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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文秘基础的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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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购房合同标准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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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契约书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须在x年x月x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

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

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

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 方(甲方):

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 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 方(乙方):

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 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

住 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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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技术合同认定规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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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所订合同到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技术合同的认定规则。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全文如下: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xx年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20xx年七月十八日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

1. 委托开发技术合同

2. 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

1. 专利权转让合同

2.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三)技术咨询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

1. 技术服务合同

2. 技术培训合同

3. 技术中介合同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但其合同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第六条 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当事人拒绝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向当事人推荐和介绍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参照使用。

第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批准、登记后生效,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第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第十条 当事人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与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附有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的批准文件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予受理,并进行认定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范围不受行业、专业和科技领域限制。

第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 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第十四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保密要求。

当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中约定了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主动保守当事人有关的技术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一)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二)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三)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第十六条 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第十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二)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第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按以下原则认定:

(一)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掌握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二)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二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第二十二条 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第二十三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五)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前款各项中属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四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三)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第三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下列合同: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村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相应的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二)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三)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就技术进出口项目订立的合同,可参照技术转让合同予以认定登记。

第二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无相应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有关知识产权终止、被宣告无效后申请认定登记的,不予登记。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第三十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技术秘密的,该项技术秘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三)具有实用性;

(四)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前款技术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术成分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前款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分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

第四章 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三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二)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三)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第三十五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二)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三)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四)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五)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六)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七)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八)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九)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前款项目中涉及新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或现有技术成果转让的,可根据其技术内容的比重确定合同性质,分别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技术分析论证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咨询合同。但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独立成立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七条 就解决特定技术项目提出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服务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符合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退回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八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二)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第五章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四)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四十条规定,且该专业技术项目有明确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的,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二)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

(三)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

(四)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五)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六)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七)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八)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九)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十)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十一)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前款各项属于当事人一般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应认定为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二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二)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四)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六章 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第四十三条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培训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四条 技术培训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

(二)培训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的内容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

第四十五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合同中涉及技术培训内容的,应按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认定,不应就其技术培训内容单独认定登记。

第四十六条 下列培训教育活动,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一)当事人就其员工业务素质、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等进行的培训活动;

(二)为销售技术产品而就有关该产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四十七条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中介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八条 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技术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技术中介的内容应为特定的技术成果或技术项目;

(三)中介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中介主体的资格要求。

第四十九条 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以下列两种形式订立:

(一)中介方与委托方单独订立的有关技术中介业务的合同;

(二)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中载明中介方权利与义务的有关中介条款。

第五十条 根据当事人申请,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与其涉及的技术合同一起认定登记,也可以单独认定登记。

第七章 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五十一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合同的交易总额和技术交易额进行审查,核定技术性收入。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载明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申请认定登记时不能确定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额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减免税或提取奖酬金手续前予以补正。不予补正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用语的含义是:

(一)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二)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三)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税、提取奖酬金和其他技术劳务费用,应当以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或技术性收入为基数计算。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自20xx年7月18日起施行。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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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标准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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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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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申请工伤鉴定

范文类型:申请书,鉴定书,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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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的问题申请工伤鉴定材料写法,这边为你提供一份作为参考,希望能够帮到你。

工伤鉴定申请书

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劳动和社会保障局:_________________

我叫_______________,今年__________岁。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员工。

我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在工作中致工伤,造成........,经过__________天的治疗,现伤情已基本好转,但造成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现特申请工伤鉴定,以确定伤残程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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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秘书科工作计划_秘书基础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文秘,全文共 3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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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科工作计划

秘书科的工作计划怎么写,有哪些工作要点需要特别注意的吗?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秘书科工作计划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秘书科工作计划篇一

市委、市政府把XX年确定为“全面提升年”,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做出的重要决策,是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牢记责任、完成使命的迫切需要。根据办公室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就秘书科在XX年“全面提升年”活动中的工作提升情况作一下简要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领导和各科室提出的意见,确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同时,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使秘书科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二、精心周密做好会务组织工作。会务组织是对秘书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工作精神和耐劳负重的检验。为确保每次会议圆满成功,一是进一步完善会议组织程序,对承办的每次会议都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责任到人,搞好会前、会中、会后各个环节的衔接。二是对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在接到会议通知或传真电报后,秘书科遵照审批程序,按照领导批示意见,由专人负责通知每位与会人员,并安排好车辆,确保到会率。

