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甲方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通讯地址或邮箱:
乙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或邮箱:
丙方:
【律师提示】
1、合同名称可以有多种,如合资合同,合作合同,投资协议;
2、签约各方即为投资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成立后即为股东;
3、投资方信息应全面、准确。
投资各方经充分讨论,友好协商,就合作投资开办 有限责任公司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遵守。
【律师提示】
1、前言部分可简洁明了,也可根据各方实际情况写明合作投资原因;
2、因公司章程多数情况下会使用工商局标准版本,对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限制太多,本合同内容如写得全面细致,可成为实质上的章程。
第一部分 公司基本情况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投资各方合资设立的公司为 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提示】
1、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3、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以预先核准的名称为准。
第二条 公司住所
公司经营场所在 。
【律师提示】
1、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3、公司登记须以住所为准。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 (如若与营业执照不符,以营业执照为准)。
【律师提示】
1、公司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超出范围经营有一定风险。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 。
【律师提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要求;
2、注册资本可分期缴付,但须注意首期比例与分期期限,最好明确约定;
3、第三人代垫资金须了解相关风险。
第二部分 投资者投资情况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1、
2、
3、
4、
5、
【律师提示】
1、股东法定人数限制;
2、股东基本信息须清楚、准确、完整;
3、有名义股东可考虑实际投资人列名与不列名的各种方式。
第六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一)出资方式与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某某以货币 元出资,占注册资本 %;
某某公司以设备出资,折价 元,占注册资本 %;
某某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经评估作价 元,占注册资本 %;
某某以知识产权出资,折价 元,占注册资本 %。
【律师提示】
1、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都可作为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非货币财产出资时是否需要评估应综合考虑其费用与风险,包括市场行情变化带来的价值变化风险;
3、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法律规定标准;
4、作为出资的财产产权不清晰会存在法律风险;
5、出资比例应尽量避免各占50%或各股东相加形成两方各50%的现象,以防公司股权僵局。
(二)出资时间:
【律师提示】
1、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4、注意比例规定与期限规定。
(三)不能如期缴纳出资的违约责任:
【律师提示】
1、明确约定比无约定更好操作;
2、可以约定各种不同的方式。
(四)公司成立后股东名册或/和出资证明与本条不一致的,以 为准。
【律师提示】
1、公司成立后可以出具出资证明,出资证明须与注册登记的一致,存在与实质出资不一致的风险;
2、隐名投资人与名义股东可能存在风险。
第七条 投资者(股东)的权利义务
(一)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投资者(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三)投资者(股东)按出资比例享受利益分配。
(四)不参与管理的投资者(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律师提示】
1、表决权与分红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各投资者可协商确定;
2、出资比例可分为约定与实缴,建议约定实缴与认缴不一致的变通方式;
3、不参与管理的投资者应考虑知情权与监督权的实现方式。
第八条 公司设立事务承办人的职责
全体投资者(股东)指定 为公司设立事务承办人,承办人可亲自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公司设立事务。
【律师提示】
1、指定一或两人可提高效率;
2、办理名称核准、验资、登记等手续。
第三部分 公司股权变动
第九条 股权转让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律师提示】
1、以上条款为法定内容,本合同可作不同约定;
2、有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关系的可考虑在此作限制约定。
第十条 股权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是否继承股东资格,须股东会讨论,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继承股东资格。
【律师提示】
本条非必备条款;各投资者应充分考虑公司的人和性,确定应否有此约定,以及表决权比例。
第十一条 公司增资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律师提示】
增资认缴比例可事先约定。
第四部分 公司机构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组成及职权
(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二)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职权。
【律师提示】
1、上述职权是参照法定内容,职权内容与范围可由本合同或以后的章程约定;
2、股东会职权须与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职权综合考虑。
(三)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于每年 举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6、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对第十五条第(二)项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8、股东会股东的表决权按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过半数通过有效;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律师提示】
1、会议通知时间应约定较短时间;
2、程序一经约定,须遵守,否则有致使决议无效的风险。
第十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一)董事会组成:
1、董事会成员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
2、董事由 办法产生,任期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董事长、副董事长由 办法产生;
【律师提示】
1、成员最好为单数,以防公司董事会僵局;公司较小,可只定执行董事;
2、董事、董事长产生办法可自行约定,任期在三年内;
3、若有国有投资主体须注意职工董事人数。
(二)董事会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职权。
【律师提示】
1、上述职权是参照法定内容,职权内容与范围可由本合同或以后的章程约定;
2、董事会职权须与股东会职权综合考虑。
(三)董事会召开程序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律师提示】
1、会议通知时间应约定较短时间;
2、议事方法与表决程序宜简单;
3、程序一经约定,须遵守,否则有致使决议无效的风险。
第十四条 (总)经理及其职权
(一)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经理的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律师提示】
1、经理可由股东或董事担任,也可外聘;
2、经理职权应与董事会职权综合考虑;
3、财务负责人与总经理同为考虑重点;
4、职权设置上须防范治理僵局。
第十五条 监事会及其职权
1、监事会由 人组成。
2、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律师提示】
1、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不设监事会的除外;
2、监事会应有职工代表;
3、可自行约定主席产生办法。
第十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 担任。
【律师提示】
在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中可任选;
第五部分 合同效力
第十七条 通知地址
各投资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各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其他投资方,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其他投资方无法送达或者变更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变更方承担。
【律师提示】
因地址的变更带来的不便可能引起法律纠纷。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投资各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律师提示】
1、约定管辖地有利于各投资方清楚解决纠纷的途径;
2、约定须明确且合法,否则无效。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投资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地为 。
【律师提示】
1、可约定生效条件,若公司涉及到须经批准的,应约定经某机关批准后生效;
2、合同份数应考虑投资人人数以及公司与工商局等机关所需数;
3、建议约定本合同与公司章程的效力大小,并注意与公司章程的对应。
以下为签名(盖章)页
甲方:
乙方:
丙方:
【律师提示】
1、自然人应亲自签署,如委托他人代签,须备委托书;
2、法人应盖经备案的行政公章;
3、日期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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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转让出资协议
转让方:
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现就转让方在 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 股东将原出资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全部转让给 ,转让金为 元;受让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金全部付给转让方。
