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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21条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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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楼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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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现有住房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自建的一幢层的第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系正立面外装饰其于外墙为水泥粉糊墙的砖混结构房屋。

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愿将该套房屋卖给乙方,乙方也愿意购买甲方的该套房屋。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自建的一幢层房屋的第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系正立面外装饰其于外墙为水泥粉糊墙的砖混结构房屋。

二、房屋出售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整)。房屋的装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房屋水电齐全。门窗由乙方自行安装。装饰过程中不能拆墙挖孔,以保证整幢房屋安全。

四、房屋交付及付款方式: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即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给甲方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甲方收款后立即将房屋交予乙方。

其余购房款等甲方将房屋产权办理交付时付清下余购房款。

五、房屋产权证办理的费用由方负责,方必须无条件提供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各种材料,手续及证件。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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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供水管材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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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建的“ ”工程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及数量供货产品(联塑)牌PVC-U排水管、PPR给水管、电线管等。

二、供货产品价格 以双方确认的供货产品价目表(单价附合同表)为依据,此价格为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负责。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供货方式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交(传真或亲自送达)书面订单。订单应写明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并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在收到订单并确认后应积极备货(常规产品),在 5 天内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仓库(工地),并承担运输费用和风险。若因不常用规格或乙方存货不足在上述期限内交货确有困难的,应提前通知甲方,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乙方送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即指派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生效,甲方若有异议的,在收货后三十天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根据乙方每月供货数量金额,双方应在每月25日进行对账认可,并于当月付清货款的80%,余下15%的货款在竣工后2月内付清,质保金为总货款的5%,如在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则将质保金返还乙方。货款可以支票、电汇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结算,货款支付到乙方(或帐户)方为有效支付。

六、附随义务

1、乙方应提供有关供货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技术手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证件。

2、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手册规范安装管道。

3、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甲方可向乙方借安装所需的焊接专用设备工具,并收取焊接专用设备工具的维护费及押金,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和现场安装指导。甲方退还焊接专用设备工具时,乙方应退还甲方的押金,如有损坏或丢失,甲方应照价赔偿乙方的损失。

4、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内容予以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给他人,否则,应赔偿守约方损失。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经乙方确认后予以退换,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保修期一年,质保金为总货款的5%,如因产品质量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保留追究连带责任的权利。但因甲方保管、设计、安装使用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供货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

3、一方违约,情况严重,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订货人及指定收货人的书面委托书。指定的订货人或收货人变更的,应即向乙方出具新的授权书,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 工程完工后,如甲方所订产品因计划误差需要退货的,应保证所退产品外观无明显污迹、斑点和划痕。壹万元以内按原价退回计算,壹万元以上按原价80%退回计算。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的,由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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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市合租房屋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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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1、出租范围:合租房,两个卧室出租,客厅、厨房、卫生间共用,客厅电话(座机)租户尽量少用。

2、出租时间: 年,二年租金 元,一次性付清,截止到 年 月 日租户退房搬走,租户另交 元押金,退房时,屋内家具无损坏, 元退还。

3、承租方所用水电费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必须使用瓦斯气做饭,瓦斯气费用乙方支付。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租金。

6、电热水器用完后切记拔掉电源(由于不断电造成的损坏或事故,乙方负责赔偿)

7、不要在出租屋内存放贵重物品(如黄金、钻戒、存折等),丢失概不负责。

8、禁止在出租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如吸毒等),违者后果自负,并自动解除合同,租金不退。

9、禁止容留异性朋友在出租屋过夜,(合法夫妻除外),违者解除合同,租金不退,

10、 甲方会经常给屋内老人送菜(尽量在租户不在家时来),关于这一点乙方同意。

11、 出租合同一经签定,立即生效,出租期间租户反悔不租,二年租金不退。

12、 乙方在入住时将二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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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创建文明城市口号_口号标语_网

范文类型:口号,提示标语,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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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口号

1、 争做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城市

2、 建设文明诸城,从我做起

3、 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4、 创建文明城市,建设文明和谐富裕诸城

5、 弘扬社会公德,告别不文明行为

6、 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和谐诸城

7、 创建温馨社区,服务千家万户

8、 文明从脚下起步,奉献从你我做起

9、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

10、 团结凝聚力量,文明成就未来

11、 事事处处营造和谐,点点滴滴展示文明

12、 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13、 文明城市,温馨家园,创业乐园

14、 创建文明城市,优化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15、 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会和谐

16、 德育重在意识,文明贵在行动

17、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

18、 树文明新风,创文明社区,建文明城市

19、 创文明单位,做文明职工

20、 手牵手共建和谐城,心连心同做文明人

21、 美德贵在坚持,文明重在行动

22、 深化文明交通,建设文明诸城

23、 万众一心齐行动,共建文明新诸城

24、 笑迎天下客,满意在诸城

25、 经济是城市的实力,文明是城市的魅力

26、 一言一行见公德,争做文明诸城人

27、 人人动手、全民参与、争创文明城市

28、 建设文明城市,造福子孙后代

29、 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30、 建设文明村镇,创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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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城市门脸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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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__日起至 年 月__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 元( )人民币,先付后住,实付租金以甲方的收条为准。

四、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押金1050元(壹仟零伍拾元整)人民币(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费用结清后本押金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租赁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赁期。

五、对甲方室内家具、家电应注意爱护,如有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承担维修费用。租赁期满后交还给甲方房屋中的所有家具、电器应完整并可以正常使用。

六、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入住时,有责任协同甲方认定相关数据并办理有关的居住手续。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转租本房屋或用其作担保、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八、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与乙方有关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住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房屋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坏,本合约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房产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终止合约,甲方应退还按金或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租赁期间乙方须遵守物业的管理制度,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不应在本建筑物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住户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4)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做饭。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屋内家具和电器完整、不得缺失。在甲方回收房屋时进行验收,若发现家具或电器缺失,乙方应按照物品原购置价予以赔偿。

十二、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甲方有权另行出租,对房内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3)给其他住户生活造成严重妨碍,住户反映强烈的;

(4)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5)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十三、补充条款

合约到期,承租方如不续约,应允许甲方提前半个月带人看房。承租方租赁期结束应保持该房整洁。

十四、房内设施清单如下:空调壹部、洗衣机壹台、电热水器壹台、

十五、入住时水电表读数:电 度;水 方。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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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员教师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教师,全文共 1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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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石羊镇镇中学党支部开“学准则、学条例”专题集中教育活动,在党支部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集中教育活动。把《准则》、《条例》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真正把党内法规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把党内法规的各项规定内化于心、落实在行动上,时刻用党内法规规范自己、约束自己,做学习党纪、遵守党纪、维护党纪的模范。我通过认真参加单位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细致的学习,感受颇多。

一、学《准则》、学《条例》,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对照《准则》严格要求,廉洁勤政,转变作风,提升素质,服务群众,推动各项工作。

一是以《准则》为标杆,严于律己。通过认真研读,我觉得《廉政准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安全网”,只要我们排除私心杂念,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应该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要逐条学习,牢记在心;案头常放,警钟常鸣,真正使贯彻《廉政准则》成为一种从工作习惯。

二是以《条例》为底线,防腐据变。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一要戒贪欲,二要重小节,三要慎用权。

三是以廉建为契机,醒己律人 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是我党对每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作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以思想为动力,勤政为民 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守住廉洁底线的同时,更应该在勤于政事、为人民谋福祉上有所作为,做出成绩。

二、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努力使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有进步和提高。

一是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二是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以提高学习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善于把所学科学理论运用于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新的实际情况。要把学习知识的提高作为竞争意识,自立意识增强的基础,积极面对和参与社会竞争。

四是牢记宗旨,勤政为民,加强纪律,切实改变作风不实的面貌。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必须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表率,才能把本单位的好风气树立起来。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人格的锻炼和修养,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用《中国共产党党廉洁自律准则》指导自己,规范自己,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党和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干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望,努力塑造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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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8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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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xx年5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辽宁城市供热条例。

