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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21条(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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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间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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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

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充分了解。

2、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承租人租赁已被抵押、或被司法查封、或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房屋,在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承租人的租赁权将存在风险。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查询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预告登记等情况。

3、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4、本合同所指经纪成交,是指租赁各方通过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租赁意愿,自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

5、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房屋租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租赁各方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6、本合同中凡带“□”的选项,应在选择项前的“□”内打“√”,并在未选择项前的“□”内打“×”。

出租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

该房屋权属证明名称: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

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用途:.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凭据。

二、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租金为:元/;本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元。

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四、押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为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费用由方承担;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由方承担。

租赁期内,因该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赁押金。

其他约定:.

五、成交方式

甲乙双方系通过以下第种方式成交。

自行成交。

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为:

备案证书号为: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为

注册证号

六、关于房屋转租与出售的约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租赁期间,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应在出售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七、关于甲方交房的约定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甲方延迟交房超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约定交房时间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八、关于乙方付款的约定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超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按应付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并承担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修复义务;甲方不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但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租赁期内,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属甲方违约的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还给甲方,乙方应当保证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结清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甲方保证已如实介绍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出租该房屋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乙方保证已对上述房地产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租赁该房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关于租赁期间房屋被征收的约定:

十、登记备案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甲方□乙方按相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租赁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在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手续。

租赁期满房屋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甲方□乙方在期满后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补充约定

十三、附则

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各方准确联系地址,相关文书送达到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给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和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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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市小区供用水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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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______自来水厂(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水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和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 供水方式及产权分界

1.经乙方要求,根据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从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装DN_____口径水表_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为___________吨。

2.新建多层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顶水箱供水,当城市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直接供水时,由乙方自建加压设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直接供水时自行拆除。新建住宅应使用无污染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管材,并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实行分户设表计量。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甲、乙双方产权分界点为计费水表。从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含计费水表)产权属甲方,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进水总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因乙方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需列换管道及附属设施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

4.法定计量表具由甲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修、校验、撤换。表具规格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维护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整修。

第二条 供水质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来水,出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梢不低于_____M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_____小时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间乙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乙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 供水计量

1.乙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订临时供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乙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甲方交纳。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退还。

4.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标准收取额定水费,乙方对法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时间在每月_____-_____日,缴费地点:_____水厂营业所(缴费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水厂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托银行托收或个人银行存折代扣,但乙方必须要保证帐户有足够余额。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费,经甲方催缴仍未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_____%滞纳金。乙方在甲方催缴后拒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索拖欠水费及滞纳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费通知单,应到水厂营业所查询(营业所电话:_____)。

6.乙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报停或暂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乙方应与甲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复接费用。

8.乙方因房产转移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乙方要重新办量给水申请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销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第四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总水表以外的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供水专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输水渠道、水厂、储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闸门、闸门井、消火栓、扩管涵洞、测压点、空气阀、泄水阀、水表等设施均由甲方事实管理,乙方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迁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改建城市供水设施,乙方(建设单位)应同甲方协商,经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实施。迁移、改建工程费用由乙方(建设单位)承担。

2.乙方不得在埋设的供水设施上(国家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以及植树、采石取土、堆积物料、修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乙双方都应按照管理责任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共同执行有关供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供水。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启或使用灭火专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对甲方的民事侵权行为。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需要用水,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到甲方办理用水手续,乙方须承担相应的工程直接费用,由甲方定点定位设置专用供水设施并安装水表计量,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水费。

第五条约定事项

1.乙方的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不得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确需连续时,应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2.对需要不间断供水的乙方,应实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储备水源,以确保_____小时的用水量(含内部消防用水)。

3.对新装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与甲方签定供用水时,应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地形图、总平面图、水施图、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

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用水设施竣工后,应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供水手续。建设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应对用户用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卫生部门和水质监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单位内部的消火栓直接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应与甲方签定消防供用合同,并设立消防水表,按该表最小流量的收费标准支付水费。

6.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确需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户应征求供水企业意见,并通过储水设备加压供水。如装泵抽水,应视为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费(以每日_____小时,_____天一次计量)。城市供水管网中的加压泵站应在进出水管道上装有计量设备,由产权单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按《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②损坏、拆换总水表或采用技术手段致使总水表停滞、逆行、失灵的。

③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过借而造成违约的民事赔偿责任,除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无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计算。

④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______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执行。双方有法律、法规和合同依据或有合法正当理由证明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的变列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款办理。

2.在双方签定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纸、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乙方为房屋开发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需变更户名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变更前按建筑用水性质计取水费。在合同变更后,按新过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实际用水性质计取水费。

第九条 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对有关条款不清楚或有异议时,由甲方提供说明或解释,也可以直接将修改意见或不能接受的有关条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确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定。

5.本合同附件和说明,经双方协商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自来水厂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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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市土地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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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双方共同商定,甲方愿将位于 ,有偿出让给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四至及面积:东西宽 米, 南北长米,地基面积为 平方。

二、该土地转让费共计 元(大写: )人民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写: )人民币。基础完工时付 元(大写: )人民币。其余款项在一层预字上完时交清元。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转让该土地,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合同签订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对土地进行调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问题,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有权使用该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六、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要共同遵守以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年 月 日

正规土地转让合同通用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原合同内容)。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合同生效后乙方享受甲方原合同所有的待遇和责任。同时乙方履行甲方原合同所有内容。

2.土地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乙方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付清余款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余款付清后,本合同生效,土地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合同生效后,现有土地上的树木,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处理完,不得影响乙方的土地规划使用。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原合同到期时,有责任参与原合同法人更换为乙方法人的责任。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余款,甲方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乙方不得争议。

四、其他

1.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4.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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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城市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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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时起至______时止;或者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政府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燃气计量表;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衡;或者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  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  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                      用气人

(盖章):                  (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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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城市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职员,全文共 1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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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医院

根据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____]____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

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偿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电话:____________)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________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__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________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____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____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乙方:________医院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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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城市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职员,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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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报修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维修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维修下列设备或者附件。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二、维修验收:

维修结束后,甲方须向乙方出示维修清单和检验合格单。所维修物品经甲方测试认可后,在维修清单上签字认可,完成验收。

三、保修承诺:

所列设备由乙方承诺保修 2所列配件由乙方承诺保修 以下原因引起经乙方维修设备和配件的故障,不在本保修承诺中:

1. 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或者人为损坏。

2. 使用的电网电压在本仪器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外引起的故障及严重损坏等。

3.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起的设备或者配件损坏,如地震、火灾、战争等。

4. 未经乙方认可的技术人员维修引起的故障。

5. 使用未经厂家许可的配件所引起的设备故障。

三、付款: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日内把服务费的50%汇往乙方账号。维修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再将余款付给乙方。

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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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省计生条例修正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8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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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条例修正全文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也逐渐增强,渴求社会建立平安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的思想也日益激烈,消防部队在和平年代的地位和作用己日显重要。但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最新省计生条例修正全文内容。欢迎阅读和参考!

省计生条例修正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五章奖励和社会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依法管理、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每年的一月为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月。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加强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人口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各级人民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本级工作部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作为考核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政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逐年提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虚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十条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

育龄人员享有接受婚育、生殖健康等知识教育的权利。

第十一条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需要配备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依法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实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上述单位应当每年将计划生育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人口统计必须实事求是,如实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或者篡改统计数据。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四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

女方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男方年满二十五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女方晚婚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十六条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第十八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户籍

第十九条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的,仍鼓励和提倡只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条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

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凭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符合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办理。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要求生育的,夫妻双方应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办理。批准生育的签定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生育证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提倡优生。结婚应依法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优生、节育咨询门诊,进行优生、节育指导。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二十二条医疗、保健机构发现育龄夫妻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应当提出医学意见;限于现有医疗技术水平难以确诊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育龄夫妻可以选择避孕、节育、不孕等相应的医学措施。

第二十三条妇女妊娠期间,所在单位应当调换对其健康有害的工作岗位或场所,以保护孕妇和胎儿。

第二十四条育龄夫妻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

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妻都应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女方应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采取长效避孕措施。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

(一)非婚妊娠的;

(二)已生育一个子女,无生育证又妊娠的;

(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生育证妊娠的。

第二十六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避孕药具、孕情检查、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术、输卵(精)管结扎术、复通术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等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设置标准、业务范围、服务项目,按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个体医疗机构和未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施行节育手术。

第二十八条依法开展助产接生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查验孕产妇的生育证;发现无证生育的,应当在接收孕产妇之日将孕产妇的基本情况报告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九条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确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免费治疗,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财政或政府购买的保险予以保障。治疗终结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为出勤,发给工资、福利;是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生活困难的,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给予照顾,并由当地人民政府酌情给予救济。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事故,经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或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按处理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县(市、区)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站,乡(镇)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所,村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生殖保健技术服务。

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药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药具及用品的免费发放管理工作。

第五章奖励和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应当征求同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做好相关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保证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奖扶标准。

第三十二条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公民晚婚晚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给予适当照顾。

第三十四条夫妻只有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如系双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第三十五条按照规定采取避孕措施的,分别享受以下待遇: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二天,七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二)结扎输精管,休息二十一天;

(三)结扎输卵管,休息二十一天。

休假期间,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为出勤,发给工资、福利。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接受上述手术的,由所在县(市、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从计划生育经费中给予补贴。

