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食堂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员工。
3. 职责划分
①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② 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后勤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归口管理。
人员个人卫生管理
1、着装仪表: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将工衣、工帽穿戴整齐。工作服除起着劳动保护的作用外,还应素雅,穿着大方。头发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不得影响工作和卫生为标准。女性工作人员不可以化妆和佩戴首饰。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勤洗勤换并做到专人专用,离开岗位应及时换下工作服。
2、男性工作人员严禁留长发、胡子、长指甲;女性工作人员头发盘在工作帽内为宜,严禁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
3、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掏耳朵、挖鼻孔、搔头发、抓痒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4、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它私人物品。
5、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再用消毒水浸泡双手两分钟,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的工作后再回来制作食品前要洗手,同时用消毒水浸泡两分钟。
6、所有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
4. 基本内容
①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用餐规格和用餐费用标准。
②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6道菜式任其选择。(包括:两荤、三素、一汤)
③用餐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中心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裁批示后执行。
④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1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行政部负责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2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zt/glzd/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餐票。
3人事行政中心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4员工餐的质量要求
一、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二、按时开膳;提高烹调技术,品种要做到多式样,改善员工伙食。
三、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四、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30;部门值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严禁未请示就提前就餐。
b、员工餐的用餐地点:11楼员工食堂。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
五、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底由人事行政中心依照工作日数向各部门员工发放餐票,员工凭票到员工食堂用餐。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到人事行政中心领取餐票。
c、员工应依次排队领取食品。
六、员工食堂的管理规范
a、员工就餐一律收餐票,禁止收取现金。
b、员工餐厨师应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c、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d、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应保持清洁,严格依照卫生防疫站的规定消毒;应保持员工食堂整洁。
e、不准在员工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应树立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
f、倡导节约,杜绝浪费,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g、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h、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5.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6.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与本规范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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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宿舍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员工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结合目前实际,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 卫生区域
1. 各宿舍室内卫生区域。
2. 各宿舍门口门窗。
二 清扫要求
1. 各宿舍住宿人员每日至少清扫一次,确保全天候整洁、整齐、规范。
2. 每周一为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宿舍卫生整洁,无死角。
三 员工宿舍卫生制度
1. 每周二总务课派人到各宿舍逐一检查,统计检查结果,并且两天内在公司公告栏和宿舍宣传栏张贴奖惩结果。
2. 对于优秀标准的宿舍,公司给予奖励和表扬;较差的宿舍,给予罚款。
四 评比标准
1. 优秀宿舍标准
1)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垃圾篓倾倒及时,人离开凳子后一律墙边归位。
2)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不拉电线、绳子,墙角无蜘蛛网。
3)床面:被子同一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床上日用物品摆放规范整齐。
4)桌面:桌面清洁、无杂物、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5)卫生间:卫生间无异味,地面清洁无积水、垃圾等。
6)其它:阳台保持清洁、无垃圾;洗手池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湿衣服同一挂在阳台衣架上面;门窗玻璃清洁;墙面无乱张贴、涂鸦;不私自使用热水器、电磁炉等违章电器。