二、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双方均已认可。从 年 月 日起 、 、 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三、 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也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公司活动。
四、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一式 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转让方: 年 月 日
受让方: 年 月 日
篇2:房地产认购协议书
特别提示
一、购买房地产存在一定风险,请消费者结合自身经济状况,谨慎选择,慎重落定。
二、签署认购书前,买方应认真查阅并理解以下文件,卖方应提供查阅便利并解答: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或《房地产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3、《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4、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5、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6、《临时业主公约》;
7、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文本及其补充协议;
8、一手楼购房指引。
认购书正文
卖方:
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备案证书编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第一条
买方自愿认购卖方项目的第栋单元层号房(以下称“本房地产”),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面积为预售测绘面积/竣工测绘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本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港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港币元。
第三条
买方愿意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三)向银行借款方式付款。
第四条
签订本认购书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港币佰拾万仟佰(小写元)。
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称“买卖合同”)后,买方已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第五条
自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日内,买卖双方应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一旦签订,本认购书的效力即行终止。
若买卖双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除非买卖双方书面同意本认购书时效延期,否则本认购书的效力即行终止,本房地产可另行出售。
如因买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买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
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已付定金。
本认购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循法律途径解决。
第六条
本认购书自买卖双方签订时起生效。本认购书一式?份,买方执份,卖方执份,代理机构执?份。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代理机构(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买方代理人(签章):经纪人员(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篇3:现金方式出资合作合同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公司名称及性质:
二、 经营范围:工程装修,开业庆典,户内外广告设计制作,招牌灯箱,DM广告制作设计发布,写真,喷绘,平面设计,宣传单等。
三、 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各自以现金方式出资合作,出资比例各占50%,(如有实物入股,也作价以现金方式计入),盈利分红及亏损甲乙双方各占50%。
四、 甲乙权利及责任:甲方为股东会负责人,出任企业法人代表,行使企业法人相关一切事宜。在企业日常运营中担任副总经理,具体主管财务工作,协调和开发公司主营业务项目,负责企业在社会中的宣传,深化和项目洽谈工作。
五、 乙方权利及责任:乙方作为企业股东,出任企业总经理职务,在企业日常运营中全面主管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企业内部事务,具体监管运营项目的设计,规划和制作安装工作。
六、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及所规定的,结合自身职务实施公司各项工作,不得越权,违规操作,如有违反,独自承担相应后果,并对无错方进行相应工作理应合法所得加以针对性的双倍赔偿。
2、在约定合伙期限未满时,甲乙双方不得中途撤资,撤股及转让股资,如违此约,过错方将按原始股及相应红利总价的20%对方进行赔偿。
3、甲乙双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干活得私利,如有发生,违约方须无条件退出,所有股份做为赔偿转入对方名下。
八、未尽事宜,均以和为准,双方经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工商局存档,双方签字之日起本协议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4:手房屋认购合同
甲方(出卖人):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预定房屋情况:
乙方经过了解,有意购买甲方开发销售的_____号楼名义第_____层_____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认购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套内面积每平方米_____ 元人民币,总房价金额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_ 。
实际总房款中不含国家及重庆市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交纳相关税费,以办理《房地房权证》时政策规定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 乙方付款时间:
1、定金:乙方选定具体房屋后向自愿支付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认购该商品房的定金。_____
2、付款时间: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甲方綦城雅筑售房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房款、大修基金、契税及其它代收费用,并带上如下证件和资料:(1)本认购书;(2)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原件;(3)定金收据。若为按揭,则同时还要带上以下证件和资料:(1)结婚证(或未婚证明);(2)收入证明原件;(3)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4)已婚者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5)离异者离婚证、离婚协议、婚姻证明原件。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l、乙方须持本协议并按照协议第二条第2款之约定时间及款额到甲方指定地点交首付款(或全款),并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乙方办理按揭贷款,应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交齐银行所需相关资料,由甲方代办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受国家政策及银行贷款政策的调整,乙方所申请的按揭贷款利率、年限等变化,参照所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处理。若由于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延期或交件不及时而造成银行划款延迟,参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处理。
2、若乙方未按第二条第2款之约定的时间及款额交纳首付款(或全款)并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每延期一日,按应交纳房款的5%(日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5日不交齐首付款(或全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该房屋另行销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3、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要求退房的,则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定金,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若乙方要求调房,须经甲方书面同意。若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甲方最新售价补齐房款差额。
4、本协议所属第一条约定之实际总房款为最终确定之事项,乙方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应再要求变更,如因乙方此项要求导致甲乙双方最终未能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5、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若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乙方所购房屋不能出售,甲方有权撤销协议,甲方撤销本协议30天内应将所收款项无息退回乙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6、若乙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此定金不退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确认双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即将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及项下相关约定,且对此双方无任何异议,若乙方以此为由终止本协议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 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认购书一式两份,甲方、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
