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以及本级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七条 巡察组主要对巡察对象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着力发现巡察对象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地方、部门工作实际,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推动问题解决。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 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巡察全覆盖要求,研究、谋划、部署好本级巡察工作。每轮巡察时间根据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九条 通常情况下,市委对县区、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巡察时间为1个月;县区党委对乡(镇、街道)、县区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巡察时间为20天。每轮巡察时间可根据巡察工作任务适当延长或者缩短。

第二十条 每轮巡察应严格按照准备、进驻动员、了解、形成成果、反馈意见、督促整改的工作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准备阶段。

(一)巡察办应完成以下工作:

1.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本轮巡察任务安排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制发巡察工作通知;

2. 协调纪委、组织、审计、检察等部门向巡察组介绍情况;

3. 向巡察组、被巡察地区(单位)开列巡察准备工作清单,起草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动员部署会讲话稿、巡察组组长巡察动员讲话稿(通稿)、巡察办负责同志讲话稿;

4. 协调新闻报道及巡察事项公示公开事宜。

(二)巡察组应完成以下工作:

1. 拟定巡察工作方案,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 与被巡察地区(单位)联系,成立巡察工作协调联络机构,安排进驻开展工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事宜。

第二十二条 进驻动员阶段。

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召开见面沟通会。向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通报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有关要求等。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

(二)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议议程为:巡察组组长作巡察工作动员,巡察办领导代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要求,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态。会议由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党组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纪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属部门、下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干部群众(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三)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汇报会,听取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关于“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情况汇报。

第二十三条 了解阶段。巡察组主要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查询有关个人报告事项等方式大量获取问题信息,经组务会研究后,确定重点了解的事项,进行深入了解,获取事实和证据。

第二十四条 形成成果阶段。巡察组根据发现的问题,汇总梳理形成巡察报告,通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汇报;根据巡察了解的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性质、程度,按照“进一步了解关注”“了解关注”“参考”3类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交同级纪委、组织部、相关部门或者被巡察单位。

第二十五条 反馈意见阶段。巡察组在被巡察地区(单位)召开反馈会(参会范围比照动员会)。巡察组负责同志严格按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反馈意见向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办负责同志代表巡察工作领小组就整改工作提要求,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会前,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和巡察办负责同志向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个人反馈意见。

向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反馈意见均应当场签收。

第二十六条 督促整改阶段。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时限,组织实施整改,并于巡察意见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巡察办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二十七条 巡察组进驻动员、反馈巡察意见、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完成整改工作3个环节,均应以党内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六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八条 巡察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本级党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九条 市委可在本市范围内,整合巡察人才资源,组织县区巡察组交叉开展巡察工作。交叉的方式以巡察人员交叉、补充为主,派出巡察组的主体仍为本县区党委。

第三十条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不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事务作个人表态。

第三十一条 按照保密、高效、严格管理的原则,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巡察工作需要,制定巡察工作保障方面的规定。开展巡察工作期间,巡察组原则上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

第七章 成果运用

第三十二条 巡察成果以巡察报告、专题报告、综合材料、问题线索等形式体现,作为派出巡察的党委议事决策、处理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审查,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和依据。

巡察发现涉及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报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向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移交;涉及被巡察地区(单位)管理的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向有管辖权限的纪检部门移交;涉及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移交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各项移交均应完善交接手续。

巡察发现涉及上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同级纪委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上级纪委。

第三十三条 党委书记在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汇报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后10日内报送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部门对巡察反馈意见和移交事项,要优先办理并及时反馈。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落实整改,并在2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巡察办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三十五条 将巡察发现严重问题情况和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纳入本地区年度综合考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明确扣分标准和方式,总分值为2-3分。

第八章 信息化建设

第三十六条 运用“巡视巡察工作数据管理系统”“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系统(含单机版)”,实现巡视巡察数据信息互通互联,为完善巡视巡察监督网络格局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十七条 管理系统运用应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巡察办应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和维护、负责对上下级数据的连接,协调本级各巡察组数据的录入、接入工作。巡察组应固定人员负责系统运用和管理工作。

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应保障巡视巡察系统运行所需设施、设备。

第三十八条 在市、县区党委或者政府门户网站和本级纪检监察网开设巡察工作专栏,公开巡察工作事项,宣传报道巡察工作。

第九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九条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强化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监督和管理。对巡察工作开展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条 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机关、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察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巡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服从组织安排,消极对待巡察工作的;

(二)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三)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四)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

(五)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利用巡察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七)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二条 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党员有义务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三条 被巡察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 被巡察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察工作人员有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派出巡察组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巡察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上级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者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县区党委应根据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本实施细则,制定本级巡察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本县区巡察工作。

第四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四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昭通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昭办通〔20xx〕4号)同时废止。我市此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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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员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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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杨在初

副 组 长:孙金和、杨永华、王席陶。

成 员: 杨子镔、许卫、程大俊、年级组长、魏玉仲、杨清华、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8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0.2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1、工作纪律(5分)

①一学年病事假在八天内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不假离校以旷工计。

②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90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5天内不扣分。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学历函授学习、外出培训等)。

③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b、脱产学习的;c、解除聘用合同的;d、停发工资的;e、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工作态度(5分)

①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1分。

②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推推动动,应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调课每次扣0.1分,上课迟到,每次扣0.1分,上课时间无故接听手机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学期考核,若无事假、病假与迟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1、教师课时数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①课时折算办法

a、学科教学科时数

单班语文、数学、英语=1.2,单班物理、化学=1.15,九年级单班政治、历史、四五年级英语=1.1,单班政治、历史、生物、地理=1.05,单班体育、音乐、美术、微机、小学思品、科学及地方课程=1.0,跨年级的学科只一次性另加1.0课时。

b、教学自习课时

自习课=0.8。

c、教学辅导课时数

所有学科辅导=0.6。

d、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主课,所接(代)课的 =1.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一个头的主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主副课,所接(代)课的 =1.3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副副课,所接(代)课的 =1.3,自习课=1.1, 学科辅导=0.9。

②教师课时数

以一周每位教师课时总量与①中权重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周课时数。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班级人数/学校班平均人数-1)÷2+1

(3)与学段有关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级,=0.9

③六年级, 七、八年级,=0.95

④九年级=1.0

(4)其中(1)、(2)、(3)的相应的权重的积为教师课时总数。其中副校级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会计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纳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儿教师以平均工作量计入,后勤人员由考核委员会评定工作量。

2、教师工作量学年得分

教师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师学年度人均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20分)。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过硬,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能力;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公手段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对学校、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1、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①不按时限制订工作计划 ,或虽制订但任务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无创见,进度不合理,扣0.5分。

②不重视工作中的信息反馈,个人实践资料积累不及时,期末无一定价值的总结 或报告,期末查无记录,扣0.5分。

③不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每缺1次扣0.1分。

④认真备课,教案能体现现代教学理念,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有实现目标的教学过程,有教学反思 和强化训练题及板书设计;有创意不照搬教师用书。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⑤无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建立过程性评价记录)、成长活动记录不齐全,经检查有一项扣0.5分。

⑥对学生要求不严,学生作业缺交严重,且书面脏乱、潦草,任课教师无改进措施,批改不合要求。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⑦所任课堂学生纪律差,教师维持无效,以致逐渐形成乱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⑧教导处等的常规检查送检不及时,每次扣0.2分,缺检每次扣0.5分。

⑨教师学期累计听课少不于15节,每少1节扣0.2分;教研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0.1分。

⑩监考: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期间,不离开考场,不随意走动,监考时宽严适度,学生不能出现混乱现象,否则扣2分;阅卷:按要求阅卷,保质保量地批阅试卷,不能出现人为抬高得分或压低得分。否则扣2分。

2、公开课或校考评小组采用推门进课堂方式对教师听评课,一次或多次听评取平均分。由教科室学期结束时对教师的上课情况确定abcd四等级,b等扣1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1)教学过程

①以新课标为依据,吃透课本内涵。

②课堂内容适当,重点突出,难点突破适宜。

③讲课思路清晰,节奏适当。

④鼓励独创的教学风格,鼓励创新思维的培养。

⑤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

⑥鼓励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学习和生活的联系,加强学科之间的整合。

(2)教学方法:

①强调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

② 教学方法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课堂生动、活泼,有利于学习内容的接受和能力的培养。

(3)教师基本功:

①衣着得体、教态自然、有亲和力。

②语言规范、标准,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③能处理教学过程中随机出现的问题。

④板书工整合理,规范科学。

3、未及时完成学校各处室交办工作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学业绩(30分)。育人成效明显,学生综合学业水平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实现自我积累。

1、教育教学质量(20分)