2.良好宿舍标准
1)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
2)墙面清洁,无张贴物。
3)床上:被子叠放整齐。
4)卫生间:无异味。
5)其它:阳台无垃圾,室内无异味。
3. 中等宿舍标准
1)地面:室内有少量垃圾,物品摆放较乱,纸篓垃圾未及时清理。
2)墙面:墙面不清洁,墙角有灰尘、蜘蛛网。
3)床上:被子未叠
4)桌子:桌面物品摆放混乱。
5)卫生间:卫生间有异味,地面有污渍或积水。
6)阳台:阳台有垃圾,室内不通风,有异味。
4. 较差宿舍标准
1)地面:地面很脏很黑,室内垃圾很多,物品摆放很乱,纸篓垃圾溢出。
2)墙面:墙面乱张贴,有灰尘或蜘蛛网。
3)床上:被子凌乱,衣物或日用品摆放混乱,衣物很久不洗有异味。
4)桌面:桌面物品杂乱无章,电器电线乱拉。
5)卫生间:卫生间有异味,有污渍污水。
6)其它:阳台堆积很多垃圾,阳台地面有污水,室内不通风又异味。
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1. 奖励
对于优秀等级的宿舍,公司给予奖励,并公开张贴表扬;对于良好等级的;公司给予公开勉励和表扬。
2. 惩罚
对于较差等级的宿舍,公司给予罚款,并公开张贴批评。
总务课 五
篇2: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一、宿舍卫生
1、地面(内外)整洁,无垃圾、污水。
2、门窗、墙面、瓷砖干净、无污渍。
3、床上、床下物件干净,摆放整齐。
4、生活用品干净、摆放整齐。
5、不准向窗外扔东西。
6、寝室长每天应安排值日生值日,其余学生应配合寝室长监督值日生搞好值日工作。(如值日生特殊情况请假不在,寝室长应重新安排值日生)
二、宿舍纪律
1、按时起床,按规定时间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
2、提前五分钟就寝,睡觉铃响后应及时安静入睡,寝室长和任何一个同学对违纪学生应及时制止,不听劝告者应及时报告教师。
3、任何同学不得乱串寝室,睡觉时不得串床。
4、爱护公物,损坏按规定赔偿。
三、宿舍安全
1、在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同学必须带好钥匙、锁好门。
2、宿舍内禁止学生乱拉电线、插座及使用手机等小电器,发现电路、电闸、灯头等有不安全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
3、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
5、严禁喝酒、吸烟、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注:其余末定之内容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遵守。
篇3:宿舍管理规定
一、宿舍调配方法
1.公司将对公司拥有的员工宿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实行集体住宿制。由行政人事部根据男、女员工情部、兼顾部门、岗位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按排个人住宿,违者处50元罚款并限令纠正。
2.宿舍住宿舍人员数量按平米数进行安排。
(1)14.6平米的宿舍,原则上居住4-6人,至少不低于4人,不多于8人;
(2)大于14.6平米的(限物业楼),原则上需居住8-10人,至少不低于8人,不多于12人。
(3)各间宿舍住宿人员的多少根据公司员工的实际情况而定。
二、宿舍管理
1.员工需在公司住宿舍的,首先由本人提交《住宿申请/审批表》,员工本人申请,部门经理签名,行政人事部批准;
2.行政人事部批准后填写《员工宿舍安排通知书》交由员工本人,留存《住宿申请/审批表》;
3.员工凭《员工宿舍安排通知书》由项目部指定人员带领安排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
4.若员工未按规定入住宿舍的,除勒令腾空床位外,公司将相应对当事人处罚200元,同时给予项目经理处罚200元。
5.住宿人员须履行《住宿管理规定》,按照分配的床位卡对号入住,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得转让他人居住、不得搬并床位、私自换锁、将门匙交由他人、不得阻碍新分配人员进住,不得私自留宿亲友、同学、子女等,否则将予以80元/人/天的标准缴纳住宿费。
6.凡调换工作岗位时,宿舍随即进行调整,重新安排住宿,任何人不得无理拒绝。
7.凡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当日搬离宿舍,未按规定搬离的,且未经公司同意,仍在公司住宿的,以80元/人/天的标准,扣除住宿费用。离职工资总额不足以缴纳或离职人员不缴纳住宿费用的,由其原所在项目经理工资中支付。
8.其他人员入住宿舍的(含已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宿舍长必须向行政人
员部经理举报,对于知情不报的,宿舍长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支付住宿舍费用。
9.来访人员必须在晚10:30之前离开宿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对违反该规定的,首次给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当事人50-200元的罚款。
10.员工请假回家时,不超过15日床位予以保留床位;超过15日的要腾退,搬出自有物品,待回来后另行安排。
11.员工辞职、辞退或离开公司,当日未搬出自己的物品腾出床位的,需报项目经理批准,否则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手段收回床位,其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留宿时间仅限一晚。
12.住宿人员每人每月交纳卫生费、水费费用合计30元(工资里扣)。对于用电费用的支出由同一宿舍人员平均支付。
13.公司每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床位予以调整,居住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配合管理。
三、宿舍物品管理
1.公用物品
(1)宿舍内配备的更衣柜、电视和统一使用的床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拆换。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
(2)如有损坏,按年限折旧赔偿。
2.私人物品
(1)按照公司规定的位置摆放物品,做到不乱挂、乱放,保持摆放整齐。
(2)贵重物品和私人证件等,应妥善保管,丢失责任自负。
(3)严禁乱拿别人的用具、衣物等,违者按偷窃行为论处。
四、宿舍卫生
1.各宿舍选定宿舍长,负责人每日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打扫宿舍卫生。
2.每间宿舍每天必须安排一个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以保持宿舍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画、乱贴、乱摆放,对垃圾做到及时清理。
3.保持室内卫生,自觉将纸屑、果皮等杂物放到垃圾箱内,严禁乱倒剩饭、剩菜。
4.公司行政人事部每月定期一次和不定期一次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对卫生不达票的,将给与同宿舍人员每人10元的罚款。
5.对宿舍卫生检查符合《宿舍内务整理标准》的,将给予同宿舍人员每人10元的奖励。
五、宿舍使用电器限制
1.允许使用的电器:电风扇、电视机、电熨斗和电吹风。
2.禁止使用的电器:电炒锅、电热壶、电饭煲、电炉、电磁炉等高功率电器。禁用电器一经发现使用将无条件的予以没收,并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
3.不准使用煤气炉,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准随便乱拉电线、插座,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部门领导。
