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解读心得体会
12月22日,中国保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学习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国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传达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保险监管系统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贯彻,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推动20xx年保险监管和行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项俊波指出,要加深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理解,确保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分析判断,统一到中央对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统一到中央对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上来。今年以来,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妥善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有好,今年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标志着“”规划胜利收官。
同时,我国经济发展仍然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世界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比较大。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经济正从粗放向集约、从简单分工向复杂分工的高级形态转变,必须克服困难、闯过关口,必须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努力实现多方面的工作重点转变。明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项俊波强调,要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刻领会新常态给保险业发展带来的趋势性变化,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加大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实现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深刻把握保险服务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领域,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核心功能和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为方向,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更好地服务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深刻把握改革、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既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又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节奏,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在改革和发展中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项俊波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联系实际认真谋划和做好保险监管工作。一是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全面深化保险改革,为保险市场注入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全面实施商业车险改革,进一步推进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切实发挥市场在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是在服务全局上下功夫。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更好地体现保险的行业价值和责任担当。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调动更多保险资源进入农业农村,使农民更便捷获取保险服务。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盘活用好保险资源。
三是在防范风险上下功夫。运用好前期压力测试的成果,加强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稳妥推进“偿二代”的正式实施,防范偿付能力不足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防范资金运用风险。强化案件综合治理,切实防控非法集资风险。
四是在加强监管上下功夫。要坚持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统一,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统一,不断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改进监管方式方法,加强保险公司治理和内控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为“十三五”时期保险行业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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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市城市民族工作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我市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现有少数民族34个,人口2万余人,其中回族占80%,城镇少数民族人口约1万人,主要分布在迎江、大观两区。我市的城市少数民族有以下特点:一是小聚居,大分散,城区主要集中在沿江大南门附近,其它街道也有分布;二是民族成分较多,但其它民族人口较少,回族占绝大多数;三是少数民族干部、知识分子占少数民族人口比例
较大,经济型精英人才较少;四是城市民族街区基础设施较差,特色尚不明显;五是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较强,对涉及本民族的荣辱、利益等方面的问题较敏感。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市民委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城市民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走在全省前列。
一、主要情况及基本做法
1、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民族工作的认识得到加强,对民族工作的关心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几任书记、市长亲自带队深入民族聚居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分管领导深入现场,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如清真宰牛场的迁建、大南门民族文化街区的规划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修缮创建、清真寺消防通道等问题,市领导多次协调、亲自督办,才得以落实。每年开斋节,市几大班子领导都专程到南关清真寺,亲切慰问回族同胞,市财政拨出专款祝贺节日。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积极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已形成良好的传统,极大地推动了我市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
2019年,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庆发〔2019〕8号),提出了加快全市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十一条举措,规范了财政、规划、教育、交通、扶贫等部门责任义务。同时,市政府对进一步明确了21个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及兼职委员,专门行文制定了兼职委员职责和工作制度,要求每个兼职委员单位每年至少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1至2件实事。有效地整合了社会资源,凝聚了各方力量,初步形成了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齐抓共管,民委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共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实施意见》出台和市民委兼职委员工作制度建立以后,市民委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社会各界对民族工作的关注支持力度明显增强。市财政设立了民族工作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市规划局出资编制完成大南门民族文化街区规划;市交通局帮助开通了清真寺消防通道、修建新回民公墓水泥路;市农委积极帮助民族村场开发新农村建设发展项目;市公安局及时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苗头性事件;市教育局将少数民族学生初中升高中由原先加3分改为加5分录取;市体育局配合市民委,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群众体育运动。由于各部门通力协作,进一步拓展了城市民族工作的空间,为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2、注重发挥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在基层。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在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化解民族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难以替代的作用。市民委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积极支持民族社居委发展民族经济,创办社会公益事业,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一是以民族团结工作为抓手,努力创建文明和谐的新社区。南水回族社区所在地大南门是我市传统的回族聚居区。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城市改造后,许多汉族居民相继迁入,回汉之间因生活习惯不同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街道办事处和社居委充分尊重回族的风俗习惯,努力排除一些不安定因素。专门在大南门街设立了民族一条街的标志牌,严禁在此区域内经营销售回族禁忌的生熟食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这项规定得到了广大经营户的充分理解和自觉遵守。社居委不断加大对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周活动,召开汉族和少数民族群众联谊会等形式,增进了相互间的理解和尊重,密切了邻里关系,增强民族间的凝聚力,营造和谐的社区生活氛围。二是以扶贫帮困为重点,真诚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南水社区内共有少数民族312户,其中生活特别困难的有30户,主要是五保户和夫妻双双下岗户。社居委逐一登记在册,将他们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优先考虑最低生活保障,定期开展慰问。社居委还积极帮他们谋求重新上岗的机会,解决再就业中遇到的困难。社居委还创立了“妇女维权岗”,组织社居委的工作人员、辖区内的公安干警、居住在社区内的司法界专业人士,主动上门处理侵犯少数民族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三是以发展经济、弘扬民族文化为突破口,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质量。社居委积极寻求支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因地制宜,兴办和协办少数民族传统行业和便民商业网点数十家,网点遍布辖区内的大街小巷,既发展了少数民族经济,又方便了群众生活,还帮助一些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了就业问题。在积极发展经济的同时,社居委组建了南水民族艺术团,定期开展自娱自乐的社区文化活动,丰富社区群众生活,大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设立了“星光老年之家”,使老人们老有所乐。开展了“美在家庭”活动,宣传家庭伦理道德,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社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和汉族群众和睦相处,共同发展。民族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南水回族社区先后多次受到省市表彰,被命名为“全省和谐社区”。