第三十六条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终止妊娠,按

第三十七条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

(二)在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补助。

(三)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农业经济发展、贷款、扶贫、救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城镇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和农村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社会保障时,应当优先保障,并给予优惠。其享受的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其他优惠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五)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应给予表彰,并奖励二千元以上奖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奖励百分之五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奖励。

第三十八条对年满六十周岁,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

奖励扶助标准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并建立利益增长机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九条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的夫妻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符合国家有关特别扶助条件的,在国家扶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的特别扶助金。

国家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的夫妻特别扶助标准城乡不相同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省辖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救助。

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参照城镇三无老人或者农村五保老人管理体制、供养办法和标准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四十条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以下处罚:

(一)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收男女双方的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六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违法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生育两个子女的,不得担任领导职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开除男女双方的公职;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五条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农村居民,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七年之内,少分一人(份)的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责任田等;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十四年之内,少分二人(份)的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责任田等。

第四十六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按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外,终止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并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计划生育奖励。

第四十七条侮辱、威胁、殴打从事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人员,毁坏其财物,或以其他方式阻碍计划生育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并给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四十九条伪造、变造、买卖计划收集:

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并给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并给予行政处分;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溺婴、弃婴、虐待婴儿致残、致死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不再发给生育证。

第五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或故意刁难申请人的;

(五)故意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代替采取补救措施的;

(六)贪污、挪用、截留、克扣、虚报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七)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对不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或者没有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给予下列处理:

(一)当年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

(二)通报批评;

(三)根据情况,分别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省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一律按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施行以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已按当时政策法规作出处理决定的,继续有效;尚未处理的,按本条例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0年4月12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xx年3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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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节选)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一)妊娠十四周以上,违反《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终止妊娠的;

(二)故意致婴儿死亡的;

(三)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证据证明的。

第二十一条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附送双方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第二十三条禁止下列生育行为:

(一)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子女的;

(二)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再生育的。

第二十四条收养子女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法规。

禁止借收养、代养名义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

禁止以送养、寄养方式违反本条例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第四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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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自来水供水公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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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在市水务局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继续坚持 献身、负责、求实 的水务精神,精诚团结、努力拼搏,确保了我市十几万人的用水安全。

一、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二、取得的主要成绩

⒈措施得力,确保了城区供水安全

上半年,供水总量万吨,售水总量万吨。在内部管理上,我们继续坚持了 以需定压,以压定量 的供水办法,根据各种用户的用水需求,及时合理地调节供水量,并不断探索寻求既能满足用户需求,又不浪费水源的最佳供水压力点;继续坚持了测压点定时汇报压力制度,对供水管网进行动态监测,确保了城区供水平稳有序。

月份,我们派一名水质化验员到郑州学习水质化验知识,并到安阳购置了滤器、玻璃器皿等多种化验器材,增加了耗氧量化验指标,大大地提高了我们的化验水平,使城市供水水质更加优良。

⒉立足根本,供水面积再度拓宽

我们紧跟城市发展步伐,克服重重困难,不断拓宽供水领域。上半年新铺设南二环东段管米,管米;槐树池 管米;行政中心球墨铸铁管米;以上零量户接水多米,满足了信访局、药检局、力源热力公司、保洁公司、槐树池、清华苑等用(自来水公司工作总结)户的用水需求,新接总表块,发展用户户。

⒊强化管理,增收节支取得新成效

一是在降水损上,我们提升了水损分析例会质量,建立了水损分析例会专用记录本,对每月水损分析例会都详细记录,打印成册,以便及时对比分析;提高了测漏治漏工作的时效性,上半年共测出暗漏点个,抢修以上突发性爆漏事故起,急时更换丢失阀门余套,上门服务用户余次,大大减少了管网漏失;加大了供水市场巡查力度,上半年共查处私接用户户,盗水户户,不规范用水户,滥用消防栓用水处,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是规范了收费管理。上半年我们加大力度,对混合用水户的性质进行严格划分,严格按标准征收水费;对管网杂乱的用水户进行规范,对贸易结算表在院内的,统一移到了院外,不仅降低了管网的漏失,而且减少了不良用水事件发生;加大了三抄表督查力度,及时发现了跑、冒、滴、漏现象。

同时,在车辆管理、用电管理、机械维修等方面都采取了相应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降低了供水成本。

⒋狠抓落实,规范管理再上新台阶

上半年,我们规范管理工作着重在 深 字和 真 字上下功夫,在 落实 上求效益,针对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各科室、每个人都能够严格按制度办事,严格按各项标准操作,呈现出了一派只干不说,默默奉献的工作新局面。上半年规范城区内不符合标准井表坑个,规范不同性质用水户余户,无一起工程事故和不安全事故发生。

⒌与时俱进,信息化管理成效显著

年初,我们加大了公司微机管理力度,在各科室都配备了专业的微机管理人员,并由微机组对他们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公司网站的成立,使公司各科室及时掌握了供水方面的相关数据,开通一条便捷的通道,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林水风采、新闻报道、供水服务等栏目,使每个职工及时了解了公司供水动态,学习了许多新的供水知识。同时,国际互联网的开通,大大开阔了职工的视野,提高了职工的整体素质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⒍再接再厉,三产发展步伐稳健

上半年三产发展步伐稳健,形式喜人,对稳定职工情绪,加快公司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宏业公司承揽各种社会工程万元;制定了一系列井盖销售措施,改进了井盖制造工艺,增加了两个花色品种,向外销售井盖套。二是离子水厂改进了制水工艺,加大了宣传力度,特别是利用 情系万民 活动,在广场设置了宣传点,使用户对离子水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上半年向外销售离子水桶,发展离子水用户户,免费为用户清洗饮水机台,维修饮水机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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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城市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职员,全文共 2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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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保障   所有五保老人均能就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其相关规定。

第二条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关规定为甲方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制定执行基本医疗服务的相应内容及措施,为甲方老人就医提供便利;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甲方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并成立协调小组,配备2名以上有临床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协助甲方做好老年人的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档案及健康追踪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服务相关的资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相关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负责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政策规定、门诊和住院流程、主要服务收费项目、药品价格等相关信息;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老人个人信息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 就 诊

第五条 老人须持甲方开具的有效证明在乙方就诊,乙方收治甲方患者住院必须严格入院准入标准,认真核对身份,甲方经核实乙方有收治冒名顶替行为者,将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六条 甲方老人在就诊、就医期间在住院及治疗方面应给予适当优惠、优待。

第七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者推诿甲方老人前来就诊,由此造成病人病情加重、致残、致死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应依病开药,不得开具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开具药品必须符合规定。

第九条 甲方老人因病住院治疗时,乙方应及时登记,从登记之日起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登记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条 乙方对住院甲方老人的医疗费用,必须实行一日清单制,并由患者、家属或护理员每天签字认可。一日清单作为乙方结算的必备依据,甲方应按规定存档,无一日清单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诱导甲方老人接受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外的服务。如病情确实需要,须征得甲方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签字认可。

第十二条 乙方要按甲方规定按时、准确交接有关业务数据,保证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因乙方未按规定及时有效交接数据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老人有急性病或其他病症引起行动不便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派专人出诊,对老人的情况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超范围及费用标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业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必须向甲方提供其项目清单和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遇有新增价格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时,乙方要依据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向甲方提供资料。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十六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宁夏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目录》,并向甲方提供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 乙方要主动控制甲方老人用药量。

第十九条 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乙方为甲方老人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一条 甲方老人在乙方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据实给予结算。

第二十二条 乙方每月向甲方申请结算。乙方应提前 5日前将上

一次老人就医统计表及医疗费用凭据(包括必须经患者签名的费用一日清单)报送甲方审核后,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节假日顺延。

第二十三条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歧视甲方老人,凡乙方向社会承诺的服务和收费标准,甲方老人均应享受。如有违反,甲方可视为不合理费用扣减。

第二十四条 甲方老人在乙方发生的各种费用,乙方必须在医疗收费收据及电脑数据上如实记载,如乙方不据实记载,导致甲乙双方数据不一致的,其差额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甲方老人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健康档案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各楼园老人名单,乙方根据各项体检指标项目,认真为每位老人进行检查,并将各项检查结果汇总成老人健康档案。

第二十八条 乙方需及时按照甲方提供的人员名单将老人健康档案反馈给甲方,甲方进行存档。

第二十九条 如遇到甲方老人请假、就医等特殊情况未及时进行体

检的,乙方应对漏检人员进行体检。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十一条 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或省市区有关政策调整的,甲乙双方应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二○ 年 月 日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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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怎么写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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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创文明城市 共建美丽呼图壁”倡议书

“活力花城 幸福呼图壁”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呼图壁更美丽、生活更美好是全县14万呼河儿女共同的期盼。当前,我县正在积极争创自治区文明城市,这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难事。作为城市文明的创造者、受益者,全县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争做文明公民,争创文明城市。在此,向全县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主动参与,做“活力花城 幸福呼图壁”的传播者。讲文明、知礼仪、懂礼貌、举止得体、谈吐文明;待人友善、诚信经营、热情服务;争做文明使者,养成文明习惯;积极献计献策,讲好创城故事,传播文明呼图壁好声音。