六、外来人员留宿
1.集体宿舍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留宿,亲友来访确无法解决住宿的,需提前向经理申请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时间上仅限一晚;未经批准的,不准任何人私自留宿舍外来人员。
2.对于私自留宿的,留宿一晚,除按80元/人的标准收取住宿费用外,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50-200元罚款。
七、宿舍内禁止的行为
1.睡觉时间聊天或看电视,影响他人休息的;
2.吵架、斗殴;
3.聚众赌博;
4.放黄色影碟、录像带;
5.违反第七款宿舍禁止行为的,公司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劳动合同。
八、宿舍十六条规定
1.住宿员工团结友爱、互谅互让、互相帮助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2.墙壁不准乱写、乱画、乱贴、乱钉。
3.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保持宿舍内外卫生清洁,做到地净、窗明、无尘、无杂物。床具干净定位放置。
5.不准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
6.禁止在集体宿舍内做饭菜、烧开水。
7.宿舍内外不准大声喧哗,制造噪音。
8.来客不准留宿,并督促来客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9.杜绝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0.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住宿职工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爆。
12.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灯灭,关闭水龙头。
13.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4.防火防盗,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
15.不准男女宿舍乱串,受影响的员工给予行政人事部举报的将给与当事人100至200元的处罚。
16.到异性宿舍留宿的,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违反上述各款规定,无明确处罚标准的,参照公司的有关奖罚规定执行。
篇4:报销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完善营销财务管理制度,使销售人员差旅报销更加清楚明晰。同时也便于公司各环节操作和管理的有章可循,使各环节的工作开展更加顺利,符合公司管理要求。
二:范围: 部门经理、区域经理;
三:要求:
(一):区域经理
1:补贴标准:住宿、餐费:150元/天
1)沿海地区及特殊地区补贴标准170元∕天: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山东(青岛、烟台、威海、日照、潍坊)地区(含下属市场)
2)西藏地区补贴标准:区域经理按190元∕天
3)出差期间没有住宿的,不计住宿补贴,只计误餐补助;补贴标准:每天30元,早
餐6元、午餐12元、晚餐12元。
4)直营店出差误餐补贴标准:每天25元,早餐5元、午餐10元、晚餐10元。
5)若公司直营店或加盟店已经提供食宿、不予报销食宿费用。
2:手机话费补助:
1)话费标准为:300元∕月。
2)超出以上300元标准的费用自理,不足标准的话费按实际消费报销。
3:长途差旅费:
报销标准以乘用交通工具(火车、汽车、轮船)的票证实报实销。火车连续6小时以上 车程按硬卧报销,轮船按座位或三等舱报销。
(二)部门经理
1:住宿、餐费补贴:170元∕天
1)沿海地区及特殊地区补贴标准190元∕天: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山东(青岛、烟台、威海、日照、潍坊)地区(含下属市场)、
2)西藏地区补贴标准:210元/天
3)出差期间没有住宿的,不计住宿补贴,只计误餐补助;补贴标准:每天40元,早
餐10元、午餐15元、晚餐15元。
4)直营店出差误餐补贴标准:每天25元,早餐5元、午餐10元、晚餐10元。
5)出差期间、若公司直营店或加盟店已经提供食宿、不予报销食宿费用。
2:手机话费补助:
1)话费标准为:500元∕月。
2)超出以上500元标准的费用自理,不足标准的话费按实际消费报销。
3:长途差旅费:
报销标准以乘用交通工具的票证实报实销。火车超过6小时车程按硬卧报销,轮船按
座位或三等舱报销
四:报销凭证及要求:
1:住宿与吃饭不分开,实行包干制,报销凭证以补贴金额的等额住宿或餐费有效票据
为准,且票据须与出差地相吻合。
2:车票:火车、汽车的电脑打印票。若不能提供电脑打印票的区域须出具书面说明,以其他同类票据相抵,方可给予报销。
3:票据背面须注明起止地点出发日期及时刻,到达日期及时刻,若电脑票已注明出发
日期及时刻,则只须填写到达日期和时刻。若为中转站,须注明中转。
4:乘坐市内公交、地铁凭真实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5:超出以上票据范围均不作为报销依据。(如:包车、的士、三轮等)
6:电话费:须提供电讯部门账单发票。(充值卡发票、缴费发票均不可作为报销的凭
证)。
7:特殊情况下产生的费用需提前向公司领导申请执行。
五:交通工具的选择:
1:公司要求的特殊公务,火车或汽车的车程在12小时以上、特价机票和火车、汽车价
差在200元以内的可选择乘坐飞机、公司予以全额报销。其它情况乘坐飞机的,超出
部分由区域经理自行承担。
2: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须事前书面请示,若无书面请示批复单视为无效,并按照公司违纪规定进行处罚。
3:火车、轮船、省际长途汽车并存的情况下,选择最优惠的交通工具。
六:其他规定:
1:火车订票费20元以内予以报销。
2:发现虚假报销者,将给予500—20xx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不予报销当月差旅费。
并给予记大过
篇5:车间5s管理制度
一、生产车间:
1、 生产现场要求有定置图。定置图要求相对位置基本准确;区域划分清晰鲜明。
2、 工房周围、房顶无杂物、杂草,不得存放废弃设备、设施。
3、 门窗完好,玻璃齐全、干净。门窗及窗台、玻璃清洁无灰尘、无料迹。
4、 物料、容器分类摆放整齐,不同物料有间距,并挂有品名标志牌。室内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品。
5、 地面没有积水、落尘,无卫生死角,无杂物,对于洒落的物料要及时清理。
6、 车间使用的各种容器要标明所装物料名称,使用时放置整齐,保持洁净。
7、 清场后的工具、容器要清洁无异物,无前次产品的遗留物。
8、 墙壁无料迹、灰尘,无涂抹及刻痕,墙皮无脱落,顶棚洁净、完好。
9、 墙壁上各种标牌张贴端正,距地面高度一致,室内各种规章制度整齐,无灰尘。
10、 走廊及楼梯无明显脚印及污迹,扶手无尘土。楼道、走廊不得存放无关的生产用具或其它物品。
11、 照明设施及开关完好,照明设施及防护罩无尘土。
12、 各种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存放区域要有明确的区分和界限。
13、 生产区域中各种可移动的物品要设置定置区。
14、 消防器材的放置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可放置于特制的架上,或按要求挂于符合规定高度的固定位置,有明显标志,严禁随意挪用。
15、 各种管道、管线排列整齐,保温层包扎完好,管道上无灰尘、无料迹,无跑、冒、滴、漏现象。
16、 操作间内桌椅存放完好,无损坏,无划痕。
17、 原始记录:记录要保持整洁,无破损、无污迹。岗位记录统一放置固定地点,填写完整不缺项。
18、 各种表格、通知及告示必须贴在专用标题栏中,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
