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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向银行贷款购买汽车合同实用3篇 银行信托合同(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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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购买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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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将一辆牌照为( ) 车辆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 年 月 日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在卖车之前的所有债务与乙方无关。

2、卖车之后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3、甲方将车辆卖给乙方以后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4、该车辆需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甲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年审费及保险费等)。

5、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态表示认同。

6、甲方将车辆卖给乙方的价格为 元大写 。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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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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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_____年___个月,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月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月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或负责人:(签字)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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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个人购买大产权房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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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是个人购房家庭唯一住房保证书

购房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住房情况

本次购房地址及面积

称谓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房情况

本人(即购房人)保证:本次所购房屋为家庭唯一住房,上述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如有虚假,即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将纳入个人诚信黑名单,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家庭成员栏只填写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本表填报时应一式两份。

本人备注:

1、此保证书是长沙市区县适用的,在其他地区不一定适用,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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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向银行贷款协议生产需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生产,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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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以下统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企业(或项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贷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__万元,并委托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具体内容按借贷合同执行。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产业、产品发展方向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和经济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贷款。

三、乙方按季分别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进度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委托人的监督检查。

四、甲乙双方应同努力,加强协作,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力争早出效益(或促进资金及早到位,加速周转)。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中国农业银行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中国农业银行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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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个人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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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提车时里程: 油箱油位:

承租方(乙方): 还车时里程: 油箱油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标的及期限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油箱容量:______L,车牌号:浙__________,从_______年___月____日 时起到_______年___月____日 时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______(日/月),不足1日按1日计算,(日/月)租费用______元,共________元。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租金 元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延时租金按 元/天计算。

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 元。还车时甲方退还 元给乙方,如果租赁期内乙方未发生交通违法、事故、意外、车辆无损坏,在合同结束后25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法、事故、意外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 年 月 日 。

第三条:甲方责任

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驶证、交强险和商业险保单、年检证明等)。

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赶往现场或者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

因甲方车辆自然磨损原因导致车辆故障,无法继续使用,甲方负责维修的所有费用,且维修期间提供同价位的替代车辆为乙方服务。

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交通事故强制险、附加险,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的正常保养,负责该车的养路费、保险费、车检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乙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法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乙方如在承包期间因违法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乙方任职司机须有C2以上的汽车驾驶执照。不得将汽车交给非C2以上汽车驾驶执照和驾驶经验的他人驾驶,如违反此规定,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违约、违法责任。

乙方应安全驾驶此车辆,不能酒后驾驶,或交给喝酒后的人驾驶,或因对车辆的操作不当或不按车辆使用规定保养,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害的,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及违法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

乙方不得将车辆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车辆换机油费用(以5000公里400元计算),含半年租以上车辆还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乙方有责,应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天 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如果乙方无责,事故对方全责,车辆维修期间甲方提供替代车辆为乙方服务,替代车辆的级别不做限制。

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法、赔偿责任。

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外观损坏(如车漆刮蹭),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以4S店或甲方指定的汽车维修店给出的维修费用标准为准。指定的汽车维修店维修费用标准如下:

车辆外观损坏程度

钣金(单位:元/面)

喷漆(单位:元/面)

≤3面

200

400

>3面

400

800

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配件损坏,以4S店给出的维修费用标准为准。

租赁期间,汽车被盗抢或非车辆本身原因的自燃,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每天 元人民币)。

租赁的车辆只限在浙江省范围内行驶,超出了浙江省范围行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充当教练车或学习驾驶。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的里程为 公里,超里程 元/公里 。

第六条:油费计算

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均需保留租用期间加油时的发票原件。

关于油费结算,按以下结算方式(二选一):

原油位还车(建议采用)

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时,租赁车辆的油量刻度表中的载油量至少高于该刻度表的1/4,乙方自理驾驶过程中的油费,并在还车时将油加至与取车时相同油位。甲方和乙方之间不涉及油费结算。此种情况甲方和乙方在交车前拍下油表位置,保留取还车仪表油箱刻度照片和拍照时间证明,协商一致即可。

乙方未原油位归还车辆,请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结算:

油量刻度细分到16格进行计算

油量差价计算公式=取车交接油箱刻度容量(升)—还车交接油箱刻度容量(升)=差额容量(升), 差额容量*当日油品油价=油量差价。

如乙方还车时未原油位返还,需按标准油量刻度差价补给甲方。

备注:甲方应保证在乙方取车时,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甲方应保证在还车时,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

乙方归还车辆油位多于取车时的油位,请根据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若归还车辆时,还车油位高于取车时的油位刻度,且油位刻度差额≥1/8(即2/16),甲方应返还乙方该差额的油价费用。

第七条:交通违法

甲方在确认还车后的15-30天内查询租用车辆期间是否有交通违法,如果租车期间内没有违法,违法押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

乙方应当谨慎驾驶,合法使用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对于违法行为,乙方应当自行到交管部门缴纳违法罚款、消除违法记录。如乙方存在违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扣除违法押金、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如乙方在甲方发出违法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国庆节、春节期间延后7天)未缴纳罚款、消除违法记录,甲方有权将押金部分金额作为违法担保费用扣除,直至违法处理完毕,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违法通知的7日内(国庆节、春节期间延后7天),自行处理违法,处理完毕后乙方必须将处罚决定书及银行缴费记录通过“交警12123”APP“违法查询”功能上传,甲方确认无误后退回押金,如不上传凭证,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

2)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违法通知后7日内(国庆节、春节期间延后7天),仍没有处理消除违法记录,甲方有权没收违法押金;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及金额如下:

违法记分

违约金金额(元)

扣分

1000

3分≤扣分

20__

6分≤扣分≤12分

3500

扣分>12分

5000

3)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违法通知后7日内(国庆节、春节期间延后7天),因国家政策原因乙方无法自行处理违法的,甲方代为乙方处理违法,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果乙方在租车结束后处理违法,且处理时需要使用车辆行驶证,因此将造成车辆由于无行驶证无法被使用,乙方需赔偿甲方的停运损失,停运损失费用标准为_______元/天。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消除违法记录,如甲方发生不提供行驶证等恶意或者刁难乙方情况,影响乙方正常消除违法记录,乙方未能处理违法导致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如因乙方拒不配合消除违法导致车辆停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停运损失,具体金额参见本章节第4)条规定。

7)不良用车处罚金:根据《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款商业车险将增加交通违法浮动系数,闯红灯、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导致车险费率上升;乙方在租车期间产生违法的,每笔违法将向乙方收取50元不良用车处罚金,用于之后甲方因违法过多保费上涨的补贴。

第八条:道路救援

若车辆在交易期间因故障或者事故无法行驶,乙方需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事故车辆后方150米处摆放救援标志(警示三角架)并打开危险警示灯(双跳灯)。然后,立刻致电太平洋保险(95500)道路救援专线,救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四条所述的违约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还车后归属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指纹画押,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交纳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附件:

车辆行驶证、交强险和商业险保单、车船使用税证件或标志、年检证明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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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贷款协议书向银行贷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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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联系方式: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担保方(以下称丙方):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贷款金额及用途甲方将贷款人民币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 贷款利息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 贷款期限

1、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2、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

3、签订合同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

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

2、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

4、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

2、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担保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 罚则

1、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

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还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2、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可对担保财产强制执行。

第八条 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罚。

3、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4、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5、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受理。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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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汽车购买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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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识别代码(车架号);车辆公里数。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由买方承担。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于年月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小写:元),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扣除定金的余款。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买方,双方一同办理过户手续。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当日将车交于买方。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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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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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

符合个人实际情况的合同范本才有实用价值,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希望大家喜欢!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一)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债权人):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电话:

根据 (下称借款人)与乙方 签订的编号为 年 [个

人借款]字第 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期限为 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 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 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论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担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赔偿的,甲方还应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 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况;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方有效。在书面修改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时,乙方无须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条件地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及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担保责任得到加重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章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在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依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二)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个人贷款合同范本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 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

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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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正式个人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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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银行___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万美元(或其它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万美元(或其它外币),买方信贷___万美元(或其它外币)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现汇___年__月。(从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____年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保证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 贷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或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浮动利息计息),按__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按___天计算。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由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 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加收利息。