20xx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管理, 维护热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城市供热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用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供热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公众利益优先、保障安全和质量、规范服务和管理、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价格、环境保护、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和扶持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使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县供热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七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供热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热源建设和管网布局。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不得违反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管网布局和供热方案,擅自为建设单位接入供热管网。

符合供热专项规划的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应当经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热等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八条 供热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供热工程中使用的产品和技术,定期制定推广、限制和淘汰的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 新建建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未按照规定安装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既有建筑未安装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供热节能改造力度,及时组织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

供热单位应当选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供热计量装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并定期检定或者更换。在保修期内,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满后,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供用热双方对热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发生争议时,由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检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选购、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具体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在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不得批准新建、扩建除供热调峰锅炉以外的永久性锅炉。

热电联产供热范围以外的新建房屋和旧城改造,应当实行区域锅炉集中供热;在区域锅炉供热管网敷设范围内,供热单位有能力提供热源的,不得新建分散锅炉供热工程。对已有的分散锅炉,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拆除或者改造后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并不得向用户收取供热管网建设、改造费用。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增加供热面积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用于供热建设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供热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移交供热设施资料。

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

第十三条 对供热专项规划中新增的供热区域,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确定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

第十四条 供热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供热单位依法取得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供热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供热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供热,不得擅自转让供热许可证。

供热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核、分级核发,具体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取得供热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具有稳定的热源;

(三)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的供热设施;

(四)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六)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维护检修队伍;

(七)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可行的经营方案;

(八)没有擅自停热、歇业或者弃管记录;

(九)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供热单位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六个月前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准予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收回供热许可证,并对供热范围内的用户用热作出妥善安排;不准予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供热单位转让供热设施经营权的,应当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并公布供热起止时间。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遇到特殊天气,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并给予供热单位相应补偿。补偿办法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 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前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用户发生变更的,应当与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

第十九条 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的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非住宅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约定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二十条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供热单位应当实行热计量收费。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热费。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供热面积收费标准交纳热费。

供热价格和计费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供热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一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煤炭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调整供热价格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供热成本监审,举行听证会,听取用户、供热单位、热源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在作出定价决定后,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并说明对听证会各方面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

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供热价格和计费办法收取热费,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供热单位不得以分户供热前单位拖欠的陈旧热费等理由拒绝供热。

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热费。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供用热关系的,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

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不得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热费;己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购买人承担热费。

第二十四条 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十日前告知供热单位。

已办理暂停用热的用户需要恢复供热的,应当在当年交纳热费截止日期前交纳热费。

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对暂停供热的用户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但不得超过按照供热面积交纳热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第二十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加强供热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管理,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报修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

第二十六条 在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稳定、连续供热,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服务,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报修,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擅自停止供热。向供热单位供应水、电、燃气、燃油、煤炭或者热能的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供应,不得擅自中断。

采用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的,每天锅炉供热运行时间不得少于十六小时。

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需要停热八小时以上的,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同时报告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连续停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单位应当自停热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第二十七条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十二小时内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现场测温。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应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用户可以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十二小时内组织现场测温。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温度未达标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因供热单位原因自被告知之时起超过二十四小时温度仍未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温度测量和认定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八条 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确实影响供热质量;

(二)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

(六)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七)其他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供热质量的行为。

用户出现上述行为造成温度未达标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但用户已按照供热单位要求改正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实行职工热费补贴随工资发放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救助资金,专项用于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困难居民的热费贴付。

第四章 设施管理

第三十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供热信息平台管理制度,实现供热信息共享和网络化监督管理,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运行情况实行实时远程监控,采集供热相关数据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运行、维护服务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建立诚信档案。供热期满后三十日内,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单位进行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用热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举报和投诉。受理举报和投诉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三十一条 供热管理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单位应当于供热期前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存入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质量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发生用户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或者擅自停止供热等情况时对用户的赔偿。

供热质量保证金,由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使用,其储蓄收益归供热单位所有。供热期满或者供热单位退出供热市场时,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供热质量保证金及利息返还给供热单位。供热质量保证金扣缴后,供热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补齐。

第三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对管理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发现共用供热设施(含住宅楼外的供热设施和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用户自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告知用户及时消除。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改造,并于每年十月十五日前完成年度检修,保证供热期内设施完好。

供热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供热设施折旧费,应当专项用于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提取、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责任的,保修期顺延。

保修期满后,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未分户供热的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用户擅自拆改的部分除外。已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日常管理,可以委托供热单位负责维护,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户承担,但因供热事故造成的除外。

非住宅用户的供热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当启用应急备用热源,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抢险。

第三十五条 在供热期间,供热设施发生突发故障的,供热单位应当立即进行抢修。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供热单位可以采取合理的应急处置和现场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用户和有关单位。应急处置期间,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六条 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发生漏水等故障,对公共安全和其他用户的利益造成严重影响时,供热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用户;需要入户抢修而用户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的,供热单位应当会同公安、社区或者居民委员会人员到达现场入户抢修,有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抢修后,现场人员应当在抢修单上签字,并共同做好用户财产安全保障工作。

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在抢修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用户财产损失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用户原因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供热单位无法保障安全稳定连续供热、严重影响公共利益,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督促无效的,经市或者县人民政府批准,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实施应急接管,组织接管方与被接管方签订供热设施应急接管协议。接管期间,保障正常供热产生的费用,由被接管方承担。

实施应急接管的,应当听取被接管方的陈述与申辩,并在其供热范围内公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条 供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施应急接管:

(一)供热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催告,拒不消除的;

(二)供热设施发生重大故障或者事故,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恢复供热的;

(三)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四)无故中断供热持续四十八小时,或者缩短供热运行期的;

(五)用户投诉量大,反映问题集中且属实,不能保证安全、稳定、连续供热的;

(六)供热单位申请被接管的;

(七)其他严重影响供热公共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对其管理的重要供热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识别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移动、覆盖、拆除、损坏共用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识别标志。

第四十条 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网的情况;影响供热设施运行和安全的,应当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建、拆除、迁移供热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方案后方可实施。

在施工中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十一条 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物料,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排放腐蚀性液体以及爆破作业等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活动。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城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投入,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城市供热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供热方案进行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罚款;

(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热工程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供热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五罚款;

(三)新建建筑未按照规定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住宅建筑按照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十五元罚款,非住宅建筑处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所需价款的两倍罚款。

第四十四条 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管网布局和供热方案,擅自为建设单位接入供热管网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罚款;

(二)未取得供热许可证擅自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罚款;

(三)擅自转让供热许可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供热许可证;

(四)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五)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的,责令按照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日数退还用户两倍热费,并处以等额罚款;

(六)在供热期内擅自停止供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七)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每天运行时间少于十六小时的,处一万元罚款;

(八)在供热期内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要停热八小时以上未及时通知用户的,处五千元罚款;未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罚款;

(九)对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罚款;

(十)连续两个供热期供热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用户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确实影响供热质量的;

(二)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的;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的;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的;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的;

(六)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装、移动、覆盖、拆除、损坏共用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识别标志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物料,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排放腐蚀性液体以及爆破作业等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活动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行为,未造成共用供热设施损坏但拒不停止危害行为的,可处二千元罚款;造成共用供热设施损坏的,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可处赔偿费五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二万元;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变更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的;

(二)未依法审批供热工程项目和供热许可证的;

(三)未依法审批供热单位停业、歇业的;

(四)贪污、挪用供热建设资金、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救助资金的;

(五)未依法履行对供热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的;

(六)接到供用热举报和投诉拒不受理或者不及时处理,以及发现违法行为拒不查处的;

(七)出现供热突发事件,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由热源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利用自行生产的热能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取得供热许可证,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行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热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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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城市物资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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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机械设备运输事项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责任和义务:

托运方负责装卸,承运方予以协助。货物上车就位后,承运方负责核实货物数量及重量。承运方按时安全将货物送至托运方指定地点。运送时间由托运方提前一天通知承运方到现场装货,当天装货须当天发车直接开往目的地。承运方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行车执照原件,由托运方确认后,复印存档。 违约责任:

承运方应在托运方约定的时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时内将上述货物安全无误地运至目的地,如未按时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每延期一天,乙方赔偿甲方 元。运输途中如有损坏或丢失货物,由承运方负责全额赔偿。在运输中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运方负责。

运输地点和价格:

付款方式:

等全部货物运抵目的地后,由收货人按发货清单验收合格(数量及质量)后付款。

法律责任:

承运方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本合同,如运输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一切责任由承运方负责。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哈尔滨市法院管辖。

本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复印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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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管理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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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公交车、出租车文明服务、诚信经营已逐步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业人员素质逐步提升,服务水平有所提高,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管理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5 月3日,县人大组织南宾镇部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和公交车、出租车经营者以及驾驶员进行了座谈。随后,组织代表个人乘坐公交车、出租车,暗访体验。5月 10日,又组织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石柱互邦公司、渝运集团石柱分公司两家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并召开了座谈会。代表们肯定了近年来我县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取得的成绩,特别是今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发生的积极变化,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

一、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公益为民的改革方向,以有序竞争、方便群众为原则,成功取缔人力三轮车,规范客运摩托车,初步形成以公交车为主、出租车为辅的常规公共交通体系。现有公共交通运营企业2家,即渝运集团石柱分公司和石柱互邦公司。开通公交线路8条,拥有公交车55台(其中23台按公交车许可、32台按班车许可),万人拥有量达到5台;出租车100台(其中公司自营32台、挂靠承包经营68台),万人拥有量达到9辆。拥有公共交通座位数2332座,其中公交车1832座,出租车500座。公交车日均行驶里程5981公里,日均实载率43.7%,日均载客量2.7万人次,覆盖城区及周边三河、下路场镇。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 370公里,日均实载里程210公里,平均里程利用率56%,日均载客量达2.1万人次。

(一)各级高度重视,公交意识明显增强。一是县政府将城乡客运一体化列入议事日程,提出“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公交车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差到好。二是县交委制定了《XX县农村客运发展规划(2019—20xx年)》,对公交线路、运力、站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进行了合理规划。三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老百姓出行难、“打的难”等民生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安排县发改委、县政府办两次对县城出租车营运现状进行调研,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县财政在相对拮据的情况下,对公交车进行了一定补贴。

(二)规范市场秩序,城市形象有效提升。一是成功取缔人力三轮车,改上车一元的环城车为打表计价的出租车,新增公交线路和车辆,有效改变传统、落后的出行方式。二是规范投放渠道。适时开展城市交通实载率调查,掌握市场供需和出行需求,并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为新增投放城市交通经营指标提供依据。三是严格市场准入。按照《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XX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把企业资质关、车辆技术关和从业资格关。随着公交车和出租车的逐步投放,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群众出行方式更加多样化,安全得到保障,城市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加快设施建设,基础条件明显改善。一是大力推进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公交站台、停靠点112处,其中港湾式站台3处,每个站点都完善了公交线路指示牌,方便群众乘车。二是新增县城至三河、县城至下路两条公交线路,有效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带动城周乡镇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三是制定公交站场布局规划,拟建城东、下路和三河公交客运站场,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网络。

(四)加强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一是采取特许经营制度,与企业签定合同,明确企业责任、权利与义务,明确政府监管责任,防止无序竞争,维护广大市民的利益。二是督促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学习培训等相关制度,搞好从业人员培训,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台账,采用gps对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未发生出租汽车、公交车盗抢等治安刑事案件,连续七年未发生死亡交通事故。公交车、出租车文明服务、诚信经营已逐步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业人员素质逐步提升,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五)加大执法力度,部门监管不断强化。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门举报投诉电话,健全安全服务质量考核、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年度目标承诺考核机制,利用gps监管平台,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从今年4月16日起,联合交通、物价、公安等部门和经营企业,在玉音广场、三妹酒楼、桥头场等设立固定或流动稽查点,开展“惩违规、除陋习、树文明”专项整治行动,现已取得初步成效,乱打组合、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明显减少,乘客投诉率较去年同期下降4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城市公共交通起点低、起步晚,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推进、与群众的要求都还有一定差距,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管理、部门监管等各个环节还存在一定问题,制约了城市公共交通的进一步发展。

(一)规划建设滞后,缺乏科学指导。一是没有制订专门的城市公交发展规划,仅在《XX县农村客运发展规划(2019—2019年)》中有所提及。二是由于历史原因,城区道路缺乏系统专业规划,路网结构、布局不合理,功能不清,城区许多道路狭窄,难以形成合理畅通的道路网络,造成巨大行车压力。三是县城停车场建设滞后,现有停车位与城区日益增加的车辆矛盾突出,市政部门在部分路段设置临时停车位,虽然一定程度缓解了停车难,但对这些路段的通行、通畅造成压力。四是公交停靠点设置简陋、落后,且损毁严重,市民候车环境差。缺乏专门的公交换乘枢纽站,公交车、出租车难以到边停靠,有时只能在公路上调头,严重阻碍交通,存在安全隐患。

(二)管理方式落后,结构不尽合理。一是经营主体相对分散,影响行业良性发展。以出租车为例,目前拥有的100台出租车中有68台为挂靠承包经营,不利于开展管理和培训,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差。二是公交车、出租车数量配置和公交路线、站点设置不尽合理,公交资源配置、运力调配、线网布局等方面存在结构性矛盾。公交车和出租车数量偏少,发车密度低,群众候车时间长,反映强烈;到殡仪馆、高中城等地的班车数量少、收车时间早,无法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三是管理落后,没有完全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公交公司内部运行调度不合理,乘客、车辆、道路和站场设施之间不能信息共享。同时,由于红绿灯位置、转换时限等设置不尽合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牛石嵌、街心花园等堵点较多,导致公共交通运行不畅,准点率低,市民换乘不方便,满意度低。

(三)企业经营困难,财政投入不足。一是公交车线路里程长,经营成本高,经营压力大。目前,运行线路最长达12公里,除公交206线路外,其余线路票价均为1元。公交201、202、203、205、206线均为城乡线,上午7-10点、下午5-6点高峰时段车辆实载率高,其他时段实载率均不足,有的班次甚至只乘坐几个人,几条线路均以起点到终点运输为主,中途上下乘客较少,经营收益偏低。二是燃油价格、人员工资、维修成本等不断上涨,仅燃油就占整个公交车营收的42%,导致企业利润微薄,甚至出现亏损。三是政府未建立长效补贴机制。公交企业所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服务、执行低票价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及政策性亏损,主要由企业自身消化,经营压力大。到目前,县城免费乘坐公交的人群 7000多人,政府每人每月只补贴了1.7元,其余由企业承担,难以消化。

(四)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水平不高。一是从业人员文化程度较低。以出租车驾驶员为例,我县目前经培训考试具备出租车从业资格的有504人,其中具有初中文化的318人,占63%,具有高中文化的186人,占37%,专科及以上文化的为零。二是专业技能不高。所有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除进行入门式的专业培训和三年一次的再教育培训外,后续培训以安全例会代训为主,企业组织的专业培训较少,且实效性不强,培训效果不够明显。三是由于企业效益不高,员工待遇较低,队伍不稳定,从业人员流动性强,导致培训不及时、不到位,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不高,乘客满意度偏低。

(五)整治力度不够,陋习尚未根治。从4月16日开始启动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显现。一是专项整治的氛围还不太浓,尚未形成强大合力。各种新闻媒体未及时跟进、及时曝光,人民群众知晓度不高。二是专项整治的措施尚未完全落到实处。如没有将出租车价目表及“12358”举报电话统一粘贴于每台出租车的醒目位置,没有建立出租车机打发票制度,没有完全执行组合乘车按60%计价的规定,等等。由于对公交车辆违规行为缺乏有效震慑,导致强打组合、乱收费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三、建议意见