销售代表(签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5: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___
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___
乙方:
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___
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___
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__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英文名称为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x%,出资金额各为xx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x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等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x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x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篇6: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住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拓,提高乐器产品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体现双方公平公正,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
4,经营地址: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
第二条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资各方一致同意设立的银行帐,缴足全部出资金额。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乙方签名: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签字日期: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签订地点:______
篇7:出资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与________________(注: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在_____年合资组建了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经协商一致,双方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额(以下称为本次出资额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以共同遵照履行。
一、出资额转让
1.1 转让方和受让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方式由转让方一次性向受让方转让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出资额(以下简称
1.2 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出资额的同时,其拥有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_________公司合资合同(出资协议)以及章程规定的附属于出资额的其它权益将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2.1 本次出资额转让的依据(如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第______号审计报告,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确认_________公司全部出资额价值为_________元。
2.2 本次出资额转让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下简称
三、支付和交割
3.1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以后的三十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受让价款。
3.2 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上述款项支付义务以后,由双方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证报告,该报告出具以后,转让出资额立即交割。
3.3 转让出资额交割以前,_________公司累积利润中与转让出资额相对应的股东应享有红利的分配权归转让方所有。
四、声明与保证
4.1 双方对各自的主体资格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4.1.1 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4.1.2 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订明的义务;
4.1.3 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4.1.4 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之文件订明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4.1.5 在本次出资额转让过程中,应互相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积极支持。
4.2 转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本次转让之出资额为其合法持有的、且完整状态、并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或其它第三者权益。
4.3 受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受让出资额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五、转让方义务
转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5.1 转让方有完全的权力、权利和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将其对公司拥有的一切权利及义务依据本协议转让给受让方;
5.2 转让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出资额;
5.3 提供的有关资产与业务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
六、受让方义务
受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6.1 本协议签署时向转让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作出和出具的与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下划线部分为受让方为法人时需提交的文件)。
6.2 保证按照本协议第3.1条的规定支付出资额转让款项。
七、保密
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人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事项严格保密。
八、不可抗力
8.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8.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8.3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各种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政治事件等。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第八条之情形外,任何一方出现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10.2 如果受让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支付转让款项,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1.2 本协议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十二、补充、修改和转让
12.1 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作成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12.2 本协议双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三、税收和费用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缴纳和支付的税收和费用。
十四、附则
14.1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14.2 双方同意本协议替代所有原先双方的口头承诺而成为一份完整反映双方共识的协议。
14.3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同样有效,其余供审批之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房屋交易认购合同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一、销售许可
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买受人进行房屋预售应当具备并且已经具备如下条件:
1.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
2.出卖人已经办理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号码分别为:_____________;
3.经过房屋销售许可机构________________,的批准,取得房屋预售(销售)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
二、广告承诺
1.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_报第_____________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
2.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3.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如果此等误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合同标的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__室,目前处于正在施工(或已经完工)的状态,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楼房共有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层,买受人所购房屋以自然习惯计数处于___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层,朝向为_____________.