三、认真做好文件管理工作。为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条例》和《细则》,使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阅、归档等环节更加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对于发放的文件,将努力做到及时、准确、规范、不错发、不遣失,严格按照保密制度管理、规范三密文件,确保不发生被盗和失泄密事件。

四、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平时要十分注意了解搜集各种信息,不断提高工作的预见性,不仅时刻有应付和完成突如其来的情况与工作的思想准备,还要善于从千头万绪的工作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加以总结并应用于工作。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是办公室工作中长期而重要的一项工作。我们将继续坚持实行领导负总责,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带班、值班制度;更加严格要求值班人员执行值班制度,昼夜在岗,勤督促,多检查,确保市政府24小时通讯畅通。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位领导,秘书科将在办公室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严格履行科室岗位职责,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发展目标上再明确,工作措施上再加强,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秘书科工作计划篇二

1、进一步综合协调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科将更加锐意进取,高标准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主动谋事、大胆管事、扎实做事,以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尽职尽责完成秘书科承担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进一步改善协调服务。今后在协调服务上进一步做到多沟通、少依赖,多联系、少等待,努力从小的方面做起,既管好大事,又办好小事,求精求细一丝不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同时,拓展信息搜集渠道,不断提高工作的预见性,提高处理急事难活的能力,更要善于从千头万绪的工作中寻找规律,加以总结并应用于工作之中。

3、加强与兄弟科室之间的沟通协作。今后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全办“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思想,自觉维护办公室的团结与稳定,加强综合协调,增进与部门之间、兄弟科室之间的沟通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4、加强全面系统的理论学习培训。下一步将加强学习,尽可能安排本科同志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及时“充电”,另一方面,在办文办会的同时,注重业务学习,加强调研,不断提高每位同志的综合能力,成为办事里手,服务多面手,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秘书科工作计划秘书科工作计划。

1、年初,组织人员到各科室征询意见,根据征询意见的结果,进一步做好工作。特别是对各科室提出的意见,确定是工作中确实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确保办里的工作顺利进行。

2、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布置,做好我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好全办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理论与业务学习交替进行。(第1周学理论,第2周学业务)

3、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务公开与效能检查考评的活动,在x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各种准备材料,积极实施各项相关工作。按要求每季度更换公示栏内容,制做工作人员职责栏以及增加电子触摸屏。同时加强与行政效能监察小组成员的联系,争取他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使我办民主评议行风、行政效能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4、根据业务科室的实际工作情况,拟订我办目标考核项目,并拿到各科室征求意见,拟订项目应为能做到的项目,同时尽量增加一些能加分的项目,同时与市目标办签定20xx年的双文明目标责任制。签定责任制后,每季度向目标办报进展情况,年终负责检查、落实各项考核工作的进展情况,按市目标办的要求,计算发放一年两次的目标奖金。

5、组织好办里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如春节、“三八”、“七一”活动等以及平时的文体活动。准备每季度组织大家一次集体活动。

6、继续做好扶贫点、支教点、生态文明村帮扶点、亮化工程点的帮扶工作,定期到以上各点了解情况。积极协助他们解决一些实质性的问题秘书科工作计划工作计划。

7、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我们办退休干部职工不多,要经常了解他们的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为他们解决一些问题。同时,做好每年工资的晋升及春节、重阳节等慰问工作。

8、按照办里的工作安排, 3月份为全办“对外树形象,对内强素质”的学习月,我们负责拟订学习计划方案。我们将根据市里布置的学习计划及内容,并结合办里的实际情况,在做好方案的同时组织好全办的学习,使学习月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

秘书科工作计划篇三

过去的一年,秘书科在办公室党组的领导和关心下,全科同志精诚团结,扎实工作,与其他科室密切协同,以办公室的中心工作为核心,进一步明确职能,完善服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圆满地完成了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及体会作自我总结如下: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应急管理工作