(一)加强规划,确保有章可循。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将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认真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对全县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进行充分调查研究,以城乡客运一体化为核心,确定全县交通发展战略,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二是按照远近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认真编制城乡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定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相关技术经济政策,明确各类公共交通方式的结构比例、站场布局与配套基础设施的用地规模、建设时序,充分考虑城市公交对农村的辐射,努力构建城乡公共交通统筹发展格局,实现城乡公共交通全覆盖。三是新建居住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以及新建、改扩建道路等工程项目,要同步建设公交场站、停车场等公交设施,并同步交付使用,对未按规定进行配套建设的,不得验收交付使用,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意识。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发展公共交通事业的重要性。一是及时宣传党和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和法规,及时宣传安全出行、文明乘车、服务至上的新风尚、新形象,及时宣传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的新举措、新动向。二是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改变日常出行方式,主动乘坐公交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促进公共交通发展的良好氛围,把城市公交打造成为对外宣传石柱的有力“名片”。三是着力抓好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及时对严重违反《XX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进行曝光披露,提高执法的震慑力;同时大力宣传公交车、出租车营运规定,提高乘客知晓率,自觉维护合法权益。

(三)加大投入,提供资金保障。公共交通作为公益性事业,低票价决定了营运企业微利或亏损,政府应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对营运企业的专项补贴。一是将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所需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二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部分,要重点用于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建设。三是对公共交通停车场站等建设项目、车辆和设施设备的配置、更新等,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四是对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要进行评估,充分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共交通运价,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提高公共交通的整体运行效率。五是对企业承担的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学生等实行免费或优惠乘车)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由政府进行专项补贴。六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增强企业活力,充分挖掘公共交通自身的发展潜力。

(四)加快建设,提供基础条件。一是加快推进加气站建设,降低运营成本,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清洁、环保、充足的能源。二是增加公交运力,完善公交网络。在组织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适时投放公交车和出租车,逐步达到同类区县城区每万人常住人口拥有出租车11-19辆的水平,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按照“着力提高线网密度和通达深度,中心区域减少重复线路,边缘地区扩大公交覆盖”的思路,根据城市发展、小区建设和人口分布,针对中小学、客运站、殡仪馆等公共场所不同时段的人流量,及时增加公交线路,加密公交车次,逐步建立以快线网为骨架、普线网为基础、支线网为补充的三级公共交通网络。三是加快推进城东公交客运站场和XX区、火车站站前大道等开发区停车场建设,在主干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完善站台、候车亭等设施,努力使公交综合停车场、公交首末(枢纽)站和公交候车亭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五)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和行业化监管”的发展思路,整合经营主体,实行一体化经营。一是积极推进“公车公营”,不得以承包、租赁、挂靠、合作等方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由企业统一经营管理车辆,并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改变秩序乱、服务差、效益低的现状。二是进一步落实城乡公共交通的安全监管责任,理顺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公交安全的投入和执法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科学的考核办法,严格奖惩机制,使有限的财政投入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四是建立和完善公交智能化管理指挥系统和视频监视系统,运用高科技加强对运营车辆的指挥调度,方便广大乘客出行,提高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五是强化培训和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安全、业务、道德、诚信等各方面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六是加强公共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线路、文明车组”和“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六)强化执法,履行监管职能。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对公交企业的监管和指导,整治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营运及各类违章经营行为。特别是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要借鉴XX市主城区近期开展的出租车行业“惩违规、除陋习、树文明”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落实专人负责,建立黄色预警库和黑名单库,采用定时、不定时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对不打表计价、乱收费、强打组合、拒载、甩客等违法行为,以及穿背心、打赤膊、使用车载对讲机聊天、讲粗话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一律按有关规定的上限执行,该扣分的坚决扣分,该整改的必须整改到位后重新上岗,该吊销从业资格的坚决吊销。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全方位曝光,提高执法震慑力和群众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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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新海南大学成立以来第一次全校科研工作会议,在职能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在与会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本次会议,是顺应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形势,根据我校“211工程”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阶段性要求而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目的,是要通过讨论交流,就加强我校科研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科研氛围,进一步调动科研工作积极性,引导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申报项目、组织攻关、凝炼成果、形成团队,加快提高我校科研创新水平,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名牌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保校长今天上午代表学校作了重要的科研工作报告,对新海大成立以来的科研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就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既针对学校工作实际,又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我完全赞成。在讨论活动中,同志们认真投入,踊跃发言,就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等重要会议文件以及科研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学校进一步修改完善文件和加强科研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请学校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在认真吸收会议意见的基础上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这次会议还进行了科研工作先进表彰和经验交流,科研先进个人、优秀团队和先进单位的代表作了很好的发言,为学校、为各单位、也为广

大教师和科研人员搞好科研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同志们都为此做出了积极努力,谢谢大家!

从建保校长的报告和先进单位、优秀团队、先进个人的发言中,我们可以看到我校科研工作确确实实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成绩是显著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校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学校向今天受表彰的科研先进单位、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服务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就加强学校科研工作强调两点意见。

第一点意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强化科研工作的战略地位。

科学研究是大学的基本职能和重要使命之一。大学开展科学研究,推动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不仅对人类社会进步意义重大,而且对大学本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也至关重要。放眼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他们一个重要的共同特征,是能够培养高质量的人才,能够创造优秀的科研成果,能够以高质量人才和优秀科研成果为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并且这些又都是以高水平科研创新能力作支撑的。因此,科研水平的高低成为衡量大学办学实力的重要标志,抓好科研工作对大学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当前,我校正处于加快推进“211工程”建设和努力向高水平大学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学校科研工作虽然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与高水平大学相比甚至与许多同类院校相比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相对于学校其他方面的工作也显得较为薄弱,缺少大的项目、大的成果和大的奖项,全员参与性不强,整体创新能力亟待提高。因此,加强科研对学校发展显得格外重要。

首先,加强科研对“211工程”建设具有根本性的影响。我校近期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全力确保 “211工程”建设验收能够顺利通过,这也是省委省政府对我校提出的硬性要求。“211工程”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中心任务是培育一流学科,关键指标是标志性科研成果,而这一关键指标恰恰是我校目前最突出的薄弱环节。如果不能在这一指标上取得重要突破,到20xx年初迎接“211工程”建设验收时,我们将面临严重的危机。

其次,加强科研是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无论是以高水平大学来衡量,还是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要求相比,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急待加强。高质量的人才培养需要高水平的科研作支撑。我们的教师如果长期不搞科研(包括教学研究),必然导致专业上的落伍和教学水平的滑坡。我们的学生如果缺乏课内外科研创新活动的经历,创新能力的培养也就无从谈起。尤其是根据海南省中长期人才规划和高等教育规划的部署,我校未来几年需要大幅度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和质量,而研究生的培养需要以导师的科研项目作为依托,这意味着如果我们不能在科研数量和质量上争取大的提升,将对实现学校教育发展目标形成严重的制约。

再次,加强科研是学校拓展社会服务的迫切需要。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不断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我校的期望值越来越高,需要我校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的领域和范围越来越大,主动上门寻求帮助或者联系合作的单位越来越多。但是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我校服务社会的工作至今为止仍然是进展不很明显,成效不很突出,社会影响也不尽人意。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是我校的科研创新能力还不强,缺少拿得出手的、能有力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的优秀科研成果,也缺乏研究水平高、社会影响大的学术团队。可以说,未来我校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能不能有好的表现和大的作为,完全取决于学校科研创新水平能不能有大的提升。