(1)学校设立三级教学成绩质量指标。

(2)教学成绩以期末统考为考核对象,以期中考试为参考。达到一级指标积分20分(a率6分,b率6分,c率6分,全b率2分),视为教学成果显著;达到二级指标,积分18分(a率5分,b率6分,c率5分阶段,全b率2分),视为教学效果良好;达到三级指标,积分16分(a率4.5分,b率5分,c率4.5分,全b率2分),视为教学效果一般;教学成绩低于三级指标,积分10分(a率3分,b率3分,c率3分,全b率1分),视为教学效果较差。a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92%,三、四为总分的85%,五为总分的82%,六、七、八和九年级为总分的76%;b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75%,三、四、五为总分的65%,六、七、八和九年级为总分的60%;c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60%,三、四、五为总分的50%,六、七、八和九年级为总分的40%。

注:①、若教办有统一进行成绩分析或教育局对有些年级进行成绩分析时,以此数据为准进行考核。

②、若中途接班以接班的基础为基数,根据升降酌情加减分。

(3)任教两科或两科以上得分综合取平均值。

(4)凡未参加学业期末质量检测的学科,视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完成情况、活动开展等由考评委综合评定等级。a等:18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10分。

2、教育教研成果(10分)

①所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学习行为习惯好。由考评委定出abcd四个等级,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3分。

②评为优质课、说课、优秀教案、教学案例、评选的获奖论文、课件及科技作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获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模范班主任、等加分区、县、市、省、国家各为1、2、3、4、5分。

③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及时到位,成绩突出者加2分。

④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值周等荣誉称号的记 1分。

⑤有课题实验并有实验方案及实验记录材料的教师加2分,取得成果的,按等级区、县、市、省、国家各为1、2、3、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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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教师读书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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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部署和省有关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加强我院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综合素质,增强干事创业的能力,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拟定本年度职工读书学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学习型政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我院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结合单位实际,广泛开展读书学习活动,使党员干部职工顺应时代的发展,实现知识的不断更新,全面提高素质,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的意义

读书学习是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胜任本职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提升干部能力的需求。通过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在全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养成良好的读书学习习惯,顺应时代发展,增长知识,增强本领,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具体措施

(一)通读推荐读物。主要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研读理论书、精读业务书、选读兴趣爱好书。

(二)制定读书计划。广大干部职工要根据规定的学习内容自定书目,按照每季度精读一本书的要求,制定读书计划并落实学习内容。

(三)撰写读书笔记。在通读相关书籍的基础上,有重点地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要通过记笔记巩固学习成果,做到学有所识、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读书活动,是加强学习型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支部、各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一是各支部要抓好本支部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活动,除集中学习以外,要督促党员干部职工自学,同时做好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的撰写;二是加强督促检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医院将以多种形式报道读书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各党支部要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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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5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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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考核的目的

第1条 绩效考核的目的:提升组织运营效能、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第2章 考核的范围

第2条 公司及下属分店。

第3章 定义

第3条 绩效——员工在一定时间和条件下,利用必要的资源为实现预定的工作目标而采取的有效工作行为和实现有效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效果、效率和效益等。

第4条 绩效管理——对员工实施动态指导与管理,以促进其绩效水平的提升与公司发展目标一致的管理过程。

第5条 工作目标——为使工作成果达到规定要求而设定的目标。

第6条 关键绩效指标——决定或密切影响员工实现工作目标的关键工作层面和工作要素。

第7条 绩效标准——界定关键绩效指标的实现程度对工作目标的`实现是否有效的规定尺度和衡量标准。

第4章 职责

第8条 总经理

1、制定公司战略发展格局,确定公司保持长期发展的方针、政策、策略和目标。

2、审批公司年度或阶段性经营目标。

3、审批分管副总经理的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及标准。

4、分管副总经理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指导工作。

第9条 总经理办公室

1、拟定公司年度或阶段性经营目标。

2、拟定分管副总经理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及标准。

3、审批各部门、分公司、分店的总体工作目标。

4、审批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及标准。

5、审批各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绩效评估结果。

6、分管副总经理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指导工作。

第10条 分管副总经理

1、拟定分管部门的年度或阶段性总体工作目标。

2、拟定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3、审批各级管理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4、审核各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绩效评估结果。

5、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评估和绩效改进指导工作。

第11条 各部门、分店负责人

1、拟定管理岗位的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2、审批其他工作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3、所属员工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指导工作。

第12条 各级管理人员

1、拟定管理范围内各工作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2、所属员工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指导工作。

第13条 员工

1、与主管人员共同拟定所属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2、完成设定的目标、绩效指标和标准。

第14条 人力资源部

1、提供有关绩效管理体系相关内容的培训和咨询。

2、协助制定和评估各级工作岗位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3、监督绩效管理过程符合规范操作要求。

4、就绩效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与公司高层保持顺畅沟通。

5、绩效管理过程形成的文件、资料和其他信息的收集、保存和管理。

6、受理绩效投诉。

第5章 考核的程序

第15条 绩效管理原则

1、工作目标及关键绩效指标管理原则。以各层级工作目标为绩效导向,以支持工作目标达成的关键绩效指标的实现程度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参数。

2、实效原则。通过绩效管理过程的实施,促成实际工作成果和业绩的实效提升。

3、关键绩效指标设定原则。关键绩效指标的设定来源于财务、顾客、内部经营和学习成长四个方面。

4、职业规划原则。将员工绩效评估和改进提升与其职业生涯规划紧密结合起来。

5、物质激励原则。将员工绩效水平与其工作收入部分挂钩。

第16条 绩效管理手册

1、建立《绩效管理手册》的部门包括:

(1)本部各部门;

(2)本地分公司;

(3)异地分公司、分店各部门。

2、《绩效管理手册》采用活页文件夹的形式,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和发放,各建立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领取、记录和管理。

3、《绩效管理手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所属部门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年度或阶段性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3)“关键绩效指标明细表”;

(4)“绩效管理日志”;

(5)“绩效面谈(指导)记录表”;

(6)“绩效信息(数据)采集表”;

(7) 《绩效评估报告》。

4、确保加入《绩效管理手册》中的任何有关信息都是经其直接上级确认和隔级上级承认的。

5、各部门每月25日至30日将《绩效管理手册》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检查:本地分店的手册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查;异地分店的手册送交行政人事部门。

第17条 绩效管理区间

1、完整的绩效管理区间应包含以下内容和阶段。

(1)设定工作目标。

(2)设定关键绩效指标、标准和统计方法。

(3)制订工作计划和进行绩效面谈。

(4)中期改进指导。

(5)绩效评估与面谈。

(6)绩效评估结果输出。

2、设定阶段性绩效管理区间一般不超过半年;设定年度绩效管理区间,应在每个季度终了时进行中期改进指导与修正。

第18条 设立工作目标

1、依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相关管理人员在各管理层面上设定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部门的工作目标由部门负责人的直接上级设定;各工作岗位的工作目标由该岗位的直接上级设定。

2、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和性质,应拟定合理和适当的工作目标。当业务状况须形成阶段性成果时,应设立阶段性工作目标;当业务状况以年度为总结区间时,应设立年度工作目标。

3、设定年度工作目标或跨季度的阶段性工作目标时,应在每季度对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与修正,以确保目标的达成。

4、设定好的工作目标应与责任人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经直接上级确认、隔级上级承认后,加入《绩效管理手册》。

第19条 设定关键绩效指标、标准和统计方法

1、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的原则

(1)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标准、测量、统计方法和评估信息收集渠道的确定,由员工与其直接上级共同进行,员工应服从直接上级合理的设定与安排。

(2)设定的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必须能够直接支持工作目标的实现,否则视为无效指标标准。

(3)设定的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必须满足SMART原则。

2、关键绩效指标的设定维度

(1)财务类指标。指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影响目标达成和绩效水平的指标,可列为但不限于财务类关键绩效指标的包括现金流、投资回报率、销售额、支出费用等。

(2)顾客(含内部顾客)类指标。指从顾客与关联方的角度影响目标达成和绩效水平的指标,可列为但不限于顾客类关键绩效指标的包括服务满意度、工作效率、服务人性化、市场份额等。

(3)内部经营(业务流程)类指标。指从主干业务流程的角度影响目标达成和绩效水平的指标,可列为但不限于内部经营过程类关键绩效指标的包括项目周期、项目开发等。

(4)学习与成长类指标。指从学习与成长的角度影响目标达成和绩效水平的指标,可列为但不限于学习与成长类关键绩效指标的包括培训、奖惩等。

3、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应能够直接证实工作目标的达成,即当各项指标达标时,可以确认工作目标达成。管理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每一维度设定1~3个;其他工作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每一维度设定1个。

4、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后,结合工作目标的可完成情况,应制定出各指标的绩效标准、测量与统计方法和评估信息的收集方。