根据伊斯兰教的民族特点,市民委注重发挥伊斯兰教协会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独特作用。在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指导市伊协及时换届。现任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更加合理,文化水平、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充满了生机与活力,真正成为政府联系广大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纽带,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3、加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贯彻力度,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提供根本保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颁布十多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市民委多次编发《条例》宣传小册,指导社区开设宣传栏,组织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扩大了干部群众的知晓面,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积极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支持伊斯兰教协会筹资130万元对南关清真寺进行大修,全寺面貌焕然一新,不仅为广大穆斯林群众开展宗教活动提供了一个优美的场所,也为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尊重少数民族特殊的丧葬习俗,全市城乡兴建回民公墓达十处。市政府重点解决了城区回民公墓用地问题,帮助兴建了回民公墓。公墓的规模和管理水平在省内均属一流。2019年,市民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全部办理养老、医疗保险,解除了与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人员的后顾之忧。三是大力弘扬和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2019年,市政府协调市文化局将回族古建筑探花第交给市伊斯兰教协会,开辟为回族历史文化陈列馆,两年来共接待省内外参观人员近万人,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展示良好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2019年,经国家民委领导实地指导和严格把关,陈列馆顺利通过了审批,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省民委领导来我市隆重举行授牌仪式。为加强传统回族聚居区建设,挖掘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内涵,突显民族特色,市民委、市规划局和迎江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考察组,赴西安等地考察,学习外地成功经验,市、区两级财政拨款30万元对大南门民族文化街区进行规划。四是做好清真食品的服务和监管工作。2019年,市、区两级政府投资119万元在城郊新建了清真宰牛场,实行生牛集中定点屠宰,彻底解决大南门环境污染问题;2019年,市财政又拨款8万元对宰牛场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市政府还协调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五年内免收一切费用目前,清真宰牛场运行正常,确保了市内清真牛肉的供应;,支持清真网点建设,加强清真饮食服务,在确保清真饮食经营方向不变的前提下,民族、商务等部门妥善解决了百年老店马永兴清真饭店的问题,现该饭店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修葺一新,重新开张营业;近年来,我市清真饮食业有了较大发展。截止2019年底,全市经营清真饮食的少数民族个体工商户约有120余家,其中市区接待能力超过百人的规模较大的清真饭店3家,基本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需要。五是扶持重点民族企业发展。在省民委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民委的共同努力,2019年,柏兆记清真食品厂、清怡针纺织品公司被国家民委批准为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2019年两家企业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加强设备改造,进行技术更新,扩大生产规模。柏兆记实现了年销售额3000万元,再创历史新高,清怡针纺新建了26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购置了新设备,实现工业总产值1亿3千万元。
4、努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营造优良环境。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每年九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市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宣传动员;几大班子分管领导亲自走上街头,宣讲民族政策;市民委精心组织,细致安排,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各种活动。如举办民族政策知识竞赛,组织广场文艺演出,召开民族工作座谈会,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等。目前,市文广局、市民委正在积极创作一台以回族历史人物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融合为主题的黄梅戏《民族英雄马大用》。通过不懈努力,党的民族政策更加深入人心,遵守民族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在全市上下形成了维护民族团结、关注民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及时妥善处理民族的问题突发事件。制定了《**市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应急工作机制,为及时妥善处理民族的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注重对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民族部门及时介入,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将矛盾纠纷全部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年来,我市先后妥善处理大大小小涉及民族方面纠纷近20起,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一方稳定。
二、存在问题
我市的城市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无章可循。长期以来,我市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只接受工商和卫生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民族工作部门基本没有参与进来。个体清真食品工商户均未通过市、县(区)级民族工作部门认定,国营清真食品企业也没有经过市、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审批。清真食品生产,尤其是个体经营,完全处于一种自发状态,监督管理无章可循,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着“清真不真”的现象,一些个体工商户乱打“清真”招牌的现象非常普遍,回族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
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难度加大。由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加上一些人员主动接受管理的意识不强,使得户籍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其情况难以掌握,在管理和服务上的难度加大。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来宜经商等逐年增多,其风俗习惯有时得不到当地汉族群众的尊重和理解,一些侵害少数民族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突发性事件增多。
3、城乡民族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清真食品行业仍是城市民族经济的主导产业,虽在近年有了一些发展,但规模小,竞争力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各民族村(场)基础条件差、生产形式单一、增收渠道狭窄的问题仍是制约民族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4、城市民族工作开展不够充分。由于城市少数民族居住比较分散,人数少,容易被忽视,加上人员职业构成复杂,各行各业都有,工作开展的难度很大。基层部门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民族工作的性质、内容理解片面,对民族工作存在着畏难情绪。
三、对策及建议
1、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民族政策宣传力度,尽力普及民族知识,增进汉族对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了解和尊重,增强相关部门为少数民族服务的意识。各级政府应按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要求,加大对民族村(场)、民族企业的扶持力度。
2、建议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少数民族社团组织,广泛调动少数民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热情。
3、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巩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4、制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法,建立健全解决民族的问题突发事件的协调机制。
5、将清真食品的监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探索清真食品监管途径。一是联合工商、商务等部门对全市的清真饮食网点和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加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支持市伊斯兰教协会参与清真食品监制工作,适时推行清真标志监制挂牌工作,遏制乱打“清真”牌的现象;二是继续加大对重点清真食品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培养少数民族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力量,落实好对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三是支持民族村场建立肉牛养殖基地。充分发挥民族村场肉牛养殖传统优势,将肉牛养殖业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制定优惠政策,争取资金扶持,支持联户经营,扩大养殖规模,形成产业效应。在增加民族村场群众收入的同时,缓解牛肉市场供需矛盾,从根本上解决市场牛肉价格过高的问题。
篇2:城市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双方共同商定,甲方愿将位于 ,有偿出让给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四至及面积:东西宽 米, 南北长米,地基面积为 平方。
二、该土地转让费共计 元(大写: )人民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写: )人民币。基础完工时付 元(大写: )人民币。其余款项在一层预字上完时交清元。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转让该土地,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合同签订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对土地进行调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问题,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有权使用该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六、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要共同遵守以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年 月 日
正规土地转让合同通用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原合同内容)。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合同生效后乙方享受甲方原合同所有的待遇和责任。同时乙方履行甲方原合同所有内容。
2.土地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乙方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付清余款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余款付清后,本合同生效,土地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合同生效后,现有土地上的树木,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处理完,不得影响乙方的土地规划使用。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原合同到期时,有责任参与原合同法人更换为乙方法人的责任。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余款,甲方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乙方不得争议。
四、其他
1.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4.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城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
【共有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 让 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02003、 02004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证号为 马国用(20__)第0712号、马国用(20__)第0713号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9300.94㎡ ,规划用途为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自 20__ 年 5 月 12 日至 2080 年 5 月 11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暂定名 : 银峰新天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字第号、建字第号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南马房预字(20__)第2013001号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银峰大道290号银峰新天地 栋 单元 号房_。(房屋代码:________)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 ,属 框架 结构,层高为 3 米(其中,天地楼地上第一层层高 米,建筑层数地上__6__层,地下__1__层。
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___0__个,非封闭式阳台____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 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见附件二)。
出卖人提示买受人注意,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对拟购买商品房的详细情况,如房屋坐落、朝向、面积及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等进行全面了解。经买受人确认,对出卖人提示的上述问题已全面了解。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广西国联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6楼 ;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等级 丙级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下列方式计算:
1、按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买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约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面积为准。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进行处理:
1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保持不变,据实结算房价款总金额,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的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 、双方自行约定:
(1) 以下空白
;
(2)
;
(3)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后,按如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 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15天内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⑶、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银行按揭付款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首期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 天内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⑶、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由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付款。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买受人应向指定按揭银行提供完整的贷款资料,如欠缺资料的,必须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的通知后五天内到按揭银行补足资料和手续。如买受人获得的银行贷款数额加上首期款不足总房价款时,买受人对不足部分需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5天内,以现金交付方式付清。如买受人向银行所申请的抵押贷款未获审批通过的,买受人同意更改为一次性付款并于30日内付清全部房价款。否则,出卖人视买受人为逾期付款,并按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3、公积金贷款付款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首期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由买受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0天内,买受人需按程序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所有相关资料,如公积金贷款数额加上首期款不足总房价款时,买受人对不足部分需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7天内,以现金交付方式付清。如买受人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获审批通过的,买受人同意更改为一次性付款并于30日内付清全部房价款。否则,出卖人视买受人为逾期付款,并按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6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1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5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因买受人逾期付款,出卖人依法起诉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及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 。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2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已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
2、该商品房经过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五方联合单体验收合格。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公共性突发事件造成的公共责任原因或气象部门记录日降雨量达到中雨以上连续两天以上(含两天)或非出卖人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可据实相应延期交房。
3、出卖人将竣工资料、报告提交政府部门并被接受以后(以政府接收资料日期为准),因政府部门未能按公示的期限办结所导致无法按约定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可据实相应延期交房。
4、双方约定:在交房时,如买受人未付清应付房款(含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尚未发放及贷款金额不足应付总房款的),则交房日期顺延,顺延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房款之日起10日内。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60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60 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 10 %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5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2)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3)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的;
(4)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变化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
(5)该商品房朝向发生变化的;
(6)双方约定:出卖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楼外立面、楼前广场的园林绿化、出入口、构筑物等进行局部修改、调整,而买受人确认,修改、调整不需征得买受人同意;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6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就补偿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1.买受人原因造成延期的,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出卖人应承担的延期交房责任的对等责任向买受人追究违约责任。
2.出卖人发出书面交房通知之日起7日内,买受人应及时与出卖人办理交房手续、缴交相关费用并接收房屋,如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接收的,视为买受人已接收。出卖人将房屋移交给物业公司有偿保管,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由于买受人原因造成出卖方不能按期交房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附件三)。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2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经确认属实后,应及时通知承建单位维修或出卖人赔偿装饰或作维修。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1、该房屋水电在交房时达到使用条件;
2、该房屋道路在交房时达到使用条件;
3、排水在交付使用时达到使用条件;
4、 ;
5、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项目所在地法院裁决 。
第十五条 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约定。
1、属于商品房预售的,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应当不超过30日),出卖人应按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 30 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1) 种方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6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买受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交付买受人。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日内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4、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 20 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总房款的2% 。
(3)因买受人原因(含买受人未付清应付房款、不及时向出卖人领取相关资料、不及时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证明、提交相关资料并付清相关费用等)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产权证书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 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2、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房屋损坏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能就以下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本楼宇业主所有,公共屋面由小区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使用权归本楼于业主所有,并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5、买受人已阅知并同意签订该商品房所在小区业主临时公约,并同意在办理商品房入住手续时签订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买受人不得改动楼房外观(含擅自加装防盗网、招牌、遮阳棚、空调架等),不得添加任何构筑物。进行内部装修时其装修方案须先征得出卖人或物业管理部门同意,且按法律要求需报消防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买受人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17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 壹 份,按揭贷款银行
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马山 签于 马山
附件一: 房 屋 平 面 图
附件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
公用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B/TI7986——20__)《房产测量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三: 装饰、设备标准
1、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外 墙:外墙涂料,预留空调室外机位。
3、内墙天花:水泥混合砂浆抹平
4、地面:混凝土现浇原地面
5 窗:高级铝合金窗、名厂钢化镀膜玻璃,银峰大道一侧为中空LOW玻璃
6、门: 多层住宅及天地楼入户门均为安全入户门,客厅阳台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工作阳台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其他预留门洞
7、阳 台:阳台均为铁艺栏杆
8、卫 生 间:预留给排水接口,预留排风口
9、橱房:预留给排水接口,预留排烟道
10、电视、电话、宽带网:IDD电话线、有线电视接收天线、宽带网接至户内弱电总箱
11、供电系统:电接入户开关箱,每户一表,供电至户内强电总箱,楼板预埋线管
12、供水系统:每户设立一水表, 洋房给水管线接至厨房;天地楼给水管接至卫生间内
13、公共楼梯(洋房):磁砖楼梯踏步,扶手为不锈钢栏杆,内墙面刮腻子
14、保安系统:每户提供安保型对讲机一台,一卡通门禁控制系统,提供24小时专业
管理及保安服务。
15、备注:电视、电话、网络、管道燃气的开户费和使用费由业主另行缴纳。
▲开发商保留按实情情况以同等质素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上述所列各项的权利。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1、如本合同约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之日。
2、出卖人向买受人寄达有关通知书的地址以买受人在购房合同中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如买受人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卖人,如因买受人所留地址、姓名或联系电话号码不详或不真实致使通知书无法送达,或造成其他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出卖人概不负责。
3、买受人确认己知悉在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买受人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购房款(含按揭贷款划入至出卖人销售专用帐户)和履行房屋交付使用前应履行的其他约定义务后,买受人保证主动按约定前往办理收楼手续等。出卖人就买受人收楼事宜不再另行通知或书面催告买受人办理收楼手续。
4、如出卖人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约定使用材料、设备的,出卖人可采用其它质量、价款相当的材料、设备替代,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出卖人所设置示范单位的装修和色调仅供参考且出卖人在销售该房屋所设置的示范单位只作为买受人感受装修与家具摆设的整体效果,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交楼标准以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内容为准。