此外,加强科研对培育先进校园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校园文化是大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深厚土壤,优秀的校园文化能够为大学健康持久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精神养分。国内外任何一所高水平大学或者说名牌大学,都有特色鲜明的优秀校园文化,从而确保他们在历史长河中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可以说,校园文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各项建设相比,更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和长远的意义。当前我校正处于校园文化融合、重建的关键时期,需要大力弘扬探索真理、求实创新的学术精神和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以此引领带动先进校园文化建设,为学校逐步办成高水平大学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事业氛围。特别是从现状来看,加强科研、营造浓厚的科研学术氛围,是当前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中迫切需要加强的环节。

综上所说,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我校实现转型升级和建设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名牌大学的关键之关键,在于力争科研水平在不太长时间内实现大的跨越。这是我校当前办学中面临的重要挑战和考验,是必须要迈过去的一道坎。

另一方面,当前我校科研工作同时又处于良好的发展机遇期:一是从中央到省到市县的各级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我校“211工程”建设越来越关注和重视,支持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二是在海南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产业升级、体制转轨特别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过程中,有着大量需要研究解决的课题,为我校加强科研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三是随着我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的行列,学校站到了国内外教育科技交流合作的高层次平台,为我们引进或分享国内外优质科教资源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和条件。这些机遇抓紧了、利用好了,我校可望在科研上有大的发展。但反之,如果我们抓得不紧,不能利用这些机遇有大的作为,政府和社会对我们的厚望会逐渐变为失望,学校发展的良机就会错失。那样的话,我们在座的和全校的教职工作为新海南大学第一代的创业者,真是不好向历史交代。

总而言之,各部门各单位和全校教职工都要清醒认识到,科研工作对学校办学的极端重要性和对现阶段学校发展的特殊意义,从对学校前途命运负责的高度,从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切实增强抓好科研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力推动学校科研工作不断创新局面、上新台阶。

第二点意见:明确思路,抓住重点,力争科研创新水平有大的提升。

针对我校当前科研工作的现状,我认为,加强学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一些思路。

(一)要围绕“一条主线”

这条主线就是要始终坚持走“特色科研”之路。作为科研基础薄弱的具有后发劣势的学校,要想在科研上赶超先进学校,必须坚持在“特色”上作文章。要实行“有所为、有所不为、集成优势、重点突破”的策略,盯住国家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需求,紧密依托海南特色优势资源,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科研的主攻方向,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与积累,形成我们独特稳定的科研优势与特色。作为综合大学,我们鼓励自然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齐头并进,学校所有学科都应当结合国情、省情、校情,选准各自的重点研究领域和主攻方向,汇聚本学科教师和科研人员的集体力量,努力在所选领域和方向上创特色、立品牌。

(二)要推动“两个转变”

第一个转变是要推动科研从偏重数量向数量与质量兼顾、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转变。这要求我们要更加强调科研立项的档次,科研项目的成果产出,论文、著作的创新性,科技成果的转化价值等。第二个转变是要推动目前存在的单兵作战过多的科研局面,向以团队合作为主的局面转变。当前我校的科研力量既不强,又分散,不符合科研上水平、上层次的要求,必须切实予以转变。上述两种转变都需要通过学校政策倾斜和机制创新来推动,因此下一步学校应当重点围绕这两种转变,研究完善学校科研政策和推进科研机制创新。

(三)要发扬“三种精神”

一是要发扬“创新”精神。科研活动应当是创新的过程。教师、科研人员在开展科研的过程中都要发扬创新精神,敢为人先,探索未知,注重首创,追求前沿。学校也要大力发展创新文化,倡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精神,建立鼓励探索、支持创新的机制,营造尊重首创、宽容失误的氛围,构建有利于科研创新以及教学创新、管理创新的文化环境。

二是要发扬“求实”精神。科学研究是高尚、严肃的事业,我们要牢固树立求真务实、严谨治学的态度,克服当前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浮躁情绪,用心探索,潜心研究,脚踏实地,锲而不舍。对学术不端、学术失范、弄虚作假的行为,我们要采取“零容忍”的政策,切实净化学校的学术风气。

三是要发扬“合作”精神。首先是要强化协作精神。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各学科、各专业以及教师、科研人员之间要加强协作,围绕科研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密切配合,协同努力。其次是要强化团队精神。注重发挥集体的力量,联合争取项目,联合开展攻关。再次是要强化开放合作精神。主动走出校门,积极与政府部门合作,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与兄弟院校合作,与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现在这些合作越来越多,学校牵线搭桥后,各学院要积极跟进将合作项目做细做实。

(四)要坚持“三个结合”

一是坚持科研与学科建设相结合。学科建设必须以科研为引领,科研必须以学科建设为依托。我们教师、科研人员进行科研选题时,要自觉着眼于所在学科建设的需要,服从于学科发展目标,与学科方向保持一致。要紧密依靠学科集体力量、借助学科平台搞科研,充分发挥学科资源优势。这样才能形成稳定持久的科研特色。

二是坚持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科研与教学互动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创新水平的必由之路。我们教师要善于将最新科研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提高教学内容的前沿性。要积极发挥科研育人的功能,注重吸收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参与教师课题,发挥学生在科研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

三是坚持科研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科研要着眼于社会服务,社会服务要通过科研来推动。科研工作要积极走向社会,瞄准地方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国计民生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技术与理论创新,开展战略研究与政策咨询研究。要加强与政府、企事业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通过了解掌握市场需求找准科研选题,通过产学研用结合争取更多科研资源,通过为政府和社会排忧解难不断提高学校的科技贡献率与社会影响力,努力成为地方创新体系的主力。

(五)要抓好“四个重点”

第一个重点是学术领军人物的引进与培养。第二个重点是高层次科研创新平台的建设。第三个重点是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第四个重点是优秀科研成果特别是标志性成果的培育。这些在建保校长的工作报告中已经做了具体的部署,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尤其是各学院要结合本院及学科、专业的实际,制定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力争在这四个重点上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六)要完善“五个机制”

一是要完善科研评价机制。要以创立特色为目标,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以合理体现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为要求,建立健全学校科研评价机制,切实发挥科研评价对科研工作的正确导向与激励作用。本次会议讨论的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就是其中关键的内容,大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职能部门要认真进行修改完善。

二是要完善学科交叉融合机制。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学部运行机制,切实打破学科壁垒,推进学科资源的流动与整合,充分发挥学校综合学科优势,为加强联合攻关和提高集成创新能力提供机制保障。

三是要完善科研资源开放共享机制。要健全科研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臵的论证程序,避免重复建设。改革科研平台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坚持开放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这些资源的使用效益和对广大教师、科研人员开展科研的支持作用。

四是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与科研服务社会的机制。学校要以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要研究出台鼓励、扶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对外科技信息服务的配套政策,规范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活动,调动广大教师、科研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开展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加快提高科研服务社会的水平。

五是要完善科研学术交流机制。要建立健全全校性的和各单位内部的科研学术交流机制,使教师、科研人员之间不同层次的科学研究、教学研究的交流活动定期化、经常化、制度化。积极邀请境内外专家来校进行科研学术交流,做到学术交流研讨与学术报告活动长年不断线,营造出浓厚的校园科研学术氛围。

同志们,抓好学校科研工作任务艰巨,不仅仅是职能部门或部分单位、部分教师、科研人员的事,而是我们全校上下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抓住当前科研发展的良好机遇,团结协作,不懈奋斗,努力开创科研工作新局面,推动学校科研创新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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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护士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党工团,全文共 1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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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为8700多万共产党员制定了思想、行为准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历史使命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抓紧主线,坚持党的领导。谋事创业做人,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条主线。今年以来,xx县委、政府在振兴大别山革命老区建设的实践中,围绕临港经济示范区建设,大胆提出“三举三进”战略,大力抓好经济发展,大步践行“梦”。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服务发展大局,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今年截至目前,先后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抽查42次,其中深入36家企业开展专项巡查1次,全县共立案154件,依纪依法处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15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这些战果的取得就在于纪检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服务民生发展。新修订《准则》和《条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强调抓住党的领导这根主线。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不渝地学习、贯彻和践行。