5、关键绩效指标、标准、测量、统计方法和评估信息收集方确定后,应填报“关键绩效指标明细表”,经员工直接上级确认和隔级上级承认后,加入《绩效管理手册》。

6、公司制订绩效考核计划(一)(见附表)来考核员工绩效中的可量化部分,制订绩效考核计划(二)(见附表)考核员工绩效中的不可量化部分,各个部门和人员可采用其中符合的指标制定相应的考核表进行考核。

第20条 制订工作计划和进行绩效面谈

1、每一绩效管理区间开始时,部门或工作岗位的直接上级应与部门负责人或在岗员工进行绩效面谈,确保员工了解:

(1)绩效管理区间和流程;

(2)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和达标标准;

(3)目前的准备状态和可使用资源情况;

(4)达成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标准必须制订的工作计划。

2、绩效面谈应使直接上级与员工在绩效管理区间内达成工作目标和达到关键绩效指标标准方面双方认可与接受,如有分歧,可围绕上一级工作目标达成的可能性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上报隔级上级裁定,裁定结果应获得遵守并执行。

3、当员工在达成工作目标、达到关键绩效指标标准方面面临困难时,直接上级应协助其制订完成工作目标的工作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4、绩效管理面谈结果填报绩效面谈(指导)记录表,经直接上级确认、隔级上级承认后加入绩效管理手册。

第21条 中期改进指导

1、直接上级应密切关注所属部门或员工的绩效水平和工作状况,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记入绩效管理日志。

2、在绩效管理区间内,员工出现无法达成目标和关键绩效指标标准的征兆或工作表象时,直接上级应对其进行中期改进指导。无法达标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能力不足与技能欠缺;

(2)客观情况转变,完成工作部门难度加大;

(3)个人情况变化。

3、进行中期改进指导的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末,紧急情况下可随时给予改进指导。

4、进行中期改进指导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1)直接上级面谈;

(2)隔级上级面谈;

(3)现场工作指导;

(4)修正工作计划;

(5)参加培训。

5、中期改进指导的信息与结果应记入绩效面谈(指导)记录表,经该部门或工作岗位的直接上级确认和隔级上级承认后,加入《绩效管理手册》。

6、通过改进指导仍无法达成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标准的,经隔级上级批准,直接上级可与员工讨论修改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标准,但应确保修改后不影响隔级工作目标的实现。

7、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标准须修改的,应重新填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关键绩效指标明细表”,报经直接上级确认、隔级上级承认。

第22条 绩效评估与面谈

1、绩效管理区间终了时,直接上级对员工的绩效状况进行评估,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作按计划完成的进度和效果;

(2)设定的各项关键绩效指标的达标情况;

(3)设定的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

(4)其他能够反应绩效水平高低的信息。

2、绩效评估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

(1)绩效评估信息向关键绩效指标明细表上规定的信息提供方收集,绩效评估信息应经信息提供方的部门负责人签署确认,认可其有效性。

(2)直接上级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与分析,必要时向人力资源部寻求协助,确定在绩效管理区间内该员工的工作目标、指标标准达成状况。

3、绩效评估等级

(1)优秀——指达成制定的工作目标,达到且超过制定的关键绩效指标标准。

(2)合格——指达成制定的工作目标,达到制定的关键绩效指标标准。

(3)有待改进——指未达成制定的工作目标,个别未达到制定的关键绩效指标标准,通过努力和指导可以达成。

(4)不合格——指未达成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部或多数未达到制定的关键绩效指标标准,判断其无法达成。

4、经对绩效信息进行分析后,直接上级形成绩效评估报告,报经员工隔级上级和人力资源部(分店行政人事部门)审核与备案。

5、绩效面谈

(1)绩效评估结果形成并经隔级上级和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门)审核后,直接上级应尽快安排与员工进行绩效面谈,绩效面谈包括但不限于:

① 工作目标和关键绩效指标的达标评估结果;

② 绩效管理区间内的工作表现优点;

③ 绩效管理区间内的工作表现不足;

④ 工作改进方法、途径和计划。

(2)员工对绩效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隔级上级或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门)申诉,获得答复为最终回复。

(3)绩效面谈的信息与结果记入绩效面谈(指导)记录表,经直接上级确认和隔级上级承认后,加入《绩效管理手册》。

第23条 绩效评估结果输出

1、奖惩输出

(1)绩效评估等级评定为优秀的,依据员工基本工资标准,给予0.1~0、3的奖励系数,即奖金=绩效管理区间内员工的月基本工资总额×奖励系数。

(2)绩效评估等级评定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工资总额。

(3)绩效评估等级评定为有待改进的,依据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减发0.1系数的工资。即减发金=绩效管理区间内员工的月基本工资总额×减发系数。

(4)绩效评估等级评定为不合格的,如预计在下一绩效管理区间内可以改善,则依据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减发0、2~0、3系数的工资;如预计不可改善或绩效水平过低的,给予调整岗位或辞退处理。

2、规划输出

用于制定下一绩效管理区间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标准和工作计划时参照使用。

第24条 其他规则

1、绩效管理区间的间隔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周,逾期而未形成的,由员工隔级上级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出详细解释,无合理理由的,将对隔级上级按二级处罚执行罚款并限令形成。

2、绩效管理区间内,出现下列情况的,将对责任方直接上级处以月工资总额的20%罚款,不能改善或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岗位或辞退处理:

(1)关键绩效指标的设定不能促成工作目标达成的,员工直接上级不能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出合理、详细解释的;

(2)绩效评估信息收集方不能提供准确信息的,直接上级不能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出合理、详细解释的;

(3)员工在绩效管理区间内发生严重工作失误和造成严重工作事故的。

第25条 记录

1、《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关键绩效指标明细表、绩效管理日志、绩效面谈(指导)记录表、绩效信息(数据)采集表由各部门、分店保留三年。

2、绩效评估报告一式两联,分别由各部门、分店和人力资源部保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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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教师读书活动实施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师,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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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书籍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人类获取精神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为充分展示学生暑假期间读书成果,促进每个孩子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学校将于九月份开学初举行“我爱读书快乐暑假”读书小画报、手抄报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活动目的

1、以暑假为契机,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体会读书的乐趣,构建有特色的书香校园文化,提升学校办学品位。

2、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以及创新意识,鼓励学生用彩色的画笔、生动的文字向大家展示自己在暑假期间的读书成果,激发学生的阅读、写作兴趣。

三、作品内容及形式

以“我爱读书快乐暑假”为主题,每位学生出一份读书手抄报。(一、二年级读书小画报,三至五年级读书手抄报)向大家展示自己在暑假里的读书情况。要求内容健康向上,版面布局合理、活泼新颖,形式生动活泼、图文并茂、整洁美观。一、二年级书写内容必须用铅笔规范书写,不会写的字可以用拼音代替,三至五年级书写内容须用纯蓝色钢笔规范书写。

四、作品规格

作品一律采用学校统一提供的小画报、手抄报专用纸。在小报的右下角横线上写明作者姓名及所属班级。

五、参赛方式

各班级班主任和语文教师要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全员参与,然后每班择优推荐8份作品于9月6日(周五)下午放学之前上交教导处,参加学校评比。其余作品由各班级语文老师用档案封条装订成册,一并上交。(各班级上报参赛作品不得突破8份)

六、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分低年级组(一、二年级)和中高年级组(三、四、五年级),分别按3:4:3的比例设一、二、三等奖。学校将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赋分,取平均分计入作品最后得分。本次评比根据各班级学生作品获奖情况,分别计入班主任综合评估和书香班级评估中。优秀作品将在全校内展示。

临沂杏园小学

__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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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教师读书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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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是经验教训的结晶,是走向未来的基石;读书,是人们重要的学习方式,是人生奋斗的航灯,是文化传承的通道,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开阔视野、阅读开启智慧、阅读丰富情感、阅读浸润人生”,一个人的阅读史实质上也是一个人的思想发展史。

为激发员工读书兴趣,让每一位员工都喜爱读书,学会读书,并在读书活动中,为精神打底,为人生奠基,与经典为友,与博览同行,开拓广阔视野,促进员工个性特长发展,创建学习型的企业文化,为了真正提高员工的素质全面发展,在总公司的带领下于20xx年6月份举办企业首届读书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目的

1、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读书氛围,多渠道引导员工多读书、读好书,不断丰富员工文娱生活,有效提升员工文化素质,努力创建学习型企业文化。

2、为员工搭建一个“读书、感悟、交流”的互动平台,让员工以各种形式表达自己的读书见解,促进员工相互学习,从而更好地强化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3、以“读书节”活动为载体掀起读书的热潮,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使全司上下充满浓浓的书香之气,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以读书启迪智慧,用智慧滋养心灵。

三、活动细则

1、活动时间:20xx年6月----8月

2、活动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活动负责人:图书室管理员及图书室负责人

4、为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资源,提高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本次活动要求参赛人员必须在本公司图书室进行借阅。