19、 卫生工具使用后是否放于定置区内。
20、 垃圾桶应有固定存放区,除早班定期清理外,垃圾要及时清理,积存垃圾不得超过三分之二;不得用物料周转桶装运垃圾。
21、 笤帚和簸箕与垃圾桶应相邻放置,放置整齐;墩布要放在墩布架上且墩布头向下竖直放置或悬挂;放置墩布处墩布架及水池经常清理,不能有堵塞现象。
22、 抹布用后洗好晾干叠整齐放于规定处。
23、 职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及防护用品进行生产操作。
二、车间库房
库房内各种物品的摆放与定置管理图相一致,各种物品的标识清楚,库内无与所存货物无关的物品。
各仓库及库区存放的物品不能阻碍消防器材及消防通道的使用。 对于各种露天存放的货物要有防雨、防潮措施,存放区域要有定置线和标识牌。
货架层上物品标识清楚,摆放整齐,货架及物品整洁无尘土、污垢。 各种物品的领用要有台帐,能够清楚确切地反映物品的使用情况。
库房的温、湿度符合物品存放规定。 各区域工作现场对蚊蝇、虫、鼠定期进行杀灭,并定期进行清理。
成品库中各品种间区分明显,没有无标识的物品存在。 原料药的堆高不超过5件,成品的堆放要做到齐、方、正、直,做到平稳、牢固。要求货物离墙0.5米、货行间距0.5米。 库房内的道路畅通无阻
篇6:各种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设施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学校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体育器材保管人员。
二、所有体育器材必须启封使用,并且入学校资产账、总务管理账、器材保管账,做到实物与账册数据相符。每学期末清点一次,每年底对帐一次。每学期(年)或期中因教学与训练需要,增购体育器材,保管员必须在明细帐中登记入帐。
三、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仿照射等工作。体育器材大致按体操类、田径类、球类、其它类归类摆放整齐,器材管理人员要熟记所有器材的种类和件数,做到心中有数,熟知所有器材的功能。
四、经常维修养护健身器材、体操垫等所有体育器材,并做好维修养护登记,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使之体现出学校的管理水平,以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五、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申请。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所借器材设备在使用时,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持物离开教练场地,如发现,保管人员有权收回,并提出批评。
篇7: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内容
1.根据门店销售/利润绩效目标,确定负责区域销售/利润绩效目标达成;
2.负责图书日常上架,补货,盘点等管理,并负责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相关产品的导购,以及销售情况统计和货品调整建议;
3.根据公司收银操要求和财务规定,确保及时准确性100%完成收银工作:确保销售与现金相符;做好各类会员卡的办、退、换、补操作;并完成当日营业款项准确、正常交接;
4.严格按财务制度,进行发票的开、退、换等操作;
5.耐心、认真为客户服务,及时处理收银突发事件,无客户投诉;
6.根据公司财务和运营要求,每月协助财务进行帐务对账和关账,并确保系统数据与销售和库存准确有效;
7.通过协助品牌运营团队活动完成该门店文化活动的现场落地执行,确保开展效果基本符合策划预期。
篇8:前台值班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办公室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好办公室安全管理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轮流值班,具体规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11:50—13:50 。
2、值班人员:以前台值班表为准。
二、值班人员职责
1、提前5分钟到岗。
2、接听前台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如需转达他人的,需记下来电时间、来电 人姓名、事由、相关事项。
3、接待到访客人,尽快处理来访事务,不能让客人等待超过30分钟 。
4、签收快递:
签收快递时注意快递单上面的寄件人、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是否清晰可见。公司快递、邮件交给收件人,私人邮件通知自取。(所有快递值班人员代签,事先声明由本人签收的除外)
5、确保前台区域干净、整洁、美观。
6、中午11:50——12:10播放音乐。
7、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不能当日值班,自行找人替代值班。非特殊原因,出现空岗超过10分钟,处以20元的罚款。
8、值班结束后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间未完成的事项。
三、工作要求
值班人员的工作标准可参照《前台工作规范细则》。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篇9: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2、负责项目人员管理及培训。
3、负责制定项目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4、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进度计划。
5、负责制定项目材料采购计划(进场时间等)。
6、负责制定项目人员(劳务)安排及培训计划。
7、负责制定资金使用(劳务款项支付等)计划。
8、负责制定工程款收款计划(根据合同条款)。
9、负责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10、负责指导、监督现场管理并及时填报相关资料。
11、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并对现场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12、负责项目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篇10: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抓好分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建立分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结合实际工作,紧跟社会发展步伐,侧重学习党的基础知识、政治理论、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行政管理、业务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其它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1、要处理好与工作的关系,每周至少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3学时,每年记学习笔记六万字,每月读完一本书,每天读书一小时学习时间应保证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2、参加学习的人员包括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
3、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优化学习效果,用学习指导工作,每周写一篇读书心得,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或业务研讨文章。