1.应急职守方面。一年来,我们秘书科努力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力求化被动办公为主动办公,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一是从培养基本功入手,要求值班人员大到领导分工,小到领导的每一种联系方式,都要及时主动地去了解和掌握,充分发挥值班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二是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改进作风,确保工作质量。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有效地保证了机关各部门之间联络的畅通。三是为了落实好值班工作,及时、有效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我们集中学习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突发事件报送程序的意见》,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送、处理进行了明确,从而使办公室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的程序更为规范,工作机制更为合理,提高了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四是不断完善副市长周六、周日值班接待,副秘书长轮流值班负责信访等制度。五是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下半年,值班室人员变动较大,为使新同志能迅速适应角色,能够很快融入值班,我们采取了值班带班制度,由老同志每人带一名新同志参加值班,手把手的教新同志,使新来的同志很快能够独当一面,六是落实值班白班负责制。为了使值班工作能够更好的衔接,避免由于衔接不到位而造成的工作脱节,我们采取了值班白班负责制,值白班人员对值班负总责,进一步加强了工作衔接,提高了工作效率。

2.综合协调方面。全面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43个专项应急预案,对提高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及其造成的损失提出了具体要求,成为我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性文件。

二是建立健全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制定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完成了新的《值班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的起草工作。

3.后勤保障方面

一是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在市人防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的基础上,建设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同时加快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应急平台建设,实现以市级应急平台为重点,各级、各部门和各专业机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为侧重,互为支撑,集监测监控、预测预报、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为一体的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

二是成立了涵盖市直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以及军队系统的33名专家在内的洛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科技工作带头人的作用,负责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专业咨询,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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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伤赔偿协议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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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鉴于,甲方于年月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了解决甲方工伤一次性赔偿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月疗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在本协议第一条第1项确认医疗费金额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按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条款计算赔偿费如下:

A、停工期6个月,

B、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

C、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个月,

D、一次性就业补助金9个月,

共计27个月为基数,上年度社平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共计3783___27=102141

元。其它费用计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元。

3、支付时扣除前期相关借支,金额为:__________元

4、应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元。(注:实际支付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时内,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或者银行汇付方式支付上述款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自愿放弃赔偿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终结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也不在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且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诉讼等权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货款利禄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行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它经济损失。

八、以上条款,甲、乙双方自愿遵守、履行。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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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标准的承包合同中文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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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镇___村

乙方:__林场

为发展林业生产,开发荒山荒地,甲方全体农户一致同意将本组无权属争议公山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用于造林开发。为明确权责、便于管理,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山承包给乙方用于林业开发的林地四至范围如下:东起,西至,南上至,北下至,面积约亩,造林范围详见《造林规划设计地形图》。

二、承包期限

乙方对上述范围内林地使用权的承包年限为30年。即(20__年—20__年12月30日止)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承包给乙方林地的所有权依法属本组所有,承包期内不会发生任何山林权属争议,并按要求协助乙方办好有关林权流转手续。

2、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承包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充分处臵权,可以拍卖、出租、转让、继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3、承包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的林地,甲方应在林地归还后的当年或次年,及时组织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费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农户协助乙方处理好当地关系、做好林木管护及护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内放养牲畜,不得毁坏乙方林木,不得水、电、路、办厂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当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费用。

5、甲方及其农户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内修筑公路、开采矿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坟的,应事先征得本组同意,自觉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并做到严防山火、不损坏乙方林木,否则造成任何损失,概由当事事主负责全额赔偿。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三年内必须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开发,且所需的造林及管护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须每年组织专业班子进行一次抚育,并安排专人长期进行管护。

3、乙方新造林应以用材林为主,坚持适地适树、合理密植,新造松树应分两次进行合理抚育间伐,间伐后定株的松树每亩应保留50株,14cm松树,用于采脂。现有回蔸杉树树种按间伐原则留足基数。

4、除间伐材外,进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须分年集中连片采伐利用林木,公开招标拍卖,所得利润应及时与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应如期无偿归还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则

1、承包范围内,造林前现存回蔸树杂木,由乙方负责办理手续无偿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树成林皆伐时,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间养间、以间养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三、七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时的销售收入,扣除应交税费和每亩1000元的造林管护成本,所得利润均按“甲方三、乙方七”的“三、七”比例双方分成受益。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或乙方违约,除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外,另处违约金10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年内有效。(20__年——20__年12月30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县林业局、___镇人民政府、___村委会、__县司法局公证处各送一份存档备查。

八、双方签字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组长(签字):

签证单位:

石羊塘镇政府(签章)签证人(签字):