二、遵德守礼,做“活力花城 幸福呼图壁”的践行者。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不侵占绿化、不随地吐痰、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喧哗和吸烟。要文明出行,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坚持走斑马线。驾车不超速超载、不车窗抛物、不乱停乱放。乘坐公交车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要规范经营,不乱设摊点、不占道经营、不占用消防通道和公用设施。

三、示范引领,做“活力花城 幸福呼图壁”的维护者。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国家公务人员带头踊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从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做起,育家风、传家训、立家规,以良好的家风润民风带社风。

四、立德树人,做“活力花城 幸福呼图壁”的培育者。文明从我做起,从孩子抓起,各位家长要以身作则,当好孩子第一任老师。立德树人,教育孩子爱党、爱国、爱家乡、有礼貌,争做美德少年。

五、凝心聚力,做“活力花城 幸福呼图壁”的守护者。树立公德意识、文明意识、规则意识,主动承担起共创自治区文明城市的社会责任,积极传播文明理念,勤于发现不文明行为、勇于曝光不文明行为、敢于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主动对不文明行为说不,守住社会文明的底线,抬高社会文明标线。

文明从我做起,创城我作贡献。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用我们的勤劳和汗水、爱心和智慧,为呼图壁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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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党员教师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教师,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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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纪检监察机关统一部署和要求,县新港办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认识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刻认识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我谈谈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县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纪委第一时间通知组织学习,作为单位“一把手”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做好执行表率。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风气。

二、要认准内涵,做明白人,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展示“一把手”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知行合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准则》和《条例》同时颁布,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严又实的科学治党思维,反映了“三严三实”要求的精神内涵。

三、要明职责,落实责任,在临港经济建设上下功夫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坚决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态度。要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化为在临港经济建设上的动力,一方面在编制完成罗霍洲概念规划和核心区设计的情况下,大力推介罗霍洲利用开发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拉动作用,极积想办法让武汉新港团风港区罗霍洲洲滩集疏运安全通道项目工程落地。另一方面积极谋划洲滩总体规划开发,与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将罗霍洲整体托管与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或联合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罗霍洲港区,将罗霍洲港区做大做强。

只有真的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新港干部职工为临港建设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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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文明城市口号_环保宣传语_网

范文类型:口号,提示标语,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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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文明城市口号

1、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

1、全市人民齐行动 我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家一分

2、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做文明武汉可爱市民

3、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建设美好家园

4、市文明委号召:我市争创XX年度全国文明城市

5、武汉是我家 建设靠大家

6、做文明市民 创礼仪武汉

7、争创文明城市 建设文明武汉

8、排队守秩序 文明又时尚

10、我排队 我文明 我礼让 我快乐

11、武汉城市精神: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崇尚文明、兼收并蓄

12、做当文明市民 做创文明家庭 争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排头兵

13、喜迎天下客 满意在武汉

14、实践基本道德规范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15、全面动员 全民参与 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16、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树立良好文明形象

17、文明是城市之魂 美德是立身之本

18、人人动手参与创建 个个争当文明市民

19、以发展促文明 以文明求发展

20、文明城市你我共建 美好家园你我共享

21、文明执法理当先 文明城市文明建

22、树立新风贵在坚持 文明创建重在行动

23、讲文明话 办文明事 做文明人 创文明城

24、文明城市 携手共建

25、创建文明城市 构建和谐武汉

26、铸诚信形象 建文明城市

27、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建设温磬美好家园

28、和谐城市魅力无限 文明武汉精彩有约

29、积极行动起来 投身文明城市创建

30、献出你的爱心 共创温馨家园

31、加强道德建设 共建美好家园

32、服务人民 奉献社会 传承文明

33、同一个世界 同一个梦想

34、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35、“四进社区”科教、文体、法律和卫生进社区

36、家庭美德基本要求

尊老爱幼 男女平等 夫妻和睦 勤俭持家 邻里团结

37、守法交通 文明出行 用实际行动支持北京奥运

38、文明创建重在行动 树立新风贵在坚持

39、公德装在心中 文明贵在行动

40、檫亮服务窗口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41、倡导文明新风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42、百年奥运到我家 文明出行支持她

43、立足本职岗位 争做文明使者

44、规范文明行为 塑造文明形象

45、文明从脚下做起 创建自你我做起

46、人人都是文明形象 处处都是和谐环境

47、家家争做文明家庭 人人参与创建活动

48、文明人塑造文明城 文明城彰显文明人

49、从我做起 告别陋习 树立文明新风尚

50、文明从一点一滴做起: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做文明人

51、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 在单位做一个好职工 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

52、文明用语从我做起 文明举止从我做起

53、言行有礼仪 举止有规范

54、上车不争先,下车不恐后,老弱扶一把,人人把你夸

55、文明礼让 平安出行

56、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

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

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

57、你让我让 心情舒畅

58、倡导排队 倡导礼让 倡导文明

共建秩序 共享效率 共创和谐

59、做文明市民 建文明城市

60、同爱一方热土 共建文明家园

61、文明城市全民共建 美好家园你我共享

62、文明武汉文明人 我的城市我的家

63、一言一行总关情 携手共建文明城

64、文明见于细节 创建从我做起

65、武汉是我家 清洁靠大家

66、做文明市民 创文明城市

67、文明武汉 温馨家园

68、文明乘车 快乐同行

69、圆百年奥运梦 展文明城市风

70、文明交通 文明武汉

71、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建设全国文明城市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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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城市概况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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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建城史可上溯至公元前486年,20xx年是建城2520xx年,古代有时作杨州(按:汉碑中杨字皆从“木”,从“手”系后人所改,王念孙有详细考证),相当于现在的“省”。扬州的名称最早见于《尚书﹒禹贡》:“淮海维扬州”。这是古人心目中的一个广泛的地理概念,包括了今淮水以南、黄海、长江广大地域内的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等省。据唐代杜佑《通典》所载,在古扬州地域内,唐代设有三十九个郡府,一百九十六个县。这个扬州虽然包容了今天的扬州地方,但和今天的扬州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今天的扬州地区,春秋时称“邗”(邗国为周代的方国之一,后被吴所灭),秦、汉时称“广陵”、“江都”等,东晋、南朝置“南兖州”,周时称“吴州”。汉武帝时,在全国设十三刺史部,其中有扬州刺史部,东汉时治所在历阳(今安徽和县),末年治所迁至寿春(今安徽寿县)、合肥(今安徽合肥市西北)。三国时魏、吴各置扬州,魏的治所在寿春,吴的治所在建业(今江苏南京市)。西晋灭吴后,治所仍在建邺(曾改名建业,后又改名建康,今南京)。隋开皇九年改吴州为扬州,但总管府仍设在丹阳(今南京)。唐高祖武德八年(620xx年),将扬州治所从丹阳移到江北,从此广陵才享有扬州的专名。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分全国为10道,扬州属淮南道。玄宗天宝元年(742),改扬州为广陵郡。肃宗乾元元年(758),广陵郡复改扬州。

唐末,江淮大乱。昭宗天复二年(902),淮南节度使杨行密在扬州受封吴王。天祜十六年(919),杨渭(隆演,杨行密次子)正式建吴国,以江都为国都,改扬州为江都府,改元武义。吴天祚三年(937),南唐灭吴,以金陵(今南京市)为国都,以扬州为东都。南唐保大十五年(957),后周改江都府仍为扬州。

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分全国为士、道,扬熙州属淮南道。太宗至道三年(997),又分全国为15路,扬州属淮南路。神宗宁五年(1072),分淮南路为东、西

两路,扬州属淮南东路。高宗建炎三年(1129)高宗南渡后,江都县析出广陵县,扬州增领广陵、泰兴2县。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设置扬州大都督府。次年,改大都督府为扬州路总管府,领高邮府和真州、滁州、通州、泰州、崇明(今上海市崇明县)5州,并直领江都、泰兴2县。

元惠宗至正十七年(1357),朱元璋军占领扬州,改扬州路为淮南翼元帅府,寻改淮海府,属江南行中书省。二十一年,淮海府改维扬府。二十六年,改称扬州府。扬州府领高邮州、通州、泰州3州及江都、泰兴、仪真、如皋、海门、宝应、兴化、六合、崇明9县。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罢除江南行中书省,设置京师(后改南京),扬州府属之。二十三年,分六合属应天府,崇明属苏州府,扬州府领3州7县,并直辖江都、仪真、泰兴县,高邮州领宝应、兴化县,泰州领如皋县,通州领海门县。

清顺治二年(1645),设立江南省,扬州府属之。雍正年间,江都县析为江都、甘泉两县。乾隆二十五年(1760),江南省正式分为江苏、安徽二省,扬州府属江苏省。咸丰三年(1853)四月,太平军攻占扬州,曾改扬州府为扬州郡,改甘泉县为甘泉天县,历时8个多月。清末,扬州府领高邮州、泰州和江都、甘泉、天长、仪征、兴化、宝应、东台县,俗称“扬八属”。

宣统三年九月十七日(1920xx年11月7日),扬州光复。二十日,扬州军政分府宣布成立,隶属镇江都督管辖。民国元年(1912)1月,废扬州府,并甘泉入江都县,原扬州府所属各县直隶江苏省。民国3年6月,江苏省分为5道,江都县属淮扬道。