三、学习组织
1、集中学习由局党组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局党组要每半年以考试或知识竞赛等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以巩固所学知识。
篇11: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采购市场秩序,防范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省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采购活动。
第二章:申请市级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条件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二)取得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能够参加采购活动,能够对招标、评标等有关规定提出质疑;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二)参加采购活动时,要及时带给相关材料。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按照规定足额交纳;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四章:采购供应商资格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xx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八条:供应商资格的审定程序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认定的代码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xx市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五章:供应商的变更和终止
第九条: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供应商的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__年4月1日起执行。
篇12: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 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的正规修理厂。
二、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三、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勤清洗,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四、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保养维修小组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修理单,驾驶员凭车辆修理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五、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修车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带回方可报销。
七、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必须经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八、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由运输服务中心统一与修理厂结算,并报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
九、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十、本办法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
十一、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执行。
为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其机械性能,延长使用寿命,保障行驶安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司机要自觉爱护国家财产,细心维护保养,使用所管车辆。
二、要经常检查机油、水、刹车和转向系统,灯光、轮胎气压和仪表是否正常,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三、车辆例行保养按公里及时进行,换季保养每年进行两次,春季4—5月份,秋季10—11月份。
四、成立汽车维修管理小组,具体负责修车事宜。汽车维修管理小组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行政医疗处、财会处及车队主管组成。
五、建立汽车维修登记档案,对所修的车辆实行单车登记,每季度在车队通报一次,年底综合通报。
六、需要一般维修的车辆,由本车司机填写维修报告单,经汽车维修管理小组核实同意后,到国管局指定的专修厂进行修理。
七、需大、中、小修的车辆,须由汽车维修管理小组写出书面报告,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的专修厂进行修理。
八、维修费用在1000元(不含)以下的,由主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到财务处报销;维修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的,需经办主任审批,到财务处报销。
九、发生事故的车辆,须经汽车维修管理小组查验同意后,方能进厂修理,修理费用根据肇事司机应承担的责任,按汽车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十、需要购买汽车维护用品时,由车队报行政医疗处审批后统一购置。
篇13:项目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职责:
2、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公司技术培训工作;
4、公司技术文档的档案管理;
5、行业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6、公司对外与技术有关的申报工作等。
职位要求:
1、计算机、信息技术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1年以上信息系统行业相关经验;
3、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有较好的文档编写和管理能力;
5、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6、有ISO9001内审员证书、信息系统相关资格证书优先。
篇14:关于加班的管理规定_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
一、加班原则
1.健康优先原则:
各级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时,应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2.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加班发生12个月以后,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3.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尽量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适用于加班费用报销,但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偿: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红权、股权、期权等)。
(2)参与销售提成制度的各类人员。
(3)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三、加班认定
1.当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 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节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直接主管确定因个人原因导致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每日因需要延迟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组织项目封闭开发、集训等情况。
四、加班费用报销
加班费用报销分为加班交通费和加班餐费两项内容。
1.加班交通费:
周一至周五延迟工作、公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后结束的,经直接主管认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费报销。最高标准人民币¥100元/每次,实报实销,以出租车票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2.加班餐费:
加班或者延迟工作时公司将报销餐费,每满四个小时为一餐,标准为人民币¥10元/每餐,公司负责餐食将不再报销此项费用。
五、加班补偿
加班补偿原则上采用加班调休。员工加班后可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员工也可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和员工协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调休需总经理批准。
六、执行原则
1.各级管理者负责直接下属员工的加班批准、记录、调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篇15:商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xx省商会。
第二条 性质:本会是xx市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xx省独资或合资兴办的企业,自愿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联合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宗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为在滇xx企业搞好服务、信息交流、政策解读,维护在滇xx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在滇xx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树立良好的xx企业形象;组织在滇xx企业发挥群体优势,整合资源,为促进、两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动员和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省招商合作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地址设在xx省昆明市广福路十一家具大厦C座6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1)团结和带领会员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xx省地方的政策与法规;
(2)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单位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3)组织会员开展信息及行业交流,举办培训和联谊活动,
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商会凝聚力;
(4)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统计、分析、发布经济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和投资信息,为会员提供各类有价值的信息服务,促进会员单位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投资合作;
(5)发挥商会牵线搭桥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两地之间的互惠合作,协助两地有关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6)协助本会会员做好在xx省投资、合作项目的前期调研及可行性研究工作和项目建设期的跟踪服务,促进项目的实施,实现政府、企业双赢;
(7)协助当地和家乡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其他有关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 自愿提出入会申请;
(三) 籍人士在xx省注册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企业在xx省内从事经纪活动的法人机构;
(四) 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合资经营的,必须为方控股的企业;
(五) 企业有良好的信誉,热心本会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章程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可以聘用;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xx省招商合作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五) 决定副秘书长的聘任;
(六)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由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由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 秘书长为专职,可选举产生,也可聘用,聘用的秘书长不承担会费。本会第一届秘书长以聘用形式产生;
(五)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七)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xx省招商合作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xx省招商合作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三) 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如下:
(一) 会长单位:¥50万元/年;
(二) 常务副会长单位:¥10万元/年;
(三) 副会长单位:¥5万元/年;
(四) 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
(五) 理事单位:¥1000元/年。