第五条 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和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对逾期未还的贷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的罚息。

第六条 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的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权债务时终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__(有关单位)备案。 甲方:____(公章) 乙方:中国银行______行(公章)

负责人:___(签章) 负责人: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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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个人,全文共 7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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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1.本合同文本仅适用于贷款担保由贷款所购房屋做抵押,在尚未办妥抵押登记前,由售房者(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形式;

2.您已经具有向银行借款购房和担保的法律常识;

3.您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义;

4.您已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5.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

6.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将要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

7.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善意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8.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 (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 (盖章)

共有人:(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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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银行贷款担保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7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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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担保合同模板5篇

模板一

农银保借字____第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模板二

农银保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发放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的贷款。在此期限和限额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每笔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三、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借款人应按借据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五、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六、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七、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模板三

农银抵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详见抵押物清册)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二)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四)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

(五)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六)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

(七)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七、贷款人依照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依照第六条规定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六款内容,使借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借款人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______%的违约金。

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模板四

农银抵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_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的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在第一条所述最高贷款限额内,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由抵押人担保,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手续。

(二)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三)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五)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

(六)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七)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

(八)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七、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有权按第六条规定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五、六、七款内容,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______%的违约金。

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模板五

农银质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借款人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或财产权利(下称质物)___________(详见质押物品清单或权利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

(一)质物未设定过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二)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如因贷款人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

三、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上述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元。质押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二)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加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以及贷款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出质人应在____年__月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一并移并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管理质物。为安全、方便,贷款人也可以将质物委托第三人保管。

(五)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方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六)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

四、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五、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六、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七、贷款到期时,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优先受偿。仍然不足受偿的,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有权按照第六条规定以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优先受偿。

九、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内容,应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质物评估价值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贷款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十、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一、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十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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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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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现就甲方租用乙方一部客车有关事宜,特制定本协议,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_车作为甲方接送幼儿校车,作为甲方幼儿入、离园专车,如遇该车不能使用,乙方另安排一部备用,确保接送工作正常进行。

2、乙方必须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和其他必须险项。并支付该车所有费用。

3、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租车费用________人民币,另每年夏季6月、7月、8月、9月支付四个月的空调费,每月贰百元整。

4、甲方租用乙方车的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午7:00——9:20,下午4:20——6:30为正常工作时间,其他时间乙方自由支配。租车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因超载所引发的费用由幼儿园承担。

5、租车协议从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止。(寒暑假期间看幼儿出勤情况而定是否租车。)

6、乙方如无法确保该车正常运行,例如:因使不合格驾驶员导致车辆被迫停开、因车辆技术不良不能使用等,延迟幼儿正常入园、离园,此种情况每发生一次,乙方则扣除每月租金的百分之五补偿甲方的损失,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早上接送幼儿如遇交通高峰期出现堵车延误,不在此限。

7、乙方在合同期内如无法正常接送幼儿,需安排其它车辆进行接送,费用及安全由乙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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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汽车购买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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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汽车

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_____

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余款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1)100公里□

(2)_________公里□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a、上海仲裁委员会□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a、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d、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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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个人银行信用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银行,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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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得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方有权进行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要在到期三天前向贷款方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期或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一个月后仍不归还,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借款方

借款单位(人) 印章

借款方经手人 印章贷款方

贷款单位 印章

审批人 印章

信贷员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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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个人银行担保借贷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银行,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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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银行担保借贷合同

贷款方:______

借款方:______

保证方: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保证方提供担保,当贷款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方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方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

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______借款方:______保证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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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汽车场地个人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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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白云区门面,出租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将门面租给乙方,年月日至日止,月租金为

2、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顾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提前收回门面。乙方转租给第三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签订转租合同。但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未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乙方按规定如数交纳租金,提前解除合同,不退押金,如乙方在未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转让,甲方将收回门面。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对门面的装修,在租赁期和解除合同时,须保持原状,转租时不得损坏。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乙方在营业房内私自烧电炉引起的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并赔偿电火灾造成房屋损失的一切费用。