民国38年(1949)1月25日,江都县城(扬州)解放。27日,设立扬州市,隶属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同年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改称苏北行政区扬州行政专区,专员公署驻扬州市。

1950年1月,扬州专区与划出如皋、海安给南通专区,划出东台、台北(今大丰)给盐城专区以后的泰州专区合并,滁州划出六合县给扬州,并划出江浦县给南京。最终扬州专区共辖扬州市、泰州市、兴化县、高邮县、宝应县、靖江县、泰兴县、江都县、泰县、仪征县、六合县2市9县。

1956年3月,江都县析为江都、邗江2县。1960年4月,宝应县、高邮县析湖西地区为金湖县。1966年3月,仪征、六合、金湖3县划给新设立的六合地区。1971年,六合地区撤销,仪征、六合2县划回扬州地区。1975年,六合县划归南京市,扬州地区辖2市9县。

1983年3月,江苏省改革地市体制,调整行政区划,扬州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原属扬州地区的泰州市和江都、邗江、泰县、高邮、靖江、宝应、泰兴、兴化、仪征9个县划归扬州市管辖。扬州市改由省管辖,设广陵区和郊区。1986年4月,仪征县撤县设市。1987年12月,兴化县撤县设市。1991年4月,高邮县撤县设市。 1992年9月,泰兴县撤县设市。1993年8月,靖江县撤县设市。1994年4月,江都县撤县设市。1994年7月,泰县撤县设立姜堰市。撤县设市中,行政区划均未改变。

1996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扬州市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县级泰州市,设立地级泰州市,原由扬州市代管的泰兴、姜堰、靖江、兴化4个县级市划归泰州市管辖。扬州市设广陵区、郊区(20xx年更名维扬区),辖宝应县、邗江县,代管仪征、高邮、江都3个县级市。

20xx年12月,邗江县撤销县建制,改设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市共辖广陵、邗江、维扬3个区和宝应1个县,代管仪征、高邮、江都3个县级市。

20xx年1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实施调整。扬州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撤销县级江都市,设立扬州市江都区,以原江都市行政区域为江都区行政区域;二是将扬州市邗江区的泰安、头桥、沙头、李典、杭集5个镇并入扬州市广陵区;三是撤销扬州市维扬区,将原维扬区的行政区域与划出5个镇的邗江区合并。至此,扬州市共辖广陵、邗江、江都3个区和宝应1个县,代管仪征、高邮2个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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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在城市建设调研会上的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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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今天我来竞选班长。

俗话说,老公要找兴趣相投的,那班长也要找性格相合的。而我在高一这一年中那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都证明我和班长这两个字是十分协调的。下面简述一下我竞选班长的理由:

1.作为一个班长,要以身作则,给同学起表率作用。而这一点,如果大家有幸投我一票,将来老师再不会对你说:“瞅你那熊样,跟人家班长学学。”而且以我为标准,大家会轻松很多。

2.作为一个班长,要博览群书,广泛涉猎。数学方面,我自出经费、时间研究1+1,1+2,1+3,1+4等世界级猜想未果。物理方面,对麦克思韦方程组,费马定理,伯努利虚功原理有着很深的想法。外语方面,对英国,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语言有着一定的了解。生物方面,对生理学和伦理学有着颇深的造诣。这一切都将成为我的资本,为同学服务。

3.作为一个班长,要有善心,乐于助人。一点小事,最能体现一个人的性格。比如说有一天晚上,我遇到一位老妇人在散发传单,给我的时候我并没有厌恶地拒绝,而是善意的接过去。当时我的心理是这么挣扎的:“那个婆婆一定有孩子,有孩子一定有老公,要养家 糊口,而我接了她一张传单,她就会多挣一点钱,而如果我不接,当她回到老板那里,可能会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遭人欺凌,饿死街头。” 想到这我热泪盈眶,我想:“如果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地球上会多和谐多美好,地球上的游戏产业不就发展壮大了吗?”

4.作为一个班长,要勇于看到自己的错误,并努力改正。我原来和大多数新生一样,来到一中之后内心羞涩,不敢说话,可我 并没有甘于寂寞。我努力锻炼自己,让自己敢于在大家面前表达自己那颗火辣辣的心。现在我在这里就是我最大的成功。我相信,一个能积极进取的人是有能力当好这个班长的。

5.作为一个班长,要能坚持原则,拒绝诱惑。当初来到一中住校时,学校给了我们很大的自由,我爱玩游戏,可我知道玩游戏是不好的。所以我就克制自己,并采取一系列措施限制自己玩游戏的时间。最后我成功了,我在数学课上从来不玩游戏!坚忍不拔的毅力,对我处理班上的事务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6.作为一个班长,一定要为同学、为班级谋幸福。比如说,老师觉得我们班两个同学讲话,而他们也可能讲,也可能没讲。在这模糊不清,混沌的时刻,我会挺身而出,捍卫同学的利益,捍卫班级的利益。再说个切合实际的例子,比如有一节活动时间,而*老师要考试,占用同学时间,这时我会迅速找到*老师,跟它说明,这节活动对同学来讲有多重要,有多少同学为此驻守了千年的等候。我会建议物理考试可不可以推延一下,我想这时*老师一定会谅解我们的。

以上就是我觉得我适合班长这个职务的全部理由。

十七年间吸取的精华沉淀在此刻

正义的胸膛坚定着我残存的人性

不屈的贞操表达着我炽热的爱恋

精心的准备代表着我对班长职务的饥渴

希望大家拿班级的未来做一次赌注

投我一票,相信我未来不堪设想

未来值得我和大家一起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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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市公路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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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____县豆叩镇华丰村龙泉,新厂建设一事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1、工程名称:____县豆叩镇华丰村龙泉新厂建设及场平工作 1.

2、工程地点:____县豆叩镇华丰村 1.

3、工程内容:

①、新厂建设需用地的平整、土石方开挖清理 (92米70米8米)计51520立方米(含运输,运距不超过5)。

②、厂区场平后保坎建设(92米8米高2。5米宽均距)计:18403。

③、厂区道路硬化建设(130米10米)计:1300平方米。

④、新厂生产、生活、消防用水、井及供水塔一座。

⑤、待建部分场地绿化处理工程。

⑥、厂房建设图纸范围内容。

⑦、厂区地面场采用5公分磨石地面处理(承裁30吨)。

⑧、办公区域的装饰部分。 1.

4、工程承包范围:上述工作范围。 1.

5、工程承建方式:上述工作内容包工、包料修建。

二、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工程工期约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场,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此工程的报建和政府的所有法律、法规要求的修建手续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设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

六、工程造价及支付: 此工程为合同包干价,总计工程造价为516。3万元(大写:伍拾陆万叁仟元整)。 支付情况:

1、甲方必须按乙方月进度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____日结算当月工程量);

2、工程完工后,甲方将工程款在____月内(25工作日内)付至97%;

3、剩余工程款3%为保修金,保修期为________年,到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GF—1999—0201合同范畴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3、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一经签订,单份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赔偿守约方工程总价5%的损失。

九、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原告所在地域居住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此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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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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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总理指出:“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努力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切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已成为全国各地的普遍共识。在时间和操作层面如何推进,在地方(区域)依法治理中如何实现,尤其是地方“法治城市”如何创建,是当前我国地方法治建设中共同面临的首要任务。我局承担着党委依法治市办公室职责,应积极行动起来,对标一流,把建设“法治太原”作为当前工作的有力抓手,全面开创依法治市工作的新局面。

一、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

通过实地调研、函、电沟通等方式,我们对部分省会城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杭州、成都、重庆、武汉的“法治城市”创建情况

3月7日-3月15日,我们对杭州、成都、重庆、武汉四地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采取座谈交流经验、查看实证材料、参观先进典型等方式进行。

四地市普遍认识到,“法治城市”建设是一项涉及到“点多、线长、面宽、体大”的系统工程,必须设立一个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具体的机构来推进。杭州、成都、重庆、武汉四地均设立了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名称上略有差别,其中成都、重庆、杭州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武汉为“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成都、重庆、武汉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杭州市分为“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建设法治杭州领导小组”,其中“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设在杭州司法局,“建设法治杭州领导小组”在杭州市委办公厅专设的法治处。

四地市相继出台了“法治城市”建设方面的一系列文件。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争创浙江省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细则》;杭州余杭区出台了《“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成都市出台了《XX年成都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重庆市出台了《关于对申报评选重庆市“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先进区县开展自查评分的通知》;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法治区、法治单位创建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武汉市法治区创建考评标准(试行)》《武汉市法治单位创建考评标准(试行)》。

杭州市制定的《杭州市争创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细则》,考核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未纳入考核。考评细则内容包括考评和民意调查两大部分,考评指标分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制教育、基层民主5大类21项100条。杭州市的考评工作是在浙江省“开展创建法治市、县(市、区)创建活动”前提下开展的。习总书记主政浙江时期,提出“法治浙江”建设目标。XX年,以浙江省委相关文件的精神为指导。杭州市委为推动此项工作,在市委办公厅增设法治处,市属各区(市、县)委也有相应机构设置(余杭区除外)。杭州市委法治处年底对全市各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杭州市的最大亮点,是将法治市县的创建活动提高到了市委中心工作的重要地位,在具体的考评指标中引进了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