四、评选标准

1、此次活动以鼓励、多参与的形式进行,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评选。作品优秀的员工将在企业文化报上给予表扬,并发放精美礼品一份。

2、文章除具备语句通顺、条理清晰、观点鲜明等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好的典型性和推广性。(字数不少于800字)

3、每期考评由各分公司总经办负责人进行评选。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1、推荐阅读。为了增强阅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推荐了部分管理类、励志类及其他方面的书籍,供员工随时借阅。此外,员工也可自荐心仪的图书、画册及其他文学类书籍等,一起分享读书的感悟。

2、征文比赛。主要围绕“以读书启迪智慧,用智慧滋养心灵”广泛开展征文比赛活动,形式多样、体裁不限,可以是读后感、观后感,也可以是议论文、叙事文、散文,但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能反映员工精神风貌及彰显员工个性。

六、活动要求

1、请公司各部门做好“读书节”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员工周知具体事项,并踊跃参与到该活动中来,把“读书节”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2、公司领班级以上员工要发挥表率作用,用实际行动去引导和发动,多渠道组织员工积极参与,掀起全司上下“爱读书、读好书、勤读书”的企业文化氛围。

3、提高对本次“读书节”活动的认识,真正把它作为营造“书香企业,文化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创新的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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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员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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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指导所有员工朝着公司共同的目标方向行动、鼓励以目标为导向的行为方式,设置更清晰的、公正的、可见的、一致的绩效考核标准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三讲”、“三不讲”做到奖罚分明。讲公开、讲客观、讲开放沟通;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

三、考核人

根据公司组织结构图,每位员工由其直接或间接上级对其考核。公司经理总体监督绩效考核实施;公司副经理负责制度统筹、实施、推进;见下表:

四、考核内容

包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各岗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效果。

1、考核评分办法:每月考核起评分为100分/人,根据奖惩制度通则相应加减评分,实行考核分直接与绩效奖挂钩。

2、绩效面谈制度。考核者应于考核评分结束后与被考核者进行面谈,帮助其总结经验,发扬优势、找出不足,在确认上期考核结果同时,共同确定下期绩效目标或要求。考核者及被考核者都应在绩效面谈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最迟于考核周期次月10日前将评分结果提交工资核算部门,见附表。

3、强制分布制度。原则上,根据团队优、良、中、差等表现,各部门员工绩效得分分布比例应与下表相符合:

员工绩效

120分以上100-120部门表现

80-9960-7959分以下

优秀良好中等较差

不大于10%不大于15%无限制无限制无限制不大于5%不大于10%无限制无限制无限制不大于3%不大于5%无限制10%以上5%以上

无不大于3%无限制15%以上10%以上

备注:对部门表现的评价采用关键事件法,事件选取应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及与公司利益相关的重大关切事件,由领导对各部门作出客观评价。

1、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直接增加收入上1万元或减少损失1万元以上者,奖5~50分/次。

2、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业主/使用人书面感谢表扬者,经核实,奖2~5分/次。

3、公司的单项奖励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4、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物业服务工作有实际收获和较好推动作用的,经领导确认,奖2~5分/次;

5、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奖5~20分/次;

6、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厉行节约、降低物管成本有较大成果,奖2~5分/次;

7、对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相关消耗下降有明显效果者,奖2~1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五、业务部分

1、对入住流程、装修流程、报修流程、大宗物品迁出流程不清楚的,扣5分/次。

2、日常检查记录不完整,不真实,填写不规范的未做到,扣5分/次。

3、按要求检查考核清洁工的工作完成情况,未做到,扣3分/次(项)

4、业主资料文件完备、业主应签署的文件无遗漏、未做到,扣5分/次。

5、认真耐心接待投诉,及时处理并跟踪督促解决,未做到,延误维修时间的,扣6分/次。

6、客户报修投诉未按要求期限处理,手续不齐全,不履行报修流程扣5分/次(项)

7、对空置房进行定期检查,未按要求检查并做记录,扣5分/次。

8、装修巡查记录不完整,不真实,装修验收手续齐全,未做到扣5分/次(项)。

9、及时收集、整理、统计业主/用户入住、装修、租赁等资料,未做到,扣5分/次(户)。

10、管理好业主档案,不遗失、不泄密,未做到,扣5分/次(项)。

11、对管理片区内设施设备不清楚的,维护不到位的,扣5分/次。

12、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予以解决,要求有文字记录,处理过程,未做到扣5分/次(项)第四条、例外情况处置。

未能涵括在考核奖惩制度通则内,但对公司利益和管理做出重大贡献或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经公司总经理提出并决定,适用例外情况处置程序,处理幅度参照但不限于本制度相关规定,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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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骨干教师的培训方案范文_培训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培训,全文共 1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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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培训方案范文

一、培训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切实提高骨干教师的全面素质,起到骨干带头和示范辅射作用,整体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以适应创新教育与新一轮课程改革的需要。

二、培训要求

1、提高教师修养,铸造师德师魂。不断提高青年骨干教师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养成教师良好的心理素质,形成良好的师德师表风范。

2、研修现代教育理论,提高专业教育理论水平。帮助青年骨干教师树立现代教育观念,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新课程理念分析现状,反思教学实践,明确教育改革方向,掌握本学科教改动态,不断探索总结掌握教学规律。

3、拓宽学科文化视野,建构适应新课程教育要求的知识结构。在现代教育理论与新课程理论指导下,帮助参培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在学科教学改革中发挥示范和幅射作用。

4、通过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探索,参观考察与交流学习,以及自主研修,提高青年骨干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能主持或独立开展教育科学研究。

三、培训内容

1、新理念

了解社会和时代对教师的要求,进行教师职业道德、心理培训,提高青年教师的职业修养,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

2、理论与技能。

针对学科特点,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相关学科知识、课堂教学技能、现代教育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参培教师理论文化素养,开拓视野,确立现代教学观念,增强理论思维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

3、实践与考察。

通过课堂观摩,说课,评课,评议交流等形式,提高青年教师自觉运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教学实践的能力。通过参观考察,取长补短,发展自我,为逐步形成教学特色打好基础。

4、课题研究。

开展教科研专题讲座,参与本校现行课题的研究等活动,使青年教师牢固树立“科研兴教”观念,增强教科研意识,提高教科研能力,能主持课题研究,并将课题研究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促使课堂教学更趋合理、规范、科学。

四、培训、管理模式

培训中运用“集中授课——听课评议——实践提高”的培训模式,贯彻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技能提高与课题研究相结合的原则。

培训模式设计思路

1、广泛调查研究参培教师需求的基础上设计培训方案,坚持“开放、互动、实践与反思”的运作模式。

2、培训形式:以课题研究、自学、专题研究等形式为主,充分体现自主性、研究性和创造性。

⑴、坚持自学为主原则,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个人钻研与集体研讨相集合,以个人钻研为主;阶段性集中培训与分散研修相结合,以分散研修为主。

⑵、理论联系实际,为实践为主。

⑶、重视个性差异,加强个别指导与培养。

⑷、培训和考核相结合。

3、坚持参与性和导师制的培训模式。

培训模式:骨干教师引领——说课、评课、点评——自主作业、教学设计与实践——微型科研——交流、反思、总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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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教师节活动方案策划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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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学校发展的三大思路为目标,着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教师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投身于学校的教育事业,为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目标

通过隆重开展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营造尊师重教和改革奋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全校教职员工“爱我二中,无私奉献”的精神;充分体现学校对教职员工的关怀和对建设杰出教工队伍的重视。

三、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学校校长室、教育工会总负责,郭桂欣主管,校办和总务处协助组织工作。竞赛组织机构另定。

四、活动安排

(一)评选表彰学校各种先进模范人物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方案另定。

2、教坛新秀:对象是参加教育工作三年以内的教师,以本年度工作为依据,全校拟评选5名(其中初中1名,高中4名)。

3、先进教育工作者:对象是全校教职工,以本年度工作为依据,适当参考以前情况,全校拟评30名(其中初一4名,初二3名,初三3名,高一4名,高二4名,高三4名,后勤7名)。

4、本项内容,_月_日前各段(部)初评选送候选人员,_月份学校在征求学生或学生家长意见前提下研究初步人选。公示一周后,行政会作出表彰决定,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上级(市、镇)要求推选的表彰对象将从本次评选的人员中择优选送。

(二)举行系列竞赛

各项比赛视不同情况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荣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并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

1、教师基本功“五项全能”比赛(板书、师德演讲、课件制作、文笔、登山),比赛时间为9月初。

2、课改三项设计比赛(一堂课、一份卷、一项课余活动方案),比赛时间为7月初。

3、年段教师体育三项赛(拔河、男子篮球、女子羽手球),其中,拔河比赛时间为8月份,男子篮球赛、女子羽毛球赛比赛时间为8月中旬。

4、教师个人卡拉ok赛,比赛时间为8月底。

(三)庆祝活动(时间为9月初)