老虎岩村委会(签章):签证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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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车库出租协议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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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东环小区院内101#私家车库租给乙方作为车辆陕AD693L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租赁保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该车库租金600元/月(大写:陆佰元整),支付方式为壹年一交,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库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为______元整,(大写:______)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将该车库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果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车库的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果自然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车库,仅供乙方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为其它经营之类的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库收回,并保留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

2、在租赁期间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的,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泊车库内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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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标准委托培训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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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法定地址: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法定地址: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为乙方的(演员、歌手)经纪公司,乙方因无经验参加公司培训班,在(速成班、半年班)毕业后,甲方则为乙方经纪公司。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从签订之日开始到(速成班、半年版班)培训结束自动作废。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在培训班的课程安排和剧组实习。

2、甲方有权在培训班对每个学生的学习进展进行监督。

3、甲方负责乙方在培训后的(演员、歌手)经纪一事。

4、甲方有权教导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如旷课、早退频繁的学生,如教导不成,超过5次旷课、早退的学生可开除,不退任何费用,性质恶劣的学生甲方可开除。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热爱并希望从事演艺事业,经甲方面试认同乙方潜质,同时乙方对甲方公司资质、教学条件、师资及课程设置等完全认可的前提下,乙方自愿委托甲方提供艺人(速成班、半年班)技能培训,并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

2、乙方有权对培训导师的培训导向提出要求。

3、乙方在(速成班、半年班)培训完之后可选择不用公司经纪,自己发展。

4、乙方在培训课程期间因有事不能到达培训班上课,有权提前向老师请假。

四、双方职责

1、培训期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培训计划按时参加培训,如乙方不能按时参加培训或因乙方自身原因中途退出,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退费要求。如因甲方原因中止培训服务需将未完成部分的培训费用退还乙方。

2、甲方应严格执行培训计划,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师资和教学条件,以保证培训和服务质量。甲方若因需要调整培训计划和时间安排应提前通知乙方。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习内容,掌握培训技能。如未完全掌握培训技能,不能适应实习工作需要,可向甲方申请,在甲方相同培训课程存续的情况下由甲方安排重学。

4、为了使乙方在演艺事业上更好地发展,在培训和实习工作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作品、肖像和姓名等进行宣传,同时培训结束后就甲方自动成为乙方的经纪人,具体内容按甲方经纪人制度执行,双方另行签订经纪协议。

5、培训班之外的艺人人身安全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违反协议其它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相关培训事项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按甲方约定培训计划执行。

七、费用及付款方式

1、培训费用:速成班: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半年班: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在公司内付完足够款项。

八、争议解决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协议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甲方(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乙方(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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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房屋出租标准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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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标准租赁合同

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下面是关于房屋出租标准租赁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范文一

甲方(房 主):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本人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书。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一楼一底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使用。

二、 租期__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房屋出租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是以现金支付。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房屋出租合同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得活动,如若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卫生垃圾费)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附:电表底数_____水表底数_____;电视费_____;取暖费_____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恢复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六、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书的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范文二

出租房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已互尽说明义务,充分注意到合同各项条款,明确各自的合同权利与义务,且合同已真实反映双方意思表示.

1, 总则

1.1,本合同的签署仅为双方就有关房屋租赁提供依据,甲乙双方除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外,均可继续在法律法规授权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甲乙双方并未通过本合同的签订而在相互间建立任何方面的合伙,联营,委托,信托等关系.

1.2,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乙方不作任何未明示的承诺,担保或保证.乙方不承担任何偶然的,间接的,附带的或未明确约定的违约或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益损失,场地费用,广告费用及其他任何乙方所能预见范围外的损失).

1.3,甲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场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针对乙方对该场所的的出租行为完全合法有效,且不会损害乙方及任何第三的合法权益.

1.4,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将附近的,可能对乙方经营造成竟争的场所再租赁给任何与乙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单位或个人.

2,双方签约主体的确认

2.1,甲方确认其签订本合同的名称 ,授权签约代表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2.2,乙方确认其签订本合同的名称 ,授权签约代表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2.3,甲方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等,必须在变更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对甲方变更后的主体依然具备法律效力.