二、守住高线,坚定贯彻准则。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了党的制度建设这个好传统,重在立德,为全体党员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行为高线,充分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结合。每位党员干部必须立根固本,坚定贯彻准则。一是要夯实理想信念。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一名党员,如果精神缺钙、道德软骨,那就失去了作为党员的特质,难免会下滑沦落。夯实理想信念,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作为的基础,钻进去,深入学,化精神食粮为精神力量。通过实践的磨砺验证,不断丰富升华,与时俱进。二是要尊崇传统美德。中华民族是一个崇德的民族。传统美德中所蕴含的为人处事、治国安家的质朴道理,也成为无数仁人志士立身立世的源泉。新时期涌现出的郑培民、沈浩、杨善洲、罗阳等优秀干部,不仅是执政为民的楷模,也是继承传统美德的典范。作为共产党人更应该对传统美德存敬重之心,存求教之意。三是要提升道德修养。道德使人向善,“失德”只能走向堕落。近年来各地“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失德”问题,有的骄奢淫逸,有的以权谋私,有的家风败坏。党员干部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深刻反“四风”、牢记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知促行、以行促知,修正德行,强化作风建设,促进以德治党的落实。

三、把握底线,坚决执行条例。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新修订的《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握底线,防微杜渐。一是要强化学习意识。学纪懂纪是守纪执纪的前提。有的党员、干部不屑学习,工作中仍存在依惯例行事,觉事小无谓等行为。要深刻认识到,党纪严于国法。要确保行为不碰底线,作方向不偏,就要注重学习党纪法规,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从严治党等问题的基本立场,弄清楚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心中明镜高悬。二是要树牢遵纪观念。纪律不执行就成了空文。执行纪律,要树立依纪办事的意识。要将对纪律的敬畏和认识变成处理问题方式和方法,秉公正之心在纪律之下,不临纪律之上,更不能在纪律之外,用好手中戒尺,守好行为底线。三是要做到执纪必严。从严治党就要执纪必严,打折扣的执纪,不但不能惩处邪恶,彰显公平正义,警示党员干部,反而损害党纪权威,影响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从严执纪,一方面要利用好巡查、巡视机会,做到苗头早发现,问题早整改,打早打小,另一方面结合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出重拳、抓典型,做到惩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一方面提升执纪能力,开展纪检干部上挂、下挂和轮岗活动,提高个体素质,提高办案合力。团县纪委监察局就组建办案协作区6个,实行纪委包保制,1至11月办理案件26件。

四、不碰红线,坚守党纪国法。监督执纪的人首先要做遵守纪律的楷模,没有忠诚干净担当,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对党员干部提出了要求,对纪检人要求更高。一是做忠诚纪检人。忠诚,首先是对党忠诚。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讲规矩、守纪律,自觉维护党的权威,用过硬的思想品格,展现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忠诚,还要忠于岗位。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本领,爱岗敬业。二是做干净纪检人。干净,就是清正廉洁。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干净,行使监督执纪问责时才有底气,有正气。时刻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要经常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检视自己,随时发现和清除思想上、行动上的灰尘和污渍。培养高雅情趣,营造良好家风,防微杜渐,守住清白之身。三是做担当纪检人。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心。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和勇气。有担当切记好高骛远、目无法纪,关键是把手头的每一件事依规依纪做实;切忌胸有大志、能力不足,必须埋下头练内功,学一身过硬本领,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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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城市个人借款及违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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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 保证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资金周转,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双方确定收款帐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另开具收据给甲方。

二、借款期限为_六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借款 期内,乙方想提前还款的,则按六个月的借款时间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

三、借款月利率为2%即每月的利息为:__________。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即单个月___日前应付清两个月利息。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四、如果乙方不按时支付利息,除应按原定利息计付给甲方之外,逾期每天则按所欠利息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借款期限届满,如果乙方不能还清借款,除应按原定利息计付给甲方之外,必须按本金和利息总金额的每天万分之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五、特别约定:乙方自愿将权属自己坐落于来宾市西南一路37号的《百川德汇》楼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套商品房,房屋合计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具体栋号房号以甲乙双方所签的售房合同为准),作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元)出售给甲方,甲方无需再支付该购房款给乙方,并于本合同签订当天,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到房产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1) 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偿还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借款本金自动转为甲方付给乙方的购房款,则该房屋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理。

(2) 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甲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通过法院将上述的财产拍卖作清偿,清还甲方的本金和利息及违约金,且甲方垫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误工费及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自行处理上述的房地产或交给法院拍卖,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利息及甲方为此而支付的相关费用的,乙方仍需向甲方承担还款、付息责任,直到还清债务为止。

(4) 如果乙方能按期归还甲方借款的,借款期限届满,乙方还清款后甲乙双方取消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回乙方自行作废,仍由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处置权及所有权。注销备案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保证出售给甲方的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即不存在将房屋向第三人买卖、赠与、抵押的事项。保证如果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对该房屋的处置权时能够申领到房屋产权证,甲方办理房产权证时所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引起诉讼的,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由债权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受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将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产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后生效。

八、甲乙双方确认,签订本合同属双方自愿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明确合同违约责

任的含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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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全文共 2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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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

第三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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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城市发展心得体会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4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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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我县城镇建设与发展、发挥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城镇水平、实施经营城市战略、增强城镇实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形象是加快建成中心县,促进经济社会跨越性发展的必然选择。

城市,是一个地方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也是该区域一个时期规划力、经济力和竞争的集中体现。通过在江苏昆山学习,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现就如何加快**城市建设,浅谈个人思考和几点意见:

一、以城市规划为龙头,增强规划调控一体化。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的“蓝图”,是实施经营城市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城市规划应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水平设计,体现科学性、前瞻性、连续性、严肃性。

1、加快编制县域及四个办事处一体化规划,提升城市功能品位。始终坚持“要建设先规划,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以规划为先导,严格执行

“一书三证”制度,实行城市建设的重大规划听证制度,对城区建设所有项目都严格按总体规划进行审批,认真抓好县城重点地段的详规修编工作,完善和提升规划效果,实现大规划与小规划,总规与详规有机结合,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进一步维护规划权威,确保规划执行的严肃性、连续性,防止人为的随意变更。

2、加快县域及四个办事处一体化路网规划编制,提高城市承载能力。科学规划“一城五区”城市框架和城市路网,按照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集群,合理调整城市规划,推进中心城区与城郊云阳、下东、思聪、洣江四个办事处的无缝对接,加快东环线、新城区主干线建设,继续实施小街小巷综合整治建设,进一步拓宽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要与有关管网等部门统一协调,制定其专项规划,避免各种电缆、电线、管道的乱埋、滥布和重复建设。

3、加快县域与四个办事处一体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要求,抓好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总规编制要注重城市定位、县城体系布局、山区特色和城市旅游等配套服务功能,突出山城风情、城市个性、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系统,更具前瞻性和操作性。通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城市性质和城市总体框架,科学进行城市用地布局及功能分区,发挥好指导和调控城市建设的作用。要在坚持土地基本国策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土地资源利用的发展目标,培育级差地租,实现土地资产的增值。同时,切实抓好城市土地经营规划的编制工作,为经营城市土地提供科学依据。

4、加快城市产业发展,突出自身特色,融入城乡文化一体化。在加快我县城南商圈、物流产业、古城保护、茶祖印象产业园等县城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在建筑体造型、城市雕塑等方面要有所突破,并融入我县的人文历史和茶文化内涵。