5、房屋现状,甲方提供的房屋门窗墙面地板、卷闸门、水表、电表完好无损,水电接通,房屋的维修和保养乙方自行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6、乙方租赁期间,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工商、税务、房屋出租税、水、电、卫生、物管等费用)乙方自己承担,并按时交纳,甲方将不负责。合同期满如不能继续租赁须提前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关水、电、卫生、物管等费用的清单给甲方,乙方应即日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如拖延一天甲方将罚乙方每天壹佰元(¥:100元)人民币以上,并追究乙方违约的法律责任。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8、以上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行补充。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注:水费卡、电费卡当面交清,电费全部清楚、水电全部清楚。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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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银行贷款居间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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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XX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以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为抵押物通过乙方提供贷款服务向银行申请的个人房屋消费贷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贷款服务向银行申请个人房屋抵押消费贷款:

期望贷款额: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望贷款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说明:房产评估价由评估事务所评估决定;贷款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等情况由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房屋状况等情况决定。)

二、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齐全、房屋产权明晰、对房屋享有权利的关系人知悉并同意办理贷款手续,不存在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实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甲方同意为办理贷款根据乙方或银行要求办理公证等手续、到房屋所属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 甲方同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贷款服务费,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A贷款服务费:期望贷款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元;B评估费:_________元;C公证费:根据公证处的收费标准确定;D权证费:____________元;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贷款服务费以期望贷款额为基础计算,如与实际批贷金额不符,以实际批贷金额为准多退少补并在办理抵押登记前支付。如贷款最终未通过银行审批,关于费用问题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 如办理贷款过程中借款人撤销贷款手续的,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2、 因银行贷款政策调整致贷款申请未批准的,乙方扣除评估费和300元成本费,退还其余费用。

3、 甲方批贷后暂时不用放款等情况下,甲方依然要履行本合同,全额付贷款服务费给乙方。

五、 此合同一式两份自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公章之日生效至贷款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未尽事宜双

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管辖。

六、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XX公司

住 所: 住所地:

电 话: 经办人:

____日 期: 电 话:

____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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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存量房屋个人购买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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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_____单价: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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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银行贷款委托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服务,全文共 1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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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银行贷款,办理银行贷款金额具体金额不限定。

第二条 借款用途及额度

1.用于贷款的房屋位于:鹤壁市幢单元号房,面积平方米;结构 ;外观 ;房屋建成年限 年;产权证号:鹤壁市房权证字第 号或官字第 号、共有权证号为: 号。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1.在为甲方成功办理完成贷款手续之前,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当贷款手续办理完毕,甲方即付给乙方实际贷款金额的2%作为费用。

2.为那保证乙方能顺利办理银行贷款,甲方因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3.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贷款人停止发放贷款的,乙方有权终止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用于贷款的抵押物真实,没有抵押、查封等产权纠纷;

2.甲方保证贷款人征信正常、并符合贷款银行要求;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材料,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4.甲方和乙方协商办理贷款手续的时间,协商不成,由乙方指定;乙方经办人、甲方及贷款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达;

5.在办理贷款手续中所产生的抵押公证费、评估费、贷款印花税、贷款合同工本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对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7.其他规定: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相关问题;

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即时、准确的办理贷款手续,以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完成贷款手续;并保证贷款人在 工作日内将贷款放到 账户上;

3. 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合同;

4.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它房地产中介或个人;

6.乙方对甲方因履行本合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7.其他规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因甲方故意提供虚假的上述房屋证件和资料等行为的,给乙方及贷款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不限于给乙方及贷款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报酬,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报酬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泄露乙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乙方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 乙方在委托代办事项中,因工作疏漏,遗失甲方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原件的,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协议变更与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因变更或解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单方解除

甲方故意提供虚假的上述房屋证件和资料等办理贷款所需的资料的,乙方享有单方解除权; 解除合同以通知的形式送达对方,当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在本合同注明的地址时,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空格部分及备注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受托方、委托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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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横县汽车购买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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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提示:甲、乙双方在合同订立前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车辆以现场看样为准,如有异议,应当由检测、评估单位进行检测、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_______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累计行驶里程