XX年,杭州市余杭区(是杭州市唯一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的),根据《“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对本区法治状况进行评分,公布了中国内地第一个法治指数“71.6分”,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该评估体系由一个“法治指数”、四个“评估层面”、九张“调查问卷”组成,将余杭区提出的九大法治建设总体目标进行分解量化。针对区本级、区级机关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四个层面开发了四套法治建设量化考评方案,采用目标绩效的加减分制。同时设计党风廉政建设、政府行政工作、司法工作、权利救济、社会法治意识程度、市场秩序规范性、监督工作、民主政治参与、安全感和满意度九方面的调查问卷,并将该部分民意调查得分按一定比例纳入最后“法治指数”计算。尤为重要的是,余杭区成立专门考核组,考核评估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并根据综合得分对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进行排序通报。对被扣分单位,余杭区依法治区办受区委委托,分别约见扣分部门主要领导,面述法治指数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并且要求问题部门3天之内回复,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同时,余杭区的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涵盖述职述廉述法三项内容。这些举措使得法治指数不只是对现存法治状态的简单量化评估,更成为各单位发现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成为推进法治余杭建设,提升整体法治理念的抓手。余杭制定的这套评估方法,法治以量化形式考评,因其所具有的开创性,对全国各地都有借鉴的价值。杭州市余杭区也因其法治建设的创新地方实践,连续四次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法治发展年度报告》的“地方法治建设经验”引用。

成都市制定的《XX年成都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考核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未纳入考核。考核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指标、特色指标、行业评价指标、绩效指标四大部分,其中,基础指标分为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社会安全秩序、经济法治建设、法律服务质量、法制宣传教育、基层民主法治、法治监督效能等9大类70项268条;特色指标特指年度1项最突出的工作成果;行业评价指标指市级牵头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法治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绩效指标包括荣誉称号、经验推广、宣传报道、整体评价等4大类5项11条。成都市政府目督办将创建法治城市工作纳入区(市、县)目标绩效考评体系下达全市,市人大、市政协领导每年都分别率队,对创建活动进行调研和视察。

成都市的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主要体现了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高规格的启动仪式,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及省市主要领导出席启动仪式。二是市委XX年1号文件印发“”普法规划,政府9号文件印发创建全国法制城市的意见,体现对法治建设的充分重视。三是突出群众制定,构建开放型测评体系。成都市为保障法治创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的群众参与性,召开了1000余场群众座谈会,与23000多名群众面对面征求意见。四是在安排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外,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单独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重庆、武汉市级层面的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基本上是对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贯彻实施,缺乏亮点。

(二)全国其他城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情况

为对全国的地方法治创建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我们向全国省会城市及重要城市采取发函发文、电话交流等方式进行了调研。截止目前,共收到13个城市的回函或回复。这13个城市分别是上海、南京、福州、沈阳、兰州、石家庄、合肥、郑州、海口、呼和浩特、贵阳、长沙、昆明。这13个城市,均设立了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名称上也基本分为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和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两类,或两块牌子同挂。合肥、郑州、武汉、石家庄、长沙、上海、福州、沈阳、兰州、贵阳、呼和浩特领导组办公室均设在司法局。南京市设在市委政法委,海口市设在市人大常委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海市,上海1999年设立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XX年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改为政治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厅,XX年重新改设为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改设在司法局。

13个城市对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基本都有安排、部署和考核。上海出台了《法治城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合肥出台了《“法治合肥”创建工作实施细则》、《“法治合肥”任务分解表》,南京市出台了《法治城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福州市出台了《福州市法治建设考核测评指标体系》、昆明出台了《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长沙市出台了《关于成立法治长沙建设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分支机构的通知》等。

昆明市历经3年创建出的《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较为科学系统,该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模块,13个二级指标,33个三级指标构成。它提供了三种不同使用方式,通过对3个一级模块的不同方法运用,服从于不同的评价目的,具体运用方式见下表:

昆明在指标体系构架过程中,成立了《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组,课题组由法治昆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治办、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社法委等部门及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财经大学、昆明理工大学部分法学专家共20人组成。课题组组长由昆明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其体系构建吸收借鉴了香港、杭州市余杭区、南京市等地的指标体系创设经验,历经了收集候选指标,征集社会意见,召开论证会等阶段,最终形成“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于XX年4月24日首次发布了“昆明法治指数”,成为全国第一个把法治测评委托给第三方评估,并公布测评结果的省会城市。

长沙市为推动法治长沙建设,确定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等六项专项工作,成立了六个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分支机构。通过分支机构推动法治长沙建设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基本评价

多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通过中央引导下的强力推动,已取得了可喜的变化。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呈现出推进地方法治建设的“快马加鞭”新景象。许多领导几乎都将法治建设作为本地区的“一把手工程”,纳入到重点工作中。一些地方先后提出了诸如“法治浙江”(习总书记主政浙江时提出)、“法治湖南”(周强主政湖南时提出)、“法治昆明”(仇和主政昆明时提出)等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尤其是部分城市、县区在法治城市创建中为了力争“全国首创”进行了有效探索与尝试。杭州市余杭区公布了中国内地第一个法治指数;南京连续几年推出“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的民心工程;昆明把法治测评委托给第三方评估,并公布测评结果;成都市构建对全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深圳制定45项举措推动深圳社会主义法治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苏州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等等。可以说,地方法治(城市)建设将在全国掀起新一轮热潮,法治(城市)建设将被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地方发展的综合考核中。地方法治(城市)建设将成为地方党委、政府又一个积极追逐的 “先导区”。

三、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基本经验

对各地法治建设的调研,是我们了解外部社会法治进程的重要途径,通过对各地法治城市建设的分析对比,我们总结出以下可以借鉴的经验:

(一)党委重视程度越高,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影响。我国的法治建设是在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的历史背景下展开的,历史上缺少民主法治传统,因此法治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凭借领导人的作用来推进和实现,地方法治建设更是如此。地方领导人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权威问题、规划问题、组织协调问题、经费问题、编制问题等等问题,都容易得到解决。地方领导人重视程度越高的,越能取得不俗成绩,在全国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中越能获得良好评价。

(二)办公室职能发挥主动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实效。杭州余杭、成都、昆明的法治建设机构依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模式设立,南京的法治建设机构依照“党委主导,人大监督,政府配合,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办公室设在政法委”的模式设立。在实际运行中,将办公室设在党委的,权威性更高,将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机构的,执行性更好。无论是哪种模式设立,办公室发挥职能越好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实效,越能推动法治建设步伐。

(三)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力度。从对各地的材料分析中,我们看到各地普遍制定了城市的法治建设的总体规划。然而,引起全国关注和有力推动法治建设的是那些制定了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城市。这些指标体系的创建,对法治运行的发展进程进行了具体的描述和呈现,对法律制度的公正性和社会适用效果进行了客观评价,不同层次展现了城市法治化发展的现实状态,是当代法治改革的一个尝试和突破。

(四)指标体系制定科学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效力。良好的法制建设指标体系,呈现出准备充分、调研充足、论证严密、社会参与度广泛的特点。各地普遍设立专门课题组。吸收社会各界,尤其是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参与,经过严谨的调研论证,发动广泛的群众参与。昆明市更是以政府立项,专项招标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实践证明,前期准备工作越充分的,正式实施后,统计数据越真实,推行阻力越小,社会效果越佳。

(五)人员经费保障充分的,法治建设工作越有动力。先进地区法治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人员充足,比如,成都市16人,昆明市10人,武汉市16人,杭州市11人(依法治市办公室7人、市委法治处4人)。先进地区法治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经费保障充足,具体情况见下表:

*部分城市和地区法治经费情况一览表

(昆明市的经费包括为构建指标体系,政府招投标专项经费30万,和后期测评经费20万)

*部分城市和地区人均法治经费一览表

四、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一些其他做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我们调研的所有城市中,各城市法治创建中创新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一)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杭州市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全市六个城区497个社区全部配备社区律师。社区律师每周定期到社区服务半天,政府每年向社区律师补贴6000元。法律服务覆盖社区,大大缓解了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导大量的民间纠纷、上访案件进入法治轨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国家媒体给予相应报道。

(二)大规模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成都启动了“人人讲法共建和谐”的“法治大讲堂”活动,全市组建了37支1000余人的普法讲师团、1544名驻村(社区)律师队伍、4600多名村(社区)法治宣讲员队伍和492个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开展各类法治宣讲活动8000多场次,组织各类巡演2500多场次,印发各类法治读本近百万册。大大拓展了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受到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的表扬。

(三)成立法制宣传协会。武汉市成立社会广泛参与的法制宣传协会,吸引高校、民企、传媒、教育等广泛行业参加协会。全国成立法制宣传协会仅有四川和武汉。但真正有效运转的仅武汉一家。协会的成立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法制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的促进了法制宣传的纵深开展。

五、“法治太原”创建的基本建议

习总书记指出,要“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这是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新形势下,对深化改革开放,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的新要求。太原市被山西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推荐申报为“—XX年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在法治建设的地方实践中,应该在《关于加快“法治太原”建设的意见》、《—XX年“法治太原”建设实施纲要》等纲领性文件的指导下,在吸收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法治城市的建设有更大的作为。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深认识。“法治太原”建设是凝聚各方改革共识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太原综改试验区整体推进、深度发展的法治保障工程。党委政府尤其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法治太原”建设工作,把“法治太原”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这项工作同太原城市建设的中心工作以及城市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同党委和政府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同全体市民的利益诉求和精神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在法治建设方面开创吸引全国目光的新局面。