2.4,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文件.如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应由第三人提供允许甲方出租的证明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任何一方不当使用上述文件,对不当使用所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 出租房屋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3.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 市 区 号 栋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

3.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做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4,房屋产权状况:

4.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4. 2,法人代码(身份证号码):

4. 3,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4. 4,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 5,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4. 6,房屋的使用面积:

4. 7,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4. 8,出租房屋其他概况:

5,房屋用途:

该项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6,房屋改善:

6.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费用由(甲方/乙方)负担.

6.2,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者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者添置新物的范围是; 双方也可另行约定.

7,租赁期限,交付时间

7.1,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交房期为 年 月 日,计租期从 年 月 日开始,计租期前为装修期,装修期不计租金.

7.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出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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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简单化妆品买卖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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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2、甲方的质量负责期限:属产品质量问题,标准配置正确使用情况下自出厂之日起一年内提供保修,配件不保修(限国内)。

3、供货时间:________天。

4、付款方式:预付30%预付款,因乙方原因取消合同的,此预付款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扣除,不做退还。

5、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如对甲方提供的产品有疑问,乙方需在收到货后20天提出。

6、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交货地点:____________,由甲方代办货运。运输人的交货回执为乙方收到货物的凭证。

7、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

(2)乙方拒绝收货或途中退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使得合同不能履约或者延期履约的,不得追究供方违约责任。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9、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合同最后一方盖章或签字并回传后有效。

10、其他约定事项:由于用户自备辅件导致售后服务不承担维修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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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标准的公司租车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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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公司租车合同范本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_________;施工地点:_________;施工内容:_________;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_________;合同总价:_________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_________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_________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_________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_________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_________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_________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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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标准的单位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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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资料与试用期一致,(乙方保证自己在本合同中所述信息完全真实可靠。如果存在任何虚假成分,一经查实,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需支付任何补偿费,赔偿金,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第二条 职务和工作内容

2.1 甲方聘任乙方在部门,担任职务。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其工作数量和质量标准以及具体的工作要求将在《岗位职责说明书》中规定或由甲方随时对乙方进行指示。

2.3 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可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需服从,如果乙方不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工作时间

3.1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天8小时,每周共40小时。

3.2 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9:30-18:30,12:00-13:00为午餐时间。如遇工作旺季,导致甲方业务量增大时,乙方的工作时间应以完成甲方所分配业务为准进行安排。

第四条

4.1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费或安排倒休。但乙方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4.2 在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8小时内完成工作。因工作性质或完成某个项目,乙方的工作时间难以计算的,甲方不单独支付加班费,但可视乙方业绩对其进行单独奖励。

4.3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4.4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 劳动报酬

5.1 乙方转正后的工资为每月元人民币(税前),其中包括乙方的基本工资及全部法定的津贴和补助。甲方每月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在每月十五日前支付。

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职位变化等相应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合同期限

工资标准。

5.2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3条款规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工资,乙方需服从。如果乙方不同意甲方对其工资的调整决定,甲方可解除合同。

5.3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甲方的经营状况,甲方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给乙方加薪。加薪的具体时间和数额由甲方决定。

5.4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及需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第六条

6.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按北京市规定政策)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6.2因乙方原因不能在甲方办理社会保险者,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治疗时,须出示医院有效证明,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4乙方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7.1乙方应遵守《员工守则》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及指示,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此外乙方须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并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和各项活动。

7.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视情节轻经予一定的纪律处分,降职,降薪,扣薪。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开除乙方而不需支付任何赔偿金,并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7.3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其他与甲方相竞争的公司中任职或在其中拥有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或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活动;不得到其他单位兼职。违反此条款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7.4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具体规定见附后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8.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但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8.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8.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应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9.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合同的变更 劳动纪律 保险及福利待遇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乙方且不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按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的;

(5)未经甲方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6)试用期满后,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7)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调整乙方职位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9.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9.3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9.5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3或第5.2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6鉴于乙方系掌握甲方商业机密的人员,故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乙方须在该壹个月内做好交接工作及按甲方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未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甲方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款解除本合同。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情况的有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或乙方死亡的;

(4)乙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

(5)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0.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合同的终止、续订

(1)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起不少于12个月。

第十一条经济补偿与赔偿

11.1依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国家法律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由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的,甲方应予一次性支付,并事先扣除任何乙方对甲方的欠款或赔偿款。

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数额为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

合同的;