二、以产业布局为主轴,推进资源配置一体化。以城乡产业的联动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形成以传统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现代物流服务业为支撑、现代都市农业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1、扶持支柱产业壮大化。要把握罗霄山脉片区集中连片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这个历史机遇,加紧加快项目争引,做强做优园区企业,大力扶持支柱产业,夯实经济增长基础。要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完善招商企业准入机制,积极引进规模大、实力强、污染低、能耗少的企业落户。要注重龙头带动,抓好企业生产经营,支持和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做大做强石材产业、华盛陶瓷、龙华农牧、贵派电器、东信棉业等龙头行业的发展壮大,改造升级和产品更新,提高产品竞争力,带动全县经济快速发展。

2、推进传统产业品牌化。要做好特色农业产业规划,在继续巩固发展粮食、生猪等传统农业同时,积极培育竹木制品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一叶两茶”等特色农业,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种养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万樟园林、红星康盛油脂、林丰农业等企业,做响黄牛、三宝等传统品牌,做响“三湘红”茶叶品牌,做响“康御”茶油品牌,力争创建成为有市场知名度、有竞争力、有地方特色的主导品牌,带动现代农业发展。

3、加快推进物流服务化。要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业,特别要发展与我县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接替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专业服务、特色服务和创意服务,充分运用技术改造提升现代物流服务业,鼓励现代物流服务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信息管理网络化,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完善交通运输网络,加快现有各类物流企业的整合,加快建立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完善相配套的各种专业特色的物流中心、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创建物流运输、公共信息、仓储配送三大平台,努力把建成湘赣现代化区域物流中心。

4、推行土地流转、宅基地置换政策。要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探索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留用地政策、土地有偿流转政策和宅基地置换政策,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合作经济提供有效载体。对重大基础设施做到城区与周边街道办事处统一布局,统一建设,实施交通、水、电、气、生态保护工程一体化,加大公共交通投入,推进公交经营,实现公共交通城区与四个办事处连网运营,大力发展各类项目,增强造血功能。

三、以经营城市为理念,推进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多元化。加快城市建设,应顺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增强城市经营意识,强化城市经营措施,变单一财政投资为多渠道融资,广拓资金来源,为城市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撑。

1、实行以地生财。建设办事处和发展城市,必须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实行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搞好旧城改造地块、城市建设闲置土地、重点区域和城郊结合部的土地收购储备。运用市场经营机制,积极推行招标、拍卖方式供地及土地租赁制,尤其应注重利用差级地租理论,调整土地使用功能,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收益。在依法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资产的保值、升值和增值,使土地成为城市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同时,对广告经营权、公共设施冠名权等城市无形资产进行有偿转让,所得收益用于城市再经营、再建设、再发展。

2、对接政策融资。一是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抓住国家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有利契机,运用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建设资金。二是要对接好国家罗霄山脉集中连片扶贫攻坚机遇,加快项目争、引资工作。三是要在确保严格执行城市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广泛引进竞争和等价交换机制,把城市建设推向市场。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域外资本,用于城市建设。

3、坚持群策群力。群众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建设城市应充分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积极吸纳群众手中的闲散资金,尤其应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市政工程建设,全面畅通城市建设筹资渠道。同时,还应该看到,用民间资本建设城市,更能激发群众关心城市、爱护城市和管理城市的自觉意识。

4、探索负债经营。实践证明,在城市建设上只要尺度适当,举债经营也是必要的,早投入,也可以早受益、早回本,形成投入――产出――更大投入――更大产出的城市发展良性循环。

四、以宜居城市环境为目标,推进城市管理一体化。

1、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承载功能。以县城规划控制区行政区划调整为抓手,加快周边乡镇融乡入城步伐,尽快拉开“一城五区”城市框架。加快城区路网建设步伐,尽快拉通东西环线,强力推进新城区四个办事处主、支干道路建设,着力疏通城市交通,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增强城市发展后劲。

2、加大公益设施投入,优化人居条件。城市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改善人居条件、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加快城市建设,必须注重城市公益设施建设。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将洮水水库(东阳湖)作为城乡居民饮用水资源,尽快启动洮水水库供水工程,加强生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强供气设施建设,采取政府出资收购和通过招商引资、吸纳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融资方式,力争全县人民早日用上天然气。加强环卫设施建设,杜绝垃圾散装和二次污染,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完善商业、学校、医疗、文化等配套设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

3、推进美化、亮化、绿化建设靓丽城市。推进亮化美化绿化,建设清新靓丽城市。城市面貌是城市的“脸”。建设清新靓丽城市,既可以提升人气、展示活力,也可以美化城市形象、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因此,必须加强城市“美容”,大力推进城市的亮化、美化、绿化。去年以来,我县新增绿地面积5.66万平方米,城市面貌明显改观。要突出抓好园林绿化,在市区主要街路、重点区域、出口广场和住宅小区实施绿化带设置工程,扩大公共绿地面积,增强绿化观赏效果,提升城市品位。

4、注重环境整治,保持国家卫生城市。保持干净整洁是城市管理的第一要务。强化环卫工作城市“美容师”职能,落实街道、社区管理职责,加强城区集贸市场和商场商店门前“四包”。继续保持国家卫生城市,消除卫生死角,使广大市民养成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抓好城市物业管理,新老住宅小区一律实行物业管理模式,探索“政府花钱买机制,百姓花钱买服务”的办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公司,对小区卫生、绿化和楼房维修等工作实行全程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证城市常建常新、整洁美好。

5、规划经营行为,打造秩序城市。规范经营行为,打造秩序城市。良好的经营秩序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市场管理,合理规划市场布局,大力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路边市场、游走商贩等占道经营行为,使各类商业活动入场经营,秩序井然。加强建工管理,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清理违章建筑,使城市设施整齐划一,协调统一。对施工场所和金属加工网点应实行限时管理,降低噪音污染。同时,加强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保证路路畅通。

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市民素质。突出主体作用,打造高素质市民。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建设和管理城市,必须发挥市民的主体作用,把“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爱”的理念贯彻始终。引导市民践行行为规范,履行责任义务,讲文明、讲诚信、讲互助、讲奉献,自觉抵制各种不利于城市建设与发展、有损于城市形象的现象和行为。以市民整体素质的普遍提高,更好地推进城市管理、加快城市发展。

7、强化城市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建立县镇(办事处)、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和“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机制,在县城和四个办事处逐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模式。推行综治、警务、调解、治保和外来人员管理“五位一体”的治安管理模式,建成覆盖县城和四个办事处、重点镇的路面监控电子系统,逐步全面实现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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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市门面房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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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如乙方需要按自己的方式进行装修则由乙方出资。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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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热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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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XX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XX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劳务提供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X公司

2.工程地点: 晋先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3.工程内容: 晋先水泥有限公司厂区拆除

第二条:承包范围

1.晋先水泥有限公司厂区拆除 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拆迁之后废钢归于乙方)

2.甲方愿意将晋先水泥厂置于X市晋先水泥厂内所有设备机器连同附属厂房全部承包给乙方拆除(以厂区围墙内一切建筑)。

3.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在规定工期(150天,雨水及节假日顺延)内全部拆除。拆除后平整后交付甲方使用(具体拆除工期计算以甲方为准,甲方签约时间:X年X月X日)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进场日期:X年X月X日,竣工日期:X年X月X日

2.总工期为X日,工程进程按甲方所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甲方向乙方支付拆除工程款,总金额大写: 贰佰柒拾 万元(:X元)。

2.拆除完毕后X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拆除工程款。

3.乙方必须将场内设备、废钢、线缆以每吨1000元过磅后付给甲方。甲方以每平方45元(以实际拆除面积为准)付给乙方作为拆除费用补助。(合同签订一周内乙方以现金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定金贰拾万元)

第五条:甲乙方工作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拟拆除房屋的断水、断电、断气、等工作。

2.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3.保证拟拆除房屋建、构筑物的完整性。

4.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5.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地块进行验收。

6.甲方需负责提供倾倒垃圾的具体场所及车辆的道路通行许可。垃圾外运不得超过四公里。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得出让场内一切设备。