1、点歌

2、庆祝表彰大会

3、招待会

4、师生文艺晚会

5、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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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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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司的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司的运作效率;激励员工的上进心和工作积极性,促使员工努力提高工作业绩和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

全体员工(进入公司未转正者不参加绩效考核,转正后开始进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结果等级和方式

(一)考核结果分为五档,分别对应考核得分如下:S级101-105分A级90-100分;B级80-89分;C级70-79分;D级69分以下(含69分)。

(二)考核工资标准:将员工每月应发工资总额的20%-3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当月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和具体金额。

(三)考核内容:员工本人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综合表现。

(四)考核方式:实行分级考核,由直接上级考核直接下级,并由分管领导最终评定。

(五)绩效数据确认无误后,采用相应数据,结合绩效考核表进行绩效评分,其中对考核结果为“S”级和“D”级的人员要书面陈述理由(予以典型事例说明)。

三、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考核内容和流程向考核对象公开,以过程的公开性确保结果的公正性;

3、绩效考核是一个管理手段而非最终目的。,考核人通过谈话沟通,帮助考核对象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到改进方向,从而达到组织或个人提高业绩水平之目的。

四、职责

1、各级管理者职责:各级管理者作为下属员工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掌握绩效管理的工作和方法,制定、审核下属员工的考核指标,观察、记录员工的日常绩效表现,辅导员工进行绩效改进,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帮助下属完成绩效计划和达到绩效目标,对下属进行绩效评估,与下属进行持续的绩效沟通。

2、员工职责:进行个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表现,了解绩效管理的操作方法和步骤,收集反映个人绩效的信息反馈,努力达到较高的绩效目标,取得更好成就。

3、人力资源部门职责:作为公司绩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绩效管理制度的制定、解释及宣贯,考核工作的组织、监控与督导,考核数据整理统计、考核分布状况的审核,结果的应用与反馈,向员工提供指导、支持与培训,受理员工的考核申诉。

五、绩效考核流程

1、制订绩效计划、确定绩效目标。

2、每月28至31日,由公司领导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次月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目标与考核权重。部门负责人编制《月度工作计划/绩效考核表》(见附件1),确认绩效任务、目标后签字,作为本部门次月的考核依据。

3、每月3日前,各部门负责人召集本部门工作会议,结合部门任务,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并确立各岗位的考核目标及考核权重。各岗位员工编制《月度工作计划/绩效考核表》,确认本岗位的绩效任务与目标后签字交至人力资源部,作为当月考核依据。

4、完成考核汇总:考核评估的第7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将上月考核数据统一汇总完成考核评估结果,提交至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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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员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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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提升团队整体管理水平和期末成绩;对队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强化队员的责任意识和目标导向,促进队员不断改进和提高学习能力、工作效率;最终成为优秀团队的目标。

二、范围:

厚德队全体人员

三、考核内容:

每个队员的基础分为100分,根据队员整个学期的表现,分别从团队建设与矛盾纠纷、出勤、课堂表现、活动与作业四个方面,以以下规则对每位队员进行绩效考核,作为每位队员期末成绩的参考标准。

1、每次上课时的出勤以及课堂表现。

2、每次课后作业的完成质量

3、各个成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四、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五、绩效之评定:

1、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待全体成员通过后,即可生效;

2、需要监督者、副队长和队长做好考勤,每周公布一次队内的情况;

3、队员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在公示之日起三天内向团队申诉;监督者在接到申诉后,应与队长、副队长共同商议后,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若监督者、队长、副队长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按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实行相应措施。

审核:厚德队所有成员

通过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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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青年教师2024年培养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2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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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拜师会,完善“师带徒”制度

1、目的:

充分发挥我校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特级教师和骨干教师的优势,通过传帮带的方式,促进青年教师在任教初期能够迅速成长,拥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尽快掌握班级管理的基本方法;促成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建设一支适应八十中学发展要求的“厚基础、宽领域、善整合、有创建”的高水平教师队伍,从而不断适应我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

2、条件:

A、担任师傅的教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区级以上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2) 师德好,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3) 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为人师表;

(4) 曾获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或其它德育工作荣誉称号的教师、

有丰富班级管理经验的班主任龄20xx年以上的教师可担任班主任师傅。

B、属于以下情况的教师原则上必须拜师:

(5) 教龄在三年或三年以下(如工作需要可放宽至五年)的教师;

(6) 教龄在三年或三年以下(如工作需要可放宽至五年)的在职班主

任教师;

(7) 根据需要学校指定拜师的教师。

3、“师徒结对”的基本原则:

(1) 教学“师徒”基本采取一对一形式,班主任师傅带徒不超过两个;一般情况下不能跨初、高中拜师,尽量不跨年级拜师。

(2) 学校对师傅实行一年一聘,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更改;

(3) 徒弟在拜师时可实行“双师制”(指教学和教育两个方面各拜一名师傅),也可在教育及教学方面拜同一个师傅;

(4) 因特殊需要时,学校可以指定“师徒对子”。

4、“结对”程序:

(1)师徒双方在开学前自愿签定《北京八十中学教师师徒协议》,并上交教学处或教育处。

(2)经学校行政会审批后,由教学处或教育处为师傅颁发聘书,师徒关系正式建立;

(3)师徒关系建立后,师徒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协议内容,执行学校有关要求;

(4)学校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对师傅给予相应报酬。

(5)学年结束时,学校评选出优秀师徒对子并给予奖励。

5、内容要求:(见“师徒协议” )

二、新教师的培养计划

1、第一年参加工作的教师实行坐班制和寄宿制,全面、全方位地参与对学生的管理,主动承担班主任或组织管理学生社团的工作,在最短时间以最快速度适应和熟悉教育教学工作,组织管理学生社团者经学校审定可以记录班主任龄。

2、具体培训计划(指刚参加工作的新教师):

(1)新教师均要积极参加朝阳分院对新教师组织的教育教学培训活动;

(2)进行岗前培训:第一讲是“如何备课?”;第二讲是“如何做好班主任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8月30日进行新课说课,考评小组成员听课指导。

(3)开学后听课指导;

(4)进行岗中培训:第三讲是“如何进行板书设计并运用好教学语言?”; 第四讲是“如何做学生的思想工作?”; 第五讲是“如何开好班会和家长会?”; 第六讲是“如何处理学生的作业和练习?”

3、建立新教师的达标考评制度:

(1)组织机构:教师转正考评领导小组组长:校长领导小组成员:主管校长、主任及团委书记;

考评小组成员:总指导教师(专家)、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师傅、 人事干部以及需要聘请的其他人员。

(2)达标考评的内容:全学年教案,听课记录,达标课和考评课、学生反馈意见、教研组意见和年级组意见。

(3)考评等级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4)考评程序:

A、达标考评课。第一学期10月份的第二周,新教师要上第一节达标考评课,11月份新教师还要上第二节达标考评课;第二学期5月份的第二周,每位新教师都要上一节研究课(具有教改性质的课)。听课课表由教学处统一安排,听完研究课之后,进行面对面的分析指导,听完达标课和考评课后,由总指导教师写出书面考评意见。

B、教案、听课记录、备课记录。每学期分期中和期末两次上交,具体时间是第一场考试之前上交,上交后由教研组长写出书面考评意见,评价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级,并阐述理由。

C、学生反馈意见,除平时每节课的课堂教学反馈外,每学期进行一次,第一学期是全面反馈,由学生填写课堂教学反馈表,第二学期召开学生座谈会。由教学处进行统计,提供统计结果。

D、教研组和年级组要在组内广泛征求意见,写出书面反馈意见,并提出是否转正和转正级别的建议,考评小组依据师徒协议的规定和考评内容达标情况判定等级。

E、转正前,由本人向人事干部主动提交书面总结并依据考评条例填写自评表。由学校教师转正考评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后,提出是否转正以及转正级别交行政会通过。

三、青年教师基本功达标、评优制度

1、参加教师: 35岁以下青年教师必须参加;

2、评审机构: 组长:主管校长; 副组长:主管主任

成员:总指导教师(专家)、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学科评优小组成员、师傅、特级教师;

3、评审内容: 包含教育教学两大方面;

第一学期重点是教学基本功大赛,包括教案评比、评优课、答辩; 第二学期重点是德育基本功大赛,包括班主任或学生社团工作、师德演讲和案例分析答辩。综合评价还要参考学生反馈、教研组和年级组反馈意见。

4、时间安排:

第一学期10月份,各教研组成立三人评荐小组,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组内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评优活动,每评荐小组按照评选结果推荐前1/3的教师参加学校基本功大赛;11月份,进行校内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评优大赛,学校成立考评小组,评比成绩列前1/3的教师为最后的优胜者;