四、购买过程
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希望购买的第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户已经与其他买受人签订了买卖合同,致使买受人重新选择了目前本合同所约定的房屋;如果买受人发现原选住宅的认购合同晚于本认购合同签订的日期,则视为受到出卖人的歧视与欺诈,出卖人应当向支付买受人的违约赔偿责任为每平方米支付1000元违约金,或总额不低于10万元的补偿款。
五、房屋面积
房屋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六、房屋价格与交付
1.基本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元);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
2.价格稳定:出卖人承诺在认购合同签订后半年内相同户型的价格不得降低,同时亦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歧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以多种价格中最低的价格结算价款。
3.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广告所承诺的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1.协商时间:双方承诺将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并将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合同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建设部示范文本的内容、出卖人提出的附加条款、买受人提出的附加条款、双方认为应当签订的其他条款;
3.买受人义务:如果出卖人有证据证明买受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销售现场并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4.出卖人义务:如果买受人有证据证明买受人或者代理人已经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销售现场,但出卖人未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5.无过错:如果双方均未同意对方提出的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或者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履约责任
1.权利瑕疵:如出卖人在本认购合同签订前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将房屋出售或者抵押给其他第三人,则出卖人除返还双倍定金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的1万元损失;
2.买受人违约:如果发生买受人违约的行为,买受人已经支付的_____________元定金将归出卖人所有;
3.出卖人违约:如果发生出卖人违约行为,出卖人承诺将在三天内将买受人支付的双倍定金_______________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买受人,否则每延迟一天将支付300元违约金;
4.双方均未违约:如果双方未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达成最终协议,则出卖人承诺将在三天内将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买受人,否则每延迟一天将支付500元违约金。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且买受人支付定金后生效;如双方发生争议,由 _______ 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9:合伙出资经营餐饮服务合同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并保证教师用餐和饮用水的需求,本着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守护校园并从事针对教师的餐饮服务工作。为明确责任,维护双方正当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岗位职责和要求
1、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勤于学习,善于听取意见,努力提高饭菜质量,保证教师按时用餐和饮用开水的需求。
2、严格执行卫生要求,操作间、餐厅整洁卫生,严把原材料储存和食品加工关。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尘、无杂质,炊具餐具消毒,熟食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
3、注意个人卫生,操作时穿着整齐、干净,定期接受甲方安排的体检。
4、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每天早晨于朝读前20分钟开启校园大门、楼梯推拉门和一楼教室门,朝读后20分钟关闭校园大门,中午放学前5分钟开放校园大门,下午上课后20分钟关闭校园大门,下午放学前5分钟开放校园大门,下午放学后全体师生离校后关闭校园大门、楼梯推拉门和一楼教室门。
5、认真履行守校职责,24小时在岗(特别是教学时间以外),负责甲方一切财物的日常看护工作,不得私自出借甲方物品,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破坏、盗窃和其他事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物损失,乙方须照价配赔偿。
第二条、甲方职责和要求
1、及时提供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必备设施:正常的供水供电、燃料(木材和石炭)、厨具炊具、食物原材料、守校用住宿房间等,并听取乙方的建议,根据经济状况逐步予以改善。
2、协议期内至少提供给乙方体检一次。
3、以现金形式每月(下个月底支付本月工资,解除协议时例外))支付乙方每月__________元的固定工资。
第三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2、协议期间,如乙方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协议,并提前10天通知乙方。
3、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胜任工作任务时,甲方有权在协议期内期内解除协议。
4、因行业特殊性,乙方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有违反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四条、其他说明
1、为方便学生,同时为乙方增加经济收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利用餐厅的窗口向校内师生销售文具和有质量保证的方便面。
2、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及其用具,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协议期内,乙方的身体、精神状况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向师生销售“三无”小食品,一切由乙方责任导致的财物损失和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本协议期满,无论甲乙双双是否有意续签协议均应提前30日正式告知对方,否则,赔偿另一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篇10:商铺认购意向书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商铺经营事项达成以下意向,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预订位于光大农资市场内的商铺。商铺建筑面积约为____㎡。(正式合同的面积经双方测量为准)
二、乙方接受以下租赁条件:
1、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年。
2、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________元当保证金。
3、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商铺的用途为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铺内的用水、用电、垃圾费、电话安装、税金、工商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意向书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________元的租赁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双方签订本意向书起至签订租赁合同止为预订期。