(二)加强组织。“法治太原”建设是一项法治系统工程,必须与本市的依法执政、民主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等工作统筹进行。客观上,必须有一个具有一定权威性的组织机构来组织推进。目前,我市主要领导在依法治市领导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具体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则主要由依法治市办来组织推动。应加强依法治市办的组织机构建设,在“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组织推动,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下,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法治太原”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紧实施。“法治太原”建设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和发展机遇,应加紧制定科学合理、重点突出、简便易行、切实管用的“法治太原”建设指标体系。应尽快成立以专家、学者、法治实践者为主体的课题组,经费上实行专项列支,以“项目”推动和引领“法治城市”建设的指标考评体系的搭建,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定任务,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提出推进方案。要赋予“法治太原”建设指标体系一定的拘束力和强制性,加大奖惩力度,切实保证相关指标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推动落实。

(四)加快步伐。“法治太原”建设是展示城市形象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全国部分地市已经先行一步,通过法治建设塑造了良好的城市形象。但从各地出台的指标体系来看,虽各有特色,却也存在一些不足:昆明注重评价,指标体系未能与全市综合考核结合;成都注重考核,指标体系仅仅覆盖区县,未将市直部门纳入;余杭仅在区级层面展开,未能在杭州全市推广。“法治太原”指标体系若能在克服上述不足基础上,尽快形成《法治太原指标考评体系》,并予以加紧推进,明确实施起始时间,积极有为地务实工作,定能使我市的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国傲立潮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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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文明城市宣言口号_口号标语_网

范文类型:口号,提示标语,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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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宣言口号

篇一

文明始于足下,创建从我做起。

人人礼让,交通顺畅。

文明是把尺子,时刻衡量着你我他。

弘扬社会公德,树立文明新风,共创美好生活。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多点爱心,尽份善举。

少一丝烟尘,多一片蓝天。

创建温馨社区,服务千家万户。

让我们把温馨带走,把真爱留下。

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共建秩序,共享便捷。

改善环境,保护家园,净化环境,美化家园。

放飞你的青春,奔洒你的热情。

开文明车,行平安路,回幸福家。

创建文明城市,渴望你的参与。

讲文明从身边做起,树新风从现在开始。

知耻方能有所不为,励志才能有所作为。

讲文明语,做文明事,当文明人。

我礼让,我遵章,我平安。

助人为乐,人乐我乐,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

文明行万里,平安走天下。

市民素质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

有话好好说,有事按法办。

倡导精神文明,弘扬社会正气。

科学,健康,环保,文明。

篇二

学道德建设纲要,扬文明行为新风。

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行文明礼。

文明每一步,安全每一天。

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新沂。

加强诚信建设,打造诚信南岳。

礼让造福,抢行肇祸。

告别陋习崇尚文明,向不良卫生习惯宣战。

拧紧水龙头,只需一秒钟。

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

讲究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

以滥用水为耻,以节约水为荣。

礼让一小步,文明一大步。

出行多点小心,家人少点担心。

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文明出行,平安到家。

你让我让,心畅路畅。

家庭多一份温馨,社会多一份安宁。

携手改善旧环境,共建人居新龙城。

关爱他人,文明自己。

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篇三

文明创建人人参与,和谐新沂个个受益。

文明是成功之花的蕊,是理想之舟的帆。

礼仪是一种文明规范,礼仪是一种素质修养。

人人争做文明市民,个个都是城市形象。

塑窗口形象,树行业新风。

以微笑融化陌生,用信任沟通心灵。

大家小家是一家,保护环境靠大家。

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

文明从脚下开始,礼貌从言语体现。

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

社区连着你我他,美化家园靠大家。

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

文明上网心中记,绿色网络大家建。

礼让一秒一步,平安一生一世。

我的家园,你的花园,大家共同的乐园。

告别陋习,健康文明。

健康的体魄,来自运动。

美好生活不超速,幸福人生不违章。

文明在于一言一行,创建源于一点一滴。

尊师重道少不了,微笑宽容待人好。

讲职业道德,建诚信窗口,创文明行业。

文明城市,你我共同的家园。

不学礼,无以立。

公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

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传播文明,共创和谐。

文明在您心中,安全在您手中。

弘扬阳光网络,抵御不良信息。

城市的文明,离不开您的努力。

让道于人,安全于己。

美德贵在坚持,文明重在行动。

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人人动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

道德重在坚持,文明贵在行动。

文明礼让斑马线,争做甜城好司机。

花儿用美丽装扮世界,我们用行动美化校园。

芳草依依,大家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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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文明城市标语口号_口号标语_网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口号,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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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标语口号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每个市民的用心和责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文明城市标语口号,欢迎阅读。

文明城市标语口号一

1.共建和谐社会,共享幸福生活。

2.养成文明习惯,争当文明市民。

3.让城市更亮丽,让生活更美好。

4.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5.让文明成为习惯,让城市有序和谐。

6.人人守法,社会有序;你我礼让,社会和谐。

7.公共交通礼让有序,公共场合和谐有序,公共环境整洁有序。

8.养成礼让通行习惯,养成排队办事习惯,养成爱护市容习惯。

9.礼让通行,排队办事,爱护市容。

10.礼让交通,安全畅通。

11.守法有序,礼让和谐。

12.待人有礼,处事有序。

13.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人,让出一份和谐。

14.斑马线是安全线,过马路走斑马线。

15.开车有德,安全有道。

16.过马路走斑马线,斑马线前让行人。

17.人多车多耐心等,老弱不便让优先。

18.爱护公物,保持清洁!

19.开车走路逛公园,不乱扔也不乱吐。

文明城市的标语口号二

1.微笑是我们的语言,文明是我们的信念。

2.礼貌是人类文明共处的金钥匙

4.礼貌是最容易做到的事情,也是最容易忽视的事情,但她却是最珍贵的事情。

5.礼貌和文明是我们共处的金钥匙。

6.播种文明、收获温馨”、

7.“美是文明、美是智慧、美是奉献”、

8.“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9.鸟儿因翅膀而自由翱翔,鲜花因芬芳而美丽,校园因文明而将更加进步。

10.文明是快乐的源泉。

11.让我们的心灵像花一样美丽。

12.关心学校,我们的职责;爱护学校,我们的义务;热爱学校,我们的心声。

13.学校是学习之所,文明是成功之本。

14.让我们一起来: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15.让我们告别不文明的行为。

16.文明是彼此沟通的桥梁。

17.手边留情花似锦,脚下留情草如茵!

18.文明是成功之花的蕊,是理想之舟的帆。

19.绿色、文明是希望,让我们一起来播种希望吧!

20.让我们的素质及文明展现在一言一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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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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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绿化工作。区(县)绿化委员会组织领导本辖区的绿化工作。

市、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创建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及花园社区等活动,并保障城市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

第五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本辖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六条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可以适时提请市、区(县)人民政府召开由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发展和改革、财政、水务、国土资源、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植树及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立体绿化等多种方式进行城市绿化。

第八条本市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各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义务植树登记卡的发放、核定和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义务植树登记卡上记录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投诉举报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制定。

第十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气候、水、土壤等自然条件,编制具有本市特色的树种规划,确定适宜种植的树种和植物配置原则。树种规划公布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编制树种规划应当坚持适地适树,优先使用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乡土植物,均衡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选用外地植物种类的,应当对其适宜性、安全性等进行专项论证并明确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建成区内闲置的土地、依法收回的土地和城市中心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按照《条例》规定应当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二条城市绿化建设应当注重生态功能,地形坡度、标高和密实度等应当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城市绿地内的硬铺装应当优先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

第十三条在城市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建设的,地下设施顶板应当低于室外地坪1.5米以上,且上缘覆土层厚度不得少于1.5米,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城市居住区内绿地的面积、建设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入居住区内绿地面积。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管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绿地布局(附属绿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地的面积和位置)、功能定位、植物配置、绿化供水工程设计、项目用地范围内现有树木的处置和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同步建设。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占用绿化用地的临时设施,清理场地,保障附属绿化工程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完成。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核实。对验收合格、工程资料齐全且符合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的绿地,施工养护期届满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接收。

第十九条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及现有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确需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迁移、砍伐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作告示牌,将许可文件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地的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实施养护管理,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整洁、优美,设施完好。

第二十三条树木的保护范围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划定。胸径5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区域,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区域。

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按照《乌鲁木齐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禁止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害树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绿化资源调查、监测和监控,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完善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实施细则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未按照《条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12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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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市建设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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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收集、汇总好相关单位XX年在城乡建设工作取得的经验成绩,摸清主要困难,更好地围绕xx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计划好明年的工作,XX月XX日-XX日,县城乡建设调研组赴11个单位,开展了为期五天的专题调研。调研组主要围绕各单位的工作亮点、存在困难、来年工作思路及对县委、政府的意见建议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并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掌握到了各单位在服务城乡建设中的一些具体情况,并提出一些初步的意见建议,仅供大家参考。

二、主要亮点

(一)城乡规划工作取得新突破

城市规划编制方面:《县城市总体规划》于XX年XX月XX日获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完成了城市燃气、绿地系统统、应急避难场所等专项规划及黄坊片区、新区、城北片区、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了南五路至高速出口地块城市设计及城区部分路网道路景观设计,实现了近期建设规划的全覆盖。