7.新建的由乙方负责落实。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

2.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工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拆除现场坚持文明施工,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及时安排人员清扫,回收材料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严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5.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6.拆除厂房工程的单位必须具有专业的房屋拆除资质,并报甲方有关专业部门备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施工场地,而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拆除任务,则按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天。

2. 若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要求停工,甲方则需按每延期一天赔偿乙方5000元天。

第七条:安全施工

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进场前应对机械、人员进行投保。保险费用在报价中考虑,甲方不另行支付。乙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

3.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

4.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甲方需安排专业人员配合。

第八条:争议

甲方必须保证本次工程的真实合法性,如有差错甲方应负相应责任。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该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施工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X年X月X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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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全文共 4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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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上 海 市 劳 动 合 同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职 工(乙方):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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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城市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职员,全文共 2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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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保障   所有五保老人均能就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其相关规定。

第二条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关规定为甲方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制定执行基本医疗服务的相应内容及措施,为甲方老人就医提供便利;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甲方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并成立协调小组,配备2名以上有临床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协助甲方做好老年人的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档案及健康追踪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服务相关的资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相关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负责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政策规定、门诊和住院流程、主要服务收费项目、药品价格等相关信息;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老人个人信息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 就 诊

第五条 老人须持甲方开具的有效证明在乙方就诊,乙方收治甲方患者住院必须严格入院准入标准,认真核对身份,甲方经核实乙方有收治冒名顶替行为者,将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六条 甲方老人在就诊、就医期间在住院及治疗方面应给予适当优惠、优待。

第七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者推诿甲方老人前来就诊,由此造成病人病情加重、致残、致死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应依病开药,不得开具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开具药品必须符合规定。

第九条 甲方老人因病住院治疗时,乙方应及时登记,从登记之日起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登记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条 乙方对住院甲方老人的医疗费用,必须实行一日清单制,并由患者、家属或护理员每天签字认可。一日清单作为乙方结算的必备依据,甲方应按规定存档,无一日清单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诱导甲方老人接受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外的服务。如病情确实需要,须征得甲方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签字认可。

第十二条 乙方要按甲方规定按时、准确交接有关业务数据,保证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因乙方未按规定及时有效交接数据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老人有急性病或其他病症引起行动不便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派专人出诊,对老人的情况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超范围及费用标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业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必须向甲方提供其项目清单和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遇有新增价格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时,乙方要依据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向甲方提供资料。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十六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宁夏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目录》,并向甲方提供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 乙方要主动控制甲方老人用药量。

第十九条 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乙方为甲方老人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一条 甲方老人在乙方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据实给予结算。

第二十二条 乙方每月向甲方申请结算。乙方应提前 5日前将上

一次老人就医统计表及医疗费用凭据(包括必须经患者签名的费用一日清单)报送甲方审核后,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节假日顺延。

第二十三条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歧视甲方老人,凡乙方向社会承诺的服务和收费标准,甲方老人均应享受。如有违反,甲方可视为不合理费用扣减。

第二十四条 甲方老人在乙方发生的各种费用,乙方必须在医疗收费收据及电脑数据上如实记载,如乙方不据实记载,导致甲乙双方数据不一致的,其差额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甲方老人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健康档案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各楼园老人名单,乙方根据各项体检指标项目,认真为每位老人进行检查,并将各项检查结果汇总成老人健康档案。

第二十八条 乙方需及时按照甲方提供的人员名单将老人健康档案反馈给甲方,甲方进行存档。

第二十九条 如遇到甲方老人请假、就医等特殊情况未及时进行体

检的,乙方应对漏检人员进行体检。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十一条 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或省市区有关政策调整的,甲乙双方应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二○ 年 月 日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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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市垃圾分类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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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

1、认识可回收、不可回收标记,学习将垃圾分类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

2、体验环境污染带来的影响,知道乱扔垃圾会污染环境,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3、初步了解垃圾的危害。

4、学会爱护环境,不做“禁止”的事。

活动准备:

1、布置脏乱的小熊家和洁净的小兔家。

2、旧报纸、饮料瓶、废纸盒、废电池、果皮、枯树叶、菜叶等。

3、可回收垃圾箱、不可回收垃圾箱、废电池回收垃圾箱各一个。

活动过程:

1、教师带领幼儿观察小熊家和小兔家,请幼儿说说自己的感受,比较两个小动物家的不同。激发幼儿收拾垃圾的欲望。

2、教师出示可回收、不可回收的标记。引导幼儿学习分类。

(出示可回收标记),提问:什么叫可回收?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些垃圾是可回收的?

(出示不可回收标记),提问:为什么叫不可回收?有哪些垃圾是不可回收的?

3、帮助小熊整理垃圾。

4、集体检查,进一步加深幼儿对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的了解。

5、组成“环保小分队”,检查幼儿园的垃圾分类情况。

活动反思:

“垃圾”是环保教育中首选的教育资源,教师抓住了垃圾的“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帮助幼儿体验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对培养幼儿初步的环保意思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此可见,周围生活中的资源,我们加以巧妙利用都能成为幼儿园的教育资源,生活处处是教育。

小百科:垃圾是不被需要或无用的固体、流体物质。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垃圾处理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常见的做法是收集后送往堆填区进行填埋处理,或是用焚化炉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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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乡镇供水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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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水开发公司(供水方)

乙方:镇村民委员会(使用方)

丙方:镇人民政府(协调方)

为推动农村供水事业发展,满足群众用水需要,根据乙方申请,经水务局和丙方协调,甲乙双方决定对乙方现有水厂进行改造,利用现有水厂相关设施,以绥东供水站为水源地为乙方供水。

现就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等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①甲方负责按水务局提供的设计进行供水主管道及蓄水池等相关设施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需使用居民房前屋后土地、农民耕地及其它相关财物时,应由乙、丙双方协调,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丙方负责。

②甲方保证供水充足稳定,每天供水时间早5:00-6:00,中11:00-12:00,晚17:00-18:00,(注冬、春两季早晚顺延1小时)。

③甲方负责供水主管道维修及养护(即绥东供水站至村外主管道)工作,在上述供水管道出现跑、冒、漏时发生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应由乙方、丙方负责赔偿,确保供水管网正常运行。

④甲方在供水高峰期间,安排供水稽查员对用户进行查水,有权对擅自使用抽水设备的进行收缴和处罚。

二、乙方责任

①乙方应每年年初一次性缴纳水费,具体交费时间应在1月30日之前,缴纳金额人民币元,按县物价局核定水价标准以乙方用水人口数计算,人口数以村级台账为准,本协议签订时按县物价局批准35元人、月。

②如乙方收缴水费没有达到全额标准,剩余水费应由乙

方负责缴纳。

如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经丙方协调后无效,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终止协议,依据《绥滨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③乙方不得擅自挖、移、接、串用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供水管,一经发现视为偷水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进行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④乙方负责本村内供水管网养护与维修工作,由于管网跑、冒、滴、漏等原因导致居民无法正常供水或给甲方及用户带来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丙方责任

丙方负责沟通、协调、监督甲乙双方相关责任的落实,从而确保供水正常安全运行。

四、如遇其它问题甲、乙双方可参照20__年绥发第20号文件《绥滨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解决。

五、此协议后附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公章公章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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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城市规划实习周记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周记,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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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周记十三

感慨时间过得好快,来规划局已过去4个月了。在实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在办公室,同事介绍我看《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我觉得在学校学的知识虽多,但都不够全。有很多提到的东西都是要接触后才知道什么地方要用到了才知道,规划审批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审批出去的东西最后就会变成实物,所以必须极其细心,对照规划技术规范,结合法规政策认真仔细才能胜任这份工作,经过这么多个月的学习,我认为我对私宅规划审批的流程已经比较熟悉了,但是对公建项目的审批还是很多地方不足,我现在要认真研读《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多问多看,多研究城乡规划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也能胜任公建项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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