(3)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3条或第5.2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11.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实际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数额为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3)甲方裁减人员的。

11.4乙方提出解约或因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而导致本合同终止时,

甲方不担负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由于乙方的违约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5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赔

偿培训和招/接收费,具体事宜按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或劳务协议执行。 11.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

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工作交接

12.1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均须返还甲方全部的文件,图纸,客户清单,财

务报表,记录,软件,存储数据,设备,市场信息,制服及其他提供给乙方或在乙方手中的甲方财产。乙方未按上述规定返还,甲方有权在最后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适当扣减,并采取其他措施追究乙方的责任。

12.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提前做好交接工作以保证甲方工作的延续性。乙方如未按要

求执行,乙方可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为双方就合同所涉事宜达成的完全理解,取代双方此前所达成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和理解。

第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下述条款:

如本合同其他内容与本条特别约定不一致,以本条特别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员工守则》,《薪酬考核方案》,《保密协议》

第十七条其他

1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由甲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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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企业工伤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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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的格式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________________,男,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年月日在_______________区施工工地施工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50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伍仟元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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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承包标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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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为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_________分公司的经理,从事_________地区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 另外,按工程项目的总额上缴2%的项目管理费,立项后付1%;竣工后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在承包方支付办公和业务费用后,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条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4.1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负责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4.3如发包方在地区从事项目工程,按工程项目的总额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五条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5.1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发包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5.2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5.3承包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5.4承包方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发包方如未按

第七条终止合同,则应返还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年度承包费。如果造成承包方损失的,发包方还应向承包方赔偿损失。

6.2承包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上交发包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1承包方未按

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7.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开立银行账户的;或者承包方的财务报表【含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与事实不符的;

7.3未按期上缴承包费或工程管理费,逾期3个月以上。

7.4承包方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经营中断或其它经济损失,经调查属实后,发包方应按损失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承包方上交的款项。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X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_________(盖章)承包方: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承包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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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标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个人,全文共 2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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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标准

公司向个人借款可以吗?借款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篇一:

借款方:

贷款方: 借款方因扩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货款流动资金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每年,付息时间:。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壹年,自 月年民币元(大写)。

2、还款期提前如下:

若提前还款则以 年 月 日起,根据实际借款的天数计算,每天( %/360) 计算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2、还款方式:现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公司全部财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

产。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

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

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 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

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 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 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

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贷款方按利息所得借款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号码:

贷款方:(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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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标准委托培训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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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照《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所新招员工举办军事培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培训情况

(一)参训人数:甲方本次的参训员工人数为66人,如实际人数达到68人(上限),则仍然按照66人计算。

(二)军训时间:20xx年10月10日上午9点—20xx年10月12日下午6点(3天2夜,含乙方提供车辆接送时间)。

(三)军训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山洞军训基地

(四)军训安排:以甲乙双方确定的《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新招员工军训计划方案》执行(详细列出时间及具体安排、标准,见附件)。

二、培训费用

本次军训培训总费用为人民币21780元(大写:贰万壹仟柒佰捌拾圆整),具体组成为:110元/人/天×66人×3天=21780元。其中,110元/人/天标准的费用中包含:场地使用费、器材使用费、训练服装费、带队教官费用、食宿费、学员保险费、车辆接送费。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乙方先行将相关的正式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再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1780元(大写:贰万壹仟柒佰捌拾圆整)。乙方开户行为:招商银行观音桥支行,账号为:123 9049 7401 0301。(请确认)

四、注意事项

(一)甲方应在军训前将参训员工的名单(含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提供给乙方,以便于军训期间的管理。

(二)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学员注意事项》要求,提前通知军训员工需带物品(生活用品、运动鞋、水杯等)。

(三)乙方负责整个军训期间的安排与组织工作,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原定课程无法实施时,应立即与甲方协商相应科目的调换。

(四)乙方负责甲方培训学员军训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并按本合同要求为甲方军训学员购买保险。同时,与培训基地管理人员协调好安保、医疗及后勤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管理考核学员,提前告知并强调有关禁止性的规定。

(五)乙方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甲方军训员工培训期间的伙食达到2荤2素1汤的足量标准,住宿达到6人住1间宿舍的标准(并提供相关被褥卧具),淋浴确保有热水。