5、出卖人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条件后,如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前往办理收楼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按约定交付该房屋给买受人使用,因该房屋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承担及享有。同时,买受人保证按与出卖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缴交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相关分摊费用及滞纳金。
6、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产权证(含他项权证)的资料及签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文件,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逾期履行本条约定义务的,出卖人有权据实顺延该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7、出卖人按本合同约定顺延房屋交付使用时间的,不应视为出卖人逾期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同时出卖人有权相应顺延该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8、买受人若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名购买的,买受人同意任何一位买受人均有权单独行使本合同约定权利和承担本合同约定义务。
9、本合同约定总价未包括物业维修基金及按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购买该房屋应支付的税费和费用。该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支付方式和使用按国家和自治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在该房屋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依法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及支付相应费用。
11、如买受人是以申请抵押贷款(按揭)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且未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抵押贷款(按揭)的(含提供办理按揭所需资料及签署相应文件),买受人确认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行为为违约行为。
12、如买受人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按揭)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因买受人未能按贷款合同约定支付供楼款而导致出卖人需承担担保责任的, 出卖人有权在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买受人追偿,且出卖人因实现该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还应按出卖人已承担担保责任金额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3、买受人确认,在该房屋符合办理产权证条件后,如该房屋面积经具有测绘资格的测绘单位测量且按合同约定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面积差异款的,在买受人付清面积差异款前,出卖人有权暂不办理该房屋产权证或暂不将已办理完毕的产权证交付乙方,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14、本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地面露天车位、地下停车位(含人防地下车位)属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15、买受人确认,出卖人无须征得其同意有权将地下停车位(场)向任何第三人出售,所得收益归出卖人所有。
16、在买受人收楼后, 如出卖人在履行保修责任过程中, 需要买受人配合、协助的, 买受人应无条件给予配合、协助。否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保修责任。
17、双方确认,出卖人就出售该房屋所作的任何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单张、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户外广告或销售人员所作的任何口头承诺),如与本合同约定内容不符或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均以本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18、本合同标的物(房屋)所在房地产项目中,凡未列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并可独立经营或使用的附属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如会所或活动中心等)产权由出卖人所有,但出卖人以书面声明放弃的除外。
19、如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相符的,则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城市房屋转让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把原养殖厂的土地及厂内的全部房屋转让给乙方,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于--年在教育达标时,建教学楼一栋、地面硬化、排水、锅炉房等室外工程,总投资 万元,因当时无资金兑现工程款,现欠乙方工程款万元。经甲方会议研究,同意以养殖厂的土地及房屋抵顶建筑工程款。
二、甲方养殖厂的位置:
在文钟镇文钟村十一组后面,东面是李明福建筑公司,北侧是九组姜华地南,中间有便道,西侧是十一组耕地。
三、土地面积为:北侧东西宽:102m,南侧东西宽:113.5m,东侧南北长68m,西侧南北长67.5m,总计面积为:(102m+113.5m)÷2-(67.5+68)÷2=107.95m-67.75m=7300.06m,折合亩数为:10.96亩,后附土地平面图。
四、养殖厂共有砖木房屋41间、30间饲养舍、11间办公室,建筑面积总计为:饲养舍867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45平方米,后附房屋平面图。
五、土地转让费总计为 万元,房屋评估价为 万元,土地、房屋两项转让费共合人民币 万元整。
六、转让费兑现办法及兑现时间: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以现金付给甲方土地、房屋转让费 万元,转让费付清后,甲方用现金方式付给乙方工程款(按工程审计金额为准)。
七、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时间为伍拾年,即从--年一月一日起至--年一月三十一日止。房屋所有权归乙方。待国家及其它单位征占该土地时,发生的各种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房屋所有补偿费也全部归乙方。
八、乙方要求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时,甲方必须无偿协助乙方办理国有土地手续及其它证照,所需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果乙方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九、此协议一式叁份,由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望甲、乙双方按照协议所规定的内容执行,出现纠纷或有异议时,甲已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解决。
甲 方:文钟镇文钟村委员会(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 方:(签、章)
年 月 日
篇5:城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人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XX市_________________新村(路、街、巷)____幢___室____套(间)建筑面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人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XX市_________________新村(路、街、巷)____幢___室____套(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出售的上述房产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二、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根据通房改[1998]第39号文件规定,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建筑面积必须以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实际测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甲、乙双方必须如实申报本合同项下房地产成交价格;双方议定房地产成交价格计人民币(大写)_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拾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约定房屋交会期限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
(2)、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没有受禁止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3)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如已设定按揭、抵押他项权或存在依房债权债务等情形的,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征得有关债权人的书面同意、且已告知乙方房地产已抵押的情况而乙方又作出愿意购买的意思表示;
(4)、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不存在优行购买权的情形;
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妨碍房地产权转让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双方约定,根据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原则,本合同项下的房屋所有权转移,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悔约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悔约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给付本合同项下房价款的,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根据国家房地产权属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起至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手续,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双方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由双方本人会同至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申办本合同终止与撤销登记手续。
九、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权转移所需缴纳的规费,按照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双方也可另行约定。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书面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并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 后成立;房屋所有权证的领证手续可由甲乙双方或乙方按照规定申领,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前来申领的,可委托他人持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书。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留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 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二OO 年 月 日
------------------------------------------------------------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 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二OO 年 月 日
篇6:2024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我院中心高度重视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积极参与到各项创建工作中。现将我中心开展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1、电子显示屏宣传: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种宣传标语,如“人人参与城市创建个个争当文明市民”、“倡导文明共建和-谐”、“全民动员齐心协力共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在我院,不管是住院部还是门诊部,处处都能看到文明创建的宣传知识,感受到创建的力量。
2、标语、橱窗宣传:充分利用宣传画等进行标语宣传,同时在医院明显部位设立固定的宣传橱窗,大力进行文明知识宣传。3、20xx年,我中心成功争创“十佳青年文明号”,并积极开展志愿服务队进社区活动,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大力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不文明行为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1、实行全院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劝阻各种不文明行为。
2、制作标语、温馨提示,告知每一个人何为不文明行为,帮助他们自觉告别不文明行为。
3、安排专职保安、志愿者,全院巡回检查,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
4、中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深入全院各个科室,进行督导检查。
5、利用每周五全体职工会,传达、学习创建文明城市相关文件,进行文明礼仪知识培训,人人参与,极大地提高全院职工的文明素质。
6、将禁烟工作做为中心的一项重点工作,持久坚持开展,并制定一系列禁烟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禁烟制度。
7、对职工实行奖惩制度,发现职工有不文明行为的,按照院规、院纪对该职工通报批评、扣分,并纳入绩效考核。