7、租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8、甲方充许乙方请相关单位来实地检查核实该场所是否能用于乙方所欲经营项目,如不能,则全额返还保证金。
三、在相关单位检查核实期间,甲方如果将场所租给第三方,必须赔偿十倍的违约保证金。
四、在甲乙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如果乙方因其他原因,不能租赁甲方商铺,甲方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五、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凭此意向书和保证金收款凭据签订租赁合同,届时本意向书自动作废。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 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1: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经营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___楼___室。公司的经营宗旨是______,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____个,其中自然人____个,企业法人____个,分别为:
______,现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_,现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_,现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_,现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______出资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__万元。
2、______出资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__万元。
3、______出资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__万元。
4、______出资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__万元。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五、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并运行。
2、公司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为____年。
董事分别为______、______,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______担任。
3、公司设监事1名,由______担任,每届任期为____年。
4、首任总经理1名,由______担任,由公司董事会聘任。首届经理班子任期为____年,任期届满,可续聘连任或由公司董事会公开向社会招聘产生。
5、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组织机构行使其权利及义务。
六、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七、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八、股东不按协议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九、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十、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
十一、股东的权利、责任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十二、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十三、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当责任。
十四、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五、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办法承担。
十六、违约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约
(1)不按本协议约定出资。
(2)股东中途抽回出资。
(3)因股东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东有实质性内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实,或违反承诺和保证,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均被视作违约。
2、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限期予以修正或补救,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七、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八、争议的解决
1、友好协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争辩或索赔,各股东首先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诉讼
(1)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诉讼过程中,出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余条款应继续履行。
十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____份,公司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股东:(签章)
年月日
篇12:2025认购合同
房屋认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修建房屋,乙方自愿认购。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认购房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建造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甲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所购的住宅为________________号(参考户型图),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______元/㎡,总价格为_____________元(大写)。房屋的具体面积以国家房测部门实测为准,据实结算,房价实行多退少补。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商定按分期付款方式付款:_________________于签订协议时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
四、交房标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外墙为优质面砖和高级外墙漆;内墙及室内顶棚为水泥砂浆抹灰;楼梯及公共部分墙为涂料墙面;室内地面、阳台地面为水泥砂浆找平;厨房地面为防水处理;入户门为品牌防盗门,室内预留门洞;窗户为铝合金。。
五、甲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达到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当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房手续,自通知到达10天内办理,双方进行书面验收交接。若乙方自通知之日起逾期10天未接房,则作为自动接房处理。
六、甲方应在交房之前通知相关部门将其水、电设施安装到进户处,其上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如确需要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并且要遵守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八、房屋自交付之日起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负责维修;若由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维修,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甲方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产权证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没有把房产证交由乙方前,乙方应扣10000元(壹万元元整)作为保证金。乙方拿到房产证后将10000(壹万元整)保证金退还给甲方。