(六)甲方将根据情况,随时派出工作人员来山洞军训基地进行巡查。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关损失。任何一方无法定情形而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解约损失。

六、争议解决

因签订和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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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伤保险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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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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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地税标准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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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其他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该房屋现有设施及装饰、装修情况

设施情况: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饰、装修情况:

1. 天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墙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第三条 乙方对该房屋( )①不进行装修②进行装修,费用自理,同时增添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五条 甲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条 该房屋月租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年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租金结算时间和方式:

第八条 上述租金不包括:

该部分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第九条 租赁期内,该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 方负责;由于使用不当或装修造成损坏的维修由 方负责;维修责任方延误维修或维修不当,给对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 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 如需转让或抵押房屋,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如出卖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 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该房屋,如需改变用途,应征得甲方同意或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解除合同;

2. 欲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添设施,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对涉及到墙体、楼板、支撑立柱等承重构件的改动,增加房屋荷载,以及从事危及毗邻房屋和整栋房屋安全的活动,必须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批准,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设计的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认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可解除合同;

3. 如将该房屋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如未经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擅自转租,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

4. 因使用不当或乙方的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5. 乙方应在租赁届满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 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必须保证该房屋原有设施完好,乙方增添的下列设施不得拆卸: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款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终止合同,同时甲方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由甲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甲方向乙方支付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租金,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款约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1. 终止合同,同时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 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须提前解除的;

2. 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

第十五条 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因政府规划决定拆迁的,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款约定方式解决:

1. 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交纳有关规费,领取《房屋租赁证》。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 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

第二十二条 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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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地板采购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3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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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下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下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项下货物(以下简称货物)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注:

1. 地板计算数量为暂估数量,不能作为供货和包干依据;

2. 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因地板质量、色差、切割等带来的损耗量,并需要预留不低于供货数量5%的维修量,以备补货。颜色纹路以封样样板为准;

3. 本合同所称价格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生产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装车、货到工地现场负责卸车及风险费、涨价等完成交付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装)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地板品种、规格、颜色、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材料样板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防火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无文件地暖测试报告拒绝使用;

2.防潮垫:品种、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良好的防潮性及脚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3.乙方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放射性性检测标准GB18580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GB 1810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 18103实木复合地板、GB实木地板、 133X1999抗静电木质活动地板、 1573竹地板)规定,且各项指标应达到标准中所规定的优等品要求。(根据产品选择标准)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货地点为: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和接收方。乙方应于交货日将货物送至:。

3.乙方在发货前,应提供书面的发货清单至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项目现场,甲方的验收管理人员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产品采用公路汽车运输方式,因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承诺按照甲方要求送货,避免一次货运量过大,无法消纳和运输; 四.包装标准:(请用是或不是标注):

木地板包装必须进行保护性包装,采用纸箱内附带衬垫。乙方产品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因产品包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导致产品破损或发生其它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因甲方退换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有权进行现场抽验,抽验率应满足不低于3%;甲乙双方应共同验收产品,验收合格的,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对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立即退货,并应立即补足因不合格产品所致甲方缺货数量,乙方不得等到收到该不合格产品后再进行补足工作。乙方应承担因产品不合格而补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甲方退换货)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果乙方对经甲方验收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之检验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该质量产品到达双方指定地点后 2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本合同约定解决。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在甲方应支付的后续货款中一次性全部抵扣;

2.乙方每送到一批货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按乙方送到合格货物的总价款的60%向乙方支付货款;

3.乙方提供的地板全部铺贴完且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所送货物总额结算(含补货)应付货款,且甲方预留结算款的5%作为保证金,其它余款在结算后十天内付清;

4.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____日,其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____日,其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约定期限的____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合同事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它约定:

1.备货。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订货数量之外增加10%的产品备货,以备工程增加量之需。甲方所需货物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5%的,该部分货物的供应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本合同之补充协议为准。

2 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地板,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切割等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但需预留两年的总合同数量3%维修量地板,以备维修保养所需,货品存放在供应地库房处,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3.特殊说明:对供货产品的工艺要求例如:

● 含水率严格控制在8%,保证吸水、变形、翘曲、收缩在规范指标控制内;

● 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得超过3%,板内甲醛释放量:每100g板重总抽出甲醛量不得超过9g(按GB18580

标准为

1.5g);