第二学期3月份,以年级组为单位进行师德演讲比赛,每年级组按照评比结果推荐前1/3的班主任教师参加4月份全校教育论坛演讲比赛和案例分析答辩比赛,学校成立考评小组,其中前1/3的班主任教师为最后的优胜者。

5、评选结果:

在教研组和年级组的评选中成绩列前1/3者均获二等奖,在全校教学基本功评优大赛及德育基本功比赛中成绩列前1/3者均获一等奖。

新年联欢会表彰第一学期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月30日之前表彰青年教师德育基本功大赛的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四、建立学校优秀教师培养的人才库制度:(另发)

五、本学年工作计划:(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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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2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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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直属单位和代管、挂靠单位干部的管理,推进干部制度的改革,使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民政部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和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体制

(一)单位管理形式

根据不同情况,部所属单位分为直属单位、代管单位和挂靠单位三种形式。

1.直属单位。民政管理干部学院、中国福利企业总公司、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中国社会报社、中国社会出版社、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研究所、北京假肢科学研究所、哈尔滨一○一研究所、档案资料馆、电子计算机中心、天津民政学校、长沙民政学校、重庆民政学校、济南民政学校、中国假肢技术中等专业学校、承德民政干部培训中心、无锡培训中心、大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院、威海民政职工休养院、全国军队离退休干部厦门接待站、全国军队离退休干部黄山休养所、北京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接待站、乡镇论坛杂志社、老人天地杂志社。

2.代管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3.挂靠单位。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

(二)直属单位内部领导体制

直属单位内部的领导体制,根据单位不同情况分别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或党委领导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各单位采取何种领导体制,由部党组决定。无论是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还是党委领导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都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有关人事问题都必须经党委或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三)直属单位干部的任用形式实行任命制或聘任制。今后应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聘任制。

二、干部管理权限

(一)中央管理的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二)民政部党组管理的干部:实行任命制单位的副处以上干部;实行聘任制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正局级干部。

(三)各单位管理的干部:实行任命制单位的科级以下干部;实行聘任制单位的中层以下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副局级以下干部。根据上述原则,制定《中共民政部党组管理的直属单位(含代管、挂靠)领导干部职务名称表》(见附表)。

三、干部任免

(一)领导干部职数

1.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职数2—4人;中层领导干部原则上每个部门只设1名,处(室、科)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增配1名副职。

2.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的各级领导干部职数按上级核定的员额配备。

3.党的领导干部和行政领导干部可以交叉兼任。

(二)任免权限

干部的任免权限,同干部的管理权限相同。但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聘任或解聘),应事先征得部主管业务部门同意。各单位管理的干部,在任免(聘任或解聘)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征求部人事教育司的意见。

1.在重大问题上有争议的;

2.属于越级提拔的;

3.超过规定职数配备的;

4.超过任职年龄,须继续留任的;

5.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系统提升的;

6.有过严重错误的;

7.民意测验与组织掌握的情况出入较大的;

(三)选拔领导干部的条件

选拔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维护团结,作风民主,联系群众。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务实态度。

3.熟悉业务,善于管理,有组织领导能力,会做思想政治工作。

4.具有大专或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

(四)干部晋升行政职务的资格条件

干部晋升职务,除具备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治思想水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科员:大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后可定为科员,其余人员需有二年以上办事员经历。

2.副主任科员(副科长):需有两年以上科员经历;获硕士学位者,需有一年以上科员经历;获博士学位者,可直接定为副主任科员。

3.主任科员(科长):需有二年以上副主任科员(副科长)工作经历。

4.副处级:需有三年以上主任科员(科长)工作经历。

5.正处级:需有三年以上副处级工作经历。

6.副局级:需有三年以上处长工作经历。

7.正局级:需有三年以上副局级工作经历。个别优秀的可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五)见习制度。实行任命制的直属单位提任副局级、副处级干部,实行见习制度,见习期半年至一年。军队转业和从外单位调入的干部所任职务比原职务低的不需见习。聘任制干部不实行见习制度。

(六)任免程序

1.呈报。直属局级单位领导干部的任免由人事教育司提出意见,经主管人事工作的副部长同意后报部党组;直属处级单位领导干部的任免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部人事教育司审核;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的任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提出意见,报本单位党委或行政领导办公会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干部的任免由本单位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呈报。呈报的主要材料有:(1)任免报告;(2)《干部任免呈报表》;(3)考察材料。

2.考察。部任免的干部由人事教育司组织考察;各单位任免的干部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组织考察。

3.审批。部任免的干部,人事教育司对各单位呈报的任免意见,在考察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报部主管人事工作的副部长同意后,提交部党组审批;各单位任免的干部,经本单位人事部门考察后,提交单位党组织或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4.任免。部任免的局级干部,行政干部以部的名义发文,党务干部以部党组的名义发文;部任免的处级干部,行政干部以人事教育司名义发文,党务干部以部党组名义发文。各单位任免的干部,行政干部的任免以行政单位的名义发文,党务干部的任免以单位党组织名义发文。实行聘任制的单位,行政干部的聘任以行政领导名义发文。

5.存档。印发任免通知的同时,应将《干部任免呈报表》装入被任免干部的档案中。

(七)任免工作的一般要求

1.必须坚持干部的“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组织考核的基础上,还要以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

2.党委或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干部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要尽可能事先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应进一步考核协商,不要急于表决。

3.任免干部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不得临时动议,不得任用未经考核的人选。

4.必须在规定的职数数额内进行。一般应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可越级晋升。

5.领导干部因职务升降、调换岗位或其它原因职务发生变化时,均应办理任职或免职手续。

6.经考核,不称职的干部,应予以降职,一般每次降低一级。降职后,工资应重新核定。

7.注意保密。任何人都不准将讨论干部情况泄漏,也不得在正式公布任免决定前透漏人员变动情况。

(八)京外直属单位党的领导干部任免

党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党的领导干部任免和调动时,由人事教育司与地方党组织协调一致后,报部党组审批,由人事教育司办理任免手续。换届选举时,由人事教育司同地方党组织协商确定提出人选,经单位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由地方党组织审批,并办理任免手续。

四、干部(行政)聘任

直属单位行政领导干部是否实行聘任制,均由人事教育司提出意见,报部党组审批。

(一)干部聘任权限直属单位干部的聘任权限,同干部管理权限相同。直属单位聘任中层干部,办理聘任手续后须报人事教育司备案。

(二)聘任程序

1.公布聘任名额、职位、条件和办法;

2.政治、业务考核;

3.民主评议;

4.确定聘用人选;

5.办理聘任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三)受聘干部在聘或解聘后的待遇

1.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本单位相同级别干部的待遇。

2.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到退休年龄的,按退休时职务、级别退休和管理。

3.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终止及被解聘后,即恢复聘用前的身份和待遇。

4.聘任和解聘干部的具体办法,由各直属单位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五、干部调配

(一)干部调配的原则和要求

1.各类人员的调配,应严格控制在部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超编配备。

2.经组织选送参加专门培训学习的干部和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五年的一般不能调出。

3.干部调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其认真考察把好人员“入口”关。干部调入、调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二)干部调配的审批权限

干部调配的审批权限原则上同干部的管理权限相同。但具有高级技术职务干部的调配,应事先征求部人事教育司的意见。京内直属单位从京外选调干部,须事先向部人事教育司提出申请报告,经部主管人事工作的副部长审核后报国家人事部审批(具体按人调发[1991]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进干部的一般条件

调进干部除具备拟任职务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身体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处级以上干部或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者50岁以下,科级干部或具有中级技术职务者40岁以下,一般干部35岁以下;

2.和本单位的干部无亲属关系。

3.全民所有制身份的职工。特殊情况报部人事教育司批准。

(四)接收大学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

1.一般程序

(1)计划。京内直属单位接收大学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 应在每年十一月底前向部人事教育司申报下一年度计划。

(2)审核。 人事教育司根据其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对京内直属单位所报接收大学生和转业干部计划,进行审核,并汇总上报人事部和国务院军转办。

(3)下达指标。 部人事教育司根据人事部和国务院军转办批准的接收大学生和转业干部计划指标通知京内直属单位。

(4)选调。大学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的选调工作, 一般由用人单位根据批准的接收指标和条件自行组织。

(5)办理手续。接收大学毕业生,有专门人事管理部门的单位, 由本单位在毕业生报到证上签字盖章,介绍到具体部门报到,并办理京内生源毕业的户口和粮油转移关系手续(京外生源毕业生的户口和粮油转移关系手续,由部人事教育司办理);没有专门人事管理部门的单位,则由部人事教育司将报到证转换为介绍信后到工作单位报到,同时办理毕业生(含京内、京外)的户口和粮油转移关系的手续。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有专门人事管理部门的单位,由本单位办理手续(不含特批);没有专门人事管理部门的单位,由部人事教育司办理手续。