十、本协议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则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定附加条款。协议附加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二、本协议一式叁页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年月日
篇13:北京商品房认购合同
甲方: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
地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房地产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购买________小区商品房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签订本认购书。
1.________小区位于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号,经________房产管理局批准,现正式对外预售
2.乙方自愿订购________小区_______栋_______号______室。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单价:人民币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
3.乙方于签订此认购书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元。
4.乙方于签订认购书之日起_____天内,签订出售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款(含定金),乙方逾期七天尚未签订出售合同,甲方不再保留其订购房号(室)。
5.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按揭付款□
6.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篇14:小区商品房认购合同书
本认购书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人以交付预付款性质费用的方式认购商品房的,不适用本认购书。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基本情况
(一)认购人所认购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出卖人所开发的位于 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项目中的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朝向为:___________。
(二)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销售依据
【1】该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的,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为现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价款与付款方式
(一)该商品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
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
该商品房按照【套】计价,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
(二)出卖人同意认购人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
4、其他方式。
认购人选择第3种方式付款,认购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第四条 认购定金
认购人应当自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认购定金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出卖人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认购人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认购人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第五条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解除本认购书的,认购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六条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
第七条出卖人在认购人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出卖人应当向认购人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该商品房的买受人为【本人】【同一户籍内亲属】:__________。
(若选择其他的,应在空格部位写出买受人姓名)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认购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终止后,认购定金应当【返还认购人】【抵作商品房价款】。
第十一条本认购书未尽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认购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认购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5:独家认购出资份额协议
本独家认购出资份额协议(“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上海市签署:
(1)[· ],中国公民(以下简称“授予人”,身份证号码:[·],住址:[·];)
(2)[学校] ( “学校”) ,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境内社会团体法人,其地址为[·];和
(3)[WFOE 的名称] (“接受人”) ,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其注册地址为[·]。
(4) [· ],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学校其他出资人”,身份证号码:[·],住址:[·])
授予人、接受人和学校以下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引言
学校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从事[教育]业务(“业务”)。授予人持有学校80%的出资份额,如本协议附录1所列(合称“出资份额”)。
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各方及学校其他出资人已经签署并且还将签署本协议附录2所列的其它几份相关协议(合称“相关协议”)。各方及学校其他出资人希望通过签署出资份额质押协议将授予人对学校的70%的出资份额质押给接受人,以确保学校及其出资人在本协议和相关协议下的义务(合称“义务”)。
为此,各方经共同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除非另有规定,以下表述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意思:
“财产负担”是指对财产的任何种类的法律限制,包括但不限于:留置、财产负担、担保、他人权利、表决权代理、表决权信托或类似安排、质押、担保权益、从属是担保协议、抵押异议、所有权瑕疵、所有权保留协议、期权、限制性契约、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或优先出价权,或任何相似权益,或任何性质的法律限制。
“章程”是指学校不时修改的章程。
第二条认购出资份额
2.1 授予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向接受人(或接受人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人)(“指定人”)授予独家认购授予人在学校的70%出资份额(“认购期权”),接受人(或指定人)可在接受人自行决定的或其希望的任何时候以及在无论多少次的交易中购买全部或部分出资份额。