公里

年审有效期

养路费有效期

保险有效期

路桥费有效期

车辆使用性质

其他状况

口营运口非营运口其它

二、车辆交付地点及付款方式

1.甲方应提供车辆及其证件,以便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交易车辆,交付地点,甲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证。以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车辆保险单其它有关证件。

2.交易车辆价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3.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的_____%,计______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时,即时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______元。

4.甲乙双方同意委托______依法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双方约定,交易手续费、证照费由______方承担,评估费由______方承担,佣金由______方承担。

三、车辆的所有权自______时转移,乙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车辆仍属于甲方所有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必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卖车相关证件,经检测、评估的应当提交有效的检测、评估鉴定报告书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买车相关证件。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证件,并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在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五、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交易车辆主张权利致使不能过户,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乙方购买的车辆如因甲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甲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4.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车款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的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约定

出卖人: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

出卖人姓名__________买受人名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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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3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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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重要提示

请借款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贷款人予以说明。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额度”,指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可能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余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一次性额度下)的最高额,该额度根据合同约定可以是循环额度或一次性额度(仅一次使用或可多次使用)。

“循环额度”,指借款人可按本合同约定多次申请使用额度以取得贷款,但贷款余额不能超过约定的额度。

“一次性额度”,指借款人可按本合同约定一次性或多次申请使用额度以取得贷款,但累计提用的贷款总额不能超过约定的额度。

“贷款余额”,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取得且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金额之和。

“额度余额”,指额度扣减贷款余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一次性额度下)后的金额。

“授信期限”,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及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期限,属于贷款的发生期间而非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指双方在相应的《交通银行借款额度使用申请书》(以下简称:“《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确定的每笔贷款的期限。

“银行工作日”、“工作日”,指贷款人所在地的银行对公业务的开门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因节假日调整而营业的除外)。放款日、还款日、付息日和到期日等义务履行日遇非银行工作日的,相应顺延至后一银行工作日。

关联方、关联方交易、主要投资者个人等词语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__]3号)以及其后对该准则的修订中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含义。

第二条 额度的使用

2.1借款人需使用额度时,应至少提前5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额度使用申请书》,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2.2 额度的每次使用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为前提:

(1)贷款余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一次性额度下)未超过额度;

(2)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额度余额;

(3)使用申请日和放款日在授信期限内;

(4)贷款期限和贷款的到期日符合本合同约定;

(5)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且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及/或质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设立并持续有效;

(6)借款人已办妥申请贷款时依法必须办理和贷款人要求办理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手续且该等许可、批准或登记持续有效;

(7)在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8)借款人的申请符合贷款人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9)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

(10)贷款的支付方式符合本合同约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同意支付;

(11)提用外币贷款的,借款人已提供了贷款符合相关外汇管理政策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外汇用途证明或登记文件;

(12)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指定了专门的资金回笼账户并签署了账户管理协议。

▲▲2.3 贷款人同意发放贷款的,最终放款信息以《额度使用申请书》银行打印栏内容为准。《额度使用申请书》代作《借款凭证》。

▲▲2.4 《额度使用申请书》的币种与额度币种不一致的,仅为确定额度余额的目的,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每日日始的汇率折算,若没有可直接适用的汇率,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合理方式确定的汇率折算。

▲▲2.5 借款人成为担保人的股东或《公司法》所定义的“实际控制人”后,在担保人提供贷款人接受的其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同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决议前,贷款人有权暂停或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

第三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3.1确定利率的基本规则

3.1.1利率由双方在每次使用额度时协商后在《额度使用申请书》内约定。除非双方在《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具体数值的利率,每次贷款的具体利率将根据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基准利率种类、基准利率适用日期、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利率浮动规则、利率浮动周期、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及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如需)确定。

3.1.2“基准利率”种类及定义:(1)“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2)交通银行LPR报价,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3) LPR报价平均利率,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

3.1.3币种为人民币的,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币种为港币、英镑和澳大利亚元的,日利率=年利率/365;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以及贷款人接受的其他外币币种的,日利率=年利率/360。

▲▲3.2放款利率

每笔贷款放款时的贷款利率在约定的“基准利率适用日期”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确定。以“基准利率适用日期”为T日,用于确定该笔贷款放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3利率的调整