● 地板纹理表面应薄厚均匀,每箱中无明显色差、无裂缝、无节疤等瑕疵,且木纹清晰;

● 漆面平滑,无气泡,应使用优质环保耐磨漆耐磨漆,耐磨为国家标准优等品标准,0.08g100

转且漆膜未磨破,使用合格环保进口名牌的油漆;底漆不少于4遍,面漆不少于3遍,耐磨度、硬度、漆膜附着力、抗剥离度等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规范

● 保证不翘曲,大小、薄厚一致,槽口清晰。翘曲满足规范及地采暖区域使用的要求; ● 基材采用上等的榉木或柳桉,不可用杨木、杨杂或其它杂木混用的基材;

● 保证背板选用榉木材料,且背板榉木观感达到无过多疤结(每块不多于2处),无补丁,背面封漆; ● 表面观感与样板一致,无过大的色差,颜色要均匀,花纹不能太乱;

● 按照规范要求的项目进行的一次测试、二次复检费用均已经包含在此次报价及合同中,不再增加费

● 规格:

2,表面厚度为

2.0。 ● 面皮树种:枫桦木

● 油漆品牌:德国坚弗牌或同等档次的油漆 ● 胶水品牌:芬兰太尔牌或同等档次的油漆 ● 地板完全达到各项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 ● 基材结构要求:

第一层:

2. 枫桦 ◆

第二层:

1.7 桉木 ◆

第三层:

1.7 桉木 ◆

第四层:

1.7 桉木 ◆

第五层:

1.7 桉木 ◆

第六层:

2.2 桉木 ◆

第七层:

1.7

桉木 ◆

第八层:0.8 榉木 ◆结构,纵横交替胶合板结构 ◆含水率:68% ◆热压工艺:14g㎝2 ◆密度:700 g3

◆芯板含水率10%以内,三次成型,基材养生时间不低于15天; ● 主要工艺

◆芯板整理采取先进的拼缝技术,提高面板等级; E1级;

◆二次整理,层层割芯,严格控制叠离芯;

◆锯边对角线误差低于

1,平直度好,板面平整; ◆基材成型后进入平衡室,确保整片基材含水率达标且均匀。 ● 涂装:工艺九底两面:

◆一道水性底漆

◆一道透明高流平淋涂底漆(可以使油漆表面效果更饱满润泽) ◆五道透明弹性砂光底漆; ◆二道金刚耐磨底漆; ◆二道陶瓷釉面漆。

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安装条款:(加在提供安装服务的乙方中)

(1)木地板进场前必须先送样认可,进场后必须办理报验手续;

(2)根据不同的房型,在施工前须与设计师先协定木地板的铺装方向;

(3)木地板施工前地面必须做好防潮处理并保证在地面完全干燥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否则不得进行铺板工作;

(4) 拼装木地板前必须对地面进行自流平处理木地板铺装前对地面基层必须进行防潮处理,(如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需要对地面的平整度进行逐户测量,形成数据表格报给装修总包、监理、总包及甲方),地面平整度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贴;

(5)木地板的铺装工艺可参照生产商的合理性建议,但最终质量仍由铺装的承包商负责;

(6)木地板施工期间和完工后,须由铺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具体见成品保护要求。

(7)铺装单位报价需包含于其它材料收口的材料(如:与大理石收口的不锈钢或铜条,材质与节点设计需报甲方确认方可施工)

(8)保洁要求:地板表面保洁时不宜用湿拖把,禁止使用铲刀、美工刀等铲刮;应先用地板专用拖把把灰尘清除,然后用湿布擦除即可。忌用稀释剂、松香水、二甲苯、酒精脱漆剂等液体接触地板,防止产生化学反应,损伤油漆表面。

(9)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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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伤亡人事故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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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用工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系受害人_______________之__________(写明与受害人的关系

现乙方受受害人供养的全体亲属委托(特别授权)处理_______________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因工作原因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厂区内(或其他起点)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供养亲属情况:_________________

父亲: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

母亲: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

妻子: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

为妥善处理_______________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赔偿乙方丧葬补助金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供养亲属补助金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一次性赔偿死亡补助金_______________元;

四、其他费用。在上述款项基础上,甲方自愿另行补偿乙方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一、二、三、四项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五、乙方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印)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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