解析
第三条对价
3.1除非适用的中国法律要求对出资份额进行评估,否则出资份额的行权价应等同于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或者等同于接受人行使认购期权时到期并应付的授予人和公司向接受人所负的债务总额,两者以低者为准( “出资份额收购价”)。
第四条 认购期权的行使
4.1 行权通知。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接受人可通过向授予人发出书面通知行使认购期权(“行权通知”)。行权通知应列明拟购买的出资份额数以及该等出资份额(“拟购出资份额”)的所有权转让日。
4.2 出资份额转让。
(a)收到行权通知后,授予人应根据行权通知中规定的指示向接受人或指定人转让其拥有的拟购出资份额的有效、充分和可转让的所有权。授予人应使接受人或指定人成为拟购出资份额的合法登记所有人,且拟购出资份额不应存在任何留置或任何形式的财产负担,且授予人应通过履行实现该等转让所必要或需要的所有行为以便于将拟购出资份额的所有权转让给接受人或指定人。
(b)授予人为持有学校80%的出资份额的出资人,其应促使学校立即召开理事会以通过以下决议(i)批准授予人向接受人或指定人转让拟购出资份额所有权,以及其他出资人就该等转让放弃其各自的优先购买权;和(ii)指示公司理事会通过所有接受人认为授予人向接受人或指定人转让拟购出资份额所有权所必要的决议。学校其他出资人应对此提供积极的配合和协助。
(c)各方应签署所有其他必要的协议或文件,取得所有必要的政府许可或准许,以及采取所有其他向接受人或指定人转让拟购出资份额的有效所有权所需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拟购出资份额放弃其优先购买权。
解析
第五条承诺
5.1 授予人和学校以及其他出资人在此作出如下连带承诺:
(a)未经接受人事先书面同意,授予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补充、变更或修改学校章程,也不得增加或减少其出资或以其他方式变更学校的出资结构;
(b)授予人应根据良好的财务和业务标准保持公司的存续状况,并应谨慎有效地经营业务;
(c)授予人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出资份额中的任何法律或受益权益,或允许对其设置任何财产负担,除非根据各方于本协议同一日期签署的出资份额质押协议(“出资份额质押协议”)进行的质押;
(d)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的任何时候,未经接受人事先书面同意,授予人不得转让、抵押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学校的任何资产或学校业务或收入中的法定或受益权益,或允许对其设置任何财产负担;
(e)学校不得引起任何债务,除非是(i)在正常业务操作中而非通过贷款发生的债务,但未经接受人事先书面同意,该等债务价值不得超过[ 万]人民币和(ii)经接受人事先书面同意发生的债务;
(f)未经接受人事先书面同意,学校不得签署任何价值超过[ 万]人民币的合同;
(g)未经接受人事先书面同意,学校不得向任何人提供任何贷款或信贷;
(h)应接受人请求,学校应向接受人提供关于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信息;
(i)未经接受人事先书面同意,学校不得与任何实体或任何人兼并或合并,也不得对任何实体或任何人进行收购或投资;
(j)学校就任何关于学校资产、业务或收人而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诉讼应立即通知接受人;和
(k)未经接受人事先书面同意,学校不得向其出资人宣告或分配红利。
解析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6.1 授予人和学校以及其他出资人在此向接受人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a)本协议和相关出资份额转让契据的签署和履行完全符合学校章程;
(b)其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和根据本协议条款向接受人转让出资份额所有权所必要的任何出资份额转让协议(在可行的范围内)的权力;
(c)授予人对出资份额拥有充分和可转让的所有权,且该等出资份额除出资份额质押协议外无任何财产负担;
(d)学校对其所有资产拥有充分和可转让的所有权,且该等资产无任何财产负担;
(e)学校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收购所适用的法律);和
(f)就出资份额和学校资产无任何未决或潜在诉讼、仲裁或行政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 转让。未经接受人事先书面同意,授予人人不得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利益或义务。接受人可以转让其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相关协议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任何该等转让应包括接受人在本协议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受让人被视同为本协议或任何其他相关协议原始一方。授予人应在接受人要求时签署所有使该等转让生效所需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7.2 修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更改只能由接受人书面作出。各方签署的与本协议相关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应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没有约定的事项,如适用的法律、争议的解决、进一步保证、费用及支出、继任者和受让人、通知、完整的协议、弃权、无默示弃权、声明 、可分割、语言和份数、标题等,适用相关协议的约定。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与相关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以资证明,本协议各方的授权代表已于文首所载日期正式签署本协议。
[授予人]
签名:
姓名:
[其他出资人]
签名:
姓名:
[WFOE]
签名:
姓名:
职务:
[学校]
签名:
姓名:
职务:
附录1:学校出资结构信息表
出资人
出资额(人民币)
比例
出资人A
20%
[出质人]
80%
附录2 相关协议清单
序号
协议名称
签约方
见证方
签约日期
1
投资框架协议
甲方、乙方、
境外投资方
2
贷款协议
WOFE 【乙方】
甲方、学校
3
表决权代理协议
WOFE 【乙方】学校
甲方
4
委托持有出资份额协议
WOFE 【乙方】
甲方、学校
5
出资份额质押协议;
WOFE 【乙方】
甲方、学校
6
独家认购
出资份额协议
WOFE 乙方
学校甲方
7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WOFE学校
8
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WOFE学校
9
管理咨询服务协议
WOFE学校
附录3: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
根据本文件,特此宣布,为了确保[·](“学校”)的出资人(“委托人”)履行其与[WOFE](“代理人”)和学校于本委托书同一日期签署的独家认购出资份额协议(“协议”)下的某些义务,委托人特此制作和签署本不可撤销授权委托书(“委托书”)。
委托人特此不可撤销地并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任命[代理人]作为其代表,就委托人在学校中的70%出资份额(“出资份额”),在其权利的最大范围内,拥有全权代理权。
本委托书签署后,委托人就任何出资份额给予的所有先前授权委托书在此被永久性地撤销,并且委托人特此保证,未经代理人事先书面同意,就任何出资份额不向任何第三方给予任何授权委托书。本委托书是不可撤销的并基于协议授予,只有在协议终止时才终止。
在本协议终止前的任何时候,在需要出资份额持有者进行投票或其他行为的任何会议上或任何其他的情况下,由本委托书指定的代理人有权以所有出资份额进行投票。
本委托书对委托人的所有高管、董事、代理人、受让人和继受人均具有约束力。
以资证明,以下签字方已于[日期]签署本委托书。
[委托人]
签名:
姓名:
篇16:合伙开店合同技术出资
合伙人:
甲: 性别:
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号
乙: 性别:
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号
丙: 性别:
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号
经三方考查协定在 街合伙开设 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 店,总投资为 元。
甲:出资金额 元 占投资总额的 %
乙:出资金额 元 占投资总额的 %
丙:出资金额 元 占投资总额的 %.