村镇规划编制方面:完成了XX年的土坯房集中改造点83个村庄建设规划和百里湘江范围内的65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完成了全县19个乡镇的村庄布点规划;开展了西江、门岭、麻州、珠兰等4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周田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面:开展了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衔接调整,同时做好县、乡规划数据库成果纠错并启动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工作,编制完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现已经过省厅专家组评审。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是正在编制《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争取纳入建设“美丽中国”行动计划实施试点县。

二是编制了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环境保护八年规划,现已完成送审稿。

三是积极参与联合国中国区“环境规划优秀示范城市”评选活动。XX月XX日,受联合国环境署、新华社非洲总社邀请,县环保局主要领导前往非洲肯尼迪联合国总部,参加“明月行动,绿色中国梦”责任论坛等相关活动,并成为全国唯一获得联合国环境署“XX年环境规划优秀示范城市”的县级城市,并为我县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二)城乡面貌整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两违”整治方面:从县规划建设局、国土局、公安局、城管局抽调相关人员,并从社会上招聘了30名协管员,组建了“两违”整治综合执法大队,通过抓宣传、抓调查、抓打击、抓建章,有力的遏制了“两违”现象的发生。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方面:对6个违法用地图斑(宗地数4宗)进行了立案查处,相关责任人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处理,目前我县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已顺利通过市级验收,数据通过省厅审核。通过例行督察和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全县上下形成了依法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

水环境及河道整治方面: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工作已全面启动,省水利厅已定把我县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呈报到水利部审批,已聘请省水科院专家来我县调研,相关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围绕我县百里湘江绿色生态长廊建设,对全县水库水环境进行整治,开展了水库水源地的保护,努力打造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开展了规范性码头建设,整顿禁采区内砂场。14个规范性码头总投资1750万元,到位资金1750万元,已拨付资金800万元,可于本月底完工并交付使用。拆除了禁采区和延伸禁采区内的11户砂场,叫停了8户影响绿道建设的砂场。

(三)城乡建设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新提升

建筑市场安全管理方面:一是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备案制、项目经理责任制、施工图审查备案制、施工许可等制度,对应监理工程实施强制监理,受监工程达到100%。

二是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每季度进行了安全质量大检查,全年未发生一起建筑责任安全事故。

三是强化了对保障性安居住房的质量监督执法,确保让住房困难群众住上放心房。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管理方面: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及敏感时期,及时对运输站场、运输企业和重点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整治安全隐患。电网安全保障方面: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文化周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了现场安全管控和现场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提高了安全生产的精细化水平,有效防范了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

环境安全执法方面:一是着力抓好我县重点企业环保核查整治,对金龙锡业、九二盐业、红山铜业、慧敏矿业、鹰鹏化工等10家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核查。

二是集中力量打击了筠门岭镇下阳村、长岭村、周田镇雷公坝水库、中村乡曾坑村等8家(次)非法电子垃圾焚烧项目。取缔了富城乡小砂村1家非法焚烧轮胎厂项目。

(四)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我县把城市建设作为一个总体项目和系列子项目进行运作,以项目板块化理念来推进整个城市建设。先后高标准完成了周田“两新”、第三小学、新职校、会杉线升级改造等一大批重点城建项目,完成了城市主干道综合改造;投资13亿元、规划面积达2.14平方公里的新区和投资6亿多元的县城“三江六岸”路堤景观工程、投资3亿元的环城南路改造工程、投资40亿元的台商基地、投资16.13亿元的百里湘江绿色通道工程等一批重大城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尤其是2019年,我县积极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按照“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一批在建项目、按期竣工一批重点项目”的工作思路,计划实施178个项目,其中城建项目75个,总投资约129亿元,是我县城市建设历史上项目最多、规模最大的一年。

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方面:

①济广高速出口路林岗大桥以南整治改造工程。已征土地214.687亩,未征土地86.133亩;房屋丈量6户4264.48平方米,签订房屋拆迁协议1户807.76平方米,未签房屋拆迁协议14户。

②百里湘江绿色通道工程:正按照指挥部的部署有序组织实施,工程进展良好。

③、林岗、湘水大桥拓宽工程:三座大桥已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下部构造桩基础施工工作,预计年底可完成水下桩基础、系梁及部分立柱、盖梁等工程施工。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力推进,拉动了固投的快速持续增长。全县500万元以上固投按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保持两位数增长,最长增速为46.6%,月均完成投资8.3亿元。

(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就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赣龙铁路、鹰梅铁路工作进展顺利。赣龙铁路扩能工程征地拆迁方面已经基本全面完工,现正进入收官阶段;鹰梅铁路前期工作积极跟进,且各项工作正在提速。XX月XX日,铁路总公司组织召开了鹰梅铁路调整预可研审查会,并通过了预可研报告。XX月XX日鹰梅铁路设计人员到我县勘察设计境内线路走向及火车站场设置,进一步调整优化线路设计方案,争取今年底或明年初通过国家发改委立项,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是干线公路和通组公路建设顺利实施。全长33.6公里的会杉线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于XX年XX月顺利完工并交付使用,完成工程总投资2.74亿元;全长25.64公里的站塘至洞头公路改造工程已完成总量的95.6%。筠门岭至清溪公路改造工程:全长16.7公里的筠清线公路已完成总投资的90%。通村组路已完成39条,计47.7公里。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开展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今年完成了10座XX年开工加固的国家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9座省级规划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工1座,其余18座水库正在施工,预计在今年XX月份完成12座水库的主体工程施工。

二是实施了“三江六岸”路堤景观工程建设。湘江左岸林岗大桥至湘江大桥市政道路XX月份开工建设,土石方工程基本完成,完成投资34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0%。

三是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今年完成了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3223万元,现已完成57%的工程量;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为1549万元,该工程由于招投标工作周期长,拖延了施工时间,导致项目开工迟,现只完成10%的工程量。

四是开展了电站增效扩容。今年全县有13座水电站列入国家电站增效扩容实施计划,工程总投资3206万元(包括自筹资金400万元),目前到位资金249万元,现在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是城乡供水一体化稳步推进。实施了2万吨/日供水扩建工程、新区内浑水管迁移、城区管网、新区管网、台商创业基地管网、城区出入口管网及会杉线农饮项目,年度投入资金9117万元。电网建设方面:启动了燕子窝工业园220千伏输变电新增主变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3.19亿元,项目单位已全部进场施工。农网改造年度计划投资3000万元,目前已完成总量的73.33%,整体工程预计在明年3月全面完工。

(六)土地利用及保障工作取得新业绩

一是积极为发展“争指标、保用地”。今年累计报批建设用地4,510亩,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9%。

二是对土地进行差别化管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为老年福利中心、乡(镇)示范幼儿园、汽车商贸综合市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等60个建设项目4293亩项目用地进行了用地预审(初审)。为禾坑口水电站、高速公路养护中心、汉仙岩游客集散中心、赣龙铁路(段)等19个建设项目办理了8146.56亩划拨供地手续。

三是加强了土地出让工作。成立了县土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场形势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截至XX月XX日,共出让土地30宗(含燕子窝工业园改变用途1宗),出让面积1201.45亩,成交总价款7.14亿元。四是积极开展了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创建活动。目前已顺利通过全省节约集约模范县达标考核,经厅长办公会通过,并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县燕子窝工业园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更新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评审,省级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工作进展顺利。五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再创佳绩。2019年申报立项规模959.78亩,其中建新区面积460亩,拆旧区面积499.78亩,待省厅组织专家评审,年度增减挂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存在问题

一是重建设轻管理问题严重。换届以来,我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但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基本的管理维护没有得到相应加强,导致诸如农村道路等设施损害严重而无人监管维护。

二是老城区改造建设较薄弱。目前,我县新城区建设推进力度大,乡镇、农村建设也在大力实施当中,但县城老城区的改造建设相对比较滞后,老城区居民面临的生产生活条件也比较恶劣,群众对老城区改造的愿望比较迫切。

三是城乡规划执行有待加强。由于群众的规划意识淡薄、各种规划之间的衔接不力等原因,城乡违规违章建设和随意改变土地功能性质、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紧挨道路两旁建房子、拉电线的现象比较严重,这就造成以后对公路改造时出现新的房屋拆迁和电力杆线迁移的问题。

四是土地实际利用效率不高。随着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项目建设比较多,很多企业用地需求量大,我县当前用地规模与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城乡建设节约用地与集约用地意识与贯彻落实力度有待加强,土地投资强度必须得到相应提高。

五是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加大。造成征地拆迁难度加大的主要原因有:(1)虽然县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相对统一,但各指挥部、责任单位对各自的拆迁户额外的利益有高有低,帮助拆迁户解决的问题也不相同,容易造成拆迁户之间的攀比。

(2)以往的征地拆迁模式有一定的优势,但越来越不适应发展的要求,如房屋先拆迁后安置的问题。

(3)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特别是房屋拆迁标准相对偏低,拆迁户会权衡补偿资金能否建起新房的问题。另外,随着xx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群众对国家土地政策改革的关注度、期待值比较高,对政策的误解误读导致等待观望现象也普遍存在。