3.3.1《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为固定利率的,该笔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均执行所记载的利率。

▲▲3.3.2《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为浮动利率的,该笔贷款按《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利率浮动规则、利率浮动周期、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及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如需)确定贷款利率调整日,自贷款利率调整日起适用调整后的利率。

3.3.2.1贷款期内遇基准利率调整的,按“利率浮动规则”处选择的“按贷款入账日浮动”或“特定起始日浮动”,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计算贷款利率调整的周期。利率浮动周期空栏填写利率浮动的周期数,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可以选择按日或者按月。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1”,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日”,则以基准利率调整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3”,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日”,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3天的当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1”,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月”,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1个月当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3”,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月”,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3个月当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依此类推。

3.3.2.2 贷款利率调整日的贷款利率在贷款利率调整日的基准利率基础上确定,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不变(双方协商一致调整上(下)浮幅度或加(减)点数值的除外)。以“贷款利率调整日”为T日,用于确定调整后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3.3基准利率选择“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如遇调整后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浮动利率或取消基准利率的,双方就该笔贷款利率另行协商调整,但调整后利率不低于当时适用的利率;自人民银行调整日起超过1个月,双方仍未就调整后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

基准利率选择“交通银行LPR报价”或“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如相关基准利率根据监管要求被取消或相应发布机构根据监管要求停止发布该基准利率的,双方就该笔贷款利率另行协商调整,但调整后利率不低于当时适用的利率;自相关基准利率被取消或停止发布日起超过1个月,双方仍未就调整后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

▲▲3.3.4双方可在每个贷款利率调整日经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贷款利率的上(下)浮幅度或加(减)点的数值。

3.4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100%。浮动利率贷款遇基准利率调整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各笔贷款适用的罚息利率,自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3.5 利息的计算

3.5.1正常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占用天数。

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含)计算至到期日(不含),到期日为非工作日时顺延,顺延期间计入占用天数,仍按本合同约定计息。

3.5.2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自逾期或挪用之日(含)起,计至本息清偿之日(不含))计算。

3.5.3如遇计算出的利息/罚息小数点后位数较多的情况,贷款人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6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相应利率档次不调整,仍按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

3.7贷款币种为外币的,利率的确定、利率的调整、逾期及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以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为准。

第四条 贷款的支付

4.1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如是开立在贷款人处的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的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该账户仅用于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对外支付,只出售“结算业务申请书”凭证,不可以办理支票、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不得用于其他结算。借款人自主支付办理贷款资金划拨时,必须在开户网点柜面办理。该账户的存款利息计入借款人还款账户。

4.2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用贷款时,应明确支付方式(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每次提款只能采用一种支付方式。

4.3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受托支付委托书,在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后,直接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单笔付款金额超过自主支付限额或符合第19.3约定条件之一的,应采用贷款受托支付方式。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借款人须向贷款人提交额度使用申请书、相应的受托支付委托书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发票和收货单据等交易资料),明确提用贷款的金额及付款的对象和金额,提用贷款的金额应与需付款的总额相等。

▲▲借款人拟进行的支付不符合本合同或相应的商务合同约定或有其他瑕疵的,贷款人有权拒绝支付,并退回借款人提交的受托支付委托书。

▲▲贷款人同意支付的,如因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有误而无法对外支付或发生支付退款的,借款人须在贷款人规定的时限内重新提交载有正确信息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因此导致支付迟延或不成功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4.4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须向贷款人提交额度使用申请书、资金使用说明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借款人应按时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须配合贷款人的核查。

第五条 贷款的偿还

5.1 借款人应按相应的《额度使用申请书》所记载的还款日期和金额还款。

▲▲5.2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提前归还贷款。

▲▲5.3 借款人和贷款人在《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约定的本金和利息的还款安排均为双方经协商后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双方选择的还款安排下,本金是否先于利息偿还完毕,不影响借款人对应付利息的还款责任,借款人不得因此对应付利息的偿还提出抗辩。在任一还款安排下,借款人均应对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承担偿还责任。