三、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聘请专业的保洁人员,对全院环境卫生进行保洁;聘请专业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维持医院正常秩序。
同时,20xx年高标准完成了国医堂建设任务,国医堂诊区古色古香,展现了中医特色诊疗环境。对一楼门诊墙面进行了重新粉刷,更换了制度牌匾,做到了版面风格、格式统一,更换了医院外墙宣传画、宣传栏,改善了患者就医环境,提升了医院整体形象。
四、存在问题:
我中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职工思想重视不够,控烟工作难度大等,这些都不利于创建工作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在巩固原有成绩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尤其是针对个别职工思想重视不够的情况开展一对一帮
扶活动,争取全中心医务人员人人都成为创建能手,努力为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篇7:关于我市城市公交车运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4月12日,市政协副主席陶承德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公交车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公交线路首末站、公交公司总部、公交卡充值点、新开通的千秋大道等,听取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公交公司负责人的通报并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把优先发展公交作为缓解市民“出行难”,改善人居环境的有效措施,并把公交发展纳入城市管理的范畴,实行了公交线路开辟、站点设置、票价确定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2019年11月20日,由深圳市新国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我市城市公交车正式开通,运行管理由新国线集团(天长)运输有限公司负责(简称公交公司)。截至目前,该公司拥有营运车辆104台(均为空调车),已开通市内公交线路8条,营运线路总长度达83.6公里,拥有员工199名,建有集维修、停车、员工食宿、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公交基地一座,调度中心8个。自我市城市公交开通以来,公交公司不断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紧张的压力。
1、运行线网覆盖面不断扩大。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新建道路的增多,公交公司不断投放车辆、增开线路,市内公交线路从开通初期的1路、2路两条公交线路,增加到现在的8条。同时为确保市区中学学生上放学安全,开通了学生专车,每天安排30台公交车专门接送晚自习学生。公交车的开通解决了市民出行车辆少、车况差、价格高的问题,市民乘坐公交车出行的比例明显上升。
2、运行时间适时延长。公交公司根据夏、冬季节气变化,适时调整运行时间。夏季(3月—9月)首班5:50,末班20:30;冬季(10月—次年2月)首班6:00,末班19:30。
3、运行价格持续优惠。几年来,公交公司严格按照政府指导定价,一直实行每人每次乘车1元票价,坚持发放每月50元学生月票和每月60元成人公交月票。先后实行了伤残革命军人凭军人残疾证免费乘坐公交车和7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共发放免费乘车卡4000余张。每年高考期间,全市所有高考考生凭准考证可免费乘坐公交车,深得市民称赞。
4、运行服务逐年提升。五年多来,公交公司切实加强对公交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通过开展“文明公交线路”和“城市公交之星”的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公交车运行的安全性和服务水平。公司因此获得了多项荣誉,多次被集团公司、市文明委、市直党工委、城管执法局表彰奖励。省、滁州市和我市新闻媒体多次宣传报道了驾驶员陈德萍的先进事迹。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几年来,城市公交的开通,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出行,改善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但城市公交运行和管理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交车首末站停车场严重缺乏。公交车首末站停车场急需建设,除经济开发区以外,东门、南门、北门的公交首末站均无安全停车场所,尤其是天长中学停车场,每天共有4条线路60余辆车从此发车,夜间停车达80余台。车辆的维修保养也在占道搭建的工棚内完成,司机食堂、调度室、点钞中心、办公室沿天中围墙搭建。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永福东路开通在即,这个综合性临时停靠点将会严重影响交通,必须全部迁移。公交车在路边违章停靠和调头,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也无法保障按时发车,还时常阻碍道路交通,公交车在路面上违章停车、调头,曾发生多次交通事故。
2、公交车辆严重老化。由于公交车辆长期超负荷运行,车辆老化严重,有的尾气排放超标,排气管黑烟不断,有的车厢锈迹斑斑,尘迹点点,且车内外商业广告既多且滥,有损城市形象,经常被市民投诉。目前,公交公司有近60台公交车急需更新。
3、驾驶人员缺乏。目前,我市公交车虽然较滁州市其他县市公交车运行时间长1个多小时,但仍不能满足市民出行的需求。但目前公交公司只有驾驶员156名,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4、线路覆盖面不到位。目前,我市城市路网框架不断扩大,城区新建道路不断增多,但部分道路尚未开通公交车,存在盲区,线路覆盖不全,如南市区千秋大道等。
5、公交服务尚未到位。在运行过程中,虽然市城管执法局和公交公司已经采取措施,加强对公交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但仍有少数公交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对乘客的询问不耐烦、停靠车辆不规范、随意猛揿喇叭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意见和建议
1、大力扶持和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第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为实现“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机制。第二,进一步明确公共交通的公益事业属性,制定优惠政策,逐年增加对公交事业的投入,建立和完善长期、稳定、合理的公共财政补贴与价格优惠机制。第三,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公共交通场站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发展的长远规划,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2、逐步提高公交司乘人员待遇。要加大投入,提高驾驶员福利待遇。公交企业要保证驾驶员的“三险一金”。为提高驾驶员的积极性,可以设立节油奖、安全奖和服务奖,每月安全行驶、无投诉的就可以获得相应奖励;在生活保障方面,建设专门的休息室,配备吸烟室、食堂等设施,切实解决公交车驾驶员的后顾之忧,使之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3、提高城市公交车服务质量。第一,要加强车辆的检查和维修以及新车的投放力度,条件成熟时应考虑引进清洁能源的车辆,使公交车更加安全和环保。第二,加强公交车清洁。公交车至少要做到每天清洁一次,在首末站等候发车时,司乘人员要及时对车内垃圾进行清扫。第三,对车身、车厢及站台内的商业广告进行清理,加以规范,给线路标志图、公益广告以及介绍天长风土人情、文化历史留出足够的空间,以营造和谐、温馨、文明、舒适的公交出行环境。
4、优化公交线网,延长服务时间。公交公司应采纳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增加公交线路,逐步更新已经老化的公交车,有计划地购置新车。根据市民要求,适当延长公交车服务时间(夏季和冬季运行时间各延长一小时。即:夏季末班车调整为21:30,冬季末班车调整为20:30),增加上放学和上下班时段公交运行班次。
5、加强城市公交行业的监管。设立公交服务监督电话,建立公交违章投诉机制,配备专人处理市民投诉和失物招领。广泛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乱停、抢道、该停不停、违规、违章行为以及不文明乘客予以曝光。
篇8:城市工业供用气合同
供气人:______
用气人: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政府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 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 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 用气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篇9:甘肃省城市供用水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日;_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_____________具,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月____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______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六条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供水人用水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篇10:城市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转让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____。
1.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乙方系经____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________________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________________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4.1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___);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_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8.2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________________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3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____用地。
8.4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5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6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7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的边缘地带铺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必须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竣工。
9.2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_____________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4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5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9.6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9.7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9.8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让。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________________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违约责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________________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11.4、11.5条处理)。
11.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_____违约天数。
11.3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4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1.5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6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1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
(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1.7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年。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超出____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超出____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1.8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2.2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5.以往协议
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6.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6.3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6.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6.5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北京市城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地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对所售房地产所有权的声明
1、甲方所售房地产是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的公有住房,已取得完全产权并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