(六) 会员单位:¥500元/年。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和业务主管单位xx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会资产不为任何单位、个人进行经济担保、抵押使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对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xx省招商合作局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议案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xx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xx省招商合作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活动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xx省招商合作局和社团登记机关xx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xx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16: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一、 住宿条件
1.住宿者,须是家住外地的单身教职工。
2.家住大连附近,但因工作存在特殊情况者,说明情况,经院办同意也可申请住宿。
二、 住宿办法
凡需住单身宿舍的教职工须本人到院办领取、填写住寝审批表,经过部门领导、人事处以及院办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院办统一安排宿舍。
三、 宿费标准
每人按每月 元标准收取房费,由财务处统一扣除。水电、煤气、物业费按照实际发生标准自行交付。如有退寝人员,应核对水电、煤气、物业费等发生实际费用交付后方可退寝。
四、 住寝管理规定
1.住寝时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要在指定房间、床位住寝,不准私自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时,须经院办同意,并须填写调寝表。
2.教职工申请的床位及寝室内空余的床位,不得以任何方
式转给他人居住,另不得私自带陌生人到寝室入住,违者按退寝处理。
3.住寝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干扰管理部门对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4.为便于寝室管理,每个寝室内由入住人员自行推选一名寝室长,寝室长负责寝室的各项日常管理及卫生管理。
5.请各位教师自觉爱护房内的设施、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如发生破损和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应对照物品价格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对照物品价格加倍赔偿。
6. 请各位教师勿在夜间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休息。 请保持房间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勿乱占用宿舍空间,以免影响他人。
7.请各位老师节约用水、用电。
五、退寝管理
若有申请不居住宿舍的教师,请到院办以及人事说明。
六、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院务办公室
篇17: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加强销售部门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日常考勤规定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00点至中午12:00点。下午13:00点到17:00点。点名时间早7:50,晚4:50,一天两次。
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特殊情况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离开)
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专人点名制。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点名制度,员工上、下班需点完名以后方可离开,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罚款(20元);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上班点名者,应最晚当天(主张提前报告)报公司考勤员,说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以出差凭证为准);
4、迟到的处罚:
1)、当日迟到一次处以10元罚款
2)、当月累计迟到三次,处以50元罚款
5、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除外):
1)、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
2)、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3)、擅自离岗的处罚:每天罚款100元
4)、擅自离岗者应在第二天上班时向部门经理或者总经理说明原因。
6、有关考勤管理的规定:
1)、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擅自离岗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以出门证为准,方可外出;
2)、职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与部门批评或全公司批评;
3)、不得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
4)、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职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5)、中途采用抽查制,被抽查不在岗扣罚当日工资。
7、请假管理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交考勤人员备案,未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8、其他
1本制度解释权归销售部办公室。
2本制度应与公司相关的考勤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4自10月1日起,采用点名考勤制度;点名负责:董淑雅,【休息时由陈波,都休息时在值的销售部最高管理者】
篇18: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为住校教师提供安全温馨的环境,请遵守以下规定:
一、教师入住条件
1、遵纪守法;
2、入住需园长批准;
3、服从园长管理;
4、设置舍长,舍长管理一切事务;
5、宿舍人员相互友好,尊重他人风俗习惯;
6、宿舍人员无打架、打骂、相互侮辱行为。
二、职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从事犯罪活动;
2、严禁留宿他人(异性);
3、严禁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
4、严禁点燃蜡烛、焚烧纸张、使用明火等;
5、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6、严禁观看色情、反动音像制品及书刊;