第一条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 每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
第十条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 丙三方同意后更
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日: 年 月 日
篇17:商铺认购意向书
____商场美食广场租赁意向书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就条款(一)所指定的物业单位(以下简称“租赁单元”)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甲方同意将租赁单元按以下条款出租予乙方使用,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租赁单元,该等租赁之主要条件如下:
(一)租赁单元
租赁单元位于 省 市 项目,参见附件一平面图标明的部分(仅作识别租赁单元坐落使用)。四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套内面积约 平方米;顶层使用面积平方米。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述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二)期限
租赁期限为 8 年,自 20__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__ 年 5 月 31 日止。 起租日为 20__ 年 6 月 1 日。
(三)租金方式(采取纯扣点于保底+扣点两种形式)
3.1纯扣点:自本租期的 20__ 年 6 月 1 日至 20__ 年 5 月 31日,按税后营业额10%计提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营业额于第二个日历月5日或之前进行结算。
3.2保底+扣点:根据双方关于合作方式采取保底租金与营业额(税后)提点两者取高的原则,约定租赁单元自本租期的 20__ 年 6 月 1 日至 20__ 年 5 月 31 日,保底租金:四层部分租金单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顶层部分租金单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扣点租金:按税后营业额 12%(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采取先交租后经营原则,即乙方于每个日历月的10日或之前缴纳下个月的租金,营业额于第二个日历月5日或之前进行结算,最终根据约定两者取其高的原则进行结算租金。
(四)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包括空调费用,如不包含空调费用,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乙方于每个日历月的10日或之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按每两年5%递增进行核算。
(五)公用事业费
乙方用电、用水、电信,将另行向乙方开列帐单,且不包含在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中。
(六)租赁单元用途
租赁单元仅限乙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以 ____食馆 的商号名称经营各餐饮 品牌做 美食广场之用。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品牌、用途,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七)装修期
在双方签署了正式租赁合同且乙方足额支付了保证金及预付费用之前提下,租赁单元将暂定于 20__ 年 3 月 1日交付给乙方(即“交付日”)。乙方享有自交付日起为期 3 个月的装修,即 20__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__ 年 5 月31日止(即“装修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装修应以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装修期内,乙方不需交纳租金,但乙方必须遵守租赁合同所有的条款。
(八)保证金及预付费用
乙方应当于签署本意向书之时5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租赁定金
(九)租赁单元的交付
9.1交付标准
租赁单元交付标准以双方租赁合同附件约定为准。
9.2交付日
交付日暂定在 20__ 年 3 月 1 日交付租赁场地,如有调整则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甲方应在暂定交付日七日前作出该通知。
9.3交付延期或不能的处理
若甲方在交付日或之前不能交付租赁单元,甲方应在交付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有权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的期间内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意向书。如乙方在上述期间内未有行使权利终止本意向书,则租赁单元的交付日期则可被往后顺延不超过六十天。若在顺延期限过后甲方仍未能交付租赁单元予乙方,则乙方有权在之后三十天的期间(即交付日之后六十一天至九十天的期间)内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意向书。如乙方在上述期间内未有行使权利终止本意向书,则租赁单元的交付日期继续再自动顺延最长不超过三十天(即交付日后一百二十天止),如甲方在此最后的顺延期内仍未能交付租赁单元,则本意向书当作由双方协议终止。本意向书按本条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履行本意向书所付之定金,并且甲方需赔偿乙方万元损失费。
(十)签署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应于本意向书生效日起30日内(含签字日)根据本意向书的主要和实质性条款签署完整版本的中文版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由甲方提供)及甲乙双方同意之修改及补充条款。若双方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与本意向书有不同约定的,应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
本意向书系甲、乙双方同意租赁租赁单元之协议,对甲、乙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甲方和乙方另行达成一致书面同意,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定金或未在约定的时限内签署租赁合同,甲方有权终止本意向书,没收定金,并向第三方出租租赁单元,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限内签署租赁合同,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二)本意向书生效
仅当乙方在 20__ 年 1 月 10 日当日或之前将其签署的本意向书的原件交还给甲方且甲方签署本意向书,乙方于甲方签署本意向书之后5日内向甲方交纳万元定金后,本意向书方生效并对甲方和乙方有约束力。
(十三)其他
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对本意向书条款与条件严格保密,且不向任何第三方(向各方之关联方及专业顾问且该等关联方及专业顾问也同样地遵守保密义务的除外)披露。如果任一方违反该项保密义务,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意向书。
其他租赁条款和条件按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之约定执行。
甲 方 : 乙 方:
授权代表签署: 授权代表签署:
篇18: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经营协议书
出资人:,现住身份证号码 。
出资人:,现住身份证号码 。
依据,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
公司住所拟设在市 区 路 号 楼 室。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个。
分别为:,现住,身份证号码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号为:( )
四、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外,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 )出资(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 万元。
2、( )出资(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 万元。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五、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六、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九、 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
十、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十一、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十二、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
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四、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 出资比例承担。
十五、本协议一式 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资人:
出资人:
篇19:股东出资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主要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万元。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二条 股东基本情况及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2、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三条 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15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9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总投资额20%的违约金,如仍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需要的文件,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五条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费用承担
1、在设立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公司成立后,列入公司的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公司发起人,而致使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设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九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任何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号码、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签订。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20:共同出资购房协议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根据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董事会决议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新公司名称、注册地及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
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业性质
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
甲方以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为____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具体以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准),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四、出资时间及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亦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达新公司银行账户。
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新公司缴纳尚未出资部分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新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