2.一般要求。

(1)接收大学毕业生原则上是以当地生源为主, 同等条件下要当地生源不要外地生源。

(2)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除按照国务院军队干部转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外, 应以接收年轻干部为主,营以下干部一般不超过35岁,团职干部一般不超过40岁。

(3)接收大学毕业生和转业干部应坚持亲属回避制度。

(4)接收非统配人员时,工资级别一般只能平级调转,确需提级的, 要经过部人事教育司研究决定。

(五)京外直属单位的人事调配工作应纳入当地人事部门的管理范围。

六、干部出国政审

干部因公出国主要是指公派出国留学和出国访问考察或短期培训。

1.办理手续的一般程序

(1)单位申请。根据任务要求, 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向国际合作司写出外事计划报请函。

(2)审批。持经部领导签批的报请函、邀请信(函) 等有关背景材料到人事教育司办理出国人员审批手续。首先由出国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单位党委负责人在“所在单位审查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由部人事教育司办理出国人员审查批件,审查批件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再次出国,由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再次出国证明》,报组团单位办理出国手续,并同时报部人事教育司备案。司、局级以上干部出国,可与出国任务一起审批,不另办理出国人员政审手续。但要在出国任务审批后15天内报送部人事教育司备案。

(3)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干部因公出国所需护照和签证, 由出国干部所在单位会同部国际合作司按有关规定办理。

2.干部因公出国的一般要求

(1)出国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历史清楚,热爱祖国,作风正派,遵守纪律。

(2)出国人员必须熟悉本职业务,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完成出国任务。

(3)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如实反映出国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

(4)跨部门、跨地区组团出国的人员,一般按本人的隶属关系, 由所在单位办理审批手续。

(5)离休、退休人员,不再派遣出国执行任务。

(6)办理审查手续时间:应在出国前一个月到人事教育司办理审查手续。

其它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因公出国人员审查的规定》( 中办发[1991]8号)的通知执行。

(二)干部因私出国

干部因私出国一般指探亲、自费留学、定居、访友、应聘工作等因私人事务申请的出国。

1.办理手续的一般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有关材料。出国探亲,须提交国外亲友邀请证明; 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接收学校的入学许可证和必要的经济担保证明;

(2)所在单位同意后,京外单位按当地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京内单位, 一般干部报人事教育司审批,处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单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3)填写《出国人员因私出境申请表》(此表由具有独立人事部门的单位开具介绍信,到市公安局领取)。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在认真审核填表内容是否属实后, 负责人在“本单位政审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人事教育司负责人在“上级主管单位政审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一般要求:

(1)干部自费出国留学,需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本人要求退职的可予同意。 凡停薪留职的,自出国的次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公职一年,超过一年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具体按国发(1986)107号文件执行。

(2)自费出国探亲,假期一般为三个月,最多的不超过六个月。 前三个月国内照发工资,从第四个月起,停薪留职。从第七个月起,是否保留公职,由所在单位决定。

(3)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干部因私出国, 要严格执行国家教委关于服务期限和偿还培养费的有关规定。具体按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具有大学和大学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的补充规定》(教留[1990]014号)执行。

七、干部考核

干部的考核工作,在各级的领导下,由干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一)考核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激励进取和考任一致。

(二)考核权限:干部考核的权限,原则上同干部的管理权限相同,但上级部门可以对下一级部门管理的干部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干部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首先考德,重点考绩。具体内容如下:

德,指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和思想作风。

能,指学识水平、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勤,指事业心、责任感和工作态度。

绩,指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学习成绩可作为考绩的一部分。

(四)考核办法

干部考核,一般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

(五)考核种类

1.平时考核。一般是指对干部日常工作、思想状况和功过的切实记载。

2.定期考核。是指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干部所进行的全面考核。其程序:(1) 个人述职;(2)群众评议;(3)领导鉴定;(4)情况反馈;(5)填写《民政部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6)主管部门审核;

3.届满考核、见习期考核。是指领导干部任期届满、见习期满以后,对其任期内的思想、工作等方面所作的全面考核,一般由部统一组织。

(六)考核结果的档次划分: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其中,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被考核人数的百分之十五。

八、干部培训

(一)干部培训的原则。干部培训应坚持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结合干部队伍现状,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培训。

(二)组织办法。干部培训,分政治和业务培训两种。干部培训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组织。部人事教育司负责干部培训的协调指导工作,重点抓好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三)培训的主要形式。干部培训,可采取实践锻炼、业务自学、岗位培训、短期脱产培训和入学深造等多种形式,各单位应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各种类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继续教育。

(四)干部培训后的流动经过单位专门或定向培训后的干部,一般不向外单位流动。非流动不可的,应按有关规定交纳一定数量的干部培训偿还费。

九、后备干部

(一)后备干部的数量,按本单位领导班子职数的二倍选定。

(二)后备干部的选拔、调整和补充,要严格掌握条件,采取适当形式充分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备干部的名单由组织掌握,严禁对外公布。每年年度末,各单位应分别将后备干部的补充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和具体培训措施报部人事教育司。

(三)后备干部的培养。各单位对后备干部,要因人制宜,实施定向培训,缺什么补什么。有计划地安排培训或者到适当岗位上锻炼,帮助他们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十、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

(一)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1.评委会的组建

各单位按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人事部规定的组织和工作程序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由部组建,报国家人事部备案。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由各单位组建,报部人事教育司审查批准。

各单位不组建综合性评审委员会,也不组建非主体系列的评审委员会。非主体系列的评审应委托地方统一组织评审。委托评审的程序是:由本单位提出申请,上报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并出具委托评审的证明书。高级职务的委托由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书,中初级职务的委托一般应由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书,个人委托评审无效。

2.评审原则

(1)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 着重考虑其本人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业绩、学历、业务工作经历和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

(2)根据部核定并批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指标进行评审。

(3)对经国家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35岁以下晋升副教授(含同类人员),40岁以下晋升教授(含同类人员)的,所需职务指标由部专项下达,不占本单位岗位和指标限额。

3.评审程序

(1)提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不搞个人申报,由单位人事、 职改部门根据年终和平时考核结果提名推荐。

(2)呈交专业技术总结报告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考核和考试。主要对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就、外语水平进行考核, 必要时可组织答辩。

(4)评审。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5)审批。由人事或职改部门实施。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1.聘任原则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要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择优聘任,不搞论资排辈。

2.聘任权限。专业技术人员均由单位聘任,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在聘任前,须征得部人事教育司同意。

3.聘任程序与行政干部聘任程序相同。

4.一般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由各单位根据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 从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

(2)专业技术人员的聘期一般为1至3年,也可与一个重大项目(一项课题) 的周期相同。

(3)在聘期内或聘任期满,经严格考核不能履行岗位责任, 不能完成岗位任期目标的人员,应解除聘约,按本人条件和工作需要另行聘任适当职务,享受新任职务待遇。

(4)对解聘、低聘的人员, 可按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所增加的工资至少降低一级的办法处理。

(5)行政领导原则上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确需兼任的, 须事先征得部人事教育司的同意并必须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履行相应的职责,占用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按规定的程序评聘。

(三)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和管理

1.选拔范围和条件:按照中央、国务院和人事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选拔程序:以单位推荐为主,也可由同行专家或学术团体推荐,经党政领导研究后,将推荐意见及有关材料报部人事教育司。人事教育司经考察,并组织有关专家评议通过后,填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呈报表》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呈报表》,经部领导审核后报国家人事部批准。

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优惠待遇。

十一、干部奖励

(一)奖励原则

干部奖励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二)奖励的种类嘉奖;记功;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孺子牛”奖。受上述奖励者,可以同时发给奖品、奖金或晋升工资。

(三)奖励的一般条件

1.忠于职守、钻研业务,年终考核成绩优秀的;

2.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工作效率或经济效益有显著提高或有重大科学价值的;

3.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对本单位、本行业、本部门的面貌改观有重大作用的;

4.执行某项重大任务或特殊任务有功绩的;

5.在某项国际活动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6.防止或避免事故,使国家、集体或群众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在制订计划或执行计划中为国家或集体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有明显成效的;

8.同违法乱纪和失职行为作斗争,捍卫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维护国家尊严有功的;

9.主动放弃优越条件到艰苦地区和岗位工作有较大成绩的;

10.举荐人才有功绩的;

11.在培训和自学中成绩特别优秀的;

1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受到广大群众称赞的;

13.其它方面的事迹突出,应予以奖励的。

(四)奖励报批程序

1.民主评议推荐入选。

2.申报。申报单位需呈报的材料主要有:(1)申请奖励报告;(2)《干部奖励审批表》;(3)事迹材料;(4)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3.审批。

(五)奖励审批权限

1.嘉奖和记功,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和“孺子牛”奖,由部长办公会或部务会审批。