7、严禁从事一切不安全的行为;
8、防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防抢劫等。
三、职工宿舍内务管理规定
1、每天整理内务,保持室内清洁;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在宿舍内搁置大量现金;
3、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5、离开宿舍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关闭一切电器,随手锁门,保管妤钥匙。
四、职工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1、不乱拉电线,确需使用插排,其功率应高于电器总功率;
2、禁止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器;
3、使用电器需经园长许可,电器应符合国家标准;
4、宿舍人员应当保证用电安全;
5、违反规定用电,使用人承担责任。
五、职工宿舍其他管理规定
1、宿舍人员应当遵守但不限于以上规定,未尽事宜口头传达;
2、一切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行为,由责任人承担。
3、宿舍人员外出及归宿安全,一切事宜由个人承担。
4、幼儿园仅管理工作时间内工作区域内事务,除外非幼儿园责任。
5、违反以上规定需作出书面检查直至不准住宿,严重者予以辞退;
6、未尽事宜根据情况补充。
篇19: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1、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2、罪犯亲属寄给罪犯的包裹、汇款或罪犯寄给亲属的包裹、汇款,必须按照国家邮章规定办理,并经干警认真检查登记,罪犯签章。如发现包裹夹带违禁品,将视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
3、罪犯按规定可以会见亲属。亲属必须持有《会见证》、身份证,并履行登记手续。会见应在监狱会见室或指定的地点进行,会见每月一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会见时禁止使用隐语、外国语交谈。少数民族罪犯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会见现场必须有干警直接管理。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批准与配偶或直系亲属特优会见:
1)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且分级处遇在一级宽管的
2)进入二级宽管半年以上,计分考核连续三个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3)在改造或生产中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进入普管级一年以上的
4)因改造需要经监狱批准的。
符合特优会见条件,经罪犯及其亲属申请,每月可安排一次,会见时间可延长至24小时。 罪犯与配偶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或《结婚证》等证明材料不全,或有其他不能特优会见的情形,监狱应拒绝安排特优会见。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罪犯,可批准与亲属共餐:
1)符合特优会见条件的
2)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监狱表扬,或受到立功奖励的
3)进入一级宽管或进入二级宽管三个月以上的
4)在改造或生产中表现突出的普管级罪犯,计分考核连续三个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6、监狱安排罪犯与配偶同居、与亲属共餐,可适当收取费用,但要低于社会同等条件的收费标准,并要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收取的费用,单独建帐,主要用于改善罪犯学习、生活等条件。
篇20: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提高公司员工防火安全意识,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创建企业文明生产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禁烟范围:
1、公司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2、各车间除吸烟区外的所有区域禁止吸烟;
3、办公楼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厕所、楼梯、过道等区域禁止吸烟;
4、食堂、厕所及走廊禁止吸烟;
5、有重要客人时,会议室经批准后方可吸烟;
6、车间、办公楼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固定吸烟点,。
二、禁烟对象:
1、公司所有员工;
2、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
三、管理职责:
(一)管理部
1、负责本管理规定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2、负责对违规人员(部门)的处理。
(二)保安公司
1、保安公司负责公司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
2、保安人员负责对上述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三)各部门
1、各部门(单位)主管领导,为本部门(单位)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责任区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总经办
总经办负责会议室,各办公楼、厕所、楼梯、过道,食堂及走廊等除保安公司和各部门负责以外的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处罚条例:
1、凡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20元,以后再发现加倍处罚(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2、违规吸烟,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另外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1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留厂查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凡在各部门(单位)禁止吸烟的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盒,对责任区的部门(单位),每次每个罚款10元。发现3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50元。发现5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4、凡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办公楼走廊、过道,会议室等公共区域发现烟头、烟盒,对保安公司或总经办,每次每个罚款10元。
5、对违规者给予罚款处理的,由各管理口开具罚款通知单,被罚者将罚款交到财务部。三天内不交的,在其工资中加倍扣除。
6、对部门(单位)给予罚款处理的,由管理部开具罚款通知单,在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附则
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