2、甲方房地产坐落于____________;位于第__层共__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登记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3、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
①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②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①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②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另附。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_____人民币。该价款不含税费。
2、双方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元整,
第三条 交纳税费的约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_____承担。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_____承担。
第四条 房地产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在交房时一并交给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3、双方其他约定:。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六条 定金及交房保证金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_____元。
2、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甲乙双方同意从交易总房款中预留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交付给甲方。
3、关于交房保证金托管的约定:_____;
4、甲乙双方其他约定: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和不作累加):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如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_____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甲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 上述第项执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和不作累加):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总额的万分之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如甲方逾期交房超过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 上述第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_____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交纳,单据交买房确认。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迁出。
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其他约定
1、_____;
2、_____。
甲方: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年_月_日
乙方: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年_月_日
篇12: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热门协议书
丹水镇政府:_________________
负责同志:_________________
中铁十七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我叫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全家6口人。
__________年8月份宁西二线从我组经过,红线居我家只有15米。建桥墩时放炮,将房屋震漏多处,墙体不同程度损坏,已构成危房,无法长久居住,加上距离过近,严重的影响到全家人的生活和身心健康,望领导实地查看,已解我后顾之忧,给我全家人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特写此申请书希领导予以审批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3:城市发展心得体会总结
加快推进我县城镇建设与发展、发挥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城镇水平、实施经营城市战略、增强城镇实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形象是加快建成中心县,促进经济社会跨越性发展的必然选择。
城市,是一个地方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也是该区域一个时期规划力、经济力和竞争的集中体现。通过在江苏昆山学习,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现就如何加快**城市建设,浅谈个人思考和几点意见:
一、以城市规划为龙头,增强规划调控一体化。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的“蓝图”,是实施经营城市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城市规划应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水平设计,体现科学性、前瞻性、连续性、严肃性。
1、加快编制县域及四个办事处一体化规划,提升城市功能品位。始终坚持“要建设先规划,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以规划为先导,严格执行
“一书三证”制度,实行城市建设的重大规划听证制度,对城区建设所有项目都严格按总体规划进行审批,认真抓好县城重点地段的详规修编工作,完善和提升规划效果,实现大规划与小规划,总规与详规有机结合,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进一步维护规划权威,确保规划执行的严肃性、连续性,防止人为的随意变更。
2、加快县域及四个办事处一体化路网规划编制,提高城市承载能力。科学规划“一城五区”城市框架和城市路网,按照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集群,合理调整城市规划,推进中心城区与城郊云阳、下东、思聪、洣江四个办事处的无缝对接,加快东环线、新城区主干线建设,继续实施小街小巷综合整治建设,进一步拓宽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要与有关管网等部门统一协调,制定其专项规划,避免各种电缆、电线、管道的乱埋、滥布和重复建设。
3、加快县域与四个办事处一体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要求,抓好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总规编制要注重城市定位、县城体系布局、山区特色和城市旅游等配套服务功能,突出山城风情、城市个性、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系统,更具前瞻性和操作性。通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城市性质和城市总体框架,科学进行城市用地布局及功能分区,发挥好指导和调控城市建设的作用。要在坚持土地基本国策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土地资源利用的发展目标,培育级差地租,实现土地资产的增值。同时,切实抓好城市土地经营规划的编制工作,为经营城市土地提供科学依据。
4、加快城市产业发展,突出自身特色,融入城乡文化一体化。在加快我县城南商圈、物流产业、古城保护、茶祖印象产业园等县城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在建筑体造型、城市雕塑等方面要有所突破,并融入我县的人文历史和茶文化内涵。
二、以产业布局为主轴,推进资源配置一体化。以城乡产业的联动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形成以传统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现代物流服务业为支撑、现代都市农业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1、扶持支柱产业壮大化。要把握罗霄山脉片区集中连片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这个历史机遇,加紧加快项目争引,做强做优园区企业,大力扶持支柱产业,夯实经济增长基础。要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完善招商企业准入机制,积极引进规模大、实力强、污染低、能耗少的企业落户。要注重龙头带动,抓好企业生产经营,支持和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做大做强石材产业、华盛陶瓷、龙华农牧、贵派电器、东信棉业等龙头行业的发展壮大,改造升级和产品更新,提高产品竞争力,带动全县经济快速发展。
2、推进传统产业品牌化。要做好特色农业产业规划,在继续巩固发展粮食、生猪等传统农业同时,积极培育竹木制品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一叶两茶”等特色农业,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种养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万樟园林、红星康盛油脂、林丰农业等企业,做响黄牛、三宝等传统品牌,做响“三湘红”茶叶品牌,做响“康御”茶油品牌,力争创建成为有市场知名度、有竞争力、有地方特色的主导品牌,带动现代农业发展。
3、加快推进物流服务化。要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业,特别要发展与我县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接替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专业服务、特色服务和创意服务,充分运用技术改造提升现代物流服务业,鼓励现代物流服务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信息管理网络化,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完善交通运输网络,加快现有各类物流企业的整合,加快建立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完善相配套的各种专业特色的物流中心、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创建物流运输、公共信息、仓储配送三大平台,努力把建成湘赣现代化区域物流中心。
4、推行土地流转、宅基地置换政策。要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探索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留用地政策、土地有偿流转政策和宅基地置换政策,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合作经济提供有效载体。对重大基础设施做到城区与周边街道办事处统一布局,统一建设,实施交通、水、电、气、生态保护工程一体化,加大公共交通投入,推进公交经营,实现公共交通城区与四个办事处连网运营,大力发展各类项目,增强造血功能。
三、以经营城市为理念,推进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多元化。加快城市建设,应顺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增强城市经营意识,强化城市经营措施,变单一财政投资为多渠道融资,广拓资金来源,为城市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撑。
1、实行以地生财。建设办事处和发展城市,必须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实行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搞好旧城改造地块、城市建设闲置土地、重点区域和城郊结合部的土地收购储备。运用市场经营机制,积极推行招标、拍卖方式供地及土地租赁制,尤其应注重利用差级地租理论,调整土地使用功能,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收益。在依法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资产的保值、升值和增值,使土地成为城市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同时,对广告经营权、公共设施冠名权等城市无形资产进行有偿转让,所得收益用于城市再经营、再建设、再发展。
2、对接政策融资。一是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抓住国家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有利契机,运用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建设资金。二是要对接好国家罗霄山脉集中连片扶贫攻坚机遇,加快项目争、引资工作。三是要在确保严格执行城市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广泛引进竞争和等价交换机制,把城市建设推向市场。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域外资本,用于城市建设。
3、坚持群策群力。群众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建设城市应充分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积极吸纳群众手中的闲散资金,尤其应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市政工程建设,全面畅通城市建设筹资渠道。同时,还应该看到,用民间资本建设城市,更能激发群众关心城市、爱护城市和管理城市的自觉意识。
4、探索负债经营。实践证明,在城市建设上只要尺度适当,举债经营也是必要的,早投入,也可以早受益、早回本,形成投入――产出――更大投入――更大产出的城市发展良性循环。
四、以宜居城市环境为目标,推进城市管理一体化。
1、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承载功能。以县城规划控制区行政区划调整为抓手,加快周边乡镇融乡入城步伐,尽快拉开“一城五区”城市框架。加快城区路网建设步伐,尽快拉通东西环线,强力推进新城区四个办事处主、支干道路建设,着力疏通城市交通,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增强城市发展后劲。
2、加大公益设施投入,优化人居条件。城市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改善人居条件、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加快城市建设,必须注重城市公益设施建设。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将洮水水库(东阳湖)作为城乡居民饮用水资源,尽快启动洮水水库供水工程,加强生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强供气设施建设,采取政府出资收购和通过招商引资、吸纳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融资方式,力争全县人民早日用上天然气。加强环卫设施建设,杜绝垃圾散装和二次污染,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完善商业、学校、医疗、文化等配套设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