(4)干部积极性有待加强。由于缺乏激励机制,造成很多征地拆迁干部做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工作没有激情甚至产生厌倦的心态,应付了事。

(5)部分公干家庭的拆迁工作难做,在拆迁户中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

六是城镇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经济基础差、财政收入少,能用于城镇建设的资金非常有限,而城镇建设点多面广,显得“僧多粥少”,城镇建设投入压力越来越重。

七是城镇配套功能仍不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人口急剧增加,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产生活环境与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消费需求的矛盾日益明显。如车站建设、公交服务、城区道路、老城区环境卫生等。

八是部门统筹协调机制不畅。

(1)职能部门与乡镇协调配合不畅。如供电部门架设杆线时村民发生矛盾,乡镇协调处理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对规划意识不强,仍有2个乡镇的总规修编工作没有完成。

(2)职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畅。如工程招投标问题、资金拨付问题、各种规划衔接的问题,等等。造成工作推进难度大,进展偏慢,怠误发展。

九是工程建设管理秩序混乱。由于我县项目建设力度加大,工程建设量急剧增加,而工程建设主体方的意识薄弱,以及相应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少、执法难度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等原因,造成在实施工程建设过程中手续不齐全、不按程序走、未批先建的现象普遍存在,工程建设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安全施工难以确保落到实处。

四、对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1、要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依据县城第四轮总体规划、各片区控规、村庄布局规划等,研究编制全县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规划;加快制定完善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制定完善与城乡建设相配套的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在编制规划中,注重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部门的专业规划相衔接,努力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

二是要要体现城乡特色。把的地域特点、文化特色体现在县城、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之中,彰显城镇建设的个性,提升城镇建设的文化内涵。应重视城市标志性地带、标志性景观、标志性建筑的规划,避免城乡建设千城一面、千篇一律等同质化问题发生,努力打造城乡建设的亮点。

三是要维护规划权威。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规划、带头执行规划、严格落实规划,当好城乡规划的执行员、宣传员、监督员,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维护城乡规划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和严肃性。

2、要加紧编制好《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尽快拿出规划成果,争取纳入建设“美丽中国”行动计划实施试点县。

(二)进一步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500万以上固投方面:预计XX年全年续建、新建500万以上固投项目73个,总投资110亿元,年内完成投资45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新建项目30个,总投资36.6亿元,预计2019年完成投资16.1元;续建项目43个,总投资73.4亿元,预计2019年完成28.9亿元。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全以力赴加快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区路网畅通、百里湘江绿色通道、“三江六岸”路堤景观工程等一系列续建项目。尽快启动城北、城西南、城北二、二等安置小区,城区管道天然气、汽车商贸城,建材专业市场、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北街棚户区改造等一批续建项目。

(三)进一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城镇路网建设。建立快捷、方便、安全的综合交通体系是现代城镇发展的重要标志。要以县城为枢纽,以乡镇集镇为节点,以新型农村社区为网点,建立起干支衔接、畅通快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一是要突出抓好鹰梅铁路的前期工作。充分利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有利时机,争取在XX年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立项,并开展线路测定和施工设计,争取在XX年下半年开工建设,争取在我县设立客运、货运、危化品站及危化品专线。

二是要加快城镇路网建设进度。高水平、高标准编制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将县城道路向周边组团县城、重要旅游景点延伸,将县城道路向周边乡镇延伸,将乡镇道路向各中心村延伸。加快推进庄口镇、站塘新区、筠门岭镇新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县城水东大道东延、教育大道建设、同济大道拓宽、济广高速出口连接线、206国道东移等项目。

三是要提升道路建设水平。建议对旧城区的道路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取消主要干道上的绿化带,最大限度地拓宽路面;对背街小巷加快治理,提高城市路网密度。四是要加强停车场、公交站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在新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时,要充分考虑公共交通的需要,必须规划公共停车场、公交停车场,在主要街道同步建设港湾式公交站点。在土地出让、税收等方面给予一些优惠政策,弥补新车站搬迁的资金缺口,尽快实施好新车站的搬迁工作。五是加快县城中心物流园区建设。建成以此为中心辐射南至九二氟盐化工基地,北至西江红狮水泥厂的物流网络。同时加大物流企业的扶持力度。

2.建设完善的城镇水、电供应系统。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供水能力和重复利用率。针对城区快速发展、用水需求量不断增大的实际,建议加强石壁坑库区的环境保护,确保水质不受污染;加大自来水厂和供水管网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供水量。重点推进会杉线农饮项目、市政管网、台商工业基地管网建设。把推动饮水工程纳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提高社区供水水平。要加快电网改造进度,全力推进燕子窝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及农网升级改造,提升电网供应能力,提高城乡供电质量。

3.加快防洪、水利和环保设施建设。在城市防洪设施建设上,重视现有河流的治理。切实抓好企业的环境监管,落实综合治理规划的建设项目,确保我县百里湘江符合“两个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水利设施建设方面,XX年计划解决规划内剩余4.4057万农村居民和1.074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5座。尽早完成重点水源工程、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的前期设计工作,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收尾。在环保设施建设方面,要特别注意产业集聚区和城市居民集中居住区的排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加快城市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增加街道和农贸市场垃圾箱的数量,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每年选取1-2家条件较好的重点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先进的工艺技术,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四)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和保障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保障发展用地需求。用足用活《若干意见》政策,想方设法,积极向上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及时保障重点产业、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

二是强化集约节约用地。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工作思路,建立源头把关机制,从源头上加快土地供应速度,增强用地单位依法用地意识,着力提高供地率,确保土地报供用道路畅通。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根据市场形势科学编制土地出让计划,合理推出土地。

三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提前介入,对重点项目工程用地情况进行摸底,积极做好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把好政策法规关,做到程序合法、和谐拆迁、平安拆迁,确保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及时落地。

四是抓好土地出让工作。筹划举办“阳光地产·魅力”专题土地推介会和信息发布会,进一步打开土地市场;严格土地市场准入制度,限制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参加土地招拍挂出让;强化土地出让金收缴力度,规范土地出让金收缴程序,确保顺利完成土地出让目标任务,为县域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做贡献。

(五)进一步加快构建新型城镇体系

1.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建设,提高服务农民、带动乡村的能力。

一要制订和落实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农村居民到城镇的入户条件;在小城镇范围内收取的土地出让收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配套费,除按规定上缴集中调剂使用的部分外,其余应全额返还给乡镇,用于小城镇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改革城镇公共设施的价格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费、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价格,逐步实行企业化运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不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按照“等质等量,就近方便”的原则进行土地调整交换;运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扶贫移民的政策,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步伐;充分运用村居民自治手段,推进小城镇开发。

二要建立财政引导、民间投入、外资进入的多元投入机制。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资金向小城镇建设倾斜;积极争取信贷投入;实行以地生财、以财建镇,最大限度盘活土地资源,以特许权经营、转让资产权益方式及资产收益抵押方式,筹集建设资金;经营好城镇有形和无形资产,可将市政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实行市场营运,通过转让、拍卖城镇空间、广告经营权、线路经营权、设施冠名权等获得收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个人和外商投资建设和经营自来水厂、燃气、公共交通、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或者经商兴办乡镇企业。

2.结合小城镇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一是围绕产业建特色社区。有特色产业的村庄,如特色农产品、矿产品、人文和生态旅游等优势明显、农业产业化水平较高的村庄,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引进或壮大龙头企业,建设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特色产业园区、交易市场、特色商业街区、特色景观旅游区等形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二是结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设新型社区。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中,有序引导农民向县城集中、向产业园区集中、向圩镇集中、向中心村集中,建设一批20户以上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集中建设点,建设新型社区。三是结合扶贫移民搬迁建设新型社区。对深山库区、地质灾害威胁区等不宜居住的村庄,结合扶贫搬迁实施整村搬迁,直接进县城、小城镇或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3.进一步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创建工作。制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和民俗文化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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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在城市建设调研会上的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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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年的努力,我荣幸地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我非常激动。因为我知道这是学校领导,系领导及老师对我的肯定和信任。感谢校领导对我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及学习上无私的支持,让我深深感受到学校给我的温暖,感受到国家对我们大学生寄予的希望和期待。

这次获奖代表的不只是一项荣誉,也是学校领导对我们的殷切关怀,这一切都将激励我继续努力学习、不断进步。很感激国家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的这项奖学金制度,对于我们广大学生来说,这是对于在学习热情度上的一种激励和鼓舞,而且可以资助自强的学子继续学业。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来自学校的温暖,感受到了国家对于我们大学生的寄予希望和期待。

我相信只有努力付出才有成功的希望,父母俩身上的勤劳、善良、诚实、朴素的优良作风深深地影响着我,所以,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中我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从大一开始,就注重培养自己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要求自己准时起床、参加运动,定期整理寝室,学会自己洗衣服,学会自己照顾自己,正确处理自己每月的生活费,不乱花费。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始终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我认为要有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必须首先拥有明确的人生目标。目标是指引走向成功彼岸的必要条件。所以,我分别给自己在生活,学习,思想上定了一个初步目标。在生活上,积极上进,不追求时髦,衣着整洁大方,不抽烟喝酒;在学习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单纯,学习态度端正,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上,力争自己在班上名列前茅,并花大力气学好专业课;在思想上,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做当代合格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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