▲▲5.4 借款人归还款项(包括借款人主动还款和贷款人依本合同约定扣划所得款项)不能足额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

(1)应首先用于清偿抵充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2)借款人有多笔债务(包括借款人在其他合同下对贷款人的债务),贷款人有权自行决定借款人各笔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只要该等抵偿顺序不违反贷款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贷款人应将抵偿债务的结果通知借款人。双方对本款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6.1 借款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6.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3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未涉及重大环境及社会风险,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

6.4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自最新的财务报表报告日以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5借款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和挪用贷款的罚息等),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收回贷款,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办理支付而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7.3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并办理支付。因下列任一原因导致贷款人未按时发放贷款或办理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但将及时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冻结、支付对象账户被冻结、不可抗力、通讯或网络故障、贷款人系统故障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借款人的义务

8.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及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的时间、金额、币种及利率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借款人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用于收取对应销售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对应销售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借款人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资金回笼账户。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资金回笼账户的资金进出情况。

8.2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额度,并按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确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应将贷款挪作他用,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借款人应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监管机关的要求在合理时间内使用贷款,贷款资金支付应符合本合同约定。

▲▲8.3 借款人应承担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的结算费用(如有),具体收费按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及贷款人公布的届时有效的《交通银行服务收费名录》执行。

放款账户是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时,收款账户不属于在交通银行开立的账户的,资金支付可能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或同城交换系统办理。

放款账户不是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时,收款账户为异地他行账户的,资金支付均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

▲▲8.4 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以及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因贷后风险管理需要而要求的财务报表、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环境和社会风险报告、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8.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重要资产;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产权转让、减资等。

(3)对外投资或增加债务融资超过约定限额。

▲▲8.6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关联方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或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其关联方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借款人或其关联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或者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

(4)借款人或其关联方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经济状况、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或优先清偿其他到期债务、为其他已有债务新增抵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作出任何有类似效果的安排或签署相关文件;

(7)借款人、其关联方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8)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主要管理人员失踪、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或有异常变动;

(9)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或经济状况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0)发生关联交易,且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

(11)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前,借款人成为或可能成为担保人的股东或《公司法》所定义的“实际控制人”;

(12)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或行业标准等造成责任事故或被媒体曝光;

(13)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发生安全或环保事故;

(14)借款人的关联方与借款人之间的控制或被控制关系发生变化;

(15)借款人或关联方发生重大股权变更;

(16)借款人的外部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17)借款人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或监管要求被或可能被有权机关调查、处罚或采取类似的其他措施;

(18)借款人或其关联方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

(19)发生影响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不利事项。

▲▲8.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合并、分立、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担保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担保人为个人的,担保人失踪、死亡(宣告死亡);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未设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8.8 借款人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前,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外部机构评级和生产经营资质/许可始终符合合同约定,生产经营资质/许可需年审的,应按时通过年审。

8.9借款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贷款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8.10借款人保证,借款人及借款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贷款人或贷款人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贷款人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借款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贷款人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贷款人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九条 额度的调整、贷款的提前到期及风险重定价

9.1下列任一事件发生时,均视为本合同的“提前到期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项下任一《额度使用申请书》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或支付利息;

(2)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第8.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一事项实际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人债权的安全;

(4)因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致使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构成或可能构成违法或违规的;

(5)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或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时,有违约行为或债务可能或已经被宣布提前到期的;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9.2当出现任一“提前到期事件”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多项或全部措施:

(1)调低、暂停或取消本合同项下额度;

(2)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提用的贷款;

(3)对借款人已提用但尚未使用的贷款,停止办理支付;

(4)要求借款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贷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

(5)要求借款人按贷款人的要求变更支付方式;

(6)按第9.3条约定执行贷款的风险重定价;

(7)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9.3根据借款人在本合同签署时的生产经营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了本合同约定利率及其调整。借款人同意,在出现任一“提前到期事件”时,贷款人有权按本条约定执行贷款的风险重定价。

9.3.1 风险重定价包括协商重定价和直接提高贷款利率两种方式,本合同采用的风险重定价方式由双方在第二十一条约定。

9.3.2 “协商重定价”指,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贷款人协商提高贷款利率,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重定价日”及相关利率的具体约定。