3、推进美化、亮化、绿化建设靓丽城市。推进亮化美化绿化,建设清新靓丽城市。城市面貌是城市的“脸”。建设清新靓丽城市,既可以提升人气、展示活力,也可以美化城市形象、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因此,必须加强城市“美容”,大力推进城市的亮化、美化、绿化。去年以来,我县新增绿地面积5.66万平方米,城市面貌明显改观。要突出抓好园林绿化,在市区主要街路、重点区域、出口广场和住宅小区实施绿化带设置工程,扩大公共绿地面积,增强绿化观赏效果,提升城市品位。
4、注重环境整治,保持国家卫生城市。保持干净整洁是城市管理的第一要务。强化环卫工作城市“美容师”职能,落实街道、社区管理职责,加强城区集贸市场和商场商店门前“四包”。继续保持国家卫生城市,消除卫生死角,使广大市民养成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抓好城市物业管理,新老住宅小区一律实行物业管理模式,探索“政府花钱买机制,百姓花钱买服务”的办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公司,对小区卫生、绿化和楼房维修等工作实行全程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证城市常建常新、整洁美好。
5、规划经营行为,打造秩序城市。规范经营行为,打造秩序城市。良好的经营秩序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市场管理,合理规划市场布局,大力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路边市场、游走商贩等占道经营行为,使各类商业活动入场经营,秩序井然。加强建工管理,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清理违章建筑,使城市设施整齐划一,协调统一。对施工场所和金属加工网点应实行限时管理,降低噪音污染。同时,加强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保证路路畅通。
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市民素质。突出主体作用,打造高素质市民。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建设和管理城市,必须发挥市民的主体作用,把“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爱”的理念贯彻始终。引导市民践行行为规范,履行责任义务,讲文明、讲诚信、讲互助、讲奉献,自觉抵制各种不利于城市建设与发展、有损于城市形象的现象和行为。以市民整体素质的普遍提高,更好地推进城市管理、加快城市发展。
7、强化城市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建立县镇(办事处)、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和“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机制,在县城和四个办事处逐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模式。推行综治、警务、调解、治保和外来人员管理“五位一体”的治安管理模式,建成覆盖县城和四个办事处、重点镇的路面监控电子系统,逐步全面实现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
篇14:城市小区供用水合同书
南京市供用水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供水服务中心
供水人: 南*江浦自来水公司
用水人:
为明确供用水双方在供应和使用自来水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和计量器具
(一)用水地址: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的计量器具为: DN15旋翼式冷水表 计量水表或流量仪(以下简称水表)。
(三)水表公称流量为 1.5 立方米/时。
(四)水表安装地点为: 见图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水表共 1 具,注册号分别为
。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不得随意停止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采取直接供水方式的,供水人应保证计费总水表的水压不少于
0.2 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应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不少于
0.14 兆帕。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安装水表时应当注册登记。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2、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性质用水共同一具水表时,用水人应按规定申请分装水表。否则按用水性质水价高的一类计收水费。
(二)用水性质和到户价格:用水性质按实核定。到户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及价格标准收取。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采取 隔 月(按月或隔月)抄验表,用水人应在抄表后规定期限内缴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 柜收 方式。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
(一)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表前阀门处(外阀门)。无外阀门的为 计费水表 。
(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水源侧的管道和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供水人应执行国家、省、市供水、节水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三)因用水人责任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下列第 2 种方式估算用水人本期用水量。
1、用水人上年同期用水量
2、用水人上三次抄表的平均用水量
(四)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的降压、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水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降压、停水和水质异常除外。
(五)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抢修。
(六)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计费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半个月通知用水人。
(七)按照国家规定对水表实施周期性检定、到期轮换。
(八)用水人提出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的,由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检测,根据下列第 2 种方式估算用水人本期用水量,检验费用由供水人承担。若计费水表校验结果正常的,检验费用由用水人承担。
1、用水人上年同期用水量。
2、用水人上三次抄表的平均用水是量。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用水人应执行国家、省、市供水、节水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三)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检定。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配合供水人抄验表,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动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擅自向第三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 3个抄表月 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增容手续。
(十)用水人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违约责任
1、因供水人责任造成停水、水压降低,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 5 ‰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而多收水费的,应当予以退还,并支付多收水费
5 ‰ 的违约金。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的,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违约责任
1、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除应补足应缴纳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水费数额的 5 ‰违约金。
2、用水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向第三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齐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应缴水费 5 %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篇15:创建市级卫生城市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建设工程廉政会议,就工程建设的廉政工作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重点工程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抓廉政建设的坚定决心。刚才听了副书记的报告,更加提高了我们对重点工程建设中抓好廉政建设重要性、必须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今年是我县谋求新跨越、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之年,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今年作为“x年”,全年要完成城市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5亿,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把建设成为中心、x名城。在这样的发展形势下,建设工程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加强工程廉政建设,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有利于营造稳定的发展环境。今年,由我局与城投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总投资接近20亿元,是去年的2倍多。作为承担城区主要建设任务的建设业主,我们既感到无上光荣,又感到责任重大。建设工程廉政建设事关经济社会距越式发展大局,我们将树立“两手抓”的思想,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廉政建设,真正把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重点是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工程廉政建设提上议事日程。要落实工程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廉政建设的要求和内容与工程建设的任务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严格责任分工,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廉政建设负总责,同时按分级负责的要求,逐级抓好责任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科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真正解决好谁来抓和抓谁的问题。要严格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领导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走过场,决不流于形式。
2、规范操作,强化管理。重点是要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坚决贯彻实施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所有由局和城投公司实施的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努力推进勘察、设计、监理、预决算与招标代理等各个建设环节公开招投标。在工程招标过程中,要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坚决杜绝各种暗箱操作行为。对大宗建材和设备等物品采购,一律公开操作,一律政府采购。同时,要对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从计划立项到竣工审计都将全程把关,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要求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
3、健全机制,防范未然。要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的廉政约束机制,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行有效约束。要推广廉政保证金制度,发现工程承建单位向管理人员请客送礼,承建单位交纳的廉政保证金予以全部没收。要加强对监理市场的有效监督。要做好不良行为记录制,建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相关信用档案,发现不良行为,立即采取惩罚措施,情节严重的清退出我县建筑市场。
4、加快进度,注重质量。要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 效率,积极配合与指导好重点建设工程在规划定点、项目审批、房屋拆迁、施工许可等各项建设前期环节中的有关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同时,对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不求大、但求特,不求多、但求精”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工程管理,在确保进度的前提下保证工程质量,力争使每个工程都成为形象工程、精品工程,都成为传世之作,要50年不落后,120xx年不后悔,为把建成现代化中等城市奠定基础。
领导和同志们,工程建设廉政问题,不仅仅是工程建设问题,更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实际行动,只要全县上下照章办事,规范运作,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一定可以把这项工作做好,为跨越式发展提供一方净土。
谢谢大家!