3.其它奖励,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干部惩戒

(一)惩戒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思想教育与严肃纪律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的原则。

惩戒干部,要根据本人所犯错误事实、性质、情节和后果,参照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程度,区别对待,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二)惩戒种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三)惩戒的一般条件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行政管理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

2.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3.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4.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钱财、牟取他人成果的。

5.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或诬陷他人的;

6.贪污盗窃、走私贩私、敲诈勒索、行贿受贿的;

7.挥霍浪费,损害国家或集体财物、侵犯群众利益的;

8.纵容、包庇违法行为的;

9.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的;

10.丧失国格人格,损害国家尊严的;

11.违反国家保密规定、泄漏国家秘密的;

12.其它方面的错误行为,应予以惩戒的。

(四)惩戒的报批程序

1.调查事实,形成书面调查材料。

2.上报。上报的材料主要有:(1)申请惩戒报告;(2)《干部惩戒审批表》;(3) 调查事实所形成的书面材料;(4)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

3.审批。

4.宣布、归档。

(五)惩戒的审批权限

干部的惩戒,原则上与干部管理权限相同。

(六)惩戒的有关规定

1.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工资等级。

2.受处分者,如涉及经济问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同时予以经济处罚。

3.干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职、晋级;非重大、特殊贡献,亦不予奖励。

4.干部受警告、记过处分半年后,已经改正错误的,应终止处分( 原惩戒材料仍存在档案中)。

5.干部受处分终止后,在晋级、晋职、奖励方面不受影响。

6.干部在受处分期间,如有特殊贡献可提前终止处分,但需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

十三、离休、退休

(一)离、退休条件

1.离休条件,按国发(1982)62号文件规定执行。

2.退休条件,按国发(1987)10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离、退休的审批权限

干部离、退休的审批权限,与干部的管理权限相同。但直属单位管理的干部,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离、退休时,应事先征得部人事教育司的同意。

(三)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程序

1.通知本人。干部离、退休,一般不需本人申请,而由干部管理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

2.报批。部管理的干部由部人事教育司报部党组审批。直属单位管理的干部,由人事部门呈报本单位党组织或行政组织审批。呈报的材料主要有:(1)单位报告;(2)《离休干部审批表》或《退休干部审批表》。

3.谈话。干部离、退休通知发出前,应由相应的一级领导找其谈话:局级干部,由部领导谈话;处级干部,由部人事教育司或局级单位领导谈话;其它干部,由本单位领导谈话。

4.发文。根据组织决定,起草、打印、下发离、退休通知。

(四)离、退休干部的管理

1.干部离、退休后,就地安置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管理,易地安置的由接收单位负责管理。

2.干部离、退休,从办完离、退休手续后的下一个月起改为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

十四、退职、停薪留职

(一)退职

干部退职,按《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78]104号) 有关规定执行。

(二)停薪留职

干部停薪留职,一般只适用于出国学习人员和自费出国探亲以及其他因私人事务出国的人员。停薪留职,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前,不得擅自离职。擅自离职者,按自动离职对待。停薪留职时间为一年,超过一年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具体按《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规定》(国发[1986]107号) 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干部档案管理

干部档案,由各直属单位人事处、科或办公室负责,并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干部档案的建立、整理、修正、补充、借阅、传递和保管,应严格按中央组织部颁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执行。

(一)干部档案的管理权限

干部档案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与干部的管理权限相同。但已故干部的档案由人事部门保管五年后移交民政部档案资料馆管理。

(二)干部档案必须具备的主要材料

1.履历材料。包括历年的干部履历表、简历表、登记表和属于反映干部个人经历的材料。

2.干部个人自传和属于自传性的材料。

3.鉴定材料。包括历年的干部个人鉴定和组织鉴定材料,以及学校毕业鉴定和其它属于鉴定性的材料。

4.考核材料。包括组织对干部的工作、学习等进行考察或考核后形成的评价材料,以及各类专业干部业务考绩的评价材料和科技成果的评价材料。

5.审查材料。包括对干部个人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复查和评定的结论、决定、调查或复查报告、上级党组织批复、作为结论依据的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检查交待或对结论、决定的意见和主要申诉材料等。

6.入党、入团材料。主要是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组织的申请书、志愿书、转正材料和退党离团材料。

7.奖励材料。包括授予干部个人的各种奖励及其主要先进事迹材料。

8.处罚材料。包括受党内、行政处分的调查报告或决定、上级批复、本人的检查材料,以及对错误事实进行甄别或复查后的结论材料。

9.职务任免、晋升工资级别等办理呈报手续的材料。包括职务任免呈报表、调整工资呈报表、授予奖励或晋升技术职称、评定学位或学衔的审批表,以及党代会、人代会代表登记表和离退休、退职、辞职、停薪留职的审批表等。

10.其他可供组织上了解和使用干部的参考材料。如干部本人写的思想、工作、 学习总结、检查等。

根据干部档案管理和利用的需要,一个干部的档案可分别建立一套正本和若干副本。干部档案的正本,是一个干部集中、完整的档案材料;干部档案副本,则是由同干部档案正本相重的材料所构成的档案材料,只能概括地反映一个干部的历史情况和现实情况。

(三)干部档案的利用范围

1.组织上考察了解干部;

2.办理呈报或审批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变动、调动手续;

3.办理干部的入党、入团事宜;

4.办理呈报或审批干部的升学、出国手续;

5.呈报或审批干部的某一问题的结论性报告,审定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和工龄等问题。

6.办理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检查、处理事宜。

7.办理干部表彰等事宜;

8.办理或呈报干部离退休手续;

9.干部死亡后撰写悼词;

10.其他有关应该查阅的事宜。

(四)干部档案查阅的批准权限

干部档案查阅的批准权限同干部的管理权限相同。

(五)查阅档案的一般程序

1.申请。申请查阅干部档案时,本单位人员必须持主管领导签批的《干部档案查阅单》;外单位人员必须持处级以上单位介绍信。

2.审批。按查阅档案的审批权限审批。

3.查阅。查阅干部档案时,管理人员必须按领导批准指定的查阅内容提供,并实施监查。

(六)干部档案的转递

1.转递手续:在干部主管单位发生变化后,转出单位应逐项填写《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并在《转出材料登记簿》上登记,转入单位应审核《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及干部档案材料的数量,确认无误后,应在《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字盖章,并及时转向寄出单位。

2.转递要求:

(1)及时迅速地转递干部档案材料;

(2)准确书写接收单位的地址;

(3)按机要文件转递,防止失密、泄密和丢失。

十六、干部统计

(一)干部统计的原则干部统计,按工资关系确定,即干部工作关系在那个单位,则由那个单位负责。

(二)干部统计的一般要求

1.客观性。干部统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干部工作中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

2.科学性。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制度,把大量复杂的干部情况,通过数据准确地反映出来。

3.统一性。按照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对象、统计时间和统一的表格,由各填报单位综合汇总上报,不得自行其是。

(三)干部统计的种类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和直属单位的实际情况,直属单位的干部统计一般有以下两种:

1.季度统计。是指干部数量绝对增加和减少的统计,于每年第三季度,即十月十日前报部人事教育司。

2.年度统计。是反映干部情况的综合报表,于下一年的一月五日前报送部人事教育司。

十七、人事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一)人事管理机构

民政部管理直属、代管和挂靠单位人事工作的机构为部人事教育司;各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为本单位人事处、科、室。不设人事处、科、室的单位,在办公室设专职或兼职人事工作干部。

(二)人事管理机构的任务和职责

人事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单位干部和职工的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有:

1.干部和工人的调配工作;

2.干部的任免与考核工作;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和岗位聘任工作;

4.干部和工人离休、退休、退职工作;

5.干部和工人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6.干部和工人的工资、福利、津贴和劳动保护工作;

7.干部和工人的奖惩工作;

8.干部和工人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9.涉及人事管理的其它问题。

(三)人事管理干部的一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坚持原则,严守法纪,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3.联系群众,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4.熟悉本职业务,按工作程序办事。

5.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严守机密。

6.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7.尽职尽责,谦虚谨慎,热情礼貌,讲求工作效率和质量。

十八、附则

(一)直属单位的工人管理可参照本细则的有关条款执行。

(二)本细则的解释权属于人事教育司。

(三)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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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_工作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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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三、考核办法

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

(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

(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元。(政府每月无津贴)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标准(摘自《巴南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评分表》)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分值5分。

2.认真落实教学常规,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分值5分。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所教班级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分值10分。

4.坚持教育教学创新,每学年在学校或区内上2节以上的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值10分。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引领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交流和探讨。分值10分。

6.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校本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分值10分。

7.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研或参与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分值10分。

8.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区以上教研会上交流发言或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获奖1次以上。分值10分。分值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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