9.3.3“直接提高贷款利率”指,贷款人有权按本条及第二十一条约定直接提高贷款利率。

9.3.3.1自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的“重定价日”起,对借款人截至“重定价日”尚未偿还的各笔贷款均执行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9.3.3.2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各笔贷款的基准利率种类不变,在“重定价日”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第二十一条约定的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确定各笔贷款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以“重定价日”为T日,用于确定提高后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①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②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③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9.3.3.3 贷款币种为外币的,按第二十一条约定确定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9.3.4 贷款人按前述约定执行风险重定价后,自“重定价日”起执行新的利率。在此利率基础上,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浮动调整,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有关约定的,按变更后约定执行。贷款逾期(包括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或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或挪用的,在新的利率(包括按本合同约定浮动调整后的利率)基础上确定逾期及挪用的罚息利率,计算复利的利率也相应调整。

9.3.5 执行“风险重定价”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贷款人放弃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采取其他债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第9.2条约定的各项措施。

▲▲第十条 违约

10.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罚息利率依合同约定调整的,计算复利的利率也相应调整。

10.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扣划约定

11.1 借款人授权,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贷款人有权扣划借款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1.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合同号、《额度使用申请书》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1.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按本合同约定确定所清偿抵充的债务款项。

11.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的币种不一致的,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兑换手续的,借款人有义务按贷款人要求协助贷款人办理,汇率风险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 通知

12.1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借款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贷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贷款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12.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任何通知,贷款人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贷款人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贷款人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借款人者为准。

(1)公告,以贷款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借款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传真号码、借款人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12.3 借款人同意,除非贷款人收到借款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借款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通讯地址的,以借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借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借款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12.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借款人者为准。

▲▲第十三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13.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借款人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贷款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或支付利息时,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需向贷款人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贷款人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借款人同意或授权贷款人进行披露的。

13.2借款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贷款人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借款人的信用信息。

13.3在本合同第13.1条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外,借款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借款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或与银行授信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催收借款人欠款、转让银行授信业务债权等;②为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13.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构成

15.1 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项下使用额度时签署的《额度使用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3《额度使用申请书》是对本合同的补充。除《额度使用申请书》另有约定外,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额度的具体内容

16.1 额度币种: ;大写金额: ;可用于□人民币 □ (外币币种);该额度属于□循环额度□一次性额度(可多次使用)□一次性额度(仅一次使用)。

16.2额度用途: 。

16.3 授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七条 利率约定

贷款币种为外币的,利率的确定、利率的调整和逾期及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的相关约定如下:

第十八条 账户约定

18.1借款人指定下述账户为放款账户,该账户□是□不是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门贷款发放账户。如双方在相应的《额度使用申请书》中另有约定,以该《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的约定为准。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18.2借款人指定:

(1)还款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2)资金回笼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十九条 贷款发放、支付及偿还的具体约定

19.1本合同下提用的每笔贷款期限不长于 □月□天,且全部贷款的到期日不迟于 年 月 日。

19.2本合同下自主支付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

19.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19.4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须在贷款发放后 日内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第二十条 财务限制、外部机构评级和生产经营资质/许可

20.1 借款人对外投资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增加债务融资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

20.2 关于借款人财务指标的合同约定:

(1)

(2)

(3)

20.3关于外部机构评级的具体约定:

(1)

(2)

20.4关于借款人生产经营资质/许可的具体约定:

(1)

(2)

▲▲第二十一条 风险重定价的具体约定

21.1 本合同采用下列第 种风险重定价方式:(1)协商重定价;(2)直接提高贷款利率。

21.2 采用“直接提高贷款利率”方式的:

21.2.1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提高后的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为:□基准利率(不上下浮/加减点)□上浮 %□下浮 %□加 个百分点□减 个百分点。某笔贷款对此另有约定的,该笔贷款提高后的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以适用的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的记载为准。

21.2.2 贷款币种为外币的,提高后的贷款利率为: 。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借款人接收第十二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电话:

移动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第二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若有)各执 份。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24.1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13.3条。

借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责人:

通讯地址:

借款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借款人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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