篇16:城市简单房屋租赁协议
一、出租方(甲方)姓名:
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单位:
住址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每年租金为元,乙方第一次付年租金,合计 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 个月即 年 月 日支付 年租金 元,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并负责此房包烧费的支付。
四、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各种设施,对消耗性质的物品(如装修洁具、水龙头、门、窗、锁具、墙砖、地砖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由乙方维护修理,合同到期保持物品使用功能,否则由甲方在租房押金中扣除。
五、乙方在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
六、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4号《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3日内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及办理暂住证明,预期不办者责任自负。
电表指数: 煤气指数: 水表指数:
七、补充协议:在承租期内每年物业费及有线电视费与同期租房费用一次性同时交给甲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篇17:在城市建设调研会上的发言稿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荣幸地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我非常激动。因为我知道这是学校领导,系领导及老师对我的肯定和信任。感谢校领导对我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及学习上无私的支持,让我深深感受到学校给我的温暖,感受到国家对我们大学生寄予的希望和期待。
这次获奖代表的不只是一项荣誉,也是学校领导对我们的殷切关怀,这一切都将激励我继续努力学习、不断进步。很感激国家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的这项奖学金制度,对于我们广大学生来说,这是对于在学习热情度上的一种激励和鼓舞,而且可以资助自强的学子继续学业。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来自学校的温暖,感受到了国家对于我们大学生的寄予希望和期待。
我相信只有努力付出才有成功的希望,父母俩身上的勤劳、善良、诚实、朴素的优良作风深深地影响着我,所以,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中我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从大一开始,就注重培养自己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要求自己准时起床、参加运动,定期整理寝室,学会自己洗衣服,学会自己照顾自己,正确处理自己每月的生活费,不乱花费。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始终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我认为要有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必须首先拥有明确的人生目标。目标是指引走向成功彼岸的必要条件。所以,我分别给自己在生活,学习,思想上定了一个初步目标。在生活上,积极上进,不追求时髦,衣着整洁大方,不抽烟喝酒;在学习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单纯,学习态度端正,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上,力争自己在班上名列前茅,并花大力气学好专业课;在思想上,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做当代合格的大学生。
篇18:城市房屋所有权转让居间合同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____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所有权人为________.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价格包括:________________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空调□及其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______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___方之______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______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______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______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______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___方之______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__________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暂存丙方指定账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______日,划入甲方账户□;
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______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账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______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______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______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_______%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______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______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__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__%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______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
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______日起生效。
补充:
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______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______日起90______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客服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9:超市员工管理条例
一、 员工签到及请假规定:
1、 员工早上需提前10分钟到岗签到,其余时间需提前5分钟到岗。如果有事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部门领导人,由部门领导人通知店长,否则按迟到处理,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罚款5元,10分钟内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免当日全部工资或辞退,旷工一天,免两天工资或辞退。
2、 员工病假须向店长出视医院开据的病假条,并附于本人的签到本上。病假超过3天的,须向店长请假批准。
3、 员工事假须提前向店长请假批准,事后请假的视矿工处理。事假需超过两天以上者,须直接向总经理请假批准,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
二、 员工工作时间及休假的规定:
1、 员工实行倒班制,工作未干完的情况下,需干完工作后方可下班,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如遇促销活动、收货或盘点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将予以辞退。
2、 员工每月休假3天,超过一天免去当月全勤奖。
三、 防损防盗的规定:
1、 员工必须在指定地点更换衣服。任何员工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超市,也不得将超市内商品私自拿出超市,否则按偷盗处理。
2、 员工使用更衣箱需领导指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任何人不得在更衣箱内存放店内商品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存在的,须由店长批准,否则按偷盗处理。
3、 员工平时出入超市一律走出口,并主动向划票人员出视购物小票及随身物品。
4、 员工在工作中由于过失造成商品损坏的,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商品的须按商品的10倍赔偿并予以辞退。
5、 员工如有偷盗商品的,按商品价值的100倍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 员工在工作中,需加强店内防盗工作。如本组商品盘点超过千分之2.3将免去本组的全部奖金用于弥补商品损失,直到补齐为止。注:各组员工都该列出本组内易丢失的物品,每天清点并与库存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店长反映。
7、 员工在超市吃喝商品的一律按偷盗处理。
四、 员工在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规定:
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接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部门组长申请接打,可在仓库接打,时间最多10分钟。
2、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购物,购物一律在下班后方可,晚上可在下班前
10分钟内购物。员工购物一律到指定收款台交款。
3、 员工不得在超市内坐着工作或休息。
4、 员工不得在超市及库房内吸烟看书报。
5、 员工不得空岗,如有事需要出超市需通知相关领导并在门口做好登记。
6、 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吃饭或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
7、 员工在超市及库房内不得扎堆聊天。在卖场内不得揣兜抱胸,不得依靠货架。
8、 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接待亲友会客长谈。
9、 员工的私人物品一律放在更衣室内或店长指定地点。
10、 员工不得结伴或离岗上厕所。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处于20—5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11、 员工之间必须搞好团结,不得打架骂人,有事须向领导反映处理。打架骂人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五、 关于服务的规定:
1、 公司视供货商及顾客为上帝,员工必须尊重供货商及顾客。如有与其打架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2、 任何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做好对顾客的周到服务,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解答,不准说不知道或不清楚。
3、 看到顾客手拿商品时须主动给顾客拿购物筐或购物车,帮助顾客。
4、 我们的原则是顾客永远是对的,员工如果被顾客投诉,一律将受到处罚或予以辞退。
好润百货(高埗店) 20xx年8月18日
篇20:创建文明城市广告提示语
91.大家小家是一家,保护环境靠大家
92.美好生活不超速,幸福人生不违章
94.手牵手共建和谐,心连心同讲文明
95.一言一行总关情,携手共创文明城
96.优美的环境需要美好的心灵来呵护
97.文明规范伴我行,争当射阳好市民
98.美德是立身之本,文明是城市之魂
99.我为创建添砖瓦,文明惠及千万家
100.积极行动起来,投身文明城市创建
101.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102.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
103.文明连着你我他,新风吹拂千万家
104.弘扬社会公德,告别不文明行为!
105.手牵手共举金盾,心连心同享平安。
106.文明圣地文明风,文明城市文明人。
107.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108.共创共建共分享,更优更美更文明。
109.文明与时代同步,礼貌和幸福相伴。
110.积极行动起来,投身文明城市创建。
111.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生活家园。
112.创文明行业做文明职工建文明城市。
113.文明连着你我他,新风吹拂千万家。
114.用心呵护下一代,俯首敬重老年人。
115.文明的言行能够提升您的个人品质。
116.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117.社会文明需要你,文明社会回报你。
118.滴水见太阳光辉,片言显文明素质。
119.文明从脚下起步,奉献从你我做起。
120.重礼节讲礼貌,争做文明有礼射阳人